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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的了解醫療機構門急診中成藥使用情況,分析中藥師開展中藥臨床藥學工作的方式,促進中成藥合理使用。方法對醫院2016年7-12月門急診中成藥處方600張進行專項點評,對不合理用藥進行分析。結果不合理處方占總處方的5.7%,不合理處方以用法用量不適宜為主,占47.1%。結論醫院的中成藥使用存在一定問題,須采取有針對性的干預措施,中藥師可由此入手開展中藥臨床藥學工作,發展中藥臨床藥學,促進醫院中成藥臨床合理應用。
【關鍵詞】門急診;中成藥;處方分析;合理用藥
1資料與方法
采用回顧性調查分析方法,抽取我院2016年7-12月每月門急診中成藥處方100張,共計600張處方,由處方點評小組進行點評分析。點評參考資料:藥品法定說明書、《醫院處方點評管理規范(試行)》、《處方管理辦法》、《中成藥臨床應用指導原則》以及國內公開出版的醫藥學專業期刊。處方點評結果按照《醫院處方點評管理規范(試行)》分為合理及不合理處方,其中不合理處方再分為三類,即不規范處方、用藥不適宜處方及超常處方。
2結果與分析
600張中成藥處方中不合理處方有34張,占所點評處方的5.7%,不合理處方以用法用量不適宜為主,占47.1%,其次為臨床診斷書寫不全和重復給藥,均占14.7%。
2.1不規范處方
我院已實行電子化處方管理,醫師在開具處方時,處方前記、后記必須錄入完整方可保存處方。電子處方系統必須錄入中醫診斷、證型方可開具中成藥及中藥飲片,在開具中藥注射劑時,則自動生成單獨處方。醫師、藥師簽名均為電子掃描式的手寫簽名。故抽取的處方中出現不規范處方較少,主要問題為臨床診斷書寫不全,如處方主要診斷為過敏性鼻炎,開具麝香追風膏缺少相應的診斷。
2.2用藥不適宜處方
2.2.1適應證不適宜:處方選用的藥物與中醫辨證不符判定為適應證不適宜,如正柴胡飲顆粒主要用于外感風寒初起的風寒表證,具有解表散寒、解熱止痛的作用。急性扁桃體炎的中醫診斷為喉痹,其證型為風熱證,處方正柴胡飲顆粒為適應證不適宜。2.2.2用法、用量不適宜:復方南星止痛膏含有毒性成份生天南星、生川烏,故不宜長期或大面積使用,應隔日使用1次。處方每天1次使用,判定為用法、用量不適宜。再如開喉劍噴霧劑用法“霧化吸入”,用法不適宜,應為“噴患處”,醫師開具電子處方時,用法選擇需謹慎。兒科處方中存在6周歲兒童使用安兒寧顆粒每次3g,根據說明書5歲以上每次6g;再如9歲兒童使用金振口服液10ml每次,根據說明書8歲以上15ml每次,給藥劑量均偏小。安兒寧顆粒、金振口服液為兒科專用藥,其說明書均有與兒童年齡相對應的詳細用藥劑量,應嚴格按國家批準的藥品說明書服用。兒童生理發育不成熟,用藥時在考慮安全性的同時也應兼顧有效性[4]。2.2.3聯合用藥不適宜:如診斷為痤瘡,證型風熱證,使用了丹參酮膠囊、痤瘡顆粒、百癬夏塔熱片,三種治療痤瘡的口服中成藥聯合使用,存在口服藥聯合過多的問題。如果病情需要,皮膚科的病證可選擇中成藥內服與外用相結合的方式聯合使用。2.2.4重復給藥:虎力散膠囊與痛血康膠囊均含毒性中藥草烏,且功效相近,臨床診斷關節炎、風濕病,以虎力散膠囊和痛血康膠囊聯合使用,判定為重復用藥。再如紅金消結片為彝藥,中醫功效與乳塊消顆粒相似,均能疏肝理氣,活血化瘀,消散乳塊;苗藥寧泌泰膠囊與銀花泌炎靈片功效均為清熱解毒,利濕通淋,以上藥物聯合用藥均判定為重復給藥。臨床需要多種中成藥聯合使用時,應遵循的原則為藥效互補及增效減毒,如果功效相似,不宜聯合使用,尤其是藥性劇烈或含有毒性成分的藥物應避免重復使用[4]。
2.3超常處方分析
2.3.1無適應證用藥:處方診斷為皮膚挫傷使用草烏甲素膠丸,判定為無適應證用藥。草烏甲素膠丸的主要成分來源于毛茛科烏頭屬植物龍頭烏頭,草烏甲素鎮痛作用較強,還具有一定的抗炎作用,因此用于治療骨關節炎、類風濕性關節炎,但草烏甲素的急性毒性較大,不適宜用于外傷止痛。2.3.2超說明書用藥:急診外傷、骨折等使用丹參多酚酸鹽靜脈滴注,判定為超說明書用藥。丹參多酚酸鹽功能活血、化瘀、通脈,主要用于心血管內科疾病,中醫辨證為心血瘀阻證的冠心病穩定型心絞痛,其用于外傷、骨折等病無適應證。此外,急診外傷為出血急性期,24h內不宜使用活血化瘀類藥物。
3討論
我院是一所以中醫為特色的專科醫院,近年來開展了針對西醫的“西學中”培訓,西醫師普遍掌握了中醫藥基礎理論,這為他們開具中成藥提供了很大的幫助。此次對中成藥處方的專項點評,處方合格率為94.3%,略低于規范要求的95%。臨床在使用中成藥時存在的一些問題不容忽視,臨床醫護人員尤其是非中醫專業醫師應加強對中成藥功能主治、中醫藥基礎知識及《中成藥臨床應用指導原則》的學習和培訓。筆者由門急診中成藥處方點評引發思考,從實際出發,開展中藥臨床藥學。
3.1發揮處方點評的積極作用
處方點評是一種事后行為,但定期、規范的處方點評在促進臨床合理用藥中也能起到積極作用。首先,處方點評小組將發現的問題通過直接與醫師溝通,或通過管理部門公示、通報等,及時反饋給臨床醫師;其次,處方點評小組對臨床用藥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匯總、分析,提出合理的建議,在內部工作網站及藥訊上刊出,從而促進處方總體質量的提升。開展中藥處方點評工作,條件限制少,是開展中藥臨床藥學工作的切入點。
3.2中藥師要轉變觀念
目前臨床藥學發展迅速,但中藥臨床藥學方面起步較晚,規范化培訓剛剛起步,醫院的中藥師大多忙于配方、發藥或中藥的采購管理。中藥師應轉變觀念,將勞作型的藥學工作轉變為技術型的藥學服務工作。藥學服務不僅是幾名專職臨床藥師的工作,所有中藥師均應認真學習中藥臨床藥學知識,接受專業培訓,使自己能盡快轉變角色,成為中藥臨床藥師中的一員[5]。
3.3積極發揮調劑藥師的作用
藥師調配處方時進行“四查十對”是《處方管理辦法》中提出的要求。中藥師須對中成藥、中藥飲片處方用藥的合理性進行審核,審核處方用藥是否以中醫理論辨病辨證為依據,處方藥物與診斷是否相符,藥物的用法用量是否適宜,是否存在重復用藥、配伍禁忌等,發現不合理或不適宜處方,應及時通知相關醫師[6]。這就需中藥師強化中醫藥基礎理論的學習,提升中醫辨證用藥能力及審方的能力,將事后干預轉變為事前干預,促進我院門診中藥的合理使用[7]。
3.4中藥藥學信息服務
進行中藥藥學信息服務是開展中藥臨床藥學工作的重要方式,我院開設了專門的咨詢窗口,面向患者的同時也面向本院的醫護人員,從處方的開具、藥品的調配、患者的使用等多個方面促進中藥的合理應用,發揮中藥師應有的作用,增加醫師和藥師的交流,提高患者對中藥的認識及用藥依從性[8]。咨詢的常見內容有中藥湯劑的煎服方法及中成藥的用法用量、作用、配伍禁忌、不良反應及飲食禁忌等[9]。
3.5現狀與困難
許多醫療機構開展了各種處方專項點評工作,也收到較好的效果。但中藥處方點評工作開展不多,尤其是中藥飲片處方,目前僅少數中醫醫療機構開展了此項工作[10]。究其原因,可能是因中藥師著手開展中藥處方點評難度較大,醫院中藥師的中醫基礎知識和中藥專業技術力量薄弱,相關的培訓學習機會不多,可參考的文件和資料較少,處方點評實施細則也是以化學藥處方點評的特點制定的,不適合中藥處方點評工作。隨著臨床藥學的不斷發展,臨床藥師規范化培訓大面積展開,中華中醫藥學會在2017年已批準了中藥臨床藥師培訓基地,各地開始了中藥臨床藥師的專科與通科培訓,這對廣大的中藥學人員是一個很好的機會,我們中藥師不能停下腳步,應當不斷學習,從當下能做的工作做起,在摸索中不斷前進。
參考文獻
[1]胡德波,鄒力.我院門診中成藥臨床用藥調查分析[J].中藥與臨床,2014,5(4):28-29.
[2]蘇俠.2013年我院中成藥門診中成藥不合理用藥處方分析[J].中國衛生產業,2014,12(35):33-34.
作者:唐麗娜 單位:南京中醫藥大學江陰附屬醫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