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想要寫出一篇引人入勝的文章?我們特意為您整理了法律人職業道德現狀及原因分析范文,希望能給你帶來靈感和參考,敬請閱讀。
摘要:法律人是在社會中專職從事法律工作的人員,其職業屬性極具專業性特征,每個法律人都需要具備專業的知識背景、邏輯清晰的法律思維及規范的法律語言,此外,對于其法律職業道德的要求也日益加強。究其根本,主要是因為當前在我國司法實踐中,一些法律人為達特定目的,忽視職業要求,觸碰道德底線,最終走向犯罪道路的現象比比皆是。本文擬通過案例,分析職業道德建設出現問題的本質原因所在,并結合當前我國法律人職業道德的相關理論規定,提出有助于加強道德建設,規避道德失范的幾點思考。
關鍵詞:法律;職業道德;道德建設
一、法律人職業道德定義及主要內容
2015年出臺的《關于完善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制度的意見》中,首次明確了法律職業人員的范圍?!兑庖姟芬幎ǎ悍陕殬I人員是指具有共同的政治素質、業務能力、職業倫理和從業資格要求,專門從事立法、執法、司法、法律服務和法律教育研究等工作的職業群體。法律職業道德是指法官、檢察官、律師等從事法律職業的人員所應遵循的道德規范的總和。這不僅僅關乎其個人的利益,更多的關系到一個國家的法律制度的實施和保障,法律人職業道德上的政治要求,在任何國家都是必然存在的,也是道德的政治化在法律職業領域的具體反映。根據當前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和各種規范性文件的要求,我國法律職業道德的主要內容包括:(1)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忠誠為本;(2)遵守憲法和法律,尊重客觀事實;(3)嚴格要求自己,堅定個人立場,排除一切誘惑;(4)強化群眾觀點及服務意識,敬業為民。
(一)我國法律人存在的職業道德問題。1.一定程度的司法腐敗。在司法系統,腐敗一定程度存在,主要體現為利用職權徇私舞弊、以權謀私、知法犯法,損害正常司法機能。例如2006年“丁海玉現象”曝光,其拉攏多名法官和黨政領導干部,通過編織金錢羅網、人為制造官司牟利,給國家和集體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在社會上造成極其惡劣的影響。至2006年6月,中央紀委組成“6.15”專案組徹查“丁海玉現象”時,竟查出涉案法律人員共計23名,整個法官群體遭到嚴重腐蝕。2015年,曾任國家最高審判機關二級法官的黃松有因嚴重違紀而“落馬”,據悉其暗中與律師分贓,中飽私囊、收受錢財,犯有極其嚴重的經濟問題,并且以權謀私、生活嚴重腐化。2.司法不公激化社會矛盾。司法不公,司法公信力不高問題十分嚴重,辦案不廉、人情案、關系案等不公行為常有發生,司法程序透明度程度較低,無法獲得人民的監督,導致人民群眾對于法律信仰的喪失。例如當前社會中非常熱點的房屋拆遷問題,其中就隱含著非常尖銳的司法與人民的矛盾。主要原因在于房屋拆遷糾紛有如下幾個特點:一是涉及的法律關系較為復雜,案件難以定性,相關部門之間踢皮球推卸責任;二是涉及到當事人的利益及相關財產的保護,公檢機關相互推卸引發公眾不滿;三是案件的審判難度大,法官承受的壓力較大,可能會存在給當事人施壓的現象,引發社會不滿。3.缺乏有力紀律制約。目前在法律人職業道德規范的制度條例中,對于懲戒制度的規定還不夠完善。在以往發生的違背職業道德的案例中,法律人往往包有僥幸心理,想鉆規制的漏洞,處理事情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因此,缺乏對法律人有力的紀律約束和制約,不能夠在其最開始做出法律職業失范行為時,就及時予以糾正,懸崖勒馬,將罪惡扼制在萌芽階段,使之失去將問題擴大化、縱深化的機會。所以,在司法領域中頻頻曝光的犯罪行為大都已經將貪污、受賄等現象做到極致。4.法律人隊伍素質有待提高。一是法律人員政治素質存在問題,少數法官無視勞動人民的利益、在審判中出現一些消極腐敗現象,立場不定;部分律師違規越矩、貪圖利益、不尊重事實。二是業務水平不高,根據修訂后的《法官法》第九條,任職法官的最低學歷為本科,但并未對專業做出要求,存在非專業的從業人員。且我國律師執業資格門檻較低,在2003年全國統一司法考試前,缺乏專業的知識學習。這些都導致了司法隊伍中,存在了一定數量的素質不高人員,降低了整體的職業道德。(二)我國法律人職業失范的原因分析。1.市場經濟的負面影響。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求及對美好生活需要也逐漸加強,法律公職人員作為普通的從業者,其在收入和福利制度方面的保障不夠明顯,長此以往,在市場經濟的沖擊下,少數法律人的思想經不起考驗,出現了享樂主義、拜金主義等思想,在大環境中迷失自我。這樣就會導致部分法律人出于不同原因,而走入有心人構建的金錢陷阱,從而導致司法腐敗。2.監管力度不強。法律工作者作為一個為廣大人民群眾辦實事、保服務、重效率的群體,在司法實踐中,為了能夠讓更多的法律工作者遵循基本的職業道德規范,采取的手段更多集中于相關法律制度規范的約束性及其自律性上,而對于外部的監督力度卻遠遠不夠,缺乏足夠的價值和方向引領。同時,司法機關的公開化程度較低,不能主動接受群眾的監督,使得司法公信力下降。3.職業道德建設制度不夠完善。在落實法律職業道德建設上,我國司法領域也并非完全不作為,經常可見的不同單位和部門定期組織開展各類法律職業道德建設主題教育活動,形式包括學習法律職業道德規定、研討司法腐敗案例、反思司法腐敗現象出現的原因等。但實際收效甚微,將法律職業道德建設變成“一陣風”“口號式”的運動。從當前我國所出臺的各項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來看,對于我國各個領域的法律從業者,規定的義務多過權利,更多的是要求他們需要去遵守什么,而不是從事相關職業可以為他們帶來什么。長此以往,會使其心理落差越來越大,易助長不良行為的產生,不利于其良好道德規范行為的養成。4.高校教育培養體系漏洞。就當前來看,我國五百多所開設法學專業的高等院校中,將法律職業道德內容納入法學本科培養方案、碩士培養方案的鳳毛麟角,而且與法律職業道德內容相關的教材也少之又少。其中,大多數高校還停留在傳統法學教育層面,注重對學生專業知識能力的培養,而對職業道德教育的內容置之不理,極易導致法學生畢業走入職場后,擁有較強的專業知識背景,但缺乏足夠的職業道德觀念。因此,司法實踐中出現法律人道德缺失的幾率也會大大加強。且近幾年來,各高校法學專業不斷擴大招生,法學專業學生急速增加,其教學大多將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作為最終目標,導致法學專業學生缺乏職業道德教育,整體的素質逐漸下降。
三、加強我國法律人職業道德建設的幾點思考
(一)法律學科教育體系的完善。當前,我國法學院校的教育體系中往往出現一種“重專業,輕道德”的現象,培養方案往往沒有設置專門的法律職業道德教育課程。2017年,在中國政法大學考察時強調,要德法兼修,培養大批高素質法治人才。因此,法學院校在人才培養方案中應當加大職業道德教育比重,滿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對高素質法治人才的需要。加強職業道德教育須從小培養。在義務教育階段,應注重基礎培養,著重培養學生樹立正確的價值觀,明辨是非,培養正義感、責任感等。在高等教育階段,老師不僅僅只注重傳授法律專業知識,在培養學生專業水準與技能的同時,更要加強思想教育工作與職業道德教育。(二)加強職業培訓,提升專業素質能力。為提高法律人的素質,以適應新形勢下不斷發展變化的法律實踐工作的需要,應定期開展專業性培訓,建立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的培訓體制,強化法律人隊伍的專業化建設。為增強此類職業培訓的權威性,應設立“一人一檔”制度,為每個人建立培訓檔案,如實記錄其參與培訓的情況,并將此作為年度考核、任職、晉升的重要依據之一。(三)建立健全相關制度規范。1.完善獎勵制度。為鼓勵法律人自覺提升個人素質與能力,激發其積極性和創造性,努力實現司法公正,杜絕司法腐敗現象的發生,應當大力加強對法律人的獎勵制度,一改以往只針對于重大和突出貢獻才給予獎勵的做法。應根據不同人員的工作特點,將獎勵制度作為司法人力資源管理的必要手段之一,更好地激勵法律人養成良好的素質,減少因經濟或金錢原因而出現的法律職業道德缺失的現象,實現個人價值和司法價值的統一。2.嚴格懲戒制度。為防止法律人在其各自司法實踐領域中所做的行為損害法制尊嚴,破壞社會和諧,理應強化當前我國法律規范中對法律人司法腐敗和道德敗壞的懲戒措施。把犯錯者應受懲戒的行為、懲戒的種類、懲戒的權限和程序更加細化,將違反政治紀律、辦案紀律、廉政紀律、組織人事紀律、財經紀律、失職行為、違反管理秩序和社會道德的行為明確化。并且能做到犯錯必糾,懲戒必嚴,在法律人最開始做出法律職業失范行為時,能及時予以糾正,將罪惡扼制在萌芽階段,防止其向更深遠的方向發展。3.加強司法公開力度。長久以來,我國對于司法實踐活動的公開力度不足,主要依靠內部監督和新聞輿論監督,缺乏有力的外部監督體系。為了能夠讓更多的法律工作者遵循職業道德規范,切實的為廣大人民群眾服務,我國應建立更加完善、且強有力的外部監督體系,依靠國家機關、社會組織以及公民個人依法對法律人進行監督。如果個人或社會組織發現法律人的不當行為都可以通過一定的渠道向相應的部門進行檢舉舉報,國家機關依照法律人職業道德規范對其提出批評建議,嚴重時可以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以此來進一步加強司法公開的深度和廣度,以公開促公正,以公正保公平,確保司法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參考文獻:
[1]張志英.試論如何加強法律工作者的職業道德建設[J].法制博覽,2017,9(上):182.
[2]黃可.淺析中國律師職業道德扭曲的法律現象[J].法制與社會,2017,4(上):59-60.
[3]曹雪寒,金香蘭.恪守職業道德忌僭越法律底線[J].法制與社會,2014,1(上):26-27.
[4]陳云良.新時代高素質法治人才法律職業倫理培養方案研究[J].法制與社會發展(雙月刊),2018,4(總142):24-33.
[5]高其才.司法制度與法律職業道德(第二版)[M].北京:清華大學出版社,2014.
[6]王新清,李蓉.法律職業道德[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2.
[7]李政.法律職業道德[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7.
[8]瞿華平.我國高校法學本科教育中加強法律職業道德教育淺析[J].法制與社會,2014,11(下):223-224.
作者:季泱帆 單位:華北電力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