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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水利科技企業核心業務通常涵蓋科研活動、技術服務、公共建設等內容,除一般技術服務外,其他兩類業務中涉及的資金活動規模較大,且資金使用需求較為復雜,因此水利科技企業資金活動相對復雜,其財務資產內控工作的難度更高。同時,我國水利科技企業大多有事業單位背景,其更重視社會效益而非組織利益,企業缺乏充足的資金利益驅動力[1],這也導致此類企業工作者的內控意識相對偏弱,內控制度的實際執行效果不夠理想。因此,水利科技企業需要結合企業自身特點,做好財務資產內控管理制度優化設計,加強內控制度執行過程監督管理。
對于絕大多數企業而言,財務資產內控管理的基本目標是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并降低財務風險,其最終服務于“利益最大化”這一目標,企業需要做好內控制度設計并對投融資管理、預算與結算管理、收益分配等一系列內容進行控制。水利科技企業財務資產內控工作也應該覆蓋上述內容,但由于此類企業的性質及基本定位有一定的特殊性,其財務資產內控工作往往還要滿足以下三個方面的特殊要求:第一,保證集約化利用資金,保障科研創新質量。在我國,水利科技企業中民營企業占比較低,多數水利科技企業隸屬于國家科研機構或水利事業單位,因此水利科技企業需要承擔科研成果轉化和技術應用(尤其是水利基礎項目建設領域的應用)等責任。其中,科研成果轉化中涉及一定比例的應用型研究,包括配合科研院所研究活動的試驗性項目、自主開展的工藝優化和改造研究項目、應用型技術創新研究項目等,這類研究種類多樣且資金需量大,水利科技企業應通過內控提高資金集約化利用水平,由此保障科研活動得到順利開展。第二,有效控制各類項目建設的中間成本,提高服務能力。水利科技企業各項業務活動的價值導向是以社會利益為核心的,因此,水利科技企業開展的各項研究與建設活動都有明顯的非營利性質和社會公益性,水利科技企業財務資產內控需要充分考慮各類活動的社會效益。自企業改制(事業單位轉制改企)、2019年科研事業單位會計制度改革以來,包括水利科技企業在內的各類國有科技企業自我財務管理和控制的壓力持續增加,這也使得水利科技企業財務資產內控難度大大增加。第三,提高資金利用率,提高各類技術服務與項目建設效率和質量。水利科技企業在經營過程中的主要盈利來自技術裝備產銷、技術服務、水利科技項目建設。其中裝備產銷和技術服務在有些情況下是綁定的,而技術服務的價值貢獻度較高,相應業務資金占用率偏低,但應通過內控來保障資金利用率,在保證服務質量的基礎上有效控制服務業務開支,減少資金浪費行為;項目建設占用較多資金,財務資產內控應能提高資金利用率,保障建設效率和質量,這不僅有利于保障企業的社會效益產出,也能提高自身經營活動的投入產出率??傮w而言,水利科技企業財務資產內控的難度和要求相對更高,但部分水利科技企業對財務資產內控制度的設計、執行和管理缺乏足夠重視,導致內控質量偏低,不利于穩定推進資金管理活動和控制資金運作風險,因此水利科技企業有必要結合企業自身特點分析內控問題并改進內控管理體系。
二、水利科技企業財務資產內控制度建設與運行問題
(一)財務信息的完整性與準確性欠缺
水利科技企業財務資產內控范圍較廣,在實際工作中內控部門需要收集的財務和非財務信息較為復雜。而此類企業內控部門、財務部門總體規模偏小,一般在信息收集過程中難以做到全面自主收集,即需要受控部門提交部分財務或非財務信息,在這一過程中容易出現信息完整性不足甚至信息失真的情況,最終導致企業在財務資產內控管理過程中難以通過財務分析及時發現資金運作問題,結果影響了內控效率和質量。在與所在企業內控部門工作者的訪談中了解到,目前在內控工作中財務信息收集問題主要集中在兩個方面:一是受控部門自主提交的非財務信息不完整,例如研究項目中部分資金實際用途、資金使用憑證等信息不完整,無法完全識別其中可能存在的資金浪費等問題;二是財務信息獲取不及時,例如企業內部科研項目、技術服務項目、建設項目的財務管理標準不統一,各類項目資金支出和收入記錄難以進行同期對比,無法為企業各類業務間的資金配置調整、優化等創造有利條件。
(二)財務資產內控管理體系的覆蓋面不足
水利科技企業與許多改制轉企企業類似,內部管理者在組織管理中沿襲了行政事業單位的管理習慣,在經營管理中容易忽視穩定盈利和持續增長目標,在內控管理方面則容易忽視財務風險和成本效益改進目標[2]。因此,部分水利科技企業存在中高層管理者對企業財務資產內控不夠重視的情況,這直接限制了企業內控改革的動力,阻礙內控質量發展。受這一因素影響,水利科技企業財務內控容易出現以下三類衍生問題:一是內控制度與流程設計不完善,尤其是轉企改制后企業針對新增的需要自負盈虧的研究、生產、經營活動的財務內控范圍未能得到及時拓展,限制了內控質量;二是針對業務的內控制度不夠完善,部分水利科技企業在轉企改制的早期發展過程中會沿用事業單位的業務內控制度或借鑒其他國有企業財務資產內控制度,但水利科技企業的技術服務占比較高,與多數國有企業內控需求差異大,容易出現財務內控體系與企業實際需求不匹配的情況;三是審計監督范圍不全面,受以上兩類因素影響,這類企業容易出現審計范圍不全面、財務部門人員自我審計監督(容易出現審計監督無效等情況)的問題,不能全面識別資金活動問題,也難以有效約束員工行為。
(三)財務資產內控管理執行不到位
受業務和內控對象復雜化的影響,許多水利科技企業的內控工作相對繁雜,這一問題在財務資產內控領域也十分突出。在對所在企業內控工作人員的訪談中了解到,由于企業資金活動較為復雜、會計信息的收集標準和時間節點不夠統一,因此財務內控分析準確性得不到有效保障;而在改制轉企過程中,內控部門規模未能隨企業經濟性活動規模同步增長,導致內控部門的財務資產內控工作壓力持續增加,部分內控活動只能交由財務部門自行處理。在這種情況下,水利科技企業財務資產內控責任體系、執行體系均比較分散,部分內控部門工作者的積極性有所下降,內控執行過程也缺乏有效監督,導致企業控制質量受到嚴重限制。因此,水利科技企業有必要加強財務資產內控體系的專業化、獨立性建設,并針對內控執行過程進行全面監督,保證內控質量及內控制度的落實效果。
三、完善水利科技企業財務資產內控制度的建議
(一)重視財務信息管理與信息化管理體系建設
現代信息技術發展為企業內控提供了便利條件,水利科技企業可利用相應技術解決財務資產內控中收集的財務信息完整性、準確性不足的問題。具體到實踐中,可著重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對財務資產內控中的以下兩個部分進行優化:第一,基于信息化系統建立可覆蓋到源頭的財務信息失真防范體系??蓪⒇攧展芾硇畔⑾到y、業務管理系統進行整合,以兩類信息系統中的數據庫和數據接口作為數據源,接入新建內控財務信息收集系統中,實現對財務信息的實時收集。該系統需要以規范化的企業信息處理制度為前提,保證企業財務和非財務信息以規范標準錄入信息系統,并第一時間共享給內控部門;同時建立明確的責任分配方案和追責機制,將信息失真問題溯源到人。在此基礎上開展財務信息收集與內控審查,可大幅降低內控部門收集財務信息及重要非財務信息的難度,同時也能提高信息分析等工作的效率。第二,基于嵌套信息系統構建實時財務內控體系。與主動信息收集和分析不同,嵌套信息系統不再間接調用已建檔的財務或非財務信息系統,而是基于財務和非財務信息進行實時內控分析。企業需要對內控信息系統的業務功能進行豐富和拓展,將信息收集后的人工內控分析轉換為系統自動分析,降低內控分析的人力資源需求,減輕內控部門工作壓力。例如對現金流、項目當日支出、當日貨款到賬、項目訂單或憑證信息等進行自動比對;基于大數據技術對科研項目的資金支出周期、預算執行情況、同期工程建設進度與資金需求進行比對,及時分析資金流動風險,并向財務部門提出預算調整建議,或者向業務部門提出項目計劃調整建議等,由此及時識別并控制財務風險。
(二)完善財務資產內控制度并明確管理范圍
針對部分水利科技企業財務資產內控制度體系不完善的問題,企業管理者應提高自身認識,從市場化發展的角度重新審視財務資產內控的原則、方法、流程、評價標準等,高度重視內控管理制度體系建設和優化任務。在觀念改善的基礎上再從如下三個方面優化財務資產內控管理體系:第一,完善新增自負盈虧部分項目的財務資產內控制度。首先,明確新增自負盈虧的業務,對相關業務的成本效益進行分析,調整預算方案,提高資金利用率。其次,完善資金活動決議制度,根據項目資金需求額度、盈利規模及重要性設置差異化的支出審批與項目規劃決議制度,一方面保證重點研究項目、建設項目優先得到資金支持,另一方面保證已開展項目的資金活動受全面監控,兼顧資金運行效率和資金流動風險控制質量。最后,明確責任配置,企業“一把手”應承擔內控工作總體領導與監督責任,向下構建“樹形”責任監督體系,所有業務相關資金活動采用分事行權、分崗定權、周期性輪責制度,確保內控制度責任。第二,針對業務發展和創新需求完善業務控制相關的財務資產內控制度。對于企業改制后新增的重點業務,應重新設計預算管理、收支管理、固定資產管理(如涉及國有資產的建議獨立管理)、項目管理、合同管理相關制度,對其中設計資金支出審核、資金使用詳細備案、采購與業務訂單管理、監督責任配置等進行重點設計,保證業務管理中各項資金活動受內控部門監督,同時保證制度規范能夠為業務部門提供明確的規范指導。第三,完善財務審計制度。水利科技企業應參考國務院發布的涉及國有企業內部審計、國有資產審計、國有企業經濟責任審計等相關規定和意見,重點推進審計分離、審計評價、審計報告制度,建立專業化內部審計部門,并與政府審計機構或第三方社會審計機構進行合作,全面完善企業審計體系,在審計層面上最大限度地降低財務資產內控風險。尤其要注意審計與財務部門分離,將目前少數仍由財務部門自主審計的責任剝離,全面消除財務部門內部舞弊、違規的風險。
(三)加強財務資產內控管理的過程監督
目前部分水利科技企業財務資產內用制度的執行效果不理想,主要是執行者積極性不足、執行環境不佳、執行過程監督力度弱所致。針對此類問題,建議企業從以下三個方面完善針對財務資產內控工作的過程監督體系:第一,優化財務部門和內控部門組織結構。在財務部門組織結構優化方面,應以普及現代財務管理理念、市場化經營背景下的財務管理理念為核心,使部分長期在事業單位背景下工作的財務人員能夠充分認識到企業財務工作特殊性和新要求,從而積極踐行財務內控制度,增強成本控制、資金集約化利用意識,推動企業財務管理工作效能提升。在內控部門組織結構優化方面,應提高內控部門在企業內部的地位,并積極引入高水平人才,使內控部門能夠更好地協調與財務部門、業務部門的關系,便于其從信息系統以外的渠道收集信息,從而提高內控工作質量。第二,全面細化預算規劃和執行責任,加強過程管控。首先要全面完善企業預算編制制度,充分考慮企業自身穩定發展需求,建立以盈利為導向的預算編制框架,同時,繼承改制前以社會效益為導向的預算編制思路和部分方法,兼顧科研、技術服務、項目建設方案的資金需求和盈利能力。其次要建立科學的資金需求預測體系,利用已有的信息系統建立長周期分析體系,提高對同類型項目資金需求預測的準確性。最后要建立標準化的預算調整流程,一方面控制隨意調整預算執行方案的違規行為,另一方面實現對資金的集約化、最大化利用,提高企業盈利能力。通過完善上述三類制度,可以為基層預算執行和內控工作提供規范指導,減少內控執行隨意性問題,也可以為內控過程監督工作提供基本依據。第三,完善針對內控管理的過程監督體系。企業可以建立平行部門、上級部門、受控部門主體參與內控管理過程監督體系,由多類主體對內控部門監督、財務和業務部門內控責任落實情況進行監督,進行有效約束。在此基礎上建立內控過程質量評價體系,與受監督部門績效掛鉤,進一步提高內控責任部門的自控水平。
四、結語
總體而言,水利科技財務資產內控的內容較為復雜,同時內控要求更高。而目前部分水利科技企業財務內控制度建設和運行過程中存在信息收集不完整、內控范圍不全面、內控執行不到位等問題,對此,建議企業加強財務信息化和內控信息化體系建設,拓展并完善財務資產內控范圍,并加強內控監督組織建設、過程管控與監督。
參考文獻
[1]范藏瓊.科研所下屬企業內部控制體系完善探討[J].中外企業家,2020(18):6–7.
[2]侯玉文.基于企業改制的內控制度差異與銜接問題研究[J].企業改革與管理,2020(15):11–12.
作者:李繼勇 單位:中國水利水電科學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