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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做到優質文明服務,提高窗口服務質量。我知道我所在的崗位是一線服務窗口,我的一言一行都代表著本行的形象。這就要求我在工作中不能有絲毫的馬虎和松懈,因此我時刻提醒自己在工作中一定要認真細心,嚴格按規章制度進行實際操作,同時盡最大努力去幫助客戶,耐心解答客戶在辦理業務過程中存在的各種疑問,急客戶之所急,想客戶之所想,使客戶能夠高興而來,滿意而歸。
三,大力宣傳新業務品種,積極營銷中間業務,做好存款攬收工作,全面完成支行下達的各項業務指標。我是一名新同志,在新的環境,新的單位工作,我的一切從零開始,我更注重自己綜合能力的提高,在新的環境下,通過我自身的努力,至年末組織存款38戶,金額達585.5萬元,其中2戶余額達100萬元以上,營銷保險11.8萬元,其中人壽保險6.8萬元,人民人壽保險1萬元,華安保險4萬元,營銷基金7.55萬元,辦理網銀開戶35戶,電話銀行18戶,借記卡開戶486戶,電費簽約36戶,為本行創造了中間業務收入。
四,增強安全意識,及時杜絕安全隱患,做到全年安全無事故。業務要發展,安全是基礎,一手抓業務,一手抓安全。在抓業務的同時,時刻不忘安全第一。工作中能夠堅持及時上下班,進出偏后門做到即開即鎖,隨手關門。班前班后及時檢查安全。在辦理業務操作過程中,能夠按規章制度辦理業務,及時做到庫款,帳,證,表,卡的安全,堅持做到一日三碰庫,堅決不辦理自身業務,及時避免了業務操作風險,我作為atm機的b崗管理員,能夠做到班前,班中,檢查atm機安全,班后營業終了加鈔,保證了工作質量,使業務操作安全有效。
在每年年末的時候,趙烈我還是要寫出一份年終總結的,這是對我過去一年的工作總結,也是對我來年工作的一種激勵,這已經成為了我的一種習慣。
21世紀人是最重要的生產力,支行十分重視對員工的培養,注重打造學習型的團隊和個人。為此,自年初開始,支行按網點負責人、業務主管、員工和客戶經理4個層面每周培訓一次。在全轄開展勵志活動,一是發放勵志書籍,二是勵志作品和口號的征集評選活動。以此來加強精神文明建設,弘揚愛崗敬業的精神風貌,提高團隊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不過對我來說,寫出年終總結也是一件比較容易的事情,我已經寫過很多了,下面就是我在過去一年的年終總結:
200*年,在分行黨委、行長室的正確領導下,**支行進一步發揮區域優勢,明確目標,堅持業務發展和合規經營相結合,正確處理好規模、質量、效益三者關系,在年度取得一定成績。
截止到200*年12月末,我行各項主要業務指標完成情況如下:
中間業務:國際結算量累計**萬美元,比去年同期增加**萬美元,增幅達**%;結售匯合計為**萬美元,比去年同期增加**萬美元,增幅達**%。
負債業務:本外幣存款余額為****萬元,其中:人民幣存款余額為***萬元,比年初新增***萬元,完成年度計劃的**%。增量結構為:儲蓄存款新增**萬元,完成年度計劃**%;企業存款新增**萬元,完成年度計劃**%。外幣存款余額為**萬美元,比年初新增**萬元,完成年度計劃的**%。
資產業務:本外幣各項貸款余額為**萬元,比年初增加**萬元,資產優良率、收息率保持100%。消費貸款新增**萬元,同期增幅為**%,完成年度計劃**%。
總結今年各項業務發展和管理,我們主要采取以下工作措施:
一、狠抓內控合規管理,營造愛行愛崗企業文化
1、以專項活動嚴控風險重點。一季度開展各條線部門200*年問題的對照梳理,由各業務主管對照問題匯總,查找本部門存在的問題并加以整改;二季度“人人挖遺漏,處處防風險”的百條風險建議活動,組織對公、對私、國際結算業務人員座談操作中制度未覆蓋的風險,組織評選“慧眼獎”,涌現有一些有價值的防風險建議。
2、制定***員工全面管理規劃,加強員工整體性管理。將員工管理和成長進行細分,規劃個人發展生涯,打造支行和諧奮進的企業文化氛圍。
3、強化業務主管“內當家”作用。從責權利方面對業務主管提出更高要求。同時今年開始實行定期獨立匯報制,加強對業務主管的雙線管理,由內控監督員每月向綜合管理部匯報制和每季向分管行長匯報,從而掌控網點內部管理現狀。
二、 突出績效考核引導作用,重點競賽活動拉動業務發展
1、各季度與時俱進,重點競賽活動加速業務迅速發展。
一季度堅持存款立行原則,根據市場規律開展存款開門紅競賽,通過采取支行每周通報、定期例會分析,網點業務宣傳咨詢活動和vip客戶座談等措施,使開門紅活動扎實有效開展,在分行開門紅競賽活動中,支行對公日均存款處于分行領先位置,對私存款中網點入圍率40%。
2、完善改進績效考核整體方案,突出考核的全面引導作用。
今年對各項業務指標考核取消了加分封頂的限制,鼓勵網點充分發揮優勢,利用自身區域特點發展業務。同時,為配合總行經營合規年的創建,在考核中強化了綜合管理考核力度,特別是業務主管的管理職能考核分大幅度提高,體現對內控管理的重視。
三、做大做強中間業務,拓展贏利新空間
【關鍵詞】 中央銀行;會計;管理啟示
中央銀行是負責一國或一區域(如歐盟)貨幣政策的主體機構,在大多數國家中央銀行均屬國有,至少都有一定程度的自主性,讓政府得以介入貨幣政策。我國的中央銀行是根據《國務院關于機構設置的通知》而設立中國人民銀行,為國務院的組成部門。盡管設立形式不盡相同,但各國中央銀行會計反映和監督的職能卻日益加強。為更好地履行制定和執行貨幣政策、維護金融穩定、提供金融服務的職責,借鑒國外中央銀行會計管理的經驗非常必要。
一、經驗做法
1、美國存款準備金管理
自1913年《聯邦儲備法》建立了聯邦儲備銀行體系以來,美聯儲始終執行的是差額存款準備金率制度。美聯儲準備金制度經歷了1980年、1980—1984年和1984年以后三個階段,即《貨幣控制法》出臺、M1為調控目標的存款準備金制度和以M2作為貨幣政策中間目標的存款準備金制度的三次變化。目前實行的是戰后以調控貨幣供應量為主題的差額存款準備金率制度。
美國存款準備金制度的變革核心是無時差準備金制度(CRR)和時差準備金制度(LRR)。CRR是指銀行準備金只有兩天時間差提取到位,即銀行按兩周平均存款余額計提準備金,準備金在計算期到期次日按時到位,并將保持兩周直至下一個計算期開始。LRR是指銀行準備金有近兩周的時間差提取到位,即銀行按首周存款平均余額計提準備金,保證金在第三周到位,并持續保持一周。在不同的經濟形勢下,美聯儲始終在無時差和時差準備金制度之間進行選擇,對穩定貨幣流通和保持經濟平穩增長起到了重要作用。
2、芬蘭中央銀行的會計標準
芬蘭中央銀行會計標準執行《歐洲中央公認會計原則》,核心內容是實行審慎的會計制度,會計核算基礎為權責發生制:一是將未實現的匯率收益作為銀行的或有收益,并將銀行或有損失全部費用化;二是銀行擁有的所有種類的貨幣或證券資產所產生或有收益和損失之間不得軋差;三是建立銀行財務的緩沖制度,以保護資產負債安全,防止銀行年度可分配利潤劇烈波動。
3、日本中央銀行的資產管理
日本中央銀行通過其所有的巨額資產影響宏觀經濟。截止2011年底,日本央行資產總額經過13年時間從912382億日元快速增長為1480876億日元,增幅高達62.3%。其中,外匯占款和“貸款與貼現增長迅速,成為了日本央行資產增加的兩大決定性因素。同時,日本央行靈活應用貸款與貼現工具較為“主動”地調控、影響宏觀經濟,這種靈活性保證了日本央行對地方經濟進行差別化調整和結構性調整的能力。
4、丹麥中央銀行的信息披露
丹麥中央銀行的會計信息披露是遵循證券監管部門的要求,即每月對外公開月度資產負債表和風險資產管理部門經營管理國家外匯儲備的情況,年度報告及其審計報告于規定時間內向公眾公布。并且,丹麥中央銀行聘請國家認可具備資格的外部審計師對披露的會計信息執行外部審計,以提高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和公允性。
5、西班牙中央銀行的XBRL應用
XBRL是“Extensible Business Reporting Language”的縮寫,是一種可擴展性商業報告的計算機語言,是目前應用于財務信息處理的最新技術。西班牙中央銀行是XBRL西班牙地區組織的創始人之一,始終致力于促進XBRL在西班牙的應用,其通過收集、處理和保存本國非金融性公司的財務信息,以增加對西班牙各分支行業的了解,每年已有2743家參與公司向西班牙央行報送109554份XBRL報告。
二、啟示建議
1、完善存款準備金管理
一是轉變存款準備金的管理理念。美國存款準備金制度自建立以來無實質變化,宏觀調控功能趨于弱化。美聯儲僅僅依靠調節存款準備金比率已無法有效控制美國國內的貨幣供給量。目前,隨著美聯儲對宏觀經理間接調控能力的增強,其公開市場操作和再貼現政策的宏觀調控作用日益突出。二是調整存款準備金計提基數。與美國相比,我國準備金制度對貨幣流通的穩定性基帶增強。為更加全面科學反映商業銀行存款的基本情況,建議人民銀行將以商業銀行一般存款的旬平均數作為存款準備金的計提基數。三是建立和完善相關考核處罰辦法。與美國存款準備金制度調整的法制化相比,人民銀行應積極爭取營造有力的法律環境,不斷健全完善法律規章制度。四是制定更為科學合理的存款準備金比率,調控更為穩定的基礎貨幣需求,,強化存款準備金制度在控制金融機構信用和創造貨幣供應量方面的重要作用,為有效運用其他貨幣政策工具夯實基礎,為基準利率的形成創造有利條件。
2、改革會計核算標準,盡快與國際會計準則靠攏
目前,160多個國家的中央銀行在會計標準和會計實務方面逐漸趨同,其中大多數中央銀行采納了國際會計準則或者歐洲中央銀行體系標準,基本均已權責發生制為基礎。與我國人民銀行的收入和費用核算使用的收付實現制相比,雖較為復雜,但更加科學、合理,且盈虧計算比較準確。建議我國全力推進中央會計核算標準改革進程,盡快與國際會計準則靠攏,加快中央銀行會計核算標準的制定速度,以更好適應經濟形勢發展的需要。
3、加強國外資產管理
近年,我國央行總資產因“國外資產”項目的迅速增加而快速增加,據統計央行2011年12月末的總資產280977.6億元較1999年底的增加了695.9%。其中,“國外資產”占比過高,在央行的資產負債表中,“負債總額”的擴大數額與“外匯資產”的擴大數額大致一致。因此,應著重加強對包括外匯、貨幣、黃金等國外資產和對政府、其他存款性公司、其他金融性公司、非金融性公司等債權的管理。同時,應綜合反映央行各項業務活動的資金來源結構和資金使用配置情況,傳導貨幣政策工具的調控手段、方式和調控力度的變化,促使央行資產管理與宏觀經濟的發展相匹配。
4、完善信息披露機制
建議逐步建立健全我國央行會計信息的對外披露、監督檢查、質量考評等相關制度,明確人民銀行會計信息公開披露的范圍和內容,進一步突出金融市場參與者的信息需求,盡快做到定期在公共媒體上公開貨幣供應量、金融機構存貸款比例、外匯儲備等相關數據,依法于每一會計年度結束后的三個月內,編制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和相關的財務會計報表,編制年度報告,并按照有關規定予以公布,以強調真實公允地反映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實現中央銀行會計信息披露的標準化、程序化和透明化。
我們通過落實機構設立、設備更新、工作力度三個到位工作,強化組織領導,有力保障區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的正常開展。一是機構落實到位。根據省、市編辦的要求,結合我區實際,適時成立了區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為區編辦掛牌機構,主要承擔全區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工作。二是年檢設備更新到位。幾年來,我們先后更新了電腦、打印機、掃描儀、檔案柜等年檢辦公設備,改善了辦公條件。三是工作力度落實到位。幾年來,編辦主要領導直接抓年檢工作,積極參與工作計劃的擬訂、部署,組織工作人員認真學習相關政策規定,明確工作職責,認真總結經驗做法,改進工作中的不足,使登記年檢工作真正做到有安排有回音。
事業單位登記工作相對于工商管理等登記工作起步較晚,并受環境氛圍、認識程度等各種因素的影響,事業單位自覺、主動接受年檢的意識還不夠強,加之部分事業單位受各種客觀因素的制約,還不能完全按預期計劃進行登記年檢工作。為此,我們結合本區實際,采取靈活多樣的形式,全方位進行了宣傳引導。一是通過下發文件和年檢通知、組織年檢培訓班等形式進行宣傳,重點學習網上年檢的相關操作流程及上級制定的各項政策法規,幫助各單位操作人員熟悉年檢操作流程,克服他們的畏難情緒,同時提高全區各事業單位對建立事業單位法人制度和法人證書重要性的認識。二是將設立登記、變更登記、注銷登記、年度檢驗的工作流程及操作說明公布在區編辦網站及編辦公共郵箱里,增加工作透明度,切實為區各事業單位做好服務工作;三是每年年檢工作結束后,及時將全區上年度新設立登記、注銷登記、變更登記及年檢合格單位的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開辦資金、經費渠道等信息及時在__報、區編辦網站等媒體上進行公告,使事業單位登記工作的重要性得到充分體現。
在開展事業單位登記工作中,我們深知事業單位法人登記年檢,僅僅依靠登記管理機關一方面還不足以完全到位,只有形成齊抓共管的局面,才能保證登記年檢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一是通過建立qq群等方式,加強對各事業單位年檢工作的業務指導,有問題及時溝通。二是在每年一到三月份年檢時,與區各主管部門溝通,請各主管部門及時督促,加強審核力度,及時按區登記局的年檢日程安排進行年檢登記工作;三是在具體工作中,由區登記局按照程序審核后通過年檢,區技術監督局對年檢合格的事業單位進行組織機構代碼證年檢,其他相關部門依據合格、有效的年檢證書續辦有關銀行賬戶、財政開戶、稅務登記、社會保險、國有資產、車輛掛牌等事宜,未通過年檢或未登記的事業單位一律停辦或終止相關活動事宜;通過加強與各事業單位、各主管部門及相關部門的協調溝通,使部門職責分工進一步明確,形成開展登記年檢工作的合力。
為保證事業單位法人登記的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我們在工作中重點把好監督管理關口:一是登記范圍關。對不符合獨立法人條件的,不予登記;對開辦資金為負數不能承擔民事責任的,暫緩登記。二是材料驗收關。對各單位提供材料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嚴格把關,確保材料數量齊全,內容真實,數據準確,維護登記年檢工作的嚴肅性。三是審核關。在審核時嚴格對照機構編制部門下發的文件逐項審查,著重對事業單位開展的業務工作情況等進行審核,對不符合要求的及時更改。四是發證關。對審核符合登記條件的單位印發證書,統一編號,由領證人簽字,有關資料由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區登記局各留一份存檔。五是資料歸檔關。我們制定了完善的檔案管理制度,建立了檔案庫房,配備了相關設施,對整理的事業單位登記檔案盒加貼卷標,注明單位編號和單位名稱,按法人證書號順序排列,方便及時查閱。
一是事業單位法人年度報告流于形式。根據《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規定,事業單位應向登記管理機關詳細上報開展業務活動的情況,資產損益情況等7個方面的主要內容。但在實際操作中,登記管理機關只能憑事業單位自己送來的年度分析報告進行審核,對報告所提供數據的準確性、情況的真實
高職院校作為高等教育的一部分,傳承中華文明是其使命。在這方面,中央政府特別突出了高職教育的“促進文化技藝傳承創新”的作用。最后,強調高職教育是“中國最大的民生工程”。《人民日報》等媒體認為,通過就讀高職院校,“近三年來全國800多萬家庭出現了第一代大學生”②。高職教育不僅促進了就業,而且極大促進了階層流動。二是在教育理念上,強調國家在高職教育發展中的主體責任。近年來,中央政府不斷強調職業教育的公共性原則,強調各級政府特別是中央政府在發展職業教育方面的重要責任。2011年,教育部副部長魯昕提出,中央政府主要有將職業教育納入國家發展戰略、建立區域間協調機制、明確各級財政的投入責任、依法督導各項重大政策等四項責任,對中央政府發展職業教育的責任做出了鮮明概括。三是在教育目標上,中央明確提出了發展高職教育的國家目標是建設“世界水準的高等職業教育”。同時,除了中央“自上”發展高職教育的國家目標之外,地方“自下”發展高職教育的教育目標也越來越自覺地與國家戰略發展目標保持一致。例如廣東省以“珠三角發展與改革”為使命提出了“打造南方職業教育高地”的目標,長三角部分高職院校以“支撐長三角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服務武漢都市圈”為目的成立了職業教育聯盟。③這些地方性的職業教育原則都越來越凸顯高職教育為國家服務的性質。國家和地方都認可高職教育的發展對于國家經濟社會的巨大作用,國家承擔發展高職教育的主體責任、統籌高職教育發展的觀念開始形成,高職教育不再被認為是從屬于地方的教育事業,而是全局性的教育戰略重點。高職教育發展觀念的“國家化”,為國家從事高職教育活動、推動高職教育“國家化”提供了基本的思維模式和價值標準。
二、高職教育國家制度的建構
近年來,中央政府不斷強調要建立職業教育的國家制度。教育部副部長魯昕多次強調,今后一個時期,要充分挖掘和深入總結各地行之有效的制度建設經驗,將成功案例上升為國家制度。④從目前來看,我國高職教育的國家制度雖未成型,但已開始建構,主要包含以下幾個方面:決策與管理制度,即什么樣的國家機構對高職教育的發展負責,并實施對高職教育的管理;質量標準及保障制度,即國家如何通過建立統一的質量標準來保障高職教育的發展質量;國家課程及考試制度,即是否存在一個統一的課程與考試制度,以保障國家教育目的的達成;高職教育的資源配置制度,即國家通過什么樣的資源配置形式來促進高職教育的發展。
1.決策與管理制度。高職教育在管理上一向以省級政府為主。近年來,國家通過成立高職高專教育教學指導委員會、職業教育工作部際聯席會議等協調機構,將高職高專處由高教司劃歸職成教司統籌管理,支持和引導全國高職高專校長聯席會議運作,直接介入高職教育的發展與改革,使得中央政府對職業教育的統籌指導不斷強化,對高職教育宏觀調控的力度不斷加強,教育改革的主導權逐漸由地方轉為由地方和中央政府共同掌控,體現出濃厚的“國家化”傾向。
2.質量標準與保障制度。2000年以來,我國通過高等職業學校設置標準、質量評估標準、教學標準、專業設置信息等措施,初步構建了高職教育的國家質量標準與保障制度。2000年,教育部高等職業學校設置標準,從領導能力、師資隊伍、辦學規模等方面規定了高職院校的設置標準。2008年,高職院校人才培養工作的評估方案頒布,高職院校的評估工作有了正式標準,并進入常態化階段。2012年,《中國高等職業教育人才培養質量年度報告》出爐,標志著高職質量評價體系的初步建立。同年,高職教育領域410個專業有了國家統一的教學標準。此外,國家還建立了高等職業教育專業設置信息平臺,對全國專業分布情況進行年度統計并向社會公布。通過這一系列標準、評價體系的與實施,我國形成了國家政策引導的高職院校人才培養、辦學質量的評價標準制度,對高職教育的人才培養、辦學起到了規范引導的作用。更重要的是,質量標準與保障體系使國家意志開始強力介入高職的辦學領域,對于破除地方利益、引導高職辦學為國家利益服務起到了重大的推動作用。
3.國家課程與考試制度。國家課程是指在國家統一標準下講授、實施國家教育目標的課程,如語文、數學、外語等公共課就屬于國家課程。目前,在高職教育的專業課程領域還沒有統一的國家課程,但中央財政支持的共享型專業教學資源庫以及高職教育國家精品課程都對高職教育的教學目標、課程內容起到了規范與引導作用。如果說公共課等課程是“顯性”國家課程,那么共享資源庫和精品課程就構成了“隱性”國家課程,通過“顯性”與“隱性”的國家課程建設,我國建構起高職教育的國家課程體系。在考試制度上,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在一定程度上發揮了國家考試制度的作用,在技能大賽中獲獎就相當于獲得了“資格認證”或“升學憑證”。例如在某些省份,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中獲得國家獎的參賽者經過相應的理論考試后,可以直接取得高級工資格認證或技師職業資格,有些可以入本科院校就讀。對于這種現象,周濟同志表示“,普通教育有高考,職業教育有技能大賽”,揭示了技能大賽具備國家考試制度的性質。國家課程與考試制度的建立是中央集權的標志,有利于保障國家教育目的的實施,對構建民族共同文化起到了重要作用。
4.高職教育資源配置制度。長期以來,高職教育的經費主要由地方政府承擔。2004年之后,高職教育的辦學經費逐步多元化,特別是來自中央政府的經費開始增多,中央開始通過“中央財政專項資金”的方式推進高職教育的發展。2004年,中央投入專項資金啟動了職業教育實訓基地建設計劃,這是歷史上第一次由中央財政大規模支持職業教育的重大項目,截至2010年,中央財政已投入38.6億元支持該項目。⑤從2006年開始,中央財政投入40億元開展國家示范性高職院校和國家骨干高職院校建設。2012年,中央財政投入20億元,支持976所公辦高職院校的1812個專業提升服務產業發展能力。同時,“十二五”期間,中央財政將投入至少26億元專項資金全面實施職業院校教師素質提高計劃。以上計劃中央投入累計已超過120億元。中央政府投入的加大,意味著國家對高職教育的影響日益加深。高職教育國家制度的初步成型,意味著國家建立了相對統一的高職教育辦學方針、管理體制、質量標準,并對課程內容和教育目標進行控制。高職教育國家制度建立的過程,是國家不斷強化對高職教育干預的過程,也是高職教育“國家化”趨勢加強的過程。
三、高職教育“國家化”方式、方法的形成
近年來,中央對高職教育進行宏觀調控的方法越來越多,概括起來主要有以下三種:
1.通過法律和行政手段實現國家對高職教育的管理。在這方面,我國建立了一整套規范高職教育發展的法律法規體系,為高職教育的發展提供法律保障,如《教育法》規定由國家舉辦職業教育;《職業教育法》規定國家建立、健全職業教育體系;《高等教育法》規定大學包括高等職業學校,進一步確立了高等職業教育在高等教育系列中的法律地位。此外,《勞動法》《就業促進法》《中外合作辦學條例》等也建構了職業教育的法律制度框架,《職業教育法》的修訂近期也已納入國家立法規劃。總體上,近年來中央政府針對高職教育的立法意識不斷加強,立法層次由片面化走向綜合化,從單項教育立法逐漸轉向建立和完善國家教育法體系,教育立法的深度和廣度都得到大幅度提高,國家對高職教育的管理和規范也更具深度和廣度。
2.運用撥款和項目等激勵手段,不同于以往強制性的管理方式。在這方面,中央政府嫻熟運用撥款、項目激勵等多種方式,調動各方積極性,引導、激勵高職教育達到國家設定的目標,自動、自覺地為國家服務。在撥款方面,中央政府不負擔高職院校的常規性經費,高職院校拿到的國家經費主要是專項撥款,但這種專項撥款往往帶有附加條件,是國家實現教育目標的重要手段。在項目激勵方面,近年來,中央政府越來越頻繁地通過各種項目支持、引導高職教育建設。如2006年以來啟動的國家示范校、骨干校項目、提升服務產業發展能力項目,國家級專業教學資源庫建設項目以及高職教育實訓基地項目等,都由中央財政支持,這些項目投入巨大、覆蓋面較廣、涉及點多,極大提高了高職院校的硬件條件與服務能力,也使國家意志深深嵌入高職教育辦學和人才培養的實施過程中。
3.確立高職教育“國家化”的典范。這方面的典范是國家示范性高職院校建設。示范校建設具有典型的“國家化”色彩,首先,它在理念上凸顯“中央引導”的原則,中央對各地的示范校提出“形成結構合理、功能完善、質量優良的高等職業教育體系”“全面提高教學質量”等全局性建設目標,并對人才培養模式、辦學模式、教學質量等提出了具體要求,彰顯中央對高職教育進行宏觀調控和質量監控引導的意志。其次,在操作方法上,示范校建設由中央扶持,中央財政分期投入24億元專項資金,撬動地方財政投入60億元,形成了中央引導、帶動地方的“四兩撥千斤”的建設模式。再次,中央對示范校的建設、實施、質量進行嚴格監測,保障國家意志在示范校建設中的體現,形成了高職教育實施國家意志的監測與保障模式。最后,示范校在招生上打破了高職院校一般在辦學區域招生的常規,明確規定要逐步擴大跨省招生規模,跨省招生比例不低于30%。招生的全國化對于突破高職教育的“地方化”具有重大意義。通過示范校建設,中央對高職教育的宏觀管理能力得到了加強,國家意志在高職教育領域得到更深入的執行,一批由中央扶持、為國家戰略服務,在辦學模式、人才培養模式等層面接受中央指導,招生全國化的典型高職院校成長起來,高職“國家化”的典型案例得到了確立。在示范校的輻射、引領作用下,受中央政府影響的高職院校越來越多,高職教育的“國家化”趨勢得到鞏固。總體而言,中央政府運用立法、撥款、項目激勵、確立典范等方式和方法,設定高職教育目標并進行質量監控,加強了國家對高職教育領域的控制。
四、高職教育“國家化”趨勢的影響
高職教育領域的“國家化”趨勢實際上代表了中央政府在這一領域的集權傾向,雖然這種集權傾向在提倡教育分權的時代顯得吊詭,但正如挪威教育家波•達林所說“:有分權發生的地方就需要重新定義中央的作用。分權和日益強烈的中央控制有可能在同一系統內同時發生,結果將形成更加緊密結合的系統”⑥。換言之,分權和集權不過是硬幣的兩面,無論是進行分權或者集權,其共同目的是使教育活動更有效率,更能促進教育的發展。在這方面,高職教育的“國家化”對高職教育的發展有著極其重要的意義。概括來說,高職教育“國家化”對高職教育的發展有三個“有利于”:
一是有利于高職教育市場從區域分割走向統一。在高職教育領域,由于管理體制以省為主,各省高等教育系統各自為政,形成了高職教育“地域分割”的局面。在這種局面下,高職教育存在“諸侯經濟”和“馬太效應”兩種現象,造成高等教育資源流動的區域壁壘,不僅影響人才的自由流動,加劇高職教育區域發展的不平衡,而且嚴重妨礙教育質量的提升,不利于教育公平。有鑒于此,當前各地高職院校紛紛抱團成立區域職業教育合作聯盟,例如130多所高職院校共建“長三角”高等職業教育合作聯盟,但這種自發成立的區域聯盟有其不可避免的松散性,還有賴于國家力量的整合來建立更為規范、統一、穩固的高職教育市場。中央政府作為全局性的教育宏觀調控者,可以通過頒布國家職業教育規劃、國家標準、職業資格考試等措施,打破高職教育各自為政的行政壁壘,推動高職教育統一市場的形成。同時,中央政府還可以制定競爭規則,維護競爭秩序,為高職教育提供公正、公平的市場環境。
二是有利于高職教育形成系統、科學的管理模式。當前,高職教育一些好的經驗只能在小范圍開展,難以形成國家制度。同時,高職教育的管理仍然以簡單直接的方式為主,普遍缺乏規劃。根據筆者統計,全國31個省、直轄市、自治區中,有專門高職教育規劃的地區不足1/3。在這樣的背景下,高職教育迫切需要優化高職教育的管理系統和制度建設。在這方面,國家可以組織力量,對各地的經驗探索進行提升、凝練,形成理論概括,并進一步上升為國家制度,推動形成科學的高職教育人才培養模式和辦學模式。同時,國家可以依據區域經濟發展、企業用人需求、求學需求,制定全局性的職業教育發展規劃,統籌職業教育發展,并從國家層面對地方政府管理職業教育的職責、權利和義務做出進一步規定,使地方政府的管理有法可依,推動高職教育管理的系統化。
三是有利于增強高職教育的國際競爭力。目前高職以地方為主的教育投入嚴重不足,2011年,地方普通高職高專學校的生均公共財政預算教育經費支出只占地方普通本科學校同類支出的56%,多數地區仍未制定高職院校生均經費撥款標準。這種情況導致我國高職總體力量偏弱,國際競爭力不強。根據陳衍等人考察世界37個國家后出版的《職業教育國際競爭力報告2008》顯示,中國職業教育無論是在各級的生均經費投入還是在經費投入總量上,在世界上都處于榜尾地位,在質量指標上與先進國家仍存在較大差距,在規模指標上也不具有競爭力。因此,高職要迅速提高競爭力就必須借助國家的強大力量。目前中國已經是世界上第二大經濟體,完全有能力發展世界頂尖水平的高職教育。世界銀行預計,到2030年,中國將超越美國成為世界第一大經濟體,如果以教育經費占GDP的4%計算,屆時教育的投入將相當可觀。借助國家的強大力量,高職教育完全可以既發展本身,又彰顯更強的國際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