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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伴隨著我國進入社會主義新時代,文化成為我國重要的軟實力,是我國綜合實力發展必不可少的組成成分。文化產業作為文化傳播的重要載體,加快了我國經濟發展轉型的步伐,但文化企業大多都有抵押擔保不足、收益難以預見和銀行授信門檻高等特點,特別是小微文化企業,普遍有著“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探索多渠道的融資、創新融資模式任重而道遠。文章從當前文化產業發展現狀出發,分析文化產業在融資過程中面臨的問題,并針對這些問題給出了多角度的解決途徑,例如完善文化金融服務體系以疏通融資通道;創新文化銀行特色服務;建立健全的文化金融法律制度等。探索供應鏈金融與文化產業的結合,更是給我們提供了不一樣的角度來為文化產業融資。金融資本注入文化產業,金融業迎來文化血液,“文化+金融”模式的探索,可以整合各方資源合作協同助力文化產業的改革創新,值得深入分析。
關鍵詞:文化產業;融資;金融;供應鏈金融;資本市場
文化產業是以生產和提供精神產品為主要活動,以滿足人們的文化需要作為目標,是指文化意義本身的創作與銷售,狹義上包括文學藝術創作、音樂創作、攝影、舞蹈、工業設計與建筑設計[1]。文化作為一國軟實力和民族之魂,它的繁榮興盛與民族自信感息息相關,文化產業是如今當之無愧的朝陽產業。自我國進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時代,黨中央便提出建立健全現代文化市場體系。在十九大報告中,黨中央對新時代文化建設做出了系統的解釋,文化產業正在成為推動我國經濟發展轉型升級的中堅力量。因此,在這樣一個時代背景之下,我國的文化產業進入了飛速發展時期[2]。我國自2000年第一次正式提出發展文化產業,出臺了一系列的扶持措施,文化產業從國家戰略性產業到產業增加值突破3.5億元[3],20年來實現了質的突破。大力發展文化產業是我國經濟發展不可或缺的一環,較發達國家文化產業的產值通常是占GDP總量的20%左右,屬于支柱產業。一些國家不少優秀的文化產品甚至已被出口至世界各地,但比較而言,我國文化產業尚存很大的發展空間。
一、文化產業融資現狀分析
(一)融資現狀
1.直接融資
首先從資本市場直接融資來看,目前為止已有176家文化產業公司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其股權融資獲得5253億左右的資金,但通過債權融資獲得的資金卻遠遠不及股權融資,在2017年只得到大約99億資金,比上一年減少了40%。從政府的直接投入來看,文化產業的政府財政投入逐年遞增,不過漲幅趨于平緩,如圖1所示,從2016年至2017年僅增加6個百分點,其增長幅度還是遠小于文化產業資金缺口的增長幅度[6]。
2.間接融資
在間接融資方面,各大銀行都有針對文化企業設計各種信貸產品,為其開辟綠色通道,但銀行主要是將資金投向文化核心產業(內容類文化產業)以外的部分,缺少針對核心產業特征的特色金融產品。至2017年底,上市文化企業長期借款額總計為1198億元,僅僅為股權融資的22.8%,其中銀行提供的資金嚴重不足,資本結構得不到優化,ROE僅為36.23%,遠低于其他行業[7]。
(二)尚存的融資問題
1.融資渠道不完善且創新力度不大
我國文化企業發展起步較其他行業而言更晚,整體的融資服務體系現如今并未建設完善,面臨的融資風險和運營資金缺口很大。而且在當下的階段,大多文化企業的融資創新能力比較薄弱,使得可使用的融資渠道和形式非常單一,資本利用率低,致使文化企業有著巨大的融資需求量,再加之大量民間資本對文化企業多采取觀望策略,原本的可用資源被大量閑置和浪費。除此以外,企業的人才和技術短缺也使得文化企業的發展受到更多限制[8]。
2.融資活動相關法律欠缺
目前,有關于文化企業融資的法律條文仍存在欠缺,在沒有法律保護的情況下,企業難免在融資過程中承擔較高的風險,基本的融資安全性和健康性都無法得到保障,更不談企業能夠如何有效開拓融資渠道,探索新型融資方式。文化企業融資的相關法律條文不夠完善具體表現在:對無形資產的價值評估缺乏統一標準、文化金融市場的信息監管體制有待加強、是否考慮了文化企業的征信情況及其信息披露情況的特殊性等。
(三)融資問題的解決對策
為了解決文化企業融資難的問題,文化企業需要改革自身體制,同時還需要整個社會加快構建完善的金融服務體系,加大文化與金融的合作創新力度[9]。
1.疏通融資途徑
通過構建更加完善的文化金融服務體系,使得資金融通渠道得以充分疏通,進而促進資金以更多的不同的渠道流入文化產業,這是目前快速解決文化企業融資問題的重要途徑。例如“北京模式”這一文化金融服務平臺,集股債權融資、企業展示、培育孵化、獎勵資金申請等功能于一體,全面構建文化與金融一體化的服務體系,能夠讓文化企業了解和選擇較為完善的融資途徑和融資方式。與此同時,這一體系還重點研究了文化企業無擔保輕資產的特點,并針對這一問題,研制出一整套系統管理制度。除此以外,這一平臺還開發了項目審核、可支持股債權融資、金融產品展示、點對點推送等功能的系統網站,上述功能可以有效降低金融機構與文化企業之間的信息不對稱。
2.創新融資渠道和形式
落實多渠道融資模式是解決文化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的關鍵之處,因此文化企業必須通過開展或參與戰略資源合作以促進融資渠道和形式的創新。文創銀行作為首要的主流金融機構,應肩負起落實文化金融服務,精準對接文化企業的重擔。例如,文創銀行可以聯合保險公司、證券投資基金等金融機構創新業務種類,加快完成股權投資、債券、資產支持等文化金融服務計劃,為文化企業提供多渠道、多層次的全方位金融服務。此外,各個金融機構還應積極研發實用性強的信貸產品和文化金融產品,通過擴大文化企業貸款抵押物的種類范圍和抵押方式,摸索建設文化企業無形資產抵押貸款業務,從而盡可能滿足文創企業的融資需求[10]。充分利用社會資源是文化企業拓寬融資渠道的又一有效途徑,加強引入應用社會資源,并與之積極開展戰略合作,以此來彌補文化企業的資金缺口。現如今的“成都模式”以路演為特點,非常有參考價值。“成都模式”運用了形式多樣的路演宣講活動向社會各界生動地展示優秀的文化項目,從而為文化企業吸引投資;同時以企業自身作為媒介,與各大投資機構、文化產業平臺以及其他企業建成戰略資源合作,因此社會資源以更多形式注入文化企業。
3.健全文化金融法律體系
健全和完善文化金融法律體系是為文化企業提供安全融資環境的基本保障,事關文化企業是否能融資、融好資、安全融資等具體問題,國家相關部門應共同發力加快建立健全的文化金融法律體系,切實實現文化企業的多渠道融資。據悉《文化產業促進法》將要出臺,這一舉措可以切實彌補已有的法律條文中文化法的空缺。文化法律建設中那些實質性、針對性領域的法律法規,例如評估文化企業無形資產價值、在商業模式上根據文化企業和其他行業企業的不同加以判別、權利歸屬等方面的不確定性等,都需要迫切地取得進一步的突破。與此同時,缺少核心技術和有形資產的小微文化企業的數量占所有文化企業的90%以上,因此對其貸款抵質押的具體問題給出規范引導,聯合互聯網金融業務,能夠使得文化企業融資的法律保障得以深度優化。除此以外,部分地方文化企業要深度結合當地的文化特色和需求,關注當地居民的傳統習俗,注重企業持續運營可發展,形成自身企業別具一格的商業亮點。
二、文化產業與供應鏈金融的結合分析
供應鏈金融,從銀行層面上是指商業銀行信貸業務的一個專業領域,從企業層面上是指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的一種融資渠道。總體而言,就是將核心企業與其上下游企業捆綁在一起形成新的統一的整體,再由商業銀行考慮是否對這一整體提供融資的方式,而不僅僅局限于商業銀行對單個企業提供融資、結算、理財等常規服務。如此一來,位于上下游位置的中小型企業也將有機會獲得即使便利的貸款資金。
(一)與傳統融資的對比分析
文化企業傳統的融資方式分為內部融資和外部融資。內部融資是指企業利用留存收益轉化為資本進行再生產,這需要要求企業自身已經發展到一定階段,已經有積累資本的能力;而外部融資則是指文化企業通過資本市場籌集資金。供應鏈金融作為一種特殊的銀行信貸,與通常的考察企業綜合實力和規模的銀行信貸不同,綜合了考慮了文化企業在供應鏈中的地位和整個供應鏈的運營能力,與傳統的融資方式相比,二者的區別主要有以下幾點。
1.擔保物
文化企業傳統的融資方式是抵質押貸款,往往只有那些流動性強的固定資產才有資格成為擔保物。供應鏈金融的不同之處就在于它注重整個鏈條上各個交易主體之間的關系,因此會承認更多的擔保物品種,像存貨和收入等流動資產可以作為擔保物,品牌商標、知識產權等無形資產同樣也可以作為擔保物。就如之前提到的,整條供應鏈作為一個整體進行融資,那么就算進行信用融資,也是以這個整體的信用作擔保,而非其中某個主體的信用。
2.面向客戶的規模差異
一般的金融機構發放的貸款大多是面向那些實力強勁、信譽良好的大型企業,然而文化企業中小微企業占據了絕大部分,所以傳統的融資方式并不能很好地解決文化產業的融資問題。供應鏈金融則不然,其面對的客戶群體是整條供應鏈上的各個主體,因此擁有良好的管理和較高未來價值的供應鏈能夠更加容易獲得融資。供應鏈融資的模式打破了銀行局限于單個企業提供資金的傳統,是一種新的信用評價機制,同時也降低了整體貸款的風險。
(二)構建模式
1.以應收賬款為基礎
應收賬款作為企業的流動資產,能夠較好地預期企業未來的現金收入,當核心企業與位于上游的中小文化企業簽訂交易合同時,大多數時候采用賒銷的方式,由此產生的應收賬款就可作為質押品,下游核心企業再提供反擔保條款。這樣一來,上游的中小文化企業就可以獲得銀行的貸款,同時提供貸款的銀行面臨的信用風險也會大大降低。既然中小文化企業與下游核心企業簽訂了交易合同,那么彼此之間必然相互信任,所以下游核心企業也愿意為中小文化企業向銀行提供付款承諾,充當中小文化企業貸款的擔保人,銀行將應收賬款作為質押物。只要上游企業能夠按照合同約定的要求,按時按量地向下游企業提供合格產品,保證供應鏈正常運營,中小文化企業的融資問題便能解決,同時銀行發放貸款的風險也將大大降低。
2.以物流企業為基礎
在每條供應鏈中我們并不能保證需要資金的中小文化企業都能得到大型文化企業的支持,不能直接與銀行建立聯系,這時就可以采取以物流企業為核心的融通倉模式,如圖2所示:在該模式下,物流企業通過自己強大的綜合實力獲得銀行統一授信,即一定數額的信貸額度,獲得授信后再將這些信貸額度分配給需要融資的中小文化企業。這種方式不僅可以大大簡化中小文化企業貸款流程,而且還獲得多方面的盈利機會,比如對于銀行而言,只面向物流企業進行業務操作,極大程度降低了信用風險;對于需要資金的中小文化企業而言,在沒有與核心企業產生聯系的同時還能獲得流動資金;最后物流企業也因此擴大了業務范圍,有助于提升品牌信譽度和知名度。
三、結語
文章從產業發展現狀和與供應鏈金融結合等多個方面,分析了在現代金融助力下文化產業如何作為國民經濟發展的主力軍在促進市場繁榮和滿足大眾需求的同時不斷突破自我健康發展。通過促進文化產業多渠道融資、創新融資方式,實現文化產業與金融的深度融合。揚金融之帆行文化之舟,助我國文化產業用強大的引擎駛向更高更遠的山峰,并借此進一步推進我國文化的繁榮與蓬勃發展。
作者:吳昊 曾嘉祺 單位:悉尼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