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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發展民營銀行的目的,主要的觀點有兩個:一是支持民營說;二是深化金融改革說。那些積極呼吁開放民營銀行的人大多將前者放在首位,即認為當前為國家作出重要貢獻的中小民營企業沒有得到國有銀行的充分支持,因此要求盡快新設一些民營銀行來解決中小民營企業貸款難的問題。我們認為這種觀點值得商榷。
第一,中小民營企業貸款難的現象只是說明民營企業的貸款愿望大于銀行對其資金的供給愿望,但不能說明銀行沒有滿足民營企業的有效貸款需求。這里的有效貸款需求是指符合銀行貸款條件的貸款需求。銀行是經營貨幣資金的特殊行業,必須以控制風險為前提,只有那些有發展潛質、經營管理良好、有擔保、能給銀行產生效益的企業才能為銀行所接受。企業的貸款愿望沒有得到滿足并沒有什么不正常,不能因此就認為銀行金融服務的效率很低,相反,恰恰是銀行業的自我約束能力逐步增強的反映。貸款難的根本原因還在于信用問題,增大了銀行貸款營銷的難度。從某種意義上說,銀行貸款難和企業貸款難應該是一對合理的矛盾。近年來國有銀行經營不斷改善,盈利逐年增加,不良貸款的存量和占比已連續幾年保持雙下降,這說明目前銀行的貸款政策基本上是合理的。
第二,民營銀行不可能超越基本的貸款原則而專門為中小民營企業服務。事實上目前國有銀行在對中小民營企業的貸款政策上并沒有任何歧視政策,對中小民營企業支持不夠,主要還是從經營風險控制方面考慮的結果。現有的一些帶有民營特征的股份制銀行(如民生銀行、招商銀行等)也沒有顯示出對民營企業貸款有什么特別的偏好。最近人民銀行杭州中心支行應宜遜對杭州市10家股份制商業銀行的調查表明,股份制商業銀行對個體工商戶貸款甚少,有半數銀行未對個體工商戶發放貸款。而且小額貸款比重很低,10家銀行中單戶貸款50萬元以下的小額貸款比重有5家銀行低于建設銀行的0.2%。股份制商業銀行難以很好地適應中小企業這一客戶群,其中大多數銀行甚至比四大國有銀行更傾向大客戶。將來新型的具有良好經營機制的股份制民營銀行,從風險控制和利潤最大化出發,未必會支持民營中小企業。
第三,中小民營企業服務離不開普及城鄉的服務網點,民營銀行這方面顯然無法與現有國有商業銀行的分支體系優勢相提并論。在對中小民營企業服務方面,看不出民營銀行有什么特別的優勢。如果按一些人的觀點,民營銀行是定位為一些社區小銀行,那么它也只能在社區范圍從事金融服務,要想真正解決中小民營企業貸款難的問題,民營銀行就得遍布城鄉,果真如此,就很有可能又走上了改革初期發展城市信用社的老路。
因此,民營銀行解決不了中小企業貸款難的問題,將發展民營銀行的立腳點放在支持民營企業顯然是一個錯誤,它既不現實又不,會使我們在民營銀行及金融改革的路徑選擇上產生錯誤的判斷,付出更多的改革成本。我們認為,必須將發展民營銀行的問題放在整個金融改革框架中統籌規劃,其目標取向應主要是借助民營銀行的發展,在產權制度上觸動國有銀行的神經,促進國有銀行加快改革步伐,帶動整個金融體系的改革。
二、發展民營銀行的路徑選擇
(一)增量發展模式
當前金融改革要解決的問題很多,既有宏觀問題,也有微觀問題,但首當其沖的應是國有商業銀行的巨額不良資產問題。對此,很多人提出一個辦法,即可以照走我國企業增量改革的成功道路,在對國有企業動大手術之前,在外圍開放民營企業,結果國民中民營經濟的比重迅速超過國有部門,逐步稀釋國有企業的包袱,使國有部門最終的產權改革變得較為容易,最終實現國有部門的改革目標。從理論上講,增量發展民營銀行的模式,可以促進銀行業的競爭,督促國有銀行改善管理,進而推動國有銀行的產權改革。但是應該做什么并不等于能做什么。在當前我國還沒有建立存款保險制度,對金融機構的市場退出機制存在嚴重缺陷的情況下,照搬企業改革的模式增量發展民營銀行,以此推進國有銀行改革缺乏現實可行性。
第一,增量發展民營銀行并不能帶來真正競爭的市場環境。對于一般企業來說,改革中的增量部分即民營經濟是一種可以自我調節的有機整體,發展過程中可以優勝劣汰,適者生存。生存下來的民營企業都是極富生命力的,因此民營經濟才顯得生機勃勃,才會在競爭中占據優勢,從而帶動國有企業改革。而銀行業則不同,我國目前銀行是進難退更難,金融機構的退出機制十分不暢,退出就意味著巨大的金融風險。沒有優勝劣汰的退出機制,發展再多的民營銀行,金融市場仍然是一個只進不出的市場,不可能是一個充分競爭的市場。我國現在已經有一些帶有民營色彩的股份制商業銀行,它們在成立之初可以說沒有任何負擔,但經過這些年的發展,資產質量雖仍好于四大國有銀行,但與國際標準比起來,差距已經開始顯現,并有逐步拉大的趨勢。如果說入世之后,面對外資銀行的沖擊,國有銀行的狀況令人擔憂,實際上股份制銀行的狀況也令人擔憂。如果根本的問題不解決,盲目增量發展民營銀行,其態勢同樣不容樂觀。
第二,增量發展民營銀行并不能減輕國有銀行的包袱。對于一般國有企業來說,改革主要的障礙是人員負擔,由于龐雜的人員和由此帶來的住房、工資、福利等一系列問題,使國有企業無法與民營企業站在同一個起跑線上,因此在外圍發展民營企業,不僅增加了就業機會,而且隨著非國有經濟的迅速發展,國有企業中的職工會主動離開,于是減輕了國有企業的改革壓力。而銀行業改革主要的障礙是沉重的不良資產包袱,它不會因為民營銀行的發展而減少。相反,增量發展模式中,處于競爭劣勢的國有銀行將首先受到沖擊,競爭的加劇將會使國有銀行盈利能力減弱,不良資產狀況更趨惡化。
第三,增量發展民營銀行將使整體金融風險明顯加大。對于一般企業來說,經營風險僅限于企業自身,最糟糕的情況也就是破產倒閉,因此風險涉及面小。而銀行的風險則不在銀行本身,而在于給廣大存款人帶來的風險。銀行如果經營管理不善,導致支付問題,將直接的穩定。那些希望盡快發展民營銀行的人只看到民營銀行促進競爭的一面,卻沒有認真分析這種競爭會不會過度。我們雖不能斷定目前銀行業的競爭是否過度,但至少現在的競爭已經很激烈。試想將來又有大批中小民營銀行介入進來,競爭的結果將是你死我活,如果是一般企業,死一批,再發展一批,倒是有利于市場的優勝劣汰,保持生命盾眾但對目前我國的銀行業來說,完全的市場競爭法則,是行不通的。一家銀行倒閉,有可能引發整個銀行業的信譽風險和金融危機。
(二)存量改造模式
有些學者很早就提出,民營銀行不需要新設銀行,可以通過改造現有銀行機構的辦法來實現,這樣既解決了國有銀行不良資產的,也為民營資本進入銀行業提供了一條便利的通道。但這一觀點很快就受到一些人的質疑。比較典型的看法有兩種,一種是認為存量改造的方式是害怕風險而裹足不前(徐滇慶,2002),認為這是對發展民營銀行的一種否定。他們承認,由于我國在存款保險制度、法規建設及銀行監管體制上還存在諸多不足,開放民營銀行存在較大的風險,但可以通過創新去創造條件,而開展民營銀行的試點則是金融創新的一個動力,可以通過試點來摸索開放民營銀行的經驗。第二種是認為這種“存量改造”式的延續的是一種“搭配銷售”的策略(尹龍,2002),這種策略對于劣質產品生產者是一種占優策略,但對于優質產品生產者和消費者不公平,只不過是強制消費者以更高的價格滿足其效用。而產權的“搭配銷售”則可能使總體效用銳減為零。這種觀點對存量改造的可行性提出異議。
對于第一種看法,我們認為,第一,采用存量改造的辦法確實是為了避免可能出現大的金融風險。從世界許多發展家的情況看,開放民營銀行的風險是很高的。比如,智利、墨西哥等拉美國家,捷克、俄羅斯以及一些前蘇聯國家,在沒有相應的、和配套體系的情況下開放民營金融或實行金融自由化,都造成了嚴重的金融混亂。從我國情況看,上個世紀90年代初盲目發展城市信用社、信托投資公司,結果造成這些機構短期行為嚴重,經營管理混亂,最后只好進行撤銷、關閉、兼并和重組,國家和地方政府為此付出了巨大代價。因此金融改革必須要有一個底線,即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改革,這才是我國漸進式改革道路成功的精髓所在。但是重視風險防范并不是說銀行業改革不能搞民營化,那種認為只有進行開放民營銀行的試點才是向前推進,而存量改造的方法就是裹足不前的觀點則更不可取。我國對一般國有的股份制改造也是一種存量改造和民營化的改造,誰會認為這種改造使改革停滯不前。第二,試點的核心就是“試錯”。就一般“試點”而言,如果試錯了,后果只是對試點本身產生,問題不是太大,大不了撤銷或重來。但對于民營銀行改革的試點,好比人的心臟,不能有片刻的故障,出了問題可能對整個造成重大影響。
對于第二種看法,我們認為,以存量改造的方式引入民營資本,改造國有銀行,解決國有銀行一部分不良資產問題,的確有一點“搭配銷售”之嫌。但是應該看到,“搭配銷售”不一定就不。它之所以能夠成為一種銷售手段,本身就有它的合理性。從某種意義上說,搭配銷售是一種適應市場變化的價格調整,一個商家能否采用搭配銷售最終取決于市場供求,只要是市場接受的,不是行政干預的,就應該是合理的。因此,引入民營資本改造國有銀行的關鍵還是要看市場供求,有沒有民營資本愿意進來,有沒有符合民營資本投向的國有銀行。從表面上看,國有銀行存在不良資產包袱,誰都不愿意接。但看看我國一般國有企業改革攻堅的成功經驗,我們發現,同樣有大量的包袱,但經過幾年的努力,大部分國有企業都成功地實現了轉制,相當部分中小國有企業通過轉讓實現了民營化,成為民營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國資本市場上,一些退市的虧損上市公司利用“殼資源”的優勢最終完成重組上市,順利實現扭虧為盈,這些都是存量改造的成功例子,很值得銀行業改革借鑒。
綜上所述,完全有理由相信,將發展民營銀行與國有銀行的產權結合起來是一個好的選擇,銀行業的牌照或股權,仍然是一個特殊資源,只要方法得當,民營資本是非常愿意進入銀行業的。
三、存量改造發展民營銀行的方式
我們認為對國有銀行的存量改造,可以借鑒國有企業民營化的經驗,對中小國有銀行和大型國有銀行在改造方法上各有側重。
關鍵詞:民營銀行;產業互補;路徑選擇
隨著我國經濟體制市場化程度的逐步提高,改革開放力度的進一步加大以及中國與世界經濟聯系的日益緊密,民營經濟在我國經濟發展經歷了從無到有,從小到大的過程,在國民經濟發展中的重要性日益突出。與發達國家的民營經濟相比,我國民營資本在作為市場經濟核心的金融體系中,存在參與程度較低,金融壓抑現象較突出等特點。加入WTO后,外資銀行將廣泛進入,國有商業銀行在短期內也要轉換經營機制,實行戰略性市場退出,在此背景下分析完備、安全的金融體系的構建,探討民營資本進入銀行業有較大的現實意義。
1.發展民營銀行的必要性
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以后,金融業將逐步對外全面開放,面臨的全球金融自由化的沖擊將更加猛烈,發展民營銀行并非權宜之計,而是深化我國金融體制改革的戰略性步驟,從我國當前情況看,發展民營銀行的必要性體現在:
1.1構建現代金融組織體系以適應市場經濟發展
現代金融組織系統應該是包括國有制、股份制、合作制和民營機制在內的多層次、多元化的體系。市場經濟的深化發展,促使多種所有制經濟并存,客觀上要求發展民營銀行等非國有金融機構。當前個體、民營經濟已成為我國國民經濟的重要增長點,客觀上要求金融機構為個體和私營經濟提供良好的金融服務。國家也要求金融機構加大對個體、私營經濟服務力度,但由于體制等方面原因,政策效果并不明顯,個體、私營經濟的融資環境并未得到改善,缺乏金融支持是制約個體、私營經濟進一步發展的突出問題。要想有效改變這一現狀,關鍵在于我國金融業要按照生產決定流通、經濟決定金融的規律調整經營戰略。
1.2提高我國銀行業的產業互補性優勢
金融市場中信息不對稱導致的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問題,使大企業容易得到低成本貸款,同時有利于股票、債券等直接融資方式的進行。在信息處理固定成本的分攤方面,大銀行為大企業提供貸款是理性經濟人的行為。相對應的是在信息處理固定成本分攤原則下,中小企業難以得到低成本融資。發展民營銀行,可以在比較優勢分工原則下,與大銀行在產業分工上形成協作與補充。大銀行獲得中小企業的信息成本高,缺乏靈活性。而民營銀行分散在各地,對中小企業情況較熟悉,獲取信息的成本較低,運作靈活。這樣民營銀行的出現將彌補大銀行服務的遺漏,為中小企業開拓新的融資渠道。
1.3解決三農發展金融需求的問題
由于國有商業銀行脫胎于計劃經濟時期,在市場經濟的運行機制中,存在著角色轉換滯后的問題。在原有機制下形成的信用機制,非公有制經濟被排除在社會經濟制度之外,無法獲得國有經濟得到的信用安排。截止到目前的金融改革,并沒有突破計劃經濟時期形成的信用關系,國有商業銀行仍然很難向三農發展提供金融服務。發展民營銀行,可以優化現行金融體系下的信用機制,改變對三農發展金融服務短缺的現狀,促進三農的健康良性發展。
1.4發展民營銀行,是實現積極財政政策逐步退出的最優選擇
雖然我國目前財政赤字和債務規模均在國家可控范圍內,但都達到歷史最高記錄,積極的財政政策必須相機退出。積極財政政策的逐步淡出,將使社會總投資減少,社會總收入也隨之減少。目前我國正在實施緊縮性的貨幣政策,在這一背景下,發展民營銀行,以利潤最大化引導投資,可以彌補因投資減少所帶來的社會總收入減少。從這個角度看,發展民營銀行為當前緊縮性宏觀調控政策的實施提供了有利的條件。
2.發展民營銀行的制約因素
我國具有發展民營銀行的必要性和現實可行性,但現實中我國民營銀行發展緩慢,是因為諸多制約因素(如民營銀行設立方式的選擇,各階層利益關系的協調等)限制了民營銀行的發展,分析制約因素并以期為民營銀行發展政策制定者提供思路。
2.1設立形式的兩難選擇
[論文摘要]較高的利息和不穩定的借貸環境,不僅對借貸人發展企業不利同時也對放貸人收回本金沒有較為可靠的保障,這樣就使得建立民營銀行迫在眉睫。文章從建立民營銀行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談起,對民營銀行的事前監督準入問題和事中運行過程中的監管做出了分析,并對我國民營銀行進入金融市場的法律規制的提出了一些建議。
[論文關鍵詞]民營銀行 必要性 準入 監管
隨著中國經濟制度的改革,大量的民營企業得到了迅速的發展,然而企業的發展離不開大量資金支持,在民營企業發展中,正規的金融機構如國有銀行對其提供的貸款所占比重甚少,這就使民營企業不得不將資金的來源目光投向民間,但民間借貸因其自身的局限性和風險性,所以給社會帶來了一定程度上的不穩定性并對經濟的發展也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阻礙。針對這樣的社會現狀,民營銀行呼之欲出。
一、建立民營銀行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銀行作為現代市場經濟的重要主體,是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市場經濟的活力和動力來源。在我國,銀行由中國人民銀行、商業銀行、投資銀行和政策性銀行組成,并各自從事不同的業務。但是由于市場經濟的改革,原本設計上為國有企業準備的國有銀行明顯呈現其不足之處。私營經濟占我國經濟比重的逐年增加,而國有銀行對其資金的支持卻很少,這不得不使人們重新思考建立什么樣的金融體制才更有利于市場經濟的發展,此時民營銀行的產生就是順應這個時代的產物。
什么是民營銀行?筆者認為民營銀行也就是私營銀行,是指由民營資本控制的,以追求利潤的最大化為目標的采用市場化運作的銀行。民營銀行與其他銀行相比,它根本上的不同是其資本全部來自民間而非國有,在日常運作上最大限度地不受國家的控制,而實行市場化運作,以靈活的自主性和私營性為其最主要的特征。
(一)建立民營銀行的必要性
首先,民營銀行可以彌補和完善銀行業的多層次、多元化的體系。在我國實際上因國有銀行其特殊的身份與優勢的地位占據了整個銀行市場的絕對多數份額。隨著市場經濟地不斷發展,私營經濟在國民生產總值的比例不斷增大。民營銀行的發展必將使我國金融體系對經濟發展的輻射面、滲透力和適應性日益增強。
其次,將民營銀行引入我國金融制度可以有利于各類銀行的競爭和發展。即使是民間借貸的利息高于國家銀行上限仍然十分活躍于民間資本市場,這也是民營銀行未來的巨大的市場。引入民營銀行為銀行業注入新鮮的血液,使得中小企業看到貸款的希望,這也促進了金融業更好更快的競爭發展,同時加快促進金融業的體制改革。
第三,現實狀況也使得建立民營銀行迫在眉睫。在溫州等一些經濟較為發達的城市都或多或少地存在著一些地下“錢莊”。這些“錢莊”長期存在必然是有它一定現實原因的,但地下“錢莊”是我國明令禁止的,雖然暫時起到了一些銀行借貸的作用,但它帶來的嚴重社會后果已遠遠超過了它所帶來的益處。如果我們還是這樣放任不管,就會使得地下“錢莊”愈演愈烈,例如溫州和鄂爾多斯等城市,一旦出現資金斷裂或者其他情況后果將不堪設想。然而如果我們使它正規化和合法化,就會使它的益大于弊,它似乎可以看作是民營銀行的雛形。
(二)建立民營銀行的重要性
民營銀行在職能上的優勢是國有銀行所不具有的,它可以更加快速便捷地為中小民營企業甚至是個人提供貸款服務。使得民營企業得到更好的發展同時也使得民營銀行自身在銀行業更具有競爭力。在銀行的功能上民營銀行填補了國有銀行的空白點,它可以設立在縣、鄉一級,這樣在地域上可以說覆蓋性更為廣泛。而在這類地區往往很少有國有銀行,也可以說是一項便民利民的措施。
隨著我國加入WTO,外資銀行的大量涌入,現有的銀行體系不足以抵抗。而民營銀行有著其自身的優點如:市場靈活性、自主性和私營性等特點,即可以自主根據市場情況調整和制定策略,最大限度的不受政府行政干預從而有效地輔助現有的銀行體系一起抵抗外資銀行的競爭。中國改革開放最成功的經驗就是在國有經濟之外有效的大力發展非公有制經濟,筆者相信將這一經驗運用到金融領域也是同樣適用的,并且可以做到避免出現中國金融業企業非國有即外資的尷尬局面,做到對外開放與對內開放并重 。
二、民營銀行設立的困境分析
我國民營銀行的物質基礎是有的,在今天的中國民間資本中不容小視,所以在一些壟斷行業上,民間資本是有一定的實力和能力與之相競爭。而現代化的市場經濟,也需要更多不同成分的資本的加入。
目前,民營銀行的設立的最大困境是現階段我國并沒有專門的法律對其進行規范和監督。但這并不等于放松對民營銀行的法律規范和法律監督,而是需要我們更加謹慎和嚴格地對其進行法律規范和法律監督。
(一)準入標準的困境
銀行業因其自身具有高風險性、指標性、效益依賴性、高負債營業性以及明顯的社會性和公共性的特點,所以為了使其能夠長久的經營,對其實行嚴格的準入政策不僅是對民營銀行負責也是對公眾安全的重要保障。
第一,對民營銀行準入門檻的設定。首先,不應對民營銀行設定的注冊資本過低,而應當比照《商業銀行法》對商業銀行的設定,但相對的可以適當降低。這主要是考慮到各個地方經濟水平發展不均衡。如果對注冊資本設定過低,就會使得一些不具備競爭能力的民營資本進入銀行業,從而增加對公眾的不安全性。反之如果對注冊資本設定的過高,又會在很大程度上限制市場競爭,從而不能起到建立民營銀行對銀行業的積極作用。
第二,對民營銀行發起人經營能力的考察。民營銀行有其自身的私營性和資本的私有性,并且我國民營企業對聘用職業經理人或者職業金融師并不多見,這就要求我們的民營銀行的負責人要有較高的金融知識和經營能力,并對其高層的管理人員也要進行嚴格的準入資格審查,防止一些不具備從業資格和有劣跡的人員進入,從而增加銀行風險,造成不良后果。
(二)退出機制監管的困境
在市場競爭中,優勝劣汰一直都是企業生存的法則。我們不僅要為民營銀行制定其準入的監管,更要為其有一個良好的退出機制,從保障其他權利人的利益入手,從而才能更好地穩定社會安定。對此我們不光要適用《公司法》中關于公司的破產機制,更要發揮政府的功能,任何一個機構都沒有比政府具有更高的信任度,政府可以利用其管理優勢對其進行重組等,使其穩著陸。對于此時的民營銀行制定的退出機制一定要遵循兩個原則,即一是維護社會穩定,避免金融機構的市場退出引發系統性風險;二是最大限度地降低處置成本,也就是說以成本最小化為處置目標。從以上兩個原則出發,金融機構風險處置就有了兩個途徑:一是市場處置,即關閉、破產或被動并購;二是通過強力組織撮合,即政府參與金融風險化解。
三、民營銀行的立法建議
由于民營銀行主體的特殊性,使其不能完全借用《商業銀行法》和《公司法》,但是還是可以借鑒其中很多規定和制度的,所以沒有必要再專門制定一部《民營銀行法》。筆者認為可以在《商業銀行法》中加入對規范民營銀行的規定,對二者有區別的對待,這樣可以改《商業銀行法》為《銀行法》,在制定“民營銀行”的規定時可以參考《巴塞爾協議》等相關法律法規。
“民有民營”才是真正的民營銀行
著名經濟學家樊綱認為,缺乏真正自負盈虧的競爭機制是當前中國銀行體系存在的基本問題,而民營銀行具有獨特的發展空間和優勢,是促進中國金融體系健康發展的一支重要力量,但必須對其加強監管。我們所討論的民營銀行,是指在產權結構中以民營資本為主的、有著良好的公司治理結構并且采用市場化經營機制的、優先服務于民營經濟等特定領域的銀行。
具體來看,其一,在銀行所有權方面,只有民營資本(非國有資本)真正占據控股地位的銀行,才符合民營銀行的標準;其二,在銀行經營權方面,只有當銀行按照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獨立自主進行公司內部權力結構架設,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才符合民營銀行的標準;此外,在業務重點方面,民營銀行雖然與其他銀行一樣可以自由選擇資產配置,但政府應該通過適當的政策引導,使其更著眼于民營經濟等特定的、金融資源供給不足的領域。
對于我國民營資本進入銀行業的問題,一則,從資本準入的角度來看,目前,民營資本已經進入到中國銀行業的各個領域;二則,從機構準入的角度來看,按照“民有民營”的原則來判斷,目前我國的民營銀行數目還非常有限。此外,雖然民營資本對銀行業的資本準入逐漸被放開,但仍然有許多限制,主要是對民營資本控股銀行機構的約束,同時,民營資本對銀行業的機構準入仍然被嚴格控制。
雖然我國民營銀行的發展起步較晚,在資本實力、規模、機構網點等方面都無法與國有商業銀行相比。但民營銀行本身具有產權清晰、經營機制靈活以及沒有歷史包袱等優勢,加上國內、國際環境為我國民營銀行提供了良好發展機遇,都決定了我國民營銀行只要選擇恰當的定位,就可以發揮優勢并克服劣勢,成為我國金融業的重要力量。
民營銀行的構建模式與發展萬向
改造和新設齊頭并進的發展模式
根據國外經驗,在市場化轉軌時期,銀行民營化往往都是采取存量改造和新設齊頭并進的模式,我國民營銀行的發展也應該采取這種思路。
通過改造的方式發展民營銀行所謂改造,就是將現有的銀行通過各種途徑轉變為民營銀行。首先,現存的股份制銀行與我們所倡導的民營銀行最為接近,改造的基礎最好,難度最小,因此,應該將其作為我國發展全國性民營銀行的突破口,打造全國性精品民營銀行。在改革中,一方面應該逐漸減少國家股和國有控股企業法人股的比例,使其不再控股;另一方面應改變高級管理人員的產生途徑,選拔真正的銀行家。
其次,一部分城市商業銀行和農村信用社也可以通過重組改造成地方性民營銀行。我國城市商業銀行和農村信用社的數量多、規模小,業務上有明顯的區域特征,與地方經濟結合非常緊密,理應是當前民營化改造的另一個重點。民營資本可以采取收購、兼并等方式,直接參股甚至控股城市商業銀行和農村信用社。
通過新設的方式發展民營銀行在促進民營銀行改革的過程中,增量改革同樣非常重要,適度放開對民營資本的機構準入,將具有歷史性的意義。當然,通過新設的方式發展民營銀行,必須嚴格遵循現代商業銀行制度,并且控制規模和速度。在較長時期內,新設民營銀行只能限制在地方性、區域性的范圍內,這也是當前的客觀環境所決定的。
在實踐中,新設民營銀行的領域主要在兩方面具有較高可行性。首先,是依托村鎮銀行等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的改革,允許出現真正的民營控股的村鎮銀行。其次,在城市尤其是中小城市可以努力打造社區銀行,為社區主體提供多樣化的零售金融服務。
股權結構的設計
我國民營銀行股權結構的設計必須關注兩方面問題。首先,在民營銀行的股東選擇中并不排斥國有股,只是避免由國有股來控股,國有股可以作為一般性的股東參與民營銀行,這完全不影響民營銀行的內在性質,反而可以增加股權的多元化。其次,無論是新建民營銀行還是改組民營銀行,都要避免出現“一股獨大”,防止民營銀行被企業或個人所控制,而使銀行成為他們的附屬機構,引發關聯貸款,加大金融風險。
科學的管理體制和有效的激勵機制
對民營銀行的組織機構設置,必須嚴格按照現代企業制度要求,建立科學的管理體制和有效的激勵機制。此外,由于民營銀行試點改革的漸進性,可以建立民營銀行市場準入的多級發牌制度,根據民營銀行的資質、資信、資金實力和經營狀況,確定不同的持牌等級,規定不同的經營范圍。在改革初期,可以分為全國性民營銀行與區域性民營銀行兩類。
市場定位與業務選擇
首先,民營銀行的業務發展重點應放在零售業務上,即服務于小企業、個體工商戶及個人消費者。這既是因為民營銀行自身的資金實力所限,也是防范風險的需要,還是為了彌補現有銀行體系功能的不足。其次,在地域上,民營銀行應主要定位于農村鄉鎮、不發達的縣城區、城鄉結合部、城鎮社區等,這些都是金融供給嚴重不足的地方,也是推動民營銀行改革想要解決的問題之一。
促進民漕銀行發展的政策選擇
為了促進民營銀行發展,各級政府應該采取相應的政策措施,以使得民營銀行改革獲得更加公平合理的政策環境。
金融政策選擇
加快利率市場化改革 我國目前利率市場化程度較低,制約了民營銀行的發展,因此,必須加快利率市場化改革的步伐。民營銀行只有獲得一定的自由度來決定存貸款利率,才能得到更加公平的競爭環境,以及經營的靈活性和盈利能力。
優化金融監管體系和監管策略 民營銀行由于透明度較低,金融監管的有效性較弱,更易累積金融風險,因此,加強和完善民營銀行監管尤其重要。重點應包括:確立最低的資本充足率、準備金要求;創新金融監管,提高監管效率;健全信息披露制度,以加強對風險的市場約束;建立民營銀行的風險評級制度等。
構建存款保險制度 目前許多國家和地區都建立了存款保險制度,以增強公眾對銀行業的信心。我國民營銀行的發展,迫切需要公眾的信心和支持,因而,有必要盡快出臺保護存款人利益、及時處理問題機構的存款保險制度,為民營銀行改革提供基礎保障。
優化外部環境 監管部門要為民營銀行創造公平競爭的外部環境,并針對民營銀行的特殊性給予積極扶持。具體來看:一是應對民營銀行設機構網點采取更寬松的政策。二是支持民營銀行增資擴股和擴充資本的行為;三是適當放寬民營銀行業務范圍及新業務品種的審批;四是在設定資產負債管理、風險控制考核指標體系時,要充分考慮民營銀行的實際情況并且區別對待。
財政政策選擇
稅收優惠政策 對民營銀行來說,在其發展初期,較高的納稅成本更增加了經營壓力,所以應該根據情況給予民營銀。行適度的優惠政策。一方面,應該通過合理的稅收政策設計,調動民營銀行開展業務創新的積極性;另一方面,還應對民營銀行支持“三農”的貸款給予各類稅收優惠,從政策上調動民營銀行開展農村金融業務的積極性。
財政貼息政策 對于民營銀行來說,通常財政貼息可在幾個方面發揮作用,包括:以財政貼息來補貼民營銀行對技術創新領域的支持;以財政貼息來補貼民營銀行對農業領域的支持;以財政貼息來補貼民營銀行對個人創業的支持。
政策性擔保 在實踐中,可以通過兩類政策性擔保活動來間接實現對民營銀行的支持。一是加強對民營銀行涉農信貸業務中的政策性擔保的財政支持,從而間接促進民營銀行涉農業務的發展。二是加強財政支持的小企業融資擔保,引導民營銀行的小企業信貸業務發展。
產業政策和區域政策選擇
關鍵詞:民營銀行;關聯貸款;信息優勢
根據中國銀監會公布的數據,2006年第三季度末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總資產占我國銀行業總資產的比重為52.2%,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總負債占我國銀行業總負債的比重為52%。我國國有及國有控股銀行在銀行業中仍處于絕對控制地位。高集中度和高度國有化導致了我國銀行業的效率低下。按照洛桑國際管理學院的競爭力指標(IMD)來衡量,我國金融體系的效率是所有產業部門中最低的部門之一(謝平、尹龍,2001)。金融體系效率的低下決定了發展民營銀行是我國銀行體制改革總體戰略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尹龍,2002)。然而,民營銀行的關聯貸款問題制約著民營銀行的發展。針對關聯貸款問題,國內外的專家、學者進行了大量有價值的研究和討論。
一、民營銀行關聯貸款的界定
(一)民營銀行的界定
我國對關聯貸款問題的關注是從討論是否要發展民營銀行開始的,關聯貸款問題和民營銀行似乎緊密相關,因此,研究關聯貸款問題首先要明確什么是民營銀行。對此問題,第一種觀點從產權結構入手,認為民營銀行是國家沒有掌握控股權的銀行;第二種觀點從資產結構入手,認為民營銀行是為民營企業提供資金支持和服務的銀行;第三種觀點從治理結構入手,認為民營銀行應具有完善的治理結構,以市場化機制進行經營。上述觀點從不同角度界定了民營銀行,目前比較一致的觀點認為民營銀行基本屬性至少包括以下三個方面:(1)私人(民間)資本控股,經營活動不受政府控制或干預;(2)具有現代企業治理結構;(3)從事商業銀行業務。
(二)關聯貸款的界定
中國銀監會2004年4月出臺的《商業銀行與內部人和股東關聯交易管理辦法》第十八章第十三條規定:“商業銀行關聯交易是指商業銀行與關聯方之間發生的轉移資源或義務的下列事項:(1)授信;(2)資產轉移;(3)提供服務;(4)中國銀監會規定的其他關聯交易。”其中,關聯方是指能夠直接、間接、共同控制或可對商業銀行施加重大影響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
二、民營銀行關聯貸款產生的原因
民營銀行的發展對我國金融業的完善和經濟的發展有重要意義,但是,近年來,民營銀行發展緩慢,一個原因是關聯貸款問題。關聯貸款產生的原因是什么?民營銀行是否必然產生關聯貸款?
(一)信息優勢
Diamond(1984,1991)提出,銀行的信息優勢指銀行搜尋、處理信息方面的優勢,以及銀行在監督合約實施過程中所具有的優勢。信息優勢理論認為,關聯貸款的產生是因為與非關聯方相比,銀行和關聯方之間的信息共享程度更高,銀行對關聯方掌握更多的內部信息,進而關聯貸款具有篩選(Screening)和監督(Monitoring)兩種優勢。就搜尋、處理信息的優勢而言,Aoki、Patrick&Sheard(1994)認為,如果銀行和借款企業有歷史關系,銀行更容易掌握借款企業的相關信息,從而銀行就能更好地評估貸款項目的風險和預期收益。利用這些內部信息,銀行可以對關聯企業的財務困境是否是暫時的、關聯企業將來的利潤是否能夠償還它的債務做出判斷。在這個基礎上,銀行可能對關聯企業追加貸款額度,然后從關聯企業的未來利潤中收回初始和追加的貸款。就監督合約實施的優勢而言,JaffeeandRussell(1976)指出,在關聯貸款發生之后,銀行可以利用關聯關系對關聯企業的投資活動進行調控甚至否決一些風險過高的項目。所以,關聯貸款可以通過篩選機制甄別出信貸風險過高的企業,并且可以通過監督機制影響關聯貸款企業的經營行為。
(二)銀行的股權性質、結構
就股權性質來說,一種觀點認為在我國民營企業缺乏良好的融資平臺,存在融資困難的問題,民營資本進入商業銀行的原始動機就是解決融資問題,因此,關聯貸款在我國只會而且必然產生于民營銀行;另一種觀點認為,關聯貸款和股權性質無關,在我國國有商業銀行的貸款對象主要是國有企業,國有商業銀行和國有企業同屬國有,從某種意義上講,國有商業銀行向國有企業發放的大量貸款也是關聯貸款。關聯交易并非民營銀行所獨有,只要存在信息不對稱的地方,就有可能發生關聯貸款等內部人行為(劉煜輝,2006)。
就股權結構來說,一些成果研究了股權集中度和關聯貸款之間的關系,一種觀點認為,股權過于集中容易導致關聯貸款。GrossmanandHart(1988)認為,如果企業存在持股比例較高的大股東,就會產生控制權收益,這種收益為大股東享有,而不能為其他股東分享。而且Johnson等(2000)發現大股東常常通過各種手段,將控股企業的資產和利潤轉移到自己的企業中。民營銀行作為現代企業也存在大小股東之間的委托問題,當股權過于集中時,大股東就可能利用關聯貸款侵占小股東的利益。因此,樊綱(2003)主張股權分散,股權分散可以避免大股東操縱銀行;蕭灼基(2003)認為要避免民營銀行成為私人的“錢袋子”,就必須有合理的股權結構,不能搞“一股獨大”。
(三)銀行股東的利益
AkerlofandRomer(1993)的研究表明,當銀行的資產價值下降至一個極限之后,持有銀行股份的關聯企業將對銀行進行掠奪(looting),即通過關聯貸款把銀行的資金轉移給自己。LLZ(2002)指出,企業可能以自己擁有的銀行資產凈值為代價,不履行與之關聯的銀行貸款。特別是當銀行股東的企業的利潤高于所持銀行股份的收益時,關聯企業就有動機通過關聯貸款對銀行進行掠奪。高冬民(2005)認為,商業銀行是經營貨幣的特殊企業,民營資本投資于商業銀行可獲得兩種收益:一是正常的股權利益,包括參與商業銀行的管理、獲取紅利、轉讓及處置其股權;二是正常股權利益之外的收益,這是股東利用其話語權、與內部人員的關系或交易,通過獲取優惠貸款等非公允的、過度的關聯交易所獲得的收益。這兩種收益在獲取上存在利益沖突,而且受經濟波動、政策環境等外在因素影響,兩種收益的相對價格會發生變化,從而影響銀行股東進行關聯貸款的可能性。
(四)金融環境
已有的研究以政府對金融活動的介入程度為視角,結果表明,在政府介入不足和過度的情況下都存在關聯貸款發生的誘因。現實中契約總是不完備的,在正式契約之外,存在著“隱契約”(Coarse,1994)。隱契約是包括風俗習慣、文化傳統、家族勢力、個人感情等多種非制度因素在內的非正式約束,是對正式契約的重要補充,隱契約的存在可以有效降低交易費用和風險。MaurerandHaber(2005)研究了1888—1913年間墨西哥的關聯貸款問題。當時墨西哥的法律法規不健全、司法系統不公正、產權保護不夠,在政府缺位的情況下比較關聯貸款和非關聯貸款,關聯貸款反而因為銀行和關聯企業隱契約的非正式約束更具優勢,所以關聯貸款在墨西哥各大銀行的貸款總額中都占很高的比例。高冬民(2005)分析了政府對金融活動介入過度的情況。政府對銀行經營活動的過度介入弱化了股東參與管理的權利,在股東無法通過有效的管理保護自己投資的情況下,就會產生一種逆向激勵,誘使股東通過關聯貸款獲取正常股東利益之外的收益。
銀行的外部環境還包括政府對銀行的保護制度,如存款保險制度。在存款保險制度下,銀行的控股股東有強烈的動機進行更高風險的經營活動,或者以優惠條件向自己擁有的企業發放關聯貸款(CPR,1999;LLZ,2002)。Toobigtofail(SternandFeldman,2004)也可以解釋關聯貸款的產生。如果政府認為一個銀行的破產可能因為溢出效應導致該國整個金融系統崩潰,政府就會給這個瀕臨破產銀行提供擔保等形式的保護,以恢復人們對金融系統的信心。銀行太大而不能破產也會產生控股股東的道德風險,通過關聯貸款向自己的企業轉移資金。
(五)我國民營企業的融資環境
近年來我國民營企業發展很快,但是也受到融資困難等問題的制約。民營企業融資困難問題和我國的金融體制有關。在我國,商業銀行以國有為主,而國有商業銀行的貸款發放對象主要是國有部門,民營企業在銀行信貸資產中占的比重很小,同時民營企業也難以利用資本市場進行融資。因此,一些學者認為民營企業參股銀行就是為了搭建一個資金平臺,可以利用股東的身份進行關聯貸款,從而,民營企業融資難也是民營銀行產生關聯貸款問題的一個原因。特別是德隆通過入股方式控制株洲、南昌、昆明等城市商業銀行并套取大量資金的事件之后,上述觀點更加突出。
三、關聯貸款的利弊
(一)支持的觀點
Aoki、Patrick&Sheard(1994)、JaffeeandRussell(1976)分別分析了信貸活動發生前后關聯貸款的信息優勢,銀行可以利用和關聯企業的內部關系篩選和監督企業,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信貸質量。MaurerandHaber(2005)則利用1900年前后墨西哥的數據對關聯貸款是否必然導致掠奪(Looting)進行實證檢驗,結果發現當時墨西哥的銀行家并沒有利用關聯貸款掠奪外部股東、存款者等的利益;而且在外部制度供給不足導致信息成本高昂、契約難以正常履行的情況下,關聯貸款反而成為事前評估信貸風險、事后約束契約履行的重要手段。另外,1900年前后墨西哥的銀行關聯貸款沒有導致掠奪還有一個背景:當時墨西哥各個銀行的資本充足率均在24%左右,遠高于現在《巴塞爾協議》規定的8%。較高的資本充足率弱化了銀行股東的投機動機,并且激勵銀行股東對其他股東的關聯貸款進行監督,因此,高資本充足率也為關聯貸款的質量提供了保證。
KrosznerandStrahan(2001)指出,關聯貸款是發達工業國家快速增長時期金融體系的重要特征,即使現在關聯貸款也在美國、歐洲和日本等國大量存在,所以關聯貸款必然有一定的積極意義。
(二)反對的觀點
持反對意見的學者認為銀行的董事或管理人員會通過關聯貸款的掠奪效應或隧道效應(Johnsonetal,2000)侵害存款者和小股東的利益。LaPorta等(2000)指出,在存款保險制度下,或者當銀行股東自己企業的收益率遠高于銀行股權收益率時,關聯貸款就會降低銀行的資產質量,甚至造成銀行破產。LaPorta(2003)分析1995年墨西哥銀行體系發現與非關聯貸款相比,關聯貸款通常利息率較低,對風險不敏感,并且有更高的概率變成不良貸款。PeekandRosengren(2003)的研究指出,日本的銀行關聯貸款傾向于財務狀況較差的企業,而且經營狀況越差的銀行,這種傾向越強烈。RajanandZingales(1998)認為,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應該部分歸因于東南亞國家關聯貸款的盛行。
(三)辯證的觀點
Cull,HaberandImai(2006)提出三個假說:第一個假說是法律法規不健全時關聯貸款對金融體系的發展有負面影響,反之有正面影響;第二個假說是存款保險制度對銀行的保護程度較高時關聯貸款對金融體系的發展有負面影響,反之有正面影響;第三個假設是銀行內部治理混亂時關聯貸款對金融體系的發展有負面影響,反之,有正面影響。Cull等驗證了三個假說,認為關聯貸款本身是中性的,銀行的外部制度環境和內部治理結構完善與否決定了關聯貸款對銀行以及金融體系影響的好壞。
四、關聯貸款與我國民營銀行發展
無論從理論還是實踐上看,我國發展民營銀行都會產生關聯貸款問題,那么目前到底要不要發展民營銀行?
邱兆祥(2003)等認為,民營資本參股銀行的最大問題就是企圖利用銀行來圈錢,在這種動機支配下,民營資本很有可能把銀行當成“提款機”。一旦關聯企業出現問題無法歸還貸款,民營銀行就會面臨巨大風險。因此,目前我國民營銀行的發展應該慎之又慎。
徐滇慶(2003)等認為,我國金融市場的改革和開放內在地要求發展民營銀行。對于關聯貸款問題,應該在全面開放民營銀行之前,努力推動金融改革制度創新,制定民營銀行準入、監管、退出等方面的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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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度放寬市場準入,加快發展民營銀行,有利于推進金融體系支持經濟結構調整與轉型升級。因此,目前真正擺放在銀行監督管理部門面前的課題,早已并非要不要發展民營銀行等方向性選擇,而是究竟應該如何發展民營銀行等步驟性安排。
首先待明確的是準入標準,至于其基本思路,則無外乎偏向于嚴格或是寬松(譬如注冊資本金的要求,目前就有100億元或10億元兩種說法),其中尤其是后一種偏向,因為設立民營銀行的重要目的之一,即在于矯正以往過于嚴格的金融管制,再加之金融自由化終究是難以阻擋的大勢所趨,因此,其支持者呼吁“膽子大一些”、“步子大一些”當不難理解。
不過基于金融行業與中國國情之雙重特殊性,我們認為在此問題上還是應堅持審慎原則,民營銀行的設立門檻至少在可預見時期內不宜過低,依據在于:
首先,金融行業與其他行業最基本的區別是,金融行業巨大的外部性使其面臨極為獨特的競爭悖論,即不競爭不足以提高效率,但完全競爭則會導致銀行破產,而銀行破產具有巨大的外部不經濟性,因此,金融市場不適合實行完全競爭。
其次,中國的小微企業貸款難固然有銀行規模歧視、所有制歧視等因素作祟,但其根本原因是銀行與小微企業間本身固有的信息不對稱。解決這個問題的核心變量并非規模,與之相反的事實是,銀行風險與銀行規模呈反相關關系,銀行規模越大,越具有創新能力,在成熟市場中,已經表現出銀行規模與企業規模逐漸背離的趨勢。
日前,北京銀監局批復同意北京中關村銀行開業,標志著北京市首家民營銀行正式落地。中關村銀行成為全國第 13家獲批開業的民營銀行。
隨著2016年底獲批的第二批民營銀行相繼開業,近期民營銀行熱度不斷升溫,4月份以來,已經有武漢眾邦銀行、吉林億聯銀行和江蘇蘇寧銀行先后揭牌開張。截至目前,包括5家試點銀行在內,銀監會共批準籌建的民營銀行達17家。
在一些業內人士看來,尚屬于“新生兒”的民營銀行還需要走過一段摸索期,在市場定位、合規經營、業務開展等方面仍面臨一系列的問題,必須要在差異化、特色化發展上下足功夫。
北京首家民營銀行股東全是門外漢
資料顯示,北京中關村銀行注冊資本40億元,主要由用友網絡、碧水源發起設立,合計共有11家上市公司參與籌建。其中,用友網絡出資11.92億元,占設立后銀行股權的29.8%,為該行第一大股東。碧水源、光線傳媒和東方園林分別出資10.8億元、3.96億元和3.96億元,位列第二和并列第三大股東之位,持股比例為27%、9.9%和9.9%。其他股東還包括東華軟件、華勝天成、東方雨虹、梅泰諾、鼎漢技術、旋極信息和恒泰艾普,持股比例均不超過5%。
北京中關村銀行的股東多為注冊于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的科技創新企業,具有深厚的科技創新背景。據悉,該行設立的一大目的就是補充傳統銀行在服務小微企業方面的不足,以“服務科創”進行差異化功能定位,充分利用和發揮地緣優勢。不過,在業內人士看來,北京中關村銀行的股東基本屬于銀行業的“門外漢”,相對缺乏經驗,因此將面臨著合規經營的挑戰。
從該行披露的高管人選名單中可以看出,這個班子的組成十分具有地域特色:董事長郭洪此前為中關村管委會黨組副書記、主任,行長王萌、副行長暴冰均來自北京本土的傳統金融機構,與中關村也有不少的交集。在分析人士看來,目前確定的多位北京中關村銀行高管都與中關村的發展相契合,這樣也更利于銀行的籌建和發展。
民營銀行熱衷遍地開花
2017年即將過半,除了已經開業和獲批開業的民營銀行外,后續民營銀行的發起設立工作也獲得了政策的進一步支持。記者注意到,自今年初以來,已有河北、山西、黑龍江、江蘇、安徽、廣東、廣西、、寧夏、上海等10個省市明確提出支持、推動民營銀行的設立或發展。
實際上,對于民營銀行的設立,早在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就提出,在加強監管的前提下,允許具備條件的民間資本依法發起設立中小型銀行等金融機構。2014年,銀監會正式啟動了民營銀行試點工作,深圳前海微眾銀行等首批5家試點民營銀行率先獲批開業。
2015年6月,民營銀行的組建由試點轉為常態化設立。為破解小微企業“融資難”和民間資本的“投資難”,發改委于2016年10月《促進民間投資健康發展若干政策措施》,要求進一步加快民營銀行審批。由此,2016年成為民營銀行獲批籌建的爆發之年,共12家民營銀行獲批。僅2016年12月,就有武漢眾邦銀行、北京中關村銀行等7家民營銀行獲得籌建申請批準。
截至目前,銀監會共批準籌建17家民營銀行,其中12家已先后開業,剩余5家的開業籌備工作也已進入收官階段。按照6個月的籌建期計算,今年6月底將再次迎來民營銀行開業。
問題背后的革命
不過值得注意的是,這17家獲批籌建的民營銀行中,有8家定位為互聯網銀行,其互聯網烙印主要來自于股東背景和背后龐大的互聯網資源。根據銀監會相關規定,民營銀行必須實行“一行一店”模式,即在總行所在城市僅可設1家營業部,不得跨區域。在“一行一店”模式下,超半數的民營銀行定位為互聯網銀行,既是順應市場準入規定,更是上市公司大股東業務拓展的指向,以及出于利用自身行業優勢助力銀行發展的考量。
談及民營銀行面臨的問題,業內人士指出,盡管銀監會倡導民營銀行創新模式、差別化運營,但在運行過程中,倘若民營銀行業務與大中型銀行和互聯網金融企業相比,差異不大,特色不足,具體服務人群細分不夠,將很難走出特色化發展的道路,而這也正是當前民營銀行亟須解決的問題。
民營銀行的成長煩惱恐怕遠不止于此。對于商業銀行來說,進行充分的信息披露是一個必選項,民營銀行雖是非政策性銀行,但商業屬性明確,且監管部門沒有針對其關于信息披露的豁免條例,因此民營銀行也應該在規定時間內披露年報信息。
一、民營銀行的市場定位
民營銀行款步登臺后,如何在市場舞臺的激烈競爭中立足,其市場定位與發展策略則顯得至關重要。就民營銀行而言,所謂市場定位,就是如何根據金融市場的經營環境,在充分考慮自身的規模實力和經營特點的情況下,揚長避短,確定自身的位置和應扮演的角色,以謀求更大的市場份額并使自己獲得更快的發展。
民營銀行在起步時,不宜過分追求規模,而應當定位于以當地經濟特別是中小型及個體工商戶作為主要服務對象的社區銀行,以便隨著業務拓展再逐步做大。筆者認為,這種定位較為妥當,是符合客觀實際的,主要原因如下:
1.融資最感困難、最迫切需要金融支持的正是中小型企業特別是中小個體工商戶,而已經有一定規模的大型民營企業一般而言不存在貸款的困難,其中有的佼佼者甚至還已成為大銀行的黃金客戶。同時,由于體制方面的原因,本來應當主要面向中小客戶的中小商業銀行,信貸行為也偏好“壘大戶”,致使中小私營企業及個體戶同樣難以從中小商業銀行方面獲得滿意的金融服務。
2.民營銀行在其發展的初級階段,以大型優質企業作為主要服務對象,雖無過錯但卻不是明智的選擇。
3.大型銀行的管理化水平要求較高,面臨的市場競爭也更為激烈。而民營企業本身大都缺乏從事金融方面工作的經歷,難以勝任大銀行的管理工作。
4.經驗表明,只要機制靈活,定位準確,競爭力強,小銀行也能由小到大,發展成為具有實力的大銀行。
二、銀行業對民間資本的開放必須慎之又慎
利潤是民營資本涉足銀行業的一個主要動因。正由于銀行業是一個高利潤的行業,因而許多民營資本投資銀行業的積極性很高。但是,銀行業同時又是一個高風險的行業。金融業經營的重要特點是風險經營,金融風險遠高于其他產業風險,而且金融風險的、擴散和破壞力也遠高于一般產業。因為銀行業的破產倒閉將使存款人遭受損失,并導致“多米諾骨牌效應”引發一系列連鎖反應。民營資本的大量進入,使中小銀行除了面臨一般性的金融風險之外,其特有的民營股份制性質決定了其還包含著以下一些特殊的風險。
1.規模小,資本金少,抗風險能力差,信用低。民營化的中小銀行,由于規模小,資本金少,抗風險能力相對較弱,一遇風吹草動,就有可能受到沖擊。“民營”意味著沒有政府信用擔保。若遇擠兌論理不應有政府出面承擔風險。但是,前幾年浙江某地有兩家被媒體說成是資產最優良的城市信用社,由于某種原因發生擠兌,最后當地政府還是不得不出面解救,“出現了賠錢由政府買單的局面”。
銀行經營的是貨幣資金這種特殊商品,而銀行的資金主要來自其吸收的存款,這種負債經營的特殊性決定了銀行的正常經營建立在良好信譽的基礎之上。有人認為,新組建的民營中小銀行機制靈活,沒有歷史包袱,贏利能力強,從而能很快樹立起良好的信譽。事實并非如此。正由于新組建的民營銀行規模小,資本少,抗風險能力弱,特別是尚未建立起存款保險制度和信用缺乏的情況下,新組建的民營銀行難以在短時間內樹立起良好的信譽。
2.民營企業老板大都缺乏從事金融方面的工作經歷,難以勝任現代商業銀行的管理工作。對于許多熟悉實體經濟運作的民營企業家來說,金融的魅力和風險同在。現代商業銀行已不單從事傳統意義上的存款和貸款業務,日益精巧與復雜并廣泛派生產品和電腦技術,已改變了銀行的全貌,使它成為一種技術性很強、完全依靠和嚴密的管理制度運行的行業。作為一個需要高智能、高創造力專業人才并承擔高風險的行業,并不是任何一個腰纏萬貫的億萬富翁都能辦好的。赫赫有名的上海首富周正毅不過是小學文化,最早只是個經營餛飩飲食業的小販,這類素質的人難道能辦好現代商業銀行嗎?
3.容易出現為自己的企業融資提供便利,給關聯企業發放貸款的現象。目前在中小企業存在融資瓶頸的環境下,民營企業參股銀行的動機在很大程度上是為了緩解融資困難,即希望通過參股銀行為企業搭建一個資金平臺,可以在更大范圍內利用金融資源,能給關聯企業發放貸款。民營資本參股銀行的最大問題就是企圖用銀行來圈錢。“我參股或控股,銀行貸款就可以方便一些。”在這種動機的支配下,就很有可能出現把銀行當成“提款機”的情況,這比上市圈錢危害更甚。一旦關聯企業出現問題,貸款無法償還,民營銀行就會面臨巨大風險。
4.為了取得自身的豐厚回報,追求高風險、高收益的投資愿望更為強烈。民營銀行如果過分追求高風險、高收益的投資,一旦投資失敗,絕大部分損失將由股東承擔。如果由此導致銀行破產倒閉,損失則將最終轉嫁給存款人或者存款保險公司。
多年來致力于民營銀行的專家們認為,對國內民間資本全面開放市場,還應當做不少必要的準備工作。在還沒有做好設計監管規則和運行機制等準備工作之前,銀行業對民間資本的開放必須慎之又慎。
對民間資本在更大程度上開放銀行業要做的準備工作很多,筆者認為,應重點抓好以下三項工作:
1.建立民營銀行的準入和退出規則。對國內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應當采取不急不躁逐步放開的方針,即使在俄羅斯雖已對國內民間資本開放多年,至今在俄羅斯的銀行業中,俄羅斯最大的金融機構——國有俄羅斯儲備銀行仍然占支配地位,擁有所有存款的40%及私人存款的近70%。如果在還沒有建立起一套市場準入規則的情況下,就急忙完全放開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的限制,民間資本就很有可能蜂擁而入。如果讓一些不合格的成員或素質很低的成員進入銀行業大家庭,后果將不堪設想。只有設置一定的門檻并把好審批這個“通道”,才能防止或最大限度地減少民營銀行機構的“先天不足”問題,從而為民營銀行的規范經營和健康奠定基礎。
民營銀行還必須建立規范的退出機制。如果民營銀行經營狀況不佳,支付風險巨大,因資不抵債、股東放棄救助而破產倒閉時,究竟由誰來負責執行破產清算?在民營銀行已經或者有可能發生信用危機時,如何保護廣大存款人的利益?怎樣才能防止把民營銀行的風險集中到中央銀行?這些都是需要進一步研究和解決的問題。
建立民營銀行的“準入和退出”的規則十分重要。只有這樣,才會有真正的優勝劣汰,才能堵住向轉嫁風險的渠道,并迫使民營銀行選擇高素質的經營管理者,努力提高經營管理水平。
2.統一監管標準,規范監管準則。銀行業不同于一般工商,它是從事經營貨幣和信用的特殊企業。它面對的是社會公眾,公眾的利益如果受到損害,將直接導致人心浮動,社會不穩,金融秩序混亂。這一基本特性決定了銀行業從它批準開業之日起,就要求有一種標準的、嚴格的、持續的、統一的監督和管理。
民營銀行雖然是非公有制的金融機構,但也必須毫無例外地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和管理。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專家的研究表明,缺乏統一性,屢屢允許特例存在,是發展家銀行監管的最致命的弱點。鑒于民營銀行是作為新成員進入銀行業,監管當局應當著手研究如何根據這個新成員的特點和實際,統一監管標準,規范監管規則,以做到對各種所有制的銀行機構都實行國民待遇,一視同仁。只有這樣,才能為民營銀行的發展創造一個清晰、公平的競爭環境。
近年來,我國個別地區的銀行業在引進民間資本方面作了一些嘗試。根據這些地區的經驗,銀行業在對民間資本開放時要特別注意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監管工作:首先要嚴把準入關,這是保證銀行業安全穩定發展的有效預防性措施。把好這個關口,就意味著可以將那些有可能對存款人利益或金融體系的健康運轉造成危害的不合格成員拒之門外;第二,要防止可能出現內部人控制,對股權結構、募股、擴股、轉讓等都要管起來,防止股東互相串通,進行惡意收購。為避免出現一股獨大、個別股東說了算的局面,監管當局對進入銀行業的民間資本應當設置一些必要的限制,特別是要限制大股東在資本金中所占的最高比例等;第三,要防止投資者違規占用貸款,股東貸款的最高限額必須嚴格執行有關規定不能超過其投資額。民間資本進入銀行,不能以套取銀行貸款為目的。如果不對民營銀行股東的基本條件及與銀行有關人員的貸款制定一定的法規并依法進行嚴格的監管,就有可能出現幾個大企業抱成團,合伙投資一家銀行,把銀行當作提款機,結果不可避免地會出現巨額壞賬,甚至引發信用危機。此外,監管當局還應當采取措施對現有民營銀行等金融機構高層管理人員過于注重自身利益的行為進行必要的約束,以維護眾多中小股東的利益。
■“國有”和“民營”孰優孰劣,不能一概而論
所謂“民營”實際上是獨有的模糊不清的經濟概念。這個概念最早是指對國有實行民營方式而言的。隨著我國經濟改革的不斷深入,非國有經濟得到了迅猛發展,為了避免戴上私有經濟的帽子,所有的非公有制經濟和非公有制企業被統稱為民營經濟和民營企業。民營銀行一詞也由此派生而來。那些非國有商業銀行被稱之為民營銀行。
從資本構成角度而言,所謂民營銀行與西方國家以民間資本投資為主的股份制銀行并無差別,實際上就是私有銀行。
銀行作為經營貨幣資本的特殊企業,其資本借貸運營實際上是一種市場行為或商業活動。“國有”還是“民營”(或“私有”)只是形式,無論是哪種經營方式的銀行,只要能按市場經濟規則運作,依法經營,努力改善經營管理,就同樣可以獲得良好的績效,同樣可以在經濟發展中起積極促進作用。
包括銀行業在內的企業,實行國有化還是私有化,長期以來一直是歐美國家經濟界爭論的問題。歐洲不同于美國,較悠久,家族財富相對集中,加之,近代又有長期的社會主義運動,左翼勢力強大,社會公平觀念深入人心,許多社會公眾希望國家能代表他們的利益對社會資源和財富進行公平的利用及分配。因此,在歐洲的一些國家中,國有化成分占相當大的一部分。以法國為例,和金融業的國有化比例都比較高。國有化成分涉及的行業較多,連著名的雷諾汽車公司也是一家國有成分較高的企業。
法國的銀行業有以下兩個顯著特點:一是在法國銀行系統中,國有制銀行占很重要的地位;二是政府能對整個國家銀行業發揮重要作用。法國政府除了擁有中央銀行和4個最大的儲蓄(商業)銀行外,還通過在私人銀行董事會中任命主要人員的方式,控制著許多重要的私人銀行。除商業、投資和儲蓄銀行之外,還有些專門的信貸機構也屬于政府所有或由政府控制。法國是當今世界第四大經濟強國,國有銀行對二次世界大戰后法國經濟的恢復和發展發揮了十分重要的助推作用。各個國家的具體情況不同,銀行以“國有”還是“民營”(或“私有”)為主,應由具體國情決定。因此“國有”和“民營”孰優孰劣,不能一概而論。那種認為,在我國國有商業銀行不行了,惟有大量引進民間資本,通過實行民營化,中國銀行業才能興旺起來的看法,是值得商榷的。
如果說,以非國有資本為主的銀行,是民營銀行,那么民間資本占總股本的比例超過了70%的中國民生銀行,則應當是中國的一家名副其實的民營銀行。此外,我國許多城市商業銀行70%到75%的股份是一些企業的,特別是來自非國有企業和個人的,而為數眾多的城市信用合作社,其投資主體也是私人企業和個人投資者。在這些已引進非國有資本的金融機構中,盡管有的業績確實不錯(如中國民生銀行和個別城市商業銀行及城市信用社),但也有大量城市商業銀行和城市信用合作社,并沒有因為在股權結構中有非國有資本的存在而具有更好的經營業績。
從構建多元化的現代金融組織體系以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需求來看,雖然應當積極而有步驟地發展包括非國有的商業銀行金融組織機構。但是,我們決不能因此而對國有商業銀行采取貶損的態度。,我國的四大國有商業銀行雖然存在著許許多多的問題,但卻是我國金融體系的主體,在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中居于舉足輕重的地位,維系著國民經濟命脈和經濟安全。不僅如此,四大國有商業銀行作為中國銀行業的“國家隊”,既是在國內金融市場上與外資銀行競爭的主力,也是中國銀行業跨出國門參與國際金融業高層次競爭的希望所在。
著眼于未來國際競爭的需要,四大國有商業銀行不但要大,而且更要做強。那么,如何提高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的經營效益,增強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的國際競爭能力,使其既大又強呢?關鍵是要按照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對國有商業銀行進行以構筑適應市場經濟的公司治理結構為主要的綜合改革。在2002年召開的全國金融工作會議上明確提出:必須把銀行辦成現代金融企業,推進國有獨資商業銀行的綜合改革是整個金融改革的重點。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的改革不同于一般,事關我國改革和發展的大局,是我國整個金融改革的重中之重,那種把組建民營銀行視為我國金融改革的重點和突破口的觀點起碼從眼前看來是本末倒置了。
■發展非國有民營銀行的幾種主要方式
近年來,國家有關部門負責人曾多次公開宣稱:能源、通訊、金融等三大壟斷領域,在對外資開放之前先要對國內民間資本開放。2002年1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計委關于《“十五”期間加快發展服務業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見》里更是明確提出:“凡鼓勵和允許外資進入的領域,均鼓勵和允許國內投資者進入。”這表明國家已從政策上取消了對國內眾多民間資本的歧視,從而為民間資本進入銀行等金融領域敞開了大門。
對我國銀行業來講,引進民間資本,發展非國有民營銀行的路徑,既可以是“新設”,也可以是“改造”(即主要對現有的部分中小銀行進行股份制改造)。筆者認為,鑒于我國中小銀行已為數不少,通過引進民間資本,對現有風險不大的中小銀行(特別是城市商業銀行、城市信用社)進行重組和股份制改造,使之走上市場化經營軌道應當是最佳選擇。如果拋開現有的數以萬計的中小銀行,大開政策之門,另鋪新攤子,放手組建新的所謂民營銀行,那么成本、風險和收益很可能會不成比例。因此,那種主張通過新設立一批民營銀行來實現發展非國有商業銀行的做法我以為是不可取的。
具體說來,大致可主要通過以下幾種方式構建我國的非國有的民營商業銀行機構體系。
1.優秀城市信用社是發展民營銀行的良好種子
由于多方面的原因,我國現有城市信用社的大多數均不理想,經營狀況欠佳,不良資產率較高,風險較大。但是,也存在少量優秀的城市信用社(例如浙江省的綠葉、溫嶺等城市信用社),其所有者權益為實收資本的2倍以上,不良資產率在10%以下,且服務對象主要是個體私營企業,成了個體私營經濟的“主辦行”。這些優秀城市信用社往往是當地資產質量和經營效益最佳的金融機構。它們不但經營者素質較高,市場定位合理,經營穩健,而且不少的股本結構中民間資本比重較高甚至占有大頭。優秀城市信用社雖然為數不太多,但它們卻是金融改革的寶貴成果,是在我國發展民營銀行的良好種子,理應關心、愛護。對于優秀城市信用社中希望保存并自行發展者,應幫助其進一步完善產權結構,并提高經營管理水平,使其有可能在同業競爭中脫穎而出,不斷壯大,進而發展成為專門以當地中小企業為服務對象的社區銀行或民營銀行。
2.城市商業銀行引進民間資本,通過股權結構改造,實現民營化
2002年4月浙江8家城市商業銀行在第10次行長聯席會議上公開表示歡迎優秀民營企業入股,并準備在3年內發展成為以民營資本為主體,以民營中小企業為主要服務對象的地方性商業銀行。這表明一些中小城市商業銀行對自己的市場定位更加明確,已將民營銀行作為發展方向。
城市商業銀行大都是由各地區的城市信用社改組而成的,一般規模都很小,它們是內資銀行的弱者。由于規模過小,所能經營的中間業務較少,加之不允許在異地設立分支機構導致的局限,這些都制約著城市商業銀行的發展。雖然民營銀行不一定能成為所有城市商業銀行的最終歸宿,但是在民資豐厚、商貿發達的部分地區,其中的一些城市商業銀行卻可以通過引入優質民營企業加盟,使國有背景的股東被稀釋,逐步淡化,最終實現民營化。這些城市商業銀行經過股權結構民營化后,有助于排除各種非市場因素的干擾,實現相鄰地區城市商業銀行間的重組和網絡的擴張,有利于更快做大做強。
3.吸收民間資本,組建民營化的股份制商業銀行
在經濟比較發達、城市一體化程度較高的地區,農業比重較低。這些地區農村經濟不僅僅是由農業和農戶組成,而且還包括農村工商企業。隨著農業特別是農村工商企業的發展和經營規模的壯大,對資金的需求也必定會日益增多,而日益增長的資金需求,在客觀上為商業化金融組織在農村地區提供了生存和發展的市場空間。
據報載,2001年有關部門開始在江蘇省的常熟、張家港和江陰三地,試辦以為轄內農民、農業和農村工商企業發展提供金融服務為基本宗旨的農村股份制商業銀行。這3家新籌建的農村股份制商業銀行,其入股股東是以農村信用社原有社員為基礎,重點吸收轄區內其他農戶、個體工商戶和農民開辦的中小企業。這也就是說,其資本金全部是由民間資本入股構成,沒有政府的資金介入,從某種意義上可以說是名符其實的民營銀行。這3塊“試驗田”在明晰產權、強化約束機制和增進績效等方面的制度績效明顯。江蘇省在農村信用社基礎上改組成立農村股份制商業銀行方面進行了一些可貴的探索,它們的經驗應當作為一種模式在國內某些經濟比較發達地區推廣。
此外,發展民營銀行還有一種重要方式,就是利用國有商業銀行從中小城鎮撤退留下的設施、設備和人員,通過引進民間資本,組建民營銀行。這一方面可以減輕國有商業銀行精簡人員的壓力,更順利地收縮戰線,發揮其優勢,集中力量開拓和發展在大中城市的金融業務;另方面,通過新組建的民營銀行滿足當地中小企業和非國有經濟對資金的需求,有助于支持當地經濟的發展。
據估計,我國民間資本大約有12萬億元人民幣以上。據有關資料,僅在非公有制經濟活躍的浙江省,“十五”期間民間資本總額就多達8300億元人民幣左右。這些可調動的巨額民間資本,即使只有其中的一部分進入銀行業,都必定會大大增強商業銀行的資本實力,使銀行業發生重大變化。
新組建的非國有民營銀行要使之成為嚴格意義上的現代商業銀行,還必須按照現代銀行制度的要求構建公司式的法人治理結構和經營管理制度,以使其成為真正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法人實體和市場主體。只有這樣,才能按照現代金融風險企業的特點和信貸資金的運作,高效、安全、規范地運作。
■民營銀行的市場定位應鎖定中小企業
民營銀行款步登臺后,如何在市場舞臺的激烈競爭中立足,其市場定位與發展策略則顯得至關重要。
民營銀行在起步時,不宜過分追求規模,而應當定位于以當地經濟特別是中小型企業及個體工商戶作為主要服務對象的社區銀行,以便隨著業務拓展再逐步做大。筆者認為,這種定位較為妥當,是符合客觀實際的,主要原因如下:
首先,融資最感困難、最迫切需要支持的正是中小型特別是中小個體工商戶,而已經有一定規模的大型民營企業一般而言不存在貸款的困難,其中有的皎皎者甚至還已成為大銀行的黃金客戶。
其次,民營銀行在其的初級階段,以大型優質企業作為主要服務對象,雖無過錯但卻不是明智的選擇。這是因為,民營銀行在初創階段,受自身實力的限制,難以給大的優質客戶在短期內提供大量融資,即使經過努力能給個別大型優質企業客戶提供數額較大的資金支持,也會因造成資產過度集中不利于分散風險,而受到監管部門的干預。此外,在結算特別是國際結算以及咨詢等中間業務方面,也難以給大型優質企業客戶提供及時有效的服務。
再次,大型銀行的管理化水平要求較高,面臨的市場競爭也更為激烈。而民營企業本身大都缺乏從事金融方面工作的經歷,難以勝任大銀行的管理工作。
最后,經驗表明,只要機制靈活,定位準確,競爭力強,小銀行也能由小到大,發展成為具有實力的大銀行。例如,1904年美國舊金山大地震后,意大利移民A·P·基安尼尼在當地開設了一家不起眼的小銀行,初名為意大利銀行。該行開業初期主要經營太平洋沿岸各州的意大利移民存放款業務,以后逐漸吸收中下階層的存款,并對中小企業提供抵押放款和發放消費信貸。該行后與加利福利亞美洲銀行合并,更名為美洲銀行。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后,美洲銀行在業務種類、規模及經營地區等方面迅速發展,成為世界上最大的金融機構之一。
■銀行業對民間資本的開放必須慎之又慎
利潤是民營資本涉足銀行業的一個主要動因。銀行業的高利潤令許多民營資本投資銀行業的積極性很高。但是,銀行業同時又是一個高風險的行業。金融業經營的重要特點是風險經營,金融風險遠高于其他產業風險,而且金融風險的、擴散和破壞力也遠高于一般產業。因為銀行業的破產倒閉將使存款人遭受損失,并導致“多米諾骨牌效應”引發一系列連鎖反應。
1.民營銀行的性質決定其將面臨更多風險
(1)。規模小,資本金少,抗風險能力差,信用低
民營化的中小銀行,由于規模小,資本金少,抗風險能力相對較弱,一遇風吹草動,就有可能受到沖擊。“民營”意味著沒有政府信用擔保。若遇擠兌論理不應有政府出面承擔風險。但是,前幾年浙江某地有兩家被媒體說成是資產最優良的城市信用社,由于某種原因發生擠兌,最后當地政府還是不得不出面調集資金解救,“出現了賠錢由政府買單的局面。”
銀行經營的是貨幣資金這種特殊商品,而銀行的資金主要來自其吸收的存款,這種負債經營的特殊性決定了銀行的正常經營是建立在良好的信譽的基礎之上的。有人認為,新組建的民營中小銀行機制靈活,沒有歷史包袱,贏利能力強,從而能很快樹立起良好的信譽。事實并非如此。正由于新組建的民營銀行規模小,資本少,抗風險能力弱,特別是尚未建立起存款保險制度和信用缺乏的情況下,新組建的民營銀行難以在短時間內樹立起良好的信譽。
(2)。民營企業老板大都缺乏從事金融方面工作的經歷,難以勝任現代商業銀行的管理工作
對于許多熟悉實體運作的民營企業家來說,金融的魅力和風險同在。現代商業銀行已不再是從事傳統意義上的存款和貸款業務,日益精巧與復雜并廣泛派生產品和電腦技術,已改變了銀行的全貌,使它成為一種技術性很強、完全依靠和嚴密的管理制度運行的行業。
許多民營企業的老板認為:“誰控股,誰就可以當董事長,誰就說了算。”其實并非誰持股多,誰就能坐上銀行董事長的寶座。商業銀行的董事長也應像國外那樣交給真正懂金融的專家去做。現代商業銀行不是一般人所能經營得好的。如果經營不善,出現了巨額不良資產,受損害的就不只是投資人,更是廣大儲戶。
(3)。容易出現為自己的企業融資提供便利,給關聯企業發放貸款
目前在中小企業存在融資瓶頸的環境下,民營企業參股銀行的動機在很大程度上是為了緩解融資困難,即希望通過參股銀行為企業搭建一個資金平臺,可以在更大范圍內利用金融資源,能給關聯企業發放貸款。民營資本參股銀行的最大就是企圖用銀行來圈錢。“我參股或控股,銀行貸款就可以方便一些。”在這種動機的支配下,就很有可能出現把銀行當成“提款機”的情況,這比上市圈錢危害更甚。一旦關聯企業出現問題,貸款無法償還,民營銀行就會面臨巨大風險。
(4)。為了取得自身的豐厚回報,追求高風險、高收益的投資更為強烈
由于民營銀行的資本金主要來自民間,其對利潤最大化有著更為強烈的追求。在此情況下,民營銀行從事高風險運作和金融創新的沖動必定更為強烈。不僅如此,還有可能出現所作決策因過分注重自身資金回報而損害其他人利益包括社會利益的情況。民營銀行如果過分追求高風險、高收益的投資,一旦投資失敗,絕大部分損失將由股東承擔。如果由此導致銀行破產倒閉,損失則將最終轉嫁給存款人或者存款保險公司。
2.開放銀行業需未雨綢繆,慎重行事
在更大程度上對內開放銀行業是一步遲早要下的棋,但在我國當前的情況下,發展非國有的民營銀行機構應當采取積極慎重的態度。多年來致力于民營銀行問題的專家們認為,對國內民間資本全面開放金融市場,還應當做不少必要的準備工作。在還沒有做好設計監管規則和運行機制等準備工作之前,銀行業對民間資本的開放必須慎之又慎。
開放銀行業要做大量準備工作,筆者認為,應重點抓好以下3項工作:
(1)。建立民營銀行的準入和退出規則
對國內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應當采取不急不躁逐步放開的方針,如果在還沒有建立起一套市場準入規則的情況下,就急忙完全放開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的限制,民間資本就很有可能蜂擁而入。如果讓一些不合格的成員或素質很低的成員進入銀行業大家庭,后果將不堪設想。只有設置一定的門檻并把好審批這個“通道”,才能防止或最大限度地減少民營銀行機構的“先天不足”的問題,從而為民營銀行的規范經營和健康發展奠定基礎。
民營銀行還必須建立規范的退出機制。如果民營銀行經營狀況不佳,支付風險嚴重,因資不抵債、股東放棄救助而破產倒閉時,究竟由誰來負責執行破產清算?在民營銀行已經或者有可能發生信用危機時,如何保護廣大存款人的利益?怎樣才能防止把民營銀行的風險集中到中央銀行?這些都是需要進一步研究和解決的問題。
建立民營銀行的“準入和退出”的規則十分重要。只有這樣,才會有真正的優勝劣汰,才能堵住向社會轉嫁風險的渠道,并迫使民營銀行選擇高素質的經營管理者,努力提高經營管理水平。
(2)。統一監管標準,規范監管準則
民營銀行雖然是非公有制的金融機構,但也必須毫無例外地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和管理。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專家的研究表明,缺乏統一性,屢屢允許特例存在,是發展中國家銀行監管的最致命的弱點。鑒于民營銀行是作為新成員進入銀行業,監管當局應當著手研究如何根據這個新成員的特點和實際,統一監管標準,規范監管規則,以做到對各種所有制的銀行機構都實行國民待遇,一視同仁。只有這樣,才能為民營銀行的發展創造一個清晰、公平的競爭環境。
近年來,我國個別地區的銀行業在引進民間資本方面作了一些嘗試。根據這些地區的經驗,銀行業在對民間資本開放時要特別注意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監管工作:首先要嚴把準入關,這是保證銀行業安全穩定發展的有效的預防性措施。把好這個關口,就意味著可以將那些有可能對存款人利益或金融體系的健康運轉造成危害的不合格成員拒之門外。第二,要防止可能出現內部人控制,對股權結構、募股、擴股、轉讓等都要管起來,防止股東互相串通,進行惡意收購。為避免出現一股獨大,個別股東說了算的局面,監管當局對進入銀行業的民間資本應當設置一些必要的限制,特別是要限制大股東在資本金中所占的最高比例等。第三,要防止投資者違規占用貸款,股東貸款的最高限額必須嚴格執行有關規定不能超過其投資額。民間資本進入銀行,不能以套取銀行貸款為目的。此外,還有一個需要引起監管當局注意的問題是,我國現有的個別民營銀行機構和已有民間資本參股的股份制商業銀行高層管理人員年薪待遇高到令人難以置信的地步,這不僅脫離了中國的國情,而且實際上也是對眾多股東利益的損害。鑒于存在這種情況,監管當局還應當采取措施對現有民營銀行等金融機構高層管理人員過于注重自身利益的行為進行必要的約束,以維護眾多中小股東的利益。
(3)。建立存款保險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