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誕生,需要你不斷地搜集資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編為你收集了豐富的公共行政管理學論文主題范文,僅供參考,歡迎閱讀并收藏。
一、中職工商行政管理事務專業人才培養目標定位
通過調研和分析,我們認為:中職應以培養工商行政管理事務操作人員層次為主。中職工商行政管理事務專業的培養目標應定位于“工商行政管理事務操作人員”,以就業為導向,以能力為本位,以崗位需求和職業標準為依據,以培養學生的實踐能力為重點,使學生成為具有穩定的職業思想、一定的文化基礎、扎實的專業知識、綜合素質高、專業技能熟練、實踐能力強,能在中介組織、基層工商管理部門從事工商事務處理工作,在社區、物業從事社區服務工作的高素質技能型人才。
二、中職工商行政管理事務專業人才對應的崗位及技能(方向)
根據國家《中等職業學校專業目錄》(2010年修訂版)的要求,工商行政管理事務專業確定了企業注冊、商標注冊、合同管理三個技能方向。經過調研,現階段全國開設工商行政管理事務專業的中職學校幾乎沒有。因此,我們建議該專業設置工商事務處理、公共事務處理二個專業(技能)方向,目的是為了適應各種中介組織、基層工商管理部門、社區、物業管理等對工商行政管理事務專業的人才需求。
工商行政管理事務崗位有工商事務處理、公共事務處理二大類崗位,各自對應的職業不同,具體從事的工作不同,對崗位人員能力素質的要求也不盡相同。在各種中介組織和基層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中,主要人才需求是工商事務員、市場監管員、工商事務信息員等,中職生在這些崗位上就業也比較穩定;在社區、物業管理等部門的主要人才需求是社區工作者、勞動關系協調員、社會文化指導員等。(見上表)
三、中職工商行政管理事務專業課程設置及教學內容改革
在課程設置上,彰顯立足崗位、重視素質、突出能力為主旨的原則。根據專業培養目標,圍繞培養學生的職業素養及專業知識和技能,強調學生的可持續發展。
以“工作過程導向、任務引領”,注重課程設置的模塊化,構建“公共基礎模塊、專業技能模塊、綜合實訓模塊、專業選修模塊”之間有機結合的課程體系。
公共基礎課程以“必需、夠用”為度,著眼于基礎性、應用性和發展性,為后繼專業技能課程教學服務,為學生終身職業規劃服務;專業核心課程按照適應本專業的技能方向和相關崗位的共同核心能力要求的原則設置;專業技能方向課程按照適應相關崗位的技能要求的原則設置,以“必需、實用”為度,突破學科的系統性禁錮,圍繞專業核心技能開設,強調針對性,突出實踐能力和動手能力培養,增強實戰性。
四、中職工商行政管理事務專業培養模式
(一)公共行政的起源與特質
公共行政是社會科學中的重要研究領域之一。它從政治學當中分離出來、形成自身特有的學術研究體系,至今已有上百年的歷史。公共行政研究起源于美國,而后經由不斷的探索和創新而拓展到世界各地,為現代政府的行政管理改革和發展做出了不可替代的貢獻。
對公共行政研究的產生是當時社會發展和政治環境的必然要求。19世紀末的資本主義發展迅速,在實現了社會生產力高速向前推進的同時、也使得社會矛盾日益復雜、層出不窮。當時,美國的政治舞臺上“政黨分贓制”(Spoilssystem)一度大行其道,由選舉造成的周期性政治震蕩導致了一輪又一輪的政治官員更替;這種人員頻繁更迭進一步使得政府管理工作非常不穩定,公共政策也難以長期堅持和落實。行政管理變革的要求迫在眉睫,1883年美國通過了《彭德爾頓法案》,宣告了美國行政文官制度的建立和“政黨分贓制”的終結。為了回應社會現代化對政府管理的新要求,同時也作為對行政文官制度的深度理論闡釋,1887年托馬斯·伍德羅·威爾遜(ThomasWoodrowWilson)在《政治科學(季刊)》上發表了名為《行政學研究》的論文,明確地提出了在當時社會背景下公共行政學作為一門獨立學科產生出來的必要性。1900年,弗蘭克·約翰遜·古德諾(FrankJohnsonGoodnow)發表了《政治與行政》一文,指出了美國環境下實現政治與行政二者協調的特有方式即法外調節。與此同時,弗雷德里克·溫斯洛·泰勒(FrederickWinslowTaylor)和亨利·法約爾(HenriFayol)在各自的大型企業管理實踐當中也總結了可以用于行政管理的、普適性的管理原則,認為管理是可以通過學校教育來習得的。由此可見,公共行政研究自其誕生之初,就是兼具理論性與實踐性的;而這一特點在后來的公共行政研究發展當中則得到了更為充分的體現。1926年倫納德·懷特(LeonardD.White)所寫作的《行政學導論》作為世界上第一本論述公共行政學的大學教材,對各大學的公共行政專業教學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幫助。同期盧瑟·古利克(LutherGulick)根據自己在美國公共行政研究所的實踐研究提出了“一體化行政原則”,由此公共行政研究的“價值中立”取向和“政治無涉”立場達到了一個新的高峰。至此,傳統的公共行政研究在理論和實踐兩方面都奠定了深厚的學科基礎。
隨著各派學者對公共行政研究探索的不斷深入,這門學科的內容逐漸變得更加豐富,其研究視角和價值判斷立場也不時有變化的傾向,整體呈現出“螺旋式前進”的狀態。歷經一百多年的發展,公共行政如今已經成為政治學、法學、管理學、社會學等多種學科相互交叉和滲透的一門綜合性學科。由此,高校當中建立的行政管理專業也與之相適應,體現出了綜合性、交叉性和應用性強的特點。
(二)我國公共行政學的重建與高校行政管理專業發展
我國高校的行政管理專業的建立,源于我國社會科學界對公共行政這一研究領域的重新重視。1982年1月29日,人民日報發表了學者夏書章的文章《把行政學的研究提上日程是時候了》,使得原本在1952年的全國高校院系大調整過程中被撤銷的公共行政學科目得以恢復,重新回到我國學術界的關注和研究領域。1984年8月,國務院辦公廳和勞動人事部共同舉辦的行政管理研討會在吉林市召開,反映出政府對公共行政研究開始了正式的重視。而1988年中國行政管理學會的成立,更是被譽為中國公共行政研究發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之一[1]。自學科重建之始直到20世紀90年代末期,中國公共行政研究的主要任務是學科重建,即建立學位點和教育體系。有相當一部分質量較高的公共行政研究都在這一時期產生,但從整體上來講仍然存在著某些不足之處,例如:研究隊伍規模有限,對于研究的重視程度還有待進一步提高;研究范圍仍然比較狹窄,專業化的程度需要繼續加強;研究內容大多以概念討論和辨析的層面為主,對我國的本土實踐問題的關注也較少,以及對研究方法的重視和應用尚顯不夠。對于根植于西方國家的公共行政這一領域的研究,基本上處在吸收借鑒的階段,并且主要是通過吸取西方對公共行政研究早期與中期的成果來實現的。隨著研究的不斷深入,以及全球化和國際化大環境的廣泛影響,我國的公共行政研究也在逐步拓寬領域、越來越多地結合本土實踐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呈現出良好的發展勢頭[2]38—39。
我國各大高校設立的行政管理專業也呈現出了與公共行政研究存在某些相似之處的發展趨勢。自學科重建至今為止,我國各大高校相繼開設的行政管理專業作為對公共行政這一領域的教學研究的延展,與國外高校的相近專業相比較而言,可以說是雖然起步較晚,但卻發展較快,無論是在辦學規模和辦學質量方面都一直有所提升,三十多年的時間里已經為我國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輸送了大批兼備專業知識與實踐能力的高素質人才。截至2010年9月,全國開設行政管理專業的院校已有308所[3]。我國高校的行政管理專業學術研究推動著公共行政研究不斷取得新的進展,而學術研究水平的提高反過來又為高校行政管理專業的教學提供了進一步的基礎和素材。因此,高校行政管理專業教學當中遇到的難點,也正是公共行政這一研究領域的內容與特質所決定的。
二、高校行政管理專業教學中的難點所在
我國公共行政學的發展過程帶有濃厚的“移植”色彩,主要表現為研究范疇與學科結構的“移植”,理論范式和研究方法的效仿,以及西方公共行政學的流派、思潮、熱點問題等等在我國國內引起的關注與共鳴。在我國,公共行政研究是國際化與本土化的有機統一:國際知識的引進和消化屬于國際化,立足本土需求的外來知識的加工和新知識的生產屬于本土化,本土知識的輸出又屬于國際化的范疇。而就目前的情況而言,我國“對西方理論和治理模式的了解具有高度同質化色彩,而對其內部的豐富性和異質性缺乏足夠的把握”[4]。因此,如何正確認識西方理論與中國國情之間的適配性,避免在西方的理論視角和研究方法面前被動受限,落入“簡單西化”的窠臼,則成為值得我們給予高度關注的研究議題。這一議題在高校行政管理專業的教學環節當中,則凸顯出更為重要的一面。
高校的行政管理專業教學分為本科生教學和研究生教學兩類,這兩類教學在課程體系設置、教材選擇和教學過程管理等方面雖然有一定的差異,但仍存在某些共性可循,教學環節遇到的難點也具有共同之處。
(一)課程體系設置
高校行政管理專業的課程體系設置體現了公共行政研究的理論實踐雙重性。一般來說,本科階段設置的課程主要分為學科基礎課、專業課(分為專業必修課和專業選修課兩類)、全校選修課、社會實踐和學位論文這幾大模塊。其中,除了全校選修課內容與行政管理專業理論沒有直接關系之外,其他幾大模塊的課程都在一定程度上與公共行政研究有直接聯系。例如,學科基礎課涉及政治學、經濟學、行政學、社會學、管理學等;專業課則有中國政府與政治、西方政治制度、西方行政學說史、行政領導學、市政管理學、公共政策分析、公共關系學等;社會實踐要求學生參與一定的政府機關或者企事業單位等相關職位的實習活動;學位論文更是考量學生對本科四年學習的重要標準之一。而在研究生階段,課程的幾大模塊劃分基本不變,但受到學習年限的影響,使得每個模塊所包括的課程種類和數量都有所減少,但在課程內容和深度上較之本科階段卻有了進一步的提升,對學生的學習自主性和思維創新性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正如我們對公共行政學這門學科的理解,行政管理專業的課程同樣呈現出綜合性、交叉性、理論實踐并重性的多學科復合特色。首先,目前我國高校行政管理專業的課程設置體系始于我國公共行政研究在20世紀80年代中期的復興,故而起初基本上借鑒的就是國外高校的相關專業設置模式,其課程包容性強、涵蓋了公共行政研究涉及到的絕大多數學科,而這一模式一直沿用至今。其次,公共行政研究不僅重視理論的學習,更加注重實踐應用,并非純粹“務虛”的研究學習。因此,不僅僅是社會實踐這一門課程在整個專業課程體系當中很必要,而是所有課程都需要學生經過自己對現實生活的參與、理解和感悟才能夠真正融會貫通。再次,課程體系中涉及到的大部分課程所在學科都產生于西方國家并在西方得到了長足發展,已經積累起了相當的研究基礎并取得了大量的研究成果。雖然在我國的研究時間也已不短,但學術界長期以來的理論視角和研究路徑仍然是以參考西方的研究成果為主,中國化的研究理論尚未真正充分建立起來。
由上所述,如何對課程體系加以改進,在課程體系中更多凸顯中國特色,是值得深思的。
(二)課程教材選擇
想要一門課程達到良好的教學效果,與適當的教材使用是分不開的。高校行政管理專業課堂教學所使用的教材,大體上可以分為三類:一是國內學者根據自己的研究經驗積累,參考了大量學術資料之后進行的原創編寫,此類教材有北京大學出版社的“新編公共行政與公共管理學系列教材”“21世紀公共管理學系列教材”、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的“21世紀公共管理系列教材”等等;二是國內學者挑選比較經典的、評價較高的、使用口碑較好的國外著作,通過合法渠道得到授權,再翻譯成中文版本并在國內出版(中譯本一般都會適度地去除不適宜中國國情的內容),此類教材有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的“公共管理與公共行政經典譯叢”系列著作等等;三是原版的外文教材,或者是前面所述中譯本的原文教材,或者是其他在國內尚未有中譯本但質量較好的學者著作。原版外文教材大多由一線教師推薦給學生用作前兩類教材的補充,或者對教學內容感興趣的學生可以將其當作課外參考書目使用。不同高校的行政管理專業的教學安排差異性很大,所使用的教材也包括了以上三大類,具體到著作的作者和出版社可以說是不計其數。
以上三類教材各自具有不同的特點,在實際的教學使用當中也各有利弊:第一類國內學者自行編寫的原創教材,從目錄章節編排到行文用詞都更為貼合中國人的閱讀習慣和學習思維,因此學生使用起來難度最低,適合本科生教學使用;缺陷是往往以純粹的文字內容為主,顯得內容枯燥。第二類國內學者出版的國外教材中譯本,根據中國國情適度刪除了書中不適合教學的內容,較好地保留了原書中基本的理論體系和趣味敘述,無論是理論知識還是具體案例都能夠體現出顯著的西方特色。由于語言敘述差異和文化習慣有別,學生初始閱讀可能會存在某些理解難點,需要教師指點和多次反復學習才能適度克服,適合研究生教學以及學有余力的本科生使用;缺陷是教材內容完全來自西方,與我國本土現實差異較大,學習有一定的難度。另外,由于原書語言所限,文字難免不夠簡練。第三類原版的外文教材,則是直接采取“拿來主義”進行知識灌輸,從語言到內容都是“全盤西化”的,因此適合外文基礎較好的學生使用,也可作為研究生教學的推薦參考書目;缺陷是書中可能存在不適合于我國本土教學的內容,容易對學生的理解造成一定的干擾。
因此總體來說,如何管理、使用好教材,使其更有利地服務于教學也是難點之一。
(三)教學過程控制
根據對現實狀況的考察可以發現:高校行政管理專業的課堂教學大多以理論傳授為主,雖然有相當程度的社會實踐要求,但并不是課堂教學的主體活動,因此對理論知識的傳授成為課堂教學過程當中最主要的一個環節。由前所述可知,在高校行政管理專業的課堂教學過程中傳授的基礎知識有不少來自西方理論。然而,如何在指導學生理解基本理論的同時,闡明來自西方的理論知識在中國特色背景下的適用局限性;如何在掌握和辨別西方理論的基礎之上自發提煉出新的適合中國國情的公共行政學理論,解釋中國國情下的本土實踐,這些都是課堂教學過程中經常會面臨的問題。
高校行政管理專業的本科教學以基礎知識為主,由于考慮到現實需求和學生的實際學習能力,主要目標是讓學生了解和掌握一定的學科基礎理論,努力拓寬知識面,盡量按照“寬口徑”的人才培養模式來進行教學。因此,教學的課程科目雖然較多,但內容一般不會過深。這就突顯出課堂教學中教師引導的重要作用。政治學、行政學、管理學等學科基礎課,對學生要求的重點放在理論知識理解方面和對課程內容體系的整體把握方面;專業課對于學生的要求較之學科基礎課要略高一些,考察學生在掌握了學科基礎知識之后對于更加復雜問題的分析能力,而且教學內容也更為集中傾向于公共行政的研究視角。因而,如何引導學生在接受理論知識的同時,對其在解釋中國本土實踐的局限性方面形成清晰認識,仍是需要克服的難點。
在研究生教學過程當中,則更應注意以上問題。研究生階段的教學科目較少但具有一定的研究深度,在學生已然具備了一定的知識基礎和理解能力之后,鼓勵學生進行自發思考、提問與探索。這就對教師的課堂掌控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做好“中”實踐與“西”理論的有機結合,避免學生的思維被西方價值觀所占據,杜絕“言必稱西方”的情況在課堂出現,也是擺在教師面前的難題,這些都必須要引起足夠的重視。
三、解決高校行政管理專業教學難點的若干建議
分析高校行政管理專業教學中的難點,有利于我們對在教學過程中已經取得的經驗教訓進行反思和總結,對教學實踐當中存在的不足之處得出更加清醒的認識;而明確了問題所在之后,接下來就要積極提出解決問題的對策,做到有的放矢,方能避免資源浪費,也能幫助我們聚焦問題的核心,從而進行更加有針對性的處理。
(一)課程設置方面
1完善課程體系,增加實踐內容
要對現有的行政管理專業課程設置方案進行優化整合,在保留現有的學科基礎課、專業課、學位論文等模塊的基礎上,增加社會實踐在整個課程設置體系當中所占的學分比例,要求學生在課余到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進行實習或者志愿服務等活動,并且要求上交實習證明,撰寫實踐報告和論文;在具體的課程教學當中,應當鼓勵學生通過參與課外實踐的形式切身感受公共行政學在中國本土實踐當中的實際應用情況,從而加深對學科知識的真正理解,有條件的高校還可以探索將學生課外實踐情況以一定的比例計算進該門課程的總成績當中;鼓勵學生將課外實踐中的所思所想作為學位論文的研究問題提出來,并且根據自己所獲得的一手資料撰寫學位論文;加強對學生參與課外實踐的重要性的宣傳。
2調整課程科目,增加選修課程
要對現有的行政管理專業課程科目進行一定的調整,在保證專業必修課數量、不過分增加學生負擔的前提下,增加專業選修課的數量,給學生更多的自主選擇性;教師在開設專業選修課的時候,應以研究中國本土公共行政學相關問題為核心,增加對于國內公共行政學相關問題的探討,引導學生對本土實踐問題產生興趣,鼓勵學生閱讀國內學者關于中國本土公共行政學相關研究的著作并認真思考。
(二)教材選擇方面
1鼓勵使用國內學者原創編寫的教材
對于國內已經有相當多研究積累成果的學科和課程,在教學過程中應當讓教師優先選用國內學者原創編寫的教材,作為該門課程的主要參考書目使用;應當鼓勵教師根據自身的研究成果、教學經驗和本專業教學大綱來自行編寫課堂教學講義,作為學生溫習與參考之用,但要注意教師不應強行向學生指定必須購買自己編寫并出版的教材。
2適度使用國內學者翻譯的國外教材
對于國內已經有一定研究成果的學科和課程,在優先選擇國內學者原創編寫教材的同時,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需要適度使用一些國內學者所翻譯的、較為優質的、已去除不適合內容的原版教材中譯本,作為課堂教學的補充參考書目,供感興趣的或是學有余力的學生在課外閱讀;在研究生教學當中,可以適度增加原版教材中譯本在參考書目當中的使用比例;教師應當謹慎處理原版教材中譯本的使用,向學生闡明該種參考書目的特質和局限性,必要時加強對學生的指導。
3嚴格管理西方原版教材的使用
對于某些學科由于國內研究和發展水平所限,需要使用西方原版教材以便于學生理解和吸收最新知識的,應當進行專門備案。教育部部長袁貴仁指出:“加強對西方原版教材的使用管理,絕不能讓傳播西方價值觀念的教材進入我們的課堂?!盵5]目的是堅決捍衛高校這一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重要陣地,防止高校課堂教學被“精神污染”所侵蝕。因此,對于西方原版教材的使用,必須嚴格進行管理;教師在需要使用西方原版教材的時候,要指導學生認真分辨教材內容,自覺批判和抵制其中不適宜的部分。
(三)教學過程方面
1把握好教學流程
教師要在有限的時間內講解教學內容的重點和難點。在采用具體案例分析時要強調“中”和“西”之間的差異。同時,還要注意掌控課堂討論的方向,不向學生傳遞歪曲錯誤的言論和思想觀念,發現學生有理解偏差時要及時糾正。教師本人要堅定不移地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端正學術態度,課堂教學也絕對不能“言必稱西方”;若發現學生當中出現不良話題,也必須堅決予以制止和勸導。正如教育部部長袁貴仁所講:“決不允許各種攻擊誹謗黨的領導、抹黑社會主義的言論在大學課堂出現;決不允許各種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言論在大學課堂蔓延;決不允許教師在課堂上發牢騷、泄怨氣,把各種不良情緒傳導給學生。要強化理論武裝和正面引導,充分發揮課堂教學主渠道作用?!盵5]
2以教學促進科研
教師要對教學過程中遇到的問題進行總結,并在科研過程中努力解決這些問題,整體地提升經驗研究的質量,通過繼續拓展研究領域、扎根真實世界,開展中國公共行政的經驗研究,并基于對中國經驗的研究基礎進行具有本土特色的理論建構;要繼續重視規范研究,探討和反思我國在當前社會轉型期產生的價值規范性問題并做出合理的闡釋;提高公共政策研究的科學化程度,積極吸收學科前沿的學術成果來豐富和發展我們對于公共行政學的新的認知,滿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新時期的理論和實踐需求[2]42—44。
四、結束語
整體縱觀我國的行政管理本土實踐經驗,其復雜程度絕非僅僅是通過西方的公共行政學理論視角就可以完全涵蓋和充分解釋的。我國的公共行政學研究應當在國家轉型的經驗基礎之上,形成屬于自己的概念、建立一套屬于我們自己的理論體系,而并非只是跟隨美國公共行政學的理論解釋而為。因此,我國的公共行政學應該努力超越傳統公共行政學研究當中的“管理學定位”[2]42。與此相應,我國高校的行政管理專業教學也應積極跟隨本土公共行政學研究的步伐,立足中國國情,處理好“中西結合”中的難點,區分開“中西之間”的差異,在熟悉研習西方理論的基礎上構建出一套能夠充分闡釋中國國情的特色理論體系,并且將其應用拓展到高校的教學實踐當中,使學生能夠在價值觀的指引下端正學習態度、服務社會,從而真正實現中國本土公共行政學的教研一體化。
參考文獻:
[1]李春根,金俊宏.高校行政管理專業教學與人才培養模式探析[C]//“經濟轉型與政府轉型”理論研討會暨湖北省行政管理學會2010年年會論文集(下).武漢:湖北省行政管理學會,2011:664.
[2]馬駿.中國公共行政學研究:反思與展望[J].公共行政評論,2012,(1):38—39.
[3]吳波,傅志明,于秀琴.我國高校行政管理專業人才培養模式探析——基于上海、武漢與杭州10所高校的調研分析[J].高教研究與實踐,2012,(2):20—25.
[4]周志忍.邁向國際化和本土化的有機統一:中國行政學發展30年的回顧與前瞻[J].公共行政評論,2012,(1):10—11.
[5]袁貴仁.高校教師必須守好政治、法律、道德三條底線[EB/OL].新華網—教育頻道,20150130.
PeculiarityofPublicAdministrationandtheTeachingDifficultyoftheMajorinCollege
TIANShu
(SchoolofHumanitiesandLaw,BeijingUniversityofChemicalTechnology,Beijing100029,China)
Abstract:ThemajorofpublicadministrationincollegeisrootedinthepublicadministrationresearchintheUSA.Comprehensivenessoftheresearcharealeadstocomplexityofthemajorsystem.CurrentlyseveraldifficultiesexistinteachingpublicadministrationmajorincollegesofChina.Therearesomecontradictionsbetweenwesterntheoryandourlocalpracticeinseveralaspects.Theyarecurriculumprovision,teachingmaterialselectionandteachingprocess.Soweshouldmakegreateffortstoexploreteachingmethodsofpublicadministrationmajor,andmakesurethatthemethodscancombinebasictheorywithsocialistconstructionwithChinesecharacteristics.WeshouldalsomakethecombinationofChineseandtheWest,andclearlyunderstandthedifferencesbetweenChineseandtheWesttoeffectivelyresolvethedifficultiesinpublicadministrationteachingincollegesofChina.
Keywords:college;majorofpublicadministration;publicadministration;teaching
(責任編輯:侯秀梅)
內容摘要:公共管理學科是在不斷克服“身份危機”的過程中成長起來的。100多年的公共管理發展史使其呈現出學術繁榮與多元格局,這與公共管理思想流派的爭鋒有很大關系。本文從不同思想流派著手分析公共管理的發展歷程,明晰了公共管理理論的內在邏輯,以期為今后的研究提供參考與借鑒。
關鍵詞:公共行政 公共管理 流派
流派歸類與公共管理理論的歷史沿革
(一)公共管理原則導向的流派
White(1926)的《公共行政學導論》和Willoughby(1927)的《公共行政學原則》使公共行政學者都相信公共行政存在著指導行政現象的科學原則;Max Weber(1978)的《論官僚制度》探討了現代組織原則與規范,發明了層級制。Gulick、Urwick(1937)等人的《行政科學論文集》,深入探討了法約爾管理過程與管理原則。
首先為古典管理學派,該學派主要關注行政效率,尋求為行政管理提供一系列方法與技術,為提高行政效率而在操作層面上進行科學研究及組織工作。該學派為公共行政學的產生和發展提供了重要的理論基礎。Taylor將科學引入管理領域,提高管理理論的科學性。Taylor(1911)在《科學管理原則》中提出共同利益為基礎的科學管理原則,并指出:“科學管理原則普遍適用于各種人類活動”??茖W管理理論強化了人們對消除浪費和提高效率的關注,從而成為了公共行政的核心價值追求。
其次為行政管理學派,該學派從管理實務出發,建立了一套管理理論和規則,作為管理者的行為準則。Henri Fayol的主要貢獻是開創了組織研究領域,拓寬了科學管理的研究領域。Gulick對行政功能和組織的規范與實證研究,并提出了一體化組織原則與行政七職能理論。James D. Mooney提出了組織四大原則,即協調原則、層級鏈原則、職能原則和職員原則,結合組織與原則分析。
最后為官僚制度學派,Weber的管理制度理論的產生與其歷史時代有著直接的聯系。Weber的官僚模型有著高度結構化、標準化、非人格化、理想形態等特征的行政組織體系,是強制控制的合理手段,能夠達到最高程度的效率,因而是對人類行使權威的最理性工具。
(二)公共管理“理性”質疑的流派
20世紀30年代,傳統的公共行政學派理論受到了挑戰。傳統的公共行政學把組織視為機械形式,把人當機器,只是片面的追求組織結構和法律、法規的遵守。這是傳統公共行政學不可推脫的缺點。理性的挑戰主要來自兩個方面,一是對“政治-行政”二分法的反對;二是認為行政原則本身存在邏輯矛盾。John M.Gaus(1950)在《公共行政》精辟地論述了當時的情形:“現時的公共行政學理論也就是政治學理論”。這把原本認為政治與行政分離的傳統理論又糾纏在一起。
社會系統學派從系統、整體性等社會學觀點來研究管理,擺脫了傳統行政管理理論的缺陷,并試圖改造傳統的權威概念、創造出一種協調合作精神。這個學派的代表人物Mary P Follett(1937)最早系統而深入地研究行政管理過程中人的問題,他通過對群體的心理因素的考察來分析作為民主群體基礎的“協商一致”機制的性質。
理性決策理論學派代表人物Simon(1988)把管理行為分為“決策制定過程”和“決策執行過程”,并把管理研究重點集中在“決策制定過程”的分析。既豐富了管理學的思想,也揭示了管理的本質特點。理性決策模式提供了分析決策問題基本思路,同時也強調“理性”是指最小化成本和最大化利益的理性。
(三)公共管理多元化擴散流派
20世紀60年代科學技術的飛速發展,以原子能技術、空間技術、電子計算機技術的利用和發展為主要標志的第三次科技革命客觀上造就了系統論、信息論、控制論等理論的應用和發展,拓寬了管理思維,也促進了管理現代化,更是給行政科學注入了新血液。公共行政學的管理科學成為了一門融管理學、心理學、社會學、政治學等多學科理論、方法于一體的綜合性學科。公共行政學的研究也就從純理論轉型到結合應用的研究。
系統論認為任何組織都同其周圍環境相互聯系、相互作用,都不可能孤立地存在和發展,拓展了公共管理學的研究范圍。公共管理對于公共性的理解也從官僚制度和政府機構發展轉變為注重公共利益,即政府與社會其他組織之間的政治關系,以及注重組織工作環境對公共組織的影響力,政府被置身于社會外部大系統中,公共管理從制度定義發展為規范定義和組織定義。
系統管理學派是以系統為研究對象,研究自然、社會和思維領域中各種系統的運動規律并據此來認識和改造世界。其代表人物有L.V Bertalanffy、Talcott Parsons和James E. Rosenzwig等。其核心觀點是不同變量之間存在非線性關系。一個變量的細微變化可能引起其他變量的重大變化。這種非線性關系增加了人們對組織認識的復雜性。受系統理論的影響,任何組織都被視為相互關系之中,任何變量都可能對其他變量產生影響。行政組織也是一個開放的系統,必須持續地與環境產生互動,并在適應環境變化的過程中處于動態均衡狀態。
行政生態學派,借用生態學研究生命體與其環境的相互關系和相互作用的理論和方法,來研究行政系統與各種環境變量間的相互關系。最早提出行政生態的學者是哈佛大學教授John M. Gaus。其追隨者Fred W. Riggs10余年后提出了行政生態類型的發展連續體。行政生態學借用“結構-功能”方法來分析行政行為及其與環境的關系,為公共管理學開辟了新的領域,使其擺脫了那種抽象地討論行政原則的純理論作風,用生態觀點來考察行政是正確的認識路徑。
(四)公共管理價值重塑流派
歷史與科學的局限性導致了傳統的公共管理理論在一定程度上迷信于管理的技術手段,而抹煞了人性存在的意義、價值、自由等內涵,也導致了公共管理學的價值危機。20世紀60年代,以Dwight Waldo等為首的新公共行政學派,除了致力于民主行政的推動,還大力提倡社會正義、自由、民主等價值,這也就突破了科學實證主義的限制,走向了人文精神與價值的復興之路。
Waldo(1971)在《走向新公共行政學:明諾布魯克觀點》的序言中指出,“新公共行政學產生于‘事態嚴峻、情勢緊急’時代”,它的產生本身就是為了解決問題。新公共行政學派的主要觀點在于:第一,由單純的法理或制度性研究方法向運用多學科的理論成果和研究方法轉變;第二,拋棄“政治-行政”二分法,把政治或政策與行政看成是政府管理中的連續或交融過程,開始重視政府管理中的政策問題研究;第三,公共管理學由以效率研究為核心轉向更關注公平、責任和倫理等行政民主性價值取向的研究。
Gary Wamsley的《黑堡宣言》發表,奠定了黑堡學派的政府再造的獨特觀點。其強調,行政價值的重塑與社會變遷的推動都需要由“集體持有的價值、認知、態度以及行為等”改變,行政人員與官僚體系共同努力才能提高行政績效。
(五)公共管理思路創新流派
任何思想流派的發生,除了尋找之身的歷史、傳統等淵源之外,時代的風云際會也可能成為其產生發展的土壤。公共選擇學派、新公共管理學、新公共服務、治理學派等學派的出現與不斷探索,極大豐富了公共行政學的內容和方法論。
公共選擇學派將經濟學的理論用于非市場的決策之中,它認為國家機關亦會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參與利益的競逐。公共選擇學派以個人自由主義為基礎,關注個人利益,將人類社會分割為兩個市場:經濟市場與政治市場,它們都有著共同的特點,都受自生自發秩序的制約。該學派對于公共行政的啟示主要體現在:擴大公眾參與;最大化行政職能分權化;簡化行政程序與層級節制;徹底將公共行政經濟化,并進行可行性評估,而不是以“公共物品”或社會公正為衡量基礎;對于公共部門的擴張、行政裁量以及公共組織的目的進行嚴格的控制;削弱公共部門的領導角色,將其界定為專家或技術人員。
20世紀70年代末期,新公共管理理論在受到公共政策學科范式和企業管理學科范式的影響而在新公共行政學的基礎上形成。它更重視從經濟學角度來研究公共管理問題,在重視定性分析的同時更強調定理分析。新公共管理以公共部門管理問題的解決為核心,采用經濟學理論和私人部門管理方法,創立一個新的公共管理的知識框架。如:更加關注績效-激勵的行政模式,建立績效導向型的制度、結構與管理等行政原則;建立了關于政府設計和行政改革的國際對話和比較機制;經濟學、社會學、社會心理學以及其他先進概念框架的綜合與啟發性使用。
新公共服務理論主張和現實求解,主要是針對新公共管理的缺失而提出來的一種理論。該理論指出,一味的放任政府治理走向市場化與競爭化將導致公共利益與公民尊嚴的喪失,并試圖提出新的理論解釋和實踐工具來彌補這種趨勢所造成的惡果。它提出通過由公民與政府雙方的共同治理來提高治理的質量,并帶給社會更高的收益,這些都體現了新公共服務理論的思想進步。
意義及啟示
公共管理流派紛爭,其主線主要集中在下面三部分:
(一)政治與行政
公共機構的任務,即政策的制定必須由政治家來完成;而行政者則貫徹執行這些政策措施,即所謂的“政治-行政”二分法。盡管有學者對于政治與行政是否能分離表示懷疑,但二分法使得人們可以撇開政治條件與政治因素來把握行政的實質與意義,促成了對政治與行政邊界的認知。20世紀80年代以來,公共部門改革發展使得政治與行政的邊界日益模糊,主要是因為公共部門采用了眾多的組織形式,政治勢力日益滲入行政領域。政治與行政界限的模糊導致責任處于游離狀態,使得傳統的政治價值難以追尋,并產生了許多問題。
(二)公共與私人
在公共部門管理研究中,最基本的問題就是所謂的“劃界問題”,如何選擇屬于公共、私人領域抑或公私混合領域,以及如何執行等問題的思考。在現實生活中,純粹的組織形式是不存在的。既沒有純粹的公共組織,也沒有純粹的私人組織,構成了所謂的“模糊狀態”。公共與私人邊界移位使我們必須對傳統公共部門原則進行重新思考,如公共權力與個人自由,資源配置問題、分配問題、所有制問題、官僚制問題等。公共部門管理創新,運用私人部門管理來提高效率、提高更優質的服務,這樣可以減少成本,但也存在公共信任減少的問題。
(三)效率與公平
效率與公平是一對矛盾體,效率在生產力落后的時代其重要性被提高到了歷史高點,而當社會矛盾漸露的時候,公平理念就會出現。效率注重規則、缺乏人性;公平重視人的主觀能動性,犧牲效率。公共管理理論引入了行政效率、經濟人假設、私人部門管理等效率優先理論,也提出了政治價值、人性與公共服務等公平理論。新公共服務理論主張公民與政府的共同治理,加強對話,消減矛盾,以克服公共管理理論一味強調的競爭化、市場化可能帶來的惡果。其實,效率實際上是生產力的尺度,強調發展;而公平更多是價值觀念,是社會穩定的心理需求,注重穩定。在穩定中求發展,以發展來謀穩定。效率與公平最終將在社會的天平中尋達到平衡。
參考文獻:
1.[法]H.法約爾著.周安華等譯.工業管理與一般管理[M].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0
2.Luther Gulick and L.Urwick(eds.). Papers on the Science of Administration[M]. New York: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Institute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1937
3.[德]馬克斯•韋伯著.林榮遠譯.經濟與社會(上、下卷)[M].商務印書館, 1997
4.譚功榮著.西方公共行政學思想與流派[M].北京大學出版社,2008
5.[美]赫伯特•西蒙著.管理行為-管理組織決策過程的研究[M].北京經濟學院出版社,1988
6.[美]塔爾科特•帕森斯著.社會行動的結構[M].張明德等譯.譯林出版社, 2003
7.[美]徐中奇.行政生態學研究述評及其對我國行政改革的啟發[J].江西行政學院學報,1999(4)
8.[美]F.W.里格斯著.行政生態學[M]. 金耀基譯.臺灣商務印書館,1967
[關鍵詞]跨課程 教學資源 行政管理專業
[作者簡介]苑秀芹(1977- ),女,內蒙古通遼人,陜西廣播電視大學,副教授,碩士,研究方向為理論與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陜西 西安 710119)
[中圖分類號]G642.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3985(2014)27-0145-02
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和開放教育事業的推進,加強教學資源建設成為當前提升開放教育質量的必然要求?!皩W習資源是遠程開放教育教與學的載體。如何開發符合不同專業要求和課程教學目標,適合遠程學習特點的學習資源是遠程教育機構和教育者的重要任務。”
一、建構跨課程教學資源的重要意義
長期以來,我們以學科、課程為基礎進行學習資源建設,取得了顯著的效果,但這種教學設計和教學資源也存在一些不可忽視的問題:其一,不同課程間的關系容易被忽視。學生在學習的過程中,只見章節知識點之“樹木”,難見課程體系之“森林”。其二,知識的聯系性容易被忽視。單一的課程資源難以對在諸多課程中均占據重要地位的知識點有效整合,這樣一方面割裂了學生的理解力,另一方面容易造成學生學習的重復勞動;而教師在教學過程中,也難免局限于一門課程展開講授,對學生自主學習幫助有限。其三,理論與實踐的結合容易被忽視。以學科課程為基礎的教學資源往往以幫助學生應考為目的,即便現在有的課程開始關注于實踐活動,但僅涉及實踐活動的特定方面,使得學生難以形成對實踐經驗的整體認識,過于專業的教學資源很難有效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基于此,有必要探索新的教學資源建設思路,特別是跨課程教學資源的建設值得深入研究。
1.跨課程教學資源建設有利于更好地呈現專業知識體系的完整性。通常學生在學習的過程中,通過學習某一課程建立對一門專業的整體認識,而對課程之間的相互關系缺乏足夠的認識,難以建立和形成完整的知識體系。這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教學效果,畢竟不同學科課程共同構成的知識體系才是內在的、本質的,專業教育必然意味著幫助學生建立完整的專業知識體系。知識體系是一個整體,它可以將同一專業的不同課程進行整合,從而避免課程對知識本身某種程度的“肢解”,全面、整體地展現知識體系,使學生更容易知其然,也知其所以然,明確每一個知識點在整個知識體系中的位置和與其他知識點的關系。
2.跨課程教學資源建設有利于節省教學投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專業的課程設置中,不同的課程相互獨立存在,但是重要知識點往往在不同的課程中均有所體現。此時,以該知識點為線索,整合不同課程的知識內容,有助于使學生從更為廣闊的視角來認識該知識點。同時,由于課程教學往往在時間安排上先后有序,因此,此前課程中出現的知識點在后一課程中如果能被進一步強化,無疑對后面課程的學習也有所裨益。如果將多門課程都涉及的公共知識作為一個專題來進行資源建設,將在一定程度上減少教學投入,節省教學資源,事半功倍地開展教學活動。
3.跨課程教學資源建設有利于更好地指導實踐,滿足學生需求。開放教育學員均為成人,其學習實用性強,自我導向意識明確,強調學習內容與個人體驗的整合,希望能將所學知識應用于工作中。在實際工作中,很多事務和問題需要運用跨學科、跨課程的知識來幫助解決,跨課程教學資源建設可以更好地提煉不同學科的理論,并且將之與實踐有機結合起來,從而滿足學生需求??缯n程教學資源建設要以提供個性化定制資源服務為目標,幫助學員根據自己需求的不同,采用不同的學習策略。這樣做,一方面使枯燥的理論可以變得更加生動,使理論的實用性得以加強;另一方面,學生在學習的過程中,可以發現自身生活與所學內容的有機關聯,學習的主動性和積極性被充分調動起來。
強調跨課程建構教學資源并非拋開課程而建設獨立的教學資源,恰恰相反,跨學科教學資源的建設要以課程教學為基礎。一方面,按照教學大綱實施課程教學,幫助學生掌握基礎知識,完成基本教學目標,順利通過考試;另一方面,課程的學習也是循序漸進地認識整個知識體系中各個知識點的不可缺少的過程。可以說,課程教學是以知識體系為基礎構建開發教學資源的前提準備。強調和突出知識體系的重要性,是為了避免教育活動終止于課程教學現象的出現??缯n程建構教學資源可以作為課程教學的延伸和后續保障,從根本上提升課程教學質量,改進課程教學效果。
二、跨課程教學資源的著力點:以行政管理專業為例
跨課程教學資源的開發要以課程的有機整合為基本目標,無論是選題還是教學目標的設定,都要首先思考:教學資源設計是否可以避免課程教學平臺的重復建設?教學資源設計能否將不同學科內的相同、相似的知識點融為一體?教學資源設計是否以學生的學習為中心開展,有效滿足學生自主學習需求?在充分考慮這些問題的基礎上,按照教學資源的內容和重點的不同,將理論重點、社會熱點、工作難點和個人興趣點作為跨課程教學資源建設的著力點。下面以開放教育行政管理本科專業為例加以說明。
1.基于理論重點建構課程間關系。行政管理是一門理論性較強的專業與學科,在形成過程中它以政治學、管理學、社會學等學科的理論作為基礎,逐步建立了相對獨立的、完整的理論體系。因此,學好這個專業和學科,無法繞開這些理論知識。
在日常的教學過程中,這些理論均按照課程的設置被劃分開來,為適應學科的需要,不免會人為地對理論進行“修剪”,使得理論的整體性無法充分體現。以“新公共管理理論”為例,作為近年來西方規??涨暗男姓母锏闹黧w指導思想之一,該理論為當代政府行政提供了一種新模式,為行政實踐尤其是如何處理政府與市場、政府與企業、政府與社會的關系提供了新思路。近幾年來,隨著教學改革和教學內容的更新,這一理論在越來越多的行政管理課程中出現,據不完全統計,開放教育行政管理本科中,公共行政學、公共管理學、城市管理學、西方行政學說、公共組織績效評估等課程中,均不同程度地涉及了這一理論,在公共管理學、公共組織績效評估等課程中還被作為核心內容來加以介紹(如下表所示)。
注:所用教材分別為齊明山主編的《公共行政學》(第二版),中央廣播電視大學出版社,2006年版;丁煌主編的《西方行政學說》,中央廣播電視大學出版社,2009年版;張波主編的《現代城市管理學基礎教程》,國家行政學院出版社,2010年版;周曉紅主編的《公共管理學概論(第二版)》,中央廣播電視大學出版社,2009年版;胡寧生主編的《公共部門績效評估》,復旦大學出版社,2008年版
不難發現,此時僅僅依靠不同課程進行教學,難以還原該理論以整體面目,學生在理解和掌握上難免會有所偏差,而且不同課程的教學中難免會出現重復講述,教學效率會受到影響。在這種情況下,將這一理論作為核心構建教學資源,不僅可以展現該理論在整個知識體系中的地位與作用,還可以有效地將不同課程有機結合起來,使學生發現學科間的內在聯系。除了新公共管理理論之外,治理理論、公共選擇理論等知識點也是如此,可以分別進行教學資源建構。
2.基于“社會熱點”推動理論運用。作為一門專業和學科,行政管理的重要特征還在于它與每個人的日常生活密切相關。每個人都接受著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務,在政府的有效管理下開展活動。因此,將行政管理的知識體系與現實生活緊密結合,是提高教學效果的有效手段。大量的社會熱點問題均可以拿來進行教學資源建設,起到整合課程體系、深化課程學習的作用。
以醫療改革為例,這是切實關系到每個人生活的社會熱點問題。從行政管理專業教學資源的建構上看,這一過程是政府職能改革的必然結果,可以與“行政職能”這一知識點緊密結合加以認識;這一過程是政府決策的過程,可以與“行政決策的程序、原則”相結合;這一過程涉及醫院的改革,可以與“非營利組織”課程的相關內容結合起來;這一過程需要政府與社會其他組織的協調、合作,還可以與“公共管理學”課程的內容相結合。
此前,在教學過程中,教師有可能會拿醫療改革等社會熱點問題作為例證,幫助學生理解有關知識內容,但是學生并未對這些熱點問題形成整體認識。而這樣的教學資源建構思路,可以使學生在學習中發現不同的課程立足于不同的角度,對一個問題形成特定認識,它們共同推動實踐的發展。這無疑對培養和提高學生全面思考分析問題的能力有巨大的推動作用。
3.基于“工作難點”指導現實事件??鐚W科教學資源的建構還可以立足于“工作難點”,對工作中的共性問題從多方面加以分析整合。這樣學生會感到所學知識并非生硬的理論,而是與他們的工作實際緊密結合,因此學習的針對性會更加明確,學習主動性、積極性無疑會有所提高。
行政管理學科的一些課程涉及日常的管理工作實際,通過對基本常識、操作規范、實用技巧的介紹指導實際工作。以“如何形成團隊、開展合作”這一日常工作難點為例,可以將“團隊管理”作為專題,綜合管理學基礎、組織行為學、公共關系學、公共部門人力資源管理、社交禮儀概論等課程的有關內容,分別就什么是團隊,團隊的管理原則、目標管理,團隊成員的溝通、日常禮儀等內容分別加以建構。
4.基于個人興趣點開展自主設計。在教學互動關系中,授之以“魚”還是授之以“漁”是無法回避的問題。具體到教學資源設計中,以往的資源設計往往由教師根據其教學對象特點的假定展開設計,最終需要經過教學充分互動檢驗其效果。事實上,教師還可以在教學過程中將課程與課程關系、課程內各章節關系有針對性地加以講授,教會學生舉一反三地自主設計學習資源,從而有效實現教與學的互動轉換。學生可以根據各自的學習興趣,圍繞有很大興趣的知識點不斷地建構、豐富其內容,使其成為自己的知識專長。興趣是最好的老師,相信在個人興趣的指引下,學生的學習視野便不會僅僅局限于特定的課程,終將會打破課程界限,建立對專業、學科的整體認識。
當然,理論重點、社會熱點、工作難點和個人興趣點并非孤立的,在教學資源建構與開發過程中,可以找出它們之間的契合點,從而使得教學資源的適用性更強。
三、跨學科教學資源建構與開發的手段
在教學的過程中,可以綜合采用多種方式與手段加以建構與開發,在此大體概括一些常用的手段。
1.課程學習階段的針對性。作為教師,在學生學習課程時,可以根據知識點的特征分別對其理論價值、對社會發展及工作推動的指導意義加以強調,使學生明確該知識點在整個知識體系中的地位與作用,明確不同學科、課程的相互關系。此前,這樣的方式已在教學過程中不同程度地加以運用,成了常規性手段。只要在針對性和有效性方面進一步加強,便可進一步提升教學效果。
2.專題課件的制作。目前,網絡課件和小課件往往將課程內的重要知識點作為專題,進行教學資源建設。在跨學科教學資源建構的思路指導下,上述做法還可進一步深入、拓展,適當融入相關課程的理論知識點,或與社會熱點問題、工作難點問題緊密結合,便會有效地將不同課程的教學資源有機整合在一起。
3.日志學習法。日志學習法是指在教師的指導下,學生記錄工作崗位的運作狀態和過程,形成實踐日志,然后對實踐日志進行分析、總結與反思,從而實現理論聯系實際、提高實踐效果的方法。開放教育的學生均為在職學習,有效地將所學知識與工作實際相結合是實現“知識體系”建構的重要手段。通過教師的指導,學生可以根據某一知識點有針對性地對自身工作的實際進行觀察,并搜集相關資料。教師可以組織學生將各自實踐觀察或搜集到的資料分別加以討論、總結,強化學習效果,力求指導工作。
4.行政管理專題講座。專題講座亦是幫助學生明確課程間知識體系的有效手段。此前在開放教育的教學過程中,這一方面并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缺乏專題講座的安排和設計。如果在教學安排中加入一些專題講座,穿插于課程教學或者作為課堂教學的延伸和拓展,不僅可以有效整合知識體系,而且對于學生畢業論文的選題和完成起到很好的指導作用。這無疑會給學生帶來新的學習體驗,從而更好地調動起學生的學習積極性。
5.社會實踐與畢業論文。社會實踐和畢業論文是開放教育的最后一個環節,也是集中、綜合考量學生學習效果的方式與手段。近幾年來,有關本專科學生要不要寫論文的討論日益熱烈,之所以會出現此討論,很大程度上緣于畢業論文已經淪為大學教育的“雞肋”,其實效性越來越多地受到質疑。倘若在社會實踐與畢業論文中有針對性地融入跨課程教育資源開發的內容,使師生明確這一手段可以幫助學生系統掌握專業理論知識,并以此為基礎將社會實踐與畢業論文這一教學環節做實,那么“雞肋”一說也便不攻自破了。
當然,在教學過程中,還可以積極探索新的教學手段,通過跨課程教學資源的建構與開發,整合學科、課程知識體系,提升教學效果。
[參考文獻]
[1]宋波.遠程開放教育課程學習資源應用的實踐與思考[J].中國電化教育,2006(10).
[2]壽明鶴.構建電大開放教育下的自主學習模式[J].中國成人教育,2007(10).
[關鍵詞]區域公共管理研究 區域公共問題 新區域主義
[中圖分類號]C93-0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0―7326(2009)05―0045―05
1982年,中國公共管理學科在中斷了30年后開始恢復重建。伴隨著改革開放的深人和公共管理學科的發展,其分支領域――區域公共管理研究也應運而生且日益發展,成為了中國社會科學研究中一個重要的新興研究領域。本文著重就中國區域公共管理研究興起的背景、發展狀況及前瞻作一梳理和研討。
一、中國區域公共管理研究興起的背景
區域公共管理研究的興起主要基于兩方面的背景。
(一)國際背景:全球化下新區域主義的崛起與區域一體化的發展
區域主義(Regionalism)最早出現于20世紀30年代,一般是指地理上彼此相連的國家或地區之間,通過政府間的合作和組織機制,加強區域內社會和經濟發展的互動意識。20世紀90年代以來,隨著經濟全球化進程的加快,國際貿易競爭的加劇和生產組織結構的重組,區域主義和“新區域主義”(New Regionalism)進一步崛起。美國賓夕法尼亞大學諾曼?D?帕爾瑪教授在論著《亞洲和太平洋地區的新地區主義》中首次提出新區域主義概念,主張通過“多方面的”、“開放性”的國家或地區之問的聯合,建立全面協調發展的國際新秩序。新區域主義在西方國家產生了廣泛影響并形成了熱潮。
在新區域主義的推動下,當今西方國家尤其是美國以大都市區為重點,通過構建大都市區的各種制度、政策和管治機制,實現跨行政區管治的“大都市區域主義”和“大都市區域治理”改革正在進行。與此同時?!吧婕安煌瑢哟握桶l展主體之間以及同級政府之間的權利互動關系”(Newman,2000),通過區域各種集團的對話、協調和合作,以達到最大程度地動員和利用區域資源的“區域治理”理念和區域合作實踐蓬勃發展。放眼世界。遍布全球五大洲的區域合作和“區域一體化協議”正在盛行,由27個歐洲國家組成的超國家聯合體“歐盟”已成為當今世界區域一體化的典范;美、加、墨三國締結的“北美自由貿易協議”及由此形成的“北美自由貿易區”成為了與歐盟遙相呼應的宏觀區域聯合體;東盟“10+1”的區域合作也正在積極推進;跨國界或跨境的多邊經濟合作組織如“中華經濟區”、“新-柔-廖成長三角”、“瀾滄江-大湄公河地區的次區域經濟合作”等方興未艾。
顯然,當今世界是一個全球化和區域化并行發展、全球主義和新區域主義共同崛起的時代。為了迎接和應對全球化帶來的機會與挑戰,當今世界的新區域主義方興未艾。區域合作與區域一體化正在蓬勃發展,這給我國政府和學界提出了新的研究課題:如何應對全球化和區域化帶來的新挑戰和新問題,打造區域間合作的平臺,以提升區域競爭力,推動我國的區域協調發展和區域一體化進程?這是需要區域公共管理研究予以專門探討和回答的問題。
(二)國內背景:市場化下區域公共問題的凸顯與區域合作的推進
古典經濟學的經典代表A?斯密認為,當自由市場經濟發軔之際,政區間的競爭就不可避免。在他看來,如果一個國家不能提供對產權的有效保護,那么,資本所有者就會遷往其他國家,從而促進國家間政區競爭機制的形成。因為“土地是不能移動的,而資本則容易移動。土地所有者,必然是其地產所在國的一個公民。資本所有者則不然,他很可能是一個世界公民,他不一定要附著于哪一個特定國家”。從我國的實際情況看,改革開放以來,在我國經濟市場化和社會開放化的背景下,區域間競爭已經出現并有愈演愈烈之勢。一方面,經濟發展中形形的地方主義、山頭主義等惡性競爭屢禁不止;另一方面,先發地區之間追趕式的激烈競爭此起彼伏。這表明,如何趨利避害,規范區域間的競爭行為,促進區域間的良性合作,是區域公共管理需要認真研究的課題。
同時,如何應對經濟市場化下大量區域公共問題的凸顯,也是區域公共管理亟待研究解決的問題。在傳統的農業社會甚至工業社會條件下,社會的公共問題相對單一,公共事務比較簡單,加之社會處于一個封閉發展的時期,因而國內某個行政區域內的政府能夠在自己的管轄權內較為得心應手地去解決和處理其內部公共行政問題,生產和供給相應的公共物品與公共服務,而無須尋求外部支援和相互合作。但是,伴隨著中國改革開放的深入和市場化的推進,許多地區的“內部”社會公共問題與公共事務已變得越來越“外部化”和無界化,跨行政區劃的“區域公共問題”逐漸凸顯,并有復雜化、多元化和規模化之態勢。如跨國或跨行政區劃的環保問題、食品藥品安全問題、人口與資源問題、流域治理問題、基礎設施建設問題、區際法律沖突問題、地區穩定問題、流行病的防治問題以及區域發展的協調互動等等,已經遠遠超出單邊行政的能力域限,以往某個地方政府進行的單邊公共行政已無法應對大量的“區域公共問題”,而相關區域內由雙邊或多邊的地方合作或聯合治理便提上議事日程。
在上述背景下,我國省際間、地區間的合作,如“長三角區域合作”、“環渤海區域合作”、“泛珠三角區域合作”、“粵港澳大珠三角區域合作”、“珠三角經濟一體化”等正在蓬勃發展。這需要從區域公共管理的層面,研究探索如何建立健全系列的區域合作機制、聯動機制等,以共同應對解決大量的區域公共問題。
二、中國區域公共管理研究的發展
中國區域公共管理研究的發展大致分為兩個階段。
(一)區域行政研究階段(20世紀80年代初至90年代末)
該階段的主要研究成果集中在三個方面:一是對改革開放先行點和發達區域的實證研究。如中山大學在國內最早開設行政管理碩士點“區域行政”研究方向,并率先對廣東、香港、新加坡的行政管理模式進行研究,先后出版了《廣東行政改革研究》、《香港行政管理》和《新加坡行(市)政管理》等著作和發表系列論文。二是政府間關系研究。這些研究主要關注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關系、地方政府間關系以及在轉型過程中政府間關系的演變,如林尚立的《國內政府間關系》、謝慶奎的《中國政府的府際關系研究》、薄貴利的《集權分權與國家興衰》和辛向陽、董輔乃等學者的研究。三是行政區劃研究。區域行政與行政區劃密切關聯,甚至許多區域行政問題之所以產生就是因為行政區劃的約束。劉君德等在《中國行政區劃的理論與實踐》、《中外行政區劃比較研究》、《從封閉走向開放――中國行政區經濟透視》、
《中國省區經濟研究》等系列論著中,明確提出“行政區經濟”概念,用以分析我國現實生活中普遍存在的“畫地為牢”、“各自為政”、“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等形形的地方保護主義現象,并研究了中國行政區劃的歷史淵源、現實利弊以及調整改革問題。同時,還有一些學者關注省管縣體制、市管縣體制等。此外,區域經濟學有大量的對區域公共問題的研究,從經濟學角度研究區域經濟發展與區域關系的協調,這類研究多側重從國家宏觀戰略的角度來分析具體區域的整合與發展。或從某一區域的角度來分析其戰略定位,以促進該區域的可持續發展。
(二)區域公共管理研究階段(20世紀90年代末以來)
從1998年開始,為了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和公共管理學科發展的需要,中山大學相繼在行政管理博士點、博士后流動站以及教育部重點研究基地行政管理研究中心、行政管理重點學科設置了區域公共管理研究方向,至今已取得豐碩的成果。先后出版了如《珠江三角洲公共管理模式研究》、《區域公共管理導論》、《區域公共管理的理論與實踐》、《當代中國地方政府間橫向關系協調研究》、《當代中國地方政府間競爭》等10多部論著,并在《政治學研究》、《中國行政管理》、《中山大學學報》、《學術研究》發表了系列較有影響力的學術論文,有關論文觀點已被全國不少重要刊物引用。這些論著的出版和論文的發表,明晰了區域公共管理研究的基本路向,構建了國內區域公共管理研究的基本理論框架。
國內其他學者也從不同角度研究了區域公共管理的相關問題。據粗略統計,目前開展這方面研究的主要大學有中國人民大學、浙江大學、中山大學、廈門大學、華東師范大學、西北大學、南京師范大學、蘇州大學、湖南大學、福建師范大學、湖北大學、鄭州大學等高校及中國行政管理學會等學會和研究機構,發表了1000多篇相關的論文和出版了一批著作。同時,國家社科基金研究項目、教育部社科研究項目及許多省市高校項目指南都設立了“區域公共管理研究”選題,僅以2008年國家社科基金立項項目統計,就有15項相關項目獲得國家社科基金資助。具體來看,目前區域公共管理研究主要集中在如下幾個方面:一是區域公共管理基本理論的研究。隨著區域公共管理研究的興起,對區域公共管理基本理論的探討吸引了不少專家學者的興趣。如區域公共物品治理、區域公共管理制度創新、區域政府公共管理職能的變革、區域公共管理視野下的行政區劃問題、區域公共管理系統分析、區域公共管理的多元主體協調等方面的研究。二是政府間競合關系研究。隨著近些年來地方政府間橫向關系的蓬勃發展,越來越多的學者進行了地方政府間關系協調、地方政府間合作、地方政府間競爭以及長三角、珠三角、環渤海區域合作等問題研究。如“當代中國政府間橫向關系協調研究”、“當代中國政府間競爭關系研究”、“政府間競合關系研究”、“珠三角公共管理模式研究”、“長三角區域合作研究”等論著的出版和論文的發表。三是流域治理的研究。流域治理是典型的區域公共管理問題。近年來,已有若干篇博士論文圍繞“流域水污染網絡治理機制”、“珠江流域公共治理中的政府間關系協調”和“政府主導下的流域生態補償機制”等問題進行研究。還有不少學者就“流域污染治理機制”、“流域治理制度框架”、“流域治理中的政府間環境協作機制”、“流域治理模式”等方面問題進行研究。
總體上看,國內區域公共管理研究正在發展,其學者社群也正在形成和發展。但國內區域公共管理的研究尚存在如下不足:一是區域公共管理理論體系有待完善。尤其是區域公共管理的方法論、區域政策工具研究目前還幾乎是空白。二是對中國改革開放的深入及現代化發展中出現的大量區域公共問題,如大都市區治理、不同功能區域的管理、流域治理、跨界跨行業協調聯動機制的建設以及區域治理的制度化、法制化建設等,目前還缺乏具體、深入的研究探討。三是國內以往的相關研究主要是關注中國。采用的是中國問題研究法(sinological approach),而對國外區域公共管理的理論研究和實踐經驗的借鑒尚關注不夠,尤其缺乏系統、深入地比較研究。
三、中國區域公共管理研究前瞻
(一)區域公共管理方法論研究
研究方法對一門學科的發展非常重要。區域公共管理研究本質上是問題導向的。其發展雖然需要通過理論到理論的思辨與演繹以使新的理論更深刻、更精細,但更需要從現實的問題出發,樹立研究的問題意識,通過理論與實踐的高度互動,以檢驗理論的合理性與有效性,并進一步推動理論的發展。因此,對區域公共管理的方法論進行深入地研討,運用科學規范的研究方法,是促進區域公共管理研究深人發展的重要前提。國外在此方面的研究已經具有比較完善的方法論,如運用博弈理論分析區域間的競爭與合作,運用制度分析方法分析都市圈的區域公共問題治理。運用交易成本政治學分析大都市區治理模式,運用政策分析方法研究區域發展,運用政治經濟學方法分析區域經濟一體化問題等。從我國區域公共管理的研究現狀看,目前對此方面的研究尚較為薄弱。
(二)大都市區和城市群的治理研究
一是大都市區治理研究。相關研究表明,隨著經濟市場化和城市區域化的發展,目前我國正在逐步發育形成的有都市區。都市區的出現,使我國城市政府管理面臨著許多新的問題和挑戰,如何從區域公共管理的視角,研究并借鑒國外大都市區治理的經驗,探索具有中國特色的大都市區治理路徑具有重要意義。
二是城市群的治理研究。與歐美早發內生型現代化國家的城市化道路不同,后發國家和地區的城市化道路主要是大城市群。在大城市群中,城市之間相互的交流和交易的活性化是大城市群的活力所在。如何有效地防止和治理大城市病,是區域公共管理中亟待解決的問題。今后20-30年,中國在長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京津唐地區將會出現幾億人口規模的大城市群,這意味著中國將面臨建設人類歷史上史無前例的大規模、高密度的城市社會的挑戰。
(三)區域政策研究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區域政策經歷了以經濟特區為重心的沿海地區優先發展階段、以浦東開發為龍頭的沿江沿邊地區重點發展階段、以縮小區域差距為導向的西部大開發階段和以區域協調發展為導向的共同發展階段。從政策效應看,它培育了經濟發展的重點區域,促進了欠發達地區的發展,增強了區域發展的協調性,拓展了區域合作的深度和廣度,豐富了區域發展的內涵。但目前。區域政策尚難以有效解決區域差距過大的問題,現代區域政策框架仍在探索階段,實施過程中的協調機制不完善以及政策工具過于“簡單化”。在區域政策目標、政策框架、政策機制、政策實施工具和政策績效評價等方面仍需深入研究。
(四)流域治理問題研究
我國已進入了環境壓力劇增、污染危害高發的階段。而在這其中,與水有關的問題相當突出,尤其以跨界水污染最為典型。如近年來的松花江水污染問題、清水江水污染問題、太湖藍藻問題以及新安江、東江流域生態補償問題等。流域治理涉及流域管理與區域管理關系,生態補償問題。上、中、下游地方政府關系以及地方政府間關系諸多復雜問題及其合作、協調關系。
(五)跨區域、跨行業協調聯動機制問題研究
如前所述,隨著我國改革開放的深入和區域經濟的發展,跨區域、跨行業的區域公共問題日益凸顯,如醫藥食品安全監管、跨境警務合作等。以食品安全監管為例,從2004年開始,食品安全由地方政府負責的基調就已經定下來。《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提出,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對當地食品安全負總責,統一領導、協調本地區的食品安全監管和整治工作。新的食品安全法草案也明確地方政府對本行政區域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負總責。但是,許多地方政府基于自身利益的考慮,并沒有對食品安全問題進行強有力的監管,如三鹿問題奶制品事件。另一方面,一旦出現問題。也缺乏區域間的及時通報及聯動機制,而往往以簡單化的“區域封殺令”為首選。如2005年北京市食品安全辦公室宣布全面封殺廣東潮安涼果事件。可見,跨區域、跨行業區域公共問題的協調聯動機制研究是區域公共管理研究中十分值得拓展和深入研究的內容。
(六)不同功能區的區域協調發展問題研究
“十一五”規劃提出我國區域將劃分為優化開發、重點開發、限制開發和禁止開發四類主體功能區。并將實施不同的區域政策,預示著未來中國經濟社會發展方向更加明確,在生態保護上更有約束力,在政績考評上更有針對性。顯然,如何實現這些區域間的協調發展以及每類主體功能區內部的協調發展問題,對優化開發、重點開發、限制開發和禁止開發四類主體功能區實施分類管理的區域政策及科學的績效評估是區域公共管理值得深入研究的問題。如財政政策、投資政策、產業政策、土地政策和人口管理政策等。此外,還要特別關注老少邊窮等落后地區發展的問題。老少邊窮地區由于地理位置相對偏遠,經濟基礎相對薄弱,基礎設施相對落后,社會發展相對較慢,形成了區域發展中的落后地區。如何完善對這些地區的基礎設施、科技、教育、文化、醫療衛生等公共服務領域方面的扶持機制。促進這些地區的發展,是區域公共管理研究不可忽視的問題。
(七)區域一體化與區域合作的制度化和法制化研究
目前,我國的長三角區域一體化、珠三角區域一體化、長株潭區域一體化等區域一體化建設正在如火如荼地進行。區域一體化的本質是打破行政區劃界限,按區域經濟原則統一規劃布局、統一組織專業化生產和分工協作。建立統一大市場,以實現優勢互補、聯合協作,在更大范圍內實現產品、生產要素市場的優化配置,提高區域綜合競爭力,實現區域經濟與社會全面發展??梢?,區域一體化及區域一體化進程中亟需解決的制度、政策鴻溝和壁壘是當前區域公共管理的熱點問題。與此同時,如何解決區域合作中存在的重形式輕內容、重協議輕實施等問題,使區域合作和協調走上制度化和法制化的軌道,是區域公共管理需要進一步深入研究的問題。
(八)區域公共管理國際比較研究
目前,學界關于國際區域公共管理研究的文獻還有待豐富,國內外區域公共管理的比較研究也有待加強。因此,需要加大力度翻譯國外區域公共管理研究的系列著作,對國外區域公共管理經典文獻進行系統梳理,研究并參考借鑒國外區域治理前沿理論和實踐經驗的精華,并與中國區域公共管理理論和實踐進行比較研究,以深化區域公共管理研究,推動區域公共管理的科學化和現代化。
[參考文獻]
[1]Norman D,Palmer,New Regionalism in Asia and Pacific[M],Lexington,Mass:Lexington Books,1991。
[2]劉彩虹,區域委員會:美國大都市區治理體制研究[J],中國行政管理,2005,(5)。
[3][英]亞當?斯密,國民財富的性質和原因的研究(下卷)[M],郭大力,王亞南譯,北京:商務印書館,1974。
[4]楊愛平,陳瑞蓮,從“行政區行政”到“區域公共管理”――政府治理形態嬗變的一種比較分析[J],江西社會科學,2004,(11)。
[5]陳瑞蓮,區域公共管理導論[M],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6。
[6]陳瑞蓮,論區域公共管理的緣起與發展[J],政治學研究,2003,(4)。
[7]倪鵬飛,中國城市競爭力報告[M],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3。
[8]陳瑞蓮。謝寶劍,回顧與前瞻:改革開放30年中國主要區域政策[J],政治學研究,2009,(1)。
[9]郭巍青,三鹿奶粉事件的再審視――政府管理體制必須創新[J],南風窗,2008,(23)。
【關鍵詞】行政法學;行政行為;行政過程
【正文】
行政機關為了實現特定行政目的(公共利益)往往針對相對人實施各種活動,例如命令、征收、征用、許可、處罰、強制執行等,這些行為從形式上來看呈現為各種樣態。為了對這些形式各異的行為進行法律上的規范和法學上的研究,傳統大陸法系的行政法學以民法學中的“法律行為”概念為模板,結合行政法作為公法的特點,創造了行政法學中所特有的“行政行為”概念,并以該概念為核心,圍繞著行政行為的概念、類型、內容、成立、生效、消滅、附款、效力、瑕疵、裁量等構建了較為完整的理論體系,即行政行為理論,進而形成整個行政法學的理論體系。中國的行政法學大體移植了大陸法系的行政行為概念及其理論體系,并以此為基礎構建了中國的行政法律體系,例如,制定《行政處罰法》、《行政許可法》、《行政強制法》等法律就是以行政行為的類型、內容等理論為基礎的,而《行政訴訟法》則是以行政行為的效力、瑕疵、裁量等理論為基礎而制定的??梢?,行政行為概念在我國的行政法學中具有重要意義。但從現實行政來看,隨著行政機關運用的行政手段的多樣化,傳統的行政行為概念并不能完全涵蓋現實的行政活動,于是出現了對于行政行為之外的行為如何進行法律規范和控制的問題;同時,在現實行政中各個行為之間存在著直接或間接的關聯,而傳統行政法學將其割裂為各個單獨的行政行為分別進行考察的方法卻忽視了這些行為之間的關聯。針對行政行為概念存在的上述缺陷以及現實行政的過程性特點,本文立足于行政過程論的視角,提倡將“行政過程”的概念從行政學中引入到行政法學中,并賦予其行政法學上的意義,以此來彌補行政行為概念的不足。
一、傳統“行政行為”概念不能應對行政的過程性特征的要求
在現實的行政中,行政機關為實現某一特定行政目的往往需要連續作出一系列的行為,從而形成作為整體的動態過程,即行政具有過程性的特點。但傳統行政法學中一般使用“行政行為”的概念,從行政過程中選擇出若干典型的或主要的行為定位為“行政行為”,并對單個行政行為的合法性分別進行考察,而將作為整體的“行政過程”作為事實概念排除于行政法學研究范圍之外。但現實行政過程具有整體性、動態性等特征,對此,行政行為的概念并不能完成應對行政過程的這些特性對行政法以及行政法學提出的要求。
(一)傳統行政法學以“行政行為”作為核心概念
行政行為的概念在19世紀后期形成于法、德等歐洲大陸國家的行政法學中,當時的行政法學者以民法學中的法律行為概念為模式,將屬于公法領域的行政機關的各種行為以一個統一的概念進行把握,在此基礎上進行體系性的考察,這個概念就是“行政行為”。由于行政行為具有公法的性質,因此必須適用與民事法律行為不同的法律,即行政法,這是行政法及行政法學得以成立的理論基礎。傳統行政法學在此基礎上,以該概念為中心,形成了有關行政行為的定型化、效力論、附款論、瑕疵論等較為系統的行政行為理論,構成了行政法學理論的核心部分。行政行為概念的提出為我們從法學的角度考察現實行政過程并加以法律的規范和控制提供了可能性,行政法學以法律的形式事先規定行政行為的主體、內容、程序、形式等法律要件,并要求行政機關在現實行政過程中必須按照法律所規定的這些要件作出行政行為,對于違反其中某一法律要件的行為則可以通過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途徑確認其違法性,進而予以撤銷或宣布無效??梢?,行政行為是傳統行政法學的核心概念,在傳統行政法學理論中具有重要意義。
具體而言,在方法論上來看,行政行為的概念在行政法學中具有以下重要意義。首先,行政行為概念促使行政法獨立于私法,是行政法和行政法學作為獨立的法律部門和法學學科得以成立的關鍵。行政行為是行政機關針對相對人行使公權力而作出的行為,與平等主體之間作出的私法行為相比,行政行為具有權力性、單方性等特征以及公定力等特殊效力,因此,規范行政行為的法律也必須不同于調整私法行為的法律,這是行政法及行政法學之所以獨立于私法而成立的理論依據。其次,行政行為概念具有作為行政法學考察工具的意義。行政行為的概念具有“對行政活動的橫向認識與有關行政活動的總則性規律的探討的功能”。[1]現實行政中的行政活動復雜多樣,在行政法學對于現實行政活動進行研究或者法律對于行政活動進行規范時,必須借助分類的方法,從現實的行政活動中抽象出各種類型的行政行為,在此基礎上分別考察各類行政活動的特性、內容、要件、效力等,分別進行法律的規范和控制??梢?,行政行為概念是行政法學考察現實行政活動的必要工具。再次,行政行為概念具有構建行政法學體系的作用。傳統行政法學以作為行政過程結果的行政行為作為主要研究對象,并以此來構建整個行政法學體系。圍繞著行政行為將行政法學體系劃分為行政組織法(行政行為的主體)、行政行為法(行政行80為的行使)、行政程序法(行政行為的程序)、行政監督及救濟法(對行政行為的監督及對被行政行為侵害者的救濟)四部分,其中具有權力性、法律效果性等特征的行政行為成為了連接整個行政法學體系的核心。最后,行政行為概念在行政訴訟上具有概括行政訴訟受案范圍和作為撤銷訴訟與無效確認訴訟的理論基礎的意義。例如,從公定力理論來看,存在瑕疵的行政行為通??梢詤^分為無效行政行為與可撤銷行政行為。從行政訴訟制度來看,對于無效行政行為可以提起確認訴訟,而對于可撤銷行政行為可以提起撤銷訴訟,這兩種訴訟類型以行政行為公定力理論為基礎。此外,在一國的行政訴訟制度中,往往以行政行為的概念來概括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例如我國《行政訴訟法》第11條規定行政相對人對于“具體行政行為”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訴訟,《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條第1款也規定相對人對于“行政行為”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訴訟。可見,行政行為是行政訴訟的對象,行政行為概念的外延與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密切相關。
(二)行政具有過程性的特征
“過程”是指事物發展所經過的階段,是指物質運動在時間上的持續性和空間上的廣延性,是事物及其矛盾存在和發展的形式?!靶姓倪^程性”是指行政具有作為過程的性質,行政在客觀上表現為一個過程,具體由該過程中的各個發展階段通過在時間上的持續性和空間上的廣延性構成。行政不僅可以分解為各種行為進行考察,而且同時也是一種具有時空上連續性的過程,可以將行政作為過程在整體上動態地考察其運行軌跡。例如,從行政學的角度來看,“行政管理過程”是一個涉及行政決策、行政執行、行政監督等行動的過程,具體表現為確定行政目標、進行調查研究和預測、進行決策、擬定方案、進行可行性分析、具體執行、監督檢查、調整方案、反饋等一系列連續行為構成的動態運行過程,可見行政學注重從整體上動態地考察行政的運行過程。而在行政法學上,現實行政往往抽象為行政立法、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執行、行政監督等單個獨立的行為,但各行為之間并非毫無關聯,正是基于這種行為之間的關聯性,即使從行政法學的視角來看,也可以發現行政的過程性特征。
行政的過程性具體表現為現實行政的運行過程,其中又包含有動態性和整體性的特性。首先,行政的過程性表明行政具有動態性[2]的特征。動態性是行政作為一個過程的基本特征。在行政學上注重考察行政的運行過程,一般將行政運行過程劃分為以下幾個步驟進行考察:“①行政目標的確立;②就目標的有關情況進行調查研究;③擬定方案,進行決策;④進行可行性分析,選擇最佳方案;⑤制定具體的執行計劃、方案;⑥監督執行情況;⑦通過反饋信息來調整決策或實施方案;⑧實施調整后的方案,并再次進行反饋。”[3]而從行政法學的視角來看,也可以將行政過程劃分為行政立法、行政決定、強制執行、行政救濟等階段性行為。這些同一過程中的不同步驟或行為被連續地作出,由此表現為行政的動態性。其次,行政具有整體性的特征?,F實行政復雜多樣,為實現同一行政目的,不同的行政機關往往作出各種不同的行為,各行為之間縱橫交錯,但圍繞著同一行政目的,基于各行為之間的關聯性構成作為整體的行政過程。這種行政過程具有統一性,是一個獨立的整體。
(三)傳統“行政行為”概念的局限性
如上所述,行政行為是傳統行政法學的核心概念,傳統行政法學通過建立這種行政行為的邏輯體系,認識和分析各種行政行為的特征,借助于這種邏輯體系,可以對社會現實中所發生的某一特定行政行為進行推理、歸類和定位,從而準確地適用法律。[4]具體而言,傳統行政行為理論運用概念分析法學方法,在行政主體為達成一定行政目的所實施的各種行政活動中,選定某一特定時點的行為作為控制整個行政活動合法性的對象,從現實復雜的行政活動中抽象地歸納出各種類型的行政行為,即將行政行為類型化,在此基礎上事先運用法律為各種行政行為分別設定法律要件以及主要是事后的監督程序,通過依法行政的要求實現對行政活動的監督與控制。[5]行政行為論從法律技術上為行政法對行政活動的規范提供了可能性,使得依法行政原則具有現實的可行性。因此,從法律技術來看,應當承認行政行為理論在行政法學中的重要性。
然而,由于行政行為概念在行政法學中具有特定的含義,[6]面對現代行政中行為形式的多樣化以及現實行政的過程性特征,這種傳統的行政行為概念并不能完全應對,主要表現為以下兩個方面。第一,傳統行政法學僅僅注重于對行政行為的合法性的考察,但由于行政行為概念外延的限制,使得現實行政過程中的其他行為形式不能被納入到行政法學的視野之中。特別是隨著現代公共行政的發展,行政領域的不斷擴大,行政機關在行政過程中運用的手段或行為方式也呈現多樣化的趨勢,主要表現為行政行為功能的變化(如交涉內在化行政行為、復合型行政行為的出現等)以及合意形成型行政手段(如行政指導、行政契約、行政計劃等)的出現。[7]例如,國務院在2004年制定并公布了《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要求各級行政機關“改革行政管理方式”,“充分發揮行政規劃、行政指導、行政合同等方式的作用”,同時“創新管理方式,方便人民群眾”??梢?,隨著依法行政的實施以及行政管理方式的改革,現實中行政指導、行政合同等非強制性行政活動方式以及其他新創設的行政管理方式將越來越多地得到運用,在這種現實背景之下,傳統的行政行為理論已經不能適應現實行政發展的要求,例如,在現代行政法學中對于行政指導能否被提起行政訴訟就曾引起爭議。[8]第二,行政行為概念包含了對單個行為進行靜態、定點地考察的含義。傳統的行政法學著眼于行政過程的最終結果即行政行為,切斷了各個行為形式之間的聯系,靜態、定點地考察單個行政行為的合法性。在現實的行政中往往以將各種行為形式結合起來共同構成作為整體的行政過程,此時僅僅靜態、定點地考察單個行政行為并不充分,而應當全面、動態地分析整個行政過程中各種行為形式以及各種行為形式之間的關系。
二、以擴大行政行為范圍或導入其他概念的方式重構傳統行政行為概念
對于上述狹義的行政行為概念不能涵蓋現實行政中所有的活動形式的問題,行政法學者們已經意識到了該問題的存在,并從各自的視角出發積極探討解決的辦法。[9]這些解決的辦法大致可以分為兩類。其一是擴大“行政行為”概念的外延,采用廣義的行政行為概念。其二是在行政法學中導入其他概念來取代行政行為概念。
(一)擴大“行政行為”概念外延的方法及其缺陷
行政行為概念是行政法學中最基本的概念,但由于行政行為的復雜性以及現實中行政行為的不斷發展,行政行為的含義也在不斷發展。在學界對于行政行為概念的具體含義存在著爭議。由于行政行為是與行政訴訟制度相關聯的概念,因此“各國行政訴訟的范圍和條件不同,影響各國對行政行為的理解不同”。[10]在德國,行政行為是指行政機關為了調整公法領域的具體事件而采取的,對外直接產生法律效果的命令、決定或其他主權措施。[11]日本的學者在明治初期從德國引進“verwaltungsakt”的概念,并將其譯為“行政行為”,但起初對于該概念的含義存在著爭議,以私法行為、事實行為、統治行為、立法行為、行政上的管理行為、準法律上的行政行為、法律上的行政行為為順序從大到小取舍,共有七種不同的定義。[12]現在一般采用最狹義的行政行為概念,即是指“行政機關對于具體事實以公權力行使的方式宣告何為法律的行為”,[13]或者“行政機關根據法律的規定,基于單方性的判斷具體決定國民權利義務及其法律地位的行為”。[14]可見,從德國、日本的主流觀點來看,行政行為概念具有外部性(針對外部的行政相對人)、權力性(具有強制性)、法律效果性(變動或影響相對人權利義務)、具體性(針對特定相對人)、單方性(由行政機關單方決定)等性質,由此排除了行政處分等行政內部性行為、行政指導等非權力性行為、不具有法律效果的事實行為、行政立法等抽象性行為、行政合同等雙方性行為。
在我國行政法學界,對于行政行為概念存在著不同的理解。最廣義的行政行為是指“國家行政機關實施行政管理活動的總稱”[15]、行政機關“為實現行政管理目標執行公務的方式方法的總稱”[16],囊括了國家行政機關的所有管理活動。廣義的行政行為是指行政主體對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所實施的,并由行政主體單方面意思表示而形成的具有行政法律效力的行為,[17]包括制定具有普遍約束力的規范性文件的抽象行政行為和對特定對象而采取的具體行政行為。而狹義的行政行為僅指具體行政行為,即行政主體針對特定的人或特定的事所實施的,只對特定人或特定的事產生行政法律效力的行為。[18]“在界定行政行為概念時,除了參考外國的有關理論外,還必須緊緊圍繞法律的規定展開論述”,“必須從行政訴訟的角度出發”。[19]在我國,行政行為不僅是一個法學術語,而且還是一個法律用語。例如,我國《行政訴訟法》中就直接使用“具體行政行為”的概念(例如第2條、第5條等),但沒有對該概念作出明確解釋,引起學界和實務界的激烈爭論。為了指導行政訴訟實踐,1991年5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明確規定了具體行政行為的概念,即具體行政行為“是指國家行政機關和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法律法規授權的組織、行政機關委托的組織或者個人在行政管理活動中行使行政職權,針對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就特定的具體事項,作出的有關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權利義務的單方行為”。該定義采用了學說上的“狹義的行政行為”概念,將具體行政行為限定于“針對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和“特定具體事項”的“單方行為”,對于當時確定行政訴訟受案范圍起到一定的積極作用。但隨著現代行政中行政活動的多樣化,特別是非權力性行為形式的運用,該定義就在一定程度上限定了行政訴訟的受案范圍,不利于對相對人的權利進行充分救濟。為此,1999年11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制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時放棄了對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定義的做法,而是采用了明確行政訴訟受案范圍的方式來確定行政行為概念的外延。在該解釋中雖然沒有明確規定行政行為的概念,但很明顯,該解釋中的行政行為概念較為寬泛。
為了解決傳統的行政行為概念不能涵蓋行政過程中其他行為形式的問題,有學者提議以縮小行政行為概念內涵的方式來擴大行政行為概念的外延,使得行政行為的概念成為能夠充分容納多種行為形式,并以“開放”為特征的新概念。[20]這種意義上的行政行為概念幾乎等同于行政活動的概念,可以涵蓋行政活動所有的形式。然而,根據邏輯學中概念外延與內涵的關系,外延越大內涵就越小,過于寬泛的行政行為概念幾乎喪失了行政行為原本所有特征性的內涵,例如外部性、權力性、法律效果性、具體性、單方性等。而且,隨著現代行的發展,行政活動的形式也不斷增多,因此,廣義的行政行為概念也必須隨之不斷改變,失去了作為行政法基本概念的穩定性??梢?,采用擴大行政行為概念的范圍、采用廣義行政行為概念的方式,在解決沖突行政行為概念不足之處的同時,也使得該概念本身喪失了作為傳統行政法學核心概念的意義。而且,隨著對行政行為概念解釋的不斷擴大,必將導致行政法學理論和實踐中的混亂。
(二)在行政法學中導入其他概念的方法及其缺陷
為了確保行政行為概念本身的存在意義以及行政行為理論體系的完整性,同時解決行政行為概念不能應對現實行政發展要求的問題,在行政法學界也有學者反對上述擴張解釋行政行為概念的做法,而主張在行政法學中導入其他概念來取代行政行為概念,例如,有學者使用“行政作用”、“行政處分”[21]、“行政決定”[22]、“行政處理”[23]、“行政執法”[24]、“行政活動”[25]等概念來取代行政行為的概念。此外,也有學者作為對行政行為概念的補充,在行政法學中引入“非權力行為”[26]、“未型式化行政行為”[27]、“非強制行政行為”[28]、“非正式行政行為”[29]、“柔性行政方式”[30]、“非要式行政活動”[31]、“非單方處理性行政行為”[32]等概念以概括傳統行政行為概念所不能涵蓋的其他行為形式。這些概念雖然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決傳統的行政行為概念不能涵蓋非權力性行為的問題,但一方面,這些概念外延的擴大造成了其內涵過小的問題,即這些概念僅僅具有概括現實行政中所有行為形式的作用,而其概念本身的特征性內涵卻很少,其作為行政法學核心概念的存在意義不大;另一方面,這些概念并沒有與之相對應的理論體系的支撐,如果采用這些概念來構建行政法學理論,仍不能解決行政行為理論中靜態、定點考察的問題。為此,必須尋找并在行政法學中導入更為合適的概念,以彌補傳統行政行為概念及其理論體系的不足。
三、行政過程論的提倡與行政過程概念在行政法學中的導入
為了應對現代行政發展的需要,針對現實行政的過程性特征,本文從行政過程論的視角出發,認為應當在行政法學中導入“行政過程”概念。
(一)傳統行政法學基礎理論的重構與行政過程論的提倡
“行政過程”這一用語本身并非新生事物,在行政學研究中就普遍地被使用。而行政過程論的產生直接源于西德行政法學之靈感,作為德國最近行政法研究傾向之一,德國的部分行法學者重視認識“作為過程的行政”,例如有學者認為行政法學不僅只處理以往行政機關與國民間關系的最終決定(如行政行為),而且主張該決定過程本身的透明化及控制的可能,這被認為是對ottomayer以來過度的法學方法和妨礙確切地把握現代行政、行政法的動態的反省。[33]隨著現代行政的發展,傳統行政法學理論逐漸顯現出其弊端,因此,在現代行政法學中,如何對應于現代行政的發展,重構傳統行政法學理論體系是個重大而緊迫的課題。對此,各國的行政法學者在批判的同時,積極地提出變革傳統行政法學理論的行政法學新理論。其中的行政過程論就是日本的行政法學者在借鑒美國的公共行政理論及行政法理論、德國的二階段理論及動態考察方法的基礎上提出的行政法學新理論之一。
在現實行政中,為實現某一特定行政目的,行政主體往往連續作出復數的行政行為或其他行為形式,這些行為之間存在著一定的關聯性,由此構成作為整體的動態過程。但傳統的行政法學過度偏重于作為行政過程最終結果的行政行為,忽略了同一行政過程中各個連續的行為形式之間的聯系,僅僅從靜態上定點地考察行政行為的合法性,試圖通過對單個行政行為的合法性的控制來實現整個行政的合法性的目標。但事實上,單個行政行為合法并不能必然地推導出整個行政過程合法的結果,而且由于行政過程中的各種行為之間具有關聯性,因此,在考察某一行為的合法性時,必須考慮其他行為的合法性對其的影響。此外,在行政過程中,除了要求行政行為必須合法之外,對于其他行為也存在著合法性的要求。而傳統的行政行為理論對于上述問題并不能充分應對,隨著現代公共行政的發展,這種傳統的行政法學理論日益顯現出弊端。對此,行政過程論認為,現代行政法學必須在考察單個行政行為的合法性的同時,直接或間接地考察行政過程中的各種行為形式的合法性,并在此基礎上注重同一行政過程中各行為以及同一行為內部的各環節之間的關聯性,對行政過程進行全面、動態的考察。
(二)行政過程概念在行政法學中的導入
“行政過程”,簡而言之,是指有關行政的過程?!靶姓^程”這一詞匯最早出現在行政學中,[34]行政學上的“行政過程”是指“行政主體及其他行政參與者(如立法機關、政黨、利益集團、大眾傳媒、公民等)行使各自的權力(或權利),相互影響,相互作用,設定并最終實現政府公共政策目標的活動過程”。[35]行政學上的“行政過程”概念重視對現實行政運行過程的描寫,而傳統行政法學中,一般采用與行政過程概念相類似的“行政程序”概念,[36]而將“行政過程”概念作為非法學概念,而認為是不具有法學意義的“事實概念”。[37]
行政法學者最初將行政學上的“行政過程”概念借鑒到行政法學中使用,有些并不具有行政法學上的特別的理論意義,而僅僅是在用語上使用“行政過程”來代替“行政活動”。隨著現代行政的發展,行政指導、行政合同等傳統行政行為之外的行為形式逐漸增多,行政法學有必要將這些行為形式納入視野進行探討。為此,有些行政法學者使用“行政過程”概念代替“行政行為”概念。例如,在日本,第一次采用“行政過程”這個詞匯作為其中一個章節的標題的,大概是今村成和所著的《行政法入門》(1966年)中的“在行政過程中個人的地位”。[38]而此后,原田尚彥所著的《行政法要論》(1976年)中,設立了單獨的一章“法治主義與行政過程”。[39]而且,室井力、鹽野宏所著的《學習行政法ⅰ》(1978年)中追加說明了其意義,并將“行政過程”構成其中的一編。[40]但從其內容來看,上述對于在行政法學中導入“行政過程”概念的做法只不過是以“行政過程”這個用語來概括行政行為概念所不能包含的行政活動的形式而已。[41]在中國,也有學者以“行政過程”作為行政行為的部分內容的標題,但從其具體內容來看,并沒有涉及過程論的內容,而僅僅將“過程論”這一用語用以概括行政活動中的各種行為形式而已。[42]其實,“行政過程”用語具有特別的理論意義,而在上述行政法著作中使用“行政過程”用語代替“行政活動”用語時,并不能說在某種意義之下強烈地意識到行政活動的動態性格。[43]即現代行政法學上的“行政過程”概念具有特殊的理論意義,而非單純地使用該用語來概括行政活動所有的行為形式。
因此,在行政行為概念的變革與重構意義上向行政法學中引進“行政過程”概念時,必須意識到行政過程概念本身所包含的理論意義,即以行政過程的全面、動態考察的觀點來彌補傳統行政行為概念的局限性、靜態性等缺陷,基于行政過程論的觀點提出行政過程的概念。在這種意義上,最早在行政法學中導入行政過程概念的是日本的園部逸夫,其所著的“行政程序”(1966年)將行政過程作為程序的連鎖或行為的連環而有意識地闡述。[44]1969年,遠藤博也公開發表以“行政過程論的嘗試”為副標題的《復數當事人的行政行為》的論文。[45]此后,積極論及“行政過程”或“行政過程論”的文獻不斷出現。[46]此外,在中國支持行政過程論的學者們一般將行政過程與行政行為結合起來研究,認為行政過程是行政行為的過程,例如朱維究教授1997年在《政法論壇》發表的《程序行政行為初論》[47]、1998年在《中國法學》發表的《行政行為過程性論綱》[48],以及中國政法大學博士李琦在2005年的博士論文《行政行為效力新論———行政過程論的研究進路》[49]中都研究了行政行為的過程性,不可否認,行政行為本身也具有過程性,但除此之外,行政法學還應當研究由各行為構成的宏觀意義上的行政過程,而上述研究對于行政行為概念與行政過程概念的界定并不確。對此,本文從行政過程論的視角出發,基于現實行政的過程性特征,認為現代行政法學應當在維持原本狹義的行政行為概念的同時,引進“行政過程”概念,行政過程概念不僅包括行政行為以及不屬于行政行為的行政活動中的各種行為,而且還包含有由各行為通過一定的關聯性而構成的整體過程的意思。
四、在行政法學中導入“行政過程”概念具有重要的理論和現實意義
基于行政過程論的觀點在行政法學中導入的行政過程概念具有特殊的理論含義,這種意義上的“行政過程”是指為了實現一定的行政目的,行政主體依據法律實施一系列的行政行為或其他行為而構成的過程。將該概念導入到行政法學之中,可以彌補行政行為概念的不足,對于構建適合于現代行政法學的理論體系和對現實行政過程進行法律規范具有重要的理論和現實意義。
(一)行政法學中“行政過程”概念的含義
行政過程是指一系列連續的作用,[50]是指一系列法律性或非法律性作用構成的復合的、連鎖的行政作用的組合所形成的過程。任何一個完整的行政活動都是復雜的連續過程,由若干環節或步驟組成并分段進行。[51]就如同人的一生是人的各種活動的連鎖而可以稱為“人生過程”一樣,以該過程的合理性為課題。[52]從行政的動態性、整體性來看,“行政過程”是指為了實現一定的行政目的,行政主體依據法律實施一系列的行政行為或其他行為而構成的過程。具體而言,為實現特定行政目的,行政主體作出行政立法、行政計劃、行政許可、行政處罰、強制執行、行政復議等行為,這些行為在時間序列上構成了作為整體的“行政過程”。
從上述行政過程的定義來看,行政過程由目的、主體、行為形式、行政程序以及各行為形式之間的關聯等要素構成。第一,行政過程的目的。行政過程以實現特定行政目的(公共利益)為目的,而公共利益是行政過程正當性的根據。但是,公共利益或公共性的概念極為抽象,是指行政的總體性目的。在該總體性目的之下,各具體行政過程的目的表現為具體的公共利益。即行政目的在不同的行政過程中具有一定的層次性和階段性,而作為全體行政目的的公共利益由各行政過程中的具體目的構成。例如,行政的總體性目的是保障、增進國民的權利和利益,實現公共利益。具體到食品安全行政過程就是通過確保食品的安全性而實現保障國民生命健康的目的。在該目的之下,有關飲食行業的營業許可的目的是防止因飲食引起的食物中毒等危害的發生。與上述多層次、多階段的行政目的相對應,行政過程也可以劃分為多種階段。即為實現特定行政目的,行政機關必須選擇與該目的最適合的行為形式,在這種意義上,行政過程是指與特定行政目的相適應的一系列行政活動的過程,是以實現公共利益為目的的手段的聯合體。第二,行政過程的主體,即使得行政過程得以運行的人的要素。[53]傳統行政法學認為行政意思的形成是由行政主體一方單獨判斷形成的,在該意思決定過程中并不承認相對人的參與。在這種觀點之下,自然而然地就將行政主體等同于行政過程的主體。但根據國民主權原則,國民具有主體性,具有參與行政過程的權利。因此,從國民的視角來看,行政過程中存在著行政主體與相對人兩種主體。行政過程的主體在概念的內涵與外延上都比行政主體更為寬泛,行政主體是行政過程主體的一部分。第三,行政過程中的行為形式。在現實行政過程中,為實現特定行政目的,往往運用復數的行政行為或其他行為形式,例如在區域開發行政過程中,行政機關往往會作出開發計劃、開發指導、開發許可、建筑許可等行為。可見,行政行為以及其他行為形式是構成行政過程的主要要素。事實上,由于現實行政過程的復雜性,在對行政過程進行法學考察時,必須將其分解為各種行為,分別考察它們的法律構造。第四,各行為以及各階段之間的關聯。行政過程由各種行政行為或其他行為形式構成,但這些復數的行為之間并非毫無關系,而是具有一定的關聯性。以這種關聯性為基礎,各種行為構成作為整體的行政過程。此外,就單一行為來看,該行為按照一定的步驟實施,其內部各階段存在著明顯的關聯性,由此構成該行為的整體過程。在這種意義上,可以認為行政過程的構成要素不僅僅是指作為結果的各種行為,而且也包括各行為之間的關聯以及單一行為中的各階段之間的關聯。
從上述行政過程的定義來看,行政過程具有目的性(公共性)、連續性(動態性)、統一性(整體性)、法律性(合法性)等特性。第一,目的性(公共性)。行政目的(公共性)是行政過程的要素之一。現代行政過程以“公共事務”為對象,為最終實現公共利益這一行政目的,實施一系列的行政活動,由此構成行政過程。因此,行政過程必須以公共利益為目的?!皣壹捌渌珯嗔χ黧w的行為,不論是以公法或私法的形式為之,均應維護公共利益,始具有正當性及合法性。”[54]也就是說,維護公共利益是行政權力正當性及合法性的基礎,追求公共利益是行政主體進行行政活動的目的之所在?!肮残浴被颉肮怖妗笔堑湫偷牟淮_定性概念,但從現實的行政過程來看,作為行政過程目的的公共利益并非抽象的,而是具有一定的具體內容,一般由單行法個別規定。對此,有學者提出“公共性分析論”,即通過對現實行政過程中的公共性目的的分析,對行政過程進行規范和控制。[55]第二,連續性(動態性)。行政過程是行政的運行、發展過程,呈現為不斷發展變化的運動狀態。在現實行政過程中,為實現特定行政目的,行政主體往往相繼作出一系列的行為,這些行為之間具有連續性,由此構成的行政過程則體現為動態性。第三,統一性(整體性)。行政以實現統一的政目的為目標,因此承擔行政任務的行政組織在整體上構成統一、完整的行政組織體系。圍繞著特定行政目的,各行政組織的活動也具有統一性。在同一行政過程中往往存在著各種行為,各種行為具有一定的獨立性。但從特定的行政目的來看,各行為的實施都是為了特定的行政目的。也就是說,為了特定行政目的而做出的一系列行為之間具有關聯性,由此構成的行政過程在整體上來看具有統一性,即行政過程是指在特定行政目的之下實施的各種行為共同構成的整體。第四,法律性(合法性)。在傳統行政法學中采用“行政行為”的概念,要求行政行為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法律要件,而將“行政過程”作為事實概念排除于行政法學的對象之外。[56]“行政過程”作為事實概念,并不具有法律上的意義。但現代行政法學除了行政行為之外,也重視行政過程的法律性。所謂行政過程的法律性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首先,行政是執行法律的活動,行政過程就是行政執行法律的過程。[57]其次,從行政過程與法律的關系來看,行政過程必須依法運行,要求行政過程的合法性?!胺尚允切姓^程的屬性”,“有了法律性,行政過程才有了法律意義”。[58]也正是基于行政過程的法律性,由此存在著在行政法學中考察行政過程以及對行政過程進行法律規范和控制的必要性。
(二)“行政過程”概念在行政法學中的理論和現實意義
狹義行政行為具有外部性、單方性、具體性、法律效果性等特點,是行政主體在行政過程中所采取的各種行為形式中最具有典型意義的行為。在這種意義上,行政行為是行政過程中的行為形式之一,是構成行政過程的要素之一。可見,行政行為概念與行政過程概念之間具有密切的關聯。但作為行政的典型性行為的行政行為僅僅是行政過程的構成部分,并不能等同于作為整體的行政過程,兩者的區別主要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第一,行政行為僅僅是行政過程中的行為之一,在行政過程中,除了行政行為之外,還包括其他行為形式,例如事實行為等。第二,行政行為的主體只能是行政主體,而行政過程中的法律主體除了行政主體之外,還包括行政相對人以及第三人等主體,相對人及第三人的參與等行為與行政行為一樣,都是行政過程的組成部分。第三,行政行為是一個單一行為,而行政過程在多數情況下是由復數行為的連續行使所構成的整體,具有整體性。作為整體的行政過程并非各單個行為的簡單相加,其本身具有獨立性。此外,行政過程還具有動態性,在同一行政過程中的各單一行為之間具有關聯性。因此,行政法學除了關注單一行政行為的合法性之外,還應當考察同一行政過程中的各行為之間的關系,追求作為整體的行政過程的合法性。從行政學的角度來看,作為事實概念的行政過程是行政法規范的對象,但在將行政過程概念通過行政學引入到行政法學后,行政過程不僅僅是原本行政學中的事實概念,還是處于行政法的規范和控制之下的法律概念。它既是實施“依法行政”原則的結果,也是以行政法對行政過程進行法律規范的結果。也正是在這種意義上,行政過程概念具有上述法律性(合法性)的特性。根據“依法行政”原則,行政法要求行政主體必須依據法律行使行政職權,實現行政的合法性。但傳統行政法學將“依法行政”原則局限于行政行為概念的層次進行理解,將“依法行政”原則等同于行政行為的合法性。而事實上“依法行政”原則的真實含義是要求行政主體必須依據法律行使行政職權,實現行政的合法性?!耙婪ㄐ姓痹瓌t所追求的目標是行政的合法性,具體包括行為的合法性與過程的合法性,行為的合法性是指行政主體所作出的行為必須符合法律所規定的要件;過程的合法性是指除了要求行政過程中各行政行為的合法性外,還要求作為整體的行政過程也必須符合法律的規定。因此,行政法除了對行政行為作出考察外,還必須對行政過程進行法律的規范和控制。
基于上述對行政過程概念與行政行為概念差異的認識,現代行政法學應當在維持傳統行政行為概念及其理論體系的基礎上,引進行政過程的概念以及與該概念相對應的理論體系。這在行政法學理論上可以彌補行政行為概念以及行政行為類型化理論的不足,并且在實踐中可以解決行政行為概念不能應對現實行政發展要求的問題。在這種意義上,現代行政法學應當從現代行政的過程性特點出發,將“行政過程”的概念從行政學中引入到行政法學中,對現實的行政過程進行全面、動態的考察。在此基礎上,現代行政法學應當從實質行政法治主義出發,不僅應當關注作為行政過程最終結果的行政行為的合法性,而且還應當將行政過程中的各種行為形式全盤納入視野,重視同一行政過程中各種行為形式之間以及同一行為的不同階段之間的關聯,對行政過程進行全面、動態的法律規范和控制。
【注釋】
[1][日]山田幸男等編:《演習行政法(上)》,青林書院1979年版,第139頁。
[2]在行政學上,行政的動態性還含有另外一層含義,即“動態性是指公共行政適應社會歷史的進步,相應改變組織自身及社會管理行為的特征”。參見唐曉陽主編:《公共行政學》,華南理工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第6頁。這是行政與外部環境之間的動態性,但此處僅探討行政過程內部各階段之間的動態性。
[3]李盛平主編:《公務員百科辭典》,光明日報出版社1989年版,第243頁。
[4]葉必豐:《法學思潮與行政行為》,《浙江社會科學》2000年第3期。
[5]李琦:《行政行為效力新論———行政過程論的研究進路》,中國政法大學2005年博士學位論文,第12頁。
[6]有關行政行為概念的定義雖然并不統一,但總體而言,我國的行政法學界以及行政訴訟法律制度中現在仍以采用狹義的行政行為概念為主,而將行政機關的內部行為、制定規范性文件的抽象行為以及非單方行政行為排除在行政行為的概念之外。參見姜明安主編:《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北京大學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141頁。
[7][日]大橋洋一:《行政法學の構造的変革》,有斐閣1996年版,第5-11頁。
[8]參見莫于川:《應將行政指導納入我國行政訴訟受案范圍》,《重慶社會科學》2005年第8期。
[9]參見章志遠:《行政行為概念重構的嘗試》,《行政法學研究》2001年第4期;張春榮:《行政行為概念的反思與重構》,《西南政法大學學報》2004年第2期。
[10]王名揚:《法國行政法》,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88年版,第134頁。
[11][德]哈特穆特.毛雷爾:《行政法學總論》,高家偉譯,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181頁。
[12][日]和田英夫:《現代行政法》,倪健民、潘世圣譯,中國廣播電視出版社1993年版,第182頁。
[13][日]田中二郎:《行政法総論》,有斐閣1957年版,第259頁。
[14][日]桜井昭平、西牧誠:《行政法》(第五版),法學書院2005年版,第18頁。
[15]王珉燦主編:《行政法概要》,法律出版社1983年版,第97頁。
[16]應松年主編:《行政行為法》,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1頁。
[17]參見姜明安:《行政法學》,山西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295頁。
[18]羅豪才主編:《行政法論》,光明日報出版社1988年版,第150頁。
[19]楊建順:《關于行政行為理論與問題的研究》,《行政法學研究》1995年第3期。
[20]田文利、張艷麗:《“行政行為”論》,《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學報》2010年第4期。
[21]在日本行政法中,理論上多數使用“行政作用”概念,法律條文中較多使用“行政處分”概念,此外,還有“公權力的行使”等概念。當然,這些概念的含義并不完全相同,存在著一定的差異。參見江利紅:《日本行政法學基礎理論》,知識產權出版社2008年版,第176-180頁。
[22]例如在國務院于2004年3月22日的《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中就使用了“行政決定”的概念。
[23]參見王名揚:《法國行政法》,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88年版,第146頁;葉必豐:《行政法學》,武漢大學出版社1996年版,第179-182頁;宋功德:《聚焦行政處理———行政法上熟悉的陌生人》,北京大學出版社2007年版。
[24]參見羅豪才主編:《行政法學》,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7年版,第183頁。
[25]參見朱新力:《行政法學》,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284頁。
[26]參見莫于川:《非權力行政方式及其法治問題研究》,《中國人民大學學報》2000年第2期。
[27]參見李傲:《未型式化行政行為初探》,《法學評論》1999年第3期。
[28]參見崔卓蘭:《試論非強制行政行為》,《吉林大學社會科學學報》1998年第5期。
[29]參見蔣紅珍:《非正式行政行為的內涵———基于比較法視角的初步展開》,《行政法學研究》2008年第2期。
[30]參見莫于川等:《柔性行政方式法治化研究———從建設法治政府、服務型政府的視角》,廈門大學出版社2011年版。
[31]參見[德]平特納:《德國普通行政法》,朱琳譯,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第87頁。
[32]參見[德]漢斯.j.沃爾夫等:《行政法(第1卷)》,高家偉譯,商務印書館2007年版,第140頁。
[33][日]室井力:《行政法學方法論議》,載広岡隆等編:《現代行政と法の支配———杉村敏正先生還暦記念》,有斐閣1978年初版,第14-15頁。
[34]在行政學中除“行政過程”概念外,還使用“政策過程”、“政府行政過程”、“公共行政的一般過程”、“行政運行過程”等用語。
[35]張立榮:《中外行政制度比較》,商務印書館2002年版,第287頁。
[36]例如,有學者認為“行政程序只不過是一種法定的行政過程”,即以是否法定化作為行政程序與行政過程的區別。參見高小平主編:《現代行政管理學》,長春出版社2003年版,第174頁。
[37][日]兼子仁:《現代行政法における行政行為の三區分》,載雄川一郎等編《田中二郎先生古稀記念集?公法の理論(上)》,有斐閣1976年版,第303頁。
[38][日]今村成和:《行政法入門》,有斐閣1966年版。在1975年的新版中,增加了“對行政決定住民意思的反映”章節,設定“行政過程和個人”一章。
[39]參見[日]原田尚彥:《行政法要論》,學陽書房1976年版。
[40]參見[日]室井力、塩野宏:《行政法を學ぶ1》,有斐閣1978年版。
[41]另外,行政過程論現已成為日本行政法學的主流學說,在行政法著作中使用行政過程概念的也比較多,但大部分并沒有意識到行政過程論的全面、動態考察的觀點,沒有在特別的理論意義上使用“行政過程”概念。例如[日]遠藤博也:《実定行政法》,有斐閣1989年版等。
[42]例如張建飛、古力:《現代行政法原理》,杭州大學出版社1998年版,第85頁;王錫鋅:《行政過程中相對人程序性權利研究》,《中國法學》2001年第4期。
[43][日]藤田宙靖:《行政法ⅰ総論(第三版再訂版)》,青林書院2000年版,第131頁。
[44][日]園部逸夫:《行政手続》,載雄川一郎、高柳信一編:《巖波講座現代法4現代行政》,巖波書店1966年版,第99頁。
[45][日]遠藤博也:《複數當事者の行政行為———行政過程論の試み》,《北大法學論集》第20卷第1-3號。
[46]從正面采納并積極主張“行政過程論”的有[日]遠藤博也:《行政過程論の意義》,《北大法學論集》第27卷第3、4號,第585頁以下(1977年);[日]山村恒年:《現代行政過程論の諸問題(1-9)》,《自治研究》第58卷第9號、第11號、第59卷第3號、第7號、第11號(1982年、1983年)。還有,作為從行政作用法論的觀點暗示行政過程論是[日]塩野宏:《行政作用法論》,《公法研究》第34號,第206頁以下(1972年);[日]塩野宏:《o?バッハァ≌、w?ブローム「行政の現代的課題と行政法のドグマティーク》,《法學協會雑誌》第91卷第2號,第317頁(1974年);[日]佐藤英善:《現代経済と行政———経済活動へ行政介入》,《公法研究》第44號,第158頁(1982年);還有從行政概念再構成的觀點積極提及行政過程論的是[日]手島孝:《行政概念の反省》(1982年);從和司法審查的關系論述之的是[日]原田尚彥:《訴えの利益》,弘文堂1979年版,第166頁以下、218頁以下(1979年)。
[47]朱維究、閻爾寶:《程序行政行為初論》,《政法論壇》1997年第3期。
[48]朱維究、胡衛列:《行政行為過程性論綱》,《中國法學》1998年第4期。
[49]李琦:《行政行為效力新論———行政過程論的研究進路》,中國政法大學2005年博士學位論文。
[50][日]山村恒年:《行政法と合理的行政過程論———行政裁量論の代替規範論》,慈學社2006年版,第49頁。
[51]朱維究、閻爾寶:《程序行政行為初論》,《政法論壇》1997年第3期。
[52][日]山村恒年:《行政法と合理的行政過程論———行政裁量論の代替規範論》,慈學社2006年版,第55頁。
[53]也有學者分別論述行政過程與行政主體,將其中的行政過程作為相當于傳統行政法學的行政行為部分。例如,[日]小早川光郎:《行政法(上)》弘文堂1999年版,第49頁。對此,本文認為行政主體是行政過程概念的構成要素之一,因此可以放在行政過程的概念之中進行探討。
[54]翁岳生編:《行政法(二版)》(下),中國法制出版社2002年版,第163頁。
[55]參見[日]室井力:《國家の公共性とその法的基準》,載室井力、原野翹、福家俊朗、浜川清編:《現代國家の公共性分析》,日本評論社1990年版,第14頁。
[56]參見[日]兼子仁《現代行政法における行政行為の三區分》,載雄川一郎等編《田中二郎先生古稀記念集公法の理論(上)》,有斐閣1976年版,第30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