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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兒童社會工作;學齡孤殘兒童;心理發展因素;福利機構
中圖分類號:G63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2851(2013)-06-0100-04
兒童是人類發展中處于基礎性、未來性地位的人群,對兒童問題的研究一直是世界關注的焦點。對兒童相關問題予以科學的說明,不僅是現實社會的需要,也是一個民族、一個國家乃至整個人類未來發展的需要。
社會工作是遵循以人為本、助人自助、平等公正的專業價值觀,在社會服務及社會管理等領域,綜合運用專業知識、技能和方法,幫助有需要的個人、家庭、群體和社區,整合社會資源,協調社會關系,預防社會問題,促進社會穩定和諧的專業和職業。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提出“建設宏大的社會工作人才隊伍”之后,民政部在2007年5月開展了首批社會工作人才隊伍試點單位及地區建設。
本文對社會工作介入兒童心理發展進行了探索,討論的服務對象主要是福利機構內上小學的兒童。生活在福利中心的孩子大多是從小被父母遺棄的孤兒,他們是社會上的一個特殊群體,政府和社會雖然給了他們很多關愛與支持,但是卻無法彌補早期家庭環境缺失、親情缺失帶來的影響,為了給孩子們創造一個更好的發展環境,幫助這些孩子形成健康的人格,本文針對兒童心理發展情況進行研究,并對社會工作介入前后兒童心理發展情況進行深入分析,為孤殘兒童的心理發展提供方法上的支持,并提出可行性的建議。
一、概念界定
(一)兒童社會工作
1.兒童社會工作的基本涵義
所謂兒童社會工作就是根據兒童的生理、心理特點和成長、發展的需要,以專業的價值為指導和科學的理論為基礎,充分運用社會工作的專業方法和技巧對兒童開展的助人服務活動。
這個定義包括了三個涵義:第一,兒童社會工作的開展建立在對象的需要和特點的基礎之上。第二、兒童社會工作的實施過程中需要充分運用專業的價值、理論和方法。第三、兒童社會工作是一種助人的服務活動。
2.廣義與狹義兒童社會工作的概念
廣義的兒童社會工作是指面向所有兒童的社會工作,其服務對象是處于各種不同境遇的兒童,涵蓋兒童的所有成長階段,面對兒童成長發展中的所有問題,考慮影響兒童發展的自我的及社會的所有因素。廣義的兒童社會工作是為促進兒童健康成長所采取的一切措施。
狹義的兒童社會工作是一種事后補救性工作,它以處于特殊困難境地的兒童為對象,多采取機構服務的方式,救助和保護那些家庭或父母無力撫養的兒童或者有各種問題的兒童。
(二)兒童社會工作的發展
兒童社會工作的發展可以大致分為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1601年伊麗莎白濟貧法頒布前后至19世紀,可以稱之為以救濟為主的兒童社會工作時期。其特點是:服務的手段主要是領養、寄養等被動、消極的救濟方法,工作對象集中于孤兒、棄兒和部分貧困兒童。
第二階段:《兒童權利宣言》于1959年11月20日獲得聯合國大會通過。《宣言》明確了各國兒童應當享有的各項基本權利。自發表了《兒童權利宣言》起至以后,可以稱之為以積極的兒童福利為目標的兒童社會工作時期。這份宣言強調:“兒童應該受到關懷、愛護和了解;兒童應該有足夠的營養和醫療照顧;兒童應該有法定的免費教育;兒童應該有全面的康樂和游戲的權利;兒童應該有自己的姓名和國籍;如果遇到傷殘和災難,兒童應該受到妥善的照顧和獲得優先救濟;兒童應該有發展潛能,成為社會有用之材的權利;兒童應該有建立友愛與和平精神的權利;無論種族、膚色、性別、國家和地區,兒童都應該同等享有上述的權利,”(王思斌教授著名的社會工作學家,社會學家,1999出版《社會工作概論》)《兒童權利宣言》成為現代兒童社會工作極其重要的思想基礎。
(三)兒童社會工作的主要內容
1.推動有關兒童的立法
兒童社會工作的重要任務是推動政府在兒童福利,權益保護方面的立法,敦促政府在兒童營養、衛生方面的投入,并積極為政府出謀劃策,提出更多關于兒童福利方面的建議和意見。
2.促進對兒童的養育
兒童社會工作就是要通過多方面的努力,促進對兒童的良好的養育。首先是保證兒童的營養,其次是保證兒童有良好的居住環境,加強保健,機構衛生工作,通過傳染病的預防、健康教育等方法促進兒童健康發育成長,減少疾病的發生,全面提高兒童的身體素質。生長發育階段的兒童是具有可塑性的,其發展傾向與結果與后天的教育、培養、環境因素影響和自我鍛煉等關系密切,在兒童養育過程的各個階段應給予充分的重視。
3.推動兒童教育事業
具體的工作內容包括:推動義務教育法的落實;提高家庭教育的質量;宣傳現代化的教育思想;提高全社會的教育意識和教育思想水平;幫助兒童養成健康心理;指導兒童與其他兒童友好相處,學會在集體中生活;教會他們正確面對生活中的各種問題等。
4.創造兒童快樂成長的環境
游戲和娛樂是兒童生活的一部分,兒童社會工作者需要通過多方面的工作,為兒童開展好游戲和娛樂活動提供條件。
5.開展兒童家庭服務
主要有三方面:一是對家庭中兒童權益的保護;二是針對親子關系和兒童教育方法的服務,使父母與兒童之間、兒童與其他家庭成員或鄰里之間愉快、友好的相處;三是在社會上建立對個別“問題”兒童的服務機制等。
6.增強兒童權益的保護
通過流浪兒童救助、輟學失學兒童助學、發展偏差兒童矯治、殘疾兒童康復等手段,保護兒童的合法權益;保護兒童的健康成長,對危害兒童健康的行為予以打擊;通過教會孩子自我保護方法、提高兒童自我保護能力等方法實施對兒童的保護。
7.提供兒童的信息與資訊
兒童社會工作者需要隨時了解兒童的發展需求,評估國家、社會采取的兒童福利措施,認識兒童問題,為政府決策提供建議和意見。此外,兒童社會工作還存在于公共關系層面上,即宣傳兒童權利、解釋兒童福利與服務的需求。
二、兒童教育的特別需求
某兒童福利院是一家集孤兒收養、教育、醫療、康復于一體的福利機構。在政府和社會各界的關心和支持下,為孤殘兒童提供了良好的生活環境,較好得滿足兒童的生活、康復、醫療、教育等方面的需求。但是,在福利院的生活環境下成長的孩子,他們在情感上容易感到孤獨、自卑、敏感;性格上孤僻內向、固執少語,生活自理能力和語言認知能力都落后于同齡兒童。本文分析以某兒童福利院內兒童為研究對象。
(一)院內兒童心理現狀分析
由于特殊的成長經歷,院內兒童的心理與普通家庭的兒童存在不同,具有一些特別之處,主要表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1.情緒方面
院內80%的入學兒童不易控制自己的情緒,在福利院這個特殊環境下,兒童群體內部分個體的情緒會傳染給周圍的人,從而對同輩群體造成影響。入學兒童中很多人無法駕馭自己的情緒,由情緒控制自己。例如,兒童未能在公立幼兒園接受相應的教育,所以在入學后不習慣長時間坐在教室里,上課時很容易走神兒,回到福利院完成作業的態度很不認真,回到學校會受到老師的懲罰,這之后兒童變得不喜歡學校,部分學生甚至出現厭學現象,如此形成惡性循環。此種情況對兒童的身心健康極為不利。
2.學習動力方面
我們關注兒童健康發展的同時更應該關注兒童的需求,尤其是孤殘兒童的需求。正常生活在家庭的兒童有著家庭的關愛,生活、學習心理等需求能夠得到滿足,而大多數孤殘兒童生活在福利機構里,缺少了家庭的關愛,兒童在成長過程中的一些需求得不到滿足,在他們成長的過程中就會出現一些問題。通過四年時間對福利機構兒童觀察發現,大多數學生學習動機弱,沒有學習的興趣和獲取知識的渴望,即使有些學習態度認真、學習成績好的學生,在學習動機和學習興趣上也存在一定程度的困擾。兒童時期是學習知識,為未來發展打基礎的黃金時期,是人生成長的關鍵時期。學習的困擾讓很多孩子有厭學的心理,因此學歷普遍比較低,也成為兒童福利機構內孩子們的共性問題。
3.人際交往方面
福利院的兒童不同程度地存在各種各樣的問題,不善于與人交談或不受歡迎的占總數的40%。院內兒童在集體環境下成長,這種集體生活環境和學校環境、社會環境是截然不同的,他們在集體環境下養成的行為方式不適應學校環境和社會環境,往往會發生人際交往障礙,給自身帶來諸多困擾和煩惱。
4.承受挫折能力
耐壓能力和承受挫折能力往往能代表一個人的心理成熟度,福利院兒童的承受挫折能力不強,基本上所有兒童都存在抗逆力差的情況。福利機構兒童的這一特征體現在多個方面,例如:目的沒有達到后情緒低落,垂頭喪氣;聽到不順耳的話會自怨、自嘆、自責、冷漠退讓;身體殘疾,在行動上遇到不便時,特別在身邊環境出現正常健康兒童對比后,產生的自卑心理。
(二)影響機構內兒童心理發展的重要因素
入學兒童的心理測試清晰地反映了他們的心理發展情況,他們人際交往能力、心理承受能力都不強,大多數存在自卑心理,對學習的積極性不高。分析這些行為表現,同時結合他們的生活環境和自身的狀況,筆者認為,以下幾個因素影響了他們的心理發展。
1.早期經驗的影響
依戀是幼兒出生后最早形成的人際關系,是成人后形成的人際關系的縮影。心理學家曾提出,兒童會建立起與撫養者的持久的情感聯結,這種情感聯結能使他們在任何時間任何地點都將依戀的對象作為一個安全基地。某福利院的兒童從小在集體環境下長大,沒有固定的照顧者,沒有形成良好的依戀模式,無法產生安全的心理依戀,形成了一個心理發展的斷層期,這嚴重影響了他們對他人的信賴感和自我信任,造成了性格或人格的扭曲。
2.社會環境的影響
社會在給予這些孩子關心、愛護的同時,往往會帶有同情和施舍的元素,社會對“孤兒”的刻板印象,讓他們更愿意樹立一道屏障,拒絕和外界的交流,這些對兒童心理的健康發展極為不利。福利院并不是一個正常的兒童社會化的場所,所以建立良好的人際關系對兒童社會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這些孩子的過度自我保護,讓他們容易形成自卑、敏感及憤世的消極情緒。
3.自身因素的影響
福利院的孩子大多是身體帶有殘疾,身體的殘疾甚至影響到他們的智力發展,他們會覺得處處不如別人,容易形成自卑、猜忌、多疑的性格,阻礙了他們與別人的正常交往,惡性循環,甚至出現行為偏差。
三、某福利院目前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面對這樣一群特殊的兒童,需要福利院提供多元化和專業化的服務,解決面臨的問題,激發潛能,促進兒童們的健康成長。但福利院由于特殊的歷史與現實原因,存在很多問題與不足。
一是工作人員中教師、康復和心理輔導的人員比較少。不能很好的對機構內的兒童進行科學的教育和照料。
二是封閉化管理,導致與外界聯系較少。大多數兒童福利機構并不注重對外的宣傳工作,除了偶爾到外面進行演出與籌款,與外界接觸很少,且不隨意接待一些社會人士的探訪。這樣的封閉式管理一方面不利于孤殘兒童的社會化,另一方面也不利于社會對于孤殘兒童的了解。
三是還存在一些教育和康復的問題,不利于兒童的生長發育。首先,很多兒童的疾病得不到及時醫治,一些智力正常的兒童因早期教育跟不上,延誤了教育和康復的最佳時機。此外社會寄養制度的缺失和滯后,也給福利院的發展和政府造成沉重的負擔。
機構集中養育的模式,不可避免兒童心理問題的存在,加之上述這些問題的存在,特別是特殊兒童教育的缺失導致大多數兒童出現心理問題,不能盡早的進行康復訓練,與社會的脫節,不能適應學校生活等等一第列的問題的出現。
四、兒童社會工作的介入空間
為了有效的解決目前某兒童福利院工作中的問題,有必要研究社會工作的介入空間,了解社會工作在某兒童福利院中發揮作用的空間,通過發展兒童社會工作,解決問題,改善不足,提升某兒童福利院的工作成效。
(一)兒童福利院中社會工作介入的原則與方法
家長和老師對兒童的教育和引導更多的是高高在上的、家長權威的,沒有給孩子充分的話語權。社會工作者介入到兒童的心理發展過程中來,不是采用傳統的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模式,而是遵循“助人自助”的專業價值觀,尊重兒童的自主和自決權,充分發掘兒童的潛能和發揮兒童的主觀能動性,以平等的身份給他們提供支持。在兒童福利機構中也同樣應遵循這一原則。
根據目前某兒童福利機構兒童心理狀況的研究及分析,社會工作者主要運用社會工作的三大方法即個案工作、小組工作和社區工作來介入兒童心理調整,通過整合資源,改善環境來幫助他們重新認識自我、建立健康的人際關系、樹立正確的學習動機,提高他們承受挫折的能力等。針對某兒童福利機構入學兒童開展的工作,主要是幫助兒童加強與社會的溝通,避免在封閉的環境下生活,使孩子在有交流的空間中成長,培養他們的親社會行為,克服早期撫養模式造成的不信任感。
(二)案例分析
通過對特別案例的分析,以此探視兒童社會工作在某兒童福利院內可使用的工作技巧及發揮作用的空間。
1.案主情況
案主小明(化名)為12歲男孩,從小被遺棄,身體健康無殘疾,目前讀小學四年級。10歲從農村寄養家庭回到福利院生活,思想、語言比同齡孩子成熟。品行頑劣,經常做出一些危險性動作,情緒波動大,常以暴力解決問題,學習成績屬中等,學校老師認為小明很頑皮,非常聰明,平時不愛學習,但考試成績挺好,數學、手工、英語、語文課學的很好。
負責照顧他的福利機構工作人員普遍反映小明非常聰明,但不愛學習,抵觸學習,抵觸寫作業;平時從學校回來后就看電視,讓他寫作業也不會去寫,一直看到吃晚飯,若不看電視就自己玩,很少寫作業。但如果勸說其寫作業成功,他完成作業的速度非常的快。臨近考試阿姨叮囑要考試了,要抓緊復習,小明才會看看書,但考試成績挺好。有暴力傾向,與其他小朋友打架,擾亂紀律,嚴重影響其所在區的工作的正常進行。在小明生活的區里,所有人都必須順著他,否則就會發脾氣,因為太頑皮,很多阿姨都不愿帶他。有阿姨很擔心,如果沒有正確的引導,小明將來會出現心理及行為偏差等問題。
2.案例分析
綜合分析小明周圍人對他的反應與工作人員的觀察,工作人員作出以下分析:
(1)撫養方式的改變。由于案主童年時期沒有在集體環境下成長,而是以寄養的形式生活在農村,生活方式比較自由,學齡期被接回某兒童福利院,無法適應集體生活的一些規矩,這對小明造成很大程度的影響,使小明幼小心靈承受了很大壓力。
(2)不良教育方式的影響。當福利院的一些工作人員同情小明時,不是以正確的方法加以引導,而是以物質上的滿足對待小明,使其生活在縱容、順從、嬌慣的環境中,這種做法是一種不正確的引導,這種一味順從做法使小明養成了任性、耍賴的性格,最終形成了他周圍的人都要順著他否則就發脾氣的情況。他的這種做法到了學校行不通,老師和其他同學是不會像福利院的工作人員一樣順著他,小明會感到外界對他不公平,在他的概念中“公平”就是他提出的要求,其他人都要像福利機構的工作人員一樣什么都滿足他,因此小明在學校或者社會中成了行為有偏差的學生。
3.介入方案
系統理論認為整個社會系統是由各個子系統組成的,子系統不同程度的變化會對整個系統產生不同程度的影響。在本個案中,小明生活在由福利院、學校、寄養家庭這些子系統組成的社會系統中,各個子系統對小明的態度會影響其成長,只有加強各個子系統的配合與合作,改變子系統對小明的不良影響,才能夠形成有利于小明健康成長的環境。因此,作為社會工作者,應加強與不同子系統的聯系與溝通,期望通過各個子系統的積極配合,創造一個有利的成長環境,從而促進小明的改變。同時,在分析小明的問題的成因時,應把其置于整個系統中去考慮,注重分析整個系統環境對案主問題的影響。
社會化理論認為幼兒時期的他人導向在一個人的社會化進程中發揮著重要作用。由于兒童的自我意識和認知能力的缺乏和對家長權威性的依賴,福利機構工作人員的行為方式、價值取向、興趣愛好對兒童有潛移默化的影響。此個案中福利機構工作人員言行影響、寄養家庭父母的教育,未能發揮正向、積極的促進作用,反而成為案主社會化進程中的羈絆。針對小明的具體情況,制定以下介入方案:
(1)日常生活氛圍的改善。建議福利機構工作人員改善對小明的態度,使他感受到他生活在公平、愛的環境中。觀察每日的行為,并做記錄。工作人員應該掌握一些科學的家庭教育方法,增加與小明的溝通,使其感受到家庭的溫暖。
(2)學校環境改善。鼓勵小明參加班級管理工作,使其容入集體,與老師保持聯系,多關注、鼓勵他,使其感受到被重視。同時,積極促進小明與同輩群體的交往,使他獲得學習人際交往技巧及規則的機會,建立自信心,改善人際交往的狀況。
(3)個案輔導。每天中午利用午休時間為小明提供輔導,利用游戲、書畫等案主喜歡的方式接近并與其建立關系,利用游戲對案主進行輔導。同時,加強小明的個人管理訓練,教導他有效地管理實踐和個人生活,約束自己不良的行為。在輔導過程中注意小明的變化,及時鼓勵,促進其個人品行的改善。
4.案例評估與檢討
在介入方案進行了一年左右的時間之后,用了介入評估的方法對小明進行了評估,發現小明有了明顯的進步和改變。經過輔導,小明在班級的表現明顯改善,懂得一些基本的文明禮貌用語,能在生活中加以應用,暴力傾向明顯降低,能主動找小朋友游戲,并學會了關愛他人。
在整個服務的過程中,小明周圍人的態度必須要一致,教師、社會工作者以及其他的工作人員,不能把社會工作服務看作是社會工作人員個人的事,每個人都應有輔導意識,不能應付了事,否則小明可能又會回到以前順從縱容的環境。同時,工作人員要避免把個人情緒問題帶進工作中,不能對其期望太高,小明的進步不是立竿見影的,要有耐心與愛心,不能急于求成。在輔導過程中需要加強輔導的力度,不斷鞏固成效,建立的規則要嚴格遵守,這樣才能使案主養成一種合理有序的生活方式。
當然在社會工作人員介入的過程中還在一些問題需要改善,例如對小明經常接觸的工作人員社會工作人員給予的指導比較少,不能夠及時的溝通,造成小明的反復情緒;保持工作的延續性,直到小自己學會約束自己,形成良好的生活、學習習慣和具有適應社會環境的能力。
五、結論
社會工作者介入服務后,服務成效評估表明兒童以自我為中心的跡象有了明顯的改善,從以前強硬的“我要……”到現在的“我能不能……”,學會了以商量的口氣和人交流;他們開始愿意相信周圍的人,愿意敞開心扉和社會工作者進行交流,不再是充滿敵意,在情緒、行為、認知等方面有了明顯的改進,這些改進對他們心理健康發展有很大的幫助。
通過對福利機構兒童的觀察和研究,我更深刻的體會到社會工作對這些特殊群體的重要性,我們應遵循社會工作的理念:以人為本、助人自助、平等公正的專業價值觀,來幫助孤殘兒童這個弱勢群體,讓孩子們能夠健康快樂的成長。目前想要達到這個目標,改善福利機構現有的狀況,建議如下:
1.福利機構應加大引進專業人員力度。
2.對在崗工作人員的培訓應經常化,更新完善專業知識和技能。
3.從政策層面對機構內專業人員的職務、職稱給予關注和落實。
4.在機構適合的崗位運用社工的理念及方法。
5.行業及機構管理者應在兒童福利事業發展的新形式下,創新孤殘學齡兒童工作的理念和方法,關注這一特殊弱勢群體的心理發展,全面保障孤殘兒童的權益。
在發達國家和地區,社會工作已經有上百年的歷史,社會工作人才數量十分龐大,社會工作者被譽為“社會工程師”,在社會管理、社會建設和社會生活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在我國,社會工作的發展還在起步階段,福利機構把社會工作引入到兒童的心理教育領域,是對孤殘兒童養育工作的一大創新。但是作為一個新的事物,社會工作還沒有被廣泛認可。福利機構內的兒童在學校開放式的環境內可能無所適從,更需要社會工作者以一個引導者的角色帶領他們適應學校的學習生活、人際關系等,但是目前學校還沒有專業的人員給予他們這方面的引導,老師更多關注于孩子的知識教育。因此,關注孤殘兒童的心理健康,應積極引入社會工作者,進行多系統、多方位的協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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