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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我國正處于社會轉型期,由傳統的社會管理向社會治理過渡。新時代,我國社會治理在轉型過程中出現諸多問題,這些問題的存在既影響了國家的經濟社會發展,也對法治國家建設產生了重要影響。因此有必要在新時代明確當前我國社會治理現狀,重視傳統風險與非傳統風險存在的現實情況,在此基礎之上,構建更為完善的社會治理體系,推動社會治理多元化多樣化發展,推進我國法治化進程,提升社會治理效果。
一、新時代社會治理現狀及面臨的主要困境
“治理”更傾向于上下協商,而社會治理則是通過上下協商的方式實現社會治理目標,在這一過程中,政府、社會組織和市場都應該發揮主體性作用,在具體運行過程中,需要遵循社會政策一般框架以及相關的法律規定,為民眾提供公共服務,解決社會事務,實現整個社會的平穩和諧運行。新時代社會治理的風險具有系統性、整體性和破壞性的諸多特點。特別是在網絡信息時代背景下,大量抑制要素在空間內集聚速度不斷加快,不同利益主體對社會治理提出了多元化要求,社會創新與社會發展的節奏變得更快,人們的價值觀、理念、行為和觀念差異性越來越大。
1.網絡時代加劇了社會治理難度。隨著信息技術的不斷發展,在科技力量的推動之下,為人們創造了更為便捷的生活方式,提升了人們的生活質量。但在信息技術的推動之下,很多原來沒有暴露出的社會問題也成為了影響人們生產生活的重要制約因素,特別是全球氣候問題和環境污染問題已經對人類生存造成了威脅。雖然網絡信息技術讓人們的信息傳播變得更為便捷,但同時由于制度監管的滯后性,也導致了網絡空間充滿了網絡暴力和虛假信息犯罪問題,這些問題加劇了社會治理難度。網絡信息的傳播打破了傳統媒介的傳播方式和傳播渠道,傳統的話語權體系在網絡媒體的沖擊之下逐漸瓦解,網絡的開放性、平等性和交互性,讓人們的利益訴求獲得了新的渠道,甚至可以對政府的社會治理發表意見和建議,一旦民眾的意見建議沒有得到政府的重視,如果民眾反抗情緒不斷高漲,甚至會出現公共輿論,進而影響社會穩定和社會治理。網絡時代使傳統的社會治理模式外部環境變得更為復雜,迫使傳統管理模式向社會治理模式轉變,當前我國也正在打造服務型政府,由原來的行政命令式治理方式逐漸向社會協同治理方式轉變,在治理過程中更加強調依法治理和系統治理,通過互聯網平臺加強了與民眾的溝通和互動。
2.信息技術為社會治理多元化創造了機遇。在互聯網的影響之下,當前社會治理存在著信息碎片化、成本高等諸多問題,在信息技術的推動之下,社會治理的智能化水平和現代化水平得到了有效提升,特別是政府加大了互聯網技術的應用力度,無論是社區治理還是農村治理都取得了階段性成就。在互聯網技術支持之下,電子政務、公司登記、行政體制改革、稅收制度改革等都取得了一系列成果,不僅方便了公民和企業,同時也讓基層治理和社區治理變得更為便捷。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背景下,我們必須更加明確互聯網技術對政府行政以及社會治理產生的影響,充分利用互聯網技術與廣大人民群眾進行互動和交流,積極將互聯網技術融入社會治理之中,探索社會治理線上線下的有效互動方式。當前我國正處于社會治理轉型期,傳統的治理方式難免會疏漏社會重要信息,也無法對民眾的切身訴求給予及時的回應和解決,特別是當前民眾對于社會治理多元化提出更高要求,而信息技術為社會治理多元化創造了機遇,因此有必要將信息技術與社會治理各方面進行有效融合。特別是政府的公共服務部門,應該看到互聯網技術的優勢和特點,將互聯網技術作為收集民眾訴求,處理各種信息的重要技術手段,加大社會信用信息整合力度,并將有價值的社會信息作為政府決策的重要依據,進一步提升社會治理績效。通過網絡信息技術的應用,也有助于進一步降低社會治理成本,提升社會治理成效,構建更為完善的社會治理信用機制。在此過程中,應該針對信息技術與社會治理的融合,制定和完善相應的法律規制,確保信息技術能夠真正的為我所用,為人民服務,防止社會治理出現偏差和誤導,進一步提升社會治理效果。
二、新時代社會治理問題的法律規制建設
新時代廣大人民群眾對社會治理提出了更高要求,社會治理應該向多元主體方向發展,在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進程中必須以法律作為根本依據,以法治作為社會治理的根本約束。社會公眾理應參與到社會治理之中,并成為社會治理的主體,社會治理主體之間的關系應該通過制度來進行約束。在新時代必須更新社會治理理念,創新社會治理方式,完善社會治理法律體系,構建綜合性的統領信息化發展的統一立法,構建多元網絡治理結構,提升社會監督水平,以更為多元的方式推進社會治理進程。
1.完善社會治理相關法律體系,重點提高網絡法律前瞻性。在國家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背景下,要對當前社會治理各個領域各個環節存在的主要問題進行深入研判,在此基礎上,廣泛征求廣大人民群眾對于社會治理的意見和要求,制定和完善社會治理法律體系,確保法律體系能夠真正的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更新和完善社會治理相關法律規制,確保所制定的法律規制能夠解決實際問題,確保所制定的法律規制真正的能夠在社會治理中發揮應有作用。同時要明確網絡空間不是社會治理的法外之地,要對網絡社會的發展狀態,以及在治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全面剖析,要結合當前網絡治理存在的實際問題,推進網絡立法進程,要加大公眾參與網絡立法力度,確保網絡立法的科學性和合理性。
2.構建綜合性的統領信息化發展的統一立法。新時代在推進社會治理進程中面臨的內外部情況更為復雜,因此必須構建綜合性的統領信息化發展的統一立法。當前政府及相關部門在社會治理過程中權利、義務還不夠明確,行政主體的職權劃分還存在諸多問題,在社會治理進程中容易出現相互扯皮、相互推諉現象,特別是在網絡社會治理中法律體系還不夠健全,還難以實現對網絡空間的全面監管,相關職能部門在權力和職責劃分上也存在模糊問題。因此,必須結合當前社會治理實際,注重立法的統一性和綜合性,既要解決好社會治理的現實問題,也要解決好網絡空間的社會治理問題。通過完善法律體系,明確行政主體的行政權力以及公民的具體權利,明確行政機關在行政執法過程中的執法范圍以及具體的實施流程,不能以執法為由侵害公民的合法權益。特別是在突發事件處理上,一定要通過法律規制來規范行政權力,避免行政權力濫用問題。
3.構建多元化社會治理結構,提高社會監管水平。第一,在推進社會治理進程中,政府要起到引領作用,在政府引領基礎之上構建多元社會治理結構,讓社會組織、社會力量、公民、企業等都參與到社會治理之中,推進多元主體之間的平等合作,充分發揮行業組織、社會組織、網民、各類企業的力量,形成多元主體引領的網絡治理體系,改變傳統以政府為主導的社會治理模式,提升社會治理水平。第二,政府執法能力的不斷提升是確保社會治理穩步推進的重要前提,因此政府在推進社會治理進程中一定要注重政府執政能力的提升,要加大對政府執法人員的教育和培訓,讓政府執法人員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識和法律常識,進一步提升政府執法人員的專業能力和素質。同時,要加大對政府執法人員的思想政治教育,讓政府執法人員樹立權為民所用的執法思想,確保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不出現徇私枉法的行為。加大對違法犯罪的打擊力度,對于違法犯罪行為要予以嚴肅查處,增加違法行為成本,降低違法犯罪概率。加強政府部門之間的合作,通過信息資源的共享,為提升執法能力奠定基礎,通過文明執法、依法行政,也能夠更好地維護法律權威。
三、結語
綜上所述,新時代,社會治理出現了很多新問題、新情況,為了進一步提升社會治理效果,更好地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就必須以法律規制作為社會治理的重要依據。因此在推進社會治理進程中要不斷的完善相應的法律法規,構建更為具體的社會治理法律體系,更好地約束政府的社會治理行為,構建主體更為多元的社會治理結構,提升社會治理水平。
作者:宋欣偉 單位:黑龍江鶴崗市蘿北縣委黨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