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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當前,國際稅收秩序已進入“后BEPS時代”,跨國經營能源公司將面臨更透明的信息披露義務和更具挑戰性的國際稅收環境。本文以國際化程度較高的S公司為例,介紹了S公司基于全球視角構建稅務風險管控體系、注重稅務風險閉環管理、強化稅務風險揭示及跟蹤、增強和資源國的良性互動等管控方式和經驗,希望為我國“走出去”的企業提供借鑒,防范稅務風險,不斷提升企業競爭力。
(一)稅務環境日趨嚴苛,稅務爭議頻發跨國油企所涉境外經營地大部分為政治局勢動蕩、經濟落后地區。近年來,由于油價持續低迷,各資源國、尤其是以石油為支柱產業的國家稅務環境日益惡化,日趨龐大的財政收入壓力下,以往稅法規定模糊的地帶成為資源國增加稅收的突破口,當地稅務機關不斷加強稅務稽查和納稅調整力度,稅務爭議頻發。即便在相對發達國家,因各國稅收管轄權限和對經濟行為性質認定的差異,日趨激進的稅收環境以及各國稅法的持續變革也使得資本弱化、轉讓定價等風險凸顯。海外油企面臨的爭議數量及涉案金額均呈攀升態勢。
(二)BEPS對企業既有控股及融資架構有效性的影響隨著BEPS行動計劃的落地實施及進一步發展,各資源國和中間控股公司所在國家已經在國內法修訂、協定磋商等各個領域不斷出臺新法規,國際稅收規則的變化和稅收透明度增強對跨國公司現行的控股架構、融資架構及轉讓定價機制帶來極大挑戰,很多傳統意義上的“避稅港”如開曼、BVI等成為各國稅務機構關注的敏感地帶,各國對中間控股公司商業實質性要求及信息披露義務增強,以往設置控股架構逐步顯露出冗余及預期稅務效應無法實現的弊端。另外,跨國集團內的關聯方貸款安排及利息扣除方式也受到各國稅務機關關注和挑戰,降低融資稅務效益的風險加大。
(三)國際化經營中稅務優化空間緊縮受BEPS行動計劃影響,很多資源國加強了對稅收協定優惠“不當授予”的監督力度,尤其針對導管公司或擇協避稅行為或具有雙重居民身份的公司,出臺了諸如對支付給境外的股息、利息等實施“最終受益人”及“穿透原則”,實施混合錯配法案,實行強制披露制度等一系列限制激進的稅收籌劃的規定,跨國油公司原有的稅務優化安排存在被稅務機構挑戰的風險,新的稅務優化空間有限,尋求稅務效益的難度增加。
二、S公司對跨國經營稅務風險的應對和管控
S公司作為國有大型石油集團從事海外油氣勘探開發的跨國專業化公司,在20多個國家擁有超過70個油氣項目,是我國成功“走出去”石油企業的代表。針對“走出去”遇到的國際稅收風險,S公司以增強風險管理意識,合規操作和創造價值為稅務管理理念,采取全周期的稅務風險管控,搭建總部、中間控股公司、海外項目三個層面的稅務風險管理架構。總部負責公司統一的稅務風險管控體系及應急機制的建立、公司整體投融資架構的優化、母公司及境外中間控股公司的稅務合規性管理等工作,與此同時打造某境外控股公司作為稅務風險管控及稅務優化管理服務中心對總部提供技術支持;海外項目層面注重資源國稅收政策研判追蹤、稅務風險檢查監督等工作,定期開展自查或者審計,強化合規管理,最大限度降低海外稅務風險。總部按項目公司所處不同生命周期、稅制復雜性、資產規模等要素對不同風險水平的境外項目公司進行分類管理,對在產項目進行重點監控。人員方面,母公司層面及大項目均配置了專職稅務人員,并通過定期開展培訓提高財稅人員專業技能,同時聘請了國際知名的咨詢中介幫助企業進行風險監控并防范。近年來,S公司成功完成澳大利亞公司近百億融資架構優化、加拿大項目稅務爭議和解并取得千萬美元稅務返還、中亞某公司稅務移民等工作,不僅成功打通資金回流渠道、節約稅務成本、增加相應稅池,同時也最大限度化解了資源國稅務風險并維護了公司聲譽。
三、S公司國際化經營稅務風險防控的啟示及建議
隨著S公司“走出去”的步伐加快,在管理實踐中注重資源國本地財稅政策研究,及時識別稅務環境變化帶來的風險,通過深層周密的分析論證逐項落實各類風險的應對措施,S公司境外經營風險管控技能及經驗得到積累和提高,正在向成為國際一流的能源公司的道路上大步邁進。以下一些經驗可作為同行業國際經營的借鑒和啟示。(1)建立有效的稅務風險管控體系。一是增強從上到下全員稅務風險管理意識,將稅務風險作為經營管理中的重大風險之一,作為企業發展的重要影響因素和日常財務管理的重點,使得“依法經營、合規經營”的理念真正滲透到企業的經營、管理行為的各個節點;二是建立健全稅務管理辦法、操作流程、應急機制,完善稅務管理崗位職責,形成稅收風險管控的全過程或全生命周期的設計、執行和管控機制;三是全面地、系統地、持續地關注并收集相關信息,從源頭上形成風險清單,對風險進行評估、報告和監控。(2)稅務風險管理注重事前、事中和事后閉環管理。稅務管理環節前移,事前充分研究,根據目標資源國的稅收政策,提前籌劃,在公司業務往來、合同簽署、資金安排、架構設計等各具體業務環節,設計稅務參與節點,以最大限度保證后續業務順利進行。事中始終牢記合規管理,日常工作中強化納稅合規申報,同時提高合規效率。及時跟蹤分析,盡早制定應對措施。事后追蹤,深入研究下步各種可能情景及后續演變,并及時對管控工作全方位地回顧與評價,汲取經驗,進一步地完善和細化管控體系及方式。(3)加強與資源國稅務機關的信息溝通,密切關注稅務政策的更新和稅務環境的變化。在BEPS背景下,世界各國都在不斷加強跨境稅收管理,以遏制跨國公司對本國稅收的侵蝕。只有隨時對資源國財稅環境進行動態監控,才能制定合理預案。同時,跨國經營應加強企業與資源國稅務機關的信息溝通與交流,建立良好稅企關系。在對特種業務或政策模糊地帶的處理方面,應主動積極作為,有策略的解決爭議問題。(4)重視稅務團隊配置和稅務人員業務提升。在國際化經營的過程中,跨國能源企業急需高質量的稅務專業人才分別在總部整體層面和海外項目層面對日常和特種業務相關的稅務風險進行有效管理。制定定期培訓制度,提高稅務人員的業務能力,是奠定稅務風險管理的基礎。為了保證稅收工作的合法性和盡可能地減少或避免稅收風險,企業需要聘請審計機構、稅務機構等獨立的第三方機構,這些中介機構可以有效協助海外稅務工作,減少稅務風險。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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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張遂 單位:中石化國際石油勘探開發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