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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了科學、有效地組織實施全國污染源普查,保障污染源普查數據的準確性和及時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污染源普查的任務是,掌握各類污染源的數量、行業和地區分布情況,了解主要污染物的產生、排放和處理情況,建立健全重點污染源檔案、污染源信息數據庫和環境統計平臺,為制定經濟社會發展和環境保護政策、規劃提供依據。
第三條本條例所稱污染源,是指因生產、生活和其他活動向環境排放污染物或者對環境產生不良影響的場所、設施、裝置以及其他污染發生源。
第四條污染源普查按照全國統一領導、部門分工協作、地方分級負責、各方共同參與的原則組織實施。
第五條污染源普查所需經費,由中央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共同負擔,并列入相應年度的財政預算,按時撥付,確保足額到位。
污染源普查經費應當統一管理,專款專用,嚴格控制支出。
第六條全國污染源普查每10年進行1次,標準時點為普查年份的12月31日。
第七條報刊、廣播、電視和互聯網等新聞媒體,應當及時開展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宣傳報道。
第二章污染源普查的對象、范圍、內容和方法
第八條污染源普查的對象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有污染源的單位和個體經營戶。
第九條污染源普查對象有義務接受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普查人員依法進行的調查,并如實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按照要求填報污染源普查表。
污染源普查對象不得遲報、虛報、瞞報和拒報普查數據;不得推諉、拒絕和阻撓調查;不得轉移、隱匿、篡改、毀棄原材料消耗記錄、生產記錄、污染物治理設施運行記錄、污染物排放監測記錄以及其他與污染物產生和排放有關的原始資料。
第十條污染源普查范圍包括:工業污染源,農業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和其他產生、排放污染物的設施。
第十一條工業污染源普查的主要內容包括:企業基本登記信息,原材料消耗情況,產品生產情況,產生污染的設施情況,各類污染物產生、治理、排放和綜合利用情況,各類污染防治設施建設、運行情況等。
農業污染源普查的主要內容包括:農業生產規模,用水、排水情況,化肥、農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以及農用薄膜等農業投入品使用情況,秸稈等種植業剩余物處理情況以及養殖業污染物產生、治理情況等。
生活污染源普查的主要內容包括:從事第三產業的單位的基本情況和污染物的產生、排放、治理情況,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情況,城鎮生活能源結構和能源消費量,生活用水量、排水量以及污染物排放情況等。
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普查的主要內容包括:設施基本情況和運行狀況,污染物的處理處置情況,滲濾液、污泥、焚燒殘渣和廢氣的產生、處置以及利用情況等。
第十二條每次污染源普查的具體范圍和內容,由國務院批準的普查方案確定。
第十三條污染源普查采用全面調查的方法,必要時可以采用抽樣調查的方法。
污染源普查采用全國統一的標準和技術要求。
第三章污染源普查的組織實施
第十四條全國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負責領導和協調全國污染源普查工作。
全國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負責全國污染源普查日常工作。
第十五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按照全國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的統一規定和要求,領導和協調本行政區域的污染源普查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同級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污染源普查日常工作。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村(居)民委員會應當廣泛動員和組織社會力量積極參與并認真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
第十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和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的統一要求,做好污染源普查相關工作。
第十七條全國污染源普查方案由全國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擬訂,經全國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審核同意,報國務院批準。
全國污染源普查方案應當包括:普查的具體范圍和內容、普查的主要污染物、普查方法、普查的組織實施以及經費預算等。
擬訂全國污染源普查方案,應當充分聽取有關部門和專家的意見。
第十八條全國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全國污染源普查方案擬訂污染源普查表,報國家統計局審定。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可以根據需要增設本行政區域污染源普查附表,報全國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批準后使用。
第十九條在普查啟動階段,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當進行單位清查。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機構編制、民政、工商、質檢以及其他具有設立審批、登記職能的部門,應當向同級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提供其審批或者登記的單位資料,并協助做好單位清查工作。
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當以本行政區域現有的基本單位名錄庫為基礎,按照全國污染源普查方案確定的污染源普查的具體范圍,結合有關部門提供的單位資料,對污染源逐一核實清查,形成污染源普查單位名錄。
第二十條列入污染源普查范圍的大、中型工業企業,應當明確相關機構負責本企業污染源普查表的填報工作,其他單位應當指定人員負責本單位污染源普查表的填報工作。
第二十一條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可以根據工作需要,聘用或者從有關單位借調人員從事污染源普查工作。
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當與聘用人員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支付勞動報酬,并為其辦理社會保險。借調人員的工資由原單位支付,其福利待遇保持不變。
第二十二條普查人員應當堅持實事求是,恪守職業道德,具有執行普查任務所需要的專業知識。
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當對普查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對考核合格的頒發全國統一的普查員工作證。
第二十三條普查人員依法獨立行使調查、報告、監督和檢查的職權,有權查閱普查對象的原材料消耗記錄、生產記錄、污染物治理設施運行記錄、污染物排放監測記錄以及其他與污染物產生和排放有關的原始資料,并有權要求普查對象改正其填報的污染源普查表中不真實、不完整的內容。
第二十四條普查人員應當嚴格執行全國污染源普查方案,不得偽造、篡改普查資料,不得強令、授意普查對象提供虛假普查資料。
普查人員執行污染源調查任務,不得少于2人,并應當出示普查員工作證;未出示普查員工作證的,普查對象可以拒絕接受調查。
第二十五條普查人員應當依法直接訪問普查對象,指導普查對象填報污染源普查表。污染源普查表填寫完成后,應當由普查對象簽字或者蓋章確認。普查對象應當對其簽字或者蓋章的普查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其登記、錄入的普查資料與普查對象填報的普查資料的一致性負責,并對其加工、整理的普查資料的準確性負責。
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在登記、錄入、加工和整理普查資料過程中,對普查資料有疑義的,應當向普查對象核實,普查對象應當如實說明或者改正。
第二十六條各地方、各部門、各單位的負責人不得擅自修改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普查人員依法取得的污染源普查資料;不得強令或者授意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普查人員偽造或者篡改普查資料;不得對拒絕、抵制偽造或者篡改普查資料的普查人員打擊報復。
第四章數據處理和質量控制
第二十七條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當按照全國污染源普查方案和有關標準、技術要求進行數據處理,并按時上報普查數據。
第二十八條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當做好污染源普查數據備份和數據入庫工作,建立健全污染源信息數據庫,并加強日常管理和維護更新。
第二十九條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當按照全國污染源普查方案,建立污染源普查數據質量控制崗位責任制,并對普查中的每個環節進行質量控制和檢查驗收。
污染源普查數據不符合全國污染源普查方案或者有關標準、技術要求的,上一級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可以要求下一級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重新調查,確保普查數據的一致性、真實性和有效性。
第三十條全國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對污染源普查數據的質量核查。核查結果作為評估全國或者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污染源普查數據質量的重要依據。
污染源普查數據的質量達不到規定要求的,有關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當在全國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規定的時間內重新進行污染源普查。
第五章數據、資料管理和開發應用
第三十一條全國污染源普查公報,根據全國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的決定。
地方污染源普查公報,經上一級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核準。
第三十二條普查對象提供的資料和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加工、整理的資料屬于國家秘密的,應當注明秘密的等級,并按照國家有關保密規定處理。
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普查人員對在污染源普查中知悉的普查對象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義務。
第三十三條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當建立污染源普查資料檔案管理制度。污染源普查資料檔案的保管、調用和移交應當遵守國家有關檔案管理規定。
第三十四條國家建立污染源普查資料信息共享制度。
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當在污染源信息數據庫的基礎上,建立污染源普查資料信息共享平臺,促進普查成果的開發和應用。
第三十五條污染源普查取得的單個普查對象的資料嚴格限定用于污染源普查目的,不得作為考核普查對象是否完成污染物總量削減計劃的依據,不得作為依照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對普查對象實施行政處罰和征收排污費的依據。
第六章表彰和處罰
第三十六條對在污染源普查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應當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三十七條地方、部門、單位的負責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法給予處分,并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予以通報批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擅自修改污染源普查資料的;
(二)強令、授意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普查人員偽造或者篡改普查資料的;
(三)對拒絕、抵制偽造或者篡改普查資料的普查人員打擊報復的。
第三十八條普查人員不執行普查方案,或者偽造、篡改普查資料,或者強令、授意普查對象提供虛假普查資料的,依法給予處分。
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普查人員泄露在普查中知悉的普查對象商業秘密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對普查對象造成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第三十九條污染源普查對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當及時向同級人民政府統計機構通報有關情況,提出處理意見,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責令改正,予以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可以建議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一)遲報、虛報、瞞報或者拒報污染源普查數據的;
(二)推諉、拒絕或者阻撓普查人員依法進行調查的;
(三)轉移、隱匿、篡改、毀棄原材料消耗記錄、生產記錄、污染物治理設施運行記錄、污染物排放監測記錄以及其他與污染物產生和排放有關的原始資料的。
單位有本條第一款所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予以警告,可以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
個體經營戶有本條第一款所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予以警告,可以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四十條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應當設立舉報電話和信箱,接受社會各界對污染源普查工作的監督和對違法行為的檢舉,并對檢舉有功的人員依法給予獎勵,對檢舉的違法行為,依法予以查處。
第七章附則
第四十一條軍隊、武裝警察部隊的污染源普查工作,由中國人民總后勤部按照國家統一規定和要求組織實施。
市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工作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各有關部門的積極配合、全社會的共同關注下,克服了時間緊、任務重的困難,尤其是地震帶來的各種困難,按照國務院和全省污染源普查工作統一部署和要求,全面開展了各項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果。全市共完成480家工業源、1512家生活源、8498家農業源和7個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的普查表填報和數據錄入工作。各縣區普查數據已上報國家污染源普查辦公室,完成了第一次數據初報工作。
一)機構健全,組織領導有力。
目前,全市成立了市、縣(區)二級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和普查辦公室,負責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的統一領導和協調組織實施工作,市農牧局也成立了市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農業組。各縣區按照市上統一要求,也成立了相應機構,保障了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廣泛宣傳,營造了良好的社會氛圍。
為做好污染源普查宣傳工作,全市污染源普查機構結合本地實際、根據普查不同階段宣傳的重點,加強領導、明確責任,精心策劃,采取生動活潑的形式開展有效的宣傳、動員工作,為全面普查創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
三)精心組織,工作逐步推進。
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堅持依法普查的原則,全市各級普查機構嚴格按照國家污染源普查方案和省污染源普查實施方案的統一要求和部署,精心準備,嚴密組織,實施過程中嚴把清查關、普查表填報質量關,使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逐步推進。
四)克服地震災害影響,努力完成普查工作。
大地震發生,全市各縣區均遭到地震不同程度的破壞,使普查工作一度中斷,影響了普查表的審核、整理以及計算機錄入工作。為挽回因地震影響的工作進度,各縣區普查辦工作人員一邊抗震救災和恢復重建工作,一邊冒著危險在余震不斷的情況下繼續進行污染源普查數據錄入和審核工作,截至8月初各縣區均完成了普查數據的錄入工作,各縣區第一次普查數據已直報國家普查辦。
市普查辦從8月中旬開始按照《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質量核查工作細則》要求,對全市九縣區進行了質量核查,各縣區也正在按照市普查辦的要求,積極進行整改,努力提高全市污染源普查質量。
二、存在主要問題
一)普查表填報質量有待提高
當前污染源普查進入了關鍵階段,表格質量直接影響著數據錄入工作,決定普查工作的成敗。從這次核查的情況看,市和各縣區普查機構在表格質量審核和核查中做了一定的工作,但是還存在一些問題大部分普查表需進一步完善,污染源普查表漏填率較高,普查表格填報的規范性、完整性有待進一步完善。
本次抽查四縣區的工業源、農業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的440個樣本中,發現需要進一步完善的樣本168個,涉及問題738個。這些問題多數是普查表漏填較多和填報不規范問題,也有共性問題,主要是基礎工作薄弱、普查員普查知識欠缺,認識理解不到位,普查對象填報不認真、基層五級審核不到位的原因,也有對普查表中具體指標理解有誤所造成的
從本次核查的四個樣本區來看,指標漏填率”較高,有的表格甚至整頁空白,超過國家規定小于1.5%要求,指標填報差錯率”達到國家規定小于1.5%要求,不合格樣本比例為38.2%超過國家規定小于30%要求。
二)普查監測數據使用率偏低
從核查結果看,雖然針對國控、省控重點污染源進行了監測,但填報數據卻大多采用產排污系數進行核算。由于監測頻次不夠,加之沒有及時向縣(區)普查辦及普查對象提供監測數據,導致部分普查監測表填報數據不全。
三)普查經費不足
污染源普查工作量大,技術性強,時間緊,環節多,需要足夠的資金保障目前是污染源普查的重點階段,基層的普查經費亟待進一步落實。本次污染源普查工作集中在縣區一級,因此基層普查工作應當得到更多的資金支持,從而保證普查基礎工作的順利進行。核查時發現基層普查經費普遍不足,市共編制普查經費預算328萬元,全市各縣(區)目前共落實147萬元(其中工業源生活源79萬元,農業源68萬元)加上國家和省級補助97萬元,實際落實244萬元。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進一步加強領導,落實責任,確保污染源普查工作有序推進
當前,污染源普查工作已進入關鍵階段,各縣(區)政府要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對下一階段工作進行再動員、再部署,充分發揮各部門的職能作用,把工作責任層層分解落實到各級普查機構及每個普查員、普查指導員和普查對象身上。對工作不力、進展緩慢、普查質量低的單位和個人要通報批評。對漏報、瞞報、拒報的普查對象,要依據《全國污染源普查條例》規定,及時予以處理,典型案件要予以曝光。市級和各縣(區)級普查機構要針對不同階段工作情況,及時派出工作組,深入基層督導普查工作,解決實際困難和問題,確保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有序推進。
二)抓緊完成普查表格填報質量的整改工作,嚴格質量審核制度。
對本次核查中發現的問題,各縣(區)普查機構要嚴格按照《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質量核查工作細則》全國污染源普查數據審核技術規定》和《關于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表格填報質量核查的通知》抓緊進行普查表填報質量的整改工作,市普查辦要對整改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要嚴格執行基層五級審核制度和質量核查,將地震影響造成的工作損失補回來,確保全市普查表格的填報質量。
三)認真做好數據錄入的質量核查。
數據錄入的質量核查也是保證污染源普查的關鍵環節,這次核查組只對部分普查對象數據錄入情況進行了核查,雖然核查的數據不多,但也發現了存在問題。為了做好數據匯總上報工作,市污染源普查辦要在做好普查表填報質量核查的基礎上,認真組織好各縣區的數據錄入質量核查,嚴格按照國家的有關要求進行數據錄入和復錄、審核等工作,為數據匯總正式上報工作打好基礎。全國污染源普查辦公室隨后將組織數據錄入核查組對全國各省、市、縣(區)數據錄入情況進行隨機抽樣核查,各縣(區)要積極做好迎接國家數據錄入核查組核查的準備工作。
四)重視做好污染源普查的檔案整理工作。
今天的會議是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召開的,主要內容是對全縣的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進行安排部署,明確相關部門的工作職責和工作任務。下面我就如何做好全縣污染源普查工作講三點意見。
一、充分認識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和艱巨性。
為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切實加強環境監督管理,提高科學決策水平,實現“十一五”污染物總量控制目標,國務院決定于20*年-2009年利用三年時間開展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這也是國務院確定開展的一項重大的國情調查。近年來,隨著經濟持續快速發展,結構調整步伐加快,企業數量快速增加而且變動頻繁,資源能源消耗量大幅上升,新的工業污染源不斷增多,現有的環境統計調查已難以滿足形勢的需要。開展全面的污染源普查,對提高環境監督執法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加強污染源綜合管理、減少污染物排放意義重大,是做好新時期環保工作、建設環境友好型社會的重要保障。
按照國務院、省政府和市政府有關要求,此次普查的對象包括全縣區域內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工業源、農業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處理設施,以編辦、工商、民政等部門審批的名錄為基礎,普查工作分清查和普查兩個階段,清查階段要按照清查細則要求逐一查清全縣區域的所有污染源,清查結束后從清查名錄中整理出普查名錄,并于近期正式啟動普查。
此次全國性的污染源普查工作涉及面廣,質量要求高,時間要求緊,關系到環保工作的長遠發展,同時又具有鮮明的時代特征和現實意義。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到普查的重要性、艱巨性和復雜性,做好充分的思想準備。“千里之堤,潰于蟻穴”,一項工作進度滯后、一批企業數據失真、一個環節疏忽錯漏,都會影響污染源普查結果的整體質量。要堅決克服麻痹大意、敷衍應付的思想,高度重視,從嚴要求,在每一個工作細節上都精益求精,確保普查工作高效高質完成。
二、切實加強污染源普查工作的組織領導。
國務院高度重視此次污染源普查工作,下發了《關于開展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國發[20*]36號),出臺了《全國污染源普查條例》等文件,省政府也出臺了相關文件,市政府辦公室專門印發了《關于做好第一次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通知》,制定了我市的普查方案,按照市政府通知和方案的要求,結合我縣工作的實際,制定了《縣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方案》。為了加強對此項工作的領導,我縣成立了由我任組長、相關部門負責同志參加的全縣污染源普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普查工作的統一組織和實施。普查和清查階段的所有工作均要求普查員逐戶進行。在20*年5月底前,要向國家普查辦和市普查辦上報第一次數據錄入結果;20*年6月底前完成第二次數據上報。會后,縣直各相關部門要抽調1-2名業務精熟的同志專門配合普查工作,組成縣污染源普查工作辦公室,協調組織全縣污染源普查工作。各相關部門一定要明確任務,落實責任,加大工作力度,盡快成立普查員和普查指導員隊伍,并加強培訓,為下一階段的普查工作打下良好基礎。
三、凝聚合力,力求取得污染源普查工作取得實效。
一、普查工作目標
全面掌握各類污染源的數量、行業和地區分布,主要污染物及其排放量、排放去向、污染治理設施運行狀況、污染治理水平和治理費用等情況,為污染治理和產業結構調整提供依據。建立區域各類重點污染源檔案和污染源信息數據庫,促進污染源信息共享機制的建立,為污染源的管理奠定基礎。提高環保部門的管理能力,健全各級環境統計、監測、監督和執法體系。通過普查工作的宣傳與實施,動員社會各界力量廣泛參與污染源普查,提高全民環境保護意識。
二、普查時間
普查標準時點為20*年*月*日。普查時期資料為20*年度。
三、普查對象與范圍
污染源普查對象為我區區域內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工業源、農業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
(一)工業源
主要普查《國民經濟行業分類》第二產業中除建筑業外39個行業中的所有產業活動單位。工業源普查對象劃分為重點污染源和一般污染源,分別進行詳細調查和簡要調查。
重點污染源范圍是:(1)有重金屬、危險性廢物、放射性物質排放的所有產業活動單位;(2)11個重污染行業中的所有產業活動單位;(3)16個重點行業中規模以上企業。
一般污染源是指工業源中除重點污染源以外的工業企業。
工業源普查的內容是:
1、企業的基本登記信息及其它相關情況,包括企業排污口情況、排水去向等;
2、原材料消耗情況,包括水的使用和消耗量,能源(煤、油、電、氣等)結構和消耗量,燃料含硫量,主要有毒有害原輔材料消耗量等;
3、生產產品情況,包括該企業主要產品的種類、產量等;
4、產生污染的設施情況,包括排放大氣污染物的鍋爐、爐窯等設施,產生廢水、固體廢物的設施,以及這些設施的種類、數量和規模;
5、各類污染物產生、治理、排放、綜合利用情況,各類污染治理設施建設、運行及投入情況等;
6、污染物排放監測情況,包括監測點位、時間、頻次,污染物種類和排放濃度、排放量等。
(二)農業源
主要普查第一產業中的農業、畜牧業和漁業。
農業源普查范圍主要是結合優勢農產品區劃,針對谷物種植業、油料和豆類作物種植業、棉麻等種植業、蔬菜及花卉種植業、茶果類及中藥材種植業的主要產區開展肥料、農藥和農膜污染調查。畜牧業和漁業源普查范圍是人工飼養的規模化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和養殖專業戶、淡水及近海灘涂養殖場。
普查的內容是:
1、樣本的基本情況,包括經濟規模及用水排水情況等;
2、產、排污情況,包括肥料、農藥施用情況,農膜使用和秸稈處理情況,飼料餌料投放情況,畜禽養殖糞便及其它主要污染物產生、排放情況,污染治理情況等;
3、養殖業污染治理情況,各種污染治理設施的治理效率、污染物去除情況、投入和運行情況等。
(三)生活源
主要普查第三產業中有污染物排放的單位和城鎮居民生活污染。
第三產業普查范圍主要是具有一定規模的住宿業、餐飲業、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業(包括洗染、理發及美容保健、洗浴、攝影擴印、汽車與摩托車維修與保養業)、醫院、具有獨立燃燒設施的機關事業單位、機動車、民用核技術利用和大型電磁輻射設施使用單位。
城鎮居民生活污染普查以街鎮(*工業區)為單位(不包括村莊和集鎮)進行生活能源消耗量和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排放量的調查。
普查的內容是:
1、排污單位基本情況,包括第三產業單位注冊的基本登記信息,各類污染物的產生、排放情況,污染治理情況等;
2、鎮、街道、園區生活能源結構及其消費量、污染物排放情況,生活供水量、排水量及污染物濃度等。
(四)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
普查范圍包括新江、楓涇、楓亭3家污水處理廠,以及我區范圍內8家危險廢物處置資質企業。
普查內容是單位的基本情況,污染治理設施情況和運行狀況,污染物的處理處置量等情況,滲濾液、污泥、焚燒殘渣的產生、處置及利用情況等。
四、普查污染物種類
按照全面普查、突出重點的原則,本次污染源普查的污染物種類為對環境影響較大、對污染防治具有普遍意義的污染物。具體是:
(一)廢水:化學需氧量(COD)、氨氮、石油類、揮發酚、汞、鎘、鉛、砷、六價鉻、氰化物;造紙、農副食品加工、食品制造、飲料制造業廢水中增加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城鎮污水處理廠增加總磷、總氮、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二)廢氣:煙塵、工業粉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電解鋁、水泥、陶瓷、磨砂玻璃行業廢氣中增加氟化物。
(三)工業固體廢物:包括危險廢物(按照國家危險廢物名錄分類調查)、冶煉廢渣、粉煤灰、爐渣、煤矸石、尾礦、放射性廢渣等類別。
(四)脫硫設施產生的石膏、污水處理廠產生的污泥和危險廢物焚燒的殘渣。
(五)伴生放射性礦物開發利用和民用核技術利用企業產生的放射性污染物,放射源。
(六)農業源中還包括:總磷、總氮、總銅、總鋅及毒性高、用量大且難降解的農藥和魚藥。
五、普查組織及實施
(一)組織機構
*區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負責普查的組織和實施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簡稱區普查辦)設在區環保局,負責普查工作的業務指導和督促檢查。主要職責是:
1、組織擬訂本區污染源普查方案,經區領導小組審定后組織實施;
2、制定和組織實施全國污染源普查各階段工作方案;
3、組織開展全國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宣傳報道和培訓;
4、對各鎮、街道、*工業區污染源普查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5、向市普查領導小組提交普查報告。
(二)部門分工
*區污染源普查工作在區普查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加強部門分工協作。環保局牽頭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全國污染源普查工作,負責擬訂全國污染源普查方案和不同階段的工作方案,組織普查培訓,負責污染源的監測,對普查數據進行匯總、分析和總結。領導小組其他成員單位參與編制和審議污染源普查方案及各階段工作方案,并按照部門職責分工,負責指導和督促檢查污染源普查工作,推動本系統參與污染源普查工作,協調落實相關事項。
區統計局提供普查所需基礎資料,協同區環保局做好數據統計和分析工作;
區發展改革委、經委提供普查所需基礎材料,配合做好工業源的普查工作及污染源普查成果的分析和應用;
區財政局負責普查預算經費的審核、安排和撥付,并監督經費使用情況;
區建設交通委參與垃圾處理場等污染物集中處理設施普查;
區水務局參與服務性行業和城鎮污水處理廠的普查;
區衛生局負責醫療衛生機構的普查;
區工商分局負責提供污染源的基本登記信息,配合環保局做好普查工作;
區環保局負責牽頭工作,做好工業源、生活源和危險廢物處置場的普查;
區農委根據市農委的工作部署,負責農業源的普查;
區公安分局根據市公安局的工作部署,負責機動車輛的普查,同時為區普查提供城鎮常住人口基礎數據;
各鎮、街道、*工業區按照區普查辦要求成立普查站和普查工作領導小組,并由1名工作責任性強的正科級別及以上的干部擔任組長,推進各自行政轄區內的污染源普查工作;
請有關部門根據《關于做好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宣傳工作的通知》(環發[20*]47號)精神,負責組織污染源普查的宣傳工作。
(三)宣傳動員
區普查辦要按照《關于做好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宣傳工作的通知》(環發[20*]47號)要求,深入開展污染源普查的宣傳工作,為污染源普查順利實施創造良好的輿論氛圍,要根據普查不同階段宣傳的重點,加強領導,明確責任,精心策劃,落實經費,采取生動活潑的形式,確保宣傳效果。要突出主流新聞媒體的作用,組織開展一些有影響力的宣傳活動,把宣傳動員工作貫徹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始終。
廣泛動員和組織社會各界力量積極參與并認真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重點調查產業單位應當設立污染源普查機構,負責本產業活動單位污染源普查表的填報工作。其他各類法人單位應當制定相關人員負責本單位污染源普查表的填報。各有關單位應當積極推薦符合條件的人員擔任普查員。
六、普查階段安排
我區污染源普查工作總體時間安排為20*年*月至20*年*月,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準備階段(20*年*月-*月)
1、組建機構、落實經費(20*年*月-*月)
組建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及其普查辦,抽調專職人員從事污染源普查工作;普查辦根據工作需要編制污染源普查經費預算,向區財政部門申報;區財政部門按照通知要求,核定經費,納入預算,按時撥付。
2、監測數據準備(20*年*月-*月)
配合開展產排污系數測算工作;整理20*-20*年對污染源的監測數據,包括歷史監測數據、驗收監測數據、委托監測數據、在線監測數據等。
3、人員聘用及培訓(20*年11月-12月)
各鎮、街道、*工業區成立普查站,按照國家人員配置要求配備普查人員,普查人員須在本單位內部調劑產生,不得向社會招聘,必須經過培訓、持證上崗。
4、污染源清查及普查前的準備工作(20*年11月-12月)
區普查辦做好普查表填報前的準備工作,包括清查企業及其他污染源普查單位的名錄;普查對象要整理原始記錄和臺帳,普查主要生產設備的狀態和生產能力等情況。
(二)全面普查階段(20*年1月-5月)
1、區普查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力量根據清查名錄確定普查企業名單(20*年1月);
2、各鎮、街道、*工業區普查站根據名單進行入戶調查,組織各普查單位填報普查表(20*年1月-5月);
3、區普查辦進行數據錄入、數據審核和匯總(20*年1月-5月)。
(三)總結階段(20*年6月)
區普查辦進行工作總結和技術總結。
七、人員配備
人員配備包括普查員、普查指導員、數據錄入員、錄入指導員的配備。
各鎮、街道、*工業區分別成立普查站,全面負責本區域的污染源入戶普查工作,并按照本區域普查對象的數量配備普查員。普查指導員從區環保局、環境監測站、環境監察支隊、衛生局、各鎮、街道、園區等相關部門抽調,普查員由各鎮、街道、*工業區負責抽調。錄入指導員從區環保局監察支隊抽調,錄入員在本地臨時聘用。
一、一年多來普查工作簡要回顧
按照國家和省政府的統一部署,自2007年9月開始,我省污染源普查工作正式展開,20*年是污染源普查的全面普查階段。一年來,各級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全國污染源普查條例》和國家污染源普查辦公室有關文件要求,在時間緊、任務重的情況下,精心組織,扎實工作,全省污染源普查工作取得了積極進展。20*年6月初,全省140個縣(市、區)完成工業源、農業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普查數據的縣級直報國家任務;20*年8月底,在反復核查基礎上,完成第二次上報的初報工作;9月份后,全省各級認真組織數據匯總、審核與分析,對普查數據庫進行進一步核實;20*年12月5日,山東省順利完成第二次上報工作(終報)。普查工作取得了階段性的成果。回顧一年多來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兩個特點:
一是縣(市、區)工作扎實認真,普查表填報質量較高。進入全面普查階段后,各級各部門認真組織,普查工作穩步推進。特別是在基層的普查工作人員,發揚頑強拼搏的精神,加班加點,任勞任怨,付出了大量的心血和勞動。從前期省普查辦核查情況看,全省大部分地區縣(市、區)領導高度重視、組織得力,工作人員態度端正、認真負責、業務熟練,能夠比較深入細致地了解普查對象相關情況,掌握數據準確、客觀。在前期工作中,*市領導重視,組織協調力度大,普查辦工作人員積極努力,認真負責,表格填報較為規范完整,質量較高。濰坊濱海經濟開發區漏填錯填率較低。*等普查表格備案說明整齊規范、翔實條理。*/*縣等在前期工作進展相對緩慢的情況下,加大工作力度,工作進度和質量有較大改善,指標漏填率和差錯率相對較低。*等工業污染源總數較多,工作量相對較大,普查辦人員加班加點,按時完成直報任務,表格填寫質量比較高。*加強業務指導,市、縣兩級表格審核工作深入細致。6月9日至17日,國家普查辦核查組以*為樣本,對我省普查表填報質量進行了現場核查。兩市、區普查工作領導重視,組織得力,數據質量較高,得到了國家核查組好評。
二是省、市級匯總分析扎實有效,有力保證了普查數據庫質量。20*年8月底第二次上報以來,全省普查工作重心轉移到匯總分析上來,為確保數據準確性,各市普查辦多次向本級局黨組匯報,進行專題研究,組織技術人員進行多次會審。10月7日至15日,按照國家普查辦新下發的匯總分析通知和表格要求,省普查辦召集全省業務骨干80多人,對全省普查數據庫分行業、分指標進行量化分析,形成數據匯總審核工作報告、數據匯總分析報告,完善各類經濟、社會發展宏觀數據材料,積極迎接國家的檢查工作。為了進一步提高全省污染源普查終報數據的質量,達到全面消除疑似數據,11月26日至12月4日,省普查辦組織各市負責技術和數據處理的業務骨干對全省污染源普查終報數據進行再次審核,數據質量進一步提高,于12月5日按時完成上報任務。20*年10月18日至22日,以國家普查辦陳斌主任帶隊的國家污染源普查數據錄入與匯總核查組在我省進行了現場檢查。并以章丘市為樣本,對數據錄入工作進行了核查。核查組對我省污染源普查工作取得的成績給予充分肯定,對全省普查戰線同志們的辛勤工作給予很高的評價。
一年多來,污染源普查工作取得的成績,是全省各級各部門共同努力的結果,與在坐各位的辛勤工作是分不開的,在此,再次代表省環保局黨組、省污染源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向各級各部門從事普查工作的同志們表示衷心的感謝!
二、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切實組織好技術報告的編寫工作
2009年是第一次污染源普查的總結驗收階段,污染源普查技術報告編寫工作,是今年污染源普查工作的首項重要任務,是整個污染源普查工作的畫龍點睛之筆。各級普查機構要充分認識這項工作的重要性,組織技術力量,集中時間和精力,認真做好編寫工作。
一是要從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高度,準確認識技術報告編寫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是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第十二個五年計劃和環保規劃服務的,是為國家和全省環境保護方面科學決策服務的。普查數據是這次工作的重大成果,不僅提供了全省企業的污染狀況、排放總量等詳情,而且是實施“十二五”排污總量控制的基礎。技術報告是普查數據的集中體現,通過對數據的綜合分析,充分反映這次普查工作的重要性、全面性、指導性。首先,技術報告是普查成果鑒定的核心報告。技術報告是反映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全過程的技術總結,是第一次污染源普查結果的集中表征,是普查數據邏輯性、合理性、完整性、準確性的系統分析。我們搞污染源普查,不能滿足于成為數據的管理員,更重要是成為普查數據的分析員,要形成為各級政府和社會所需要的技術成果。其次,技術報告是總結階段工作的基礎。從污染源普查的整體工作看,技術報告既是對前階段普查工作集文字、數字、圖形的綜合說明,又是下一步普查公報的基本素材,是普查數據開發利用的基礎。我們以前在1985年搞過工業源普查,在1988年搞鄉鎮工業源普查,但這次普查范圍涵蓋工業、農業、生活和集中式,普查范圍之廣,普查工作量之大,是前幾次普查所不能比的,因此,技術報告一定要客觀、充分地反映第一次污染源普查的工作。可以說,技術報告編寫工作,既是對近一年多來污染源普查質量的檢驗,也是各級普查成果的體現,技術報告完成與否、編寫質量高低與否,事關整個普查工作成敗,關系著一年多來各級普查機構和參與普查的領導、同志們的政績與榮譽,各級各部門一定統一思想,提高認識,認真謀劃,切實組織好污染源普查技術報告編寫的相關工作。
二是明確時間要求,制定編寫工作計劃。省里已將上半年的工作要點下發各市。各級各部門要緊緊圍繞黨委、政府和社會的要求,在技術報告編寫過程中,做到“三個結合、三個突出”要把普查資料開發應用與當地環保中心工作結合起來,與“十二五”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結合起來,要突出重點,突出當地特點,突出普查資料開發應用的廣度和深度,最大限度地發揮普查資料的作用。省普查辦已下發文件明確今年的工作安排,希望各地提前準備,統籌安排、有序推進。春節前后一段時間的主要任務就是報告編寫工作,各級各部門要抓緊時間,結合各自工作實際,制定切實可行的編制工作計劃、數據分析和成果開發計劃,明確指導思想、目標任務、組織實施辦法等具體措施,及早著手開展工作。為確保效率和精力,有條件的地方可實行封閉作業的方式,以排除外界干擾。市級普查機構要于2月底前完成兩個報告的編寫,并一式三份報省普查辦。
三是要配齊配強人員,加強人力保障。在總結表彰階段,省里將開展三類評選活動,第一類是工作成果的評選,根據技術報告質量和水平、數據開發應用的創新和推廣程度,分別評選出一二三等獎。第二類是科研成果的評選。1985年工業源普查,就獲得了省級科技進步一等獎。各縣(市、區)可以根據當地情況列課題,參加省市科技成果的評選。第三類是榮譽成果的評選,就是評選全國和全省普查工作的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但更重要的還是通過表彰來調動編寫技術報告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市、縣兩級環保、農業部門要組織專門寫作班子,專人負責,專職從事技術報告的編寫工作,同步完成工作報告的編寫,寫作班子原則上不少于3-5人。要加強經費保障,確保編寫工作順利進行。期間,省普查辦要組織專項督察,對人員配備不齊、工作開展不力的進行通報。
四是相互協作,密切配合,齊心協力開展工作。這次污染源普查的顯著特點之一是涉及范圍廣、參與部門多,是典型的“多線、多兵種作戰”。除環保部門外,還有農業、畜牧、海洋與漁業等部門。前期各部門同力協作順利完成了數據采集工作,下一步,我們必須要按照國家和省政府對部門職責的分工安排,切實履行各自職責,并自覺做好相互配合。農業部門除具體做好種植業污染源普查技術報告的編寫外,還要充分發揮在整個農業源普查方面的牽頭、綜合作用,切實組織好農業源普查技術報告的編寫工作。要通過這次污染源普查工作,極大地密切部門、單位之間的合作關系,并增進同志間的友情和友誼。
三、對這次培訓提幾點要求
國家污染源普查辦北海培訓會議后,為結合實際做好我省污染源普查技術報告的編寫工作,省普查辦在濟南專門召開了技術報告編寫研討會議,組織部分市普查骨干就技術報告編寫大綱進行了討論研究,進一步充實完善了編寫綱要,為全省培訓作了比較充分準備。這次培訓的具體內容,有關同志在隨后的培訓中會詳細講解,我就不多說了。為辦好這次培訓,提兩點要求:
一是認真聽講,充分研討。希望大家充分利用兩天的培訓時間,認真聽講,自覺維護秩序,遵守培訓紀律,保證培訓效果。同時希望各位多結合工作實際,深入思考本地的報告編寫和成果開發工作。如果有好的想法和工作建議,大家要相互啟發,相互學習,共同提高,省普查辦的同志要加強交流溝通,共同努力,把技術報告編寫工作做好。
二是切實搞好會務保障工作。有關部門要組織好此次培訓工作,妥善安排食宿,使參會人員能在一個良好的環境中完成此次培訓課程。
一、主要經濟指標情況
企業營業收入主要增長點是工業企業增收,主要得益于玉昆、**鋼鐵公司鋼鐵行業收入增加。但從9月份來,受鋼鐵行業下滑影響,全鎮企業營業收入較上年同期雖呈上升趨勢,但增幅明顯放緩,企業營業收入由上月的增23%下降到18%,下降了5個百分點;不包含個體企業營業收入由上月的增65%下降到17%,下降了48個百分點;規模上企業的營業收入由上月的增68%下降到50%,下降了18個百分點。其中本月鋼鐵行業營業收入與本年平均水平減少1400萬元,從目前四戶鋼鐵行業停廠3戶的情況預測,下月降幅將進一步加劇,預計鋼鐵行業對全鎮營業收入總量影響會增至1億元。
4、增加值:1-10月份,實現企業增加值4.3億元,同比增長1%;其中不含個體實現企業增加值1.94億元,同比增長5.6%;工業增加值1.76億元,同比增加1003萬元,增長6%。
1-10月份**鎮固定資產投資完成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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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點投資項目建設情況
1、維和制藥有限公司三七提取車間技改:項目計劃總投資8000萬元,項目立項、選址、規劃、環評等都取得了核準,目前土地征用還未組織招拍掛。
2、維和制藥有限公司普藥提取車間:項目計劃總投資4933萬元,設計提取普藥能力6000噸/年,項目于7月初開始動工建設,目前正在進行廠房建設,設備已預訂,計劃年內投廠。
3、益粒康空殼膠囊項目:計劃總投資4185萬元,項目前期核準手續已辦理完畢,并于7月開始動工建設,設備已預訂,目前廠房主體工程已完工,計劃年內投產。
4、藍晶科技有限公司:公司計劃投資500萬元,在盡短的時間內,建成產品檢測室。
5、嘉華水泥項目:項目選址、規劃、環評等前期工作都取得了核準,目前土地征用手續還未辦理完畢。現在的主要問題是:投資方對該項目的建設沒有明確態度,項目無法推進。
6、梅園11萬千伏變電站項目:項目已取得了云南電網公司的立項批復,計劃總投資3000萬元,目前土地征用核準手續還在辦理過程中,征地農民工作已順利結束,農民簽字同意率達60%以上,土地征用報件已報到土地部門。
7、溪澤公司煙草倉庫建設:項目計劃總投資4000萬元,項目于8月份動工建設,目前正在倉庫建設過程中,計劃年內投入使用。
三、統計工作
一是按時、按質、按量完成了上級部門及**鎮黨委、政府和各項統計任務。統計質量的提高取得了較大突破,明顯減少了以往統計數據質量不高的問題,加大了統計分析預測,為黨委、政府決策即時提供了依據。二是完成了全國第一次污染源工業源普查。對全鎮所有工業企業共115戶分為重點污染源和一般污染源兩部分,分別進行詳細和簡要調查,并按時按質完成了清查、普查登記、數據錄入匯總工作。三是認真開展全國第二次經濟普查的前期準備工作及單位清查工作。
四、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
按照市、區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整改治理年的要求,樹立“隱患險于明火,防范勝于救災,責任重于泰山”思想,根據**鎮安全生產工作形勢,進一步落實企業的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鎮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的安全監管主體責任,全面排查治理存在的事故隱患和薄弱環節,認真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建立重大危險源監控機制和重大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及分級管理制度,嚴厲打擊安全生產領域的違法行為,深入開展了“隱患治理年”的各項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了重大安全事故的發生,至10月份,發生安全事故一起,死亡1人。主要做法是:一是開展了《云南省安全生產條例》的學習。召開了《云南省安全生產條例》專題培訓會議,組織各村(居)委會負責人及安全管理員、企業安全管理員共86人參加了學習,并要求企業利用宣傳標語、宣傳畫、宣傳牌板和專題講座等多形式的開展宣傳活動,使《條例》深入到各企業、員工。二是突出治理重點確保治理出實效。以治理非煤礦山(采石場)高臺階反坡度開采、冶金、水泥行業為重點行業、鐵水包起重設備的安全整改、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和使用、企業員工學習培訓、建立安全生產臺賬、建立責任制度為重點開展了安全治理工作。通過治理,各項工作均取得明顯成效,提出的整改措施大都已經落實,其余正在整改中。三是開展百日督查專項行動。根據區安全生產百日督查專項行動實施方案,鎮政府成立了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建立健全隱患治理和危險源監控制度,強化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加強事故預警、預防和應急求援工作,努力構建安全生產長效機制。
六、加強環保監督管理
一是加強對鎮內企業環保的監督管理。對環保治理設施的運行嚴格監督,對各個工藝、各個方面污染點的環保治理嚴格要求,確保環境保護措施的落實。二是開展了污染排放及存在污染隱患的排污單位排查整改。重點為水泥、煉鐵、造紙工業企業;采礦和選礦企業尾礦庫;水產養殖單位;飲用水源地及水庫壩塘的污染排查。進一步集中開展了企業污染源、安全隱患的排查整改,特別是針對飲用水水源有效保護的要求,對威脅飲用水水源的企業進行了排查整改。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狠抓薄弱環節,著力解決影響安全生產、飲用水安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堅持安全隱患排查治理與企業污染隱患治理相結合,切實打擊環保領域的非法違規行為,加大安全和環保設施投入,促進基礎設施建設,建立環境保護長效機制。三是積極清查非法排放企業。對轄區內的土法小煉鐵爐進行了全面調查,共查出土法小煉鐵戶5戶,建有土法煉鐵爐15座。最小規模的建有1座爐,最大規模的建有8座爐。均為無證生產,或是不按審批范圍生產經營、非法排放,對非法生產企業進行清理整頓。
7、加強了農村集體財務管理
嚴格按照《紅塔區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及資產管理實
施細則》及《**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及資產管理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進一步加強了全鎮農村集體財務管理,組織了村組財務審計工作,對審計中發現的問題進行了反匯整改,使全鎮的農村集體財務管理工作上了一個新臺階。
下半年工作計劃
下半年經濟中心更要進一步加深對當前經濟發展的認識,認真總結上年工作的成績和經驗,找準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堅持經濟建設中心,以加快發展、加快增收的為重點開展各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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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確保經濟指標完成
一是以推進大投資項目動工建設為重點,確實抓好各項工作,確保各項經濟指標完成區考核任務。重點抓好:維和制藥有限公司三七提取車間技改、維和制藥有限公司普藥提取車間、益粒康空殼膠囊項目、藍晶科技有限公司、嘉華水泥項目、梅園11萬千伏變電站項目、溪澤公司煙草倉庫建設7個項目的建設。二是以招商引資為重點,以盤活存量土地招商,引進科技含量高、投資規模大、節能環保、高效益項目,加大第三產業投資項目的招商,發展三產業經濟。
二、進一步加強統計工作
下半年的統計工作要緊緊圍繞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做好各項經濟、社會指標的準確統計,為科學制定發展決策提供依據。繼續加強稅源經濟調查,細致掌握經濟運行情況。提高工業經濟統計質量,加強村一級及企業統計員的統計知識、統計方法、統計法律法規的培訓,提高統計科學水平。認真做好第二次全國經濟普查登記工作,按時、按要求完成普查各環節的工作。
三、不折不扣抓好全鎮安全生產工作
全面排查治理各待業領域事故隱患,狠抓隱患整改工作,按照**鎮重點行業和領域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積極宣傳發動,充分依靠企業及廣大從業人員的積極參與,杜絕重大安全生產事故,減少一般安全生產事故,使全鎮安全生產隱患治理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四、加大力度做好環保工作
宣傳貫徹紅塔區政府《節能減排行政問效責任制》精神,狠抓企業節能、減排工作,繼續加大對高耗能、高排放企業的監管,引導企業技改擴能,加大環保治理設施投入,加大各個生產環節、各個排污點嚴格監控,保證環保治理設施有效運行,確保節能降耗、減排指標任務的完成。
五、繼續嚴格農村集體財務管理
這次全省環境保護工作會議,是在全省環保系統深入貫徹落實黨的*精神,加速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保護歷史性轉變的新形勢下召開的。會議主要任務是,以黨的*精神為指導,貫徹全國環保廳局長會議和省“兩會”精神,緊密聯系我省環境保護實際,認真總結過去一年的工作,部署20*年全省環境保護工作任務,全面推進,重點突破,努力開創全省環境保護工作的新局面。
一、20*年全省環境保護工作進展情況
20*年,是全省環保工作任務十分艱巨的一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全省環保系統齊心協力,團結奮斗,以迎接黨的*勝利召開為動力,認真貫徹國家和吉林省第六次環保大會精神,全面落實國務院《決定》和省委省政府《意見》,以污染減排、松花江污染防治、改善環境質量為中心,努力推進環境保護歷史性轉變,切實加強環境管理,嚴格環境執法,扎實推進環保各項基礎建設,全省環境保護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績。污染減排任務超額完成,“*”規劃項目進展順利,讓松花江休養生息的政策措施不斷落實,環保專項行動取得明顯成效,環境執法進一步強化,環境監管能力不斷提高,排污費征收創歷史新高,重點區域和流域環境質量有所改善,為全省經濟又好又快發展提供了有力的環境支撐。
(一)超額完成主要污染物減排任務。
全省各級政府高度重視污染減排工作,切實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和措施。各級環保部門強化監管,真抓實干,污染物減排按計劃順利實施。省、市、縣三級政府都成立了減排工作領導小組,制定了20*年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計劃,層層簽訂了年度減排責任書。從結構減排、工程減排和管理減排三個方面,狠抓各項措施的落實。有7戶大型企業通過結構調整,有效削減了SO2排放量;8個城市污水處理廠和3戶大型造紙企業污染治理設施實現了正常運行,大幅度削減了COD排放量。淘汰關閉了延邊晨鳴紙業有限公司草漿生產線,關停了洮南、榆樹等一批造紙企業,拆除了渾江發電廠、大唐琿春發電有限公司、華能長山熱電廠共67.5萬千瓦發電能力的9臺小火電機組,淘汰了延邊和龍西城水泥廠落后生產線。通化二道江電廠、四平熱電廠、吉林熱電廠、吉林化纖集團、中石油前郭石化分公司等重點排污企業都采取了脫硫措施。與此同時,暫停審批了新建糠醛項目。經國家環保總局初步核定,20*年我省削減COD和SO2分別為4.47萬噸和2.758萬噸,超額完成了年度減排任務。
(二)重點流域和區域污染防治取得成效。
加快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項目建設。我省列入“*”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的重點工程項目86個,其中47個工業點源治理項目中有14個竣工,25個在建,其余8個項目完成了前期準備工作。30個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項目中有18個開工建設,12個完成了前期準備工作。9個重點區域綜合治理項目完成了批復和論證,涉及水源地保護工程17個子項目中有6個開工建設。
強化城市污水處理廠的建設與管理。在各級政府和環保等有關部門的督促推動下,一批多年未建的城市污水處理廠開工建設,一批建成幾年但始終未穩定運行的城市污水處理廠全部啟動并實現穩定運行,長春北郊、吉林、松原、四平、公主嶺、延吉等城市污水處理廠去年相繼通過了環保驗收,有效地削減了沿江、沿河城市生活污染負荷。
重點行業、污染大戶得到有效整治。對造紙、玉米深加工、糠醛等重點行業進行了集中整治,對重點污染大戶進行了督查督辦。吉林晨鳴、延邊晨鳴、白城華金紙業公司、梅河口阜康酒精有限公司等一批造紙、玉米深加工和糠醛企業建設或完善了污水處理設施,并實現穩定運行。5戶國家和4戶省級掛牌督辦企業,除1戶停產外,都完成了污染治理任務。國家重點督辦的34戶企業中有26戶通過驗收,6戶正在治理,2戶關閉。
飲用水源保護區專項治理取得成效。全省取締了一級水源保護區的全部排污口,取締關閉二級保護區內污染源27個,整治排污企業22個。實現了全省一級水源保護區無排污口的目標。
20*年,全省地表水水質保持穩定,局部區域水質有所好轉。全年監測的64個河流斷面中,Ⅱ—Ⅲ類水質有28個,占43.75%;Ⅳ類水質有15個,占23.44%;Ⅴ類水質有5個,占7.81%;劣Ⅴ類水質16個,占25%。與上年同期相比,有13個監測斷面水質有所改善。全省9個市州城市空氣質量有6個達到國家二級標準,長春市城區空氣優良級天數達到340天,占全年的93.2%。
(三)環境管理和執法力度不斷加大。
在建設項目環境管理上,堅持“一手抓監管、一手抓服務”,“管住新的,管好老的”,“不欠新帳,多還舊帳”,嚴格把好建設項目入口關,并積極推進區域環評和規劃環評,為從源頭上優化經濟增長做了積極的探索。與此同時,全省各級環保部門積極主動支持經濟的快速發展,超前介入項目前期工作,強化服務,簡化審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保證了通鋼集團吉林建龍有限公司百萬噸鋼等一批重大建設項目的順利實施,為振興吉林老工業基地做出了積極的貢獻。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加大了建設項目環境保護驗收工作力度,全省驗收項目4471個。
在生態環境監管上,突出了農村生態環境建設和對各級各類自然保護區的管理。去年,全省晉升國家級自然保護區2個,各類自然保護區已達到34個,總面積222萬公頃,占省域國土面積12.6%。8個縣(市、區)被命名為國家級生態示范區,13個鄉鎮被命名為國家級環境優美鄉鎮。全省共有生態示范區23個,面積11.71萬平方公里,占省域國土面積的62.49%。
在輻射環境與固體廢物管理上,去年共檢查涉源單位200多家,下達限期整改通知28項,收貯廢放射源55枚。綜合利用危險廢物增加到14類,新增綜合利用能力15.5萬噸。
在環境應急管理上,爭取國家和省資金5700萬元,啟動了吉林省環境應急指揮中心建設。配合國家環保總局開展了松花江流域跨界污染事件應急預案演練,取得了圓滿成功。及時、妥善處置了兩起因交通事故引發的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全年沒有出現較大的環境污染事件。
在環境執法上,繼續開展了整治違法排污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全省共出動執法人員3470人次,檢查造紙企業213戶,取締關閉124戶,停產和限期治理54戶。全年檢查各類工業園區、工業集中區和經濟開發區內企業1922戶,對未執行環評的229個項目限期補辦了環評手續,查處了四平市遼河墾區環境違法行為。全省征收排污費近2.8億元,比上年增加5000萬元,增幅為23%。省局全年共稽查追繳排污費1200多萬元。全省環保系統共受理群眾1.8萬余件,接待群眾來訪1000余批次,接到群眾舉報電話4.6萬余個,基本做到了及時答復,妥善處理。
(四)各項基礎能力建設穩步推進。
環保自身能力建設明顯加強,全系統共爭取資金1.485億元用于各級環保部門監察、監測等自身能力建設,其中,國家資金8155.2萬元,省級財政補助4155.6萬元,地方配套資金2541.9萬元。一批重點污染源實現了在線監測。放射性廢物庫改造工程進展順利。污染源普查工作扎實展開,制定了《吉林省污染源普查工作實施方案》,舉辦了三期培訓班,開展了污染源普查試點。完成了第一批輻射環境國控點位監測工作,開展了伴生放射性和持久性有機污染物普查工作。環境宣傳教育不斷深入人心,圍繞污染減排、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等重點工作和紀念“6.5”世界環境日,在全省開展了一系列的宣傳教育和綠色創建活動。環境國際合作與交流領域不斷拓寬,與日本宮城縣環境生活部簽訂了《關于吉林省規模化畜禽養殖污染調查與研究》三年交往計劃,并完成了第一年技術交流、人員培訓任務。環境科研作用進一步發揮,開展了35項環保課題的研究,完成了32家重點企業清潔生產審核和國家重大科技項目“水專項”的申報與前期準備工作。環境監測為環境監管服務的作用進一步體現,配合環境執法、監管、應急和污染源普查,較好地完成了各項監測任務和基礎性工作。環保產業不斷發展,開展了污染治理設施運營崗位培訓,認定省級環保產品39個,評定省級以上重點環保實用技術7項。
(五)環保隊伍建設不斷加強。
去年,結合政行風建設和軟環境建設,全省各級環保部門普遍開展了走進電臺、電視臺直播間活動,公開承諾解決關系老百姓切身利益的環境問題。長春、松原兩市環保局在政行風建設上取得良好成效。在提高服務質量和改進工作作風方面,全系統普遍強化了政務公開,省局行政審批窗口被評為優秀窗口單位,網絡公開被評為先進單位。在黨風廉政建設方面,廣泛開展了思想作風教育和廉潔自律、反腐倡廉教育,強化了對干部基本素質的培訓,提高了干部的政治思想和業務水平,增強了環保隊伍的凝聚力和戰斗力。全省上下基本形成了團結、奮進、求實的精神風貌,講實話、辦實事、求實效的工作作風,齊心協力、上下聯動、快速反應的良好氛圍。
在回顧和總結20*年環保工作成績的同時,我們還要清醒地看到,當前我省的環境形勢依然比較嚴峻,全省環境保護工作還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一是環境質量總體狀況不容樂觀,重點流域的支流嚴重污染對干流的水質影響較大;一些區域性環境問題和工業結構性污染依然比較突出。二是執法不嚴、監管不到位的現象還不同程度存在,環境違法現象屢禁不止。這其中既有企業環保意識不強的問題,也有地方保護和環保部門監管不到位的問題。三是各地環保工作發展還不夠平衡,省和市、州環保局對基層工作的指導上還需要進一步加強。四是環保投入還不夠,自身能力建設還比較落后,不能適應日益繁重環保任務的需要。
新時期環境保護面臨的形勢和工作內涵都發生了深刻的變化。一是環境保護越來越得到全社會的重視,環保工作的地位越來越高。特別是黨的*把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寫入,把建設生態文明作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總體布局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新要求的重要組成部分,對環保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二是環境保護與經濟的結合越來越緊密,賦予了環境保護工作更深更廣的內涵,已經成為經濟宏觀調控、實現科學發展的重要手段;成為推動產業結構調整,轉變增長方式和消費方式的有效措施。三是環境保護的任務越來越重,責任越來越大,已經成為關系國計民生的大事。我們必須認清形勢,求真務實,創造性地做好新形勢下的環境保護工作,為建設和諧吉林做出積極的貢獻。
二、20*年主要工作任務
20*年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精神的第一年,是實施“*”環保規劃的關鍵之年,也是新一屆省政府的開局之年。今年全省環境保護工作的總體要求是:認真貫徹黨的*、省委九次黨代會和全國環保廳局長會議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解決危害群眾健康和影響可持續發展的突出環境問題為重點,全面推進,重點突破。突出抓好污染減排、松花江水污染防治、保障群眾飲水安全和農村環境保護,改善和提高環境質量,為全省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做出積極的貢獻。
20*年,要全力完成年度主要污染物減排任務;全省152戶重點排污企業全部實現在線監測;飲用水源水質達標率實現100%;松花江出境斷面水質達到功能區要求,干流消滅劣Ⅴ類水質,水環境質量保持穩定;全省80%主要城市大氣環境質量達到國家二級標準;松花江治理規劃項目全部開工建設;全省排污費征收突破3億元;政行風測評位次前移。全年重點抓好以下工作:
(一)堅決完成主要污染物減排任務。
污染物減排仍是今年全省環境保護工作的重點,要在鞏固去年減排工作成果的基礎上,進一步提高認識,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制,強化措施,確保完成年度減排任務。各級環保部門要在各級黨委和政府的領導下,充分發揮在減排中的職能作用,加強對減排工作的指導與監管,抓緊制定20*年全省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計劃,把減排目標落實到結構減排和淘汰落后產能上、落實到具體項目上、落實到環境工程上、落實到具體單位和責任人上、落實到環境管理的方方面面,明確任務和完成時限,確保完成減排任務。要加大對重點企業的督查、指導和服務力度,加強清潔生產審核,繼續推進“三大體系”建設,保證減排項目有效實施。做好減排指標、監察系數的核查工作,建立健全主要污染物減排信息系統,動態掌握減排工作進展情況。進一步完善主要污染物減排考評機制,對年度減排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工作成績突出的,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因工作不力沒有按期完成任務的,嚴肅追究責任,并采取區域、行業建設項目限批措施。要大力推進重點污染源在線監測系統建設,列入省級計劃的必須按時完成在線監測設備安裝并聯網運行,同時制定實施《污染源在線監測管理辦法》,確保在線監測設施正常運行。
(二)深入開展松花江等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
進一步落實“讓松花江休養生息”的政策措施,加快實施《松花江水污染防治“*”規劃》,突出抓好治理項目建設,對開工項目實行全過程監管,確保治理項目按時完成,發揮作用。對沿江新建設的項目要嚴格管理,從源頭上控制污染,逐步建立起以政府為主導,環保部門統一監管,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和長效機制。同時抓緊出臺《吉林省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條例》,使松花江污染防治納入法制化軌道。對松花江和遼河兩個流域已經建成的工業污染防治設施和城市污水處理廠要加強監管,確保正常運行并達標排放。在抓好干流水污染防治的同時,要抓好支流的綜合治理。進一步加強飲用水源保護,今年6月底前,對飲用水源保護區內排污口進行全面清查,發現環境隱患堅決予以取締,保障飲用水安全。要充分利用污染源普查基礎數據,建立流域污染源動態信息檔案和信息系統,及時掌握污染現狀,為科學決策提供依據。
(三)進一步強化環境管理。
要嚴格建設項目環境準入。全省環保系統要牢固樹立科學發展觀,堅持環境保護優化經濟增長,根據優化開發、重點開發、限制開發和禁止開發四類主體功能區的不同要求,從產業布局和經濟結構、技術先進水平、資源利用效率、經濟效益和環境效益等方面,全面評價建設項目的可行性,嚴把建設項目入口關,促進資源的優化配置和生產力合理布局。繼續加強區域環評和規劃環評工作,推進環境保護參與綜合決策,從源頭上控制新污染的產生。抓好建設項目現場執法,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加強建設項目全過程監管。要進一步加強環評隊伍建設,規范技術咨詢和評估程序,提高技術評估水平,為建設項目環境管理提供有力的技術支撐。要進一步加大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力度,加快城市環境基礎設施建設,集中治理市區和周邊地區大氣、污水、噪聲和生活垃圾等污染。繼續開展創建環保模范城市和環境友好企業活動,發揮先進典型的示范帶動作用,使其成為全省節能減排的標兵。要以生產、使用、排放和轉移有毒有害物質單位為重點,加強對固體廢物的環境監管,提高固體廢物再生資源化水平。加強輻射環境管理,重點抓好放射源和電磁輻射的監管,做好吉林省放射性廢物庫改建及舊庫退役工作,確保輻射環境安全。
(四)堅持不懈地開展環保專項行動。
今年環保專項行動要突出以下幾個重點:一是繼續加大對造紙、糠醛等重點行業的集中整治力度,堅決關停一批違法排污企業。二是加大對全省開發區、工業集中區環境污染整治力度,推進區域主要污染物集中處理。三是加大對企業的監察力度,解決污染物偷排問題。嚴格環境執法,依法查處環境違法行為,對地處環境敏感區域、屢查不改、群眾反映強烈的嚴重環境違法問題,要采取限期整治、掛牌督辦、后督查、區域限批等措施,確保完成治理任務。對屢查屢犯情節嚴重的,要會同行政監察部門嚴肅查處,追究責任。要依法加強排污費征收工作,進一步加大稽查力度,促進依法、全面、足額征收。認真做好環境工作,建立群眾監督機制,處理好涉及民生的環境問題,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環境權益。
(五)推進農村生態環境保護。
要結合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把農村環境保護作為生態保護的首要任務,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農村環境保護的意見》。以生態示范創建活動為載體,加快推進生態市(縣)、生態示范區、環境優美鄉鎮、生態村建設,抓好農村小康環保行動計劃的實施,改善農村人居生態環境。要開展農村生態環境監察試點,遏制不合理的礦產開發、旅游資源開發等活動,努力遏制生態系統功能退化的趨勢。要有效治理農村畜禽養殖污染,嚴格控制重污染企業和落后產能向農村和落后地區轉移。加強對自然保護區的監管,搞好土壤污染調查,為全面治理農村面源污染奠定基礎。
(六)防范環境突發事件發生。
要建立健全全省環境應急系統,今年完成吉林省環境應急中心建設,各市州要加快環境應急分中心建設,建立吉林省環境應急信息系統,實現與市州環保部門聯網,基本形成統一協調的全省環境應急系統。要建立環境應急動態響應機制,落實環境應急信息報送制度,實現信息及時準確、上下聯動、快速反應的應急管理體系。繼續加大對“雙超、雙有”等重點環境風險源的排查力度,確保防范環境風險的工程和管理措施落到實處。開展環境風險宣傳教育和應急演練,提高環境風險防范意識和應急反應、應急處置能力。
(七)創新實施政府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
多年的實踐證明,政府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是全面加強環境管理的有效措施。要認真總結經驗,堅定不移地繼續推行政府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本屆政府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要根據建設生態文明和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的新要求,突出重點,以改善區域環境質量、主要污染物減排、城市環境基礎設施建設、重點污染源治理、飲用水源地保護等為主要內容,以項目為載體,以考核政府環境保護工作成效為宗旨,建立科學合理、責任明確、獎懲分明、便于操作的指標體系和考核辦法,同時把政府環保目標責任制與地方黨政領導班子環保政績考核結合起來,充分調動各級黨委和政府加強環境保護的積極性。在這方面,各級環保部門要為當地黨委、政府當好參謀,抓緊制定本屆政府環保目標責任制,使其真正起到推動區域生態保護和環境污染防治,促進經濟與環境協調發展的作用。
(八)認真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
污染源普查工作時間緊、任務重,必須做到五個到位:一是組織領導到位。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按照全省的統一部署、統一時間安排、統一操作規范、統一普查表式,認真完成本地區普查任務。二是力量投入到位。抽調業務精、作風硬、組織協調能力強的同志參加普查工作,并切實抓好業務培訓。三是經費到位。省里的經費已經到位,各地也要盡快落實普查經費,并列入年度財政預算。四是宣傳到位。充分利用各種宣傳渠道,廣泛宣傳污染源普查工作,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的良好氛圍;五是核查到位。要深入普查現場,掌握第一手資料,排除各種人為干擾,嚴格進行數據審核,嚴把質量關。今年1月~3月要完成組織填報普查表工作;3月~12月要建立污染源數據庫;省普查辦對各地報送的數據進行抽查審核,在年底前完成全省污染源普查數據的審核匯總,建立全省污染源數據庫。
(九)大力開展環境保護宣傳工作。
新時期環境宣傳工作要以跟上形勢、貼緊中心、服務大局、注重效果為重點,實現形式和內容相統一、宣傳宗旨和實際效果相統一、宣傳方法與時代特征相統一。要緊緊圍繞落實科學發展觀、建設生態文明、環保歷史性轉變、節能減排、松花江休養生息、污染源普查等重點工作以及群眾關心的環境熱點難點問題,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廣泛開展宣傳教育活動,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提高全社會的環保意識。要抓實抓好綠色社區等創建活動,使生態文明、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的理念深入社區、深入家庭、深入學校、深入人心,促進生產方式和消費模式的轉變,形成熱愛環境、愛護家園的社會氛圍,使環境保護融入到社會公眾的自覺行動之中。
(十)推進環境保護規劃的實施。
“*”環境保護規劃已實施兩年,今年上半年要對吉林省“*”環境保護規劃的實施情況進行中期評估,對松花江和東遼河兩個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進行檢查,進一步核查規劃中項目的執行情況。下半年圍繞謀劃“十二五”規劃,開展吉林省環境保護戰略性研究。把握環境保護發展趨勢,確定吉林省下一個五年環境保護總體發展思路,提早做好制定“十二五”規劃的準備工作。
要按照統籌兼顧、整體推進、重點突破的原則,把環境國際合作與交流、環保科研、環保產業等工作抓緊抓好,抓出成效。
三、強化措施,狠抓落實,確保各項任務圓滿完成
20*年全省環境保護工作目標已定,任務已明確,關鍵是抓好落實,全省環保系統要樹立爭先進位的意識,要有勇擔重任,開拓進取的精神,要振奮精神,強化措施,扎實工作,確保年度工作任務全面完成。
(一)解放思想,積極探索,勇于思維創新和工作創新。
創新是中華民族的靈魂,也是推動環保工作不斷發展的內在動力。新時期經濟社會發展對環境保護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們必須進一步創新思維方式和工作方式,以新的工作思路和新的工作作風適應新的形勢,開創新的工作局面。在這方面,總體要求是強基礎、上臺階、創一流、爭先進位。要實現這一目標,需要全省環保系統上下共同解放思想,開拓進取,破除自我滿足、不求進取的惰性,堅持高起點、高標準、高質量、高水平,以勇于創新和求真務實的工作,力爭在環境管理的一些重點和難點問題上有新突破,以優異的工作政績實現位次前移。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推進環境保護工作創新,最重要的就是要深入學習貫徹黨的*精神,用科學發展觀統領環境保護各項工作,深刻理解生態文明建設的內容和宗旨,把建設生態文明、推進環境保護歷史性轉變、環境保護優化經濟增長、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這些具有時代特征的戰略思想和重大部署,具體落實到環境管理的方方面面,力爭在環境規劃、環境執法、環境標準、環境政策等方面有新的突破。形成具有時代性、針對性、可操作性,充分體現吉林省特色的環境管理模式,推動全省環保工作上層次、上水平。今后評價一個地方的環保工作水平,要放在全省、全國范圍內進行評價,省環保局要在全國環保系統工作中位次前移,在省政府各部門工作中位次前移;基層環保部門要在上級環保部門工作中位次前移,在所在地政府工作中位次前移。
(二)強化環境管理和環境執法,忠于職守,盡職盡責。
環境管理和環境執法是我們環保部門的基本職能,也是我們的基本職責。應該說,近幾年來,全省環保系統的環境管理和環境執法水平確實提高了,但前進的步伐不大、標準不高,管理不到位和執法不嚴的問題還沒有從根本上得到解決,這個問題不解決,我們就不能盡職盡責地做好環保工作。所以我們強調強化環境管理,就是要解決管理不到位的問題;強調嚴格環境執法,就是要解決執法不嚴的問題。全省各級環保部門要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既要敢于管理和執法,又要善于管理和執法,不要遇到問題繞著走,把棘手問題矛盾上交,無所作為,這樣工作就會陷于被動局面。因此,要積極主動地解決問題,在實踐中提高環境管理能力和執法水平。今后上級環保部門要加大對下級環保部門的監督檢查,糾正環境管理不到位、執法水平不高的問題,對少數環保部門工作不作為,造成嚴重后果的,要追究責任,情節嚴重的,要依法依紀嚴肅處理。
(三)主動參與環境與發展綜合決策,為各級政府當好參謀。
環保部門是各級政府在環境保護方面的業務主管部門,在政府各部門中要實現既有為又有位,單純的就環保抓環保和被動的執法和管理顯然是不行的,尤其是在環境與發展之間矛盾比較突出的今天,環境保護與經濟建設的聯系越來越緊密。通過環境保護優化經濟增長,在發展中解決環境問題,已經成為當今解決環境與發展矛盾的基本途徑。如果我們不能抓住機遇,主動進入經濟建設的主戰場,我們環保部門在當地政府中就不能得到應有的地位,就不能得到政府的支持。因此,必須自覺地參與環境與發展綜合決策,主動向當地政府匯報工作,介紹國家在環保方面的方針政策,在環境和資源保護上為政府出主意,在優化產業結構、發展循環經濟、推行清潔生產、節能減排等方面為政府當好參謀,用我們積極主動的工作贏得地方政府的領導和支持,保證環境保護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
(四)進一步加強隊伍和政行風建設,為全面完成工作任務提供組織和思想保障。
論文摘要:闡述了從江縣農業環境污染的現狀及成因,提出了治理對策。
從江縣的農業環境污染,主要是農藥、化肥、地膜等農用物資的不合理和過量使用,作物秸稈的不當處理,以及人畜禽糞便、生活污水等的隨意排放造成的,雖然目前危害不大,但如果不加以重視,也會導致農業生態環境惡化和資源退化。由于從江縣地處長江、珠江兩大水系中上游,若因農業環境污染引發水體污染,將對下游群眾帶來重大影響。因此,抓好農業環境污染治理,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構建和諧社會的需要。
1 農業環境保護污染現狀及成因
1.1 種植業
1.1.1 化肥。施用量不大,但使用方法不當。據調查,從江縣年均使用化肥量4 200 t,平均 349.5 kg/hm2,低于全國平均水平的390 kg/hm2, 85%以上采取撒施,造成土地板結,肥料利用率低,肥料養分易流失,地表水、地下水污染,水體富營養化。
1.1.2 農藥。從江縣每年使用各種農藥實物100 t左右,平均8.25 kg/hm2,低于全國平均水平,其中殺蟲劑占75%。但施藥器械和方法落后,大部分藥液灑落于土壤表面,造成土壤中農藥殘留;農藥瓶、袋亂丟亂棄現象嚴重。所以70%~80%的農藥都流失在土壤、水體和空氣中,污染環境和地下水。
1.1.3 秸稈。農作物秸稈特別是油菜稈存在露天焚燒現象。每年各種作物秸稈產生總量的約20萬t,其中被用作飼料、積肥、沼氣利用約占總量的60%,露天焚燒或直接拋棄約占總量的40%。這些秸稈被隨意焚燒,既浪費了資源又污染了環境。
1.1.4 農膜。全縣每年使用農膜約50 t,農膜回收率85%以上,但仍有少部分地膜殘存于農田土壤中,造成耕地理化性狀惡化,通透性變差,分解產生有毒物質污染土壤,并有加重的趨勢。
1.1.5 傳統灌溉方式。傳統的灌溉方式加重了對流域水體的污染。全縣農田灌溉總面積約0.53 hm2,多數采取漫灌或串灌,導致污染面積擴大,水體污染加重。
1.2 畜禽養殖業
1.2.1 畜禽糞便無害化處理率低。全縣畜禽養殖年產生糞便總量約50萬t,無害化處理不足20%。
1.2.2 畜禽糞便流失量大。家庭或散養戶未經處理的糞便露天收集堆放,經日曬雨淋,流失率約為20%。畜禽養殖產生的廢水也基本未作無害化處理,造成環境和水體污染。
1.3 農村生活污染 2007年全縣人口32.8萬,據估算每年產生人糞尿總量近15萬t,生活垃圾產生量在3萬t以上,生活污水產生量約500萬t,采取衛生公廁、無公害處理人糞尿約15%,多數為直接還田。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基本未作無害化處理,因此大部分隨地表徑流水進入水體,形成生活污染源。人口多、密度大的城鎮,污染越嚴重,如流經縣城的停洞、下江,污染已十分嚴重。
2 治理對策
2.1 加強農業病蟲害監測,合理使用化學農藥 現代農業生產中,農用化學物質的投入對保證農業增產起著十分重要的作用,但過量或不合理使用也會造成農業環境污染,影響著農產品產量和質量。減少農藥污染的措施:①加強病蟲監測預報,及時信息,指導農民防治和合理使用農藥;②提倡綜合防治,以農業防治為基礎,積極推廣生物防治、物理防治新技術;③科學合理用藥,提高農藥有效利用率;④認真貫徹農藥安全使用標準,按規定使用農藥,推廣使用生物農藥和高效、低毒、低殘留農藥,嚴禁使用高毒、高殘留農藥。
2.2 科學使用化肥,增施有機農家肥 通過土壤普查和土壤養分監測,推廣使用配方施肥技術,最大限度地提高化肥利用率,減少化肥的流失和揮發。同時,實施秸稈綜合利用工程,采取堆腐還田、牲畜過腹還田、沼氣發酵還田、食用菌生產等措施。在科學施肥的基礎上注重水土保護,發展節水農業,不斷改善土壤環境。
2.3 積極推廣和開發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技術 通過無公害農產品和綠色食品基地的建立,規范農產品生產過程中各項措施的落實,實現農產品生產標準化,提高產品質量,減少農業污染。
2.4 示范推廣生態農業新技術,不斷改善農業生態環境 如在農村大力沼氣生態建設,把“一池三改”技術落實到位,沼氣建設與庭院經濟開發、農村環境綜合整治結合起來,徹底改善人居環境。
2.5 做好廢棄農膜的清除、回收,防止“白色污染” 逐步擴大易降解膜和各種專用膜的示范推廣,按照有關規定要求清理回收殘膜,保護農田生態環境。
2.6 加大農業行政執法力度,規范農業投入品市場,打擊假冒偽劣產品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藥管理條例》、《農業生態環境保護條例》以及肥料、農藥、飼料、獸藥合理使用準則等相關法規,強化對農業投入類產品市場的監管,減少有毒有害物質對環境和農產品的危害。
參考文獻
近年來,作為重要民生工程、菜籃子工程的畜禽養殖業得到快速發展,但是,隨著畜禽養殖業的加快發展,畜禽養殖規模不斷擴大,畜禽糞便、污水等養殖廢棄物的產生量也迅速增加,畜禽養殖環境污染問題日趨突出。據全國第一次污染源普查數據顯示,2007年,我國規模化畜禽養殖場(小區、專業戶)的畜禽糞便產生量為2.43億噸,尿液產生量為1.63億噸,已居農業污染源之首。目前,大部分養殖場污染防治水平低下,畜禽養殖廢棄物的綜合利用和污染治理設施建設滯后,畜禽養殖糞便和廢水未能得到妥善處置和處理,嚴重威脅人居環境和人體健康。
2造成污染的原因
2.1國家法律法規不夠完善。2001年5月8日由國家環保總局批準實施的《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管理辦法》(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令,第9號)和2014年1月1日由國務院批準實施的《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國務院令第643號)僅對規模化畜禽養殖場的建設管理提出了明確的污染治理要求。但對于養豬500頭以下、雞3萬羽以下、牛100頭以下的養殖場未作規定,且其對規模化畜禽養殖的污染防治條款還是原則性的,缺乏具體性和可操作性,加上國家沒有統一出臺畜禽糞便污染治理技術規定和標準,尤其是對上述養殖規模以下的小型養殖場法律監控還是空白,政府及其職能部門對畜禽糞便依法監管和查處難以到位。
2.2地方政府和養殖業主環境意識淡薄。有些地方政府在大力扶植和發展畜禽養殖的同時,忽視區域環境容量,沒有對轄區內畜禽養殖業提出規劃布局、污染防治等建設要求,致使轄區內大、小畜禽養殖場無序發展;另外,畜禽養殖業主普遍存在重數量輕質量、重效益輕管理、重眼前利益輕長遠謀劃的心理,只注重養殖增效,不重視環境保護,畜禽養殖場未經環保部門環評審批和驗收,擅自將未經處理的畜禽糞便和污水直接排放,對區域環境空氣、地表水、地下水造成污染。
2.3治污設施不齊全,環保投入嚴重不足。一方面,由于我國畜禽養殖沒有實行準入制度,大部分規模養殖場的建設都是因陋就簡,沒有統一規劃,缺乏必要的污染處理設施;另一方面,由于養殖是微利經營,污染治理投資與運行費用相對較高,養殖戶單獨治污資金匱乏,負擔過重,大多數養殖場自身很難承受,致使畜禽糞便的處理、利用還停留在直接還田、甚至直接排放等粗放模式上。
2.4缺乏部門聯動,環保部門監管力不足。目前,畜禽養殖企業主要受畜牧部門管理,能養能賣已經成為養殖業主養殖盈利的最低門檻。對于畜禽養殖項目的環評審批及建成后的環保設施竣工驗收,特別是規模以下小型養殖場,環保部門沒有有效的制約性措施。
3污染治理對策
3.1建立健全相關法律體制。制定和完善切實可行、易于操作的養殖業污染防治法律法規,建立畜禽養殖行業準入機制,從行業準入、建設施工等源頭實施依法監管。
3.2加強環保宣傳、提高環保意識。在全社會中,特別是在農村中大力普及環保法律法規,宣傳環保工作方針政策,增強環保國策意識。結合經濟發展中出現的污染事件,加強對民眾的警示教育,攝制、制作一些以破壞環境為題材的警示教育片到企業、農村巡回放映,將查處的典型環境違法案件公之于眾,以案說法,教育廣大群眾,喚起環境憂患意識,使民眾進一步加深對遵守環境法律法規重要性的認識,增強民眾的環境保護意識、法制意識,提高群眾遵守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自覺性。
3.3對已存在的畜禽養殖場進行限期整治。對禁養區、限養區、適養區范圍內已存在的畜禽養殖單位,地方政府應及時制定綜合整治方案,采取限期搬遷或者關閉、限期治理等措施,對畜禽養殖污染進行集中治理。
3.4建立行業準入制度、科學規劃、上大限小,合理布局。對新、改、擴建的畜禽養殖場,國家應建立嚴格的行業準入制度,地方政府應結合當地城鎮發展總體規劃、新農村建設規劃以及禁養區限養區劃分方案的要求,科學制定畜牧業發展規劃、畜禽養殖污染防治規劃,統籌考慮人口、城市發展、環境承載能力以及畜禽養殖污染防治要求,對畜禽養殖業進行合理布局,鼓勵規模化畜禽養殖,科學指導轄區內畜禽養殖的發展。
3.5加大污染治理投入。各級政府應當采取示范獎勵等措施,扶持規模化、標準化畜禽養殖,支持畜禽規模養殖場、養殖小區進行標準化改造和污染防治設施建設與改造,鼓勵分散飼養向集約飼養方式轉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