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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醫療衛生體制改革的影響下,極大地促進了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構建,在農村養老保險中,加強財政學分析也是十分有必要的,已經得到了政府和諸多部門的高度重視與關注。基于財政學角度,在農村養老保險中,政府要參與其中,給予農民參保一定的鼓勵和扶持,增強農民的幸福指數,確保農民真正受惠與其中。本文主要以農村養老保險的財政學展開深入的研究,重點闡述幾點針對性的完善措施,旨在為相關研究人員提供一些理論性依據。
關鍵詞:農村養老保險;財政學;完善措施
目前,基于財政學角度,必須要提高對農村養老保險的重視程度,保證公共財政真正受惠于農民。對于農村養老保險制度來說,在不斷探索與實踐中,取得的成效并不理想。因此,必須要基于財政學角度出發,要由政府進行組織和安排,國家要積極承擔起農村養老保險體制的責任,將農村養老保險工作落實到位,獲得農村高度的滿意度。
一、農村養老保險中存在的問題分析
現階段,對于農村養老保險來說,存在的問題主要如下:首先,資金來源問題比較嚴重,政府投入比重比較低,尤其是在經濟欠發達地區,政府的主體性作用沒有充分發揮出來,難以將社會養老保險的“社會性”充分體現出來。其次,一些地區的養老保險仍然存在著一定的薄弱點和空白點,制度保障水平并不高,其公平性也沒有得到相應的體現。再次,覆蓋范圍比較小,社會共濟性沒有得到相應的體現,現有的農村養老保險仍然僅僅局限于一個縣之內,一定程度上很難滿足保險的大數法則的數理要求。最后,制度的穩定性也比較差,缺少立法保障。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包括歷史因素和現行體制因素等,其主要原因就在于我國農村養老保險缺少清晰的供給主體,甚至還出現了責任缺位現象。具體來說,也就是政府的主體地位沒有得到相應的體現,公共財政處于缺位的狀態中。因此,要想確保農村養老保險落實到位,要將公共財政的積極作用充分發揮出來,突出政府的主體地位。
二、農村養老保險的財政學的完善措施分析
(一)加強財政投入
對于農業來說,屬于風險較高的行業,諸多國家構建了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國家財政責任比較重大。我國作為發展中國家,其經濟基礎仍然比較薄弱,但是國家應該努力為廣大農民提供最為基本的農村養老保險待遇。政府要制定相關法律法規,在構建農村養老保險制度時,給予一定的指導,并給予一定的財力扶持,將財政投入比重提升上去。在國家對社會養老保險事業的投入中,首先,要適當承擔農村養老保險的一部分運行成本,社會保險作為社會性事業之一,工作機構和人員要享受到與國家其他行政機構相同的待遇。在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初期階段中,社會保險機構要為全額預算單位。然而參與農村養老保險的農民人士規模和保險基金的數額比較小的影響下,國家需要承擔起農村養老保險機構的事業經費。在農村養老保險的發展規模逐漸龐大時,可以將農村社會保險機構建設成差額預算事業單位,國家可將農村養老保險機構改制成自收自支事業單位。現階段,我國財力處于不斷壯大中,國家要確保農村養老保險投入與財政收入保持同步增長,鼓勵貧困地區農民積極參與養老保險。
(二)提高基金增值效率,加強管理服務專業化
要不斷提高個人賬戶資金管理水平,嚴格監督與管理個人賬戶資金,構建完善的農村居民養老基金保值有激勵和約束增值制度。專門的基金管理機構,可以適當參與到養老基金的運作中,確保投資活動的正常進行,并且要加強多種新型投資工具的應用,拓寬新的投資途徑,適當的進入到資本市場,這對于養老基金投資運作風險的產生,具有極大的作用,進而增強基金增值的可靠性與安全性。
(三)規范新農保基金運營管理,促進基金增值保值
社會保障部門要設置專門機構,嚴格管理新農保基金,構建新農保基金財務會計制度,將新農保基金的日常運營規范化,加強新農保基金內外部監督,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嚴格管理“新農保”基金預決算和運營等情況,構建新農保基金披露制度,避免新農保基金出現挪用和流失現象。要不斷提高新農保統籌層次,將縣級進行統籌擴展,要擴展到省級,避免基金運營風險的出現。此外,新農保基金在投資公共基礎設施建設中,要盡可能選擇風險小、收益高的項目,確保基金收益的穩步提升。
(四)強化和創新新農保宣傳方式
對于農民來說,在傳統文化和獲取信息渠道等因素的影響下,尚未充分了解新農保政策,對農民參保熱情產生了一定阻礙。因此,要加強新農保的宣傳力度,結合鄉村舉辦的活動對新農保進行推廣,進而確保農民能夠充分了解新農保的相關事宜。
三、結語
綜上所述,加強新農村養老保險,要與財政學角度相聯系在一起,政府要給予農民參保一定的扶持,加強財政收入,給予新農保基金一定的監督,對其進行合理配置與調度,進而增強農民的幸福指數。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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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曲聰,劉嘉南.政府應承擔的新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財政責任[J].吉林農業,2016.
作者:高文軒 單位:山東科技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