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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期刊網 精選范文 防汛救災匯報材料范文

防汛救災匯報材料精選(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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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汛救災匯報材料

第1篇:防汛救災匯報材料范文

1、公司防汛工作組織機構以文件形式通知公司各有關單位,

公司各單位同時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并上報公司防汛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2、各單位防汛工作領導小組應根據上級文件規定和機構改革人動情況及時作出相應調整并上報。

3、防汛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和指揮本單位的防汛工作,并負責向上級防汛辦公室匯報有關情況。

4、防汛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編制本單位的防汛抗災現場應急處置方案,汛前至少組織一次演習,以檢驗預案的執行力。

5、防汛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和布置本單位防汛工作,并對本單位的防汛工作提出要求。對于突發的汛情、災情,防汛工作領導小組應立即召集臨時會議,提出應對汛情、災情的緊急處理方案并迅速實施。

6、防汛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汛前本單位防汛準備工作的全面檢查,并將檢查發現問題形成書面材料上報并落實整改。

7、防汛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及時傳達上級轉發的天氣信息,及時了解河道來水及天氣變化情況。提前準備,做好預防工作。

8、防汛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本單位防汛物資的管理,負責上報防汛物資需求計劃;汛期結束后負責組織防汛物資的清理。

9、當救災現場發生可能威脅人身和設備安全的情況時,現場指揮的防汛工作領導小組成員應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理,并及時向上級領導小組匯報

防汛辦公室工作制度

1、防汛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汛前工作安排、防汛設施檢查、防汛物資管理、汛災情統計上報、防汛工作總結、地方氣象及汛情通報、組織通信聯絡、防汛車輛調配等相關工作。防汛辦公室設在生產技術計劃科。

2、在公司防汛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認真學習并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防汛工作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

3、在汛前更新防汛工作手冊,包括本單位防汛人員名單和聯系方式、防汛值班室地點和電話、防汛物資儲備情況、防汛車輛準備情況、防汛應急預案準備等。

4、按照國家電網公司的要求,組織對公司各單位汛前、汛后防汛檢查,對檢查出的問題落實整改,限期完成。

5、協助公司防汛領導小組做好上級有關單位的防汛檢查的迎檢工作。

6、參加公司防汛領導小組組織的各種防汛工作會議,落實安排防汛工作。

防汛崗位責任制

1、公司防汛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全公司防汛工作。

2、防汛辦公室負責全公司防汛工作的日常工作。

3、各單位負責本單位的防汛工作:

電力調度中心負責調度、通信系統的防汛工作。

運檢中心負責全公司35千伏及以上變電站、35千伏及以上輸電線路的防汛工作。

供電所、電力客戶中心負責所轄10千伏及以下配電線路及設備防汛工作。

4、各科室負責對分管范圍內的防汛工作進行管理、指導:

營銷農電科負責督促、檢查供電所(電力客戶中心)、重要用戶防汛工作,配備保安電源。

辦公室負責辦公場所、車輛的防汛工作。

黨群工作科負責防汛期間的新聞報道工作。

財務資產科負責防汛資金的準備和支付。

人力資源科負責防汛人員的培訓。

安全監察科負責防汛安全監督。

行政事務科負責防汛期間后勤保障工作。

生產技術計劃科負責發變電站、35千伏及以上輸電線路的防汛工作。

防汛工作獎懲辦法

1、防汛工作完成情況將納入各科(室)、單位領導干部任期政績考核和員工績效考核范疇。

2、獎勵辦法:每年汛期結束后,各科(室)、單位應認真進行總結評比。將防汛工作中成績突出、作風嚴謹的集體和個人以書面材料上報公司防汛辦,經公司防汛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后給予一定的精神與物質獎勵;對汛期發現重大缺陷、排除重大險情以及在搶險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個人,各單位應及時向公司報告,公司防汛辦審核并報防汛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后給予重獎。

3、懲處辦法:

①對上級防汛工作文件及會議精神貫徹遲緩、執行不力的單位將在全公司范圍內通報批評。

②防汛工作上報內容錯誤,未造成損失的;汛期防汛值班人員執行紀律不嚴、值班室電話不通、關閉手機,未造成損失的;挪用防汛物資、車輛,未造成損失的;除對有關單位通報批評外,對相關人員將按有關規定給予通報批評、扣發獎金、待崗培訓、降職降薪處理。

③汛期或災情發生時行動遲緩、組織混亂、不聽指揮的單位和個人,有第⑵條規定中行為,且造成重大社會影響和經濟損失的,將按照《防洪法》及國家有關法規給予一定的行政處分,直至報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防汛文件管理制度

1、各單位防汛辦公室應加強防汛文件的管理,并設專人負責管理上級防汛文件,不得造成損壞或遺失。

2、文件管理人員應及時將公司、地方防汛指揮機關下達的防汛文件傳達到每一個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

3、公司防汛工作領導小組負責人應及時閱示防汛文件,組織領導小組成員學習文件精神,并簽署明確意見交防汛辦公室轉發到各二級單位。

4、各二級單位收到公司及地方防汛文件后,應認真學習并貫徹執行,及時反饋執行情況。

防汛物資(車輛)管理制度

1、各級防汛工作領導小組在布置當年防汛準備工作時,應同時下達防汛物資計劃。防汛物資計劃由防汛搶險責任單位負責編制,防汛辦公室審核,防汛工作領導小組審批。

2、防汛物資包括發、輸、變、配電設備備品備件、車輛及維修備件、排澇設備備品備件、通訊設施備品備件等。

3、防汛物資由各單位上報,防汛辦公室審核,經主管領導簽字、公司防汛領導小組審批后,由防汛辦公室負責采購。各單位集中造冊保管,存放防汛物資的倉庫應有防潮防淹措施。公司防汛車輛以及各單位搶修車輛要求車況良好,定人管理,定人駕駛,定點存放。

4、防汛一般物資的領用由防汛搶險責任單位開具領料單,經防汛辦公室審核;重要物資領用須經防汛領導小組組長批準;緊急情況下可先領用,但事后必須補辦相關手續。嚴禁擅自將防汛物資挪作他用。

5、防汛物資、車輛管理部門在汛期應執行二十四小時值班制度,值班室電話、相關人員名單和聯系方式須報防汛辦公室備案。負責防汛物資管理、車輛管理、防汛車輛駕駛的人員必須24小時開通手機。

6、防汛搶險責任單位在正常情況下,經辦理必要手續后,可領取一些常用防汛物資備用。

7、汛期結束后,防汛工作領導小組應組織防汛物資進行清理,未使用的可視情況轉為正常生產用品。

防汛值班制度

1、每年5月1日至10月31日為汛期值班階段(特殊情況按上級要求執行),汛期值班實行二十四小時交接班制。公司防汛值班機關防汛值班人員負責,值班室工作日設在生產技術計劃科,休息日及夜間值班設在調度值班室,節假日按照應急值班安排值班。

2、各單位在汛期應設專用防汛值班室,值班室應有各相關部門的值班電話,應有防汛工作領導小組及各值班搶險隊伍人員名單、聯系方式(包括辦公室電話、宅電及手機號碼);防汛領導小組成員及防汛辦公室人員必須24小時開通手機,確保汛期通信聯絡暢通。

3、各單位領導及防汛工作領導小組成員應參加汛期值班,節假日和有重要供電任務期間應由主要領導值班。

4、各單位應建立汛期值班工作記錄,按值交接,防止工作出現漏洞。堅持汛期值班交接制度。汛期值班人員應遵守值班紀律,不得遲到早退,嚴禁擅離崗位。

5、值班人員在崗期間應了解河道來水和天氣變化情況,負責檢查本單位各相關人員到崗情況,做好相關記錄。

6、如遇緊急汛情,值班人員應立即向本單位防汛工作領導小組做出匯報,同時通知防汛搶險隊伍、器材和物資待命。

7、各單位防汛值班室地點及電話號碼每年應向公司防汛辦公室書面報告一次,公司還應向地方防汛指揮機關報告。發生變動也應及時匯報調整。

8、防汛值班電話任何人不得無故占用,要保持通訊暢通。

9、汛期公司值班人員每天要與各生產單位聯系,了解各單位在防汛期間工作情況。

汛后總結報告制度

1、每年汛期結束后,各單位防汛辦公室(值班室)應將本單位本年度防汛工作情況以書面形式向公司防汛辦公室匯報。

2、報告的主要內容:

①防汛工作領導小組工作開展情況;

②防汛設施檢查維護情況;

③汛情處理情況;

④汛期值班情況;

⑤防汛物資、車輛使用情況;

⑥災情評估及災后恢復情況;

⑦汛期表現突出的先進集體和個人。

3、總結報告應以實事求是為前提,內容全面、語言精煉,經驗教訓總結深刻到位。

汛期通信管理制度

1、各單位必須重視汛期通訊安全問題,積極落實有關工作部署,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做好防汛通信保障各項工作。

2、通訊網絡應安全可靠運行,在遭遇突發事件時應立即響應,保證以最短的時間到達搶修現場恢復設備的正常運行和通信暢通。

3、全公司各級防汛領導小組成員手機必須24小時開機。遇重大事故應及時向公司領導匯報,應急小組應服從公司領導的統一部署。

4、防汛領導小組、防汛辦公室、防洪搶險隊等成員在汛期不得隨意更換通信工具號碼,因故確需更換的應報防汛辦公室備案后方可更換。

汛期巡檢、聯系、通報、匯報制度

1、各單位防汛工作領導小組應明確分工。汛期應對各項分管工作和設備組織巡視檢查(正常15天為一周期),必要時進行特巡和夜巡,危險部位要派專人24小時看守。

2、各單位防汛辦公室應詳細記錄巡檢情況和采取的措施,每周五下午向公司防汛辦公室匯報一次本單位防汛工作情況。

3、遇到突發災情時,防汛辦公室應立即向本單位防汛領導小組、公司防汛主管部門匯報,同時按照防汛現場應急處置方案采取相應措施。

4、汛期巡檢各生產單位領導要親自帶班,認真負責,親臨第一線指揮防汛工作。

5、巡檢人員要忠于職守,盡職盡責,保證巡檢質量,確保設備安全渡汛。

6、巡檢中如發現異常隱患,應立即向本單位領導匯報,由單位向公司防汛辦公室匯報。如情況緊急也可以越級直接向公司防汛辦公室匯報。

7、匯報時雙方人員要互相記錄對方姓名

、時間、險情內容,完整記錄下來后,向對方復誦一遍。

8、公司防汛辦公室值班人員接到險情報告后,根據具體情況向縣防汛指揮部及廣元電業局有關部門匯報。

汛期災情和損失統計與報告制度

1、發生災情時各單位防汛辦公室(值班室)應立即向本單位防汛工作領導小組、公司防汛辦公室、地方保險公司報告。

2、汛期災情報告正常情況下應采用書面形式,特殊情況時可先電話、傳真,事后書面補報。

3、發生災情后,公司各級防汛領導小組應各司其職,迅速而有序的調配人員、物資和車輛進行救災;災情穩定后,應及時組織對災情損失的評估,形成書面材料向相關科室匯報。

4、各單位在發生下列情況時,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向公司防汛領導小組主要領導及其辦公室匯報。

①發生重大汛災情致使10kV線路較大面積倒桿、35kV系統較大范圍停電、110kV及以上系統跳閘或可能導致上述情況者:一小時內報告簡要受災情況;兩小時內報告處置情況,并在災情處置結束前每兩小時匯報一次;隨時匯報災情現場發生的新情況;災情處置結束后48小時內書面報告受損情況。

②防汛期間發生110kV及以上系統設備重大異常、系統跳閘等情況者:一小時內報告簡要情況;二小時內報告具體原因及其處置情況;處置結束后24小時進行書面匯報。

5、公司防汛辦公室將受災、損失匯總后,報廣元電業局防汛辦公室或縣防汛總指揮部。

6、各單位上報的數據要準確、迅速,不得虛報、瞞報、偽造、篡改。

汛前檢查與消缺管理制度

1、防汛工作檢查應在每年五月前進行。

2、檢查范圍主要包括:所轄發、輸、變、配電設施;防汛用電設備及設施;供電所管理的供電線路及相應電氣設備;生產辦公用房、職工生活區房屋排澇設施及防滲漏措施。

3、檢查項目主要包括:發、變電設備修試情況;發、變電站防洪水倒灌措施到位情況,發、變電站強制排水設施的運行情況以及擋水設施情況,發電站引水渠道、堤壩有無垮塌、滑坡情況;線路設備防倒桿、倒塔及防基礎沖刷、塌方措施。

4、檢查工作由防汛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生產、安監、營銷農電、辦公室及后勤等部門人員參加。

5、檢查中發現的各類缺陷、問題應形成書面材料,經防汛工作辦公室及領導小組審核后,落實至相關主管部門進行整改,或根據需要向地方政府匯報。防汛工作辦公室負責協助、監督相關單位于五月下旬將缺陷整改到位,并向防汛領導小組及上級主管部門匯報整改情況。

6、防汛檢查工作應布置及時、責任明確、檢查全面,發現的各類問題、缺陷應及時整改,做到閉環。

7、巡視檢查人員發現隱患后,應立即做好記錄并向本單位防汛領導小組報告。由基層單位向公司防汛辦公室報告,公司防汛辦公室值班人員接到報告后,作好記錄并組織有關單位進行處理。

8、如汛情太大本公司已無法解決,則應立即向本縣防汛指揮部及廣元電業局報告,請求支持。

第2篇:防汛救災匯報材料范文

為了保證縣城各類設施在遇特大洪澇災害事件后,能夠正常運轉,防范處置有機構、有指揮,保證城市抗洪搶險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災害損失,保障城市經濟、社會安全穩定和可持續發展。

1.2編制依據

為全面做好我縣城市防洪應急工作,最大限度地減輕人民生命財產、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基礎設施的損失,根據《防洪減災法》、《建筑法》、《城市規劃法》、《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縣城總體規劃》,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凡縣城區內發生洪澇災害及由此造成或引發的次生災害,或縣人民政府紅色降水預報均適用本預案。其適用范圍為:東起夏寨路口,西至袁河村,南北沿南北兩山脊線,規劃區面積45平方公里。

1.4工作原則

貫徹以人為本的方針,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堅持預防為主,防搶結合;堅持因地制宜,突出重點;堅持統一領導,統一指揮、統一調度;堅持服從大局,分工合作,各司其職;堅持公眾參與,軍民聯防;堅持工程與非工程措施相結合等原則。

2、城市概況

2.1自然地理

*縣城位于東經105°43'''',北緯35°57'''',距固原市63公里、距蘭州市272公里、距西安市459公里、距銀川市395公里,海拔高程1788—1916.5米,地勢東低西高,位于南北兩山之間呈狹長帶狀,用地南北不足1公里,年降雨量430—500毫米,有國道309線與省道202線過境,交通便利,縣城規劃區有小型水庫5座,有葫蘆河經過,縣城防洪主要是縣城北側的山體洪水體系及葫蘆河河床行洪道治理。

2.2社會經濟

縣城總人口4.74萬人,其中非農業人員2.91萬,2005年全縣生產總值7.9億元,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6.1億元,地方財政收入1700萬元,縣城建設完成資產3136萬元,建成區面積4.29平方公里,各類用房建筑總面積1*萬平方米,縣城道路總長26.1公里,面積*.2萬平方米,人均道路面積8.90平方米,道路網密度1.04公里/平方公里,路燈裝飾率90%;縣城日供水能力5000立方米,供水管網總長81公里,人均生活用水量89升/日,自來水普及率為90.79%;排水管總長30公里,排水管網密度6.99公里/平方公里,縣城年污水排放量68萬立方米;縣城年集中供熱能力65兆瓦,供熱面積26.5萬平方米;縣城建成區綠化覆蓋率16.55%,人均公共綠地1.29平方米,燃氣普及率52.32%,水沖式公廁比率81.82%,每萬人擁有公交車1.9標臺。

2.3洪澇風險分析

*縣城洪澇災害主要是20年一遇(50年一遇或百年一遇)的山洪,主要防御時間為每年7月—9月,具置為紅旗溝、老虎溝、短岔溝、西庫溝及葫蘆河防洪。自建縣以來(19*年)縣城未發生過洪澇災害,歷史記載葫蘆河上游1958年發生了百年不遇的洪水,當時洪水流經葫蘆河縣城段時,洪峰的流量達896立方米/秒,使縣城受到威脅,但當時縣城人口少,葫蘆河道通暢,未有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僅南北交通受阻。隨著城鎮化進程的推進,縣城人口增加,規劃區范圍擴大,縣城防洪工作顯得尤為重要。近年來,雖然建設了一定的排洪設施,但發生20年一遇(50年或百年一遇)的洪災,流量一旦達到500—600m3/秒時,仍存在破壞性和生命財產損害的危險。

2.4洪澇防御體系

葫蘆河縣城段北側在治理的同時,爭取南側治理,控制最小河道寬120米,同時堅決清除行洪床上的違章建筑,確保葫蘆河上游及縣城發生洪災時行洪暢通。城區有小河流9條,目前,排澇設施也不完善,屬治理重點區域。為了防止山洪侵襲,規劃按二十年一遇(50年一遇效核)標準修排澇渠9條,全長12.5公里,使洪水排入葫蘆河,從而基本解決山洪出路問題;嚴禁在排洪渠上搞建設,以免影響行洪;同時山坡上的雨水經流利用山坡道路邊溝攔截,引入附近排洪渠;加強工程措施與生物措施相結合,進行綜合治理。

2.5重要的防護對象

縣城是*縣政治、經濟、文化中心,建設好、保護好十分重要。重點防護對象第一為生命線工程: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等;第二是黨政機關、部隊駐地等,包括縣委、政府、縣中隊、電信、廣電、醫療衛生等;第三是城市經濟中心,大型商場,人防工程等;第四是城區易積水交通干道及危房稠密的居民區。

3、組織體系及職責

3.1指揮機構

當縣城區出現洪水和地質災害時,縣防洪搶險工作處于“緊急汛期”,是壓倒一切的重要任務,由縣防汛抗旱領導小組統一指揮。

總指揮:縣防汛抗旱領導小組組長

副總指揮:主管城市建設的副縣長、武裝部部長、縣委辦主任、政府辦主任、水利局局長、建環局局長。

成員由縣委辦、政府辦、武裝部、縣委宣傳部、財政局、民政局、交通局、*局、水利局、建環局、發改局、衛生局、廣電局、氣象局、供電局、郵政局、電信局、供銷社、移動公司、保險公司、吉強鎮、糧食局等單位領導組成,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和10名專業工作人員。

3.2成員單位職責

3.2.1辦公室由縣防汛辦公室負責,建環局配合。主要任務是執行上級和同級人民政府防汛救災有關工作方針、政策、指令和措施;組織汛期24小時值班,掌握和分析氣象、雨情、水情、汛情、險情、災情及變化情況;聯絡、協調、監督有關部門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及時上報險情、雨情,情況公報,組織落實指揮部對各專業小組的指示并及時匯報工作進展;研究補充完善應急預案。

3.2.2救災安置組:由民政局牽頭,財政局、國土資源局、縣中隊、糧食局、供銷社、吉強鎮等部門組成,主要職責是負責群眾和災民的安全轉移、撤退、食宿和救災物資發放等工作。

3.2.3物資供應組:由財政局牽頭,發改局、糧食局、供銷社等部門組成。主要職責是組織和供應防災、抗災、救災物資和生活必需品。

3.2.4治安保障組:由*局負責,必要時縣中隊配合,主要負責抗洪搶險救災的治安保衛、交通保障,確保搶險通道暢通無阻,社會穩定。

3.2.5交通通信組:由交通局牽頭,廣電局、電信局、郵政局、移動公司等部門組成。負責搶險車輛調度,優先安排救災物資運輸;保障抗洪搶險通訊暢通(包括有線、無線通訊)以及電報、電訊、廣播電視的及時傳遞。

3.2.6工程搶險技術組:由水利局負責,建環局、農牧局、氣象局配合,主要任務是負責分析氣象,雨情和堤防工程勢態,制定防洪工程應急措施;審定和制定防洪搶險方案;為領導提供決策依據。

3.2.7氣象水文組由氣象局負責,水利局配合。其職責是掌握天氣、雨情、水情變化情況及與縣城相關的壩體預警,做好氣象、水情預報工作,向指揮部報送氣象,水情等數據材料。

3.2.8衛生救護組:由衛生局負責,縣醫院、中醫院、吉強鎮衛生院、疾控中心配合。主要職責是汛期組織成立若干抗洪搶險醫療救護點,建立前方醫療救護與后方醫院的聯絡措施,供應所需醫療衛生器械、藥物,組織衛生防疫,對水源、水質進行檢驗和飲用水消毒,搞好環境衛生。

3.2.9電力供應組:由供電局負責,主要任務是保障防災,抗洪、救災的用電以及縣委、政府等重要機關和指揮部、各組的辦公用電。

3.2.10宣傳組:由縣委宣傳部牽頭,廣電局、防汛辦、縣委辦、政府辦等部門各派一名領導組成。主要任務是負責組織安排新聞單位采訪,向社會各界宣傳報道抗洪搶險實況,做好境外記者的接待工作,宣傳防災,抗災、救災知識及方法,及時報道暴雨、洪水信息、向社會宣傳抗洪搶險措施,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等新聞媒體表揚好人好事,鼓舞抗洪斗志。

3.2.11綜合組:由政府辦牽頭,縣委辦公室、水利局、建環局、宣傳部、廣電局等部門各派一名領導組成,主要職責是通報雨情、水情、災情及抗洪搶險動態、編印抗洪簡報,領導視察講話錄音整理和印發工作,在電視上向社會警示標志。

4、預防與預警

4.1預防預警信息

城市防洪小組辦公室隨時聽候縣防汛抗旱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汛情的,根據汛情總結、匯報和城市防洪情況,同時報縣委、政府及上級機關,建立規范的信息報告制度。

4.2預警級別劃分

預警級別由重到輕分為Ⅰ、Ⅱ、Ⅲ、Ⅳ四級,分別用紅、橙、黃、藍色表示,由氣象局與防汛抗旱辦公室根據氣象水文、災情等信息確定級別,送主管農業的副縣長審批后由廣電局在電視上向社會警示標志。

4.3預防預警行動

4.3.1預防預警準備

預防預警準備,是本預案頒布后各職能單位按照各自的職責進行工作準備,在紅色防洪預報前的緊急狀態下完成的準備工作。主要工作內容是:

按照預案迅速建立縣城規劃區抗洪救災組織并按各自職責開展工作;辦公室負責向指揮小組及時提供有關文件及辦公用品,同時組織落實通訊設備、車輛供給,以便指揮小組及時調配;政府辦公室負責向指揮小組提供各組人員、車輛分配情況,將名單及電話等報指揮小組,做好待命,以便指揮小組隨時調動;應急小組辦公室根據所分配人員、車輛進行合理調配,將救護人員、車輛固定并報指揮小組;組織學習有關抗洪救災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及防洪科普知識;組織各小組人員進行培訓或模擬演練;各小組要周密計劃、充分準備抗洪救災設備、器材、裝備、工具等,要落實數量并責任到人。

4.3.2葫蘆河洪水預警行動

葫蘆河上游發生暴雨形成洪水,流經縣城段時要密切注視,在縣防汛指揮部指揮下,防汛辦負責觀測及時掌握汛情,通報和防洪信息決定,是否采取必要措施,啟動本預案。

4.3.3縣城山洪災害預警行動

縣城區一旦遭20年(50年或百年)一遇的暴雨,形成山洪是對縣城最大的威脅,當發生洪災時,按照縣城預警標志采取措施,全面啟動本預案及地質災害防治預案。充分發揮信息支援,做好災情信息的上報、通報,動員全社會參與。對部門(單位)、個人因暴雨洪澇造成的災害,在按縣城防洪要求充分發揮自防的基礎上,主要以自救為主,社會資助和國家救助為輔。同時做好信息傳遞等工作。

4.4主要防御方案

4.4.1葫蘆河縣城段洪水防御方案:主要采取建設兩側護岸,確保排洪河道通暢,不被亂占、亂建。葫蘆河縣城段北岸已完成防洪堤建設,南岸治理計劃確定,行洪最小寬度不小于120米,在未治理前確定出南岸治導線,清理行洪河床亂占亂建,嚴禁汛期治導線范圍內有居民居住,同時設立預警標志。

4.4.2北山山洪災害防御方案

根據*縣縣城防洪規劃,當縣城發生20年(50年或百年)一遇的暴雨時,北山形成的洪水從西庫溝,短岔溝、紅旗溝直接排入縣城,使西市場區域、公園西路及永清湖公園、東市場區域、消防隊、縣財政局家屬院等這些地勢低凹區域形成洪澇。主要形成原因是路面水流太急太大,形成急浪排入排水設施的水量減少,只能順地勢流入這些區域。所以,每到汛期,加強對已建成的東、西市場區域內防洪設施管理清理,確保暢通,同時,也要加強這些區域地表有組織排水暢通管理和應急防御措施。爭取工程措施與生物措施相結合,達到綜合治理,減少流入縣城洪水的目的,今年防御重點為公園西路及永清湖公園地段。

5、應急響應

5.1應急響應的總體要求,

當縣城發生特大洪水時,縣防汛抗旱指揮部統一指揮預警級別及范圍,縣城進入應急狀態,總指揮發表電視講話,動員全民投入抗洪搶險救災工作中,指揮部領導成員集中待命,所屬各組開展正常辦公,搶險隊集中待命,一切工作服從抗洪搶險。

5.2主要應急響應措施

各專業組按照各自職責,在指揮部統一指揮下迅速有計劃地展開工作,對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工作進展,各組配合情況及時向指揮部匯報,指揮部辦公室與綜合組負責對雨情、水情、災情及抗洪搶險動態的通報,對領導指示、講話的傳達宣傳、簡報印發等,對抗洪救災的請示,匯報和報告工作要準確到位,及時為領導全面決策,抗洪全方位展開提供第一手資料。交通部門要準備好車輛,集中待命,對救治傷員的人員、車輛固定并報指揮部,搶險車輛要給予優先通行。支援地方抗洪的部隊、武警要根據汛情、險情、按指揮部要求隨時調動搶險。在緊急防汛期,指揮部有權調動、征用縣內的一切人員、車輛、機械設備及各種搶險物資,受征單位不得抗命。

5.3應急響應的組織工作

5.3.1信息報送、處理

氣象水文、雨情由氣象部門根據應急時期的情況隨時向指揮部報告并向社會。汛情、雨情、險情、災情隨時由各專業工作組上報指揮部辦公室,由辦公室組織匯總、歸納、報告主管辦公室的副總指揮決策,明確處理意見,宣傳部、廣電局、防汛抗旱辦在防汛期間建立信息資源共享體系,隨時根據情況和領導指示,通報汛情、雨情,險情、災情。

5.3.2指揮和調度

在應急狀態下,縣防汛指揮部總指揮為第一責任人,負責指揮和調度全縣一切人力、物力、財力用于抗洪救災,任何單位與個人不得抗命,指示、命令、調度任命除文件外,可以通過電視、電話、傳真等,辦公室做好記錄。對需要外援或發生重特大災害需特派工作組(或專家組),則根據汛情由指揮部研究確定。

5.3.3群眾轉移和安全

對確需群眾轉移,財產保護時,由吉強鎮負責轉移,安置地點為:縣廣場、體育場,學校操場,安置物資由民政局負責統一提供。

5.3.4搶險與救災

工程搶險技術組負責,在全面開展搶險救災的同時,建立險情和災情監控體系,實施搶護與救援相結合的原則,使損失降到最小,救助效能最大化。各專業小組互相配合、互通信息、互相協調,使搶險救災工作在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各盡其責,按照各自職能全面展開搶險與救災工作。

5.3.5安全防護和醫療救護

衛生救護組在充分發揮職能的同時,特別強調搶險現場醫療救護點工作,要建立在安全可靠、道路信息暢通的地段,保證自身和受災群眾現場醫療的絕對安全,各醫院在組建派遣現場搶險醫療人員的同時,做好各科室全面接納受災群眾治療的準備工作,確保受災群眾得到安全及時治療,防疫單位做好水源、水質檢驗和飲用水消毒,建立衛生防疫監控體系,嚴防有疫情產生或蔓延。

5.3.6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縣城一旦發生洪水災害,每個公民均有義務參加抗洪搶險救災。防汛指揮部根據預警級別,總指揮廣播電視講話,動員全社會參與搶險救災工作,縣直各部門(單位)集體組織參加,城鎮居民按戶口所在居民委員會報名組織參加,團結村群眾按村組組織參加,具體工作由吉強鎮根據指揮意見,分區、分組開展,城鎮居民、群眾一旦參加搶險救災工作,都必須服從和服務于抗洪救災大局,一切行動聽指揮,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個人活動,更不得趁火打劫,違法亂紀,對抗洪救災中出現趁火打劫、違法亂紀等個人行為,按社會治安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處理,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

5.4應急響應結束

當抗洪搶險現場工作完成,群眾安全轉移,物質和財產得到保護以及由洪災引發的其它次生災害得以控制,醫療衛生救助治療,防疫等工作理順進入正常工作續列,則應急響應結束,由總指揮通過電話、電視、廣播,對立即撤退由縣防空警報器發出緊急警報為信號。

6、應急保障

6.1通信與信息保障

郵政、電信、移動確保應急狀態下通信與信息暢通,且各自制定一旦出現中斷,怎樣搶修與連接方案,保證縣委、政府、指揮部、工作小組在任何情況下通信與信息暢通,同時,在汛期,*、縣防汛辦、電信、移動要建立信息與資源共亨的信息數據庫。

6.2搶險與救援保障

各職能專業小組,依據本預案工作職能,編制搶險與救援工作方案與組織措施,確保人力、物力、財力在應急狀態下立即到位,迅速開展工作。

6.3供電與運輸保障

供電部門編制供電應急預案,確保供電在任何狀態下,受災區域各個角落、特別工作場所電力保障,交通部門保證車輛運輸的及時到位。

6.4治安與醫療保障

治安與醫療由*與衛生部門按照各自治安與醫療職責編制行業防災救援應急措施,*部門保證應急期間社會治安,衛生部門保證應急期間現場及全社會的醫療,防疫工作。

6.5物資與資金保障

民政部門把縣城洪災應急物資與救災款一并納入全縣預防各類洪澇災害應急物資與救災款之列,實施統一管理,統一調拔與儲備,對資金的需求以專項資金使用向縣政府申請解決,財政部門對上級拔付及縣政府批準的防災專款要及時拔付給民政部門及相關防汛單位,各有關單位要做到專款專用,確保汛期或發生特大洪澇災害時有充足的物資供給與經費保障。

6.6社會動員保障

一旦發生特大災害,縣人民政府縣長廣播電視講話,動員全社會參與抗洪救災工作中。在抗洪救災期間,社會各階層、單位、團體、居民都要服從和服務于這個大局,作為壓倒一切的工作。部門單位、群眾團體職工直接由單位團體組織聽指揮部命令,城鎮居民由居民戶口所在居民委員會組織,團結村群眾以村、組為單位組織,居民與團結村群眾在吉強鎮報到,根據指揮部指示統一組織參與抗洪救災。

6.7宣傳、培訓和演習

由縣防汛抗旱辦公室與建設與環境保護局負責利用會議、廣播、電視、墻報、標語等多種形式對廣大市民開展防洪減災相關知識及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培訓與演習全縣統籌安排,每年一次,并適時將縣城防洪與抗旱、地質災害等其它防災培訓與演習一并考慮,同時進行。

7、后期處置

7.1災后救助

全縣賑災救助物資由民政部門統一計劃管理。一旦災害發生,民政部門做好救災統計,準確掌握受災人口,在鼓勵自救的同時依據相關政策統一采購、統一管理、統一調撥、統一發放,確保受災群眾生活保障;衛生部門做好受災群眾醫療與防疫工作,嚴防疫情產生,對所需的醫療衛生設備、藥品進行認真統計計劃,保證充分及時供應;社會治安等其它工作在指揮部統一指揮下,各小組充分發揮各自職能,保證災后救助順利及時,社會穩定,盡可能以最快的速度、最短的時間恢復城鎮居民、廣大群眾正常的生產、生活環境。

7.2搶險物資補充

全縣各類搶險救災物資統一由民政部門負責采購、儲備、管理、發放,在災害發生后各職能小組迅速開展工作,及時上報辦公室災情救助情況及所需物資,由辦公室會同民政部門統計計劃,草擬物資清單,財政、發改等部門負責好物資消耗的補充籌備。

7.3水毀工程修復

對供水、電力、電訊等生命線工程,水毀后要急時搶修,資金由部門解決,對道路橋梁、防洪等設施工程視破壞程度具體確定(或評估確定),資金由財政或發改局立項爭取。

7.4災后重建

縣城遭受重大水災,致使建(構)筑物、道路等工程嚴重破壞,進行重建,由建設部門牽頭成立災后建設與評估小組,負責評估和重建工作,一切重建項目嚴格按照縣城規劃和基本建設程序依法實施,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亂占、搶建,必須服從和配合災后重建規劃,把縣城建設的更好,更富有民族特色。

第3篇:防汛救災匯報材料范文

1、編制目的

減輕洪水災害造成的損失,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及材料損失,科學實施防洪調度、搶險救災,有計劃、有準備地防御洪水,確保工程質量及進度。

2、基本原則

堅決貫徹分公司領導責任制;以防為主,防搶結合;全面部署,突出重點;統一指揮,統一調度;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結合;調動全工地人員一切積極性,團結抗洪。

3、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和國家防洪總辦公室制定的《城市防洪預案編制大綱》及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工程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4、 適應范圍

本方案適用于xxx市xxx工地。

二、組織機構和職責

1、 組織機構

xxx區xxx防洪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成員如下:

總指揮:陶建明(分公司經理)

副總指揮:xx xxx

成員:xxx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天水市西十里嘉通公司第十六項目部。在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設立通訊聯絡組、醫療救助組、后勤物資保障組、安全保衛組4個應急小組。

2、職責

(1) 項目部防洪指揮部主要職責

①在公司和項目部防洪指揮部的領導下,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防洪工作的法規、政策和防汛指揮部的決定、指令及分公司關于防洪救災的各項指令,啟動預案命令,指揮相關部門進行緊急應對。

②根據災情對防洪應急預案提出論證意見,領導、部署、協調災害應急工作,部署組織各組成部門實施抗洪和救災工作,制定和修訂《項目部防洪應急預案》。

③當施工現場有重特大洪水災害發生時,組織召開防洪工作應急會議,聽取有關雨情、水情、災情匯報,安排部署防洪救災工作。

④統一指揮項目部防洪應急工作,組織項目部相關人員按本預案規定的職責執行。

(2)項目部防洪指揮辦公室主要職責

①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防洪工作的法規、方針、政策,執行項目部防洪指揮部各項決策和上級防洪指揮部的調度指令。

②掌握汛情、災情,必要時洪水預報警報,編寫災情和搶險救災情況報告。

③負責協調、檢查、督促項目部防洪工作。

④組織制定防御洪水方案,檢查、督促各項防洪抗洪和救災措施的落實工作。 ⑤協助組織防洪搶險隊伍,組織防洪信息系統建設。督促、檢查和落實有關防洪物資的儲備

⑥完成公司防洪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 各搶險應急小組職責

①通訊聯絡組:負責內外的通訊聯絡,隨時保持聯系暢通。一旦發生洪水事故,立即聯系有關部門進行搶險,同時向上級部門報告。

②后勤物資保障組:按照公司防洪指揮部的要求負責做好防洪物資儲備、管理、供應工作。

③醫療救助組:負責在災害發生后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制定救護方案,搶救傷員,協調各大醫院對受傷人員及時進行救治。

④安全保衛組:負責維護防洪搶險公共秩序,出現緊急情況時,調有關人員組織工人撤離和轉移。

3、 雨季值班制度

項目部安排雨季值班人員,嚴格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保持通訊暢通,嚴禁值班人員脫崗。

4、雨季重點檢查監控內容

①基坑周邊挖設排洪溝、渠,使水路暢通,不流入基坑內。

②基坑內西南角及西北角較低,內設兩個井點,周圍挖渠使水流入井內,用泵排走。

③場地內排水至南部挖水坑,使周圍水聚集,用泵排走。

第4篇:防汛救災匯報材料范文

1.1編制目的及依據

為了切實做好防汛抗旱突發公共事件中水旱災害的防范和處置,建立科學、統一、快速、協調、高效、具有操作性較強的防汛抗旱應急處置機制,確保責任落實、職責明確、規范有序、反應及時、組織有力,確保防汛抗旱、搶險救災工作高效的有序開展,最大限度地減輕自然災害的損失,保障國家財產和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確保全縣經濟社會持續、穩定、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城市節約用水管理規定》、《云南省防洪條例》、《取水許可制度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按照《云南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昭通市防汛抗旱應急預案》的要求。結合*縣實際,特編制本預案。

1.2工作原則

1.2.1水旱災害處置遵循“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常備不懈、預防為主、防搶結合、減輕危害”的防汛抗旱工作原則。

1.2.2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堅持實行以行政首長負責制為核心的防汛抗旱機制,分級負責,以轄區屬地為主的防汛抗旱工作原則。

1.2.3堅持因地制宜,突出重點,城鄉統籌,兼顧一般,服從大局,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的防汛抗旱工作原則。

1.2.4抗旱用水實行先生活、后生產,先地表、后地下,先節水、后調水,科學調度,優化配置,最大限度滿足城鄉生活、生產、生態用水需求的抗旱工作原則。

1.2.5防汛抗旱實行公眾參與,軍民結合,干群結合,全民結合的工作原則。

1.3適用范圍

1.3.1本防汛抗旱預案適用于*縣范圍內突發性公共事件的自然災害中水旱災害的預防和應急處理。

1.3.2水旱災害包括洪澇災害、山洪災害、山地災害、干旱災害,以及供水危機和由洪水、地震以及其他活動引發的水庫垮壩、堤防決口、河道沖毀、水電站沖毀、山體滑坡、交通和水利設施被毀等自然災害或發生的重大險情。

1.4組織實施

*縣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依據該防汛抗旱預案組織實施,統一指揮、統一協調全縣水旱災害的搶險救災及應急處置工作。

2.組織機構及職責

2.1*縣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

*縣防汛抗旱指揮部由縣人民政府分管副縣長任指揮長,縣水利局局長任常務副指揮長,縣武裝部部長、縣水利局分管副局長任副指揮長。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發改局、縣經貿局、縣水利局、縣公安局、縣武警中隊、縣消防大隊、縣民政局、縣財政局、縣國土資源局、縣建設局、縣環保局、縣交通局、縣農業局、縣林業局、縣衛生局、縣安監局、縣廣電局、縣氣象局、縣供銷社、縣物資公司、縣電信公司、縣供電公司等單位為指揮部成員單位,各單位負責人和、武警部隊的首長為指揮部成員。

2.1.1*縣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以下簡稱縣防指部)負責領導組織全縣的防汛抗旱搶險救災工作。縣防指部下設辦公室負責處理日常工作。

2.1.2縣防指部的職責: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防汛抗旱的法律法規政策,及時掌握全縣的水情、旱情、災情,并組織實施抗洪搶險及抗旱減災;組織有關部門制定江河流域干流的防御洪水預案和洪水調度方案。負責組織全縣的防汛抗旱、搶險救災工作,對全縣水利、水電設施的水量實施統一調控和調度,對全縣的重要河道(河域)、水庫實施統一調控和調度,組織對全縣的重要河流和水利工程的防洪度汛安全管理。

2.1.3縣防指部成員單位職責: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第一章、第六條明確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防洪工程依法參加防汛抗洪的義務”。

2.1.3.1各鄉鎮人民政府職責:負責轄區內的集鎮、河道(險段)、水庫、滑坡泥石流(預發地段)的檢查監測,對危急嚴重地段、病險地段等,要寫出書面檢查報告,報縣防指部辦公室,縣防指部辦公室綜合全縣的情況后,報指揮部領導決策。各鄉鎮人民政府必須做好防汛抗旱、搶險救災及防范措施、應急方案等工作;負責組織轄區內的防汛抗旱、搶險救災工作。上報水毀工程,動員災區各方力量恢復水毀工程;負責轄區內的水旱災情調查、了解、上報工作,做到準確、急時、不謊報、漏報。對發生水旱災情不報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概由各鄉鎮人民政府行政首長負責;必須堅決執行上級防汛抗旱指揮部的調度命令、方針、政策。在汛期內必須堅持24小時值班制。制定防汛抗旱行政首長責任制、災情匯報制、水庫安全運行管理制、值班崗位責任制、成員部門職責制等;組織動員全鄉鎮各部門和民兵進行搶險救災、生產自救、恢復生產、重建家園等各項工作。

2.1.3.2縣水利局職責:負責對轄區內河道、水庫實行統一調控和調度。研究、分析特大暴雨、特大洪峰流量。制定防汛抗旱搶險救災實施方案和措施,提供縣防指部領導決策;負責對轄區內水毀水利工程的勘測、設計、上報,并組織對水毀工程的修復。協調解決水毀工程修復及抗旱經費和物資的準備工作;負責協調組織有關部門對水庫、河道進行汛前、汛中、汛后的檢查。在檢查中存在的問題及時上報縣防指部和上級主管部門;加大對防汛抗旱工作的宣傳力度。

2.1.3.3水庫管理人員職責:堅決執行市防汛抗旱指揮部批準的水庫運行計劃;認真做好雨情、水情、樞紐工程的巡檢和監測、上報險情等各項工作;堅決執行上級防汛抗旱指揮部的調度命令、方針、政策;在汛期內堅持24小時值班制;制定災情和降雨及蓄水匯報制、水庫運行管理制、值班崗位責任制、水庫巡檢和監測制等;堅持按時上報降雨量、水位、蓄水量(從5月1日至10月31日每月上報三次即每月8、18、28日、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每月上報二次即每月14、28日)。如有重、特大險情應及時上報。

2.1.3.4縣農業局職責:負責協助配合調查、了解、分析轄區內水旱災害、災情,并提供收集的水旱災情數據供防汛抗旱指揮部領導決策;組織災后生產自救、恢復生產、重建家園等工作;對災區生產自救實行優惠政策,組織調配災區籽種、農膜、肥料等物資的供應工作;對災區恢復農業生產的服務和技術指導工作。

2.1.3.5縣建設局職責:負責制定城市防洪度汛預案;對危害城市居民安全的病險地段進行清淤除障;制定規劃城鎮建設中廢土棄物的堆放和管理制度;嚴禁亂拉亂倒、阻塞河道、污染環境、危及安全;組織有關單位對城鎮建設中廢土棄物堆放或排放在河道內的不良行為進行監督管理;組織和指導城市市政設施和民用設施的防洪排澇工作。

2.1.3.6縣發改局職責:負責災區恢復生產、重建家園,抗旱救災和水毀工程恢復等資金和物資的計劃安排;擬制防汛抗旱經費計劃。

2.1.3.7財政局職責:負責防汛抗旱、搶險救災經費的籌措、安排、管理、監督;負責對災區的生產自救、恢復生產、抗旱和水毀工程恢復等搶險救災資金使用的監督檢查;對災區傷亡居民的安撫、醫療費的籌措、安排、管理、監督檢查;對災區傳染病防治資金的籌措、安排、管理、監督檢查。

2.1.3.8縣供銷社職責:負責防汛抗旱、搶險救災的各種物資儲備和調運;防汛抗旱、搶險救災、農藥、化肥等物資的調撥供應;災區恢復生產、重建家園所需應急物資的采購、運輸、調配等供應工作。

2.1.3.9縣物資公司職責:負責防汛抗旱,搶險救災的各種物資準備、儲備、調撥和運輸工作;防汛抗旱,搶險救災等各種物資的年度計劃和調運工作。

2.1.3.10縣交通局職責:負責組織搶修災區水毀公路、橋涵,確保交通暢通;協助防汛抗旱搶險救災物資的調運工作;組織災區災民的遷安輸送工作。

2.1.3.11縣民政局職責:負責組織對水旱災區的調查、了解、分析災情、正確評估水旱災害所造成的各方面的經濟損失,為縣委、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部領導提供可靠的決策依據;協助縣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對全縣水旱災情情況的綜合上報工作;組織水旱災區人民群眾的生產、生活、重建家園的救濟,指導水旱災區恢復生產自救工作;組織因災害造成死亡的安撫,后事處理工作。

2.1.3.12縣供電公司職責:負責調配防汛抗旱、抗旱提水、排澇、搶險救災的用電供應;組織災區水毀電力設施的搶修、及時恢復電力設施;組織災民新居的電力設施建設,為重建家園提供電源保證。

2.1.3.13縣氣象局職責:負責提供防汛抗旱長、中、短期重要天氣預報、氣象情況、各種氣象分析材料。為防汛抗旱、搶險救災提供科學的氣象資料;在防汛期間(5月1日-10月31日),提供重要天氣預報,供縣委、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部領導決策,如遇重大災害性氣象預報,要及時向縣委、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部領導報告,并電傳縣委辦、政府辦、防汛辦。

2.1.3.14縣電信公司職責:負責準確、及時地向各級黨委、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傳遞有關防汛抗旱、搶險救災、各類災情的電信通訊信息;確保在防汛抗洪、搶險救災應急期間的電信通訊暢通;組織災區水毀電信設施的搶修,及時恢復電信通訊設施正常運行;承辦有關防汛抗洪,搶險救災的電話會議。

2.1.3.15縣衛生局職責:負責組織水旱災區搶險救災藥品、器械的準備、儲備、調運;組織醫療隊伍對災區的傷員實施救治,制定災后防治疾病、傳染病方案,并負責實施;組織醫務人員監督檢查災后的防治工作,并對災區的環境衛生進行消毒處理等工作。

2.1.3.16縣公安局職責:負責組織公安干警做好水旱災區的搶險救災、安全保衛、維護社會秋序、維護各種設施安全,確保搶險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嚴厲打擊在災區發生的各種違法犯罪活動,及時處理違法犯罪分子,做好到災區工作期間有關人員的護送安全警衛工作。

2.1.3.17縣人武部職責:負責組織人民戰士和民兵參與防汛抗旱、搶險救災、守護重點工程、維護災區秩序、保護災區的各種設備和設施;搶救災民的財產和裝御、運輸、押運各種救災物品。

2.1.3.18縣武警中隊職責:負責組織武警參加防汛抗旱、搶險救災;調動武警保護災區災民的財產及各種公共設施的安全。

2.1.3.19縣廣電局職責:負責搞好防汛抗旱、搶險救災、災區的實況攝影、錄像;實地采訪各種災情,并通過電視、廣播進行宣傳報道;報道典范、導向,大力宣傳報道搶險救災中的先進典型,及時整理錄像、圖片等資料報縣委、政府決策。

2.1.3.20縣宣傳部職責:負責做好全縣的防汛抗旱宣傳工作,并及時協調和指導新聞媒體認真做好防汛抗旱新聞報道工作。

2.1.3.21縣國土資源局職責:負責對全縣地質災害的預防、監測、災害;并指導、監督全縣地質災害群測群防體系建設和地質災害的防治;組織對山體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質災害的勘察、監測、防治等工作。

2.1.3.22縣經貿局職責:負責協調調配水旱災區電力供應;加強對水旱災區的商品流通管理;協調組織對災民的商品籌措和供應工作。

2.1.3.23縣環保局職責:負責對洪旱災害的生態環境保護、監督、檢查工作;對洪旱災害發生后的生態環境保護、監督、檢查、恢復及治理工作;對洪旱災害防治工程的環境影響評價和環境保護監管工作;對洪旱災區水質污染的監測、水質化驗、環境衛生等工作。

2.1.3.24縣林業局職責:負責協調調配防洪搶險木材的供應;并組織對災區的植樹造林建設和管理工作。

2.1.3.25縣安監局職責:負責監督、指導有關部門做好全縣的汛期安全度汛工作,切實加強對水電站、礦山、采石和采沙場及其它重要工程設施安全度汛工作的督促檢查。

2.2組織體系

縣人民政府設立防汛抗旱指揮部,各鄉鎮人民政府設立相應的防汛抗旱指揮領導機構,在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和本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負責組織和指揮本地區的防汛抗旱、搶險救災工作。縣防汛抗旱指揮部由本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其辦事機構設在同級水行政主管部門(以下簡稱防汛辦)。

2.3其他防汛抗旱指揮機構

水利部門所屬的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城市防洪管理部門等,由管理單位或管理部門成立相應的防汛抗旱、搶險救災組織,負責本單位的防汛抗旱、搶險救災工作;有防洪任務的重點水利水電工程及重點企業根據需要可成立防汛指揮機構。針對重大突發事件,可以組建臨時防汛抗旱、搶險救災指揮機構,具體負責所轄區內的防洪抗旱、搶險應急處置工作。

3.預防和預警機制

3.1預防預警信息

3.1.1氣象水文信息

氣象水文信息包括:長期、中期、短期天氣預報,雨情、水情及旱情預報信息。氣象部門要加強對水旱災害性天氣的監測和預報,盡可能延長預見期,并及時向縣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報告預測情況,為預防預警提供科學的決策依據。

3.1.2工情信息

工情信息包括:險情的部位、險情的類別、險情的發展、險情的蔓延、險情的危害、險情的搶救措施、險情的搶護方案等。

3.1.2.1水庫工程信息

當水庫水位超過汛期限制水位時,水庫管理單位必須對大壩、溢洪道、輸水隧洞或輸水涵洞等關鍵或重點部位進行定時或不定時的加密監測,在此期間每日10時和20時必須向縣防汛抗旱指揮部報告關鍵或重點設施的運行狀況。當水庫出現險情時及有可能導致發生洪水災害時,水庫管理單位必須立即采取切實可行的有力措施處置險情;在第一時間內必須向下游的有關單位或部門報告,并及時向縣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準確的報告出現險情部位、險情類別、險情發展趨勢、可能造成的危害、搶護方案以及進一步采取的搶險救災措施。遇特大、重大的險情必須在2小時內將險情情況報到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在險情發展期間每3小時上報一次,重要情況隨時上報。

3.1.2.2堤防工程信息

當河道出現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時,堤防管理單位必須加強堤防工程的監測,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排除安全隱患,在此期間每日10時向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報告堤防設施的運行狀況。當堤防建筑物出現險情而又有可能發生決口時,堤防管理單位必須迅速組織搶險救災,在第一時間內必須向下游單位或部門報告上游發生險情情況,并及時向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準確報告出現險情部位、險情類別、發展趨勢、有可能造成的危害、搶護方案以及進一步采取的搶險救災措施。遇特大、重大的險情必須在2小時內將險情情況報到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在險情發展期間每3小時上報一次,重要情況隨時上報。

3.1.3洪澇災情信息

洪澇災情信息主要包括: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范圍、受災人口、受災財產、農林牧漁、交通運輸、郵電通信、水利水電設施等的損失。災情發生后,有關部門要及時向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報告洪澇受災情況,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主動掌握信息,全面收集受災面積情況。特大、重大災情第一次在2小時內將初步掌握情況報到市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以后搶險救災期間一日一報,必要時按上級的要求加報。

3.1.4旱情信息

旱情信息包括:旱災發生的時間、受旱的范圍、受旱的程度、受旱的人口;以及對農林牧漁、農村人畜飲水、城鎮供水、鄉鎮企業、生態環境等所造成的影響;氣象部門應提供天氣氣象信息;防汛抗旱指揮機構隨時掌握旱情的發展變化、蓄水、供水、缺水情況;鄉鎮人民政府及時上報旱情;加強對旱情的監測工作。

3.1.5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以下簡稱《總體預案》)3.3.3條之規定的級別和《昭通市防汛抗旱應急預案》與本預案相對應的響應級別和時限要求,及時向上級防汛辦報告相關信息。

3.2預防預警機制

3.2.1預防預警準備

3.2.1.1思想準備:加大對水旱災害的宣傳力度,增強全民對預防水旱災害和自我保護的防洪抗旱意識,認真做到“防大汛、抗大洪、防大旱、抗大災、搶大險、救大災”的思想準備。

3.2.1.2組織準備:各級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組織指揮機構,明確防汛抗旱、搶險救災職責,落實防洪抗旱行政首長負責制和責任人;落實防汛抗旱搶險救災隊伍;落實山洪災害重點區域的監測人員和制度;加強防汛抗旱搶險救災專業機動隊伍和搶險隊伍組織的建設。

3.2.1.3工程準備:對水毀工程,要按時完成水毀工程的修復和重點工程的建設任務,對存在病險的水庫、堤防、閘門等各類水利工程設施進行應急除險加固。

3.2.1.4預案準備:修訂或制定完善防汛抗旱應急預案、洪水調度預報方案、防洪工程調度規程、堤防決口和水庫垮壩應急方案、防御山洪災害預案。有山洪災害的地區,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組織國土資源局、氣象局、水利局等有關部門編制山洪災害防御預案。

3.2.1.5物資準備:防汛抗旱搶險救災實行分級負責的原則,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要儲備必要的防汛抗旱物資,合理配置防汛抗旱物資的種類。

3.2.1.6通信準備:確保在防汛抗旱期間,預防預警反饋系統完好,充分利用通信網絡,保證旱情、水情、工情、災情信息和指揮調度指令、命令的及時傳遞。

3.2.1.7防汛檢查:以查組織、查工程、查預案、查物資、查通信為主要內容分級檢查的原則。在檢查中發現的薄弱環節,要明確責任、限期整改。對未經審批嚴重影響防洪的工程,必須依法強行撤除。

3.2.1.8防洪資金準備:各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在本級財政預算中安排資金,用于本行政區域內遭受特大洪澇災害地區的抗洪搶險和水毀防洪工程修復。

3.2.2洪水預警

根據河道氣象水文預報、水庫實測工情及洪水調度方案,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根據預案確定的洪水預警區域、級別和洪水信息范圍,并向社會。

3.2.3山洪災害預警

水利、國土資源、氣象等部門要密切配合,相互聯系,信息共享,提高預防預報水平,及時的向社會預警預報。對山洪災害隱患點,要制定預案、制定安全轉移方案,明確防御責任,建立專業監測與群測群防相結合的監測體系。落實監測措施,汛期落實24小時值班巡邏制度。每個鄉鎮、村(組)和相關單位必須落實信號發送員,一旦發現危險預兆,立即向周邊村莊群眾預警,山洪災害威脅區應實行快速轉移,并報當地防汛抗旱指揮機構,以便及時組織防災抗災和搶險救災。

3.2.4干旱災害預警

3.2.4.1縣、鄉鎮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根據干旱災害的成因、特點、干旱所造成的危害,結合本地的實際情況,落實干旱災害預警措施。

3.2.4.2縣、鄉鎮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必須建立健全干旱監測網絡和旱災統計隊伍,隨時掌握實時水情、旱情,并及時向上一級上報水情、旱情,實時監測干旱發展蔓延趨勢,并根據不同的旱災等級,提出相應的抗災救災對策,為防汛抗旱指揮部領導提供科學的決策依據。

3.2.5預警信息

依據云南省《總體預案》3.2.2條之規定和昭通市《防汛抗旱應急預案》應急響應級別規定,及本預案應急響應級別規定,預警信息程序應上報縣防指辦公室,并由防指辦公室會商有關部門審核批準后。

3.3預警支持系統

3.3.1洪水、干旱風險圖

3.3.1.1縣、鄉(鎮)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組織有關的工程技術人員,研究制定所轄區的城鎮洪水風險圖、流域洪水風險圖、山洪災害風險圖、水庫洪水風險圖、干旱風險圖。

3.3.1.2縣、鄉(鎮)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以各類洪水、干旱風險圖作為抗洪、抗旱搶險救災、群眾安全轉移安置決策的技術依據。

3.3.2防御洪水方案

3.3.2.1縣、鄉(鎮)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根據防汛抗洪的需要,編制和修訂防御江河(河道)洪水調洪或分洪方案。

3.3.2.2縣、鄉(鎮)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根據防汛抗洪及洪水變化的情況,修訂和完善洪水調度方案,視其各種預報洪水,提出分區分段洪水調度的具體措施。

3.3.2.3各種防御江河洪水預案和防洪調度方案,根據有關規定逐級上報審批,并報上一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備案。

4.應急響應

4.1應急響應的總體要求

4.1.1按照洪水災害的嚴重程度和災害范圍,應急響應的級別可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共四級。

4.1.2每年進入汛期,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要全程跟蹤雨情、水情、工情、災情,并根據災情的不同情況啟動相關的應急程序。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在汛期必須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

4.1.3縣防指部負責金沙江和牛欄江兩江河干流、金沙江二級支流、重要水庫、重點防洪城鎮等重大的水利、防洪工程超設計標準洪水的調度,督促指導各鄉鎮、各有關單位做好設計標準內的洪水調度。其它水利、防洪工程的洪水調度由所轄區鄉鎮人民政府及其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

4.1.4水旱災害發生后,如遇“特別重大洪災、重大洪災、較大洪災”、“特大干旱、嚴重干旱、重度干旱”。由縣人民政府及其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組織實施抗洪、抗旱搶險救災、防洪、抗旱減災和抗災救災等方面的工作。如遇“一般洪災”、“中度干旱”。由災區的鄉鎮人民政府及其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組織實施抗洪抗旱搶險救災、抗洪抗旱減災和抗災救災等方面的工作。

4.1.5對跨區域發生的水旱災害或者突發事件將直接影響到臨近鄉鎮或村鎮區域的,在報告縣人民政府及其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的同時,受災區鄉鎮人民政府應及時向臨近鄉鎮人民政府或向下游鄉鎮人民政府通報情況,并及時組織抗洪抗旱搶險救災,抗災減災和抗災救災等工作。

4.2特別重大級(Ⅰ級)應急響應

4.2.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為特別重大級應急響應:

4.2.1.1縣境內重要江河發生50年一遇及以上的洪水;

4.2.1.2縣境內重要中型及以上水庫發生洪水漫壩、垮壩;

4.2.1.3大型水庫發生超設計標準洪水;

4.2.1.4發生死亡30人以上的山洪災害;

4.2.1.5直接經濟損失5億元以上的山地災害;

4.2.1.6作物生長關鍵期連續無有效降雨日數大于45天;

4.2.1.7受旱面積達30萬畝以上。

4.2.2特別重大級(Ⅰ級)應急響應的行動

4.2.2.1由縣人民政府縣長主持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單位責任人召開會議會商,宣布正式進入緊急防汛抗旱期,緊急啟動本預案、抗旱預案,做出防御特大洪水、特大干旱的工作部署,并將災情情況上報市委、市人民政府主要領導,必要時報請市人民政府部署抗洪抗旱搶險救災和搶災救災工作。縣人民政府按照全縣《總體預案》的有關規定派工作組赴災區第一線慰問、指導抗汛、抗旱搶險救災工作。縣防指部必須密切監視汛情、水情、工情、旱情的發展變化情況,氣象部門要認真做好汛情、水情、工情、旱情的預測預報工作,認真做好汛期重點工程的調控調度和抗旱用水調度工作。加強防汛抗旱值班工作,由縣防指部指揮長或副指揮親自帶班,每天在廣播電視臺汛情、旱情通報,報道汛情、旱情及抗洪搶險、抗災救災措施,重點河道、重點工程調度洪水情況。縣防指部成員單位按照各自的職責和分工,認真做好抗洪抗旱搶險救災、抗災救災的各項工作,隨時將抗洪抗旱搶險救災、抗災救災情況上報縣委、縣人民政府,并上報縣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通報縣防指部成員單位,并向市防汛辦報告。

4.2.2.2受災災區的鄉鎮人民政府緊急啟動相關的防洪抗旱預案,受災鄉鎮人民政府鄉鎮長主持會議會商,動員和部署抗洪抗旱搶險救災、抗災救災工作,由鄉鎮人民政府第一負責人,親臨災區第一線指導搶險救災工作,并按照縣防指部的調度命令進行水利、防洪工程的統一調度,根據相關預案的轉移規定,認真做好危險地區人民群眾的安全轉移和安置工作,認真組織巡堤查險和堤防防守及水庫的巡壩查險和溢洪道、輸水隧洞(輸水涵洞)查險防守,及時控制險情,減輕災害損失,并向縣委、縣人民政府或縣防指部上報災情情況。通報鄉鎮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機構成員單位,并向縣防汛辦報告。

4.2.2.2.3發生洪災、旱災、山地災害的,按照以受災鄉鎮人民政府為屬地的搶險救災原則,成立搶險救災應急指揮部或現場應急指揮部,及時組織抗洪救災、抗旱救災等工作;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人、成員單位負責人,按照各自的職責到災區參與組織指揮抗洪、抗旱工作,或按照部門職責駐災區幫助災區災民做好抗洪、抗旱和災后重建工作;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及成員單位應全力配合做好防汛抗旱和抗災救災工作。

4.3重大級(Ⅱ級)應急響應

4.3.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為重大級應急響應:

4.3.1.1縣重要江河發生30年一遇及以上的洪水;

4.3.1.2縣重要小(—)型及以上水庫發生洪水漫壩、垮壩;

4.3.1.3中型水庫發生超設計標準洪水;

4.3.1.4發生死亡10-30人以上的山洪災害;

4.3.1.5直接經濟損失3億元以上的山地災害;

4.3.1.6作物生長關鍵期連續無有效降雨日數31-45天。

4.3.1.7受旱面積達20萬畝以上。

4.3.2重大級(Ⅱ級)應急響應的行動

4.3.2.1由縣防指部指揮長主持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單位責任人召開會議會商,做出抗洪抗旱搶洪抗旱、抗災救災的工作部署,將災情情況上報縣委、縣人民政府主要領導,縣人民政府按照全縣的《總體預案》有關規定級別派出相關領導率工作組、專家組赴災區第一線指導抗洪搶險、抗旱抗災救災工作。加強防汛抗旱值班工作,由縣防指部指揮長或副指揮長親自帶班,必須密切監視汛情、水情、工情、旱情的發展變化情況,氣象部門要認真做好汛情、水情、工情、旱情的預測預報工作。不定期的在廣播電視臺汛情、旱情通報,報道汛情、旱情及抗洪搶險、抗災救災措施,重點河道、重點工程調度洪水情況。防指部成員單位按照各自的職責和分工,認真做好抗洪搶險、抗旱抗災救災的各項工作,隨時將抗洪搶險、抗旱抗災救災情況上報縣委、縣人民政府,縣防指部,并上報市防汛抗旱指揮部;通報鄉鎮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機構成員單位,并向縣防汛辦報告。

4.3.2.2受災災區的鄉鎮人民政府根據災害情況,宣布啟動相關的應急預案,受災鄉鎮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領導組組長主持會議會商,精心安排抗洪搶險、抗旱抗災救災工作,由鄉鎮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機構主要負責人,親臨災區第一線指導防洪搶險、抗旱救災工作,并按照縣防指部的調度命令進行水利、防洪工程的調度工作,根據相關預案的轉移規定,認真做好危險地區人民群眾的安全轉移和安置工作,認真組織巡堤查險和堤防防守及水庫的巡壩查險和溢洪道、輸水隧洞(輸水涵洞)查險防守,及時控制險情,加大抗旱工作力度,減輕災害損失,并向縣委、縣人民政府或縣防指部上報水旱災情情況。

4.4較大級(Ⅲ級)應急響應

4.4.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為較大級應急響應:

4.4.1.1重要江河發生20年一遇及以上的洪水;

4.4.1.2重要小(—)型及以上水庫發生洪水漫壩、垮壩;

4.4.1.3小(—)型水庫發生超設計標準洪水;

4.4.1.4發生死亡5-10人以上的山洪災害;

4.4.1.5直接經濟損失0.50億元以上的山地災害;

4.4.1.6作物生長關鍵期連續無有效降雨日數21-30天。

4.4.1.7受旱面積達10萬畝以上。

4.4.2較大級(Ⅲ級)應急響應的行動

4.4.2.1由縣防指部副指揮長主持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單位責任人召開會議會商,做出抗洪搶險、抗旱抗災救災的工作部署,將災情情況上報縣防指部領導,縣防指部視其情況派出工作組、專家組,指導抗洪搶險、抗旱抗災救災工作;加強防汛值班工作,由縣防指部指揮長或副指揮長親自帶班,必須密切監視汛情、水情、工情、旱情的發展變化情況;氣象部門要認真做好汛情、水情、工情旱情的預測預報工作。不定期的在廣播電視臺汛情、旱情通報,報道汛情、旱情及抗洪搶險、抗旱抗災救災措施;重點河道、重點工程調度洪水情況;防指部成員單位按照各自的職責和分工,認真做好抗洪搶險、抗旱抗災救災的各項工作,隨時將抗洪搶險、抗旱抗災救災情況上縣防指部;通報鄉鎮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機構成員單位,并向縣防汛辦報告。

4.4.2.2受災災區的鄉鎮人民政府根據災害情況,受災鄉鎮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機構領導主持會議會商,安排抗洪搶險、抗旱抗災救災工作,由鄉鎮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人,親臨災區第一線指導搶險救災工作,并按照縣防指部的調度命令進行水利、防洪工程的調度工作,根據相關預案的轉移規定,認真做好危險地區或災區人民群眾的安全轉移和安置工作,認真組織巡堤查險和堤防防守及水庫的巡壩查險和溢洪道、輸水隧洞(輸水涵洞)查險防守,及時控制險情,減輕災害損失,并向縣委、縣人民政府或縣防指部上報災情情況

4.5一般級(Ⅳ級)應急響應

4.5.1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為一般級應急響應:

4.5.1.1重要江河發生10年一遇及以上的洪水;

4.5.1.2重要小(二)型及以上水庫發生洪水漫壩、垮壩;

4.5.1.3小(二)型水庫發生超設計標準洪水;

4.5.1.4發生死亡3人以下的山洪災害;

4.5.1.5直接經濟損失0.3億元以上的山地災害;

4.5.1.6作物生長關鍵期連續無有效降雨日數10-20天。

4.5.1.7受旱面積達10萬畝以下。

4.5.2一般級(Ⅳ級)應急響應的行動

4.5.2.1由縣防指部副指長主持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單位責任人召開會議會商,做出抗洪搶險、抗旱抗災救災的工作部署,將災情情況上報縣防指部指揮長,縣防指部派出工作組,到災區第一線指導抗洪搶險、抗旱抗災救災工作。必須密切監視汛情、水情、工情、旱情的發展變化情況,認真做好汛情、水情、工情、旱情的預測預報工作。隨時將抗洪搶險、抗旱抗災救災情況上報縣防指部辦公室。

4.5.2.2受災鄉鎮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領導組組長主持會議會商,安排抗洪搶險、抗旱抗災救災工作,認真做好危險地區人民群眾的轉移和安置工作,及時控制險情,加大抗旱工作的抗災力度,減輕災害損失,隨時向縣防指部上報災情情況

4.6不同災害的應急響應措施

4.6.1江河洪水

4.6.1.1當江河水位超過警戒水位時,縣、鄉鎮兩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按照批準的防洪預案和防汛責任制的要求,認真組織好專業和群眾防汛搶險隊伍巡堤查險,嚴密監防,必須適時動用部隊、武警、公安參加重要堤防段、重點工程的防守或突發搶險。

4.6.1.2當江河洪水水位繼續上漲,危及重點保護對象時,縣、鄉鎮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和承擔有防洪任務的部門、單位應根據江河水情和洪水預報,按照規定的權限和防御洪水方案適時調度運用防洪工程,必要時報請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直接調度。防洪調度主要包括:調節水庫攔洪錯峰,開啟節制閘門泄洪,清除溢洪道障礙物,清除河道阻水障礙物,臨時搶護加高堤防增加河道泄洪能力等。

4.6.2山洪災害

4.6.2.1當發生山洪災害時,縣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及時組織水利、國土資源、氣象等有關部門的專家和技術人員,及時趕赴災區現場,加強觀測、監控,并立即采取切實可行的應急措施,防止山洪災害進一步惡化。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單位按照各自的職責,認真做好各項工作。

4.6.2.2當山洪災害易發區的雨量觀測點,降雨量達到一定數量或觀測山體發生變形有滑坡動態趨勢時,縣、鄉鎮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或有關部門必須及時發出警報,對是否緊急轉移群眾作出決策,如需及時轉移時,應立即通知有關鄉鎮或村組按預案組織人員安全撤離。

4.6.2.3發生山洪災害后,導致人員傷亡或失蹤,應立即組織人員或搶險突擊隊緊急災,必要時向當地駐軍、武警部隊和上級人民政府請求救助。

4.6.2.4山洪泥石流、滑坡體堵塞河道,縣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及時召集有關專家研究處理方案,并盡快組織實施,避免發生次生災害。

4.6.3堤防決口、水庫潰壩

4.6.3.1當堤防決口、水庫潰壩出現前期預兆時,工程管理單位必須迅速調集人力、物力全力組織搶險救災,并及時向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報告,盡可能控制險情,為下游搶險應急轉移贏得時間。

4.6.3.2堤防決口、水庫潰壩的應急處理,首先由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發出預警信息,其次是啟動工程應急預案,必須要求相關單位無條件的及時迅速落實,特別是組織受影響的群眾轉移,要盡可能的減少損失。

4.6.3.3縣、鄉鎮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視其情況在適當時機組織實施堤防堵口,調度有關水利工程,為實施堤防堵口創造條件;水庫潰壩時要全力采取措施延長潰壩、垮壩時間,為下游群眾轉移,減少損失贏得時間。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的領導應立即帶領專家趕赴現場指導。

4.6.4干旱災害

4.6.4.1特大干旱

4.6.4.1.1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對抗旱工作實行統一指揮、統一協調、統一調度;隨時掌握旱災情況及旱災發展蔓延趨勢,及時通報或旱情災情及抗旱工作情況;

4.6.4.1.2調整充實抗旱服務指揮機構,啟動有關抗旱應急預案,并報上一級指揮機構備案,必要時經本級人民政府批準,正式宣布進入緊急抗旱期,啟動各項特殊應急抗旱救災措施,例“應急開源、應急限水、應急調水、應急送水等。建立健全抗旱服務各項規章制度,完善抗旱服務體系;

4.6.4.1.3認真落實各部門抗旱救災職責,抗旱服務指揮機構要及時組織成員單位會商及研究部署抗旱救災工作;

4.6.4.1.4優先保證城鄉居民的生活用水和重點工礦企用水,再保農業生產灌溉用水,維護災區社會穩定;

4.6.4.1.5認真做好抗旱應急資金和抗旱應急物資的準備或儲備及調度工作;科學的、合理的調配現有水資源,堅決執行統一指揮、統一調度、統一部署、集中財力、物力和人力做好抗旱救災工作;

4.6.4.1.6啟動各項抗旱救災應急措施,“應急開源節流、應急限制水量、應急調度水源、應急送水供水、應急各種救災物資的調配”;全民動員,積極發動社會各方面力量,發揚抗旱抗災精神,做好抗旱救災工作;認真做好旱情災情的分析、評估、抗旱救災的宣傳報道工作;認真處理好災區災民的生產和生活,確保災區災民安定團結,社會穩定。

4.6.4.2嚴重干旱措施

4.6.4.2.1隨時掌握旱災情況及旱災發展趨勢,及時通報或旱情災情及抗旱工作情況。

4.6.4.2.2調整充實抗旱服務指揮機構,建立健全抗旱服務各項規章制度,完善抗旱服務體系。

4.6.4.2.3認真落實各部門抗旱救災職責,抗旱服務指揮機構要及時組織成員單位會商及研究部署抗旱救災工作。

4.6.4.2.4優先保證城鄉居民的生活用水和重點工礦企用水,再保農業生產灌溉用水。

4.6.4.2.5認真做好抗旱應急資金和抗旱應急物資的準備或儲備工作。

4.6.4.2.6科學、合理的調度水源和管理好供水水源;認真做好抗旱救災的宣傳和報道工作。

4.6.4.3中度干旱措施

4.6.4.3.1必須高度重視旱情蔓延變化情況,加大旱情監測力度,認真分析旱情情況。

4.6.4.3.2認真做好抗旱的各項準備工作,適時組織和動員災區人民及抗旱隊伍投入抗災救災工作。

4.6.4.3.3認真做好旱情情況信息和抗旱抗災救災情況的和通報工作。

4.6.4.3.4隨時掌握災區抗旱水量供求變化情況,切實加強對抗旱水源的管理和統一調配工作;根據旱情發展變化趨勢,及時對抗旱工作進行周密安排和部署。

4.6.4.4輕度干旱措施

4.6.4.4.1隨時掌握旱情的變化情況,認真做好旱情的監測、預報工作。

4.6.4.4.2認真做好水庫、小水池、小塘壩、小水窖、小水渠等現有水工程的管理工作,正常供水。

4.6.4.4.3隨時掌握各方面的供水及用水需求情況,認真做好災情上報工作。

4.7信息報送和處理

4.7.1汛情、旱情、工情、險情、災情等防汛抗旱信息實行分級上報,歸口處理,信息共享。

4.7.2防汛抗旱信息的報送和處理,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必須快速、準確、翔實,重要信息必須立即上報,若因客觀原因一時難以準確掌握的信息,必須及時上報基本情況,同時要抓緊了解詳細情況,隨后進行補報詳情。

4.7.3經本級或上級防汛抗旱災指揮機構采用和的洪水災害、工程搶險救災等信息,縣、鄉鎮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必須立即展開調查,對調查中存在的問題,要及時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進行解決。

4.8指揮和調度

4.8.1出現水旱災害或防洪工程發生重大險情時,災區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主要負責人必須迅速上崗到位,成立臨時搶險救災現場指揮部,并立即啟動相關的應急預案。根據災區災情情況,必須及時收集、掌握有關的災情信息,進行預測事態的發展趨勢和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后果,并按照預案規定的處置程序,立即組織指揮有關單位或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分工,迅速采取處理措施。盡可能控制事態的發展,并及時上報事態的發展變化情況。

4.8.2若發生重大水旱災害或防洪工程發生重大險情時,必須及時上報防汛抗旱指揮機構,上一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派出由領導帶隊的工作組趕赴災區現場加強領導、指導搶險救災工作,必要時還可成立前線搶險救災指揮部。

4.9搶險救災

4.9.1出現或發生水旱災害后,災區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根據災害的級別情況,迅速開展對災害進行嚴密的監控、觀測,并立即與有關部門聯系。

4.9.2災區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根據災情的具體情況,按照應急預案立即作出緊密處置措施,提供當地人民政府或上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決策。

4.9.3災區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當迅速調集各部門的物力和人力,并派出有關技術力量支持,認真組織當地有關部門和人員,迅速開展災區現場處置或救援工作。

4.9.4在處置水旱災害和工程重大險情時,必須按照部門各自的職能分工,由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實行統一指揮,各單位或部門必須各司其職,團結協作,快速反應,高效處置,最大限度地減少災害損失。

4.10安全防護和醫療救護

4.10.1縣、鄉鎮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必須高度重視應急搶險人員的安全,要調集和儲備必要的防護器材和消毒藥品,以便應急使用。

4.10.2搶險人員進入災區和撤出災區現場時,由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視其災情情況作出撤離決定。搶險人員進入受威脅區的現場時,必須采取防護措施保障自身的安全。

4.10.3災區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必須按照當地人民政府和上級領導機構的指令和命令,及時災情通告,防止人和牲畜進入危險區域或飲用被污染的水源。

4.10.4對災區轉移的群眾,由當地人民政府負責提供緊急避難場,妥善安置災區人民群眾,保證災區人民群眾的基本生活。

4.10.5出現水旱災害和防洪工程發生重大險情后,災區事發地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必須立即組織衛生部門加強對受影響地區的疾病和突發性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報告災民的健康狀況,落實各種預防疾病措施,并派出醫療小分隊到災區第一線,對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護。

4.11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4.11.1出現水旱災害和防洪工程發生重大險情后,災區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可根據災害的級別和危害程度,報經當地人民政府批準,對重點地區和重點部位實施緊急控制,防止事態及其危害的進一步發展。

4.11.2必要時可通過當地人民政府廣泛調動或動員全社會力量積極參與應急突發事件的處置,緊急情況下可依法征用、調用車輛、物資、人力等,全力投入抗洪搶險救災工作。

4.12新聞報道

4.12.1新聞報道必須堅持團結、穩定、鼓勁,正面宣傳為主,實事求是,及時準確的原則,為抗洪、抗旱搶險救災工作的開展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4.12.2縣級人民政府新聞單位公開報道的汛情、水情、旱情、災情及防汛抗旱動態情況,必須經相應級別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審核。

4.12.3地方新聞報道由各地方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和當地黨委宣傳部門共同商定宣傳報道內容和意見。

4.13應急結束

4.13.1當水旱災害得到有效控制時,災區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可視其汛情、水情、旱情情況,宣布結束緊急防洪期。

4.13.2依據有關緊急防洪期的規定,對征用、調用的防洪搶險物資、機械設備、交通運輸工具等,在防洪期結束后必須及時歸還,如果造成損失或者無法歸還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適當補償。

4.13.3緊急處置工作結束后,災區的防汛抗旱指揮機構,配合當地鄉鎮人民政府進一步恢復災區的正常生活、生產、工作秩序,修復水毀基礎設施,盡可能地減少造成的損失和影響。對實施緊急處理的事件,要做出專項的工作總結和分析,認真總結經驗和教訓。

5.應急保障措施

5.1通信與通信保障

5.1.1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按照以公用通信網為主的原則,合理地組建防汛專用通信網絡,確保防汛搶險救災信息暢通。重點堤防和水庫管理單位必須配備防洪搶險救災通信設施。

5.1.2防汛抗旱指揮機構應當協助配合當地通信管理部門,按照防汛抗洪搶險救災的實際需要,并將防汛抗洪搶險救災有關的要求納入應急通信保障預案。發生重大災情或險情時,通信部門必須啟動防汛抗洪搶險救災應急通信保障預案,迅速調動一切力量搶修災害損壞的通信設施,確保防汛抗洪搶險救災的通信暢通。必要時,調用應急通信設備,為防汛抗洪撿救災的通信和災區現場指揮搶險救災提供通信保障。

5.1.3在特大、重大緊急情況下,必須充分利用公共廣播電臺和電視臺等媒介以及手機發送短信息等手段信息,及時通知災區的人民群眾迅速撤離,確保國家財產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安全。

5.2應急支援與裝備保障

5.2.1災區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保障

5.2.1.1對重點江河堤防的險工險段、水庫和易出現險情的水利工程設施,必須提前編制工程防洪搶險救災應急預案,以備在特大或重大緊急情況下有一套可操作性的搶險施展決策,當發生災情或險情后,應當立即派工作組或工程技術人員趕赴災區現場,研究優化搶險除險實施方案,并由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行政首長負責組織實施。

5.2.1.2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和防洪工程管理單位以及受洪水威脅的其他單位,儲備的常規搶險機械、抗旱設備、物資和救生器材、醫療藥品,必須滿足搶險急需使用。

5.2.2應急隊伍保障

5.2.2.1防汛隊伍

5.2.2.1.1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依法參加防汛抗洪的義務。中國人民、中國人民武裝警察和民兵是抗洪搶險的主要力量。

5.2.2.1.2防汛搶險隊伍分為:群眾搶險隊伍、非專業部隊搶險隊伍和專業搶險隊伍(地方組織建設的防汛機動搶險隊伍和組建的抗洪搶險專業應急部隊)。群眾搶險隊伍主要為搶險提供勞動力,非專業部隊搶險隊伍主要完成對搶險技術設備要求不高的搶險任務,專業搶險隊伍主要完成急、難、險、重的搶險任務。

5.2.2.1.3調度防汛機動搶險隊伍的程序:一是本級防汛抗旱指揮部管理的防汛機動搶險隊伍,由本級防汛抗旱指揮部負責調動;二是上級防汛抗旱指揮部管理的防汛機動搶險隊伍,由本級防汛抗旱指揮部向上級防汛抗旱指揮部提出調動申請,由上級防汛抗旱指揮部批準;三是同級其他區域防汛抗旱指揮部管理的防汛機動搶險隊伍,由本級防汛抗旱指揮部向上級防汛抗旱指揮部提出調動申請,上級防汛抗旱指揮部協商調動。

5.2.2.1.4調動部隊參加防汛搶險程序: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組織的搶險救災需要部隊、武警參加的搶險救災,應通過當地防汛抗旱指揮部部隊成員單位提出申請,由部隊、武警成員單位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在緊急情況下,部隊、武警可以邊行動邊報告,地方人民政府應及時補辦申請手續。

申請調用部隊參加搶險救災的文件內容包括:災害種類、發生時間、受災地域或程度、采取的搶險救災措施以及需要使用的兵力、裝備等。

5.2.2.2抗旱隊伍

5.2.2.2.1在發生干旱期間,縣、鄉鎮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必須組織和動員全社會公眾力量投入到抗旱搶險救災、抗旱減災等工作。

5.2.2.2.2抗旱服務組織是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在發生干旱時期直接為受旱災區農民提供流動灌溉、抗旱保苗、生活用水、維修保養抗旱機具,租賃、銷售抗旱物資,提供抗旱信息和技術咨詢等方面的服務。

5.2.3供電保障

供電電力部門主要負責應急搶險救援現場的臨時供電,優先保證抗洪搶險、搶排漬澇、抗旱救災等的供電保障。

5.2.4交通運輸保障

交通運輸部門主要負責優先保證防汛搶險人員、防汛抗旱搶險救災物資運輸。負責特大、重大洪水時用于各種抗洪搶險、救災車輛的及時調配等的保障。

5.2.5醫療保障

醫療衛生防疫部門主要負責水旱災區疾病防治的業務技術指導,組織醫療衛生隊赴災區進行緊急救治、防疫等工作保障。

5.2.6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主要負責做好水旱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防汛抗旱、搶險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抗災救災工作的順利開展,負責組織搞好防汛搶險、警戒工作,維護災區的社會治安。

5.2.7物資保障

5.2.7.1物資儲備

5.2.7.1.1防汛抗旱指揮機構、重點防洪、重要水庫工程管理單位以及受洪水威脅的其他單位必須儲備必要的防汛搶險物資。當各級的儲備物資消耗過多,不能滿足抗洪搶險需要時,應及時進行補充,必要時可通過媒介向社會公開收購和籌集。

5.2.7.1.2縣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儲備的縣級防汛物資,主要用于解決遭受特大洪水災害地區的防汛搶險物資補助或重點支持遭受特大洪澇災害地區的防汛搶險救生物資應急保障。

5.2.7.1.3縣級防汛物資儲備的品種主要用于攔擋洪水、導滲堵漏、堵口復堤等抗洪搶險應急的物種;用于救助、轉移被洪水圍困的群眾及抗洪搶險人員配用的救生器材;用于搶險施工、查險排險的小型搶險機具;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儲備的防汛物資品種及數額,可根據當地抗洪搶險的實際需要和實際情況確定儲備足夠的品種和數量。

5.2.7.1.4抗旱物資、水源儲備:干旱頻繁發生的地區,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貯備一定數量的抗旱機具等物資。缺水的城鎮應當建立應急供水機制,嚴重的建設應急供水備用水源。

5.2.7.2物資管理調撥:縣級防汛抗旱物資調撥程序,由鄉鎮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辦公室向縣防指部辦公室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同意后,由縣防指部辦公室向代儲單位下達調令后方可調撥。

5.2.8資金保障

5.2.8.1縣財政安排防汛抗旱、水毀修復補助資金,主要用于本區域遭受較大級以上水旱災害的鄉鎮進行防汛搶險、抗旱救災和水利工程修復補助。地方人民政府本級財政應當從預算中安排資金,用于本區域遭受較大級、一般級水旱災害防汛搶險、抗旱救災及水利工程修復補助。

5.2.8.2縣級水利建設基金的30-50%專項用于江河應急治理、城鎮防洪工程建設和防汛抗旱指揮系統非工程設施建設。

5.2.9社會動員保障

5.2.9.1防汛抗旱工作是社會公益性事業,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水利工程設施和參與防汛抗旱的責任。

5.2.9.2防汛抗旱期間,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必須定期或不定期的在各種新聞媒介防汛抗旱信息,以引起全社會的關注。根據水旱災害的發展情況,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必須認真做好動員工作,組織全社會力量投入防汛抗旱。

5.2.9.3各級人民政府必須切實加強對防汛抗旱工作的統一領導,認真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組織動員全社會力量,做好防汛搶險、抗旱救災工作。

5.3技術保障

5.3.1建設縣防汛抗旱指揮系統

5.3.1.1逐步建立鄉鎮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的計算機傳輸網絡系統,逐步提高信息傳輸質量和速度。

5.3.1.2逐步建立縣內主要江河干流、重要河段的洪水預報、重要水庫防洪調度、城鎮防洪的洪水預報、洪水調度系統,提高預報精度、延長有效預見期,為防洪調度決策提供支持。

5.3.1.3逐步建立工程數據庫及大江大河、重點防洪工程、重點水利工作、水庫等的地理和社會經濟數據庫,實現本地區重要防洪工程基本信息和社經信息的快速查詢。

5.3.1.4逐步建立與市防辦、鄉鎮防汛抗旱指揮機構之間的防汛抗旱工作異地會商信息網絡系統。

5.3.1.5逐步建立全縣旱情監測和宏觀分析系統,建設旱情信息采集系統,為宏觀分析全縣抗旱形勢和作出抗旱決策提供支持。

5.4宣傳、培訓和演習

5.4.1公眾信息交流

5.4.1.1汛情、旱情、工情、災情及防汛抗旱工作等方面的公眾信息交流,實行分級負責制,一般公眾信息由本級防汛抗旱指揮部負責人審批后,可通過媒體向社會。

5.4.1.2當主要江河發生超警戒水位以上洪水,呈上漲趨勢;山區發生暴雨山洪,造成較為嚴重影響;出現大范圍的嚴重旱情,并呈發展趨勢時,按分管權限,由本地區域的防汛抗旱指揮部統一汛情、旱情通報,以引起社會公眾關注,參與防汛抗旱搶險救災工作。

5.4.2培訓

5.4.2.1培訓采取分級負責的原則,由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統一組織培訓。省級防汛抗旱指揮部負責市、縣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人、防汛搶險技術骨干和防汛機動搶險隊負責人的培訓。

5.4.2.2培訓工作應做到合理規范課程、考核嚴格、分類指導,保證培訓工作的質量。

5.4.2.3培訓工作應結合實際,采取多種組織形式,定期與不定期相結合,每年汛前至少組織一次培訓。

5.4.3演習

專業搶險隊伍必須針對當地易發生的各類險情有針對性地每年進行抗洪搶險演習。

6.善后工作

發生水旱災害的地方人民政府必須及時組織有關部門做好災區基本生活的保障、衛生防疫、救災物資供應、社會治安管理、學校復課、水毀修復、恢復生產和重建家園等善后工作。

6.1救災善后工作

6.1.1民政部門負責災民的生活救助。必須及時調配救災物資和救災資金,認真組織安置災民,做好災民的臨時生活安排,負責災民房屋倒塌的恢復重建,保證災民有飯吃、有衣穿、有房住,實實在在地解決災民的基本生活。負責對因災造成死亡,死難者的后事處理。

6.1.2衛生部門負責調配醫藥器材和醫務技術力量,搶救因災害受傷病人,對災區有污染源的地方進行消毒處理,對災區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理,防止疫情、疾病的傳播和蔓延。

6.1.3災區當地人民政府積極組織對可能造成環境污染的污染物進行清除。

6.2防汛搶險物質補充

在防汛抗洪搶險救災中,物質消耗量增大的情況,按照分級籌措和常規防汛的要求,必須及時組織補充到位。

6.3水毀工程修復

6.3.1水利部門認真組織對防洪安全、水庫安全、城鎮供水安全水毀工程的修復工作。有防洪任務的工程必須在下次洪水到來之前,完成修復任務。

6.3.2遭受毀壞的交通、電力、通訊以及防洪專用設備,涉及的各有關部門應盡快組織修復。

6.4災后重建

凡涉及的各有關部門必須盡快組織災后重建工作,災后重建原則上按照原標準進行恢復和重建,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可以提高標準恢復和重建。

6.5防汛抗洪工作

防汛抗旱指揮機構,在一年防汛抗洪工作中的各個方面和各個環節必須進行認真的、定性的、定量的工作總結、分析、評估和評價。征求社會各界和群眾對防汛抗洪工作的意見和建議,認真總結經驗,找準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

7.附則

7.1預案管理與修訂

該預案由縣防指部辦公室負責管理,并負責對預案的修訂,本預案在實施過程中有不實際的和在特殊情況下進行修訂,一般為五年修訂一次,修訂后由縣防汛抗旱指揮部指揮長召集有關部門、相關部門的專家進行評審,評審后報經縣人民政府批準執行。

各種防洪預案、洪水預報方案、防洪工程調度規程、堤防決口和水庫垮壩應急方案、防御山洪災害預案、城鎮應急供水方案等,經管理單位組織有關部門進行編制,并報經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報上一級防汛抗旱指揮部備案。

7.2獎勵與處罰

7.2.1獎勵

對防汛搶險和抗旱工作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有關部門給予表彰獎勵;對防汛搶險和抗旱救災工作中表現突出而英勇獻身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追認烈士。

7.2.2處罰

對防汛抗旱工作中造成損失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云南省防洪條例》、《公務員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并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7.3制定與解釋

本預案由縣防指部組織有關單位負責編制,并負責解釋。

第5篇:防汛救災匯報材料范文

幼兒園防臺風的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防臺風、暴雨工作是關系到師生生命安全和國家財產安全的重要工作,為了切實保障師生安全和財產安全,提升幼兒園防汛防臺的處置能力,本著"預防為主,安全第一"的原則,特制定本預案。

二.預防步驟:

1、領導小組名單及聯系電話

組長:園長

組員:后勤組長

保教主任

工會主席

幼兒園啟動防臺防汛預案,實行24小時領導帶班,24值班制度。

三.應急措施:

1.加強信息溝通,做到上情下達,下情上報。

發生重大汛情,全體領導進崗到位,防汛防臺工作領導小組開始運作;分管領導向防汛防臺工作領導小組匯報汛情;全面部署抗臺防汛工作。

2.預防為主:

清走廊。臺風登陸前,對陽臺、走廊上的雜物、花盆等都要進行清理,以防止臺風登陸時,被風吹掉下來傷害到人。

關門窗。臺風、暴雨來臨時,風力、雨量較大,要關好門窗,防止風、雨損壞門窗、家具和造成人員傷亡。

門衛對全校下水道和主要集水井進行全面的疏通。

對校建筑房屋上的天溝、落水管疏通,對全校大樹進行修剪和加固。

對全校建筑物的避雷設施及室外電線做全面安全檢查。

對室外天線、空調室外機、外懸掛物做全面安全檢查。

各部門的室內電源、插座、門窗等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因臺風造成電路、電線中斷,應及時關閉電源開關,啟用應急燈、電筒或蠟燭照明。

四.保障措施:

預案啟動后,幼兒園做好預警和信息記錄。召開緊急會議,在最短的時間內,以電話等形式對幼兒園防汛防臺工作進行部署,通報臺汛動態,布置防汛防臺、搶險救災要求和任務。

隨時與上級部門單位保持密切聯系,加強信息溝通,做到上情下達,下情上報。

幼兒園防臺風的應急預案

為加強我校緊急情況應急處置的綜合指揮能力,提高緊急情況處置的快速反映和協調水平,最大限度地降低損失,有效保障學校和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根據國家的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結合本校實際,特制訂呼瑪路小學防臺風應急預案

本預案的目的和原則:

制定本預案是為了提高危機應急反應能力,優化人、財、物等應急資源配置,建立緊急救助體系,提高行動效率,將突發公共事件給人員、財產和環境造成的損失降低至最小程度。

本預案是在預防為主的前提下,按照統一指揮、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協調一致的原則,堅持科學性、嚴密性、程序性的方針,提高預案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組織機構和職責分工:

領導小組組成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職責分工:

1、職責:

①根據預案,在事故現場指揮行動,把事故消滅在初始狀態。

②指揮現場人員有序疏散,撤離到安全區域。

③負責現場應急救援任務分配和人員調度。

④把情況或可能造成的危害和求援事項向上級部門報告。

⑤與消防等應急部門合作,提供建議和信息。

行動協調組:xxx

職責:聽從指揮部指揮,負責組織協調任務分配和人員調度,維持現場秩序,負責現場的警戒和保護。

醫療救護小組:xx

職責:負責救護受傷人員或與學生家長取得聯系。

學校防臺風事故應急程序:本應急程序的要點是:防范事故,確保人員安全,減少財產損失。

一、臺風來臨的整個時段,學校領導小組成員應到位,安排領導小組成員小時輪流在校值班,值班人員應當不斷地在校園內巡視,若發現險情,立即向學校領導報告。

二、若建筑物在臺風中發生傾斜、開裂:現場指揮應立即組織應急人員引導師生撤離現場,疏散至安全區域,同時切斷建筑物電源。若有人受傷,醫療救護小組進行現場救治,或打送醫院。在危險建筑物周圍設置警戒線,派專人密切觀察建筑物狀況。

在城建局安全監察部門和有資質的房屋檢測專業機構檢測后,經他們同意,方可在確保人員安全的前提下,組織搬遷貴重設備和重要資料。

三、若電線桿、樹木或其它高架物傾斜,應立即組織人力進行支撐和加固。

四、對不牢固的空中懸掛物或屋頂材料要進行加固或拆除。

五、關閉單位所有的玻璃門窗。

第6篇:防汛救災匯報材料范文

一、組織機構

1、領導小組

組 長:xx

副組長:xx

成 員:xx、xx、xx、xx、xx、xx

2、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xx任辦公室主任

二、各部門職責

1、領導小組職責:制訂學校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并確保全校師生了解預案;強化監測與預警,堅持開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檢查,特別是消防,食品衛生、校舍安全等方面檢查;檢查、督促學校各部門各項突發事件防治措施落實情況;發生突發事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領導小組成員各負其責,各工作組各司其職,采取有效措施,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及時,有序地開展處置工作,同時向上級匯報。

學校教務、工會、團委職責:負責監測和報告自然災害、社會安全類、事故災難類突發公共事件;廣泛深入地開展突發公共事件的宣傳教育活動,普及突發事件防治知識,組織安全技能演練,提高師生員工的安全防范意識和法制觀念;組織開展多種教育宣傳活動,加強師生心理健康教育;配合做好參與突發事件人員的思想工作。做好學校平安保衛工作,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向學校領導匯報;及時向當地公安部門報告校內發生的各類治安案件及危及治安情況;協助公安部門維護現場秩序、保護案發現場,控制事態發展,配合做好偵破校園案件的調查取證等工作。

學校后勤職責:負責監測和報告公共衛生類突發公共事件。加強后勤設施服務檢查,配合做好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開展學校健康教育,做好學校常見病和傳染病的防治;監測學校人群的健康狀況,并根據存在問題采取有效措施或提出處理意見;及時救治學校病傷人員。

學校其他部門職責: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各有關部門要及時向學校領導報告,并采取應急措施,做好事件的前期處置工作,保護好現場,穩定情緒,防止事態擴大。

三、運行機制

<一>、建立學校突發公共事件的逐級報告制度

最先獲悉可能發生學校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或發生突發事件者,應立即向校長或值周領導、值周組長報告,學校應當在1小時內向縣教育局報告,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事件的簡要過程、傷亡人數、波及范圍,經濟損失初步估計和事件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已采取的措施及其效果等。同時,隨著事態的發展做好續報工作。特殊時期實行24小時值班和信息報告制度。

<二>、先期預防和處置措施

(一)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

學校要根據政府的自然災害預警級別落實預防和處置措施,針對學校的特點,重點做好防汛、抗臺工作,消除安全隱患,一旦接到預報,立即進入抗災狀態。

1、一般災情

值班人員向分管領導匯報災情;分管領導進崗到位;通知下屬各處室負責人做好抗災準備。

2、較大災情

分管領導向主要領導匯報災情;主要領導進崗到位;落實防御措施,通知、部署學校相關人員做好抗災準備。

3、重大災情

全體領導進崗到位,成立搶險救災領導小組,分管領導向搶險救災領導小組匯報災情;救災指導小組立即組織有關人員趕赴現場,落實搶險救災,處理善后等工作,全力做好學校師生財產轉移安置和搶險救災,最大限度減少事件所造成的損失和影響,并把災害情況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二)事故災害類突發事件

1、學校在日常管理工作中,要加強安全管理、安全檢查和安全教育,落實安全措施,及時消除不安全隱患。

2、突發事故發生后,學校有關責任人要迅速趕赴現場救助受傷害師生,同時在第一時間內把事故情況報告處置學校突發公共事件領導小組、工作小組。并撥打“110”、“119”、“120”等報警電話向有關方面求助。

3、組織好學生的疏散工作,做好學生家長的安撫工作,阻止學生參加突發事故救援工作。

4、對事故的處置,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中的有關規定和程序處理。

(三)公共衛生突發性事件

根據突發事件的不同級次分類,結合學校特點,在必要時啟動相應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作出應急反應。

1、傳染病

(1)一般突發事件

學校發生屬于一般突發事件的疫情,啟動第三級應急響應。具體措施:啟動日報告和零報告制度,學校內各處室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加強校內的疫情通報:組織專門人員指導與督促落實各項防治疫情措施,做好進行應急狀態的準備;學校內尚無疫情發生,可保持正常的學習、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對集體活動要進行控制;傳染病流行時要加強對病人的追蹤管理;呼吸道傳染病流行期間,必須加強公共場所的通風換氣,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腸道傳染病流行期間,對廁所、糞便、食堂及飲用水應加強消毒;嚴格執行出入校門管理制度。

(2)重大突發事件

學校發生屬于重大突發事件的疫情,啟動第二級應急響應。除對接觸者實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學習、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級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礎上,進一步采取以下措施;開展針對性的健康教育;掌握全體師生情況并及時上報;對重大傳染病的密切接觸者,學校要配合衛生部門做好隔離、醫學觀察和消毒等工作;加大進出校門的管理制度,控制校外人員進入校園;學校根據情況,及時向師生員工通報疫情防控工作的情況。

(3)特大突發事件

學校發生屬于特大突發事件的疫情,啟動第一級應急響應。在二、三級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礎上,進一步采取以下措施:實行封閉式校園管理,全校師生不得離開學校,嚴格控制外來人員進入校園;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員的流動情況,教職工外出必須向所在部門請假;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行;對教室、實驗室、食堂、圖書館、計算機房、廁所等場所使用期間每日進行消毒,通風換氣;學校每日公布校園疫情防控工作的情況。

(4)校內疫情

校內若出現重大傳染病疫情,應在衛生部門的指導下,啟動相應的應急措施。同時要根據實際情況,適時開展以下工作:根據出現傳染病的種類和病人的活動范圍,相應調整教學方式,可視情況擴大停課范圍,若需全校停課,須報縣政府批準;采取停課措施時,應合理調整教學計劃、課程安排和教學形式,采用電話咨詢與指導、學生自學等方式進行學習;主動、及時、準確地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對教職工和學生進行正確的引導,消除不必要的恐懼心理和緊張情緒,維護校園穩定。

2、食物中毒

及時掌握學生健康狀況,一旦發生校內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時,學校突發公共事件領導小組應做好下列工作: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動,并在第一時間報告縣教育局處置學校突發公共事件領導小組辦公室、縣衛生局;立即將發病師生送往醫院,并協助醫療機構救治病人;保留造成事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事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待確認后交予衛生部門處理;積極配合衛生、公安部門進行調查,并按其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落實衛生部門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處理善后事宜,維持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配合衛生部門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整改意見,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3、預防接種嚴重反應或事故、群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發事件

當此類事件發生,學校應迅速報告衛生局、教育局及其他有關部門,請求派遣專業人員進校,開展流行病學調查,查明事件原因;及時將受害師生送醫院接受救治;盡快采取各項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態的發展;總結經驗教訓,查漏補缺,杜絕隱患。必要時對事故和損害的責任人追究責任。

(四)社會安全類突發事件

1、一旦發現有發生此類事件的傾向,學校要立即向縣教育局處置學校突發公共事件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當地派出所匯報,同時組織有關部門、人員,針對不同情況,采取說服教育、思想引導相結合的方法,運用廣播、通告等形式,宣傳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教育聚集人員通過合法途徑、正當渠道解決問題。

2、學校積極配合上級和相關部門做耐心細致的說服、勸散工作。在教育疏導、反復勸散無效或發生聚集鬧事等情況時,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要及時報告市人民政府,配合公安部門迅速采取必要措施平定事態,堅決果斷處置,防止事態擴大、蔓延。并配合公安部門采取措施對違法人員依法處置,同時做好相關的取證工作。

3、事態平息后,學校認真總結教訓,檢查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改進工作,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對于在事件過程中出現的嚴重違法違紀行為,根據法律、法規和學校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三>應急保障機制

學校平時應根據要求配備消防器材以及消、殺、滅藥品等救災所需物資,組織和訓練出一支預防和處置學校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隊伍。發生突發公共事件后,總務處、校醫要及時、充分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保證物資能源供應充足、醫療衛生服務到位。

〈四〉后期處置措施

(一)結果報送,建立檔案

按照逐級報告制度,突發事件過后,學校及時報送相關情況。報送內容包括事發單位、時間、地點;事故經過、傷亡人數、直接損失;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已采取的措施、需有關部門協助解決的問題;事故報告單位等。

學校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相關資料整理歸案,建立學校突發公共事件檔案。

(二)追究責任,實施獎懲

根據現場調查掌握的證據,對在突發公共事件的預防、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置過程中有、失職、瀆職等行為,或遲報、瞞報、漏報重要情況的有關責任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行政處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參加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并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四)總結經驗,完善制度

學校要認真總結經驗教訓,針對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完善制度,不斷提高對突發事件的處置水平,積極探索穩妥、快速、高效做好學校突發性公共事件處置工作的新途徑。

四、其他

學校應急預案領導小組督促各應急突發事件的工作小組和各處室要根據本校實際和本預案要求,制定演練計劃并付諸實施,要通過演練,發現應急工作體系和工作機制存在的問題,不斷完善應急預案,提高對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要建立穩定的預防和處置學校突發公共事件的隊伍,確保預防和處置學校突發事件工作順利進行。

第7篇:防汛救災匯報材料范文

 

為切實做好全市交通運輸系統2021年防汛減災和地質災害應急搶險工作,根據《彭州市地質災害指揮部辦公室關于印發<彭州市2021年地質災害防治方案>的通知》(彭地災辦發〔2021〕4號)和《成都市交通運輸局關于做好2021年公路防汛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通知》(成交函〔2021〕114號)要求,結合我局職能職責,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原則,在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領導和市地質災害指揮部、市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指揮下,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汛期及地質災害應急搶險工作,最大限度地將災害所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降到最低限度,確保汛期全市交通運輸系統各項工作正常運行,安全平穩度汛。

 

二、組織機構

 

因工作需要,成立市交通運輸局防汛減災和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市交通運輸局黨組書記、局長毛澤玉擔任,副組長由各分管領導擔任,各科室和下屬單位負責人為成員。局防汛減災和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運安科,辦公室主任由黨委組織員譚露兼任,辦公室聯絡員:王曉亮,聯系電話:83701646,15281053699。

 

三、職責分工

 

(一)防汛減災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職責。認真貫徹執行市委市政府、市地質災害指揮部、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和成都市交通運輸局有關防汛工作的總體部署和工作要求,自覺履行市地質災害指揮部、市防汛抗旱指揮部成員單位的工作職責。負責全市交通運輸系統的防汛和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負責全市管養范圍內公路、橋涵、水運設施的防汛安全和搶險保通工作;負責組織、協調過境高速、鐵路等下穿隧道排澇及搶險保通工作;負責管養范圍內的縣級及以上道路下穿隧道排澇設施的設置、運行監護和搶險保通工作;負責為防汛搶險救災提供交通運輸保障。

 

(二)運輸安全保衛科職責。認真落實市防汛辦、市地質災害指揮部辦公室、成都市交通運輸局防汛辦以及市交通運輸局防汛減災和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承擔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制定完善《彭州市交通運輸局2021年防汛和地質災害搶險應急預案》;負責應急物資的籌措、保管及領取工作;負責督查全市交通運輸系統防汛工作;負責組織全市交通運輸系統洪澇災害損失統計工作;負責汛情(險情)信息上傳下達,按時完成總結上報。

 

(三)辦公室職責。負責市交通運輸局防汛減災和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后勤保障;負責汛期和地質災害搶險的宣傳工作。

 

(四)交通戰備辦公室職責。負責協調配合汛期期間市域鐵路的安全運營工作;負責部隊支援我市防汛減災和地質災害搶險工作的交通保障協調工作。

 

(五)財務審計科職責。負責市交通運輸局防汛減災和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經費保障。

 

(六)物流發展和綜合運輸科職責。檢查指導倉儲物流和寄遞行業做好防汛安全隱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確保行業安全平穩運行。

 

(七)建設管理科職責。督促在建交通項目制定汛期及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監督檢查交通在建項目企業做好防汛安全隱患的排查和治理;指導在建項目工地做好汛期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負責組織全市公路、橋梁、隧道安全隱患排查及整治,指導全市公路、橋梁、隧道搶險工作。

 

(八)規劃產業科職責。負責針對公路、橋梁、隧道安全隱患中需采取工程治理措施的,制定科學治理方案。

 

(九)交通管理服務中心職責。組建應急隊伍人員應不少于20人,負責轄區公路、橋梁、隧道的安全巡查,收集、整理、上報轄區公路、橋梁、隧道的安全狀況;負責落實威脅公路(鄉道、村道除外)地質災害隱患點的監測管理工作;負責督促水上運輸企業落實汛期安全工作;督促經營性停車場做好防汛搶險工作;負責指揮調度由客運、貨運企業組建的防汛應急運輸保障隊伍(客運車輛不少于25臺,貨運車輛不少于25臺,應急運輸保障人員不少于20人),保障受災人員和搶險物資的運輸;負責經營性道路運輸、車站、維修、駕培等交通企業防汛安全隱患排查整治的監督檢查工作。交通管理服務中心防汛及地質災害搶險值班電話:83871629、86235308。

 

(十)養路段職責。組建50人以上的防汛及突發地質災害的搶險突擊隊;完善道路搶險預案,加強管養道路巡查和清障作業;負責組織儲備搶險物資和機具;做好道路養護施工現場的安全度汛工作;配合建管科開展全市公路、橋梁、隧道安全隱患排查及整治,堅持“雨前、雨中、雨后”的“三查”制度,確保公路暢通。養路段防汛及地質災害搶險值班電話:83736096。

 

(十一)其他科室(單位)。按照局防汛及地質災害搶險工作領導小組的要求,配合開展相關工作。

 

四、防汛監測預警

 

在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和市地質災害指揮部的領導下,加強同市氣象部門的信息互通,及時掌握每日天氣情況,當汛情預警信息后,局機關各科室、局屬各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快速響應,積極部署,有效預防,做好各項準備工作。根據汛期暴雨級別,掌握藍色、黃色、橙色、紅色四級汛情及地質災害預警信息,及時調整防汛及地質災害搶險應急級別,確保人員、設備、物資、車輛全部到位備勤,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并組織有效處置。

 

五、處置程序流程

 

災情發生后,在實施搶險中,按照先人后物,先重后輕,先急后緩的原則,進行搶險操作。

 

(一)各級值班人員接到災情報告后,及時了解災情,立即報告部門負責人或帶班領導。市政府值班室電話:83892919;市防汛辦(市水務局)電話:83711636,83713606;市應急管理局電話:83709807;市交通運輸局電話:83701646。

 

(二)局值班人員接到災情報告后,迅速報告當日值班的局領導、分管防汛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局領導。同時,通知相關局屬單位、機關科室負責人做好應急搶險準備,等待搶險局領導下達處置指令。

 

(三)分管防汛及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領導,要及時組織局相關科室(單位)趕赴受災現場,認真查看災情,根據實際情況,報請局主要領導啟動相應的應急搶險工作預案等級,組織指揮搶險隊伍搶險,努力減輕受災損失,防止災情擴大。若汛情繼續擴大,超出交通運輸系統防汛領導小組處置能力,應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市防汛抗旱指揮部和市地質災害指揮部匯報,尋求幫助和支援。

第8篇:防汛救災匯報材料范文

突發暴雨應急預案1

 

1、事故類型和危險程度分析

 

公司所在地區5~11月為臺風季節,平均每年有臺風影響3次,災害最大臺風為2015年8月8日,中心最大風力12級,2016年9月15日出現最大臺風暴潮,中心風力達12級以上。由于臺風期風暴可引起增水,臺風增水或汛期漲水;且雨量充沛,年平均降水量約為1150mm,上述情況可能會對生產造成較大影響。

 

2、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1)應急搶險工作實行公司統一組織領導和分部門牽頭負責相結合的原則。

 

2)參與救援行動的公司人員和機械設備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服從指揮,配齊安全設施和防護工具,加強自我保護,確保救援過程中的人身安全。

 

3)參與救援行動的全體公司人員要在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分工合作,密切配合,安全、高效、有序完成救援任務。

 

3、組織機構及職責

 

1)應急組織體系公司成立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

 

(1)總指揮:彭志洪

 

(2)副總指揮:吳小烽

 

(3)成員:蔡治寰、張清和、高海同、雷冬明、郭明祥、徐水土、王黎明、戴堯城、何文峰、尹克明、何貞貞、雷峰、胡新華、王濤

 

(4)指揮部設:綜合協調組、安全保衛組、搶險救援組、醫療救護組、后勤保障組、事故調查組、善后處理組等專業處理組,具體承擔事故救援和處理工作。

 

2)指揮機構職責

 

(1)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在發生安全事故時,負責事故現場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以及善后處理的組織指揮工作。

 

(2)專業處理組的職責

 

綜合協調組:負責安全事故的報告,通知指揮部成員及相關單位組別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協調各專業處理組的搶險救援工作,及時向公司總經理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事故搶險救援進展情況,落實上級領導和公司領導關于事故搶險救援的指示和批示;具體由王濤負責。

 

安全保衛組:由公司保安隊負責,具體負責對事故現場及周邊地區進行警戒、控制,組織人員有序疏散;由張清和負責。

 

搶險救援組:公司保安組負責,進行搶險救援;由張清和負責。

 

醫療救護組:公司保健室負責,行政部其它組別配合,聯系XX醫院急救中心,組織有關醫療單位對傷亡人員實施救治和處理;具體由蔡治寰負責。

 

后勤保障組:由行政部負責,有關部門和單位配合,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提供各種搶險救災物資和通訊保障工作;具體由蔡治寰負責。

 

事故調查組: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及時介入,配合現場勘察取證,以及上級調查組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工作;具體由吳小烽、高海同及有關專家成員組成。

 

善后處理組:由行政部和各單位等部門配合,處理傷亡人員的善后工作;具體由蔡治寰負責。

 

4、預防與預警

 

4、1危險源監控

 

(一)危險源監測監控的方式、方法

 

1、通過設置的監控錄像進行監控,監控錄像由消防控制中心負責進行監控。

 

2、通過現場工作人員監控,由現場工作人員通過巡檢方式進行監控。

 

3、通過日常氣象信息收集,應急指揮組成員應定制中國移動(聯通)天氣預報信息服務,隨時掌握天氣情況。公司任何部門收到政府機構發出的防臺風、防暴雨、防洪水緊急預防信息,必須馬上同時轉達到彭志洪、張清和、蔡治寰吳小烽處。

 

(二)防止臺風、洪水、暴雨災害的安全對策與措施

 

1、當氣象預報發出臺風、暴雨、特大洪水的紅色預警警報時,應急指揮組自然成立,總指揮召開會議部署應急響應工作。應急指揮組應至少提前6小時向全公司發出預報信息。

 

2、工務部、公共事務部、行政部必須安排應急值班人員,并將應急值班人員向全公司通報(包括姓名、聯系方式、值班地點)。

 

突發暴雨應急預案2

 

為確保選礦廠在發生破壞性暴雨時,各項應急工作能高效,有序地進行,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國務院《發生破壞地暴雨急條例》結合我選廠工作實際,特制的本預案

 

一、應急機構的組成

 

1、領導小組

 

選廠防暴雨災工作在上級防暴雨減災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組織實施。選廠防暴雨減災領導小組由廠長為組長,副廠長和各工段長為小組成員,選廠調度為指揮部。

 

2、主要職責

 

(1)加強領導、健全組織、強化工作職責,加強對破壞性暴雨及防暴雨減災工作的熟悉和了解,完善各項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各項措施的落實。

 

(2)充分利用各種渠道進行地震災害知識的宣傳教育,組織、指導全長防震抗震知識的普及與教育,廣泛開展地震災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訓練,不斷提高廣大員工的防震抗震的意識和基本技能。

 

(3)認真搞好各項物質保障,嚴格按預案要求積極籌備,落實飲食飲水、防凍防雨、搶險設備等物質,強化管理,使之始終保持良好戰備狀態。

 

(4)破壞性暴雨發生后,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組織各方面力量全面進行減災工作,把災害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點。

 

(5)調度一切積極因素,迅速恢復生產秩序,全面保障生產和員工生活的穩定。

 

二、臨震應急行動

 

1、接到上級暴雨、臨雨預(警)報后,領導小組立即進入臨戰狀態,依法有關消息和警報,全面負責各項抗震工作。各有關組織隨時準備執行防雨減災任務。

 

2、組織有關人員對所屬建筑進行全面檢查,封堵、關閉危險場所,停止各項大型活動。

 

3、加強對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學品的管理,加強對大型鍋爐、供電輸電機房機庫重要設備,場所的防護,保證抗震減災順利進行:

 

4、加大廣大員工宣傳教育,做好員工思想穩定工作。

 

5、加強各類值班值勤,保持通信暢通,及時掌握基層情況,全力維護選廠產和生活秩序。

 

6、按預案落實各項物質準備。

 

三、震后應急行動生

 

1、無論是否有預報,警報,在本區范圍或鄰近地區發生破壞性暴雨后,領導小組立即赴本機指揮所,各搶險救災隊伍必須在震后1小時內在本單位集結待命。

 

2、領導小組在上級統一組織指揮下,迅速組織選廠搶險救災。

 

(1)迅速發出緊急警報(連續的急促鈴聲和呼喊聲),組織仍滯留在各種建筑物內的所有人員撤離:

 

(2)迅速關閉、切斷書店(應急照明系統除外),防止暴雨過后滋生其他災害。

 

(3)迅速開展與搶救人員為主要內容的現場救護工作,及時將受傷人元轉移并送至附件救護站搶救。

 

(4)加強對重要設施、重要物品的保護。

 

3、積極做好廣大員工的思想宣傳教育工作,消除恐慌心理,穩定人心,迅速恢復正常秩序,全力維護社會安全穩定。

 

4、迅速了解和掌握選廠受災情況,及時匯總上報公司辦公室。

 

四其它

 

1、進入暴雨緊急狀態后,選廠指揮部將通過各種方式各種命令、指示、防震減災領導小組將通過電話、口授等形式傳達各種命令、指示。

 

2、在抗震減災應急行動中,要密切配合,服從指揮,確保政令暢通和各項工作落實。

 

突發暴雨應急預案3

 

為保證集團區域內發生暴雨洪水災害時,應急處置工作能協調、高效、有序進行,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

 

成立XX集團暴雨洪水防范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

 

副組長:

 

成 員:

 

領導小組下設七個工作組、一個辦公室和一個督導組

 

設立暴雨洪水防范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設立暴雨洪水防范應急工作督查組

 

二、責任片區劃分

 

集團黨委書記、總經理、防范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組長陳啟明同志負責集團防汛和預防暴雨洪水災害的全面工作;第一工作組負責虎頭嶺農貿公司防汛及預防暴雨洪水災害工作;第二工作組負責黃金山農貿公司防汛及預防暴雨洪水災害工作;第三工作組負責農貿市場、娛樂場所、牛頭山居民區、大湖池居民區防汛及預防暴雨洪水災害工作;第四工作組負責中學、小學、醫院片區的防汛及預防暴雨洪水災害工作;第五工作組負責工、副業單位(含民營企業)片區防汛及預防暴雨洪水災害工作;第六工作組負責東風、紅旗農貿公司防汛及預防暴雨洪水災害工作;第七工作組負責民主農貿公司、種豬場防汛及預防暴雨洪水災害工作;暴雨洪水防范應急工作督查組負責督查七個工作組和各二級單位預防暴雨洪水災害工作措施的落實情況。暴雨洪水防范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各工作組之間的協調及材料報送等工作。各二級單位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制定工作預案、明確責任片區、責任人員和工作職責。

 

三、預警預防重點及工作要求

 

1、加強對中、小學安全管理,全面排查暴雨洪水可能給學校帶來的安全隱患并予以排除,尤其要對學生公寓、教學樓、食堂、廁所實行重點監控以及小學教學網點的監控,發現隱患及時處理,并向集團暴雨洪水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報告。教學樓、學校食堂、學生公寓有安全隱患時,停課后再組織搶修。

 

2、加強對居民住房、村民住房的安全監控。各工作組按責任片區落實領導責任制,督促相關單位明確工作職責、制定工作預案,逐村、逐戶、逐片全面排查居民住房、村民住房安全隱患,發現情況及時告知居民或村民,并采取相應措施,確保居民、村民生命安全。密切關注“五保戶”、“困難戶”、“打工戶”和弱勢群體對象住房及輔助設施情況,幫助他們消除安全隱患。

 

3、加強企業安全監控。全面排查企業生產區、生活區和輔助工作區安全隱患,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如有單位不配合的視情況強制停業整頓。金鳳凰裝飾材料公司第三條生產線旁的山體有滑坡的可能,督促企業采取相應措施,中科實業在建工程在暴雨洪水期間停止建設,永恒紙業、佳豐香料、恒豐茶廠、食品廠、服裝廠、建材廠、大米加工廠等企業都有不同程度安全隱患,逐一排查,確保企業員工生命安全。

 

4、確保山塘水庫安全渡汛,斗門塘、龜山湖二十四小時派人值班,水位達到警戒線時及時泄洪,虎頭嶺、黃金山、民主等農貿公司的山塘水庫每天派人巡查,做到蓄水、泄洪兩不誤。

 

5、加強公共場所安全管理。市管辦二十四小時監控農貿市場安全,發現隱患及時向集團主要領導和暴雨洪水防范應急工作小組報告。暴雨比較集中時關停網吧。

 

6、加強供電設施管理。電力公司對集團區域內高壓線路、已接管的低壓線路全面負責,用電單位負責區域內的用電安全,各單位要做好預防雷電安全知識宣傳。

 

四、嚴明工作紀律

 

各工作小組成員必須深入到責任片區,領導、督促責任片區相關單位落實工作責任制,因工作馬虎、麻痹大意、缺崗缺位造成的責任事故,依法追究相關領導責任。

 

五、做好值班安排,按要求報告片區內暴雨洪水災害情況

 

1、集團暴雨洪水防范應急值班室設在集團招待所,聯系電話。。

 

2、各二級單位從6月8日至6月11日安排人員值班,具體值班人員名單報集團備案。每天上午10:30時、下午15:30時向集團暴雨洪水防范應急值班室報告災情。重大災情隱患隨時向集團暴雨洪水防范應急值班室報告,并向集團主要領導報告。

 

3、集團暴雨洪水防范應急值班室和各二級單位值班室要作好值班記錄,以便備查。并保持記錄的整潔完整。

 

突發暴雨應急預案4

 

為進一步做好高溫季節、強降雨、雨雪天氣等自然災害應急工作,防止給敬老院內特困老人及工作人員的生命和財產造成重大損失,特制定此應急預案。

 

一、應急組織機構

 

1、極端天氣應急工作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各班組負責人及班組成員職責:

 

(1)做好日常巡查工作,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防范極端天氣(高溫、強降雨、雨雪)帶來的影響。

 

(2)一旦發生極端天氣(高溫、強降雨、雨雪)導致大面積停電等事故時,及時做好相關應急工作,盡快恢復供電等。

 

(3)根據極端天氣(高溫、強降雨、雨雪)帶來的'影響,決定是否啟動應急預案。

 

(4)及時向上級報告災情并采取有力措施積極應對。

 

(5)必要時請求外力支援。

 

(6)全體成員應在組長的統一指揮下,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通力合作,做好極端氣候的防范工作。

 

2、極端天氣應急搶險隊

 

隊長:

 

隊員:

 

(1)平時加強配電房、消防系統、電路系統、水電房的安全檢查。

 

(2)發生極端天氣(高溫、強降雨、雨雪)同時引發災情時,組織人員實施救援行動。

 

(3)及時向自然災害應急小組匯報極端天氣(高溫、強降雨、雨雪)產生的后果。

 

(4)事后總結應急處置的工作經驗。

 

(5)一旦發生極端天氣(高溫、強降雨、雨雪)及時組織院內老人轉移至安全地帶,確保院內老人生命安全。

 

二、應急程序

 

1、敬老院應急程序

 

(1)一旦發生極端天氣(高溫、強降雨、雨雪)時,應迅速采取相應應急措施。

 

(2)及時報告自然災害應急工作組組長(夜間通知總帶班人員),報告自然災害(高溫、強降雨、雨雪)造成的具體災害(如雷擊起火、雷擊停電、雷擊引起設備故障、洪澇災害等)情況。

 

(3)如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在時間允許的情況下,應由辦公室以電話等多種形式向各部門發出通知,積極組織應對,盡量避免不安全事件發生。

 

(4)如時間緊急,應立即報告自然災害應急工作組組長(夜間通知總帶班人員),說明詳細情況,向各部門發出通知,及時安排護理組妥善安排老人做好避險工作,如遇強雷雨天氣,應提醒各班組將用電設備的電源切斷,以防止雷擊損壞設備。

 

(5)如極端天氣引發洪澇災害,應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抗洪。

 

2、各班組應急程序

 

(1)各班組接到自然災害(高溫、強降雨、雨雪)通知后,應該在允許情況下把所有用電設備電源先行切斷,待天氣恢復正常后再投入使用。

 

(2)接到自然災害(高溫、強降雨、雨雪)的通知后,立即做好防火、防汛、防停電的準備。

 

(3)突然發生自然災害(高溫、強降雨、雨雪)引發的停電情況,應立即通知各班組開啟應急燈照明、及時啟用備用電源,并及時通知電工或值班人員積極配合處置。

 

(4)加強巡視老人房間,安撫院民,同時注意防火、防汛、防觸電。

 

三、保障措施

 

1、辦公室加強對院內安全隱患部位的自查自糾工作,發現問題立即解決。

 

2、安全員執行24小時值班制度,保證24小時隨時待命。

 

3、服務室常規備有應急燈、電筒等照明用物,定期檢查,保持完好狀態。

 

4、醫務室加強日常管理,應急呼叫保持暢通,配備足夠的救治藥品。

 

第9篇:防汛救災匯報材料范文

一、區域綠化基本情況

區內共有行道樹36000余株,分布在全區13個街道(鎮)120余條道路兩側,其大樹1800余株、大樹12000余株、中樹14800余株、小樹7300余株,品種以懸鈴木為主。特大規格的行道樹主要分布在肇嘉浜路以北地區。區內共有8座公園,園內分布有高大樹木,個別公園有游樂設施、假山、棚架、河流等。公共綠地面積達130萬平方米。

地區每年的6—9月是暴雨、臺風多發季節,對行道樹構成較大危害。由于地區地下水位較高,行道樹根系較淺,臺風、暴雨等自然災害侵襲時,局部地區的行道樹易發生倒伏或傾斜現象,造成道路交通堵塞,影響城市活動正常運行。根據臺風發生規律,風向多為東風或偏東風,因此臺風來臨時,區域內東西向道路的行道樹危害最大。另外,持續的暴雨加上大風,對行道樹造成更大的危害,樹木此時最容易倒伏。

目前,區域內所有行道樹、公共綠地的養護絕大部分由園林發展有限公司承擔。因此,區域綠化防汛搶險工作由該公司負責實施。該公司結合日常養護工作,落實防汛搶險隊伍。防臺防汛是綠化養護的重要工作之一。每年行道樹的冬季修剪、春季剝芽、夏季疏枝以及豎樁扎縛、除蟲等作業,都是防汛防臺的前期準備工作。公共綠地由養護部門對喬灌木等綠化材料采取綁扎、加固、排澇等措施,其他設施如假山、花架、娛樂設施、宣傳導游牌、各類游藝機、健身設施等,由專人負責,確保行人和游客安全。對專用綠地單位以及高架兩側的懸掛綠化、窗陽臺沿口綠化等,由區綠辦加強檢查和指導,督促相關單位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二、指導思想與要求

防汛防臺工作要以實踐“”重要思想和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為指導思想,進一步增強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堅決貫徹“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方針,結合綠化行業的實際情況,統一思想、明確責任、形成合力,確保人民生命和財產的安全。高度重視非汛期的各項防汛準備工作,做到汛期“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確保安全度汛。

三、落實組織機構,明確職責

成立由區綠化局局長徐寶明任組長、副局長茹國明為副組長、各科室和公園管理所負責人為組員的區綠化局防臺防汛領導小組。負責區內園林綠化的防臺防汛工作的檢查、督促、協調和指揮工作。領導小組下設工作組,設在綜合業務科,管學明為聯絡員。

園林發展有限公司成立以總經理張明為組長、常務副總經理楊華、總經理助理王儉為副組長的防臺防汛領導小組,負責搶險隊伍的指揮、調度工作。領導小組下設12個防臺防汛搶險力量集結點,搶險人員近150人,由公司養護工人和民工組成。其中,一分公司、二分公司具有豐富防臺搶險經驗的行道樹上樹工近60人,為主要搶險力量;另外組建一支20多人的機動搶險隊伍;三分公司、南站分公司和七座公園50多人為防臺防汛后備搶險力量。一旦市防汛指揮部各色預警信號,區綠化局與園林發展有限公司即按照搶險預案,組織搶險隊伍進入臨戰狀態。

臺風警報期和汛期,落實二十四小時值班制度,確保信息暢通。嚴格按照四色預警信號啟動標準、條件、責任人和搶險措施落實搶險工作,信息報送、應急措施和搶險物資等落實到專人管理,做到縱向到底、橫向到邊,不留死角。

綠化局各主要部門和綠化行業相關單位的防汛職責:

綠化局防臺防汛領導小組職責

(1)貫徹實施有關防汛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執行區防汛辦和市綠化局防汛防臺領導小組命令和指示,負責緊急情況下各部門的協調工作。

(2)全面掌握防汛形勢,組織制定防汛預案,統一指揮轄區內的防汛抗臺搶險救災工作。

(3)災后和汛后總結經驗教訓,部署下階段工作任務。

綠化局防臺防汛工作小組職責

(1)在綠化局防臺防汛領導小組的直接領導下,具體履行綠化系統的防汛防臺職責。

(2)修訂和完善區綠化局年度防汛防臺預案。

(3)負責檢查、監督防汛搶險物資、隊伍、機械等落實情況。

(4)做好防汛搶險情況匯總。

綠化局綜合業務科職責

(1)結合日常養護工作,落實防范措施,加強與供電、通訊管線、沿街房屋、燈光廣告管理以及城管部門的聯系,及時處理各類矛盾、清理違章設施,消除安全隱患。

(2)檢查、督促街道綠地的樹木的加固、整枝和傾倒樹木的搶險、排險工作。

(3)負責檢查、督促行道樹加固、整枝和傾倒樹木的搶險、排險工作。

(4)開展防汛防臺綠化專業搶險知識培訓。

(5)負責轄區內古樹名木及古樹后續資源汛期的預防以及搶險工作。

綠化局規劃建設科職責

(1)負責檢查、監督各建設及施工工地的防汛安全,防止人為積水和樹木傾倒等。

綠化局綠化管理科職責

(1)檢查、督促專用綠地單位樹木的防風加固措施。

(2)加強高架兩側懸掛盆栽綠化及單位沿口綠化、窗陽臺綠化、屋頂綠化等檢查和指導,督促各相關單位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隱患。

綠化局綜合辦公室職責

(1)根據突發災情,按照《市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和要求,落實防汛經費,并實施經費專項專用管理,保證防汛應急搶險的需要。

(2)負責緊急情況下各部門的協調工作和落實防汛防臺值班人員的后勤保障工作。

(3)負責防汛防臺期間宣傳報導工作。

(4)協助區防汛指揮部做好災情匯總、匯報工作。

綠化局公園所職責

(1)負責公園內樹木及其他設施的安全檢查。

(2)根據上級防汛防臺部門的要求,必要時負責緊急情況下安排公園開放,用作臨時安置點,作搶險臨時堆場以及配合相關部門的災民轉移工作。

園林發展公司職責

(1)修訂和完善園林發展公司年度防汛防臺預案。

(2)結合日常養護工作,落實防范措施,加強與供電、通訊管線、沿街房屋、燈光廣告管理以及城管部門的聯系,及時處理各類矛盾、清理違章設施,消除安全隱患。

(3)檢查、督促各養護單位和建設部門對行道樹、街道綠地、公園、在建及新建綠地樹木的加固、整枝和傾倒樹木扶正等。

(4)災情發生時負責全區行道樹、公共綠地、專用綠地樹木倒伏的搶險、排險工作。

(5)負責落實防汛搶險物資、隊伍、機械等。

(6)負責對搶險第一線工作人員的技術培訓工作,提高實戰操作技能。

(7)做好防汛搶險情況匯總。

四、預警信號啟動標準和條件

根據臺風、暴雨、、洪水等自然災害可能引發的一般災情、較大災情、重大災情和特大災情,參照市氣象局關于災害預警信號的標準和條件,我局將根據市防汛指揮部的指示精神結合區根據近年發生的災情情況,設定了藍色、黃色、橙色、紅色四級預警和四級響應;明確四種災害預警信號啟動的責任人、應急搶險措施、搶險隊伍和搶險物資。提高應急搶險和災后重建及恢復工作。

(一)Ⅳ級藍色預警信號啟動標準和響應行動標準

1.Ⅳ級藍色預警信號啟動標準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為Ⅳ級藍色預警信號,局防汛領導小組及園林發展公司防汛領導小組分管領導到崗,綠化搶險隊伍待命,執行Ⅳ級藍色預警預案。

(1)本區在4小時內平均風力6級以上或陣風7級以上;或者已經受熱帶氣旋影響,平均風力為6—7級,或陣風7—8級并可能持續。

(2)本區12小時以內降雨量將達50毫米以上,或者已達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續;或者小時雨量可能在15毫米以上20毫米以下。

(3)本區6小時內可能受雷雨大風影響,平均風力可達到6級以上或陣風7級以上并伴有雷電;或者已經受雷雨大風影響,平均風力已達到6—7級,或陣風7—8級并伴有雷電,且可能持續。

(4)未來12小時內,黃浦江蘇州河口潮位可能達到4.55—4.90米警戒線,或南浦站潮位可能達到4.50—4.85米警戒線。

可能造成的一般災害的其他汛情。

2.Ⅳ級藍色預警信號啟動后相應行動標準

Ⅳ級藍色預警信號啟動后,防汛領導小組的防汛科長、防汛搶險專業單位分管領導進入值班崗位,并做好防汛搶險物資的各項準備工作。

Ⅳ級藍色預警信號啟動和解除由區綠化局副局長、局防汛領導小組副組長茹國明同志負責。

(二)Ⅲ級黃色預警信號啟動標準和相應行動標準

1.Ⅲ級黃色預警信號啟動標準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為Ⅲ級黃色預警信號,局防汛領導小組及園林發展公司防汛領導小組分管領導到崗,綠化搶險隊伍待命,執行Ⅲ級黃色預警預案。

(1)本區在24小時內平均風力在可達8級以上,或陣風9級以上;或者已經受熱帶氣旋影響,平均風力為8—9級,或陣風9—10級并可能持續。受熱帶氣旋影響時,可能同時出現暴雨。

(2)本區6小時降雨量將達到50毫米以上,或者已達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續;或者1小時降雨量將達20毫米以上。

(3)本區6小時以內可能受雷雨大風影響,平均風力可達8級以上,或陣風9級以上并伴有強雷電;或者已經受雷雨大風影響,平均風力達8—9級并伴有強雷電,且可能持續。

(4)未來12小時以內,黃浦江蘇州河口潮位可能達到4.91—5.09米、或者南浦站潮位可能達到4.86—5.04米的5年一遇的潮位標準。

(5)防汛墻發生險情,可能造成局部地區危害的。

(6)可能造成較大災害的其他汛情。

2.Ⅲ級黃色預警信號啟動后相應行動標準

防汛指揮部成員單位的分管領導和防汛專業搶險單位領導按規定時間進入值班崗位,開啟視頻系統,做好防汛應急搶險對策措施,加強巡視、檢查,以及防汛搶險隊伍、搶險物資的準備搶險工作。

Ⅲ級黃色預警信號啟動和解除由區綠化局副局長、局防汛領導小組副組長茹國明同志負責。

(三)Ⅱ級橙色預警信號啟動標準和相應行動標準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為Ⅱ級橙色預警信號,局防汛領導小組及園林發展公司防汛領導小組分管領導到崗,綠化搶險隊伍待命,執行Ⅱ級橙色預警預案。

1.Ⅱ級橙色預警信號啟動標準

(1)本區12小時內可能受熱帶氣旋影響,平均風力可達10級以上,或陣風11級以上;或者已經受熱帶氣旋影響,平均風力為10—11級并可能持續。受熱帶氣旋影響時,可能同時出現暴雨。

(2)本區3小時降雨量將達50毫米以上,或者已達50毫米以上且可能持續;或者1小時降雨量將達30毫米以上。

(3)本區2小時內可能受雷雨大風影響,平均風力可達10級以行,或陣風11級以上,并伴有強雷電;或者已經受雷雨大風影響,平均風力為10—11級,或陣風11—12級并伴有強雷電,且可能持續,雷雨大風出現時可能出現冰雹。

(4)未來24小時以內黃浦江蘇州河口潮位可能達到5.10—5.28米、或南浦站潮位達到5.05—5.23米的10年一遇的潮位標準。

(5)防汛墻發生險情,可能造成重大危害。

可能造成重大災害的其他汛情。

2.Ⅱ級橙色預警信號啟動后響應標準

Ⅱ級橙色預警信號啟動后,防汛指揮部全體成員單位的主要領導和防汛專業搶險單位的主要領導,全部緊急進入防汛崗位,開啟視頻系統,區長作緊急動員,做好防汛應急搶險對策措施,加強巡視、檢查,防汛搶險隊伍集中待命,搶險物資、車輛設備進入一級緊急搶險狀態。

Ⅱ級橙色預警信號啟動或解除由綠化局局長、區綠化局防汛領導小組組長徐寶明同志負責。

(四)Ⅰ級紅色預警信號啟動標準和相應行動標準

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為Ⅰ級紅色預警信號,局防汛領導小組及園林發展公司防汛領導小組分管領導到崗,綠化搶險隊伍待命,執行Ⅰ級紅色預警預案。

1.Ⅰ級紅色預警信號啟動標準

(1)本區6小時內可能或者已經受熱帶氣旋影響,平均風力可達12級以上,或者已達12級以上并可能持續。受熱帶氣旋影響時,可能同時出現暴雨。

(2)本區3小時降雨量將達100毫米以上,或者已達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續;或者1小時降雨量將達60毫米以上。

(3)本區2小時內可能受雷雨大風影響,平均風力可達12級以上并伴有強雷電;或已經受雷雨大風影響,平均風力為12級以上并伴有強雷電,且可能持續。雷雨大風出現時可能出現冰雹、龍卷風。

(4)未來24小時內,黃浦江蘇州河口潮位可能達到或超過5.29米、或南浦站可能超過5.24米的20年一遇的潮位標準。

(5)防汛墻重要地段發生決口,形成特大險情。

(6)可能造成特大災害的其他汛情。

2.Ⅰ級紅色預警信號啟動后響應標準

Ⅰ級紅色預警信號啟動后,區綠化局領導進行全局動員,防汛領導小組成員黨政主要領導親自值班,開啟視頻系統,注意收看災害性氣候情況,做好應急搶險對策措施,加強巡視、檢查,企事業單位的搶險隊伍,搶險物資和車輛設備全部進入特急搶險狀態,統一指揮、統一調度、統一搶險,減少人員傷亡,把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Ⅰ級紅色預警信號啟動和解除由區綠化局局長、區綠化局防汛領導小組組長徐寶明同志負責。

五、災情和突發事件的應急搶險處置措施

當臺風、暴雨、、洪水等自然災害發生后引發一般災情、較大災情、重大災情和特大災情,以及臺風、暴雨、、洪水等自然災害引發的其他突發事件。我們根據災情的具體情況,在區防汛防臺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實施分級負責制,組織實施應急搶險處置措施,盡可能把災情降低到最低限度。

㈠園林綠化行業經過長期的摸索和實踐,已經總結出一整套抵御危害行道樹災害性天氣的科學管理方法

具體包括:防臺防汛指揮網絡、防臺防汛搶險隊伍組織、防臺防汛物資車輛準備、值班制度建立、預警聯絡系統運作等等。從總體上說,只要認真按照行道樹養護規范要求操作,防御臺風、暴雨能力是較強的。由于行道樹受到自身長勢、立地條件、周圍環境的影響,以及災害性天氣變化的不確定因素,每年汛期臺風、暴雨等自然災害入侵時仍有個別路段少數行道樹倒伏、傾斜情況發生。每當出現行道樹險情,搶險隊伍立即趕赴現場,在交警、街道、市政、電力、通訊等相關部門配合下,進行截枝、扶正等工作,排除險情。

㈡一旦遇到超過現有防御標準的災害性天氣時,將對行道樹和公園實施以下應急措施

1、行道樹(包括綠地內高大樹木)方面

⑴緊急啟用綠化系統防臺防汛搶險后備隊伍,組織所有的綠化工和其他輔助工進入搶險第一線,充實和加強搶險力量;

⑵出動園林發展有限公司全部運輸車輛,動用庫存的后備搶險器材,必要時向社會車輛求援,確保一線搶險運輸和物資供應;

⑶加強對風口、易積水路段的行道樹進行綁扎、加固,必要時對易發險情路段的行道樹采取“大回頭”辦法,強行截枝,防止險情發生;

⑷安排力量進一步加強道路巡查,及時發現并報告險情發生地點;

⑸積極配合交通、電力、通訊等部門,做好各種應急處理工作。

2、公園方面

⑴對可能發生險情的地點,設立警示牌提醒游客遠離危險地點;

⑵必要時,勸阻游客不要進入公園,以免發生危險;

⑶當公園道路可能被積水淹沒時,疏散園內全部游客,及時請示市綠化局關閉公園大門,禁止游客入內;

⑷加強值班巡邏力量,防止意外發生。

㈢執行防臺防汛預案的程序

1、一般災害性天氣發生時,由區綠化局防臺防汛領導小組發出搶險指令,調動搶險力量,指揮搶險工作。

2、較大災害性天氣發生時,由區綠化局防臺防汛領導小組協助區防汛指揮部和市綠化局防汛指揮部,調動搶險力量,指揮搶險工作。

3、重大或特大災害性天氣發生時,區綠化局防臺防汛領導小組按照市、區防汛指揮部的統一安排,組織搶險力量進行搶險。

六、安全保障體系

㈠認真做好防汛搶險準備工作

加強汛前準備是做好防臺防汛工作的關鍵,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視,提高警惕,爭取主動,突出重點,落實措施,分解責任。必須加強對防臺防汛工作的組織領導,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認真落實崗位責任制,把制定的防汛計劃方案、物資器材、搶險隊伍落到實處。

㈡加強值班和確保通訊暢通

進入汛期后,落實領導帶班和24小時值班制度,同時要確保通訊暢通,值班電話有專人看管,相關人員的手機24小時開通。接到待命搶險指令后,搶險隊伍根據指令集中,隨時出動排險。

㈢及時排除各種險情

1、按照確保電力安全、道路交通、通訊暢通的原則,及時排除行道樹倒伏、傾斜等險情,并根據險情大小、主次,分別先后處理。

2、對危及居民安全的行道樹以及其他樹木險情,接報后視險情輕重并兼顧接報優先原則進行排險。

3、對街道綠地和公園內的樹木倒伏、傾斜等險情,按上述原則及時排除險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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