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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了強化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促進我縣環境衛生事業的發展,創造優美、清潔的城市環境,促進我縣精神文明建設和經濟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棄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國務院《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辦法》、《*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和《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等法律法規規章,結合我縣建成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城市生活垃圾是指城市人口在日常生活中產生或為城市日常生活提供服務的活動產生的固體廢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視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體廢物(包括建筑垃圾和渣土,不包括工業固體廢物和危險廢物)。
第三條*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負責城市規劃區范圍內的生活垃圾處理及管理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專業人員管理和社區管理相結合的原則。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興建垃圾處理場對城區生活垃圾實行無害化處理。
第四條城市生活垃圾處理主要包括垃圾收集、垃圾中轉運輸、垃圾衛生填埋、滲瀝液處理、生產垃圾代運、建筑垃圾管理、工程渣土清掃、調劑處理等。
第二章環境衛生管理職責
第五條城區主次干道、公共場所、公共綠地、廣場、公共水域、小街小巷、無物業管理的居民區由*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環衛所負責組織清掃保潔。
第六條企事業單位、農貿市場、物業小區、國家機關、社會團體、部隊、醫院、學校等,各自負責其單位內部環境衛生和“門前五包”責任區的清掃保潔。
第七條*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負責城市規劃區生活垃圾的清運和建筑垃圾的管理,做到生活垃圾日產日清,并加強對城區直管公廁的管理和保潔。
第八條在城區從事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置的企業,應當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置服務許可證。未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置服務許可證的,不得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置服務。
第三章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的征收、使用、管理
第八條根據“誰污染、誰付費”的原則,建立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
第九條城市規劃區范圍內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包括交通運輸工具)、個體經營者、社會團體、城市居民和城市暫住人員等,均應按規定繳納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
城市規劃區內的下崗職工失業人員、社會無業人員、低保對象、無業的殘疾人等適當減征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未上幼兒園兒童、60歲以上老人、退離休人員免征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
第十條產生生活垃圾的單位或個人必須于每年的6月30日前一次性繳清全年的生活垃圾處理費。對7月30日以后仍不繳納的,將按有關規定加征滯納金。
第十一條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設立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收費大廳。對城市規劃區內所有產生垃圾的單位、組織和個人建立檔案,并逐步實行微機管理。
第十二條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由下列機關征收:
(一)財政撥款的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職工生活垃圾處理費和單位辦公垃圾處理費由縣財政局負責代征;
(二)非財政撥款單位、垂直管理單位和上級派駐*辦事機構,職工生活垃圾處理費和單位辦公垃圾處理費由單位代征代繳到城管綜合服務大廳;
(三)居民的生活垃圾處理費由社區代收;
(四)營運車輛的垃圾處理費由交通部門代征;
(五)新開發的建設工程,建筑垃圾處理費由施工單位在工程實施前主動到城管綜合服務大廳繳納;
(六)其余各單位、個體工商戶、飲食服務業、娛樂場所等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由各自主動到城管綜合服務大廳繳納。
第十三條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實行行政性收費。待條件成熟,在無害化垃圾填埋場建好投入運行、逐步實行垃圾處理產業化后,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過渡到經營性收費。
第十四條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主要用于支付垃圾收集、運輸、無害化處理和垃圾場建設、還貸等費用。
第十五條收取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必須出具縣財政部門統一印制的*省政府非稅收入統一收據。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做到專戶存儲,專款專用,并接受財政、物價、審計等部門監督檢查。
第四章法律責任
第十六條收費標準必須向社會公示,收費人員必須亮證收費、文明收費,嚴格按照物價部門審核的標準執行,做到應收盡收。任何單位或個人違反規定標準亂收費的,或收費不出具規定票據的,由紀檢、監察部門依法追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關鍵詞: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場;滲濾液;處理措施;建議
中圖分類號:R124.3文獻標識碼:A
目前,我國正處于一個快速的城市化和工業化的發展階段,城市居民生活水平正在逐步提高,由此帶來的城市生活垃圾產生量逐年增大,我國許多城市人均生活垃圾產生量已經超過了1kg/(人?d)這個標志性的水平線;而且城市生活垃圾成分的組成也呈現出多樣化的發展趨勢。然而,我國許多城市的生活垃圾管理還處于強調垃圾的無害化處理以及提高清運率階段,城市生活垃圾產生量的迅猛增加以及為無害化處理需要付出的高額基礎設施建設投資和處理處置費用,為城市環境管理帶來了巨大的經濟、社會和環境壓力。
一、我國城市生活垃圾現狀
(一)我國城市生活垃圾產量及特點
近10年,我國城市生活垃圾產生量大幅度增加。中國城市環境衛生協會提供的數據顯示,目前我國人均生活垃圾年產生量為440kg,全國城市垃圾年產生量達1.5億t,且每年以8%~10%的速度增長,全國歷年垃圾存量已超過60億t,約有2/3的城市陷入垃圾圍城的困境[1]。
城市生活垃圾來源主要是道路清掃、保潔的垃圾,單位、居民區的生活垃圾,商業垃圾,部分工業垃圾和建筑、裝修垃圾。我國城市生活垃圾的特點主要是有機物增加,可燃物增多,可回收利用物增多,可利用價值增大。垃圾種類的多樣化,尤其是電子垃圾,如電視、電腦、手機、音響等產品日漸成為困擾我國環境的大問題。
(二)我國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方法
我國城市生活垃圾處理主要采用填埋、焚燒和堆肥等方法,其中,最主要方式是填埋,占全部處理量的70%以上;其次是高溫堆肥,占20%以上,焚燒量甚微。處理能力小,處理設施技術水平低,存在污染隱患多。大多數城市還未將生活垃圾分類裝袋、分類收集、分類運輸和分類處理利用,依然以混合收集為主。部分中小城市垃圾仍然沿用直接傾倒和簡易填埋等原始方式處理,約有50%的城市生活垃圾直接向外界排放[2]。
(三)我國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政策
從2007年7月1日起,由建設部新制定的《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正式施行。同時,作為“中國環境宏觀戰略研究”的專題之一,包括城市生活垃圾、危險廢物、工業廢物在內的“固體廢物管理污染控制戰略研究”已經全面啟動。這些都為進一步規范垃圾處理行業發展奠定了基礎并提供了保障。
2007年11月22日,國務院了由國家環保總局和國家發改委制定的《國家環境保護“十一五”規劃》,該規劃中明確指出:將推進工業固體廢物、廢舊家電處置與綜合利用等固體廢物的治理。不少有識人士已經看到了其間蘊藏的巨大商機,垃圾產業的投資已經成為一種時尚投資模式。政府對環境保護的重視必將推進垃圾處理行業的快速發展。
二、我國城市生活垃圾處理的思考
(一)通過立法強化垃圾管理
20世紀90年代,我國出臺了《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等針對垃圾處理的法律法規,但是由于缺少相應的實施細則,可操作性差,導致實際中很多做法與這些法律法規相背離,執法力度也不強,給依法管理帶來很大困難。
(二)完善垃圾處理費的征收和管理
2002年6月,經國務院同意,原國家計劃委員會和國家財政部、建設部、環保總局聯合下發了《關于實行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促進垃圾產業化的通知》,之后2年內全國有13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了生活垃圾處理收費管理辦法或相關法規、政策;有118個城市實行了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還有相當一部分城市將要開征垃圾處理費[3]。
(三)加強垃圾分類回收
2004年4月,我國選定了北京、上海、廣州、南京、深圳、杭州、廈門、桂林8個城市進行垃圾分類回收的試點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但與國外一些國家相比差距很大。政府投入不足,宣傳力度不夠,人們對垃圾分類的好處認識不足,環保部門設備落后等綜合原因使得我國在垃圾分類回收方面還有很多工作要做。
要加強垃圾分類回收,首先應加強垃圾分類回收的宣傳教育。通過廣泛開展垃圾分類的宣傳、教育和倡導工作,宣傳垃圾分類回收的重要意義,呼吁每個公民積極參與垃圾分類回收工作。其次,應該將垃圾分類產生的經濟效益用于垃圾分類。
(四)加大垃圾處理技術研究的力度
目前,我國城市生活垃圾的減量化與資源化工作仍處于起步階段,管理體制日益暴露出缺陷與不足,并且缺乏一支專業的垃圾管理隊伍;因此,應進一步加強城市生活垃圾的減量化與資源化領域的科研工作,加大垃圾處理技術研究的力度,完善管理體制,建立一支從事垃圾處理技術研究的專業隊伍,形成對垃圾處理行業發展的科研支撐,為垃圾分類綜合利用提供技術保障,從而實現垃圾資源的綜合利用和循環利用。
參考文獻:
[1] Pinjing He,Min Li,Suyun Xu,Liming Shao.Anaerobic treatment of fresh leachate from a municipal solid waste incinerator by upflow blanket filter reactor[J]. Frontiers of Environmental Science & Engineering in China . 2009 (4)
[關鍵詞]城市生活垃圾 滲濾液 處理措施 建議
[中圖分類號] U457+.5 [文獻碼] B [文章編號] 1000-405X(2013)-12-171-1
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場中的滲濾液是生活垃圾在堆放或填埋過程中,因發酵、雨淋或地表水浸泡等原因產生的污水,它是一種性質復雜、不易處理的高濃度廢水,不僅對城市環境造成二次污染,而且很容易對地下水的水質產生影響。近年來,隨著人們環保意識的提高和國家可持續性發展戰略的實施,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場中的滲濾液處理越來越被人們關注。尋找科學合理的解決方案,對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場中的滲濾液進行有效處理,多年來一直都是我們研究的課題。
1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場中滲濾液的性質和來源
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場中滲濾液是城市垃圾經過雨水、地表水的滲入,垃圾本身的水分沉淀以及微生物分解等形成的一種高濃度廢水。它含有大量的懸浮物、有毒化學物質、有毒氣體、細菌、病毒等多種污染物。其特點是有機物濃度高、金屬含量高、水質變化大、營養物比例失調。
它的有毒物質主要是生活垃圾本身帶有的和微生物在堆放過程中分解的。受氣候、垃圾含水率、垃圾性質、填埋時間等諸多因素影響。一般在雨季時較多,旱季時較少。由于生活垃圾的種類繁多,導致滲濾液的性質相當復雜,而且變動范圍大。于其他污染物相比,它的水質波動更大,污染物含量更高。
2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場中滲濾液的處理措施
2.1利用污水處理廠合并處理
把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場中滲濾液就近引入到城市污水處理場中,與城市污水一起合并處理。這種方法簡單快捷,處理成本低,但一定要控制好滲濾液的引入量,不能超過城市污水的處理負荷。這種方法主要是利用城市污水對滲濾液進行稀釋,稀釋后直接利用污水處理系統進行處理。相對來說,這種方法簡單、穩定,是一種性價比很高的處理措施。但在具體運用時,一定要根據自身實際情況來選擇,因為城市污水處理廠一般都離城市較遠,運輸的成本較大,同時還要注意滲濾液運送時的安全問題。
2.2利用回灌方式進行處理
這種方法主要是對滲濾液收集后,通過回灌重新回到填埋場。回灌后的垃圾層含水量會增加,滲濾液中的微生物營養成分重新回到垃圾中,加速了對垃圾中有機物的分解,達到降低滲濾液有害物質濃度的目的,同時還可以加快整個垃圾填埋場的沉降速度。這種方法經濟實用,不僅可以有效減少滲濾液的場外處理量,還可以縮短垃圾的發酵時間。但在具體使用時,一定要注意回灌過程的安全。這種方式處理的滲濾液仍然不能直接進行排放,在處理過程中NH3-N會不斷積累,導致二次處理時費用增加。
2.3建立滲濾液處理廠進行處理
在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場滲濾液處理措施中,最直接有效的辦法還是在垃圾場引進滲濾液處理系統,對垃圾場的滲濾液集中處理。這種方法與其他方法比,處理更加徹底,處理量也大,同時不會再產生二次污染的問題。但相對來說,它需要引進專業的處理設施,通過專業的處理人員來完成,處理成本很高。對于小型的垃圾處理廠來說,并不適合。
3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場中滲濾液處理的合理化建議
對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場中滲濾液的處理,最終目的還是要最大限度地減少其有害物質對自然環境的危害,避免對生態系統和人類環境造成破壞。根據我們現在的處理情況,筆者提出了一下建議:
3.1加強對滲濾液危害的認識
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場中滲濾液,是一種危害性極大的污染物,它對環境生態,尤其是地下水有著重大的危害,目前,我們還有一部分人沒有認識到城市生活垃圾滲濾液的危害,對生活垃圾的處理還僅僅是掩埋了事,對生態環境造成了重大危害。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場一定要充分認識到滲濾液的危害性,不能存在僥幸和逃避心里。相關部門要加大監管力度,把城市生活垃圾中滲濾液的處理放在垃圾處理的重要位置。
3.2加強填埋場屏障建設
填埋場的襯層是防止垃圾填埋影響環境的關鍵屏障,在垃圾處理中,襯層的質量越好,滲濾液對環境產生的危害就越小。對填埋時間長的垃圾處理系統,盡量采用好的襯層。在安全填埋期內,把滲濾液封閉在填埋場中,盡量使滲濾液能全部進入到滲濾液回收系統中。同時一定要控制好地下水的滲入,防止地下水滲入引起滲濾液增加,并且要有效控制好填埋場氣體的釋放和收集。
3.3加強填埋場的地質屏障
對滲濾液來說,含水層并不是有效的屏障,只有滲透性低的粘土、粘結性松散巖石、無裂縫發育的堅硬巖石等才有很好的屏障效果。包氣帶地質屏障的好壞,取決于介子對滲濾液中污染物的阻滯能力和在質介子中的降解能力。實踐表明,在選用天然粘土或人工防滲材料做襯里時,效果最好。使用時,天然粘土的厚度要大于30cm,滲透系數要小于10-7cm/s,人工防滲材料要具有強加的耐腐蝕性,滲透系數小于10-7cm/s,厚度小于0.5cm。
4總結
隨著人們環保意識的提高,城市生活垃圾滲濾液這種危害極大的污染物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重視。近年來,雖然在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場中滲濾液的處理措施上取得了很大進步,但還是存在著一些問題。如何更科學有效地對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場滲濾液進行處理,多年來一直是我們研究的課題。筆者根據大量工作實踐,對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場中滲濾液的處理措施進行了分析,提出了很多合理化的建議。筆者相信,在我們的共同努力下,不久的將來,我國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場中滲濾液的處理一定會取得突飛猛進的發展。
參考文獻
[1]姜蔚,孫賢風,程麗華.混氣浮+生化+混凝吸附處理垃圾滲濾液[J].西南給排水,2005,27 (5)22-24.
[2]張凱,李多松,蔣滔.城市生活垃圾滲濾液處理方案及工藝分析[J].環保科技,2007,4:2-5.
關鍵詞:城市 生活垃圾 理 管理
一、我國城市生活垃圾對環境的危害
如今人類在大力開發自然資源,提升生活質量的同時,同時也造成了一系列的環境問題。例如增加了垃圾的增長速度,從而造成了嚴重的環境污染。如果我們對其置之不理,城市生活垃圾就會愈演愈烈,從而導致生態環境被破壞和生態系統功能的下滑等。
城市中堆積的垃圾經雨水浸泡后,其中包含的有毒和有污染物質就會滲入到地下水或進入地表水中,造成水體污染,從而使富含有氮、磷的污水進入到水體后導致赤潮和水華現象的產生。
城市生活垃圾的堆放會對土壤及耕地造成難以逆轉的危害,某些垃圾極難降解,數十年甚至數百年后都難以完全分解,且某些垃圾中富含的重金屬及有機毒物直接使得耕地喪失了原有的利用價值。
二、我國城市生活垃圾基本情況分析
1、我國城市生活垃圾的產生量及其構成
從近十幾年來的城市發展來看,我國城市生活垃圾的產生總量呈大幅度增加趨勢。據有關數據表明,1990年我國城市生活垃圾清運量為6766.8萬噸,2000年為11818.9萬噸,到2002年增至13650萬噸,年均增長率為8.20%,少數城市的垃圾增長率已經超過15%,預計2017年將會達到5億噸生活垃圾。城市生活垃圾的構成主要受城市的規模、性質、地理條件、生活水平、居民生活習慣和居民燃料結構的影響。
2、我國城市生活垃圾污染的現狀
我國傳統的垃圾消納傾倒方式是一種"污染物轉移"方式。由于現有的垃圾處理場數量和規模遠遠不能適應城市生活垃圾增長的要求,大部分生活垃圾仍呈露天集中堆放的狀態,對環境造成了嚴重危害,污染事故頻出,問題日趨嚴重。
(1)處理能力低
雖然各級政府都提高了生活垃圾處理設施的建設和投入力度,但是因為欠債多、基礎差、歷史遺留問題多等問題,現在在一些城市中還有約過半的生活垃圾不能達到無害化處理,在縣城和鄉鎮中仍有90%以上的生活垃圾不能實現無害化處理,而各個自然村生活垃圾的無害化處理率幾乎為零。目前全國城鎮有數十億噸的存量生活垃圾未得到有效處理。
(2)強制性法律措施缺乏
自198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頒布以來,雖然已經頒布和實施了很多法律,但是有些法律過于原則性而缺乏可操作性或者沒有可實施的配套方案。在垃圾的收集過程中,我國城市環境衛生部門使用的垃圾清運車一般沒有分類收集的功能,這也導致了垃圾無法分類回收。
三、目前我國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常見的方法
1.填埋法
填埋法是大量接納城市生活垃圾的有效方法,我國對城市生活垃圾的處理方法主要采用填埋法,填埋法是將垃圾填入已經預備好的坑中蓋上壓實,使其發生生物、物理化學變化,分解有機物,達到減量化和無害化的目的,而且填埋法處理費用低、方法簡單,但是占地面積大、使用時間短,填埋后的垃圾對土壤、地下水、大氣造成嚴重污染,并且造成了嚴重的土地資源浪費。
2.焚燒及焚燒發電
焚燒及焚燒發電是將垃圾置于高溫爐中,使其中可燃成分充分氧化的一種方法,產生的熱量用于發電和供暖。但是焚燒廠的建設和生產費用較為昂貴。焚燒處理會產生很高的毒性,產生二次環境危害。但是焚燒技術可以隨著技術的完整、科技水平的完善而得到發展,目前,發達國家的焚燒技術都趨于成熟,因此大多發達國家處理垃圾廣泛采用焚燒技術。
3.堆肥法
堆肥法與焚燒發以及填埋法相比,在處理城市生活垃圾方面是比較綠色和環保的。堆肥法主要是將垃圾中的有機物和無機物進行混合,在微生物的作用下,將生活垃圾降解成為一定的腐質物,并且這些腐質物可以當作農田的肥料,實現一種可循環利用的模式。采用堆肥法處理城市生活垃圾的能夠實現資源效益,但是其缺點在于采用堆肥法處理城市生活垃圾的處理周期過于長,不適用于大范圍的使用,處理的速度大大小于產生城市生活垃圾的速度。
四、新時期對我國城市生活垃圾處理的管理思考
1.通過立法強化生活垃圾管理
20世紀90年代,我國出臺了《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等針對垃圾處理的法律法規,但是由于缺少相應的實施細則,可操作性差,導致實際中很多做法與這些法律法規相背離,執法力度也不強,給依法管理帶來很大困難。
2.加強生活垃圾分類回收
要加強垃圾分類回收,首先應加強垃圾分類回收的宣傳教育。通過廣泛開展垃圾分類的宣傳、教育和倡導工作,宣傳垃圾分類回收的重要意義,呼吁每個公民積極參與垃圾分類回收工作。其次,應該將垃圾分類產生的經濟效益用于垃圾分類。
3.建立健全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
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是指產生生活垃圾的主體要繳納一定的費用來負擔部分垃圾處理成本的制度,是一種保護城市環境的經濟強制手段。在環衛體制改革沒有到位的情況下,部分城市暫按行政事業性收費收取垃圾處理費。要統籌多個部門,采取捆綁扣除、工商注冊登記稅務代扣、專門部門收取等多種方式結合。通過城市垃圾處理收費方式還可增強人們的“環境消費”意識。
五、總結
本文對我國城市生活垃圾處理的現狀與管理進行了具體的分析和探討,通過本文的研究,我們了解到,對于城市生活垃圾的處理行為,我們應該進行有效的管理,對于在處理城市生活垃圾中存在的問題應該積極的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進行解決,進而進一步維護我國的城市環境,促進城市的發展。
參考文獻:
[1]王琪.我國城市生活垃圾處理現狀及存在的問題[J].環境經濟雜志,2005(10):23~29.
關鍵詞:城市生活垃圾;污染防治;法律對策
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增長及城鎮化的發展,越來越多人涌向了城市,這為城市提供發展資源的同時,也給城市的發展帶來了不小的壓力。垃圾包圍城市成為我國許多城市發展面臨的一大難題。根據環境保護部《2015年全國大、中城市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年報》數據顯示,我國2015年生活垃圾產生量約為16816.1萬噸,已經成為重要的污染源之一。
一、城市生活垃圾的概念
城市垃圾作為城市生產生活所產生的固體廢物,歸屬于一般廢物,指在人們從事日常生活中的活動或者是從事服務于日常生活的活動,如商業活動,旅游活動和娛樂活動等,因為這些活動而產生的固體廢棄物,以及法律或是政策法規中視為城市垃圾的廢物,人們最常見的生活垃圾有廚房廢物、垃圾殘渣、灰塵、人畜排泄物等廢棄的物質。[1]根據我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規定: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為日常生活提供服務的活動中產生的固體廢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視為生活垃圾的固體廢物。生活垃圾按照其來源可分為居民垃圾、商業垃圾和街道清潔垃圾等,居民垃圾是指在從事日常生活活動中居民所丟棄的廢物;商業垃圾是指機關、企業事業和社團組織等單位產生的廢棄物;街道清潔垃圾來源于清掃馬路、街道路面時產生的灰土、樹枝樹葉及產品包裝物等廢棄物。大量的生活垃圾不僅影響著市容市貌,還會產生很大的危害,就我國的生活垃圾而言,其特點主要包括:第一,多樣性。隨著人們生活物質的不斷豐富,城市生活垃圾不僅包括紙類、塑料、金屬等可回收垃圾,廢棄的燈管、廢舊電池和溫度計等有害垃圾,還包括剩飯菜、易腐食品、樹葉花支等可堆肥垃圾。[2]第二,資源性。眾所周知,垃圾是被放錯位置的資源。垃圾可通過一系列技術手段獲取新的價值,變廢為寶。第三,危害性。生活垃圾的大量聚集,不但會對土壤產生污染,還會對水體和空氣產生污染,這最終又會影響到的人自身的健康,因此加強對生活垃圾污染的防治迫在眉睫。
二、我國城市生活垃圾污染防治法律規制上的不足
目前,國內就城市生活垃圾的治理已構建起比較完整的法律系統,但在這些立法中還存在著很多問題,制度的不健全,程序的漏洞,嚴重影響著對城市生活垃圾的治理工作。就我國目前的立法而言,其仍存在如下問題:
(一)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效用低
20世紀90年代,我國開始嘗試垃圾收費制度,垃圾收費制度不僅可以解決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和運行經費問題;同時有助于減少生活垃圾的產生,實現生活垃圾資源化;最重要的是,其可以培育環境衛生服務市場,在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作用上,吸納足夠的資金推動城市生活垃圾處理產業化發展和資源化利用。就垃圾收收費制度,我國立法中還存在很大了不足。首先,征收城市生活垃圾的法律依據欠缺。目前,我國關于垃圾收費的主要依據還來源于四部委聯合的《關于實行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促進垃圾處理產業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該通知僅屬國家政策,效力層次低;沒有全國性的關于垃圾收費的具體法律規定。《通知》中規定,垃圾處理費的具體征收辦法可由城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對具體的征收額度沒有明確的規定,這容易滋生政府隨意定價、亂收費等現象。其次,城市生活垃圾收費的標準較低。本應按照垃圾清理、運輸和處理過程中的成本確定城市生活垃圾的回收費用,但是,由于我國尚未建立完善的垃圾收費體系,這使得收取的垃圾處理費還不足以彌補垃圾處理的成本。最后,收費方式不科學合理。目前我國對垃圾費的征收方式上主要采取的是定額征收,也就是以戶或者人頭的方式來征收,垃圾排放量的多少不是計費標準。這樣的計費方式對減少垃圾排放作用不大,無法體現出垃圾收費制度的公平性。我國立法上關于城市生活垃圾收費制度的種種弊端,使得垃圾收費制度在規制廣大民眾的“扔”垃圾的行為上難以產生高效能。
(二)城市生活垃圾資源化公眾參與制度不足
城市要謀求發展,就必須通過發展循環經濟來解決日益枯竭的資源問題。將垃圾轉化為資源的過程中公眾是不可或缺的主體。但公眾參與到垃圾資源化的過程中還存在著一些問題:首先是垃圾回收法律制度的缺失。關于居民生活垃圾分類回收問題僅在《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中有著模糊的規定,這使得在現實生活中公眾缺乏垃圾資源化法律意識,在參與資源化的態度上并不積極。其次,公眾參與垃圾資源化管理的法律制度不足。從2007年6月的北京市六里屯事件、2009年11月,廣州市番禺垃圾焚燒發電廠事件到2012年1月北京西二旗事件,越來越多的公眾開始關注和試圖參與城市生活垃圾資源化的管理,但法律中參與主體不明確、參與途徑單一化使得公眾在參與資源化管理中往往采取抗議、游行示威、靜坐等方式來表達自己的不滿。[3]因此,就垃圾資源化的公眾參與而言,我國的法律還需要進一步的完善。
(三)政府在生活垃圾處理污染防治中的職責不明
我國在城市生活垃圾處理上主要采用的是政府運營模式,政府在城市垃圾污染防治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鑒于城市生活垃圾的污染防治工作非常復雜,政府各部門職責明確和嚴格執法就成了污染防治工作的必要前提。但我國目前立法中對各級政府和環境保護監督管理部門所履行的職責范圍并沒有具體明確規定,幾乎也沒有關于政府及政府部門間合作的相關事項,立法中僅對各政府職能部門相關的責任和義務進行了規定,并且這些規定都較為籠統,沒有具體工作內容和范圍的界定,在進行垃圾污染防治管理的過程中極易出現各個部門各自為政、互相推諉的情況。[4]以上的情形使得我國在城市生活垃圾治理方面比較被動。
三、完善我國城市生活垃圾污染防治法律規制的建議
(一)實施全面可行的垃圾收費制度
建立生活垃圾收費制度,以法律的形式保障城市生活垃圾收費政策的實施,這樣不但能解決政府治理城市生活垃圾的資金來源問題,還可以加強我國居民的環保意識。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的完善需要做到的幾點:第一,應當完善垃圾收費制度的相關立法。以法律的形式明確規定垃圾收費制度。以法律的形式明確我國垃圾收費制度的具體征收范圍、征收額度和征收標準。在此基礎上,政府可以結合當地的實際情況確定具體的征收范圍、征收額度和征收標準等。第二,制定科學合理的收費方式。實現由定額收費向按量收費的轉化。對于城市生活垃圾按量收費需要著重考慮以下幾方面的因素:首先,要充分考慮垃圾處理的成本。如果處理成本過低,會直接影響垃圾處理商的利潤,從而影響垃圾處理的市場化。其次,要考慮各地居民的經濟收入水平。定價過高,會影響居民繳費的積極性,甚至可能出現“非法傾倒”的現象;定價過低,又會出現難以彌補垃圾處理成本的問題。
(二)完善城市生活垃圾資源化的公眾參與制度
1.建立具體的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回收制度
雖然我國目前在各城市中也有實行生活垃圾分類,但是其成果并不顯著。要盡快制訂出相關的生活垃圾分類制度來,使城市生活垃圾的分類管理有制度的保障,從而更好更有效地管理垃圾分類工作。首先,創設回收標志。政府可以要求商家在生產商品時,對那些可以回收的商品在其包裝上設置有回收的標志,這樣消費者就清楚明白那些商品是具有有回收價值的,有利于垃圾的分類回收利用。其次,宣傳提倡生活垃圾分類,實行獎懲制度。政府要加大垃圾分類宣傳力度,使廣大居民認識到垃圾分類不僅可以保護生活的環境,也可以得到實質的優惠。其次,在法律中設置相關的獎懲制度,對遵守垃圾分類的居民進行獎勵,而不遵守垃圾分類的居民則進行相關的懲罰。
2.完善公眾參與垃圾資源化管理法律制度
首先,政府可以以座談會的方式了解民眾對城市生活垃圾污染防治管理工作的意見。其次政府應當完善涉及垃圾污染防治方面的聽證制度,比如說垃圾收費價格聽證制度。在明確具體的參與主體、完善參與路徑和參與程序的基礎上,讓公眾能夠切實得參于相關政策的制定中。加大公眾的參與,使垃圾收費制度公開化、透明化。調動市民參與討論的積極性,制訂科學合理的垃圾收費政策。
(三)明確政府垃圾污染防治的管理職責
城市垃圾污染的防治工作重大而復雜,完善的立法體系必不可少,但更需政府及相關部門等做好其本職工作。這就需要進一步的明確政府垃圾污染防治的管理職責。關于細化政府具體職責的規定方面,首先應當通過立法的途徑對政府職能進行細化,以法律的形式明確政府的權力和義務;其次,還應當通過立法明確政府部門間相互合作、相互配合時的具體職權范圍。只有明確政府部門在配合時各自具體的職責范圍,才不至于出現各個部門各自為政、互相推諉的情況。[5]
作者:蘭巧麗 單位:廣東培正學院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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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垃圾處理;武漢市;現狀;對策
中圖分類號:TU435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49944(2013)04014703
1引言
隨著國民經濟的迅速發展和城市規模的不斷擴大,城市垃圾處理逐漸成為人們關注的熱點問題。城市垃圾已成為日益嚴重的環境問題、社會問題和經濟問題。據不完全統計,全世界每年生產25~40億t垃圾。2004年,中國的城市生活垃圾產量超 越美國,首次躍居世界第一位。目前,全國城市生活垃圾每年產生量約為3億t,侵占土地面積多達500km2,全國約有2/3的城市處于垃圾包圍之中,有1/4的城市已無適當場所堆放垃圾。而根據科技部統計,我國城市生活垃圾人均年排放量達440kg,并且仍在以年均10%的速度增長[1]。近年來,我國政府高度重視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和處置問題。2011年,國務院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工作的意見》中提出,到2015年,全國城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達到80%以上,直轄市、省會城市和計劃單列市生活垃圾全部實現無害化處理[2]。
武漢,作為中國中西部地區第一大城市、長江中下游特大城市,常住人口1002萬人。如何遵循可持續發展的原則,選用技術可靠、經濟適用、衛生安全的生活垃圾處理技術,從根本上實現武漢市區生活垃圾處理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的規劃目標,逐步做到化害為利變廢為寶,成為武漢市一項重要的社會發展戰略任務。
2武漢市垃圾處理現狀
2.1垃圾產量及成分
據《武漢市人民政府關于城市垃圾處理及其基礎設施建設情況的報告》中公布的數據,武漢市中心城區當前生活垃圾產量平均為每天5800t,年產量211.7萬t,生活垃圾中餐廚等有機垃圾約占30%,可回收垃圾約占25%,灰渣等無機物約占10%,其他類約占35%,詳細比例見圖1。生活垃圾人均日產量為1.21kg,綜合人口增長等因素,全市生活垃圾產量年均增長率為51%。預測2020年,都市發展區(中心城區、開發區及遠城區城關鎮區域)生活垃圾日產量將達12274t。
圖1武漢市城市生活垃圾成分及比例2.2垃圾處理現狀
縱觀武漢市生活垃圾處理技術的理論研究和工程實踐,成熟且常用的生活垃圾處理技術主要有填埋、堆肥、焚燒3種。目前,武漢市正在運營的垃圾場有青山北洋橋、漢陽紫霞觀、江夏二妃山、新洲陳家沖、江夏長山口等5處填埋場。“十一五”期間建成了漢陽鍋頂山、青山群力村、黃陂灄口、江夏長山口和東西湖新溝等5座垃圾焚燒發電廠,并預留一個垃圾綜合處理基地。
目前,武漢市生活垃圾的分類總體處于一種較為原始的狀態,即部分家庭或單位將可回收物單獨存放;拾荒者從垃圾容器中分揀出部分可回收物;環衛工人在作業過程中分揀出部分可回收物。 20個世紀80年代初期,武漢市垃圾處理基本上是以填埋城鄉結合部的湖塘和洼地為主。“七五”期間,在東西湖金口、漢口岱山、漢陽紫霞觀等處先后征(租)地作為垃圾集中處理場地。2003年和2007年,相繼建成并投入使用的二妃山和陳家沖垃圾衛生填埋場填補了武漢市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的空白。2008年,7個中心城區和6個遠城區中心城鎮的生活垃圾基本實現了集中處理,集中處理率達到90%以上。
武漢市垃圾末端利用依然處于起步階段。陳家沖衛生填埋場與荷蘭億碳公司合作開發了填埋氣體CDM(清潔能源機制)項目; 5座垃圾焚燒發電廠開展了前期工作,其垃圾焚燒發電總裝機容量為13.2萬kW。
2.3垃圾處理已取得的主要成效
城市生活垃圾的收集與處理是關系經濟發展、社會生活、環境質量的重要環節。如何遵循可持續發展的原則,選用技術可靠、經濟適用、衛生安全的生活垃圾處理技術,提高運行和管理水平,降低生活垃圾對城市環境的影響,逐步做到化害為利、變廢為寶,從根本上實現生活垃圾處理減量化、資源化和無害化的目標,是“兩型社會”建設的重要課題,也是政府的重要職責。近年來,武漢市政府將垃圾處理作為城市發展的重大課題和重要工作,統籌規劃、大力推進生活垃圾處理系統工程,取得了一定成效。
(1)堅持“三化”標準,精心編制發展規劃。武漢市政府堅持科學發展觀,把垃圾處理及其基礎設施建設作為增強城市發展后勁、提升城市競爭力的重要工作來抓,確立了“以市政基礎設施建設為先導,城鄉統籌,適度超前,提高主城區基礎設施服務水平,加強新城各項基礎設施建設,至2020年形成功能齊全、安全高效、節能環保的現代化垃圾處理基礎設施系統”的發展目標。 編制了《武漢市環境衛生專項規劃(2006-2020)》、《武漢市城市管理發展十二五規劃》和《武漢市垃圾處理設施建設發展十二五規劃》。規劃明確了武漢市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的發展目標和相關指標,提出了全市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和轉運設施的建設數量、規模、擬選場址、建設時間、擬選用的處理技術等。
(2)吸納社會資本,重點強化項目支撐。垃圾處理設施建設需要巨額投資,在資金短缺的情況下,要推進垃圾處理設施建設投融資體制改革。推進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和垃圾無害化處理必須靠項目做支撐,武漢市利用荷蘭政府貸、贈款建成的二妃山無害化垃圾處理場,達到國家無害化標準。在此基礎上,積極創新投融資體系,廣泛鼓勵和吸納社會資金投資城市環衛設施建設,為促進武漢市垃圾處理事業發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3)加大財政投入,全面提升設施水平。近年來,武漢市政府在生活垃圾處理設施建設上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 2002~2008年共投資近8億元用于垃圾場的建設;2003年以來,投入4000多萬元購置機械清洗車110余臺(包括機掃車、吸掃車、洗路車、高壓沖洗車等),投入4800萬元購置垃圾壓縮車97輛,投入1800多萬元購置垃圾容器7萬多套;2005年投入7000萬元新建和維修改造垃圾轉運站35座;2008年垃圾轉運站建設共投入8000萬元,建成環保型垃圾轉運站16座。 2006年以來,政府列專項資金4700萬元用于紫霞觀、岱山、金口、北洋橋等簡易垃圾場的改造,分別實施了庫區覆蓋、進場道路、污水處理、雨污分流及沼氣井建設等多項改造工程,提高了簡易垃圾場的運營水平[3]。
2.4存在的問題
(1)尚未建立垃圾分類處理體系。除醫療廢棄物外,餐廚垃圾、建筑垃圾等其他垃圾尚未建設專門的處理設施體系。
(2)垃圾“三化”處理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正在運營的垃圾場無害化處理能力仍然比較低,簡易垃圾場環境污染隱患需要進一步加強治理,垃圾源頭減量、無害化處理、末端資源化利用都有待進一步提高。
(3)尚未建立完善的生活垃圾處理費征收管理體系。武漢市現行收費政策制定于1995年,征收的項目僅為垃圾清運費,生活垃圾末端處理費尚未計入成本和列入征收范圍,已不符合國家有關收費標準中應當“保本微利”的政策規定,更無法滿足武漢市當前生活垃圾處理事業發展的實際需求。
(4)經費不足和物價上漲的矛盾較為突出,給垃圾處理帶來新的壓力。由于財政投入有限和物價上漲因素,致使垃圾清掃、收集、轉運、處理等環節經費缺口還比較大,影響了垃圾處理水平的進一步提高。
3國外垃圾處理對武漢市的啟示與建議
借鑒國外的垃圾處理現狀和方法,筆者提出了針對武漢市城市生活垃圾處理的幾點意見,供城市管理者和建設者參考。
3.1增強垃圾分類收集管理
科學的垃圾分類,是垃圾減量化、無害化、資源化處理的基礎。各國都把垃圾分類收集作為垃圾處理的前提和基礎。垃圾分類收集的目的,不僅是為回收垃圾中的可利用組分,更重要的是要從有利于生活垃圾的無害化和資源化出發,將生活垃圾分為有機可降解垃圾(濕垃圾)和可回收垃圾(干垃圾)[4]。
建議武漢市推行生活垃圾源頭分類收集和減量化,實現生活垃圾產生源頭的資源化利用;優化生活垃圾收集運輸系統,積極開展垃圾分類收運、分選轉運、分類處理工作,實現生活垃圾物流終端的資源化利用;開展生活垃圾處置技術的綜合運用,通過填埋沼氣發電、CDM項目開發、垃圾焚燒發電供熱、有機垃圾生化處理、填埋場地生態修復等,實現生活垃圾處理終端的資源化利用。
有關部門可編制《武漢市生活垃圾分類收集指導手冊》,指導社會單位和廣大市民熟悉和掌握垃圾分類的基本常識和操作規程,為全面推進垃圾分選工作奠定群眾基礎。
3.2進一步推進生活垃圾的綜合資源化
城市垃圾雖然對環境造成了破壞, 但其中也蘊藏著豐富的資源,對其加以回收利用不僅能獲得巨大的經濟利益,也能獲得巨大的環境利益:其一是可以減少對自然資源的開采,為子孫后代留下更多的資源;其二是通過回收資源,減少了要處理的垃圾量,極大地減輕了環境壓力。生活垃圾的綜合資源化是針對城市垃圾分類不完全的情況而對垃圾實現資源化的綜合處理技術,其技術特點是處理量大,能充分實現城市垃圾的無害化和資源化處置。可借鑒國外的垃圾焚燒發電、垃圾堆肥、衛生填埋、生活垃圾就地處理等技術[5,6]。
3.3改革收費制度,強化垃圾處理經費保障
據國家相關政策法規,結合武漢市實際,調整和改革現行環衛費收費政策,建立城市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促進生活垃圾市場化、產業化發展。可制定《武漢市城市生活垃圾處理費征收管理辦法》,為武漢市生活垃圾處理逐步實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發展奠定基礎。
3.4推進垃圾處理產業化進程
加快垃圾處理建設運營管理體制市場化改革,通過體制創新和機制創新,逐步建立投資主體多元化、運營主體企業化、運行管理市場化的建設運營格局。要加快推進投資體制改革,進一步放開社會公用事業投資領域,鼓勵和支持社會資本參與垃圾處理項目建設和運營,構建多元化的融資渠道;積極探索特許經營、承包經營、拍賣經營權等多種運營方式,廣泛吸收社會資金,推進企業資產重組,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結構。加快運營管理方式的轉變,政府要變直接管理為間接管理,重點抓好行業規劃、政策制定、綜合協調、監督執法等方面的工作。
3.5建立健全政策法規,加強政府監管作用
日本和德國[7]通過法規和經濟政策,盡量避免垃圾的產生量,盡可能回收和再利用,取得了顯著的效果。武漢在向“世界城市”邁進的過程中,需要完善垃圾處理的各種法令、法規,為垃圾處理的長期規劃提供法律依據和保障。另外,對于生活垃圾的管理要做到“政企分開”,政府部門應轉變職能,主要進行政策制定和監督管理工作,垃圾的清運處理工作逐漸從政府部門剝離,推向市場,由相關企業承包處理,垃圾產生者向處理公司支付一定的處理費用,而政府無需再提供大量垃圾清運、處置的財政補貼,垃圾處理公司實行市場化運作,自負盈虧。
4結語
以上分析了武漢市城市垃圾處理現狀,總結了武漢市城市垃圾處理取得的成果和存在的問題,提出了對武漢市治理城市生活垃圾的對策。從清掃收集運輸到最終處理,涉及面廣,既有科學技術問題,也有社會問題,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目前,武漢市的垃圾處理工程和技術還有很大空間。及時有效地做好城市垃圾的處理,對促進人和自然的和諧相處、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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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辦法所規定垃圾系指在日常生活或為日常生活、生產提供服務的活動中產生的廢棄物(不包括有毒有害的危險廢物)。
二、城市垃圾處理實行收費制度。*市城區建成區范圍內所有產生垃圾的機關、企事業單位、部隊、社會團體、個體工商戶(以下簡稱單位)和個人(含常住人口、暫住人口),均應按規定繳納生活垃圾處理費。
三、生活垃圾處理費為行政事業性收費,由市城管局負責征收,專款用于生活垃圾的處理處置,補償城市生活垃圾實行無害化集中處理所產生的收集、運輸和處置費用。
四、生活垃圾處理費征收標準:個人(含常住人口、暫住人口)按戶收取,標準為4元/月∙戶;單位(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個體工商戶等各單位)標準為3元/月∙人;對符合征收居民生活垃圾處理費范圍的低保戶、特困人群等家庭,實行減免征繳,減免對象以市民政局和市總工會登記核實的為準。征費方式:暫由市城管局委托市環境衛生管理處派人“上門收繳”。
五、生活垃圾處理費應全額繳入同級財政專戶,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收繳資金專項用于環衛部門對市區公共環境的生活垃圾、糞便的收集、清運和處理,住宅區的清掃、保潔,環衛設施的維護和管理等市區環衛事業。
六、單位垃圾(生活垃圾、普通工業固體廢棄物)要委托市環境衛生管理處代運和保潔服務的,需繳納環境衛生有償服務費。
七、環境衛生有償服務費主要用于單位垃圾的收運和糞便的清運等。具體內容為:生產和生活垃圾、糞便的清掃、清運;單位內廁所糞便的清運,化糞池的疏通以及廁所保潔、蠅蛆消殺;個體工商戶店面、臨時攤點的衛生保潔;單位、住宅裝修垃圾的清運;路面作業的污染清理等。
八、環境衛生有償服務費收取標準
(一)垃圾清運費(生活垃圾、普通廢棄物)。以噸為單位計收,每噸每次40元;以桶為單位,每桶每月300元;以斗為單位,每斗每次150元;消殺費每桶每年80元。
(二)糞便清運處理費。糞便以池為單位計收,每池每月150元;以車為單位計收,5噸車每車500元、3噸車每車300元;消殺費每池每年80元。
(三)受單位委托沖洗的廁所保潔服務費。以蹲位為單位計收,每只蹲位每月10元,獨立式小便池也按每只每月10元收取,其它形式的小便池按米為單位計收,每米計1個蹲位。
(四)住宅裝修垃圾清運費。初次裝潢按住宅建筑面積計收,每平方米3元,在購房時由房地產開發公司一次性代收。二次裝潢按噸計量收取,由環衛部門上門收取。
(五)個體工商戶店面垃圾清運費。以營業面積為單位計收,根據經營項目分類收取。其中:水果店每月每平方米2元;餐飲店、旅店每月每平方米1.5元;其它行業店面每月每平方米1元;經批準設置的沿街攤位按每天每只1~2元計收。
九、根據“收管分離”的原則,環境衛生有償服務費由市環境衛生管理處統一收取。市環境衛生管理處必須到市物價局辦理《收費許可證》和收費員證,并持《收費許可證》到市財政局辦理《財政票據購領證》,購領財政部門統一監制的票據,嚴格按規定項目和標準收費。
十、環衛部門要制訂具體的服務措施。收費前先簽定服務協議,協議書應包括委托的事項,雙方的義務和責任,收費方式,收費金額和付款時間等內容。
十一、市物價局、財政局要加強對環衛有償收費的監督和管理,實施年檢和驗審制度,對收支和財政票據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違反規定的收費和支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嚴肅查處。
廣州陷入“垃圾圍城”困境,環境污染問題日益嚴重,人們生活水平及健康得不到保證,廣州市政府特別重視城市生活垃圾的處理,制定《廣州市城市生活垃圾暫行管理規定》等法規政策。然而,由于分類標準不明確、政策宣傳教育不到位、行政獎罰難落實等問題的存在,城市生活垃圾問題得不到好轉,依然是廣州市長期發展規劃中一個重要環節。
一、廣州市“垃圾圍城”困境的現狀
目前,全世界每年垃圾產生量以8.24%的速率增長,約是世界經濟增長速度的2.5-3倍。其中城市是垃圾的主要生產者,又是垃圾的主要受害者。中國城市發展產生垃圾是不可避免的,但是過快的垃圾產生及無效的垃圾處理引起一系列的環境污染、生存空間縮減等社會問題,嚴重影響人們的健康狀況與生活質量。“垃圾圍城”困境影響了不少城市的發展進程。作為珠三角經濟中心,廣州市同樣陷入“垃圾圍城”困境。廣州每天進行填埋和焚燒等終端處理的生活垃圾近1.4萬噸,其中廚余、木竹、紙布和塑料等占垃圾總量的90%以上,可生化有機物占49%左右。
為解決“垃圾圍城”問題,廣州制定并實施全國首部城市垃圾分類管理法規――《廣州市城市生活垃圾暫行管理規定》,解決垃圾以混合收集、填埋方式進行處理,導致垃圾填埋場超負荷運行。垃圾分類是采取合理處理垃圾方式的前提,因而,廣州將城市垃圾分為可回收物、餐廚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類。廣州市確定從今年4月1日開始,首先在16條街道、6個社區和部分生活小區,以及市、區、街黨政機關、城區約1500所中小學校、733 個農貿市場等地先行先試,以點帶面,逐步推廣。廣州提出的目標是,2011年全市垃圾分類率力爭達到50%。然而,據2011年,廣州市城管委官方統計數據可知,廣州生活垃圾日均產量約1.8 萬噸,全年生活垃圾產量同比下降2.8%;廣州市處理垃圾429 萬噸,有393萬噸被衛生填埋,占處理總量的91.7%;用于焚燒發電的垃圾量有33.6萬噸,占處理總量的7.8%;餐廚垃圾生化處理的數量為2.3萬噸,占0.5%;有害垃圾收集15萬噸。廣州市垃圾處理效果不明顯,僅以2.8%的減量速度難以解決“垃圾圍城”的困境,表明垃圾分類政策在制定與執行過程中存在嚴重問題,亟待政府關注與采取相應的處理措施。
二、垃圾分類政策中政府與公民角色定位
2000年6月,國家建設部確定北京、上海、廣州、南京、深圳、杭州、廈門、桂林八個城市作為“生活垃圾分類收集試點城市”。繼而,全國多個城市也積極參與生活垃圾分類收集的活動,如蘇州、青島、威海、無錫、三亞等。然而,無論是國家建設部所確定的八個生活垃圾匪類收集試點城市,還是積極參與生活垃圾分類收集活動的其他城市,都陷入名存實亡,毫無建樹的境地。在廣州,垃圾分類試點沒有達到預期效果,一度成為空文時代。盡管經過幾年努力,廣州市出現了不少優秀模式,如“萬科”模式等。但與同時代進行生活垃圾處理的臺北市所取得的效果相比,廣州市的2.8%減量速度真是自愧不如。臺北市的垃圾處理效果如此明顯,不禁反思,廣州市政府在進行城市垃圾處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一)政府角色
在戴伊看來,公共政策是政府選擇做與不做的行為。近年來,政府采取積極措施破解城市快速發展所帶來“垃圾圍城”的困境。然而,垃圾處理的效果不盡人意,以緩慢的步調向前邁進。
1.缺乏有效執行垃圾分類的政策扶持和配套措施。在進行環境保護過程中,我國政府制定了不少關于城市生活垃圾分類收集方面的法律法規,如《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2004年修訂) (簡稱《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辦法》等,但都缺乏具體操作標準和指導程序;盡管有些地方性法規中規定垃圾分類標準,如《廣州市城市生活垃圾暫行管理規定》中將城市垃圾分為可回收物、餐廚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類,但是政府卻沒有按照規定執行標準,形式上走走,達不到實際效果。首先,一些市民在處理垃圾時,未按照城市政府所規定的垃圾分類標準,不認真分類投放垃圾。其次,缺乏有效的后續處置措施,環衛部門在收集處理垃圾時,為了簡單易行、減少處置成本,將垃圾混為一體集中運輸,直接投放垃圾焚燒廠。這些無效的運行模式阻礙垃圾分類工作的有序進行,減慢了垃圾分類工作的前進速度,導致城市生活垃圾分類效果不明顯,甚至倒退。
2.現行的分類評估機制難以應對垃圾分類需求。在戴伊看來,公共政策過程包括政策制定、政策執行以及政策評估,三者缺一不可。政策評估是運用系統的手段對政策執行的效果及時地進行測評,以判斷是否調整或者停止公共政策。政策評估包括兩個方面,一是監督作用;一是調整作用。廣州市政府在廣州市、區(縣級市)、街黨政機關、16條街、6個社區、1500所中小學校和萬科集團、保利集團管轄住宅小區及嶺南集團屬下的賓館、酒店和商場等區域開展先行試點。對其他區域并沒有強制執行,廣州市城管委對其他區域是否強制執行并沒有給予可定回答。《廣州市城市生活垃圾暫行管理規定》中設立處罰條例:個人不按規定分類投放城市生活垃圾的,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以每次50元罰款;單位不按規定分類投放城市生活垃圾的,處以每立方米500元罰款,不足1立方米的按1立方米計算。這一條例是否得到嚴格執行,遭到民眾質疑。在試點的明星社區,有的社區每周統計一次垃圾分類的情況,以達到較好的效果,同時為了加強社區居民的分類意識,相關人員通過巡查的方式加強效果。然而,有的社區效果不明顯,也沒有相關人員進行跟進,垃圾袋中垃圾分類的痕跡不明顯。
(二)公民角色
1.公眾意識不足以支撐垃圾分類政策的執行。公眾即是生活垃圾的制造者,也是生活垃圾的受害者,更是生活垃圾的處理者,這一尷尬角色使得公眾是垃圾分類政策執行的重要參與者,是垃圾分類實施效果顯著的關鍵因素。垃圾處理的第一步就是垃圾如何分類,垃圾分類主要依賴于公眾的參與和理解。然而,公眾缺乏垃圾分類標準等知識,根據一項調查顯示,88%的網友認為垃圾分類的實施沒有監督主體,70%的網友表示不清楚垃圾怎么分類。不少民眾認為垃圾分類政策的主體是政府,民眾只是簡單的垃圾處理操作。然而,垃圾是民眾生活息息相關的重要組成部分,如何進行垃圾分類,制定垃圾分類的標準、流程、收費標準等細化措施,民眾最了解自己生活垃圾處理的方式,需要民眾發聲。只有政府在實施垃圾分類的過程中得到公眾的理解與支持,才能真正地破解“垃圾圍城”困局。
2.公眾參與熱情不高,動手能力差。公眾參與公共政策是公眾個人或組織通過直接或間接方式影響公共政策制定與實施效果的行為。公眾積極參與垃圾處理是破解“垃圾圍城”困局的重要途徑。然而,現實往往不盡如人意,有許多公眾具有環保意識且了解垃圾分類重要性,但是,公民長期形成不良習慣,懶于垃圾分類,參與熱情不高,效果不好。同時,垃圾分類需要更為負責的過程和更為繁重的成本,由于經濟收入與住房條件等實際性問題,阻擾公眾參與垃圾分類的積極性,加重垃圾分類政策的實施情況。
三、垃圾分類政策中政府主導與公民參與
政府作為城市的管理者、政策制定者及執行者,在垃圾分類中必須發揮主導作用;同時,公眾是城市的居住者,是城市生活垃圾的重要參與者,必然重視公眾的參與作用。
(一)政府主導
政府作為城市管理者,應該采取適當措施去激勵、約束、監督及引導公眾去參與垃圾分類處理的過程。要破解“垃圾圍城”困境,需要一個長期有效的機制來保障城市生活垃圾分類處理地有序進行。一是建立健全垃圾分類的相關法規標準。城市政府需要建立更為完善細化的相關法規標準,更具操作性的實施準則,如垃圾費的征收標準,違規處理垃圾應接受的懲罰措施等。同時,強化垃圾分類的實施力度,垃圾分類處理勢在必行;二是加強宣傳教育功能;全方位、持久地加強培養教育公眾對垃圾分類處理相關知識。政府分發垃圾分類知識手冊,解釋垃圾分類處理的標準、具體辦法。通過電視、報紙等媒體,宣傳垃圾分類的相關知識,樹立垃圾分類的意識,培養垃圾分類能力;三是完善垃圾分類處理評估系統。強化垃圾分類處理的實踐,評估垃圾分類處理的效果,監督垃圾分類處理的執行情況。將社區單元作為最小的垃圾分類處理單位,重視獎勵與懲罰相結合的制度,發揮居委會的積極作用,定期對各單位的垃圾分類處理情況進行巡查、登記統計。
(二)公眾參與
關鍵詞: 城市生活垃圾 植物性垃圾 沼氣發電 綜合利用 焚燒
1.引言
近些年城市居民垃圾的成分變化很大,隨著城鎮居民廚房氣化率的提高,垃圾中最主要的成分主要為廚余類有機物。單位垃圾、街道保潔垃圾和居民生活垃圾等是城市生活垃圾的主要組成成分,其中主要成分是植物性有機垃圾,如瓜果皮核和廚余蔬菜下腳料等,約占5O%左右。今后我國垃圾資源化處理的關鍵因素就是對垃圾收費制度的建立和對垃圾分類、分區的收集。有機物垃圾的資源化處理在我國的城市生活垃圾中有很大的發展潛力和需求。本文以對寧波市的研究為例,分析了城市生活垃圾的組成,同時提出了相關的處理建議。
2.城市生活垃圾中植物垃圾現狀分析
植物性垃圾是城市生活垃圾的主要濕基物理成分,在總垃圾量中,植物性垃圾平均占到了49.51%;植物性垃圾在陳腐垃圾中占總量的31.76~45.57;植物性垃圾在剛入廠的新鮮垃圾中占總量的46.84~51.56,這就表明植物性垃圾在寧波市的城市生活垃圾中占到了一半左右。植物性垃圾在陳腐過程中經過擠壓脫水,使得植物中一部分的水分以滲濾液的形式流失,植物性垃圾在陳腐垃圾中的重量比例下降正是這種脫水現象造成的。在和其他類垃圾混合前,這些植物性垃圾本身都屬于高含水量的垃圾,無害、無毒。瓜果皮核和居民的廚房蔬菜下腳料是植物性垃圾的主要來源,含水量達到了70%,其中以蔬菜下腳料為主。
3. 分類回收處理植物性垃圾的建議
如果全部焚燒處理植物性垃圾,其含有的大量水分加大了焚燒處理的難度和成本,同時也浪費了能源。城市植物性垃圾的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再利用的有效途徑就是進行沼氣發電。
3.1 垃圾焚燒處理受植物性垃圾的影響
在進入焚燒廠時植物性垃圾的平均含水量為7O%,在焚燒處理垃圾時,通過燃料的加熱和蒸發,植物性垃圾中7O%的含水需要變成和排煙溫度相同溫度的140℃過熱蒸汽,需要1lOkg熱值為6000Cal/Kg的煤進行燃燒才能使每噸2O℃的水變成140℃蒸汽。
3.2對城市植物性垃圾進行的資源化利用
如何從其他的垃圾中通過簡單的操作手段把植物性垃圾分離出來,既涉及到了政策管理問題,也涉及到了技術問題,是一個巨大紛繁的系統工程。集中分類處理和城市一家一戶分散產生之間的矛盾就是我國目前進行生物發酵利用城市植物性垃圾的最大難題。我國發展處理城市生活垃圾產業的必然之路就是要對傳統的觀念進行徹底轉變,對植物性垃圾分類的問題從源頭上進行解決,使處理城市生活垃圾真正成為一種經濟活動,以企業投資經營為主體,對處理城市生活垃圾產業的發展模式和新的調控管理手段,用清潔生產的理念建立起來,使其走上產業化、市場化、社會化和專業化的發展軌道。
(1)利用沼氣發電對植物性垃圾進行處理的技術路線圖
利用沼氣發電處理植物性垃圾系統由四部分組成,沼氣發電是對城市植物性垃圾分類后進行綜合利用的最有效方式,1噸植物性垃圾中的有機物進行發酵后,可以產生約300m3的沼氣氣體量,每立方米的沼氣進行可以發電1.5度,所以,實際上每一噸的生活植物性垃圾可以提供給我們400多度的電能。利用沼氣發酵發電對植物性垃圾進行處理的技術是一項資源再利用的系統工程,建立在分類處理城市植物性垃圾的基礎上,在國內屬于成熟的垃圾生物發酵技術。
沼氣發電技術路線圖
第1部分是建立分類回收城市植物性垃圾的體系。在城市中要建立生活區植物垃圾和蔬菜加工廠植物垃圾的植物性垃圾回收體系,以此對沼氣發酵足的原料進行保證。第2部分是發酵區。由儲氣罐、沼氣化器和發酵池組成發酵區。要建設多個大沼氣發酵池,一可以避免清理某一發酵池時沼氣供應不足的現象出現。二可以有足夠的處理垃圾的容量。第3部分是發電部分。由變電和發電兩組設備完成發電部分。采用燃氣發電機作為簡單實用的沼氣發電技術。最好選用燃氣內燃機進行沼氣發電,發電效率比較高是燃氣內燃機最突出的優點,其次是設備的單位千瓦造價也比較低、對于氣體中的粉塵要求不高、基本不需要水、安裝快捷、設備集成度高。第4部分是制造有機肥。制造有機肥是處理沼液和沼渣的生產環節。在制造有機肥的過程中,把沼氣池的殘液、殘渣生產為供農業生產使用的有機肥,同時也對沼液、沼渣污染環境進行了避免。
(2)對植物性垃圾進行分類回收
日常居民仍以毛菜為主要消費、我國現階段的凈菜生產企業生產不穩定、規模小是制約綜合利用城市生活垃圾的瓶頸,這是對植物性垃圾進行分類回收的主要難點。植物性垃圾分類不徹底,分離回收成本高,就是由分散的城市一家一戶產生的廚余下腳料所導致。要想對大部分植物性垃圾處理問題進行解決,就得做到蔬菜下角料集中產生和集中回收處理。僅從處理植物性垃圾的角度而言,補貼給凈菜生產企業較之補貼給垃圾焚燒處理企業,更具有綜合經濟效益價值。政府可以對凈菜生產企業采取每回收一噸植物性垃圾補貼80元的政策,采取和垃圾發電企業同樣的垃圾補貼辦法,從而使得凈菜生產企業的生產成本降低,提高凈菜上市比例,對市民食用凈菜價格不至于過高進行保證的同時,也可以保證凈菜生產企業的利潤,如此就使得集中回收處理蔬菜下腳料變容易。
4.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