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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伴隨著信息技術產業在近年來的高速發展,流媒體音樂也迅速風靡全球,在成為音樂行業發展的驅動力之余,也給古典音樂、乃至其領域內的聲樂藝術作品,帶來了新的機遇與挑戰。本文將以聲樂藝術作品為切入點,通過其在風行全球的Spotify,以及國內的QQ音樂、網易云音樂三個流媒體音樂服務平臺的具體表現特征,探討其在國內如何實現更好的發展與推廣。
[關鍵詞]聲樂藝術;流媒體音樂發展;推廣
流媒體音樂(StreamingMedia)又被稱為流式媒體,可以看作是一種多媒體。它指的是一邊加載傳遞一邊播放的音樂形式,其中的“流”并非是指媒體介質,而是指音樂傳輸的方向性。自2015年開始,流媒體音樂借助平臺優勢,以及自身“短平快”的傳輸特點,迅速挽回了CD、磁帶為主的傳統唱片行業之頹勢。在2015年至2017年全球音樂產業收入中,流媒體音樂實現了4.3%、8.8%、8.1%的年增幅;在2017年,其收入份額更占全球音樂產業總額的38%,將音樂帶入了數字時代的快車道。而對古典音樂作品、乃至其細分領域的聲樂藝術作品而言,如何因勢利導、更好的利用流媒體音樂平臺實現“彎道超車”,也成為在新時期應該著重分析、研究的新課題。
一、聲樂藝術作品在流媒體音樂平臺的發展現狀
在論及聲樂藝術作品在流媒體音樂平臺的發展現狀時,需要注重兩個層面:其一是,有針對性的分析國內外具有代表性的流媒體音樂平臺,它們將決定音樂作品能否實現更好的“落地”效果;其二是,聲樂作品在平臺發展的現實情況。以下筆者將結合這兩個層面展開具體論述。第一,在綜合考量了影響力與整體營收情況后,筆者選擇了國外的Spotify,以及國內的QQ音樂與網易云音樂三個具有代表性的多媒體音樂服務平臺,作為本次聲樂藝術作品的分析對象。其中,Spotify于2018年4月在美國完成上市,并于同年實現了300億美元的估值,是全球知名的流媒體音樂平臺。QQ音樂與網易云音樂則是國內綜合實力較強的兩個流媒體音樂平臺。其中,QQ音樂在2016年實現盈利,也是全球最早實現盈利的流媒體音樂服務平臺;網易云音樂則憑借精準的大數據分析、與30歲下用戶的高黏合性,成為國內頗具代表性的流媒體音樂服務平臺。第二,聲樂藝術作品在具有代表性的流媒體音樂平臺中的專輯存量,基本決定了其在互聯網平臺、乃至普通聽眾群體中的滲透力、影響力。為此,筆者以多明戈、芭芭拉•哈尼根、廖昌永、戴玉強四位演唱家在流媒體音樂平臺的數據做了匯總。之所以選擇該四位演唱家作為研究對象,原因在于,他們一方面都是活躍于當下舞臺上的知名歌唱家,此外也可以從不同側面考驗平臺的曲目包容度。其中多明戈作為老牌歌唱大師,可以考察平臺深耕曲目的能力;廖昌永、戴玉強作為中國頂尖歌唱家,可以考察中外平臺的不同策略與關注度;芭芭拉•哈尼根作為近年來在國際舞臺大放異彩的中生代女高音歌唱家,可以考察平臺對新曲目的收集能力,下表為具體數據:結合上表可知,目前國內外流媒體音樂服務平臺在曲目側重上,體現出一定的共性,這主要表現在總體的曲目儲量方面。無論是Spotify,還是國內的QQ音樂與網易云音樂,都基本涵蓋了歌唱家職業生涯的各階段代表性曲目,同時其曲目量也說明了三個平臺對聲樂作品的推廣力度。同時,國內兩家流媒體音樂服務平臺在曲目保有量上也比較一致,這點集中體現在廖昌永與戴玉強兩位中國著名歌唱家上。其中主要原因在于,騰訊與網易為減少版權競爭帶來的、過大的差異化問題,已經基本實現了版權的互授。而其中存在的、少量的曲目差異,實際上是獨家版權造成的結果。由此可知:借助于版權互授,國內流媒體音樂平臺在聲樂藝術作品總量上基本保持在了一個量級之上,并以此為基礎、通過各自的獨家版權實現差異化訂制。此外需要注意的是:較國外而言,國內的流媒體音樂服務平臺在聲樂作品的曲目縱深上已有趕超的趨勢,這點突出地表現在多明戈的專輯數量上。國內外流媒體音樂平臺在對待中西演唱家、更新幅度上則表現出不同的側重。例如,兩位中國歌唱家戴玉強與廖昌永,其聲樂作品在QQ音樂、網易云音樂的專輯數、曲目數量的變化并不大,但Spotify上的數量卻是嚴重不足的———這主要體現出中西方受眾在演唱家認知上的差異。此外需要注意的是,國內基于世界級著名歌唱家的聲樂作品,雖具有的一定曲目優勢,但聽眾的轉化率是明顯不足的。例如歌唱家多明戈,其在Spotify上的月度訂閱人數達到了83萬,但在國內的QQ音樂中只有6000余人關注,如果將QQ音樂平臺上的5000余首歌曲也納入其中,會發現國內的關注度更是遠遠不足。同時,因為大眾媒體傳播、音樂認知度帶來的平臺的更新滯后性的問題也存在。例如,活躍于國際舞臺的女高音歌唱家芭芭拉•哈尼根,其在國內的與在Spotify上的專輯數量相差在40%至50%左右。由以上分析可知:無論是中國還是西方的知名演唱家,其在國內的流媒體音樂平臺中均已具有了一定的曲目儲量優勢,但如何將這種優勢更好地服務于從傳統唱片行業轉至數字音樂時代的聽眾,仍是一個需要深度探討、并加以解決的問題。
二、流媒體音樂平臺中的本土化推廣問題及其對策
針對聲樂藝術作品在國內流媒體音樂平臺上的推廣,筆者認為尤其需要注意本土化問題。綜觀國內以網易云、QQ音樂及其他大型流媒體音樂平臺,均在本土優化方面著力不足———這點在聲樂藝術作品中表現得較為明顯。其突出表現在檢索作品、本土化作品兩個方面。筆者可以上文提及的多明戈與哈尼根為例。如果不以兩人的英文名,即“PlacidoDomingo”與“BarbaraHannigan”,而是以“普拉西多•多明戈”、“多明戈”、“芭芭拉•哈尼根”、“哈尼根”等詞進行檢索,兩個平臺的結果如下:網易云音樂會出現芭芭拉•哈尼根、多明戈均無法定位到具體歌唱家的情況,從而導致搜索失敗;QQ音樂可以通過“專輯”菜單定位多明戈的作品信息,但哈尼根仍搜索失敗。網易云與QQ音樂出現的搜索定位問題,并非僅局限于演唱家,在聲樂作品層面同樣問題突出。筆者可以威爾第歌劇《茶花女》中著名唱段《飲酒歌》為例。如果以其意大利文”Libiamone'lieticalici“進行搜索,在QQ音樂與網易云中將分別檢索到412首、270首,同時專輯與版本信息清晰,基本不會出現搜索中的干擾項;但如果在兩個平臺中以“飲酒歌”進行搜索,均會出現無法準確鎖定威爾第《飲酒歌》、帶來干擾項增多的情況,其中QQ音樂啟用了“模糊搜索”,能從一定程度上減弱干擾項,但效果并不明顯;同時曲目數量也會變少,在QQ音樂與網易云中驟減到33首、69首,給查找歌曲帶來一定的困難。通過筆者對同類聲樂演唱家、聲樂藝術作品在平臺中的檢索可以發現,上文提到的本土化問題并非孤例,而是普遍存在于國內流媒體音樂平臺之中。由此筆者認為,流媒體音樂平臺的首要任務是幫助聽眾鎖定音樂家及音樂作品,如果因本土化原因,沒有做到關聯人、關聯作品的標準詞追蹤,就會給搜索、乃至聆聽帶來極大的困難。而除了搜索端的問題外,流媒體音樂的本土化問題還體現在對專輯與單曲的中文化問題上。經筆者對多明戈、哈尼根等歌唱家的數百張專輯進行核對后發現,QQ音樂與網易云在獲得版權后,基本采用了“拿來主義”的做法,即不對專輯與作品作進一步翻譯與內容質量的優化,甚至出現大部分聲樂作品均無簡介的情況,從而為從業者、音樂愛好者們了解歌唱家與作品情況帶來一定的困難。筆者認為,這種本土化問題是流媒體音樂在迅猛發展中出現的必然結果。QQ音樂與網易云音樂等頭部通過迅速敲定版權事宜而獲得了巨量的音樂資源,并針對各自的獨家版權打造付費內容、特色內容,從而會在一定周期內缺失對固有版權作品的精耕細作。這種情況,在以黑膠、磁帶與CD為主的傳統唱片行業中是難以想象的,但在以打造免費為主的流媒體音樂服務平臺中,卻是可以理解的。面對浩如煙海的聲樂藝術作品,將其在搜索層面進行中文優化,在內容層面“去粗取精”,既需要時間,更需行之有效的方法。筆者認為可以從以下三個方面進行改進。第一,徹底優化中文搜索邏輯,從而為迅速了解西方藝術家與相關歌曲提供直接幫助。搜索是流媒體音樂平臺的重中之重,皮之不存,毛將焉附。而結合上文可知,QQ音樂已在搜索層面作出了一定的改善,但距離英文、意大利文等外文關鍵詞的搜索結果,尚存在較大的差距;同時,以網易云音樂為代表的流媒體音樂平臺,則在中文搜索層面落后較大,亟需在這一方面作出改善。第二,通過與其他古典音樂類平臺進行合作,提高國內流媒體音樂平臺在專輯與曲目介紹等方面的內容質量。針對聲樂藝術作品的專輯與曲目介紹,涉及創作與演唱背景、藝術家信息等多個方面,這要求平臺具有較高的資源整合、編輯內容能力,而大型流媒體音樂平臺作為數字音樂的“集合體”,在這一方面是具有劣勢的。鑒于這種情況,可以通過與古典音樂相關的平臺進行合作,來加以解決。筆者認為,這樣的平臺有三類:第一類是以庫克音樂為主的、以古典音樂與中文化為核心導向的數字音樂平臺;第二類是以國家大劇院-古典音樂頻道為主的、以古典音樂視頻與音頻及其中文化解讀為核心的綜合類多媒體平臺;第三類是以三聯中讀等以內容產品為核心的、具有一定普及性的知識付費平臺。第三,通過將現有的流媒體音樂平臺優勢轉接到聲樂藝術作品,幫助后者實現更好的用戶體驗。例如,無論是移動端還是電腦端,QQ音樂與網易云音樂在主菜單上均有每日推薦的精選歌單。可以通過在這一內容中適量加入中西方聲樂藝術作品的推薦歌單,來幫助實現與這一用戶群體的精準對接,從而幫助歌唱藝術作品的內容進行升級。
結語
國內流媒體音樂平臺在近幾年的快速發展,使更多的音樂愛好者與專業人士迅速獲得了海量的音樂資源,其中也包括高質量的聲樂藝術作品。但數字音樂的發展從來不是“一蹴而就”,而是不斷進化、迭代的。在流媒體音樂平臺解決了曲目問題的當下,本文所提出的、如何更好實現內容的本土化優化,將會為其實現良性發展,提供切實的保障。
參考文獻:
[1]謝海潮:《流媒體環境下流行音樂的傳播特征》,《音樂傳播》2017第4期
[2]趙正:《流媒體:音樂行業發展新風向》,《21世紀經濟報道》2018年9月17日
[3]楊奕涵:《流媒體音樂平臺營銷模式分析———以QQ音樂為例》,《文化產業》2018第10期
作者:余瑤 單位: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廣播藝術團合唱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