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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單永樂 張宏 張興旭 單位:山東省職業衛生與職業病防治研究院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實施6年多來,有關職業病防治的新方法、新技術層出不窮,研究的重點多集中在防治和消除生產工藝過程中的有害因素和生產環境中的有害因素兩個方面,而對職業病的社會成因的研究重視不夠,特別是對勞動組織和勞動休息制度不合理、過度精神(心理)緊張等方面,還缺少系統的研究,沒有提出較為可行的社會干預措施。筆者擬從社會醫學的角度,分析職業病發生發展的社會成因及其作用形式,進而提出職業病防治的社會醫學策略。
1我國職業病危害現狀
當前,我國職業病危害形勢仍然十分嚴峻,發病人數居高不下,經濟損失巨大,影響惡劣。根據2005年衛生部的不完全統計,各地報告的塵肺病人累計已超過60萬例,其中已死亡近14萬例,現患各種塵肺病人47萬例,并且每年以10000~15000例的速度增加。報告各類急性職業中毒事故每年200起以上,傷亡千人以上,直接經濟損失達上百億元[1]。嚴重的職業危害和職業病問題,不僅成為影響勞動者健康,造成勞動者過早失去勞動能力的最主要因素,同時也已成為影響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的公共安全問題。
2職業病的社會成因分析
職業病是由于人體直接接觸職業危害因素而引起,但更深層次的原因則是政府部門執法不嚴,監管不力,企業生產水平不高、技術設備落后等社會原因。更重要的是有些企業法制觀念淡薄,社會責任嚴重缺位、缺乏維護職工健康的強烈意識,職工的合法權益得不到有效的保障。分析導致職業病的社會成因,有助于幫助我們提高對職業衛生問題的認識,進而從根本上找到解決問題的策略和方法。
2.1社會保障體系不健全我國現處于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社會保障體系正在逐步完善過程當中,依現有的經濟發展水平尚難全面覆蓋到社會各個層面。尤其是相當一部分中、小企業應保不保,嚴重侵害了勞動者的合法權益[2]。
2.2勞動用工制度管理混亂盡管《職業病防治法》自2002年5月1日實施以來已有6年,但用人單位沒有依法與勞動者簽定勞動合同、不建立職業健康檔案、不參加工傷社會保險的問題依舊普遍存在,致使勞動者不了解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真相,職業健康體檢、職業病診斷和治療等健康合法權益得不到切實維護,權益受到侵害后,又因沒有簽定勞動合同而無法索賠,有的青壯年農民工在患職業病后,被用人單位辭退,得不到應有的診治,錯過了救治機會,使病情加重甚至喪失了年輕的生命。
2.3社會人口流動導致農民工猛增,成為新的職業病高危人群我國有人口13億,農民占了9億。根據我國的可耕地面積和世界平均農業生產率推算,我國的種植業只需要4000萬到5000萬人就夠了,加上農村工業經濟,到2000年末我國農村就業人數為4.99億人,到2005年農村剩余勞力上升了兩億人。改革開放20年間,由農村轉移到城鎮的農民工人數已達1.3億多,占城鎮勞動力的四分之一,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農民工曾一度占城鎮勞動力的三分之一左右。他們是城鎮中最肯吃苦、待遇又最低的勞動者、建設者,卻又得不到社會的認同,在勞動報酬、工傷保險等方面受到歧視和不公平待遇。加之他們自身文化素質低,維權意識差,已形成游離于城市邊緣地帶的弱勢群體,并成為職業病的高危人群。農民工的職業病危害問題是新形勢下職業衛生工作的新課題,關注農民工職業健康權益應當成為全社會共同的責任[2]。
2.4部門監管不力,聯動機制尚未形成職業病防治是一項復雜的社會系統工程,涉及多個部門,需要全社會共同參與[2]。但《職業病防治法》實施后,部門間配合不夠,職業病防治聯動機制尚未形成,如對用人單位涉及職業病危害的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引進、技術改造的建設項目,沒有按照國家法律和法規的規定,也沒有衛生行政部門的職業病危害評價報告,有關部門(主要是發改委、經貿委、建設、工商、勞動等行政部門)照樣準予立項、許可、年審和投產運行,從而埋下了職業病的隱患。
2.5經濟發展與環境污染的矛盾愈加突出,新的職業病危害不斷產生當今科學技術進步日新月異,極大推動了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人類在充分享受科學技術成果的同時,也深受由此帶來的化學污染等各種危害的傷害。自1940年以來,已有近2000余萬種新化學物質問世,而每年僅有1000余種新化合物通過常規的毒性鑒定獲準上市,在全世界常見的8萬余種化合物中,約半數對人體健康和生態環境有害,500余種具有致癌、致畸、致突變作用。化學產品的廣泛使用,日漸普及的現代家電用品、五光十色的現代建筑裝飾材料的應用,不僅使人類賴以生存的生態環境日益惡化,也深受電磁輻射、以及光、色、噪聲等的危害,而引發各種職業病。同時,以高科技為特征的現代工業,重復、單調、緊張、高腦力低體力的生產方式,和現代社會高競爭、快節奏生活方式帶來的壓力,使人們的心理性和精神性疾患明顯增多。有報告指出,現代社會中心理因素引起的疾病即“心理性疾病”、心理與軀體相關的所謂“心身疾病”、真正的軀體疾病三者各占三分之一,提示人類的心理—精神疾患已經到來,這也符合生物—心理—社會新的醫學模式[3]。
3職業病防治的社會醫學策略
職業病嚴重危害勞動者身心健康,一旦患病,不僅影響人的勞動能力和生活質量,而且治療費用昂貴,給家庭、社會帶來沉重的經濟負擔,并產生負面的政治影響,有損于國家的聲譽和形象。有些職業病如晚期塵肺病、重度職業中毒,目前尚無有效的治療方法,只能采取對癥治療以延緩病人生命。而職業病又具有病因明確、易防不宜治的特點,采取醫學和社會學綜合防治對策和策略,對于有效預防職業病發生,具有積極的舉足輕重的作用。筆者認為,職業病防治的社會醫學策略應從以下幾方面入手:
3.1重視職業病的三級預防策略
職業病防治屬于預防醫學范疇,因此,應遵循預防醫學的“三級預防”的原則。①一級預防:即對致病因素(危害因素)進行識別、評價和防治,從根本上使勞動者不接觸職業性有害因素,這是預防職業病的根本措施。如改革工藝,使生產過程不產生危害因素或使有害因素的濃度或強度達標。②二級預防:即“三早”預防—早發現(病人)、早診斷、早治療。如定期組織健康檢查、高危人群的篩選等。③三級預防:主要是對癥處理,以防止病情惡化和出現并發癥,預防傷殘,促進康復。其中,“一級預防”是二十一世紀醫學科學的主要目標,因此,大幅度降低作業人員對有害生產因子的接觸程度,早期發現職業人群在細胞乃至分子層面出現的損傷,深入研究低劑量理化因子長期接觸對人體的影響,是二十一世紀職業衛生的主要任務。過去那種以職業人群為對象,以“二級預防”為主要途徑,和環境衛生分離,忽略生產過程對環境污染防治的職業衛生傳統模式,已難以滿足科學研究和工農業生產均進入高速發展階段的現代社會需要。新形勢下職業衛生工作必須樹立“大環境”、“大衛生”概念,將生產環境與生態環境、人文環境融為一體,適應不斷發展的社會需求,逐步更新內涵,調整重點,主動變革工作模式,促進人類社會文明與進步。
3.2職業病防治的社會干預措施
3.2.1加強領導,提高社會重視程度職業病防治是一項巨大的社會系統工程,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參與,單靠衛生部們孤軍奮戰,形不成合力,難以奏效。要以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為工作切入點,提高全社會對職業病防治重要性的認識,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促進職業病防治工作的有力開展。要充分發揮各級黨委、政府在職防工作中的領導作用,加強組織與協調;強調用人單位在職業病防治中的主體作用,積極引導用人單位主動做好職業病防治工作。
3.2.2大力開展宣傳教育和知識培訓一是要面向公眾進行廣泛的社會宣傳,廣造輿論,營造人人關注勞動者健康、重視職業病防治的良好社會氛圍;二是要針對職業病防治的主要環節,重點加強對用人單位負責人《職業病防治法》的宣傳,增強他們的遵法守法意識,提高做好職業病防治的自覺性;三是要加強勞動者勞動技能培訓和防治知識教育,提高他們的文化素質,增強職工的維權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4]。
3.2.3進一步規范勞動用工管理,完善社會保障制度政府有關部門要從維護社會穩定的大局出發,采取有效措施,加強勞動用工管理,嚴格執行勞動合同制度,加強對用人單位訂立和履行勞動合同的指導和監督。針對現行社會保險制度的缺失,探索適合農民工特點的養老保險辦法和制度,依法保護農民工職業安全衛生權益。
3.2.4加強科學研究職業病防治專業研究機構,要發揮人才及專業技術優勢,開展科學研究,積極探索降低職業危害、防治職業病的新技術、新方法,并承擔起職業病防控技術的指導與培訓。政府要通過加大科研投入等舉措,加強和支持這方面的工作。
3.2.5生產工藝改進改進生產工藝,改善工藝流程,以無毒代替有毒,以現代工藝代替傳統工藝,以機械化作業代替手工操作,力求從根本上最大限度地降低產生職業危害和發生職業病的機率。
3.2.6加強職業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基礎職業衛生服務是世界衛生組織最近提出的職業衛生策略,其基本含義是:①為最廣大的勞動力人群提供服務;②勞動者健康監護、作業場所監測、職業衛生培訓教育、健康風險評估是勞動者和企業應該得到的基本的職業衛生服務;③國家應提供基礎職業衛生服務的優先政策。但由于種種原因,據估計我國職業衛生服務的覆蓋面只有20%左右,有的地區可能只有5%,遠遠低于發達國家現有職業衛生服務70%~90%的覆蓋率,這是嚴重制約我國職業衛生工作的重要問題。借鑒國外經驗,建立符合我國國情的職業衛生服務體系,提高基礎職業衛生服務覆蓋率,應當成為防治職業病危害“治本之策”的重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