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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對十二五期間地震應急工作的領導和管理,提高應對地震災害的能力,使地震應急工作能夠協調、高效、快速、有序進行,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減輕經濟損失和社會影響,保持社會穩定和經濟建設的有序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破壞性地震應急條例》、《國家地震應急預案》、《河北省地震應急預案》和《石家莊市地震應急預案》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編制本預案。
二、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
縣內發生較大、重大、特別重大地震災害后,經縣政府批準,縣防震減災工作領導小組轉為縣抗震救災指揮部,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地震應急與救災工作。縣抗震救災指揮部由縣政府縣長任指揮長,縣政府分管副縣長、人武部部長、政府辦主任、公安局局長、科技局局長、發改局局長、民政局局長任副指揮長,由縣工信局、財政局、住建局、衛生局、國土局、教育局、水務局、交通運輸局、氣象局、商務局、藥監局、安監局、糧食局、消防隊、紅十字會、環保局、電視臺、供電局、人保財險支公司、移動、網通、電信公司負責人為成員。縣抗震救災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科技局。辦公室主任由縣科技局局長兼任,辦公室成員由縣抗震救災指揮部成員單位負責人組成。
1、縣抗震救災指揮部主要職責:分析、判斷地震趨勢和確定應急工作方案;部署和組織縣政府有關部門和有關鄉(鎮)對受災地區進行緊急救援,協調駐元部隊迅速組織參加搶險救災,必要時,向市政府提出請求,提出跨縣(市)、區的緊急應急措施以及干線交通管制等緊急應急措施的建議,承擔其他有關地震應急和救災的重要工作。
2、縣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主要職責:擬定抗震救災方案,提出具體措施建議;貫徹和傳達縣抗震救災指揮部的指示和部署,協調震區所在鄉鎮政府與縣抗震救災指揮部成員單位之間的應急工作,并督促落實,協調各救援隊伍的救援行動;匯集、上報震情災情和抗震救災進展情況;起草指揮部文件、簡報,并負責文書資料的準備和整理歸檔等日常工作。
三、應急響應
(一)分級響應
1、地震災害事件分級
(1)特別重大地震災害。是指造成人員死亡300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占本縣上年生產總值1%以上的地震;發生在人口較密集地區7.0級以上地震,可初判為特別重大地震災害。
(2)重大地震災害。是指造成人員死亡50人以上、300人以下,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的地震;發生在人口較密集地區6.5-6.9級地震,可初判為重大地震災害。
(3)較大地震災害。是指造成人員死亡20人以上、50人以下,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的地震;發生在人口較密集地區6.0-6.4級地震,可初判為較大地震災害。
(4)一般地震災害。是指造成人員死亡20人以下,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的地震;發生在人口較密集地區5.5-5.9級地震,可初判為一般地震災害。
2、地震應急的分級響應和啟動條件
(1)分級響應。應對特別重大地震災害,啟動Ⅰ級響應;應對重大地震災害,啟動Ⅱ級響應;應對較大地震災害,啟動Ⅲ級響應;應對一般地震災害,啟動Ⅳ級響應。
(2)應急響應權限。Ⅳ級響應由災區所在縣級人民政府決定,Ⅲ級響應由市人民政府決定,Ⅱ級響應由省人民政府決定,Ⅰ級響應由國務院決定。Ⅳ、Ⅲ、Ⅱ級響應由省人民政府報國務院辦公廳和中國地震局。
(二)信息報送和處理
1、地震災情速報:震區各地震群測群防網絡系統迅速啟動地震災情速報網,收集地震災情并速報;迅速派人到震中和可能造成較大損失的地區了解震害信息匯總上報縣地震主管部門,同時上報市地震局。縣級地震主管部門盡快了解震區地震影響和大致破壞情況,包括地震破壞的范圍、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和社會影響,震后1小時后(夜間延長至2小時)將初步了解到的情況報市地震局。隨后,按1、2、6、6、6、…小時間隔向市地震局報告動態信息。如有新的突出災情,應隨時報告。
2、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的災情報送和處理:震區政府迅速調查了解災情,向縣政府報告,同時抄送縣地震主管部門;特別重大和重大地震災害情況可越級報告。縣民政、公安、安監、交通、水務、住建、環保、教育、衛生等有關部門應迅速了解震情災情,及時報縣政府,并抄送縣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縣科技局(地震辦)負責匯總災情、社會影響等情況,即時報縣政府、市政府和市地震局,并及時續報。同時,向新聞宣傳主管部門通報情況,及時組織輿論引導工作。發現因地震傷亡、失蹤或被困人員有港澳臺人員或外籍人士,當地政府及有關單位要迅速核實并上報縣政府,并抄送縣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縣僑務外事辦和縣民政局。縣政府辦公室按照有關規定向有關地區、機構通報。
3、震情災情公告:縣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縣科技局或地震辦)依照有關信息公開規定,及時公布震情、災情信息。在地震災害發生2小時內,組織關于地震時間、地點和震級的公告;在地震災害發生24小時內,根據初步掌握的情況,組織災情和震情趨勢判斷的公告;適時組織后續公告。
(三)通訊
移動、網通、電信等通信公司要迅速了解震區的通信狀況并派出人員進行維護和搶修,確保震區通信暢通。
(四)緊急處置
地震災害現場實行政府統一領導、地震主管部門綜合協調、各部門參與的應急救援工作體系。現場緊急處置的主要內容是:溝通匯集并及時上報信息,包括地震破壞、人員傷亡和被埋壓的情況、災民自救互救成果、緊急救援行動進展情況;分配救援任務、劃分責任區域,協調各級各類救援隊伍的行動;組織查明次生災害危害或威脅;組織力量消除次生災害后果;組織協調搶修通信、交通、供水、供電等生命線設施;估計救災需求的構成與數量規模,組織救援物資的接受與分配;組織建筑物安全鑒定工作;組織災害損失評估工作。
各級各類救援隊伍要服從現場指揮部的指導與協調。救援隊伍到達災區后向現場指揮部報到,報告隊伍實力,了解災情與救援行動進展;由現場指揮部劃定責任區,部署救援任務;必要時向現場指揮部請示大型機械等條件支持;在救援行動進程中報告救援行動進展、新發現的情況、需要請示的問題;現場指揮部協調轉移、撤離的安排。
(五)人員搶救與工種搶險
縣人武部負責組織縣地震災害緊急救援隊開展震區搜救搶險工作;縣公安局負責組織調動公安消防部隊趕赴震區,搶救被壓埋人員;縣衛生局負責組織醫療救護和衛生防疫隊伍搶救傷員;縣住建局負責組織力量對震區被破壞的給排水、燃氣熱力、市政設施進行搶排險,盡快恢復上述基礎設施功能;縣交通運輸局負責組織對被破壞的公路、水路交通設施進行搶修,盡快恢復交通暢通。
(六)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縣安監局負責協調縣國土局、住建局、科技局等部門對震損建筑物能否進入、能否破拆進行危險評估;探測泄漏危險品的種類、數量、泄漏范圍、濃度;評估危險品泄漏的危害性,采取處置措施;監視余震、火災、爆炸、放射性污染、滑坡崩塌等次生災害、損毀高大建筑物繼續坍塌的威脅和因破拆建筑物而誘發的坍塌危險,及時向救援人員發出警告,采取防范措施。
(七)群眾的安全防護
縣民政部門負責做好災民的轉移和安置工作;震區鄉(鎮)政府具體制定群眾疏散撤離的方式、程序等方案,規定疏散撤離的范圍、路線、避難場所和緊急情況下保護群眾安全的必要防護措施。
(八)次生災害防御
縣公安局負責協助震區采取有效措施保持災區社會穩定,保證救災工作順利展開;縣水務局、住建局、科技局、安監局、環保局對處在震區的易于發生次生災害的設施采取緊急處置措施并加強監控,防止災害擴展,減輕或消除污染危害;縣環保局負責加強環境監測、控制;縣國土局會同縣水務局、氣象局、交通運輸局監測地質災害險情;縣發改局、質監局、安監局督導和協調震區易于發生次災害的地區、行業和設施采取緊急處置措施。
(九)地震現場監測與分析預報
縣科技局(地震辦)配合市地震局向震區派出的地震現場監測與分析預報工作組,依托省地震局現場工作隊,對地震和前兆資料進行收集、處理、分析,對重大異常進行核實與判斷并收集宏觀異常,及時會商,對震區地震類型、地震趨勢、短臨預報提出初步判定意見,并及時上報縣政府和縣政府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
(十)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一般、較大、重大、特別重大地震災害事件發生后,地震災區的鄉(鎮)政府組織各方面力量搶救人員,組織有關單位和人員開展自救和互救。
(十一)地震災害調查與損失評估
縣科技局(地震辦)配合省、市地震局現場工作隊,開展地震烈度調查,確定發震構造,調查地震宏觀異常現象、工種結構震害特征、地震社會影響和各種地震地質災害等,共同開展地震災害損失評估。
(十二)信息
信息要堅持實事求是、及時準確的工作原則,縣科技局、民政局按照《國家突發公共事件新聞應急預案》和本部門職責做好信息工作。
(十三)應急結束
應急結束的條件是:地震災害事件的緊急處置工作完成;地震引發的次生災害的后果基本消除;災區基本恢復正常社會秩序。達到上述條件,縣抗震救災指揮部或者現場指揮部向縣政府提出結束現場應急工作的報告。經批準結束應急行動,撤銷應急現場指揮部,宣布災區震后應急期結束。
四、保障措施
(一)通信隊伍保障
縣移動、網通、電信公司要各組織一支20人左右的通信保障隊伍,負責盡快恢復受破壞的通信設施,若震區公共通信系統破壞中斷,縣移動、網通、電信應立即啟用應急機動通信,保證抗震救災通信暢通。
(二)救援搶險隊伍保障
縣人武部要組織不少于500人的武警中隊、駐元部隊和民兵預備役為主的救援搶險隊伍,編制成若干分隊,隨時聽從縣抗震救災指揮部的調遣,主要負責震災區的人員與工種搶險。
(三)交通運輸隊伍保障
縣交通運輸局負責組織一支不少于100輛大型運輸車的車隊和一支公路搶修專業隊伍。主要負責救災物資的優先運輸和對被毀壞的路橋涵等有關設施的搶修。
(四)急救醫療隊伍保障
縣衛生局負責組織一支200人左右的急救醫療隊伍,從縣醫院、縣中醫院、雙惠醫院、縣疾控中心等單位抽調骨干力量,主要負責對震區可能發生的傳染病進行預警并采取有效措施預防和控制,做好災區的飲用水源、食品等衛生監督工作。
縣藥監局協助縣衛生局、食安辦負責震區所需藥品、醫療器械的緊急調用,對震區進行食品、藥品的安全監督和管理。
(五)物資供應隊伍保障
縣民政局負責組織一支100人左右的物資供應隊伍,主要負責做好各類救災物資的發放和接收工作,負責籌集各種生活必需品。
(六)社會治安隊伍保障
縣公安局從全縣各級公安機關、武警中隊中抽調人員,組成一支200人左右的治安隊伍,視災區情況聽從縣抗震救災指揮部統一指揮。主要負責加強災區治安保衛工作,預防和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維護道路交通秩序,保證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進行。
(七)技術儲備與保障
關鍵詞:交通應急;地震救援;信息系統
汶川大地震發生后,因交通破壞嚴重,在很大程度上延遲了救援人員與物資的到達時間,從而間接地增加了人員傷亡。通過這些教訓,總結經驗,提高交通應急的處置能力,在有限的條件下盡力提高交通救急的效率,是本文將要探討的內容。
1 建立交通應急信息系統
無論是災情統計。還是決策制定,都離不開確實可靠的基礎信息。交通基礎信息平臺作為交通應急的信息來源和信息通道,是我們開展交通應急的先決條件。
基礎數據支持子系統通過對行業數據資源的數據抽取為指揮決策提供全方位的行業數據支持;預案管理執行子系統根據基礎數據支持子系統的實時行業數據在指揮時對預案進行修正,并對預案的執行進行實時監控;地理信息應用子系統根據基礎數據支持子系統的相關數據以電子地圖等直觀方式為指揮人員提供現有資源情況的展示,同時根據預案管理執行子系統對預案執行的實時監控數據在地圖中直觀地展現出目前任務的執行情況;數據及通訊子系統是指揮人員與現場人員的信息溝通渠道,通過本子系統,根據不同的任務和現場情況,指揮人員以數據或音視頻對話等方式下達任務,交流任務執行情況。
當然,就破壞性地震的應急通信而言,利用衛星通信已成為不可替代的可靠方式。在汶川地震的救援當中,由于通信基礎設施破壞嚴重且無法短時間內恢復,我們采取了衛星IDR傳輸設備+地面電路的傳輸方式、衛星移動終端(包括海事衛星終端、全球星終端)、VSAT遠端站、衛星應急車等多種方式來保障應急通信。
一項交通應急任務可能涉及到公路、水路、運輸、人員、機具設備等等方面,在指揮決策時也就需要對各方面的基礎數據進行分析。而目前這些基礎數據基本都掌握在相關的業務部門手中,指揮中心在決策時要實現對上述相關數據進行直接分析還需要一個行業基礎數據資源整合的建設過程,將行業內各業務數據整合到行業數據整合數據中心,這樣指揮中心可以直接掌握行業所有業務數據,在第一時間進行數據分析,作出指揮決策。在行業信息資源整合建設尚未完成的情況下,應急指揮決策要得到基礎數據支持只能采取如圖1中所示的方案,從行業數據資源中通過數據抽取和調用的方式,對相關基礎數據進行分析。要實現這種設計,必須滿足以下要求:一,指揮中心和業務數據所在部門有專用網絡連接;二,業務數據庫需向指揮中心開放數據訪問權限;三,相關業務系統需向指揮中心提供查詢分析模塊或接口。
2 加強立法方面的工作
法律保障對應對處理重大自然災害、突發性公共事件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它可以規范個人、社團和政府部門在非常時期法律賦予的權利、職責和應盡的義務。各國在此方面都做了大量立法工作,如美國的《國家緊急狀態法》。俄羅斯的《聯邦公民衛生流行病防疫法》,無論是美國、德國、日本等老牌發達國家,還是意大利、澳大利亞等新興發達國家,其應急法律體系大都已經成型。交通應急及運輸保障作為應急管理的一部分,雖然上述國家也很少為此制定專門的法律法規,但它們都毫無例外地在相關法律法規中對此有所涉及。內容包括交通應急及運輸保障的預案制定、應急預警與響應、救援行動、事后處置、機構設置與職責、資源調用、各類組織與人員的義務和權利等各個相關方面,正是基于這些法律法規,國外的公路交通應急及運輸保障工作能夠高效、有序、穩定地開展。
我國于1997年通過并于2008年修訂的《防震減災法》里特別提到。交通、電力、通信等基礎設施管理部門應制定地震應急預案,并報所在地政府負責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門或機構備案。《國家地震應急預案》里關于交通運輸保障的要求是“鐵道、交通、民航部門組織對被毀壞的鐵道、公路、港口、空港和有關設施的搶險搶修,協調運力,保證應急搶險救援人員、物資的優先運輸和災民的疏散”。對于地震等重夫自然災害的交通救災應急,應當制定救急和減災法案。通過法律手段規定緊急事態和災害發生時的應急程序,明確減災救助的資源,界定相關政府結構的職能,明晰政府、機構和個人的關系。確立資產征用和補償的范圍與方式等重大問題,指導救災減災工作保護人民群眾財產和生命安全。鑒于交通應急運輸在處置重大自然災害與公共事件的重要地位。我們應該為交通領域編制相應的法律法規,明確對于不同層級的交通應急,各級政府部門的處置規范,對于各個運輸領域,各級交通主管部門,行業單位都應制定相應的交通應急頹案。
3 組織體系的建設與保障
交通應急運輸在地震或其他重大突發事件救援中的重要性,使得交通應急及運輸保障必須依靠一套廣而有效的蛆織機構體系來實現持續、高效地運轉。部分發達國家在中央政府設立了專職機構全面負責突發公共事件的交通應怠工作,如美國在其運輸部下設了專職負責交通運輸救急的支持委員食(ESF),日本由消防廳主管全國的交通應急急救,而在地方,交通應急機構更為重要,它們是交通應急及運輸保障具體事務的管理與協調主體,承擔著應急現場的指揮、協調、調度以及其他相關工作。
我國目前還沒有設立專門的交通應急組織。但我國也在抓緊制定相關措施。2008年有關專家向交通部提出了在鄭州設立國家區域交通應急指揮中心的建議,交通部也表態建立一個全國性或區域性的交通應急指揮中心非常有必要,該提議提出在交通部統一指揮協調下,“國家區域交通應急指揮中心”以河南省高速公路聯網管理中心及高速公路路警聯合指揮中心等已有資源為基礎,建立救助救援基地,連接周邊省份各有關機構、部門,建立國家區域交通應急指揮體系,主要協調和服務河南、河北、安徽、山東、陜西、山西、湖北、湖南八省約21540公里高速公路(占全國高速公路總里程53400公里的40.3%)的應急保通工作。
4 加強交通規劃與建設的前瞻性設計
根據國內外城市在地震災害中的財產損失分析。在地震災害來襲時,城市交通系統的損失會占地震災害直接財產損失的1/4左右。其中,城市的橋梁、隧道、有軌交通等將受到嚴重破壞。很難快速修復并在后續救援與疏散工作中及時使用;地面道路系統也將有不同程度破壞和堵塞。只有一部分道路系統可以保存下來,以承擔后續的救援和疏散任務;水路交通受損最小,但破壞橋梁會成為水路的障礙。城市在地震災害中能夠保存下來及時用于救援的交通系統與日常交通所依賴的交通系統有很大區別。地鐵、快速道路、鐵路等這些正常環境下在交通系統中發揮重大作用的基礎設施,在地震災害后很難作為生命線通道。也就是說,震后城市交通的生命線要依賴平常在交通組織中處于次要地位的地面常規交通系統來保障。這就要求在交通規劃中考慮這些次要交通設施在震后應急方面的需要,同時要保證高等級交通系統在地震災害中的損毀不會對這些交通系統的運行造成較大障礙。
因此,交通系統應急規劃要吸取國內外城市在重大災害中交通系統運行與組織的經驗教訓,科學地進行交通系統應急規劃,加強交通系統對各種災害。特別是地震災謇襲擊的可靠性評估。把災害中城市交通應急規劃作為城市交通規劃和城市防災預案的重要內容。保障在地震災害來臨時城市救援生命線的暢通和疏散需求,有效地降低災害所帶來的損失。
5 宣傳與社會動員
由于地震具有偶然性、不確定性等特征。從事救災應急運輸的相關人員常常會遇到許多在平時的運輸生產和管理工作中極少遇見和難以蕷料的問題。應急運輸的環節、程序和處置技術也不同于日常運輸管理活動,相應的應急運輸預案如何發揮其最大的作用。相關的法規與政策如何得到貫徹和落實等。這些問題需要通過平時的宣傳與培訓工作。強化危機意識,提高應急運輸保障能力。建立社會動員機制,是應急管理的重要內容之一。社會動員機制具有兩個方而的優點,一是經常性和社會化,即在全體公民中進行經常性的災害應對教育和準備;二是機制性,即有一整套覆蓋全社會的災害應對機制,而不是僅依靠臨時性政治動員和行政命令。因此,建立廣泛、有效的社會動員體系及其機制,充分發揮全社會的救災力量是提高應急保障能力的重要手段。
無論是災情統計。還是決策制定,都離不開確實可靠的基礎信息。交通基礎信息平臺作為交通應急的信息來源和信息通道,是我們開展交通應急的先決條件。
基礎數據支持子系統通過對行業數據資源的數據抽取為指揮決策提供全方位的行業數據支持;預案管理執行子系統根據基礎數據支持子系統的實時行業數據在指揮時對預案進行修正,并對預案的執行進行實時監控;地理信息應用子系統根據基礎數據支持子系統的相關數據以電子地圖等直觀方式為指揮人員提供現有資源情況的展示,同時根據預案管理執行子系統對預案執行的實時監控數據在地圖中直觀地展現出目前任務的執行情況;數據及通訊子系統是指揮人員與現場人員的信息溝通渠道,通過本子系統,根據不同的任務和現場情況,指揮人員以數據或音視頻對話等方式下達任務,交流任務執行情況。
當然,就破壞性地震的應急通信而言,利用衛星通信已成為不可替代的可靠方式。在汶川地震的救援當中,由于通信基礎設施破壞嚴重且無法短時間內恢復,我們采取了衛星IDR傳輸設備+地面電路的傳輸方式、衛星移動終端(包括海事衛星終端、全球星終端)、VSAT遠端站、衛星應急車等多種方式來保障應急通信。
一項交通應急任務可能涉及到公路、水路、運輸、人員、機具設備等等方面,在指揮決策時也就需要對各方面的基礎數據進行分析。而目前這些基礎數據基本都掌握在相關的業務部門手中,指揮中心在決策時要實現對上述相關數據進行直接分析還需要一個行業基礎數據資源整合的建設過程,將行業內各業務數據整合到行業數據整合數據中心,這樣指揮中心可以直接掌握行業所有業務數據,在第一時間進行數據分析,作出指揮決策。在行業信息資源整合建設尚未完成的情況下,應急指揮決策要得到基礎數據支持只能采取如圖1中所示的方案,從行業數據資源中通過數據抽取和調用的方式,對相關基礎數據進行分析。要實現這種設計,必須滿足以下要求:一,指揮中心和業務數據所在部門有專用網絡連接;二,業務數據庫需向指揮中心開放數據訪問權限;三,相關業務系統需向指揮中心提供查詢分析模塊或接口。
2加強立法方面的工作
法律保障對應對處理重大自然災害、突發性公共事件有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它可以規范個人、社團和政府部門在非常時期法律賦予的權利、職責和應盡的義務。各國在此方面都做了大量立法工作,如美國的《國家緊急狀態法》。俄羅斯的《聯邦公民衛生流行病防疫法》,無論是美國、德國、日本等老牌發達國家,還是意大利、澳大利亞等新興發達國家,其應急法律體系大都已經成型。交通應急及運輸保障作為應急管理的一部分,雖然上述國家也很少為此制定專門的法律法規,但它們都毫無例外地在相關法律法規中對此有所涉及。內容包括交通應急及運輸保障的預案制定、應急預警與響應、救援行動、事后處置、機構設置與職責、資源調用、各類組織與人員的義務和權利等各個相關方面,正是基于這些法律法規,國外的公路交通應急及運輸保障工作能夠高效、有序、穩定地開展。
我國于1997年通過并于2008年修訂的《防震減災法》里特別提到。交通、電力、通信等基礎設施管理部門應制定地震應急預案,并報所在地政府負責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門或機構備案。《國家地震應急預案》里關于交通運輸保障的要求是“鐵道、交通、民航部門組織對被毀壞的鐵道、公路、港口、空港和有關設施的搶險搶修,協調運力,保證應急搶險救援人員、物資的優先運輸和災民的疏散”。對于地震等重夫自然災害的交通救災應急,應當制定救急和減災法案。通過法律手段規定緊急事態和災害發生時的應急程序,明確減災救助的資源,界定相關政府結構的職能,明晰政府、機構和個人的關系。確立資產征用和補償的范圍與方式等重大問題,指導救災減災工作保護人民群眾財產和生命安全。鑒于交通應急運輸在處置重大自然災害與公共事件的重要地位。我們應該為交通領域編制相應的法律法規,明確對于不同層級的交通應急,各級政府部門的處置規范,對于各個運輸領域,各級交通主管部門,行業單位都應制定相應的交通應急頹案。
3組織體系的建設與保障
交通應急運輸在地震或其他重大突發事件救援中的重要性,使得交通應急及運輸保障必須依靠一套廣而有效的蛆織機構體系來實現持續、高效地運轉。部分發達國家在中央政府設立了專職機構全面負責突發公共事件的交通應怠工作,如美國在其運輸部下設了專職負責交通運輸救急的支持委員食(ESF),日本由消防廳主管全國的交通應急急救,而在地方,交通應急機構更為重要,它們是交通應急及運輸保障具體事務的管理與協調主體,承擔著應急現場的指揮、協調、調度以及其他相關工作。
我國目前還沒有設立專門的交通應急組織。但我國也在抓緊制定相關措施。2008年有關專家向交通部提出了在鄭州設立國家區域交通應急指揮中心的建議,交通部也表態建立一個全國性或區域性的交通應急指揮中心非常有必要,該提議提出在交通部統一指揮協調下,“國家區域交通應急指揮中心”以河南省高速公路聯網管理中心及高速公路路警聯合指揮中心等已有資源為基礎,建立救助救援基地,連接周邊省份各有關機構、部門,建立國家區域交通應急指揮體系,主要協調和服務河南、河北、安徽、山東、陜西、山西、湖北、湖南八省約21540公里高速公路(占全國高速公路總里程53400公里的40.3%)的應急保通工作。
4加強交通規劃與建設的前瞻性設計
根據國內外城市在地震災害中的財產損失分析。在地震災害來襲時,城市交通系統的損失會占地震災害直接財產損失的1/4左右。其中,城市的橋梁、隧道、有軌交通等將受到嚴重破壞。很難快速修復并在后續救援與疏散工作中及時使用;地面道路系統也將有不同程度破壞和堵塞。只有一部分道路系統可以保存下來,以承擔后續的救援和疏散任務;水路交通受損最小,但破壞橋梁會成為水路的障礙。城市在地震災害中能夠保存下來及時用于救援的交通系統與日常交通所依賴的交通系統有很大區別。地鐵、快速道路、鐵路等這些正常環境下在交通系統中發揮重大作用的基礎設施,在地震災害后很難作為生命線通道。也就是說,震后城市交通的生命線要依賴平常在交通組織中處于次要地位的地面常規交通系統來保障。這就要求在交通規劃中考慮這些次要交通設施在震后應急方面的需要,同時要保證高等級交通系統在地震災害中的損毀不會對這些交通系統的運行造成較大障礙。
因此,交通系統應急規劃要吸取國內外城市在重大災害中交通系統運行與組織的經驗教訓,科學地進行交通系統應急規劃,加強交通系統對各種災害。特別是地震災謇襲擊的可靠性評估。把災害中城市交通應急規劃作為城市交通規劃和城市防災預案的重要內容。保障在地震災害來臨時城市救援生命線的暢通和疏散需求,有效地降低災害所帶來的損失。
5宣傳與社會動員
由于地震具有偶然性、不確定性等特征。從事救災應急運輸的相關人員常常會遇到許多在平時的運輸生產和管理工作中極少遇見和難以蕷料的問題。應急運輸的環節、程序和處置技術也不同于日常運輸管理活動,相應的應急運輸預案如何發揮其最大的作用。相關的法規與政策如何得到貫徹和落實等。這些問題需要通過平時的宣傳與培訓工作。強化危機意識,提高應急運輸保障能力。建立社會動員機制,是應急管理的重要內容之一。社會動員機制具有兩個方而的優點,一是經常性和社會化,即在全體公民中進行經常性的災害應對教育和準備;二是機制性,即有一整套覆蓋全社會的災害應對機制,而不是僅依靠臨時性政治動員和行政命令。因此,建立廣泛、有效的社會動員體系及其機制,充分發揮全社會的救災力量是提高應急保障能力的重要手段。
1.1目的和編制依據
1.2適用范圍
1.3事件等級
2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2.1機構
2.2辦事處抗震救災指揮部領導及成員單位
2.3指揮部主要職責
2.4各工作組職責
3應急程序
3.1破壞性地震及嚴重破壞性地震的應急反應程序
3.2臨震應急的反應程序
3.3有感地震的應急反應程序
3.4地震謠傳應急處置反應程序
4應急結束
4.1破壞性地震及嚴重破壞性地震
4.2臨震應急
4.3有感地震和地震謠傳事件
4.4震后總結
5后期處置
5.1社會救助
5.2善后處置
6地震應急重點保障與準備
6.1通訊聯絡保障
6.2應急救助資金及裝備的準備
6.3避難場所的準備
7其他
7.1宣傳教育
7.2培訓
7.3獎懲
8附則
9附錄
附件1:辦事處抗震救災指揮部機構、人員通訊錄
1總則
1.1目的和編制依據
為了防御與減輕地震災害,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保證地震應急工作順利進行,依據《青島市四方區地震應急預案》,結合本轄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1.2適用范圍
(一)破壞性地震及嚴重破壞性地震
(二)臨震應急
(三)有感地震
(四)地震謠傳
1.3事件等級
Ⅰ級(紅色)特別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破壞性地震及嚴重破壞性地震
Ⅱ級(橙色)重大突發公共事件——臨震應急
Ⅲ級(黃色)較大突發公共事件——有感地震
Ⅳ級(藍色)一般突發公共事件——地震謠傳
2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2.1機構
設立辦事處抗震救災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在區委、區政府及區抗震救災指揮部統一領導下,開展轄區地震災害事件的應對工作。
2.2辦事處抗震救災指揮部領導及成員單位
按照職責設立指揮部辦公室、搶險救災、社會交通治安、后勤保障、災民疏散安置5個工作組,指揮部總指揮由辦事處主任擔任,副總指揮分別由4名副主任、辦事處人武部部長擔任。成員單位由辦事處黨工委辦公室、辦事處辦公室、辦事處人武部、四方公安分局嘉興路、杭州路派出所、駐轄區等有關部門和單位領導各1名。
2.3指揮部主要職責
1、負責向區委、區政府報告災情及救災應急方案和救災中發生的重大問題;
2、建議區政府確定和宣布應急或臨震應急期的起止時間,并視震情建議區政府決定在災區實行或解除特別管制措施;
3、統一指揮本轄區地震應急、抗震救災工作,部署和監督地震應急預案的實施;
4、指導搶險救災,協調解決地震應急和抗震救災中急需解決的重大問題;及時掌握災情、震情、險情及其發展趨勢,請求區有關部門實施對口緊急支援;
5、統一把握震情、災情報道口徑;協調跨轄區抗震救災工作和臨震應急事項。
2.4各工作組職責
1、指揮部辦公室設在辦事處黨政辦室(嘉興路路32號)。
分管指揮:辦事處副主任周志洋
負責迅速了解、收集和匯總災情、震情、險情,向區抗震救災指揮部及區地震局報告,傳達、貫徹、落實區抗震救災指揮部的決策;起草、整理指揮部的文件及文書檔案;組織有關會議和接待工作;督查領導批示、交辦和會議決定事項;宣傳防震、避震知識,鼓勵、動員群眾戰勝地震災害,及時平息地震謠傳或誤傳,安定民心、重建家園,安排指揮部值班及處理地震信息咨詢等事宜。
2、搶險救災組
分管指揮:辦事處副主任或辦事處人武部部長李永波。
負責災區搶險救災,組織災區干部群眾進行自救和互救;接收應急救援裝備;統一指揮、調度駐轄區廠礦企事業等單位的醫療機構,迅速趕赴災區搶救傷員,向災區提供所需的藥品和醫療器械;及時檢查、監測災區的飲用水源、食品等;采取有效措施,預防和控制傳染病暴發流行。
3、社會交通治安組
分管指揮:辦事處副主任孫賈壽。
負責維護社會治安、要害部門的警衛、消防滅火以及實施特別管制措施等;協助市區有關部門盡快恢復被破壞的鐵路、公路、橋梁、港口等交通運輸設施及通信設施,保障交通及通信暢通。
4、后勤保障組
分管指揮:辦事處副主任李永波。
負責抗震救災所需各項物資的保障和專項資金管理,制定并組織實施抗震救災有關物資保障方案和措施;制定并嚴格執行抗震救災專項資金、物資的籌集、預算和支出管理辦法;管理抗震救災的捐贈事宜;管理使用物資、善款;負責指揮部辦公室財務管理。
5、災民疏散安置組
分管指揮:辦事處副主任蘇全江。
負責設置災民疏散、避難場所和救濟物資供應點,安置疏散災民;接收、調配救濟物品,保障災民的基本生活。提出緊急救災物資種類、數量及需求援助捐款金額;負責災害損失的統計和評估。
3應急程序
3.1破壞性地震及嚴重破壞性地震(Ⅰ級紅色)的應急反應程序
1、當我市發生破壞性地震及嚴重破壞性地震時,在獲知震情信息的第一時間,總指揮、副總指揮應迅速到達辦事處抗震救災指揮部組織抗震救災工作,并立即向區抗震救災指揮部報告,最晚不得超過30分鐘;
2、立即啟動辦事處地震應急預案,指揮部辦公室在最短時間內將地震發生的信息及震情概況上報區抗震救災指揮部及區地震局;
3、指揮部辦公室負責:
(1)迅速了解匯總震情、災情,向區抗震救災指揮部報告震情、災情及已采取的搶險救災措施,及時提出請求緊急支援的項目和內容;
(2)及時編制《震情災情快報》,供各級各部門領導參閱并作為宣傳部門報道依據;
(3)視震情提出向災區實施緊急支援的有關事宜。
(4)依據市、區抗震救災指揮部的授權,及時向公眾震情、災情等有關信息;做好宣傳工作,鼓勵、動員民眾戰勝地震災害,及時平息地震謠傳或誤傳,安定民心,重建家園;
4、搶險救災組負責
(1)迅速開展災區搶險救災,組織災區干部群眾進行自救互救,最大限度地降低災害損失;
(2)迅速組織、調集搶險救災人員趕赴災區,搶救被壓埋人員;協助區有關部門進行工程搶險。
(3)統一指揮、調度駐轄區廠礦企事業等單位和部門的醫療機構,迅速趕赴災區搶救傷員;向災區提供所需的藥品和醫療器械;及時檢查、監測災區的飲用水源、食品等;采取有效措施,預防和控制傳染病的暴發流行;
5、社會交通治安組負責
(1)組織民兵協助公安、交警維持社會治安,加強災區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衛工作,預防和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保障社會治安,維護交通和社會秩序。
(2)協助市有關部門盡快恢復被毀壞的水、電、通信線路、道路、水庫、碼頭、堤防等設施;采取必要的交通管制措施,保障交通暢通,優先保證搶險救災人員、物資的運輸和災民的疏散。
(3)協助市地震部門派出的現場工作隊盡快抵達震中區開展地震現場監測預報、宏觀考察、災情調查評估等工作。
(4)加強對政府機關、金融單位、救濟物資集散點等重要目標的警戒。
6、后勤保障組負責
(1)及時接收、安排、撥發搶險救災的補助資金和災區救濟補助資金,保障抗震救災所需各項物資和資金的管理。
(2)協助區有關部門及時調運糧食、食品(飲水)等相關物資,保證糧食、食品等物資供應;保證災區居民生活必需品的供應;盡快恢復商業經銷活動。
7、災民疏散安置組負責
(1)迅速安置疏散災民于疏散、避難場所。
(2)協助區有關部門開展震災損失調查與評估;對地震災區的震中位置、震害損失等情況進行核實、報告,調配災區房屋,供抗震救災人員和災民住用。
(3)協助區有關部門調配救災物品,保障災民的基本生活;轉移和安置災民,組織群眾自救互救;妥善處理死亡者的善后事宜,統計災區傷亡人數及損失情況;及時為災區發放救災款。
3.2臨震應急(Ⅱ級橙色)的反應程序
1、召開辦事處抗震救災指揮部會議,通報震情,研究、布置本轄區的防震工作;
2、成立和派出防震監督檢查小組,赴臨震預報區檢查督促地震應急預案的實施,協調處理有關事項;
3、遵照區政府指令采取臨震應急期社會治安管制措施;
4、按照市政府發出的避震疏散公告,向預報區居民避震撤離指令;
5、協助區有關部門和駐區電力、通訊、港務等單位對預報區內城市生命線工程和次生災害源采取緊急抗震防范或加固措施,做好搶險救災準備工作;
6、協助公安部門加強預報區內社會治安管理,對黨政機關、金融等重要部位加強防衛,組織社會和企業治保力量加強大型、重點企業(商場)的安全保衛工作;
7、協助區有關部門在預報區內廣泛宣傳防震、避震知識,及時平息地震謠傳、誤傳,維持社會安定;
8、協助區有關部門做好救災前期準備工作。
3.3有感地震(Ⅲ級黃色)的應急反應程序
1、在獲知震情信息的第一時間,總指揮、副總指揮應迅速到達辦事處抗震救災指揮部待命,并立即向區抗震救災指揮部報告,最晚不得超過30分鐘;
2、各組分管指揮立即通知本組成員單位,迅速到達辦事處抗震救災指揮部待命,最晚不得超過30分鐘;
3、指揮部辦公室應在最短時間內,將有感地震發生的信息及震情概況上報區政府和區地震局;
4、指揮部辦公室根據授權,向社會地震信息,最大可能地穩定社會;通過各種宣傳渠道宣傳有關地震、防震知識,及時發現和平息地震謠言。
3.4地震謠傳應急(Ⅳ級藍色)處置反應程序
發生地震謠傳時,辦事處應立即上報區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和區地震局,并會同區地震局迅速予以平息和澄清。
4應急結束
4.1破壞性地震及嚴重破壞性地震
當地震應急救援工作完成后,指揮部須對救援工作進行全面評估,經區抗震救災指揮部批準后,方可結束應急救援行動,并由指揮部辦公室立即通知已被動員或調派的所有救援力量。
4.2臨震應急
指揮部辦公室須對應急工作進行全面評估,報告區抗震救災指揮部有關領導后,由指揮部辦公室宣布應急結束,并及時通知有關方面。
4.3有感地震和地震謠傳事件
由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區抗震救災指揮部及區地震局,得到批準后及時通知有關方面。
4.4震后總結
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后,指揮部辦公室需將應急處置的總結及時上報區指揮部辦公室和區地震局,并將有關資料備案。
5后期處置
5.1社會救助
破壞性地震及嚴重破壞性地震發生后,指揮部辦公室應組織轄區各單位和人員開展自救和互救,搶救人員。
5.2善后處置
因救災需要,臨時征用的房屋、運輸工具、通信設備等,事后應當及時歸還;造成損失或無法歸還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適當補償或作其他處理。
6地震應急重點保障與準備
6.1通訊聯絡保障
由辦事處武裝部負責。接受市通信管理局統一調度,在地震應急時,按照權限和職責分工,優先保障區抗震救災指揮部及其辦公室、區地震現場指揮部之間的通信聯絡,同時保障與上級政府之間的通信聯絡。
6.2應急救助資金及裝備的準備
由辦事處負責。
1、負責準備、接收搶險所需資金;
2、負責準備千斤頂、起重機械等救援器械;
3、負責準備橇棍、鉆、鋸、鎬、锨及手電筒等救援照明器材;
4、負責準備、接收救災帳篷、食品、衣被等物資;
5、協助區政府辦公室準備地震應急救助運輸車輛;
6、負責準備用于撲滅火災的消防器材;
6.3避難場所的準備
疏散、避難場所應設置明顯指示標志,本轄區疏散、避難場所位于:青島市十七中學置(杭州路80號)
7其他
7.1宣傳教育
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互聯網等新聞媒體,開展地震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等常識的宣傳教育,增強轄區公民防范意識,學習掌握應急基本知識和技能。
7.2培訓
指揮部成員單位的公職人員應接受對突發地震災害相關知識的培訓,以增加公職人員應對突發地震災害的知識和能力。
7.3預案修訂
指揮部辦公室對本預案進行的修訂須報經區地震局的審核批準。
7.4獎懲
在破壞性地震應急活動中有下列事跡之一的,由其所在單位、上級機關或者防震減災工作主管部門給予表彰或者獎勵:
1、出色完成應急任務的;
2、保護國家、集體和公民的財產或者搶救人員有功的;
3、及時排除險情,防止災害擴大,成績顯著的;
4、對地震應急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5、因震情、災情信息傳遞及時而減輕災害損失的;
6、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屬于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違抗指揮部命令,拒不承擔地震應急任務的;
2、阻撓指揮部緊急調用物資、人員或者占用場地的;
3、貪污、挪用、盜竊地震應急工作經費或者物資的;
4、在臨震應急期或者震后應急期不堅守崗位,臨陣脫逃或者的;
5、在臨震應急期或者震后應急期哄搶國家、集體或者公民的財產的;
6、阻礙抗震救災人員執行公務或者進行破壞活動的;
7、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影響應急工作的;
8、有對應急工作造成危害的其他行為的。
為確保排查工作有序順利開展,局黨支部召開專題會議,成立了由副局長任組長、地震辦主任任副組長、地震辦干部為成員的科技局地震災害風險隱患排查工作領導小組,制定了地震災害風險隱患排查工作方案,明確了指導思想、主要任務及各個階段步驟。
二、深入開展突發事件風險隱患排查工作
5月22日,科技局召開了會議,及時傳達了縣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突發公共事件風險隱患排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并要求各股室切實搞好宣傳發動工作,根據排查工作的總體要求開展了工作。一是加強地震監測臺站運行情況檢查。對西河村廟嘴山地震監測臺的供電、網絡進行了檢查確保確保地震監測設施正常運行。及時維護地震應急避難場所指示牌。二是加強農村地震安居工程建設。組織對示范村進行了檢查。三是繼續加強地震科普知識宣傳,共印制2萬分地震科普宣傳單張免費發放給群眾。四是開展了全縣教育系統、衛生系統及保障性住房建設工程抗震設防檢查工作。5月22日至6月17日,聯合住建局對我縣教育系統的83所中小學校、8所幼兒園的198棟單體建筑物、對全縣13所鄉鎮衛生院的35棟單體建筑物進行了全面的排查。
三、加強日常監管,夯實基礎工作
為了便于獲取風險隱患信息,科技局依靠群眾,加強群測群防工作,健全風險隱患監測體系。加強全縣地震宏觀監測點的建設和管理,建立異常落實制度,加強地震應急預案的制定,加強應急演練,提高防范和處置能力,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確保公眾生命財產安全。同時,加大宣教力度,提高群眾地震風險防范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為了搞好我校的防汛抗災工作,根據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省教育廳辦公室轉發**省抗震救災指揮部防震應急辦公室關于加強地震災害防范應對準備工作的通知》、《曲靖市教育體育局關于轉發《**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加強地震災害防范應對準備工作的通知》的通知》、《〔2020〕-67**縣教育體育局轉發**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加強地震災害防范應對準備工作等文件的通知》及《富防指〔2020〕2號**縣抗旱防洪指揮部關于組織開展2020年全縣各行業防汛檢查工作的通知》的指示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我校防汛抗災工作在教育體育局、中心學校的統一領導下,以減輕學校財產損失,保護學生生命安全為目標,積極有效地預防和救援,確保汛期學校安全。
二、成立防汛抗災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吳浩(校長)
副組長:張龍飛(副校長)
成員:全體教師
三、防汛抗災工作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縣教育體育局防汛抗災指揮部門指示精神,全面指揮學校防汛抗災工作。實行防汛抗災責任學校校長負責制,學校校長為防汛抗災安全第一責任人,快速、及時、有效地處置學校防汛抗災工作中出現的各類突發性災害事故。采取有效措施,立足學校,堅持自保、自救,防大災、保安全,確保全校師生汛期安全。
2、組織足夠的防汛物資,根據出現的險情,提出排險、搶險方案。及時分析匯總汛期中水情和災情,為學校防汛工作提供科學依據。
3、負責檢查、監督學校防汛措施的落實情況;負責檢查、監督學校防汛抗災物品的準備;負責做好學校防汛抗災的指導工作。確保師生安全,杜絕人員傷亡。
四、防汛抗災工作要求及措施:
1、防汛抗災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本校的防汛工作,確保師生安全渡汛和學校財產不受損失。
2、及時關注和通知雨情、汛情等情報。做好防汛抗災宣傳工作,提高全體師生的防汛抗災意識,確保師生無傷亡。
3、防汛期間要保障通訊暢通,班子成員和值班人員做到二十四小時電話暢通。帶班領導,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不離崗、脫崗。
4、物資準備:根據本校實際情況,要儲備一定量的防洪抗災物資,如:編織袋、沙石、鍬、手電筒等。
5、及時掌握險情,一旦學校發生災害,全體搶險隊員應立即趕到學校,聽從組長的指揮,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確保無人員傷亡。
五、具體應急預案
當氣象臺暴雨警報時,學校防汛抗災工作領導組成員全部到位。及時向老師通知防汛信息,通報風情、水情、雨情。學校根據各自的職責,加強值班,進一步檢查落實各項防汛抗災應急措施,組建防汛抗災搶險隊伍,落實搶險物資。
當遇暴雨突發性災害天氣時,學校迅速組織人員及時檢查疏通排水管道,做到排水暢通;要組織專門力量,對學校積水情況進行監測,及時報告災情,監督學校有關人員到位、到崗,必要時及時組織足夠的臨時排澇設施進行強排。確保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學校應及時把師生受傷情況在第一時間報告上級有關部門。
摘 要: 通過對我國地震應急組織體系及財政應對地震類災害的流程分析,結合國外應對地震類突發事件的成功經驗, 分析了我國公共財政應對過程中存在的不足, 最后建立了5個應對地震類突發事件的財政應急機制,分別是公共財政日常運行機制、震前預警防范機制、震時響應機制、震后恢復重建機制和財政監督檢查機制。
關鍵詞: 突發事件;地震; 公共財政; 應急機制 0 引言 在各類自然災害中,破壞性地震發生的頻率雖不算很高, 但累計造成的損失是巨大的。特殊的地理位置決定了我國是世界上受自然災害影響最為嚴重的國家之一。我國的自然災害主要呈現以下幾個基本特點:災害種類多; 頻度高; 區域性、季節性強; 災害損失嚴重等。其中最為常見的災害主要有5種: 洪澇、干旱、地震、臺風、滑坡泥石流等。地震是自然災害危害最嚴重的災害之一,一次強烈地震造成的物質損失可達到數億元。而我國又是地震災害頻發的國家, 因地震造成的人員傷亡居世界之首[ 1 ] 。 自然災害系統是一個復雜的系統,是自然與社會相互作用的結果, 具有很強的周期性和不確定性。在現有的科技水平下, 我們還無法規避自然災害的發生, 但是我們可以依據對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發生、發展、衍生及其影響的自身規律,以及對救助主體自身的運作規律的研究,來制定相應的應急機制加以預防和應對。本文通過對我國地震應急機制及財政應對地震災害的現狀分析,最終建立了地震類突發事件的公共財政應急機制。目前對地震類突發事件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5個方面: ①地震應急預案的研究[ 2 ] ; ②地震災害特點及減災對策研究[ 3 - 5 ] ; ③地震災害損失評估研究[ 6 - 7 ] ; ④地震個例研究[ 8 ] ; ⑤國外地震應急管理對我國的啟示[ 9 - 10 ] 。可以看出,目前還沒有從財政角度分析其應急機制的, 本文主要以地震為例探討公共財政的應急機制。 1 當前我國地震應急組織體系簡介 我國的地震應急領導機構分為平時應急準備和震后應急反應兩類[ 11 ] 。平時應急準備領導機構通常稱為防震減災領導小組或者防震減災聯席會議, 屬于地震應急協調機構, 為常設機構; 而震后應急反應領導機構通常稱為抗震救災指揮部,是一種決策指揮機構,為臨時性地震應急機構,但在平時已經成立, 震后根據啟動條件啟動運作。我國的地震應急工作組織體系由地震應急管理職能部門、應急搶險救援部門和應急領導指揮機構組成。 各級財政部門作為地震應急過程中資金的主要支持性部門,發揮著重要的作用, 位列于地震應急搶險救援部門的行列。財政對地震類突發事件的支持分別遵循分級響應和屬地原則。 2 我國公共財政應對地震類突發事件分析 2.1 地震類突發事件中公共財政支持的必要性 由于地震災害的難以預測性、突發性、復雜性以及造成損失的嚴重性等特點,一旦發生就會給社會經濟、人民生活帶來災難性后果。因此,客觀上要求社會具有應付此類災難事故的能力。 財政作為地震應急工作組織體系中的應急搶險救災部門,對地震應急的支持是貫穿始終的, 無論是震前的應急準備、震時的應急反應以及震后的恢復重建, 都離不開各級財政的支持。 (1) 對平時地震應急準備的支持 破壞性地震發生的頻率雖小,但造成的危害極大。地震應急準備的目的是降低承災體的脆弱性, 提高其恢復能力, 盡可能地減少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為災害的應急反應做出充分的準備。應急準備主要包括以下工作:編制地震應急預案; 建立地震應急指揮技術系統; 地震應急隊伍建設; 儲備地震應急物資; 地震應急培訓和演練; 地震應急宣傳以及對地震應急的行政監督檢查等。以上所有這些工作的開展,都需要投入大量的財政資金予以支持。 (2) 對震時應急反應的支持 震時財政資金支持的主要目的是保證災區人民衣、食、住、行等生活品的基本需要。2002年7月, 民政部、財政部制定了中央救災資金的補助標準。隨著災害過程的發生、發展、穩定和結束,中央政府在不同時段將向地方政府下撥救災資金,按照撥付時段的先后次序,中央救災資金主要分為三大類: 救災應急資金、災區民房恢復重建補助資金、春荒冬令災民生活救濟補助資金[ 12 ] 。總之,各級財政部門在協助災區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方面扮演著重要的角色。 (3) 對震后恢復重建的支持 震后恢復重建是一個長期的過程,財政資金的投入也是陸續進行的。一般情況下, 救災應急資金在災害發生后3 d內下撥, 恢復重建資金在收到報告后10~15 d下撥, 在恢復重建期內, 各級財政部門要適時監督預算資金的使用情況。 2.2 我國財政應對地震類災害的流程分析 地震類災害事件發生后,作為救災主體的政府部門必須迅速組織資源實施救助。本文主要從財政提供資金支持方面進行分析, 目前我們國家的救災資金是由民政部門和財政部門共同管理的。下面對地震類突發事件發生后的災害信息傳遞流程、財政救災資金的申請流程、財政救災資金的劃撥流程以及災后財政資金的監督檢查與清理回收進行分析[ 13 ] 。 (1) 地震災害信息傳遞流程 民政部門要進行災情上報工作,首先要搜集所需要的信息。中國地震局雖有一套災情信息搜集系統, 但由于專業不同, 對災害信息的收集、分析、處理方式也就不同, 因此在救災款申領過程中, 財政部門主要以民政部門提供的災情信息為主,地震局提供的災情僅作參考。按照“逐級上報”的原則, 地震類災害的信息傳遞流程可用圖1表示。 (2) 財政救災資金的申請流程 地震類災害的救災資金主要包括用于解決災民的吃飯、喝水、衣被、取暖、醫藥、臨時住房等基本生活品;災區民房恢復重建資金; 對因災死亡人員的慰問金等。我國救災款項只能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向國務院申請, 而且相應的信息來源主要依靠民政部門的災情統計信息。在救災款項申領上報的過程中,由民政部門與同級財政共同會商決定申請救災款的數額, 依據逐級上報原則, 層層會商后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 (3) 財政救災資金的劃撥流程 在國務院同意下撥救災款項時,具體事宜由民政部和財政部負責。首先由民政部的一個主管處和財政部的主管處同意后, 再分頭上報司里,兩司經協商(有時需反復協商) , 達成初步一致意見后, 上交兩部審核, 兩部審批同意后, 再返回兩部的兩個處, 按程序逐層會商后發文下撥。現行的撥款流程一般是:由民政部、財政部向省級政府及民政廳、財政廳發函通知; 省級政府拿到這筆款項后, 由省財政廳和民政廳會商,將其分發到各個市縣; 由市縣政府相應的財政和民政主管部門將其發至各個鄉鎮;最后鄉鎮將其分發到村, 直至將救濟款用到災民身上或發到災民手中。救災資金的劃撥是各級民政與同級財政層層會商, 由財政部門劃撥至民政部門救災資金專戶, 最終由民政部門統一逐級發放的。 (4) 災后財政資金的監督檢查與清理回收 各級財政部門的職責之一便是對救災資金的災后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清理回收救災資金的余款。監督檢查救災資金的目的是提高救災資金的使用效益, 避免擠占、挪用、不及時轉撥、分配不公、地方滯留救災資金等問題的出現。2003年云南大姚地震中出現的擠占挪用救災資金就是一個很好的例證。因此必須加強救災資金的監督檢查, 及時對災后余款進行清理回收。
2.3 當前財政應對地震類災害事件中存在的問題 處在轉型期中的我國財政體制,尚未形成有效的應對突發事件的財政運行機制, 趙要軍、陳安等在“突發事件應急管理中公共財政應急機制探討”一文中分析了當前財政應急中普遍存在的問題[ 14 ] 。除了所提到的問題外, 在地震類事件突發的情況下, 財政在應對中還存在以下主要問題。 (1) 地震救災款申報中的問題 我國地震救災款由民政部門和財政部門會商后向上級部門申報,這就導致地方民政、財政存在合謀套利的可能, 如輕災重報, 無災有報等。 (2) 地震救災款的接收、分配過程中的問題 目前我國的救災物資主要由財政、民政、社會捐助等方式獲得,而對救災物資的接收則存在多頭接收, 缺乏統一的匯集管理。救災款的分配沒有統一的分配標準, 隨意性較大。分配過程中還存在以權謀私等不法行為。 (3) 地震救災款的撥付、使用方面的問題 救災款的撥付不及時,應當兌付災民的恢復重建資金不足額。主要存在大量擠占挪用救災資金、隨意調整資金的使用用途、少數干部貪污、隨意挪用恢復重建資金等。 (4) 地震救災資金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不健全 我國地震類突發事件救災資金方面的法律法規還不健全,如沒有對下撥資金在各恢復重建項目中的劃分原則做出明確規定, 致使地方政府重基礎項目恢復, 輕普通民房的重建; 雖然對中央特大救災資金多長時間內下撥災民手中有了明確規定,但沒有對地方政府財政專戶的一般自然災害救助資金下撥做出明文規定, 致使地方政府的救助資金長期滯留財政、民政部門。 3 地震類突發事件公共財政應急機制的建立 依據地震類突發事件發生、發展、衍生、演化等規律,結合財政自身運作規律, 完善的地震類突發事件公共財政應急機制應包括常態運行機制和非常態運行機制, 其中常態運行機制包括:公共財政日常運行機制和公共財政震前預警防范機制,非常態運行機制包括: 公共財政震時響應機制和公共財政震后恢復重建機制, 還有貫穿常態運行機制與非常態運行機制始終的公共財政監督檢查機制[ 15 ] 。地震類突發事件發生與否往往是不可預知的, 因此, 財政應急機制理應是常備不懈的, 各應急機制間應是一個循環往復的閉合圓環(圖2) 。 3.1 公共財政日常運行機制 地震類突發事件中公共財政的日常運行機制主要完成事前的應急準備工作,為有效應對突發性災難事件提供保障。在目前情況下, 公共財政日常運行機制應著力完善以下工作。 (1) 財政系統內部成立災難應急指揮體系 當地震類災害發生時,發揮信息溝通、組織協調、以及財政資金的統一調配工作。由于目前我國的管理體制還存在分部門、分領域等分散管理的弊端, 因此, 成立統一的財政應急體系是有效應對災難性事件重要的物質保證。 (2) 完善預備費的管理 目前我國預備費的提取數額與國外相比明顯偏低,有必要提高預備費的提留比例, 同時進行預算制度改革, 把預備費和年度預算分開管理。建議設立專門的應對災難性事件的專款專用賬戶,并設立明細科目。當災難性事件發生時可迅速從該賬戶中支取資金予以應對。 (3)明確中央和地方財政救災資金的承擔比例 依據分級響應原則,不同級別的突發事件響應主體是不同的, 如重、特大災難性事件, 一般應由國務院和災區所在省人民政府共同應對處理,在財政救災資金承擔比例事先規定不明確的情況下, 就容易造成“風險大鍋飯”,盡而延誤突發事件的處理。日本的《災害救助法》為我們提供了很好的借鑒, 該法明確規定了財政資金應對災害事件的提留比例以及各級政府應承擔的數額[ 12 ] 。 (4)健全財政監督職能財政監督職能在財政資金的申領使用過程中起著重要的作用。災難性事件發生后,民政部門與地方政府會商申領財政資金過程中存在著夸大災情、為己套利的可能, 在財政資金的使用過程中則存在截留、挪用等不法行為。因此, 健全財政監督職能是合理使用資金的重要保障。 312 公共財政震前預警防范機制 震前預警防范是震時響應的前奏,做好震前預警準備工作是有效減緩公眾情緒及減少損失的關鍵, 因此震前預警機制就顯得尤為重要。財政系統不僅要與民政系統間建立信息共享機制, 還要與地震預測、監測體系間形成信息共享互遞機制,力爭快捷地獲得第一手資料, 為應對地震類災害事件做好充足的事前防范工作。 313 公共財政震時響應機制 震時應急響應是處置地震類災害事件的關鍵。 (1)迅速啟動應急預案 依據《國家地震應急預案》分級響應的原則,不同級別的地震應啟動不同的應急預案。各級財政作為應急搶險救災的主體部門之一,也要依據地震級別及各級財政承擔的比例迅速調集資金加以應對。 (2)加強與民政部門的溝通 財政資金的申領、劃撥等主要以民政部門提供的災害統計信息為依據,因此在地震類突發事件發生發展的過程中, 財政、民政部門要及時的溝通交流信息。同時財政部門也應成立專門的調查小組, 多渠道獲得災害損失的真實資料。 (3)簡化、規范應急撥款流程 及時性是突發事件處理的重要原則,而目前我國財政資金的劃撥流程則顯得有些遲緩, 層層會商的結果可能會貽誤災難處理的時機, “特事特辦”制度雖能一定程度上解燃眉之急, 但終不是長久之計, 必須簡化突發狀態下的財政資金劃撥流程。 (4)適時監督財政資金周轉情況 不僅要加強財政應急資金的日常監督,更要加強對災害處理中財政資金的周轉情況進行適時監督。 3.4 公共財政震后恢復重建機制 震后恢復重建是恢復災民生產生活的重要工作,財政資金的支持是恢復重建的重要保障。 (1)震后財政資金的及時補償 財政資金的及時補償是穩定民心、恢復災民信心、搞好生產自救的關鍵。 (2)總結經驗教訓 通過對處理地震類災害事件整個過程的分析,找出應對環節的不足,總結經驗教訓, 完善財政應急預案。 (3)財政資金的清理回收 對財政資金的清理回收有明確的規定,多余的資金除用于規定的開支范圍外, 其余的要回收財政專戶, 對應急過程中產生的資金不足要查找原因。 (4)對財政資金進行全面審計檢查 震后恢復重建工作完成后,要對財政資金的整個申領、使用過程進行全面的審計檢查, 要對違規使用資金的人員進行嚴肅處理, 嚴重的要追究其刑事責任。 3.5 公共財政監督檢查機制 監督檢查機制貫穿地震類突發事件應對的始終。不但要對財政資金的整個流動過程進行檢查,還要對預案及預案管理的有效性及災害處置的全過程進行評估。從中總結經驗教訓,進一步完善財政應急預案。 4 總結 本文以國內外相關研究成果為基礎,結合我國地震類突發事件的特征機理及財政應對突發事件的現狀, 初步建立了地震類突發事件的財政應急機制。該應急機制是以循環的閉合圓環構建的,體現了系統論、過程論的管理思想。但對財政應急機制的更為深入的研究有待進一步加強。
一、加強組織領導,推進我縣防震減災工作的可持續發展。
各相關部門要按照《防震減災法》的要求,依法履行防震減災工作管理職責,將防震減災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防震減災需求相適應的投入機制和管理機制。對防震減災工作機制體制不健全,防震減災措施不落實,不認真履行防震減災職能的部門和單位,要依法嚴肅追究有關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要根據省、市“‘十二五’防震減災規劃”,結合實際,認真組織編制防震減災“十二五”規劃,以項目帶動工作,著力提高地震監測預報、震災預防、緊急救援三大工作體系的綜合工作能力,推動防震減災事業可持續發展,更好地服務本地區經濟社會建設。
二、進一步加強地震監測預報工作
(一)強化震情跟蹤監視工作,切實提高地震速報能力。地震部門要進一步做好震情跟蹤工作,積極構建地震數據共享服務平臺,實現地震烈度速報信息的實時傳輸獲取。地震辦要嚴格按照省地震局年度地震重點危險區震情跟蹤工作要求,強化管理,逐項落實相關工作。
(二)加強地震前兆臺網建設,提高趨勢會商水平。2012年縣地震辦要采用新設備完成地下流體前兆觀測臺站的升級改造,實現觀測的實時化、網絡化。要認真做好地震監測臺網的設備維護工作,確保儀器設備正常運行,臺網運行率繼續保持全市先進水平。要加強震情會商工作,強化周、月、年度會商工作,重點加強對震情跟蹤及前兆信息的捕捉分析,發現異常要及時落實上報,密切注視震情發展動態。
(三)完善宏觀觀測網絡,嚴格落實異常上報制度。根據年度宏觀觀測網絡例行巡查的情況,及時調整宏觀觀測網絡布局,強化每日宏觀觀測數據報送,進一步發揮群測群防在防震減災尤其是地震短期和臨震預測中的作用。對各種宏觀異常事件要及時落實上報,做到異常落實“不過夜”,避免地震謠傳的發生。
三、進一步完善地震應急救援體系,認真做好地震應急救援工作。
(一)修訂完善地震應急體制機制。各相關單位要按上級要求,根據實際情況加快制訂修訂和完善地震應急預案,使各部門的地震應急預案更具科學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同時,要認真細化各相關部門的應急聯動機制,適時開展地震應急檢查和應急演練,確保地震應急指揮科學、有序、高效,反應迅速,保障有力。縣抗震減災指揮部成員單位要根據政文〔〕196號文《關于調整充實抗震減災指揮部及其辦公室組成人員名單的通知》和各自地震應急預案要求做好各項應急準備工作。今年第四季度市政府將組織全市地震應急工作專項檢查。
(二)加強地震應急體系建設。要不斷加強地震應急指揮實時傳輸系統建設,充分發揮“市防震減災信息化管理系統”在地震應急救援方面的作用,及時充實、更新功能和內容,集成各類信息,完善各種數據庫。要有專人負責系統管理運行,確保一旦遇到緊急情況,能有效發揮系統的各項功能。
(三)加快地震應急避難場所建設。按照省、市關于做好年為民辦實事項目的統一部署,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加快應急避難場所建設,在年11月底前要完成我縣倉滿體育場等4處地震應急避難場所建設任務并做好迎接市檢查組檢查工作。
(四)提升地震災害緊急救援能力。進一步加強縣鄉兩級地震災害緊急救援隊伍建設,消防大隊要落實地震緊急救援隊裝備配備,按要求全部及時采購配備到位。開展經常性的培訓和演練,切實做好應急救援各項準備工作。一旦發生地震災害突發事件,2小時內救援隊伍即可趕赴災區開展救援。同時,要積極組建地震志愿者隊伍,加強培訓演練,逐步完善縣、鄉鎮、村(居)三級地震應急救援體系建設。
(五)健全應急物資儲備體系。民政局要進一步健全應急物資儲備體系,統籌做好應急救災物資的準備工作。民政局要儲備滿足我縣應急避難需求的救災帳篷(200頂以上),統籌應對我縣地震應急避難場所安置災民的需求。
四、扎實推進農居地震安全工程和中小學校安工程建設。
(一)住建局要按照省政府《關于加快推進舊城鎮舊廠房舊村莊改造的意見》、省政府《關于研究石結構房改造有關工作的會議紀要》(專題會議紀要〔〕33號),結合新時期“三舊”改造工作及“造福工程”的部署要求,認真落實市《關于舊村居改造工作的實施意見》,出臺“三舊”城改造優惠扶持政策,全力推進對我縣20世紀80年代之前建設的抗震性能差的危舊房屋的抗震加固和改造工作,制定全縣石結構房屋抗震防災改造規劃,穩妥開展石結構房屋改造加固試點工作。
(二)縣校安辦要加快全縣校安工程項目的實施,保質保量按期完成各項校舍重建任務。對地震重點監視防御區和危險區未列入校安工程重建計劃且未達到現有抗震設防要求的校舍,要盡快實施抗震加固,確保校舍抗震安全。
(三)地震辦與住建、民政、國土、農辦等部門協調對水庫、交通運輸等生命線工程和大型企業開展地震應急檢查,督促做好地震應急預案制定和修訂完善、地震應急隊伍建設、應急物資儲備等相關應急準備,全面排查、及時消除地震安全隱患,防范地震次生災害發生。
五、認真做好防震減災科普宣傳和輿論引導工作。
(一)要充分利用防震減災日、重大地震災害紀念日、科普活動周等重要時段,通過防震減災知識“進機關、進企業、進學校、進社區、進農村、進家庭”活動,開展防震減災科普宣傳。要積極配合省地震局做好“省數字地震科普展館”光盤版和網絡版的宣傳工作,通過主流媒體的報道和宣傳以及在主要網站上建立相關鏈接,讓民眾了解“數字地震科普展館”的相關知識,擴大宣傳效應,增強宣傳效果,全面提高社會民眾的防震減災意識。要把防震減災宣傳納入各級黨政干部培訓教學計劃,切實增強領導干部防震減災意識和應對地震突發事件的指揮能力。要開展農村民居建筑防震抗震知識、地震科普知識的宣傳,不斷提高農村地震安全意識和防范地震的能力。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防震減災服務人民群眾的需求;堅持以人為本,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放在首位;堅持最大限度地減輕地震災害損失的根本宗旨;堅持預防為主、防御與救助相結合的工作方針,積極宣傳黨和國家防震減災工作方針政策,大力普及防震減災知識,提高全社會防震減災意識,增強公眾自救互救能力和參與防震減災工作積極性,引導全社會主動、科學參與防震減災工作,最大限度減輕地震災害造成的損失。
二、工作目標
通過防震減災宣傳教育“六進”(進機關、進學校、進企業、進社區、進農村、進家庭)活動、特殊時段重點宣傳和地震應急演練,達到省上提出的“力爭5年內,全省防震減災知識普及率達到80%以上,社會公眾基本掌握防震、避震、自救、互救知識和技能”的要求。
三、宣傳內容
(一)方針政策。宣傳防震減災工作的重要性、艱巨性和長期性,黨和國家防震減災工作的方針政策、發展方向、決策部署和工作措施。
(二)法律法規。宣傳防震減災法律、國務院防震減災行政法規,中國地震局部門規章,以及我省防震減災的地方法規和政府規章。
(三)監測預測知識。宣傳地震監測預測科普知識和技術方法,地震宏觀異常現象在地震預測中的重要作用,地震監測設施和地震觀測環境保護的重要性、技術要求,我國地震預測的客觀能力。
(四)災害防御知識。宣傳城鄉建設工程抗震設防作用和意義,農村民居防震保安工作減災實效,我省地震應急預案及防震減災規劃,普及抗震設防、地震安全性評價、活動斷層探測、地震小區劃、地震地質災害防范等知識。
(五)救助知識與應急演練。宣傳應急避險、自救互救、醫療救護、衛生防疫、次生災害防控、心理疏導等知識,開展多種形式的地震應急演練。
(六)科技成果。宣傳國內外地震科技創新進展,地震科技理論成果和技術創新對提高防震減災能力的作用,地震科技對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意義。
四、具體工作
(一)以規范政府部門行政管理、提高應急指揮能力為重點,深化防震減災法律法規進機關活動。行政學院要將防震減災知識宣傳教育納入教學計劃及主體培訓內容,每期至少安排1次防震減災法律法規和科普知識培訓,使參訓人員對防震減災相關知識能夠準確理解和把握,提高全體公職人員防震避震、自救互救和應急處置能力。各部門、各單位要引導全體職工學習并熟悉本級應急預案疏散撤離路線和避險地點。市防震減災工作領導小組及成員單位每年都要組織開展1次地震應急救援演練,提高應對地震災害的決策、指揮、服務、協調能力。
牽頭單位:市地震局
配合單位:行政學院、各成員單位
(二)以普及防震減災知識和提高緊急避險能力、推進防震減災科普示范學校建設為重點,深化防震減災科普知識進學校活動。教育部門要按照《防震減災法》關于“學校應當進行地震應急知識教育,組織開展必要的地震應急救援演練,培養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的要求,把防震減災宣傳教育作為學生安全教育、素質教育的重要內容,納入教學計劃,上、下半年分別安排不少于4個課時的防震減災相關知識教育。地震、教育部門要指導、督促各學校制定地震應急預案,每周不少于2次的應急演練。確保在地震來臨時能夠做到科學避險,有序撤離,保障師生的人身安全。學校要認真實施地震安全校舍工程,新建基礎設施和各類建筑物必須嚴格按照抗震設防要求進行選址、設計、施工和驗收,把學校建成地震應急避難場所。地震、教育等相關部門要做好防震減災科普示范學校創建活動,5年內力爭建設5個省級科普示范學校,2個省級防震減災科普教育基地,1個國家防震減災科普教育基地。
牽頭單位:市教育局
配合單位:市地震局
(三)以提升企業抗震能力、依法進行抗震設防為重點,深化防震減災科普知識進企業活動。發改、規劃、建設、國土、房管、地震等部門要充分發揮政府行政審批窗口的管理作用和信息優勢,加大對重大建設工程和可能發生嚴重次生災害的建設工程進行地震安全性評價和抗震設防重要性的宣傳。地震部門每年要深入2家企業,宣傳建設工程抗震設防的重要性,并對有關人員如何加強安全措施進行培訓,提高企業抗御地震災害風險能力。
牽頭單位:市地震局
配合單位:市發改委、市建設局、市規劃局、市國土局、市房管局
(四)以推進社會管理創新、提高社區居民防震減災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為重點,深化防震減災科普知識進社區活動。地震、民政、三區等相關部門要以創建省級地震安全社區為目標,不斷推動地震安全示范社區建設活動。通過組織制定地震應急預案,設置防震減災知識宣傳專欄,對社區管理人員開展地震應急演練,對居民進行專門培訓,使社區居民掌握防震減災基本知識和救助技能,了解居住環境地震安全,熟知震時的撤離路線和避震地點。年完成對全市30個社區的防震減災知識培訓;爭取通過5年的建設,在全市社區中創建省級地震安全示范社區3個。到年使轄區內80%的居民基本掌握防震避震、自救互救知識和技能。
牽頭單位:三區
配合單位:市地震局、市民政局
(五)以增強農村居民地震安全意識、提高農村民居抗震設防能力為重點,深化防震減災科普知識進農村活動。三區、建設、地震、科協等部門要把農村地區的防震減災科普宣傳與地震安全農居建設、新農村建設緊密結合,通過科技“三下鄉”等活動,采取培訓農村干部群眾、播放科教片、贈發宣傳資料、張貼掛圖等多種形式,向農民普及宣傳防震減災知識和民房抗震技術,幫助農民編制地震應急處置方案,開展自救互救技能培訓,提高農民防震減災意識和應急救援能力。今后5年內,每年要保證舉辦農村工匠抗震技術培訓班1—2期。
牽頭單位:市建設局
配合單位:三區、市地震局、市民政局、市科協
(六)以滿足家庭自救知識需求、提高自防自救互救知識和技能為重點,深入開展防震減災知識進家庭活動。地震、文化廣播電視、科技、衛生、婦聯等部門要組織開展防震減災科普知識進家庭主題實踐活動,通過廣播電視節目、地震基本常識宣講、地震儀器演示解說、宣傳咨詢臺、宣傳展版和標語、發放宣傳資料、農家書屋專題圖書、群發手機短信和以家庭為單位的防震減災科普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為家庭提供豐富多彩的地震科普服務,引導家庭自備“防災應急箱”,提高地震自防自救互救能力。市科協要設立地震科技科普展區,完善圖片、錄像和實物模型。
牽頭單位:市地震局
配合單位:市文化廣播電視局、市科技局、市衛生局、市婦聯、報社、市科協
(七)以提高公眾應對地震災害能力、依法開展信息公開為重點,做好地震信息和輿論引導工作。一是各新聞媒體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開展多層次、多形式、經常化的防震減災公益宣傳,建立與地震局信息交流的快速便捷通道,提高快速反應能力。二是市地震局、市文化廣播電視局要聯合有關部門成立防震減災公益宣傳工作領導小組,科學制定防震減災公益宣傳規劃,確定宣傳主題、工作目標、分解落實任務。其中,市地震局要每年確定防震減災公益廣告主題和重點時段,并及時提供制作防震減災公益廣告所需的素材和信息,確保防震減災公益廣告宣傳內容主題突出、特色鮮明;市文化廣播電視局要結合國家和本地區地震環境與防震減災工作目標任務,將防震減災宣傳公益廣告納入公益廣告宣傳規劃和年度計劃,合理安排,定期。三是市文化廣播電視局要在主題宣傳時期,如“5·12”、“7·28”、《防震減災法》頒布紀念日、科普宣傳周等時段調整增加防震減災公益廣告播出時間。有感地震發生時視具體情況進一步加大播出密度,確保社會公眾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四是新聞單位要充分發揮網絡、廣播、電視、報刊、微搏傳媒作用,及時準確向社會震情、災情信息,澄清不實報道,維護社會穩定。地震局要建立完善“地震信息網”、科普網站和微博,將防震減災知識宣傳和地震信息作為主要內容,提高防震減災宣傳的覆蓋面和信息公開的時效性、權威性。
牽頭單位:市文化廣播電視局
配合單位:報社、市地震局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有關部門要提高對防震減災宣傳教育工作重要性、長期性和艱巨性的認識,加強對宣傳教育工作的組織領導。要健全工作協調機制,形成上下聯動、形式多樣的宣傳格局,并將防震減災宣傳教育納入文化建設的重要內容。
(二)依法履職,積極推進。市防震減災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依法履行防震減災宣傳教育的法定職責,精心策劃,周密組織,深入開展常態化、特殊時段的防震減災宣傳教育。
文化部門要切實把防震減災宣傳教育工作做為一項重要的和長期的任務列入工作計劃。地震部門要發揮主體作用,與文化部門共同研究制定防震減災宣傳報道計劃、宣傳提綱、應急宣傳方案,統一震情報道口徑,建立聯系協調制度,共同負責實施。同時,地震部門要按照《防震減災法》關于“國務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門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門或者機構,應當指導、協助、督促有關單位做好防震減災知識的宣傳教育和地震應急救援演練等工作”的要求,積極、主動服務于防震減災宣傳工作,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認真落實各項工作措施,指導相關部門開展防震減災法制宣傳和科普教育,及時為防震減災法制宣傳和科普教育提供資料,確保防震減災宣傳教育各項工作落到實處。防震減災宣傳的組織、協調工作由文化部門牽頭,地震部門參與;宣傳內容、宣傳口徑由地震部門負責把關。重大地震事件的宣傳要經黨委、政府批準。有關地震預報的報道按照《地震預報管理條例》規定,由政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傳播。
(三)精心策劃,保障需求。地震、教育、文化、新聞出版、科協等部門要協作配合,組織制作質地精良、通俗易懂、喜聞樂見的科普書刊、科教片、動漫片、折頁、電子書等防震減災宣傳教育產品,內容包括地震基本知識、防震避震、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自救互救、識別地震傳言常識、心理疏導等,滿足防震減災宣傳教育實際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