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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財務治理與財務管理思辨
我國財務學者們從不同的研究目的出發,對財務治理的內涵的界定提出了不同的見解。本文傾向于衣龍新(2005)的概括:財務治理就是基于財務資本結構等制度安排,對企業財權進行合理配置,在強調利益相關者共同治理前提下,形成有效的財務激勵約束等機制,實現公司財務決策科學化等一系列制度、機制、行為的安排、設計和規范。試圖通過這種制度安排,以形成科學的財務約束機制和相互制衡機制,協調利益相關者之間的責、權、利,實現效率和公平的合理統一。財務治理是一種利益相關者共同治理的制度安排,是對財權的合理配置,形成有效的財務激勵約束機制,從而實現財務決策科學化,使企業得到更為全面而有效的治理。
財務管理是基于企業再生產過程中客觀存在的財務活動和財務關系而產生的,是企業組織財務活動、處理各方面財務關系的一項經濟管理工作,以達到企業特定的財務管理目標。當然,這項工作必須依據國家財經法律法規,按照財務管理的客觀規律去實施。財務管理是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組成部分,是企業管理的神經中樞。
財務治理與財務管理的主要區別。企業是一組相關契約的集合體,財務治理是關于對企業財權進行合理配置的契約子集,是企業治理的延伸,而且是企業治理的核心部分。財務治理是以充分協調企業各利益相關者之間的利益沖突其目標,其目的是財富創造的同時實現效率和公平的合理統一。財務治理本質上是一種制衡機制,而財務管理則是一種運行機制,財務治理規定了整個企業財務運行的基本框架,財務管理則是在這個基本框架下駕馭企業財務奔向目標。因此,財務治理決定了財務管理的框架和軌道,財務管理是財務治理內在規定性的外在表達和實施。同時,財務治理與財務管理也存在許多共同點:理論基礎均為產權制度和公司治理的同源性、對象同為財權的同質性、終極目標都是財富創造的一致性。
財務管理是企業管理的核心,財務治理則是企業治理的核心,研究解決好財務管理與財務治理問題將成為企業治理與企業管理好壞的關鍵。財務治理決定了財務管理的架構和軌道,因此,財務管理中首當其沖的財務管理目標也就必然要置于財務治理框架下進行研究和實踐。
市場的信息不對稱導致逆向選擇,資產的專用性導致交易費用過高,正是基于這兩個主要的原因而產生了合作社這種模式的經濟組織。基于財務治理的角度考察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財務管理存在諸多特殊性。
(1)財務關系。《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規定:社員權不能讓渡,入社自愿、退社自由,而且合作社必須退還退社社員的出資。這樣從制度上確保社員資格的純粹性,體現合作社的自愿原則。但是,產權沒有封閉,合作社的規模呈現出不確定性。合作社成員的準入和退出機制的確立, 使合作社的資本金、財務關系更呈現出不穩定性;同時,隨著生產規模、市場環境、經營能力的變化, 社員與合作社的交易量也發生變化, 直接導致合作社盈余分配的比例、決策權的分配也經常處于變化中, 因此,合作社內部財務關系的不穩定性是合作社財務管理的重要特征。
(2)財務活動。按照財務管理理論,財務活動包括籌資、投資、營運、分配等。資本結構決定著財務治理結構。合作社資格特定,我國農民基本不富裕,注冊資本相對較少,權益負債比例極不均衡,籌資難度極大,因此,可開展的投資活動有限。營運具有針對性,分配具有法定特色,剩余索取權具有模糊性,產權界定不夠清晰具有共享性。
(3)組織成本。合作社的組織目的是降低資產專用性帶來的交易費用以應對市場風險,合作社的組織功能是最大限度地為社員提供服務。產權客體基本平等,采取平等配置機制,社員自由退社權、社員投票權、異議權、社員自我管理、社員認股最高限制等均以法律強制方式進行了剛性規范,這樣加強了社員的認同感,防止合作社異化,但是,增加了協調成本;合作社不僅是社員之間利益結合, 而且還是建立在社員團結、信任與合作基礎上聯合體,必須關注社區發展和成員教育,增強凝聚力所必要的情感訴求和提供社區服務導致增加額外的支出;資本資格特定,股本規模小,增加了籌資壓力,相對提高了籌資成本。基于以上分析可以我們很清晰的看到合作社是一個高成本組織。
財務關系的不穩定性,財務活動中的籌資、投資、營運、分配存在諸多特定性和高成本組織等特殊性,使得農民合作社的財務管理呈現出多維屬性,進而基于財務治理財務管理目標也同樣包含多個要素。
三、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管理目標應包含的基本要素:基于財務治理
基于資合價值理念的公司制企業的財務管理目標,經歷長期的演變與發展。主要有代表性的有如下幾種:“利潤最大化”、“每股收益最大化”、“股東財富最大化”、“企業價值最大化”、“利益相關者價值最大化”等。理論上各有優勢和劣勢,實踐中各類公司制企業,從各自自身的理財環境理性選取其中之一作為本企業的財務管理目標,從現在的研究來看,“利益相關者價值最大化”是當前的主流理論認可的財務管理目標。但是,對基于人合價值理念農民專業合作社來講,其組建基礎、產權結構、管理方式、運作目標、決策權分配、利潤分配等與公司制企業有著顯著不同,理所當然,財務管理與公司制企業也存在明顯差異。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規定:“農民專業合作社是在農村家庭承包經營基礎上,同類農產品的生產經營者或者同類農業生產經營服務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聯合、民主管理的互經濟組織。”從這一法定的組織定位中,可以很清晰的看到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組織目標具有多元性,合作社的財務管理更加復雜。本文認為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財務管理目標包括如下基本要素:服務性、營利性、民主性、相關性。
(1)服務性。合作社是民主控制、民主管理的組織,,農民是合作社的所有者又是使用者, 合作社的宗旨是對合作成員不以贏利為目的,合作社創造的利潤扣除成本和擴大經營所需費用外,其余的要返還合作成員。利潤的追求不是合作社的唯一要求。組織行為后果是以農民滿意和受益程度為主要目標,所以,在財權配置、財務機構設置、財務會計核算管理等方面的服務性要求是擱置在第一位的。從而,服務性要求是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管理目標中的第一要素。
(2)營利性。從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組織定位中我們可以看到,合作社是經濟組織。合作社為其成員提供良好的服務的同時要創造經濟價值,作為合作社組織必須要有經營能力,要有應對市場風險的能力。從外部考察合作社是高效的經濟組織(相對于農民個體經營),從內部考察合作社是自愿聯合的互助型合作團隊。營利性要求是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管理目標中的必然要素。
(3)民主性。民主控制、民主管理是農民專業合作社組織的重要特征,是保障農民在合作社中所有權利的基石,一人一票,民主決策是合作社區別于公司制企業的重要標準,在合作社的財務管理中是應該具體體現和始終堅持的原則,這也是合作社財務治理的重要特色。民主性要求是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管理目標中的關鍵要素。
(4)相關性。農民專業合作社是“自愿聯合、民主管理的互經濟組織”,具備法人資格。法人治理以授權方式實現,社員與合作社之間的形成委托關系,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控制權與經營權分離。合作社形成了社員、經營管理層、員工、客戶、債權人、社區、政府等多方利益相關者,基于“多邊治理”邏輯,在財務治理框架下的財務管理目標要素中,相關性要素成為其他要素的前提。
四、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管理目標:以服務最優為前提的相關者利益均衡。
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組織特征和運行機制決定著合作社財務管理目標必定包含的服務性、營利性、民主性、相關性要素,服務性體現著合作社存在的價值前提,民主性和相關性體現著合作社運行的制衡機制。本文認為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管理目標,應確立為:服務最優為前提的相關者利益均衡。這一目標不僅有利于協調各利益相關者的矛盾,而且是合作社的經濟性目標和社會性目標有機結合,保證合作社健康、可持續發展。
企業是一個多邊契約的結合體,所有的利益相關者通過特殊的契約關系而組成。基于“多邊治理”邏輯,不同利益相關者的利益在法律框架內達到均衡,是企業理性和現實的路徑選擇。目前,利益相關者內涵的共識是:利益相關者就是任何影響企業目標的實現或被實現企業目標所影響的集團或個人,具體包括:出資者(股東)、經營者、債權人、政府、員工、供應商和客戶。
眾多利益相關者專用性資源的組合,從而獲取單個組織生產所無法達到的合作盈余或組織租金。各利益相關者合作的過程,本質上是一個相互博弈的過程。以持續經營為假設前提的企業,這種博弈屬于的合作博弈類型,每一次博弈后果是各利益相關者的利益達到博弈均衡。
農民專業合作社這一經濟組織更是各利益相關者的利益博弈,解決各方沖突,實現均衡的結合點。合作社更為復雜的是內部實行民主控制,成員的投票權為一人一票,民主決策,合作社的營運更加呈現出博弈均衡的結果,成員之間及利益各方均是對立統一的關系,單純地追求某一方面利益的最大化是不現實的。在追求有利于自身利益的過程中,只有在得到其他利益相關者的支持并使其受惠的基礎上,才能實現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合作社作為多邊利益主體實現共同利益的多重契約結合體,在財務管理的過程中,既要確保合作社自身利益的實現,又要不損害其他利益相關者的利益。只有以科學的財務約束機制和相互制衡機制,協調利益相關者之間的責、權、利,當所有的利益相關者的利益得到保證并不斷增長時,合作社的經營才是公平而有效率的,才能實現“廣義的帕累托最優”。因此,合作社財務管理能否成功,關鍵在于合作社在組織財務活動的過程中,恰當而公平地處理好財務關系。這樣,利益相關者的利益才達到均衡。
五、結論
農民專業合作社采用“民辦、民管、民受益”的管理原則,這一原則體現了財務管理目標的基本要求。“民辦”是對合作社財務管理目標提出的合作性特征要求;“民管”是對合作社財務管理目標提出的民主性特征要求,“民受益”是對合作社財務管理目標提出的服務性特征要求,“民受益”體現了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管理目標終極要求。以服務最優為前提的相關者利益均衡為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管理目標,正體現了“民辦、民管、民受益”的管理原則。
基于財務治理視角,明晰成員與成員、成員與合作社之間的產權界限,確保處理好合作社的盈余分配,加強成員監督權和控制權, 防止合作社異化。堅持以服務最優為前提的相關者利益均衡的財務管理目標,合理配置財權,形成有效的財務激勵約束機制,實現合作社財務決策科學化。規范會計核算體系,強化社員的民主意識,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加強社員和管理人員培訓等,推動農民專業合作社健康、持續、快速發展。
參考文獻:
[1]衣龍新:《財務治理理論初探》,《財會通訊》2002年第10期。
[2]伍中信:《現代公司財務治理理論的形成與發展》,《會計研究》2005年第10期。
關鍵詞:合作社 財務管理 交易量股權 星級評比
1.金華市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現狀
到2011年,金華市已有農民專業合作社3132家(入選農業部示范合作社44家,其中種植類示范合作社31家,畜牧類示范合作社8家,漁業、林業、農機等其他類示范合作社5家),入社社員13.6萬人,帶動農戶38.4萬戶,聯結基地面積115.38萬畝。其中實施標準化生產218家,建立農產品質量追溯制度和安全檢測體系178家,擁有注冊商標387家。農民專業合作社出資總額3.9億元,全市農民專業合作社總收入33.24億元,實現盈余6.12億元,返還成員盈余總額0.82億元。
農民專業合作社在創新農業生產經營機制,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增強農產品市場競爭力,增加農民收入,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等方面的作用毋庸置疑。然而,農民專業合作仍然存在著不少困難和問題,主要表現為規模偏小,經營層次較低,市場競爭力較弱;運作不夠規范,經營管理水平比較低;融資矛盾突出,技術支撐不足;政策不配套,扶持不到位等。這些問題與困難既有合作社自身發展方面的問題,也有法律法規、政府扶持和金融服務等外部環境的原因。
從專業合作社發展規律與政府對專業合作社的要求上,合作社將沿“發展—規范—整合—提升”路徑,國外農民專業合作社是國際市場交易的主體,這是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指引,對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有重要借鑒作用。政府、合作社和成員都應深切認識到合作社發展中存在的問題,通過引導、服務、規范、提升等改變合作社發展的現狀。
2.金華市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探索
從金華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實踐看,合作社的發展方向主要表現為競合多贏、產業服務和資金互助。
2.1農民專業社競合多贏聯合探索
金華市以白羽雞養殖銷售為主業的農民專業合作社20多家(2008年),由于金融危機的到來,肉雞市場價格跌到了谷底,養殖成本是約7元/公斤,銷售價格是為5.5元/公斤,不虧本賣都不行,每天養殖成本0.7元/只(折合0.25公斤混合飼料)。為了使整個行業順利渡過難關,合作共贏至少不能再相互拆臺,成為大家的共識。2008年,金華永豐合作社召集金東、武義、義烏、浦江等地20多家合作社負責人進行談判,競合成立和豐禽業專業合作社(我市唯一掛浙江省牌子的專業合作社)。和豐禽業專業合作社整合了原有各合作社的人力資源、資產資源、市場資源、品牌和銷售渠道資源。明晰產權關系,合作社股本金415萬元,由399名成員按照出資額確定股權,合作社建立了社員合作投入、利益分配與風險救助機制。合作社盈利年終按社員實繳股金的20%固定收益返利,社員交易額返還合作社30%盈余;因市場原因,當社員每只毛雞虧損兩元以上時,合作社為社員分擔50%的虧損。成立了實行企業化管理,總經理領導下的部門經理負責的事業部制。專業合作社的競合(最徹底組建新的專業合作社),可以大幅度降低成本,包括雞苗、飼料、獸藥成本。提升產能,標準化雞舍、專業養殖、選優育種、食品原料和飼料原料加工、養殖屠宰、食品加工、品牌推廣、食品銷售等。2010年,和豐禽業合作社年出欄肉雞近800萬只,成為全省規模最大的肉雞合作社,年銷售額達1.5億元,成員收益超過2160萬元。2011年1—9月,和豐禽業專業合作社出欄肉雞約510萬只,產值達1.67億元,合作社社員所養肉雞平均每只盈利增加5-8元,效益同比增長30%以上。
和豐禽業專業合作社跨區域、深入產業鏈競合模式,給傳統農民專業合作社帶來了前所未有革命,也極大地提高了合作社合作空間,明顯增強農民在市場經濟面前的話語權和獲得能力,成為許多專業合作社效仿的樣板和政府引導的方向。
2.2農民專業社產業化服務探索
農業產業化經營是農業經濟結構調整的重要方向,產業化經營的前提是對產業的分工比較明確,以利于產業化經營的開展。開展產業化經營是專業合作社發展中又一重要的實踐。金華市有眾多糧食專業合作社,有的合作社側重于育秧的產業化服務,有的專業合作社側重于植保的產業化服務,有的專業合作社側重于收割的產業化服務,有的專業合作社則側重于糧食加工的產業化服務。
永康市楊溪稻米生產專業合作社現有社員108戶,種糧土地1200畝,中型拖拉機、收割機、插秧機等大中型農業機械設備32臺套,機器設備中最低產能,能夠提供1300畝的插秧服務,其他設備也有不同程度的產能余量。合作社規定除了為社員服務外,將為農民群眾開展育秧服務作為合作社服務的主攻方向。為農民群眾開展(訂單式)育秧服務,實行自動化調控,用播種機自動化做秧盤,年可培育早稻秧苗1500畝,單季稻秧苗3500畝,連作晚稻秧苗1000畝,提高了育秧的工效,提早了育秧時間和插秧時間,確保了秧苗的數量和秧苗的質量,為合作社拓寬了經營與服務的空間,其他略有余量的設備采取出租給其他合作社形式。與此同時,類似的其他糧食生產專業合作社錯位開展收割、加工、灌溉、土壤肥力測量等服務,形成了各專業合作社產業服務有效錯位,使各專業合作社自身的存在空間得到廣泛提升,極大地提升了合作社服務能力。
盡管《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規定以成員為主要服務對象,農業產業服務則要求不能拘泥于為自己的成員服務,應采取市場化的形式,為所有農民服務。政府應有意識地引導同一類合作社主體開展錯位的服務,以提高產業化水平;合作社應有意識進行產業化專業服務的規劃,政府農業經管部門應及時開展相關規劃的論證與討論,以防止服務的類同。
關鍵詞:高校 高層次人才 作用界定 管理模式
中圖分類號:G647 文獻標識碼:A DOI:10.3969/j.issn.1672-8181.2014.17.065
1 高層次人才進入干部隊伍的可能性和可行性
黨的十報告把人才工作作為“全面提高黨的建設科學化水平”八項任務之一作出部署,并在“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設高素質執政骨干隊伍”中明確指出,要“拓寬社會優秀人才進入黨政干部隊伍渠道”,突出強調要堅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賢。這對高校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拓寬視野選拔干部”。而隨著國家“人才強國”戰略的提出和落實,高層次人才引進已經成為加快高等學校發展的有效途徑之一。作為吸引高端人才的政治待遇,有越來越多的高層次人才充實到高校的干部隊伍中來。
高層次人才進入干部隊伍,既是實現高端人才引進的有效手段,為其發展提供權力保障和更大的發展平臺;也是實現行政權力和學術權力融合的積極探索。同時為其更好地發揮高端引領作用提供了更大的平臺。對于干部隊伍建設本身而言,高端人才良好的知識背景和學術背景,一方面要充分發揮其在科研學術方面的影響力,對學校業務型干部的培養和成長有所幫助;另一方面,引進的高端人才有在較高層次學校和科研院所工作的經歷,進一步在管理崗位上加以鍛煉和培養,對于后備干部隊伍的補充有積極作用,有利于干部隊伍自身素質的提升,有利于改善干部隊伍的結構。
2 高層次人才在干部隊伍建設中的作用界定
引進高端人才的目的和作用是引領學科發展、加強學校內涵建設,給予相應的干部待遇反而成為留住人才的手段。如果過多的強調高端人才在管理方面的職能和作用,就會違背引進高端人才的初衷。但是不可否認的是,高端人才的引進,大多給予相應的行政職務的待遇,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學校黨委選拔任用干部的導向,必然會對干部隊伍的穩定和發展產生影響,如何科學界定其作用、加以引導,是高校面臨的重要問題。
2.1 要結合高端人才引進的目的和作用進行界定
高端人才是人才金字塔的頂端,在其學術研究領域發揮著主導作用。其學術地位、學術水平和學術影響力是高等學校引進的主要原因,引進的目的主要是為了引領學科發展,推進學校內涵建設。為此高端人才進入干部隊伍,就是為了更好地發揮其學術方面的作用,在學科規劃、科技平臺建設、學術資源配置等方面使其具有一定的主導權和支配權。
2.2 從干部隊伍建設需要的角度進行界定
目前高等學校都在走內涵發展道路,積極探索建立實行現代大學制度,實現從行政主導到學術主導的轉變。在這一轉變過程中,干部隊伍建設也面臨著由管理到服務的職能轉變。高端人才的進入,不僅大幅度的提升了干部隊伍的整體水平,更重要的是帶來了新觀念和管理理念的沖擊。高端人才可在干部隊伍建設和學校發展過程中發揮其“智庫”的作用,積極參與頂層設計,管理體制改革,從而提高學校決策的科學化水平。
2.3 結合高端人才自身特點進行作用界定
人才有其自身的發展軌跡,高端人才也是如此。而與其他類型人才不同的則是,高端人才具有更強的引領示范作用。高端人才進入干部隊伍,對于學校內部管理而言,樹立了學校選人用人的導向,對外則是宣傳了學校引進人才培養人才的力度和決心。更為重要的是,高端人才進入干部隊伍是為了更好地發揮其高端引領作用,不僅僅是在學術建設上,其團隊管理協作的理念和方式方法都是對學校管理體制的有益補充。
3 高端人才在干部隊伍建設中的管理模式探討
高端人才的管理模式具有特殊性,管理過程中既要充分尊重其人才發展規律,又要參照干部管理模式,注重其與行政干部和一般學術型干部管理的區別。在管理模式的設計上,充分體現“以人為本、科學合理、人崗相適”的原則,在干部管理過程中加大高端人才的引進和培養。
3.1 科學鑒別,加強對高端人才政治素質的考量
干部選拔講求的是“德才兼備,以德為先”,高端人才進入干部隊伍,也同樣要參照干部隊伍的標準,對其政治表現進行界定,將那些愛黨愛國、代表性強、貢獻突出,并愿意參與高校管理工作的人員,選拔到領導崗位上,才能真正發揮出引進和使用高端人才的目的。
3.2 創新用人機制,實現人崗相適
給予高端人才在選人用人政策上的傾斜,不能單純的以管理經驗來決定高端人才的任用,更不能簡單地以學術水平代替管理水平,要注意管理經驗與學術能力的綜合考量。對于那些學術能力突出、具有一定管理經驗的高端人才要大膽使用,用人機制上要大膽創新,不能因為體制限制而畏首不前。
3.3 加大培養力度,實現其全面發展,做到人盡其才、才盡其用
人才的發展很大程度上決定于其發展的環境,高端人才尤其如此。對高端人才的培養使用,要有更加開放寬容的心態和寬松的政策,既不能沒有約束,任其自由發展,也不能用太多的框條去限制。在學術上充分尊重其意見,行政管理上要加大指導,使其盡快熟悉管理制度,明確管理程序,從而更好地融入學校發展進程之中。
4 規范考核管理,適時篩選,及時調整,確保質量
關鍵詞: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管理
中圖分類號:F23文獻標識碼:A
農民專業合作社是農民在地方政府相關部門的指導下,依據“民辦、民管、民受益”的原則自發組成的一種新型合作經濟組織。據國家農業部統計,目前全國有l5萬多個農民專業合作社。隨著農民專業合作社數量和規模的擴大,預示著我國的農民專業合作社邁向新的臺階。但由于合作社的理事長一般都是由農村中的種養大戶和長期從事農產品販運的大戶擔任,他們中絕大多數對財務核算和管理流程一知半解,財務管理混亂、核算不規范、原始憑證手續不齊全等現象非常普遍,如果不及時加強管理,將嚴重影響合作社的生命力。2008年實施的《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試行)》對合作社的會計核算和會計信息披露提出了特殊的要求,但在執行過程中還存在許多亟待解決的問題。只有做好農民專業合作社財會工作,加強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管理,才能促進合作社健康發展。
一、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財務活動
農民專業合作社是由農民自愿組織起來,以農業生產者為主體,以專業化生產技術和生產經營為紐帶,以增加社員收入為目的,在農戶自主經營的基礎上,實行資金、技術、生產、供銷等互助合作的民辦經濟科技服務組織。它的財務活動就是合作社再生產過程中的資金運動,實質就是合作組織與各有關方面發生的經濟關系。合作社資金運動包括資金的籌集、使用、耗費和收入分配四個方面。
第一,籌資引起的財務活動。籌集資金是農民專業合作社生產經營活動的前提條件。合作社可以吸引社員投資,向銀行和信用社借款等籌集資金,這表現為合作社資金的收入,它是合作社資金運動的起點。
第二,投資引起的財務活動。合作社籌資的目的是為了把資金運用于生產經營活動以便取得盈利。合作社把籌集到的資金投資于合作社內部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等,便于形成合作組織對內投資。目前,合作社由于其自身發展的局限,還沒有對外的投資活動。
第三,經營引起的財務活動。合作社在正常經營過程中會發生一系列的資金收支。合作社要進行生產首先要采購原材料商品,以便從事生產和銷售活動。合作社將產品銷售以后,便可以取得收入,收回資金。
第四,分配引起的財務活動。主要表現為三方面的活動:一是合作社在經營過程中會產生利潤。這表明合作社有了資金增值或者要依法納稅;二是用來彌補虧損,提取公積金、公益金;三是要向社員分配利益。
二、安寧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管理現狀
(一)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管理基本情況。截至2009年11月,安寧市規范登記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有44個,2008年實現農產品銷售額4,000多萬元,入社社員850多戶,帶動農戶5,500多戶,農民專業合作社基本覆蓋了安寧的種植業、養殖業、林果特等農業主導產業,包括茶葉、水果、蔬菜、食用玫瑰、生豬、畜禽、螞蚱、鄉村生態旅游、農機作業等10多個主導農業產品。
《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試行)》施行以后,對強化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管理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快速發展,對財會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但財會工作仍然存在一定的問題。從2009年8月至11月,筆者對安寧農民專業合作社情況進行了摸底調查,發現財務管理現狀不容樂觀:第一,很大一部分專業合作社都沒有建賬,由供銷社基層社記賬;第二,有的將專業合作社財務與村的財務混在一起記賬,沒有單獨核算;第三,建賬的大多只是一本流水賬;第四,有的雖然建賬但沒有按財務規定科目入賬。合作社對財務管理工作的忽視,限制了合作社提升空間,也阻礙了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健康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要發展壯大,不僅需要政策的支持,也需要加強內部自身的管理,特別是財務管理工作,對財務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應認真分析,積極尋求解決措施,規范財務行為,以提高合作社競爭力,促進合作社長足發展。
(二)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
1、總體上看,財務管理工作長期未得到應有的重視。長期以來,合作社對財務管理工作的忽視,限制了合作社提升空間。財務管理工作未得到應有重視的原因主要有:一是在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初期,由于其經營活動較少,造成收入低下,合作社不愿意也承擔不起專門聘請會計人員而產生的成本;二是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的財務管理意識淡薄,觀念比較落后,對于財務知識比較欠缺,很難識別財務公開的真實性,也就起不到監督作用。
2、具體上看,財務管理中的籌資、投資、收益分配、財務管理制度等環節存在問題
(1)籌資困難,資金嚴重不足。合作社資金主要來源于社員會費、股金、從結余中提取的公積金、公益金、風險基金、來自銀行和信用社的借款、接受國家財政的直接補助、他人捐贈等。造成合作社資金籌集困難的原因有:一是許多傳統農民專業合作社規定按社員身份同等投資的,造成投資額有限;加之社員通常需要以現金形式得到更多的返還金;二是由于合作社是一個非盈利性組織,對外交易量少,盈余少,再加上合作社普遍存在抵押資產不足,擔保難以落實等問題,金融機構出于防范風險和規范管理的要求,限制對合作社發放貸款。
(2)資產管理混亂,相應的資產保管制度不健全。合作社把籌集到的資金投資于合作社內部用于購置固定資產、農業資產等,形成合作組織對內投資。目前,合作社由于其自身發展的局限,很少有對外的投資活動。對于合作社的資產管理,一些合作社未制定健全的資產保管制度,導致對固定資產、存貨等資產缺乏有效控制。如一些合作社缺乏對貨物流通的必要賬簿記錄,從而不能將實物流轉信息與賬務信息一體化。
(3)收益分配制度不健全。一些合作社存在收益分配混亂的現象,主要表現在:一是對收益分配中的股金分紅、股息、利潤返還的比例制定不合理,甚至合作社社員對這三個概念理解不清楚,混淆不清。導致不少合作社把付給社員股息當成是股金分紅,而實行股金分紅,這種現象帶有普遍性;二是一些合作社沒有建立起相應的收益分配制度,對社員不進行利潤返回,從而違犯了辦社宗旨和相關法規。
(4)財務管理制度不健全。《合作社法》的頒布為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奠定了法律基礎,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但一些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無章可循、監督控制機制不健全,或有財務內部控制制度,但未形成完整的約束體系,從而造成財務管理混亂的局面。
(三)缺乏必要的財務監督機制。有的合作社沒有或無法建立內部審計部門,即使有,也很難保證內部審計的獨立性,缺乏必要的財務監督機制;有的專業合作社沒有固定的財務公開欄,沒有定期向社員公開財務收支情況和經營成果;多數合作社成員財務知識比較匱乏,即使公開合作社財務狀況,也是只公開幾筆數字,而沒有詳細公開具體內容,許多成員也看不懂,根本起不到監督作用。同時,外部監督也沒能發揮更好的作用。
三、解決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管理問題的對策
(一)開拓新的籌資渠道,彌補資金不足。農民專業合作社應當適應現代市場經濟的客觀要求,想方設法擴大籌資渠道,使籌資渠道和方式呈現多樣化,彌補資金不足。一方面應適當調整原來的分配制度,形成按交易額分配與按股分配并存的格局。即合作社生產經營產生的盈余,提取一定的公共積累、風險基金等之后,歸全體社員所有,并按社員同合作社的產品交易額比例與按股金比例并存進行分配,從而提高社員集資入股、參與經營管理的積極性,盡可能擴大股金來源;另一方面充分利用各種信用工具,廣泛地在合作社外融資。譬如,爭取國家農村政策金融機構、農業銀行及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的金融支持,借助證券信用,像工商企業發行債券一樣發行合作社債券等。
(二)依法建立財務管理體系。加強會計核算,強化內部管理。專業合作社必須按《會計法》和《內部會計控制規范――基本規范》等規定,明確合作社內部崗位責任制,實行錢、賬、物分管,建立健全簽收、審批和內部稽核制度。首先,按現代企業制度要求,根據專業合作社的不同形式,制定適合不同專業合作社的核算流程,如收購環節的核算、加工環節的核算、銷售環節的核算等;其次,按制度規定實行崗位分工,規范貨幣資金審批使用程序。貨幣資金收支實行審批制度,按照規定的程序辦理貨幣收支業務,對重要或額度較大的貨幣資金支付業務,應當集體決策和審批,并建立責任追究制度,防范貪污、侵占、挪用貨幣資金的行為;再次,實行現金管理雙人監督制。現金收付必須有兩人以上簽字方可生效。加強現金庫存限額管理,現金收入必須及時入賬,嚴禁收款不入賬,不得賬外設賬,不得私設“小金庫”。
(三)加強財會隊伍建設,提高財會人員素質。一是按管理部門的規定和要求齊配財務人員,做到責、賬、錢、物相分離,實行理事長、監事長雙筆聯簽和監事會民主監督制度;二是合作社理事會、監事會成員的親屬不得在社內擔任會計、出納、保管等相關工作;三是財務人員要實現聘任制,理事會在聘任人員的時候要嚴格把關,挑選思想好、業務素質優、責任心強的人來擔任;四是主管部門要抓好財務人員的培訓,提高業務素質和水平,使合作社財務人員均能持證上崗。
(四)健全收益分配制度。一個好的分配制度是合作社的靈魂,既是社員努力工作的核心激勵手段,也是合作社吸引非社員加入的關鍵制度安排。要明確合作社是社員的經濟組織,合作社的宗旨是為社員謀福利。合作社的收益分配制度是實現社員收益的重要手段,搞清社員加入合作社應該得到的各種收益至為關鍵。貫徹《合作社法》中有關收益分配的規定,并根據本社的特點,合理確定盈余返還、股金分紅和股息的比例。根據該法規定,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分配制度不同于企業,主要有三點不同:第一,專業合作社從當年盈余中提取公積金,并量化給每個成員,計入個人賬戶,這是合作社在財務核算中的一個重要特點;第二,可分配盈余按成員與本社的交易量(額)比例返還,返還總額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其余部分,按照出資額和公積金份額的比例分配給社員。這說明按交易量(額)的比例返還是盈余返還的主要方式,但不是唯一途徑;第三,每年的分配方案要經社員大會討論決定。另外,要分清盈余返還、股金分紅、股息這三個不同概念。簡單說,社員作為顧客(供應商和消費者)應該得到盈余返還,作為投資者,應該得到股金分紅和股息。三者收益各自占的比重,由合作社的具體發展情況來決定。初創階段,股金分紅的比例高一點,可以吸引社員的加入;發展階段的關鍵是穩定,利潤返還應該成為分配制度的主角。如果合作社中社員繳納的股金數量較大,在合作社總資產中的比重較高,股金分紅就應該占較大的比重,反之,則應該著重進行利潤返還。
(五)實行財務公開,強化監督機制。合作社實行財務公開應作為一種制度長期堅持下去,充分體現全體成員的參與權、知情權。每個合作社在制定章程時,都應當明確財務公開的內容、形式時間等,以便于成員的監督,體現合作社民主管理、民主決策、民主監督的宗旨。要將成員的內部監督與外部監督有效結合起來,定期接受業務指導部門或社會中介機構的專門審計,提高財務管理的透明度。
總之,農民專業合作社要想走上長久發展之路,必須重視合作社的財務管理工作,對財務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應給予認真分析,并多方尋求解決措施,使得財務管理對合作社的發展發揮積極作用。
(作者單位:云南安寧市委黨校)
主要參考文獻:
[1]王瑜,賈憲威.淺談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管理問題.農村經濟與科技,2006.8.
關鍵詞: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財務管理;問題;對策
中圖分類號:F306.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1674-0432(2011)-10-0008-1
隨著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不斷深入,我國的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已具有一定規模,在提高農業市場化、農民組織化程度和發展農業產業化等方面作出了積極的貢獻。但作為合作經濟組織規范化建設的核心――財務管理,仍然存在諸多問題,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健康有序發展。
1 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
1.1 不重視財務管理,財務制度尚需完善
由于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是由農民自愿參加的互助合作經濟組織,在發展初期,存在著結構分散、經營業務少的情況。這種情況下,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財務管理必然薄弱。一方面,缺乏民主決策和監督,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負責人不重視財務管理工作。另一方面,合作經濟組織成員缺乏財務知識,即使進行財務公開也往往是走形式,導致合作經濟組織的財務管理混亂。
1.2 缺乏資金籌措渠道,且使用隨意
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是弱勢群體的聯合,在成立之時吸納的股金有限,合作經濟組織又是一種非贏利性的組織,自我積累能力相對不足。資金來源主要渠道有社員股金和經營積累、金融機構貸款、向社員(主要是理事會成員)及民間借款。從會員股金的籌措來看,合作經濟組織大部分成員都是由農民組成,原始資本積累非常有限,加之認識上的原因等,社員不敢一次性投入大量資金,往往是隨著發展情況而分次小量投入資金;從金融機構貸款來看,在信用社申請貸款也十分困難。這些因素極大地制約了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正常成長。
1.3 會計核算不規范,審批手續不完善。
目前部分合作經濟組織缺乏規范的會計核算制度,仍然在參照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會計核算方法和財務管理制度執行,導致監控機制不健全。其表現主要在下面幾個方面:一是沒有統一的財務收支票據,原始憑證雜亂。二是賬簿設置不完整,賬務處理不規范。三是憑證審核不嚴格,票據不規范。四是會計檔案不健全。
1.4 民主監督乏力
民主管理是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財務管理的重要特征,但實際中卻往往是生產經營決策和財務收支不經過集體研究,一個人或者個別人說了算;年終不開社員大會;財務賬目不公開等。社員在面對信息不平衡的情況下,往往引起內部利益沖突。
1.5 財務人員素質偏低
財會從業人員是財務管理工作的一線工作者,其素質高低影響著財務管理工作是否能規范進行。而目前,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財務人員多為兼職,文化素質低,缺乏專業知識和技能,無法發揮核算和監督職能。
2 解決問題的對策
2.1 加強教育和宣傳
各級農經管理部門應科學規劃,針對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現狀,做好思想教育工作,讓合作社的社員都懂得財務管理的重要性,重視財務管理工作,積極參與到財務活動中,把財務管理工作當作合作社發展中的重要事情來抓。
2.2 豐富融資渠道
要彌補資金不足帶來的負面影響,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必須提高資金籌集能力。如,積極爭取政府相關部門的支持,爭取扶持資金;擴大社員數量,拓寬股金來源和數量;廣泛利用農村金融系統對三農的支撐作用,爭取信貸項目和貸款數量的增加等。只有資金充足,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才能更好更快地發展。
2.3 實行獨立核算,強化財務管理
《合作社法》第五章第三十二條規定,國務院財政部門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各級財政部門應盡快制定合作經濟組織的財務會計制度,促進會計核算。財務管理機構要負責合作社的財務管理工作;核算經濟業務的發生、記錄和反映生產經營活動;編制會計報表,正確反映合作社經營成果;嚴格財經紀律,抵制侵犯、平調、挪用合作社財產。在財務管理機構內部設立財務主管、會計和出納,實行崗位分工,嚴格按照章程和程序辦事,并建立責任追究和監督制度,確保各項職能的發揮和執行。
2.4 加強隊伍建設,提高財務管理人員素質
農民專業合作社應配備有專業知識的財務管理人員,挑選思想素質高、業務素質好、責任心強的人來擔任。除了要組織財務人員進行必要的理論學習外,還要提高認識,形成全員搞管理的氛圍,抓好財務管理人員的培訓,提高業務素質和水平,做到持證上崗,努力提高自身素質。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及有關組織,應對合作社財務管理相關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和指導。盡可能幫助合作社做好會計核算工作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開展正常的財務管理工作。積極開發合作社會計電算化軟件,指導合作社開展會計電算化工作。
2.5 加強對合作社的監督管理
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及有關組織,要切實履行合作法賦予的職責,加強對合作社財務的監督管理。
一是加強對財政補助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保證國家補助不被少數人控制利用,不被有關部門截流,讓全體社員共受益。
二是加強對合作社的股份設置、收益分配方案、民主理財、財務公開等方面的監督。逐步建立報表制度,定期向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報送收益分配情況、民主理財、財務公開情況。
總之,必須抓緊抓好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財務管理工作。只有這樣,才能更真實地反映經營狀況,真正讓農民得到實惠,合作社才能真正依法規范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1] 馬斌.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管理問題探析.中小企業管理與科技(下旬刊),2010,(02).
[2] 周霞,劉小平.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管理初探.財會通訊,2009,(12).
(一)會計核算尚不規范
1.會計科目混用。如合作社將流轉的土地出租,租金作為生產成本直接沖減,未計收入;少數合作社的差旅費歸屬不清,記賬時未根據出差人員的工作性質計入管理費用、生產成本、經營支出等;申請商標的費用未計入無形資產。有的合作社賬目集中于幾個會計科目的使用,業務內容沒有正確記賬。
2.會計分錄不規范。對合作社發生的經濟業務進行賬務處理,需要實現賬戶之間對應關系。如成員工資,做賬時直接借方記生產成本,貸方記現金把工資付了,沒有經過應付工資這個科目,不能反映是否存在拖欠,不能體現權責發生制,同時影響相關科目的余額。獲得扶持資金或補助,記賬時有的合作社直接從銀行存款到專項基金,將中間過渡分錄省掉了,這樣雖省事卻不合規。還有的把專項應付款與專項基金借貸方向記反了。
3.成員往來不詳實。合作社成員往來賬戶沒有任何記錄,而按制度規定只要是成員的款項,一定要通過成員往來體現,非成員的計入應收應付款科目。有些合作社在年底進行盈余分配時,因為交易量記錄不實或缺失,代購代銷沒有記錄,只能按估計值進行分配。如合作社幫成員代購的生產資料,很少經過“受托代購商品”賬戶進行成員往來的核算。
4.財政補助的賬務處理不得當。合作社零散收到的小額補助,一般都是直接計入收入與支出,沒有通過專項應付款。也有合作社全部計入專項基金,按要求只需要將財政補助形成的資產記入專項基金并量化到成員賬戶。
5.會計操作規范不夠。如在原始憑證上,相應的證明簽字、審批簽字與支付方式不完整,應該加蓋如現金付訖或銀行轉賬等常規印章。還有一些合作社,賬本封面沒有說明,看不明白具體業務與時間。有的合作社成員公積金總額表的次頁沒有表頭,不利于查閱等。合作社庫存現金過多,達數十萬元,不符合庫存現金管理條例,且部分大額交易未通過銀行轉賬,直接用現金,安全隱患較大,也不利于銀行流水記錄的形成。
(二)財務管理工作有待加強
1.內部信用合作不規范。合作社向成員借款后付出利息,這種做法屬于吸儲,是合作社內部信用合作所不允許的。合作社個人借款處理不當。合作社將個人借款錯記成短期借款,如果是成員借款,應計入成員往來,非成員借款應計入應收款。
2.成員身份不明確。有些合作社沒有區別對待成員和非成員,比如與成員之間的委托代購代銷關系需要明確體現,關于財政扶持和公積金的量化也要到位,否則體現不出來合作社服務成員、成員參與分配的特性。與成員的交易往來與稅收相關,合作社僅銷售成員的農產品免征增值稅,這亦是稅務衡量是否免稅的標準之一。
3.出資額與注冊資本不符。現行的合作社注冊資本沒有驗資的要求,自行填報,虛報注冊資本的現象比較普遍。合作社財務入賬時成員出資額與注冊資本往往不匹配。
4.盈余分配數字關系不明晰。有的合作社把盈余分配方案做得很好,包括計提公積金,甚至包括兩次分配,但財務報表中的數字對應不上,沒有計提盈余公積,應付盈余返還與應付剩余盈余也對應不上。
(三)內部控制制度不健全
一是成員賬戶登記管理制度。成員賬戶內容不全,出資額、盈余公積、交易額記錄不完備,財政扶持形成的資產在財務處理、量化分配上不符合要求。有些合作社成員賬戶的登記與章程不一致,成員賬戶的登記管理制度不健全。二是財務預決算管理制度。財務預算決算沒能做到公開,決策制度不健全,部分合作社存在“一言堂”的情況,甚至有些合作社沒有財務預決算制度。三是財務開支審批制度。有的合作社原始憑證上沒有審批人員簽字,應該建立不同額度不同級別的審批權限,確保財務開支的可控性和有效性。四是采購業務內部控制制度。如購進產品,需要有入庫出庫記錄,材料或資產登記等,部分合作社沒有出入庫記錄。五是銷售業務內部控制制度。銷售產品時做到分工明確,再編制相應的憑據,由銷售人員開據發貨單,由保管發出存貨,將發貨單交給財務部門,由財務部門確定收款。現實中不少合作社忽視這一制度,存在較大漏洞。六是貨幣資金內部控制制度。主要是指現金、銀行存款的內部控制,有的合作社會計和出納由同一人兼任,有的合作社會計人員為理事長直系親屬,這都是違反規定的。有的合作社現金做不到定期盤點、銀行存款余額做不到定期核對。
(四)財務人員學習不夠
現行的合作社財務人員主要有兩類:專職與兼職。普遍來看,專職會計的財務管理效果高于兼職會計。從調研的合作社財務管理情況來看,財務人員是財務管理規范程度的重要影響因素之一。財務人員不僅要懂做賬,還要跟蹤了解合作社的整個種植養殖生產過程及銷售過程,了解每項業務往來的來龍去脈,才能找到每項業務與會計科目之間的對應關系,在財務管理中發揮財務人員的價值,為合作社的決策者提供必要的財務信息,以供參考。而現有的合作社財務人員,不論專職還是兼職,對《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試行)》(以下簡稱“財務會計制度”)的了解與運用普遍存在問題。合作社財務人員基本上是財會專業畢業,或者從事多年的財務會計工作,雖有一定的會計基礎,但是他們對合作社的財務會計制度學習不夠、運用有誤,專業化水平不高。
二、原因分析
1.制度本身的欠缺。從2008年實施《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試行)》開始,就始終只有這一部制度來作為農民合作社財務會計核算的依據。隨著合作社的發展,財務會計制度顯現出一定的局限性。如科目設置上沒有預收或預付貨款,當合作社賣出小麥時,對方預付的定金,應該計入預收貨款,但合作社財務制度中沒有這一科目,合作社在記賬時記入應收款,在理解上容易產生偏差和疑惑。此外,現行的合作社形式多樣,如土地股份合作社、社區股份合作社、旅游合作社等,加上合作社業務的拓展,農產品深加工、電商業務的大肆興起,一二三產融合度越來越高,很多業務超出了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所規定的范圍。合作社財務人員在進行核算時各自發揮,各自的理解難免出現與制度初衷相悖的現象,從而體現了財務會計制度的缺陷與配套制度的缺乏。
2.財務軟件開發與服務滯后。由農業部農村經濟體制與經營管理司、農業部農村合作經濟經營管理總站監制的“農業部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管理系統”,該軟件是供農民專業合作社免費使用。這一財務軟件普及度較高,但該軟件的服務跟不上,使用過程中的問題得不到服務人員的及時解答。地方上也開發了各種各樣的合作社財務軟件,玲瑯滿目。如江蘇省一企業開發的軟件得到了一定范圍的推廣與使用,略見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合作社財務會計電算化是必然的趨勢,軟件開發與應用的滯后,也是影響財務會計規范的重要原因之一。
3.與稅務部門對接不暢。合作社財務人員有一大苦惱就是按照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做賬后在報稅時與稅務系統對接不上。稅務系統在報稅時把農民合作社按小微企業對待,而合作社的會計科目如成員往來、盈余及盈余分配等與報稅系統設置的科目不一致。更有甚者,有些地方的稅務部門檢查合作社財務賬簿時,不認可合作社的財務會計制度,要求合作社也按企業會計制度來記賬核算。
4.合作社發展不規范。合作社發展的不規范主要體現為四個方面:民主管理不執行、“三會”制度不落實、盈余返還不到位、成員賬戶成擺設。會計核算是對合作社經濟業務的反映與監督,當合作社經濟業務不規范時,財務會計規范從何談起。
5.財務人員專業化程度不高。一是專業知識不足。大部分合作社會計的前身都是做企業會計的,直接用企業會計的一套做法來做合作社會計,在合作社財務會計專業知識上略顯不足。二是學習意識不強。有些合作社財務會計是以前的村委會計,或周邊老廠的退休會計等,這一群體對于合作社這一新興財務會計制度的學習動力不足,學習意識不強。三是學習機會稀少。當今社會各界都重視新型職業農民以及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頭人培訓,但針對于農民合作社財務會計方面的培訓供給顯著不足,合作社財務人員的學習機會稀缺。
三、對策建議
1.完善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根據合作社及其業務發展的需求,從會計科目設置等方面修訂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以適應農民合作社不斷發展的業務需要。從與稅法結合的角度來看,稅收方面的科目在設置上要一致,要向企業會計靠攏,外加合作社一些特有科目。同時,建議出臺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實施辦法,或者對制度進行解讀,能夠讓財務人員更加清楚合作社具體業務的財務會計核算辦法。合作社內部資產管理制度有待于規范,向成員借款可以轉為成員入股,參與年終盈余分配,或者作為內部信用合作,年終根據信用合作的盈余進行分配。
2.稅務系統與合作社會計報表對接。建議在稅務系統上增設與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相對應的報稅端口,在稅務人員中普及農民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相關知識,為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的實施提供組織保障。
3.大力推廣合作社財務軟件的應用。通過一定的財政支持,開發符合《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以及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要求,且易被合作社應用的軟件,由中央部署、地方落實,逐級推廣財務軟件的使用,以提高會計核算的準確率,提升合作社財務會計的規范化程度。
4.繼續規范農民合作社運營。合作社規范運營是核算規范的基礎。合作社必須按《農民專業合作法》的要求建章立制,規范制定合作社章程并遵照執行,做好民主管理,落實“三會”制度,做實成員賬戶,實現盈余分配。
1、大力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
按照《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的規定,我們加強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具體管理,積極開展政策咨詢、宣傳培訓、登記備案、建設指導等服務工作,幫助合作社完善組織機構、制定規范章程、完善管理制度,解決實際困難。上半年新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3家:九華香蔥培育種植專業社、三六八畜牧綜合養殖專業合作社、元峰無公害蔬菜專業合作社,新增社員23戶,帶動農戶400多戶。組織全區農民專業合作社負責人和財務會計參加市財政局、農委組織的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知識培訓。并進一步做好我區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統計監測分析工作,指導農民專業合作社填報各項統計表格,并對填報數據認真審核,嚴格把關,建立健全了我區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基本檔案。
2、加強村級財務管理
4月8日至9日,對全區三個鄉(鎮)的村級財務管理工作開展了一次專項檢查,檢查村級財務管理具體事項和財務公開。從檢查結果看,全區村級財務管理工作總體不錯,但也存在一些問題,要繼續加強村級財務規范化、制度化建設,根據農業部和省、市文件精神,進一步完善村級資金管理制度,帳務、物資、檔案管理制度,財務公開制度,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及操作規程,從體制上規范村級財務管理;促進財務公開,要求鄉(鎮)按期對各項收入和支出,各項財產、債權債務和收益分配情況等財務活動公布明細。
3、強化農村土地承包管理,促進土地流轉
認真貫徹《##省人民政府關于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若干問題的意見》,根據市農委馬農文[2009]42號文的要求,建立了我區土地流轉信息季報制度,以便于及時掌握全區農村土地流轉情況。截止目前,全區共流轉了各類土地面積8605畝(包括山林、水面)。
4、狠抓農民負擔監督管理,切實維護農民的合法權益
隨著農村改革的逐步深入和對“三農”扶持力度的加大,減負惠農政策越來越多,我區認真抓好各項惠農政策落實,切實維護農民的合法權益。一是強化責任,確保減負工作的有效開展。二是不斷完善各項監管制度,加強監管,確保各項惠農政策落實到位。利用“送科技下鄉”等活動,印發資料宣傳惠農政策。上半年,全區共發放農民負擔監督卡2萬份。
5、加強農業“三資”引進和服務工作
繼續組織編制一批農業招商引資項目,組織開展招商引資活動,以“項目落實年”和“企業幫扶年”活動為載體,大力提升農業項目質量。積極編制財政支農項目,并抓好項目服務。落實好為項目服務的各項措施,重點推進姚家寨、春盛農業生態園、茂林園藝、三聯葡萄種植園等農業“三資”項目建設。上半年,全區共引進“三資”投入農業4300萬元。
6、做好農業產業化工作
積極做好對我區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服務工作,完成市產業化科布置的各項工作任務。配合市農委完成龍頭企業調研工作,了解全區龍頭企業的現狀、今年的發展計劃、目前存在的困難,上半年全區龍頭企業運營正常。
在上半年的工作中,我們做了很多工作,完成了領導下達的各項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還有些工作沒做到位,我們將在下半年的工作中繼續努力,把工作做到更好。下面對下半年的工作做出如下的打算:
1、繼續加強村級財務管理。
2、認真抓好農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積極探索土地流轉新模式,推動我區農村土地流轉工作。
3、繼續抓好農民負擔監督管理,確保減輕農民負擔不反彈。
一、認真貫徹落實《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穩定和完善農村雙層經營體制,切實保護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
1、認真學習、宣傳《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辦法》于20__年1月1日起實施,將組織農經干部認真學習,并利用各種宣傳工具進行宣傳,印發張貼到各村,通過宣傳,達到家喻戶曉。
2、加強農村土地承包管理。一是做好暫緩村、組土地承包完善發證工作,除涉及灘坑移民及重點工程征地未完成鄉鎮外,今年對已完成重點工程征地任務的村、組開展二輪土地承包完善工作,主要在新路灣、北界、應村、黃沙腰、妙高等鄉鎮的部分村;二是規范土地流轉,重點抓好流轉面積5畝以上,流轉時間一年以上的合同規范的工作;三是抓好土地承包調整后的權證變更、換發。
3、搞好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試點。3至4月份完成試點的有關文書資料、聘任好仲裁員;5月份以后正式受理土地承包糾紛案件;9月份進行總結,匯總各類資料上報。
二、探索建立減輕農民輕負擔監督管理的長效機制,切實防止農民負擔反彈
1、抓好縣級20位農民負擔監督員的業務培訓,提高他們的思想認識和工作能力,充分發揮他們的監督作用。
2、開展減輕農民負擔工作明查暗訪。重點對涉及農村中小學教育收費,農民建房收費、農村水、電收費,農民進城務工收費,向基層組織攤派,惠農、貼農資金政策及土地征用費到位情況等領域進行檢查和治理。認真履行建設“平安__”有關工作職責,切實保障農民群眾合法權益。
三、加強農村財務管理,完善各項制度,保障農民對村級財務的知情權、參與權、決策權和監督權
1、完善財務管理制度。按照浙委辦[20__]118號《關于加強農村財務管理工作的通知》和中辦發[20__]17號文件要求,對縣級《農村財務管理制度》進行修改,并重新公布。
2、開展創建村級財務管理規范化建設。根據浙委辦[20__]118號、浙紀發[20__]27號、浙農經發[20__]3號、11號文件要求,制定好創建工作的實施意見,落實好創建任務,并組織對創建工作的檢查驗收和考評。通過創建工作的實施,使全縣90%的村形成制度健全、管理規范、監督有力的農村財務運行和管理機制,有效防止農村集體資產流失,維護廣大農民群眾的利益,促進農村經濟發展。
3、開展“百村審計”。按照浙政辦發[20__]110號文件要求,全年完成135個村的審計任務。妙高等9個鎮和三仁、湖山鄉由縣農村經濟審計事務站委托審計,其他鄉按片集中審計,審計報告交縣農村經濟審計事務站審核后下發。審計重點圍繞村級年度財務收支審計、村干部經濟責任和離任審計,土地征用補償費和村級項目建設資金審計以及反映突出問題的專項審計。
四、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規范和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促進農業產業化發展
1、認真學習、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于20__年7月1日正式實施,屆時將《農民專業合作社法》進行翻印,下發到鄉村及各合作社,同時利用農技110、農民信箱等平臺發送到各用戶;利用《新__》進行宣傳;納入20__年普法內容。通過宣傳,使廣大干部群眾都知曉《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的頒布、實施時間和法律的具體內容。
2、抓好規范和發展。20__年按照《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和省《條例》規范__縣綠山溝果業合作社、__綠保果蔬專業合作社、__金豐農產品專業合作社、__西鄉農產品產銷合作社和__縣安口鄉碧谷農副產品產銷合作社等5家,新發展2家。
3、開展“評星”和“十社五化”活動。按照麗水市農業局[20__]3號文件要求,組織合作社申報“星級”評選,力爭我縣“二星級”合作社達到2家,“一星級”合作社10家。開展“十社五化”活動,即在10家農民專業合作社中,實行運作規范化,生產標準化,經營品牌化,社員知識化,產品安全化。使農民專業合作社真正成為推進現代農業、建設新農村的重要載體。
五、抓好集體薄弱村的項目扶持,進一步堅固強基
1、做好調查摸底,制訂項目扶持實施意見和辦法。
2、做好村級扶持項目上報資料的審查、論證,實施過程中的檢查監督、驗收工作。
六、抓好農村經濟統計,促進農村經濟發展
1、做好調研,分析農村經濟發展趨勢,分解農村經濟發展主要指導性指標。
年全區農經工作的基本思路是:以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四中全會及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精神為指導,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為統領,緊緊圍繞區委區政府“千方百計增加農民收入,實現三大民生目標”的總體要求,以深化完善農村財務管理機制和建立健全農村土地承包流轉管理服務體制為重點,加大農民專業合作社規范化建設力度,進一步強化農民負擔監管、村級債權債務化解、穩控和農村黨風廉政建設等各項農經工作的經常化、規范化、制度化建設,堅定信心,克難而上,扎實工作,努力發揮農經部門在全區新農村建設中的積極作用。
一、深化和完善農村財務管理機制
對農村財務實行“11211”管理機制,即一個審核(民主理財組審核)、一個簽批(村委主任簽批)、兩個復審(鄉經管站和會計核算服務中心復審把關)、一個公開(財務賬目公開)和一個通報(對農村財務管理整體情況在全區范圍內通報)是我區在農村財務管理中積極探索逐步形成的農村財務管理機制,切實規范了農村民主理財、村鄉兩級審核和財務公開工作。年,我們要在執行農村財務“11211”管理機制各項制度的基礎上,重點抓好以下工作:
1、加強村集體大額支出程序審核工作。對已審批的大額支出,特別是重大工程建設開支,要深入到村檢查工程實施及完工情況。對沒有申報大額支出的村,要重點檢查該村有沒有大額支出或以大化小的情況。
2、積極開展農村財務管理規范化示范點建設工作。今年要重點培育5至6個農村財務管理規范化的典型鄉(鎮、辦),這些鄉(鎮、辦)60%以上的村能夠有效執行民主決策、民主理財、財務公開等各項制度,財務管理比較規范,能夠發揮示范作用。
3、加強農村經濟審計工作。鄉(鎮、辦)根據本鄉(鎮、辦)情況要開展經常性審計檢查工作,對大型工程支出情況及決算情況、村集體經濟年度財務收支情況要積極開展審計,確保財務賬目規范化。區農經中心抓好重點村的審計工作以及對村級財務年度審計工作檢查驗收,通過審計切實規范農村財務管理。
4、加強農經法規政策培訓工作。搞好一年一度全區農村財會人員培訓工作,培訓重點內容是村集體大額資金程序審批的具體要求、《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新出臺的農經法規和政策,切實提高全區農村財會人員的專業理論水平和業務工作能力。
5、進一步加強對農村財會人員的管理。加強農村財會人員的日常工作考核,鄉(鎮、辦)經管站每月要上報一次所轄村財會人員的報賬情況。對工作扎實認真的農村財會人員要通報表彰,對不能按時到鄉經管站和會計核算服務中心報賬、不正常履行工作職責的農村財會人員,要及時指出問題,促其改正。鄉(鎮、辦)要掌握各村財會人員的動態情況,對村級財會人員年齡偏大或身體原因不能履行職責的要配備村級財務助理人員。嚴格執行農村財會人員任免程序,確保農村財會人員隊伍相對穩定。
二、建立健全農村土地承包和流轉管理服務體制
做好二輪土地延包后續完善工作,妥善解決遺留問題,在確保現有農村土地承包關系穩定并長久不變的前提下,大力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實現農村土地適度規模經營。
1、加強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動態管理。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指導農民簽訂規范的農村土地承包流轉合同,并依法鑒證。鄉(鎮、辦)經管站要掌握土地流轉有關情況,對所有鑒證的土地承包流轉合同都要建檔,并報區土地流轉辦登記。對農村土地承包流轉堅持經常性檢查指導和調研,重點要抓好規模流轉的典型,及時總結土地規模流轉的先進經驗,通過樹立典型促進和規范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
2、逐步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體系建設。從今年開始,《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將付諸實施,我們要進一步規范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的調處程序,積極推行民間協商、鄉村調解、區級仲裁和司法保障的農村土地承包糾紛調處機制,切實促進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工作依法有序開展。
三、加大農民專業合作社規范化建設力度
通過建立健全農民專業合作社民主決策、財務管理、生產質量控制等各項制度,提高專業合作社的發展水平,切實發揮農民專業合作社在農村經濟發展中的帶頭作用。
1、扶持培育典型示范農民專業合作社。根據省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358”工程(全省發展300個省級示范合作社,500個地市級示范合作社和800個縣級示范合作社)的要求,年我區要培育3個省級示范農民專業合作社,5個市級示范農民專業合作社和10個區級示范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合作社要有明顯的主導產業,各項制度健全并有效執行,入社成員達到標準要求,能夠充分發揮合作社對農民增收致富的帶動作用。
2、實施村村興辦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戰略目標。從今年開始,要在全區314個行政村實施一村興辦一社,一社帶動一業或多業工程,通過興辦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推動農村經濟發展,促進農民收入增加。
3、堅持經常性地調研總結。要經常深入到各個專業合作社進行調研,幫助解決農民專業合作社在生產和經營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及時總結農民專業合作社在發展農村經濟促進農民增收方面的典型經驗,積極探索農民專業合作社在農民增收中的有效途徑。
4、開展農民專業合作社培訓交流。對發展規范的農民專業合作社負責人及財務人員進行培訓,通過培訓提高專業合作社負責人和財務人員的業務水平,促進各專業合作社之間相互交流,并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對各合作社進行業務技術培訓,使全區的合作社逐步達到生產標準化、經營品牌化、管理規范化、成員知識化、產品安全化,努力發揮農民專業合作社在推進全區現代農業發展中的重要作用。
四、堅持不懈地開展減輕農民負擔監管工作
1、開展一次減輕農民負擔工作大調研活動。重點對新農村建設中需要農民出工或出資有哪些方面、村集體通過向農民籌資籌勞辦了那些實事、黨的惠農政策農民有沒有享受及享受的途徑等進行調研,通過調研切實解決農民減負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不斷完善減輕農民負擔的監管機制。
2、加強農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轉發農業部〈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辦法〉的通知》(4號)精神,積極參與和組織實施“一事一議”以獎代補試點,嚴格執行《市村內興辦集體生產公益事業“一事一議”籌資籌勞審議程序》,對“一事一議”籌資籌勞工作規范的典型村,要及時總結這些村的先進經驗和做法并在全區推廣。嚴禁亂議、亂籌、亂用,防止“一事一議”籌資籌勞成為隨意增加農民負擔的口子。
3、建立健全農民負擔監測體系。進一步做好農民負擔動態監測工作,建立全區農民負擔監測網點,強化監測手段,提高監測質量,使其在信息反饋方面做到全面、準確、及時,為制定有關政策提供依據。
五、搞好村級債權債務的化解工作
1、進一步澄清村集體債權債務的底子。對歷史遺留問題形成的債權債務,要查清形成原因,分類處置,澄清底子,規范財務手續。
2、建立村級債權債務動態管理制度。要及時掌握村集體新增的債權和債務,對新增債務要制定化解措施并認真落實,建立健全村級債權債務檔案,化解情況要及時登記并形成資料。
六、妥善處理好群眾的來信來訪
嚴格執行接待值班制和包點責任制。認真接待群眾的來信來訪,嚴格執行接待值班制度,對群眾的來信來訪要認真登記并及時轉交處理。中心機關干部要對包鄉鎮發生的農經方面的案件負責,積極督促并認真解決案件。
七、大力推進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