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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權在本質上是一種私權,代表著私人利益,而合理使用則是對公共物品的分享,代表的是公共利益。版權戰略本質上是一種利益平衡機制。因此,我國的版權戰略要通過對私權的保護,最終實現社會的公共利益。我國的版權制度的構建過程,更多地具有被動繼受型的色彩,其背景主要是中美知識產權談判和加入WTO。按照“條約必須遵守”的國際法準則,我國這一時期的版權立法和修法屬于履行雙邊條約和國際條約義務。作為一個發展中國家,我國在版權國際貿易中的比重較少,這決定了我國的版權立法不能盲目照搬發達國家高水平保護版權的做法。不能片面追求與國際高水平接軌,更不能熱衷于版權領域所謂的“超國民待遇標準”,但可以在遵循最低國際保護標準的基礎上采取不同的保護強度,以適應不同階段經濟發展的需要。從我國作為一個高速發展的新興工業化國家來講,我們應該保持立法的先進性,必須注意使立法在一定時間內既適應國情現狀,又考慮到未來發展需要,注重發揮版權制度對文化、科技、經濟發展的推動作用。
2.我國文化產業發展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文化產業是文化的經濟化形態,是文化經濟的存在形式,是文化生產分工細化、文化生產方式增加、文化流通銷售載體變遷、文化消費需求日益增加的產物,是具有研究開發、生產經營、分配流通和消費性的產業。我國的文化產業經過20多年的發展,雖然取得了長足的發展,但是也應當看到中國的文化產業發展水平與世界先進水平之間的差距,以及我國文化產業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2.1產業層面存在的問題
2.1.1我國文化產業在“量”和“質”上都處于低水平
我國文化產業的總體規模較小,質量也較低,對經濟發展的貢獻盡管一直在增長,但是還不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這是我國文化產業目前的總體狀況。文化產業本來在我國經濟中就沒有占據主力的地位,再加上增長速度的放緩,從“量”上來看,文化產業的規模是不盡如人意的;我國文化產業發展的質量目前還不高,主要表現在文化產業的市場化程度還不夠、文化生產的能力不強、文化企業的實力還較弱等方面;從國際比較上來看,我國文化產業也處在低水平上,發達國家文化產業甚至已經占據了支柱產業的地位,而我國顯然還有一些差距。
2.1.2結構失衡
我國文化產業的結構失衡的問題,首先體現在文化產業內部結構失衡,文化產業的發展多集中少數幾個直接經濟效益較好的行業,而一些基礎性強、間接性強的文化產業沒能獲得較大發展;其次是文化生產的失衡,生產出來的文化精品太少,市面上卻多見一些粗制濫造、抄襲成風的作品,文化精品的生產能力沒有完全釋放出來;最后是文化消費的失衡,文化產業發達的就是那么幾個大城市,廣大的中小城市以及農村地區由于文化供給的缺乏,文化消費還落后得很。
2.1.3文化產業發展的內容瓶頸
我國文化產業存在內容生產能力不高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首先,創新能力不足,直接導致文化內容的貧乏;其次,對文化資源的開發轉化能力不強,我國文化產業有著豐富的文化資源。但是文化資源并不等于文化內容,這中間還需要一個文化生產的轉換環節。如果轉化環節不能把握好,在豐富的資源也將會浪費。
2.1.4文化企事業單位沒有形成有力的市場主體
從市場主體的角度來看,目前我國的文化企事業單位存在產權不清晰、規模較小、市場經驗不豐富等問題。文化產業的發展根本上還是要靠文化企事業單位,各種產業政策的最終落腳點也是文化企事業單位,它們的興衰對于中國文化產業有著最重要的意義。
2.1.5文化產業人才缺乏,觀念滯后
文化產業的特殊性使得文化產業需要的人才也具有特殊性,我國文化產業的大多數經營者中存在知識面狹隘、年齡結構不合理、跨學科人才少的特點,在實際工作中,他們仍以傳統的文化管理手段來經營,知識更新慢,缺乏現代企業管理和資本運作方面的知識和實踐經驗。
2.2產業政策和管理體制方面的問題
我國的文化產業是從計劃經濟時展而來的,長期以來,政府承擔了“辦文化”的職能,包辦了所有的文化事業。改革開放之后要求政府從“辦文化”的職能轉向“管文化”,這方面的改革已經取得了一些進展,但是還是存在許多的問題,政府職能的轉化不徹底,政府還是在過多地干預企業的經營管理,各管理部門之間普遍存在著條塊、部門、行業和區域的分割,管理分散,這樣根本不能滿足現代文化產業發展的要求,難以適應新的形勢。在文化管理方面,基本上就是依靠行政命令,通過命令、指示、規定、決議、條例等強制性約束手段直接干預文化產業的發展,忽視了法律手段和其它經濟手段在文化管理中的作用,很少運用這些經濟手段通過市場的力量調整文化產業的發展。
3.對我國文化產業發展政策建議
3.1改革現有文化管理體制和管理手段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秩序經濟。文化產業涵蓋面廣,牽涉到眾多業務主管部門,如果沒有一套科學完善系統的文化產業法,是極不利于文化產業發展的。我國須制定文化產業法及相關法規,提高文化經營效益。在規范市場上,制定公平競爭的文化市場規則,加大行政執法力度,加強版權的司法保護,激發權利人自我保護的法律意識,加大打擊侵權、盜版力度。
3.2實施文化產業人才戰略
我國與發達國家在文化產業上的競爭,不僅僅是資本實力、技術含量、市場環境、品牌專利等方面的競爭,更主要的是文化產業人才的競爭。版權產業是智力密集型產業,需要吸引、培養、儲備一大批具有國際化視野、具有創新精神的管理型人才、市場拓展型人才、技術型人才。培養引進文化產業專業人才,豐富人才資源,是目前的當務之急。我國應高度關注文化產業人才培養和引進工作,完善人才激勵機制,拓寬人才選拔途徑,創造優秀人才脫穎而出的環境。要創造條件吸引和聘用海外高級人才,實施引得進、留得住、用得活的人才戰略。
3.3培育文化產業支柱產業
我國要想在文化產業中脫穎而出,就必須要培育中國特色的文化支柱產業。積極整合文化資源,充分發揮在國家宏觀調控下市場對文化資源配置的基礎性作用,打破地區、部門、行業、所有制界限,對文化資源重新進行整合,提高集約化經營水平和產業集中度,培育適合中國國情的中國特色文化產業。
3.4加大文化產業發展中的科技含量
文化產業的生產要求創造性和個性,要求自主知識產權以及原創性。在文化產業競爭十分激烈的今天,我們要創造競爭的優勢,必須采取各種措施促進先進科技與文化產業的結合,促進科技成果向文化產業轉化。把文化產業的科技化研究納入國家研究課題,提高文化產業各個環節的科技含量。在研發手段、生產環節、傳播渠道、接受方式等方面,借助科技的手段予以創新,形成自主知識產權的技術及產品,建立起自己的文化技術標準體系,把握制定文化產業游戲規則的主動權。
3.5完善文化產業投資政策
我國政府要鼓勵非文化部門和外來資金的投入版權產業,為此他們積極創造良好的投資環境,吸引大量資本在版權產業中尋覓商機。對非盈利性文化團體和機構免征所得稅,并減免資助者的稅額。同時還要注重通過制定優惠政策,鼓勵各省、各企業以及全社會對文化事業進行贊助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