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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施工企業 風險管理 應對策略
風險管理作為企業的一種管理活動,起源于20世紀50年代的美國。美國COSO委員會在2004年的《企業風險管理一整合框架》中指出,全面風險管理是一個過程,它由一個主體的董事會、管理層和其他人員實施,應用于戰略制訂并貫穿于企業之中,用于識別那些可能影響主體的潛在事件,管理風險以使其在該主體的風險偏好之內,并為主體目標的實現提供合理的保證。
我國從2004年頒發《商業銀行房地產貸款風險管理指引》以來,先后在保險公司、網上銀行、商業銀行、中央企業等不同領域的風險管理出臺相關法律法規。其中,2006年6月,國務院國資委下發的《中央企業全面風險管理指引》在央企和上市公司中影響深遠。《中央企業全面風險管理指引》要求在央企及所屬上市公司內全面推進全面風險管理建設工作,并將風險管理工作的成效和央企負責人年度考核掛鉤,進一步增強企業實施ERM體系建設的力度。在《中央企業全面風險管理指引》實施一年多后,為提高企業經營管理水平和風險防范能力,2008年5月22日,財政部聯合證監會、銀監會、保監會、審計署四部委共同下發了《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要求所提及的企業包括上市公司在內,于2009年7月1日前構建自己的內部控制體系,該《規范》被稱為中國的“薩班斯法案”,此舉旨在通過法律形式加強企業的內部控制體系建設,從內部防范風險事件的發生。
一 建筑施工企業面臨的重大風險概述
根據國資委《中央企業全面風險管理指引》,結合美國COSO《企業風險管理-整合框架》,建筑企業的風險一般包括戰略風險、法律風險、運營風險、市場風險、財務風險五部分內容,每一部分風險又可進一步的細分,并且可按其風險大小分為重大風險、重要風險和一般風險。施工安全與質量風險、工程項目管理風險、境外公司經營風險、投資風險、競爭對手風險等屬于重大風險。對建筑施工企業來說,施工安全與質量風險可以說是排在所有風險中是排在第一位的,施工安全與質量風險是指企業安全質量管理制度建設與完善、措施落實與檢查、事故處理等方面缺乏有效管理而導致的企業存在安全質量隱患和施工人員違規違章操作或忽視勞動保護要求,導致安全事故、質量事故發生或質量不符合要求,造成人員傷亡、企業財務損失,影響企業聲譽的風險。企業未制定施工安全與質量管理的相關政策和程序,或政策與程序不符合實際,未得到有效執行,可能導致安全事故、質量事故發生或質量不符合要求,造成人員傷亡、企業財務損失,影響企業聲譽。
境外公司經營風險是指企業在境外設立機構和經營時,由于受宏觀經濟、國際政治形勢、外交政策變化、政府行政干預、社會文化差異、法律法規、匯率變化等因素的影響,企業管理存在薄弱環節,存在影響境外公司持續經營的風險,包括政治風險、文化風險、合法合規風險、市場風險、稅務風險和匯率風險等。因為境外復雜的政治、文化形勢,企業在經營過程中容易與當地發生沖突,導致企業無法正常經營,資金回收困難。
工程項目管理風險是指企業在工程項目施工過程中,由于對工程進度、質量、成本、安全等缺乏必要的、合適的監控,導致工程項目無法按照計劃正常開展的風險。企業缺乏對工程項目的有效組織和控制,可能造成無序施工、資源浪費或工程延期,甚至出現重大安全質量事故,導致項目失敗。同這一風險緊密聯系在一起的是競爭對手風險,競爭對手風險是指市場無序或競爭對手惡性競爭,采取合同低價中標,競爭對手采用行業領先技術或工藝,公司現有產品、服務競爭力下降,導致公司收益下降的風險。近些年我國的建筑行業蓬勃發展,導致各類建筑企業大量涌現,市場上充斥著許多施工質量低下的企業,企業間競爭加劇,有些企業為爭取項目在壓低價格報價,從而引發工程項目管理風險等各類風險事故。
投資風險是指企業投資信息收集不完整,未能充分考慮投資對象的潛在風險,或從事不擅長領域的投資,造成難以承受的投資損失,或投資退出方案不合理、不完善,導致企業不能及時止損的風險。企業投資立項錯誤的風險,可能造成投資方向不正確,降低投資效率;企業投資信息收集不完整或從事不擅長領域的投資,可能導致企業遭受收益損失甚至本金損失;企業投資的合同風險,可能造成投資合同不符合法律規定,合同條款不完善或者不具有法律效力,使企業的利益得不到法律保障。
二 建筑施工企業重大風險案例分析
2000年8月,中鐵大橋局中標成為帕克西橋項目施工的總承包商,由于對菲迪克條款和施工技術方案研究不夠,加之所在國政治、法律的波動、罷工和第三方干擾等多重因素的影響,致使投標報價與項目實際造價相比偏低許多,項目實際造價大大超出合同價格,項目前期虧損較大。雖然中標企業最終通過各種索賠挽回了損失,但透過這一事件,可以發現在境外公司經營風險這一大風險下,還包括了投標報價風險,政治、法律、社會風險,匯率和物價波動風險,等。
2008年6月21日9時5分,甌江特大橋移動模架在施工縱移過程中,后支承門架右側主拉桿突然斷裂,主梁拉動橋面上后支承門架向左側橫移約60cm,左拉桿斷裂,主梁墜落,砸垮橋下部分房屋,造成7人死亡、19人受傷、移動模架損壞。本次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是移動模架在拉桿構造設計上欠合理,安全富余度偏低,局部應力超過鋼材屈服強度,制造拉桿的材料性能不完全符合相關標準,焊接質量未達到要求,致使拉桿斷裂截面在正應力作用下達到屈服極限,從而發生嚴重的塑性變形直至拉桿斷裂,導致移動模架整體垮塌。雖然該事件是由于移動模架垮塌系質量問題所引發,施工方未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但是,透過該事故可以發現,施工企業在防范施工安全與質量風險時,不僅要嚴把自身生產安全與質量,在選購重大特種施工設備時也要嚴把質量關,進行檢查、驗收、簽證等。
2009年,中國中鐵下屬的兩家全資子公司及波蘭德科瑪有限公司(簡稱中海外聯合體)中標波蘭A2高速公路最長的兩個標段,總里程49公里,總報價約4.72億美元,這一報價低于政府波蘭政府預算一半以上。2011年6月,工期過去一大半,而工程量只完成不到20%,中海外聯合體最終于決定放棄該工程,因為如果堅持做完,可能因此虧損3.94億美元。這一事件的產生是由于中海外聯合體太急于拿下項目,在沒有事先仔細勘探地形及研究當地法律、經濟、政治環境的情況下,就與波蘭公路管理局簽下總價鎖死合約,這一合約是標準菲迪克合同的刪減版,波蘭公路管理局刪除了很多對承包商有利的條款,以致成本上升、工程變更及工期延誤都無法從業主方獲得補償。這一事件充分暴露了央企在進行海外投資時的種種缺陷,成為央企海外投資失敗的典型案例。
三 建筑施工企業重大風險產生的原因
建筑施工企業各類重大風險的產生原因都是復雜的,單純從某一風險產生的角度來分析,各類重大風險都是在多重因素的影響下出現的,下面對各類風險的產生原因進行簡要分析。
第一,施工安全與質量風險產生的原因。由于未制定施工安全與質量管理的相關管理制度與辦法,或制度辦法不符合實際,造成施工安全與質量管理制度的風險;由于危險源識別不細致、不全面,存有遺漏,危險源評價方式不正確,當外界條件發生變化時,未及時對危險源重新補充識別和評價,未針對重大危險源制定有效控制措施或控制措施未得到有效執行,造成重大危險源管控風險。
第二,工程項目管理風險產生的原因。由于對項目現場的調查和分析不夠仔細,對環境影響和施工難度的估計不足,導致工程項目預算和計劃制定不合理;由于工程項目管理缺乏完善的施工技術檢查和質量監管工作,導致工程項目出現質量問題;由于工程項目施工現場環境混亂,施工人員安全意識薄弱,導致工程項目存在較大安全風險。
第三,境外公司經營風險產生的原因。由于公司對境外環境的影響估計不足,沒有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制定相應的應對方案,導致缺乏足夠的應對措施;由于公司沒有建立對境外經營的信息收集、溝通和檢查機制,導致缺乏對境外經營的監管。
第四,投資風險產生的原因。由于公司投資前未充分收集投資信息,對信息的分析不夠深入,未能事前充分考慮投資對象的潛在風險,可行性報告未經過充分論證、評價,導致投資項目可能出現決策失敗;由于項目招標、合同簽訂不符合程序,合同條款不完善,可能導致投資的合同風險。
綜上所述,引發各類風險產生的原因之間都是縱橫交錯的。而依據前文中建筑施工企業重大風險案例的分析,任一風險事故的出現都不是單純的由一種風險所引發的,各類風險之間也是相互影響的。針對建筑施工企業常見的幾類重大風險,可將引發這些重大風險的原因歸納如下。
首先,內部控制制度建設不健全、效力低下。在企業因施工安全與質量風險、工程項目管理風險、工程分包風險等風險出現事故時,其內部控制制度建設都未能起到應有的作用,有些制度流于形式,有些風險還尚未有相應的內部控制制度來進行防范。
其次,對潛在風險的認識不足、評估不準確。建筑施工企業存在建設周期長、施工條件復雜、原材料價格波動大等特點,但無論企業在出現施工安全與質量風險、市場變化風險、工程分包風險還是投資風險時,都存在對潛在風險認識不足、評估不準確的現象,在招投標時、在設備采購時、在簽訂合同時都沒有深入了解相關信息,沒有深入認識潛在風險,并進行準確的風險評估。
四 防范建筑施工企業重大風險的應對策略
1.加強內部控制制度建設
制度建設是進行風險防范的重要前提,企業必須有一整套完善、有效的制度來控制風險、降低風險。例如,可通過健全檢查監督機制來防范施工安全與質量風險,確保各項安全措施落實到位,不得隨意降低保障標準和要求;可通過制定完善的境外經營管理制度來防范境外公司經營風險,建立境外項目信息收集決策機制,規范境外項目從辦理招投標許可、項目報價評審和項目合同評審到取得中標通知書為止的經營開發的全過程;可通過建立工程項目管理的分級管理組織體系來防范工程項目管理風險,對于規模較大的工程,由總公司成立項目部或者由具備較強實力的子分公司成立項目部進行管理,對于規模較小的工程項目,由各子分公司成立項目部進行管理。
2.夯實項目基礎管理
風險在沒有轉化為事故之前都是可以有效管理的。例如,可采用各種形式增強員工安全意識,重視崗位培訓,對于特殊崗位實行資格認證制度;在施工過程中加大對項目的監控力度,確保及時發現和排除安全質量隱患;加強施工和投資管理,規范資本經營,不斷增加企業投資收益的比重;加強對投資項目的深入了解,完整收集資料加以分析,對可行性報告進行充分論證和評價,充分考慮投資對象的潛在風險;積極組織進度、安全、成本、質量等各方面的檢查,及時排查工程隱患,及時解決實際問題。
3.強化責任追究機制
嚴格執行事故情況快報制度、事故調查處理和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各級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對發現的問題出具書面整改通知并進行跟蹤驗證,確保不留隱患;每年定期對工程質量風險進行總結分析,并針對性地部署質量控制工作要點;對于施工過程、日常管理過程中出現的違反內部控制制度的事件,對當事人和相關責任人要進行責任追究;對導致某類風險級別提高的相關操作和活動要加強培訓交底;對已發生的安全質量事故要及時分析原因,總結經驗教訓,對相關責任人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參考文獻
[1]劉霄侖.風險控制理論的再思考:基于對COSO內部控制理念的分析[J].會計研究,2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