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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會計發展最早可以追溯到19世紀初。20世紀80年代以后法務會計在美國、加拿大等國家獲得了迅速的發展,在教育、研究、職業組織和職業發展方面,美國法務會計都走在世界前列。法務會計的產生與發展是經濟和社會發展的必然結果,是律師、會計師職業發展和突破單一學科局限性的客觀需要。在法治化背景下,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越來越多的法務會計事務涌現出來,各種訴訟與非訴訟法律實務中涉及經濟問題的案件的比重越來越大,這是不爭的事實,社會導向也越來越明顯提出法務會計的人才需求。然而,我國法務會計的發展現狀與國外相比還存在一定的差距,如此一來,法務會計的理論建設和人才培養兩大任務就越來越緊迫地擺在我們面前。
一、我國法務會計發展的現狀分析
(一)法務會計研究方面
我國法務會計的理論研究起步較晚,雖然近年來我國學界掀起了一股法務會計研究的熱潮,而且少數高校還設立了法務會計研究機構,但從總體上看我國法務會計學術研究依然相對落后,突出表現在:首先,研究的成果過多集中于對法務會計產生和發展狀況的闡述、對法務會計教育問題的認識以及對我國發展法務會計必要性與對策的分析上,極少深入到法務會計的本質,欠缺對法務會計基礎理論的深度研究,并未形成完整的法務會計理論體系。其次,對法務會計的學科屬性、概念、內容等尚未取得一致認識,這也不利于對法務會計的深入研究。再次,有高質量的教材和專著更是鳳毛麟角。
(二)法務會計職業認證及服務方面
雖然我國引入了國際注冊法務會計師資格考試和認證,但并沒有形成氣候,一方面許多人對于該資格認證并不了解;另一方面這種認證并沒有得到我國相關管理部門的認可,國家及地方財政部門目前尚未承認該資格認證的效力。我國法務會計職業是一個尚未成熟的新興行業,在發展進程中存在一些問題:首先,國內還沒有專門的法務會計師事務所,國內的會計師事務所能提供法務會計服務的也非常少,大多是外資或者合資的事務所在開展法務會計服務。其次,法務會計從業人員數量少。再次,法務會計從業人員素質參差不齊,能夠勝任法務會計工作的人員為數不多,一般的會計師和律師具備法學和會計學跨學科知識結構的并不多見,具有法務會計專業知識的更少。
(三)法務會計教育方面
1.學歷教育方面。雖然從表面上看目前國內法務會計教育進行得如火如荼,但實際上我國法務會計學歷教育剛剛起步,各高校對于法務會計的學科歸屬一直存在較大爭議,不同的學校對于在法學專業還是會計學專業開設法務會計方向有不同的見解。而且,高校在具體的人才培養目標、培養方案上各自為陣,沒有形成統一的認識。以課程體系為例,各高校的課程設置五花八門,大多是法學課程和會計、審計課程的簡單相加,在法務會計的基礎課程和核心課程上沒有形成相對統一的意見,而且大部分高校不重視法務會計的課程建設和教材建設,極大地影響了法會會計學歷教育的發展。
2.非學歷教育方面。目前我國法務會計非學歷教育僅有中國政法大學面向法務會計人員提供的培訓課程以及與國際注冊法務會計師資格考試有關的培訓,數量少、規模小、影響力不足,很難適應法務會計人才培養的需求。
二、我國法務會計發展的對策
(一)加強法務會計理論研究
在法務會計的發展中,理論研究舉足輕重,不僅可以為相關學科的發展注入新的內容,而且可以給法務會計的實踐做出理論指引,推動法務會計實踐的發展。當前,應當著重抓好以下兩方面的工作:第一,成立研究組織。就全國范圍而言,可以成立全國性的法務會計學會,積極開展具有影響力的全國性的學術研討和交流,形成相對固定和不斷擴大的法務會計學術研究隊伍,提高法務會計的影響力。在高?;蚩蒲袡C構中,設立法務會計研究中心或研究小組,增加法務會計研究的人力、物力投入。第二,深化研究內容。在法務會計的研究內容上,必須改變目前大量研究浮于表面的情況,全面深入地對法務會計的內涵、外延及技術方法進行研究。充分借鑒國外法務會計研究的成果和經驗,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建立起與我國國情相適應的法務會計理論體系和規范體系。
(二)發展法務會計教育
培養法務會計專門人才是推動法務會計發展的基本途徑。發展法務會計教育應當從學歷教育和在職教育兩方面入手。
1.學歷教育。法務會計人才培養給高等教育提出了新話題,帶來了新的挑戰。應借鑒國際法務會計教育的經驗,瞄準國際法務會計的前沿,并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培養多層次的、復合型的法務會計人才。(1)本科生教育:本科生教育主要是培養精通法務會計理論知識、熟悉法務會計工作程序和方法的復合型、應用型人才,他們將成為法務會計的生力軍??茖W可行的本科生教育可分為三種形式:一是設置法務會計專業。目前,法務會計專業并未被國家教育部列入國民教育專業目錄,這一方面會讓學生感到困惑,影響其對未來職業發展前景的判斷,另一方面,不利于形成相對統一的法務會計人才培養方案,在課程體系的設置上也難以形成相對統一的模式。因此,囿于法學和會計學的單純學科局限性,亟待開辟由法學與會計學學科交叉融合而成的新的專業來培養法務會計專門人才,設置法務會計專業乃大勢所趨。二是法務會計創新實驗班。目前法學本科(法務會計方向)模式和會計學本科或財務管理本科(法務會計方向)模式進行專業招生存在一定的問題,學生往往在法律、會計兩方面的知識都有所涉獵,但都只學到皮毛,難以深入掌握法務會計的精髓,不能勝任法務會計職業的要求。在目前我國高等教育未設置法務會計專業的背景下,較為可行的是開設法務會計創新實驗班,法務會計創新實驗班是復合性應用型人才培養模式的實驗區,是學校開展教學改革和特色教育的重要途徑,應當鼓勵有條件的高校開展試點,開發法務會計特色課程,加強師資力量及教材、實踐基地等配套設施建設,真正培養出適應社會需求的法務會計人才。三是雙學位教育。學生主修法學或者會計學專業的同時,輔修第二專業(輔修會計學或法學),畢業時授予法學和管理學兩個學位。(2)研究生教育:研究生教育目標是培養具有深厚的理論功底和實踐經驗的高層次復合型人才,他們將來主要從事法務會計理論研究工作。當本科教育達到一定規模,法務會計學科體系、課程設置等較為完善時,應當鼓勵有條件的高校開展研究生教育。
2.在職教育。由于法務會計應用的廣泛性,單靠學歷教育培養法務會計人才是不夠的,還應當通過加強對在職人員的培訓來培養法務會計人才。我國可以大力開展面向注冊會計師、審計師、律師、法官、檢察官以及企事業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等在職人員的法務會計培訓,根據不同職業現有知識結構的特點,選取其他不為他們所熟悉的領域作為培訓重點,以形成符合法務會計職業需求的知識結構和技能,提高他們法務會計方面的職業能力。
(三)完善制度建設
推動法務會計發展需要良好的制度作為保障。雖然我國目前有《會計法》、《注冊會計師法》、《審計法》、《審計準則》等,但是有關法務會計的專門制度仍是空白。為了促進法務會計健康有序地發展,必須完善相關立法,并在相關部門的指導下建立起一套系統的規章制度,如法務會計職業資格認證制度、法務會計行業管理制度、法務會計的工作程序和技術標準制度、法務會計人員參與訴訟的制度等。
(四)推進法務會計實踐活動
法務會計必須在實踐中發展,在西方國家,法務會計人員的從業要求較高,他們必須通過考試并在相關機構實習或工作一定年限后才能成為法務會計師。在我國法務會計發展的初期,應當積極推進法務會計實踐活動。鼓勵和引導有條件的會計師事務所開展法務會計業務,如經濟損失計量業務、財務調查與分析業務、其他有關訴訟支持和專家證人業務等;政府和司法機關在有關經濟案件的調查、取證和審理中,加大法務會計人員參與的力度;在企事業單位及個人遇有合同履行、知識產權糾紛、債權債務結算等問題時,也可以依法聘請法務會計人員參與調查和作證,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綜上,法務會計的發展是一個系統工程,需要政府、學校和社會的共同參與和努力才能有效推動。
作者:陳妙英 單位:廣西財經學院法學院
第二篇:法務會計探析
一、法務會計概念
所謂法務會計,國外的權威解釋是由美國著名會計學家C•杰克•貝洛各尼與洛貝特•J•林德奎斯特提出的:“法務會計,就是運用相關的會計知識,對財務事項中有關法律問題的關系進行解釋與處理,并給法庭提供相關的證據,不管是刑事方面的還是民事方面的?!眹鴥汝P于法務會計的概念,具有代表性的觀點由李若山教授指出,他認為:“法務會計是特定主體運用會計知識、財務知識、審計技術和調查技術,針對經濟糾紛中的法律問題,提出自己的專家性意見作為法律鑒定或者在法庭上作證的一門新興行業?!?/p>
二、法務會計的產生的現實需要
(一)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
市場經濟的發展,導致企業規模日趨龐大,新型金融工具的不斷涌現,使得經濟活動變得復雜化和多樣化,但國家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的制定卻滯后于經濟的發展。法律規范的缺失導致大量經濟犯罪和經濟案件的發生,在經濟案件的審理過程中,需要運用會計學知識對經濟損失進行客觀度量和法律相關進行全面分析并作出裁決,法務會計就應運而生了。
(二)我國現階段的特殊需要
我國現如今進入了“新政”的時代,這注定會是中國歷史上不平凡的時期,因為幾乎所有的國家建設的事項都具有鮮明的特質,那就是“改變”。以取消配車為標志的大力縮減行政開支和執政成本,意味著要提高行政效率,避免執政過程中的浪費,更是要對納稅人負責。法務會計就是為了這次行政開支變革做好“控制器”。哪些開支符合合理范圍,而哪些開支又是過度消耗,更重要的,哪些開支是觸犯規章甚至的法律的“多吃多占”,法務會計為各項開支作出界定。反腐與打老虎,這是法務會計要參與的“重頭戲”。新政的到來,勢必要對以往的不正之風帶來的不正之果進行嚴厲懲處。對于我國存在的經濟類案件的“老篇新章”絕不放過。法務會計的存在正是要把官員腐敗、官商勾結的各類涉及權錢交易的事件一一揪出。核算他們的不當、不法收入,讓他們在確鑿的會計證據面前沒有機會負隅頑抗,為法院審判提供準確的庭審證據,作出合理的審判結果。懲罰違法犯罪人員,震懾那些蠢蠢欲動的“新手”們。當然不光要打像省部級官員那樣的“老虎”,也要把細枝末節的“蒼蠅”排掉(比如秦皇島北戴河區供水局經理馬超群,科級干部,居然從家中搜出一億兩千萬現金、三十七公斤黃金),法務會計要深入基層,于細微處擲地有聲。于大于小,都需要法務會計的幫助匡扶正氣,大快人心。
三、推進法務會計發展的建議
(一)提高法務會計的地位
這其實是上一點的補充,也是要讓涉及到的專業人員,尤其是在主觀上,提高從事法務會計學習和研究的積極性。對于任何一項職業的來說,如果它的存在會賦予一個人很高的社會地位,那么它的發展應該就是理所當然的,特別是在中國。例如,高校畢業的學生乃至社會各界人士的“公務員熱”,而且中國非公職人員表示出的對公務員的各種歆羨,都造成了公務員職位成了真正的“千軍萬馬過大橋”,由此催生的公務員教育的火熱。因此,若是相關管理部門把法務會計的職務重要化、專家化,物化表現就是高薪,各種社會媒體要對法務會計從業人員進行職業和道德的標榜,法務會計在眾人心中留下的極深的好印象。提高了法務會計的社會地位,那么相關專業人員自然就會對法務會計充滿了興趣,提高自己在法務會計方面的鉆研力度和執業能力。
(二)培養法務會計人才
我認為現如今的法務會計教育的重頭戲應當放在已經擁有多年工作經驗的專業的會計人員和法律人員身上。在這一點上,我認為可在以下三個方向進行法務會計人才的培養,準確的來說,是對相關專業人士的繼續深造:(1)對于已經通過國家司法考試的相關法律人士,可以進行會計學相關課程的學習和研究。如果能繼續通過注冊會計師考試中的“會計”“審計”“財務管理”的科目的考試,便可以成為合格的法務會計執業人員。(2)對于已經擁有注冊會計師資格證書的高端會計從業人員,可以繼續學習相關的法學課程,并且應當進行與刑偵學有關的課程項目。國家相關部門應當盡快出臺一項新的從業考試科目,這一考試科目應當與經濟類法律高度相關,畢竟法務會計大多是要進行經濟類案件的核算和調查。如果注冊會計師能通過這類考試,并且能夠通過培訓掌握刑偵學在實際當中的應用,也應當視作合格的法務會計執業人員。(3)上述兩項建議可能還是有些嚴苛,畢竟能分別通過司法考試和注冊會計師考試的人員少之又少,那么能通過司法考試和注冊會計師考試這兩門考試的人員簡直就是“鳳毛麟角”。而且,在會計師事務所和法律事務所工作的專業人員也有沒有通過上兩個考試的人員,但是因為長期的工作中積累了大量經驗,因此也分別是會計領域和法律領域的優秀執業人員。因此,我建議對于符合這種情況的工作人員可以適當放寬考試的要求,具體表現就是可以讓他們減少相應的考試科目。因此在進行法務會計人員的培養時,可以對熟練掌握自己工種的會計人員只是進行與他的工作相關的法律知識和法律事項的教育;而相應的,對于那些優秀的法律工作這來說,也是對他所能夠涉及的法律事件的會計知識進行相應的培訓。當然,這兩方面的培訓并非“一蹴而就”,而應當是“慢工出細活”,定期分別對會計人員和法律工作者進行培訓和在教育,是他們能夠漸漸掌握法務會計的知識,盡快擁有進行法務會計工作的能力。這個可能會是培養法務會計人員“速成”的辦法之一。
作者:楊文蘇 單位:山西財經大學
第三篇:法務會計視角的虛假出資案件甄別研究
虛假出資問題一直在我國大量長期普遍存在,國家也制定了相應的法律來抑制虛假出資問題,但是由于種種原因所致,虛假出資問題一直未得到圓滿解決。因此,在虛假出資案件中引進、加強法務會計工作,應該可以對目前所存在虛假出資問題有所遏制。
一、我國法律關于出資的立法現狀
(一)股東出資的形式
我國《公司法》第二十七條規定,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由此可見,我國法律明確列舉了四種可以作為出資的財產,即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和土地使用權。同時,法律也明確規定了可以作為出資的財產必須滿足兩個條件,一是可以用貨幣估價,二是必須可以依法轉讓。只有全部滿足了這兩個條件的財產才可以作為股東的出資。而且,為了避免股東在非貨幣財產出資時高估財產價值,損害資本充盈原則,法律規定了這些非貨幣財產在出資時必須進行“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币虼耍瑢Ψ秦泿咆敭a進行評估作價是公司設立時的一個必經程序,否則就可能會因為公司設立瑕疵而導致公司設立失敗。
(二)虛假出資時股東所承擔的法律責任
我國公司法明確規定,虛假出資的股東和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都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豆痉ā返诙藯l規定,股東應當按期足額繳納公司章程中規定的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貨幣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股東不按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除應當向公司足額繳納外,還應當向已按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第三十條規定,有限責任公司成立后,發現作為設立公司出資的非貨幣財產的實際價額顯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價額的,應當由交付該出資的股東補足其差額;公司設立時的其他股東承擔連帶責任。因此,股東在公司設立時所認繳的出資根據財產性質的不同,分別規定了不同的繳付辦法。其中,貨幣出資要求必須繳至設立中公司在銀行所開立的臨時賬戶,設立成功后,所認繳的出資要繳至公司所開立的正式賬戶。對于非貨幣出資,必須辦理所有權的轉移手續,只有辦理完所有權的轉移手續,股東的出資才算是正式完成。如果是實物出資,如機械設備出資必須把財產轉移至公司占有,車輛出資要到交管部門辦理車輛的過戶手續,土地使用權或者房產出資必須到土地管理部門和房產管理部門辦理其過戶手續,知識產權出資需要到知識產權管理部門進行變更登記。這是在股東出資時候要求實際繳付出資最基本的要求。股東如果虛假出資,就要承擔相應的民事法律責任。
一是虛假出資股東對守約股東承擔的責任。民事法律責任中,虛假出資的股東要依照公司章程規定或者發起人協議所做的約定,給守約股東承擔的責任,該責任承擔的前提是股東事先對虛假出資的違約責任做出了明確規定。
二是虛假出資股東的差額補足責任。即虛假出資一旦被認定,那么股東必須按照虛假出資的差額補足其應該繳納部分的出資。這種責任也是公司法所規定的法定責任,股東之間并不能經過協商而予以免除。
三是公司設立時的股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由于公司設立時股東對虛假出資股東未盡應有的注意義務,致使股東虛假出資,給債權人的利益造成損失,危害到交易的安全,所以公司設立時的股東對于其他股東的虛假出資也要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股東虛假出資還需要承擔相應的行政責任。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虛報注冊資本、提交虛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取得公司登記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對虛報注冊資本的公司,處以虛報注冊資本金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罰款;對提交虛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的公司,處以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撤銷公司登記或者吊銷營業執照。同時,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條還規定,“公司的發起人、股東虛假出資,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為出資的貨幣或者非貨幣財產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以虛假出資金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罰款”。虛假出資案件中刑事責任同樣也有規定,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條規定,公司發起人、股東違反公司法的規定未交付貨幣、實物或者未轉移財產權,虛假出資,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資,數額巨大、后果嚴重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在客觀方面的表現只能是“未交付貨幣、實物或者未轉移財產權”三種行為之一虛假出資行為,必要時應當予以刑法制裁,但是以實物、工業產權、非專利技術或者土地使用權出資,在評估作價時,以欺騙的方法故意高估或者低估作價,虛假出資的情況,法律只追究有關人員的民事責任,不按虛假出資罪處理。
二、法務會計在虛假出資案件中的甄別
(一)股東出資資金
“一日游”股東在出資的時候按照章程的規定或者發起人協議的約定,按時足額將所承諾的出資打入設立中公司的臨時賬戶或者公司賬戶,從銀行取得實際出資證明之后,就又把資金全部或者部分從公司賬戶上轉出,致使公司賬戶資金不足,損害公司資本實力,危害交易安全。
(二)股東與中介機構勾結進行虛假出資
實踐中常常出現股東在設立公司的時候將有關事項全部委托給辦理公司登記的中介機構進行操作,同時按照公司注冊資本數額的一定比例支付給中介機構一定的費用。中介公司在操作注冊公司的時候往往也是采取出資資金“一日游”的方式,先將所需注冊資金打入設立中公司所開立的臨時賬戶,讓銀行開具有關資金注入證明,騙取出資證明之后再全部將資金轉出,然后將一個完全“空殼”,沒有一分錢資金的公司交給股東。
(三)嚴重高估非貨幣出資的價值
股東在非貨幣出資的時候,無論是采用實物出資,還是知識產權出資和土地使用權等方式出資的時候,法律規定其作為出資財產價值的大小必須經過評估。但是,因為非貨幣資產的真實價值有時候很難確定,特別是無形財產更是難以衡量。所以,股東進行非貨幣財產出資時,經常和資產評估事務所進行勾結、串通、收買資產評估機構,通過操縱標的物價格,以次充好、以少充多等形式和手段高估物品價值,導致股東出資的時候進行虛假出資。
(四)利用非自有財產進行出資
法律規定,股東進行非貨幣出資的時候,必須是以自有財產出資,并且必須將出資財產轉移至公司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但是,有些出資人為了騙取工商登記,在進行出資的時候卻以非自有財產進行出資,辦理驗資、工商登記等相關手續,但是這些非貨幣資產并不轉移至公司占有,更不會用于公司的日常經營,公司也不可能對這些貌似出資的財產享有使用權、收益權和處分權。
(五)從公司借入資金轉為出資
有些股東為了達到虛假出資的目的,采取先從公司借出資金,打入其個人賬戶,然后再把這筆資金作為出資轉入公司賬戶,這樣公司賬戶資金沒有發生改變,但是通過“一出一進”卻完成了股東的出資。
三、法務會計在審核虛假出資案件中查賬方法
(一)查賬方法實施步驟
首先,審閱財務憑證及賬簿。檢查財務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如大額資金往來業務是否有原始憑證、資料是否完備、原始憑證是否真實、記賬憑證是否填制正確、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內容一致、是否存在涂改或其他異常的跡象。其次,核對相關賬目。核對總賬與明細分類賬是否相符,賬簿內容與實際是否相符,包括庫存現金日記賬與實存數是否相符,銀行存款日記賬與銀行對賬單是否相符,財產物資賬賬面數與實存數是否相符,客戶和供應商的往來清單與往來賬數據是否相符,核對賬簿數據和報表記載的數據是否一致。最后,分析數據。通過核對不同科目之間的比率關系,來驗證該比率是否異常,通過對該公司歷史數據及公司與同行業正常情況比較判斷某一科目的數據是否異常。需要注意的是,很多企業如果在公司成立時采用虛假出資,其會計核算時必然也要弄虛作假,這樣的企業可能就存在內部制度不健全、經營理念落后、法制觀念淡薄、財務文件存在偽造可能,所以對企業內部的資料就不能完全采信。此時就需要到公司外圍收集相關資料。
(二)虛假出資查賬方法案例分析
案例一,貨幣資金虛假出資:投資人張某2014年1月注冊成立華辰公司,從事建筑業務,需注冊資本600萬,張某因缺少資金,便聯系由某中介機構代為墊資,并向中介支付2萬元費用,取得銀行進賬單,又從公司賬戶將出資取出用于歸還中介機構,之后憑進賬單辦理驗資報告,并成功在工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構成虛報注冊資本的違法行為。分析:對于該公司貨幣資金的虛假出資,法務會計人員首先應查閱該公司2014年注冊前后的財務資料,調閱其銀行存款日記賬、實收資本明細賬、往來明細賬。收到股東貨幣資金投資款,公司建賬后,根據股東入資的進賬單,借記“銀行存款”科目600萬元,貸記“實收資本———張某600萬元,而股東聯系由中介代為墊資,必然要在驗資后將存入銀行的款項取出歸還中介公司。大多企業通常會以預付設備和材料款或者個人借款的形式將款項轉出到供應商和個人名下,然后再通過供應商和個人轉給中介公司,其賬務處理為借記“預付賬款”、“應付賬款”或者“其他應收款”,貸記“銀行存款”科目。所以法務會計工作人員應重點查閱銀行存款貸方大額支出款,查閱銀行存款相對應的科目預付賬款或應付賬款或其他應收款明細賬戶,落實款項去向,調閱會計憑證和銀行對賬單進行核對,審核其支出原始憑證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檢查與資金流出有關的合同、收據、借款協議、購貨發票等。同時可以采用實地調查取證,到往來單位,查閱往來單位賬目以及相關的合同,以確定這些資金流出是企業正常業務還是虛假出資。案例二,實物虛假出資:2014年振宇公司成立時,股東B出資入股100萬元,其中貨幣出資40萬元,機器設備出資30萬元,房地產估價出資30萬元。股東B實繳貨幣出資額70萬元,設備系其朋友光化公司的設備,該批設備賬面價值10萬元,光化公司還在使用中,沒有移交給振宇公司,房屋出資一直未辦理房地產過戶手續,該股東私自將其房產轉讓給其他人,并到有關部門辦理了轉讓手續。
分析:實物出資產權轉移分為兩種:一種是不需要辦理產權轉移手續,如存貨、設備、非專利技術等;另一種需要辦理產權轉移手續,如:房屋、土地使用權、車輛、專利技術等。對于不需辦理產權轉移手續的非貨幣資產的出資,首先要檢查資產評估報告,看是否有評估價值偏高的現象,如果評估明顯偏高也屬虛假出資,上例中設備出資作價30萬元,法務會計人員首先查閱光化公司固定資產賬目,審閱其固定資產購置時間、原值和已經計提的折舊和資產減值損益,落實到該設備的凈值只有10萬元,而資產評估部門的評估價值為30萬元,從而查實股東B在設備出資中存在虛假出資。然后檢查資產的交接清單,看股東B與振宇公司是否辦理了資產交接手續,有了交接手續后,又要看資產是否已經到位,是否已經用于被投資企業的生產經營,法務會計人員應檢查振宇公司固定資產賬目,看是否有相應資產增加的記載,同時采用現場盤點法,到車間看這些實物資產是否真實存在,是否能運行使用。對于需要辦理產權轉移手續的非貨幣資產的出資,如股東B投入的房屋,法務會計人員首先落實房屋的評估作價是否公允,可以由司法部門指定評估機構進行重新評估,落實是否存在虛增資產價值;其次檢查房屋是否按規定的時間要求,將產權過戶到被投資企業,法務會計人員應檢查振宇公司的固定資產賬簿,查閱是否有新增固定資產房屋30萬元,并查閱會計憑證,看其發票是否真實、合法;另外查閱房屋產權證書和土地使用證書,落實產權所有人是否過戶到振宇公司;最后,還需要到房屋所在地進行實地調查取證,落實房屋是否真實存在,其地理位置、面積等內容和產權證書上的內容是否一致。
作者:宋卉 單位:鄭州大學西亞斯國際學院
第四篇:會計師事務所法務會計業務拓展
1拓展法務會計業務的理論與現實基礎
在黨和國家不斷深化“依法治國”,改革逐漸步入“深水區”的當下,各種新的經濟法律糾紛層出不窮,法律活動與經濟活動的結合日益緊密。法務會計作為一門將會計和法律進行有機結合的新興學科,是指運用相關知識,對財務會計事項中有關法律問題的關系進行解決處理,并向法庭提供相關證據。由20世紀90年代至今,法務會計得到了迅速發展,在美國和加拿大等西方國家法務會計已經有了較為深厚的學術理論基礎,并且擁有相關的職業組織及資格考試。雖然,我國法務會計的研究和實踐起步較晚,但通過借鑒歐美法務會計發展的經驗,國內學術界及實務界對法務會計進行了積極的探索。對于我國法務會計的理論要素與結構,黎仁華指出中國法務會計的理論要素應包括法務會計的執行主體、執行客體、執行標準、實現形式、體現本質五項,這構成了法務會計的要素體系,并清晰地反映了法務會計的行為方式。在現實基礎方面,國內會計師事務所處于改制轉型的重要發展階段。從市場需求及長遠發展的角度考慮,財政部56號文件及中注協積極倡導會計師職業領域拓展。而法務會計業務作為事務所非審計業務中的新興領域,其收入貢獻潛力巨大,理應提上我國會計師事務所進行戰略規劃的議程之中。此外,我國新的《刑事訴訟法》與新的《民事訴訟法》已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注冊會計師作為司法鑒定人或專家輔助人參與到庭審過程中,提供規范的司法鑒定報告成為法務會計業務發展的一大亮點。不難發現,發展法務會計不僅受到政策支持、符合注冊會計師行業的國際慣例,更是來源于市場經濟發展進程中的內生需求,其存在和發展具有必然性和必要性。
2事務所法務會計業務在我國的發展及應注意的問題
2.1我國會計師事務所法務會計業務的發展現狀
就法務會計的內容和領域而言,不同國家及不同歷史時期的范圍不同,并不斷衍生出新的社會功能,成為社會治理的重要工具。目前的西方法務會計的業務范圍很廣,主要包括法務會計調查、司法鑒定、訴訟支持、損失計量與理算、專家證人、物價會計、基金會計等。而我國法務會計發展起步較晚,加之受到經濟社會、法律制度等眾多因素的限制,目前法務會計的很多領域仍為空白或至多處于嘗試階段。近年來,我國法務會計業務在會計師事務所的開展呈現出路徑單一,噱頭多于實質的面貌。在查閱中注協公布的“2014年會計師事務所綜合評價前百家信息”的前十名事務所的官方網站后,可以發現我國會計師事務所對法務會計具體業務的理解及開展狀況差異顯著,其中明確提出其提供法務會計服務的事務所占到一半。事實上,我國對進行法務會計活動的法律限定尚屬空白,缺乏相應的行業制度規范,同時專業人才嚴重短缺,且法務會計師評價機制缺位。就法務會計專業人才而言,雖然會計師事務所歡迎有律師背景的人才加入,但只有普華永道中天、德勤華永這些具有國外背景的事務所設有法務會計咨詢專員的職位,大部分會計師事務所的法務會計工作人員有臨時性、非專業性的嫌疑。
2.2我國事務所發展法務會計業務應注意的問題
(1)法務會計業務的領域邊界及事務所的聲譽。要推動法務會計實務界對法務會計業務的推廣和進行市場拓展,首要的任務就是厘清法務會計的領域邊界。關于法務會計,司法會計及獨立審計之間的區別和聯系,應該形成一整套規范的理論,事先限定法務會計的行為邊界,規避事務所非審計業務影響審計業務的獨立性的狀況出現。此外,事務所在拓展法務會計業務時應注意循序漸進,應考慮到拓展新的法務會計業務是否會損害整個注冊會計師行業的聲譽。法務會計報告用于法庭上,法務會計人員就應對法庭負責。一旦出現會計師舞弊造假的行為,事務所將面臨致命的聲譽危機。因此,在涉足具體的業務領域前,事務所管理層需要進行慎重權衡。
(2)法務會計師與普通注冊會計師存在差異。注冊會計師行業必須深刻認識到法務會計與普通的注冊會計師之間存在一定的差異性,其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①業務專業知識。法務會計學涉及會計學、法學、審計學、調查學、證據學、犯罪學等多種學科,法務會計工作者不僅需要充足的財會審計知識儲備,也需要充分掌握法律法規、司法程序方面的知識。同時,法務會計是一門處于不斷發展和充實過程中的學科,法務會計師必須在第一時間關注和學習新出臺、新修訂的會計政策及法律條例。②職業技能素質。法務會計師需要具備優秀的調查能力、高度嚴密的推理及判斷能力,通過對各種書面或非書面的線索整理出具有證明力的法務會計證據,形成可供支撐庭審意見的規范性鑒定報告;法務會計師應具備較強的交流溝通能力,能夠熟悉運用法律語言,并掌握一定的訴辯技巧。
3促進我國事務所法務會計業務拓展的相關建議
3.1成立法務會計行業管理機構,建立法務會計執業準則
法務會計的交流推介需要一個專門的組織管理機構,現階段,可以在注冊會計師協會下設立法務會計專業委員會。由其牽頭在與政策制定部門、會計師事務所及學術界廣泛交流的基礎上,制定指導新業務項目施行的專業標準指南。進一步,由于法務會計可能帶來重大的法律后果,其業務在拓展初期要得到社會的信任,必須有一個完善的市場準入和退出機制,會計師事務所在進入法務會計領域之前,需由管理機構對其資質進行評估審核,劃分等級,逐級開展業務。
3.2建立法務會計執業資格認證機制,重視法務會計專業人才培養
法務專業人才的培養是法務會計業務拓展的基礎要素。國家應該建立法務會計專業資格認證制度??捎伤痉ú块T,財政部門,會計師、律師行業協會多頭拉動,在現有注冊會計師認證體系下,進行針對法務會計師的業務培訓和資質考試。與此同時,注冊會計師行業可以與高等院校合作,促進法務會計學術和實務領域的研究和教育,培養學員的法學素養、調查能力等核心技能。
3.3事務所抓緊成立法務會計部門,率先涉足新市場創建差異化品牌
隨著對法務會計需求的日益增加,會計師事務所將在未來出現新一輪的優化選擇。各個有前瞻性及具備條件的會計師事務所,應加快成立法務會計部門,培養和引進專業法務會計人才,培育法務會計成長為事務所新的業務收入增長點。這需要會計師事務所管理層的支持與重視,特別是已經開展部分法務會計業務的事務所,更要給予法務會計業務團隊充足的經費保障和進一步的職業培訓。在累積經驗的同時,事務所應開拓創新,構建新業務拓展的質量和風險控制制度體系,力爭形成本事務所獨有的法務會計品牌優勢。
作者:倪菁菁 單位:東南大學經濟管理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