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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F23 文獻標識碼:A doi:10.19311/ki.1672-3198.2016.33.113
1 炔可蠹頻暮義及研究背景
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于2001年1月的《國際內部審計專業實務框架》中指出:內部審計作為一種管理與咨詢活動,其具備一定的客觀、獨立性,開展該項工作的目的主要在于:通過推動企業運作效率的提高,以增加企業的價值。內部審計的功能是內部審計價值的直接體現,企業通過內部審計來實現對企業在多層次、全方位的管理,使得企業管理達到制約、預防、鑒證、促進、建設性和建議的作用。企業才能更加合理的組織人力、物力、財力等各方面的資源,使得資源分配更加優化,實現企業的發展和進步。我國在經濟不斷發展的過程中,內部審計逐漸成為各企業用來完善內部管理機制的工具。內部審計身為企業的一種重要的監督手段和咨詢活動,同時對提高企業的價值和促進企業內部的控制有著舉足輕重的地位。最初,內部審計由公司內部自設部門來組織實施,但由于我國的內部審計起步較晚,在發展中出現了例如相關管理制度不夠完善,內審效果也達不到人們所期望的那樣等各方面的問題,再加上企業管理層的干涉導致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和執行性有所偏差,傳統的內部審計已經遠遠無法滿足競爭越發激烈的市場要求。企業為了保持自身的競爭力并且能夠科學有效的利用資源,也開始學習國外外包的形式將部分業務進行外包來提高企業的競爭優勢。內部審計外包適時的出現,專業的機構承包內部審計職能解決了傳統內部審計解決不了的問題。
2 我國內部審計外包的概念和形式
我國內部審計外包形式主要包括:國內內部審計外包的形式主要由內部審計外包和合作內審兩種形式組成。內部審計外包指的是:企業或組織以合同形式將其內部審計部分或全部職能委托給組織或企業外部的機構執行,并且撤銷內部審計部門。合作審計則指的是:企業保留有內部審計機構,并且將部分審計業務外包出去。在合作審計模式下,企業通常會將一些比較核心的業務內容(如涉及到商業機密的業務),交由內部審計人員負責審查;針對一些非核心的業務,則將之外包給外部審計機構;而針對一些比較重要,并且對審計人員執業能力要求較高的業務,則交給內、外部審計人員共同完成。
3 內部審計外包的原因及可行性分析
3.1 內部審計外包的原因
3.1.1 出于企業的成本的考慮
企業經營的最終目的是將利潤最大化,因此在內部審計的形式選擇上,花費的成本是很重要的考慮因素。與企業自設內部審計機構相比外包的很多優勢變的顯而易見,首先如果企業自設內部審計機構,前期需要一筆總額不大的固定投入用于購買辦公設備、雇傭人員等準備工作,內部審計外包則完全不需要這筆固定投入。其次,自設內部審計機構必然需要對審計人員定期進行培訓以增強他們的專業技能,擴展他們的眼界,這筆花費隨著企業的成長必然會越來越大,所以許多企業迫于成本,只能選擇外包。
3.1.2 出于外埠的壓力的考慮
如果是企業內部審計機構提供的審計報告,投資企業難以信服。在跨國公司中也會出現不得不選擇外包的情況,母公司不了解子公司當地的風俗、文化情況,為了因地制宜,母公司選擇將子公司的內部審計外包給子公司所在地的內部審計機構。
3.1.3 出于企業內部缺陷的考慮
企業內部審計缺乏獨立性,受到董事會、總經理等的干預和左右,無法公正客觀的得出審計結果,而外包后的機構不受制于企業的管理層,可以更加客觀,事實就是的提出企業經營過程中產生的問題。再者,外包機構中的審計人員具有更高的專業素養,可以提出更有建設性的建議和補救措施。
3.2 內部審計外包的可行性分析
獨立性:內部審計外包后,首先審計的主體發生了巨大改變,審計主體獨立于企業自身,也獨立于企業的管理層,其實質的獨立性明顯得到了提升。這樣一來,審計機構可以完全站在股東的立場上,將股東財富最大化,對董事會的各種重大決策進行公證、專業的分析,有效提高決策的成功率、降低風險、減少剩余損失。
專業性:再者審計人員獨立后,可以不受企業管理層的約束,在經營者的支持下,用自己的經驗和專業知識對管理層進行嚴格審查,提出客觀的意見并提供有效的改進措施,保證管理層按照公司規章管理,提高管理效率,避免錯誤缺漏,增加企業價值。
外包審計機構具有更多不同類型的人才,資產評估、管理咨詢、風險評估等,所謂“術業有專攻”,審計結果的專業性、可靠性得到大大的提高。
法律性:《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中明確規定:國務院各部門和地方人民政府各部門、國有的金融機構和企業事業組織,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制度。我國企業為了健全內部審計,將部分或全部內部審計外包從法律角度來說也是可行的。
4 內部審計外包風險分析
4.1 企業信息泄露風險
在企業將內部審計工作交托給外部審計機構時,就意味著信息開始或多或少的外漏,因為內部審計工作的成功實施是建立在企業將內部的信息、數據提供給外部審計機構為基礎的,有時,企業為了能獲得更有價值的建議會迫不得已將核心機密提供給外部審計機構。而外部審計機構會不停的為不同的企業提供審計服務,在他們的不經意間,不同企業的信息就有可能流露出來。
4.2 內部審計外包范圍、外包方式和外包機構的選擇風險
將哪一部分外包,如何外包,這兩個問題在外包過程中也很值得思考。核心部分外包雖然會使外包機構提供的評價和改進措施更具有價值,但是同時也面臨著核心機密外漏,降低了自身競爭優勢的風險。外部審計人員只在合同約定的范圍內進行審計活動,存在著一定的被動性,缺乏了一定的主觀能動性,導致審計過程流于形式。不能夠積極主動的幫助管理層發現公司在經營的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并提出合理化建議。
企業在確定外包后首要工作就是在市場上眾多的審計機構中選擇合適的一個,在這個選擇的過程中也存在著很大的風險。由于審計機構對企業相關資質、專業水平、經營狀況并不完全公開,企業從正規渠道無法獲得審計機構的信息,在選擇時就存在著盲區,這種情況下選擇對外部審計機構很有可能無法達到企I的審計要求。
4.3 內部審計外包質量風險
外部審計人員對被審計企業的信息掌握的并不充分。公司員工對于外部審計人員的審計工作的配合程度也直接影響外部人員審計的質量和效率。內部員工對公司的情況有所隱瞞,就會導致審計的工作開展緩慢,進而影響審計的結果。內部審計外包的獨立是建立在外部審計人員的堅守職業道德的基礎上的。事實上也存在少數外部審計人員的營私舞弊的行為,對該披露的事實不披露,對于該出具無保留意見或者保留意見的時候不按照規定出具。
5 內部審計外包風險的應對措施
5.1 評估風險
在內部審計外包前,企業內部管理層應該根據想要達到的審計目標,有選擇性的收集相關信息和類似審計外包案例,預估審計的風險,然后統籌企業資源,評價風險對企業經營產生影響的大小以及企業自身對風險的承受能力。對于企業來說,慎重選擇外包審計機構很重要,需要在市場上了解外包審計機構的人員專業水平和資質、外包機構在業界的聲譽和以往客戶的評價,外包審計機構的經營狀況,外包審計機構的收費水平來挑選出適合企業審計活動的機構。在選擇合適的審計機構后,應當考慮外包的范圍和方式,不適合的外包方式會導致企業核心信息泄露,企業內部和外包審計機構無法很好的合作達到企業預期的審計標準。在一切確定后,簽訂外包合同也需同樣慎重。在合同中企業可以將所有可預計的風險在合同中詳細列出來確保自身的利益。
5.2 加強內部審計服務的監督和規范化
組建采取矩陣或項目型結構的團隊,以提高內部審計的服務質量,從而達到降低內部審計的外包機構的風險。
外包機構應該加強內部審計服務的監督和規范化。將整個機構統一規范管理和指導,制定相應的指導性規范文件。就外包機構的獨立性問題的保障應該明確具體的內部管理制度,避免由于外包人員的收受賄賂,導致外包機構的獨立性不能得到足夠的保障。在保證獨立性的同時,也要堅守職業道德,對審計的企業的機密保密,嚴格為企業保守商業秘密。
外包機構在組織內部審計外包的工作團隊的可以選擇采用矩陣結構或是項目型結構。組織團隊的時候有選擇性的抽調負責各個職能的專業從業人員,這樣在實施審計的過程中能夠充分發揮各自的優勢,使得審計工作能夠圓滿的完成。
5.3 制定合理的業績評價標準
在外部審計機構進行審計過程中和完成工作后,企業要實時評估其審計工作來確保外包的業務可以達到預期的標準,但是業內仍然沒有一個統一完善的評級標準。IIA在調查的基礎上,總結出評價內部審計業績的標準體系,這些標準包括:數量化標準(如審計工作時間、審計次數、審計報告次數、審計發現的違規金額等)、質量化標準(如提出的提高經營效率、促進內部控制的建議)、反饋式標準(如管理層和審計委員會對內部審計的評價、對外部審計機構提出的改進建議的評價、對外部審計機構專業勝任能力和工作效率。
6 結論與展望
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進一步擴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完善,企業競爭的壓力越來越大,提升企業的核心競爭力,改善企業管理制度,降低成本損耗,成為了企業發展的必修課。內部審計的重要性凸顯無疑,而具有高素質的從業人員的外包機構必定是內部審計質量的保證。內部審計外包以多種形式存在于市場,服務于企業,可以說內部審計的外包形式是一把雙刃劍,對企業的內部審計有利也有弊。將內部審計的外包是時代進程的需要,它將市場內外的資源整合,幫助企業提高了競爭優勢。企業在實施內部審計外包制度的過程中,應該注重對外包劣勢的關注,掌握外包風險,并積極采取措施加以防范,充分發揮出內部審計的優勢,實現企業的發展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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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內部審計;外包;SWOT;分析法
中圖分類號:F239.4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5)005-000-01
一、引言
內部審計外包最初是由國外知名的事務所提出的,在國外已經比較普及,伴隨著我國經濟的飛速發展,我國企業的內部審計的外包也成為一種新的趨勢。
本文先對內部審計的相關概念進行概述,分析了我國企業內審外包的形成動因,并在此基礎上運用SWOT分析法對內審外包進行比較全面的分析,得出研究結果。最后再在研究結果的基礎上從合理利用機會和注重規避風險兩個角度給出了建議。
二、內部審計外包的定義及形式
內部審計外包即內部審計的外部化,指組織將其內部審計的部分或者全部的職能以契約的形式委托外部的更專業的機構來執行。內審外包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四種:1.補充式外包:企業主要的內審工作仍由其所設立的審計部門來進行,只將部分的內審職能賦予第三方。2.審計管理咨詢:指企業通過聘請咨詢機構來幫助企業設立內部審計機構。3.全部外包:指企業不設立專門的內審部門,直接將全部的內部審計職能外包。4.合作內審:指企業內部雖然不設立專門的內審部門,但會配備一些審計人員。
三、我國企業內部審計外包的形成動因分析
1.企業自身的需求
(1)企業內審的獨立性和質量難以保證。由于各種經濟利益關系,企業自行設立的內審機構在人員配置和工作范圍等方面都不免受到管理層的影響,獨立性比較弱。且我國的審計方法以制度基礎審計為主,風險基礎審計的方法應用范圍較小,也尚未普及計算機輔助審計,這些都會影響企業內審的質量和效率。
(2)企業降低成本的考慮。隨著經濟的發展,企業的規模不斷擴大,對內部審計工作的要求也越來越高。要使企業的內審工作與其發展相適應,企業就不可避免的要增加對內審工作的投入。而外部的專業機構如會計師事務所卻可以提供質量高且費用相對較少的內審服務。
(3)企業提高核心競爭力的需要。隨著目前市場競爭的日趨激烈,越來越多的企業選擇將有限的資源更多的集中于其核心業務,將一些職能委托給外部的機構。企業將內部審計的工作外包出去是提高企業的核心競爭力,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的必然選擇。
2.外部環境的需求
隨著全球化的發展,國外的各大會計師事務所紛紛進入中國市場,在競爭日趨激烈的會計服務市場上,企業的內審外包業務正好能夠成為我國會計師事務所創造新盈利點的條件,成為一項利潤增長點,進一步促進國內會計師行業的發展。
四、內部審計外包的SWOT分析
內部審計外包的SWOT分析。(1)內部審計外包的優勢。提高審計的獨立性和質量:企業將內部審計工作外包后,外部審計師獨立于該企業,難以產生利益沖突和經濟利益關系。外部審計師可以站在一個客觀而公正的角度,嚴格地遵循審計準則的要求和事務所質量控制等要求來對企業進行內部審計。節約審計成本:企業將內部審計工作外包,可以減少相關的招聘選拔及培訓費用,也避免為了適應變化的經濟環境而不斷更新的審計方法而購買或開發新的審計軟件。為企業帶來附加值:注冊會計師具有專業的知識,熟悉多種經營理念以及管理方式,向企業提供先進的管理經驗。
(2)內部審計外包的劣勢。消弱內審的優勢:內部審計師比外部審計師更加熟悉企業的各項政策和制度,提供更符合企業當前發展所需咨詢的建議。外部審計師可能會把企業所委托的內部審計工作視為一項程序化的工作,很難全心全意為單位考慮,在一定程度上消弱了內部審計工作本應具有的優勢。面臨商業風險:外部審計師缺乏對企業的忠誠度,可能會引起一定的職業道德風險。會計師事務所出于成本控制及利益的考慮,有可能會將工作交給不能勝任審計工作的人員。而且外部審計師可能會造成企業商業機密泄露,不利于企業的發展。可能會引發舞弊:企業出于提高獨立性的考慮選擇將內部審計工作外包,但是如果企業長期選擇由一家會計師事務所來提供內部審計的服務,或者選擇由同一家事務所同時來提供該企業的內部和外部審計的服務,可能由于缺乏有效的監督和控制機制而引發舞弊。
(3)內部審計外包的機會。①內審外包職業化的發展:第三部《內部審計實務標準》提供了對內審的活動和結果進行評價的依據和提供內審的外部審計機構在獨立性、勝任條件和客觀性等方面的要求。同時新定義中也弱化了審計主體,即企業可以通過外包的形式來獲得更高質量的內審服務。②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我國的內部審計協會了《內部審計具體準則第10號:內部審計與外部審計的協調》和《內部審計具體準則第14號:利用外部專家》,為我國企業的內審外包業務的發展提供了制度上的可行性,規范了內審外包的發展。
(4)內部審計外包的威脅。①設置內審部門的強制性規定:作為企業文化和管理的一個重要部分,內部審計工作已經受到企業管理層越來越多的關注。很多企業的規章都對其設立內審部門進行了強制性規定,這種行為對內審外包市場產生了一定的沖擊。②外部機構間的不良競爭:提供內審服務對會計師事務所等機構而言是一項新的業務。他們為了增加收入,吸引更多的客戶,往往會降低所需的審計費用。同時,他們為了控制成本和追求利益最大化,會減少人員的培訓工作,這會造成了內審外包市場的混亂。
五、相關建議
1.合理利用機會
(1)企業在選擇外部審計機構時,應盡量選擇高信譽度和專業性,且與提供其外部審計服務不同的事務所,這會進一步提高企業的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和質量水準。
(2)對一般的企業而言,無論是否設立了內審部門,選擇部分外包都是不錯的,可以使企業在較低的成本下獲得較高的效益。對一些大型企業而言,與外部機構合作內審,可以學習先進的審計技術和理念,彌補自身的缺陷。
2.注重規避威脅
關鍵詞:新形勢;企業;內部審計;外包;問題;應對措施
內部審計外包是指將企業內部的全部或者部分審計工作委托給相關專業機構,以達到節約企業生產運營成本、提升企業經濟效益的目標。但在現實生活中,企業的內部審計外包業務存在著一些問題。加快對其問題的研究并提出相應的解決措施,是當前人們熱衷研究的課題。
一、關于內部審計外包的概述
1.內部審計外包的含義
所謂內部審計外包,就是指企業將內部審計職能部分或者全部地委托給專業人員或者專業會計事務所實施。這種形式不僅有利于優化社會與企業資源的合理配置。而且有利于節約企業的管理成本,提升企業的市場競爭力。
2.內部審計外包的形式
內部審計外包的形式包括以下四項內容:一是內審職能的全部外包;二是審計管理咨詢;三是補充式的外包;四是內外成員結合審計
二、針對企業內部審計外包存在問題的研究
1.問題之一——企業外部審計工作人員的信息不充足
企業外部審計工作人員的信息不足的主要表現是:一是很多企業的職工對內部審計的工作了解不充分,存在誤區,認為內部審計是一種監督他們工作的工具,不愿意配合審計人員的工作,不會將自身所知曉的信息告訴審計人員;二是外部的審計人員在企業內部進行審計工作的時間較短,無法全面地了解企業的審計現狀。這兩種情況都在很大程度上影響到內部審計的效率與質量,不利于企業的健康長遠發展。
2.問題之二——企業內部審計業務盲目外包
企業內部審計業務盲目外包的主要表現是:通信行業的生命周期較短,通過對通信行業的競爭數量與產品品種以及市場供給關系的研究,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明確通信行業的生命周期,并制定相應的應對措施。但有些企業在不深刻了解企業內部情況的背景下,將內部審計工作外包出去,完全忽視了企業管理與審計的真正需求。還有一些企業的高層管理者認為,在企業內部設置內部審計部門的成本太高,將內部審計工作外包出去可以節省大量的資金與人力,但這也使得企業完全放棄了掌握企業內部審計的主導權,不利于企業的生產與銷售管理。
3.問題之三——內部審計外包存在道德風險
企業內部審計外包存在著道德風險的主要表現是:所謂道德風險,就是指企或者個人享有自身行為的利益,將成本或者風險轉嫁給他人,給他人造成巨大經濟損失的可能性。但在現實生活中,外部審計人員的經濟利益與企業的長遠發展沒有太大的直接關系,這可能導致外部審計人員對企業的內部審計產生敷衍了事的想法與消極怠工的心理,忽視企業內部審計工作潛在的問題與風險,給企業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另外,外部審計人員在實際的工作過程中,會將自身的經濟利益放在首位。當企業的利益與外部審計人員的利益發生沖突時,外部審計人員會以自身的利益為核心制定審計工作的規劃與措施,這在無形中影響了企業的經濟利益與長遠發展。
三、新形勢下企業內部審計外包的相關思考
1.企業要采取措施掌握內部審計的主導權
企業要掌握內部審計的主導權,就要做到以下三點:一是積極與外部審計人員進行有效溝通,共同討論雙方之間的矛盾沖突并找出解決這一問題的對策;二是企業要將外部審計人員的工作效率與支付給外包會計事務所的報酬相掛鉤,在無形中提升外部審計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同時也給雙方的后續合作打下堅實的基礎;三是企業在選擇外包會計事務所的過程中,要堅持實事求是、以人為本的原則,在充分了解的基礎上選擇最合適的會計事務所,同時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與企業內部審計的真正需求制定科學的外部合同。
2.企業要慎重地選擇內部審計外包方式
要選擇內部審計外包方式,就要做到以下三點:一是企業可以將一些非核心的審計業務外包給獨立性強、專業技能強的外部會計事務所;二是要采取措施對市場中的會計事務所進行徹底地了解,從中選擇最合適自己的;三是要在企業內部設置內部審計部門,將關系企業核心競爭力的審計業務交給企業內部審計部門來做,這樣不僅可以在最大程度上避免道德風險,而且可以提升企業的內部審計的靈活性。
3.企業要與外部審計工作人員進行合理的溝通
企業要與外部審計工作人員進行合理的溝通,就要做到以下兩點:一是企業可以與外部審計工作人員聯合在企業內部開展專業知識的講座或者座談會等活動,來宣傳內部審計的重要性與緊迫性,使得企業職工意識到內部審計工作的真正目標,不是監督他們的工作,而是發現企業發展中潛在的問題與風險并提出相應的解決措施;二是要采取措施化解企業員工與外部審計人員之間的誤會,減少外部審計人員工作的阻力。
四、結語
隨著時代的進步與社會的發展,內部審計在企業發展過程中的地位變得越來越重要。但是我國很多企業的內部審計工作人很難獨立完成內部審計的工作,使得很多企業考慮內部審計外包業務。因此在新時期,加強對企業內部審計外包的分析與研究,是當前擺在人們面前的一項重大而又緊迫的任務。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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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內部審計 交易成本 外包 公司治理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內部審計作用和地位不斷提高。據調查截至2012年底,我國有約三十萬人從事企業內部審計工作,這些人員普遍熟悉審計、會計知識,卻在公司治理、風險管理、溝通協調等方面明顯不足。筆者認為,這與我國內部審計起步較晚有關,且各大企業和機構培養的人才很少,因此造成高素質的內部審計人才極度缺乏。同時,在制度上,我國內部審計外包在法律上是沒有明顯限制的。我國目前會計師事務所普遍業務范圍單一,收入絕大部分來自于外部審計(主要是半年報及年報審計)。大型會計師事務所在我國發展很快,他們擁有經驗豐富及知識結構全面的注冊會計師、注冊稅務師、資產評估師及計算機專家等,因而在專業能力方面能夠勝任外部審計,且能夠有效降低審計成本,提高審計效率和審計質量。所以內部審計外包對很多企業來說是一種現實雙贏選擇,有利于優化公司治理結構和降低交易成本,本文主要圍繞這一方面展開。
一、內部審計外包的動因分析
內部審計外包之所以成為審計發展主流趨勢之一,除了與我國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有關外,還有很多動因的。在此,我們僅從企業層面及會計師事務所兩個層面進行探討,分為交易成本和成本。
(一)降低交易成本
根據交易成本理論,內部審計外包之所以受廣大企業的歡迎,主要原因在于內部審計能夠通過優秀的專業能力來降低審計成本及提高服務質量,因而符合成本收益原則。一是內部審計的資產專用性不斷降低,公司內部審計活動中的資產是指內部審計人員在工作中獲取并積累的,與公司內部控制、經營管理和審計技術方法等有關的知識。目前我國會計師事務所快速發展,他們足以勝任企業內部審計工作,因而沒有必要花大成本成立自己的內部審計部門。二是從資源優化配置角度來說,內部審計的市場交易成本降低,且能夠優化企業的業務資源配置。企業業務多元化經營使得企業業務日趨復雜化,因而對內部審計人員的素質要求日趨嚴格,而成立自己的內審機構需要投入巨額資金且要花費較長時間進行培訓和積累經驗,而會計師事務所具有各種綜合性人才,專業水平較高,具有資源配置優勢,因而內部審計外包有利于降低企業交易成本和優化資源配置。
(二)降低成本
內部審計外包不會改變公司治理結構和管理體系,僅僅是將內部審計的人(審計人)由公司內部審計公司和人員換成了公司外部的機構和人員。同時,企業實行內部審計外包給優秀專業的大型會計師事務所還可以向外界和企業所有者傳遞積極的利好的信息,主要是在嚴格監管下可以避免損害投資者利益。從降低成本的角度,只要內審外包能達到這個目的,內部審計就可以外包。
二、內部審計外包的優勢與缺陷分析
(一)優勢分析
筆者認為內部審計外包給專業的會計師事務所等機構有五個優勢:一是有利于內部審計與外部審計的協調,內部審計外包對公司內部來說是一種自我檢查和自我監督行為,二者協調和補充可以可以提高審計效率和審計質量,使其在公司治理中作用能夠有效發揮。二是有利于提高內部審計質量,內部審計對于很多公司來說只是一般性部門,沒有必要投入大量資金在機構建設和人員培養上,而對于專業型的會計師事務所等機構來說,審計業務是其核心業務,且會投入足夠的資金和時間來培訓員工以提高其審計水平,因而外包能夠提高審計質量。三是外包可以增強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內部審計外部化之后,企業的審計獨立性會大幅提高,這與注冊會計事務所對于企業的獨立性的天然優勢緊密相關。四是有利于公司降低風險,內部審計外包可以減少審計程序,降低審計成本,能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企業的審計風險。五是有利于拓展注冊會計師事務所等機構的業務范圍,避免造成大量資源的閑置浪費。
(二)缺陷分析
外包缺陷也主要反映在以下五個方面:一是外部審計人員相比內審人員信息不足,且外部人員不如內審人員對組織更加忠誠。二是外審人員缺乏文化認同感,這主要是外審人員只是為了利益,對企業沒有感情造成的。三是外包有可能增加轉換成本,外包服務具有暫時性且會計師事務所資質參差不齊,因而會導致企業會更換審計機構而增加轉換成本。四是外審人員的獨立性也是相對的。五是我國內部設計外包業務程度過低,這使得內部人控制嚴重的公司一般不會把內部審計業務外包出去。
三、對策及建議
從企業層面看,需要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合適的外包形式,如對于擁有獨立內置的內部審計機構的企業而言,可以選擇將其專業技術缺乏或不足的部分審計項目外包出去。對于一些小企業或者缺乏專業素質過硬的內審人員的企業來說,最好的辦法就內部審計全外包。另外,企業應充分發揮審計委員會的作用,在選擇注冊會計師事務所時掌握主動權,做好調查工作和監控工作。從政府和會計師事務所層面看,政府應規范注冊會計師事務所市場,提高其獨立性和專業性,另外要積極建立會計師事務所聲譽評比機制,規范內部設計外包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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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信息泄露 信息不對稱 內審外包機構 內審外包合同
一、上市公司內部審計外包的理論與現實意義
將內部審計業務外部化已經成為許多上市公司的選擇,這種現象的存在有著其深刻的理論與現實意義。要研究上市公司內審外包風險以及防范措施,應從研究其理論和現實意義著手。
(一)上市公司內部審計外包的理論意義
1.基于委托―理論的意義
上市公司內部審計外包基于委托-理論。委托理論是制度經濟學契約理論的主要內容之一,其主要研究內容是:單個或多個行為主體(委托人)依據一種明示或者隱含的契約形式,雇傭其他行為主體(人)為其服務,并提供給人一定的信息、授予其一定的權利,根據人的服務數量和質量支付相應的報酬。針對上市公司內審外包業務,一方面上市公司由于人才的缺乏、公司業務精力有限等原因,內部審計職能不能完美的實現。另一方面,專業化已經成為一種社會發展趨勢,催生了許多機構的產生,例如會計師事務所。上市公司在進行內部審計外包時,通過會計師事務所行使內部審計外包的工作,能夠使企業更好利用其優越的人才資源、審計資源。
2.基于受托責任觀的意義
上市公司內部審計外包基于受托責任理論。受托責任理論包括兩方面:一是受托方接受委托方的委托,對委托方提供的資源進行管理并承擔有效管理與使用受托資源的責任;二是受托方負起真實可靠地向委托方報告受托責任履行過程與結果的責任。受托責任雙方應以恰當的方式、有效的協調委托和受托的關系,積極履行雙方責任。
3.基于成本費用理論的意義
上市公司內部審計外包也是基于成本費用理論的選擇。成本費用理論是指在一定的社會關系中,人與人之間交往、合作達成交易應支付的費用總和。成本費用來自各個方面,對于上市公司內部審計外包,其成本有:搜尋成本(搜尋會計師事務所信息以及整理審計資料的成本)、議價成本(與會計師事務所商討服務價格過程中的成本)、決策成本(內部審計外包合同中約定的服務價格)、信息成本(由于信息不對稱或者信息泄露可能造成的成本)、監督成本(審計過程中對會計師事務所審計工作進行監督需要的成本)、違約成本(對于可能發生的違約情況支付的費用)。
(二)上市公司內部審計外包的現實意義
1.獲得高水平的審計服務
隨著專業化分工的不斷發展,會計師事務所的管理咨詢業務不斷發展。在會計師事務所中聚集著大批專業的審計人才,使得會計師事務所人員具備雄厚的專業知識和豐富的審計經驗,他們能夠在內審的過程中敏銳洞察上市公司存在的問題并提出建議。
2.將精力集中于公司主要業務
現在企業間競爭的焦點是公司主要業務的競爭力。內部審計業務以外包形式能夠使上市公司集中主要精力發展公司的主要業務,將有限的資源投入企業的核心業務中。
3.適應審計業務的新變化
內部審計外包能夠使企業有更多的機會學習新的審計技能、獲得更加先進的審計技術,使企業能夠適應瞬息萬變的社會經濟環境,提高企業的審計質量。
二、上市公司內部審計外包的風險的具體表現
上市公司將內審職能外包出去既基于委托理論、受托責任理論、成本費用理論,又是為了獲取高水平審計服務、集中精力于公司主要業務、適應審計業務新變化。然而在這一過程中,上市公司面臨著一些風險。
(一)信息泄露風險
上市公司內部審計的主要內容有:審計公司內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完善;公司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是否真實、合法、有效;企業重大經濟事項的制定是否科學、執行是否到位等。調查表明,上市公司在考慮企業內審外部時首先會考慮內審資產的專用性,日常的財務審計工作專用性程度低,只需用規范的審計技術,而風險評估審計以及企業績效審計則更加復雜。上市公司一般愿意將日常的財務審計工作交予會計師事務所實行,而對于其他資產專用性強的審計交給內審機構則是出于信息安全保密的需要。
(二)信息不對稱風險
約瑟夫?斯蒂格利茨、喬治?阿克爾洛夫和邁克爾?斯彭斯這三位美國經濟學家提出了信息不對稱理論。該理論認為:信息不對稱是市場經濟的一種弊病,在市場中,與相比買方,賣方能夠更加了解相關信息。通過給信息數據缺乏的一方傳遞真實可靠信息,掌握較多信息數據的一方可以在市場交易中獲益;同時買賣雙方中擁有信息較少的一方會盡力從另一方獲得信息。
(三)審計機構選擇風險
上市公司選擇的審計機構的質量直接關系到審計效果的好壞。企業進行內部審計外包的工作的第一步就是選擇合適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選擇合適的審計機構是為了降低審計成本、利用外部優勢資源,提高內審效率,發揮內審評價和建議功能,提高企業的綜合競爭力。成功內部審計外包服務基于審計機構和企業間的資源共享。
【關鍵詞】 受托責任理論; 內部審計外部化; 高校審計
中圖分類號:F239.4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5937(2014)22-0081-03
一、引言
內部審計外部化(Internal Audit Outsourcing)起源于西方國家,已經得到了很好的普及和運用。近幾年,由于社會經濟的飛速發展及專業化協作日趨精細,我國越來越多的企業選擇內部審計外部化這種形式,以達到促進企業管理和資源高效利用,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目前理論界對內部審計外部化的理論研究概括起來主要從三個方面切入:基于核心競爭力外包理論、交易費用理論、委托理論,且研究對象都只限于企業。
高校領域實行內部審計外部化是伴隨著高校近幾年規?;l展、經費來源的多元化及高校內部審計現狀發展起來的。高校與企業性質不同,經費來源渠道亦有差異,因此,本文主要探討在高校推廣內部審計外部化模式的可行性及由此產生的潛在風險和審計結果的運用。
二、受托責任理論和內部審計外部化的內涵
(一)受托責任理論內涵
受托責任理論是關于受托責任關系的理論,各個學科對受托責任理論有不同的定義。在會計學、審計學領域,受托責任關系是指資源占有人與資源經管人之間所形成的資源委托與資源受托經管關系。由于資源占有人將資源經營權委托給受托人后需要對其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有效監督;同時資源經管人受托經管資源占有人的資源后需要向委托人證明自己有效管理和使用資源的情況,兩者之間需要一個具有獨立身份的第三者對其加以檢查和評價。而審計恰好獨立于受托責任關系雙方,又具備應有的專業技能,可以對受托履行責任情況進行客觀公正的監督和證明。因此,審計本質上屬于受托責任問題,一切會計、審計問題都離不開受托責任。而內部審計作為審計體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其審計關系的建立也是以受托關系理論為基礎的,因此,內部審計外部化正是基于這種理論下產生和發展的,只是受托責任從內部受托轉為外部受托。
(二)高校內部審計外部化內涵及表現形式
內部審計外部化是指將內部審計職能部分或全部通過契約委托組織外部的機構執行。其表現形式主要有三種:(1)部分外包,即將部分的內部審計職能賦予第三方;(2)全部外包,指內部一般不設審計部門,將審計職能全部外包給會計師事務所或咨詢機構;(3)合包,即內外成員結合審計,亦稱合作內審,指內部審計工作由一個統一的項目和審計工作組來完成,成員包括內部審計師和外部審計師,但對這種結合內外審計分別承擔不同的責任。經調查了解,高校審計業務外部化的形式有多種,是由高校的辦學規模、組織機構設置及管理層的意識決定的。
(三)受托責任理論下高校內部審計和外部審計關系
受托責任系統的發展導致了內部審計性質的變遷,外部受托責任和內部受托責任共同影響了內部審計的產生和發展。隨著高校辦學規模的擴大,內部審計對象從財會領域擴展到高校教學、科研、后勤等,受托責任結構及內容發生了變化。在高校組織架構中內部審計部門是受托責任關系的受托方,承擔著內部受托責任關系職責;內部審計外部化后,高校內部審計業務由內外審計人員合作完成,內部審計部門在受托責任關系中既是委托方又是受托方。因此,在高校受托關系中有兩種受托關系,即外部受托關系和內部受托關系。內部受托責任關系的核心是高校管理層、內部審計部門和各被審計單位之間的受托責任關系;外部受托責任關系是內部審計部門、會計師事務所、內部被審計單位之間的受托責任關系。在這些特定的受托責任關系中,內部審計承擔著確保各種受托責任完整履行,從而保證整個受托責任系統有效運行的職責。
三、高校開展內部審計外部化的動因及客觀必要性
近幾年高校審計領域的不斷擴張及“全面審計,突出重點”的剛性要求,使得內部審計范圍越來越大、內容更加復雜、審計的技術手段更為先進。在大環境和小環境共同作用下高校內部審計外部化逐步發展起來。
(一)審計工作的需要
新時期高校內部審計從性質上發生了巨大變化,內部控制審計概念首次在實務指南中提出,并且內容涵蓋整個高校經濟活動,包括教學、科研、財務、資產、采購等??梢?,高校日益增長的審計需求與內部審計的緩慢發展越來越不協調,必須探索出提高內部審計效率,增強內部審計效果的新方法。借助“外部資源”來履行內部審計職能,既增強了審計效果,拓展了審計領域,又節約了相關成本,提升了人員素質,從而實現雙贏。
(二)審計環境的需要
高校的政治環境、經濟環境、文化環境、學術環境等構成了高校的審計環境。當前,高校屢屢爆出基建、科研、物資采購、招生、財務等領域違紀違法現象,已成為公眾關注的焦點。審計作為高校監督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不僅負有確保高校經濟資源安全完整的職責,更肩負著確保高校審計環境符合高校法制化建設要求的責任,從而促進高校黨風廉政建設。“十二五”期間國家對高等教育的投入加大,高等學校進入新一輪的快速發展期,民間捐贈等各種經費進入高等教育的投資也呈快速上升趨勢。對這些資金的使用直接關系到高校的發展。如何將高校的資金合理、合法、高效地用好是高校面臨的問題,也是審計面臨的難點。內部審計外部化模式的建立是解決這些問題的有效路徑,從而形成良好的審計環境,為確保高校全面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奠定了基礎。
(三)審計獨立性的需要
內部審計部門在本部門、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在對所屬部門或機構進行審計時,雖然在組織上不受這些部門和機構領導,保持一定程度的獨立性,但由于內部審計人員本身為該單位職工,個人利益與單位利益休戚相關,又與被審計單位一樣同受本單位負責人領導,內部審計怎樣審、審計結果如何處理、審計建議能否落實都要受本單位領導的制約,因此,獨立性是有限的。如果高校把內部審計的部分業務交給會計師事務所來做,帶來的好處是:外部審計獨立于高校管理層和內部審計單位,與被審計單位沒有內在利益矛盾和聯系,可以客觀公正地對受托事項進行審計,并提供更具獨立性和客觀性的評價結果;對于內審部門來說可以避免高校各種利益格局的束縛,可以通過事務所客觀公正的報告表達他們想表達但不便充分表達的意見。
四、高校內部審計外部化的現狀
(一)高校內部審計外部化現狀
內部審計外部化近幾年在高校得到蓬勃發展,這與高??焖侔l展的客觀需要和內部審計有限的作用是密不可分的?;üこ虒徲嬍莾炔繉徲嬐獠炕诟咝炔繉徲嬛羞m用性最廣、效益最佳、最能得到管理層認可的、最能體現內部審計外部化價值的審計事項。高校內部審計外部化和企業有明顯不同,節約審計成本是企業首先考慮的因素,而高校審計費在專項資金中都有保證,節約審計成本不是高校內部審計外部化的首要動因,根本原因是高素質的內部審計人員還比較少,不能適應日益增長的高校審計業務的需要。因此,高校是以提高審計質量,完成各項審計任務為首要目標來開展內部審計外部化的。
(二)高校內部審計外部化存在的問題
1.目標的差異性。外部審計人員的審計目標是完成契約既定的目標,在審計中往往就事論事,不會積極主動地圍繞學校的目標開展審計工作,不用對最終審計結果承擔責任,審計結論和建議往往宏觀較多,實用性較差。內部審計人員忠于組織,以學校利益為出發點和終結點,需要對最終審計結果承擔責任。這樣容易造成內部審計和外部審計所關注問題的差異性,從而對審計結論產生分歧,影響審計質量。
2.配合的協調性。內部審計部門熟悉高校各方面情況,熟知被審計單位的審計風險點,而外部審計只有通過內部審計了解高校的組織構架、部門的利益格局及審計的重點和難點。但在實際工作中,內審人員與外審人員的協調有一定困難,內部審計部門為了保證其地位,可能不愿意與外部人員合作,兩者之間的權力、利益的斗爭導致審計作用不能很好發揮。
3.審計結果的風險性。內部審計外部化后,由于契約的不完備性,外部審計人員一般只在約定的范圍內審計,不會像內部審計人員那樣積極主動地開展工作,工作比較消極。另外,外部審計人員不熟悉高校實際情況,審計結果就事論事,審計結果缺乏深度和實用性,往往達不到管理層的認可,這些情況都可能造成審計結果的風險性。
五、發展高校內部審計外部化的對策
(一)加強對內部審計外部化的監管
高校內部審計外部化一般都通過招投標取得,通過合同條款進行監管和控制。從實踐操作看效果欠佳。要想提高內部審計外部化的服務質量,并不能單純依靠外部市場的約束機制來實現,要實現全方位立體式監控。
1.選擇高品質的會計事務所是關鍵。要綜合聲譽、資質、注冊會計師數量、實力、等級等因素全面考量事務所,防止資質低、市場份額占比小的事務所以低價位中標。
2.完善合同內容?;谑芡胸熑卧?,合同是受托責任是否得到全面履行的載體。因此,在合同中必須明確受托責任內容,它至少應包括四個方面:一是行為責任,即完成某項任務的責任;二是報告責任,即受托人按委托人利益行事,以真實報告或不真實報告應承擔的責任;三是某種規范,即受托責任履行中,什么可以為,什么不可以為;四是控制責任,即對受托責任關系中,各方責任和權利的控制。
3.建立暢通的溝通渠道。內部審計部門在與學校管理層、被審計單位、事務所交流中應建立溝通機制,采取例會制、報告制等方式確保信息溝通開放和富有成效性,保證外包目標的實現,降低審計外包風險。
(二)根據高校內審業務的實際情況,選擇合適的外包形式
高校內部審計外部化形式的選擇應從審計效益和內部審計質量提升角度來考量。全部外包和部分外包各有優缺點,如果實行全外包,意味著高校不保留內審部門,全部審計業務交外部審計人員實施,這不符合《內部審計實務指南第4號――高校內部審計》第三條規定:“高校應設置內部審計機構,規模較大的高校(年收入5億元以上或教職工人數在3 000人以上)應設置獨立的內部審計機構”,所以高校應根據自身的特點采取部分外包模式下的不同合作形式。基建工程審計實行業務全權委托;以財務數據真實性、合法性為主的財務收支審計,如單位下屬的食堂、校辦產業等實行部分委托;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因涉及到高校部分核心業務,不宜外部化。不同類型的審計業務選擇不同形式的外部化模式,這樣可以達到審計服務和質量的最佳結合。
(三)尋找內部審計和外部審計最佳結合點
外部審計和內部審計既相互獨立,又相互影響,相互促進,互為因果。內部審計的已有成果為外部審計打下了堅實的基礎;外部審計的專業素養是有效開展審計工作的重要保障。兩者最終目標都是為高校教育事業發展保駕護航。因此,尋找到內部審計和外部審計的結合點是高質量完成審計目標的關鍵。
1.保持審計目標的統一性和一致性。內部審計人員熟悉高校實際情況,了解學校管理層的需要,可以引導外部審計圍繞學校目標開展審計。外部機構執行審計時需要內部審計協助,更多了解高校內部控制、風險評估、審計流程及管理層關注的焦點問題,便于準確找到審計切入點,確保審計結果實用性。
2.確保審計資源共享性。高校內部審計部門作為高校內部職能部門,在貫徹執行教育部第17號令《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規定》過程中積累了豐富的審計資源,在審計外部化過程中內部審計與外部審計要有合作意識,外審可以借鑒內審已有的審計結論,內審可以利用外審的專業特長,整合利用高校的內、外部資源,共同達到提高審計工作質量的目的。
3.審計風險的防范性。由于審計目標的一致性,內部審計和外部審計一樣都面臨相同的審計風險(這里指狹義的審計風險,即會計報表存在重大錯報或漏報而注冊會計師審計后發表不恰當審計意見的風險)。高校實行內部審計外部化可以更有效地防范和規避審計風險,內部審計通過與外審人員溝通交流,對外部審計人員審計過程進行有效監督就是規避審計風險的過程,以提高審計質量。外部審計對內部審計成果利用的過程,可以確保審計結論更加富有實效性和建設性,從而規避風險。
六、結語
通過上述論述可以發現:高校實行內部審計外部化尚在初擇期,各高校應根據具體情況和需要來決定。如何搞好高校內部審計外部化,使內部審計資源與外部審計資源優化配置達到最佳效果,是高校內部審計部門需要不斷探索的過程??傊?,高校實行內部審計外部化,不是為了取代內部審計,而是為了更好地發揮內部審計職能,使之成為服務于高校管理層,確保高校各項經費安全、廉潔、高效運轉的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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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企業內部審計外包;風險
中圖分類號:F239 文獻標識碼:A
收錄日期:2012年6月25日
一、內部審計外包的含義
內部審計外包是指組織將其內部審計職能部分或全部通過契約委托組織外部的專業機構來執行。業務外包源于邁克爾波特的競爭理論,按照這一理論,在信息化時代,可以充分利用外部資源為自己增加價值,因此,可以將價值鏈上的非核心業務外包出去,只保持核心業務部分,比如研究與開發、客戶服務等。
二、我國企業開展內部審計外包的動因
(一)社會分工專業化發展和追求企業價值最大化。隨著社會化分工的發展,市場競爭的加劇,企業的資源和精力有限,要想集中精力發展核心業務,就必須將高成本、低效率的非核心業務推向外部,形成企業間的分工與合作,達成合理的資源配置和高效率的生產模式。企業將內部審計外包給專業機構以后,內部審計人員利用自己的行業專長協助外部審計人員進行工作,提高了外部審計人員的工作效率,減少了外部審計人員的成本,間接地減少了企業內部審計外包的成本。當內部審計與外部審計結合的總成本低于內部審計成本,而外部審計人員提供了高質量內部審計服務,使企業的價值最大化時,企業必然會選擇將內部審計外包。
(二)內部審計的缺陷需要通過外包加以彌補。內部審計本質上是一種內部管理活動,受所有者的委托對管理者進行監督,形式上獨立于管理者。但由于經濟利益關系,內部審計部門的設立、人員配置和工作范圍都受到管理者的影響,因此其獨立性難以保證,審計質量難以保證;另一方面內部審計工作人員長期在一個企業工作,不了解其他企業先進的管理理念,難以給企業提出好的建議。而外部審計人員,業務范圍廣,經驗豐富,能給企業從多個視角提出好的建議。同時,外部審計人員天然的高獨立性和客觀性,也保證了內部審計質量,彌補了內部審計缺陷。
(三)外部審計人員提供內部審計服務的可能性。企業內置的內部審計機構,如果隸屬于董事會及其審計委員會,其獨立程度相對較高,但它始終是企業的內部組織,不可能完全獨立于企業。從形式上看,內部審計不可能達到絕對獨立,只能追求盡可能相對獨立,而當內部審計業務外包給獨立的外部專業機構時,由于外部專業機構與企業沒有任何行政上的隸屬關系,從形式上看其獨立性提高了;另一方面,隨著我國會計職業蓬勃發展,會計人才非常優秀,他們受過正規的訓練,通過了嚴格的考試,經驗豐富,在專業勝任能力上比內部審計人員具有更大的優勢。同時,外部審計人員還可以為企業提供與內部審計有重疊的管理咨詢服務,充當內部審計主體,為企業節約成本。
三、我國企業內部審計外包的風險
新世紀以來,隨著社會進步和經濟發展,內部審計外包受到越來越多企業的重視,為企業提升核心競爭力發揮了積極作用。但是,任何事物都有利有弊,內部審計外包在促進企業發展和提升企業價值的同時也蘊涵著較高的風險。
(一)信息泄露風險。隨著企業更多的將整個流程外包,外包商與企業接觸的機會增多,不可避免地會涉及到企業生產管理等相關領域,或多或少都會涉及企業的核心機密,造成不經意的外漏。即使外部審計人員能夠遵守職業道德,但當外包機構向不同的企業提供內部審計服務時,很難避免將學習到的先進生產管理理念運用到其他咨詢中。因此,企業內部審計外包后,防止企業核心機密外漏和發揮外部審計機構專業特長以便更好地為企業服務成為企業的兩難選擇。
(二)選擇外包機構的風險。選擇外包機構是外包決策的第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它的成功與否直接影響著審計質量與效果。企業選擇內部審計外包的目的通常是降低審計成本、彌補自身內部審計的缺陷、增加企業價值、提高核心競爭力。但在選擇外包組織的過程中,信息并非完全公開,信息不對稱導致企業無法對外包機構進行深入全面的了解,對于其資質、信譽以及提供服務的專業水平這些關系到審計質量的重要數據都不夠熟悉,有可能造成內部審計外包后,外包組織提供的內部審計服務質量無法達到企業所需要的標準。
(三)外包范圍、外包方式決策失誤的風險。內部審計屬于戰略管理的范疇,對企業發展有著深遠影響。企業內部審計的內容部分適合外包,部分涉及企業商業機密不適合外包。外包范圍選擇不當,將影響企業競爭優勢。雖然內部審計人員熟悉企業的經營狀況,但對企業的未來發展難以把握。而外部審計師雖然專業勝任能力強,經驗豐富,但對企業的了解遠不及內部審計人員。加上內部審計人員和外部審計機構之間信息不對稱,內部審計外包方式的選擇難以把握。
四、控制內部審計外包的風險
內部審計作為企業重要的管理活動,外包后雖然能使企業將有限的精力和資源用于核心競爭領域,但不可避免地會涉及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情況等不能對外透露的信息。而外部審計師由于展開工作的需要,必定會獲得這些重要信息,一旦外部審計師不遵守職業道德,泄露企業商業秘密,企業將遭受巨大的損失,因此企業在內部審計外包過程中面臨著外部審計師不遵守職業道德、信息泄露的風險。因此,企業在內部審計外包過程中應嚴格做好風險評估、事中控制、事后監督和業績評價等風險控制工作。
(一)評估風險。內部審計外包前,企業管理層應根據已設定的內部審計目標,全面收集相關信息,及時全面地評估企業內部審計外包相關的風險,明確風險的承受度,確保風險管理程序到位。通過風險評估避免企業內部審計外包目標與企業管理層預期目標不一致,企業內部審計目標與外包機構目標不一致,企業內部審計外包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則等情況。
(二)事中控制與事后監督。內部審計外包是一把雙刃箭,一方面為企業節約成本、提供高質量的內部審計;另一方面也為企業帶來巨大的風險。而且內部審計外包可能對內部審計運作和管理層收集信息產生一定的負面影響。企業管理層應確保與外部審計機構保持長期合作,避免短期合作對企業的不利影響,同時應確保選擇的外部審計機構具有專業勝任能力。即使企業將內部審計外包出去,也應該保持內部控制的有效運行。企業應該建立一支經驗豐富、業務精湛的專業內部審計隊伍,在內部審計外包過程中,評估審計風險,幫助外部審計機構制定審計計劃、審計目標和確定審計范圍,結合企業實際情況給外部審計機構的審計方法提出建議,并對外包機構的審計過程進行嚴格監控。
【關鍵詞】 內部審計外包;外部審計;區別
內部審計和外部審計都是審計監督體系的組成部分,它們相互制約、相互監督、互為補充。兩者的主要目標是一致的,都是對被審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活動和經營管理活動的正確性、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進行審查和監督。內部審計是外部審計的重要基礎,外部審計的深度和廣度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內部審計的工作質量,內部審計做的好,外部審計就有了保證。實踐證明,內部審計和外部審計在實施過程中,各有所長、各有所短,兩者的有效結合是完善審計監督體系、全面開展審計工作、提高審計質量和審計效率的有效途徑。
內部審計外包 (Outsourcing the Internal Audit Function)又稱內部審計外部化或內部審計,它是指組織將其內部審計職能部分或全部通過契約委托給組織外部的具備專業勝任能力的機構或人員執行。與傳統的內部審計相比,內部審計外包的顯著特征就是內部審計主體的變化,從事內部審計業務的審計主體開放了,它既可以是組織內部的審計人員,也可以是獨立于該組織的外部審計機構或人員。內部審計外包有利于提高內部審計的獨立性,強化內部審計監督;有利于降低企業內部審計成本,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力,提高企業經營效率;有利于轉移企業內部審計風險,充分利用社會資源,提高內部審計質量。
企業外包內部審計業務后,內部審計會被外部審計(主要是社會審計,下同)替代嗎?我們的回答是否定的。因為外包后的內部審計僅僅是改變了內部審計的主體,它在許多方面 和外部審計仍然存在著區別,主要表現在:
一是審計的內容和目的不同。內部審計的內容主要是依據企業經營戰略目標、單位內部的定額、計劃指標及內部管理制度等,檢查企業各項內部控制的執行情況、經濟活動取得的經濟效益等,提出各項改善措施,評價企業內部受托經濟責任的履行情況等。內部審計的種類,包括財務審計、經濟效益審計、經營業務審計和管理審計等。而外部審計則是依據《獨立審計準則》,主要審查企業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和合法性等方面,對被審單位會計報表的合法性和公允性發表審計意見,并未較多觸及經濟效益審計和管理審計等方面。因此,內部審計在深度和廣度方面要比外部審計要求高。
二是審計的服務對象不同。內部審計人員在處理企業生產經營管理活動的問題中,充當企業管理當局的參謀和助手,并幫助各級管理人員有效地履行他們的職責,其主要的、直接的服務對象就是包括企業管理當局和董事會在內的組織內部的各級管理人員。通常,外部審計人員是受托對企業的財務會計報表進行年度審計,其服務對象是與企業利益相關的社會各界,包括股東、銀行、債權人、政府和潛在的投資者等。當然,這不排除他們的意見被企業管理當局和董事會采用的情況,但這是次要的,不是其主要的使命和目的。
三是審計作用的范圍不同。內部審計所發揮的作用一般僅局限于組織內部,只有當正確的審計結論和建議被采納并及時采取改進行動時,才會產生具有建設性的實際效果。內部審計人員對生產經營管理所持的觀點和看法一般不向外界透露,具有一定的保密性。而外部審計人員對財務會計報表所表述的審計意見和結論要公布于眾,客觀上起到了社會公正的作用,其作用的覆蓋面比內部審計要廣闊的多。
四是與內部控制的關系程度不同。外部審計人員的興趣主要集中在內部會計控制,以及對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有實質性影響的相關控制,而內部審計人員則對整個內部控制系統,包括內部會計控制都給予了極大的關注。而且,兩者的出發點不同,外部審計人員之所以關心內部控制,是因為它們影響其設計的審計程序性質和進行實質性測試的范圍,這與他們對財務會計報表發表獨立意見相比是次要的。內部審計人員關心內部控制的目的在于檢查和評價內部控制系統的適當性和有效性,并針對控制的缺陷提出強化控制的意見和措施。
五是審計的范圍和時間不同。內部審計的范圍涉及企業生產經營管理的各個領域,它既可以借助于正式的記錄和文件,又可以依據非正式的記錄和文件;內部審計通常對單位組織內部采用定期或不定期的審計,時間安排比較靈活。而外部審計通常是定期審計,每年對被審單位的會計報表審計一次,其審計范圍主要局限于財務會計領域及其相關的內部控制系統,重點在于那些對財務會計報表的合法性和公允性有實質性影響的重大事項,它只能依賴正式的記錄和文件。所以,內部審計在審計的對象范圍上比外部審計要廣泛,在審計時間上也更為靈活。
六是審計程序不同。內部審計的工作程序通常按照部門或經營地點來設計,會計記錄和報表的審查只是其工作的一小部分,大部分時間和精力都集中在內部控制系統和工作質量的檢查和評價上;而外部審計的程序一般針對財務會計報表所列項目來設計,絕大部分時間花費在核實和驗證報表各項目的余額是否真實、準確、可靠,以及確認所采用的會計原則和政策是否公允。
從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內部審計有外部審計許多無法比擬之處,因此它不會被外部審計所替代。同時,由于存在上述差別,所以外部審計機構在承接內部審計業務時,應對承擔內部審計任務的外部審計人員定期進行適當的培訓,使之同時具備內部審計人員應有的素質,具體培訓方式可以采用講座、案例討論以及課程學習等多種方式。否則,優秀的外部審計人員也難以完全勝任內部審計工作。外部審計人員在受托從事企業內部審計服務時,不能完全按照從事外部審計服務的范圍、程序和方法進行,必須認真研究內部審計工作的特點和要求,這樣才能提供高質量的內部審計服務。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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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內部自身成長來看。1內部審計是企業內部控制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在幫助管理人員改善內部控制中發揮著積極的主觀和客觀作用,將其外包不利于對內部控制環境的優化,也不利于內部控制方法的改進。另外,企業要獲得真正有價值的咨詢服務,勢必會泄露部分核心機密,這會影響企業的競爭優勢。尤其對中小企業而言,很多企業正是因為掌握了核心技術,以家族式的方式占據一席之地,一旦核心技術和商業秘密泄露,將是致命打擊。2從企業長遠發展來看,內部審計外包不利于企業競爭力的提升。內部審計外包,承包人員按契約規定的內容和范圍進行消極的審計,而不是積極主動地幫助企業管理層找出問題、提出建議。由于內部審計外包,使企業喪失了培養優秀的內審人員的動力以及為企業未來的管理人員提供培訓和鍛煉的平臺,所以,從長遠來看,內部審計外包會影響到企業的競爭力。尤其對中小企業而言,人才是其進一步發展的重大推動力,外包使其沒有培養起自己的人才,阻礙了進一步的發展。3浪費了內部審計人員熟悉情況的優勢。內部審計外包,企業與承擔內審的組織之間是一種契約關系,外審組織的目標是按合同向企業提供優質審計服務、完成任務而已,所以責任心不會那么強;雖然他們有豐富的經驗,但由于對企業的具體情況不了解,提出的建議未必符合企業的實際情況,也未必能發揮其應有的作用。為避免這些不利情況的發生,企業應該和外審人員加強協調和溝通。在中小企業,尤其是家族制企業,內部成員關系密切,外部人員很難一下就找到存在缺陷的關鍵環節,沒有發揮企業自己的內部審計人員了解情況的優勢。
與外部承包商的關系來看。1對承包商形成依賴的風險。內部審計外包使企業越來越受制于外部審計人員。當外部審計人員受聘于內部審計的某項業務時,企業會撤消內部審計相應部門,隨之,外部審計的服務水平可能會下降,特別是在外部審計人員獲取越來越多的企業制度性知識,掌握了內部審計角色所需的特殊技能,被審單位會變得越來越賴外部審計服務者。尤其是中小企業由于人才的限制,對外包商的依賴性可能更加突出,對企業的長遠發展非常不利。2增加審計成本的風險。會計師事務所通常采用低成本來吸引客戶,而到一定階段后再將審計價格提高,或從外部審計收費中得到補償。隨著時間的推移,一些承接外包的會計師事務所占領了市場,它們往往會因競爭的減弱而提高審計價格,從而會加大內部審計外包的成本。中小企業本身資金規模比較小,籌資困難,外包成本占總成本很大一部分,如果成本上升而依賴性又強,對企業的影響也是至關重要的。
內部審計外包風險的控制防范:
從企業自身來說。1降低成本。在上述對內部審計外包存在的風險的研究中,結合中小企業自身特點,個人覺得對中小企業而言首先要注意成本的控制,主要是交易成本。中小企業本身規模不大,融資困難,必須要降低外包的成本,包括事前選擇外包商成本、事中進行控制的成本、事后針對內部審計發現的問題采取應對措施的成本。2企業選擇內部審計外包應慎重選擇注冊會計師事務所。中小企業一般規模較小,業務比較簡單,因此企業管理層對同行業及其中下游等相關行業的了解和接觸也就較多。在日常的交流或同行業或相關行業舉行的座談會中,企業完全可以公開或私下詢問其他企業的內部審計外包服務商,從中進行比較,選擇合適的合作伙伴,還可以節約成本。3企業選擇內部審計外包應慎重選擇合適的外包形式。對于中小型企業而言,企業規模比較小,業務相對不是那么復雜,所以內部審計業務不多,成立之初可以選擇進行全部外包,逐漸成熟后可以采用補充式外包或者內外成員結合審計。4簽訂外包合同。內部審計外包合同是企業與承包商之間簽訂的一項契約。合同應充分考慮企業經營需求和在風險評估及選擇外包商等方面存在的重要風險因素,以及如果完不成內部審計的任務時應承擔的責任。合同應明確采用書面形式,內容需要具體詳細列明。5對外包過程進行監督。其中主要是監督外包服務商的行為和結果。如:監督外包商的運作情況。企業管理層應定期或不定期的評估外包商提供的內部審計服務的質量,評價其提供的內部審計報告是否能夠準確、及時追查企業在日常經營管理中出現或者發現的問題,評估外包商提高內部審計工作水準的計劃等。同時企業管理層還要監督合同履行情況。在進展過程中及時根據需要對某一些條款進行修改。
外部審計組織可采取的策略。1會計師事務所等外部審計組織應建立健全對內部審計服務的監管制度,加強內部審計服務的監管和規范。內審外包屬于新興的業務領域,注冊會計師協會應將會計師事務所內部審計服務業務納入其統一管理和指導當中,規范內部審計服務的競爭秩序,并制定相應的指導性規范,同時,還要完善相應法規,就會計師事務所提供內部審計服務所導致的獨立性等相關問題做出明確的規定。并在外包合同中明確外部審計師的保密責任。2外部審計組織要與企業建立良好的信息溝通渠道,適時解決內審外包中出現的問題。承包商作為外部組織,在信息的掌握方面沒有企業內部人員全面,其信息大多通過企業提供或者公開渠道獲取,不可避免的存在缺陷,因此外部審計組織要及時與企業進行溝通以更好地解決問題。3會計師事務所等外部審計組織應建立嚴格的風險控制制度。會計師事務所等外部審計組織作為內審外包服務的提供者,應該建立嚴格的風險控制制度,就內部審計服務業務承接、人員配置、業務開展、責任承擔、報酬等方面進行明確規定,以降低風險并及時為客戶提供高質量的內審服務。4應提高內部審計人員的素養。會計師事務所應對承擔內部審計任務的人員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訓,使更多的CPA能夠為企業提供高質量的內部審計服務。另外還應推動內部審計師考試在全國范圍內的規范化,使內部審計人員具有專業素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