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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蘇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物價局聯合下發了《江蘇省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認定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的通知,對如何認定和管理普惠性民辦幼兒園進行了規定。《辦法》指出,凡被認定為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的,須同時具備四個條件:1.幼兒園達到國家、省規定的學前教育機構設置基本條件,經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批,取得辦園資質。2. 幼兒園經專業機構評估認定,其保育教育質量達到省定三類幼兒園標準之一(省優質園、市優質園或合格園)。3. 幼兒園自愿申請,并經當地政府同意授權,書面委托幼兒園提供學前教育公共服務。4. 幼兒園收費比照當地同類型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執行。幼兒園財務、資產管理規范,依法定期出具財務審計報告。
《辦法》也對普惠性民辦園的經費管理提出了規定:1.各地應對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的辦學成本進行全面測算,合理確定舉辦者、公共財政和服務對象分別承擔的比例。應對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的盈利比例進行核算,將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的利潤確定在合理的范圍之內,并保證按不低于年度凈收益的25%的比例提取發展基金。2.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的收費標準應由幼兒園依據辦學成本等情況,報當地物價和教育行政部門審定后執行。各地應當按當地公辦幼兒園生均公用經費財政撥款標準,對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給予公用經費補助。對于幼兒園因執行同類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而導致辦園經費不足的問題,各地可以采用專項補助、減免房舍租金、派駐公辦教師等多種方式給予資助。脫離普惠性資質的民辦幼兒園,在政府資助和收費標準上實行老生老辦法、新生新辦法。3.各地要在2015年4月底前出臺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財務管理辦法,將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財政經費納入統一管理。確保財政資金規范使用,確保幼兒園不因財政資助而減少應有的辦園投入,確保幼兒園教師的社會保險、基本收入等合法權益得到有效保障。4.普惠性民辦幼兒園不得因接受財政資助而減少應有的辦園經費投入。幼兒園應當依法建立財務、會計制度和資產管理制度,出具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委托會計師事務所依法進行審計,并公布審計結果。應定期公開幼兒園師資、在園幼兒和經費收支情況,主動接受教育、財政、物價等部門的監督檢查。5.省里將依據各地對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的認定、管理和資助情況,給予民辦幼兒園發展獎補。
(來源:江蘇省教育廳網站)
課題負責人南京師范大學王海英副教授就課題的核心概念、研究目標、背景、思路做了介紹。并談到了美國普及0歲~5歲教育的Pre-K項目。該項目由美國各州完成,部分州采取的是向非公立機構購買學位的行為,并只認可非營利性的保育機構。各州對資質的認定標準不同。政府要求項目的受益群體是所有的適齡兒童,但實際上各州政府政策實施的結果是收入較低或父母都要工作的幼兒群體受益更多,受益者中55.3%是低收入家庭。王海英建議,各地政府在購買學位問題上應該首先探討標準問題,建議與會者參考《兒童早期教育體系的政策研究》一書來進行行動研究,并指出各地的深度實踐是課題行動研究的核心部分。
與會代表就當地政府對民辦園的定位、管理和相關政策,當地幼兒園的生均年支出,當地民辦園的資金來源、收費標準,地方政府對民辦園的扶持政策成效與缺陷、困惑與問題以及普惠性民辦園的標準等問題進行了交流與熱烈的討論。何為真正意義上的普惠、如何明確民辦幼兒園的教育成本、如何在不同基礎上推進普惠性民辦園的發展以及對普惠性民辦園的盈利監管問題成為會議的熱點。
深圳教育局馬琴娣處長建議將營利與非營利民辦學前教育進行分類探索研究,從設定條件入手,把一部分幼兒園引到公益性、普惠性上來。南京師范大學柏檀副教授則從經濟學視角,提出了對民辦幼兒園進行財務收支的審計辦法,闡述了監管民辦園財務狀況的有效策略,以保證幼兒園的公益性、普惠性以及對各級政府資金的使用進行有效監管。
讓與會代表振奮的是,“三年行動計劃”實施以來,各地均加大了對幼兒教育經費的投入以及對普惠性民辦園發展的支持力度。上海2010年生均支出15059元。財政撥款占74.84%,基本做到了與高校的75%一致。對民辦園,上海不同的區有不同的扶植標準。比如寶山區,在校園安全方面與公辦園一樣配備設備、保安等。奉賢區為民辦園配備安保設施、監控系統,3名安保人員,政府負責其中2名的經費。盧灣區除了為幼兒園配置安保人員外,還為幼兒園配備應急防護箱、電腦和打印機,對園舍建設給予1/2的補貼。天津北辰區用于學前教育的經費占教育經費的8%。鎮級財政的2.5%用于學前教育,并提出獎補結合的原則,達到6、8、12個班規模并且符合辦園標準的、信譽好、收費低的民辦園所獎勵其5萬、10萬、15萬不等。深圳到2015年財政支出的教育經費中學前教育要占到5%以上。重慶江北區對普惠性幼兒園每年每生700元補助經費,其中400元直補幼兒,300元補給幼兒園,對新建擴建的民辦園采取一次性補助的方式,民辦園教師的培訓也納入全市教師的培訓計劃中。大連將公辦民辦老師的督導培訓統一標準。成都成華區對民辦幼兒園以劃撥的方式供地,免征營業稅,免收幼兒園水質檢測費、房子安全檢測費等。在每個鄉鎮一所標準化幼兒園建設過程中,允許接受政府定價的民辦園來承辦幼兒園。成都青白江區從2009年開始設立幼兒教育專項經費,每年30萬用于農村幼兒園教師的表彰獎勵等。
1.擴大公辦園和普惠性民辦園覆蓋率。加大市級統籌力度,落實市級政府對年度項目建設督查考核和獎勵政策,落實學前教育設施專項布局規劃和五年行動計劃,編制學前教育新三年行動計劃,各轄市區健全小區配套幼兒園規劃、建設、移交、舉辦以及補建、回收等管理細則。到2014年底,按省優質園標準新建、改擴建幼兒園18所。丹陽市、新區、丹徒區、句容市創建省學前教育改革發展示范區;創建省優質園5所、市優質園7所、市現代化先進園47所。到2014年底,一軌及以上成型園省優質園占比達75%,使80%以上的幼兒能進入省優質園就讀;學前教育公益性幼兒園比例達90%,滿足90%以上的流動人口子女在公益性幼兒園就讀的需求。
2.完善學前教育成本分擔與運行保障機制。對各類幼兒園辦園成本科學核算,研制生均公用經費、生均經費標準,探索建立財政撥付生均公用經費動態調整機制,對公辦幼兒園和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設立不低于小學的園舍維修財政撥款標準,設立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生均公用經費財政補貼政策,逐步提升政府成本分擔比例和投入比例。合理確定公辦幼兒園和普惠性民辦幼兒園收費標準。拓展經費收入渠道,學前教育財政性經費在同級財政性教育經費中占比不低于5%;各轄市區在地方教育附加費中按一定比例安排學前教育專項經費,各轄市區每年按土地出讓凈收入的10%計提的教育資金按一定比例用于學前教育基礎設施建設補助。對公辦園(特別是農村集體幼兒園)非在編教師工資和社會保障給予適當補助,并逐步納入財政預算。揚中市繼續實施農村在園幼兒免除小班一年保教費政策,新區嘗試實施免除小班一年保教費政策。
3.探索建立政府購買普惠性民辦園學位機制。制定《民辦幼兒園設立、變更、終止的規定》,規范民辦幼兒園財務管理、園舍管理、教職工管理。制定《市普惠性民辦幼兒園認定與管理辦法》,對認定程序、成本核算、限價收費、質量監管和財務審計等做出具體規定;對提供優質普惠的民辦園(包括未納入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范圍的企事業辦園、集體園),實行與公辦園統一的辦園成本、辦園質量考核與扶持政策掛鉤,給予“人、財、物”等補助和獎勵。
4.加快公辦幼兒園教師編制核定配備。協同編制部門按師生比1:16的比例逐園核定全市公辦幼兒園事業編制數,2014年全市計劃集中公開招聘130名左右公辦教師。為扶持普惠性民辦園發展,有條件的地區可核增5%的調節編制,由當地機構編制部門統籌管理,用于扶持普惠性民辦幼兒園的發展。繼續做好師范生免費教育試點工作,2014年全市招收免費男幼師40名,協調做好首屆免費男幼師入園跟班實習工作。
5.推行幼兒園非在編教師人事制度。落實《關于幼兒園非事業編制教師實行人事制度的實施意見》,規范其聘用、待遇及業務管理,對公辦園中非在編教師探索建立以縣域為單位統一的聘用、配置、管理及待遇保障等制度;全市非在編新教師實行人事600名左右。各轄市區根據教育督導部門對幼兒園年度評估結果發放社會保險、人事等獎補經費。鼓勵有條件的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實施教師人事。
6.健全幼兒教師分層培訓體系。落實《市幼兒教師素質提升培訓計劃》,將民辦幼兒園專任教師納入培訓范圍,建立園、轄市(區)、市、省骨干教師培養、選拔、管理和考核工作體系,培訓經費占教師工資總額比例達到1.5%,幼兒園年度公用經費用于教師培訓的部分超過5%。其中轄市區幼兒園教師普通話培訓500人,參加幼兒園教師資格證考試500人,市級《指南》骨干教師專題培訓200人、幼兒園園長能力提升培訓40人、拔尖人才導師制項目培訓30人。到2014年底,專任教師大專學歷達85%、持證上崗率達75%,新評省特級教師1-2名,評選表彰2014年度市幼兒園“十佳”教師。
南京市學前教育的現狀
本文研究基于筆者負責的南京市幼兒園建設與運轉情況審計項目,以審計取得的數據、資料為基礎,保證了數據、資料的真實性、可靠性。項目組歷時3個多月,對南京市13個區縣40家不同性質幼兒園進行了現場調查。南京市學前教育具有深厚的歷史積淀,1923年我國著名兒童教育家、心理學家陳鶴琴先生創辦了中國第一個幼兒教育研究中心—南京市鼓樓幼兒園。近年來,南京市市委、市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促進我市學前教育的發展,取得了積極的成效。截至2010年底,南京市登記注冊的503所幼兒園,在園幼兒152894名,學前教育毛入學率97%。在南京注冊的幼兒園中,公辦園占57%,其中,教育部門辦園(簡稱教辦園)占15%、鄉鎮(街道)舉辦的集體辦園(簡稱集體園)占30%、機關、院校和部隊辦園(簡稱部門園)占12%;社會組織或私人舉辦的幼兒園(簡稱民辦園)占43%;省優質園等級以上幼兒園有291所,占幼兒園總數的58%。
南京市當前學前教育存在的問題
項目組通過深入調查發現,南京市學前教育在近年來取得較大成就的同時,存在著突出的矛盾和問題,這些問題與前述學者從全國層面的研究高度一致。(一)城鄉之間發展不均衡省優質園的比例(簡稱省優質率)是一個地區學前教育發展的重要評價指標。南京市城鄉省優質率差異較大,6個城區省優質率為64%,5個郊區為53%,兩縣僅為44%。城鄉之間師資力量等軟環境差距更大,農村幼兒園教師普遍存在隊伍老化、學歷低、職稱低等。農村辦學點條件差,雖然解決了孩子就近入園的問題,但師資力量薄弱、辦園條件簡陋、安全管理薄弱。L區在南京經濟最薄弱、與市中心距離最遠,該區40歲以上幼兒教師占總數50%以上,大專學歷以上僅占41%,80%以上無專業技術職稱,師資力量與城區相距甚遠。(二)區域之間發展不均衡即便同在城區,不同區域之間學前教育資源差距也很大。J區、Y區是近兩年南京市房地產開發最快的區域,已經入住了大量的適齡兒童,由于幼兒園的規劃、建設嚴重滯后,“入園難、入園貴”矛盾尤為突出。J區20個規模較大的小區沒有配建幼兒園,導致附近群眾感覺到嚴重“入園難”。Y區新配建幼兒園都是民辦園,收費大多在每月1200元以上,普通家庭難以承受,普遍感覺“入園貴”。導致這兩個區分布著50多家無證幼兒園(百姓通常稱之為“黑園”),無證園不僅保育教育質量差,且存在較大的安全隱患。(三)不同性質幼兒園發展不均衡優質學前教育資源主要集中在公辦園,尤其是教辦園。南京市各類幼兒園省優質率分別為:教辦園86%、部門園73%、集體園67%、民辦園40%。教師收入、生均公用支出也存在很大差異,教辦園的教師收入是集體園教師收入的2.1倍,教辦園的生均公用支出是民辦園的1.7倍。現場調查中,筆者接觸到了“老板幼兒園”、“籬笆幼兒園”和“豪華幼兒園”。QL幼兒園原本是南京市P區的一家鄉鎮中心園,P區大力推進學前教育市場化,將4所鄉鎮中心園出租給個人經營。QL幼兒園成了名副其實的“老板幼兒園”,沒有專門的財務人員,沒有記錄財務賬,幼兒園保育教育費、幼兒園開支都在承包人的私人存折內存取。C幼兒園是Y區一家規模較大的無證園,開辦已經5年多了,2011年下半年,在園幼兒已有330余人。現場調查發現,C幼兒園是一座典型的“籬笆幼兒園”。該園舉辦者承租了一戶農家小院,教室就是原來的客廳、臥室,小院就是唯一的戶外活動場所。由于C園沒有午休室、教室狹小,孩子們中午無法休息。民辦H幼兒園是一座“豪華幼兒園”,在物價局核發的收費許可證上,該園國際班每月收費1萬元,普通班的每月收費也在5千元。H幼兒園實行10-15人的小班化教學,每個班配備了4名專任教師,開設了舞蹈、鋼琴等課程,國際班還聘有外教,實行雙語教學。同樣年齡、生活在同一個城市,由于在不同性質的幼兒園,孩子們享受的學前教育環境差別巨大。(四)對于不同職業的家庭,學前教育的公平性差1.優勢人群的子女更可能進入公辦園、教辦園。在對全市37所幼兒園92個班級的問卷調查表明,96%的家長希望孩子進入公辦園就讀,其中75%家長更是希望孩子進入教辦園就讀。但是,南京市公辦園的比例僅為57%、其中教辦園比例只有15%,加上沒有公開、透明的招生制度,普通家庭子女想進入公辦園,特別是教辦園的非常困難。問卷調查顯示,教辦園中家長至少一方是公務員或事業單位的比例幾乎是民辦園的2倍。說明如果家長一方是公務員或在事業單位上班,子女更有可能進入教辦園。2.在民辦園就讀,家庭負擔的辦園成本遠遠高于公辦園,南京市2010年來自家庭負擔的辦園成本(繳納的保育教育費),占幼兒園總收入比例達到了76%。其中:在教辦園、部門園、集體園和民辦園的就讀的家庭,分別分擔的幼兒園成本的54%、66%、84%、93%。在不同性質幼兒園就讀,家庭負擔的成本差距明顯,但與保育教育質量好壞無關,且呈倒掛傾向。教辦園由于在人員經費、辦公經費等方面得到了政府撥款,不僅師資力量、辦學條件普遍好于民辦園,而且收費遠低于民辦園。
原因分析
(一)法治建設滯后,學前教育地位不明確目前,我國已經頒布實施了教育法、義務教育法和高等教育法等法律,只有學前教育沒有立法。由于缺乏有力的全國性法律規范,在社會結構轉型與經濟體制改革的新形勢下,學前教育地位尷尬、教育屬性被異化。近年來的兩會上,多位代表呼吁盡快制定學前教育法,用法律手段破解“入園難、入園貴”的深層次問題。(二)政府忽視學前教育,沒有發揮主導責任由于學前教育不是義務教育,中央政府放權由地方政府負責學前教育發展,地方政府又將其推向市場,讓學前教育事業任由市場發展。將作為公益事業的學前教育交給市場絕對是一種短視行為,因為市場是逐利的,它不僅不能促進學前教育的均衡發展,反而會造成更大的社會矛盾。(三)財政投入比例偏低,投入結構失衡長期以來,在我國教育財政性經費總量中,學前教育經費僅占1.2%-1.3%,南京市也大致相同。以2010年為例,學前教育財政性經費占教育財政性經費的比例為1.87%。同為非義務教育,普通高中占比為13.16%;職業教育占比為5.86%。不僅如此,財政性教育經費的投入結構嚴重失衡,有限的學前教育財政性經費主要投向了教辦園。2010年占比為15%的教辦園,得到了學前教育財政性經費的76%。財政對于學前教育的投入,不是均衡發展的“雪中送炭”,而是“殺貧濟富”的“錦上添花”。學前教育財政投入出現了“馬太效應”,導致了優勢人群子女反而更容易享受政府投入,這是當前群眾對學前教育高度不滿的根源所在。(四)規劃落實滯后,已配建幼兒園歸屬不明確近年來,我國幼兒園數量雖然增長較快,但由于基數低,又遇上適齡兒童的高峰,學前教育資源存在缺口。一個主要原因就是規劃幼兒園建設嚴重滯后。南京市2008年至2010年間,規劃建設幼兒園172所,但建成幼兒園僅33所,遠遠低于小區住宅的建設速度。同時,已經配建的幼兒園基本出租給個人舉辦了民辦園,造成學前教育的“國退民進”、“公弱民強”。學前教育資源不足,尤其是普惠性公辦園數量稀缺,民辦園收費昂貴,導致了南京市仍有220余家無證園存在。(五)對民辦園的監督、管理和引導不夠雖然學前教育屬于公益事業,需要政府發揮主導責任,但是也不排除市場的作用。如果能合理地利用市場的競爭機制、彌補公共資源的短缺,也未嘗不是合理的選擇。關鍵政府保證民辦園教學質量、對民辦園收費進行約束,引導民辦園走普惠性辦學之路。當前,我國民辦園收費實行自行定價的備案制,不與幼兒園等級掛鉤,也就是說不與保育教育質量掛鉤。新舉辦的民辦園每月收費動輒1、2千元,而教育主管部門對于民辦園的教學質量也幾乎是不聞不問。
一、指導思想
以《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學前教育發展的意見》、《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為指導,積極推進《市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任務的完成,實行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公民辦并舉的辦園體制,圍繞我市“打造優質教育”總體目標,結合我市幼兒教育發展實際,強管理、抓規范、提素質、促質量,積極推進幼兒園均衡、優質、健康發展。
二、主要工作及措施
(一)構建科學管理模式,推進幼兒園內涵發展
1.加強幼兒園精細化管理,規范辦園行為。
不斷深化幼兒園常規管理,堅持常規檢查制度,做好教育教學常規管理指導工作,繼續督促幼兒園執行常規管理的“四個堅持”:不定期開展一日常規的執行情況和隨機抽查,對各項計劃進行過程監督,逐步完善幼兒園動態管理機制。定期開展教學指導,組織人員不定期地到各幼兒園蹲點、聽課活動,對幼兒園的教學管理和教師的教學活動進行有效指導,幫助幼兒園有針對性地開展教學管理,促進幼兒園提高教學管理水平和教師教學能力的提高。
2.加強幼兒園環境創設,提升幸福校園指數。
認真貫徹《國務院關于當前發展學前教育的若干意見》、《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精神,創設豐富的教育環境,合理利用環境,挖掘當地文化內涵,著力加強生態校園、文明校園、美麗校園建設,構建良好校園人文環境。校園環境應體現以幼兒發展為本,親近自然理念,做到綠化、凈化、兒化、美化、教育化,環境安全、健康、豐富,充分滿足幼兒活動的需要,讓幼兒在與環境的互動中獲得身心健康發展。
3.加強民辦教學管理,構建雙贏體系。
加強對民辦幼兒園教育教學常規管理的指導和督查,切實把民辦幼兒園的教學與安全納入日常管理,引導依法依規辦園,促進全市幼教事業健康發展。各中心幼兒園應加強轄區內民辦幼兒園的日常管理,以活動為載體,強化民辦幼兒園對教育教學設施設備的投入,引導民辦幼兒園朝著更加科學化、規范化的方向發展。督促民辦幼兒園參加公辦幼兒園評級定類考核評估,參照公辦幼兒園標準,配備保教隊伍,不斷提高辦園質量,提升辦園水平,優化幼兒教育資源。同時加大創建力度,幫助有條件的幼兒園制定發展提升規劃,今年計劃天天樂幼兒園申報市示范性幼兒園,并做好迎評工作。
4.規范財務管理制度,確保資金運行正常。
繼續加強財務管理,強化責任意識,提高規范運行幼兒園各項資金的自覺性,確保財務管理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加強收費監管,嚴格按規定收費,堅決查處亂收費;合理使用經費,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把有限的幼兒園經費用在改善辦園條件上;加強民辦幼兒園收費管理,幼兒園要為在園幼兒教育、生活提供方便,代收代管的費用應依據《省幼兒園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遵循“家長自愿,據實收取,及時結算,定期公布”的原則,不得與保教費一并統一收取,特別是點心費要專款專用,多還少補。此外,幼兒園須定期在醒目位置公示收費項目、完善經費報備制度;幼兒園實行收費公開制度,接受社會監管。
5.重視嬰幼兒早期教育,逐步實現托幼一體化。
繼續啟動0—3歲早期教育工程,各鄉鎮中心幼兒園和市直幼兒園要成立早期教育中心,擴大幼兒園教育的范圍,要高度認識這一工作的重要意義,認真研究制定早期教育實施方案。定期開展家庭教育、營養保健、生長發育等方面的講座;扎實開展適合其年齡特點的教育活動、肌能鍛煉活動、親子活動等。
6.加強安全管理,確保幼兒園穩定
我們要牢固樹立“關愛生命,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理念,切實做好安全工作,遏制重大事故的發生,確保廣大教師和幼兒的安全。因此,各園要結合本園的實際,采取一系列措施,進一步加大管理力度。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制訂和落實各項安全制度,層層簽訂責任書,制定安全預案。園長認真落實幼兒園各項目標、管理責任制的實施。分管領導定期組織全體教師進行培訓和學習,掌握最基本的安全知識和防范措施,增強其安全意識和責任感。同時,要把安全工作貫穿于一日活動中,有針對性地對幼兒進行自我保護能力的培養和演練。從細微處入手,決不放過一個隱患環節,把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中,強化安全工作的落實。
(二)強化隊伍建設,提升教師專業素養
1.在思想建設上,講政治,塑形象。
各幼兒園要定期組織教師學習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和《關于建立中小學師德建設長效機制的意見》《省教師職業道德考評辦法》樹立正確的政治意識、全局意識、團結意識、奉獻意識、創新意識,以《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為準繩,以“敬業愛生、博學善教”為園風,愛護幼兒,關心幼兒安全和身心健康,平等對待每一位孩子,不得歧視、體罰和變相體罰幼兒,廉潔從教,不利用職務之便謀取私利;尊重家長,密切家園聯系;通過學習優秀教師的感人事跡,學習教書育人楷模來詮釋師德內涵。建立一支愛崗敬業、富有愛心、積極向上的幼兒教師隊伍。
2.在業務建設上,講學習,內增素質。
(1)深入學習《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深刻把握《綱要》、《指南》精髓,遵循幼兒身心發展規律和學習特點,以先進的教育理念武裝教育頭腦,以科學的教育方式組織學習。鼓勵教師利用業余時間以自學為主、外出培訓學習為輔的學習方式,提高教師業務水平。
(2)園長、教研組長深入課堂,隨堂聽課,隨堂評析,對教師組織的活動進行具體的、直接的指導,有效提高教師教學能力。組織教師開展好“四個一”活動,并將活動納入保教工作檢查:每周做一次教后反思,每學期提供一個典型案例,每學期上一節園級以上(含園級)研討課,每月提供一個問題(在教研活動中提供一個本人在教學實踐中遇到的值得探討的問題),不斷提升教師理論素養,拓展教師科研視野。
3.在教師培養上,講實效,鍛造名師。
(1)為加快幼兒園素質教育,盡快建立一支高素質的教師隊伍,做好新、老教師的交替工作,提高全體青年教師實施素質教育的能力水平,各幼兒園應把培養青年教師的工作當作一項關系到幼兒園發展的首要戰略任務來抓,努力使青年教師能早日進入角色,盡快在教育教學方面步入軌道,成長為幼兒園教育教學骨干的中堅力量。各幼兒園要注重對青年教師的培養,針對新教師的現狀進行分析,采取“傳、幫、帶、推”形式,每月開展“良師益友半日跟蹤指導活動”,以教學教研為突破口,開展園內教學比武和基本功培訓,追求培訓過程的真實、有效,加速青年教師成長。
(2)本學年以“抓過程、突重點”開展教師培訓工作,認真組織幼兒教師參加“國培計劃”遠程、集中培訓,做好參訓教師的管理、考核和結果運用工作;推進名師培養工程,開展名師開放日活動。深入實施教師專業發展工程,完善骨干教師選拔培養機制,培養帶動一批中青年教師成為幼教領域的領頭羊,并將對全市三年內新入伍的公辦教師及自聘教師進行全面的跟蹤指導。推進教師隊伍專業化建設。
(三)創新教研方式,提高全市保教質量
1.“重過程、促結果”,推進園際幫扶活動
(1)依據《市幼兒園結對幫扶工作方案》的通知,繼續深入開展“省市示范性幼兒園與縣級示范、普通幼兒園及中心幼兒園與片區民辦幼兒園的幫扶結對活動”。幫扶單位應做好活動計劃、豐富活動內容,通過互動交流、換位學習、骨干送教、跟班學習、園長講座等活動,充分發揮省、市示范性幼兒園的示范引領作用,推動城鄉各級各類幼兒園的教育協調、均衡發展。
(2)教研工作是實現教師專業成長的有效途徑,也是幼兒園優化和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的重要手段。各幼兒園應做好“以園為本”的教學研究,以課題研究為切入點,深入挖掘鄉土資源,切實轉變觀念,加強教育教學研究,加大園本教研的工作力度。以“理論學習、案例分析、教學反思、同伴互助、專業引領、幫扶結對、經驗交流”等為核心,充分發揮教研的作用,努力提高教師自身素質,促進教師間互研互學,強化教研教改的意識,鼓勵教師勤于探索、著力創新,爭取在教學改革的領域中呈現出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大好局面。經驗豐富、教學能力強的教師上好展示課,在教學中充分發揮以老帶新,以新促老,責任到人,鼓勵教師積極進取,開拓創新,成名成家。創設比、學、趕、幫,人人爭先,團結協作的氛圍;青年教師的公開課要大膽嘗試、認真反思,促使教師在研究中提高,在協作中成長。使我市的園本教學研究真正做實、做深、做亮。
2.交流指導,廣泛開展“聯動式”教研活動
強化片際教研交流活動的指導,組織課改基地園同上一個活動。提倡“片內合作、片際競爭”,廣泛開展幼兒園間的“聯動式”教研活動,并以此為抓手引領教師與課堂對話、與教研員對話、與自己對話、與同伴對話,有效促進教師團隊、教師個體的成長。
3.參與課題,提升教師專業水平
各幼兒園園長要積極主動帶領教師參與課題研究,將課題研究與幼兒園一日活動緊密結合,培養“問題即課題,教學即研究”的工作習慣,通過課題研究這個載體,促使教師在研究中學習,將《綱要》倡導的現代教育理念逐步轉化為教育實踐,將教育觀念的轉變轉化為教育行為,促進教師專業水平提高。
【關鍵詞】學前教育;結構失調;政策建議
【中圖分類號】G61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4604(2011)05-0021-06
學前教育改革是我國繼義務教育和高等教育改革后的又一重大教育改革,是黨和國家對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和加快建設人力資源強國的重要戰略部署。目前,教育部已啟動了學前教育改革試點工作。然而,現有的學前教育體制機制存在著許多深層次的結構性矛盾,能否妥善解決這些結構性矛盾,關系到學前教育改革和發展能否順利進行,學前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能否得到切實提高。因此,揭示和廓清這些結構性矛盾,有助于更好地推進學前教育的改革和發展。
一、學前教育的結構失調
1.“公弱民強”、數量失調
在傳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型的過程中,特別是上世紀90年代后,在市場經濟影響下,教育的產業化思維,把學前教育推向了以市場資本為主導的社會力量,而政府的作為則被忽視,從而造成了公辦幼兒園與民辦幼兒園發展的不均衡。據教育部統計,2009年全國共有各類幼兒園133722所,利用國有資源舉辦的公辦幼兒園有50603所,占37.84%;民辦幼兒園有83119所,占62.16%。特別是在城市,民辦園多達23029所,占城市幼兒園總數的69.44%,而公辦園僅占30.56%。在海南省,2010年的調查發現,全省204個鄉鎮中沒有一所財政全額撥款的公辦鄉鎮中心幼兒園。可見,公辦幼兒園在學前教育資源中所占的份額不足,政府在推進學前教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方面還沒有做到位,學前教育的公益性、普惠性難以有效得到保障,因為民辦園資本的逐利性很容易侵蝕學前教育的公益性質。更為嚴重的是在欠發達地區的村鎮,許多民辦園處于不達標的非法境地,但由于這些幼兒園面向的是社會弱勢群體,而弱勢群體支付能力低,人口數量多,因此這些幼兒園仍能得以生存。
2.民辦園公辦園公平競爭的環境失調
一是政府直接舉辦的公辦園得到行政性資源支持,處于壟斷地位,許多幼兒園已發展成為大園、強園、豪華園。二是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利用國有資產參與舉辦的“國有民辦幼兒園”,特別是公辦園參與舉辦的民辦幼兒園,一方面依據《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所規定的“依法享有舉辦者權益,依法履行管理國有資產的義務”,為這類幼兒園面向特定人群提供專有服務留下了空間;另一方面,這類幼兒園在管理者任命、政策設計上無不依賴舉辦者。在這類幼兒園中,許多幼兒園的資產性質不清,法人資格不明,通吃國有資源(特別是資產、教師資源以及精神文化、品牌等無形資源)和市場資源兩份紅利,對內為特定利益集團實行低收費甚至免費服務,對外實行迥然不同的高收費市場化運作。從嚴格意義上說,這類幼兒園是“偽民辦”。由于其所占的資源優勢,這類幼兒園的辦園水平普遍較高,具有很強的吸引力。特別是在城市,由于人們重視學前教育的意識普遍提高,一方面深受這類幼兒園較高辦園水平的誘惑,另一方面又對其高收費愛恨交加。這反過來又助長了這類幼兒園的高收費。高收費一方面帶來了這類幼兒園自身的“良性發展”,另一方面極大地排擠了其他民辦園的發展,擾亂了學前教育市場秩序,人為地擴大了教育不公,群眾對此反映強烈。三是民間投資或利用民間資產舉辦的民辦幼兒園,一方面,由于缺少必要的財政支持,這類幼兒園大多發育不良,逐利性突出;另一方面,因為辦園靈活,因地制宜,填補了公辦園的空白和不足,有著較大的市場空間,在一定程度上滿足了群眾最低限度的入園需求。但是,很多純民辦幼兒園由于生存在公辦園和國有民辦園的夾縫中,非但公益性難以體現,甚至難以獲得持續健康發展。四是農村利用集體資源辦園。這類幼兒園因集體經濟情況的不同而千差萬別。總體說來,很多農村地區由于經濟不景氣,幼兒園也舉步維艱,多數不達標、不規范,辦園條件和水平都比較差,屬于公辦幼兒園中的弱勢群體。這種公平競爭環境的失衡,必然影響學前教育公益性的實現和普惠性的提高。
3.群眾的學前教育需求與學前教育資源的供需失調
當前,人們對學前教育的重要性有了充分的認識,特別是對學前教育在防止弱勢群體代際惡性循環中的作用越來越有共識,學前教育資源開始成為稀缺資源。然而,政府在擴大和豐富多樣化的學前教育資源方面嚴重滯后,特別是優質資源稀缺、單一,不能滿足群眾需要的問題比較突出。這主要表現在:民辦園雖然因市場需求而空前增多,但公益性程度并不高,幼兒園發展特色不鮮明,難以滿足群眾普惠性和多樣性的需求;公辦園數量不足,普惠性不高,許多公共財政投向了只滿足特定人群的豪華幼兒園;農村集體園和民辦園發展緩慢,條件簡陋,農村學前教育質量難以保證;對殘疾兒童的學前教育訴求重視不夠,扶持接納殘疾兒童的幼兒園建設不足,服務于殘疾兒童的專業師資短缺,設備配置不到位,殘疾兒童接受早期干預的機會不多。
4.生源結構與幼兒園結構的失調
當前,隨著社會分層的加劇,社會階層分化嚴重。農民工群體、社會底層低收入群體、殘疾人群體、農村群眾等,與社會富有階層、一般工薪階層等有著不同的學前教育需求。特別是我國農村地區尚有4000萬人口沒有解決溫飽問題,有2300萬城鎮人口僅靠領取最低生活費過日子。〔1〕這直接制約著他們的學前教育支付能力和利益的獲得。然而,在當前的學前教育資源分配中明顯表現出“嫌貧愛富”的傾向,大多僅僅關注了強勢群體的需求,注重按級管理。①雖說制度設計的本意是激勵幼兒園提高辦園標準和質量。但是,幼兒園的分級機制往往與營利結盟,使得分級成為提高收費的合法依據,“水漲船高”的成本分擔價格機制更將弱勢群體排斥在外。特別是針對殘疾兒童的學前教育,無論是財政支持還是政策扶持,至今都沒有專門的政策安排和制度設計。另一方面,幼兒園的規劃沒有很好地根據人口的流動和出生情況進行配套設計。有關統計資料表明,在城鎮化過程中,約有2.3億農民進入城市務工,隨之而來要解決的是農民工子女的入園問題。然而,無論城市還是農村都缺少相應的配套政策跟進,農民工子女入園問題突出。同時,隨著人口高峰期的疊加,出現了入園高峰期。國家統計局統計表明,2005~2008年,我國幼兒園在園幼兒增加了296萬人,增長率達13.58%,而幼兒園增加了9320所,增長率僅為7.49%,幼兒園接納兒童人數由2005年的每園平均175.16人增加到2008年每園平均185.09人。
5.城鄉之間、區域之間學前教育發展失調
這是我國傳統城鄉二元結構及經濟發展不平衡的必然結果。據國家統計局統計,全國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在學雜托幼費方面,城市為100.3,農村為100.9。①這反映出農村居民學前教育的成本支出是家庭的一項沉重負擔。從地域上看,各地居民消費價格指數差距明顯。如上海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在學雜托幼費方面為101.5,而福建僅為85.6,學前教育的成本支出明顯不足。從幼兒園數量來看,農村幼兒園數量明顯低于城市。據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農村1~4歲人口37514878人,是城市同齡人口的3.59倍,而據教育部2008年統計,分布在廣大農村的幼兒園僅64303所,占總數的48.08%。從區域入園率來看,北京、上海、天津、浙江學前三年兒童入園率已達90%以上,而西部一些省市入園率最低10%,僅為5.94%,遠低于全國平均入園率50.9%的水平。〔2〕幼兒園的辦學層次也極不均衡。海南省2010年調查發現,有的市縣未達標幼兒園比率高達92%,而浙江省早在2005年僅鄉鎮中心園達省市級示范幼兒園標準的已占總數的31.6%。②從師資水平來看,農村高層次專業幼教師資匱乏。城市幼兒園本科以上專業師資48953人,占城市幼兒園教師總數的12.83%。農村7260人,僅占農村幼兒園教師總數的2.3%。從師幼比看,農村教職工配備明顯偏低。從生均教育經費看,地區間差距巨大。北京、上海生均教育經費支出達15429元,而等地僅為2768元,不到北京、上海的20%。〔3〕
二、解決結構失調的政策建議
上述學前教育的“五大失調”表明,政府的公共政策設計與學前教育公益性價值追求不匹配問題,是學前教育公益性不強、普惠性不高的根本原因。相關研究發現,“在經濟上急劇轉型時期的國家,人們更注重效率”。〔4〕也就是說,學前教育的公益性不會自發地實現,學前教育公益性必須由政府的公共服務來保障。責任型政府和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理念,是學前教育公共政策設計的制度基礎。
1.增加公共財政投入,擴大公辦園數量
《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明確提出,要建立“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公辦民辦并舉的辦園體制。”要把大力發展公辦園,提供“廣覆蓋、保基本”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作為擴大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和提高政府公共服務能力的重要舉措。根據我國實際,政府在調動資源、建立組織體系、制定政策和監管運行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特別是在維護教育公平的價值理性方面是社會和市場力量不可替代的。推進公辦園和民辦園的協調發展必須體現政府意志,要注重綜合運用行政和財政手段,特別是財政支持為主的服務手段,堅持“普惠第一,協調發展”的原則,重點擴大公辦園數量。在進行存量改革時,要堅持以幼兒園資源優化重組為原則,以對幼兒園進行標準化、規范化改造為重點,根據區域實際或扶持改造或淘汰不達標、布局不合理的幼兒園。在進行增量改革時,要堅持以嚴格準入和擴張公辦幼兒教育資源為原則,結合新農村和城鎮建設,合理規劃布局,推進標準園建設,重點加大公辦園的建設力度,擴大公辦園的覆蓋面。
2.建立公辦園民辦園公平競爭的制度環境
當前,如何既能滿足人民群眾的學前教育需求,又不至于使國家背上沉重的財政負擔,是政府必須全面考慮的問題。因此,公辦民辦并舉,國家投入一點,社會投資一點,家庭合理承擔一點的學前教育政策是當前的必然選擇。公平競爭的制度環境是優化幼兒園結構、促進協調發展的基礎條件。一是要明確公辦園和民辦園各自的定位,即堅持公益性不動搖,各有側重,各自有所為有所不為,實現優勢互補、協調發展。公辦園屬于公益事業單位,要堅持普惠性原則不動搖,在擴大公共服務覆蓋、滿足弱勢群體需要、推進教育公平上要有所為,在建設標準上要有所不為。在管理上,要淡化分級管理,轉向以標準園建設為價值導向的管理。根據世界各國保障弱勢群體接受學前教育的經驗,以公立學前教育機構為主導力量的辦園模式,是安置殘疾兒童接受學前教育,保證其利益的最好、最有效的選擇。〔5〕民辦園屬于公益性“非企業單位”,根據《民辦教育促進法》,民辦園要向教育行政部門和勞動部門備案。這決定了民辦園既要納入社會公益事業的管理框架,獲取政府公共服務的支持;又要納入社會職業的市場管理框架,依靠市場和社會獲得生存地位和空間。要綜合運用政府和市場兩種機制配置資源,使民辦園既符合國家意志、公共利益,保證在國家意志范圍內開展學前教育公益服務,又參與市場競爭,以不同特色滿足市場、社會的不同需求,適應多元發展的需要,獲取市場自主生存空間。因此,民辦園要堅持多層次、多樣化建設,在幫助政府推進學前教育公共服務、滿足不同群體多樣性需求上有所為,將營利性追求嚴格限定在“合理回報”內,對逐利有所不為。二是要加強分類管理。對國有民辦園,要杜絕“一園兩制”,通過確立獨立法人資格,厘定國有資產出資額,審定財務制度,剝離其對國有資源的占有或變相占有。要按照2005年財政部實施的《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和《民辦教育促進法》要求,加強對民辦園財務會計制度和辦園質量的監管,確保“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因為出資而擁有非營利組織的所有權;收支結余不得向出資者分配”,保證其服務不受出資單位特定利益群體的支配,保證其辦學結余繼續用于公益事業。對優質的公辦園,可通過開辦分園或合作辦園的方式擴大優質資源覆蓋面,提高普惠性。鑒于目前社會轉型的實際,要盡可能協調不同群體利益,尤其是要注重對弱勢群體的保護,“杜絕用公共投入辦高標準、高收費、為少數人服務的幼兒園”。對于特別落后地區不達標的農村幼兒園,應正視區域差異,重新審定幼兒園準入資格,有差別對待。
3.建立完善公共財政扶持民辦園的機制
一是要明確公共財政扶持民辦園的基本理念。對民辦園的財政支持要建立在民辦園提供公益這一價值基礎之上,把民辦力量視為促進群眾學前教育利益保障均衡化和幫助政府實現公共服務效率最大化的手段,并以民辦園承擔學前教育公共服務職能作為財政支持的價值尺度。二是要明確公共財政扶持民辦園的法律依據。《民辦教育促進法》第44和第45條規定:“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可以設立專項資金,用于資助民辦學校的發展。”“可以采用經費資助,出租、轉讓閑置的國有資產等措施對民辦學校予以扶持。”這為政府公共財政支持民辦園提供了法律依據。三是要因地制宜地確立公共財政扶持的形式和措施。根據實際情況,可綜合采取生均公用經費補貼、稅費減免、長期低息貸款、轉讓國有閑置資產(如校舍等)等方式。特別是對民辦力量強的經濟發達地區,政府可立足支持民辦園發展的辦法,通過政府簽約、委托等購買服務的方式,把一部分公共教育的任務交給民辦園,在減輕政府公共財政負擔的同時,讓民辦園更好地幫助政府保障學前教育公益性和滿足群眾學前教育需求,真正成為公辦園的補充。四是要制訂合理的財政撥付標準。堅持以吸納殘疾兒童、留守兒童、進城務工人員子女等弱勢群體為主要指標,結合幼兒園辦園設施資源情況、區域學前教育資源豐富程度以及經濟社會實際,對需要財政扶持的民辦園,或設立專項資金轉移支付,或采取購買服務等方式,按生均公用經費予以補助。同時,公共財政扶持標準要建立在綜合評估的基礎上,根據績效發放,逐步樹立起以獲得政府資助或獎勵為信譽追求的民辦園發展價值觀,幫助民辦園實現以公益性品質確立自己市場合法地位的目的。五是要恰當把握公共財政手段的運用。公共財政手段的運用要遵循市場規則,尊重民辦園的市場地位,尊重他們自主辦學、自主招生和在規定范圍確定收費標準的權利,避免公共財政扶持手段內含的政府意志帶來的不恰當干預和損害;同時又要按照公益性的要求,滲透政府對民辦園公益性的意志要求,幫助其改善條件,規范辦園,自覺接受監督,在接受政府公共管理的同時,按照市場需求經營管理。
4.堅持分階段、分地區推進學前教育區域協調發展
我國學前教育發展方式會不可避免地面臨保基本和增能兩個階段(或方式)的轉向。保基本階段(或方式)是由面向少數群體的選擇型服務轉向面向全體的普惠型服務,以確保人民群眾最基本的學前教育需求,這是資源分配的底線公平。增能階段(或方式)是在保基本的基礎上,由資源分配的底線公平向優質資源分配的全面性公平的發展。分階段、分地區推進,就是根據地區差距的實際,在已經實現基本保障人民群眾學前教育需求的經濟社會發達地區(如上海等地),實施學前教育增能發展,在努力提高質量、擴張和均衡區域優質資源,實現有質量的公平方面進行學前教育資源的優化組合。在學前教育資源匱乏、經濟社會不發達的地區則重在擴大學前教育基礎資源,保障人民群眾基本需求的底線公平。在有潛力但尚未實現保基本的地區,可實施保基本與增能組合的發展模式,以促進跨越式發展,努力實現增能發展。
5.堅持“三個一體化”,統籌推進城鄉學前教育
推進城鄉學前教育協調發展是統籌城鄉經濟社會一體化發展的必然選擇。《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明確指出,“把發展學前教育納入城鎮、新農村建設規劃。”統籌推進城鄉學前教育要按照“總體廣覆蓋,重在強基層”的原則統籌安排。
一是城鄉規劃一體化。既在時間上同步發展,也在空間資源要素上相互融合。根據學前教育資源在城鄉的分布情況、結構特點和公共財政情況、民間資本情況,合理規劃教師的培養和配備、公共財政的投入等,合理規劃城鄉幼兒園區位布局、公辦園和民辦園數量結構。在農村,堅持以公辦園為主,通過公共財政支持,確保村村有幼兒園(班)。可先設立農村學前教育專項扶持資金,強化農村幼兒園經常性投入;實施農村幼兒園標準化建設工程,強化農村幼兒園標準化建設,確保辦園基本條件;優先保障農村合格教師配備和工資待遇,優先將農村公辦園教師逐步納入人事編制管理;優先實施專業發展項目,支持農村教師提高素質。其中,特別要重視將殘疾兒童納入隨班就讀的保障體系之中。在城市,通過嚴格準入標準和嚴格監管,調整各類幼兒園的數量、質量結構,努力擴大學前教育優質資源,滿足人民群眾的多樣化需求。特別是要堅決遏制公辦園向豪華型發展的傾向。可通過合理分解大園、豪華園資源,轉移部分資源用于辦分園、連鎖園或支持農村弱勢公辦園,或通過與城鄉民辦園簽約合作等支持形式,增進城市公辦園的公益性。
二是管理一體化。以縣級教育主管部門為平臺,統籌管理城鄉學前教育資源,實現互動共享,共同發展。特別是在公共財政統籌安排上,既要滿足公辦園的發展需要,又要按照《民辦教育促進法》,建立扶持民辦園的機制。在管理過程中,既可適當集中學前教育資源,建立鄉鎮中心幼兒園,擴大服務范圍,發揮示范作用,輻射周邊鄉村學前教育;又可根據區位實際、財政實際,適當分散教育資源,通過利用農村閑置的中小學校舍舉辦幼兒園,或通過購買服務的方式扶持民辦幼兒園,以促進學前教育的均衡發展和公共服務的全覆蓋。
三是城鄉專業資源共享一體化。學前教育的專業資源主要體現在專業師資和其他專門設施設備技術方面(如服務殘疾兒童的專門設備、技術等),在當前及今后相當長的一段時期內,宜采取城鄉共建的形式,共享稀缺資源。例如,通過支教下鄉、村村配置一名合格幼兒園教師專項計劃等各種方式,確保村村至少有一名基本穩定的合格幼兒園教師。通過發揮縣教研室、縣優質幼兒園以及鄉鎮中心幼兒園的輻射和指導作用,建立完善專業師資及其他業務支持系統,強化對農村幼兒園的業務指導,確保農村幼兒園最基本的辦園質量。特別是要建立殘疾兒童學前教育的師資保障系統,通過在職培訓或專項引入計劃,確保鄉鎮中心園及示范園至少有一名殘疾兒童學前教育的專業師資,并以此作為鄉鎮中心園及示范園的評價標準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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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ladjustment in Chinese Preschool Education Structure and
the Policy Suggestions
Wang Peifeng
(Institute of Special Education, Nanjing Technical College of Special Education, Nanjing, 210038)
摘要:本文主要分析了當前幼兒園辦園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并對新修訂的《規程》主要凸顯的“規范辦園”、“科學發展”兩大核心要義進行了論述,為將來提高辦園水平指出了方向。
關鍵詞:辦園;規程;管理
【中圖分類號】G619.2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2095-3089(2016)34-0284-02
新修訂的《幼兒園工作規程》(以下稱《規程》)2016年3月1日起施行。通過對新舊《規程》的對比閱讀與理解,筆者認為新修訂的《規程》主要凸顯了“規范辦園”、“科學發展”兩大核心要義,現分述如下:
一、規范辦園
《規程》第一章“總則”第一條在原基礎上增加了“規范辦園行為,提高保育和教育質量,促進幼兒身心健康”,把規范辦園行為作為幼兒園工作之首。規范幼兒園辦園行為,促進幼兒健康快樂成長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嚴格實行招生和準入管理
在《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還未出臺前,我國幼教未得到大力發展,學前教育投入不大,以社會力量辦學為主要補充形式,公辦園數量遠少于民辦園,導致在學制、班額上亂象橫生:有專門的一年制學前班、有收不到大班只辦小班中班兩年制,還有班額高達七八十的大班額,幼兒入園年齡更是從2歲到7歲彈性入園,安全和教學等都得不到基本保障。規范幼兒園總體人數規模是辦好幼兒園,提升保育和教育質量的必要條件。
(二)規范財務費用管理
曾經一度,幼兒園收費一直是社會熱議的話題,尤其在發達城市,交高額贊助費入園的報道比比皆是,因無嚴格的財務管理規定,這筆資金多用于提高教師福利待遇,錢未用在幼兒園發展上。這大大拉開了發達地區和欠發達地區教師待遇差距,同樣是公辦園,享有的教育資源不同薪資待遇差距大,造成教育的不公平,各類錢權交易,權力尋租的事件頻發,滋生腐敗。由此,《規程》一是增加了公示制度;二是財務管理更規范;三是強調了經費使用用于教職工培訓。
(三)強化園所安全
近年來,由于很多幼兒園管理不規范,缺乏安全管理意識與責任,在安全防護、安全檢查、安全責任、應急處理等方面未建立完善的管理機制,導致幼兒園食品中毒、幼兒走失、暴徒侵犯、校車失事等安全事故頻發,造成不可估量的嚴重后果。《規程》專設“幼兒園的安全”一章,要求增強幼兒園安全意識,建立健全園舍、設備設施、食品藥品以及與幼兒活動相關的各項安全防護和檢查制度,建立安全責任制和應急預案,把安全教育納入一日活動中。幼兒園還應開展反家暴教育,發現幼兒遭家暴要及時報案,幼兒園應當投保校方責任險,并要求教職工必須掌握基本急救常識和防范、避險、逃生、自救的基本方法。緊急情況下,優先保護幼兒的人身安全。
(四)保障師資建設
因我國幼教一直未得到長足發展,師資缺口較大,有供不應求之勢。加之民辦園放低對教師準入門檻,非專業人員、未取得教師資格證人員、轉崗人員在幼兒園任職情況普遍,民辦園中非專業人員擔任園長情況居多,導致幼兒園師資良莠不齊,與幼教要求差距較大。
《規程》規定:一是堅持把立德樹人貫穿教育工作全過程。進一步強調幼兒園要堅持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循幼兒身心發展特點和規律,實施德、智、體、美諸方面全面發展的教育,促進其身心和諧發展。二是配足配齊幼兒園教職工。按照國家相關規定設置園長、副園長、教師、保育員、衛生保健人員、炊事員和其他工作人員等崗位。三是提高了園長、教師和保育員的準入門檻。園長方面將“幼兒園園長還應有一定的教育工作經驗和組織管理能力”修訂為“有三年以上幼兒園工作經歷和一定的組織管理能力”;教師方面將“應具備幼兒師范學校(包括職業學校幼兒教育專業)畢業及其以上學歷”修訂為“應當具有《教師資格條例》規定的教師資格、具備大專以上學歷”;將幼兒園保育員“還應具備初中畢業以上學歷”修訂為“應當具備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二、科學發展
(一)保護幼兒身心健康
過去的傳統教育中,更多注重的是幼兒的身體健康發展,把目光聚焦在孩子的生長發育上,忽視幼兒心理健康教育。隨著社會的變遷,自閉癥、多動癥等兒童的增多,心理健康作為人終身發展的基石已經得到了全社會的認同,幼兒身心和諧、快樂、健康發展成為幼兒教育的終極目標。
《規程》中提到“身心健康”內容有9處,其中涉及幼兒7處,第一章總則指出,為了加強幼兒園的科學管理,規范辦園行為,提高保育和教育質量,促進幼兒身心健康。《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也明確指出:幼兒園必須把保護幼兒的生命和促進幼兒的健康放在工作的首位,密切結合幼兒的生活進行安全、營養和保健教育,提高幼兒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
(二)注重幼兒衛生保健
一是科學的作息時間安排。合理安排睡眠、進餐、大小便、活動、游戲等各個生活環節的時間、順序和次數,注意動靜結合、集體活動與自由活動結合、室內活動與室外活動結合,不同形式的活動交替進行。如將“兩餐間隔時間不得少于三小時半”改為“正餐間隔時間為3.5-4小時”。二是重視保教結合,培養幼兒在日常生活中養成良好的衛生、行為習慣。
(三)強調幼兒操作體驗
過去的教學活動中,以結果為衡量活動的指標,忽視幼兒的過程體驗,注重幼兒的操作結果,導致教學中重視幼兒知識經驗的獲取,輕視幼兒情緒情感體驗及學習方法過程的習得。基于此,新修訂《規程》將“注重幼兒的實踐活動”改為“注重幼兒的直接感知、實際操作和親身體驗”。增加“教育活動的過程應注重支持幼兒的主動探索、操作實踐、合作交流和表達表現,不應片面追求活動結果”。
廣東省幼兒園收費管理細則全文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幼兒園收費管理,規范收費行為,維護幼兒、家長和幼兒園園方的合法權益,促進學前教育健康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辦法》和《幼兒園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發改價格〔20xx〕3207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本實施細則適用于我省行政區域內所有依法設立的公辦和民辦全日制、寄宿制幼兒園(含托兒所、幼兒班、學前班,下同)。
第三條 幼兒園收費實行省定項目,各級各類幼兒園可對幼兒家長收取保育教育費(以下簡稱保教費,寄宿制幼兒園保教費含住宿費)、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
第四條 公辦幼兒園收費實行政府定價管理。公辦幼兒園保教費標準由各地級以上市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經同級價格主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審核,報同級人民政府同意后,由省價格、財政、教育主管部門審核并報省人民政府審定。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標準由各地級以上市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經同級價格主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審核,三部門聯合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執行,并報省政府教育、價格、財政主管部門備案。各縣(市)行政區域內公辦幼兒園收費標準由當地價格、教育、財政部門按照幼兒園等級與保教類型在不超過所屬市規定的收費標準范圍內制定。
第五條 民辦幼兒園收費實行備案制管理。
享受政府財政補助(包括政府購買服務、減免租金和稅收、以獎代補、派駐公辦教師、安排專項獎補資金、優惠劃撥土地等)的民辦幼兒園,可由當地人民政府有關部門以合同約定等方式確定最高收費標準,由民辦幼兒園在最高標準范圍內制定具體收費標準,報當地價格、教育、財政部門備案后執行。
民辦幼兒園收費備案具體實施細則由省級價格主管部門會同教育、財政部門另行制定。
第六條 保教費應體現公益性和普惠性。公辦幼兒園保教費按照非義務教育階段家庭合理分擔教育成本的原則,在統籌考慮政府投入、經濟社會發展水平、辦學成本和群眾承受能力等基礎上,分不同類型、不同等級核定全日制、寄宿制幼兒園收費標準。不同地區、財政撥款經費占辦園經費比重不同的幼兒園,保教費標準可有所區別。
民辦幼兒園保教費實行成本補償機制,保教費標準主要根據幼兒園保育教育成本、辦學質量,結合幼兒園評定等級確定。
幼兒園保育教育成本包括:公務費、業務費、固定資產折舊費(包括幼兒在園生活、學習、游戲、運動、用餐所需的器材、教材圖書和設備設施)、房屋租金、修繕費、水電費、取暖費、衛生保健費(衛生防疫)、教職工人員經費(包括離退休人員)等正常辦園費用支出;不包括災害損失、事故、校辦產業支出等非正常辦學費用支出。
第七條 各級各類幼兒園在寒暑假、周六、周日及國家規定的公眾假期繼續對在園幼兒提供保育教育的,保教費可在平時收費標準基礎上上浮不超過50%。第八條幼兒園經審批或備案的保教費標準應至少保持學年內穩定。
第九條 新登記或調整等級的公辦幼兒園提出制定或調整收費標準的申請,應提交下列材料,并經縣級以上教育、價格主管部門確認。
(一)幼兒園的有關情況,包括學校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以及教育行政部門頒發的審批注冊登記證明;
(二)申請制定或調整收費標準的具體項目;
(三)現行收費標準和申請制定的收費標準或擬調整收費標準的幅度,以及年度收費額和調整后的收費增減額;
(四)申請制定或調整收費標準的依據和理由,包括辦園平均年成本測算資料;
(五)申請制定或調整收費標準對幼兒家長負擔及幼兒園收支的影響;
(六)幼兒園近三年的收入和支出狀況,包括教職工人數、按規定折合標準的在園幼兒人數、生均教育培養成本,財務決算報表中的固定資產購建和大修理支出情況、教育設備購置情況、工資總額及其福利費用支出等主要指標;
(七)教育行政部門、價格主管部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幼兒園提供的材料應當真實有效。
第十條 各級各類幼兒園保教費由地級以上市價格主管部門會同教育主管部門確定按學期或按月收取,幼兒園不得在幼兒注冊前或跨學期(月)預收保教費。
采取按學期收取的,每個學期按5個月計算。幼兒因請假、轉學、退學、插班等原因學期內累計在園時間不滿10天(含10天,以工作日計算,下同)的,幼兒園按保教費繳費額的80%退還;超過10天但未滿30天的,按保教費繳費額的50%退還;超過30天但不滿50天的,按保教費繳費額的30%退還,超過50天的,不退還所繳保教費。
采取按月收取的,學期與假期交叉月份,保教費執行學期內標準。由于放假、請假、轉學、退學、插班等原因幼兒當月在園天數不足4天(含4天)的,按保教費繳費額的80%退還;超過4天但不足當月法定工作日數一半(含一半。向下取整天數,下同)的,按保教費繳費額的50%退還;超過當月法定工作日數一半的,不退還所繳保教費。
因園方原因造成停課的,幼兒園應按實際天數退還保教費。
因幼兒園刊登、散發虛假招生簡章(廣告)或其他違反國家規定的行為造成幼兒退園的,幼兒園應全額退還所繳保教費,造成幼兒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 幼兒園服務性收費是指幼兒園完成正常的保教任務外,向在園幼兒提供可供家長選擇的服務而產生的費用,包括:
(一)伙食費(含營養餐點)。幼兒園收取的伙食費只能用于支付與幼兒膳食有關的食物費用,不得用于支付其他間接費用。幼兒園應于次月15日前向家長公布伙食費收支情況,學期末(轉、退園幼兒在離園時)將結余部分全部退還幼兒家長。
(二)托管費。全日制幼兒園幼兒每天正常在園保教時間不少于8小時。幼兒園受家長委托,在周一至五閉園后(僅限全日制幼兒園)對在園幼兒提供托管服務的,可收取托管費。
(三)校車費。幼兒園自設或租用校車接送在園幼兒的,可收取校車費。
服務性收費必須遵循幼兒家長自愿、據實結算的原則,不得營利。公辦幼兒園服務性收費標準以“元/人。天”為單位制定。幼兒園可根據幼兒實際需要按月收取服務性收費,在園時間不足月的,以幼兒正式請假天數計退。
第十二條 幼兒園代收費指幼兒園為方便在園幼兒的教育和生活或為完成正常保育教育任務而產生的、由幼兒園統一代為支付并由幼兒家長負擔的費用。包括:
(一)生活用品費。生活用品費是指實行統一管理的幼兒園為幼兒集中代購被褥、園服、洗漱用具等收取的費用。
(二)外出活動費。幼兒園組織幼兒外出參觀游玩所產生的費用,由幼兒園按實統一收取并支付。
(三)體檢費。幼兒園按照衛生部門規定統一組織在園幼兒定期體檢,可代收體檢費用。
代收費項目可集中預收,實行定期按實結算、多退少補。
第十三條 除本辦法規定的保教費、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外,各級各類幼兒園不得在保教費外以開辦實驗班、特色班和興趣班等為由,另外收取費用;不得收取與入園掛鉤的捐資助學費、借讀費、贊助費等;嚴禁收取“報名費”、“入園資料費”、“營養費”、“建園費”、“管理費”、“留位費”、“接送卡費”或“育兒報刊費”及各種形式的押金、備用金等。
因幼兒保育教育及幼兒園管理需要,所產生的暖氣、空調、家長開放日、親子活動、信息服務、課本(學習)資料等費用,從幼兒園公用經費中開支,不得設立收費項目。
第十四條 幼兒園應按照國家學前教育扶困資助的有關規定,對符合條件的在園幼兒給予相應的資助。
第十五條 公辦幼兒園經批準的收費,必須按照隸屬關系到縣級以上價格主管部門申領《廣東省收費許可證(教育收費)》。
第十六條 幼兒園應在顯著位置通過設立公示欄、公示牌、公示墻等形式,向社會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金額、收費依據等相關內容。幼兒園招生簡章或招生信息中,須寫明幼兒園辦園性質、辦學條件、定價方式、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和對貧困子女的減免規定或其他救助辦法。
幼兒園必須嚴格按照公示的收費標準實施收費。
第十七條 各級各類幼兒園要按照規定和要求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制度,做好成本核算工作。按國家有關規定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的公辦幼兒園保教費應及時全額上繳財政,支出由財政部門核撥。
幼兒園服務性收費、代收費以及民辦幼兒園保教費必須單獨立帳,使用財政、稅務行政部門規定的票據。
第十八條 各地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幼兒園收費的管理和監督,督促幼兒園嚴格執行國家和省的教育收費政策規定。對不按規定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收費的,或違反規定巧立名目亂收費的,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予以嚴肅查處。
第十九條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應加強對幼兒園辦園行為的監督檢查和經費使用管理,提高辦學質量。對不按規定備案收費標準或未嚴格按照備案標準執行的民辦幼兒園,由價格主管部門進行約談并限期整改,對逾期不整改或未達到整改要求的,由教育主管部門給予年檢“不合格”的結論。對擠占挪用保教費收入、不按規定使用票據等違規行為由財政主管部門按照相關規定查處。
第二十條 集體辦幼兒園參照公辦幼兒園收費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價格、教育、財政部門可根據本實施細則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第二十二條 上述規定自二一二年二月一日起施行。
幼兒園收費辦法解讀問:請介紹一下出臺《幼兒園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背景?
答:近年來,在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的重視和支持下,幼兒園教育得到了較快發展,特別是民辦幼兒園教育發展迅速,一定程度上緩解了幼兒教育資源供需的矛盾。同時,各有關部門加強了對幼兒園收費的監管,規范了幼兒園的收費行為。但總體看,幼兒教育基礎還較薄弱,幼兒“入園難、入園貴”問題在一些地方比較突出,群眾反映比較強烈。一些地方的幼兒園設立名目繁多的收費項目,擅自提高收費標準;一些幼兒園以贊助費、捐資助學費、建校費、教育成本補償費等名義收取與入園掛鉤的費用;一些幼兒園以開設象棋班、圍棋班、珠算班、舞蹈班、繪畫班等各種興趣班名義,在規定的收費項目外變相強制向家長收取費用。解決“入園難、入園貴”問題,一方面,需要明確政府責任,增加資源供應。按照《國務院關于當前發展學前教育的若干意見》要求,下一步將加大政府投入,新建、改建、擴建一批安全、適用的幼兒園;通過保證合理用地、減免稅費等方式,支持社會力量辦園。另一方面,要針對幼兒園收費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依法進行規范,切實減輕群眾經濟負擔。在這種情況下,三部委出臺《幼兒園收費管理暫行辦法》,對規范幼兒園收費行為,保障受教育者和幼兒園的合法權益有重要作用。
問:《幼兒園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答:本著“統一規范,公開透明”的原則,一是明確將幼兒園對入園幼兒的收費統一為保育教育費、住宿費;幼兒園為在園幼兒教育、生活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費用,應遵循“家長自愿,據實收取,及時結算,定期公布”的原則;幼兒園應按月或按學期收取保育教育費,幼兒園對因故退(轉)園的幼兒應根據實際情況退還一定預收費用等。二是提出了幼兒園收費審批的原則、程序、收費標準制定成本列支范圍等要求。三是要求幼兒園通過設立公示欄、公示牌、公示墻等形式,向社會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等相關內容;招生簡章要寫明幼兒園性質、辦園條件、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等內容。四是規定了幼兒園的禁止性行為,嚴禁幼兒園以任何名義向入園幼兒家長收取贊助費、捐資助學費、建校費、教育成本補償費等與入園掛鉤的費用,嚴禁以開辦實驗班、特色班、興趣班、課后培訓班和親子班等特色教育為名向家長另行收取費用。
關鍵詞: 蘇州工業園區 學前教育 教育均衡發展
在人力資本理論深入人心的時代,人們越來越重視教育在國民經濟發展中所處的重要地位。近年來許多研究成果表明,嬰幼兒時期是人一生中大腦發展最快、可塑性最強的時期,是個體身心各方面素質發展的奠基階段,也是其情感、行為、語言、認知等方面發展的敏感期。科學、適宜的學前教育不僅對兒童良好的行為、習慣、性格與情感態度的形成起著重要作用,而且提高兒童的學習愿望和能力,為入學做好準備,從而減少兒童義務教育階段的學業失敗,進而促進整個國民素質的提高,推動社會經濟發展,乃至提升綜合國力都有著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因而國家也越來越重視對學前教育的投入,《學前教育改革與發展綱要》(2001)指出:“學前教育是基礎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學前教育教師的福利待遇要與中小學教師相平等參照當地公務員的待遇標準,等等。但是面對我國0―6歲的1.3億兒童來說,政府學前教育經費僅占全國教育經費總投入的1.2%―1.30%,顯然是遠遠不夠的。
一、蘇州工業園區公辦與民辦幼兒園對比
目前國家提出的是支持社會多種力量辦學。以蘇州工業園區范圍為例,公辦幼兒園開發區內目前有四所公辦幼兒園,2010年9月新開一所幼兒園,而民辦幼兒園有八所,2010年9月又有兩所開園。從數據中看出,近幾年民辦幼兒園的發展非常迅速。
顯而易見,因為公辦幼兒園能吸引更多優秀的教師,教育質量能得以保證,同時不以盈利為目的,提供優服務低消費,所以家長都愿舍近就遠,或寧愿進入一個30―40人的班級,也不太愿意去民辦20左右的班級。如何真正讓教育資源能夠更加合理地配置,如何讓民辦幼兒園不僅從硬件上能與公辦幼兒園比肩,而且在軟件上也能趕上公辦幼兒園的水平就是擺在我們面前的緊迫課題。
二、促進學前教育的均衡發展
目前,蘇州園區教育局一直以來都以教育均衡發展作為己任,不斷探索,獲得了很多成功的經驗。從總體上來看,可從以下幾個方面來進行資源的合理配置與使用。
(一)以“政府保障”的形式,提供民辦教育經費支持。
在園區范圍內,一般是規定一定規模的小區要有相應的社會事業配套設施,其中就包括幼兒園的配套。如都市花園小區、歐洲城、東湖林語、湖左岸、玲瓏灣等小區配套的是民辦幼兒園,新城、新加、新馨、小區東湖大郡都有配套的公辦幼兒園一所。
公辦幼兒園開園前都是由政府一手撥款的方式建立起來的,在今后的運轉過程中是運用先幼兒園財務申報經費,后經園區財政局審批,最后下撥經費的方式進行;與此同時也鼓勵社會各界力量捐資助學。而為了更多地扶持民辦教育,更多鼓勵社會力量辦學,園區對于民辦幼兒園的扶持是從以下方面體現的:1.在園所建造方面,園區實行的是統一的規劃,聯合房產開發商保證配套的幼兒園土地,然后由園區教育專業人士參與設計幼兒園的整體框架。2.用租賃的方式(一般第一年租金全免),以優惠的價格提供給投資商來開辦民辦幼兒園。3.用投標的方法來挑選資金實力與教育資源雄厚的投資者。這樣的資金支持,能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民辦園因急于收回成本而進行一些忽視教育本性、純粹商業化的運作,使教育投資更多地回歸教育的規律,堅持發揮品牌效應,注重教育長期效益的獲得。
(二)從教科研的角度,從師資繼續教育入手,使優秀教育資源最大程度地進行共享。
除了在經費上政府給予一定力度的支持外,園區教育局更多地從教育科研的角度,以“片區互動”的模式,使區內優秀教育資源得到最大化的共享,并做好教師的繼續教育。
具體的做法是:在一定范圍內,以一所公辦幼兒園為片區領頭園,輻射周邊的民辦幼兒園及鄉鎮幼兒園。同時鼓勵公辦與民辦、開發區與鄉鎮互結姐妹園。同一片區的幼兒園互相進行培訓課程分享、開放活動共享,以及定期由公辦園派骨干教師對民辦及鄉鎮姐妹園等進行業務指導。同時每一所民辦幼兒園園長的招聘工作雖不都經過教育局的直接領導,但所招聘的園長在招投標的內容里是決定招投標成功的關鍵。
近兩年民辦幼兒園教師的整體素質有了很大的提高,這與“片區聯動”密切相關。公辦幼兒園與民辦幼兒園都統一在園區教研室的領導下,共同學習、共同分享,同時也互相競爭。有效的競爭機制的引入使得公辦幼兒園不能松懈自己的再成長,而民辦幼兒園有了努力發展的明確方向。從這兩年園區幼兒園的競賽活動中,我們欣喜地看到了民辦園的老師教育能力快速上升,在某些領域已能與公辦園教師水平持平甚至超越了。
根據國家統計的國民消費結構近五十年的調查,我們發現了消費從一開始的溫飽到八十年代的家電消費為主,到九十年代的住行為主,再到今天以醫療、保健、教育等高層次消費為主的消費結構的大變化。園區如此大力發展教育事業與社會服務事業正響應了時代的需求。由于園區做到了教育的優先發展,一定程度上做到了教育資源的均衡分配,因而越來越多的老蘇州人和新蘇州人愿意把家安在園區,這又促進了園區各項事業與商業的繁榮發展,形成了一個很好的良性循環。
當然,教育優先發展,教育均衡發展的實現還需要更多的園區模式進行創新與實踐才能最終達到理想的效果。中國青年報社會調查中心通過新浪網在2009年對3115名公眾進行的一項調查顯示,71.1%的公眾認為學前教育收費“非常高”,26.2%的人覺得“比較高”,合計比例高達97.3%。學前教育收費高的原因:67.2%的人認為是“政府對學前教育投入太少”;52.0%的人認為是“政府對學前教育投入的資源分配不均”;49.9%的人認為是“少數公辦著名幼兒園供不應求,收取高額贊助費;47.1%的人認為“大多數民辦幼兒園按市場定價,追逐高額利潤”。68.5%的公眾“希望扭轉學前教育的市場化傾向,更多地考慮教育公平問題”;64.2%的人“希望政府重視并增加資金投入”。這項調查足以證明這項改革必定任重而道遠。
三、美國、日本等國家對學前教育的投入帶來的啟示
在美國,國會一方面針對學前教育頒布數量眾多的學前教育法。另一方面,在這些教育法中對學前教育的投資額度不斷加大。特別是針對社會上貧困兒童、少數民族兒童、殘疾兒童等弱勢群體開展各種學前兒童保育和教育項目(如提前開始項目),給予大量而持續的投入和資助,而且在許多其他相關項目中也對這些兒童的參與作出優先規定。如“早期閱讀優先”項目和“同一起跑線”項目都規定向低收入家庭的兒童提供更多的機會;《兒童保育與發展固定撥款法》的立法宗旨著重提出:“為促進各州和地方兒童保育服務的開展,特別是提高對低收人家庭兒童的早期看護與教育的關注程度。”可見其對低收入兒童的特別關注。《不讓一個兒童落后法》也非常強調資金流向的公平性,倡導每個兒童――富有的,貧窮的,黑人、白人,城市的、農村的――都應獲得學習和接受高質量教育的機會。
日本政府的學前教育也有公立與私立之分。公立收費較低廉,私立幼兒園收費昂貴。教師的專業水準都較高。兒童要就讀收費較低廉的公立幼兒園則必須提早半年至一年打申請報告。幼兒園根據家長所提供的信息進行核對(如家庭收入要低于多少,家庭住址要在多少范圍內,等等),符合要求的家庭進入入園候選名單,按照先后次序的原則最終入園。
美國政府是從立法的角度保障了處境不利兒童的受教育權利,在相當程度上縮小了他們與同齡正常兒童之間的差距,使越來越多的弱勢兒童為入學做好了各方面的準備,促進了他們的學業成功。這一方法值得我們學習。而日本政府運用申請制度來照顧低收入家庭,使教育資源更加合理地分配,從實踐的層面上讓教育均衡得以實現。以上兩國的做法都給予我國學前教育改革很好的啟示。
隨著對學前教育重視程度的提高,國家也必將從法律與實踐的角度給予教育優先發展和教育均衡發展保駕護航。這樣我國學前教育將在更大范圍、更大程度上獲得成功。同時也在更大程度上減輕弱勢兒童群體家庭的壓力,使其父母有時間和精力去進行自身的職業培訓與提高,獲得更多的工作機會。這樣將在一定程度上緩和社會矛盾,更多體現我們國家的平等與和諧,從而適應今天全球化發展的進程。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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