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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羈押必要性審查的三項措施
一是常規審查和重點審查相結合。監所部門把羈押必要性審查作為駐所檢察中日檢察的常規性項目,對初犯、偶犯、過失犯、認罪態度較好、社會危險性小的在押人員展開羈押必要性的常規性審查,我科今年辦理的首起羈押必要性審查案件(鄭某盜竊案)就是在常規審查中發現的。其次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人近親屬、律師、辯護人向駐所檢察人員提出申請以及身患嚴重疾病的在押人員進行重點審查。
二是公訴、偵查監督、監所檢察部門分工協作進行羈押必要性審查。通過常規審查發現有必要變更強制措施的案件,需進一步審查的,公訴、偵查監督、監所檢察部門之間進行分工合作,如身患疾病不宜繼續羈押,監所檢察部門負責進行評估、審查,公訴、偵查監督部門提供案件材料及相關情況。而公訴、偵查監督部門進行羈押必要性審查工作時,監所檢察部門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在羈押期間的思想狀況、身體健康狀況等相關情況提供依據。
三是規范流程與審批制度。經審查發現有可能變更強制措施的案件,由分管檢察長指定承辦人進一步審查,并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羈押必要性進行綜合評估后,提出意見。公訴、偵查監督、監所檢察部門負責人集體討論、分管檢察長決定是否向辦案單位建議變更強制措施或釋放。重大、復雜案件經集體討論后由檢察長決定。
(二)社區矯正監督
一、開展日常監督和專項檢察相結合,強化對監管活動環節的監督,確保社區服刑人員不發生脫管失控問題。為確保鄉鎮司法工作人員對社區服刑人員的監管到位,每月不定期到鄉鎮司法所檢查社區矯正工作臺賬,查看社區服刑人員電話匯報、思想匯報、參加教育、社區服務時間以及請銷假等情況,并通過與社區服刑人員談話,走訪幫教志愿者,實地了解司法工作監管活動和社區服刑人員接受監管的情況。
二、開展交付罪犯本轄區現場檢查和外市區提醒通報相結合,強化對交付執行環節的監督,確保社區服刑人員按時入矯。為解決罪犯交付過程中因各種原因造成罪犯的漏管問題,采取多種辦法完善監督措施,實現罪犯交付無縫對接。
三、是借助省院信息平臺抓好本市外交付的罪犯漏管情況監督。通過查詢省院信息動態平臺,及時了解外地交付執行的罪犯信息,監督社區矯正機構為罪犯辦理入矯手續。
四、開展核查治安處罰信息和巡查檢察相結合,強化對收監環節的監督,確保對社區服刑人員的懲罰到位。為抓好社區服刑人員違紀違法環節的監督,每月定期到公安機關核查治安處罰信息,及時向社區矯正機構通報社區服刑人員的違紀違法情況,督促相關部門及時對服刑人員作出處理。
五、堅持和完善聯席會議制度。今年召開二次由政法委、綜治辦、公、檢、法、司等有關業務部門人員參加的聯席會議,對監外執行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統一認識,提出解決問題的辦法;對工作中發現的脫、漏管和違法犯罪行為信息,要及時向檢察機關反饋;對監外執行罪犯嚴重脫管和違法犯罪,需要人民法院撤銷原判或數罪并罰案件的有關信息和書證材料要及時取證。促進公檢法形成管理監督合力,特別是撤銷緩刑、收監執行個案的查處,強化了法律在防范監外執行罪犯脫管漏管中的特別預防作用。
六、結合地域特點,加大對外來務工人員實施社區矯正的監管力度。根據實際,定期、不定期到各鄉鎮派出所、司法所、社區等檔案材料,請銷假制度、幫教情況進行考察。發現有脫、漏管人員及時向有關部門發檢察建議、糾正違法通知,督促糾正,有效防止監外執行罪犯重新犯罪,實現對監外執行罪犯脫管、漏管問題的有效監督。較好地保證對外來務工人員順利實行社區矯正。
(三)刑罰變更執行的監督情況
因新刑訴法規定余刑三個月以下的罪犯留所服刑,因此今年以來,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在看守所較少。對于報減刑的罪犯,駐所檢察室都采取事前監督和事后監督相結合的方式。事前監督:看守所擬報前,駐所檢察室通過與其談話、調查同號房的筆錄以及管教民警的意見和其平常的思想表現情況,向看守所提出意見。事后監督:減刑裁定下來后,積極審查裁定是否不當。
二、存在的問題
主要表現在:
(一)社區矯正同步監督難 文書材料不齊全
一是公安派出所和司法所對社區矯正的對象(監外執行罪犯)交接不到位。公安派出所與司法所對社區矯正的對象銜接、交接工作缺乏溝通協調,只接收2011年11月以后的社區矯正的對象。2011年11月以前的監外服刑人員仍在公安機關派出所監管,在工作上產生扯皮現象,造成數據不符。為此,還專門發檢察建議書。附加刑剝奪政治權利15人,是由公安機關派出所監管的,司法所沒有檔案材料。
二是個別外地法院、監獄對監外執行罪犯的相關法律文書沒有及時送達罪犯居住地司法機關主管部門、人民檢察院監所檢察部門,有的只送達司法機關主管部門,沒有送達人民檢察院監所檢察部門。導致執行地司法所和人民檢察院監所檢察部門數據不符。二是監獄刑滿釋放、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的材料沒有專門移交,造成數據不符。
(二)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監督外部與內部均缺乏溝通
對于指定居所監視居住,辦案機關還停留在強制措施跟偵監、公訴等部門有關,而跟監所科無關,這也就決定了辦案機關在對嫌疑人采取指定居所監視居住時并不會主動告知監所部門,而監所部門又缺乏與偵監、公訴等部門的溝通交流。
(三)羈押必要性審查存在的問題
一是對犯罪嫌疑人是否仍然具有社會危險性的評估標準不易把握。例如有些輕傷害案件,因為犯罪嫌疑人被羈押后,空間封閉,信息隔絕等客觀條件的限制,使其無法再實施傷害行為,但并不能證明其沒有實施具有社會危險性的行為的主觀意識,更不能判斷其被釋放或變更強制措施后,是否會再次去傷害被害人。
二是監管手段的不完善制約了強制措施的變更。在現階段,監管措施尚不健全、不完善,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等替代性措施缺乏保證力度,易增加訴訟風險,進而導致檢察機關不敢輕易變更強制措施。
三、對策及建議
(一)要完善健全省院監外執行檢察信息數據平臺,(監外執行檢察信息登錄錯誤后,無法修改和刪除)。造成數據不符。盡快實現檢察系統內相關信息的聯網,并力爭與執行機關實行信息資源共享,隨時掌握轄區內監外執行罪犯的變化情況,加強監外執行的交付執行和同步監督。
(二)是加強溝通協調,同意判斷標準。建立偵監、公訴與監所部門定期溝通工作機制,確保犯罪嫌疑人的身體狀況、在押期間表現等信息及時傳遞,統一羈押必要性判斷標準。強化檢察機關與公安機關的溝通協調,規范開展查閱案卷、聽取辦案機關意見、了解偵查取證進展情況等工作。
被判七年卻逍遙法外
2009年1月4日,朝陽縣人民檢察院將紀永平涉嫌、搶劫、敲詐勒索犯罪一案,到朝陽縣人民法院。
得知此事,紀永平的父親紀振海急得不知所措,想著該如何才能把寶貝兒子“撈”出來,得知弟弟紀振飛與縣法院的人有交情,他便讓紀振飛趕緊想辦法,他情愿花多少錢都行。
紀振飛找到法院民四庭庭長寶振國,請求對紀永平判緩刑或者保外就醫。由于紀振飛與寶振國是朋友,寶振國滿口答應:“這事兒我來辦。”
隨后,寶振國找到該院刑庭副庭長、主審法官趙曉菊商量。趙曉菊說:“紀永平犯罪性質惡劣,沒有緩刑的可能。”
寶振國沒有達到目的,有些不甘心,又找到該院主管刑事審判工作的副院長杜景信。杜景信的說法和趙曉菊基本一致:“對紀永平緩刑是沒有可能的,只能保外就醫,并且必須有紀永平患有重大疾病的正規醫院診斷書。”
寶振國得到杜景信的指點后,將此情況告訴了紀振海和紀振飛,二人表示他們想辦法辦理紀永平患有心臟病的診斷書。
在為紀永平辦理保外就醫的過程中,紀振海、紀振飛先后三次共送給寶振國人民幣19萬元。之后,寶振國將7萬元送給杜景信,3萬元送給趙曉菊,余款9萬元據為己有。
2009年1月22日,收到好處的趙曉菊安排法警霍然及法院工作人員賈玉美,提押紀永平去朝陽市第二醫院體檢。在提押的過程中,看守所工作人員以不開庭不能外提犯罪嫌疑人為由拒絕。趙曉菊將此事匯報給杜景信,杜景信立馬與看守所所長取得聯系,并按要求在提押票上簽了字,將紀永平從看守所提出來。
紀永平從看守所提出來后,并沒有到醫院去體檢,而是讓他的舅舅劉志進入醫院體檢,因為劉志有風濕性心臟病。紀永平只是待在車內等候,由法警霍然看守。賈玉美領著劉志體檢完后,將“紀永平”患有風濕性心臟病的診斷書交給趙曉菊。事后,在寶振國辦公室,寶振國送給賈玉美現金800元。
2009年1月23日,紀永平因犯、搶劫、敲詐勒索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罰金人民幣1000元,根據他患有風濕性心臟病的診斷書被取保候審。不久,副院長杜景信簽字,決定對紀永平暫予監外執行一年。
攻守同盟退還好處費
2010年5月,朝陽市人民檢察院監所檢察處在開展對基層法院決定暫予監外執行罪犯調查時,朝陽縣法院審判紀永平的案卷遲遲調不上來,令他們感到很蹊蹺。對此,他們又多次催促,而法院方面總是“慢條斯理”,過了好長時間才將案卷送來。辦案人員經過認真閱卷,發現該案有很多疑點。
紀永平的犯罪行為不是一時的沖動,也不是只為滿足一時的需要,而是成為一種惡劣的行為習慣。他沒有絲毫的悔改之心,反而完被害人胡萍后再搶劫,還要敲詐勒索。這么嚴重的犯罪,為何只判七年,并且暫予監外執行呢?另外,在調卷時朝陽縣法院還一拖再拖,調來的卷宗頁碼也是顛三倒四。難道這里有什么玄機?這一切,都引起了監所檢察處辦案人員的高度重視。
辦案人及時將情況向主管檢察長進行了匯報,主管檢察長立即召集監所部門干警,認真分析研究了案情,最后大家統一了意見,認為此案一定有問題。
辦案干警迅速展開了調查,發現朝陽縣法院副院長杜景信等人有犯罪嫌疑:為什么罪犯紀永平案卷里沒有司法鑒定,卻辦理了暫予監外執行呢?他們敏銳地意識到,該案背后一定存在著職務犯罪!
正如干警們所猜測,當他們要求調閱紀永平案卷時,身為朝陽縣法院副院長的杜景信可謂吃不香、睡不好,坐立不安。他預感到事情不妙,于是立即找到寶振國、趙曉菊說:“你們倆聽好了,我覺得朝陽市檢察院監所處調卷,不是空穴來風,而是有說道的,如果一旦有風吹草動,我們必須守口如瓶,誰漏了半點風聲誰要負責。”
三人的碰頭會過后,他讓趙曉菊先走了,接著對寶振國說:“寶庭長,我看這事兒不妙,為了把握起見,你還是把給我的錢拿走吧,別因為這點事兒把我的飯碗打了。”說完,他把受賄的錢原封不動地退還給寶振國,還讓寶振國寫了一份不注明日期的收條。
隨后,他又將趙曉菊叫到辦公室交代說:“紀永平暫予監外執行的手續,辦理得齊全嗎?你可不要把這件事看成小事兒呀,出了事兒,咱們誰都跑不了。”
趙曉菊聽后,心里發慌,回到辦公室后,立馬找來賈玉美,讓其趕快補全相關的法律文書。在補辦的過程中,由于案卷早已裝訂歸檔,案卷上都有編號頁碼,再重新補充材料裝訂,只能將不打印頁碼的材料裝進去。就這樣,他們急急忙忙偽造了各種假材料,結果就出現了檢察院遲遲不能將案卷調來,調來后的案卷頁碼顛三倒四的事情。
他們除了偽造各種假的材料外,趙曉菊還讓賈玉美帶著紀永平到省政府指定的鑒定機構做司法鑒定,經鑒定結論是:紀永平不符合保外就醫條件。據此,他們又將已經暫予監外執行的紀永平收監,接著才把紀永平的案卷送到朝陽市檢察院監所檢察處。
雖然紀永平被收監,案卷被檢察機關調走,但作為主審法官的趙曉菊心里還是忐忑不安,她找到了寶振國說:“寶大哥,你還是把給我的錢拿走吧,我心里總覺得不踏實。”寶振國說:“沒事兒,錢我先給你墊上,出了事兒我擔著。”寶振國嘴上這么逞強,其實也是惶惶不可終日。自從紀永平被收監后,他多次給紀振飛打電話,約他見面商量對策。二人見面后,寶振國說:“你侄子的事兒可能要出問題,你先把錢拿回去,如果檢察院的人問起你,千萬不要說是找我辦的。”
紀振飛說:“你放心,我絕對不會把你們出賣了。”盡管紀振飛信誓旦旦,但寶振國還是覺得他的話信不過,后來到底把錢退給了他。
順藤摸瓜突破案中案
自作聰明的法官和行賄人,本以為自己做得天衣無縫,結果還是讓那些有經驗的辦案干警一一識破了。
監所檢察處在初查過程中,主管檢察長、監所部門負責人親自指揮,并帶領辦案人員在對案卷嚴格審查、細致分析的基礎上,深入監管場所、醫療鑒定機構進行調查取證,并抽調基層監所、反貪干警20余人,統一指揮,協同配合。
一天上午,辦案干警帶著疑問,拿著紀永平第一次暫予監外執行的心彩超片子和他收監時做司法鑒定的心彩超片子,找醫學專家咨詢,結果醫學專家明確告訴辦案人員,這不是同一個人的心臟片子,一個是50多歲人的,一個是20多歲人的。當時的辦案人員恍然大悟,更加堅定了他們的分析是正確的。經過20多個晝夜的調查,他們先是突破了法警霍然和紀振海的心理防線,之后順藤摸瓜,使這起案中案終于露出了真容。
一審宣判后,建平縣檢察院對判處賈玉美無罪提請抗訴。杜景信、趙曉菊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朝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將此案發回建平縣法院重審。
2011年6月17日,建平縣法院重審的結果是:杜景信以暫予監外執行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寶振國以介紹賄賂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以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以私藏彈藥罪,免予刑事處罰,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一年二個月;趙曉菊以暫予監外執行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二年;賈玉美以暫予監外執行罪,免予刑事處罰。
____2年以來,縣檢察院牢固樹立“立檢為公,執法為民”理念,全面履行法律監督職能,為全縣的經濟社會發展、和諧穩定提供了強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法律監督工作有力,公平正義得到維護
縣人民檢察院不斷加大法律監督力度:一是加強了刑事立案和偵查活動監督。通過立案監督,有效防止和糾正執法不嚴的問題,依法對公安機關的偵查活動實施法律監督,防止錯捕錯訴、漏捕漏訴,確保案件不枉不縱。____2年以來,依法監督立案2件,監督撤案2件;糾正漏捕1____人,糾正漏訴21人。二是加強了審判活動監督。通過提起抗訴、發出《檢察建議》等形式,依法開展審判監督。____2年以來,共辦理各類民事申訴案件77件,其中提請滁州市檢察院抗訴案件____件7人,發出各類檢察建議23件。三是加強了刑罰執行和監管活動的監督。通過落實檢察官信箱等制度,開展“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專項檢查活動,建設看守所遠程提訊系統,實現了刑事執行檢察由事后監督向事前監督、靜態監督向動態監督、結果監督向過程監督的轉變。四是加強了國家工作人員履職情況監督。打造“技偵一體”的立體式智慧型偵查辦案新模式,注重發現和查辦濫用公權背后隱藏的職務犯罪行為。____2年以來,共立案偵查各類職務犯罪71件91人,其中貪污賄賂案件51件____4人,瀆職侵權案件20件27人。
(二)隊伍建設得到加強,監督能力不斷提升
一是抓理念轉變,強化法律監督意識。深入開展政法干警核心價值觀、檢察職業道德等教育活動,強化法律監督意識,增強了檢察干警依法監督的責任感和使命感。二是抓學習培訓,提升執法辦案能力。圍繞“崗位能力”和“創新能力”,分批次組織干警開展業務培訓和崗位練兵活動。三是抓人才培養,建設優秀檢察隊伍,目前縣檢察院在職干警7____人中,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的達____4人,有5人取得碩士學位,取得檢察官資格的55人,法警____人。
(三)監督機制有創新,內部監督有制約
一是加強內部監督制約。通過辦理職務犯罪案件舉報、偵查、批捕、不同訴訟環節的相互監督,及時發現和糾正執法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在偵查職務犯罪案件過程中,全面推行訊問犯罪嫌疑人全程錄音錄像等舉措,有效防止職務犯罪偵查工作中不規范、不文明現象的發生。二是自覺接受人大、政協及社會各界監督。在依法向人代會報告年度檢察工作的基礎上,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視察工作、觀摩庭審,認真辦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意見建議。深化檢察長接待日活動,開通檢察長電子信箱,促進了法律監督工作的公開透明。三是推行檢務公開。在全省率先建成“一站式”檢務公開服務大廳,完成了檢察機關門戶網站改造,開通了官方微博、微信和手機短信平臺,把新媒體作為檢務公開、主動接受監督的重要渠道,實現了從“要我公開”到“我要公開”,從“自覺公開”到“制度公開”的成功轉變。
經過調研,我們認為縣人民檢察院法律監督工作成績顯著,但也還存在一些不足和困難,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法律監督的意識有待增強
一方面,少數檢察干警對憲法和法律賦予檢察機關法律監督的職責缺乏全面正確的認識。另一方面,由于監督氛圍還不夠濃厚,有的部門對檢察機關法律監督的重要性認識不夠到位,自覺接受并積極配合監督的意識不強。
(二)法律監督的方式方法有待改進
一是法律監督工作開展還較為被動。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及外部協調配合機制建設步伐不快,監督線索來源不多、監督信息掌握不全、同步監督乏力。二是監督方式比較單一。依賴于偵查機關的移送材料,監督視野較為狹窄。三是監督力度有待加強。受公檢法三家的業務考核指標限制,被監督單位難免存在抵觸情緒。
(三)法律監督的能力水平有待提升
一是干警素質有待進一步提升。特別是一些新招錄的年輕干警的監督能力和經驗不足,對執法、司法活動中的違法問題不能及時發現,或者有所發現但提出的監督意見、抗訴質量不高。二是辦理的部分案件的社會效果還不夠理想。刑事、行政抗訴案件偏少,對簡易程序案件、刑事附帶民事案件以及審判活動的監督都還比較薄弱。
(一)加大法律監督力度,不斷提高監督質量
加大對立案監督、審判監督和刑罰執行監督的工作力度。一是要全方位開展刑事訴訟、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監督,著力改變民事審判監督相對薄弱的狀況。二是著力監督對嚴重刑事犯罪和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犯罪該立案而不立案、有罪不究、以罰代刑等問題。三是著力監督刑罰的執行及監管,依法糾正違法減刑、假釋、保外就醫等問題,做好糾防超期羈押工作。四是進一步加大抗訴力度,提高抗訴質量,依法監督糾正確有錯誤的判決、裁定。五是進一步加強自偵案件的監督,做到依法辦案,保障人權。六是針對人民群眾反映突出的執法不嚴,司法不公等問題,開展必要的專項監督活動,切實維護公民的合法權
益。(二)深入推進機制創新,不斷增強監督實效
完善執法責任制和錯案責任追究制,對執法不嚴、司法不公等行為要加大追究力度。繼續完善訊問職務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錄音錄像制度,推行當事人權利義務告知制度,深化檢務公開。加強對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保證各項制度規范落實到每一個執法環節,把執法活動納入制度的有效約束之中。正確處理公安、檢察、審判、司法行政、紀檢監察機關的關系,既要分工負責,又要互相配合、互相制約,做到監督中有配合、配合中有監督,嚴格公正執法、暢通訴訟渠道,提高監督實效。
(三)加強隊伍專業化建設,不斷提升監督能力
當前,刑事犯罪案件仍處高發階段,導致縣檢察院干警客觀上忙于辦案,忽視了監督工作。建議縣檢察院要繼續加強檢察隊伍建設,調整和加強檢察官隊伍,克服重辦案、輕監督,重配合、輕制約的觀念。努力提高青年干警政治思想和檢察業務素質,建設一支敢于監督、善于監督、依法監督的檢察官隊伍。
一、社區矯正工作步驟
(一)籌備階段(20*年7月—8月)
按照上級要求完成對我鄉社區矯正對象的排摸、實施方案的擬定和開展宣傳活動等工作。
(二)啟動階段(20*年9月—10月)
建立鄉社區矯正組織;制定我鄉社區矯正工作意見和實施方案;召開鄉社區矯正工作動員大會,組織社區矯正機構工作人員到其他鄉鎮參觀學習。
(三)全面實施階段(20*年11月—20*年5月)
建立健全和不斷完善工作程序和各項工作制度;指導、督促全鄉各村遵守有關部門工作程序和制度,協調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保證社區矯正工作順利進行。
(四)總體提高階段(20*年6月)
總結一年來社區矯正工作開展情況;分析具體工作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探索社區矯正工作的有效途徑和方法,為全市社區矯正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經驗和做法。
二、社區矯正工作基本流程
(一)社區矯正的銜接。
1、市公安局應當分別于今年10月底前,對已經在社區服刑的社區矯正對象的相關法律文書和監督考察檔案等有關材料的副本,按照要求統一集中向市司法局提供。相關材料不齊全的,市公安局應當設法予以補齊,市司法局應當積極予以配合。市司法局在接收相關材料時,應認真核對、簽收,并及時送達各鄉鎮司法所,司法所在收到上述法律文書后,要及時建立社區矯正對象監督管理和考察檔案。
2、市人民法院對執行地在本市的刑事被告人,判處管制、單獨判剝奪政治權利或宣告緩刑、決定暫予監外執行的,應當對社區矯正對象進行接受社區矯正相關教育,并責令其填寫接受社區矯正保證書。同時應當在宣判、宣告之日起7日內,將生效的相關法律文書及材料抄送執行地的社區矯正組織。其中判決書、暫予監外執行決定書分別抄送市公安局和市司法局,執行通知書、結案登記表、接受社區矯正保證書抄送市公安局。
3、市人民法院收到關于社區矯正對象的減刑、假釋、撤消緩刑收監執行、撤消假釋收監執行、撤消監外執行收監執行的建議書后,應當及時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并在做出裁(決)定之日起7日內,將裁(決)定書抄送提請機關。對社區矯正組織提請的延長矯正對象監外執行期限的建議書后,也應當及時進行核查、作出決定,并在作出決定之日起7日內,將決定書抄送提請機關。
4、對于市人民法院單獨抄送市公安局的社區矯正對象執行通知書、結案登記表和接受社區矯正保證書,市公安局應當在收到上述相關法律文書之日起5日內,將社區矯正對象執行通知書、結案登記表和接受社區矯正保證書的復印件抄送市司法局。
5、市司法局、市公安局收到市人民法院、監獄管理機關和市看守所相關社區矯正對象的法律文書、執行通知書后,應在3日內分別轉送給相關司法所、公安派出所。
6、社區矯正對象回社區報到時,應當先到司法所辦理社區矯正登記手續,并持司法所出具的報到登記等相關證明材料到公安派出所辦理相關手續。司法所工作人員和公安派出所民警應立即對回社區報到的矯正對象進行談話教育,并邀請其家屬參加。同時,告知社區矯正對象在社區矯正其間必須遵守的相關規定。對未到司法所辦理社區矯正登記手續的,公安機關應當責令其及時到司法所辦理社區矯正登記手續,并在3日內將有關情況通報司法所。
(二)社區矯正的執行
1、司法所應當對社區矯正對象的個人基本情況、所犯罪行及所處刑罰、改造表現、思想動態、家庭成員及社會關系等基本情況和矯正情況建立檔案,并會同公安派出所根據其特點制定相應的矯正方案,建立監督考察小組,落實日常監督管理和考察措施。
2、司法所應當及時與有監督管理能力的社區矯正對象直系親屬簽定監督管理協議,明確其對社區矯正對象的日常監督管理和教育責任。社區矯正對象沒有直系親屬的,可與其所在單位、村委會或愿意承擔監督管理和教育責任的近親屬簽定監督管理協議。
3、司法所應當本著符合公共利益、社區矯正對象力所能及、可操作性強、易于監督檢查的原則,組織、督促有勞動能力的社區矯正對象參加社會公益勞動。社區矯正對象參加社會公益勞動的時間,每月累計不少于2個工作日。
4、司法所應當按照集中教育與個別教育相結合,以個別教育為住的原則,定期安排組織社區矯正對象參加形式多樣的學習教育活動,充分運用社會資源,配合、參與對社區矯正對象的教育活動。學習教育活動的內容包括法律法規、政策、道德規范、行為規范、時事形式等方面。社區矯正對象集中學習教育的時間不少于每月1次,每次不少于2小時。鄉政府應當提供必要的學習教育場所和設施。市社區矯正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可根據需要組織開展社區矯正對象集中學習教育活動。
5、司法所可以根據矯正工作的需要和可能,組織有關人員對社區矯正對象開展心理矯正等活動。結合社區矯正對象犯罪原因、心理類型、現實表現等制定心理矯正方案,進行心理咨詢輔導,矯正其不良心理和行為。
6、市司法局應當協調教育部門并督促未成年人且沒有完成國家規定義務教育的社區矯正對象的法定監護人,為該社區矯正對象安排適當的學校完成國家規定義務教育內容。
7、司法所應當會同公安派出所根據社區矯正對象的日常表現、遵紀守法、參加學習教育和參加勞動改造等情況,每季對其進行一次考評,每年進行一次年度綜合考評,有關情況填入《社區矯正對象年(季)度考核表》,存入社區矯正對象矯正檔案。
8、司法所應當根據社區矯正對象在接受社區矯正其間的改造表現,按照《浙江省社區矯正對象獎懲考核辦法》的規定,對社區矯正對象進行考核,并根據考核情況呈報和實施獎懲,對社區矯正對象實施分類管理和分級處遇。
(三)社區矯正的解除
1、在社區矯正對象矯正期滿30日前,司法所應督促其作出書面總結,并召開由相關社區矯正工作人員、社區矯正志愿者、社區矯正對象等相關人員參加的評議會,對其社區矯正情況進行評議,根據評議結果作出書面鑒定,并將有關材料上報戶籍地司法局和市公安局審核。市司法局和市公安局審核無誤的,由市公安局簽發《緩刑期滿通知書》,《解除管制通知書》并通報原判決(裁定)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以及原執行的監獄、看守所、拘役所。
2、社區矯正對象矯正期滿,司法所應會同公安派出所向其本人宣布,并發給《緩刑期滿通知書》、《假釋考驗期滿通知書》、《恢復政治權利通知書》、《解除管制通知書》。同時,向其所在地的村組織和單位通報有關情況。
3、暫予監外執行的社區矯正對象服刑期滿時,由原批準(執行)機關辦理釋放手續。暫予監外執行條件消失后,司法所應當會同公安機關及時通報原批準(執行)機關,以及同級人民檢察院。刑期未滿的,按規定予以收監。
4、依照法律和有關規定,被收監執行或在社區矯正其間重新犯罪的社區矯正對象,自羈押之日起自然解除社區矯正。
三、社區矯正工作制度
(一)組織制度。鄉司法所建立以政法分管領導為組長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對本轄區社區矯正日常工作進行指導;全鄉各村居建立以村雙委負責人為站長的社區矯正工作站,協助鄉社區矯正工作人員對本村居社區矯正對象進行管理。
(二)例會制度。鄉社區矯正組織應當至少每半年召開一次例會,傳達上級社區矯正工作的指示精神,研究、制定本地區社區矯正工作的規劃和實施方案,聽取有關部門的工作匯報,交流工作情況和工作信息,研究解決試點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
(三)請示報告制度。鄉社區矯正組織要建立請示報告制度,加強組織觀念,對工作中出現的重大問題應及時逐級上報,不得隱瞞不報,緊急情況要邊處置邊報告。同時,對本地區社區矯正工作的經驗、做法、重要活動及典型案例等各種社區矯正工作信息,也應及時逐級報送。
(四)建檔統計制度。司法所對社區矯正對象要逐人建檔。社區矯正對象的犯罪情況、改造表現、家庭成員、社會關系、接受教育、參加公益勞動、考察鑒定等情況要記入檔案。司法所要和市司法局建立起社區矯正工作情況統計報表制度。統計報表和統計數據分析,要保證真實、準確,不得拒報、錯報、漏報、虛報和瞞報。
(五)業務培訓制度。鄉社區矯正組織要建立社區矯正工作者的學習培訓制度,采取多種形式對專業社區矯正工作者和志愿者進行業務培訓,確保社區矯正工作的質量。
(六)獎懲考核制度。社區矯正工作將列入市政府對鄉社區矯正組織和部門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目標管理考核內容,對工作中涌現出來的先進事跡及時予以表彰獎勵,對因工作失職或失誤而引起重大事件將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四、社區矯正工作的監督
(一)社區矯正工作接受人民檢察院的監督。社區矯正工作機構應當為檢查機關的法律監督工作提供便利,加強與檢察機關溝通、聯系和相互配合。
(二)紀檢監察部門發現有關部單位或者社區矯正工作人員疏于職責造成嚴重后果或者違反規定侵犯社區矯正對象合法權益的,可以建議有關部門或者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該單位直接責任人員以行政或紀律處分,也可以建議司法機關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刑事責任。
案件管理模式的成型是一個逐步匯聚、涵容的過程,只有在不斷地超越別人和自己的同時,才能完成量的積累而走向質的變化,這類似于王國維筆下的“求學三境界”,歷經了“獨上高樓”的目標展望,“衣帶漸寬”的執著癡迷,才能享有“驀然回首”的欣慰感慨。
“我們稱其為案管,不單單是為了化解‘案多人少’的矛盾,主要目的是加強內部監督和服務保障,著重解決案件底數不清、情況不明、監督不力、效率不高的問題。”
上下求索:加強管理創新
2006年年初,靜安區人民檢察院便循序漸進,開始了案件管理機制的探索之路。
第一步:成立業務管理中心,對執法辦案的質量和效率進行監控;
第二步:成立案件受理中心,對進入檢察環節的所有案件進行統一歸口、集中管理,把好案件的進出口關;
第三步:將業務管理中心和案件受理中心合并,于2010年7月成立了獨立編制的案件管理科,對執法辦案從進口到出口、從程序到實體進行全面監督。
在這一系列分解動作的背后,有著廣泛調研論證的基礎。2007年至2009年,靜安區院分別承擔了高檢院和市院《檢察機關案件管理機制研究》、《檢察業務管理體制與機制研究》兩個重點課題。借著這一股理論調研的“春風”,從“為什么要探索案件管理機制”到“怎樣設立具有區域特色的管理模式”,靜安區院量身打造了一份“計劃書”。“計劃書”的開篇寫道:
設立案件管理機構的目的“一半是監督,一半是保障”。
這樣做是為了管住案子,每個環節、每個過程都是透明的,這等于給檢察院執法辦案的內部監督“閥門”上,又加裝了一道“保險”。
在傳統的案件管理模式下,對案件的監督大多是領導監督和下一檢察環節的“串聯式”監督,往往表現為“縱強橫弱、多頭管理、封閉辦案”。改革,就是要針對這些不均衡的因素,把案件的監督管理落實到每一起案件和每一個辦案環節中。經過認真調研,院黨組賦予了案管部門三項職能:歸口管理、質量監督和數據引導。
支撐這一決定的理由有三點:一是破解“對實體關注多,對程序關注少”的難題,及時發現和糾正檢察環節上的超時辦案、線索積壓和流失等問題,避免案件超期羈押和久拖不決;二是跳出“被動問責多,主動糾錯少”的困境,把辦案與監督相分離,實現管理過程“全透明”,杜絕“人情案”、“關系案”和“錯案”的發生,確保案件質量;三是改變“就案辦案多,分析利用少”的局面,將檢察統計納入案管職能,充分發揮信息資源的優勢和特點,加強對綜合問題和類案情況的分析、利用與監督。
“這樣做也是為了提高訴訟效率,檢察事務與業務相互分離,形成‘前臺’與‘后臺’的支撐關系,就好像是為案件快速流轉和檢務公開查詢開辟了一條‘綠色通道’”。
在舊的管理體制下,辦案人員的精力往往被大量事務性工作擠占。為了利用有限的資源最大限度地提高訴訟效率,靜安區院的基本思路是:突出“以辦案為中心”的工作體系,在檢察業務和事務的配置上充分體現服務保障的功能,做到分合并重,該整合的要整合,該區分的要區分。
如何實現這個思路?院黨組得出的結論是賦予案管部門“事務管理”的職能。雖然稱之為“管理”,實質上體現的卻是“服務”,從案件統一受理、分流、移送,到法律文書的掃描、打印、贓證物品的收發、倉管,進而轉戰當事人權利義務告知、換押,最后為律師來訪接待、案件進展查詢,提供愈加人性化的服務。通過這些職能的有序延伸和專業化的歸類分工,將事務管理、數據統計從科室、辦案人員手中剝離出來,從而實現檢察職能的專業化、資源配置的均衡化和工作效率的最大化。
走進身邊:打造陽光檢務
“檢察院離我們這么近!一站式辦案和服務窗口真便民……”2月20日上午,靜安區院迎來了一群特殊的客人,20多名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部分群眾受邀參加“檢察開放日”活動,零距離深入檢察機關、揭開檢察工作“神秘”的面紗。
案管中心建立了“一站式”辦案和服務窗口。走進一樓大廳,“案件受理大廳”的標識非常醒目。“各類案件受理”“律師閱卷接待”“案件進展查詢”等工作牌面,向窗口一字排開。工作人員告訴大家,“案件管理部門是我院最‘年輕’的內設機構,但就是這個最年輕的機構,在檢察院內部被冠以‘三個中心’的稱謂。”
這里,就是一個案件流轉中心。
從墻上懸掛的“工作流程圖”不難看出,案管部門對進入檢察環節的案件實行集中管理,就像是一個大型的“物流公司”,所有的案件統一受理、登記、掃描、分流和移送。“在案件管理沒有集中前,對于公安、法院送來的案子是如何流轉的?”有一位人大代表在現場發問。工作人員解釋,一直以來,普通刑事案件和材料都是由偵監科、公訴科、未檢科等部門分別受理和對外移送,分散了案件的信息、資源和管理,現在由案管部門將所有偵查機關移送的批捕、案件統一接受、登記,案件辦結后或辦案中出現退查、撤回、請示等環節的,將案卷及相關材料一并統一對外移送,這無疑是在外部的公安、法院和內部的各個辦案部門之間架起了一道案件規范管理的“橋梁”。
這里,又是一個服務保障中心。
一個案件從受理到終結中間有著十幾道環節,而每道環節都有相類似的輔工作,往往讓檢察官忙得焦頭爛額。案管部門的另一項職能是把這些簡單瑣碎的檢察事務分離出來,為辦案提供“一站式服務保障”。在偌大的受理大廳,各類硬件設備,高速掃描儀、大型復印機、文書打印機隨處可見、一應俱全,為了更加形象地說明問題,工作人員演示了法律文書的快速打印過程,讓一名參觀的代表感嘆道,“科技日新月異,從手寫到打印,的的確確是一種進步。”
這里,更是一個質量監督中心。
工作人員打開了案件管理系統頁面,在對話框中輸入某案件嫌疑人的姓名等關鍵詞,一秒鐘就可以了解到該案的各個階段信息。通過聆聽講解和親身體驗,參觀人員對信息化管理下的偵監、公訴、反貪、反瀆等各項檢察業務流程有了全新的了解:現在辦案是既“輕松”又“緊張”,在軟件精準的“監控”下,任何違反法定程序、影響辦案質量的征兆,都會被“檢測”出來,不僅僅節約了時間、提高了效率,通過網上查詢,還可以避免律師、當事人和承辦人有過多的接觸,有效防止辦案不公的現象,真正做到了陽光檢務。
像這樣的“檢察開放日”活動,靜安區檢察院已經連續舉行了三年,不斷深化檢務公開的同時,增強了檢察工作透明度和執法公信力。
集中管理:把好案件端口
這是一道繁忙的工作流水線。2010年7月至今,已有1200多起各類刑事案件從這里的入口流入。經過檢察官的認真審查,交由承辦人員細心“加工”,變成一件件法律“產品”順利輸出。這又是一個嚴格的“產品”質量檢測線,靜安區檢察院探索并建立了一套“閥式”歸口管理體系,有瑕疵的產品當然逃不過監控,只有對“產品”進行整改完畢后,才會被貼上“合格”的標簽。
在受理環節設置“入口閥”。從表面上看,案件受理很簡單,但需要嚴格把握受理條件,做到一絲不茍、毫不懈怠卻不是件容易的事。因為案件受理是案件進入檢察環節的第一道關口,受理出現問題或者存在瑕疵,將直接影響到案件的后續處理。成立以來,案管部門已經退回公安機關移送的無管轄權、人未到案的案件三起,拒絕無理由撤案一次,要求補正法律文書方面瑕疵28次。
在中間環節設置“節點閥”。法律文書是“微縮的法治”,一份準確、規范、嚴謹的文書,向來是展現檢察工作成效的“窗口”。為了擦亮這面“窗”,案管部門加強了對各類文書的審查,防漏糾錯、拾遺補缺,還根據市檢察院的要求,統一文號管理,探索電子打印,對法律文書的編號、開具、送達進行管理。既加強了對辦案過程的動態控制,也提高了工作效率,如開具13人的《委托辯護人告知書》所需時間,由原來手工開具的30分鐘縮短為8分鐘。
在結案環節設置“出口閥”。在案管部門,檔案成了管理的重點。對于歸檔結案,原來如果沒有提示和督促,承辦人就可能將其排除在辦案工作之外,認為案件捕了、訴了即告一段落。現在一張張《訴訟案件歸檔結案流轉單》,成了歸檔結案的“助推器”。每周案管部門會依據法院送來的判決書、退卷,在《流轉單》的“歸檔通知”、“歸檔督促”、“案卷檢查”欄目下填寫信息,讓承辦人員簽收確認,至今已經有116張《流轉單》發到了案件承辦人手中,歸檔的截止日期由原來的兩個月變為短短10天,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動態監管:延伸監督觸角
“各類辦案數據在網絡平臺上匯集,是案管最大的資源”。隨著市院研發的案件管理系統的廣泛應用,靜安區檢察院將案件監督從“紙面”移到了“桌面”,從案件流程到辦案質量監督真正做到了動態、同步、全程監管。
每天早上,小鄭走進辦公室,第一件事就是按下電腦啟動按鈕,熟練地進入網上辦案平臺,開始一天的工作。作為案管的“網絡巡視員”,她要對全院各部門辦案情況進行動態監控:對可能發生的不規范情況及時提醒;對發現的異常情況及時匯報;對法律文書規范情況進行審查。
“如果案件臨近結案期仍未審結,案管系統會提前三天出現黃色預警、當天出現紅色預警;如果出現超期未結,案件將顯示為紅色預警。”案管部門每天都會結合案管軟件的上述預警功能,以《案件管理流程預警提示單》的形式提醒辦案人員嚴格遵守法定期限。運行以來,案管部門共開展案件預警123次,確保了零超時辦案和零超期羈押。
每月初,在幾位院領導的辦公桌上都能看到由案件管理科編印的標有“機密”字樣的《檢察業務情況》,內容主要是當月各部門檢察業務的基本數據、受案情況和特點。通過同比、環比的方式,將該院每個月的辦案工作全景式呈現,為黨組及時掌握辦案信息、適時決策提供翔實的數據參考。
檢察統計的作用不僅在宏觀決策上,業務部門也獲益匪淺。2月的第一天,金融科就收到了一份來自市院的案件情況調查通知,由于所要調查的案件覆蓋面廣、涉及辦案部門眾多、上報時間緊迫,數據統計成了一項繁重的任務。“三天,只是短短的三天時間,案管部門就把三年以來辦理的20多種罪名的100多個案件統計好了,細化到每個案件、每個環節的基本情況、案件事實和處理結果,還有同比、環比的數據,讓我省了不少心。”金融科的小徐對此深有感觸。
每到季度末,辦案人員都會有點緊張,因為來自案件管理部門的辦案“成績單”就要上報至檢委會。這張成績單由《案件督查報告》和《辦案情況分析》兩份案件檢查通報組成,是案件管理科根據該院制定的《辦案質量標準》,對季度所辦案件進行的程序監管和質量督查。
案管,案管,就是要為全院把好案件質量關口!對案件督查員來說,開展案件程序審查和流程執行情況監督是每天的日常工作之一。不久前,案件督查員在審查對外移送的材料時,發現某盜竊案文書中存在一處瑕疵:該案認定犯罪嫌疑人系累犯,但在基本情況中缺少犯罪前科。督查員及時發出瑕疵提示消息,承辦人當即進行了修正。這種按季通報和即時提示,使承辦人員有了辦案緊迫感,保證了案件質量和效率。
事務分離:提供服務保障
“過去我們辦案人員既當檢察官又當書記員,每天事務忙得不可開交。現在書記員和內勤的部分職責轉移到了案管部門,我們有了足夠的精力和時間細細琢磨案件,在辦案上精益求精”。
這是案管部門運行反映的一個小側面。從成立以來,案管部門就承擔了案件基本信息錄入、權利義務告知、法律文書掃描、律師接待、贓證物品管理等辦案輔助事務。通過專業事務的歸類分工,既提高了工作效率,又加強了辦案力量。從2011年的總體趨勢來看,重點環節的辦案效率都有一定程度的提升,案件審結率同比提高2個百分點,未檢案件的辦案期限平均縮短了2.6天,效率提高14個百分點;公訴案件的辦案期限平均縮短了4天,效率提高7.2個百分點;偵監部門的辦案期限平均縮短了0.33天,效率提高了6個百分點。
為了提高服務質量,案管部門還將人性化管理引入檢察事務,作了不少探索和創新。
前不久,案管部門受理了一起職務侵占案件,其中的一名犯罪嫌疑人因為剛剛生育,行動不便,無法在法律規定的時間里來到檢察院辦理取保候審手續。負責告知的案管人員當即向分管領導匯報。
“我們的辦案講究寬嚴相濟,提倡給予弱勢群體司法人文關懷,那么在案管工作中也應當有所體現。”在領導的支持下,兩名案管人員匆匆趕赴浦東,上門對犯罪嫌疑人進行了權利義務告知并辦理了取保候審手續。“謝謝你們檢察官,這孩子一時糊涂,我一定好好看著她,讓她不再犯錯……”臨走時,犯罪嫌疑人的母親連連道謝。回院后,案管部門即將這一情況告知了公訴承辦人員,事后公訴部門反饋,他們也對犯罪嫌疑人采取了上門提審。
便民查詢:促進陽光檢務
“在沒有實現案件集中管理前,律師或當事人如果要到檢察院查詢一個案件,大概需要多長時間?”這是案管部門經常遭遇的問題。
對此,案管中心一位負責人作了簡要說明:以前案件當事人和辯護律師在查詢案件進展時,往往要把大部分的時間花在尋找案件承辦人上,還得分三步走。即先找到辦案部門,再找到部門內勤,最后才能確定案件承辦人,還要翻閱大量案卷查找具體信息。如果遇到承辦人外出等情況,律師或當事人要查詢某個案件,所需時間就會更長。這樣的查詢方式不利于實現檢務公開和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為此,案管部門增加了“便民查詢”的職能,堅持依法公開的原則,不斷增強檢察環節案件辦理情況的透明度。運行以來,案管人員僅僅借助辦案軟件的查詢功能,就快速又便捷地完成了410余次的“查閱”工作,為律師、當事人提供一站式便民服務,促進了檢察執法行為的公開化和陽光化。
“檢察官,你好,我是張XX的媽媽,從安徽趕來的,前兩天收到了一份公安的信。說是我兒子犯罪被抓了,也不知道怎么回事,也不知道去問誰,兒子現在怎么樣了?”前不久,案管人員在接待大廳里碰到了一位焦急萬分的母親。在了解具體情況后,工作人員即進入軟件系統進行查詢,發現這位母親口中的“兒子”是一起盜竊案的犯罪嫌疑人,已經被公安機關逮捕并移送檢察機關審查,現被羈押在靜安區看守所。在接待的過程中,案管人員耐心地將案件的進展、犯罪嫌疑人的情況、看守所會見的程序以及申請法律援助的途徑一一告知,還畫了一張去看守所的簡易路程圖。從9點到10點,經過一個小時的解答,張母漸漸平復了心情并離去。幾天后,案管人員又接到了張母的電話,“我見到了兒子,謝謝檢察官……”。
1月17日,劉玉美出殯。
居民群眾為他們的知心大姐送來一幅挽聯:“四十六年塵與土,一心為民永造福。”
劉玉美的官不大,責任卻不小。她既是鐵山坪街道的司法所長,又是綜治辦主任,肩負著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重任。
“有事就找劉所長評理!”
基層的矛盾糾紛盤根錯節,調解不僅要講究技巧,還需要有膽量和毅力。為做好調解工作,劉玉美十分注重早期預防和處理。
在馬鞍村下川合作社,有一條并不起眼的田間便道,路雖不寬,卻是該社群眾出入的必經之路。2007年,某公司在這里修建加油站,挖斷了群眾出入的便道。群眾多次與加油站負責人協商,要求重修便道,但都未得到答復。2009年9月16日,上百名群眾圍住加油站討“說法”。就在事態即將擴大時,劉玉美帶領工作人員趕到現場。當時,場面極為混亂,人多嘴雜,劉玉美每說一句話都很困難。由于身體不適,她臉色蒼白,劇烈咳嗽,但仍然用纖弱的雙手,拉這個,挽那個,耐心地給群眾講道理。身體實在挺不住了,她就坐下來喝口水,休息一會兒,又繼續做工作。在她的耐心勸導下,群眾被這個瘦弱女人的頑強精神所感動,情緒漸漸平靜下來,最后疏散了。
緊接著,劉玉美分別到加油站、馬鞍山村逐戶了解事發緣由,傾聽雙方訴求,連續加班幾個晚上,趕寫材料,然后組織雙方到街道調解,宣傳法律,分析利弊,提出建議。雙方均被劉玉美認真負責的工作態度所折服,對她提出的調解方案十分滿意。一場可能演變成重大的糾紛,就這樣得以圓滿解決。現在,該社的便道不但重新修建起來了,而且進行了硬化。
劉玉美對人民調解工作得心應手,因為她講究的是公道,而對一些小的矛盾糾紛調處,又多了一些女性的溫情。2007年8月的一天,鐵山坪街道正街社區的張某在鄰居王某開設的小賣部買煙后,王某稱其所付的50元錢是假幣,雙方爭執不休,鬧得不可開交。為了尋求公道,雙方一起到司法所找劉玉美評理。由于正值盛夏,劉玉美沒有急于調解,而是將雙方請進會議室,打開空調,遞上茶水,請他們先冷靜一下。在詳細了解事情緣由后,劉玉美耐心地開導他們,給他們講“遠親不如近鄰”的道理,最后雙方冰釋前嫌。
對于劉玉美來說,像這樣的矛盾糾紛調解實在是太多了。當地群眾都尊敬地稱她是鐵山坪街道的“疑難雜癥專家”,“有事就找劉所長評理”已成為群眾的口頭禪。
“求你最后一次,給他找個工作吧!”
妥善安置和幫教刑釋解教人員,是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一件大事。對基層司法所來說,這也是一件費力的麻煩事。心細如發的劉玉美發現,很多刑釋解教人員重新違法犯罪,主要原因是沒有工作,要使他們不再違法犯罪,必須要讓他們有自食其力的條件。
李龍蘭是鐵山坪街道的刑釋解教人員,生活困難又身患疾病,由于不能按時參加學習,劉玉美便多次到她家里開展“一對一”幫教,讓她樹立生活的信心。
發現李龍蘭經濟困難,劉玉美多方奔走,為她申請了低保。李龍蘭病情好轉后,劉玉美又四處為她聯系工作。
很多企業得知李龍蘭是刑釋解教人員后,都拒絕錄用。為了給李龍蘭找到工作,劉玉美幾乎跑遍轄區上百家企業,甚至主動擔保。她的苦口婆心,終于為李龍蘭找到一份保潔工作。
“求你最后一次,給他找個工作吧!”五里坪社區黨總支書記張成忠說,劉玉美多次委托他為刑釋解教人員找工作,幾乎每次都這樣說,“正常人找工作都比較難,何況是刑釋解教人員,劉玉美為他們找工作非常上心,當時我們都很不理解。”
“現在我們都理解了她的苦心,可沒想到,這次真成了最后一次。”張成忠擦著眼角,哽咽地說。
憑著劉玉美的這股韌勁,鐵山坪街道司法所將安置幫教“兩勞人員”這項工作干出了特色。僅近一年來,鐵山坪街道共有刑釋解教人員58名,幫教率達到100%,就業安置率達到91%。
“是她,讓我感受到了人情的溫暖。”
五里坪社區的孟和平一家,是早年農轉非居民,失去土地后,靠開荒種菜為生,兒子孟建在家待業,一家三口生活非常困難。
2007年1月23日凌晨2點,孟和平發現家附近有十幾個人正盜竊隔壁紙業公司財物,孟和平叫兒子報警,同時上前阻止盜賊,結果被打成重傷,手術至少需要兩萬余元費用,無力支付手術費的孟和平只好放棄治療。
得知孟和平是因見義勇為而受傷后,劉玉美先后三次掏錢購買補品到孟和平家看望,同時對他說:“你放心,先做手術,錢的事情我幫你爭取。”
一諾千金。
劉玉美多次到醫院了解情況、收集票據,同時到江北區委政法委匯報,最終為孟和平父子成功申報“見義勇為”先進個人,為他們頒發了證書和獎金,全額報銷了手術等醫療費用。
同孟和平一家同樣受到劉玉美特別關照的,還有鐵山坪街道五里坪社區的社區矯治人員黎冬。
今年17歲的黎冬,在看守所時患上嚴重皮膚病。被釋放后,由于家庭條件差和疏于護理,他的病情越來越嚴重,不僅全身奇癢難忍,還發出一股惡臭,他的父母也相繼感染此病,一家人苦惱不堪。
2009年1月,在一次走訪中,劉玉美來到黎冬家,將黎冬一家的病情默默地記在了心上。此后,劉玉美四處打聽,聯系能夠治療這種病的專科醫院。她不是請來醫生上門診治,就是將黎冬一家送往醫院就診。她不怕感染,不厭惡臭,讓黎冬一家深受感動。最終,黎冬一家終于治好了皮膚病,生活步入正軌。
“是她,讓我感受到了人情的溫暖。”黎冬回憶說,在治療期間,劉所長還掏錢給他送來心理輔導、法律法規方面的書,讓他在肉體和心靈上都獲得新生。
“她在工作上兢兢業業,對需要幫助的人也特別關心,卻忽視了自己的家庭和孩子。”既是同事,也是劉玉美生前好友的鐵山坪街道東風社區書記張天玲說。
一、加強法律法規學習,增強執法嚴肅性,全面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全面做好財政收支管理任務過程中,認真學習貫徹執行財經法律法規,努力提高依法理財水平。一是增強學法的自覺性。我局先后組織集中學習了《會計法》、《預算法》、《政府采購法》等法律法規知識,增強財政干部學法的自覺性。二是加強政策法規宣傳。結合“財政宣傳月”活動,先后深入13個鄉鎮街道開展財政惠民政策宣傳,利用快板、小品等文藝節目形式,向廣大群眾宣傳家電下鄉、強農惠農、社保保障等財政補貼政策,讓廣大群眾豐富精神文化生活同時,了解、支持財政工作,受到群眾一致好評。嚴格貫徹執行法律法規。三是嚴格執行法律法規。認真執行《預算法》,按照年初制定的財政預算,財政局不簽批一筆追加預算,遇有特殊事項確需追加指標的,用款單位書面報區領導研究確定,區政府定期報區人大常委會審批。從源頭上杜絕了撥人情款的現象,維護了預算的嚴肅性。按照《政府采購法》要求,嚴格執行政府采購目錄和限額標準,規范采購項目運作。認真執行《會計法》,推進會計工作規范化、標準化管理,提高會計信息質量,加強會計誠信建設。
二、緊密圍繞中心,充分發揮財政職能,全面提升服務發展能力
(一)財政收入實現較快增長。今年以來,受國內外經濟形勢影響,我區減收因素增多,全區財政收入形勢嚴峻、收入缺口較大,面對困難,全體財政干部沒有消極對待,始終堅定信心,積極主動作為,勇挑重擔,緊緊圍繞區委區政府確定的年度收入目標任務,細化分解目標任務,量化到部門、各鄉鎮街道,落實到每一個項目、每一戶企業,每一個征收人員,形成“以日保旬、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的收入進度監控體系。加強與國地稅協調,扎實開展財稅目標“百日沖刺”活動,建立局機關中層以上干部與鄉鎮街道財政所掛鉤聯系制度,進一步幫助鄉鎮街道加大收入征管力度。加強對重點稅源排查,全面掌握全區現有稅源,挖掘潛在稅源,確保了財政收入超序時進度完成任務。1-11月份全區實現財政總收入29.8億元,增長38.3%;其中公共財政預算收入16.21億元,增長39.9%,公共財政預算收入增幅在全市位列第一。公共預算收入中稅收占比83.7%,在三縣兩區位列第二。
(二)招商引資工作取得新突破。始終高度重視招商引資工作,積極組織招商小組成員赴上海、福建、河南等地開展招商引資活動,采取外出招商、以商招商等多種招商形式、多渠道招引大項目。同時精心幫辦服務已落戶項目,加快項目推進速度。全年完成億元以上開工項目2個,分別是大德新能源和財茂科工貿城項目;億元竣工項目2個,分別是青啤和瑞斯特傳動機械項目。招商引資實際到位引資額達3億元,超額完成全年目標任務。
(三)財政支出結構不斷優化。始終把解決好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作為支持和諧建設的著力點,圍繞“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促發展”目標要求,千方百計調度財政資金,科學合理安排財政支出,確保民生投入持續增長。1-11月份全區實現財政支出26.7億元,增長30.9%,其中公共財政支出18.9億元,增長21%。“三農”、教育、社會保障、醫療衛生、重點實事工程等民生支出占公共財政支出比重達68%。讓公共財政的陽光照耀千家萬戶,使全區廣大群眾共享經濟改革與發展成果。
(四)財源培植成效明顯。一是全力支持開發區發展。1-11月份區財政籌集安排資金4.2億元,支持經濟開發區重點工程和基礎設施建設,進一步增強園區承接大項目、大產業的功能。二是加大重點企業扶持力度。區財政安排區級工業發展專項資金1033萬元,資金總額創歷年新高;為企業向上爭取爭取企業科研、商務發展、農村金融等18個項目,爭取資金達6287萬元,為企業增強發展后勁提供有力支持。設立金融發展扶持資金200萬元,支持金融機構加快發展,完善金融體系,優化中小企業融資發展環境。三是全力支持新區和老城區建設。1-11月份區財政籌集資金7.4億元,支持新區和老城區基礎設施、市區兩級重點工程建設需要,進一步完善了中心城市功能,提升中心城市形象。四是加大策應扶持爭取力度。深入研究上級扶持政策和措施,加大與省市財政協調匯報力度,爭取更多資金項目及政策向區傾斜,為我區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增添動力。截止11月份共爭取上級資金達9200萬元。
(五)財政管理水平進一步提升。一是深化預算制度改革,嚴格控制預算支出,提高預算編制質量,在財政資金分配、使用、管理上更加科學化。二是進一步深化非稅收入管理改革,完善和規范非稅收入收繳各項管理制度。三是完善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進一步擴大專項資金的財政直接收付范圍,形成統一、集中、高效的財政資金支付體系。四是加強財政監督管理,堅持日常監督與專項監督并重,重點加強對擴大內需、農業、教育、社會保障、基礎設施建設等事關民生的重點專項資金的監督檢查,切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的規范性、有效性和安全性。
(六)作風效能建設進一步加強。圍繞“加大財政公開透明度、打造陽光財政”為目標,從機關管理、干部培養、思想作風等方面不斷加強自身建設,進一步提高財政執行力。一是激發工作熱情。在全系統倡導“激情工作、陽光生活”快樂工作法,組織開展演講比賽、學習沈浩先進事跡等一系列活動,進一步激發財政干部工作熱情,不斷提升服務質量和工作效率。二是強化廉潔意識。嚴格落實黨風廉政責任制,強化廉政學習教育。組織財政干部到市看守所、廉政教育基地和觀看廉政反面典型專題片形式開展廉政教育專題活動,進一步增強黨員干部的自覺性和廉潔從政意識。三是實行重大決策議事制。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資金運作,都由局黨組集體討論決定,按程序辦理,不搞獨斷專行。近年來,財政局連續獲得省市級文明單位和全區經濟管理部門行風評議先進單位等榮譽,沒發生一例違法違紀受到查處的案件。
三、執行人大決議,聽取代表建議,認真及時辦結代表議案
我局嚴格執行年初人大審議通過的財政預算,及時向人大提供真實準確的財政決算,供人大審議。認真落實區人大及其常委會有關決定、決議及審議意見。認真地辦理人大代表的建議,對來自人大代表的每一份建議意見,都有領導班子研究辦理和督辦,明確分工和辦理要求,努力提高辦結率和滿意率。對因財力所限,暫時無法解決的問題,我們制定了推進計劃,盡量爭取代表理解、滿意。局里的重大事項能夠及時通過政府向人大報告。虛心接受人大及其代表的監督,聘請了包括人大代表在內的多名行風監督員。及時足額地撥付人大經費,為人大充分行使權利提供保障。
盡管我區財政收入一直保持持續快速增長的良好勢頭,但支柱骨干型稅源較少,財源結構單一,財源穩定性弱;隨著對三農、教育、社會保障等民生社會事業剛性投入不斷增加、重點項目建設的快速推進,財政支出壓力將進一步加劇,可用財力的增加與社會各方面日益增長的支出需求相比,財政收支矛盾仍然突出;財政管理的方式還需要不斷創新和完善,部分資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這些問題必須引起我們足夠重視,并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進。
四、緊盯目標不放松,突出重點抓落實,全力開創財政工作新局面
當前及今后一個時期,我們將以黨的十精神為指導,緊緊圍繞全區經濟發展戰略,在區人大和全區人民的監督下,牢牢把握省委省政府加快蘇北發展戰略部署,按照“一個總量持續擴張、五個收入大幅提高”目標要求,強化財源建設,優化支出結構,深化財政改革,保障和改善民生,為區如期實現全面小康作出積極貢獻。
(一)狠抓收入征管,進一步增強財政綜合實力。加強對經濟和財政運行中新情況、新問題的分析研究,加強對國家稅制改革政策的分析研究。強化部門協調配合,加強收入征管力度,對重點稅源、主要稅種、重點企業深入排查,挖掘收入潛力,加大堵塞跑冒滴漏,做到應收盡收,確保財政收入持續快速增長。在保持財政收入較快增長的情況下更加注重收入質量,不斷提高稅收收入占公共財政預算收入的比重。
(二)突出壯大培植財源,提升財政服務發展能力。圍繞經濟社會發展重點,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作用,著力構建財源穩定增長機制。充分運用財政政策,加大我區紡織服裝、食品釀造、機械制造等主導產業重點企業扶持,拓展工業主體財源;支持改造提升傳統產業,支持企業技術改造、自主創新、科技成果轉化,優先支持新能源、新材料等低能耗、高附加值的新興產業。設立金融發展專項資金,支持引進金融機構和培育小額貸款公司、擔保公司,拓寬企業融資渠道,解決企業資金瓶頸。全力支持開發區、新區和老城區重大項目和基礎設施建設,鼓勵和引導各類資金投向園區,優化園區經濟發展環境。鼓勵發展商貿、物流、房地產和旅游等第三產業發展,培育新的消費熱點,帶動餐飲、運輸、商貿等相關產業加快發展,擴大財源總量。
(三)優先保障民計民生,增強財政公共服務能力。始終堅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為財政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優先發展教育,嚴格落實教育投入增長法定要求,支持教育現代化建設;加大“三農”投入力度,認真落實各項惠農補貼政策,加大對涉農補貼、農村基礎設施、高效農業等新農村建設投入,推動農村經濟發展,促進農民增收致富;推進醫療衛生和社會保障工作,促進社會經濟的全面協調發展。
(四)加大財政改革創新,提升科學理財水平。進一步完善財政管理體制,充分調動鄉鎮街道和園區主動性。深化預算制度改革,提高預算的公開透明度和強制約束力,嚴格控制“三公經費”等一般性支出增長。積極開展財政性投資項目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全程跟蹤問效,切實加強專項資金管理,以政府重大項目和民生工程為著力點開展績效評價。加強政府性債務管理,對政府性債務進行歸口管理,建立和完善償債準備金制度;按照政府性債務余額一定比例,多渠道提取償債準備金,專項用于償還債務。按照“先行試點、逐步推進”要求,深入開展財政所規范化建設推進年活動,力爭2013年底8家財政所達省規范化財政所建設標準,確保2014年底全面完成建設任務。
[論文關鍵詞]捕后羈押 必要性 審查 研究
新《刑事訴訟法》第93條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檢察院仍應當對羈押的必要性進行審查。對不需要繼續羈押的,應當建議予以釋放或者變更強制措施。有關機關應當在十日以內將處理情況通知人民檢察院。”這一規定使我國捕后羈押必要性審查制度的基礎和框架得以確立。鑒于在司法實踐中,普遍存在“一捕到底”、“一押到底”的現象,構罪即捕、以捕帶偵、超期羈押仍是常態。因此,將捕后羈押必要性審查作為一項新的制度寫進刑事訴訟法中,不僅能夠規范司法機關的羈押行為,更具有保障人權的重要意義。作為一項新的規則,對其的理解和適用需要進一步細化,本文擬對捕后羈押必要性審查機制的重要意義、具體內容,未來完善與發展等問題進行研究。
一、捕后羈押必要性審查的重要意義
(一)有利于落實尊重和保障人權原則
新刑事訴訟法第2條新增了“尊重和保障人權”這一重要原則,而原則性條款并不能直接適用,捕后羈押必要性審查就是落實保障人權的具體措施。逮捕作為一項強制措施,本身不具有懲罰性,其目的是為了保障訴訟程序的順利進行和刑罰的有效執行。一般國家的立法和理論均認為,羈押只具有程序保障的功能,而不具有實體懲罰的性質。根據無罪推定的原理,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判決,對任何人都不得確認有罪。這說明在判決之前,任何人都享有人身自由不被限制的權利。司法實踐中,隨著訴訟程序的推進,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認罪態度、社會危險性等問題都會發生變化,這就需要重新審查有無繼續羈押的必要性。所以,對捕后羈押必要性的審查是對人身自由權的尊重和切實保障。
(二)強化檢察機關的監督職能
檢察機關是司法監督機關,捕后羈押必要性審查是法律賦予檢察機關的又一項監督職能。這項規定給檢察機關行使法律監督職責提供了法律依據,有利于進一步加強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工作,維護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合法利益。
(三)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的需要
實踐中,司法機關普遍存在“有罪推定”的辦案思想,對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社會危害性、主觀惡意、損害后果等因素不加以分析判斷一律羈押,這不符合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要求。捕后羈押必要性審查要求檢察機關對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行為綜合分析,區別對待,該寬則寬,該嚴則嚴。同時,較之捕前,捕后有更充分的時間對社會危險性進行審查,因此,在此期間內設置羈押必要性審查制度,可以及時修正適用逮捕措施的瑕疵,更好地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
(四)節約司法資源,提升司法效率
近年來,高羈押率使看守所不堪重負,捕后羈押必要性審查可以對符合條件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解除羈押,緩解看守所的壓力,從而降低訴訟成本,節約司法資源。同時,部分犯罪嫌疑人基于該制度,為獲得人身自由,試圖通過坦白、檢舉揭發、協助取證等手段讓檢察機關在羈押必要性審查過程中重新審視其社會危險性,以獲得變更強制措施的結果,上述行為客觀上可以大大提升司法效率。
二、捕后羈押必要性審查的內容
《刑事訴訟法》第93條確立的捕后羈押必要性審查機制,對這一規則的理解和適用有待進一步細化,才能更好地實施以達到立法本意。以下是對《刑事訴訟法》第93條內容的具體分析。
(一)程序啟動方式
根據第93條和其他相關規定,捕后羈押必要性審查應該采取兩種方式:一是人民檢察院依職權主動啟動審查程序; 二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人、近親屬或辯護人依法向檢察機關提出申請。
首先,羈押必要性的審查,是人民檢察院對刑事訴訟行使法律監督權的體現,這項工作應當納入檢察機關的正常工作職責范圍內。其次,刑訴法第36條規定:“辯護律師在偵查期間可以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幫助;申訴、控告;申請變更強制措施;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關情況,提出意見。”《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以下簡稱《規則》)第 618 條規定: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人、近親屬或者辯護人可以申請人民檢察院進行羈押必要性審查,申請時應當說明不適宜繼續羈押的理由,有相關證據或者其他材料的,應當提供。”根據這些相關規定,依申請審查也是啟動的途徑之一。
(二)審查主體
新刑事訴訟法沒有明確規定捕后羈押必要性審查是由檢察院哪個部門具體負責,對于這一問題學界爭議較大。
第一種觀點認為,偵查監督部門負責比較適宜。偵查監督部門負責批準逮捕和變更強制措施,對案件性質了解,熟悉犯罪嫌疑人的情況,有利于全面審查。第二種觀點認為,由偵查監督科、公訴科共同落實,分階段執行。理由是這兩個部門分別在批捕階段和審查起訴階段都有案卷在手,對案件進展充分掌握,能夠及時發現不必要羈押的情況。第三種觀點認為,由監所檢察科負責執行。理由是監所檢察科有工作便利的優勢。駐所檢察人員對刑罰執行或監管活動進行法律監督,在整個刑事訴訟活動過程中隨時掌握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的訴訟階段、案件情況等。
筆者認為,應當分階段對捕后羈押必要性進行審查,即偵查階段的羈押必要性審查由偵查監督部門負責;審判階段的羈押必要性審查由公訴部門負責;監所檢察部門在監所檢察中發現不需要羈押的,可以提出釋放犯罪嫌疑人或者變更強制措施的意見,報經檢察長決定。有學者提出,偵查監督部門審查羈押必要性會存在自我否定、自我糾錯的問題,這不符合權利設置的原理。但是,應該注意到,刑事訴訟法所確立的捕后羈押必要性審查制度,針對的是“繼續”羈押的必要性,而非“初始”羈押的必要性,審查機關是根據“此時”掌握的情況對案件進行審查,而不涉及對犯罪嫌疑人當初羈押必要性的審查。公訴部門負責審查起訴,出庭支持公訴,對案件情況熟悉,由其審查羈押必要性也是合適的。而監所檢察部門不直接參與辦案,要求其進行審查是不現實的,但是在工作中如果發現不需要羈押的情況,可以向檢察長匯報。
(三)審查內容
捕后羈押的必要性審查內容,主要是考察在押犯是否有繼續羈押的必要,其重點就是在押犯釋放后是否會對社會有危害性。具體有以下幾個方面: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思想情況:是否有悔罪表現,是否有自殺傾向等;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年齡和身體情況:是否是未成年人或老年人,是否是懷孕哺乳婦女,以及有無疾病不能自理等;3.量刑方面:根據現已掌握的犯罪事實和情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可能被判處管制、拘役、獨立適用附加刑、免予刑事處罰或者判決無罪;4.社會危害性方面:是否還存在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實施新的犯罪,毀滅、偽造證據,干擾證人作證,串供,對被害人、舉報人、控告人實施打擊報復,自殺或者逃跑的可能性;5.被害人及家屬的態度:是否得到被害方的諒解,是否積極履行賠償等;6.是否超期羈押等。
(四)審查方式
《刑事訴訟法》第93條并未對捕后羈押必要性審查的方式作詳細的規定,國內外對此都有不同的做法:英、美、日、德、法等國家多采取言詞審查原則。由法院主持開庭,通過質證、辯論、詢問等方式對是否繼續羈押做出決定。我國有學者提出采取聽證的方式,給在押犯提供充分的表達機會,檢察機關在聽取各方意見后作出是否需要繼續羈押的決定。但是聽證需要耗費過多的司法資源,在我國很難實現。還有一種觀點是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羈押后的表現情況進行量化,對各個方面情況進行打分,并確立一定的標準,符合一定條件的就可以解除羈押。這一方法的好處是審查標準較為客觀,不帶有辦案人員的主觀性,易于操作。但是,要實施羈押必要性審查的量化,需要一套完善的量化標準和實施細則,從目前我國的實際情況來看,操作起來有一定難度。
綜合上述觀點,并結合我國司法實踐的實際情況,筆者認為,我國應采取書面審查為主,言詞審查為輔的方式。辦案人員通過案卷等書面材料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羈押情況進行審查,這種方式的優點是成本低、效率高,但是缺點在于具有封閉性,不利于查清情況。所以,在必要時需要采取言詞審查,即向承辦該案的偵查人員了解案件偵查進展情況,向本院的監所部門了解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羈押表現情況、思想動態,聽取被害方的意見,必要的情況下可以親自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進行訊問,聽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辯解,審查新的證據。
三、完善捕后羈押必要性審查的法律思考
《刑事訴訟法》第93條明文規定了捕后羈押必要性審查制度,這是貫徹尊重和保障人權原則的體現,為檢察機關加強司法監督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據。但是,作為一項新增制度,該條還存在一些不足之處,在司法實踐中有待深入研究、不斷探索,制定有關實施細則,把該項制度細化、增強可操作性。
(一)審查期限的問題
第93條并未規定羈押必要性審查的期限,是隨時可以啟動程序還是定期審查法律并未明確。這一缺陷帶來的后果是:一方面,檢察機關拖延、推卸審查責任;另一方面,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親屬、辯護人任意提出審查申請,給檢察機關造成較大壓力。
我國可以借鑒國外定期審查的做法,例如英國,除因法定原因推遲審查外,第一次審查不得晚于首次決定羈押后 6 小時,第二次審查不得晚于第一次審查后 9 小時,后續的審查間隔不得超過 9 小時。在德國,對于沒有辯護人的被指控人,在被羈押后三個月內未申請羈押復查也未提起羈押抗告的,法院應當依職權進行羈押復查。
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在逮捕前已經有較嚴格的批捕程序,捕后出于維護司法權威的考慮,不宜在過短的時間內變更決定。筆者建議,應當在捕后一個月審查較為合理,因為在偵查環節,檢察機關批準或決定逮捕后,偵查機關有至少兩個月的偵查期限,捕后一個月犯罪嫌疑人的情況已較為穩定,案件進展日趨明朗,這個時候審查羈押必要性比較適宜。
(二)建議性審查問題
目前第 93 條規定的捕后羈押必要性審查制度,是一種建議性的審查制度而不是決定性的審查制度。顯然,這是不符合法治原理的。未來繼續羈押必要性審查應當從建議性審查走向決定性審查,即檢察機關或法院一旦認為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應當繼續羈押,就應當通知辦案機關釋放或者變更強制措施,辦案機關應當無條件執行。
(三)健全配套機制
要使捕后羈押必要性審查制度更完善,單靠第93條是無法實現的,還應該健全其他配套機制。首先,轉變審查的重點及理念。隨著犯罪率的增加,檢察機關的工作壓力逐漸增大,如果對每個案件都詳細審查必然不太現實。筆者認為應將捕后羈押必要性審查的重心放在輕型犯罪案件上,因為輕型案件的犯罪分子人身危險性和社會危害性小,判決結果較輕,故應重點審查這種情況下的羈押必要性。其次,完善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的相關規定。目前,逮捕率高的原因之一是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的風險大、成本高、適用率低,辦案機關不敢用也不愿用,從而導致“構罪即捕”的現象成為常態。進一步細化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的規定,增強可操作性,對符合條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時變更強制措施。第三,積極開展社區矯正和
回訪幫教機制。對捕后羈押必要性審查變更強制措施的案件,審查部門應在變更強制措施后積極開展回訪工作,到犯罪嫌疑人所在的社區、工作單位、家中,掌握其思想動態,了解情況。
一、努力保持全市經濟又好又快發展的良好態勢
全市上半年完成生產總值86.1億元,增長17.9%,其中:第一完成增加值18.4億元,第二產業完成增加值38.4億元,第三產業完成增加值29.4億元,分別增長5%、20.3%和23.3%,完成地方財政收入4.6億元,增長26.1%,稅收收入占地方財政收入的比重達到73.4%。農業結構調整成效顯著。糧食生產能力逐步提高,夏糧總產達1.1億公斤,與去年相比,增產1055萬公斤。果業生產向規范化、科學化發展,上半年實施平衡配方施肥果園達到16萬畝,創歷史新高。農業產業化、標準化順利推進,上半年新發展各類畜禽飼養場82個,磊磊乳品成為伊利集團最大的奶粉合作伙伴;鼎立種雞成為目前膠東半島最大的蛋種雞苗供應商。生豬生產恢復較快,上半年存欄生豬達到33.4萬頭,出欄生豬33.3萬頭,其他蛋類、奶類也均保持了較快增長。工業經濟綜合實力不斷增強,質量和效益同步提高。上半年全市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完成增加值28.6億元,增長23.9%;規模以上工業實現利稅11.9億元,增長26.9%;實現利潤7.4億元,增長29%。企業結構進一步優化。
全市新增規模以上高新技術企業6個,完成高新技術產業產值14.4億元,增長36.3%以上;高新技術產業產值占規模以上工業產值的比重可達13.6%。企業技改和創新力度不斷加大。先后組織方圓、富爾達、東源風電3家企業提報全省重大產業技術與裝備研發項目;組織黃海水產、海富生物2家企業上報涉農企業技術創新貸款材料。服務業迅猛發展,對經濟貢獻率不斷加大。上半年,全市服務業增加值占gdp比重達到34%,同比提高1.3個百分點,服務業提供的地方稅收占地方稅收的比重不斷提高。旅游業總量不斷膨脹,上半年全市接待國內外游客近百萬人次,增長31%,全市旅游總收入5.2億元,增長33%。會展業規模不斷擴大,成功舉辦了xx針織毛衫原輔料暨機械設備展銷會、第三屆中國xx沙雕藝術節、紅櫻桃民俗旅游區櫻桃節等會展節慶。物流業蓬勃發展,依托臨港、核電等產業區建設,著力引進和培育大型物流企業,積極發展了以物流平臺為支撐,以第三方物流為主體的區域性物流中轉基地。上半年,交通貨運周轉量達到36227萬噸公里,港口吞吐量持續攀升,xx港貨物吞吐量22萬噸,同比增長80%。餐飲業檔次和品味進一步提升。在重點引導海景、海怡和觀海等餐飲龍頭改善服務條件的基礎上,加快推進了京海酒店、海福萊大酒店、海洲灣生活廣場、荷蘭街等新區高檔酒店和特色餐飲群項目建設進度。
二、全力以赴抓好全市重大工程的立項工作。
圍繞市里確定的重大工程以及需省級以上立項的重點項目,我局靠上去做工作,努力保證了各類項目順利審批和立項工作。
一是亞沙會場館立項工作。年初,我局安排人專人到xx市發改委學習了全運會運作方式,并向市政府提出了立項投資等方面的建議,目前,已請xx工程咨詢院編制完成了《第三屆亞洲xx運動會比賽項目區和亞運村建設工程項目建議書》。
二是xx濱海路(xx段)立項核準工作。年初,經我局與xx和省發改委溝通匯報得知,該項目的立項工作審批權限在國家發改委,需經歷批復項目建議書、批復可研報告、批復初步設計三個階段,為加快工程立項審批進度,我局牽頭協調相關部門做了大量細致的準備匯報工作,取得了上級領導的理解和支持,國家發改委同意將審批權限下放至省級立項。3月17日,國家發改委中國國際工程咨詢有限公司破例對我市濱海路項目組織了專家評審,5月初我市項目審批所需資料即全部上報至省發改委,6月份又協調青島方已經為我市出具了支持性文件,不僅為全市節省了大量的審批費用,而且極大地縮短了審批時限,在省內創下了同類工程審批速度之最,7月10日,xx濱海公路(xx段)正式通過省發改委核準。
三是抓好新建重大項目的省級以上立項。對全市新建重大工程項目,進行明確分工,安排專人負責并超前介入,與業主一起研究政策,積極為其準備審批材料、提供政策信息、提出合理化建議,最大限度地爭取在國家產業政策范圍內,予以靈活變通,滿足企業需要,并爭取年內取得實際性進展。
二、創造性地抓好全市產業規劃制定工作。
一是著眼全市產業發展現狀,努力加快全市“一片兩帶”規劃工作進程。按照xx市委、市政府關于對“一片兩帶”產業發展的定位,我局積極組織相關專業人員,對全市各鎮區(街道)產業發展情況進行了詳細摸底,在掌握大量基礎數據的基礎上,又邀請了省發改委宏觀經濟研究及xx市發改委長規科,組織相關專家進行了對初稿進行了修改工作,目前初稿已形成,預計7月份可通過專家評審。
二是針對重點經濟工作,積極抓好了全市海洋經濟規劃工作。組織青島海洋大學海洋研究所相關專家30余人次來我市進行了實地考察,并召開了專題座談會,完成了《海洋經濟規劃》初步方案,待初稿修訂完成后,即可進行專家評審并定稿。
三是積極配合省、市發改委做好其他各類專項規劃工作。按照上級相關部門要求,對編制全省《黃金工業發展中長期規劃》、《水泥行業循環經濟利用余熱發電規劃》以及《xx省電力中長期發展規劃》等一系列工作,進行了認真的調研,做了大量的基礎性工作,并按要求及時上報。
四是在廣泛調研并征求的意見的基礎上,編訂、印發了《2009年全市服務業發展的意見》。為在全市上下營造了一個鼓勵服務業膨脹發展、培植服務業骨干企業、關心服務業從業人員的良好環境。我局組織人員制定了《**年xx市服務業發展意見》,《意見》中進一步明確了全市服務業發展的方向,確定了全市服務業重點項目,建立了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和科學的統計、調度機制,目前,正根據《意見》要求,對全市物流業進行調研并制定相關發展意見。
三、高標準加快推進全市重點項目開復工工作
一是積極抓好xx市級重點項目推進工作。xx市級重點項目關系到xx市整體產業布局和發展重心,目前,我市共有xx核電、濱海路、核電設備制造和隆和通生物科技4個項目列入了xx市重點項目調度,上半年均達到或超過了xx市考核要求。隨著維蒙特鋼結構、海霸能源電動車、金海螺商業廣場、來福士海洋工程等大項目的開工建設,我們將爭取更多地項目擠進xx市重點項目盤子,列入xx市重點項目調度。
二是全力抓好xx市內重點項目開復工及招商情況的日常調度。局內成立了重點項目辦公室,副科級單位,對列入全市“雙重點”的57個加工制造業項目和投資過2000萬元以上開復工項目實行了周調度制度,認真分析項目建設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及時提出解決方案,并督促相關責任部門加快工程進度,為市領導決策當好了參謀。
三是多渠道抓好全市重點項目爭取上級政策和信貸資金等項服務工作。為加快全市重點項目建設進程,市發改局靈活把握政策,通過多種方式,努力推進全市重點項目建設進程。為保證全市重點企業合理運用當前政策杠桿、節省流動資金,我局安排了各科室人員主動深入重點企業,先后向比艾奇電子、明瑋包裝、華源公司等8家企業介紹了當有國家產業政策和稅收政策,為他們想辦法、出主意,為今后企業向上進行政策性資金爭取打下了堅持的基礎。目前,已為核電設備制造辦理了采購進口設備免稅金額130余萬歐元;為xx美豐機械辦理了采購國產設備退抵稅金額100余萬美元;積極爭取將隆和通生物化工列入國家級重點高新技術產業專項項目;向省、市各級金融機構推介我市重點企業23家,擬申請銀行貸款19.87億元,盡最大限度地滿足重點項目信貸資金需求。
四、多渠道抓好上級政策和資金爭取工作
1、積極推進產業招商。密切配合xx市合作辦各項工作安排,結合國家產業政策和xx市重點發展領域,圍繞核電產業、加工制造業等多個方面,先后組織方圓集團、華源公司等4家企業參加了xx-溫州投資貿易洽談會和寧波產業招商推介會,有針對性地搞好項目包裝推介,搭建引資平臺,取得了較好地效果。
2、加大政策性資金爭取力度。注重加強與上級部門的溝通和聯系,及時了解和把握國家產業政策和項目信息,注重深入基層開展調研,有針對性地指導和組織鎮區街道和相關企業,圍繞我市優勢產業提報項目,堅持做到了篩選編制一批、上報儲備一批、爭取到位一批。其中,“生豬標準化規模養殖場(小區)改擴建”項目已到位國債資金80萬元;“里店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和“南臺水庫除險加固工程”項目初步設計已通過淮委評審,國家發改委、水利部已列入明年計劃。另外,正著手爭取看守所建設、鄉鎮衛生改造等各類社會事業類項目,力爭年內列入省級計劃盤子。
3、爭取了證券公司在我市設立營業部。為進一步拓展全市證券業務范圍,我局在市發改委領導的協調和幫助下,先后與多家證券公司進行了接觸和商談,目前確定由齊魯證券公司來海投資設立證券營業部,6月15日經齊魯證券公司董事會正式通過并下發文件,同意在我市設立證券營業部。
4、積極抓好企業上市工作。為進一步完善企業的資本結構,為企業搭建直接融資平臺,我局先后組織方圓集團、富爾達集團、黃海水產、通源科技等公司參加了xx市企業上市融資現場會議,并積極做好省證監局工作,幫助他們積極創造條件,爭取盡快能夠在創業板上市。
5、認真抓好調查研究。今年以來,我們圍繞全市重點工作,狠抓調查研究,圍繞全市加工制造業、服務業發展、重點項目建設、城市經濟等深入開展專題調研,先后完成了農村勞動力轉移對農業的影響等調研,制定了一片兩帶、海洋經濟、服務業等支持產業發展的意見,為市領導當好了參謀。
今后,發改部門各項工作任務更加繁重,在看到成績的同時,我們更要時刻保持清醒地頭腦,認真分析當前全市經濟發展形勢,充分地估計困難和挑戰。當前,在我們的工作中還存在許多問題和亟待改進之處:
一是要進一步抓好全市重點項目的立項和審批工作。受土地、信貸等政策制約,我市重大項目的儲備和引進上均出現數量不足、質量不高等問題,將會影響到今后幾后的項目建設;
二是政策和資金的爭取工作亟需加強。**年受國家宏觀政策影響,我市爭請項目數量較往年減少,但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我們在深入基層調查研究的力度不夠,提出和包裝項目的能力不高,對上級政策信息的把握還需進一步加強。同時,在亞沙會的資金爭取方面,還需上級部門進一步加大扶持力度,給予資金扶持。
三是深入基層調研的力度還需進一步加強。在農業結構調整、重大項目建設、房地產業健康發展、鄉鎮園區建設等多個方面,沒有拿出高質量的調研報告,分析問題抓不準重點,挖掘深層次問題的能力更是遠遠不夠,需引起高度重視。
下一步,我們將努力克服客觀上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充分發揮各個層面工作人員的主動性和創造性,著重圍繞以下幾個方面開展工作。
一是加快推進全市重點工作。圍繞我局承擔的xx市考核項目,集中1-2個月的時間,認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拿出切實可行的解決辦法,加快向前推進,確保各項工作年終考核獎分、不扣分,力爭年內各項工作考核進入xx市前三位。
二是認真抓好重點項目立項工作。跨海大橋立項工作已經完成,下一步,要在重點抓好亞沙會場館立項的同時,加快篩選出對全市具有重大影響的大工程、大項目,積極與上級部門溝通、掌握政策,主動與項目單位對接、提前介入,確保在全市重大項目的立項工作上不出紕漏,進而做出成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