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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新《高等學校會計制度》的出臺,使高校固定資產管理得到了完善。通過建立和完善新會計制度,使高校的會計工作形成一個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管理體系。固定資產是高校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高校生存和發展的重要基礎保障。據不完全統計,固定資產已占高校資產總額的80%以上,隨著資產比重的增加,固定資產管理存在的問題也相應增多,管理混亂、使用效率低下、資產流失等問題越來越突出,如何加強固定資產管理、提高固定資產使用效率,是高校資產管理人員亟待解決的問題。
[關鍵詞]新會計制度;高校;固定資產管理
引言
固定資產是高校運行的重要保障之一,但是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是有限的,到一定年限即開始計提折舊。2006年2月15日,國家財政部了39項會計制度。針對現實生活中會計信息失真問題較為突出的實際情況,把保證會計資料真實、完整列為會計法的立法宗旨,并制定了相應的條款以遏制會計信息嚴重失真的局面。由于高校經濟活動繁雜,新問題不斷出現,2014年新會計制度的制定,保障了學校各項活動有序進行。如對高校接受的社會捐贈、購置的固定資產等管理,給予了明確規定,同時對違反規定的行為制定了相應的懲罰措施,很好地解決了會計信息失真問題。2020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十條對固定資產計算折舊的最低年限進行了重新規定。
1高校會計制度的歷史沿革
1998年3月31日,財政部和教育部頒發了《高等學校會計制度》(試行),1998年12月10日。國家教育委員會頒布了《高等學校會計制度》(試行),2009年8月1日《高等學校會計制度》(征求意見第一稿),2010年9月2日《高等學校會計制度》(征求意見第二稿),2012年12月28日,財政部、教育部關于印發《高等學校會計制度》財教[2012]488號的通知。2013年12月30日印發了新《高等學校會計制度》(財預字(2013)30號)以下簡稱“新制度”,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1]。
1.1新會計制度對固定資產的界定分類等方面進行了修訂
固定資產管理是高校資產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固定資產管理工作有其自身的特點,新制度的實施必定會給高校固定資產管理工作帶來影響。原有的制度已經不能適應新形勢下固定資產管理的要求,新制度細化了核算內容和統一核算標準。
1.2新制度對高校固定資產進行合理分類
結合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固定資產分類與代碼》(GB/T14885-2010),充分考慮高校固定資產的實際情況和具體特點,將高校的固定資產分為六類:房屋及構筑物;專用設備;通用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檔案;家具、用具、裝具及動植物。高校的固定資產明細目錄由教育部制定,報財政部備案。”在業務方面根據新會計制度進行相關賬務處理,并與資產管理部門做好相應實物資產的登記管理工作。新會計制度使固定資產的分類更加明確,從而使高校的固定資產管理更加規范[2]。
2新制度下高校固定資產管理的變化
2.1新、舊會計制度下固定資產確認差異
舊制度從1997年《教育部所屬高等學校固定資產管理辦法》開始試行,單價在100元以上,耐用期超過一年或者單項價值不足100元但耐用期超過一年的大批同類教學、科研設備應列為固定資產。從類別上分為五類:房屋建筑物、儀器設備、家具、圖書、車輛。新制度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高等學校財務制度》第四十二條規定如下:“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單位價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專用設備單位價值由原來的800元提高到1500元),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是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以上對比可以清晰地看出,固定資產的單位價值起點得到了提高,同時縮小了固定資產的管理范圍[3]。
2.2新制度的創新使固定資產折舊管理發生變化
高校固定資產折舊核算,多年來一直以收付實現制為主,要想做到“實提”高校固定資產折舊,就要克服引入權責發生制所面臨的困難。新會計制度的創新,引入了“虛提”固定資產折舊的概念,設置了“累計折舊”和“非流動資產基金”科目,高校應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合理確定折舊年限、計提折舊。有利于高校對資產消耗情況進行準確分析,克服賬實不符的弊病。
2.3新制度在高校基建方面發生較大變
革高校擴招,發展規模擴大,固定資產成倍增長,而資金來源要靠銀行貸款,勢必存在財務風險,只有對固定資產使用效益進行核算,才能控制財務風險,因此,新會計制度在高校基建方面進行了較大變革,有些高校通過各種渠道大量征地,長時間閑置,造成資金積壓,資產流失,對國家和學校都是一種巨大浪費,新制度加強了這方面的核算,各種渠道籌集的資金用于基本建設的,都需要進行成本核算,防止財務風險的發生,提高固定資產的使用效率。
2.4新會計制度對高校固定資產核算有新的要求
新會計制度使會計信息更加準確。會計信息的準確性是高校會計工作的基礎,由于原有制度的缺陷,使得會計人員上報會計信息時很難客觀地反映出高校固定資產的固有現狀和真實性,這是由舊制度的缺失所造成的,是會計人員無法避免的事實,新制度的出臺,對相應規定做了重新調整,引入了權責發生制原則,使固定資產的價值得到更加準確的反映,有效遏制了固定資產虛增現象的出現,按實際業務對固定資產進行入賬,準確反映出固定資產后期維修、改造增值的價值。
2.5新會計制度能更加準確反映高校教學成本
隨著高校市場化延伸,各高校間的競爭愈加明顯,由于高校資金多來自財政撥款,用最少錢辦最多的事,已成為高校追求的目標,那么,就需要將教學成本進行核算,學校所有的收入和支出都將納入核算范圍,然而,在高校中固定資產占比較大,這就需要對固定資產進行折舊計算計入成本。通過對固定資產的核算,才能更加準確地反映出高校教學成本。
3高校固定資產管理存在的問題
3.1固定資產管理制度不完善
高校固定資產的購置、使用、管理相對分散,購置前缺乏市場調研和可行性分析,購置計劃帶有人為傾向性,導致固定資產的閑置。使用者在使用過程中,由于使用不當,不懂維護和保養,致使固定資產破損嚴重,造成固定資產的減值。在固定資產管理中出現賬實不符的現象,名義上固定資產的管理歸高校的資產管理部門,實際上固定資產分布在學校的教學、科研、行政等部門,形成了管理脫節的局面,導致高校固定資產的各個環節沒有處于有效的財務監督之下。高校應定期對固定資產進行財產清查,做到賬實相符、賬賬相符,建立統一的管理體系,避免多頭管理的出現,使固定資產得到科學、有序的監督。
3.2管理不到位,固定資產流失嚴重
高校對固定資產管理往往重視不夠,一些高校在固定資產的信息管理上存在漏洞,不能對固定資產的變動做到實時動態化管理,導致各部門之間信息不對稱,容易造成重復購置、資產流失等一系列問題的出現。管理職責不明確,缺乏對固定資產的統一管理、統一調配,大大降低了固定資產的使用效率。由于舊制度對固定資產未進行折舊,只是建賬登記,很難反映出固定資產凈值的多少,各高校沒有制定統一的折舊標準,勢必造成資產凈值與實際價值不符,從而導致高校固定資產的嚴重流失。
4采取的對策與措施
4.1加強管理,完善制度
高校應定期開展固定資產清查工作,建立監管系統及動態管理平臺,實現固定資產的安全性、規范性和有效性共存。做到賬物、賬卡、賬實相符,對固定資產的入賬、報廢、處理等環節進行嚴格規范。如何運用好新會計制度對高校固定資產管理,各高校領導要高度重視,高校主管領導、各院部領導,應責任到人,只有這樣才能真正把高校固定資產管理好,才能符合新會計制度要求。
4.2提高固定資產管理人員的管理素質
提高固定資產管理人員的管理素質是解決高校固定資產管理問題的關鍵,加強對固定資產管理重要性的認識,定期組織固定資產管理人員學習相關的管理制度,將考核與固定資產管理工作結合起來,這樣可以將固定資產進行有效的管理。各高校應設立專職固定資產管理核算人員,隨時掌握學校各部門固定資產變動及使用情況,定期將數據進行上報,做到全校固定資產進行統一核算。
4.3建立固定資產信息共享開放平臺,實現全校各部門資產信息共享
高校固定資產要實現部門之間信息的共享,方便各部門調取和查閱,高校所有涉及資產管理人員均有權了解本校固定資產購置、入賬價格及后期管理情況,固定資產信息共享平臺應專人負責管理,對資產變化情況及時進行更新,并下發到各資產管理部門,實現信息共享。同時提高固定資產管理軟件的使用效能,實現財務軟件與資產管理軟件相互匹配,真正做到無縫連接,信息共享。
4.4創新管理模式,完善制度
隨著高等教育事業的發展,高校會計制度也在不斷改革,高校原有資產管理模式也不再適應新制度運行要求,因此,學校要根據國家相關規定,制定符合本校實際情況的固定資產管理規章制度,形成合理的制度流程,確保國有固定資產管理工作有序健康運行。
5結語
高校固定資產能否有效管理,對高校的教學與科研工作有直接影響。對于高校固定資產管理中存在的問題,需要在實際工作中不斷探索,固定資產管理者要充分重視此項工作,使高校的固定資產管理得以規范化、制度化,以便于更好地服務于高校的教學、科研工作。
參考文獻
[1]財政部.事業單位會計制度(財預字[2012]72號)[S].2012-12-06.
[2]財政部,教育部.關于印發高等學校財務制度的通知(財預字[2012]488號)[Z].2012-02-19.
[3]李晶.新制度下如何加強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管理[J].全國商情:理論研究,2013(15).
作者:趙桂杰 單位:長春醫學高等專科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