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誕生,需要你不斷地搜集資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編為你收集了豐富的衍生金融市場主題范文,僅供參考,歡迎閱讀并收藏。
關鍵詞:金融衍生品理論選擇監管法制
世界金融衍生品市場視野下的我國金融衍生品市場
(一)金融衍生品的形成及發展
金融衍生產品是相對于基礎性金融產品而言的,其價值的決定依賴于對基礎性產品標的資產價格走勢的預期。在金融市場中,基礎性金融產品既可以是貨幣、股票、債券、外匯等金融資產,也可以是金融資產的價格,如利率、外匯匯率、股票價格指數等。金融衍生品的出現,是在國際金融市場上,金融資產價格發生劇烈波動,基礎產品市場交易利差大幅變化的情況下,滿足投資者保值、賺取有關資產差價(套利)或投機等種種需求的結果。
弗蘭克•J•法博奇認為,“一些合同給予合同持有者某種義務或者對一種金融資產進行買賣的選擇權。這些合同的價值由其交易的金融資產的價格決定,相應地,這些合約被稱為衍生工具”。巴塞爾銀行監督委員會認為,金融衍生品是一種合約,該合約的價值取決于一項或多項背景資產或指數價值。1992年,在啟動金融期貨20年后,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默頓•米勒將金融期貨的推出譽為“過去20年里最重要的金融創新”。
筆者認為,金融衍生品是指從“基礎性金融工具”或“傳統金融工具”中衍生出來的新型金融工具,即根據某種相關的金融資產預期的價格變化而進行定值的金融工具。其突出的特征在于其合約性價值的存在。基礎性金融工具主要有三種形式:利率或債務工具的價格;外匯匯率;股票價格或股票指數。這些基礎性金融工具的衍生品主要包括金融期貨、金融期權、互換和遠期和約等。
(二)我國金融衍生品的市場現狀
20世紀90年代初,金融衍生品市場隨著我國金融體制的市場化改革開始出現。1990年后,我國開始引入期貨市場及外匯期貨、股指期貨、國債期貨、權證交易等,大部分因缺陷過多而被迫中斷試點(見表1),暴露了我國金融衍生市場的一些問題,如法規不健全、信息披露不規范、市場監管不嚴格等。
由于金融衍生品獨特的風險轉移和價格發現等功能,不斷受到市場追捧并發展壯大。隨著我國加入WTO、匯率制度的改革和股權分置改革的逐步推進,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健全,適應經濟新形勢的發展需要,近兩年我國逐步增加了金融衍生品品種,試點次級抵押貸款、資產證券化、黃金期貨等品種,并準備推行融資融券、股指期貨等金融衍生品。但金融衍生品在推動金融市場發展的同時,也帶來了巨大風險。隨著全球金融危機的進一步加劇,我國金融衍生品市場問題也逐步暴露,從2008年南航JTP的末日瘋狂到高德炒金事件,都給投資人帶來了一定的災難。
金融衍生品發展中監管理論的策略選擇
自由資本主義時期,資本主義世界信賴自由市場,政府“守夜人”角色似乎更加符合民眾的需要,但是隨著經濟危機的發生,民眾開始寄希望于政府的監管。盡管金融監管的歷史不長,但是監管和市場的論戰卻從未止息。贊同性理論希望強化管制來規避金融風險,否定性理論則希望以市場的方式來解決金融風險。
贊同性理論包括:早期的抑制民眾過分投機于金融資本的動機理論;20世紀30年代金融危機爆發帶來的市場失靈論和公共利益理論;市場先天的缺陷如自然壟斷、社會福利損失、外部效應、信息不對稱等問題需要政府干預的社會利益理論;基于金融行業本身風險控制的金融風險理論;基于法律存在缺陷而監管的法律不完備論等。
從發達國家的情況看,各國都重視對金融衍生品市場的監管,并根據本國具體情況,建立了具有特色的金融衍生品市場監管模式。而如何使得金融監管卓有成效?分析研究金融監管的否定性理論也會給我們帶來一定的啟示:
金融監管否定性理論主要包括特殊利益論和社會選擇論。特殊利益論信奉市場經濟和放任主義,認為監管政策反映的是參與政治過程中的各種利益集團的要求,監管是為被監管的行業利益服務的,因此監管面臨著多方面的成本和道德風險,監管對于問題的解決是無益的。社會選擇論是在特殊利益論的基礎上發展而來,這一理論將經濟學中的市場概念移植到行政決策中,把監管認定為具有自利的理性的“經濟人”,對于集團間的利益討價還價之后的財富再分配,因而“政府不一定能糾正問題,事實上反倒可能是某些問題惡化”。
客觀地說,兩種否定性理論假說都存在著一定的合理成分,同時在實踐中,各國在金融監管中也曾經出現過一些類似于理性“經濟人”為自身謀求利益的情形,這些情形的發生對于政府監管信用構成了巨大的威脅,這種源于外部的道德性風險必須控制在一定的范圍內。
在世界監管理論發展的過程中,也加入了一些其他因素的考量。最具代表性的觀點有兩種:
第一種考量為金融監管經濟合同理論。金融交易包含著金融機構和金融消費者之間、金融機構和監管者之間、監管者和社會之間顯性和隱性合同的復雜結構。監管可以被視為被監管者和監管者之間的一系列隱性合同關系,設計得好的合同可以促使金融機構的行為避免或者減少系統性風險;反之,則可能在金融活動中產生系統性風險。
第二種考量為金融監管的成本和收益博弈。大多數國家對監管機構的直接成本都有比較可靠的數據。但對可能是更大一塊的成本——即對施加于被監管對象所造成的額外負擔卻沒有數據可利用。所以精確計算監管的成本和收益幾乎是不可能的,但它的意義卻是現實的:監管任何時候都是在成本和收益的權衡中做出判斷,偶爾的監管失靈是否可以視為監管體系加重了社會成本;以消除監管失靈為目的的增強監管是否得不償失。
我國金融衍生品市場監管現狀及對策分析
(一)我國金融衍生品市場監管現狀
法規體系建設不完善。法律是監管的基礎,目前我國金融衍生品方面的立法相對滯后,且政出多門。現行的與金融衍生品有關的法規,基本上都是各監管機構針對具體的衍生產品制定的,缺少統一的金融衍生品監管法律,缺乏衍生品交易和風險管理的相關指引,尤其不能有效應對金融衍生品風險具有跨系統、跨部門蔓延的特性。
監管主體過于分散。目前,我國金融衍生品市場是多頭管理,央行、銀監會、證監會等都在各自領域負責相應機構金融衍生業務的監管。由于部門分割,既形成在許多領域的重復監管,也存在一定的監管真空。各監管機構之間尚缺乏統一的協調機構,同時也缺乏共識的戰略規劃。
行業自律組織作用不明顯。我國目前金融衍生品市場中的行業自律組織有中國期貨業協會和中國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會,分別成立于2000年12月和2007年9月。由于缺乏管理部門的有效授權,行業自律作用得不到充分有效的發揮,金融衍生品市場的宏觀管理手段以管理部門的行政手段為主,協會自律管理手段不足。
(二)完善我國金融衍生品市場監管的對策建議
1.加強金融衍生品市場監管的法制建設。第一,市場準入制度是指對開展金融衍生品業務的金融機構、金融市場交易者、從業人員資格以及進入市場交易的金融衍生品合約等的最低要求。第二,風險監控制度指金融監管當局依照既定量化檢查標準、定性控制目標及風險綜合控制等規定,對金融機構從事金融衍生品交易的風險進行監督和管理的法律制度。第三,信息披露制度是保障市場機制充分發揮作用的基本金融監管制度。從規范披露內容和披露形式兩方面著手,提高信息披露的有效性,促使衍生品交易的公開、公正和公平,提高透明度。第四,危機救助和退市法律制度是為了維護金融體系的安全和穩定,及時化解、處置、救助既有風險的法律制度。必須建立金融機構預警機制和存款保險制度,這在對外資金融機構的監管和保護我國投資者利益方面尤其重要。
2.強化國內金融監管權力的整合和協作機制的建設。我國金融監管體制的安排是多頭分業監管體制。目前我國金融監管機構主要有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和中國人民銀行四家,其分工有著制度上的安排。《證券法》第179條第8款規定:“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可以和其他國家或者地區的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建立監督管理合作機制,實施跨境監督管理”。銀監會、證監會、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保監會)于2004年6月28日頒布的《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在金融監管方面分工合作的備忘錄》授權監管機構負責對外聯系,并與當地監管機構建立工作關系;要求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密切合作,就重大監管事項和跨行業、跨境監管中復雜問題進行磋商,并建立定期信息交流制度。但由于這些規定過于原則,缺乏明確的操作細則,實踐中代表交流和協作的聯席會議也沒有實現。
對于金融衍生品市場更高層次的監管,筆者認為,首先,應該由國務院分管金融工作的副總理代行管理協調職能,構筑以副總理為核心的縱向管理機制和橫向的協調機制,從而推動金融監管工作的聯動性;其次,應該加強監管機關的自我控制,以最大程度的削弱理性“經濟人”的可能性。
3.加強國際間監管力量的協作機制建設。隨著金融危機不斷深化,國家單邊采取措施顯然已經不適應形勢的需要,急需國家間監管力量的聯動性不斷增強。而實踐中,政府間金融衍生品交易監管合作是規則導向的,主要通過雙邊或多邊條約、諒解備忘錄進行。由于國際組織頒布的規則通常采取軟法的方式,我國對這些國際通行的監管標準審慎、合理的采納,可促進我國重新審視國內衍生市場的內在屬性和風險管理狀況,在一定程度上彌補衍生交易監管體制的不足并為國際監管協調奠定基礎。
總之,在金融衍生品被喻為“金融野獸”的今天,維護全球金融安全應當是金融衍生品市場監控法律制度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金融市場無論走得多遠,都要有法律法規相陪伴。我國應不斷摸索國內監管力量的合理調配、國際監管力量的分工合作等系統性問題,以期構建我國金融監管法制的新格局。
參考文獻:
1.[美]弗蘭克•J•法博奇.唐旭等譯,資本市場:機構與工具.經濟科學出版社,1998
關鍵詞:金融衍生權力 市場成因 影響 消解
金融衍生權力是指金融組織和組織中的個人由于金融的特殊性和特殊性的歷史意識積淀與傳承,衍生出一種既不是法律規定的,又不是管理制度中存在的,但卻在金融組織與組織成員的潛意識、觀念和行為中存在,并自覺不自覺地尋求利益行為的特殊權力。金融衍生權力是在金融企業配置金融資源過程中,因金融資產的特殊性和優越性而衍生的,經過歷史傳承和積淀,使得組織成員擁有一種占有了金融資源的潛意識,并可產生行為的一種超越具體金融財產本身的權力利益。這種金融衍生權力具有客觀存在性、非正式性、附屬性和特殊性,具有使用價值的權益。這種權力對金融服務市場具有阻礙性影響,如金融服務的人為性阻礙等。
隱性金融衍生權力,或稱金融衍生權力隱性泛意識,是指由金融特殊性衍生權力的歷史意識積淀與傳承,導致金融組織和組織中的人具有金融衍生權力意識與觀念,并且這種觀念意識還成為社會的、市場的和對應顧客的習慣性認同意識,導致交易對立者的意識、觀念、行為的亞認同狀態。所謂亞認同狀態是指思想上和價值取向上不應認同或不想認同,但在意識與行為上卻逐漸形成習慣性認同。顯性金融衍生權力,或稱金融衍生權力顯,是指金融衍生權力在隱性泛意識基礎之上的運用,具體表現為自大性、內惰性、自貴性和尋利性。顯性金融衍生權利的自貴性和權力尋租行為,會產生金融特權階層行為并滋生金融腐敗現象。
金融衍生權力的市場成因
金融衍生權力的心理成因
金融衍生權力之所以產生并存續,與人類的排他性心理與優越性心理有著密切的關系。排他性心理是自然界包括人類在內一切生物的基本特性之一,優越性心理來源于行為比較的特殊性和差異性。在特殊群體與其他群體的比較差異中,特殊群體的心理感受來源于自身與周圍環境交換信息時的刺激反應,金融組織成員由于所從事的金融特殊性工作(如貨幣作為商品等價物價值表現形式的特殊性),雖然金融組織成員不具有貨幣的金融所有權,但其特殊性和差異性形成了一種特有的優越心理,加上人類固有的排他性心理,這兩種心理特征融合形成了金融衍生權力心理及行為的存在。
金融衍生權利的社會成因
金融衍生權力存在的基礎是因為人類社會存在著階層差異和等級制度。社會分層理論認為,社會分層最深刻的社會根源是社會的不平等,主要基于三類社會差別和不平等:第一類是最基本的經濟利益和財產權利的社會差別;第二類是綜合性的社會差別,如社會地位、價值觀念等方面的差別;第三類是一般的社會差別,如性別、年齡、民族等單方面的差別。由于人類社會存在著階層差異和等級制度,金融組織特殊性的社會歷史地位促使其組織成員處于優越階層和等級,作為優越階層的群體基于等級意識所衍生出了這種特殊的權力心理和行為。而金融組織成員所具有的金融衍生權力心理和行為,導致了金融組織及其成員的營銷理念滯后和服務行為遲緩,嚴重地阻礙了金融組織的市場競爭。
金融衍生權力的尋利成因
任何組織成員都具有尋利心理和行為傾向,金融組織成員會因為尋利心理和金融組織自身優越性所產生的優越心理而衍生出特殊的權力心理和行為傾向,這就是特殊的權力及金融衍生權力。當金融組織中具有資源配置權的成員在市場利益誘惑面前,如缺乏有效的權力制約機制,金融衍生權力容易催化其權力尋租行為,從某種意義上說是金融組織成員的金融衍生權力也會導致權力尋租行為。而權力尋租行為會造成金融資源配置的扭曲,降低金融組織運行的效率和效益,同時會限制市場公平交換機制的建立,并導致市場環境和社會環境的理念扭曲。目前我國金融市場就具有這種特征,一方面金融市場具有了明顯的買方市場特征,而另一方面賣方市場的理念思維卻在明顯地制約著金融企業的市場轉變,從而導致金融企業的經濟效益結構繼續存在著嚴重的缺陷,這也反過來證明了尋利尋租行為導致了金融衍生權力的存在與演化。
金融衍生權力的市場阻礙
金融衍生權力的市場阻礙主要表現在對金融企業市場營銷的阻礙和對顧客市場金融消費的阻礙。
附加成本阻礙
附加成本阻礙是指金融衍生權力給金融企業和顧客市場交換增加成本所帶來的阻礙。附加成本增加了顧客金融消費的總成本,總成本包括顧客時間、體力、精神與貨幣的成本。附加成本阻礙是金融衍生權力影響金融企業市場營銷效率的最直接阻礙形式。
競爭理念阻礙
競爭理念阻礙是指金融衍生權力對金融企業以及組織成員建立以市場為中心、以顧客為導向的營銷理念會起到阻礙作用。競爭理念阻礙會影響到金融企業服務營銷行為的各個方面,包括服務產品、競爭價格與競爭創新等營銷策略。競爭理念阻礙是金融衍生權力影響金融企業服務行為的本質阻礙形式。
顧客認同阻礙
在漫長的賣方金融市場文化中,顧客對金融衍生權力形成了一種從心理沖突到心理負擔、再到心理適應的認同心理,這是典型的負文化現象和負文化的認同作用。雖然金融市場已初步進入了買方市場,但漫長的賣方市場所形成的顧客認同文化還會在不同狀態下顯現,因此顧客市場認同是金融衍生權力市場阻礙的一種特殊依附形式。
對金融衍生權力的消解
金融企業組織成員的金融衍生權力意識與行為,受到市場競爭演變和市場環境變化的影響,并隨著市場競爭演變和市場環境變化而發生變化,即可以被市場力量逐漸消解。
經濟全球化的影響與消解
隨著WTO之后金融服務市場的開放,金融業的政策保護將逐步降低,國內金融企業面臨著更為激烈的企業間市場競爭。金融全球化是經濟全球化最為主要的構成部分,在各國之間市場貿易準入和跨國企業市場準入的全球化浪潮中,我國金融服務市場將在更加開放的形態中通過競爭來加以成熟和完善。
基于經濟全球化和信息技術的國際金融市場,使得各國金融企業的服務業務和投資業務處于更為高標準的、更為廣泛的市場競爭態勢中,正是因為這種經濟環境的影響,改變著金融企業的競爭理念和企業行為,因此也在影響改變著金融組織成員的金融衍生權力意識。
知識經濟的影響與消解
知識經濟建立在知識和信息的生產、分配、交換與使用基礎上,其主要特征是:知識和信息成為基本的、最為重要的資源;知識資源轉化成為主導型資本;知識的生產和再生產成為經濟活動的核心;信息技術是知識經濟的基礎和載體;知識經濟促使經濟的增長和結構的穩定,使得買方市場特征更明顯。
經濟結構和市場形態的變化,加速了金融企業的變革,使得金融組織內部觀念和結構處于根本性變革的過程中,從而影響和改變金融組織內部的金融衍生權力意識行為。如金融企業服務的改進和服務產品的創新,使得金融服務更加標準化、市場化和顧客化,使得金融服務產品更加多樣化和豐富化,由此而抵御了金融衍生權力現象發生的頻度和程度。
市場過度化信息的影響與消解
基于信息技術革命性的質的突變和迅猛發展,基于知識的積累以及產生方式、生產數量、傳播方式、獲得方式的巨變,信息社會的市場出現了信息過度化的現象。互聯網時代的信息如海洋一樣包圍著組織個體島嶼的信息需要,信息明顯處于過度化的狀態。
過度化信息對金融服務市場產生了結構性的影響和變化,使得金融企業之間的競爭更趨向于透明、公開和公平,大量金融營銷競爭的信息傳播,更使得顧客的認知方式、接受習慣和選擇權力得到了提升,由此更加有效地抑制了金融組織內部的金融衍生權力行為。
法律與政策環境的影響與消解
影響金融服務市場的因素除了技術創新、消費者行為和客戶關系等微觀因素之外,法律和政策等宏觀因素也尤為重要。
金融市場關系到各國的經濟命脈,屬于高風險、高監管的市場。因此,法律與政策環境的宏觀因素對金融市場產生著重大的、直接的影響。我國金融市場向規律性、合理性和開放性發展過程的同時,也逐漸受到更為合理的法律環境激勵和政策環境激勵,我國在2004年開始的金融體制、制度和市場結構的重大改革,有利于對金融組織內部金融衍生權力行為的抑制和改變。
顧客選擇權力的影響與消解
顧客選擇會對金融衍生權力行為產生影響,但在賣方金融市場、混合金融市場、買方金融市場等不同市場條件下是不一致的。只有在買方市場條件下,才能夠對金融衍生權力的阻礙行為起到有效的消減作用。
賣方市場條件下的影響 賣方市場條件下的金融衍生權力明顯處于顯性形態,而顧客金融服務消費行為處于被動狀態。因此,顧客金融市場投資、購買等消費行為的特征不明顯,影響也處于極微弱的狀態。
混合市場條件下的影響 混合金融市場是指市場由賣方市場向買方市場過渡的轉型時期市場,市場理念處于賣方特征和買方特征的混合形態。顧客對金融衍生權力的影響總體處于動態競爭的不均衡形態,賣方的金融衍生權力與買方顧客的行為特征處于一種博弈狀態。在這種狀態下,顧客金融消費行為與個體金融衍生權力行為處于此消彼伏的交換對峙狀態,有些是顧客行為勝出,有些是金融衍生權力行為勝出。
買方市場條件下顧客選擇的消解作用 買方市場條件下的金融衍生權力會因顧客權力的支配作用而處于隱性形態,顧客需求的選擇權對金融衍生權力的影響處于支配地位,可有效地抑制消解金融衍生權力。但金融衍生權力依然會因為買賣雙方交換過程的利益點而存在,我國金融企業若要在市場競爭中獲得長期的競爭優勢,就必須以顧客欲求的差異選擇為核心,真正地創造顧客價值。要想真正地創造顧客價值,就需要研究顧客消費行為的特征,在此基礎上制定具有戰略特色的金融服務營銷策略,并有效實施。
金融企業間市場競爭的影響與消解
競爭的本質是由于市場需求過剩而導致,解決金融衍生權力的本質方法是顧客欲求的差異選擇,但市場解決過程的方法主要是通過金融企業同業之間的競爭來解決。金融市場競爭的本質是服務的競爭,金融服務的競爭主要是通過金融營銷策略的制定與實施來實現。而金融策略的制定與實施,是基于金融企業組織競爭能力為前提的,因此金融企業在制定和實施競爭的營銷策略時,必須考慮組織內部金融衍生權力的負面作用,對組織成員建立更加切實可行的正激勵和負激勵制度,并且有效實施。
對金融衍生權力的解決采取組織內部控制管理的競爭制度,是金融企業市場同業競爭形態的內在要求,也是保持競爭優勢的內部營銷管理。通過市場同業競爭會促動企業提高自身的競爭能力,包括解決企業內部金融衍生權力的問題。
參考文獻:
關鍵詞:金融衍生品;改進型IS-LM模型;市場失靈;風險預警
作者簡介:劉兵權(1981~),男,湖南長沙人,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為國際金融、跨國公司。
中圖分類號:F830.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1096(2008)04-0151-04 收稿日期:2008-05-25
一、問題的提出
衍生品市場,尤其是金融衍生品誕生30多年來,獲得了長足發展。然而,金融衍生品市場在風險管理、價格發現、宏觀經濟等方面發揮著巨大作用的同時,也出現了一系列重大的金融衍生品交易風險事故,很多原本擁有雄厚資本的機構因為衍生工具的不當使用而接連導致巨大損失、甚至破產。由金融衍生工具直接或間接引發的經濟金融風暴也在全球多次出現。
金融衍生工具是一柄雙刃劍:利用好,微觀上可以給公司達到規避風險、套利保值的目的,宏觀上可以促進資源合理配置,提高金融市場的運行效率;利用不好,則反而加劇風險,帶來破產威脅,甚至引發金融動蕩和金融危機。所以,有必要深入認識金融衍生品交易的高風險性,加以科學的管理和合理的控制。
二、改進型IS-LM模型分析范式解釋力不夠
(一)改進型IS-LM模型的引入
在IS-LM模型里加入對金融衍生品市場發展的考慮,要考察金融衍生品交易對產品市場和金融市場的影響。
首先,金融衍生品對產品市場的影響,可以通過對投資的影響來實現。由于各種套期保值方式的運用,產品生產者的生產投資對利率的敏感性勢必趨于減弱。這樣可以設d(D)是加入衍生品交易的投資函數i=i(r)的系數,根據i=e-dr,得出新的投資函數i=e-dr。這樣可得出新的IS曲線如下
(二)改進型IS-LM模型在衍生品市場分析中的局限
誠然,加入衍生品市場分析的改進型IS-LM模型為我們提供了分析金融衍生品市場發展條件下虛擬經濟對實體經濟影響的框架,然而這種分析也只是一種思路性的。盡管IS-LM模型已經被廣泛地運用于說明理論和政策效果之間的關系,但是如果僅用改進型IS-LM模型研究金融衍生品市場發展對宏觀經濟政策影的響,就會顯得粗陋和不足。
在金融創新和衍生品市場發展的情況下,產品市場和金融市場、實體經濟和虛擬經濟、國內經濟與國際經濟等重大經濟問題之間的關系非常復雜。改進型IS-LM模型是對現實經濟關系的高度抽象,雖然闡明了宏觀經濟均衡變化和宏觀經濟政策變化的關系,但很難有效地解決有關問題,更不能以此作為宏觀決策的依據。其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金融衍生品市場發展對市場供求關系的影響不一定通過利率一投資關系實現。金融衍生品交易對關系國計民生的重要產品(如石油、糧食等)的貿易情況同樣具有重要影響。這些基礎產品價格變化對于整個價格水平變化具有非常重大的影響,其相應的金融衍生品市場發展對于國民經濟的影響是通過價格水平變化實現的。其次,金融創新和衍生品市場的發展對金融市場和貨幣政策,進而對實體經濟的影響也是異常復雜的,而且這種影響究竟如何,還與各國的金融系統特征和市場經濟體制等多方面因素有密切關系。
三、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市場失靈剖析
從上文已知,改進型IS-LM模型還不足以深入認識金融衍生品市場交易。微觀經濟學理論認為,完全競爭的市場經濟只是在嚴格的假定條件下的一種理論抽象,只是一種理想的狀態。金融衍生品市場作為一種特殊的市場形態。也會出現一般市場中經常出現的市場失靈現象,表現為金融市場上可能存在不完全競爭、負外部效應、信息不對稱和公共物品等,這給深入認識金融衍生品市場交易提供了一個很好的視角。
(一)金融衍生品市場可能存在不完全競爭
就金融衍生品市場來說,由于交易的高杠桿性和產品的虛擬性,更容易產生投機者共謀壟斷或操縱市場的行為。如1936年CBOT玉米期貨交易的卡吉爾風波、1979年~1980年NYMEX的韓特兄弟白銀市場操縱案、1989年CBOT的費盧之黃豆案和1995年濱中泰男操縱銅市案等等,這些事件都發生在美國、英國和新加坡這些金融衍生品市場發展比較完善的國家,它們尚且難以避免壟斷或操縱市場行為的發生,對于法制不健全、監管不完善、運作經驗不足的新興金融衍生品市場,壟斷導致市場失靈的事件將更加難以避免。我國的金融衍生品市場從1992年底起步,在經過幾年短暫的國債期貨試點后,由于市場的非理性發展和動蕩不定,被迫于1995年5月暫停交易。其中直接的原因就是上海萬國證券公司、遼寧國發(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等少數交易大戶蓄意違規操縱市場,引發了震驚的國債期貨“327”事件。
除了共謀所造成的壟斷行為以外,金融衍生品的差異性也可能導致一種類似資產專用性的交易“鎖定”關系。在場外交易中,有一半左右的衍生品都是金融機構根據客戶的需要定做的,這樣就容易形成一種雙邊壟斷關系,使得雙方隨后很難根據相對價格的變化調整自己的決策,那么價格機制對市場的調節作用自然就被削弱了。
金融業存在規模經濟效應,即規模越大,成本越低,邊際報酬越高。金融機構的規模越大:分支機構分布越廣,就越有可能為客戶提供安全、便捷的金融衍生品,因而就能吸引更多的客戶。一旦它占領了相當的市場份額,就出現了壟斷的傾向。更重要的是,金融業的壟斷增加了其與中央銀行討價還價的能力,使央行的貨幣政策難以有效地實施。而壟斷所形成地超大銀行在“大銀行不能倒閉”的慣性思維下增加了其冒險的積極性,進一步加大了金融風險。
(二)金融衍生品市場上的負外部效應比一般市場更為嚴重
外部性對市場機制有效性的影響在于它導致了經濟主體行為的私人成本和社會成本、私人收益和社會收益的差異。自由競爭的市場機制要充分發揮其效用就必須要求個人正視其決策的社會代價,從而在各主體之間的相互作用下達成一致的社會選擇。外部性的存在破壞了這一潛在假定,使存在負外部效應的行為過多,而存在正外部效應的行為卻因為私人收益太少而無人去做。
負外部效應表現為私人利益大于社會利益。而金融衍生品市場上的負外部效應主要有:一是金融機構與一般的企業不同,特別是銀行業,高負債經營是基本特點。一般企業倒閉時,受損失的只是少數的企業主。如果金融機構倒閉,由于金融機構所有者的自有資本只占整個資產的很小比例,受損失
的是廣大的客戶。二是金融衍生品市場出現的問題具有極強的“傳染性”,極端情況下可能導致金融系統的崩潰。也就是說。在一定程度上,金融衍生品市場的負外部效應有自我放大的功能。
金融衍生品市場中的外部性突出表現在它對基礎產品市場的沖擊上。由于金融衍生品交易的高技術性和分散風險的需要,巨型金融機構占據了金融衍生品總交易額的絕大部分,信用風險較之基礎產品市場更加集中。根據美國1993年“聯邦儲備報告”,全美90%的衍生品業務集中在摩根銀行、大通曼哈頓銀行和花旗銀行等6家商業銀行手中。由于金融衍生品市場高杠桿交易帶來的高風險,一旦一家銀行在金融衍生品交易中發生巨額虧損,將很快會影響其基礎產品市場的履約能力。鑒于它們在金融體系中的地位,到時不僅衍生品市場將流通不暢,整個資本市場的資源配置能力都將受到嚴重損害。由于投機者在金融衍生品市場上的沖擊而導致的東南亞金融危機就是最好的例證。當然,金融衍生品市場若得到健康發展的話,也會起到顯示未來價格信息、平抑基礎產品市場波動的正外部效應。
(三)信息不對稱導致金融衍生品交易的低效率
信息不對稱是指交易雙方在對與交易有關的信息的了解上處于不平等的地位。代表現代經濟學最新發展的信息經濟學認為,現實的世界不僅是信息不完全的世界,而且是信息分布不對稱的世界。在市場信息不完全和(或)不對稱的條件下,博弈或交易雙方擁有的信息量是不相同的,僅僅依靠市場這只“看不見的手”來自動地調節經濟運行和資源地配置是不可能達到帕累托最優狀態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是一種以契約為基礎的交易,這種交易是以信用制度的發展為前提的。現代經濟學的研究表明,在這種契約關系中普遍存在這信息不對稱問題。但在衍生品交易中主要存在四個方面的信息不對稱問題:在從事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公司內部,所有者(股東)和經理層(交易員)之間存在信息不對稱問題;交易者之間存在信息不對稱問題;經紀機構和金融衍生工具交易者之間存在著信息不對稱問題;金融衍生交易監管者和交易者之間存在信息不對稱問題。金融衍生品交易中的信息不對稱是怎樣引起資源配置效率下降和金融風險的呢?一般情況下,知情較多的當事人可能會出現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導致交易的低效率,并具體表現為交易量的減少。
由于信息不完全所導致的金融衍生品市場失靈可歸結為兩個信息不對稱模型:一是雙方在交易前存在的信息優劣之分所產生的隱藏信息問題,這會導致逆向選擇的發生;二是金融衍生品交易后由于對對方行為監督的困難而產生的隱藏行為問題。這會導致道德風險的發生。隱藏信息的存在使交易的雙方無法識別交易的真實條件,從而在錯誤的預期下做出利益非最大化的選擇。隱藏行為內生于交易雙方事后的行為。它的存在可能改變事前確定的交易條件,從而使原來的利益最大化選擇失效。
對于事前信息不對稱產生的隱藏信息問題,金融衍生品市場存在著交易雙方對信息掌握的不同、分析能力和技術水平不同,經濟機構和交易者之間對對方的類型不清楚等。一般來說。機構交易者擁有在基礎產品市場上活動所積累的知識與經驗,擁有高素質的專業人才和現代化的分析技術,在信息占有方面比個人投資者或散戶有優勢,因此具有隱藏自己占有的正確信息,誘騙投資者以牟取暴利的動機與能力。而在交易過程中,企業管理部門與具體交易的部門之間、交易者與經紀機構之間也存在嚴重的信息不對稱。在巴林銀行事件中,銀行的管理層對尼克?里森越權進行的日經指數交易一無所知。而同在1995年被發現的日本大和銀行紐約分行長期非法買賣美國國債導致14億美元的巨額虧損案中,大和銀行總部對具體操作此事的交易主管井口俊英長達12年的違規行為同樣毫不知情。在金融衍生品市場上,企業為增加具體交易部門的激勵而簡單地進行分權會大大增加道德風險的危害。
(四)公共產品
經濟學家們認為,公共產品的存在是干擾自由競爭市場的重要原因之一。由于大量免費搭車的存在,市場機制下公共產品的供給將嚴重不足,這時就需要擁有強制收費和合法界定產權功能的政府出來承擔公共產品的供給,并通過集體選擇(而不是個體的單獨決策)確定所提供的產量。
如果忽略獲取金融衍生品市場形成的價格信息的成本,對間接利用衍生品市場的社會公眾來講,價格信息就具有公共物品的性質,這使得單純依靠市場機制來保證價格信息的合理性難以實現,因此必須要有某種監管措施來克服這一問題。在金融衍生品監管中,行業自律被認為在整個監管體制中具有重要地位,發揮著重要作用。但是,行業的自律性組織本身就是一種公共產品,它對市場的正確監督會給整個行業的所有成員帶來效益,但對于各個成員對行業監管的真實需求,卻又是難以測度的。這樣就可能使得建立的自律機制由于可能存在的免費搭車等行為而無法形成實際行動,最后形同虛設,并不能產生真正的約束力。如1991年成立的英國證券與期貨管理局(SFA)本來是最大的行業自律性組織之一,它擁有1330個會員,管理著4.5萬個金融機構。SFA推行的信譽等級等做法,不僅充分利用了自律監管資源,而且提高了市場透明度,但布萊爾政府后來將SFA并入英國證券投資委員會(SIB)中,恐怕與巴林銀行事件中SFA的監管不力表現有關。現在,作為公共產品的自律性組織如何發揮作用,已經成為金融衍生品市場日益關注的問題。
除了以上根據微觀經濟學所列舉的市場失靈外,金融衍生品市場也存在一些由于政府、文化習俗等非正式制度所造成的“非市場失靈”。這其中最為典型的要數因法規不明確或交易不受法律保障所造成的法律風險。由于金融衍生品市場發展速度太快,市場建設的其他方面還沒有跟上來,尤其是相關的法律、法規建設。很多國家要么因為政府對金融衍生品市場持保留意見而不愿給予衍生品合約應有的保護,要么因為經驗不足而對這種新型金融工具不知所措。例如在交易一方申請破產保護時,其交易對手所持有的衍生品合約如何處置,其索償權在一系列債權人、股權所有人中排在什么位置等,公司法就沒有明確的裁定。20世紀80年代末期,英國兩個自治鎮由于從事利率互換協議而出現潛在的巨額虧損,結果兩鎮的議員通過議院的活動而使這些金融衍生品合約被宣布無效,導致交易對手蒙受了1.2億英鎊的損失。政府對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否定態度無疑會扭曲交易者的決策行為,使市場很難順利運行。
四、金融衍生品交易市場失靈的數字化治理
各種交易治理機制都有其特定的實施者及其實施行動的環境。數字化治理著重強調治理市場失靈(特別是信息不完全),依據標準化和程序化的機制實行,通過在交易初期(事前)篩選數據,中期分析數據以及后期得出交易的可實施方案達到規避金融交易風險和避免市場失靈的目的。數字化治理的實施者是由交易伙伴設計的計算機程序,它在對應機制下約束交易者行動決策的均衡策略組合是只根據程序化的條
件實施的方式交貨。為了使該種特定的市場交易治理機制能夠在合理的社會成本下有效運行,或者為了達到其本質目的――使該種特定機制作為博弈穩定結果出現并被制度化,交易博弈的域必須在一些方面滿足某些性質,在數字化治理中,交易必須滿足通過網絡可提供的數字化內容和服務進行交易。通過在交易之前(事前)由交易對方(第二方)設計的計算機程序進行金融衍生品交易數據的錄入,進而進行分析,輸出可供行使的方案,從而達到預防交易風險和避免市場失靈的目的。
(一)引入電子商務,克服信息的不完全
電子商務的發展克服了信息的不完全,它能夠在第一時間向全球范圍內的交易者發送信息,所以它的應用越來越廣泛,其范圍跨越了國界,而這又為電子商務的發展提供了更廣闊的空間。在電子商務的定形階段,有必要鼓勵私人域的各種試驗,最終以進化的方式選擇通用規則。事實上,電子商務域已經涌現了各式各樣的私人和準政府的第三方機制。如信息中介服務的出現,網上拍賣和發行信用證書給網上合格交易者的認證機構。由于潛在的匿名交易者在網上交流信息的速度非常之快,第三方或交易商違約的消息可以迅速傳播。這種可能性使得第三方私人裁決機制可以推廣到前所未有的規模。很多事件表明在金融衍生品交易域的交易者受到無數匿名同行的監督,一旦有不當行為,其聲譽將可能立即遭到損壞。
隨著信息技術的發展、數字化時代的來臨,背景導向型信息分享所賴以建立的比較優勢和那些網絡集成型信息分享相比已經大大削弱了。而且,當組織所接受的信息在數量上趨于巨大,在內容上趨于多樣化的時候,以組織參與人之間對知識的解釋性協同為基礎的組織協調變得在信息上越來越缺乏效率。如果數字信息具有全球普遍可得性,在此基礎上日益加劇的競爭反而將增加那些無法成文化的知識的經濟價值,這些知識只有在現場或社區內相關參與人(職業人士、專家等)才能獲得,這導致了信息的普遍可得性和信息的專業性的矛盾,對它們的最佳利用要求合適的機制。所以對國際金融衍生品交易的治理來說,其復雜性和多樣性將會與數字化時代持續存在。
(二)建數字化風險預警系統,防范國際金融衍生品市場交易風險
在金融衍生品市場上的市場失靈可以描述為風險,有必要通過計算機程序建立起數字化風險預警系統,防范于未然。
用數學模型和計算機事前設定的特定指標來度量金融機構風險,可以設計出比較準確、簡單且能反映金融機構風險的量化模型。
此外,確定一串數值,G1<G2<…<G8,將風險劃分為s+1個區來進行度量和評估。根據風險度量,通過計算機計算出綜合風險值,就能確定風險預警程度。然后對處于不同階段的金融機構實施不同的監管手段和措施。
鑒于金融衍生品交易的特征,盡管篩選了不少重要的監測指標并建立起數字化風險預警系統,但還需要注意以下幾個問題:
1 應綜合看待預警指標。單個預警指標超標,并不一定導致金融機構的風險,只能是產生風險的導火索。產生金融機構風險的根本問題還是它的整個經營出現問題,表現為多項指標都出現了警情。一般地,當出現警情的指標達到50%時,這個金融機構就很危險了。以往實際經驗表明,在大部分銀行危機中,很多月度指標都超過了預警限度。只有不到1/6的危機發生時,發出預警信號的指標只有或少于1/3。
2 剔除錯誤信號。在指標預警分析中,可能會出現一些錯誤信號。平均每2~4次正確信號中可能有一次錯誤信號,即使表現最好的指標也會發出錯誤信號。故應注意警情發生之前的行為是否具有重復性,重復出現次數較多的警情可能是真實的,偶然出現的可能會有錯誤。通常情況下,表現較好的主要指標預測銀行危機的概率在50%~100%之間。
3 早期危機的時間定義。金融危機的爆發從經常出現不良指標開始通常要經歷4~5年時間,通常情況下,將出現警情開始1~24個月確定為早期。如果警情持續存在并且預警級別不斷提高,出現危機的可能性則越大,必須采取措施予以解決。如果警情持續達4年并且預警程度達到重警,則必須采取關閉的措施,以免發生危機。
1國家風險有效降低
金融衍生品市場在有效降低國家風險方面起到重要作用,她主要表現在金融衍生品能使金融風險降低,讓金融體系的效率得到提高。發展金融衍生品市場可以實現多樣化的金融產品,使金融體系擴大流動性,給借款人提供規避風險的方法與進入市場的渠道,讓融資成本從整體上得到降低。此外,金融衍生品市場對國家政治風險、經濟風險的降低也起到重要作用。如我國目前擁有大量外匯儲備,對其能否順利實現套期保值,怎樣合理規避因匯率變動而產生的外債風險等,都對我國的經濟風險造成直接影響。政治風險相對來說是一種間接的影響。
2金融衍生品市場在我國發展遇到的問題
2.1復雜的金融衍生品增加了監管的難度
由于短期內難以完全掌握創新型證券的現狀、特征及其長遠影響,在投資創新型衍生證券時更是要采取比較嚴格謹慎的態度。對投資創新型證券的規模進行嚴格的控制是一個比較穩妥的辦法,在規模有限時即便出現損失也不會造成致命性的打擊。此外,構建多元化投資組合,以便使風險分散,是對投資規模進行控制的另一個方法。拿金融市場比較發達的美國來說,不但對銀行家、金融工程師而言創新型金融衍生品是一個新興事物,它也深刻影響著美國金融監管部門,因其認識不足,不可能及時有效的制定出相對完善的管理手段和方式。除此之外,由于金融工程技術和金融自由化、全球化的快速發展,層出不窮的金融創新,難免使得管理當局顧此失彼。就次債危機而言,美國政府在實施救市的行動中還存在不少不確定的因素,如到底需要美聯儲注入多大規模的資金才能保障被卷入的大型金融機構,及受其牽連的資本市場體系的安全,政府能否確保所有衍生品在出現問題時都能得到有效救助。
2.2缺乏均衡的市場價格
我國大部分金融衍生品在金融市場上的價格還不完全是市場均衡價格,與均衡價格之間形成的差價,就是投機者與游資之間激烈的爭奪大戰,這必將風險范圍擴大,使其價格發現、規避風險的功能逐漸削弱。國家外匯仍然在實施嚴格的管制,人民幣資本項目下尚未實現利率市場化與自由兌換。我國在1996年就已經出現了銀行間同業拆借利率Chibor,但是與具有權威性、指導性的英國Libor相比,還遠稱不上真正意義的市場均衡利率。此外,國家對國債發行利率、銀行存款利率還實行管制,還沒有形成真正的市場利率。
2.3機構投資者的實力不足
近些年我國機構投資者在資本市場、外匯市場的力量正在逐漸壯大,如初步形成了遠期和掉期市場會員銀行、基金管理公司、境外機構投資者、社保基金及綜合類券商等機構投資者隊伍,這些機構投資者大力推動了金融衍生品市場在我國的發展。但是當前我國的機構投資者只是伴隨金融衍生品市場逐步發展起來的,在層次、規模、結構等方面還存在許多不足的地方:一是單一結構的機構投資者主體。當前在我國機構投資者主體主要是券商、公募基金及銀行,養老保險、保險資金等進入市場時還存在著一些障礙,在國內因缺乏相關法律保障的私募基金很難得到大規模的發展。二是相對而言機構投資者的規模比較小。主要表現在相對偏小的總體規模,就基金管理公司來說,當前在我國GDP中基金管理公司對資產的管理只占了很少部分,而美國基金管理的資產則超過了GDP的一半;表現的另一方面是在機構投資者中個體實力比較有限,我國境內最大的華夏基金管理的資產凈值為1300億元,而美國的富達基金管理的資產卻超過萬億美元。三是機構投資者因受到市場的限制具備比較強的同質性。當前我國銀行業的機構投資者都是以自營為主,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產品主要是以投資債券市場、股票市場為主,在我國機構投資者還沒有對金融衍生品進行專業投資的。由于我國存在局限性的市場導致了機構投資者具有同質性,這就使閑置資本流向機構投資者受到限制,從而使機構投資者的發展受到嚴重阻礙。
3推動金融衍生品市場在我國健康發展的措施
3.1對金融衍生品市場加強監管
因金融衍生品的創新性和復雜性,要保障市場健康運行就需要依據市場的發展來逐漸完善市場監管體系。具體而言,我國可以通過借鑒西方發達國家的成功經驗來建立監管體系。首先,是要建立起一套統一的、持續的、穩定的監管制度,為金融機構進行統一的管理提供有效保障。其次,就是要根據不同特征的不同金融衍生品,建立高效的、有針對性的風險控制體系。最后,可以根據以往的一些事件來吸取經驗與教訓,制定一套針對金融衍生品市場上相關工作人員的合理有效的監督機制。毋庸置疑,伴隨市場在不同發展階段所有的機制都要不斷進行更新和完善。
3.2逐步將我國的金融衍生品市場推向國際化
金融衍生品市場從根本上來說就是競爭性的國際化市場,這就要求逐步將我國的金融衍生品市場推向國際化。就一個國家而言,金融衍生品市場交易實現國際化是時代潮流。金融衍生品市場在世界上都是對外開放的。金融衍生品市場在一個國家可以通過兩個方式實現對外開放,一是同意本國企業進入國際金融衍生品市場,或者是通過經紀公司對國外業務進行,二是同意外國資本直接參與到本國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中。在過去的幾十年中,我國有不少金融機構與企業通過中介機構或是直接進入國際金融衍生品市場,大力推動了我國證券業、信托投資和金融的快速發展,為我國的金融衍生品市場推向國際化奠定了一定基礎。從未來我國發展金融衍生品市場的歷程來說,要想達到國際化目標,其發展需要經歷兩個階段:一是金融衍生品市場以國內開拓為重點的國內經營階段。這是國內金融衍生品市場的初步發展階段,金融衍生品的發展重點是滿足社會需要,對交易規則、監管體系進行完善,培育金融衍生品市場的主體。由于在這一階段市場規模小,不完善的管理規則,在實踐中市場主體缺乏經驗,外國資本應該不允許參與我國國內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二是金融衍生品市場達到了國際化階段。國內金融衍生品市場在這一階段已經得到了很大發展,在市場運作和監管方面已經獲取了不少必要的經驗,在國內有很多金融機構和企業都能夠嫻熟的掌握運用金融衍生品來防范風險和套期保值,金融與經濟體制的改革有了突破性進展,我國金融市場達到了一定程度的國際化。在這樣的環境下,我國金融衍生品市場已經日趨成熟有條件開展對外開放,對金融機構和企業參與國際金融衍生品市場的限制予以逐步開放,同時還同意在規定的范圍內外國資本能參與我國的金融衍生品市場。
3.3加強對機構投資者的培育
我國在發展金融衍生品市場時,不能輕視機構投資者所發揮的作用。這就需要建立大型投資基金,它有利于金融衍生品市場吸引更多的資金,從而使金融衍生品市場得到繁榮;它有利于抑制過度投機行為,在金融衍生品市場上可以保持比較合理的價格水平;同時它也有利于在金融衍生品市場規范交易行為,以防產生市場操縱和壟斷的現象。此外,機構投資者的理在對資產進行有效組合時將有利于實現套期保值,進而有助于穩定金融衍生品市場,所以需要加大培育機構投資者的力度。
4結論
【關鍵詞】中國金融衍生品 市場監管 邊緣地帶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中國金融市場不斷發展,其金融衍生品隨之產生,其市場也得到了快速的發展,但作為一種新興的市場,中國金融衍生品市場的發展尚不完善,其場內、場外市場發展現狀不容樂觀。目前,隨著全球金融行業的穩步發展,金融行業衍生品的市場規模不斷擴大,其市場監管的要求也在逐漸提高,但中國金融行業衍生品市場的監管邊緣地帶較多,其中存在的問題,制約著其市場的良性發展。
一、金融衍生品的概況
(一)金融衍生品的內涵
金融衍生品是指金融工具,如:股票、債券等,由它們衍生而來的不同種類的金融合約,及其他組合形式。金融衍生品是由期權、期貨、協議與互換等組成的。
(二)金融衍生品的特征
金融衍生品的特征主要表現為能夠對風險進行轉移、對價格水平進行調控、促進資產管理質量的提高與權威性價格的形成等。轉移風險是指投資者對其現貨市場的價格風險進行轉移,通過對其現貨市場與期貨市場買進與賣出形成的價格差實現的;調控價格水平是指投資者根據衍生品的交易價格,從而制定其投資策略;保證資產管理質量是指投資者利用資產組合管理,使其風險得到降低,進而其收益將有所提高;權威性價格的形成是通過期貨市場與現貨市場共同作用而形成的,在激烈、自由的市場競爭中,其價格具有一定的真實性[1]。
同時,金融衍生品的特征還表現為風險性較高,并且極易引發過度投機。而這主要是由于其市場監管的邊緣地帶較多,監管的能力有限等造成的,從而使監管部門對其風險未能形成有效控制;而投資者在利益的驅動下,會不斷創新金融衍生品,進而使金融衍生品的投機行為愈演愈烈,從而大大提高了其自身的風險性。
二、中國金融衍生品市場的監管邊緣地帶
(一)金融衍生品市場監管的內涵
金融衍生品市場監管是指監管主體根據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行使其職權,從而對金融衍生品市場進行監督與管理。監管主體是指一個國家對其金融衍生品的主要管理機構,其中包括官方機構與非官方機構;監管的對象為金融衍生品市場中的參與者與其經濟行為;監管的依據是相關的法律法規;監管的目標是對金融衍生品市場的風險進行控制,從而提高其收益[2]。
(二)中國金融衍生品市場的監管邊緣地帶
目前,中國金融衍生品市場的監管中存在諸多的邊緣地帶,其市場監管中的問題較多,造成這一問題的主要原因是中國金融衍生品市場發展的時間短,尚未形成一定的規模,并且其監管的體制、監管結構、監管范圍等不明確,嚴重制約著中國金融衍生品市場的發展,下面將對其具體的問題進行分析。
首先,不健全的法律法規。現階段,中國金融衍生品市場在監管過程中缺少必要的法律法規,立法的滯后性,導致監管機構在管理時沒有法律依據,不能做到依法管理。雖然管理部門對衍生品規定了部分規章制度,但不具有統一性,同時由于衍生品自身具有著高風險、高投機的特征,使其急需相應的法律法規來對其自身進行規范化的、制度化的管理,以有效提高其自身的管理水平,降低其風險性。
其次,分散的監管主體。中國金融衍生品市場監管中其主體比較分散,不具備統一性,其中存在證監會、中國人民銀行、外匯管理局、銀監會、保監會等諸多管理部門,各個部門間缺少協調,影響著其監管的效果,同時極易造成重復監管與空間監管問題的出現,造成了資源的浪費等情況,這些問題的出現都為金融衍生品市場發展帶來不利影響,需要我們不斷的去改進。
再次,不足的行業自律。中國金融衍生品市場的行業自律未能發揮其作用,相對來說,行業自律就是金融行業進行自我管理、自我約束、自我規范等,從而實現對行業的管理,通過與金融監管機構的協作,促進金融行業持續、穩定的發展。但現階段,中國金融衍生品市場的主要監管機構是政府,對政府監管的依賴程度較深,致使未能發揮其行業自律的作用,行業自律的管理手段與方法等未能發展與創新。
最后,欠缺的監管合作。隨著經濟全球化、一體化趨勢逐漸增強,金融衍生品市場所具有的開放性,致使各國的金融衍生品市場也在不斷融合,國際間的監管合作日益顯著,但中國缺少與國際監管的合作與交流,導致中國金融衍生品市場的監管問題愈加嚴重[3]。
三、促進中國金融衍生品市場監管的對策
中國金融衍生品市場的監管需要不斷完善,通過健全的監管制度,促使金融衍生品市場健康、有序、規范的發展,從而保證中國金融市場的穩定。但由于中國金融衍生品市場的監管邊緣地帶較多,其中存在的問題,制約著監管的順利開展,主要是過度依賴政府監管,制約著其市場的良性發展。為了解決其中存在的問題,完善其監管是最為重要的工作,下面將針對其中存在的問題,給出具有針對性的對策。
(一)健全監管的法律法規
針對中國金融衍生品市場缺乏相關的法律法規這一缺陷,我國需要不斷的健全金融衍生品相關的監管法律法規,使其管理有法可依,根據相應的規章制度,進行科學、合理、有效的管理,促進金融衍生品市場的健康有序發展。監管的法律法規要根據衍生品市場的實際情況進行制定,保證其法律法規的實效性;根據金融衍生品的行業性質,對其復雜的交易活動,制定相應的監管法律法規,并要與其他法律條款相配合,使其監管更加完善、具體。
(二)完善監管的體系
針對目前中國金融衍生品市場監管主體眾多這一現象,要統一其管理主體,通過對國際上先進的管理體系進行學習、吸收與借鑒,建立風險管理模式,同時針對金融衍生品市場的特征,建立跨市場、跨行業的監管體系。完善的監管體系要求其監管的主體要統一、監管的目標要一致。
因為只有保證金融衍生品監管主體的統一,才能夠對其中存在的風險進行有效的監控,由于中國金融衍生品市場具有復雜性與多變性,使其監管極易造成重復與空白,但建立統一的監管主體,將有效解決這一問題,還能夠提高其監管的效率,保證監管的質量,進而對其中的風險進行有效的預防與解決。而保證監管目標的一致,則能夠根據其目標,劃分其監管的權利與義務,從而進一
標的一致,則能夠根據其目標,劃分其監管的權利與義務,從而進一步解決監管重復與空白的問題;同時監管部門根據一致的目標,積極發揮各個部門的作用,使其通過協同合作等形式,促進監管部門工作的有序開展,減少部門間的沖突與矛盾[4]。
(三)發揮金融衍生品行業的自律作用
中國金融衍生品市場的監管在依賴政府的同時,要積極發揮其行業自律的作用,金融衍生品行業要為其市場的良性發展不斷努力,并進行自我管理、約束與規范、監督,這樣才能取得相對量好的效果。具體的措施為:金融衍生品行業要明確其行業的宗旨,制定其行業的行為規范,對其行業的人員進行審查與記錄,同時可以對行業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管,對其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及時有效的解決。行業自律職能的高效發揮將促進金融衍生品行業的持續發展,通過與政府監管的配合,將提升其監管的能力。
(四)實現監管的合作
由于金融衍生品市場逐漸開放,其國際化、全球化、自由化趨勢不斷增強,跨國家、跨行業的行為不斷增多,因此對其監管要實現國際間的合作,才能滿足其行業發展的需求。中國金融衍生品市場的監管要遵循國際上的監管標準與規定,并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完善金融衍生品市場監管的規章制度,使其風險管理準則、信息披露制度更加健全;同時,加強各國的合作與交流,實現信息資源的共享,并建立國際監管機構,從而保證全球金融衍生品行業的穩定、持續發展[5]。
總結:綜上所述,中國金融衍生品市場的監管邊緣地帶中存在的問題,影響著其市場監管的有效開展,制約著其市場的良性運行,因此針對其中不健全的法律法規、不統一的監管主體、不完善的監管合作等問題,文中給出了具有針對性的對策,相信,隨著法律制度的健全、監管體系的建立、監管合作的深入、行業自律的發揮等對策的落實,其監管的問題將得到解決。
參考文獻:
[1]陳文鐘,豐瑞.我國金融衍生品市場的監管[J].科學與管理,2010,12(03).
[2]文國柱.金融衍生品市場監管與系統性風險的預防[J].中國電力教育,2013,(02).
[3]盧占軍.我國金融衍生品監管對策研究[J].企業家天地,2013,9(04).
一、統一監管模式是金融衍生品市場發展的內生需要
金融衍生品是對未來某個時期特定資產的權利和義務作出安排的金融協議,按照其自身的交易和特點劃分,其分為遠期合約、期貨、期權和互換四種形式。其產生的最初目的是為了降低金融自由化過程中金融基礎資產的各種風險,在性質上屬于風險轉移和風險管理的工具。金融衍生品貢獻巨大,在全球經濟體系中扮演著極其重要的角色,以致于被美譽為"改變了金融的面目"[01],促成了金融交易活動的日益虛擬化。然而,由于金融衍生品涉及多個金融領域,系運用多種技術的"金融合成物",因此,對其實施有效監管的法律制度就必然具備跨市場、跨行業的綜合特征,那些將"混合物"分拆成"基本元素"分別進行監管的傳統方法必然會損耗金融監管效率。對"基本元素"實施監管的有效性并不必然導致對"合成物"金融監管的有效性,換句話說,它們不是機械地拼合在一起,而是發生了合成作用的"化學反應",事物的本質特征已經發生了根本性變化。
無論是金融分業經營,還是金融混業經營,抑或是我國高層強調的金融綜合經營,其對金融衍生品的需求和無不對市場監管提出了挑戰。一方面,隨著金融改革深化和金融自由化在全球的不斷發展,證券公司、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借助層出不窮的新型金融衍生工具,通過各種資產組合,使其經營風險特征和傳統銀行的風險相似,從而使針對證券公司、保險公司安全運行而設置的各種金融監管效力大大降低;同時銀行借助于這些金融衍生工具使得對銀行實施的審慎監管要求同樣形同虛設。所以,有效的金融監管制度必須針對"金融合成物"本身的性質特征來設計。在此過程中,加強對"基礎成分"的分別監管可以起到很好的輔助作用。另一方面,金融機構集團化趨勢日漸明顯。以英國為例,英國八家最大金融機構的主要業務范圍都涵蓋所有五種應接受監管的金融業務,而不再像20多年前,即使是最大的金融機構也只經營其中一種金融業務。這些都使得單一監管或稱分業監管在金融衍生品市場的發展中出現諸多不適應癥,從而使統一監管的實施顯得十分必要。金融衍生品創新經驗表明[02],統一監管模式已成為金融衍生品市場發展的內生需要。
二、統一監管模式追求制度結構的內在統一和組織體系的相互協調
筆者認為,金融衍生品市場統一監管模式立足于維護國家金融安全,是在單一制監管組織結構基礎上,以有效實現確定的金融監管目的而建立起來的,是對金融市場、金融機構組織及其業務等實施多層次共同監督和管理的金融監管法律制度體系。該種監管模式強調通過明確統一監管機構的監管職責,協調金融監管當局與金融自律組織、金融機構等各層次的監督管理行為和業務活動,同時通過加強金融衍生品市場監控的國際合作,以有效實現維護金融安全的監管目標。
【關鍵詞】金融衍生品;監管困境;監管模式
一、金融衍生品市場的監管困境
金融衍生產品采取標準化合約和保證金的交易方式,主要用于保值或投機,其交易有別于一般的金融基礎交易,具有杠桿性、復雜性和隱蔽性等基本特征。這些特征超出了常規金融監管的范圍,加大了監管難度,易使金融衍生品陷入監管失效的困境,從而埋下金融風險隱患。的范圍,加大了監管難度,易使金融衍生品陷入監管失效的困境,從而埋下金融風險隱患。
首先,杠桿性降低了監管能力。金融衍生品在進行交易時只需要繳存一定比例的保證金,而不必繳納資產的全部價值,從而可起到以小搏大的作用。就本次次貸危機而言,次貸衍生品把杠桿進一步放大,風險相應地從最初的次級按揭,傳遞到CDO(債券抵押憑證),再到CDS(信用違約掉期)以及其它相關金融產品,整個交易過程具有較高的傳遞性,使得監管機構對其實施有效監管力不從心。
其次,復雜性加大了監管難度。如今,金融衍生品的設計日趨復雜、深奧,人們把遠期、期貨、互換作為基本工具,通過組合、分解、剝離等技術,創造出了各種各樣具有不同風險收益特征的金融衍生品。若要對它們有一個透徹的認識是需要很多時間和精力的,甚至就連設計這些金融衍生品的工程師也無法對它們有一個準確的判斷。而金融監管當局對金融衍生產品的特性、影響更是認識不足,常常貽誤制定相應的監管方式和采取有效及時的手段,面對金融衍生產品創新的日益復雜化,監管當局難免顧此失彼,金融監管效果被弱化。
最后,隱蔽性造成了監管真空。金融衍生產品具有隱蔽性,絕大多數金融衍生產品在資產負債表內得不到列示,表外業務成為監管真空。于是,經驗豐富的投機家便通過大量金融衍生產品交易達到改善資產負債結構的目的,使得財務報表越來越難以反映企業真實的業務情況,經營透明度下降,金融衍生品市場交易的重要信息得不到充分披露,從而放大了金融風險,致使金融監管無的放矢。
二、國際金融衍生品市場監管模式借鑒
(一)三大典型監管模式
根據監管主體的介入程度和多樣性可以將國際金融衍生品市場的眾多監管模式劃分為三種典型監管模式:一是以美國為代表的多頭監管模式和“集中立法型”;二是以英國為代表的單一監管模式和“自律為主型”;三是日本的第三方治理模式和“行政監管型”。
1、多頭監管模式
美國實行“三級監管”模式,即政府監管、行業自律和自我管理并存的監管體制。
首先,政府監管分為機構監管和功能監管。從機構監管角度看,聯邦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負責監管期貨市場;證券交易委員會(SEC)負責監管證券期權、外匯和股票指數期權交易;聯邦儲備委員會和貨幣監理署負責監管商業銀行的衍生品交易。從功能監管的角度看,CFTC和SEC同時也是功能監管者。
其次,全國期貨業協會(NFA)是一個行業性自律組織。該協會主要管理所有期貨經紀者登記、會員糾紛仲裁、會員財務狀況審計、期貨推廣教育以及與期貨經紀業務相關事項,側重監管期貨交易人員。
最后,交易所本身是一個自律組織。自我監管主要體現在:一是監督會員業務活動是否依照法規、條例進行,監督不同類型會員的交易是否超出范圍;二是制定交易所規章和實施細則,監督和管理交易所內衍生交易的行為準則;三是檢查經紀行會員的資本充足率,監督有沒有多收客戶傭金而超出其資金限額能力的交易。
2、單一監管模式
英國對金融衍生品市場實行單一監管模式,金融監管局是金融市場上唯一的監管機構,它集銀行和證券期貨業的監管責任于一身。根據《金融服務法》,金融監管局不僅將原有許多行業自律組織和其他監管組織納入自己的組織機構,還于1998年6月接收了英格蘭銀行的銀行監管職能、保險監管職能以及證券交易所的上市審查職能等,成為身兼銀行、保險和證券期貨監管職能的單一監管機構。然而,英國政府監管的單一性,并沒有排斥行業自律組織、交易所、清算所以及衍生品活動參與者的自我監管。另外,企業的內部風險控制也是英國整個衍生品市場監管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3、行政監管模式
日本是金融衍生品市場實施政府干預式監管模式的典范。財務省作為日本金融業獨一無二的監管機構,集金融計劃立案與監督檢查職能于一身,對金融機構進行非宏觀領域的強制性干預,逐漸形成了由日本銀行(央行)實施貨幣政策、財務省制訂其它金融監管政策的獨特體制。財務省在早期管理經濟過程中成效斐然,但在金融市場日趨復雜的今天卻顯得不夠靈活,為了解決權力過度集中的弊端,日本政府將財務省的金融監督檢查職能獨立出來,組建專門的金融監管機構。
(二)不同監管模式效果的比較
建立于上世紀三十年代的美國多頭監管模式及其金融衍生市場的規范發展曾經扮演過成功角色,但本次金融危機的爆發,暴露出多頭監管模式的缺陷,如監管機構在監管對象和范圍上各有分工,協調難度大,造成相關監管信息溝通不充分,監管成本高,效率低下,容易出現監管真空,從而貽誤監管時機。
與美國多頭監管模式相比,單一監管模式實行統一的監管規則條例,統一的監管報告要求,在消除多頭管理、防止監管缺位、降低監管成本等方面存在明顯優勢,是衍生品市場監管模式的有效選擇。但單一監管制度在一個監管機構之下,仍然按不同的金融行業來分而治之,這樣,把不同目標合并到一個監管機構中,會產生理念和行為的沖突,從而抵消單一監管結構帶來的規模經濟效應。
三、我國金融衍生市場監管模式的選擇――建立統一監管模式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金融市場得到了迅速發展,并逐步形成了相對完整的金融市場體系。但是我國的金融衍生品市場才剛剛起步,距離規范市場還存在較大差距,存在相關法律規范的滯后、監管主體多元化、監管手段單一等問題,困擾著金融衍生品市場的健康發展。筆者認為,我國應該從國外案例中吸取教訓,加強金融衍生品監管制度設計的超前性,建立統一監管模式。
金融衍生品市場統一監管模式立足于維護國家金融安全,是在單一監管組織結構基礎上,以有效實現確定的金融監管目的而建立起來的,是對金融市場、金融機構組織及其業務等實施多層次共同監督和管理的金融監管法律制度體系。具體說來,統一監管模式包括以下四個方面的內容:
第一,金融衍生品市場監管機構的統一。由于金融衍生品的復雜性和多變性,現實監管容易出現沖突和真空的問題,而在統一的監管機構體系下,有利于改善信息質量,避免信息的重復收集,使得監管人員從更高的角度來監控整個金融市場,也使金融機構更加明確內部風險控制的重點,從整體上降低了金融系統風險爆發的可能性,提高了金融衍生品市場系統風險監控的效率。
第二,金融衍生品市場監管目標的統一。在統一監管模式下,各個監管部門都設定統一的監管目標,并為實現這個目標劃分金融監管權,明確監管機構的權利、責任以及義務,從而不會出現重疊或缺位的現象,減少“摩擦成本”。
第三,多層次金融監管的統一。統一監管模式主張從多個角度、多個層次對金融衍生品市場進行立體監管,注重金融衍生品監管當局、行業自律組織監管和金融機構自控的合作及協調。在政府監管方面,政府主管部門必須加大對金融衍生品的監管力度、制定金融衍生品交易法律法規、頒布相關的行為準則、對市場參與者施行宏觀管理等;在行業協會自律管理方面,主要是金融衍生品行業協會為保證金融衍生品市場良性運行而實施的一系列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監督的措施,制定行業協會宗旨,強化職業道德規范、負責會員的資格審查和登記工作、監管經營情況、調節糾紛和協調會員關系等;在交易所自我管理方面,主要包括對交易所會員和業務的管理、對交易所加以規制的管理、建立健全交易所的財務保障體系和對進入衍生品交易活動的信息披露等。
第四,國際金融衍生市場監管的合作和統一。隨著國際金融自由化和全球化的趨勢進一步加強,各國金融市場之間的相互依賴不斷增強,各種風險在不同國家和市場之間相互轉移、擴散和滲透,金融衍生品的國際性特點日益突出。統一監管模式要求加強國際分工和合作,建立多邊協調及信息共享機制,成立多國合作監管機構,負責對區域性甚至全球金融體系的穩定性進行監督。
與其他監管模式相比,統一監管模式不僅在實現市場的有效監管和提高系統風險防范效率方面,在節約監管成本、實現監管公平性原則方面均具有明顯的比較優勢,同時也反映了進入衍生品市場監管的特殊性。金融衍生品往往涉及商品市場、證市場、銀行市場、基金市場等多個經濟領域,統一監管模式通過監管目標統一明確、監管職權合力配置等,避免了因監管主體的不確定性給交易者帶來的巨大風險,維護了整個金融體系的安全。
參考文獻
[1]周靈穎.完善我國金融衍生品市場監管制度[J].企業導報,2009(10).
[2]黃上國.次貸危機對中國金融衍生品監管的啟示[J].湖南財經高等專科學校學報,2008(10).
[3]鄭文慧.美國次貸危機下的中國金融衍生品市場監管國際模式選擇[J].中國經濟評論,2008(12).
[4]陳鴻祥.金融衍生品市場的監管困境與管制安排――基于強制性制度變遷視角[J].上海金融學院學報,2009(4).
[5]萬繼峰.略談金融衍生品監管的幾個基礎性問題[J].武漢金融,2007(9).
[6]盧文道.金融衍生工具市場監管法制構建中的三個關鍵問題[J].法學,2006(3).
[7]周許道.現代金融監管體制研究[M].北京:中國經濟出版社,2005.
作者簡介:
關鍵詞:金融衍生品市場 政府監管 有效性
問題的提出
金融衍生品市場與其他市場一樣,也存在著市場失靈的情況,而且由于衍生品合約本身的特性,由此導致的風險和危害更加巨大,因此許多學者指出在金融衍生品市場上,為了實現社會利益的最大化,防范減少衍生品市場的風險損失,必須加強對金融衍生品市場監管,政府作為服務于社會公眾利益的機構,在金融衍生品市場監管上理應發揮其主導作用,其對金融衍生品市場進行監管是政府為滿足公眾要求,矯正市場失靈的一種必然要求。
目前在我國金融衍生品市場監管領域,政府是監管的主體,采取的是一線多頭的監管模式,即金融監管權集中在中央政府一級,同時由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等多個中央級的金融監管機構及其派出機構負責對金融衍生品市場實施監管,與此同時一些自律性組織如各行業協會等也在各自領域發揮著一定的自我管理的作用。
目前金融衍生品市場在我國還是個新興的市場,對于這樣一個新興市場的監管模式仍處在不斷摸索和實踐當中,金融衍生品監管機制還有待完善,如在我國的金融市場曾經或現在仍然存在的幾種金融衍生品工具如外匯期貨、股指期貨、認沽權證、可轉換債券、國債期貨等,前四種未形成較大的交易規模,而國債期貨合約在以“3.27國債事件”為代表的一系列惡性違規事件爆發后,不得不由監管部門宣布暫停,這些都說明,我國現有的政府主導下的金融衍生品市場監管機制尚有諸多有待改善的地方,金融監管的有效性仍有待加強。
我國金融衍生品市場政府監管現狀
我國政府對金融衍生品市場的監管主要體現在對監管主體的設置和監管法規的制定和頒布兩個方面:
(一)監管機構體系不完善
在監管主體方面,我國共設置了四大監管主體包括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及財政部。其中銀監會主要負責對商業銀行從事的金融衍生業務進行監管,同時對在中國境內依法設立的銀行、信托投資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汽車金融公司法人以及外國銀行在中國境內的分行等符合相關規定的金融機構開展的金融衍生業務實施監管。證監會主要負責監管國內期貨交易、監管期貨交易所和其他衍生工具交易所(黃金交易所除外)。國有企業若要參與境外期貨業務需由國務院批準,并取得證監會頒發的境外期貨業務許可證,套期保值計劃報證監會備案。保監會對保險公司的衍生工具業務實施監管。人民銀行監管作為衍生工具場外市場的銀行間債券市場、銀行間外匯市場和黃金交易所。同時根據2003年新修改的《中國人民銀行法》的規定,掌握功能型監管的權力,主要側重于宏觀方面的監控。財政部主要負責制定與金融衍生品有關的會計準則。
隨著我國金融衍生品市場的快速發展,特別是跨國銀行的進入,金融市場一體化的進程不斷加快,這種分業監管模式的根基已經松動,多頭監管的弊端也日益顯現,這種多頭監管混亂狀況往往導致監管效率低下,有時甚至出現監管真空,因此在我國有必要明確責任,理順關系,建立全國統一的有關金融衍生工具的監管機構體系。
(二)金融監管的法規不完善
在金融監管法規方面,我國金融衍生品市場自1988年試點到1995年叫停國債期貨期間,管理部門先后頒布了《期貨經紀公司管理暫行辦法》等多種法規,但《證券法》、《期貨交易法》在內的的諸多根本性法律缺位,導致金融衍生品交易面臨無法可依的境地。如今衍生品交易的市場法制環境有了較大的提高,包括《證券法》的出臺和最新修訂、2004年初出臺的《金融機構衍生產品交易業務管理暫行辦法》、2007年頒布實施的《期貨交易管理條例》、《期貨交易所管理辦法》等多種法規的相繼出臺,表明了政府在金融衍生品市場法律法規體系的建立方面付出了不懈的努力。
但目前我國的金融衍生品市場監管的法律體系仍有待完善,比如缺少《金融衍生品市場監管法》、《金融衍生品市場交易法》等專門性法規,相應的法律空白只能由一些暫時性的法律規定或者文件填補。這不僅使得衍生品相關的法律規定具有暫時性和不連貫性,也容易造成當特定的衍生產品業務出現時,往往缺乏相應的法律保障,致使其效力受到影響,執行效果較差。法律體系的不完善,相關法律法規的缺失阻礙了我國衍生品市場的健康有序發展。
我國金融衍生品市場政府監管的有效性分析
金融衍生品監管的有效性是指金融衍生品市場監管目標的實現程度。實施監管后的金融體系狀況越接近監管目標,則監管的有效性就越高;反之,有效性越低。與之相聯系的是金融衍生品市場監管的效率,它是指監管行為本身的成本效果比較,也即達成金融衍生品市場監管目標的成本與收益的比較。金融衍生品市場監管的有效性目標與效率目標基本上是一致的,即維護一國金融體系的穩定,防范和控制風險,尤其是系統性風險;糾正衍生市場的信息不對稱,提高金融資源的配置效率。因此筆者認為從廣義上來講,金融衍生品市場監管的有效性不僅指金融衍生品市場監管目標的實現程度,還應該包括監管行為本身的成本效果比較。判斷金融衍生品監管是否有效主要是考察兩個方面:監管目標的實現程度和監管成本的高低,從這兩個方面來考察,在我國金融衍生品市場上,政府監管的有效性不高。
關鍵詞:金融學知識日常生活應用
一前言
之所以說金融與我們的生活息息相關,是在于我們的每筆消費和開支都是金融交易,并影響著整個金融市場的狀況。經濟的發展必然引起金融產業的飛速發展,并將金融滲透到我們生活的方方面面。
一、信用卡
在越來越趨于信貸消費的今天,信用卡的普及范圍越來越廣泛。首先信用卡不同于其他付款方式,它是一種最現代的非現金交易付款方式,也稱之為簡單的信貸服務。它的核心特點是先消費后付款但不具有存款功能、在“當月結賬后20-30日全額付款”的條件下使得銷售交易有免息還款待遇。因此,信用卡獨具的特點為人們的生活提供了極大的便利。人們出門不再需要攜帶大量的紙幣而是使用極為便利的銀行卡,實現一卡行天下。
幾年前,信用卡的身影隨處可見,例如:辦公室里、百貨中心、超市門口、大街上、甚至辦理信用卡的條幅也是引人注目。到現在,信用卡的直營單位“銀行”也從多年前的攻城戰略、爭搶信用卡市場轉變為了注重質的競爭。同時,在國際競爭壓力的劇增下,達成了創建中國自己的銀行卡品牌共識。
二、按揭
想必兩例老太太的典例早已家喻戶曉,中國老太太用一輩子的工作時間和金錢只為換來一套即刻擁有的房子,而外國老太太工作一輩子,則是為了還清現有房子的房貸。這個典例向我們展示了兩種截然不同的消費理念。其中最為深入人心的便是“按揭”的消費理念。此種消費理念在今日已經顯現出絕對的優勢。
所謂按揭,實質含義為個人住房貸款。購房者用即將購入的住房作為抵押物,向銀行申請貸款來支付購房款。一般購房者可以享受五至八成的按揭購房優惠。購房者通過按揭的消費方式可以購入高出自己手頭現金價值數倍的住房,從而在10-30年之間較早的改善個人的居住水平或進行投資。正因為按揭的出現和發展,有效的減輕了人們的支付壓力,廣大的群眾才可以通過分期付款,實現自己的購房夢,與此同時便成就了中國房地產的急速發展。
居住是每一位公民生存的根本,也是民眾最關心,最迫切,最無法回避的“剛性需求”,對于我們這些即將畢業踏入社會的學生來說,在自己喜歡的城市擁有一套自己的住房是我們奮斗的最大目標。但是如果沒有今日的按揭方式,即便我們不間斷的奮斗10年、20年、30年也無法擁有自己的住房。所以按揭的優勢在我們的生活中展現的淋漓盡致,為人們提供了提前消費的生活方式,并使得人們的生活方式發生了極大地轉變。
三、小額貸款
小額貸款是針對廣大工商個體戶、小作坊、小業主以及家庭的經營類貸款。是微小貸款在技術和實際應用上的延伸,貸款限額在1000-200000元之間。小額貸款將民間資金合理的集中并規范了民間借貸市場,在中國用于三農和中小企業,有效解決三農和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在以前,對于多數沒有足夠資金的人士而言,想要自己創業是
件難以實現的事情,但自從小額貸款的出現,人們可以通過貸款成就自己的小企業,并逐步擴大規模,只要不畏懼激烈的金融競爭,就有可能成功。小額貸款為創業者鋪設了一條道路,只要創業者需要,小額貸款將激勵幫扶。伴隨著近兩年小額貸款下創業貸款的迅速發展,如今的創業環境可以說是今非昔比,甚至有人將小額貸款比喻為創業者堅實的筑夢翅膀。可見小額貸款的優勢所在以及值得贊譽的存在價值。
四、網上銀行
在網絡發達的今天,交水電費和電話費也早加入了網絡的行列,我們可以僅憑一張工商銀行的密碼卡在短短幾分鐘內就可辦妥曾經需要花費半個小時的事情。更甚者,以前必須在銀行網點才能辦理的存錢、取錢業務,在今日的網上銀行也可妥善辦理,除此之外,轉賬、查詢、買基金、買理財產品,包括交納水電氣費和電話費等業務的辦理也不在話下。可以說,如今的網上銀行就像一個虛擬的銀行柜員,幫助顧客辦理個人業務,無誤的完成交易。
近年來,伴隨著居民理財意識的增強,網上銀行獲得了越來越高的接受好評,顯然電子銀行已成為一種時尚,充斥著我們的生活,并悄然升息的改變著我們的生活帶來方便。
五、股市
股市,人們對其存有或好或壞的印象。曾經有許多人對股市持有反對的態度,因為股市產生的利潤雖然豐厚但同等的風險也在并存,所以認為一般人不易炒股。即便如此,股票仍然牽動著廣大市民的心,人們每天會定點去證券交易場查看股票跌漲幅度,直至網絡發達的現如今,人們也會盯著電腦隨時關注幾條細線的變動態勢,不得不說股市早已成為我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重心。股市以宏觀經濟總量為依托,以公司利潤的長期平均增長率為中軸線,并按照一定的乖離率圍繞經濟總量和公司平均利潤增長率運行。首先,股市與經濟的關系較為密切:股市可以根據總量趨勢反映宏觀經濟,并通過平均數反映公司盈利水平。其次,股市與利率的關系略深與前者。其三,股市與CPI的關系最為緊密,并且股市能更大程度上提前反映CPI的變化。
六、小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