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誕生,需要你不斷地搜集資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編為你收集了豐富的鄉村應急預案主題范文,僅供參考,歡迎閱讀并收藏。
第一條制定本預案的目的
突發性是由各類不正確因素導致突然發生的集體性群眾上訪、斗毆、阻礙交通妨礙正常辦公秩序以及危害公共安全的事件。為了有效應對處置突發性事件,維護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根據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及相關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我鄉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本預案主要是指突然發生造成群體性涉及對社會治安秩序、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的正常辦公秩序、交通、危害公共安全造成重大影響或重大損失的案件。
第二條適用范圍
適用于處置鄉轄區內。
第二章組織機構與職責分工
第三條組織機構
(一)鄉處置突發性小組。
鄉成立處置突發性應急領導小組,由鄉黨委書記任組長,鄉長、鄉黨委委員任副組長,成員有。領導小組在綜治辦設立辦公室。
(二)鄉處置突發性事件應急工作隊,隊長:(黨委委員,副隊長由鄉綜治辦主任、司法所所長擔任,成員由各村場支部書記、鄉機關干部及巡邏隊成員組成。
第四條職責分工
(一)鄉處置突發性應急領導小組職責
1、協調、組織在本行政區域內各村組、部門、企事業單位的關系,在縣委、縣政府的統一指揮下,使群體性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高效有序地進行。
2、收集、匯總、分析有關穩定信息,并及時向縣委、縣政府和縣政法委維穩辦匯報,與縣相關部門交流信息。
3、協同縣政府其他相關部門做好突發性事件應急處理的相關工作。
4、排查能引發突發性的糾紛和調處上報工作。
5、負責組織協調建立人員、物資等保障機制,統一調配。
(二)應急處置工作隊職責
1、鄉應急處置工作隊負責協助縣級部門對鄉域突發性的現場處置。
2、對重點部位進行監控、堅決防止勢態的進一步惡化,事發地村兩委領導要立即趕赴突出事件現場,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先期處置,控制事態并將處置情況隨時報告鄉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及處置領導小組。
3、第一時間到達現場,控制勢態發展,并確定事件的根本起因和主要人員,做好耐心細致的疏導工作。
第三章監測與報告
第五條監測
(一)加強對民間各類糾紛的調處力度,做好回訪和監控工作。
(二)對因各類非正常因素引發的具有群體性性質的突發事件要及時報告政府。
第六條責任報人與報告程序
(一)責任報告人
村支部書記、村主任、組長、黨小組長、各企事業單位負責人為責任報告人。
(二)報告時間
對突發性必須報告及時鄉政府巡邏隊和派出所,報告電話,鄉巡邏隊:,鄉派出所:,實行24小時報案制度。
第四章應急處置
第七條建立鄉、村兩級應急分隊,鄉上成立一支由20名基于民兵組成的應急分隊,各村、場鄉和企(事)業單位要成立8—10人組成的應急分隊,由民兵連長、治保主任、保衛科長等任隊長,確保人員落實。
第八條當發生群體性鬧事、械斗、圍攻等事件時,鄉突發事件處置領導小組要迅速趕赴現場并立即調動鄉治保巡邏隊和各應急分隊,控制事態發展,盯死看牢首要分子,并及時上報鄉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和公安派出所,協助上級或有關部門搞好善后工作。
第九條當發生嚴重搶劫案件時,鄉綜治辦、司法所要迅速出擊,同時報告派出所,并協助公安機關迅速追捕,必要時要調用應急分隊進行圍捕。
第十條當發生嚴重火災時,鄉綜治辦人員要迅速趕赴現場,組織應急分隊和群眾搶救物資,人員開展滅火工作,同時應及時報警,請求消防救援,并協助受災單位或群眾恢復家園。
第十一條當發生嚴重車禍時,鄉治保隊要迅速趕到現場,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并報告交警,協助共同處理善后工作,確保交通暢通。各類突發事件的發生都帶突發性,我們應認真面對,沉著、冷靜、有組織、有秩序,忙而不亂的將各類情況處理好,保證鄉經濟發展的良好秩序,從而全力維護社會政治的穩定。
第五章宣傳教育
第十二條統一對外宣傳口徑,要利用各種宣傳媒介和多種宣傳形式,開展有關法律法規和處置程序的正面宣傳。教育群眾加強法律法規知識的學習,克制不理智的行為,要正確理解和認識當前的經濟發展形勢,勸解旁觀者并對突發性中主要責任人和主體事件進行分析并做好工作,防止因不理智而引發更大的損失,同時還要密切注意是否有操縱者和組織者。
第十三條對確認的操縱者和組織者必須予以單獨教育直至依法處置,并將處置結果通報,以教育后者,成功處置突發性事件。
第六章技術培訓與后勤保障
第十四條技術培訓與后勤保障
1、各企事業單位、村組,要組織學習群體性突發事件的處置知識和技術,政府要組織搞好巡邏隊的集中訓練,組織基干民兵集中訓練。
2、統一指揮,統一調配,多方協作,作好后勤保障,快速、準確、高效配合現場工作。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各類自然的和社會的、傳統的和非傳統的矛盾交織并存,不確定因素明顯增加,給各級應急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而我縣早期制訂的應急預案已經不能適應新形勢下處置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要求。根據《省突發事件應對辦法》、省政府辦《關于印發省“十二五”突發事件應急體系建設規劃的通知》和市政府辦《關于加強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的通知》要求,現就加強我縣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體系建設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正確認識預案在處置突發公共事件過程中的重要性
應急預案是及時有序有效處置突發事件的工作指南,是做好應急管理的基礎工作。加快各級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完善工作,多方式開展預案宣傳,是應急管理工作的一項重要工作任務,對于服務經濟社會發展、保障公共安全和社會穩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級各部門要正確認識預案在突發事件處置過程中的重要性,高度重視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將其作為全面履行政府職能,提高政府預防和應對突發事件能力的一項重要任務,樹立常態應急管理觀念,切實改變“重事后處置、輕事前防范”思維,克服“有事一擁而上、平時無人負責”現象,對群眾生命財產安全負責。
二、切實加強突發公共事件預案體系建設
(一)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體系
要進一步擴大應急預案覆蓋面,重點推進鄉村、社區、企業、學校等基層預案的編制工作,制定完善醫院、供水、供電等生命線工程以及能源、通信、運輸、糧油食品、藥品等重點行業、重點部門的應急預案,大型集會、慶典、會展、文藝演出、體育賽事等群眾性活動和大型宗教活動的主辦單位要制定相應安全保障應急預案。基層應急預案是突發事件先期處置和群眾成功自救互救的關鍵。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級相關部門要加強對鄉村、社區、企業、學校等基層單位預案編制的指導,要體現“符合實際、簡明扼要、可操作性強”的特點,堅決杜絕照抄照搬、敷衍了事、流于形式的現象。
(二)加強應急預案管理
各鄉(鎮)人民政府負責對轄區內的各類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實施統籌管理,做好預案編制的指導、銜接等工作,并建立各類應急預案適時修訂制度,強化通過修訂應急預案,進一步明確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組織指揮、職責分工和工作流程,建立協同聯動機制,提高預案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縣級各部門負責對本行業各類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實施統籌管理,做好預案編制的指導、銜接等工作,同時加強對基層預案編制和修訂完善的技術指導。底前,完成主要行業、重要部門、重點防范事項等應急預案的修訂。預案編制和修訂初稿完成后,要組織專家對預案進行會商評審,并將最后定稿及時備案。基層預案報縣級主管部門備案,鄉(鎮)人民政府、縣級部門預案和專項預案要報縣政府應急辦備案。大型集會、慶典、會展、文藝演出、體育賽事等群眾性活動和大型宗教活動的主辦單位制定的安全保障應急預案報縣政府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三)強化應急預案演練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級各部門要加強地震救援、山洪和泥石流搶險、公安消防、森林草原防火、突發林業有害生物、礦山救護、衛生防疫、危險化學品救援、環境應急、水上搜救等演練設施建設,針對本區域、本單位常發突發事件,定期組織開展綜合及各類專項預案演練,提高廣大干部群眾應對處置各類突發事件的實戰能力。
第一條 為了建立健全應急預案體系,規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管理,提高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應急預案編制、批準、、修訂,以及宣傳、培訓和演練等相關管理工作。
第三條 應急預案管理遵循統一規劃、分類指導、歸口管理、分級實施、逐級監督的原則。
第四條 應急預案制定機關或者單位應當結合應急管理實際需要,貫徹落實國務院、省人民政府建立健全應急預案體系的要求。
省總體應急預案由省人民政府制定。省專項應急預案由省人民政府組織制定,其牽頭制定機關和參與制定單位由省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事機構提出,報省人民政府批準。省部門應急預案由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制定。
省以下(不含省本級,下同)總體應急預案應當由同級人民政府制定。省以下專項應急預案應當由同級人民政府組織制定,其牽頭制定機關和參與制定單位應當由同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事機構提出,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省以下部門應急預案應當由同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制定。
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等基層自治組織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礦山、建筑施工單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運、使用單位,應當制定具體應急預案。
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場所和其他人員密集場所的經營單位或者管理單位應當制定具體應急預案。
大型會展和文化體育等重大活動的主辦單位應當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要求,制定具體應急預案。
第五條 省人民政府負責省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應急預案啟動或實施的協調和監督工作。省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事機構具體負責相關日常管理工作,并承擔省以下各級人民政府應急預案管理的具體指導和協調工作。
省以下各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應急預案的編制、實施、協調和監督工作。省以下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事機構具體負責相關的日常管理工作。
其他類型應急預案的日常管理工作應當由其制定機關或者單位負責。
第六條 應急預案應當滿足以下總體要求:
(一)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方針政策規定;
(二)保持與相關應急預案銜接;
(三)適應突發事件風險狀況和具備的應急能力;
(四)措施具體,程序簡明;
(五)責任落實,分工明確;
(六)內容完整,信息準確;
(七)文字簡潔規范,通俗易懂。
第七條 鼓勵應急預案制定機關或者單位應用信息化、數字化等先進技術提高應急預案管理水平。
第八條 未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本辦法的規定制定和修訂應急預案,導致突發事件處置不力或者危害擴大的,應當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第九條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或者單位應當為應急預案編制和管理提供必要的經費支持。
第二章 應急預案編制
第十條 應急預案編制應當按照相應的應急預案編制框架或者指南進行。
省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應急預案編制框架由省人民政府組織制定;其它應急預案編制指南由相應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組織制定。
第十一條 應急預案制定機關或者單位應當成立應急預案編制小組,負責應急預案起草工作。
第十二條 應急預案制定機關或者單位應當開展風險分析和應急能力評估工作,分析應急預案適用范圍內容易引發突發事件的危險源、危險區域的情況,分析本地區及周邊地區應急資源分布和具備的應急能力情況。
第十三條 應急預案基本內容應當包括編制目的、編制依據和適用范圍,應急組織指揮體系與各相關部門職責,突發事件的預防與預警機制、應急處置程序、應急保障措施、事后恢復與重建措施等。
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等基層組織和企事業單位可以根據實際需要,確定具體應急預案內容。
第十四條 鼓勵應急預案制定機關或者單位建立健全有關危險源、危險區域、應急資源等基礎信息數據庫和應急預案數字化管理系統。
第十五條 應急預案制定機關或者單位在起草過程中,應當征求相關地方人民政府、部門、單位和社會公眾的意見。
第十六條 應急預案制定機關或者單位應當組織有關專家對應急預案進行評審。
第三章 應急預案批準與
第十七條 應急預案制定機關或者單位應當依照法律、法規、規章和本辦法實施應急預案審議、批準、備案和公布等事項。
第十八條 省總體應急預案在征求省有關部門、市州人民政府和省人民政府應急管理專家組意見后,由省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總體應急預案在征求有關部門和專家意見后,由同級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
第十九條 專項應急預案應當由制定部門行政辦公會議審議通過,報同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事機構審核,并征求相關部門和專家意見后,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
第二十條 部門應急預案經征求相關部門和專家意見后,由制定部門行政辦公會議審議通過,報同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事機構審核,由同級人民政府分管負責人批準。
第二十一條 應急預案送審或報批時應當同時提交以下文件:
(一)編制背景;
(二)編制原則;
(三)簡要編制過程及主要內容等;
(四)征求意見和反饋意見采納情況;
(五)分歧意見的處理結果和依據;
(六)其他應當予以說明的事項。
第二十二條 應急預案應當實行備案制度。
總體應急預案應當報上一級人民政府備案。
專項應急預案應當報上一級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部門應急預案應當報同級人民政府、同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事機構和上一級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中央在湘單位、省屬企業、省內高校應急預案應當報省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事機構和所在地人民政府備案。
企事業單位應急預案、大型會展和文化體育等重大活動的應急預案,應當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進行備案。
第二十三條 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應急預案的制定機關或者單位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中有關國家秘密及密級的規定,確定應急預案密級。
第二十四條 應急預案審議通過、批準后生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應急預案應當印發到有關部門和單位。
應急預案制定機關或者單位應當向社會公布應急預案。涉及保密的,應當符合保密要求。
應急預案封面應當標示其名稱、制定機關或者單位、版本標識和公布日期。
第二十五條 應急預案制定機關或者單位應當制定應急預案簡明操作手冊,并印發到有關部門和單位,必要時向社會公布。
第四章 應急預案修訂
第二十六條 應急預案制定機關或者單位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本辦法的規定定期或適時修訂應急預案。
第二十七條 定期修訂應急預案時應當在風險分析和應急能力評估后,按照制定程序重新進行編制、審議、批準、備案和公布。
第二十八條 如發現不符合本辦法第六條規定的情形,應急預案制定機關或者單位應當適時修訂應急預案。
應急預案制定機關或者單位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或者單位書面通知應急預案的適時修訂情況。收到修訂通知的有關部門或者單位應當及時對應急預案進行更新。
第二十九條 應急預案制定機關或者單位應當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或者應急演練結束后,及時對應急預案進行評估,總結經驗教訓,提出修訂建議。
第三十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事機構應當對有關應急預案的修訂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沒有按要求定期或適時修訂應急預案的應當及時提出糾正建議。
第五章 應急預案宣傳、培訓和演練
第三十一條 應急預案制定機關或者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的內容進行宣傳、普及和培訓。
應急預案宣傳、普及和培訓應當深入到社區、鄉村、學校、企業和其他基層單位。
應急預案中涉及群眾生命安全保障的部分應當作為宣傳、普及和培訓活動的重點。
第三十二條 應急預案制定機關或者單位應當制作并提供有關應急預案的宣傳、普及和培訓材料。
第三十三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事機構應當制定應急預案的培訓大綱,定期組織有關應急管理人員和專業救援人員開展培訓。
第三十四條 應急預案制定機關或者單位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本辦法建立健全突發事件應急演練制度,及時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開展應急演練。
第三十五條 省人民政府應急管理辦事機構負責組織編制應急演練指南,指導省以下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開展應急演練活動。
第三十六條 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制定應急演練規劃,合理安排各級各類演練活動。
第三十七條 應急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及時對應急演練進行評估,總結分析應急預案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和建議,形成應急演練評估報告,并向應急預案制定機關或者單位報送應急演練評估報告。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八條 本辦法所稱應急預案是指為了預防和減少突發事件的發生,控制、減輕和消除突發事件引起的嚴重社會危害,規范突發事件應對活動而預先制定的方案。
現代應急管理與突發事件激進處置工作的實質區別。突發事件激進處置工作主要是突發事件發生后的應對和處置,重視和加強應急管理基礎性工作。無準備或準備缺乏狀態下的匆促抵御,具有很大的主動性,處置利息高,災害損失大。現代應急管理則強調管理重心前移、預防為主、防備在先,強調做好應急管理的基礎性工作,一旦發生突發事件,能夠確保以最快的速度調動各方面的力量與資源,有力、有序、有效地控制事態,化解危機,轉危為安,把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基礎不牢,地動山搖。要減少突發事件及其損失,必需加強應急管理工作,關鍵是堅持預防為主,全面加強應急管理基礎性工作。
一、切實轉變“重臨場應對、輕事前防備”觀念。市應急管理基礎性工作比較單薄,客觀原因是市應急管理工作起步較晚,應急管理體系不夠完善;主觀原因則是多數同志包括局部領導干部受突發事件激進處置思維的影響,普遍存在重處置、輕預防,重臨場應對、輕事前防備”思想觀念,對加強應急管理基礎性工作不重視,沒有擺在重要的位置。思想是行動的先導,思路決定出路。加強應急管理基礎性工作,首先要轉變廣大干部尤其是領導干部的思想觀念,使廣大干部牢固樹立“預防為主、防備在先”現代應急管理思想。各級各部門要采取舉辦應急管理培訓班、把應急管理業務培訓納入公務員培訓教學、把應急管理法律法規知識納入“普法”教育等多種形式,大力開展干部應急管理業務培訓,使各級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切實增強現代應急管理意識,熟悉掌握應急管理相關法律法規知識和基本業務知識,自覺加強應急管理基礎性工作,提高科學預防和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二、突出重點。大力加強應急管理基礎性工作。從郴州的實際動身,今后一個時期全市要著力抓好六個方面的基礎性工作:一是狠抓應急管理組織體系建設。加快建立健全市、縣、鄉三級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和市、縣兩級政府部門及有關單位的應急管理工作機構,整合行政資源,適當增加編制,配備和空虛工作人員,確保有機構和人員牽頭負責開展應急管理基礎性工作。同時,要加強應急管理專業救援隊伍和專家隊伍建設。二是狠抓應急預案體系建設。預案是有效應對突發事件的藍本。市、縣兩級政府及部門要在2008年底前全面完成各類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應急預案的編制任務,其中市本級力爭在2008年6月底前完成。各鄉鎮、各企事業單位、各行政村(居委會)要在2008年底前編制完成綜合性應急預案。編制應急預案要注重科學性、可操作性和實用性,確保關鍵時候用得上。同時,要加強應急預案簡明操作手冊的制定和應急預案的培訓、演練、修訂工作。三是狠抓各類突發事件隱患排查與整改工作。進一步建立健全突發事件隱患排查整改制度,從2008年6月起,市、縣、鄉、村四級要堅持每個季度開展一次突發事件隱患全面排查行動,并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原則狠抓整改,及時消除重大平安隱患。四是提高應急管理重要基礎設施的防災抗震能力。全市各級各部門在開展災后重建工作中,推進水、電、路、通訊等重要基礎設施建設過程中,要綜合考慮應對地震災害、山洪地質災害等重大突發事件的需要,盡可能地提高基礎設施的設計與建設標準,提高其接受災害襲擊與抗損毀的能力。嚴格執行公共建筑物抗震設防、強制設防制度。從現在起,全市所有新建公共建筑物都必須按照6級抗震規范設防;對學校、醫院、市場等人員密集場所的原有建筑物,要在全面開展抗震鑒定的基礎上,采取撤除、加固等措施提高其抗震能力。同時,要加強人防工程、地震應急避險區等應急避險場所建設。五是建立健全應急重點物資貯藏制度。開展全面調查摸底的基礎上,認真研究制定全市應急重點物資貯藏制度和生產能力規劃,著重抓好糧食、生活必需品、廢品油、保電保水保通訊保交通等重要應急物資的貯藏工作。六是加強應急預測預警和指揮系統建設。重點加強氣象臺站、水文臺站、地震前兆臺、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動物防疫站、森林防火監測站點等專業機構及其科技條件建設,提高預測預警能力和預報準確性。加快中心城區電子監控與報警系統建設,完善鄉村日常管理與應急管理相結合的公共平臺。依照整合功能、統一規劃、分步建設、逐步完善的原則,加強市、縣應急指揮中心建設,提高政府應急指揮效能。
一、近五年來地震應急救援工作發展情況
(一)地震應急準備工作
堅持“預防為主,防御與救助相結合”的工作方針,2009年我縣修訂完善縣《地震應急預案》,縣政府于2012年修建完成6個地震應急避難場所及救災物資的儲備和管理工作;縣政府于2011年7月、2012年4月2次開展突發地質災害綜合應急演練,縣中小學校每年適時開展地震應急演練。
(二)防震減災工作機構、經費、人員落實情況
縣防震減災局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核定為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核定事業編制4名(其中領導職數1名),下設1個綜合股室,目前縣防震減災局從事地震監測工作1名、財務人員兼職地震災害防御工作人員1名,沒有專門配備從事地震應急救援工作的人員,近幾年來工作人員時常配備不夠,人員變動大,業務培訓不夠,專項經費不足,技術力量薄弱,因此人力、物力、財力都存在一定困難。
(三)地震應急預案體系建設
2008年“5.12”汶川特大地震發生后,我縣按照州防震減災局的要求,于2009年8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破壞性地震應急條例》、《國家地震應急預案》、《州地震應急預案》和《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制定了縣《地震應急預案》。預案涉及到全縣二十多個部門及所有鄉鎮,地震應急預案基本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框架體系,隨著“4.20”蘆山地震的發生,地震應急救援工作取得了更加寶貴的經驗,我縣將在總結2次地震應急救援工作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修訂完善《地震應急預案》,使我縣地震應急預案體系更加完善。
(四)應急避難場所建設及應急救援物資管理
近3年來,我縣共投入資金228萬元,用于防災減災基礎設施建設。目前,全縣已建成應急避難場所6處,總面積39300平方米,可容納19550人。其中:縣城東門廣場,面積4200平方米,可容納2000人;中學,位于縣城,面積14000平方米,可容納7000人;小學校,位于鎮鄉,面積2000平方米,可容納1000人;碑園管理處,位于川主寺鎮,面積3000平方米,可容納1500人;管理處,位于鄉,面積15000平方米,可容納7500人;溝管理處,位于鄉,面積1100平方米,可容納550人。2012年上半年縣投資18.5萬元完成該6處應急避難場所的標志建設,2012年下半年再次投資210萬元完善6個避難場所的配套設施設備建設。應急避難場所建成后,民政部門按照政府安排將應急避難場所必須的賬篷、棉衣、棉襖等物資儲備于縣民政局倉庫;方便面、礦泉水等食品儲備于縣源茂超市。隨著我縣應急避難場所的建設完成和設施設備完善,防災減災能力不斷提高。
(五)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及志愿者隊伍建設
縣地震應急救援隊最初成立于1996年,隨著縣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需要,縣成立了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隊伍,突發事件隊伍主要由縣公安、縣武警中隊、縣消防大隊、交通、通信、民政、衛生等部門組成;縣團委及防震減災部門負責志愿者隊伍的組建及突發事件應對工作,通過有計劃、有針對性地組織青年志愿者開展應急救援相關活動,不斷壯大縣防震減災的社會救援力量,提高防災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發揮廣大青年的優勢和作用,為保障全縣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穩定做出積極的貢獻。
(六)災情報送體系建設
地震災情報送體系比較健全,各責任單位職責明確,從災情信息的收集、傳送、接收、處理形成了一條比較完善的應急體系,“5.12”汶川特大地震發生后,災情報送體系建設在信息收集、傳輸、處理中發揮了一定作用。2012年我縣完成災情上報接收處理系統災情采集PDA工作,在13個指定鄉鎮設立網點,指定防震減災助理員為災情上報員,負責開展震情、災情收集和上報工作。
二、應急救援能力建設的優勢及不足
應急救援能力建設優勢,應急救援機構比較健全,具有地理位置和交通便利優勢,環境和社會穩定,具有輻射周邊,向其他縣提供迅捷支援和保障的優勢,2008年“5.12”汶川特大地震發生后我縣地震應急救援能力得到了考驗,地震發生后我縣在較短時間內啟動了《地震應急預案》,成立了地震應急救援隊,該緊急救援隊分成3個組,一組前往茂縣、汶川方向,一組前往平武、北川方向,再一組前往本縣重災鄉鎮開展地震救援工作,該應急救援隊伍反應靈敏、行動迅速、工作認真;不足是我縣防災減災專業隊伍技術力量薄弱,專業設備少,對應急救援工作經驗交流太少,對鄉村一級民兵組建的應急救援隊培訓不夠。
三、改進設想及建議
總結和學習國外地震應急救援的先進經驗,從美國應急救援管理體系方面得到幾點啟示,由此提出三點設想:
(一)強化管理機制,進一步完善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隊伍的工作職能,并將其設為綜合救援機構,提高資源利用率,減少重復工作和重復建設,提高救災能力,政府各部門職責分工明確,協調一致。加強統籌規劃,形成跨區域、跨行業的聯動機制。同時要進一步提高防災意識,強化防災工作,工作重點應由救災轉向以防災、減災為主,提高抗災能力,提高工作主動性。
(二)強化管理模式
1.突出工作重點,一是高度重視相關部門協調工作;二是重視防災減災基礎和應用研究工作,將研究成果轉化用于防災減災日常管理工作和相關技術標準進行推廣;三是重視基礎信息的收集和資源分享,對于災害進程及時依托媒體收集、整合、公開;四是重視對公眾的宣傳工作,政府部門、研究機構都應設立專門接待訪問者的部門,開辟網站進行自我宣傳、科普宣傳、法律法規宣傳、公眾防災減災知識宣傳等;五是各級政府都要重視緊急救援工作的培訓和演練。
2.加強良性循環的管理流程,各級政府在災害行政管理上重點放在制定計劃(規劃)、組織培訓、演練和搞好宣傳教育四個方面,依托科研機構將研究成果轉化為相關政策用于防災減災管理,大大提高管理效率,同時政府應利用資金杠桿來推動關于減災的思路和做法,推廣減災技術和規范的應用。
關鍵詞:山洪;預警系統;建設;工作內容;探討
1、前言
湟源縣位于青海省東部,隸屬省會西寧市,在我國黃土高原最西端日月山腳下,湟水河上游。地理坐標位置為東經100o54′至101o25′,北緯36o20′至36o53′之間。縣城南北長62km,東西寬41km,總面積1509km2,區域海拔在2470m~4898m之間,多年平均降水量408.9mm左右,年平均氣溫3~5?C,多年平均蒸發量1454.3mm,主要氣象災害有干旱、霜凍、冰雹和洪澇等。
2、山洪預警系統建設的作用
在科技飛速發展的今天,建設高科技山洪災害預警系統,使防汛指揮部門在度汛期能夠高效、正確的對缺少水文、氣象資料和易發生強降暴雨的區域做出指揮部署。未建成山洪預警系統時,每逢汛期,防汛部門只能憑借氣象部門和以往經驗進行防汛工作指揮,投入了大量的人力和物力,但無法及時準確掌握突發山洪暴雨對下游的襲擊,以致造成無謂的重大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自1960年至今,湟源縣境內發生較為嚴重的洪水災害就有17次,每次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
實例1:2001年的“7.8”洪災中湟源縣自西向東大部分地區突遭暴雨襲擊,據水文站實測,湟水河流量為270m3/s,藥水河為180 m3/s,致使全縣11個鄉鎮、121個行政村、一個居委會和部分機關、廠礦、學校遭受洪災,經統計,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達5289萬元,受災群眾13912戶55650人。
實例2:2010年7月6日發生的山洪災害中據統計,全縣9個鄉鎮118村、14316戶60092人受災。災害造成人員死亡13人、失蹤2人,受傷11人。初步統計,全縣因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達2.25億元。
山洪災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成后,能實現對山洪災害有效預防、提前預警、及時處置,可直接有效保護湟源縣87個危險區10.56萬人的生命財產安全。
3、山洪預警系統建設的現狀
該項目招標部分自2011年5月份開始建設,目前已通過省級驗收,正在運行中,群測群防體系建設正在實施當中。至目前共完成40個自動氣溫雨量監測站、2個自動水位視頻監測站,縣級預警指揮平臺以及有關軟件開發,9個鄉鎮87個重點村101套無線預警廣播,為鄉鎮和村配發了187個手搖報警器和100個銅鑼。基本形成了技防和人防相結合的防洪預警體系。
4、山洪預警建成后的工作內容
4.1、預警到鄉
“預警到鄉”核心是在鄉鎮建立防汛指揮機構,制定鄉鎮防災抗災預案,建立鄉鎮防汛值班和物資儲備制度,建設鄉鎮防汛信息接收、平臺,組建鄉鎮應急搶險隊伍。通過無線預警廣播建設,以實現“工作組織保障到鄉、預警信息到鄉”為目標,全面提升鄉鎮防災抗災的指揮決策和應急處置能力。
4.2、預案到村
“預案到村”指以行政村為單位,制定村級防汛搶險救災應急預案。村級防汛預案要求做到“六個明確”:一、明確防御工作重點,摸清各村危險區域、災害點;二、明確警報途徑,確保預警信息能及時傳遞到各家各戶;三、明確通訊聯絡方式,指定具體聯系戶、聯系人;四、明確轉移安置方案,確定轉移路線、安置點和責任人;五、明確巡查搶險人員,確保險情發生前有人巡查、發生后有人搶險;六、明確預案宣傳演練,確保災害發生時有序有效運作。
4.3、責任到人
“責任到人”就是把防災抗災每一個環節的責任落實到個人。縣、鄉、村三級每年都公布堤防、澇池、城鎮、鄉村等重點防洪目標防汛責任人,特別是落實了縣鄉村三級防汛責任人、預警信息人、搶險救災人員和村級各危險區域安全轉移責任人。
5、存在問題不足
5.1、監測預警系統方面
一、站點布設不足。湟源縣屬山區丘陵地勢,降雨時空分布不均,局地極端氣候時有發生,目前站點的布設數量無法全面反應各地雨情;二、水雨情信息傳輸的滯后、丟數等技術問題仍然存在;三、防汛、氣象數據信息沒有共享;四、氣象部門對局部的預測預報精確度有待提高。
5.2、機構編制、人員方面
目前,縣防汛辦未設專門編制,山洪預警系統信息監測、等工作由縣水政辦臨時抽調4名人員擔任。汛期搶險救災應急處理工作緊迫繁重,人員急需增加,防辦應急綜合能力有待提高。鄉(鎮)水利工作站掛靠農業服務中心,無專門防汛機構、人員,嚴重影響防汛工作的日常運轉。
5.3、應急預案的針對性、可操作性不強,應急反應能力差
應急預案編制不夠規范,應急處理綜合能力較差,遇搶險救災等緊急情況下,各部門之間配合不夠協調;防汛搶險隊伍沒有進行培訓演練,應急能力和搶險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廣大群眾水患意識不夠強,存在麻痹思想和僥幸心理,對防洪安全構成隱患。
6、山洪預警系統今后工作探討
山洪地質災害具有成災時間短、來勢猛、毀滅大的特點,決定了山區防汛抗災的關鍵,就是要抓好“防”和“移”,做到“防”字當頭,“移”字為重。“防”字當頭就是堅持“防重于搶”的方針,山區防汛抗災線長面廣,抓好了“防”字,就抓住了工作的“牛鼻子”,就能把握防汛抗災的主動權。堅持“移”字為重就是及時有效地應對山洪地質災害,把人的轉移放在首位,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有效的利用山洪預警系統,科學指揮,第一時間轉移危險區的群眾。
6.1、嚴格落實領導負責制
要嚴格落實以領導負責制為核心的防汛責任制,落實縣、鄉、村、水利工程各級各類防汛責任人,以山洪預警系統為指揮。要牢固樹立防汛抗災“安全第一、常備不懈、以防為主、全力搶險、”的指導方針,堅決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僥幸心理,落實各項防汛工作。
6.2、完善監測預警網絡
要在全縣范圍內開展災害普查,劃定危險區,確定臨界雨量和水位等預警指標,大力增設水位雨量站點。要加快鄉鎮、村級預警系統建設,提高山洪地質災害預警系統覆蓋面。同時,縣氣象部門要不斷提高預測預報能力,做好極端天氣預報預警工作。
6.3、構建群測群防體系
由縣、鄉(鎮)、村、監測點構成的防御體系,實現預警信息上下級、上下游互相傳遞。由于山區地勢特點,小尺度極端天氣時有發生,自動測報站點無法反應局部雨情,要依靠鄉鎮、村組等基層組織,落實山洪災害的防御責任,加強巡查值守,盡早發現險情,及時安全轉移危險區域的群眾。
6.4、要完善各級預案,并加強宣傳演練
要不斷完善縣、鄉、村各級防汛搶險應急預案,特別是村級預案,要有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并加強宣傳演練,確保險情發生時,能按照預案科學有序地應對。要廣泛開展山洪地質災害防御知識宣傳教育,將山洪地質災害防御知識宣傳到人,普及到戶,增強干部群眾的防災意識和自救能力。
為貫徹落實《*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基層應急管理工作實施意見》(浙政辦發〔20*〕86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推進基層應急管理規范化建設活動的實施意見》(紹政辦發〔20*〕157號)文件精神,根據我縣實際,就推進基層應急管理規范化建設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原則
(一)指導思想
圍繞縣委“建設更加富裕、秀美、創新、文明、和諧的新*”總體目標,以科學發展觀統領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切實加強對基層應急管理的組織指導,充分發揮各級各部門以及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作用,深入開展基層應急管理規范化、制度化建設,大力提高公眾的公共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素質,提高基層組織和單位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社會安全穩定,推動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
(二)工作原則
1、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為主的基層應急管理規范化建設工作體制。
2、堅持依靠群眾,共享共建。鼓勵社會參與,依靠群眾,多渠道、全方位構建基層應急管理工作格局。
3、堅持立足基層,強化基礎。立足于基層自我防范,提高公眾自救互救能力,推動和加強應急管理基層基礎工作。
4、堅持分類指導,循序推進。根據實際情況,確定不同的工作載體,積極、穩妥、有序地推進基層應急管理規范化建設工作。
二、適用范圍
本意見所指基層組織和單位,是指鎮鄉政府、街道辦事處、社區居委會、村民委員會、學校、企業、醫院、社會團體、公共服務、基礎設施經營管理單位等。
三、工作目標
力爭通過一到二年的努力,基本建立起“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基層應急管理預案體系,初步形成“政府統籌協調、群眾廣泛參與、防范嚴密到位、處置快捷高效”的基層應急管理工作機制。建立健全基層應急管理組織體系和應急監測預警制度,全面開展突發公共事件預防工作,廣泛建立基層應急管理機構和應急自救隊伍,基本形成基層應急工作網絡,使廣大群眾公共安全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普遍提升,基層應急管理能力明顯提高,應急管理基礎設施相對完備,突發公共事件明顯下降。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責任
(一)規范應急管理機構建設
工作目標:各鎮鄉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縣政府有關部門本著立足現實、充實加強、細化職責、重在建設的方針,充實應急管理機構。
1、20*年底前,各鎮鄉政府、街道辦事處成立應急管理領導小組,確定應急管理責任辦公室,落實專職干部抓日常應急管理工作;村(社區)、企業、學校、醫院等基層組織和單位建立專兼職的應急管理機構。(責任單位:各鎮鄉政府、街道辦事處)
2、20*年底前,縣政府有關部門明確應急管理分管領導,確定應急管理責任科室。(責任單位:縣政府有關部門)
(二)規范預案體系建設
工作目標:各鎮鄉政府、街道辦事處按照“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要求,構建相對完善的應急預案體系。在橫向上,結合實際確定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應急保障等各類專項預案框架,確保預案基本覆蓋本地可能發生的主要突發公共事件;在縱向上,初步構建完成包括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企事業單位應急預案、重大活動安全單項應急預案等的預案體系。
到20*年底,所有鄉鎮(街道)、50%的村(社區)制訂可能危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重大財產安全的各類應急預案或操作方案;到20*年,村(社區)要達到80%。到20*年底,100%的高危行業、生命線企業制訂應對企業安全隱患的應急預案,80%的其他企業結合企業特點制訂防火、防毒、防傳染病、防自然災害、防生產事故等危及企業和員工安全的應急預案或操作方案。100%的學校要制訂可能危及師生生命安全和重大財產安全、嚴重破壞教學秩序的各類應急預案或操作方案。醫院、社會團體、公共服務、基礎設施經營管理單位要根據實際,制訂針對性的應急預案或操作方案。(責任單位:各鎮鄉政府、街道辦事處、縣教體局、縣衛生局、縣安監局)
(三)規范監測預警制度建設
工作目標:各鎮鄉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縣府有關部門對突發公共事件信息報送程序進行規范,對信息報送的渠道和責任進行明確,不斷完善社區、鄉村等基層組織預警系統,逐步建立健全覆蓋縣、鄉、村三級的突發公共事件監測網絡和信息直報系統。
到20*年底,全縣所有鄉鎮(街道)要培養基層應急信息員隊伍,重點區域、群體、行業要設立基層應急信息員,形成以基層群眾為主體的安全信息網絡;鄉鎮(街道)和縣府有關部門應結合實際明確領導分工、落實現場處置及協調工作職責,規范突發公共事件信息的報送程序,明確信息報送的范圍、責任主體和報送要求,建立和完善24小時的信息報告制度;要通過廣播、電視、手機短信、鑼鼓等方式加強應急信息、預警的延伸,著力解決邊遠山區信息報告和預警中“最后一個人”的瓶頸問題,努力構建全覆蓋的應急管理信息網絡。(責任單位:各鎮鄉政府、街道辦事處、縣府有關部門)
(四)規范社區應急管理建設
工作目標:街道、社區建立應急自救隊伍,不斷完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社會安全事件等應急預案,使居民對應急處置、安全知識的知曉率逐年提升。
1、逐步完善社區應急救援體系
到20*年底,全縣所有社區制定各類應急預案,健全應急預警信息的渠道;100%的街道辦事處建立維穩調解、民兵應急救援、專職消防、事故救援等隊伍;100%社區建立護區隊、義務消防隊等隊伍。各社區居委會要重視應急人員的業務能力與素質培訓,每年開展二次應急演練,提高應急人員的處置能力。(責任單位:各街道辦事處、縣民政局)
2、加強社區應急管理知識培訓
對居民的應急管理知識培訓納入社區居民教育體系,通過課堂培訓、板報宣傳等形式宣講應急處置和安全知識。到20*年底,居民對火警、交通事故、醫療等急救電話認知率達到80%以上,到20*年達到90%以上;到20*年底,懂得用電、用燃氣、消防、食品衛生等安全常識的居民比例達到50%以上,到20*年達到60%以上。(責任單位:各街道辦事處、縣民政局)
3、建立集日常服務和應急指揮于一體的群眾熱線電話
到20*年底,50%的鄉鎮(街道)建立群眾熱線電話,到20*年達到70%,到2010年,群眾熱線電話在各鄉鎮(街道)普遍建立。(責任單位:各鎮鄉政府、街道辦事處、縣民政局)
(五)規范農村應急管理建設
工作目標:鄉鎮、行政村建立應急自救隊伍,不斷完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社會安全事件等應急預案,使農村居民對應急處置、安全知識的知曉率逐年提升。
1、開展應急管理宣傳教育活動
在每年開展的文化、衛生、科技“三下鄉”活動中,增加應急管理知識“下鄉”,編印應急管理實用手冊和宣傳資料進農村;到20*年底,農村居民對火警、交通事故、醫療等急救電話認知率達到60%以上,到20*年達到70%以上;20*年農村居民對用電、用燃氣、消防、食品衛生等安全常識的認知率達到50%以上,到20*年達到60%以上。(責任單位:各鎮鄉政府、街道辦事處)
2、規范重點領域和重點環節的應急管理
在農村用電方面,變壓器有護欄和警示標志,線路規范,用電設備各項性能和指標符合銘牌標示和安全標準,嚴禁私拉亂扯,杜絕使用老化線路,建筑物內嚴禁使用電線。(責任單位:各鎮鄉政府、街道辦事處、縣供電局)
在農機和農村運輸車輛、船舶管理方面,所有運輸車輛、農用船舶和大型農業機械都依法登記,按要求檢驗合格,司駕人員持證上崗,杜絕無牌無證、脫檢脫審脫保、無作業證和持假作業證等違法行為,漁船、農耕船不得從事經營通運輸活動。(責任單位:各鎮鄉政府、街道辦事處、縣農業局)
在農村消防管理方面,積極發展農村多種形式的消防隊伍,全面落實防滅火措施,配備必要的消防設備;在農村道路安全方面,進一步加大經費投入,逐步完善道路安全設施,加強對事故多發路段的整改,學校附近等重點路段應當設立安全警示標志。(責任單位:各鎮鄉政府、街道辦事處、縣公安局、縣交通局)
在農村危房管理方面,加強對農村中小學校、幼兒園、衛生院、診所、敬老院、教堂、寺廟等危房的排查,加大危房改造力度,提高房屋安全等級。(責任單位:各鎮鄉政府、街道辦事處、縣建設局)
在農村自然災害預防方面,普及自然災害防治知識,增強應對地震、洪水、暴風潮、冰雹、雷電、森林火災等自然災害的防范意識;增強群眾臨災自救互救能力,保護農作物不受病蟲害侵蝕、降低自然災害對農作物的損害;普及防止土地沙漠化、水土流失、環境惡化的環保知識,增強應對自然災害的敏感性和防范能力,不斷完善基層群測群防體系。(責任單位:各鎮鄉政府、街道辦事處、縣水利水電局、縣農業局、縣環保局、縣氣象局)
對重點領域和重點環節的應急管理,要有制度,落實專人負責,各鎮鄉政府、街道辦事處、縣府有關部門要定期督查,指導督促相關單位對存在問題進行整改。
3、制定防范和應急措施
針對交通、消防、公共場所、學校、用電等可能引發的突發公共事件,制定預防計劃、防范對策及應急措施,推廣應急管理“楓橋經驗”的“四早法”,每年定期開展隱患排查工作,有針對性的對電路、道路、農機作業現場、公共場所、大型家宴聚餐、村民生活中的安全問題進行巡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有記錄,有整改計劃和整改措施,對難以解決的重大事故隱患或緊急事件要及時上報。(責任單位:各鎮鄉政府、街道辦事處、縣府有關部門)
(六)規范企業應急管理建設
工作目標:實現企業應急管理工作常態化、應急隊伍專業化、應急演練定期化、處置突發事件自主化,應急能力全面提高,各類事故發生率嚴控在指標之內。
1、編制完善企業預案
到20*年底,各類規模以上生產經營企業全面完成應急預案編制工作,預案內容簡明、管用、注重實效,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所有的高危行業、生命線企業每年開展一次以上聯合演練,促進各單位的協調配合和職責落實。(責任單位:各鎮鄉政府、街道辦事處、縣安監局)
2、加強企業專兼職應急隊伍建設
20*年底前完成企業應急隊伍建設,督促企業切實抓好應急隊伍的訓練和管理,加強對職工應急知識、技能的培訓,特別是安全生產關鍵責任崗位的職工,既要熟練掌握生產操作技術,也要掌握安全操作規范和安全生產事件的處置方法,增強自救互救和第一時間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責任單位:各鎮鄉政府、街道辦事處、縣安監局)
3、開展企業隱患排查監管
每年的年初、年中和事故高發時段,認真組織開展定期、不定期的隱患大排查,對重大危險源登記建檔、檢測評估,及時整改。(責任單位:各鎮鄉政府、街道辦事處、縣安監局)
4、做好突發公共事件的處置和信息報送工作
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企業應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組織開展先期處置,并按照分級標準迅速向政府及有關部門報告。(責任單位:各鎮鄉政府、街道辦事處、縣安監局)
(七)規范學校應急管理建設
工作目標:全面建立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將應急處置常識納入課堂教育,規范各類突發事件和事故苗頭的報告,各類事故的及時處置率達到100%。
1、開展應急管理宣傳教育,提高學生的危機意識和自我防范能力。到20*年底,學生應急知識知曉率要達到60%以上;到20*年,每個學生每學期應急知識授課數要達到3課時以上,應急知識知曉率要達到80%以上。(責任單位:各鎮鄉政府、街道辦事處、縣教體局)
2、建立預警機制和防險救災應急預案,落實危機防范措施。全面推廣學校食堂常組織、常整頓、常清潔、常規范、常自律的“五常法”,認真組織開展學校防火、學校校園及其周邊治安環境整治等工作,堅決防止火災、集體食物中毒、交通等重大事故的發生,接送學生車輛必須經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從嚴查處超載等違法行為。(責任單位:各鎮鄉政府、街道辦事處、縣教體局)
3、建立健全學校突發公共事件的報告制度。凡學校發生的重大突發性安全事件,如食物中毒、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和緊急災情、傳染病流行病疫情,以及師生非正常死亡事件,不論發生在校內還是校外,只要涉及學校師生,都應按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上一級主管部門報告。(責任單位:各鎮鄉政府、街道辦事處、縣教體局)
四、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加強領導
要充分認識基層應急管理規范化建設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和長期性,把推進基層應急管理規范化建設放在突出位置,擺到重要的議事日程,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縣政府成立*縣基層應急管理規范化建設活動領導小組,各鎮鄉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縣府有關部門要成立相應的領導小組,加強對基層應急管理的組織領導。
(二)周密部署,扎實推進
基層應急管理規范化建設工作涉及面廣、任務重、難度大,各鎮鄉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縣府有關部門要強化責任意識,按照實施意見確定的目標、內容和工作進程要求,認真制定工作方案和工作計劃,精心組織實施。要加大對推進工作的指導、檢查、督查,確保基層應急管理規范化建設工作取得實效。
關鍵詞:城鄉公交一體化 改革 矛盾 措施
1、城鄉公交一體化的意義
1.1縮小城鄉差距
城鄉公交一體化是決群眾“衣食住行”、統籌協調城鎮和新農村建設,實現城鄉要素平等交換和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重要舉措。對提升農村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加快城鎮化建設進程,進一步改善城鎮產業結構,縮小城鄉差距,實現城鄉協調共進和融合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1.2促進區域發展
作為“交通引領城市合理發展”的基礎工程,以城鄉公交一體化為導向,支撐和引導城鄉空間布局的優化調整,實現以城帶鄉、以工促農、城鄉聯動發展,推進新型城鎮化的建設,促進城鄉共同繁榮。
1.3實現節能減排
隨著城市現代化步伐的加快,環境問題一直是人們首先關注的重大問題,而傳統公交車的氣體污染物排放成為了城市空氣污染的主要來源之一。綠色低碳的新能源公交汽車,不僅為廣大人民群眾帶來了綠色、低碳出行的享受,更營造了安全、舒適、便利、優質的乘車環境,也對減少空氣污染、實現節能減排具有積極意義。
2、城鄉公交一體化應面對的問題
與傳統客運以盈利為目的相比,城鄉公交一體化的實施,在很大程度上分流了傳統客運長期培育的客源。因此,具體實踐工作中,準確掌握社會各種矛盾,為科學制定改造方案具有極其重要的現實意義。
2.1公交的公益性與傳統客運的逐利性矛盾
公共交通作為一種公共服務產品,具有很強的公益性。而農村客運多數為承包掛靠車輛,其私營性質決定了其必須以逐利為目的,城鄉公交一體化改造后,直接觸及到承包者利益,在其經營無利時必將尋求政府給予損失賠償,引發群體抗拒行為。因此,如何解決農村傳統客運承包業戶轉型發展,穩定群體波動是城鄉公交一體化改造的首要問題。
2.2傳統客運企業生存空間壓縮后的矛盾
傳統的農村客運在培育線路和客源方面做出了很大的貢獻,如果不讓傳統客運企業參與城鄉公交一體化改造,僅將區域內農村客運車輛收購,傳統客運企業必將失去很大一部分經營業務,原鄉鎮客運站及其站務管理人員也面臨閑置,對習慣于客運經營的傳統運輸企業來說,短期內轉型安置富余人員,將面臨很大壓力,勢必會擴大對自身利益的要求。
2.3政府一次性投入資金較大
在城鄉公交一w化改造過程中,如果采取收購原有線路車輛及其客運站場及人員,安撫傳統客運企業由此帶來的損失,配套完善公交設施以及減免票措施,政府財政資金一次性投入過大,必將給地方財政造成很大壓力。
2.4國企壟斷經營下失去競爭力
在“政府主導、國企運作”條件下,國營化的城鄉公交企業成為了實事上的壟斷經營者,在政府財政政策扶持下,其主營業務和服務質量失去了市場競爭力,“等靠要”的思想使其逐漸失去利用本身資源開展廣告、旅游及其他業務創收的動力。特別是,在成本節約、線路拓展、車次安排、服務及信譽等方面產生新的不公。
2.5偏遠鄉村出行難問題再度發生
自“村村通”工程啟動以來,大部分行政村實現了“村村通客車”目標,為農村群眾出行帶來了極大便利。在城鄉公交一體化推進過程中,如果忽視了對偏遠鄉村傳統客運的改造,必將導致客運業戶因客流損失而停運或請求加大財政補貼。一旦這部分車輛停運,極易誘發偏遠鄉村的群眾“出行難”,甚至滋生“黑車”市場,給這部分群眾出行增加了更大的經濟負擔。
2.6安全生產不容忽視
在傳統客運經營模式下,客運車輛一般根據道路狀況采用中型以下車輛定點定時運營。城鄉公交一體化后,原有的傳統客車將逐漸退出市場,繼而代之的是新能源公交車輛,因其動力小、車身長等原因,爬坡和轉彎能力受限。在二級及以下路面寬度小于7米的公路上,車輛占道行駛以及部分路段急彎陡坡、臨崖臨水,加之車輛意外拋錨等自然因素極易誘發道路安全事故。
3、城鄉公交一體化的建議措施
3.1做好線路規劃,完善城鄉公交網絡
城鄉公交一體化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城市線網和城鄉道路之間的協調布局,做好城鄉公交一體化工作,有效解決好傳統客運站場與城市公交首末站場的銜接,必須充分做好線路規劃,合理規劃公共交通站場,使站場建設與運力發展相適應、與城鎮布局相協調。重點規劃城市公交、城鎮公交、鎮村客運等三級城鄉公交網絡,實現線路之間的有效銜接,避免給群眾帶來新的不便。
3.2廣泛征求社會意見,開展試點推進
城鄉公交一體化改革,關系最廣大人民群眾的切實利益,涉及農村傳統客運經營者。在制定改革方案時,應研究制定多個備選方案,廣泛征求社會各界的意見。可采取專家會診、社會問卷、部門聯席討論等措施,確定改革方案,成熟一個區域,改造一個區域,避免和減少不穩定因素。
3.3建立組織保障措施,推動改革順利進行
城鄉公交一體化在改革發展中必然涉及原傳統客運經營者的利益,作為一項重要的民心工程,要把好事辦實、好事辦好,必須成立在政府主導下的部門聯動領導小組,統籌協調和推進工作實施。各成員單位要根據職責分工,加強協調配合,全力做好各項工作,方能推動改革順利進行。
維護人民生命財富平安,為防止和減輕地質災害造成的損失。促進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根據國務院《地質災害防治條例》和《地質災害防治管理方法》市處置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有關要求,結合我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年全市地質災害概況
規模皆為小型,年全市發生14起地質災害。其中造成直接經濟損失達1萬元以上的8起。14起地質災害中,地面塌陷地質災害5處,山體滑坡地質災害7處,崩塌2處,累計直接經濟損失170.5萬元,未造成人員傷亡。地質災害主要發生在全市各山區、丘陵地帶。
塌陷災害主要分布在覆蓋型巖溶區和礦山開采區;崩塌、滑坡災害主要發生在山區切坡建房、修路等地段。誘發塌陷的主要因素是集中性強降雨或干旱,年地質災害主要以突發性的塌陷、小型崩塌、滑坡為主。機井或礦山抽排地下水等引發地下水位大幅變化及礦山采空;誘發崩塌、滑坡地質災害的主要因素是集中性強降雨,同時,與山體植被破壞、采礦、修路、切坡建房等有關。
二、地質災害趨勢預測
1.降水趨勢預測年我市汛期雨量接近終年略偏多,據市氣象臺46月汛期降水趨勢預測。為650750mm多年均值665.6mm比年雨量(564.8mm有明顯增多的趨勢。汛期期間有降水集中期,主要呈現在6月中下旬,局部地區可能發生洪澇或內澇,今年汛期結束期略偏遲,7月上旬后期。
2.地質災害趨勢預測
歷年汛期地質災害發生情況及其與降雨關系,根據我市地質環境條件。結合氣象部門對今年汛期(46月)降水趨勢,預測年我市地面塌陷、崩塌、滑坡、泥石流(簡稱崩、滑、流,下同)等地質災害的數量、規模及危害在總體上略超凡年水平,且呈增多的趨勢。
降水集中期可能形成分布較為集中、數量較多、規模不等的群發性崩、滑、流災害。將主要發生在五陂—白竺、蓮花縣荷塘—神泉崩、滑、流易發區和上栗—蘆溪崩、滑、流次易發區。1市地質災害易發區。
特別是5月下旬到7月上旬降水集中期。集中降水時段,2崩、滑、流地質災害主要發生時段為47月。當連續降水達到150毫米或日降水100毫米以上時,崩、滑、流災害可能發生。當連續降水達到200毫米或短時間(日或數小時)降水150毫米以上時,崩、滑、流災害將很容易發生。
3城鎮、鄉村建設和工業、交通、水利、礦山建設等人為工程活動是誘發崩、滑、流災害的重要因素。山區建房切坡、公路邊坡、露天采礦場、旅游景區高陡巖體、水庫(電站)壩肩、溢洪道及引水(灌)渠等是可能發生滑坡崩塌的主要地段。
4地面塌陷主要發生區域為石灰巖地區和坑采礦區。巖溶地下水的開采量增加,相應增大了地面塌陷的可能性,塌陷發生時間以伏秋干旱期為主。
積極開展外地的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工作。各縣(區)要密切關注省、市國土資源部門與氣象部門聯合的中、短期地質災害氣象預報。
三、地質災害防護重點和重點防范期
年全市設置地質災害重點防護區4個;次重點防護區2個;重點工程防護區段4個。具置范圍及重點防護內容見附件12依據上述預測分析。
受熱帶風暴或強對流天氣影響,崩、滑、流地質災害重點防范期為47月。可能延長至910月。塌陷地質災害的重點防范期為46月和9月—次年1月。
四、主要防治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落實行政首長負責制。各縣區應根據今年人化及時調整空虛以政府主管領導為首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做到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機構健全,職責明確,人員到位,責任到人。要把抗災責任層層分解落實到鄉(鎮)村。各級國土資源、地礦行政主管部門要在政府統一領導下,具體負責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工作(市地質災害防災責任單位、責任人見附表4各地勘單位應承擔技術支持的責任,積極協助當地做好地質災害監測、巡查和應急工作。建設、水利、交通、教育、旅游等部門應當依照各自的職責分工,分別負責做好城鎮規劃區、水利工程區、公路鐵路沿線、中小學校區、風景旅游區(點)等本部門管轄范圍內的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2.認真開展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市各縣(區)地質災害調查與區劃工作已于年全部完成,要求今年全面開展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各縣(區)政府要聘請有資質的單位在年內全面開展并完成地質災害防治規劃編制工作,為創建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十有”縣準備必備條件,完善“十有”縣建設工作,年內爭取地質災害群測群防“十有”縣建設上報達標。
3.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體系。研究落實預案規定的各項任務、制度和措施,做好預案中規定的各項應急準備工作。對轄區大中型地質災害隱患點,要編制專門的應急預案,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公布并組織實施;要依照應急預案“進農村、進社區、進學校”要求,加大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的宣傳力度,提高廣大群眾對應急預案的認知度;要積極發明條件,適當范圍內組織應急演練,檢驗預案的可操作性,提高應急反應能力;要依托地質災害防治技術支持單位,建立地質災害專業應急隊伍;要配備必要的地質災害應急專用越野車、GPS照相攝像和通信設備。
當地政府應及時啟動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國土資源(地礦)局要立即派出地質災害專業應急隊伍趕赴現場,一旦發生地質災害災情或重大險情。開展應急調查,分析災害發生原因,預測趨勢,指導并配合現場救援工作;如遇強降雨,出現險情難以判斷,當地政府應堅決采取果斷措施,及時組織地質災害危險區受威脅群眾轉移躲避;各有關部門應當依照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的分工,做好相應的應急工作。
4.加強地質災害隱患排查監測。切實做到汛前排查、汛期巡查、汛后復查,要對山區丘陵城鎮和農村高陡切坡地段進行地質災害隱患全面排查,對排查出來的地質災害隱患點,要設立警示標志,及時告知當地群眾(或建設單位)村委會、鄉鎮和有關主管部門,指導、督促當地政府和有關單位做好隱患點的防治工作,落實群測群防。要建立地質災害隱患點臺賬,逐點制定監測、報警、人員疏散、應急搶險等防災措施,制作成“地質災害防災避險明白卡”發放到受威脅的群眾手中。要加強地質災害隱患的監測,落實專人負責監測工作,做好監測記錄,發現隱患出現活動征兆、險情擴大、加劇變異情況要及時報告,并及時采取防災避險措施,確保人員生命平安。
健全和完善地質災害群測群防體系。健全縣、鄉、村、組群測群防網絡,各縣(區)要進一步發揮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網絡在地質災害防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依照強化責任制、落實防災避災措施的要求,把地質災害群測群防網絡建設成機構健全、責任明確、設施齊全、信息疏通、預警及時、反應迅速、上下聯動的網絡體系。
5.開展地質災害氣象預報。做好轄區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工作,特別是強降雨過程中的地質災害實時預報。要不斷提高地質災害氣象預警的時效性和準確性。加強全市地質災害氣象預報預警會商,加強與當地防汛抗旱指揮部門的溝通與協作,建立通暢的信息傳送渠道。充分利用電視、廣播、電話、傳真、手機短信等傳播方式,及時將地質災害預報預警信息發送給縣、鄉(鎮)村、組防災責任人以及群測群防監測員和受地質災害威脅的群眾,以便迅速采取應對措施。
6.嚴格執行值班、災情演講制度。各級國土資源、地礦行政主管部門。汛期實行24小時專人值班和領導帶班,重要崗位實行主副班制度。要向社會公布地質災害防災責任人和值班人員的名單、聯系方式及值班電話。
嚴格執行地質災害災情險情速報制度和月、季報制度。各級國土資源、地礦行政主管部門要確定專人負責地質災害速報和月、季報工作。發生造成人員傷亡和重大財富損失的地質災害或者重大險情,各縣(區)要按照《市突發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和相關規定。必需在接到災情險情的1小時內速報市國土資源局和省國土資源廳。特大型災情險情要同時演講省防汛抗旱總指揮部;隨時進行續報。要保證數據準確、及時,不瞞報、不漏報、不錯報。要注意加強地質災害勝利避災案例和預警預報反饋信息的收集、匯總、分析,及時總結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勝利經驗和存在問題。做好地質災害月報、季報,應當在每月或每季末月的26日前報市國土資源局匯總,以電子郵件方式報送省國土資源廳地質環境處,無地質災害要進行零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