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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棗中學和葉志平校長都是我們學習借鑒的榜樣。“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航天小學地處城郊結合部,針對日益突出的安全問題,我校注重打牢安全防范基礎、完善應急預案、健全組織網絡、形成內外合力、抓好宣傳教育、切實加強應急演練,取得了良好的實踐成果,學校先后被評為了四川省和宜賓市“應急管理示范學校”,“四川省防震減災科普示范學校”等榮譽。下面介紹我校應急工作點滴做法:
一、注重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建設
首先,學校成立了由校長掛帥、中層行政和骨干老師參與的預案編制工作組,全面分析評估學校內外安全風險,廣泛開展座談、討論和調研,在此基礎上編制了學校應急管理總體預案。
第二,以總體預案為指導編制專項應急預案。先后編寫了《消防應急預案》、《防震應急預案》、《交通應急預案》、《校外活動緊急預案》等20余個專項應急預案,并印發到每位老師每個班級,要求師生熟記于心。
第三,實行動態管理,每年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補充。初步形成了由總體預案、各專項預案組成的比較完善多層次的應急預案體系。
二、注重形成內外應急整體合力
學校與家庭、社會相融合,積極整合各方力量。
一是與司法部門共建,聘請司法所專干等擔任法制副校長、法制教育輔導員。二是與蜀南派出所共建“警校共育”辦公室,與市交警支隊共建“航天小學少年交警隊”。三是與學生家庭共建平安和諧家園。四是與街道社區共建平安社區。定期召開安全形勢碰頭會,及時了解社會安全動態,分析校園安全情況,不斷加強周邊安全環境治理,整合校內外力量,切實增強應急防范措施。
三、注重抓好防災應急演練
為檢驗完善應急預案,切實提高師生防災減災意識,掌握應急防護知識,學校定期和不定期的舉行安全應急疏散演練。
每月12日以及“5.12防災減災日”、“119消防安全日”、每學期開學、期末等定期開展應急演練。另外平時不定期不通知的應急演練活動每月不少于1次。同時,學校還根據不同季節開展防震、防火、防雷電、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拐賣誘騙等突出一至兩項重點內容開展的專項演練活動。每學年開展的各級各類防災應急演練活動達20多場次,使每個班的疏散路線、樓梯的使用、不同樓層學生的撤離速度、到操場上的站立位置等,都事先固定好,讓師生熟記于心,力求快而不亂,井然有序。
2014年,學校在市、區有關部門的支持下,投入9.8萬余元安裝了防震預警系統,切實增強了學校應急演習工作的科學化和實戰性。
四、注重安全應急教育創新
1.安全體驗室搭建安全教育新平臺。2013年投入20余萬元建立了安全教育體驗室,設立觀影區、實物展示區、作品展示區、知識宣傳區、體驗區等五個區域,突出安全體驗教育,極大的提高了安全應急教育效果。
2.少年交警隊一錘煉安全應急練兵場。學校成立了160多人的少年交警隊,在交警的帶領下參與上街執勤、校園交通指揮等社會實踐活動。開展“小手牽大手活動”,讓交通安全知識進萬家,傳遞社會正能量。
3.安全科研課題促進應急教育科學化。我校承擔了區教育局省級課題《區域推進學校安全文化建設的實踐研究》子課題《小學生體驗式安全教育的實踐研究》。通過活動參與、親身實踐,增強學生安全意識,增強自救自護能力。
畢業
邵武七中2007年中考安全工作及應急預案
為維護學校師生人身安全,有效處理中考突發安全事故,使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損失降低到最低限度。根據市教育局的有關要求,結合本校實際情況,樹立安全重于泰山的思想,為中考排除一切障礙,確保中考萬無一失,使06年中考爭取好的成績,特制訂《邵武七中2006年中考安全工作及應急預案》。
一、成立中考工作領導小組,統一指揮和組織我校在中考期間突發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
組長:游才全
副組長:姚金輝范麗鳴丁一意
成員:薩燕群陳綴紅楊貽敏李小華王扣蘭楊壽福
二、突發安全事故種類。
突發安全事故含重大火災安全事故,重大交通安全事故,食物中毒安全事故,外來暴力侵害事故,暴雨、洪水地質性災害等安全事故。
三、各類事故應急預案
1、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①學校中考工作人員指揮負責學生緊急集合疏散,迅速將事故信息立即報告教育局和有關部門。
②發出緊急集合信號,指揮學生按順序疏散,及時將學生帶至遠離火源的安全地段。
③嚴禁組織學生參與救火,教師可利用一切救火設備救火,及時報告119、120請求援助。
④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2、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①指揮學生緊急集合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將事故信息報告教育局和交通部門。
②迅速搶救受傷師生,在最短時間內將受傷師生送至醫院救治,及時報警110、119、120請求援助,保護好事故現場。
③組織保護好現場,看住肇事車輛及肇事人以備交警部門進行事故處理。
④及時通知受傷者家長。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⑤積極配合交警做好事故處理。
3、食物中毒應急預案
①發現師生有類似食物中毒癥狀時,應迅速送學校衛生室進行初診,同時撥打“120”電話或送醫院進行處理。
②迅速向教育局及衛生防疫部門報告。
③做好所有食物食品取樣工作,以備衛生部門檢驗。如是食用校外食物所致,也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取樣。
④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師生名單,并檢查他們的身體狀況。
⑤及時通知家長并做好家長和家屬的工作。
⑥積極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診治、調查事故、處理等工作。
4、外來暴力侵害事故應急預案
①發現不良分子對我校學生進行襲擊、行兇等暴力侵害時,要采取積極措施組織人員進行制止或疏散。同時應及時報警110、120請求援助。
②受傷師生及時送醫院就診救治,及時上報教育局。
③迅速配合公安部門調查事故發生的原因,并做好有關材料的收集。
④通知受傷者的家長或家屬。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5、暴雨、洪水地質性災害等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①中考途中發生暴雨、洪水等地質性災害,各班主任要認真清點學生人數,核查學生安全情況,
②對無法及時趕到考場的學生,各班主任要及時向學校領導小組和教育局匯報,
③對遇到房屋因雨水浸泡,出現漏雨,墻裂,地基下沉和山體滑坡等情況,應采取有效措施,正確、科學引導學生撤離疏散,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四、報告程序:(此項工作由下段領導負責)
學校建立健全安全緊急情況報告制度,嚴格落實責任人員,確保安全緊急情況信息報送渠道暢通、運轉有序。
學校學生在中考時發生以上安全緊急情況,應立即報告市教育局和上級有關部門。
上報時做到及時、準確、全面、不漏報、不虛報。報告內容為: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的簡要情況,死亡人數、受傷人數等。
五、具體措施:
1、各位領導、班主任和相關老師,要加強責任心,不可馬虎大意,確保考試完滿成功。
2、班主任主要負責組織學生,在規定的地點按時收交或發放并保存好學生準考證,負責檢查學生休息,不得使學生有一人掉隊,及時處理學生間存在的可能影響考試的安全隱患,發生意外事故或傷害,要在第一時間通知學校領導,作好善后工作,不得影響中考。其他教師要各負其職,以身作則,以大局為主,克服困難,順利完成中考任務。
3、對在考試中,有意犯錯誤,不服從管理的學生,可請來家長停止考試,對于學生犯有重大責任事故,違反法律的可交司法部門處理。
4、對于個別班主任或有關人員,因責任心不強,造成重大責任事故,學校另作處理。
為貫徹落實上級一系列安全工作部署,確保“兩會”期間各項生產經營工作有條不紊,近日,**區局(部)強化四項措施,打造“和諧安定型企業”。
一是加強領導,落實責任。調整充實“安委會”和“維穩領導小組”兩個機構,落實安全和穩定兩種責任,細化獎勵和懲罰兩項舉措,層層簽訂責任書,逐項落實崗位責任制,形成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其他領導“一崗雙責”、各部門齊抓共管的良性管理機制。
二是嚴格值守,強化防范。在繼續強化行政、門衛24小時雙崗值班、領導帶班查崗制度的前提下,在煙倉庫重地又增設一名專職保安,專門負責倉庫夜間安全。加強對重要危險源和不穩定因素的監控,有針對性地細化、完善各項應急預案,建立起以專賣人員為主、營銷人員為輔、行政人員組織聯絡的“部門聯動、分工協作”的快速反應救援機制。
三是強化教育,提高意識。先后召開中層以上領導干部安全生產專項會議和全體干部職工大會,傳達上級有關安全穩定工作精神,部署當下安全穩定工作。掀起“安全生產大練兵”活動,對車輛交通安全、防火防盜安全、安全作業規程、安全防范措施和相關應急預案進行集中學習、培訓、拉練、評比,提高了干部職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作業水平。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從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出發,按照建設“平安__”的目標要求,充分認識做好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重要意義,始終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努力將事故危害降到最低水平,維護教育的安全和穩定,確保學校教育教學秩序正常。
二、應急處理預案范圍
本預案所稱的安全事故,是指發生在我市境內所有學校、幼兒園內或由學校組織的師生活動中發生的交通安全事故、火災事故、危房倒塌事故、食物中毒事故、溺水事故、通道及樓梯擁擠造成的事故、觸電事故、傷害事故、治安刑事案件及其它涉及師生生命、學校財產安全的事故。
三、安全事故處理指揮機構及職責
1、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
總指揮:市教育局局長
副總指揮:市教育局分管局長
成員:局機關各科室負責人、市直學校及各鎮、街道中學、中心小學校長
總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成員由局機關各科室分管安全工作的人員組成,具體負責辦理日常安全工作。
2、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的職能
(1)迅速及時地向市政府、市安監局、市教育局及有關部門匯報事故的基本情況。
(2)應急求援命令、信號,迅速組織有關學校、幼兒園和相關部門按照應急預案開展搶險救援工作,力爭將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3)組織協調相關部門及有關人員迅速開展現場的安全保衛、事故市域警戒和治安管理,維護學校、幼兒園正常的教學秩序和社會治安。
(4)做好事故現場的交通疏導和人員疏散工作,不準無關人員隨意進入事故現場。
(5)必要時向上級及有關部門請求緊急救援。
(6)配合上級部門開展事故調查。
(7)做好傷亡事故調查。
(8)適時公告,將事故的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進行公布。
四、現場處理機構的設置及職能
現場指揮長:由總指揮指派副總指揮擔任。
常務副指揮長:由事故發生單位的主要領導擔任。
成員:由市教育局相關科室的負責人及事故發生單位的有關領導擔任。
現場指揮部,下設警戒維護組、緊急搶救組、信息聯絡組、后勤保障組、善后處理組、預備機動組。
現場指揮部職能:
1、及時向總指揮部報告事故發生的態勢及救援情況,提出處理意見,執行總指揮的命令,指揮現場處理。
2、搶救傷員,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險情蔓延、擴大。
3、調配現場處置力量,救護裝備物資,指揮現場。
4、具體負責善后處理工作。
五、事故現場應急處理分工及專項小組職責
1、為了對安全事故開展科學的、有針對性的處理,根據不同事故類別,由指揮部辦公室根據指揮部的決定指令局機關相關科室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
(1)交通安全事故、溺水事故、觸電事故、傷害事故、治安刑事案件等事故由辦公室負責處理,根據事故性質、情節、涉及人員等情況,由督導室、綜治辦、基教科、職成科、學前辦、
人事科等相關科室配合處理。
(2)危房倒塌事故、樓梯擁擠造成的事故、火災事故、重大財物失竊事故、食物中毒由計財科負責處理,根據事故性質、情節、涉及人員等情況,由勤儉辦、基教科、職成科、學前辦、人事科等相關科室配合處理。
(3)學生安全教育工作由基礎教育科、職成科、學前辦、團委等科室負責實施。
(4)學校教干、教師違規違紀事件由監察室、人事科負責處理。
(5)網絡安全工作由儀器站和教研室負責處理。
(6)科室組織的活動中發生的安全事故由組織科室負責處理。
以上所列的安全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指揮部可隨時指令各科室協同參與處理。
2、事故現場應急處理專項小組分工及職責
警戒維護組:由指揮部指令有關人員組成,主動或配合做好現場保護、危險市人員撤離、維護現場秩序、勸說圍攻群眾離開事發現場等。
緊急搶救組:由指揮部指令有關人員組成,其職能主要是開展現場施救。
信息聯絡組:由指揮部指令有關人員組成,保持與上級及相關部門的聯系,保持信息暢通,及時、準確地向上級匯報事態發展的情況,向相關部門通報有關信息。必要時向有關部門發出緊急求援。
后勤保障組:由指揮部指令有關人員組成,負責現場施救人員及其他人員的食宿安排,組織救援物資,協助做好救援工作。
善后處理組:由指揮部指令有關人員組成,做好勸解、安撫、慰問等工作,妥善處理善后事件,消除不穩定因素。
預備機動組:由指揮部臨時確定隨時聽候總指揮的調動、使用。
六、安全事故的報告
安全事故發生后,各校、幼兒園要在第一時間以最快捷的方式,在向110、119報警和通知120醫療救護的同時,應立即將事故地點、時間、類別等事故有關信息報市教育局辦公室,由市教育局辦公室立即向總指揮、副總指揮報告,并報市政府值班室、市安監局辦公室和市教育局。
市教育局辦公室電話:________
市教育局接到報告后立即組成安全事故處理指揮部,迅速調集力量組織施救,并在24小時內寫出事故報告,報送上述部門,安全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事故發生時間、地點、單位及類別。
2、事故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3、事故發生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4、事發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的情況;
5、事故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七、安全事故處理的程序
1、由指揮部指派現場指揮長組織現場指揮機構。
2、根據事故情況,迅速調集力量建立現場搶險救治工作組。
3、迅速開展搶險救治和善后處理工作。
4、做好情況通報。
5、開展事故調查。
八、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應急預案的制定
1、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要牢固樹立安全工作責任重于泰山的觀念,建立健全學校、幼兒園的各項安全制度和安全防范體系,逐級簽訂安全責任書,明確各部門安全工作職責,建立安全工作責任追究制度。
2、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要迅速制訂出切實有效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成立應急領導小組及應急搶險救災隊伍。
學校成立夏季安全專項行動領導小組:
組長:__
成員:各班班主任
本次活動,從 6 月 1 日起至 9 月 30 日止,主要做好溺水、自然災害、交通安全及校園傷害的預防和處置工作。
(一)防溺水。
溺水在夏季是高發期,特別是未成年人夏季死亡的主要因素之一,我們一定要高度重視,不厭其煩地做好工作。一是學校召開專題會議,對預防中小學生溺水教育和管理工作進行安排部署。二是要在近期通過多種形式和途徑,集中對學生進行預防溺水的安全教育。教育學生做到“六不一會”: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與他人結伴游泳;不在無家長或教師帶領的情況下游泳;不到無安全設施、無救援人員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擅自下水施救,會基本的應急自救、求助、報警方法。切實將防溺水教育納入安全教育進課堂范圍,覆蓋到每一位學生,有計劃,有教學記錄,有學生反饋情況。三是告知家長(監護人)必須承擔起監護人的責任,增強家長(監護人)的安全防范意識,通過手機短信、微信、校訊通等方式對家長進行防溺水提醒。四是在校園、校門口等顯眼處張貼(掛)有關宣講標語、條幅,提示家長、學生注意。
(二)防自然災害。
夏季極易發生因惡劣天氣引發的泥石流、山體滑坡崩塌、洪水、雷電、冰雹等自然災害,這些自然災害極易引發學校發生校舍倒塌、被淹、水沖、雷擊、冰雹打擊及其引起的人員傷害等次生災害。對此,認真做好校舍安全、校園周邊安全隱患排查,切實做好防災減災相關工作,確保師生人身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二是要利用校園廣播知識展板等多種形式加強自然災害預防宣傳教育,認真組織開展防災應急演練,提高師生防災識和避險能力。
(三)防交通事故。
交通安全是目前各類人員傷亡的最大殺手,未成年人也不例外。因此,要認真做好相關工作,盡最大努力減少師生交通事故傷亡。一是要加強交通安全教育,通過主題班會、電化教育、板報比賽、演講比賽、知識競賽、宣傳櫥窗、校園廣播、模擬演練等形式,組織學生重點學習道路安全法律法規、交通安全基本常識。二是放暑假前,要上一堂交通安全教育課,以“安全乘車、安全乘船、安全騎車、安全走路”為主線,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教育引導師生不坐超員車、載貨車、拖拉機、三輪車、拼改裝車和非法營運車輛,自覺抵制各類交通違法行為,進一步提高師生的交通法制意識和安全意識,增強防范交通事故的能力,培養安全出行的良好習慣。
(四)防校園傷害。
保障學生和幼兒在校園內的安全,是每個學校、幼兒園的應盡責任。校園傷害的發生,不僅會給學生和幼兒及其家庭造成極大傷害,也會嚴重干擾學校的正常教育教學活動,甚至產生惡劣的社會影響。因此,要認真落實《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生校內傷亡風險防控工作的意見》(__教安〔2016〕42 號),力爭萬無一失的做好學校各方面的工作,避免校園傷害的發生,同時,建立突發校園傷害處置應急預案,科學合法有效處置學生傷害事件。一是要加強對師生的安全法制教育,增強師生的法制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堅決杜絕體罰與變相體罰學生。二是要制訂切實可行的反恐防暴、防擁擠踩踏、應急疏散逃生等預案并定期開展演練,提高師生的防范能力。三是要建立健全設備、設施、場地管理制度,門衛制度,教師管理制度,家長聯系制度等與防校園傷害相關的安全制度。四是要定期檢查校舍、場地以及學校提供給學生使用的學具、教育教學和生活設施、設備,存在安全隱患的要及時采取措施整改,一時不能整改的設備、設施、場地要設置警示標牌。五是要加強外來人員和上課期間學生出入學校管理,對于不能說明事由或者不能出示有效證件的來訪人員,一律不得放行;對于強行闖入校園者,門衛要立即報警并報告學校負責人和相關負責老師,必要時可采取合法的暴力防護措施,最大限度保護學生和老師的安全。六是學校向學生提供的
藥品、食品、飲用水等必須符合國家或者行業的有關標準、要求。七是組織學生參加大型活動或校外活動前,要制訂安全預案,對學生進行相應的安全教育,不得組織安排未成年學生參加其不適宜從事的活動。要關注不宜參加某種重體力教育教學和社會實踐活動的有特異體質或者特定疾病的學生。 我校迅速行動起來,切實采取有效措施,把本次活動抓緊抓好,抓出成效。
(一)認真安排部署。
將本次活動安排部署傳達到所有教職員工,組織好本此夏季安全專項活動。
6月至9月持續做好防溺水、防自然災害、防交通事故工作,6月、9月做好防校園傷害工作。主要采取集中學習(教師會議、師生集會)、班級學習(班會、觀看安全視頻、寫觀后感等)、校園宣傳(標語、板報等)等形式進行。
(二)建立專門臺帳。
從計劃制定、部署安排、隱患排查、整治措施、負責人員、完成時限、檢查驗收等各方面,建立健全專項活動每項工作的臺賬,及時收集整理有關資料,加強檔案管理,確保資料完整。
2015年,全區學校安全管理工作要堅持以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導,以貫徹落實新《安全生產法》為統領,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和“夯基礎、強教育、治隱患、保平安”的學校安全工作思路,以學校安全能力建設為抓手,全面加強學校日常安全管理;以平安校園建設為重點,加強隱患排查治理,防范校園安全事故;以生命安全教育和應急演練為主線,大力開展學校安全宣傳教育,不斷增強學生安全意識和安全行為能力;以完善應急預案為基礎,進一步推進應急管理體系建設,保障學校安全發展。
二、工作目標
2015年全區學校安全工作總體目標:不發生較大及以上安全責任事故,嚴格控制一般事故;不發生較大及以上校車和交通安全事故;不發生較大及以上火災事故和擁擠踩踏事故;不發生較大及以上溺水事故;不發生較大及以上校園傷害事故;不發生群體性食物中毒事故。確保學生傷害事故起數和意外傷亡人數較2014年減少,各類安全責任事故死亡人數為零。
三、工作重點
(一)推進“兩項建設”。一是加強學校安全能力建設。按照市政府、市教育局的安排部署,在全區教育系統開展“學校安全能力建設”,全面提升學校安全保障能力、安全教育能力、安全防護能力;切實提高師生的安全認知能力、避險防范能力和自救自護能力;努力提高黨政和社會各方面的多方協作能力、專業指導能力、應急保障能力。二是深化開展平安校園建設。與綜治辦、公安部門啟動實施“平安校園”建設工作。2015年全區中學及鎮小學(含一小共14所中小學)創建“市平安校園”,其余學校全部創建“區級平安校園”。
(二)加強“兩項教育”。一是扎實開展生命安全教育。把安全教育課納入學校教育教學計劃,堅持做到教學計劃、課時(小學每周3課時,初中一、二年級每周2課時,初三每周1課時)、教材、教師、教案、考核“六落實”。同時間周一次把健康教育、防震減災知識和小學生避險知識、中學生應急救護知識納入安全教育之中。二是認真開展心理健康教育。重點對問題學生、單親學生、困難學生、留守兒童等加強心理輔導和健康教育,針對重點學生的實際和生理、心理變化迅速的特點,廣泛開展談心交流、心理講座等活動,避免因心理障礙引發安全事故。
(三)強化“三防”演練。中小學每月、幼兒園每季度至少要開展一次逃生應急演練(寄宿制學校每學期至少開展一次宿舍安全逃生演練);各校每學期至少開展一次防暴演練;每學期至少開展一次消防演練,提高師生的應急處置意識和自救自護技能。
(四)抓好“三常”管理。一是常規學校安全管理。落實學校安全保衛機構,配齊配強學校領導、安全管理專干和保安員、門衛,規范門衛室(保安室)建設。加強民辦學校的安全管理,認真抓好校車安全、消防安全、食品衛生安全等,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民辦幼兒園予以堅決取締。二是日常安全檢查整治。持續深入開展學校安全大檢查活動,做到全方位、全覆蓋、拉網式,不留死角、不留空檔、不走過場。對檢查發現的隱患和問題實行“零容忍”。下發整改通知書,一般隱患即查即改,較大隱患限期整改,重大隱患掛牌督辦。三是常態化的校園周邊治理。調整完善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專項領導小組,建立完善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機制,定期開展校園周邊環境綜合治理專項行動,全面凈化學校及周邊環境。
(五)抓好“六防”工作。一是防止校園擁擠踩踏事故。開展“平安回家”等安全主題教育活動。教育學生在校內各區域有序行走,在上放學途中注重交通安全。學校組織大型集會活動要制定嚴密的預案,避免因偶發事件引起騷亂、擁擠,造成踩踏。二是預防校園傷害事件發生。結合平安校園建設,全面排查化解校園矛盾糾紛,關注關愛師生心理健康,及時緩解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壓力。加強校園犯事件的防范。三是做好校園消防安全工作。定期開展學校消防安全排查,及時整改各類火險隱患。四是做好校園衛生和傳染病防控工作。扎實做好校園環境和食品衛生工作,嚴防各種食源性疾病的發生。建立健全學校傳染病疫情監控與報告制度。五是做好防溺水工作。深入開展“平安度假”等安全主題教育活動。提示和協助地方政府、村、組在水塘附近設置警示標志。加強農村學生、男學生、留守兒童等群體防溺水教育。采取召開家長會、告家長書、家訪等形式提示家長加強假期監管看護,努力減少學生溺水事故。六是做好防恐防暴工作。認真開展防恐防暴實戰演練,讓師生掌握必要的防恐防暴技能知識,切實提高學校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聯合公安、城管等部門集中整治校園周邊環境,有效消除安全隱患。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強安全基礎建設
1、加強校園安全設施建設。在學校新建、擴建項目中,要嚴格執行中小學校建設標準和有關中小學校建筑規范。定期對學校校舍安全進行檢查,對需要維修、改造的,予以維修、改造。嚴禁架空高壓輸電線、高壓電纜穿越校區。各校全面建立校舍安全檔案。
2、加強校園安保設施建設。加大對安全工作保障投入力度,按照標準加強“三防”設施設備配備、保養、維護,確保設施設備正常運行。開展“四個一”項目建設,力爭年內60%的學校配備1名專職保安,50%的學校建成一個與教育部門視頻聯網調度中心聯網的監控系統;40%的學校建設與公安機關聯網的報警系統;30%的學校建設一個衛生保健室。
3、加強學校食堂安全建設。堅持“公益性”原則,建設“安全優質、服務一流、師生滿意”學生食堂,嚴格執行《省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辦法》,嚴格執行操作規范,加強學校食堂功能用房和安防設施設備建設,確保食品衛生安全和飲水安全管理,堅決避免食物中毒事件發生。
(二)加強學校安全管理
1、加強日常安全管理。落實學校安全保衛機構,配齊配強學校領導、安全管理專干和保安員、門衛,規范門衛室(保安室)建設。強化民辦學校的安全管理,指導、督促民辦學校落實“一崗雙責”,強化安全監管。
2、整治學校周邊治安環境。充分發揮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辦公室職能,協調組織各成員單位加強隱患排查,開展集中、專項整治行動。建立完善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機制,把校園周邊環境整治各項工作落實到基層,把具體責任包到人頭,建立全覆蓋的學校及周邊環境整治工作責任體系。
3、健全學校應急管理體系。切實加強預案可操作性方面的修訂和完善,建立完善學校各類應急預案,落實應急工作力量,形成完善的學校應急管理體系。
(三)加強安全教育培訓
1、認真落實生命安全教育。抓好《生活.生命與安全》課程教育工作,開齊開足課時,做到“六落實”。以《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指導綱要》為指導,采取多種方法和途徑開展普及性心理健康教育,樹立健康和安全的生命觀,提高生命安全意識。
以學校安全能力和平安校園建設為抓手,深入開展“平安回家”、“安全度假”、“走好路”等安全主題教育活動,不斷豐富安全教育內容。探索推行學生自主安全教育和自主安全管理,不斷創新安全教育形式。
2、扎實開展應急疏散演練。按照《中小學幼兒園應急疏散演練指南》要求,認真抓緊抓實抓好學校應急演練工作,強化對各種突發事件的應對能力,著力增強師生安全防范能力。重點要針對防震、防暴、防火、防踩踏等開展演練。加強演練后的總結,及時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偏差,及時修訂完善各種預案。
3、加強校園安全文化建設。努力加強學校安全文化建設,在學校形成“學安全法規、講安全常識、防安全事故,創和諧校園”的良好安全文化氛圍。讓教師具有強烈的安全意識和高尚的職業道德;讓學生具有文明的行為習慣、明確的安全理念、高尚的思想品質、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全面辨別是非的能力,形成“珍惜生命、安全第一”的良好風尚。
4、加強安全管理培訓工作。建立校園安全管理隊伍和從業人員的培訓機制,繼續通過“走出去、請進來”,等多種形式,加強安全管理人員和應急隊伍建設,切實提高安全監管和事故應急處置能力。
(四)加強隱患排查整治
1、加強日常安全檢查整治。建立完善安全日常檢查制度,做到安全檢查有計劃、有安排、有檢查和整改記錄。各學校堅持“誰檢查、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每月組織一次全校性的安全大檢查,形成安全檢查記錄,確保不留下任何安全隱患。
2、規范安全隱患臺帳管理。嚴格落實“學校安全隱患臺帳實施方案”,規范學校安全隱患臺帳管理。對各校的安全工作實行檔案化管理,把臺賬作為考核各校安全工作的重要依據。指導各校以安全日志的形式詳細記錄校舍安全隱患排查、食品衛生安全檢查、矛盾糾紛調處等各類信息,做到安全工作每天有記錄,進而推進學校安全管理工作規范化、標準化。
3、開展學校及周邊治安整治行動。加強與各職能部門的聯系,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加強隱患排查,開展集中、專項整治行動,加大綜合整治力度,把集中檢查與日常管理有機結合起來,形成合力齊抓共管。配合交通、交警部門加強學生上放學交通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健全責任體系。全面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和“三個必須”(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要求,制定《教育系統學校安全“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實施辦法》,修訂完善《區教育和科學技術局學校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工作規程》。堅持學校安全工作目標責任考核機制,形成安全責任人人擔,安全工作人人抓的良好局面。
(二)強化依法管理。認真學習宣傳貫徹落實新《安全生產法》以及學校安全管理法律法規知識,堅持“依法行政”、“依法辦事”、“依法治校”的原則,依法依規落實監管責任,依法處理學生意外傷害事故,實行嚴格責任追究制度,依法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和生活秩序。
安全責任重于泰山。本著以人為本、生命至上的原則和對社會、對學生高度負責的態度,為切實加強學校的安全工作,有效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學校財產和全體師生的人身安全,根據上級有關文件、會議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標
通過上下聯動,實現安全教育全覆蓋、安全管理全覆蓋、安全責任全覆蓋,實現家校全對接,力爭少出安全事故,不出責任事故,堅決杜絕群死群傷群訪事件的發生,確保校園和諧平安。
三、組織領導
為確保該方案的全面落實,教育局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
四、工作舉措
(一)抓學習,落實安全教育全覆蓋。
各校要建立教職工學習制度,學習貫徹上級安全工作文件精神。通過校會、教師會、班會、家長會、宣傳板報、專題講座等多種形式,廣泛開展宣傳教育活動,提高師生的安全意識和防范能力。形成人人講安全、事事講安全、時時講安全的良好局面。
(二)抓崗位,落實安全責任全覆蓋。
按寧教字[2013]152號關于轉發《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印發〈中小學校崗位安全工作指南〉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全面落實崗位職責,全體教職工同心協力,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抓細節,落實安全管理全覆蓋、全對接。
安全管理要覆蓋到學校的每一項工作,覆蓋到每一個工作環節,覆蓋到每一時刻。
(四)抓家訪,實現家校全對接。
各校要通過家訪、電話、短信等方式讓家長了解學校安全工作的要求,重視子女安全,實現安全工作全員對接、家校對接。
(五)抓考核,強化檢查督促,落實獎懲制度。
學校安全工作直接責任人要經常檢查各項安全工作,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督查人要嚴格督查,并對安全責任人按制度進行考核,兌現獎懲。
五、工作內容
(一)課堂內安全管理
1、文化課堂內安全管理。
(1)責任人:課任教師。
(2)督查人:行政值周(行政值日)領導。
(3)防范措施:
①嚴格執行學校日檢報告制度,認真做好學生考勤工作,對缺勤學生必須第一時間通知學生家長或班主任,并做好追訪工作;
②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不用過激語言刺激學生;
③外人找學生,在沒有問清親疏關系和事由時,不得讓學生出教室;
④下課前5分鐘,要根據季節、時段對學生進行安全溫馨提示;
⑤學生生病,需聯系班主任,由班主任老師安排同學或聯系家長護送到正規醫院診治。
(4)應急處置:
①學生與老師發生糾紛,行政值周領導(行政值日)要迅速到場處理;
②學生生病由班主任通知學生家長帶到正規醫院治療,對危重病人應立即撥打120,同時報告值周行政領導(行政值日),由值周行政領導(或行政值日)報告校長啟動學校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5)考核方法:
有違“防范措施”中①-⑤條及“應急處置”中①條者,每項每次扣1分;有違“應急處置”中②條者,每次扣2分。
2、自習課安全管理。
(1)責任人:班主任。
(2)督查人:行政值周領導(行政值日)。
(3)防范措施:
班主任要安排值日生點名,維持課堂紀律,發現學生未到,或學生外出應第一時間報告班主任。
(4)應急處置
班主任接到學生干部報告后,要立即到班上處理,迅速與家長取得聯系,尋找學生去向。
(5)考核方法:
有違“應急處置”要求者,每次扣2分
3、體育課安全管理。
(1)責任人:體育課任教師。
(2)督查人:行政值周領導(行政值日)。
(3)防范措施:除了遵守文化課堂教學安全管理外,還要落實:
①教學課前檢查教學活動場地、器材是否安全,必須向學生進行運動安全常識教育并加強安全保護,嚴防發生校園意外傷害事故;
②要根據教務處建立的學生健康檔案,掌握有特異體質、心理疾患或其它異常情況的學生,對不適宜參加體育競賽、以及其他劇烈運動的學生,應告知并予以勸阻;有特異體質或疾病的學生,視其身體狀況可允許其拒絕參加體育運動。對這些學生的情況要及時與其監護人溝通,并注意特別關照以防發生意外。對于殘疾、體弱學生,應予以關照。根據女學生生理特點,在體力活動、室外活動時,視具體情況應予以關照,以防發生意外。
(4)應急處置:
①一般皮肉擦傷開裂,送校醫室(無校醫室的直接送醫院),由校醫清創、敷藥、包扎,嚴重者報告值周領導(行政值日)安排人員送醫院縫針醫治;
②一般肌肉筋腱扭傷、拉傷,早期冷敷,減少出血,減輕腫脹,后期熱敷,理療、按摩,休息制動;
③因摔傷、砸傷,造成明顯或不明顯脫臼、骨折,設法用木板、研紙板將受傷部位固定,不錯位,減輕疼痛,避免加重操作,然后呼120電話派車急送醫院,檢查診斷治療,并報告值周領導(行政值日);
④因摔傷、砸傷,傷及頭部,頭昏伴嘔吐者,應及時報告值周領導(行政值日),呼120電話派車急送醫院,檢查診斷;
⑤凡發生上述③、④情況,課任教師應告訴班主任通知受傷學生家長到醫院,了解、參與治療救護意見。應立即報告值周領導(行政值日),報告校長,啟動學校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⑥發生重大傷害,應立即報告行政值日,報告校長,啟動學校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5)考核方法:
有違“防范措施”中①②條及“應急處置”中①②條者,每項每次扣1分;有違“應急處置”中③-⑥條者,每次扣2分。
4、實驗課安全管理。
(1)責任人:科任教師及實驗員
(2)督查人:行政值周領導(行政值日)及教務處。
(3)防范措施:除了遵守文化課堂教學安全管理外,還要:
①實驗員要根據教師教學的要求準備相應的器物;
②打開門窗,確保空氣流通;
③實驗完畢,及時清理場地,嚴格按規定擺放器材;
④檢查門窗、水源、電源、火源等情況,杜絕安全事故發生;
⑤教育學生要嚴格按照實驗規程謹慎操作;
特別提醒:
①嚴禁學生單獨進入化學試劑室。非化學專業人員不得領用化學藥品,嚴禁化學藥品外流。
②對易燃、易爆、放射、劇毒等危險物品保管要嚴格執行雙人雙鎖規定。
(4)應急處置:
①若遇觸電,應立即關閉電閘,切斷電路,再用絕緣物體將觸電者與電線等導體分開;
②觸電者若驟然停止心跳、呼吸,立即施人工呼吸;
③若一般酸液濺上皮膚,應立即用水沖凈,可減輕灼傷;
④若酸液濺入眼睛,立即用水沖洗;
⑤使用酒精燈不慎起火,應用毛巾、衣服覆蓋撲滅,忌水澆;
⑥因起火燃及衣服,嚴重者忌奔跑,以免風助火勢,可就地打滾滅火;
⑦凡發生上述②、③、④、⑥情況應及時報告行政值日,呼120電話派車急送醫院,檢查診斷。課任教師應告訴班主任通知受傷學生家長到醫院,了解、參與治療救護意見。應立即報告行政值日,報告校長,啟動學校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5)考核方法:
有違“防范措施”中①-⑤條者,每項每次扣1分;有違“特別提醒”中的①、②條及“應急處置”中⑦條者,每次扣2分。
(二)課堂外安全管理
1、課間安全管理
(1)責任人:年級組值日教師
(2)督查人:行政值周領導(行政值日)
(3)防范措施:
①班主任經常在學生間開展針對性的安全教育,教育學生課間不追逐打鬧,不拿危險器具,不做危險性游戲,上下樓梯有秩序,不攀爬欄桿、扶手;
②各班安全委員督促本班學生遵守課間安全秩序;
③年級組值日教師課間監督本年級學生活動情況;
(4)應急處置:
①學生課間發生意外傷害,傷情較輕者,值日教師告知班主任,由班主任護送至校醫室(無校醫室的直接送醫院);
②學生課間發生意外傷害傷情較重者,值日教師告知班主任,由班主任通知學生家長帶到醫院治療;
③學生課間發生意外傷害,傷情特別嚴重者,值日教師告知班主任后立即撥打120電話派車急送醫院,并報告行政值周領導(行政值日),報告校長,并啟動學校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5)考核方法:
有違“防范措施”中①條及“應急處置”中②條者,每項每次扣1分;有違“應急處置”中③條者,每次扣2分。
2、集會安全管理
(1)責任人:各班班主任、組織集會者。
(2)督查人:各年級組分管領導(行政值日)
(3)防范措施:
①學校舉辦大型活動之前,相關處室或年級組要專門制定詳細的安全預案,有專人負責;
②學校集會要以班為單位,上下樓梯時學生走指定樓梯并靠右行走,不要擁擠,不催促學生快跑;
③班主任要負責疏散管理,進出會場要有序,嚴防踩踏事故的發生;
④到達會場,由班主任組織學生按指定位置安排座位或站隊,防止學生亂跑,避免意外事故的發生。
(4)應急處置:
①因摔傷、碰撞導致受傷且傷情較輕者,由班主任護送至校醫室,傷情嚴重者,由班主任告知家長,并由年級組安排教師護送至醫院;
②集會過程中,學生出現低血糖反應,頭昏、嘔吐者由班主任送至校醫室休息醫治;
③集會過程中學生出現突發病且病情嚴重者,班主任立即告知家長,并撥打120電話,年級組派教師護送到醫院進行救治。
(5)考核方法:
有違“防范措施”中①-④條者,每項每次扣1分;有違“應急處置”中①-③條者,每次扣2分。
3、午間安全管理
(1)責任人:午間值日人員。
(2)督查人:行政值周(行政值日)領導
(3)防范措施:
①班主任要告誡學生,下午不得過早時間到校(下午預備鈴前20分鐘到校即可);
②門衛工作人員要注意觀察,發現可疑人員要阻止其進入校內;
③午間值日教師要認真履行職責,維持秩序。
(4)應急處置:
①午間值日教師要經常巡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②如發生安全事故,需視情況作應急處理。
(5)考核方法:
有違“防范措施”中①-③條及“應急處置”中①條者,每項每次扣1分;有違“應急處置”中②條者,每次扣2分。
(三)上(放)學路上安全管理
1、學生交通安全管理
(1)責任人:各班主任
(2)督查人:值周行政(行政值日)人員
(3)防范措施:
①校門口安排有保衛人員、行政值周領導,疏導交通;
②協調交警上學、放學期間對沿路進行交通管制;
③強化教育:
ⅰ定期組織學生學習交通法律法規;
ⅱ交通安全防范知識教育,教育學生要在自己的書本上或其它地方寫上父母或老師的姓名和聯系電話,以便在路上一旦發生交通事故,若自己傷得較重,甚至昏迷時,對方能及時聯系家長或老師;若傷得較輕,自己還清醒,要及時報告父母或老師,有必要可及時報警,還要記住對方的外貌特征和車輛特征,如身高、相貌、體型、口音、服飾、特殊標記、車輛顏色、車牌號等等;
ⅲ一旦不幸受到侵害,不要喪失信心,要振作精神,鼓起勇氣;要盡量記住犯罪分子的外貌特征,如身高、相貌、體型、口音、服飾以及特殊標記等等;要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并提供證據和線索,協助公安部門偵查破案。
(4)應急處置:
①若發現有學生受到侵害,班主任、值周行政領導要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處理,并將情況報告校長;
②若學生受傷害嚴重,要立即報告校長并啟動應急預案。
(5)考核方法:
有違“防范措施”中②條者,每項每次扣1分;相關人員未及時到場者,每次扣1分;有違“應急處置”中①條者,每次扣2分;班主任平時不強化教育,扣2分。
2、防止校園擁擠踩踏安全事故管理
(1)責任人:樓梯值日教師、活動組織者
(2)督查人:年級組長、值周行政(值日行政)人員
(3)防范措施:
①定期組織應急疏散演練;
②強化教育:
ⅰ教育學生應盡量避開學生聚集高峰期。一旦遇到擁擠的人群時,應盡可能避開,不得已時,盡量走在人流的邊緣。應順著人流走,切不可逆著人流前進,否則,很容易被人流推倒。若身不由己陷入人群中時,一定要穩住重心,不要被磕倒、絆倒。如果鞋子被踩掉,也不要貿然彎腰提鞋或系鞋帶;
ⅱ如果擁擠的人群出現混亂時,要做好保護自己和他人的準備。當發現前面有人突然摔倒時,要立即停止前進,同時大聲呼救,告知后面的人不要向前靠近。一旦自己被推倒,要盡最大努力站立起來,如果不能直立起來時,要設法靠近墻角,身體蜷成球狀,雙手在頸后緊扣以保護身體最脆弱的部位;
ⅲ在危急關頭保持鎮靜的心理尤為重要。事故發生時,要沉著冷靜,從容應對,切不可手忙腳亂,人心惶惶,一定要聽從現場指揮員老師的命令,有條不紊地退出現場,絕對不能只顧著自身的安全,拼命亂跑。
③建立教師在學生集中上下樓梯時的值班制度,在學生集中上下樓梯時,要有值班老師組織疏導。
④落實錯開時間,分年級、分班級逐次下樓規定;
⑤強化學校對晚自習的安全管理。學生晚間自習,必須有教師到班輔導和有行政人員值班;
⑥安裝應急照明設備。當停電或照明設施損壞時,要及時開啟應急照明設備。
(4)應急處置:
擁擠踩踏事故發生后,樓梯值日教師要在第一時間報告值周行政人員,緊急處置。
一方面要及時報警,等待警務人員的救援。另一方面,在救援人員到達現場前,要抓緊時間,用科學的方法開展自救互救。在救治中,要遵循先救重傷者、幼小體弱者的原則,當發現傷者呼吸、心跳停止時,要趕快做人工呼吸,輔之以胸外按壓。
(5)考核方法:
未定期組織應急疏散演練扣相關人員2分;樓梯口值日未及時到場每次口1分;應急照明設備不能正常使用,扣相關人員2分;有違“應急處置”要求者,每次扣2分。
(四)防溺水安全管理
1、責任人:全體教師
2、督查人:行政值周(日)領導。
3、防范措施:
(1)強化教育:
①學校、年級、各班通過全校學生大會、年級例會、主題班會對學生進行防溺水安全教育,強調“關注生命,安全第一”,讓學生掌握一些有關防溺水、自救等知識,在緊急情況下,會進行簡單的處置。
②通過辦防溺水專欄,出防溺水板報,張貼防溺水圖片等形式,宣傳防溺水知識,提高學生的自我保護能力;
③向家長發放“安全教育告家長書”等宣傳材料,讓學生家長明確學校防溺水工作要求,了解學校作息時間,提高家長的安全防范意識,履行好監護人的職責,配合學校共同做好防溺水工作;
④執行“六不”規定:不得在河堤上,池塘、水庫岸邊玩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結伴游泳;不在沒有安全防護設施的地方游泳;不到陌生的水域游泳;不在沒有教師和家長監護下游泳。
(2)安排人員經常巡查;
(3)積極聯系周邊水域管理部門,排除周邊水域安全隱患;
(4)在學校周邊水域設立警示牌,增強學生防溺水安全意識。
4、應急處置:
(1)學生一旦發生溺水事故,最早發現或知曉的教師應立即向學校行政值周領導報告;
(2)校長啟動應急預案,指揮組織各工作小組,采取積極果斷措施進行施救,并及時與學生家長聯系,以最快的速度送醫院進行救治;
(3)學校應及時、如實將有關情況上報教育局負責安全工作的相關科室;
(4)做好溺水學生和家長的思想工作,出現傷亡情況,積極聯系保險公司予以理賠,協調處理各種善后事宜;
(5)協同有關部門,對事故原因進行調查,對責任進行認定。
5、考核方法:
有違“防范措施”中①-④條及“應急處置”中①-⑤條者,每項每次扣1分。
(五)校園建筑設施、設備、各功能辦公室的安全管理
1、校舍安全管理
(1)責任人:總務主任
(2)督查人:分管副校長
(3)防范措施:
①各種校產要標明編號、登記入冊,做到帳帳相符、賬物相符;
②每周組織對學校教學和辦公樓進行檢查,檢查屋頂有否漏水,墻體有否開裂,墻皮有否松脫,防雷設施是否完好,門窗的防盜設施是否完好;
③檢查滅火器是否有效,是否在相應的位置,消防栓箱是否完好,水帶、水槍、搬手是否齊全;
④用電線路有否老化,路燈、應急照明是否正常;
⑤每月用書面形式向政教處報告,以便做好安全臺帳;
⑥學校放假前,全校進行一次全面性的安全檢查,不需用電的部位統一切斷電源,確保假期安全。
(4)應急處置:
①對能解決的問題,及時排除安全隱患,否則及時向校長報告;
②若發生火災險情,應立即拔打119,并啟動學校火災應急預案。
(5)考核方法:
有違“防范措施”中①-⑥條及“應急處置”中①②條者,每項每次扣1分。
2、財務室安全管理
(1)責任人:會計
(2)督查人:總務主任
(3)防范措施:
①嚴格執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保險箱貯存現金限額的規定;
②使用公安指定的合格保險箱,做到撬不開,搬不走。保險箱鑰匙財務人員應隨身攜帶,不準放在辦公室的抽屜內過夜。備用鑰匙需妥善保管;
③財務的支票和印章須分開保管,支票、匯票不得預留印章。財務人員離崗應將現金、支票及有價證券鎖入保險內并撥亂密碼號;
④工作人員能正確使用滅火設備,特別是下班離室前一定要關鎖好保險箱和防盜門。
(4)應急處置:
發現失竊時,必須保護好現場,禁止任何人隨意進出和翻動東西,并立即向校長報告。
(5)考核方法:
有違“防范措施”中①-⑤條及“應急處置”中要求者,每項每次扣1分。
3、圖書室安全管理
(1)責任人:圖書管理員
(2)督查人:分管領導
(3)防范措施:
①圖書、資料嚴格編目、登記制度,借出收回賬冊齊全,不定期檢查防盜、防濕、防霉、防鼠害、防蟲害、防火等設施是否完好;
②圖書、資料分等級存放,特別貴重書刊的借閱實行分管教學副校長特批制度,貴重書刊要有專人、專櫥收藏,保管人應定期核查;
③門窗要有防盜設施,離開工作崗位,應隨手關好門窗,防止書刊被竊。
④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內部消防器材應擺放明顯位置,便于救急使用,平時注意檢查,保持性能良好;
⑤下班后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節日、寒暑假期間應切斷內部電源,實行封閉式管理,確保安全。
(4)應急處置:
①發現失竊時,必須保護好現場,并及時向分管教學副校長報告;
②發現鼠害,向總務處報告組織滅鼠;
③發現失火立即拔打119,并向校長報告,啟動學校火災應急預案。
(5)考核方法:
有違“防范措施”中①-⑤條及“應急處置”中①-③者,每項每次扣1分。
4、閱覽室安全管理
(1)責任人:閱覽室負責人
(2)督查人:分管領導
(3)防范措施:
①圖書、資料嚴格編目、登記制度,不定期檢查防盜、防濕、防霉、防鼠害、防蟲害、防火等設施是否完好;
②不準將火柴、打火機及易燃易爆物品帶到圖書室。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內部消防器材應擺放明顯位置,便于救急使用,平時注意檢查,保持性能良好;
③下班時,要關好門窗,防止偷盜事件發生,要檢查是否關掉電源,檢查確無問題,才能離開閱覽室;
④節日、寒暑假期間應切斷內部電源,實行封閉式管理,確保安全。
(4)應急處置:
①發現失竊時,必須保護好現場,并及時向分管教學副校長報告;
②發現失火立即拔打119,并向校長報告,啟動學校火災應急預案。
(5)考核方法:
有違“防范措施”中①-③條及“應急處置”中①②條者,每項每次扣1分。
5、實驗室、儀器室安全管理
(1)責任人:管理員
(2)督查人:分管領導
(3)防范措施:
①教具、儀器、藥品要分類編號,分類存放,妥善保管。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使用時應嚴格按規定辦理,嚴格按規定擺放,有毒藥品要雙人雙鎖,確保安全;
②做好實驗儀器、藥品的增、減和外借記錄,外借儀器、藥品要經主管領導批準,借期滿要收回,每學期要進行一次檢查。核對帳目,發現問題立即向分管教學副校長報告;
③在上課時間內,實驗室的管理工作由科任老師負責;
④學生進入實驗室上課要在老師的帶領下排隊進入,按編號就座,在室內要保持肅靜,注意室內衛生;
⑤不準亂丟紙屑、雜物、不準亂吐痰、不準亂刻亂畫。禁止喧嘩、跑動、打鬧。
(4)應急處置:
①發現失竊時,必須保護好現場,并及時向分管教學副校長報告;
②發現失火立即拔打119,并向校長報告,啟動學校火災應急預案。
(5)考核方法:
有違“防范措施”中①-⑤條及“應急處置”中①②者,每項每次扣1分
6、行政各處室安全管理
(1)責任人:相應辦公室全體人員
(2)督查人:分管副校長
(3)防范措施:每天下班前切斷電腦、電扇、空調、飲水機等用電器的電源,關好門窗、水源,杜絕事故發生。
(4)應急處置:
①發現失竊時,必須保護好現場,并及時向分管總務副校長報告;
②發現失火立即拔打119,并向校長報告,啟動學校火災應急預案。
(5)考核方法:
有違“防范措施”中①-③條及“應急處置”中①②者,每項每次扣1分。
7、教師辦公室安全管理
(1)責任人:年級組長
(2)督查人:分管領導
(3)防范措施:
①個人的現金、存款單、有價證券及其他貴重物品(如私家鑰匙、手機、相機等)不得放在辦公室桌上或抽屜、櫥柜內,以防被外來人員順手牽羊造成損失;
②辦公室內要時刻注意用電的安全,不準亂接電源,不準擅自使用電爐、電暖氣等大容量電器,要經常檢查線路安全,發現隱情要及時向總務處報告;
③不準在辦公室內焚燒雜物、紙張,吸煙人員要每天清理煙缸,確保煙蒂徹底熄滅,認真做好防火工作;
④不準在教學、辦公用微機上玩游戲、聊天和登錄黃色網站,禁止在計算機網絡上發表違法或有害國家的言論
⑤下班時不能將學生關在教師辦公室。⑥每天下班最后離開辦公室的教師,必須切斷電腦、電扇、飲水機等電器的電源,關好門窗、水源,杜絕事故發生。
(4)應急處置:
①發現失竊時,必須保護好現場,并及時向年級主任報告;
②發現失火立即拔打119,并向校長報告,啟動學校火災應急預案。
(5)考核方法:
有違“防范措施”中①-⑤條及“應急處置”中①②條者,每項每次扣1分。
(六)消防安全管理
1、責任人:政教處
2、督查人:分管領導
3、防范措施:
⑴教學樓、實驗室、圖書室等重點防火場所完善防火設施,留有消防通道,配齊配足滅火器材;
⑵嚴格用電管理制度,用電做到人走燈熄,飲水機、電腦離開時切斷電源,水電工經常進行檢查維修,及時更換老化或不符合要求的線路;
⑶嚴禁學生帶打火機火柴等火具及鞭炮等易燃易爆物品到校;
⑷學生不在校內充電、用電取暖器取暖;
⑸定期培訓,學會使用所配滅火器材;
⑹定期進行防火疏散演練;
⑺實驗室儀器設備、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品必須有專人保管,專柜存放,并登記造冊,嚴格執行領用制度做好防火防爆工作;
⑻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多功能教室、計算機和機房內的空調、打印機、電源開關、電度表、電源線等電器設備,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整改和上報有關部門。
4、應急處置:
⑴用電引起火災迅速切斷電源,火勢不大,可以控制,現場進行撲救;
⑵不能控制迅速報組織有關人員攜帶滅火器趕到現場進行撲救;
⑶根據火勢如需報警立即用電話或手機報告消防中心(電話119),報告內容包括:學校名稱、詳細地址、聯系電話、報警人及現場火情;
⑷派出人員到主要路口等待引導消防車;
⑸報告學校行政值周領導報告校長啟動學校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5、考核方法:
有違“防范措施”中①-⑧條及“違應急處置”中①-⑤條者,每項每次扣1分。
(七)飲食衛生防病安全管理
1、食品衛生安全管理
(1)責任人:各班班主任
(2)督查人:行政值周(行政值日)領導
(3)防范措施:
①強化教育,班主任對學生進行飲食衛生安全教育:
ⅰ購買食物時:注意食品包裝有無生產廠家,生產日期,是否過保質期,有無QS標識,不能購買“三無”產品;
ⅱ不到校園周邊無證攤販處購買食物,減少食物中毒的隱患;
ⅲ注意個人衛生,飯前便后洗手,不用不潔容器盛裝食品,不亂扔垃圾;
ⅳ少吃油炸、油煎食品。
②協調食檢部門定期與不定期對學校周邊攤點進行衛生檢查。
(4)應急處置:
①對食物中毒學生,癥狀屬輕微的,由校醫室及時對發病學生進行應急的對癥救治,做好癥狀記錄,并完好留存病人的吐瀉物;
②中毒嚴重者,班主任告知行政值周領導,并通知學生家長,由年級組安排教師護送至醫院,必要時傳呼120救護車,將患者緊急送醫院救治。
(5)考核方法:
有違“防范措施”中①條及違“應急處置”中①-②條者,每項每次扣1分。班主任不強化教育,班上吃零食學生多,扣1分。
2、傳染病突發事件防控管理
(1)責任人:各班班主任
(2)督查人:分管領導
(3)防范措施:
①班主任負責開展針對性健康教育,提高師生自我保護意識和防護能力;
②班主任做好日檢記錄,發現異常情況及時上報;
③對重大傳染病的密切接觸者,學校配合衛生部門做好隔離、醫學觀察和消毒等工作;
④政教處加大進出校門的管理力度,嚴格控制校外人員進入校園。
(4)應急處置:
①學生或教職工一旦出現流感、手足口病、非典、禽流感、風疹、流腦、麻疹、傳染性肝炎等傳染性疾病,應及時就醫并向學校請假,不得帶病上學、上班,經醫院診斷排除傳染病后才能回校上課、上班;
②學生出現傳染病癥狀的班主任立即通知家長,由家長陪同去醫院,家長不能到校的,由班主任老師護送去醫院;
③學校總務處對傳染病人所在的班級教室或辦公室及所涉及的公共場所進行消毒,對與傳染病人密切接觸的學生、教職工進行隔離觀察,迅速切斷感染源,防止疫情擴散。
④傳染病人在醫院接受治療時禁止任何同學、同事前往探望;
⑤如傳染病烈性感染,學校請示教育局和其它政府部門,決定是否實行全校停課。
(5)考核方法:
有違“防范措施”中①-④條及違“應急處置”中①-⑤條者,每項每次扣1分。
(八)門衛、保衛護校安全管理
1、門衛安全管理。
(1)責任人:門衛
(2)督查人:分管領導
(3)防范措施:
①外單位、學生家長或其他社會閑散人員進出學校,嚴格詢查并如實登記;校內學生進出校門注意查驗有關證件;
②校門口有逗留人員及車輛及時勸離;
③嚴禁私自攜帶易燃易爆、劇毒物品或管制刀具等危險品進入校園;
④外單位車輛未經許可不得入校園內。
(4)應急措施:
①校門口有故意尋釁鬧事人員及時報告值班保衛和行政值周領導;
②發現有人帶危險品進入校園要及時制止并報告保衛及行政值周領導;
③行政值周領導視情況決定報警或報告校長啟動應急預案。
(5)考核方法:
有違“防范措施”中①-④條及“應急處置”中①-③條者,每項每次扣1分。
2、保衛護校安全管理。
(1)責任人:保衛人員、護校隊。
(2)督查人:分管領導
(3)防范處置:
①保安人員要按時交接班,不得擅離工作崗位;
②值班人員負責接待學生中違法亂紀行為的舉報、報案、自首,并做好記錄及時處理;
③在班主任的協助下及時處理學生及學生家長間的糾紛;
④負責安保器材的檢查、使用,保證其處于良好的工作狀態;
⑤巡查學校周邊的安全狀況,及時清除安全隱患。
(4)應急處置:
①學生及學生家長間的糾紛涉及校外人員時,提請公安機關協助調解;
②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和案件時,要及時報告政教處及行政值周領導,必要時報公安機關,并保護好事故現場;
③有社會閑雜人員到學校無故尋釁鬧事時,要及時制止,必要時報案;
④巡查時發現安全隱患又不能及時排除時,要報告學校行政及時安排人員排除。
(5)考核方法:
有違“防范措施”中①-④條及“應急處置”中①-③條者,每項每次扣1分。
3、預防校園傷害安全管理。
(1)責任人:各年級值日教師,首遇教師。
(2)督查人:行政值周領導(行政值日)
(3)防范措施:
①禁止學生課余時間在教室、走廊和校園其它場合追逐、戲耍、打鬧;
②督促學生勞動時小心謹慎,禁止用工具玩耍瘋鬧,擦拭玻璃時要采取切實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
③及時制止學生玩耍危險物品(如刀、槍、棍、爆炸物等);
④制止學生在課余時間時不掌握分寸和方式的玩笑和游戲方法;
⑤規范學生的行為習慣,制止學生攀爬欄桿、門窗,不從樓上往下拋擲物品;
⑥發現學生聚眾尋釁,欺侮同學,及時制止驅散,并報告保衛人員進一步處理。
(4)應急處置:
①發生學生校園傷害事故,本著人見人救,人見人管的原則,及時救助受傷害的學生;
②一般傷害立即送往校醫務室,采取有效的措施進行搶救處理,情況緊急應立即撥打120緊急救援;
③發現學生勞動存在安全隱患,及時制止并通知班主任;
④因學生特殊疾病、特殊身體素質、異常心理狀態受到意外沖擊而造成的傷害,立即撥打120電話緊急救援,并聯系家長。
(5)考核方法:
有違“防范措施”中①-⑥條及“應急處置”中①-④條者,每項每次扣1分。
(九)寢室住宿生安全管理
(1)責任人(學生宿舍管理員,與學生同住一棟樓)、班主任、值日教師
(2)督查人:行政值周(行政值日)
(3)防范措施:
①強化教育,班主任對學生進行住校生宿舍安全教育
A小心上下床架,嚴禁在床鋪上蹦跳、玩耍等不安全行為,上鋪不準擺放重物及鋒利的物品。
B嚴禁私自接電線路,不準使用除正常照明外的其他用電器,不損壞室內外的線路和器件。如有故障,及時報告班主任。
C不準在室內、走廊、樓梯蹦跳、推搡,不得騎著或順著欄桿滑行,嚴禁攀爬陽臺欄板晾曬衣物。
D勿將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帶入寢室,嚴禁往樓下拋擲物品。
E不得在室內點蠟燭,焚燒廢紙等雜物。
②宿管員(值日教師)按時開關學生公寓大門。晚上學生睡前巡查,關注學生到位或身體等情況,并做好記錄。
③寢室按時上鎖,做到人走門鎖,睡前閂門,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嚴禁學生留宿外人,禁止男生到女寢室串門。
④熄燈鈴響時,寢室長落實點名及“零報告”制度;發現有未按時入室就寢者,立即報告當日值日、宿舍管理員,及時弄清學生未歸原因。
(4)應急處置:
若學生深夜急癥或其它意外情況(如打架、起火、摔傷等),寢室長立即報告同棟樓的宿舍管理員,由宿舍管理員聯系班主任、行政值日及時送學生至醫院診治,直至隱患排除。
(5)考核方法:
有違“防范措施”中①-④條及“應急處置”條款者,每項每次扣1分。
(十)校車安全管理
(1)責任人:校車管理責任人、各幼兒園業主
(2)督查人:分管領導
(3)防范措施:
①督促各校車業主嚴格執行《校車安全管理條例》,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制度,簽訂駕駛員、跟車教師責任狀,建立接送登記簿;
②督促業主、司機、跟車老師增強責任意識,不超員不超速;不酒后駕車、疲勞駕車;按規定線路接送,接送里程不超過3公里;
③督促校車業主聘請司機必須取得相應資質,校車必須取得許可、取得校車標牌;嚴禁未取得校車標牌的車輛上路接送學生,嚴禁未取得校車駕駛資質的人員駕駛校車。
④各校車管理責任人必須定期或不定期的對所監管校車進行明查暗訪,發現超員超速的立即向交管部門報告。各責任人對幼兒園校車檢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⑤加強對學生、學生家長、駕駛員的安全教育,各園每月至少進行一次交通安全教育,并作好記錄。
(4)應急處置
①若發現超員行為,應立即制止接送,報告交管部門,由交管部門安排車輛或用原校車按核定人數將本趟學生送達目的地,再到交管部門接受處理;出現超速行為的立即制止。
②若出現交通意外,司機、駕駛員立即報告業主,業主報告責任領導,責任領導分別向相關部門報告,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情況嚴重的直接打110、120。
(5)考核方法:
有違“防范措施”中①-⑤條者,每項每次扣1分,有違應急處置①②條者,每項每次扣2分。
(十一)安全教育與培訓
1、安全教育
(1)責任人:各班班主任及相關教師
(2)督查人:政教處
(3)安全教育內容與時間
①學生行為安全教育:經常進行。
重點強調:嚴格遵守學校制度,不追追打打;不亂扔危險物品;上下樓梯不推、不堵、不擠。
②交通安全教育:時間一般集中在2月、9月進行。
重點強調:未滿12周歲學生不能騎車;交通安全常識教育。
③防溺水安全教育:時間一般集中在3月至11月。
重點強調:學生不得到河堤玩耍,更不得下河洗澡。
④飲食衛生安全教育:經常進行。
重點強調:教育學生不吃“三無”食品;不隨便吃生、冷食物。
⑤傳染病防控安全教育:時間一般集中在2月至4月。
重點強調:不與傳染病病人接觸。
⑥自然災害防范安全教育:時間一般集中在5月至6月。
重點強調:防雷電、防地震安全教育。
⑦家居安全教育:經常進行。
⑧消防安全教育:集中在清明節前后和秋冬干燥季節。
(5)考核方法:
班主任未能按要求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每少一次扣2分。查班會課教案。
2、安全培訓:
(1)責任人:政教處
(2)督查人:分管領導
(3)培訓形式:集中培訓和分散培訓相結合
(4)培訓內容
①學生不軌行為的處置;
②交通安全常識;
③防溺水安全措施;
④飲食衛生安全常識;
⑤傳染病防控安全常識與措施;
⑥自然災害防范方法;防地震演練;
⑦家居安全防范措施;
⑧消防一般知識;
⑨法制教育;
⑩機智應對綁架、敲詐勒索等不法侵害。
(5)考核方法:
未能按要求安排培訓及未能完成培訓任務,每項扣2分。
(1)責任人:各班班主任及相關教師
(2)督查人:政教處
(3)對接形式:利用校訊通短訊平臺、電話、家訪、致信等形式經常性的與家長溝通聯系。
(4)對接主要內容:
①學生未到校第一時間告知家長;
②學生在正常上課期間未請假擅自離校第一時間告知家長;
③2、3月提醒家長注意小孩飲食衛生安全及注意傳染病防控;
④4至6月提醒家長注意提醒小孩注意自然災害防范及溺水安全防范。
⑤:7月致家長信,提醒家長關注小孩暑假假期內安全。
⑥9月提醒家長注意小孩交通安全、在校行為安全及防溺水安全。
⑦10、11月提醒家長教育小孩注意防傷害及防火安全;
⑧1月致家長信,提醒家長關注小孩寒假假期內安全。
⑨校方認為需隨時通報至家長信息等情況。
(5)考核方法:
每月至少10次與家長聯系溝通。未按要求及時告知學生家長,每少一次扣1分。
(十二)安全督查
1、校長:
(1)學校法人代表,學校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
(2)督查學校各分管校長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
2、黨支部書記:
協助校長督查學校各部門、各年級的安全工作。
3、政教副校長:
(1)負責落實有關法規和上級文件對學校安全工作的要求。
(2)指導開展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工作。
(3)協助校長督查學校各部門各年級的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
(4)督查各部門安全檢查情況。
4、教學副校長:
(1)督查教務部門對體育運動場地、體育器材的安全檢查工作。
(2)督查教務部門對電教室、實驗室管理人員對各種實驗使用藥品,特別是有毒、易燃易爆藥品(物品)的保管(要雙人雙鎖)等方面的及安全工作。
(3)督查教務部門對各科任教師嚴格執行教學常規,防范體育課、實驗課等課堂內可能出現的安全問題。
(4)督查教務部門對圖書室、閱覽室、各功能用房的防火、防盜的管理工作。
5、總務副校長:
(1)督查總務部門對全校教學設施的防火、防盜、用電、用水等安全隱患排查工作。
(2)督促后勤人員及時維修損壞的校舍設施,及時配備添置消防器材。
(3)督查師生飲水衛生等安全問題
6、政教主任、副主任:
(1)負責組織學生安全教育資料,督促各年級組、各班主任做好學生安全教育。充分利用校報、板報、校園廣播、主題班會、講座、校訊通平臺等各種宣傳陣地,有針對性地開展交通安全,以及防溺水、防踩踏、防洪、防雷、防盜、防搶、防騙、防火、防病、防毒等安全教育,并傳授發生意外事故的自救、自護知識和基本技能。
(2)負責督查學校安全保衛、門衛工作。
(3)負責學校周邊安全隱患排查,做好安全臺帳。
(4)負責督查各年級、各班落實“日檢”報告制度情況。
7、教務主任、副主任:
(1)負責組織對電教室、體育運動場地、設施設備器材的安全檢查工作,及時排除存在的安全隱患,配合政教做好安全臺帳。
(2)負責指導實驗室管理人員對各種實驗使用藥品,特別是有毒、易燃易爆藥品(物品)的保管及安全工作。
(3)負責指導各科任教師嚴格執行教學常規,防范體育課、實驗課等課堂內可能出現的安全問題。
8、總務主任、副主任:
(1)負責組織對全校教學設施的用電、防火、防盜、防洪、防水、防雷,等安全隱患排查工作,配合政教做好安全臺帳。
(2)負責組織后勤人員及時維修損壞的校舍設施,確保學生安全疏散通道暢通,路燈明亮,及時配備添置消防器材。
(3)負責對師生飲水衛生安全問題
(4)每學期開學與結束時組織人員對校產進行核對、清查、登記。
9、團委書記
(1)充分利用廣播配合政教做好相關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
(2)及時配合安全領導小組落實安全應急預案。
10、辦公室主任、副主任:
(1)負責文件的保密;
(2)負責安全信息的。
11、班主任及科任教師:
按照分工(每人負責20個左右學生),負責督查學生的安全行為。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認識。學校安全、師生安全是學校開展正常教育教學工作的根本前提和有力保證,每一位教職員工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安全工作也是教學質量的意識,要時刻緊繃安全這根弦,絕不能抱有麻痹松懈和厭煩情緒,絕不能抱有僥幸心理,時時講安全,事事講安全,處處講安全,確保不發生安全責任事故。
2、明確責任。安全工作人人有責。學校已對全校每一個工作崗位規定了安全工作職責。全體教師務必加強學習,明確自己的安全責職,熟知防范措施,熟知應急處置方法,并在工作中認真落實。各校需指定一名安全專職管理人員(享受崗位津貼),負責各方面的聯絡、資料匯總、考核等安全工作。
各區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視中小學生(幼兒)安全乘車工作,將中小學生(幼兒)安全乘車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按照“誰發證、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管理渠道不清楚的,按照屬地管理由地方政府負責”的原則,鎖定責任,強化督查,嚴格標準,實施問責,確保全市中小學生(幼兒)乘車安全。
各區要結合實際,以“不發生無行駛證、無號牌等證(照)車輛接送中小學生(幼兒)引發交通事故,不發生接送中小學生(幼兒)車輛因超載、超速等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引發交通事故,不發生因中小學生(幼兒)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引發交通事故,不發生中小學校(幼兒園)組織外出教育活動乘坐車輛出現交通事故”為工作目標,采取有效措施,堅決杜絕中小學生(幼兒)各類乘車交通事故的發生;要經常深入中小學校(幼兒園)開展檢查指導,定期研究安全管理工作,真正把中小學生(幼兒)安全乘車工作抓細、抓實、抓好,確保認識到位、組織到位、責任到位、措施到位。
要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的輿論導向作用,加強交通安全知識宣傳,進一步增強廣大市民的交通安全意識,使之養成良好的交通習慣,自覺維護中小學生(幼兒)乘車安全。對影響安全乘車的不規范行為,要加大輿論監督力度,形成全社會關注、重視、支持中小學生(幼兒)安全乘車的良好氛圍。
二、強化督查,把中小學生(幼兒)安全乘車的各項管理工作落到實處
(一)不間斷地開展中小學校(幼兒園)安全乘車管理督查工作。對照《省校車交通安全管理辦法》(省人民政府第337號令),根據工作職能分工,各有關部門要開展暗訪和督查,對督查發現的問題,逐條督促整改;對多次反復出現的問題,要開展掛牌督辦,限期整改到位。
(二)開展接送中小學生(幼兒)車輛道路交通安全違法查處和違法違規運營行為集中整治。將超員、超速、無牌無證、未取得檢驗合格標志、無保險標志等違法行為作為整治工作的重點,采取以路面查處、學校周邊查處、守點守線查處等相結合的方式強化管理,突出加大對偏遠地區接送中小學生(幼兒)車輛的管理力度,杜絕違法違規行為發生。
(三)加強對廣大師生及接送中小學生(幼兒)車輛駕駛員的交通安全教育管理。組織廣大師生及接送中小學生(幼兒)車輛駕駛員開展以交通法律、法規、交通安全知識、安全操作規范、安全管理規定、管理員工作職責等為主要內容的專題培訓。每年春、秋季開學前,要以校(園)為單位,集中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重點講解文明過馬路、文明行車、文明乘車等交通安全知識和法律、法規,不斷提高每個中小學生(幼兒)自覺遵守交通法律、法規的意識。
(四)堅持校車“戶籍化”管理。對符合校車條件、但未申報辦證的接送中小學生(幼兒)車輛,要督促其盡快按照《省校車交通安全管理辦法》(省人民政府第337號令)等規定進行申報、登記、辦證;對不符合校車條件但仍在接送中小學生(幼兒)的車輛,要予以嚴厲打擊。堅持實行簽訂安全責任書、校車安全管理員跟車、校車日志、乘車安全管理、中小學生(幼兒)定點定時上下車等管理制度,嚴格按照核定的時間、線路運行。
三、突出重點,著力消除中小學生(幼兒)乘車存在的安全隱患
(一)著力解決農村中小學生(幼兒)接送車輛問題。全面取締無證車、超載車和農用車接送中小學生(幼兒),重點查處無證駕駛、超載等違法違規行為,確保農村中小學生(幼兒)人身安全。要通過增加車輛、增開營運線路、有條件的區開通中小學生(幼兒)接送專車等辦法,解決好農村中小學生(幼兒)上、下學乘車問題。同時,針對農村經濟困難家庭的中小學生(幼兒),可在成本許可范圍內適當降低乘車票價。鼓勵達到校車安全條件的營運車輛,在約定時段從事農村中小學生(幼兒)接送,從源頭上規范全市農村中小學生(幼兒)的接送車輛。
(二)著力解決城區中小學生(幼兒)乘車安全問題。針對中小學生(幼兒)這一特殊群體,要進一步研究對策,調整和優化公交線路,方便中小學生(幼兒)上、下學乘坐公交車。要加強運營中小學生(幼兒)公交車輛資質審核,確保行車安全。
(三)著力防范春游、秋游和各類集體活動乘車中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中小學校(幼兒園)組織學生(幼兒)出游,必須事先加強安全教育,并制訂活動方案和應急預案,必須有學校(幼兒園)領導帶隊和足夠的教師負責管理,必須報教育主管部門備案。承載中小學生(幼兒)出游的道路運輸車輛,必須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道路運輸證和與出行線路相符的包車客運標志牌,嚴禁乘坐無證(照)人員駕駛的車輛出游,嚴禁車輛在出游途中超載、超速行駛。學校(幼兒園)在組織中小學生(幼兒)外出活動時,應當事先與具有三級以上經營資質的道路旅客運輸企業簽訂包車運輸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管理責任,落實有關措施,確保交通安全。
(四)著力解決校車安全管理問題。要對全市所有校車進行全面安全檢查,并不定期對校車使用情況進行暗訪,嚴厲查處超載、使用故障車、聘用無證(照)人員駕駛校車等問題。中小學校(幼兒園)用校車接送中小學生(幼兒)時,必須有教師或者保育員在車中監護,駕駛室副座不準乘坐中小學生(幼兒),嚴格杜絕超載現象。
四、明確職責,形成中小學生(幼兒)安全乘車的工作合力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各區人民政府對轄區內中小學生(幼兒)乘車安全負總責,要切實做到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要全面協調轄區內中小學生(幼兒)安全乘車工作,建立健全中小學生(幼兒)安全乘車的有關規章制度。
教育部門要嚴格執行有關學生安全教育的法律、法規,負責對中小學生(幼兒)安全乘車工作進行指導,督促中小學校(幼兒園)建立健全中小學生(幼兒)安全乘車管理制度,不斷完善中小學生(幼兒)安全乘車檔案,嚴格落實中小學生(幼兒)安全乘車工作校(園)長負責制。加強對中小學生(幼兒)安全乘車工作的監督、檢查,重點檢查中小學校(幼兒園)對中小學生(幼兒)的安全教育、管理制度、應急預案和事故預防措施的落實情況。與公安交管部門建立例會制度,加強相互間溝通聯系,及時研究和解決中小學生(幼兒)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從實際出發,開設具有針對性、可操作性強的交通安全地方課程。指導各中小學校(幼兒園)加強中小學生(幼兒)的安全教育,通過家長會、家長學校等多種形式,對中小學生(幼兒)家長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增強家長的安全乘車責任意識。會同交通運輸、公安等部門共同研究制訂切實可行的中小學生(幼兒)乘車方案。督促各中小學校認真貫徹落實新修訂的《中小學生守則》、《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和《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教育中小學生自覺遵守交通法律、法規,養成良好的交通安全習慣。
公安交管部門負責加強對中小學生(幼兒)接送車輛的安全檢查和駕駛員的安全教育,加大執法查處力度,嚴禁車輛超速、超載等行為。繼續堅持“一校一警”制度,安排警力在中小學校(幼兒園)周邊人員較為集中、交通相對擁擠的路段、路口維持交通秩序。按照有關規定,在中小學校(幼兒園)周邊城市道路設置交通安全標志和標線。積極配合中小學校(幼兒園),采取多種形式,共同做好中小學生(幼兒)交通安全教育工作。
交通運輸部門負責重點做好中小學生(幼兒)接送車輛運力調配工作,合理安排線路,增開車輛或者增加班次,解決中小學生(幼兒)接送問題。嚴格道路運輸經營許可,嚴把道路運輸準入關,嚴厲查處非法從事接送中小學生(幼兒)的車輛。
發展改革部門負責將校車安全和校車服務納入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引導校車工作健康、持續、穩定發展。
一、工作目標
全面落實《學校安全工作管理規定》,積極開展“安全文明校園”、“交通安全學校”和“等級食堂”的創建工作,不斷提高學校安全管理水平。做到無重大火災、爆炸、重大交通安全、集體急性中毒、踩踏、坍塌等各類學校安全事故。
二、主要工作
1、加強安全教育和培訓,努力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范能力
深入開展學生安全教育活動。各教學班班主任要利用班會課經常對學生進行各方面的安全教育。讓“安全”二字深深地刻在他們幼小的心里,懂得哪些行為是安全的,哪些行為是不安全的,達到他們行為的規范化。任課教師,不管是什么課(包括室內室外課),都要對學生的安全負責,要堅守崗位,保護學生的人生安全。若需要做實驗,教師實驗要規范,把安全問題考慮周全。
經常利用集中學習時間,認真組織全體教師、職工,特別是班主任學習有關學校安全的法律法規、常見事故的預防和突發事件的處置及用水、用火、用電等安全等安全知識。要加強對職工遵守學校安全管理制度和本崗位操作規程的教育培訓,提高他們的責任意識和保護能力。每學期要組織全體學生開展一次緊急疏散、逃生自救演練,增強全體教職工和學生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2、不斷完善學校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全面落實安全管理工作責任制。
學校領導全面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安排后勤人員和督促相關人員排除。
牢固確立校長是學校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對學校安全管理工作負總責的意識。把學校安全管理列入學校日常工作的重要議題,定期研究、分析安全工作形勢,及時處理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落實整改措施。逐級簽訂安全管理目標責任書,不斷完善安全工作目標管理辦法,加強對各部門、教職員工安全管理工作的考核,落實獎懲措施。今年,教育局將安全管理工作列入學校辦學質量綜合評估的考核內容。
制定和完善突發事故應急預案。嚴格執行“市教育系統重大問題報告制度”和責任追究制度。及時上報并協助查處各類事故,認真做好事故善后處理工作。對每一起事故,都要按照“四不放過”(即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嚴肅處理不放過,廣大職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防范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的要求處理。
經常開展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活動,認真執行每月一次、開學、放假前以及惡劣天氣前后的安全檢查制度,及時消除各類不安全因素。全面排大危險源,落實重大危險源監控措施,并登記建檔,定期進行檢測、檢驗、安全評價,制定并實施應急預案,消除各類安全隱患。
3、注重設施設備的投入,確保安全管理的各項活動和措施落實到位
在注意教育性投入的同時注意安全設施設備的投入,將安全教育、培訓、活動的經費列入學校支出預算。按規定配足學校門衛,完善和規范學校消防、防盜、防暴等各類安全設施設備,為確保學校安全提供物質保障。學校重點單位,如實驗室、閱覽室、電腦教室、實物保管室、隊部室和各辦公室,由相關人員督促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排除,不能排除的要及時報告有關領導。
4、深入開展專項整治,切實提高安全管理的實效
(2)消防安全專項整治:一要重點加強對寄宿制學校、民工子弟學校的消防安全檢查;二要切實加強對學生宿舍、食堂等學生集中場所疏散通道的整治,確保疏散暢通;三要加強對消防設施、設備的檢查,確保完好齊全。
三、安全工作崗位責任及分工:
(一)組織與制度:
1.建立安全工作領導管理機構,構建學校安全管理網絡健全。
2.制訂本年度安全工作計劃和安全工作預案。
3.制訂安全管理工作各項制度
(二)宣傳教育:
1.結合各種活動,開展安全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宣傳教育的工作。
2.綜合學科教學,滲透安全知識教育,使安全教育內容真正進課堂。(責任人:各教師)
(三)飲食安全:
1.規范學校食品衛生管理,嚴防學校群體性疾患的發生,衛生保健制度落實。
2.加強學校飲用水的管理,專人負責,定期檢測,確保安全。
3.學校不允許過期、變質食品進入校園。
4.高度重視傳染病的防治工作,堅持學生定期體檢制度。
(四)交通安全
1.接送學生的車輛必須符合公安、交警部門的安全標準,嚴格禁止無證、無牌、無安全保障的車輛接送學生,并落實相應制度
2.開展中小學生交通安全知識教育、小學生交通安全小黃帽活動,學校邀請交通部門有關人員來校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講座。增強學生交通安全意識,有效減少交通事故。
(五)校舍安全
1.學校的校舍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及消防、衛生、規劃、建設等各種標準。校內在建工程落實嚴格的安全措施,應逐步治理危房,破舊房。
2.校舍安全的定期勘檢檢查,經縣級以上主管部門鑒定的危房,立即制定修繕計劃和方案,盡快修繕、加固或拆建、新建或封閉停用。發現危險校舍、建筑物、構筑應當采取相應的措施,并向主管部門和當地政府報告,限期解決。
3.消防安全工作:學校建筑物必須按照現行有關消防技術規范要求設置疏散樓梯,做到不鎖閉、不封堵、不占用,
4.經常檢查電器設備和消防設施,發現損壞應及時維修、更換。
(六)活動安全:
1、杜絕學生課間奔跑,打鬧現象。
2、總務處做好安全檢查工作,定期對教室以及消防設施進行檢查,對廚房、電腦室進行重點監控,確保學生用電,用水以及其他方面不存在安全隱患。
3、杜絕學生攜帶刀具,棍棒,爆炸品等物品進入學校。
4、結合安全教育周、119消防日、禁毒宣傳教育及放學前“一分鐘教育”等活動,對師生進行交通安全、消防安全、人身安全、危害等多方面教育。
5.學校組織師生參加各種集體外出活動,都必須制訂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安全預案,確定安全負責人,并報教育行政部門批準。
6.春游、秋游活動必須堅持“安全、就近、就地、徒步”的原則,嚴格實施審批制度安全教育不到位,安全措施不落實,安全工作無保障,不得組織春游、秋游。
7.學校組織集體活動前,應對活動場所進行安全檢查。
8.組織學生參加加強集體勞動時,要進行勞動安全教育、組織紀律教育,并做好勞動保護。
(七)教學安全:
1.經常檢查教學場地、器材和其它教育教學設施,
2.禁止病、弱及身體不適者參加體育競賽和體育課的劇烈活動。做好運動安全保護措施。
3.實驗室要加強化學藥品和其他危險品的管理,易燃易爆、放射性、劇毒物品要按照公安、消防、衛生等部門的規定嚴格管理,健全安全操作規程,實驗指導師要對實驗全過程進行安全指導和管理。
4.做好上課期間安全工作,建立班級點名制。嚴禁教師中途離開教室或放任自流,加強教師安全意識。
5.利用班隊課、晨會課等時間對學生進行網絡安全教育,提高學生抵制網絡文化中的腐朽、消極和不良內容的能力。
6.提倡學生盡量不要去網吧上網,上網要做有意義的事。
(八)師生心理健康和心理安全教育
1.加強師德教育和教師心理調適工作,學校教職員工要自覺遵守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嚴禁教師歧視、侮辱、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2.加強心理健康教育師資的配備、心理健康教育活動課的開設,努力減輕學生學業負擔和心理負擔,幫助學生克服各種心理壓力,防止和減少學生因心理疾病而發生的傷害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