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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長城開關廠是我國輸變電開關設備制造行業的大型專業制造廠,主要生產0.4-40.5kV高壓開關設備、高壓電器元件和低壓開關柜等產品。本廠實施“精品戰略”、培育品牌、爭創品牌,使“長城牌”高低壓開關設備和電器元件標準化程度高、系列化強,滿足了廣大用戶的各種選擇。盡管該廠注冊商標“長城牌”開關設備在用戶中享有一定知名度,但由于各種原因,在商標管理方面還存在不足。一是商標使用不力,造成資源浪費。上世紀八十年代該廠注冊商標“長城牌”為圖形與字號組合,商標到期續展后,變更為兩件:圖形與文字“長城”。工廠現在用的商標是長城圖形,“長城”字號商標使用很少,基本閑置,如果不用,將面臨被注銷的可能。二是商標意識淡薄,導致商標所有權喪失。該廠最早注冊商標為圖形“長開牌”,取意既與該廠廠名相聯系,又代表著工廠長期開業,興旺發達。由于當時認識的局限性,沒有意識到“長開牌”商標的潛在價值,商標到期沒有續展,導致商標所有權喪失。三是商標策略單一,品牌意識不強。目前該廠的商標策略形式單一,不能充分發揮企業品牌優勢?!伴L城牌”開關產品為行業內人士所熟知,具有較高的市場信譽和商業價值,具備認定著名商標的條件,但一直沒有申請認定著名商標。四是缺乏法律意識,使用標識未及時注冊。為了塑造獨特的企業形象,工廠設計了企業形象手冊。企業標識以現有產品注冊商標主形作為企業標志主形,并與廠名英文縮寫“TCS”或中文廠名組合成企業標識的整體圖形,使用于各種場合,這些標識作為企業標志已在用戶及職工心目中留下深刻的印象,具有一定的品牌價值。但由于企業注冊不及時,現已經有境外企業將“TCS”在國內注冊,且該企業產品屬同類產品,這將對我方極為不利。
商標作為企業無形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企業占有市場份額的標志和企業競爭的利器,由于管理上的漏洞,致使這種無形資產在不同程度受到或將要面臨損害。在實踐中,不少企業由于不重視商標的管理和保護,導致企業無形資產的流失,甚至危及企業生存與發展。如何更好地發揮商標的功效,有效保護知識產權,針對天水長城開關廠商標現狀,現從以下幾方面探討商標管理問題。
一、閑置商標
作為一種無形財產,只有通過在商業活動中廣泛、長期地使用后,才能給權利人帶來經濟效益。商標也只有通過在市場上使用才能實現他本身的價值,況且注冊商標在注冊的任何連續三年內都必須使用,否則商標局和其他任何利害關系人都可以以三年不使用的理由撤銷該商標。商標不僅能給企業帶來活力和希望,也能為企業帶來巨大的經濟效益。但許多企業對注冊商標的認識僅局限于“擁有”,而不知道“運用”,企業將辛苦申請下來的注冊商標閑置一邊。有的企業甚至寧愿將商標閑置不用,也不肯轉讓出手,造成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的巨大浪費。有的企業雖然申請注冊了大量商標,但多數商標未被實際使用,這些不被使用的商標或是作為商標資源的儲備,或是作為聯合商標和防御商標予以注冊,但我國《商標法》并未就聯合商標和防御商標給予明確規定,卻規定注冊商標如連續三年沒有使用,任何人都可以向商標局提出撤銷該商標。因此,將商標保存起來不用,仍然是不安全的,競爭對手很容易通過商標查詢得知企業的商標狀態情況,并提出撤銷商標的申請。 閑置商標是對企業資源的一種浪費,是典型的“有牌不用,有名不揚,有理不爭,有利不要”。為獲得好的經濟效益,必須啟動閑置商標,使其發揮巨大的經濟價值。首先,應積極開展商標法規和基礎知識的宣傳,增強企業的商標運用意識。據調查,大部分侵權行為是由于不懂商標法或不完全懂得商標法規所致。目前有相當一部分企業只顧抓生產,抓產品質量,忽視商標,結果創出來的牌子不能叫響市場。所以,要通過各種形式,大力宣傳商標的經濟性能,使企業對商標有一個新的、全面的了解,并學會運用商標搶占市場。其次,有價轉讓,發揮經濟效益。商標法規規定,商標注冊人可以通過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注冊商標擱置停用,這是對無形資產的浪費。企業在盤活資產的同時,也要盤活商標。
二、商標使用的連續性及商標續展
企業商標良好信譽的建立凝聚了企業職工的勞動和心血,企業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和時間。而保持商標使用的穩定性和連續性是商標信譽價值產生的前提和基礎,企業只有穩定地、連續地使用商標,才能逐漸提高在消費者心中的地位,在消費者心中形成深刻、長期的印象,使人們成為該商標商品或服務的忠實消費者。如果經常變換商標,不但達不到培養忠實消費者的目的,還會使企業為之付出很大的代價。如果企業隨意改變商標的文字、圖形或者其結合,連續三年停止使用,還會導致商標專有權利的喪失。據報道,我國現有4萬多件注冊商標保護期已滿而未及時續展。如果聽任專用權喪失,將是商標權人巨大的損失。當年天水長城開關廠的“長開牌”商標到期沒有續展,現在看來是工廠的一大損失,因為廠家致力培育的長開品牌,已深入人心,有一定的市場聲譽,由于沒有續展,某省一同行企業已在同類產品上進行了注冊,雖然目前對廠家沒有什么影響,但已構成潛在威脅。浙江現代聯合控股集團曾成功利用商標注冊贏得了市場效應,卻因對商標管理、維護不力,差一點導致部分商標所有權的喪失,給廣大企業的商標管理敲響了警鐘。該企業出現商標風波的原因之一,就是商標沒有專人管理,鎖在抽屜里“睡覺”,而沒有延續使用商標,遭到商標管理部門撤銷注冊。
三、運用商標策略
企業商標策略是企業為實現、實施商標戰略,根據商品的服務特點、市場狀況及企業自身特點而制定的商標法工作方式方法,商標策略是企業營銷策略的重要組成部分。商標策略有個別商標策略、統一商標策略、總商標與子商標并用等。企業應當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制定商標策略。天水長城開關廠目前采取的是統一商標策略,對工廠生產銷售的成套產品與電器元件統一用“長城牌”商標。就是企業生產的所有產品均以同一種商標進入市場。這樣,只要建立了一種產品(高壓開關柜)的信譽,便可借以推動其他產品的銷售,并可節省廣告開支,有利于樹立企業形象。不過,這種策略的缺點是,如果主打產品喪失信譽,其他產品會跟著受害。
運用名牌策略是企業商標策略的重要表現,企業要積極爭創著名、馳名商標。“金牌、銀牌,不如名牌”。靠質量創名牌,靠名牌增效益,靠效益求發展已成為企業家的共識。由于工商機關能幫助企業提高商標的知名度和覆蓋面,通過評選、宣傳,提高商標在市場上的競爭力,提高商標的經濟效益。所以,對符合著名、馳名商標認定條件的,各企業一定要積極申請,以提高商標知名度。不同的企業具有不同實力,擁有商標的數量也不同,企業針對復雜的市場和不同層次的消費群體應使用不同的商標,適當、靈活運用商標使用策略來開發市場、穩定市場。
商標是什么商標是商品的生產者、經營者在其生產、制造、加工、揀選或者經銷的商品上或者服務的提供者在其提供的服務上采用的,用于區別商品或服務來源的,由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聲音、顏色組合,或上述要素的組合,具有顯著特征的標志,是現代經濟的產物。在商業領域而言,商標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和顏色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均可作為商標申請注冊。經國家核準注冊的商標為注冊商標,受法律保護。商標通過確保商標注冊人享有用以標明商品或服務,或者許可他人使用以獲取報酬的專用權,而使商標注冊人受到保護。
商標印制管理辦法完整版全文第一條 為了加強商標印制管理,保護注冊商標專用權,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條例》(以下分別簡稱《商標法》、《商標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以印刷、印染、制版、刻字、織字、曬蝕、印鐵、鑄模、沖壓、燙印、貼花等方式制作商標標識的,應當遵守本辦法。
第三條 商標印制委托人委托商標印制單位印制商標的,應當出示營業執照副本或者合法的營業證明或者身份證明。
第四條 商標印制委托人委托印制注冊商標的,應當出示《商標注冊證》或者由注冊人所在地縣級工商行政管理局簽章的《商標注冊證》復印件,并另行提供一份復印件。
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使用他人注冊商標,被許可人需印制商標的,還應當出示商標使用許可合同文本并提供一份復印件;商標注冊人單獨授權被許可人印制商標的,除出示由注冊人所在地縣級工商行政管理局簽章的《商標注冊證》復印件外,還應當出示授權書并提供一份復印件。
第五條 委托印制注冊商標的,商標印制委托人提供的有關證明文件及商標圖樣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所印制的商標樣稿應當與《商標注冊證》上的商標圖樣相同;
(二)被許可人印制商標標識的,應有明確的授權書,或其所提供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含有許可人允許其印制商標標識的內容;
(三)被許可人的商標標識樣稿應當標明被許可人的企業名稱和地址;其注冊標記的使用符合《商標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
第六條 委托印制未注冊商標的,商標印制委托人提供的商標圖樣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所印制的商標不得違反《商標法》第十條的規定;
(二)所印制的商標不得標注注冊商標字樣或者使用注冊標記。
第七條 商標印制單位應當對商標印制委托人提供的證明文件和商標圖樣進行核查。
商標印制委托人未提供本辦法第三條、第四條所規定的證明文件,或者其要求印制的商標標識不符合本辦法第五條、第六條規定的,商標印制單位不得承接印制。
第八條 商標印制單位承印符合本辦法規定的商標印制業務的,商標印制業務管理人員應當按照要求填寫《商標印制業務登記表》,載明商標印制委托人所提供的證明文件的主要內容,《商標印制業務登記表》中的圖樣應當由商標印制單位業務主管人員加蓋騎縫章。
商標標識印制完畢,商標印制單位應當在15天內提取標識樣品,連同《商標印制業務登記表》、《商標注冊證》復印件、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復印件、商標印制授權書復印件等一并造冊存檔。
第九條 商標印制單位應當建立商標標識出入庫制度,商標標識出入庫應當登記臺帳。廢次標識應當集中進行銷毀,不得流入社會。
第十條 商標印制檔案及商標標識出入庫臺帳應當存檔備查,存查期為兩年。
第十一條 商標印制單位違反本辦法第七條至第十條規定的,由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責令其限期改正,并視其情節予以警告,處以非法所得額三倍以下的罰款,但最高不超過三萬元,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處以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十二條 擅自設立商標印刷企業或者擅自從事商標印刷經營活動的,由所在地或者行為地工商行政管理局依照《印刷業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十三條 商標印制單位違反第七條規定承接印制業務,且印制的商標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屬于《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五十條第(二)項所述的商標侵權行為,由所在地或者行為地工商行政管理局依《商標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第十四條 商標印制單位的違法行為構成犯罪的,所在地或者行為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應及時將案件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五條 本辦法所稱商標印制是指印刷、制作商標標識的行為。
本辦法所稱商標標識是指與商品配套一同進入流通領域的帶有商標的有形載體,包括注冊商標標識和未注冊商標標識。
本辦法所稱商標印制委托人是指要求印制商標標識的商標注冊人、未注冊商標使用人、注冊商標被許可使用人以及符合《商標法》規定的其他商標使用人。
本辦法所稱商標印制單位是指依法登記從事商標印制業務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
一、對商標管理和使用需要戰略意識、長遠規劃
商標是用來區別一個經營者的品牌或服務和其他經營者的商品或服務的標記。商標通過確保注冊人享有用以標明商品或服務,或者許可他人使用以獲取報酬的專用權而使商標注冊人受到保護,管理得當將會給企業帶來巨大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是企業的無形資產,所以商標需要結合企業的發展戰略去規劃和管理。樹立商標管理的創新型和國際化視野,創建有影響力的商標和高端價值的品牌是管理者的夢想,比如筆者所在的企業集團的商標戰略是:以現有的商標體系、自主產品技術和質量保障體系為基礎,樹立創新型和國際化視野來培育馳名、著名商標,完善多品牌商標管理體系,促進自品牌產品、技術與質量保障體系的發展,創建世界影響力的商標和高端價值的品牌。
除了商標戰略,還需要明確商標管理的階段性工作思路,確立各個階段商標管理工作的目標和工作內容,如制訂這樣的工作計劃并落實好具體措施:第一階段A、清理現有的商標資產體系、B、修訂商標管理制度,完善管理體系,建立日常性管理信息和救濟性保護機制;第二階段A、根據集團發展需要,完善商標注冊;B、加大商標管理方面的預算,培育國內著名商標與馳名商標等。
二、商標管理需要制度支持與人員保障
企業有了商標戰略和發展規劃還不足以做好商標管理工作,還需要落實在具體、細致的操作層,這需要企業建立商標管理類的規章制度,以規范企業的商標注冊、管理和使用有序、有效地開展。如筆者所在的企業集團結合根據外部經濟條件,結合企業戰略發展的需要,修訂了原有的《商標管理辦法》、《商標國外注冊暫行辦法》等制度。堅持立足當前與謀劃長遠相結合,堅持權利保護和創新發展的相結合,使企業制定的制度能夠適應當前市場經濟發展和保護知識產權的新形勢。
此外在企業形象管理、域名管理、對外宣傳管理、市場開拓和投資管理制度中對涉及商標的內容一并進行規范,確保一致,管理高效。企業重視商標制度的執行,商標戰略性決策權屬集團決策層,在集團層面和各下屬企業均落實商標管理責任部門,并配備專、兼職的商標管理人員,集團總部商標管理部門不定期地對下屬公司的執行商標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
三、商標注冊、培育與保護
國內有些企業多年前就已經設計好標識、一直在市場上推廣、宣傳和使用并形成了品牌,但沒有注冊和取得商標注冊證書,等別人注冊了甚至注冊人要求其停止使用該標識了,才意識到被侵犯了利益,要通過行政和司法程序維權,這樣不僅被動,而且成本高昂,結果還不一定如意。就品牌保護而言,注冊商標是最好的保護,可事前預防侵權的發生!筆者所在的企業集團根據投資的產業發展規劃,僅在2009年和2010年兩年就涉及并提交商標注冊申請175件,此外,為了杜絕集團董事局主席的姓名再次被人注冊并導致新的爭議,企業將法定代表人名字也申請注冊了42件商標。
除了國內市場,在國外有投資和業務的企業也要關注商標的國際注冊,通過國外注冊和使用自己的商標,不僅完善了商標的國際注冊和使用,還可配合市場開拓。自主商標可借助海外收購和投資活動擴大市場影響力,以提升產品地位與檔次,提升產品的附加值,爭創具有世界影響力的市場品牌。國際注冊要厘清思路,做好商標國際注冊的清理與完善工作是爭創有國際影響力的品牌的第一步。
商標只是向國家商標局注冊并取得憑證的一個標識,只有經過培育并逐漸轉化為市場品牌,才能為企業帶來經濟回報與社會效益。結合企業甚至是產品或服務的市場定位,商標出現在市場推廣與營銷宣傳中,其中商標被賦予特定的內涵并承載著企業文化和理念具有了寓意,使商標以某種形象呈現在受眾面前,經過長時間的反復的印象堆積和疊加,商標在潛移默化中被受眾認可并形成有影響力的品牌。商標的培育是品牌成長過程,不同的行業、不同的產品和服務有不同的培育方式,宣傳多、費用高不一定是適合的培育方式,筆者所在的企業集團在多年前曾在電視上對汽車零部件產品和品牌進行宣傳推廣,但宣傳支出與收益并不匹配。筆者對2010年度、2011年度的宣傳廣告類支出進行統計,支出金額分別是13444.66萬元和13502.57萬元,其中日常消費品的宣傳支出額最高,宣傳方式主要是電視、報刊等;企業綜合類的形象、標識宣傳次之,宣傳方式主要是高速沿線的廣告等;房地產項目的宣傳再次之,宣傳方式主要是地域性的報紙、標牌、墻體廣告和活頁宣傳冊等,而汽車零部件產品的宣傳廣告支出很少,主要是專業性的展會與產品交易會。目前,國內商標的培育可以按縣(區)級著名商標、市級著名商標、省級著名商標和馳名商標分層培育。
除了加強對商標的培育,建立商標的救濟保護機制也很必要。商標的及時、全方位注冊可以阻止他人惡意搶注,但注冊不是一勞永逸的,隨著商標注冊量的增大,商標異議與爭議、侵權等導致的糾紛也越來越多,筆者所在的企業集團僅2010年和2011年就提交商標復審申請56份、商標異議復審申請9件,跟蹤處理以前年度商標異議事務13件。商標救濟和保護可實行行政保護和司法保護相結合的策略,救濟性保護包括商標異議與爭議的處理,商標糾紛事項的行政處理,商標侵權的司法保護等。商標的保護不是孤立的,它與商標的注冊和續展,商標榮譽的申請,商標的使用,商標信息的通報和咨詢,商標制度執行情況的檢查和商標侵權信息的檢索與處理等等相互貫穿相互關聯。
四、商標的使用管理
在單品牌、少品種的專業化企業中,對商標的使用和管理似乎沒太大的困難和問題,但是對企業集團而言,在多品牌、跨行業的生產產品和提供服務的管理體系下,商標的使用需要進行統籌規劃。筆者所在的企業集團,因下屬企業眾多,涉及到汽車零部件生產、房地產開發、農產品的深加工、遠洋海產品的捕撈、大宗商品貿易、金融服務產品的提供等等,跨行業經營導致產品生產和提供服務的定位各不相同,各行業對商標的使用無法簡單一刀切,針對集團多品牌、商標注冊圖形多、覆蓋商品類別廣的情況,將商標分為核心商標、主要商標和一般(防御)性商標,確定了分類使用、統籌管理的原則。
核心商標是集團統一使用的司徽標識、各類產品上使用的主商標等馳名商標和個別省級著名商標。
主要商標是各行業主體公司的司徽標識、各類商品上主要使用的商標和省級著名商標。
一般商標是起防御、保護作用的商標和其他商標。
確定了商標的主次和層次后,使用單位通過與集團簽訂《商標授權許可使用合同》的方式取得使用權,由使用單位對商標的印刷、商標標識的制作負責,并接受集團管理部門的監督和檢查。
五、商標管理的感受
商標作為知識產權具有無形資產價值,這種價值是超越產品本身的更高價值,因此商標的注冊、使用、維護等需要管理,離不開企業與之匹配的技術與質量保障體系,兩者相互促進發展。商標在市場上形成品牌需要宣傳與推廣,但市場也證明,沒有雄厚的技術和質量保障體系支撐,僅憑的市場宣傳和運作不會長久,如“秦池”的教訓。
國家對馳名商標的保護力度不夠,目前馳名商標有三種認定途徑,但與國家每年大量認定馳名商標相對應的,卻是馳名商標不馳名,或者僅在某地域、某行業內馳名;此外,國家的商標與字號管理雖同在工商管理系統,但實際操作是分離和不對等的,商標注冊登記權屬國家商標局,馳名商標是國家級的,字號登記管理權屬全國各級、各地工商管理機關,且知名商號最高只有省級,很多企業在省級或者更低層級的工商系統可跨行業使用馳名商標的字號,無法體現出馳名商標的優勢。
商標是指任何能夠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商品與他人的商品區別開的可視性標志,包括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和顏色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等構成的,用于商品,以區別不同商品生產者或經營者所生產或經營的同一種或類似商品的顯著標記。從廣義上講,服務行業所使用的標記亦屬于商標,因為其作用同商品商標類似,用以區別服務的不同來源。商標具有以下特征:
1、商標是用于商品或服務上的標記在社會政治、經濟、軍事、文化、科學等各個領域,人們為不同的目的而使用不同的標志,例如國徽、路標等。它們的共同特點都在于具有區別、代表和象征某種事物的作用。在各種標志中,商標是使用在商品或服務上的標記。使用商標的商品,是能夠通過市場進行流通的動產物,主要包括生活消費品和生產消費品,而諸如房屋及其他地上附著物等不動產則不使用商標。
2、商標是區別商品或服務來源的標記,商標的基本功用在于將不同企業生產或經銷的相同商品或類似商品區別開來。所謂相同商品,是指商品普通名稱相同,或者名稱雖不相同但所指對象相同的商品。所謂類似商品,是指商品名稱不同,但在原料、用途或者功能等方面具有共同之處的商品。有了商標這種標志,就容易判明商品的不同來源以及其質量、性能或特點。
3、商標是由文字、圖形、字母、數字、三維標志和顏色,以及上述要素的組合構成,具有顯著特征的人為標記;由于商標具有顯著特征,使一般消費者能夠通過商標來識別商品,選擇購買商品。商標是經過人的設計,有意識地附置于商品或商品包裝上的標記。它必須使用在特定的對象之上,才具有顯示區別其來源的意義。附置商標的方式主要有:使用商標標簽,將商標印在商品上等。
二、商標權的概念
1、概念;商標權指的是商標注冊人對其注冊商標所享有的權利。它是由國家商標管理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賦予注冊商標所有人的一種法定權利。我國商標法規定:經商標局核準注冊的商標為注冊商標,包括商品商標、服務商標和集體商標、證明商標;商標注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由此可見,在我國,商標所有人享有的商標權,是按照注冊原則,即經過國家商標管理機關核準注冊而取得的。對于注冊商標,他人一旦實施了侵權行為,商標權人有權請求有關機關給予保護,追究侵權人的法律責任。而對于未注冊商標,只要不是禁止用作商標的標志,都允許使用,但使用者不享有商標權,得不到商標法的保護。
2、特征;商標權作為一種知識財產權,它是商標所有人的財富。商標權既具有知識產權的共有特征,又與其他知識產權在內容上有所不同,其法律特征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專有性。專有性指的是商標所有人對其注冊商標享有專有使用的權利。該權利一經取得就具有獨占性,他人不得加以干涉,未經商標權人許可,他人不得擅自使用該注冊商標。
(2)時間性。指商標權的有效期限。在其有效期內,商標權受到法律保護,超過有效期限,則商標權不再受法律保護。我國規定商標權的有效期限為10年,同時也規定商標權人在期限界滿時可以請求續展。
一、企業集團的商標管理的現狀
無人管理
進入企業集團管理商標首先要做的事情就是摸清家底,了解集團及成員企業擁有多少商標,了解各個商標的注冊及使用情況等,意想不到的是沒有一家企業集團能夠通過摸底得到成員企業商標各方面的準確信息,成員企業基本都沒有設置商標管理崗位,甚至沒有具體的人負責商標管理,無法采集到商標信息。不得不借助商標查詢軟件從國家商標局官方網站的數據庫中搜集整理出整個集團及各成員企業的商標清單,落實各個商標的機構及其法律狀況,也只能通過國家商標局官方網站一一核實,耗費大量的人力。查看每個集團以往的文件,其實對商標管理都有明確的規定,落實了具體的管理部門,也規定了各種商標管理制度,明確了商標注冊及管理的基本流程,但是由于沒有配套建立管理機構,商標管理制度不能落地并在成員企業得到執行。
各自為政
企業集團的成員企業構成較為復雜,有的由集團或下屬自行設立,有的是并購來的,有與集團外部企業合資合作的,成員企業還有下屬子公司,構成了一個龐大的、錯綜復雜的企業集團。由于成員企業構成復雜,企業集團難以做到商標的統一管理,基本屬于各自為政的狀態,尤其是并購來的企業獨立性更強。筆者兼職的中型企業集團成員構成比較簡單,各成員企業的股東基本一致,對商標管理非常重視,集團嚴格要求成員企業的商標必須通過知識產權部統一申請,但是下屬企業就是不理睬,以致出現同一個商標集團內不同企業分別先后在同一個類別重復注冊的情況。這種商標管理各自為政的現象在成員企業構成復雜的企業集團表現更為突出。
管理混亂
某集團曾經開展專項行動,了解集團內成員企業商標注冊及擁有情況,經過幾個月的清查,統計出集團管理的幾百家企業總共只有不到一百件商標,這個數據嚴重失真,筆者在國家商標局官方網站查詢到僅一個第三級的集團其成員企業就注冊了幾百個商標。這一方面反應信息傳輸渠道不通暢,也說明該企業集團缺乏商標管理專業人才,連最常用的商標查詢軟件都不知道,本來通過專業商標查詢軟件一個上午就可以得出準確數據,勞師動眾花費幾個月時間,卻連基本數據都沒有弄清楚。無人管理另一個嚴重后果是商標可能因為忘記續展等原因而無效,筆者在清查過程中發現很多成員企業的商標過了續展期,成為無效商標,如果是“中國馳名商標”沒有續展意味著價值幾億甚至過百億的商標無形資產將灰飛煙滅。企業集團的商標管理還存在一個嚴重問題:商標的使用與所有權分離,實際使用者并不是注冊人,成員企業之間使用其他公司的商標并沒有辦理相關手續,埋下糾紛的種子。商標管理的各自為政使得集團同一個業務板塊不同的企業之間使用不同的商標在市場上進行相互競爭,相同的業務板塊不僅沒能通過商標進行品牌整合,反倒用不同的商標進行內部惡性競爭。企業集團商標管理混亂還在于商標管理職能被分割到不同的各個部門,比如有的集團商標的申請職能歸項目部門,維權保護歸法律部門,宣傳推廣歸行政部門,這樣不能對商標進行完整的管理……集團性企業的商標管理工作還需要好好去理順。
二、如何理順企業集團的商標管理
商標是企業重要的無形資產,大型企業集團的核心商標價值很容易達到百億以上。企業對商標管理越來越重視了,中小企業聘請專業機構進行托管,大型企業干脆將專業人士“招安”到企業對商標進行系統管理。企業集團商標管理首先面臨的問題就是理順商標管理關系,那么企業集團商標管理如何進行理順呢?筆者在此介紹一下工作體會。
部門的設立
理順商標管理關系首先要將商標管理的組織架構建立起來。2008年我國了《國家知識產權戰略綱要》將知識產權提到了一個前所未有的高度,但在現實中即便是企業集團對知識產權也沒有足夠的重視,集團沒有設立知識產權部門。盡管大多數企業集團設有專門的品牌管理部門,但是從企業品牌部的管理職能看,品牌在企業的經營管理中與商標完全是兩個概念,品牌部門主要負責企業形象及產品的宣傳與推廣,負責企業形象以及產品的危機公關等,幾乎不涉及商標的注冊、續展、使用等具體事務管理。有的集團設立了商標管理職能并將其劃歸項目管理部門,項目管理與商標管理關聯度較低,這種管理架構顯然不合適。
企業集團商標管理機構的設立應當結合企業集團現有的管理組織架構。企業集團的管理組織架構不盡相同,有的企業集團相對較為簡單,只有管理總部和下屬企業兩層,有的卻相當復雜,管理層級多達七、八層。筆者接觸的一個企業集團總部下設二級集團,第二級集團下面設有第三級集團,三級集團下面按業務板塊再分設第四級業務管理集團,第五層才是成員企業,成員企業下面還有一些投資、參股的公司。鑒于企業集團管理層級的復雜性,不可簡單地在集團總部設置獨立的商標管理部門,獨立的商標管理部門由于缺乏向下的管理通道,猶如空中樓閣,無法實現對企業集團下屬集團及成員企業的商標進行有效的管理。企業集團設立商標管理部門必須很好結合企業集團現有的組織架構,借助現成的管理組織體系,搭建從上至下的管理架構。
企業集團商標管理機構的設立要根據各企業集團的業務布局進行不同的設置。一般而言從事傳統產業的企業比較注重商標,而科技創新型企業偏重專利,商標和專利的管理在實務中需要不同的專業技能。如果企業集團有知識產權管理部門,商標作為知識產權的重要組成部分直接納入知識產權部的管理范圍即可。沒有設立知識產權部的,從事傳統產業的企業集團需要專門設立商標管理機構,科技創新型企業需要在專利管理部門增設商標管理崗位。一般的企業集團都有法律部門,因為商標管理主要涉及法律事務,如果沒有設立知識產權部或專利管理機構的可以將商標管理職能劃歸法律管理部門。如果企業集團及成員企業業務所在的行業不太注重商標的申請,擁有的商標數量較少,也可以考慮將商標管理職能劃歸行政管理部門(綜合管理部),或者劃歸品牌管理部門。鑒于商標管理的專業性,如果商標管理職能劃歸行政管理或項目管理部門的企業可以將商標管理工作外包給專業機構管理,不少商標機構有知識產權托管業務,企業集團只需要安排專人與機構聯系即可,不一定非要設立商標管理機構。
企業集團總部設立商標管理機構,不要求每個層級的集團都設立管理機構或者設置專門的崗位,一般設置到第三級的管理集團即可。企業集團下屬各級集團因為業務性質原因,如果極少涉及商標管理事務,也可以不設商標管理機構,商標管理職能由上一級集團代為管理。一般的成員企業商標管理職能可以借助其他部門的力量,一般來講從集團到最基層的企業必須設立的部門是行政部門(或者綜合管理部),成員企業的商標管理事務可以在行政部門設置聯絡員即可,如果成員企業涉及商標業務較多,可以考慮設置專門的商標管理崗位。商標管理部門以及管理崗位應當視業務情況按需設置,不必拘泥,但必須形成從上到下的垂直管理體系。
管理權限的設立
如果集團只有兩個層級,成員企業數量不多,集團的商標管理機構可以直接負責成員企業的商標規劃、注冊、使用等具體管理業務。如果集團體系龐大管理層級較多,則需要采取垂直管理和授權管理方式進行管理。
垂直管理
盡管在現實中商標與品牌的管理職能大相徑庭,商標偏重法律事務,品牌屬于經營與傳播的范疇,企業重品牌而忽視商標。但是品牌體系和商標體系基本是一致的,集團商標體系可以分為主商標、第二級、第三級、第四級商標,主商標即為集團的企業品牌,二級商標為集團涉及行業的產品品牌,三級商標為產品的品類……集團的商標體系可以和品牌體系進行一一對應。商標管理是品牌管理的法律基礎,要為品牌管理提供法律支撐,是品牌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
企業集團基本都有統一的品牌體系,這個體系貫徹于整個企業集團,要求從總部到各級管理集團及成員企業必須遵照執行。商標管理要服從品牌管理的大格局,圍繞品牌管理而展開。再者商標管理的專業性很強,需要一定的管理技能,而具備企業集團商標管理能力的人才極少,因此企業集團的商標管理要進行垂直管理。集團總部對下屬集團及成員企業進行垂直管理,在業務上直接對下屬集團及成員企業進行指導。
授權管理
有的企業集團經營主要是快銷產品,該行業一般都實行多品牌戰略,即不斷推出新產品,每個新產品都有配套的商標,這樣商標管理日常事務很多。商標法律事務較為瑣碎,其申請、交費、異議、答辯等每個程序都有嚴格的時間要求,必須進行細致而及時的管理。商標事務需要費用,涉及法律事務,一般企業公文審批節點都要財務部和法務部審批,從企業到業務板塊管理集團到第三級的集團到二級集團再到總部要經過很多個環節,逐級往上級集團報批,可能要經過幾十個審批節點,如果按照平件上報,恐怕需要一兩個月的審批時間,如果每個這樣一級一級往上申請,效率太低,恐怕耽誤法定的時間。因此要求下屬成員企業包括商標日常申請業務在內的所有業務全部要報批總部,這顯然不太現實。大的集團商標申請總數量可能超過一萬件,如果每件商標的申請都要經過總部批準,總部必將陷于審批文海中。因此商標管理應當進行充分的授權,按不同情況將商標各項管理事務分別授權給各級管理機構管理。
企業商標管理事務不僅限于商標注冊,還涉及商標的使用,許可使用、商標買賣、維權保護、戰略規劃、制定商標管理制度等事務,集團總部無法全面管理各個成員企業的所有商標,必須進行授權管理。在授權管理機制下,集團總部的商標管理部門主要負責制定整個集團的商標戰略規劃,制定各種商標管理規范,對下屬集團及成員企業的進行技術指導,其余事務授權下屬集團或成員企業,要求下屬集團及成員企業將相關商標事件在集團商標管理部門備案即可。
商標注冊可以根據不同的商標進行授權注冊。商標根據品牌的劃分方式可以分為“企業商標”、“產品商標”、“產品品類商標”等多個層級,“企業商標”(包含下屬集團的名稱注冊的商標)代表企業的形象,該商標的申請需要做一定的規劃,該商標一般由其上一級的管理集團注冊,“產品商標”也由上一級管理集團注冊,而“產品品類商標”尤其是快銷“產品品類商標”使用壽命很短,需要快速注冊,也可能很快被放棄不使用,這些商標由企業自行決定是否注冊、如何注冊,注冊后向上一級的管理集團進行簡單備案即可。
對于商標使用企業集團總部應當制定總體的使用規范,企業集團的全體成員企業必須服從該使用規范。對于許可使用、質押融資、保護維權等具體使用事宜也需要對不同層級的商標要采取不同的授權。企業集團下屬集團及成員企業比較喜歡使用集團的“企業商標”,下級集團也喜歡使用上一級集團的“企業商標”,集團的“企業商標”要嚴格限定,不得任意使用,其使用規范由集團總部制定規則,各集團必須遵守使用規范。集團內部相互使用成員企業或集團商標的情況很常見,對于集團內部的許可,授權在各層面的集團自行處理,如果在不同集團之間,由共同的上一級集團處理。商標的對外許可使用,在一般情況下不得將各級集團的“企業商標”對集團外部許可使用。對于“產品商標”對外部的許可使用由總部授權其上一級集團審批。商標的質押融資及資本化由上一級集團審批,商標保護維權由商標注冊人或者實際使用人報上一級管理單位審批。
備案登記
從會計核算角度評估商標資產,是指象對有形資產一樣,將商標資產及其增減變化列示于資產負債表,以全面反映企業的資產經營狀況。是否對商標資產進行會計處理和如何進行會計處理,一直存在爭論。傳統上,只有當商標是外購的,才作記帳處理。此時商標是作為商譽的一部分和后者一并作為資產項目反映在資產負債表中。對于自創的商標資產,則一般不在帳目上記錄,其成本要即時沖銷。大多數國家會計準則規定,外購的商標,應在一個合理時期內沖銷利潤或沖銷公司公積金。因此,如果企業不再有新的商標收購,反映在資產負債表上的商標資產,必定是逐步減少直至消亡和不復存在。
隨著商標在企業經營過程中作用的不斷增強,和它作為長期資產的性質被越來越多的人所認識和接受,對商標資產的傳統會計處理方法,自然遭到了來自各方面的批評。首先,當一家企業兼并另一家企業而獲得大量有價值的商標資產時,企業的實力應當是增加了而不是削弱了,從帳冊上反映的財務狀況反而由此惡化,這顯然不符合實際情況,也是大多數企業所不能接受的。其次,就一般情況而言,如果企業保持或追加商標投資,商標資產只會不斷增加而不會象財務報表上所反映的那樣逐步減少。很明顯,傳統的會計處理方法并不能反映企業商標資產的真實變動情況。再次,只允許對外購商標資產作會計處理,而對自創商標資產另眼相待,似乎找不到充足理由。因為自創商標與外購商標在創造未來收益這一點上并無任何不同。
80年代以來,西方企業已明顯感受到傳統會計處理方法與現實情況的不相適應。一些企業已開始將其商標資產(不管是外購還是自創的)作價列入資產負債表,并且每年評估一次,以確定其變化情況。英國食品業巨子RHM從1988年起,對購入的和自創的商標都以現值入帳,并反映在資產負債表上。同時,不提折舊,但每年對商標考察一次,以反映其價值的增減變化。RHM將商標資產納入資產負債表的理由是:
(1)更真實地反映股東的資產情況;
(2)解決將外購商標作為商譽處理時給企業帳面財務狀況所造成的負面沖擊問題;
(3)使相似市場條件下不同企業的經營情況能夠相互比較;
(4)有助于對外籌資;
(5)為股票交易所進行股票評級提供參考依據。
在英國,將自創商標作價列入資產負債表,遭到了以英格蘭、威爾士會計師協會為首的會計專業團體的異議和反對。1989年,該協會委托倫敦商學院李奇曼教授為首的一個專門小組對商標會計問題進行研究。李奇曼等人的主要論點是:商標毫無疑問具有經濟價值,但在大多數情況下,商標價值難以與企業的其它資產截然分開;任何涉及關于商標未來獲利性的判斷與會計核算所應遵循的客觀性原則背道而馳。除非披露有關評價過程的真實信息,商標估價對于投資分析并無實際助益;銀行投資分析家一般是根據現金流量和利息額等指標,而不是根據資產的會計處理結果分析公司的財務強度;缺乏對商標作價的經驗性實證材料,審計人員是否處于接受作價結果的狀態仍有問題;對商標作價列入資產負債表的問題持靈活、觀望態度,將極大地損害現行財務報表的基礎。結論是:不管是外購還是自創商標,將其作價列入資產負債表均是極不明智的。
受會計上的一致性和穩健性原則所制約,現行財務報表制度要反映商標這種成本與價值對應性比較弱的資產,確實面臨一系列新的問題。最大的問題是,財務帳戶自身是用來表明已經實現的利潤,即公司所創造的財富多少是以現金形式或以可以變換成現金的資財形式確定下來,它們并不是用來表明某一時點公司的價值,即公司可以創造多少財富,因為后者是尚未實現的利潤的函數。畢竟,資產負債表只是反映那些還未與收益相匹配的成本,而這些成本是以公司擁有的有形資產表現出來的。如果要將尚未實現的收益和無形資產記錄在會計帳戶上,必然引進主觀判斷,而主觀判斷是與會計上所主張的客觀真實性要求相抵觸的?;诖?,目前關于商標會計核算的爭論,在西方尚未形成定論。
二、另一種選擇:從管理決策角度評估商標資產
從會計核算角度評估商標資產,除了引發前面所說的爭論外、它所產生的財務信息并不一定適合商標資產和管理的實際需要?;谶@些信息所作的決策有可能強化甚至引起商標投資與利用上的短視行為。企業決策層為什么常常被短期利益所驅動,而不能高瞻遠矚,著眼長期與未來的原因固然很多,比如股東對當前利益的關注,社會和投資者側重以當年財務成果對企業考核,以及企業高層領導的經常變動,都有可能導致上述情況的產生。另一個重要原因,是與企業過于依賴財務數字或財務信息作決策有關。
會計帳戶所顯示的信息,主要是用來反映企業以往或過去的經營成果,以便于股東和相關利益主體對其進行評價、考核和監督。如果審視一下大多數企業的決策過程和現有財務信息在決策過程中如何被應用的情況,我們就會對企業為什么更多地傾向于追求短期效益,而對商標的長期投資不能始終如一地予以堅持有新的理解和洞悉。
按照現代公司理論、公司的長期戰略計劃一般是自上而下制定的,越是進入管理的較低層次,越具有短期的、戰術的意識與視野。實際中,很多企業的情況恰恰與此相反。公司的業務層由于更切身地了解各種市場機會,對業務的發展更能從長遠的角度予以考慮。相反,公司的決策層則更加關注用財務數字反映的經營成果。如果一項業務處于上升時期,而且企業能夠挪出資金進行長期性營銷投資,并且預計能夠實現企業所要求的利潤,通常這項投資計劃將被批準并付諸實施。如果說市場營銷投資與業務的成功之間存在高度相關,往往并不是原因與結果的關系,而很可能是一種相反的關系。很多公司本年度的營銷預算是根據前一年度營銷費用對銷售收入的比例確定的,這實際上充分反映過去的財務信息對現在的營銷決策的重大影響。另一方面,如果業務層希望利用某一增長機會,向決策層提出增加營銷投資的要求,后者也往往是根據是否可以從別的盈利業務中抽取資金來決定。結果是,在預算過程中,決策層與業務層之間形成一種互不信任的關系:后者預計前者會對其提出的預算予以削減,所以,預算時總是打埋伏,提出比實際需要更大的預算要求;前者對后者的作法也往往是“心中有數”。這樣,公司各業務層,實際上并不是用成本與收益的比較為基礎提出預算,而是用現行經濟學中的博奕論為基礎,來爭奪和分割公司總量一定的某種投入或資源。
對于一個公司來說,循著計劃的利潤指標和財務信息所提供的線索來進行商標投資決策和分配資源,必然出現以下情況:
(1) 如果不影響公司的利潤目標,業務層動用某一商標的營銷預算來支持另一商標的發展不一定要征得公司決策層同意,或者決策層雖然對此持否定態度,但事后也不一定予以追究。這樣,商標層次的營銷預算就成為一種軟預算。
(2) 當某一業務經營遇到問題,其利潤目標的實現面臨困難時,公司要么可能減少另一商標的營銷投入來增強對有前景的商標的營銷支持,要么則通過減少長期性營銷投入,降低當期成本,以保證利潤。無論何種情況下,都極有可能使企業喪失從長遠看具有高投資回報的市場機會。所以,單純或主要依賴傳統財務數字和財務成果作商標決策,必然產生短視行為,必然使商標資產投資處于飄忽不定的狀態。 企業之所以倚重既有財務信息作決策,恐怕一個很大的原因,是它們沒有或找不到可資利用的“動態”或“前瞻”性信息。從這個意義上說,財務核算中產生的具有“靜態”和“后向”性質的信息,實際上已經超過了它的功能或作用領域,就象內科醫生為病人動外科手術,難免給人有不十分稱職之感。
問題并不在于否定現行財務信息在決策過程中的價值和作用,或者對現行會計核算制度提出責難,而是應發展適用于商標投資與管理決策的商標信息與商標評價方法。
從管理決策角度評估商標資產首先在于它具有普遍適用性。每一個企業在商標資產投資與利用過程中,都會涉及到對商標資產產生影響的營銷決策。個別企業購進他人的商標資產,如同購置其它資產一樣,肯定有一個投入產出的比較,這自然要同商標的未來利用聯系起來。著眼于對商標的利用來評估商標資產,必然超越純粹為了獲得一個合理的購價這樣一個單一的目的。對于出讓方來說,以潛在購買者利用這一商標所獲得的未來收益為基礎確定出售價格,顯然也是合理的和可以接受的。所以,從管理決策角度評估商標,具有廣泛的包容性,它對基于其它目的的商標評估方法并不排斥,相反提供了一種新的選擇,從管理決策角度評估商標,將促使企業不僅僅是看重評估結果,即商標價值大小,而是更多地將注意力放到評價過程所產生的信息上?,F在,一些企業委派外部機構對其商標進行評估,其主要目的是為了追求廣告效應或在出讓、索取侵權賠償等方面增加籌碼。這固然是商標資產評估發揮作用的一個領域,然而,如果局限于此,商標資產評估的價值和意義將大打折扣。而且,從長遠看,對于推動商標資產評估方法的研究和發展并無太多助益。因為,出于非管理目的評估商標,常常容易對評估機構發出誤導信息,同時,由于委托方重視的是評估結果,對評估過程相對地予以忽視,這樣,可能減輕評估結構不斷完善評估方法的動力和壓力,從而有可能助長評估中的主觀性與隨意性。
三、從管理決策角度評估商標資產的基本思路
從管理決策角度評估商標資產,首先應采用前瞻而不是后向觀點,著眼于商標所帶來的未來收益。從決策角度看,一項資產尤其是商標這種無形資產的價值,決不是由它的歷史成本而是由它的未來收益所決定。原值相同的兩種資產,其未來收益存在差別,它們的價值也就不同。如果把企業財產分為兩部分的話,一部分是與過去和當前已實現的收益相對應,另一部分是與未來未實現收益相對應。前一部分財產價值是完全確定的,用傳統會計核算方法可以得到完整反映。后一部分財產由于與未來收益相聯系,未來的不確定性使這部分財產價值具有可變動的特點?,F代會計上采用重置成本法或市場法對后一部分財產價值不時予以調整,體現了試圖使這一部分財產價值得到更真實反映的意圖。由于會計上對財產是逐項或分項反映,從了解企業經營運作情況和對其進行監督的角度看,只要報告方式前后一致,暫時高估或低估財產價值雖然也會對帳面利潤產生影響,但對企業的長期經營則影響較小。因為從長期看,只要企業仍然運用這些財產經營,其價值實際上會隨收益變動而自然予以矯正或調整。很多企業并沒有迫切感受到需要在會計上徹底改變以往的報告方式,或許也是部分基于這一原因。
然而,如果財產的價值不能以未來收益為基礎反映,或者與實際相去很遠,由此對決策產生的影響則是極其深遠的。在決策者眼里,一項營銷投入是否正當,不應當囿于企業現在手頭有多少資金可以利用,也不應當限于這筆投資對企業利潤的提升有多大的影響,而應當從長期的視野考慮這樣兩個方面的問題:牗牨牘投資的成本能否得到補償;牗牪牘對企業現金流的改善有何助益。前者涉及到投資能否盈利,后者涉及到對企業穩定和長期發展的影響。僅僅從利潤和盈利角度進行決策,會使企業失去一些從長期看具有戰略價值的機會,會增加企業在未來的不安定感和不穩定感。同樣,僅僅從增長和發展角度考慮問題,不顧增長所付出的代價,從投資者利益角度看,也是不能接受的。所以,在商標投資決策時,應結合上述兩個方面予以考慮。也就是說,決策一項商標投資是否合算,應當在該投資成本得到補償的條件下,考慮它能否增加現有商標資產存量。商標資產存量的增加,意味著比投資前處于一種更為強勁的市場地位,從而大大減少企業或其業務未來的經營風險。如果增加的商標資產存量不能以財務上的通行術語予以說明和解釋。商標投資的正當性與合理性是無法得到企業上下認同的。
如果能夠大致確定一筆投資的未來收益,那么,循著上述思路,我們可以將投資所產生的現金流按資本和通貨膨脹率所確定的貼現率予以貼現,從而得出一定時期內貼現后的累積現金流。這一累積現金流即可視作該項投資所創造的商標資產。
下面,我們用實例說明這種評估方法的基本思路。
假設企業營銷部門提出在下一年度投入1200萬人民幣對某商標進行大規模宣傳,為配合此一宣傳計劃,企業另需投資500萬購置一批固定資產。企業決策層如何評價這一投資方案呢?
第一步是預測上述投資在未來3~5年內帶來的凈收益,即新增銷售收入在扣除有關生產與銷售費用后的余額;
第二步,根據資本利潤率和通貨膨脹率所確定的貼現因子,將商標投資所帶來的現金流折算成現值;
第三步,計算3~5年內累積現值現金流,如果累積現金流為正,說明該投資在補償資金成成本后,仍有助于企業的長期增長,因此,這筆投資是合算的。否則,是有問題的和需要進一步論證的。
在上例中,若投資在投入的前三年新增收益分別為1000萬,600萬,220萬,又設資金利息率為10%,通貨膨脹率為5%,則整項投資產生的現金流可反映于表1中。從表中可以看出,由于累積現金流折算成現值是正數,該項投資是合算和可行的。若按傳統會計方法處理,該項投資的投資回報率不到1%,企業很可能將資金挪到從回報率看具有更大吸引力的項目上。 表1:對一千二百萬廣告投入的評價 年份2345貼現因子0.8660.7500.6490.567凈收益1000630220--營銷收入1200------凈利潤(200)630220--年初固定資產--500315110年末固定資產(500)315110--(擴張)(500)185205--現金流(700)815425110現值現金流(606)61127662累積現值現金流(606)5281345 四、未來收益的估計
商標額外創造的未來收益一般是根據過去幾年商標創造的超額利潤加權匯總得出的。這種方法假定,商標未來獲利能力比較平穩,至少和過去若干年內平均獲利能力大致相當。如果市場是一個比較成熟的市場,未來環境變化不劇烈,同時,企業在商標上的投資強度與過去相比沒有大的波動,那么,用商標過去的獲利能力推算它在未來的獲利能力,應當說有一定的可信度。然而,如果上述條件并不滿足,尤其是如果企業面對市場環境的變化,采取了不同以往的對策,比如,加大或減弱了商標投資的力度,此時,再用商標過去的業績推算它在未來的收益,就不一定合適,因此,需要采用或發展另外的估計和預測方法。
目前,決策者用來估計銷售反應函數的方法主要有三種。一是實驗法,即在可控制條件下,選擇一個地區作樣本,通過在一定時期內對同樣條件的消費者或同一消費者有步驟地改變市場營銷費用水平或市場組合方式,來觀察銷售量的變動情況,進而推測出銷售反應函數。二是判斷法,即挑選專家對銷售量和市場營銷費用之間的關系進行推測和估算。三是統計法,即在搜集過去銷售量和市場營銷組合變量水平的有關數據的基礎上,運用統計分析技術估計銷售反應函數。在現有統計分析技術中,時間序列分析被認為對估計商標的未來銷售量和未來收益是比較合適的。時間序列分析法使我們有可能預測今后若干時期內商標創造的收益或商標投資帶來的新的銷售量。另外,利用時序分析手段,還可以對預測誤差作出估計。當然,建立時序分析模型,對未來進行擬合,還需要借助過去比較系統的數據,這實際上也要求企業在現實的商標管理中注意對這方面數據的搜集與保存。
一、商標管理存在的問題
商標是知識產權的重要組成部分,商標事業的發展水平,反映著一個國家和地區經濟發展狀況,體現其經濟實力和國際競爭力??梢赃@樣說,擁有市場比擁有工廠更重要,擁有市場最有效的途徑就是擁有具備競爭優勢的品牌。實施商標戰略,對于增強微觀經濟競爭力,提高宏觀經濟效益,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都有著重要作用。
_.我市擁有商標的數量與經濟發達地區相比總量及平均占有量相對偏少,發展不平衡,比例偏低,特別是馳名商標發展滯后。一是企業創建品牌、經營品牌、保護品牌的意識有待于進一步增強。有些企業缺乏創牌意識;有些企業只注重產品包裝和廣告推廣,而忽視了品牌的內在建設;二是品牌數量、結構、競爭力有待于進一步增加、優化和提高。品牌企業在企業總數中所占比例甚少,叫得響、打得出的強勢品牌不多,特別是在國內有影響力的品牌幾乎沒有。同時,品牌經濟總量不夠大,品牌對全市經濟的帶動作用不強,名優產品所產生的增加值占全市區域生產總值的比重還不高。
_.企業品牌意識不強,發展重心仍停留在資金、技術、原材料等有形資產上,滿足于現狀。缺乏申報認定馳名商標的的主動性和積極性。我們要充分發揮職能的優勢,利用登記、年檢、企業回訪,幫助企業自主創新找準發展的方向,提高企業運用商標,發展壯大的能力,促進經濟結構調整和經濟方式的轉移。
_.商標品牌結構單一,不注重品種的連續延伸發展,形成企業注冊商標含金量低。首先對已注冊的商標的發展前景看好的企業,幫助他們了解商標的知識和發展中的重要作用。二是引導企業注重產業鏈商標的注冊,推動企業科學發展、可持續性發展。三是發展聯合體,積極培育商會、協會、合作社群眾團體組織,改變“單打獨斗”的現象。
_.商標自我保護意識不強,對侵權行為認識不足,只注意誠信經營,不注重保護商品的商標,侵權、搶注問題比較突出。一是提高認識,深刻理解商標與發展經濟的重要性。二是建立投訴舉報機制;三是互通信息,認真解決商標與專利的注冊矛盾。四是發揮監管職能,嚴厲打擊商標侵權違法行為,為品牌戰略的實施工作除障礙。
二、我市商標工作整改計劃
(一)加大學習宣傳力度,著力于提升商標意識。商標是商品和服務的標志,是商標所有人重要的無形資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是商標管理、商標保護的職能部門,各級工商干部要率先學習《商標法》及其相關的法律法規,提高商標業務知識。同時要結合“_·__消費者權益保護日”、“_·__世界是知識產權日”及其他大型活動,積極開展商標法律知識宣傳咨詢活動,增強社會各界的商標品牌意識。充分發揮主流新聞媒體的作用,進一步引導企業強化商標法律意識和品牌意識,積極制定和實施商標戰略,引導廣大企業自覺運用商標策略參與市場競爭。充分發揮各有關行業協會、商標中介組織在商標品牌培育、宣傳、保護、服務等方面的作用,建立和完善推進商標戰略的社會化服務體系。要大力宣傳和普及商標法律法規,增強社會各界的商標意識,形成全社會“關注商標、愛護商標、發展商標”的良好氛圍。
(二)加強業務指導,著眼于商標注冊服務工作。凡是有市場前景可以注冊而未注冊的商標,要積極引導、督促和幫助企業做好商標注冊工作;對有一定知名度老字號的產品與服務,要支持其盡快申報商標注冊,將老字號的保護納入到法律的范疇;要加強對私營企業的宣傳和服務工作,把商標注冊的重點逐步引向科技產品和農業產品,對那些科技含量高、市場潛力大、發展前景好的產品與服務,要積極扶持、指導辦理商標注冊。
(三)加快培育發展,著重于打造品牌形象。商標的注冊和培育不是一件一勞永逸的事,工商部門要積極做好已注冊商標培育發展的后續跟進,引導商標所有權人提升品牌形象。要積極落實政府關于實施商標品牌戰略促進經濟發展決策部署,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以開展市知名商標認定為契機,對獲得中國馳名商標、自治區著名商標、市知名商標的企業要切實落實獎勵政策,支持企業爭創著名、馳名商標,努力形成具有××特色、市場占有率高的品牌產品群,帶動我市經濟又好又快發展。
(四)充分發揮工商行政管理職能,承擔我市商標發展戰略第一領路人的角色,科學地運用商標戰略已成為現代企業營銷的重要內容和開拓市場的主要手段。要進一步樹立為企業、為全市經濟發展服務的思想觀念,嚴格執行《商標法》,加強對企業商標工作的指導,為企業培訓商標工作人員,幫助企業解決商標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嚴厲打擊假冒商標,制止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行為,為企業創造良好的外部條件,做到在管理中服務,在服務中管理。
(五)重點培育和保護馳著、名商標。商標戰略的最高目標就是馳名商標。工商部門應對有一定知名度和信譽的重點企業的商標管理進行重點培育扶持,選好培育梯次,幫助制定培育規劃,健全商標管理制度,培訓商標管理人員,指導企業準備和制作馳、著名商標申報資料,做到為企業鋪路搭橋,提供一條龍服務。企業在爭創馳、著名商標的過程中付出了艱辛的努力和巨大的投入,如果不加以保護,就會成為不法分子競相假冒的重點,企業來之不易的成果就會付之東流。因此,重點保護馳、著名商標和重點培育馳、著名商標同樣重要,缺一不可。這就要求工商部門必須定期地、主動地對馳、著名商標企業進行走訪調查,收集案源,重拳出擊,確保商標所有人的權益不受侵害;同時也要傾聽它們的意見,對于本級工商部門不能解決的,要及時向上級反映,努力為它們服務。馳名商標和著名商標是當地經濟發展的一面旗幟,能極大地推動著當地社會經濟的發展,它們所帶來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是難以估量的,其中的社會效益還包含著巨大的示范效應和鼓舞效應。
(六)我市出臺相應政策,包括對獲得中國名牌產品或馳名商標稱號的企業給予重獎的政策,強化對企業的激勵機制。對引進以國際、國內知名商標等無形資產作價并注冊登記為股權的,按外來折資入股無形資產計算招商引資任務,并對引薦人給予獎勵;以博覽會或示范街等形式對我市馳、著名商標及其商品和企業形象集中展示,進一步提升馳名商標、著名商標企業的形象和美譽度,反映我市近年來的經濟發展水平和文明程度,并通過典型引路,鼓勵更多的企業實施商標戰略,借品牌優勢參與全國乃至國際競爭,拉動我市經濟的快速增長。
一、將第十四條修改為:“違反本辦法第七條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予以制止,責令銷毀印刷模具,收繳非法印制的商標標識,并可根據情節處以非法經營額20%以下的罰款。非法經營額難以計算的,處以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p>
二、將第十五條修改為:“商標印制委托人、商標組織違反本辦法第八條、第九條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并處以5000元以下罰款?!?/p>
三、將第十六條第一款修改為:“商標印制單位違反本辦法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并處以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1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處以3萬元以下罰款。對拒不改正的,可以收繳《指定印制商標單位證書》。”
四、將第十九條、第二十三條刪除。相關條款序號作相應調整。
本決定自之日起施行。
《天津市商標印制管理辦法》根據本決定作相應的修正,重新。
天津市商標印制管理辦法
(1994年9月23日市人民政府1997年9月24日根據市人民政府《關于修改〈天津市商標印制管理辦法〉的決定》修訂)
第一條 為了加強商標印制管理,保護注冊商標專用權,制止不正當競爭行為,維護社會經濟秩序,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市各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是商標印制監督管理的主管機關。
第三條 凡依法登記從事印刷、制版、印鐵、鑄模、貼花、刻字、織字、印染、曬蝕、燙印等商標業務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應向所在區、縣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請指定印刷商標單位資格。
防偽商標印制企業,煙草制品、人用藥品商標印制企業和外商投資商標印制企業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請指定印制商標單位資格。
對取得指定印制商標單位資格的,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告。
第四條 指定印制商標單位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與印制商標標識業務相適應的資金、技術、設備及倉儲保管設施;
(二)有健全的印制商標標識業務的各項規章制度;
(三)有印制商標的管理機構或人員;
(四)商標印制業務和管理人員熟悉商標法規和有關規定。
第五條 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審查符合條件的,確定為指定印制商標單位,發給《指定印制商標單位證書》,并在營業執照中載明印制商標經營項目。
印制防偽商標標識的,在《指定印制商標單位證書》中注明。
第六條 《指定印制商標單位證書》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統一印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發。
第七條 沒有取得指定印制商標單位資格的,不得承接商標印制業務。
第八條 企業(含國有、集體、私營、外商投資企業)、事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戶需要印制商標標識的(以下統稱商標印制委托人),應持商標注冊證或有關證件,向所在區、縣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請辦理《商標準印證》。
有進出口經營權的企業需要印制商標標識的,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請辦理《商標準印證》。
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許可他人使用或使用他人注冊商標,需要印制商標標識的,可以按照合同的規定,辦理《商標準印證》。
外地商標印制委托人在本市印制商標標識,須憑有關證明到指定印制商標單位所在區、縣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商標準印證》。
商標印制委托人印制商標標識,必須憑《商標準印證》到有印制商標資格的單位印制,無《商標準印證》的,不準印制商標標識。
第九條 外國人或外國企業在本市印制商標標識的,應委托中國商標組織。
印制在中國注冊商標的,組織負責查驗《商標注冊證》及其所屬國或地區的合法營業證明或身份證明,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商標準印證》。
印制未在中國注冊的商標,應當與商標組織在合同中明確規定,所印制的商標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時各自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但接受境外定牌的除外。
本條規定適用于港澳臺企業或個人。
第十條 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接到完備、齊全的有關證明文件后,即時審核辦理《商標準印證》。
第十一條 《商標準印證》有效期為一年。商標印制委托人在同一印制單位印制同一商標標識已經提交《商標準印證》的,在有效期限內可不再辦理《商標準印證》。印制單位核對后,應將每次印制情況記錄存查。
第十二條 指定印制商標單位在承攬商標標識印制業務時,對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印制:
(一)無《商標準印證》的;
(二)承印的商標標識與《商標準印證》內容不一致的;
(三)私自涂改《商標準印證》的;
(四)《商標準印證》超過有效期限的;
(五)承印的商標標識中未標明商標使用人的真實名稱和商品產地的;
(六)未注冊商標違反《商標法》第八條和《商標法實施細則》第七條規定的;
(七)未注冊商標標明“注冊商標”字樣或注冊標記“注”、“(R)”的;
(八)其他違反《商標法》及實施細則等有關規定的。
第十三條 商標印制單位應建立健全商標標識印制管理制度:
(一)審核制度。承接商標標識印制業務時,要設專人嚴格核查《商標準印證》、墨圖等有關證件。
(二)登記建檔制度。承接的商標標識印制業務,應將商標印制委托人所提供證明文件的項目、商標樣稿和印制后的商標標識登記建檔。
(三)商標標識管理制度。要加強印制過程的管理,印制后的商標標識進出庫時,應認真清點數量,登記臺帳,不得買賣商標標識。
(四)廢次商標標識銷毀制度。印制中產生的廢次商標標識,應按實際數量登記造冊,由印制單位統一銷毀。
(五)防偽材料管理制度。印制防偽商標標識的材料必須嚴格控制,按實際使用數量分發,并建立分發使用臺帳。
商標標識印制檔案和臺帳保存期不得少于兩年。
第十四條 違反本辦法第七條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予以制止,責令銷毀印刷模具,收繳非法印制的商標標識,并可根據情節處以非法經營額20%以下的罰款。非法經營額難以計算的,處以5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第十五條 商標印制委托人、商標組織違反本辦法第八條、第九條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并處以5000元以下罰款。
第十六條 商標印制單位違反本辦法第十一條、第十二條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并處以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以1萬元以下罰款;有違法所得的處以3萬元以下罰款。對拒不改正的,可以收繳《指定印制商標單位證書》。
違反本辦法第十三條規定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收繳《指定印制商標單位證書》。
第十七條 對構成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除依法予以處罰外,并可收繳《指定印制商標單位證書》。
第十八條 指定印制商標單位應定期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年檢。對年檢不合格的,收繳《指定印制商標單位證書》。
第十九條 沒有營業執照承接印制商標業務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收繳商標標識、印制模具并分別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二十條 對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處理決定不服的,當事人可以在收到處理決定之日起15日內,向上一級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的,當事人可以在收到復議決定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逾期不申請復議或者不起訴又不履行處理決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法執行,或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你局《關于商標印制監管中有關問題的請示》(云工商發[2003]38號)收悉。經研究,現答復如下:
一、根據《印刷業管理條例》以及國務院取消行政審批的有關規定,凡欲從事屬于《印刷業管理條例》調整范圍的業務的企業,必須持有省級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門頒發的印刷經營許可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注冊,取得營業執照。
二。按照《印刷業管理條例》規定,設立從事包裝裝潢印刷經營活動的企業,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提交的《印刷經營許可證》應當由所在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門核發。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嚴格執行該規定。
三、根據《印刷業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用于印刷包裝裝潢印刷品的材料是指紙、金屬、塑料等。經征求國務院新聞出版部門的意見,紙箱、編織袋、塑料包裝印刷屬于《印刷業管理條例》調整的范圍,應該取得《印刷經營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