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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國經濟法應當具有何種的根本價值取向,一直以來都在學術界存在著較大的爭議。在學術界的專家學者的研究與分析過后,一致認為當前市場經濟體制下,我國經濟法應當具有公平與效率的基本的價值取向。本文將對市場經濟體制下,我國以公平與效率作為基本價值取向這一問題展開深入的分析與探討。
關鍵詞:市場經濟;經濟法價值取向;效率與公平
一、經濟法價值取向的觀點概述
(一)社會公平的觀點
社會公平的觀點主張以社會效率作為市場經濟體制下經濟法價值取向的根本。由于經濟法具有社會性的基本屬性,同時我國社會主張以公平公正作為基本的價值取向,因此市場經濟下,經濟法的根本價值取向應當是社會的公平公正。部分專家認為,我國當前的市場經濟發展勢頭良好,整體水平不斷提升,在這樣的大環境下,對于公平的需求遠勝于對于效率的追求。他們認為,在經濟法包含的自由、秩序、公平以及效率等價值當中,公平應當是所有價值實現的前提條件。因而,只有將社會公平作為基本的價值取向,才能夠保證我國市場經濟的更好發展。這樣的觀點明顯帶有相當的片面性。
(二)社會效率的觀點
社會效率的觀點與社會公平截然相反,主張將社會效率放在首位,以社會效率作為市場經濟體制下經濟法的價值取向。社會公平在保證社會效率的情況下能夠兼顧即可。以社會效率為經濟法的價值取向的原因是為保證基本的經濟效益,防止市場失靈情況的出現。因此,效率因素應當被作為我國在市場經濟下經濟法的基本價值取向。同樣,這一觀點也具有一定的片面性
二、對經濟法價值取向基本觀點的分析
(一)社會公平觀點的分析
社會公平是社會發展當中一種理想化的發展狀態,在我們生活當中的方方面面,都對社會公平有著強烈的要求。經濟法的社會屬性使得它同樣需要公平這一價值取向特征。但是與此同時,公平在我國的定義相對來說十分廣泛,它泛指權利、社會地位以及經濟等各方面的公平。對與經濟法的公平而言,通常是針對于社會公平這一方面而講的。它的根本依據是對于社會上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保障。因此單純的將社會公平作為市場經濟體制下經濟法的價值取向是片面的、相對粗略的。同時,經濟法當中所提出的經濟民主的概念更多的是對于民主的重視,這是對于人的核心地位的尊重,是我國經濟法在進行經濟管理時的實行方式,并不是經濟法的價值取向。
(二)社會效率觀點的分析
將社會效率作為經濟法的基本價值取向,顯然存在片面的因素。經濟效率的保證是經濟法的重要要求,但并非唯一要求。我們不應當單純的重視社會效率,而忽視經濟法當中的其他價值。從法律價值的層面來看,經濟法社會效率應當是與社會公平相互結合的有機整體。單純的追求社會效率,很有可能適得其反,并造成相應的不穩定因素。
三、公平與效率為經濟法的價值取向
從經濟法整體的價值取向來看,公平與效率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二者應當是同時兼具的。社會公平與整體效益只有在經濟法的法律確立與執行當中才能夠得到有效的保障,同時保證市場經濟體制整體的安全性、自由性以及有序性。公平與效率二者之間任意一方的缺失,都會造成價值取向的缺陷與片面性。
(一)從經濟法的法律屬性看
我國作為堅持以社會主義為基本走向的國家,具備社會主義的根本特性。我們堅持社會生產力的發展與解放,堅持抵觸剝削,同時努力消滅兩極分化現象,最終走向整體社會共同富裕的道路。從這一角度來看,社會主義社會的基本要求就是效率與公平。經濟法的法律屬性與社會主義的基本要求應當是相互協調一致的,因此公平與效率應當作為經濟法的價值取向。
(二)從公平和效率二者的聯系來看
首先,公平和效率二者應當是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有效率沒有公平或者有公平沒有效率對于市場經濟而言都是有害無利的。其次,公平和效力相互之間對立統一,也就是說,這二者在某種程度上,使能夠兼顧的。尤其在市場經濟的經濟法的價值取向上,要想提高社會整體的效率,就一定要兼顧到社會公平。最后,任何法律的前提條件都是要確保公平,經濟法亦是如此。從效率和公平二者的聯系看來,二者都應作為市場經濟體制下經濟法的基本價值取向。
四、結語
當前學術界對于市場經濟體制下經濟法應當持有何種價值取向這一問題,仍然存在多種論點。但是這些論點通常具有很強的局限性與片面性。從當前情況來看,唯有以公平與效率作為市場經濟體制下經濟法的價值取向,才能夠促進我國的發展出更為穩定與健康的市場經濟,推進國家經濟全面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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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馬楠 單位:中共法庫縣委黨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