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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基于2009—2019年滬深A股上市民營公司的數據,借助雙對數線性回歸模型考察民營上市企業整體稅收負擔、所得稅負擔及增值稅負擔對捐贈的影響情況。結果表明民營上市企業稅負與慈善捐贈有顯著的正相關關系,稅負的增加使民營上市企業轉向價格相對較低的捐贈支出。與規模大的民營企業比,小型民營企業更敏感。此外,民營企業現金流、價值及資產負債率對慈善捐贈的影響也較為顯著,企業年齡與稅負對慈善捐贈的影響不大。基于此結論,本文提出了鼓勵我國民營上市企業慈善捐贈的政策建議,從而利于我國第三次分配的發展。
關鍵詞:稅負;民營上市企業;慈善捐贈;第三次分配
一、引言
隨著市場的不斷深化改革,我國經濟發展迅速,與此同時,城鄉收入差距問題也日益凸顯,完全依賴第二次分配解決資源分配問題具有局限性,第三次分配在社會中發揮的作用日益顯著。自十九屆四中全會指出重視發揮第三次分配的作用,發展慈善等社會公益事業以來,政府致力于提高社會資源的配置效率,縮小收入差距,制定相關稅收政策敦促企業積極參與社會第三次分配,逐步推動社會實現共同富裕。2021年8月,中央財經委員會第十次會議上再次指出,依賴于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的協調配套制度安排,促進社會共同富裕。民營企業作為重要的捐贈主體,在第三次分配環節中發揮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對推動社會和諧穩定發展具有重要意義。稅負是民營企業對稅收最直接的感受,為加快實現共同富裕,稅負對民營企業慈善捐贈的影響具有一定的研究價值。
二、理論假說
根據現有學者對稅負和第三次分配的研究,較為經典的是schwartz(1968)、Clotfelter(1985)、Nelson(1970)利用利潤最大化模型和效用最大化計算出捐贈支出與捐贈價格負相關,我國學者曹洪彬(2006)、朱迎春(2010)和張奇林、黃曉瑞(2013)采用實證分析方法證實了該結論。同時,在我國目前稅收環境背景下,國內學者采用經濟學理論中的替代效應和收入效應表明,企業稅負越重,捐贈價格相對越低,所以企業所得稅稅率作為最直接表示企業稅負的方式,大部分研究中得出企業所得稅稅率與企業慈善捐贈額呈顯著的正相關關系的結論不足為奇,同時學者一致得出與國有企業相比,民營企業得出的結論更為顯著的結論。企業所得稅稅負僅僅代表企業。因此,根據前人研究,提出以下假設:H1:企業整體稅負與慈善捐贈有顯著的關系。由于企業所得稅稅率能代表企業所得稅稅負,雖然指標略簡單,但基于學者企業所得稅稅率與捐贈呈正相關關系的結論仍然可以得出假設2:H2:民營企業所得稅稅負與慈善捐贈額呈正相關關系。根據近十年《中國統計年鑒》得出,我國稅收收入的主要來源是企業所得稅和企業增值稅,可見所得稅及增值稅都是國民稅收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其次增值稅在實際生活中是不完全轉嫁的,基于增值稅稅負作為企業整體稅負的重要組成之一,提出假設3:H3:民營企業增值稅稅負與慈善捐贈額呈正相關關系。
三、研究設計
本文選取2009—2019年的32784家中國滬深股市A股上市民營企業公司數據為樣本進行整理和分析。數據來自國泰安(CSMAR)數據庫、中國研究數據服務平臺(CNRDS)數據庫和相關公司年度報告。剔除了慈善捐贈數據缺失的企業數據。同時,為強化面板數據,避免估計數據結果的偏差,分別剔除ST類公司及退市公司,本次研究總共篩選出1240個觀測值。
(一)變量選取及說明
重要被解釋變量及解釋變量的選取。民營上市企業捐贈支出用Giving表示,單位為萬元。這里的“慈善捐贈支出”采用胡珺等、Li等的研究,為民營企業捐贈額/營業收入。民營上市企業整體稅負用Taxburden(Tb)表示。根據吳祖光、萬迪昉(2012)衡量企業稅負的方法,民營企業整體稅負可以表示為:(實際繳納的稅收-各項稅費返還)÷營業收入。民營上市企業所得稅稅負用InTb表示。根據我國現有的會計核算方法,本文采用李林木、汪沖(2017)對企業所得稅稅負的計量方法,InTb=(所得稅費用-遞延所得稅費用)÷營業收入。民營上市企業增值稅稅負用VatTb表示。因為許偉和陳斌開(2016)的計量方法與實際差距較小,具有參考性,本文采用他們的計量方法:VatTb=[支付的各種稅費-營業稅及附加(稅金及附加)-所得稅-(應交稅費期初值-應交稅費期末值)+(應交增值稅費期初值-應交增值稅期末值)]÷銷售額。遺漏重要的解釋變量所造成的內生性會嚴重影響實證結果的準確性和有效性,影響民營企業捐贈的因素較多,需要加入控制變量予以控制。企業年齡(Age)大小與企業的行為模式關聯較大,對企業的發展影響存在不同的結果。企業規模大小對企業生產經營影響較大,不同規模的公司對捐贈活動的影響存在差異,因此需要控制企業規模(Size),采用企業資產總計反映;企業現金流(Cashflow)大小對控制內源性資金對企業要素投入及捐贈的資金分配具有重要影響,采用流動資產合計占資產總計表示;由金融速器理論可知,企業較低的資產負債率使得企業有機會以低成本獲得外部融資來增加投資生產,因此控制了資產負債率(Debt),采用負債合計占資產總計表示;企業市場價值反映企業產業投資回報率,用托賓Q值表示;企業資產周轉率越高,說明企業經營績效越好,績效一定程度上影響企業的捐贈行為,用總資產周轉率(AST)表示。
(二)多元回歸分析
在前文的理論假設下,本文借鑒Boatsman、Gupta(1996)和張奇林(2010)的理論模型,采用雙對數線性模型,對民營上市企業捐贈支出、民營上市企業綜合稅負、所得稅稅負及增值稅稅負四個變量進行對數處理。下面各式為基礎OLS回歸模型,其中的β0為常數項,β1表示核心解釋變量的彈性系數,εi,t為隨機誤差項。在基礎回歸模型基礎上,引入前文所述控制變量,得到以下三個式子,同理β0為常數項,β1表示核心解釋變量的彈性系數,βi為相對于控制變量的系數,εi,t為隨機誤差項。對以上六個模型進行實證驗證,所得回歸結果如表1所示。由于本文采用的是雙對數線性回歸,因此每個估計系數都代表一個彈性。
(三)研究結論
首先,民營上市企業慈善捐贈支出與企業稅負呈顯著正相關。在六個回歸方程中,民營上市企業稅負的彈性系數均為正值,民營企業慈善捐贈的整體稅負彈性系數區間為(0.185,0.478)。從經濟意義上看,表明民營企業整體稅負提高1%,則企業慈善捐贈支出將增長0.185%~0.478%。從政策含義看,與企業稅負相關的政策變動會影響企業的慈善捐贈行為,提高民營上市企業稅負會增加慈善捐贈支出。同理,民營企業慈善捐贈的所得稅稅負彈性系數區間為(0.118,0.381);增值稅稅負彈性系數區間為(0.105,0.254),與所得稅和增值稅相關的政策變動都會顯著地影響企業捐贈決策。與其他研究不同的是:第一,在研究內容上,本文直接考察民營上市企業慈善捐贈的稅負彈性,可以直觀地看到稅負政策變動對我國民營上市企業慈善捐贈行為的影響。第二,在變量形式上,本文對民營企業稅負進行了對數化處理。因此,民營上市企業稅負的系數就可以直接表示民營上市企業慈善捐贈的稅負彈性。從表1以看到,回歸方程(1)(2)(3)在1%水平上顯著,加入控制變量后整體稅負方程(4)仍然在1%水平顯著,回歸方程(5)(6)分別在10%和5%水平上顯著。在上述六個回歸方程中,民營上市企業稅負的彈性系數均顯著為正數,支持所有假設,即民營上市企業慈善捐贈支出與企業稅負呈正相關關系。這說明與稅負相關的政策能夠對民營上市企業慈善捐贈行為產生影響,民營上市企業慈善捐贈支出與稅負同向變動,這樣的結果進一步驗證了Schwartz(1968)、Nelson(1970)、Levy和Shatto(1978)、Clotfelter(1985)、Carroll和Joulfaian(2005)等的研究結論。其次,民營上市企業現金流量及企業價值對企業慈善捐贈有顯著的正向影響。現金流量及企業價值均在1%水平上顯著,具有統計意義。這說明現金流量越多,民營上市企業價值越高,民營上市企業資金充沛,未來具有良好的發展前景,為回報社會,民營企業會趨向承擔更多的社會責任。再次,民營企業規模、資產負債率、經營杠桿與慈善捐贈支出具有顯著的負相關關系。大規模民營上市公司往往會由于靈活性的缺陷易導致企業創新、轉型活動低效,且大規模企業需要更多的現金維持機器設備、廠房等正常運行,致使企業規模與捐贈呈現負相關。相比小規模企業,小企業創新、轉型方面更加靈活,并且不存在資源分配的權衡取舍問題。而資產負債率和經營杠桿表示民營企業的融資能力,資產負債率和經營杠桿越高,意味著企業資金鏈條不穩定,需要外部支援,所以也無多余的現金支出捐贈,所以民營企業的資產負債率和經營杠桿和民營上市企業捐贈呈顯著的負相關。最后,企業的年齡對企業慈善捐贈行為影響不顯著。說明大部分民營企業隨著時間的推移,對第三次分配的認識無明顯變化,還停留在自有的“仁愛”意識。這是民營上市企業還沒有對第三次分配作用及意義有深度了解的原因。
四、政策建議
(一)規范稅基,加強征管
目前,我國企業所得稅稅負水平日趨合理,通過改變生產經營的稅負來促進民營上市企業慈善捐贈的做法并不可取。我們可以從規范稅基、調整稅收優惠策略方面入手,堵塞稅收漏洞,加大征管力度,做到應征盡征,從而提高民營企業的實際納稅水平,降低企業慈善捐贈的價格,在實現民營上市企業和國家利益雙贏的同時,促進民營企業慈善捐贈支出的增加。
(二)發揮稅收的引導作用,促進慈善事業的健康發展
政府要發揮稅收的引導作用,促進第三次分配的健康發展。與捐贈相關的稅收優惠政策直接降低民營企業捐贈價格,對民營企業慈善捐贈有正向激勵作用。因此,要充分發揮稅收的導向作用,降低民營上市企業的捐贈成本,提高民營上市企業的捐贈能力,從而達到改善社會分配不均衡情況的目的。
(三)重視增值稅優惠政策在慈善捐贈中發揮的作用
與捐贈相關的稅收激勵政策明顯降低慈善捐贈的價格,促進第三次分配發展。目前政府注重所得稅上的激勵政策而輕視增值稅上的稅收激勵政策。增值稅是影響民營企業實物捐贈的重要因素,同時實物捐贈對資源分配調節更直接、效用更大,是值得鼓勵的捐贈方式。關于推進第三次分配發展的稅收政策制定,政府注重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同時也應注重增值稅優惠政策的制定研究。
作者:江慧倫 單位:北京工商大學經濟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