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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前來說,我國企業的稅收籌劃工作仍然有進一步提升的空間,實施力度有待進一步的加強。一些電力企業沒有充分的認識到稅收籌劃的含義與作用,所以在某種程度上阻礙了企業的發展與進步。鑒于此本文對新時期下企業如何做好稅收籌劃工作進行了細致地探討和研究,希望對讀者產生或多或少的借鑒意義與參考價值。
關鍵詞:企業;稅收籌劃;機遇
1企業稅收籌劃的意義
1.1電力企業稅收籌劃的可行性
稅收籌劃主要是納稅人在稅務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在運營、投資等活動進行之前,采用科學性的籌劃,選擇最有利的處理方式,以達到降低稅負的目的,從而實現企業利益最大化。企業在實際運營中經常會遇到較為復雜的業務場景,在稅法的規定范圍內存在有兩種或多種處理方案時,具有差異條件的企業最終會使稅負產生較大差異,合理運用稅法組織經濟活動,達到交納最少的稅額的目的,實現交稅后利益最大化的方式就是稅收籌劃。稅收籌劃與偷漏稅是不一樣的,它是在稅法允許的范圍內合法、合歸的基礎上而進行的經濟活動。所以電力企業可以合理的開展企業稅收籌劃。
1.2電力企業稅收籌劃目標
企業對任何活動和方案的執行都不可盲目開展,電力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的時候也不例外,作為資產密集型大型企業,不合理的業務處理將會給企業帶來大額資金損失以及較壞的社會影響。因此在業務處理前應多與部門開展會審,以期最大限度提升企業經濟效益,同時運用合理稅收籌劃手段實現減輕企業稅負的目標。由于電力企業一般都是國有大型企業或者是上市股份企業,在保證企業合理發展的同時肩負著巨大的社會責任,很多投資項目是為了履行企業的社會責任,此時如果單純的以企業經濟效益考量是不合適的,二者相沖突時社會責任更為重要,此時不應已減少稅負為稅收籌劃的單純目標還應同時考慮企業社會形象。
2企業稅收籌劃中的問題
大家可能對一般企業的稅收籌劃方式略有了解,其實電力企業的稅收籌劃并沒有什么極為特別的地方,和一般的企業的稅收籌劃大體上是相似的。通常來說,都是包括尋找適用減少或免除稅款的政策、降低收入值、增加成本值、延期交納等幾個方面。筆者接下來對我國電力企業稅收籌劃中的一些問題進行分析和闡述。
2.1部分電力企業對稅收籌劃方面的政策不是很了解
大部分的電力企業均為大型資產密集型企業,因電力企業的發展很多時候決定屬地經濟的發展,所以得到的資金扶持非常明顯,取得了較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從而容易忽略國家給予的稅收優惠政策。事實上電力企業可以執行的優惠政策和條件是不少的,然而許多的電力企業沒有抓住這一點,降低了企業可實現的經濟效益。按照實際來說,當下最為實用、最為方便的稅收籌劃方法就是用足稅收優惠政策。除此之外,時效性是稅收優惠政策的另一重要特征,稅收優惠政策通常是在某個特殊的時期、針對某個特別的行業而制定的。一旦企業對于相關政策不重視或者不關注,就很有可能錯失稅收籌劃的執行時期。毫不夸張的說,當前是國內改革稅收政策最為頻繁的階段,所有這些有針對性的優惠政策就必定具有很強的時效性。因此電力企業的財務管理人員一定要與稅務機構保持密切的聯系與溝通,時刻注意相關稅收優惠政策的出臺。
2.2不能精準的運用稅收籌劃
有些企業存在這樣一個明顯的誤區,即在他們的思想中稅收籌劃就是減少稅款的上交,這樣一來所交減少稅費就會使得利潤空間被提升,從而導致個別企業在業務處理時過度運用政策或打政策擦邊球想當然的運用政策,雖然表面上看降低了企業稅負,但是實際情況并不是這樣的,因為違規執行稅收優惠政策,一旦接受稅務檢查,就會因不當運用政策,而補交稅款,同時承受罰款與滯納金,最終導致企業經濟利益、社會形象損失。因此財務管理人員應做好對賬目的記錄與管理,精準運用稅收優惠政策開展零風險稅收籌劃,同時兼得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實現企業的長遠發展和持續性發展。
2.3籌劃方案不適用企業實際
企業發展中經常遇到企業整合或大型投資等復雜的經濟業務,因缺乏相關經濟業務處理經驗,需要聘請外部會計師事務所為企業提供技術支持,會計師事務所規劃整體經濟執行方案,其中一般包括稅收籌劃方案。企業因缺乏相關事項處理經驗,從而不能客觀、全面的評價方案的有效性與合理性,認為事務所設計出來的籌劃方案是實用而有效合規的。但是事實并不是這樣的,有時因為會計師事務所的工作人員對電力企業全部的生產流程并不熟悉,因此他們的籌劃方案可能存在很大的片面性,甚至是不合理的,嚴重者則會阻礙企業的正常發展或帶來經濟損失,從而影響企業社會價值。另一種情況是有些企業在沒有掌握自身情況的基礎上對其他企業的稅收籌劃方式實施照搬照抄,忽略不同行業之間或不同企業之間的根本性的差異,未針對差異調整具體方案,增加企業面臨的納稅風險。
2.4稅收籌劃可能在實施中受阻
電力企業一般為屬地的納稅大戶,因地方政府害怕電力企業的納稅籌劃會影響地方財政收入而不批復納稅籌劃方案,在這種情況下,企業在當前時間內怎樣交稅是由財政部門、稅務局來決定的,企業一般情況下沒有發言權。稅收籌劃工作因此而終止,造成稅收籌劃工作的不能有效開展,使企業節約成本目標和經營目的無法實現。造成企業發展的不利局面,增加企業稅負,加大了企業的現金流動壓力,也影響了企業當前時間的收入和支出。
3做好稅收籌劃工作的策略措施
3.1有效利用我國普適性稅收政策
對于電力企業而言,我國并未給予更多的特定稅收說明和相關政策,更談不上稅收優惠。在這樣的環境之下,開展電力企業的稅收籌劃工作時,就需要開展對于我國稅收體制的深入認識和學習,在普適性的稅收體制之下,基于電力企業的特征做出合理的謀劃和選擇。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指出,對于企業購置必要環保相關專用設備,可以按照設備投資額的10%抵償當年企業所得稅應繳稅額。諸如此類的稅額抵償規則,必須進行切實深入的學習和分析,才能有效展開應用,并且最終實現電力企業稅收籌劃工作的價值和意義。
3.2充分利用行業性稅收優惠政策
充分利用電力行業稅收優惠政策。如農委費免征增值稅、接受用戶資產免征企業所得稅、電力企業與用戶簽訂的供用電合同免征印花稅、變電站用地免征徒弟使用稅等。以上行業性稅收優惠無法從其他企業借鑒學習,需要電力企業深入學習理解合理運用。
3.3企業集團式稅收籌劃
納稅一般具有屬地性,稅收籌劃更是以屬地個別企業為單元。這將導致部分符合政策的稅收優惠無法執行。對于大型電力企業而言,個別稅收籌劃需要在集團內部實施,以實現集團稅負下降。如電力公共基礎設施投資三免三減半稅收優惠政策,大型輸變電工程投資整體符合稅收優惠政策,然而成本中心與利潤中心相分離,符合稅收優惠政策新建電力公共基礎設施分布于各個成本中心,成本中心沒有爭取稅收優惠政策的必要,因無法取得有效收益,而利潤中心因不擁有具體公共基礎設施而無法爭取稅收優惠,因此均喪失執行稅收優惠政策的可能。此種情況下因開展集團式稅收籌劃,以集團為單位爭取稅收優惠政策,從而降低利潤中心稅負,從而降低集團稅負。
3.4加強電力企業內部環境之間的聯系與協作
電力企業一般均為大型企業,必定設置了很多的機構,經濟活動也是很頻繁的,業務與財務相分離,而很多稅收籌劃工作的起點在業務部門,僅僅依靠會計人員進行稅收籌劃工作很難全面實施籌劃。對此,要加強電力企業內部不同部門和機構的合作與交流,切實提高稅收籌劃效率與效果。
3.5加強政企溝通
針對部分地方政府部門單方面阻礙企業稅收籌劃的行為,電力企業在肩負地方經濟發展的同時,應多方溝通取得地方政府的理解與支持,依法開展稅收籌劃工作。同時無論是日常工作環境中的疑問還是存在爭議的法規條目出現的時候,應與稅務機關之間進行充分溝通與交流,以達到零風險執行稅收政策,合法、合規開展稅收籌劃,切實降低企業涉稅風險。
4結語
國家大力推動稅收立法工作的開展與進行,建立健全稅收法律體系,讓納稅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在國家營造的公平、公正大好經濟環境之下電力企業更應充分運用稅法,適時開展納稅籌劃,實現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雙贏。
參考文獻
[1]蘇爽.我國現階段企業稅收籌劃問題研究[D].遼寧大學,2012.
作者:馬小亮 單位:國網寧夏電力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