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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交易一般分為兩種形式:一種形式是上市交易,是指證券在證券交易所集中交易掛牌買賣。凡經批準在證券交易所內登記買賣的證券稱為上市證券;其證券能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公司,稱為上市公司。另一種形式是上柜交易,是指公開發行但未達上市標準的證券在證券柜臺交易市場買賣。
眾多的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了股票,但不是所有的股票都可以自由上市或上柜交易的。股票要上市或上柜交易,必須按一定條件和標準進行審查,符合規定的才能上市或上柜自由買賣。已上市股票如條件變壞,達不到標準,證券交易所可以停止其上市資格。
一、證券交易的特點1、證券交易是特殊的證券轉讓證券轉讓是指證券持有人依轉讓意思及法定程序,將證券所有權轉移給其他投資者的行為,其基本形式是證券買賣。在廣義上,證券轉讓還包括依照特定法律事實將全部或部分證券權利移轉給其他人的行為或者設定證券質押行為等。所謂依照特定法律事實發生的轉移,包括因贈與、繼承和持有人合并等發生的證券權利轉移;所謂設定質押,為依照擔保法規定,以證券作為債務擔保的行為。根據《證券法》第30條,證券交易主要指證券買賣,即依照轉讓證券權利意思而發生的轉讓行為。
2、證券交易是反映證券流通性的基本形式流通性是確保證券作為基本融資工具的基礎。證券發行完畢后,證券即成為投資者的投資對象和投資工具,賦予證券以流通性和變現能力,可使得證券投資者便利地進入或者退出證券市場。不同證券的流通性存有差異,股份公司依法發行和上市的股票,除社會公眾股股票可依照證券交易所規定的交易規則自由轉讓外,公司發起人及其他高級管理人員所持股份在法定期限內不得轉讓,國家股和法人股的流通性受到影響。
3、證券轉讓須借助證券交易場所完成證券交易場所是依法設立、進行證券交易的場所,包括進行集中交易的證券交易所以及依照協議完成交易的無形交易場所。前者如國際上著名的紐約證券交易所、倫敦證券交易所和法蘭克福證券交易所,我國上海證券交易所以及深圳證券交易所也屬于集中交易場所。后者如美國全美證券商自動報價系統(NASTAQ)以及各國的店頭交易場所,我國場外交易場所主要包括原有的STAQ和NET兩個交易系統。
4、證券交易須遵守相應交易規則為確保證券交易的安全與快捷,維護資本市場的穩定與發展,我國頒布和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規。《證券法》是調整證券交易的特別法,《公司法》對股份及公司債券轉讓也規定有原則性規則,《合同法》作為調整交易關系的一般法律規范,同樣適用于對證券交易關系的調整。其他法律、法規如《民法通則》、《銀行法》、《保險法》和《刑法》也直接或間接地調整著證券交易關系。證券交易所頒布的自律性規范,也具有法律約束力。
二、證券交易的方式早期證券交易主要采取現貨交易方式,但隨著商品經濟及資本市場的發展,證券交易形式呈現出由低級向高級、由簡單向復雜、由單一向復合的發展趨勢。各國證券交易方式的分類標準出現多元化趨勢,既可按單一標準分類,也可兼采多種標準分類,并形成了現貨交易、信用交易、期貨交易和期權交易等并存的交易形式。
1、證券現貨交易現貨交易是證券交易雙方在成交后即時清算交割證券和價款的交易方式。現貨交易雙方,分別為持券待售者和持幣待購者。持券待售者意欲將所持證券轉變為現金,持幣待購者則希望將所持貨幣轉變為證券。現貨交易最初是在成交后即時交割證券和錢款,為“一手交錢、一手交貨”的典型形式。在現代現貨交易中,證券成交與交割間通常都有一定時間間隔,時間間隔長短依證券交易所規定的交割日期確定。證券成交與交割日期可在同一日,也可不是同一日期。在國際上,現貨交易的成交與交割的時間間隔一般不超過20日。如依現行的T+1交割規則,證券經紀機構與投資者之間應在成交后的下一個營業日辦理完畢交割事宜,如果該下一營業日正逢法定休假日,則交割日期順延至該法定休假日開始后的第一個營業日。
證券交易所為了確保證券交易所和證券公司有合理時間處理財務事宜(包括準備證券交付和款項往來),都會對證券成交和交割的時間間隔作出規定。但為防止該時間間隔過長而影響交割安全性,交割日期主要有當日交割、次日交割和例行交割。當日交割,也稱“T+0”交割,為成交當日進行交割;次日交割則稱“T+1”交割,為成交完成后下一個營業日辦理交割;例行交割,則依照交易所規定確定,往往是成交后5個營業日內進行交割。
在現貨交易中,證券出賣人必須持有證券,證券購買人必須持有相應的貨幣,成交日期與交割日期相對比較接近,交割風險較低。從穩定交易秩序角度,現貨交易應成為主要交易形式。現貨交易作為歷史上最古老的證券交易方式,適應信用制度相對落后和交易規則相對簡單的社會環境,有助于減少交易風險,是一種較安全的證券交易形式,也是目前場內交易和場外交易中廣泛采用的證券交易形式。
2、證券期貨交易在廣義上,期貨交易包括遠期交易,與現貨交易相對應。其特點是:
1)期貨交易對象不是證券本身,而是期貨合約,即未來購買或出賣證券并交割的合約。期貨合約屬于證券交易所制訂的標準合約。根據期貨合約,一方當事人應于交割期限內,向持有期貨合約的另一方交付期貨合約指定數量的金融資產。
2)期貨合約期限通常比較長,有些金融資產的期貨合約期限可能長達數月,甚至一年。在合約期限來臨前,期貨合約持有人可依公開市場價格向他人出售合約,并借此轉讓期貨合約項下權利。所以,在合約期限來臨前,合約持有人可因轉讓期貨合約而發生若干變化。
3)在證券交易所制訂標準期貨合約時,參考了該等證券資產當時的市場價格,但在期貨合約期限內,證券資產的實物價格會發生變動,但在交割證券資產時,其期貨價格可能已接近實物資產的市場價格。
由于期貨交易具有預先成交、定期交割和價格獨立的特點,買賣雙方在達成證券期貨合同時并無意等到指定日期到來時實際交割證券資產,而是企盼在買進期貨合約后的適當時機再行賣出,以謀取利益或減少損失,從而出現“多頭交易”和“空頭交易”。多頭交易與空頭交易是站在對期貨價格走勢不同判斷的基礎上分別作出的稱謂,但均屬于低買高賣并借此謀利的交易行為。
在期貨合約期限屆滿前,有一交割期限。在該期限內,期貨合約持有人有權要求對方向其進行實物交割。證券交易所為保持信譽和交割安全性,會對此提供擔保,并同時要求交割方存入需交割的證券或金錢。
3、證券期權交易證券期權交易是當事人為獲得證券市場價格波動帶來的利益,約定在一定時間內,以特定價格買進或賣出指定證券,或者放棄買進或賣出指定證券的交易。證券期權交易是以期權作為交易標的的交易形式。期權分為看漲期權和看跌期權兩種基本類型。根據看漲期權,期權持有人有權在某一確定時間,以某一確定價格購買標的資產即有價證券。根據看跌期權,期權持有人有權在某一確定的時間,以某一確定價格出售標的資產。根據期權交易規則,看漲期權持有人可以在確定日期購買證券實物資產,也可在到期日放棄購買證券資產;看跌期權持有人,可在確定日期出售證券實物資產,也可拒絕出售證券資產而支付保證金。期權交易屬選擇權交易。
4、證券信用交易對證券信用交易,學術上有多種學說。依據一般觀點,信用交易是投資者憑借自己提供的保證金和信譽,取得經紀人信用,在買進證券時由經紀人提供貸款,在賣出證券時由經紀人貸給證券而進行的交易。因此,凡符合以下條件的證券交易,均屬于信用交易乙:
1)典型的信用交易必須是保證金交易,即投資者向經紀人交付一定數額的保證金,并在此基礎上進行交易,故信用交易也稱保證金交易。
2)經紀人向投資者提供借款購買證券或者經紀人提供證券以供出售。據此,可將信用交易分為融資信用交易和融券信用交易,故證券信用交易也可稱為“融資融券交易”。
3)信用交易是證券交易所依照法律規定創設的證券交易方式。證券信用交易具有活躍市場、創造公正市場價格和滿足投資者需求的優點,但因存在投資風險,須均衡證券信用交易優劣,設置合理和周嚴的風險控制制度,給證券信用交易以適當的地位,以實現揚長避短之理想。
信用交易可分為融資交易和融券交易兩種類型,但這與我國證券交易實踐中出現的“融資交易”與“融券交易”根本不同。首先,信用交易是依照法律和證券交易所規則創設的證券交易方式,具有適法性,實踐中出現的融資融券交易則缺乏法律依據。其次,信用交易以投資者交付保證金為基礎,實踐中的融資融券交易則幾乎完全沒有保證金交易的性質。另外,信用交易是經紀人向投資者提供信用的方式,但我國實踐廣泛存在經紀人向投資者借用資金或借用證券的形式,屬于反向融資融券行為。加之,有些資金和證券的借用系未經投資者同意,屬于非法挪用資金和證券行為。在此意義上,未經法律準許的融資融券行為,屬非法交易行為。
在各國證券市場中,除前述四種基本證券交易方式外,還大量存在其他非主要形態的證券交易方式。有些是相對獨立于前四種的證券交易方式,如股票指數交易,有的則是附屬于前四種基本證券交易方式,如利率期貨等。
三、證券交易的一般規定允許交易的證券,必須是依法發行并交付的證券。所謂依法發行并交付,是指證券的發行是完全按照有關法律的規定進行的,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具有法律依據,通過發行程序并將證券已經交付給購買者。也就是說,進行證券交易的當事人依法買賣的證券,是其合法持有的證券。非依法發行的證券,即證券的發行,沒有按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序進行,這樣的證券,不得買賣。
依法發行的投票或者公司債券及其他證券,都允許依法進行交易。依法發行的證券可以進行交易,但并不排除法律根據證券的性質和其他情況,對某些證券的交易作出限制性規定。在現實中,對某些證券的轉讓期限作出限制是可能存在的。如有些債券,只允許在發行后滿一定期限才可轉讓。對于股票,如我國《公司法》對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持有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的轉讓限定為3年之內不得轉讓。再如目前對上市公司中,內部職工股的轉讓也有期限的限制。凡是法律對轉讓期限作出限制性規定的,在限定的期限內,該種證券不得買賣。
【關鍵詞】轉融券 融資融券 做空機制
一、轉融券的定義及作用
轉融券業務是指證券金融公司將自有的或者依法籌集的證券出借給證券公司,供其辦理融券業務的經營活動。我國于2013年2月28日正式啟動了轉融券業務試點,這是繼轉融資之后,又一項健全我國融資融券交易制度的重要舉措,對進一步提高證券市場的資源配置能力和市場效率、滿足投資者多元化投資需求和風險管理、提升證券公司的業務創新和風險管理能力,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我國轉融券業務的發展現狀
轉融券業務目前處于試點階段,按照試點期間的規則,證券公司只能使用自有證券對其客戶融券,若證券公司自有證券不足時,可通過中國證券金融公司向上市公司的機構股東借入證券,以滿足客戶的融券需求。而基金公司、保險公司和上市公司國有機構股東由于相關法規和政策上的限制①,尚不能真正開展證券出借業務。首批參與試點的證券公司共有11家,參與轉融券業務的標的股為90只(滬市50只,深市40只),總流通市值為9.3萬億元,約占A股整體流通市值的50%。
轉融券的期限共分為3天、7天、14天、28天和182天共五檔,每檔實行差別的利率結構。證券金融公司從證券出借融入證券的費率分別為:3天期1.5%、7天期1.6%、14天期1.7%、28天期1.8%、182天期2%;證券金融公司向證券公司融出證券的費率分別為:3天期4%、7天期3.9%、14天期3.8%、28天期3.7%、182天期3.5%。
從當前的推進情況看,一方面參與機構數量、標的數量和出借券源均有限,另一方面出借費率制度又對投資者缺乏吸引力,使得轉融券業務仍沒有對市場規模起到明顯的推動作用。
三、試點期間存在的問題及分析
(一)重融資,輕融券
據中國證券金融公司相關數據的統計,截至2013年5月底,滬市和深市的融資融券總余額已達2256.74億元,其中融資余額為2208.45億元,融券余額僅為48.29億元,占比僅為2.14%。整個市場呈現出重融資,輕融券的形勢。主要原因在于:(1)證券公司用于轉融券業務的券源有限,加上試點規則對融券出借人范圍的限制,使得市場上券源數量過少,投資者在市場估值水平總體不高的情況下,融券做空的需求和意愿均不強。(2)出借費率制度缺乏吸引力。目前證券金融公司向券商出借證券的最高費率為4%,而機構投資者向證券金融公司出借股票的最高收益卻只有2%,機構投資者作為券源的提供者,不僅所獲收益相對不足,還需承擔股價被做空下行的風險,融券意愿不高。(3)國內外證券托管體制的不同,導致了中國的機構投資者在中長期出借意愿也較小。在國外市場,證券直接托管在券商處,券商可在投資者不知情的情況下出借。而在國內,證券的托管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券商無法處置投資者的證券。在此情況下,唯一的途徑就是投資者愿意主動出借,再經過證券金融公司和證券公司兩個環節,提供給需要做空的需求者做空。
(二)規則和門檻偏向大機構
相比之前的轉融資,雖然轉融券的門檻降至30萬元,但仍限制了大多數散戶。據相關資料顯示,在A股市場,市值不足10萬元的股民約占87%,若以30萬元的門檻,將會有90%的股民受到限制。由此可看出,轉融券業務的門檻限制以及交易規則明顯是偏向于大資金大機構,而對于一般的投資者,依舊只能靠單向做多來實現盈利。更重要的是在允許融券做空的情況下,股價的跌幅會超過以往,散戶投資者可能由此將蒙受更大的損失,這成為他們最擔憂的問題。因此,監管部門如何完善交易規則以及引導廣大投資者轉變投資思維,成為緩和大機構與散戶之間矛盾的關鍵。
(三)傳統做多策略面臨挑戰
轉融券業務在擴大融券供給的同時,也帶來了新的交易策略,使得對單股做空獲利更具操作性和實現性。主要有以下兩種:(1)主題投資策略。該策略一般通過以下操作流程來實現:“經前期調查后質疑上市公司——借券做空該上市公司——負面消息并誘使市場中大量資金拋出該股票——等待該股價格跌至地位,購入該股還券獲利”。有三類股票在此策略下容易被做空,第一類是一些缺乏實際業績支撐的概念股或題材股,被跟風炒作抬升股價后,極其容易被反手融券賣出做空;第二類是一些周期性行業股,若短期盈利能力出現下滑,容易被投資者沽空;第三類是一些出現與宏觀經濟事件、財務信息造假等突發性利空事件直接或間接關聯的股票。(2)定增套利策略。在我國證券市場上,有不少上市公司前期定向增發價格過高,后因股市大盤行情連續下跌,增發股出現跌破發行價。對于此類股票,機構投資者可在其定增類產品中安插量化對沖策略,再通過融券做空定增標的,從中獲取定增折價帶來的無風險收益。
四、加快轉融券業務發展的建議
我國在開通轉融資業務近一年后,又推出了轉融券業務,重要的原因在于國內券商在融券業務方面仍很薄弱,需要通過轉融券業務來強化券商融券環節。轉融券作為轉融通業務的精髓,其最大的作用是為我國股市帶來了急需的“做空機制”[2]。歐美很多國家的成功經驗也表明了做空機制對股市的健康發展是不可或缺的,做空機制在一定程度上是對股市錯誤的一種修正,只有不斷修正錯誤,股市才能良性發展。從完善融資融券制度,逐步促進我國證券市場持續健康發展的角度出發,本文認為在轉融券后續發展過程中應注重以下幾個方面:
(一)放開參與條件,豐富融券標的
現階段只有非專業投資機構能參與轉融券業務,這些機構沒有獨立的交易通道,能夠出借的券源也較少,制約了融券市場的發展。而像基金公司、保險公司等專業投資機構,他們擁有獨立的交易通道,一方面能增加市場券源的供給,擴大標的規模,另一面融券供給量的擴大還能拉低融券的利率和交易費用。可考慮對ETF等被動型基金開放轉融券業務,其在提升基金持有人收益的同時也豐富了市場中的券源。
(二)進一步完善配套措施,保護中小投資者的利益
轉融券業務當前階段的門檻,使得絕大多數中小投資者被拒之門外,他們非但不能參與其中,甚至還要承受做空機制帶來的關聯損失。監管部門可通過相應的配套措施,來保護中小投資者的利益,比如在轉融券業務試點期間同步推出“T+0”交易制度。融券業務會加劇股票的下跌,中小投資者在面對融券業務的負面效應時,可適時地利用“T+0”交易制度及時修正錯誤,以減少投資損失。
(三)參與主體應積極轉變投資思維
轉融券由于具有做空特性,其推出改變了市場單一的盈利模式,不僅使對沖、套利等量化交易策略的實現成為可能,還衍生出很多量化操作的策略。對于機構投資者,不僅可在做空轉融券標的中獲利,還可在做空個股的同時,做空股指期貨,并通過多樣化的交易策略來規避市場風險;對于個體投資者,應改變傳統的多頭思維和低買高賣的單一盈利模式,有效把握雙向時點,適時構建多空組合,在市場上漲、下跌和震蕩中發掘盈利的機會。
注釋
{1}《中國證券金融公司轉融券業務規則(試行)》。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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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徐紹峰.轉融券業務試點會給A股市場帶來什么.金融時報.2013-2-28.
[5]申鵬.轉融券“履新”市場沖擊有限.中國證券報.2013-2-2.
[關鍵詞]證券公司;融資;融券
融資融券交易是境外證券市場普遍實施的一種成熟的交易制度,是證券市場基本職能發揮作用的重要基礎。融資融券交易機制具有提高市場流動性、緩沖市場波動、發現市場合理價格的積極作用,是完善證券市場機制,優化金融市場資源配置的重要手段和途徑。我國融資融券業務的逐步開展,對推動我國資本市場向更高層次的發展、提高投資者參與市場的積極性并促成券商經營模式的轉變、增強證券公司盈利能力具有顯著意義。
一、融資融券的含義及特征
根據《證券公司監督管理條例》中的定義,融資融券業務,是指在證券交易所或者國務院批準的其他證券交易場所進行的證券交易中,證券公司向客戶出借資金供其買人證券或者出借證券供其賣出,并由客戶交存相應擔保物的經營活動。根據上海和深圳證券交易所融資融券交易試點實施細則中的規定,融資融券交易,是指投資者向具有上海或深圳證券交易所會員資格的證券公司提供擔保物,借入資金買入本所上市證券或借入本所上市證券并賣出的行為。融資融券交易的特征有:雙向交易、保證金與杠桿。融資融券結束了我國A股市場只能進行單邊交易的格局,為投資者提供了賣空渠道,改變現有盈利模式和市場結構。同時保證金模式為投資帶來杠桿效應,當然也帶來相應的風險暴露。
二、發達國家或地區融資融券市場發展狀況
(一)美國融資融券市場發展狀況。20世紀60年代,在美國證券賣空交易開始發展成為大量日間交易的、由專業機構服務的市場。華爾街上許多龍頭公司不僅獲得了跨越式的利潤增長,而且激起了1929年崩盤及以后一系列的蕭條之后大量極佳的投資機會。飛速發展的經濟燃起了華爾街上的證券投資熱情,大量的個人投資者和退休基金沖進了市場,許多公司利用股價的上漲而發行混合型證券,如可轉換債券,有的公司利用上漲的股價作為資金而參與市場并購浪潮,也帶動了套利交易的發展和AmericanDepositaryReceipts(ADRs)的流行。
20世紀70年代早期,由于期權交易的繁榮和B-S期權定價公式在資本市場上的廣泛運用,以及基于期權的股票借貸行為管理,使得賣空交易得以進一步發展。另外,在供給面上,70年代美國證券托管銀行開始為保險、公司投資組合和慈善基金提供證券出借服務,很快法律也允許養老金參與證券賣空來獲得更高的收益。到了80年代中期,美國大部分的機構投資者都使用賣空交易,證券賣空也已經完全制度化。1980~2007年紐約交易所客戶信用交易融資余額由1470億美元增長到39787億美元,年均復合增長率12.5%。美國采用的是分散化的信用交易模式,也是典型的市場化融資融券模式。由于美國有發達的金融市場、貨幣市場和回購市場,因此美國對信用交易主要依靠市場因素,對券商的借貸關系并不積極主動地干預,采取了市場化的授信模式。美國《1933年證券交易法》規定了市場化的授信模式,券商可以向任何一家合法的聯邦銀行借款借券。縱觀美國融資融券的悠久歷史,融資融券制度為完善美國金融市場、長期穩定市場波動起到重要的作用;在市場化的分散信用交易制度下,金融機構間的合作優勢也得到了很好的體現;從證券公司的角度來看,融資融券業務的穩定發展給證券公司提供重要的利潤來源;但是關于賣空交易,仍然存在著很多的問題待于完善。
(二)日本融資融券市場發展狀況。日本于1951年推出保證金交易制度,保證金率及相關的管理由大藏省進行。1954年日本通過了《證券交易法》,在規范了之前的買空交易的同時,又推出融券賣空制度。很快又成立了日本證券金融公司,專門負責提供信用交易的資金。這標志著日本的賣空機制正式確立。1960年,日本規定允許證券金融公司向客戶提供債券交易融資,這成為證券金融公司發展的一個新的里程碑。70年代中期以后,隨著債券市場的發展,債券交易融資規模一直不斷上升,使原本占主導地位的股票融資交易發展呈下降趨勢,80年代末跌至最低。90年代后融資融券交易占市場總交易額的比例一直在20%左右。在1997年、1998年和2001年,日本又分別對信用交易規則進行了大量的修改,雖然日本股市一直低迷,但是融資融券的比重一直比較穩定,而且個人投資者占信用交易的比重呈不斷上升之勢。
日本是典型的集中授信模式,由于日本金融體系上的主銀行制度,為防止銀行資金在證券市場中可能的滲透性,日本實行了以證券金融公司為主的專業化授信模式,日本《證券交易法》專門規定了集中的授信模式,日本現在主要有三家證券金融公司,即日本證券金融公司、大阪證券金融公司和中部證券金融公司,這三家公司在日本信用交易市場中處于完全壟斷的地位,他們提供股票抵押貸款、股票融資和債券融資等方面的融資融券服務,而券商在信用交易中的主要功能是作為中介客戶融資融券,并且可以從證券金融公司得到融券資金或借款。日本融資融券發展歷史也較為悠久,由于采取了政府專門監管下的專業證券金融公司經營,從而避免日本主銀行體制可能帶來的過分滲透。另外,債券的融資融券交易是日本的一個特色。
(三)香港融資融券市場發展狀況。1994年1月,香港的融資融券機制正式出臺,聯交所推出受監管的股票賣空試驗計劃,選擇了17家總市值不少于100億港元及流通量不少于50億港元的股票進行賣空,采取類似美國的報升規則,規定其只能以不低于當前最優價的價格賣空。1996年3月,聯交所推出一項修訂計劃,增加可賣空股票的數目至113只,并取消賣空的報升規則限制。1998年9月,限制賣空規則又被恢復,同時規定豁免此規則限制的情況。香港證券市場的成熟度較高,其融資融券的主要模式是分散的信用模式,具有信用交易辦理的券商可以利用自有資金或銀行抵押貸款為客戶提供借貸資金。香港的授信中介是中央結算公司,它提供自動對盤系統對賣空交易進行撮合成交。中央結算公司建立了股票借貸機制,首先選擇可供借貸的證券,建立借貸組合,然后提供給信用交易辦理券商,再由券商提供給投資者融券服務。中央結算公司在融資融券交易中具有較強的中介和管理作用,但并不直接向投資者服務,而是由券商向投資者提供服務,所以,香港市場是一種分散化的市場授信模式。
三、融資融券業務的推出對證券公司的影響
(一)融資融券業務推出的積極影響。一是信用交易的推開將增加證券公司的利息收入。在融資融券業務推出的初始階段,證券公司利用自有的資金及證券,通過為客戶提供融資融券服務直接從中收取利息;而在此后,隨著證券金融公司的介入和“分散信用”模式的推進,證券公司可以從更大規模的交易中賺取利差。因而,融資融券業務的信用交易為證券公司增加了新的盈利渠道。據相關資料顯示,美國融資融券業務所帶來的利息收入約占證券公司全部營收的15%左右,日本、臺灣等國或地區的融資融券業務所帶來的利息收入也占到全部營收的10%左右。從我國內地開展試點以來的情況看,若以8%作為融資融券的統一利率水平,日交易額為1000萬元,每年250個交易日,則融資融券業務每年可帶來2億元的利潤,若以6家試點證券公司及另外5家參與試點聯網的證券公司凈資本的20%為融資融券年交易規模計,則每年可帶來約30億元的利息收入。
二是融資融券業務促進了證券交易活躍,將增加證券公司經紀業務傭金收入。在融資融券業務推出之前,我國證券市場一直都是“單邊市場”,缺乏有效的做空機制。當行情出現持續下跌時,投資者則紛紛遠離市場,證券公司傭金收入也隨之大減。融資融券業務的推出,在為市場提供做空機制的同時,還可與股指期貨相配合,為投資者提供更為完備的套期保值渠道,能夠降低投資者參與市場的風險,提升投資者參與市場的積極性,極大地吸引了場外資金進入市場交易。因此,證券公司經紀業務的傭金收入也必然增加。特別地,在行情看跌時,若沒有融資融券這一做空機制,交易活躍程度將受到較大沖擊,但利用融資融券工具,投資者可以將融入的證券先賣出,在價格下跌后再買人證券用于償還以實現盈利。因此,交易的活躍程度將不會受到顯著影響,從而證券公司的傭金收入也將得到較大保障。
三是融資融券業務推動投資者專業性程度的上升,將增加證券公司的中間業務收入。由于融資融券業務要求投資者對市場行情能有較為準確、全面的把握。因此,投資者在作出并執行融資或融券決策前必然會尋求相關專業建議,這將給證券公司為投資者提供更專業、優質的咨詢服務創造新的契機。同時,證券公司在融資融券業務中還可提供專業的財務顧問服務、資產管理服務等,這些中間業務的提供也將在一定程度上增加證券公司的中間業務收入。
(二)融資融券業務推出的潛在風險。融資融券業務對證券公司帶來的潛在風險主要有三個方面:一是融資融券業務的操作風險。主要指證券公司在動用自有資金或者證券為投資者融資融券過程中由于市場行情判斷措施所引起的風險,例如股票上漲誤判為下跌時,錯誤融出資金。這種風險主要是由于證券公司對此業務的研究不夠深入以及相關人員對市場行情判斷出現較大偏差產生的,是一種或有損失。理論上講,如果證券公司的融資融券業務量充足,則其資金的融入融出和股票的融入融出可以實現動態平衡,因此在整個業務的發展過程中實現股票風險和資金風險的自我對沖。但在我國開展融資融券業務的試點期間,由于只允許證券公司利用其自有資金和證券從事融資融券業務,因此,證券公司很難具有充足的資金和股票規模,同時其研發能力和研發素質較發達國家相關機構相差甚遠,因此潛在的操作風險較大。
二是證券公司的流動性風險。融資融券的信用交易特征具有放大證券交易量的效應,證券公司開展融資融券業務所需資金主要是自有資金和依法籌集的資金,當資金向客戶融出時,在一定時期內就被客戶所占用,在現階段,由于證券公司從外部獲取的資金規模有限,且期限有嚴格限定,因此隨著融資融券業務規模的不斷擴大,如果到期資金被客戶大量占用,而證券公司無法擴展其他有效的籌資渠道,將會造成資金流動性風險。
三是客戶的信用風險。信用風險的發生主要是由于客戶在其賬面損失超過繳納的保證金后由于實施違約行為而產生的風險。在融資交易中,證券公司以自有或籌措的資金提供給客戶使用,希望獲得相關的利息和手續費收入,客戶則希望通過融入的資金獲取股票市場中的收益,證券公司和客戶是在承擔巨大風險的前提下獲得這種利益的。如果證券市場出現大規模的下跌或投資者操作出現失誤,通過信用融入資金的投資者將會遭受超過保證金數額的虧損而不履行還款協議,因此證券公司將存在可能無法追回巨額款項的可能。
除此之外,融資融券交易對證券公司的內部風險管理是一次考驗。作為一項新業務,其推出必然會對證券公司內部風險管理體系形成沖擊。若證券公司不能對內部風險管理體系進行及時有效的完善,則可能對證券業的健康發展造成不利影響。
四、完善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業務的對策建議
一是戰略上要充分重視融資融券業務。由于融資融券業務無論是對整個資本市場,還是對證券公司的經營模式、經紀業務競爭格局和投資業務、營業收入等都有相當的正面影響,因而,證券公司必須在準確把握其風險的基礎上,從戰略高度對此業務予以重視。
二是證券公司應努力提升核心競爭力并積極尋求外源性融資擴大自身規模。對于非試點證券公司,由于營業網點相對較少、經紀業務規模小等原因,應形成具有自身特色并以此提升核心競爭力的規劃;與此同時,積極實施股份制改造,尋求外部融資并選擇合適的時機實現首發上市,同時大力拓展經紀業務的規模和質量,搞好綜合投融資業務,并據此轉變自身的經營模式,為融資融券業務的大規模展開創造堅實基礎。
投資者需要注意股指期貨交易時間
小吳想投資者股指期貨,但不知股指期貨交易時間,于是找來老張和老李詢問,老張是老股民,心想股指期貨與股票有關,交易時間一定與股票市場一是樣的,于是說回答說“股指期貨交易時是每天早上9點半11點半,下午1點到3點”老李一直做國內商品期貨,心想股指期貨是期貨的一個類別,交易時間應該與商品期貨交易時間是一樣的,于是回答說“股指期貨交易時間是每天早上9點至11點半,下午1點半至3點”,老張和老李爭執不下,于是小吳找來津投期貨的工作人員解答,才弄清楚,原來我國股指期貨交易時間為早上9點15分至上午11點半,下午1點至3點15分。
風險提示:我國股指期貨交易時間既不同于股票交易時間也不同于商品期貨交易時間,投資者應當牢記股指期貨交易時間,以免耽誤正常交易。
滬深300指數能交易嗎?
小李剛參加股指期貨交易不久,一日在行情報價欄內看到有四個股指期貨合約在交易,此外滬深300指數也在變動,但沒有人交易,于是小李產生疑問”沒人交易,滬深300指數為什么會變動呢?“津投期貨工作人員向他解釋”滬深300指數是由中證指數公司按照一定規則編制的指數,該指數隨指數成份股價變動而變動,將滬深300指數放大報價欄內目的是提醒投資者滬深300指數作為股指期貨交易價格走勢參照和到期合約交割結算價格的依據。
風險提示:滬深300指數隨成份股股價變動而變動,股指期貨到期交割后,以交割日滬深300指數算數平均價作為股指期貨交割結算價。
股指期貨交易與股票交易融資融券業務有什么區別?
小張剛參加股指期貨交易不久,一日在報紙上看到股票市場有關融資融券業務的報道,心想股票融資不就是保證金交易嗎?融券不就是做空嗎,這跟股指期貨不是一樣的嗎?于是找到津投期貨工作人員了解清楚。
津投期貨工作人員向他解釋道:融資融券是在股票市場通過一定的借貸關系,由券商向投資者出借一定的資金或股票為投資者提供服務,投資者仍然是在股票市場進行交易;而股指期貨作為一種衍生工具,是在股指期貨交易所進行集中交易;融資融券是由券商根據各自的服務條款分別與投資者簽定個性化合同,而股指期貨采用的是標準化合約;融資融券業務有一定的限制,普通投資者基于資產規模和信用問題很難得到這種服務,而股指期貨交易則非常方便,投資者只要開戶存入保證金就可以交易。融券業務投資者可能面臨“逼倉風險”即投資者到期找不到股票用于償還借入并賣出的股票而面臨“逼倉風險”,股指期貨實行現金結算,不存在“逼倉風險”。
風險提示:股指期貨與股票融資融券業務有本質區別,股票融資融券仍然是一種股票現貨交易,只是券商額外為投資者提供的一種借貸服務,投資者面臨著“逼倉風險”。
套利交易就沒有風險了嗎?
小林剛進股指期貨交易不久,聽人家說,股指期貨交易實行現金結算,不存在基差風險,因此套利交易是沒有風險的。小林信以為真,同時在期貨市場和股票現貨市場反向操作,結果由于資金管理不科學,股指期貨合約在到期交割之前因保證金不足,被強行平倉,導致套利虧損。
風險提示:股指期貨交易有風險,套利交易也不例外,在進行期現套利、跨期套利交易過程中,投資者主要面臨因保證金不足而導致的強行平倉風險。
投資股指期貨投資基金有風險嗎?
小王看了幾本有關股指期貨投資基金的書籍,感覺股指期貨投資基金是由一些職業基金管理人團隊操作,比普通投資者水平高,因此小王就認為投資股指期貨投資基金就沒有風險了,由于我國沒有公募股指期投資基金,于是小王就選擇了一家私募基金,結果一年過后,虧損了20%。
風險提示:股指期貨交易有風險,投資股指期貨投資基金也不例外,盡管股指期貨投資基金是由專業人士操作,但投資者仍然面臨價格波動風險、信用風險和資金管理風險。
參與股指期貨交易與別人共用一個交易編碼進行交易,有風險嗎?
小林原來沒做過金融投資,聽鄰居小李說股指期貨投資很賺錢,便整日跟著小李研究股指期貨。研究了三個月后,小林自認為自己對股指期貨交易技巧及交易風險已經很了解,于時跟小李說自己也想參與股指期貨交易。小李昕了小林的想法后,對小林說:好啊,你也不用到期貨公司再開戶了,省得麻煩,你就用我的賬戶交易,每天交易結束后,我們倆將交易結果分一下不就得了嗎?小林也圖省事兒,于是就將錢交給小李,存入小李在期貨公司開立的保證金賬戶,小李和小林共用小李的賬戶交易三個月后,由于對交易結果確認產生分歧對簿公堂,結果法院以交易賬戶及交易編碼歸小李所有為由駁回了小林的訴訟請求,小林因此遭受不必要的損失。
風險提示:按照我國目前法規規定:股指期貨投資者實行一戶一碼制度,每個投資者都需在期貨公司開立自己的交易賬戶,同時在期貨交易所申請自己的交易編碼,即“一戶一碼制度”,投資者在自己賬戶和交易編碼內交易才受到法律保護,與他人混碼交易將會導致投資者不必要損失。
股指期貨交易資金劃轉需通過保證金結算銀行賬戶進行
小于對期貨交易研究有半年了,認為自己對期貨交易技巧及交易規則已經相當熟悉了,于是帶著50萬元現金到期貨公司開戶交易。小于簽完合同后,將現金交給津投期貨工作人員,要入金。津投期貨工作員對小于解釋說,客戶存入和提取期貨保證金都必須通過銀行期貨保證金結算賬戶與期貨公司保證金專用賬戶之間轉賬,期貨公司不得接受客戶現金存取款及非指定銀行期貨保證金結算賬戶資金調撥。
風險提示:股指期貨投資者進行股指期貨交易,需事先指定銀行結算賬戶,期貨保證金的存入與提取只能通過銀期轉賬系統在銀行結算賬戶與期貨公司保證金賬戶之間劃撥,否則投資者合法利益將不能得到應有的保護。
異地客戶如何存取保證金
小于是遼寧沈陽的股指期貨投資者,小于從網上了解津投期貨的信譽及服務水平比較高,于時想在津投期貨進行期貨交易,但小于不清楚異地客戶如何存取保證金呢?津投期貨的工作人員向他解釋道:異地客戶存取保證金可能過商業銀行全國集中式銀期轉賬系統進行。小于需要到在當地工、農、中、建、交五家期貨結算銀行中選擇一家商業銀行作為自己的期貨保證金結算銀行,簽署《銀期轉賬三方協議書》,辦理開通全國集中式銀期轉賬業務,客戶通過網上銀行、電話銀行或期貨公司網上交易系統調撥資金,非常方便。
風險提示:異地客戶進行股指期貨交易,需要事先到期貨結算銀行開通全國集中式銀期轉賬業務,客戶通過開通全國集中式銀期轉賬系統調撥資金,實現客戶異地出入金需求。采用現金電匯,傳真提款方式匯劃資金存在很大風險。
融資融券主要有兩種模式:一是以歐美、中國香港為代表的分散信用模式。由券商獨立向客戶提供融資融券服務,券商在自有資金、證券不足時主要向市場不特定主體轉融通;二是以日本、韓國、中國臺灣為代表的集中信用模式。
由于我國內地證券市場的發展還處于初級階段,市場運行機制尚不健全,法律法規體系尚不完善,市場參與者的自律意識和能力也相對較低,所以難以直接推行分散信用模式,而應分階段來逐步達成。
第一階段,融資融券將主要在大型券商進行試點,主要利用券商的自有資金和證券來進行。
第二階段,借鑒日本和韓國、臺灣的經驗,成立證券金融公司,對證券公司融資融券所需的資金和證券轉融通進行統一調度,推動業務規模的擴張。
第三階段,穩步推進以美國為代表的“分散信用”模式。隨著我國資本市場的不斷成長,證券公司的轉融通渠道必然尋求有更大的拓寬,轉融通過程中市場力量亦應得到進一步強化,因而遠期推行“分散信用”模式并以此拓展融資融券的業務規模將是必然選擇。
若進入第三階段,則融資融券業務的影響將會進一步增強。因此,我們需要對融資融券對市場、券商的影響進行系統評估,并盡早完善相關對策,以放大正面影響、抑制負面沖擊。
融資融券帶來的挑戰
融資融券帶來的挑戰,一是市場可能面臨波動幅度加大及不規范運作所造成的系統性風險。融資融券在為市場提供做空機制的同時,也可能會由于“動量效應”和“羊群效應、業務開展過程中尤其試點階段的不規范運作等加劇市場的波動,給市場帶來更為顯著的系統性沖擊。更為甚者,波動或將通過系列的交叉傳染對其他金融市場造成沖擊,最終引發整個金融體系的風險。
二是杠桿作用將放大損失,使得投資者面臨較大的風險,進而影響投資者參與市場的積極性。融資融券是典型的“雙刃劍”,在獲利時可放大投資者的盈利水平,但在損失時則同樣可造成損失的乘數放大,行為金融理論相關研究表明,投資者對損失所帶來的負效用比同樣數量的盈利所帶來的正效用要大得多。因此,融資融券業務的杠桿作用可能會放大投資者面臨的風險,從而抑制投資者參與市場的熱情。
三是融資融券交易對券商的內部風險管理是一次大的考驗。作為一項新業務,其推出必然會對券商內部風險管理體系形成沖擊,若相關券商不能對內部風險管理體系進行及時有效的完善,則可能對券業的健康發展造成不利影響。
四是操作及技術上的風險。操作上的風險不僅包括純粹的操作性風險,還包括相關操作人員利用內部信息及專業優勢可能主動實施的違規操作風險等;技術風險主要體現在融資融券運行過程中的一些不確定性,譬如系統的安全可靠性、數據處理的及時性及數據可恢復性等。
五是融資融券交易對監管層如何進行監管及其協調方面提出了嚴峻的挑戰。融資融券業務可以為監管層提供更多的市場運行狀態、方向等方面的動態信息,但同時作為一項新的金融業務,它自身也需要監管,如何更為有效地構建和完善一套針對融資融券業務的監管體系迫在眉睫。此外,融資融券業務還與傳統的資本市場業務以及其他金融活動密切關聯,故而如何協調好這些監管策略,避免監管沖突也是監管層需要考慮的問題。若處理不當,不僅新業務推出將受到滯礙,其他資本市場交易活動也會受到掣肘。
對券商經營模式的影響
在短期內,由于融資融券的試點券商較少且主要依據自有資金和證券開展業務,交易機制亦不是非常完善,相關投資者對交易規則等也不是非常熟悉,可以預見短期內融資融券的交易規模必然較小、交易活躍程度也較低,對券商的經營模式影響尚不足實質化和顯性化。但隨著融資融券在中遠期內的加快推進,由于券商間在凈資本規模、評級等級、融資融券試點經驗等方面均具有一定區別,其對券商經營模式選擇的影響將隨之顯現。
參與試點、規模大的券商:首先,對于參與融資融券試點工作的券商,由于開展融資融券業務較早,必然會積累較多的運營經驗。而融資融券業務的開展將改變券商原有的“靠天吃飯”局面――即為相關券商提供了更為寬闊的盈利業務范圍并強化了傳統業務的盈利空間。行情無論是看漲還是看跌,均可通過提供融資(看漲時)或融券(看跌時)服務獲取相關融資融券利差,并穩定傳統經紀業務的傭金收入。如此一來,這部分券商實際上實現了業務經營的真正“金融中介化”(即可以提供真正意義上的全方位金融服務),綜合化經營趨勢必然得到進一步增強。
其次,對于部分凈資產及經紀業務規模較大而未能在較早期獲得融資融券試點的券商,雖然沒有融資融券的試點經驗積累,但由于其凈資產規模較大,最終可通過積極爭取融資融券業務的快速展開而實現業務的綜合化經營。在試點階段,根據《辦法》及《條例》中的相關規定,融資融券交易主要是依托券商自有資金及證券來展開,凈資產規模較大但未參與試點券商在試點結束后也可通過盡快獲得融資融券的業務資格使其交易規模、利差收入得以迅速擴張(因其凈資產規模較大),從而追上甚至超過參與試點的部分券商,并獲得開展融資融券在推動經營模式轉變上的諸多利好;對于經紀業務規模較大的券商,迫于客戶流失的壓力可能也會推動股東追加資本投入,從而擴充凈資產規模,最終通過融資融券業務的快速展開實現業務的綜合化經營。此外,凈資產及經紀業務規模較大而未能在較早期獲得融資融券試點的券商,雖然沒有融資融券的試點經驗積累,但也有發展經濟學上所說的“后發優勢”:既可分享融資融券的試點經驗,也可避免融資融券的試點風險。
因此,無論是對于短期內參與試點的券商,還是對于短期內未能參與試點但其凈資產規模及經紀業務規模較大的券商,在經營模式上都將更傾向于采用綜合經營模式。
其他券商:對于非試點且規模較小的券商,上述推動經營模式向綜合經營的動力將基本喪失。對于這部分券商而言,更為現實的經營模式將是依托自身核心競爭力發展富有各自特色的業務,業務范圍將更為窄化。
同樣是根據規定,由于客戶只能在一家券商進行融資融券交易,而非試點且規模較小的券商一無先行試點之經驗優勢,二無開展融資融券所必需凈資產優勢,三無融資融券所需的高水平研發隊伍優勢,必然在融資融券業務競爭中敗走麥城,而由融資融券推動的綜合化經營模式終將難以與其恰當匹配。
因此,這部分券商在經營模式選擇上必然會更為注重自身核心競爭力的培育和發揮,通過對客戶的細分(如部分投資者可能并不愿意參與融資融券業務,若券商能挖掘出來并提供具有核心競爭力優勢的服務,則這部分客戶將會成為此類券商的生存基礎),構建出適合自身發展需要、富有特色且業務相對單一的經營模式體系。
融資融券業務的逐步推開對券商經營模式的影響在短期內不明顯,但遠期影響必然將越來越明顯,券商經營模式的分化難以避免。
對券商經紀業務的影響
經紀業務是當前券商的主要業務之一,同時也與其他傳統業務如投行業務、資產管理業務互為基礎。融資融券業務的“先行試點,逐步推開”將對券商的經紀業務競爭格局產生深遠影響―將極大地推動經紀業務的集中化。具體包括直接和間接兩大影響路徑:
直接影響機制:在先行試點和逐步推開的第一、二階段,開展融資融券業務的券商將直接受益于《辦法》及《條例》的相關規定,即只能在一家券商開立融資融券專用賬戶的相關規定將直接導致未開展融資融券業務的券商客戶資源流失,進而引起這部分券商經紀業務較為顯著的萎縮,或者說將直接促成經紀業務向開展融資融券業務券商的集中。當前券商經紀業務相對分散的局面將面臨重大調整。
而在遠期,經過融資融券短期試點和中期推開的直接沖擊后,經紀業務集中的既定趨勢將難以逆轉:(1)相關客戶在新加入融資融券業務的券商不能提供相對更為便利的交易條件時將在自身利益最大化目標約束下傾向于繼續與原券商(有融資融券業務資格)的合作;(2)更為重要的是,失去先機的未開展融資融券業務的券商隨著短期和中期兩個階段經紀業務的持續萎縮,利潤提升的動力也必然隨之弱化,不僅難以吸引外部投資以增加凈資本,也難以通過自身資本的積累實現業務創新、交易成本的降低等。這將與(1)綜合起來形成一個“惡性循環”,從而不斷強化經紀業務的集中趨勢。
間接影響機制:融資融券業務的逐步推開還將通過與經紀業務互為基礎的資產管理業務、咨詢業務等的變化對經紀業務產生間接影響。正如前文所指出的,融資融券業務的開展將導致先行試點及規模大的券商傾向于采用綜合經營的模式,在客戶投資需求日益多樣化的今天,采用綜合經營模式的券商將可更為全面地提供資產管理服務、專業咨詢服務等“一站式”服務,從而更好地滿足客戶的多樣化投資需求。因此此類券商對客戶的吸引力更強,最終經紀業務也必然能得到相對更好的發展。
據此,無論是從直接影響機制看還是從間接影響機制看,融資融券業務的“先行試點,逐步推開”都將促成券商經紀業務競爭格局的改變,經紀業務向先行試點及規模大的券商集中的趨勢難以避免。
對券商營業收入的影響
由于融資融券將推動經營模式的轉變,并對作為券商主要利潤來源的經紀業務產生重大影響,券商營業收入狀況也必然會隨之受到較大影響。總體來說,融資融券業務的開展將為券商提供更多的增收渠道,但對不同的券商其影響則有顯著差異。其中,對于參與先行試點及規模大的券商而言,融資融券業務的不斷推開將利于營業收入的增加;而對于其他券商,營業收入增長的壓力或將越來越大。
信用交易的推開將增加券商的利息收入:在第一階段,券商利用自有的資金及證券,通過為客戶提供融資融券服務將可直接從中收取利息;而在第二、三階段,隨著證券金融公司介入和“分散信用”模式的推進,券商更可以從更大規模的交易中賺取利差。
IPO重啟 打新收益驚人
所謂“打新”就是用資金參與新股申購,如果中簽的話就買到了即將上市的股票,根據以往經驗,幾乎每一次IPO重新開閘都蘊藏著巨大的投資機會。
今年重啟IPO,1月份已經發行了45個新股,且這些新股大部分已經上市,從上市情況來看,中簽的新股盈利豐厚,開盤首日撞擊上漲的停板似乎已經成了“規定動作”。
截至1月28日,共有36只新股登陸A股市場。據統計,在已經上市的36只新股中,首日平均漲幅為42.73%,接近交易規則的上限,僅有炬華科技、應流股份、陜西煤業3只新股首日漲幅未超過40%。
深市上市的股票最少漲了45%,個別股票差不多比發行價漲了1倍多。以1月27日上市的鼎捷軟件為例,該股網上中簽率為2.59%,按概率計算,如果申購量達到19500股,則必中500股,鼎捷軟件發行價為20.77元,申購日共需要動用資金40.5萬元。以上市第一天收盤價29.91元賣出,可獲得收益4570元,不計算稅費的情況下,打新資金獲得1.13%的收益率,而打新資金僅僅占用3天,年化收益率達到驚人的135.4%。可見打新賺錢效應明顯。
業內人士分析,由于今年新股發行數量較大,且9成在深圳市場,1月份僅僅是一個開端,具有投石問路的性質,但從1月份新股的基調中可以看出,今年積極參與新股申購會有比較可觀的收益。
不少機構認為,馬年比較確定的投資機會就是在一級市場上打新,特別是環保、制藥、通訊、互聯網等新興產業新股值得密切關注。對于一些質地良好,在估值上與目前的創業板和中小板對比之后具有明顯低估的品種,可積極參與打新,等其在二級市場上市交易以后逢高拋售,鎖定盈利。
中金公司研報稱,對于已持有市值并同時參與新股的網上投資者來說,由于沒有交易成本損失的顧慮,估算年化打新收益率或在8%-20%左右,已經高于一般的理財產品,具備一定的吸引力。
按市值申購 空倉無緣打新
新股發行重啟后,打新規則也有了較大變化,最大的變化是按市值申購。也就是說,投資者賬戶上要先有股票,再有資金,才能申購新股,空倉者將不能參與打新。
根據新的打新規則,深交所網上按“市值申購”的實施辦法是,投資者可申購額度根據其在網上申購日(T日)的前兩個交易日(T-2日)日終的持股市值來確定,持股市值1萬元以上的投資者才能參與申購,每5000元市值配給一個申購單位,不足5000元的部分不計入申購額度。每一申購單位為500股,申購數量應當為500股或其整數倍,但最高不得超過申購上限。
上證所公布的市值申購實施辦法略有不同,每1萬元滬市市值可申購一個申購單位,不足1萬元的部分不計入申購額度。每一個申購單位為1000股,申購數量應當為1000股或其整數倍。
需要注意的是,深滬兩市的持股市值是分市場進行的,即深市市值只能申購深市新股,滬市市值只能申購滬市新股。另外,持有的股票市值可重復使用,即參與同日多只新股申購。
按規定,持有市值是指非限售A股股份市值以及融資融券客戶信用證券賬戶的市值和證券公司轉融通擔保證券明細賬戶的市值,不含ETF、封閉式基金、B股股份、債券以及優先股的市值。
如果說上一輪IPO,投資者打新股拼的是誰的資金多、誰的賬戶多,那么本輪新規之后,需要考慮的是誰的股票多,外加誰的資金多,打新不再是“絲”的游戲。
打新流程 4天變6天
對于初次“打新”的投資者來說,還需了解申購的一般流程。此次新股發行重啟后,打新流程也有新的變化,一個完整的打新流程,由原來的4天變為6天。
T-2日:持有任一股票或買入股票。只能是非限售股的股票(債券、基金、限售股不行);融資融券、轉融通市值可以計算到有效市值。
T-1日:可作任何正常買賣操作。市值是按T-2日來計算的,市值計算的時間是一個時點,不是區間,如果在T-1日賣出股份,不影響其在T-2日的市值,可以參與T日的新股申購。
T日:T日為新股申購日。準備好所需資金,交易時間申購。申購時,當天有多只新股發行的,投資者可以用已確定的市值重復參與多只新股的申購。申購委托一經申報,不得撤單。
T+1日:中簽率、配號。
T+2日:搖號。T+2日在公證部門的監督下,由主承銷商主持抽簽,確認中簽結果,并于收市后中簽數據。若中簽,則對應資金將繼續鎖定并轉化為新股等待上市。
T+3日:未中簽資金全部解凍。
流程中需重點關注“資金凍結期”。根據新股發行流程,投資者在申購日當天進行申購后,用于打新的資金就進入凍結期,直到第三個交易日公布網上申購中簽結果后才進行解凍和多余款項退還。
如果資金不足,投資者則可采取“T-1日”或“T日”賣市值買新股的策略盤活打新資金,按照滬深交易所的規定,投資者最遲可以在“T日”當天賣出市值再來參與申購。
為打新買股 要仔細盤算
此次打新新規要求股民須持有一定的市值才能申購新股,此舉增加了打新的難度。許多空倉的股民如要打新,不得不買入股票。但買什么,買多少,怎樣買,卻大有學問。
按照市值配售辦法,投資者或許會重新考慮建倉或加倉。在這種背景下,專家建議,為了回避市場風險,最好布局3-5個行業,投資者可重點配置醫藥、環保、農業、消費、公用事業等,尤其建議關注上述行業中業績穩健、市場占有率大的龍頭個股。此外,買一些低估值的股票進行中長線的投資,還能輔以一部分新股申購的利潤,這可能比較適合普通投資者。
從新股申購角度而言,深市的股票市值性價比超過上海市值。按深市的規則,市值可以重復使用,深市申購每個資金賬戶上有較少股票市值就可以一個個申購下去,而滬市發行的是大盤股,申購需要大量市值。值得注意的是,現在市值申購與發行價無關,申購小盤股高價發行的很多,如50元的發行價,申購市值還是5000元申購500股,而滬市卻是低價發行,如5元發行價,申購1000股資金只需要5000元,股票市值卻需要10000元。深市是以小博大,而滬市是以大博小,所以,從市值申購角度而言,深市的股票市值性價比更好。
受制于新股申購需要先持有股票的規定,打新股民擔心買入股票后價格下跌從而吞噬打新收益。對此專家表示,考慮到二級股票價格波動的風險、資金使用效率和打新頻率,客戶打新資金可以采取1:10的比例配置股票和現金。如客戶有50萬元的打新資金,可以買入5萬元的股票,股票可優先選擇低市盈率、低風險以及波動小的品種,剩余45萬元資金專門用于打新。這樣即使持有的5萬元股票價格出現下跌,風險也可以通過45萬元的打新收益化解。
重點出擊 增加中簽機會
很多投資者打新股很盲目,打新完全當做買彩票,但機會總是留給有準備的人的。投資者合理利用手頭資金,提高自己的中簽機會也是有講究的。
中簽率就好比是彩票的中獎率一樣,由于申購新股的人和錢比較多,但是發行的額度有限,又不可能做到人手一股,所以才進行搖號。其過程是按照:滬市規定申購單位為1000股,每一賬戶申購數量不少于1000股,超過1000股的必須是1000股的整數倍;深市規定申購單位為500股,每一賬戶申購數量不少于500股,超過500股的必須是500股的整數倍。每一個有效申購單位對應一個配號,通過隨機分配的方式決定中簽的配號(即申購成功的申購單位)。中簽的申購單位與參與申購的有效申購單位總額的比率就是申購的中簽率。中簽率越低,申購新股人中簽的可能性就越小。
投資者如何合理利用手頭資金,提高自己的中簽機會?
首先,申購盤子大的。優先申購流通市值最大的一只個股,中簽的可能將更大。
其次,出現兩只以上新股同時上網發行時,應優先考慮冷門股,人少的地方中簽的機會可能更高些。
第三,將資金集中起來申購某一只新股。有些投資者準備將手中的資金分散去申購多只新股,認為能提高中簽率。專家則建議投資者,將資金集中起來申購某一只新股,以獲取更多配號提高中簽率。
第四,選擇申購時間相對較晚的品種。比如今天、明天、后天各有一只新股發行,此時,則應該申購最后一只新股,因為大家一般都會把錢用在申購第一和第二天的新股,而第三天時,很多資金已經用完,此時申購第三天的新股,中簽率更高。
第五,選擇合理下單時間。選擇下單時間很重要,根據歷史經驗,剛開盤或收盤時下單申購中簽的概率小,最好選擇中間時間段申購,如選擇上午10∶00-11∶00和下午1∶30-2∶30之間的時間段下單。
借道融資融券 增加市值和資金
本次新股申購把融資融券的市值都計算在內,投資者融資買入股票后,增加其A股市值,這樣就相應加大了市值申購的杠桿。
方法一,對于普通投資者來說,新股申購需要市值配售,本來手中資金不多,還要保證市值額度,實在是難上加難。這時候可以借道融資融券,將普通賬戶市值劃入融資融券的信用賬戶做擔保物;通過信用賬戶同時融資買入和融券賣出標的證券,而融資買入的市值和你本來持有的市值合并計算,就可以提高申購額度。
方法二,若你賬戶里只有深市市值或滬市市值,而你又想申購滬市新股或深市新股,可以借道融資融券,將普通賬戶市值劃入融資融券的信用賬戶做擔保物,通過信用賬戶同時融資買入和融券賣出標的證券(該證券為你希望申購的該交易所上市證券),來獲取你所需要的市值配售額度。
方法三,如果你的賬戶中僅有市值沒有打新資金,還可以利用融資融券套出部分融資額度來打新股。將普通賬戶市值劃入融資融券的信用賬戶做擔保物,融資買入證券、同時融券賣出相同標的證券,以直接還券的方式還掉融券賣出的負債,維持擔保比例高于300%部分次日即可劃入普通賬戶進行新股申購。
2004年的夏季是中國證券市場的多事之秋,伴隨著股市的持續下跌,閩發證券、建橋證券、漢唐證券等多家公司相繼爆發國債回購引發的巨大資金黑洞。有媒體披露2004年5月份中國登記結算公司內部的數據顯示,券商挪用客戶國債現券量與回購放大到期欠庫量達1000多億元。由于國債回購蘊含的風險相繼爆發,對整個證券市場也產生了很大的負面影響,不少國債投資者,尤其是機構投資者紛紛轉戶檢驗國債資產的安全。號稱無風險的國債投資何以成為市場的一個風險源?本文擬對我國國債回購的制度安排做一簡要回顧,對比交易所市場和銀行間市場國債回購規則,力圖找出產生風險的內在根源,并探索求證化解的途徑。
一、國債回購規則的簡要回顧
我國的國債交易存在兩個相互割裂的市場:交易所市場和銀行間市場。兩個市場均可以進行國債現券和回購交易,但是絕大多數品種不能做跨市場托管。回購業務開設之初的目的是增強國債的流動性,使國債的價值在流動中得到充分的體現。上世紀90年代初期,國債發行已經達到了一定的規模,但是與之相對應的交易市場還很不完善,導致國債交易的活躍程度很低,不少券種一經發行就沉淀下來,不但嚴重損害了其應有的流動性,而且也直接影響到了國債發行。為了從制度層面解決這個問題,兩個市場就先后在國債現券交易的同時,增加了國債回購業務。
國債回購交易實際是一種以國債為抵押品拆借資金的信用行為。具體講,國債回購交易是國債現貨交易的衍生品種,是以交易市場掛牌的國債現貨品種作抵押的短期融資融券行為,是資金拆借的一種行為。融資方(債券所有者):放棄一定時間內的國債抵押權,獲得相同時間內對應數量的資金使用權,期滿后,以購回國債抵押權的方式歸還借入的資金,并按成交時的市場利率支付利息;融券方(資金所有者):放棄一定時間內的資金使用權,獲得相同時間內對應數量的國債抵押權,期滿后,以賣出國債抵押權的方式收回借出的資金,并按成交時的市場利率收取利息。對于資金拆出方來講,國債回購實際上是購買一種短期國債的行為。目前我國國債現券和回購分別在交易所市場和銀行間市場開展,但是兩個市場回購交易規則和風險控制機制卻有明顯區別,
二、國債回購業務風險的暴露
在銀行間市場,投資者賬戶都是一級托管,直接托管在中央國債登記結算公司,雖然銀行間市場中的丙類戶要通過甲類戶結算,但是任何投資者的結算賬戶都是自己申報的銀行賬戶,由融券方直接將資金打入融資方的銀行結算賬戶,甲類戶只是丙類戶做債券的交割而已。而交易所客戶債券托管實行的是券商主席位下的二級托管,1994年為了活躍當時交投清淡的國債市場,進一步創立了國債回購標準化的“套做”與“放大”業務,并提供寬松的“席位聯合制”監管。按照1998年6月14日上交所的有關通知,交易所成員在清算時,都是以券商為單位實行清算,換句話說,一家會員不論在交易所有多少個席位(每個席位都有一個子賬戶),在清算時,這些賬戶都將歸入統一的法人賬號(主賬戶)進行清算;只要主賬戶不存在欠庫行為,一般不會追究子賬戶是否欠庫。這就使得一些券商在交易過程中,可以任意調用下屬營業部的資金和債券進行統一交易,以此獲得規模效益和資源的使用效率。托管、結算制度的差異給交易所國債回購風險埋下了伏筆,而標準券確定方式則成為引爆風險的導火索。
風險首先來自因托管制度漏洞所造成的券商對國債的挪用。根據交易所規則,融資方只能拿自己的國債做回購,用于回購的國債現券也必須是托管在證券公司的席位上。這種主席位下的二級托管方式為證券公司挪用客戶國債進行回購,提供了技術上的可能。一些大的證券公司,更是托管了幾十億元甚至更多的國債,只要證券公司守不住職業道德底線,利用制度缺陷,挪用客戶國債就是早晚的事情。這種挪用行為的表現形式就是私下里違規將客戶托管的國債用于抵押,為自己或其它資金需求方融資。如果融資到期無法歸還,或者客戶要賣出國債,那么自然就帶來了風險。這種挪用風險之所以在很長一段時間表現得并不明顯,主要有兩方面的原因。首先是一般證券公司不會將所托管的國債全部挪用,由于交易所是按照標準券的形式凍結被抵押的國債,因此就不會影響少數客戶在這期間的國債賣出交易。其次,在1996年至2001年期間,我國新股主要采取保證金申購的形式發行,資金周轉很快,但實際使用效率(也就是申購成功率)并不高,這就形成了一種短期的大額資金需求,國債回購恰好能夠滿足這種需求。由于“新股不敗”神話長期存在,證券公司挪用客戶國債回購融資申購新股,在利率及資金安全方面的風險很低,使得國債回購本身的風險被掩蓋了。雖然這種挪用行為都是非法的,但其中的風險沒有暴露,也就沒有引起有關方面的足夠重視,更談不上得到嚴肅查處了。
但是,隨著市場的發展,特別是新股實行市值配售以后,這樣的好事就沒有了。一些融資方利用國債資源通過回購融入資金,直接或間接用于股票炒作,于是,國債回購風險中因融資使用方面的問題,風險開始加大了。當股票出現流動性風險,或跌價使股票炒作者的自有資金完全虧損的時候,風險就可能成為現實。在現實中,一些證券公司從避免問題惡化、掩蓋自身違規的角度出發,盡可能將這種資金使用風險掩蓋下來,通過引入新的國債投資者,擴大國債托管數量以加大挪用額度等方式在自身體系內予以消化。這種掩蓋行為雖然暫時阻止了風險的爆發,但是并沒有消除或減小風險,事實上使風險象雪球一樣越滾越大。這種國債黑洞引發的導火索就是市場銀根收緊,標準券折算比例下降。2003年8月,由于央行上調存款準備金率收緊銀根,加上市場普遍預期進入了升息周期,因此持續多年的國債牛市行情到此結束,在交易所上市的各個國債現券普遍開始下跌,并相繼出現跌破發行價的現象,國債回購風險開始逐漸暴露了。按規定,交易所根據各個國債品種的內在價值,制訂相應的標準券折算比例。舉例來說,某券種面值100元,含息價105元,市價110元,那么就按1:1.05的比例,折算成105元標準券進行回購。現在國債市價下跌了,假如上述券種市價現在只有90元,這樣就必須按照1:0.9的比例折算標準券進行回購。因為回購比例的調整,同樣的融資額卻要挪用更多的國債,于是國債托管數量就告緊張。問題還沒有結束,由于人們對市場升息的預期,國債現券持續下跌,交易所被迫一次一次地下調折算比例,一些證券公司逐漸沒有更多的托管國債可挪用了,結果就是融資額超過凍結的標準券,證券公司出現欠庫。而登記清算公司在要求證券公司補足欠庫之前,不得不先向融券方支付到期的拆借資金本息,以至整個清算危機四伏。今年四月,中央登記清算公司發出文件,要求各證券公司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開展國債回購,不得欠庫并且限期歸還挪用的客戶國債,其背景就是當時國債現券價格的下跌和回購折算比例的調整,回購中的國債抵押風險來了一個大暴露,使得登記清算公司的資金面全面抽緊,正常業務受到很大威脅。
國債回購風險不只是國債市場的風險而僅限于清算系統內爆發,問題的嚴重性在于由此衍生的資金風險,不可避免地席卷了整個市場。證券公司為解決欠庫問題,融資方不得不壓縮融資額度,所能夠做的就是拋出股票,引起股票下跌,導致融資方所擁有的股票市值減少,進一步導致回購到期無法歸還資金,這就帶來了資金使用風險的再度爆發。而在這一過程中,托管方挪用客戶國債的情節也就再也無法掩蓋,挪用風險不可避免地暴露了。這些風險的不斷疊加、循環、放大,給整個市場造成了重創。
三、交易所和銀行間市場制度比較
目前交易所國債回購暴露出了巨大風險,而銀行間國債市場雖然也經歷了2003年以來的債券價格大幅下挫,但回購卻未出現上述風險,我們不妨通過兩個市場制度的進一步比較,來探討風險的根源。
1.托管和結算制度的比較分析
交易所國債現券和回購實行“席位聯合制”,也就是券商主席位制,其托管結算流程就是:交易所———券商———投資者。這種模式潛在的規則也就是賦予券商監管投資者賬戶的功能,反過來就是投資者的賬戶直接受券商監管,而不是直接受交易所監管,同時又產生了制度缺失———投資者不能監督券商是否濫用職權挪用客戶債券。對比銀行間市場托管結算模式,一級托管使中央國債登記結算公司直接監管每一個投資者賬戶,同時投資者之間的直接結算是一對一結算,交易雙方的結算不可能出現冒名的第三者。這樣,銀行間市場就徹底杜絕了挪用他人債券的可能性。
另外,銀行間一級托管和自主結算制度也杜絕了“合謀”的可能。在交易所市場,不少機構投資者為了規避不能給券商融資融券的規定,通過簽訂所謂的國債托管補充協議,默認券商對自己債券的挪用,目的是不在自己財務賬目上體現違規行為。而銀行間一對一的自主結算方式,使回購資金只能進入對應的登記賬戶,而不可能進入他人賬戶,從而杜絕了某些機構企圖繞過財務記錄進行違規操作的可能。
2.市場投資者的差異
交易所市場投資者涵蓋個人、券商、普通企業法人、社保基金、住房公積金等各類基金,其中大部分投資者沒有直接結算能力,更沒有類似于銀行的信譽保障,這種龐雜的投資者構成必然要求集中結算和融資比例標準化,在市場制度方面提供防范風險的機制。而銀行間市場投資者是銀行、保險公司、財務公司、券商、投資基金、信托公司、信用社等各類金融機構,他們具有專家投資的能力,能夠自主分辨各類風險,同時具有很高的信譽,也具有自主結算的能力。因此銀行間市場主要是為他們提供交易的場所,而風險主要靠他們內部管理制度來自主控制。
3.融資比例差異的根源分析
兩個市場債券融資比例差異的根源,應該是投資者的差異和交易對象的確立上。銀行間市場參與者基本都是金融機構,不但屬于專家型投資者,而且信用很高,其協商確定融資比例,實際也就是靠信用提高融資比例。而交易所以標準券確定融資比例,主要由于投資者龐雜而未能收到預期效果。盡管標準券制度對2004年國債回購風暴起到了導火索的作用,但不是風險產生的根源。迄今它仍不失為防范風險和提高回購信譽的關鍵措施。
4.兩個市場風險對比分析
回購交易的風險主要是托管和結算風險,在這兩個過程中都有可能衍生其他風險。交易所市場受投資者結構因素的制約,必須同時提供相應的托管結算保證。也就是說它不僅提供交易場所,而且還是信譽提供者。而銀行間市場游戲制度本身就公開聲明只提供交易場所,交易風險由交易雙方自行承擔。仔細分析交易所的主席位托管、集中結算和標準券制度,表面上解決了賣空、抵押不足和結算風險,但關鍵是不能防范挪用行為;同時出現挪用后制度本身也不能使挪用行為及時暴露。交易所是最后風險的承擔者,但卻沒有及時發現挪用行為的制度工具,對違規行為產生不了威懾作用,從而累積了巨大風險。相比銀行間市場,雖然風險完全由交易雙方承擔,沒有中介組織擔保,但是一對一的結算制度卻使風險能在第一時間內很快暴露,任何機構都無法暫時掩蓋,這種風險自擔的機制反而促使投資者主動規范,謹慎操作,銀行間市場迄今未發生挪用和欠庫行為就是明證。
四、國債回購風險的反思
從表1和上述比較分析看,交易所市場集合競價、集中結算,風險本應該很小,相反銀行間市場由于是自主結算可能存在更大的風險。但是我們可以看出,關鍵問題就是托管制度導致的漏洞。另外與銀行間市場不同的就是投資者的構成。銀行間市場的參與者屬于專家級投資者,對各類風險有足夠的認識和專業的防范能力;而交易所市場中的投資者以非金融機構和普通居民為多,往往注重國債的安全性卻忽視了國債托管交易中的風險,從而被違規券商鉆了托管制度的漏洞。國債回購之所以會從一項安全性很高的業務演變為市場風險的一個集聚地,是有其深刻原因的。
首先是制度缺失。制度的功能應該集中體現在兩個方面:制定游戲規則和消除制度漏洞。交易所市場中最大的漏洞就是主席位下的券商托管導致挪用債券成為可能。券商是市場投資者之一,而主席位制卻潛在賦予券商監管的職能,這種允許券商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的做法,必然產生巨大漏洞,往往使券商憑借托管和清算的便利,欺瞞客戶挪用國債的行為,逐漸演變成行業內一個公開的秘密,而其他投資者和交易所卻又無法對券商的行為進行實時監督。主席位集中托管清算產生的制度缺失還導致跨賬戶回購,部分國債持有者與券商合謀,默認其托管在證券公司的國債被挪用,而相應的交易記錄卻不能反映這個過程,極易逃避了單位內部和上級單位的財務審計監管。另外,制度缺失還體現在不能培育融券方的風險意識。與銀行間市場不同,交易所市場回購資金結算嚴重依賴交易所和證券登記清算公司,如果融資方支付有困難,登記清算公司會先行墊出資金,因此作為融券方根本不考慮國債回購是否存在風險,這樣就會導致資金清算等風險的大規模集中爆發。
第二,導致國債回購風險的根源還在于誠信問題。通過對國債回購風險的反思,無論是融資方還是國債托管方乃至默認國債被挪用的國債提供方,都缺乏最起碼的誠信。可以說,雖然國債回購制度存在缺陷,同時國債交易環境也不穩定,但是導致國債回購風險的具體行為,還是因為那些市場參與者的違規行為,他們試圖通過制度上的漏洞,尋找融資獲利的空間。每一筆產生風險的回購交易,至少存在一方或幾方的違規操作。制度的漏洞和監管的缺失,使得這種違規行為長期化、公開化和系統化,風險的集中爆發便成為必然了。
在這一點上,銀行間市場具有鮮明的可對比性。雖然沒有集中清算和標準券制度,但是一對一的直接清算逃避不了企業內部財務監督,而且金融主管部門監管嚴格,能使違規操作的敗德行為失去市場。
五、化解國債回購風險的途徑
從目前暴露出來的問題看,交易所國債回購風險度之高,已經遠遠超出了當初設計產品時的估計,并且波及到了國債現券市場、股票市場乃至資金市場。現在已經有一些證券公司、上市公司因深陷國債回購風波中,導致重大損失,有的甚至因此而停業或被托管。有關部門在防范及化解國債到購風險方面,近期也作出了大量努力。如證券交易所原來每季度調整一次國債回購的標準券抵押比例,改為現在可以根據市場情況隨時調整;另外,一些證券公司也強化了對客戶國債資產的管理,并且制定了相關的措施來防止被挪用。但是如果要從根本上控制和化解國債回購風險,筆者認為還需要在交易規則上做大的改變。
首先,應該借鑒銀行間市場托管經驗,將國債主席位下的二級托管改為賬戶托管,以賬戶清算制取代席位聯合制,單一席位各個子賬戶分別進行交易和清算,堵住制度上的最大漏洞,從理論上就杜絕了證券公司挪用客戶國債的可能。同時必須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國債回購只限機構投資者參與。
其次,進一步降低國債回購質押比例,從而降低融資杠桿。降低質押比例后,雖然犧牲了國債的部分使用效率,但卻可以增加融資方的成本,回避抵押不足的風險,降低盲目融資的沖動。
第三,盡快推出買斷式回購,改變現行國債回購單純的融資融券功能,開發國債回購在價格發現以及品種套利等方面的功能,吸引更多的投資者參與,通過國債回購綜合功能的發揮,抑制融資功能過度發展而帶來的風險。
第四,從長遠看,國債回購問題的解決,依賴于證券公司融資渠道的拓寬和融資模式的多樣化。建議完善同業拆借市場,讓合格的證券公司與銀行成員一樣享受同等待遇,并放寬拆借期限;逐步開設證券承銷業務貸款;引入商業銀行等大型的機構投資者,以做大做強交易所國債市場。
交易所國債回購風險的暴露,主要來源于制度缺陷以及違規行為的出現,而國債回購業務在完善投資品種和金融市場制度方面的功能不容抹煞。因此,只要市場各個方面齊心協力,認真總結經驗教訓,及時根據實際情況調整應對策略,國債回購風險是能夠得到化解的。
參考文獻:
[1] 巴曙松,高偉。國債回購為何成券商毀滅導火索[n].新京報,2004 10 18.
有人說它不過是一個普通的期貨品種而已,并不值得特別關注,對其發展前景并不看好;有人則認為股指期貨的推出意味著A股做空機制的來臨,是市場劃時代的標志,但有發展成為迷你(mini)市的可能。
專家認為,作為一個劃時代的產物,股指期貨推出的意義已經超出了其自身表現。正如人類歷史上在暗夜點亮了第一支燈燭一樣,它所開啟的做空新紀元將使每個投資者自覺地“被股指期貨化”,它將提醒我們及早著手,建立全新的投資思維。
意義遠超股指期貨本身
股指期貨(Stock Index Futures)的全稱是股票價格指數期貨,也可稱為股價指數期貨、期指,是指以股價指數為標的物的標準化期貨合約。
一方面,其交易要受到股市價格波動的影響,這直接由指數的變動加以反應;另一方面,交易者可以根據對股市的判斷,利用事先確定的價格對未來進行交易,從而達到固定或對沖風險的目的。
破除單邊市弊端
可同時做空和做多是金融市場的天性,但在股指期貨和融資融券推出之前,我國股市一直是單邊市,想要參與只能由買進股票開始,想要最終實現利潤,也只能由賣出股票結束。這種局面促使了我國股市的暴漲暴跌,助長了投機,造成投資者心態不穩,很少有人長期持股。股指期貨推出后,可使股市出現一股平衡力量,由單邊市變成雙邊市。當投資者預期股票價格下跌時,既可在現貨(即時的)市場上賣出,又可在期貨(未來判斷)市場上賣空,從而減輕股票現貨市場的賣壓,有助于股市的穩定。
常清(中國農業大學期貸與金融衍生品研究中心教授,本刊編委):股指期貸的推出是我國期貨市場的分水嶺,它將徹底改變我國期貨市場的基本格局。我國一方面將迎來金融期貨大發展的戰略機遇,另一方面股指期貸也為投資者帶來新的機會。股指期貨看似零和交易,其實不然,成熟發達的期貨市場能夠創造國民財富,還提供了避險、轉移風險的工具,使得經濟體系經得起震蕩。
唐衍偉(中晟期貨總裁助理、研發總監):股指期貨對我國金融市場是個里程碑式的產品,雖然是個小產品,但意味著中國從此有了金融衍生品,意義不亞于當初有了市場。推出初衷是為了實現兩個目標:一是作為金融市場必不可少的組成部分,必須有股指期貨;二是發揮其避險和價格發現的雙重功能。
許晴旺(北京中期期賃金融事業部經理):從有期貨市場開始,就開始討論推出股指期賃的問題。期貨市場分為兩個時代:商品期貨和金融期貨時代。對期貨公司來說,股指期貸只是金融期貸的一個品種,但對于整個金融市場來說,卻具有劃時代的意義。
李筱璇(申銀萬國證券研究所研究員):政府推出股指期貨的初衷是完善資本市場制度建設,鼓勵金融創新。單邊市是中國證券市場長期存在的一大制度性缺陷,股指期貨的推出將從根本上解決這一問題,成為近年來繼股權分置改革之后的又一大制度性變革。這項改革將把2010年中國證券市場推向創新年。
開辟新的投資渠道和盈利模式
股指期貨的推出,為投資者提供了通過套期保值對沖風險的途徑,也是期貨市場通過公開高效的競價,形成更能反映股指真實價格的工具。
傅浩(東興證券研究所研究員):眾所周知,股指期貨是一種零和游戲。不管什么樣的金融工具,最好一定是零和游戲。零和游戲對所有投資者是平等的,非零和游戲容易被機構利用某種規則漏洞所操縱。更重要的是,讓更多的理性投資者存活下來,這個市場才會更加理性,這是應該走的方向。
李筱璇:股指期貨主要有3大功能,每一個投資者可以至少發現一項功能與己相關。首先是價格發現功能,有利于形成更能反映股票真實價值的價格。期貸與現貨價格之間的偏離,也為從事期現套利的投資者帶來機會。其次是風險規避功能。股指期貨做空機制的引入,為市場提供了對沖風險的途徑,投資者可通過賣出股指期貨合約對沖股市整體下跌的系統性風險,有利于減輕集體性拋售對股市造成的影響。還有一個功能是資產配置。股指期貸由于采用保證金交易制度,交易成本很低,還被機構投資者廣泛用以資產配置。
常清:股指期貨作為期貨的品種之一,一個顯著特征是具有了買空賣空的雙向交易機制。對后市行情看漲時可以買入股指期貨合約做多,對后市行情看跌時同樣可以賣出股指期貨合約看空。只要行情判斷正確,入市時機選擇適當,就可以賺錢。
需經歷一個保護性成長期
中金所對股指期貨設立了相當高的門檻,限制之一是設定股指期貨開戶的資金門檻為50萬元,而目前期貨公司的客戶中,資金在50萬元以上的占比不超過30%。按照中登公司的統計月報數據顯示,截至2009年12月底,在滬深兩市持有A股的自然人賬戶中,持有市值在10萬元以下的占83.47%,13.76%的賬戶持有股票市值在10萬~50萬元。能達到50萬元以上的不到3%,即全國大約只有150萬個自然人賬戶滿足條件。股指期貨對于中小投資者而言變得可望而不可及。
針對這種狀況,著名經濟評論人葉檀提出了對股指期貨發展成為迷你或風險市可能性的憂慮。也有專家指出,隨著股指期貨的推出,中小散戶有進一步被邊緣化的可能。數據顯示,股指期貨開戶第一周,全國僅有400多投資者成功開戶,處于小火慢燉狀態。業內分析人士普遍認為,起碼應有20萬~30萬元的投資者開戶股指期貨并且經常參與交易,否則流動性根本無法保證,市場將陷于僵滯之中。
中小散戶不會邊緣化
當前的情況從側面反映了監管部門對股指期貨起步控制和防范風險的重視,這不會是長期現象。在成熟市場國家,股指期貨已被證明為一種合理的制度設計,不會天然出現使中小散戶邊緣化的缺陷。
唐衍偉:中國以前沒有過金融衍生品,股指期貸在推出之初還很脆弱,監管部門希望把基調定得積極些,首要目標是保證推出的成功,把展示它的市場功能放在第二位,因此在制度設計上非常審慎。當前的受限只是暫時的,如果在推出一段時間后運行比較平穩,就會降低門檻,給各種投資者提供機會。
傅浩:談不上中小散戶邊緣化。在推出初期這樣做,恰恰是出于保護中小散戶的目的。機構投資者相對更加理性,這樣會減少一些問題。股指期貨的設定本來就是針對所有投資者的,隨著市場的發展,沒有任何的規則和力量能阻止一般的投資者參與到股指期貨中來。
不會發展成迷你市
目前的開戶還僅限于自然人,盡管證監會已經了基金投資股指期
貨的細則,但機構如何開戶至今尚未有明確說法,市場將在今后一定時期內繼續處于觀望狀態。在與機構專家交流的過程中,他們紛紛表達了對長期市場前景的樂觀態度。
許晴旺:不存在成為迷你市的可能。很多投資者等這個機會已經很久了。股指期貸會有一個從剛出生到逐漸成熟的階段,每一個期貨人都會看好這個市場。
傅浩:許多人有迷你市的擔心,但這是沒有必要的。當前機構投資者熱情不高,主要是由于參與規則沒有定下來,還處在觀察階段。而對于個人投資者來說,股指期貨和股市需要不同的投資思維,接受和轉變觀念需要一個過程。
李筱璇:當前情況并不能反映具體的市場廣度。風險是否可控不取決于市場容量,主要靠交易規則與市場監管。股指期貨平穩運行后,交易制度得到進一步完善,可能會逐步放低門檻,中小投資者有條件直接參與進來。
唐衍偉:發展前景肯定不是迷你市,如果出現問題,最大的可能也只是在推出初期制度設計上的問題。根據我的判斷,推出初期可能不溫不火,隨著市場的發展逐步放開,后期一定會讓投資者共同參與。
迷你合約有望一年后推出
股指期貨迷你合約又叫小型股指期貨合約,是相對于標準合約而言的,這種合約面值通常不超過標準合約的1/5,交易快捷,流動性好,手續費比較低,非常適合散戶交易。
李筱璇:對中小投資者來說,股指期貨有價格發現功能,可能為投資現貨市場提供一定參考。迷你期貸合約是否推出,要看正式運行后的情況,短期內可能性不大但長期一定會。
傅浩:在投資者真正理性以后,意識的市場風險以后,監管部門就會逐漸推出迷你合約。這個過程可能需要3~4年。
唐衍偉:在設計出標準合約的同時,迷你合約已經設計出來了,只是要選擇一個合適的機會推出。在股指期貸推出大概一年的時間,經過評估沒有問題,會推出迷你期貨合約和期權。這是原來一直的思路,我相信不會有問題。
學習規則比參與過程更重要
不要試圖逃避,以“我不過是打醬油的”做借口。如果你是一個股民,以股指期貨的套利功能為例,當股民的熱情把股票指數推高,買人股票賣出股指期貨的套利者就將利益從股民輸送到了期民;如果股民過于悲觀,在低位割肉,那么賣空股票買入股指期貨的套利者也將利益輸送給了期民。切記,做空只是一種規則,股指期貨只是一種工具,投資者要善于利用規則和工具而不是漠視它們。
葉檀等人對股指期貨發展前景的憂慮也并非沒有道理,像A股火爆而B股卻幾乎成為一潭死水的教訓不可謂不深。在人類照明史上,繼油燈和蠟燭之后,現在占絕對地位的是電燈;同樣,開啟金融市場做空新紀元的股指期貨也不能天然成為大眾游戲。接受一種新的投資思維需要一個過程,盡管監管部門對這個新生事物會百般呵護,但如果有效引導不足缺乏投資者參與,或者盲目放開致使風險不可控,它的生命力是值得懷疑的。
投資者不妨持謹慎樂觀的態度,以股指期貨的推出為契機,盡快熟悉雙邊市場的交易規則并融入到投資理念中去,才能在合適的機會參與進來。縱使最壞的結果出現,也不妨礙我們從規則的學習中受益。
鏈接 水煮股指期貨術語
做空:股票、期貨等的投資術語,與做多相反,簡單地說就是先借貸賣出,再買進歸還,類似商業中的賒貨交易模式。以股市為例,當投資者頊計菜一股票未來會跌時,就融券賣出所持有的股票或在股指期貨市場賣出遠期合約,等到約定的期限再買進,以現價還給賣方,或在股指期貨市場對沖到期合約,其差價就是可能的利潤。在股指期貨和融資融券推出之前,我國股市上不存在做空機制。
單邊市:一是指單邊上漲的行情,不是波浪式上漲而是線性上漲,中間正常的回調往往會被利好消息或市場的狂熱情緒所打亂。這種情況是不可持續的。二是指股市制度上的單邊市,即在市場中所有參與者都只能通過價格的上漲獲利,而缺少在價格下跌中獲利的機制。中國A股市場就是典型的單邊市,股指期貨和融資融券是對這一制度缺陷的糾正。嚴格來說,融資融券才是股票市場純粹的做空機制,而股指期貨的做空能量要遠遠強于融資融券。
世華財訊模擬操作系統通過衛星網絡實現與真實市場同步,實驗室內同學根據真實市場上既定的股票價格,行情數據等進行交易,利用的是金融實驗室內虛擬資產。同學是價格的接受者,而非促成力量。無形中形成了孤立于市場的氛圍,降低了模擬交易的真實感。模擬交易獨立于真實市場,模擬實驗室中的交易量、成交價格或是多空力量都不會對真實市場價格產生影響。例如同學們大多都增持一只股票,多方力量遠大于空方力量,股票價格理應上漲,但是真實市場中股票價格卻是平穩震蕩或是下滑,有悖于實驗室內的交易情況。在這樣模擬教學中可能使同學對市場價格的形成機制產生曲解,理解不了影響股票價格波動的根本原因,達不到課程要求的教學效果。
二、信息影響不明確
現有的證券投資模擬教學可以通過世華財訊模擬操作系統接收到市場上實時行情數據,交易所企業公告信息。真實的市場是開放的、瞬息萬變的,同一時間內充斥著這種各樣的信息,共同影響著股價的走勢和市場前景的好壞。因而很難站在和基礎理論結合的角度,研究單個信息會對股價和市場會產生怎樣的影響。例如央行決定上調利率緊縮銀根,同時政府又增加財政支出加大對高科技產業的扶持力度,兩則消息共同影響下的市場很難讓同學了解單個消息對股價以什么方向和多大力度的拉動。這樣很難培養起從基礎理論處分析消息影響的能力,對以后的投資實踐將產生負面影響。
三、交易環境不可控
模擬系統中僅僅可控的是學生虛擬資產的配給。然而IPO新股發行、個股配股分紅、國家宏觀政策、企業重大事項報告、印花稅手續費改革、漲停板臨界值變化等等,這些導致證券市場復雜多變的因素,很多很難出現在現有的短時間模擬交易教學過程中,但這些又都是真實證券投資實踐中不可忽視并需要深入研究的因素。單純依賴于真實市場模擬交易,不根據學生學習需求靈動的調節實驗條件,往往不能達到既定的教學目的,造成理論和實踐的脫節,很多所學理論知識難以得到實踐驗證。
四、時間限制
首先,然而學校在安排模擬實踐時往往不能與證券市場真實的交易時間同步,課程的時間安排很受限制。老師不能在課后跟蹤分析講解,模擬操作隨意性強。其次,真實市場的操作周期一般較長,證券投資的課時總量有限,模擬實踐更只是輔助教學的一部分,模擬交易和真實市場上的操作周期相差甚遠。這樣在利益排名結果為導向的課程考核方式下,容易催生急于求成、過度投機、脫離基礎分析的投資行為,使模擬教學本身失去了意義。
五、提出創新
針對以上問題并結合教學需要,我校金融工程實驗室獨立開發了一套名為“大學生模擬交易系統”的系統軟件,是一套真正從學生學習、實踐和研究角度出發,模擬真實股票市場的互動式的Web系統。上課學生就是模擬市場的所有交易者,交易股票是自主設計的模擬股票。以該系統應用于證券投資課程的模擬教學,相對于目前主流的世華財訊模擬操作系統,擁有以下優點。
(一)獨立撮合系統
大學生模擬交易系統按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撮合成交。接受的是模擬市場內學生的交易申請,并不依賴于現實中的任何一個交易系統,充分保證系統的獨立性。上課學生就是模擬市場的所有交易者,交易的股票是模擬股票,交易行為經過撮合系統成交后,將價格反饋回來形成行情,價格波動就是大家共同交易的結果。大家可以看著自己的單子是怎么成交的,能知道不同方向不同量的成交會對價格產生什么影響,在實際操作中理解成交價格的形成機理。
(二)對交易環境的完全控制
由于交易者、交易資金和交易對象都脫離于真實市場,因此可以通過系統實現對交易環境的完全控制。1.股票或期貨市場選擇。該系統不僅僅可以進行股票市場的模擬教學,也可以進行建立模擬的期貨市場。同學可以參與期貨標準合約的設計,更真實的讓學生掌握交易規則、保證金杠桿、做多做空和套利等應用性很強的知識。2.交易時間不受限。由于大學生模擬交易系統是獨立于真實市場的,不需要緊跟真實市場交易時間實時行情。開收盤時間可以手動設定,進行模擬教學的時間可以根據課程要求合理安排。停市后或是法定節假日也可以進行模擬交易,突破了時間的受限性。3.資金股票配給控制。和世華財訊模擬操作系統一樣,我校的模擬交易系統同樣可以對交易賬戶進行不同資金股票的配給。但是前者只是關注不同資產分布下的收益情況,仍只是市場價格的接受者。后者分配給的是模擬市場的交易者,他們的交易行為決定著價格。如果有相對其他賬戶有很大資產的超級賬戶就可以支配市場價格走向,很好的模擬了真實市場上存在基金投資者或控股大賬戶的情況。如果給與交易者少量股票大量現金,則又能很好的模擬市場行情冷淡場外存在游動資金的情況。總之通過該系統同學們能切實的感受到不同資產分布情況對市場的影響。4.信息公告控制。由于交易的是自主設計的模擬公司股票,公司公告、股票信息或是經濟政策都可以通過系統模擬發出。這些消息的影響都可以通過同學們的認知判斷交易體現在價格變化上。可以發單個消息指導同學對消息進行判斷,或是發多個消息的組合檢驗同學分析復雜環境的能力。5.上市公司管理。當模擬上市公司分紅派息、配股、送股時,模擬交易所嚴格按照規定對賬戶的資產做出調整。當模擬上市公司股票停牌或退市時,相應的會凍結或清算賬戶的相關資產。盡可能的模擬真實市場,讓學生盡可能的感覺自己是一個真實的投資者,在不同的情況下進行投資決策。6.交易規則控制。漲跌幅限制,交易手續費印花稅,這些在真實市場不太會隨意變動的規則,在該系統中均能實現按課程需要的調整,同學們可以從中學習到市場交易規則對投資活動的影響。
(三)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