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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本文主要探究農村土地經濟管理存在的問題及對策。研究過程中,以農村土地經濟管理重要性為切入點,分析加強土地經濟管理可推動農業實現規模化與現代化管理,增強農民土地觀念,提高經濟效益;以此為研究基礎,結合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提出針對性解決對策,以期為相關工作者提供有益借鑒。
關鍵詞:農村土地;經濟管理;土地流轉;對策
農業是國民經濟基礎,土地則是人類生存之本。農業生產中土地作為其中基本生產要素,屬于不可再生資源,需合理利用土地,將每寸土地作用充分發揮,使得有限土地資源產出更高經濟效益。但是,在當前農村土地經濟管理中存在一定問題,破壞了耕地面積,荒廢農村土地,阻礙了農業經濟發展。因此,應當加強農村土地經濟管理,以解決上述問題。
一、農村土地經濟管理重要性
土地作為不可再生資源,在人類社會發展與生產生活中具有重要作用,土地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對我國和諧社會建設意義重大。土地作為發展基石與民生根本,也是增加農民收入的重要方式,自然資源部的中國土地礦產海洋資源統計公報中顯示截至2017年底全國耕地面積為20.23億畝。建設用地量迅速增加,耕地資源利用與城鎮化產生矛盾,耕地逐漸減少,對農村經濟發展造成嚴重威脅。在此種情況下,應當不斷加強土地的節約集約利用,充分找準摸清農村土地經濟管理中遇到的問題,找出解決問題的措施方法,不斷推動農業規模化與現代化管理。通過不斷增強農民對土地經濟屬性的理解和高效經營土地的觀念,讓農村土地經濟屬性充分發揮,達到農民增收、土地合理集約利用的目的。
二、農村土地經濟管理存在的問題
(一)缺乏節約用地意識。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我國耕地數量在逐漸減少,且質量優度不足,人均耕地1.45畝,與聯合國糧農組織人均耕地0.8畝警戒線要求相比較低。在社會經濟發展、城鎮化水平日益提高的過程中,建設占用了大量土地。同時,適用于農田耕作的土地被破壞占用,如農村亂占耕地建房、集體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后用于非農生產、隨意開采礦產資源等造成耕地破壞。并且,城鎮化建設中土地浪費閑置現象也較為突出,由于城鎮建設用地規模與人口增長不成比例盲目擴展,農村建設布局也較為分散缺少統一規劃,導致農村出現一戶多宅或空心村等現象。因用地規劃不足,建設用地為先的理念,缺乏節約用地意識,造成農業經濟發展空間受到制約。
(二)土地產權劃分模糊。從所有權角度看,我國土地采取二元所有制:城市土地國家所有制和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制。農村土地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為基礎、統分結合的雙層經營體制,是所有權與使用權分離的一種制度。這種制度大大解放了農村的生產力,但所有權和使用權分離不徹底,土地承包經營權不穩定,很多地區經常根據農民人口的變化重新分配土地,有的村、鄉兩級集體組織以各種理由剝奪農民的承包經營權,地方政府也會征用或征收農民的集體土地,在此過程中出現問題較多,群眾訴求也較大,究其原因是有關集體土地征收征用的條款都是原則性的規定,可操作性不強,導致地方政府在征收、征用農村集體土地過程中,農民及其集體組織的意愿沒有得到充分表達。農村土地產權得不到相應的法律保障。
(三)土地流轉無序。在農村土地流轉中,存在流轉無序的情況,一是由于土地分散,難以連片流轉。土地零碎化已經成為流轉過程中的主要問題,自實施家庭承包制后,為保證公平,分地根據土地等級、距離及肥沃程度平均劃分,導致每個家庭地塊較多,存在布局分散、面積小的問題,對于農地經營流轉造成了制約。二是政府引導不足。土地流轉需要有政府進行引導,應根據國家制定政策方針,結合實際情況積極引導農民有序規范的實現土地流轉。但當前農民思想流轉比例較高,仍處于自發性階段。三是土地流轉后用途監管不到位,原有耕地流轉造成的耕地非糧化、農用地流轉后成的非農化問題,已成為流轉過程無序的最終表現形式。
(四)土地征用難度高。在農村土地征用過程中,根據《土地管理法》規定中,集體土地與國有土地所屬權為國家,但經營管理全為個人,缺乏集體與國家意識。如,部分基層政府在征用土地過程中,由于公益性事業、基礎設施建設征收土地,部分農民認為補償不合理,土地失去后則沒有生活保障,且土地征收手續較為復雜,辦理手續費用多、手續不全。并且土地征收沒有統一的征收標準,地區之間差異較大,各級文件中禁止使用強制力,土地征收過程中,農民經常與周邊的地區進行對比,對補償期望值較大,造成征收過程中出現各種困難。
三、農村土地經濟管理問題解決對策
(一)保護農村耕地。在農村土地經濟管理中,土地作為農村經濟發展的重點,應當加強耕地保護,嚴格管理制度,加強執法檢查,有效落實該措施。首先,完善考評制度。政府在農村經濟管理中具有重要作用,應當從減少干預與政府行為方面改革官員評價制度,設置耕地保護責任審查,將實際情況反映出來,構建經濟協調發展的綜合評價體系,地方政府減少干預行為,提高干部決策效率性與合理性,進而推動農村經濟發展。應當將土地經濟管理指標添加至官員評價中,使各級領導均能認識到土地違法危害。其次,建立追究責任制。監管違法用地不利建立責任追究制,嚴肅紀律,整改不利免職處理,明確責任主體,強調政府責任,對違法用地加以遏制。明確規定重大土地管理與村務公開制度,在基層農村建設完整的監管制度,包含租賃、共同經營、承包、轉讓等均作為公開內容,使得民眾與部門共同監督,加強日常工作、賬簿及干部任期管理。最后,加強執法監察。在土地經濟管理中,執法檢查作為其中重要環節,對于維持管理秩序,推動經濟發展具有重要作用。在此過程中,應當細化執法標準,加強與紀委、檢察院與法院的協調溝通,對于基層土地報告、發現、查處、制止、移送等環節規范化要求,明確責任分工,不可隨意執法,樹立公正的執法人員形象。
(二)完善產權制度。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制擁有調節分配的作用,不僅可分配調節社會財富,避免集中于少數人受眾,還能避免私有制土地造成兩極分化,降低國有化效率等。并且,土地作為特殊資源,不可完全私有化,一旦私有化則可能產生資源分配不均的情況,甚至會造成兩極分化土地資源。因此,在我國國情下,應當堅持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制,通過產權分割,得到土地使用權、處置權與收益權,允許農民根據市場原則交易,健全法律法規。在此過程中,應當加強土地所有制,推動土地確權、認證與登記,明確農民合法權益,在產權交易上鼓勵農民流轉農地經營權,針對剩余農村人口,則出臺扶持政策,鼓勵其轉移至城市,堅持農民主體地位,落實農民實際權益,改革和完善實現集體所有權的形式,利用法律規定所有權主體,以解決多重產權主體不清問題。并且,穩定土地承包經營權,在法律上糾正部分區域頻繁調整承包期情況,細化承包經營權法律,明確雙方義務權利,組織或個人承包土地行為加強監管,保證其根據土地市場規定用地,杜絕違法用地情況。另外,農村由于社會保障不足,農民就業、生活及養老主要來源于土地,但傳統經營較為分散,無法實現規模經濟效益,可引進大規模企業或大項目,以提高大規模土地利用效率,進而創造更多價值,將農地保障功能充分發揮出來。
(三)規范土地流轉。土地流轉作為農村土地經濟管理的重點,為保證土地流轉規范性。第一,提高農民意識。對于不參與土地流轉農民,通過宣傳方式使其了解土地流轉的優勢,從基層干部開始進行廣泛宣傳,干部需提升自我修養,學習政策文件及法律法規,能夠為群眾指導和宣傳政策,實現有法可依。并且,采取接地氣的宣傳方式,應用廣播、電視、報紙和自媒體手段,宣傳典型流轉致富等內容,營造良好土地流轉氛圍。第二,完善土地流轉程序。土地流轉中存在不規范行為,缺乏簽訂合同意識,在流轉中多為友情、親情等熟人進行原始流轉,此種缺乏正規操作流程,不受法律保護。因此,應當細化土地流轉政策,根據要求簽訂合同,以實現現代化發展,確保土地流轉信息完整性,如價格、承包期限、承包雙方、土地情況等,提交合同復印件至政府登記備份,以此作為雙方糾紛的證據。第三,建立市場機制。政府應當加強對土地流轉重視,建設土地流轉平臺,在全市范圍內實現流轉信息共享,各基層政府也應當建立服務平臺,以服務“三農”為宗旨。同時,建設交易信息管理制度,確保土地流轉價格信息透明公開,使得雙方信息對等,為農民提供土地流轉服務指導、信息咨詢、法律援助、問題解答等內容,提高信息量化、篩查水平。此過程中,需做好土地價值評估工作,對其價格進行規范,通過市場對工序進行平衡,聘請專業人才或評估機構,評估土地流轉價格,定期對基準地價進行公布,以明確土地價格變動。
(四)完善征地補償。土地作為農民賴以生存的要素,征用土地與農民未來生活息息相關,應當完善征地補償,以解決征地難的問題。政府應當進行公共利益認定,舉辦聽證會,以此了解農民意見。通過討論的方式確定大部分人所認定的公共利益,嘗試利用自由交易方式,使農民能夠自愿交出土地,保證雙方意見一致。如若雙方無法達成一致意見,則可引入第三方機構認定價格,尋求替代方案。并且,在征收過程中,嚴格執行費用補償倍數計算模式,根據法律規定進行補助費分配。但是,在實際中一年銷售額無法確定,倍數標準幅度較大,法律規定土地補償費差異較大,在實際操作中為避免農民追求最大化利益盲目投資搶種搶建,應規定在征用中附著物補償參考前一年農業、建筑、林業標準,明確種植密度與建筑面積。對于農民人為的補償不公平,可在參考建筑施工定額情況下,對補償標準一年調整一次,結合實際情況提高補償標準的合理性,以獲得農民的支持。另外,在支付土地征收補償中,強化補償費監管,從財政部門直接將資金發放至銀行卡,直接補償給農民,且定期進行公告,避免產生不合理分配情況。農民被征收土地后,為保證其權益,可由國土資源部和勞動保障局承擔,通過社會保障系統為農民解決實際問題,構建失地農民基金賬戶,結合當地情況,將保障金落實到農民身上。
四、總結
綜上所述,在農村土地經濟管理中,對于存在的缺乏節約用地意識、土地產權劃分模糊、土地流轉無序、土地征用難度高等問題,則應當通過保護農村耕地、完善產權制度、規范土地流轉、完善征地補償的方式,加大對土地經濟管理的投入,以此提高農民收入與農業生產,推動農業經濟實現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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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張旺 錢世祥 倪廣亞 單位:泗水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