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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市學校及周邊治安專項整治方案》的要求,加強我區消防監督檢查,加大消防宣傳力度,進一步提高中、小學生消防安全素質和消防安全意識,我區*年月至*年月聯合小組對全區中、小學及幼兒園綜合進行綜合治理整治,在此基礎上,根據支隊《在全市學校及周邊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于月開始再次對存在火災隱患學校進行整治,現將我區專項整治工作情況匯報如下:
一、區政府高度重視,認真組織動員部署。
*年月日下午,區政府召集有關部門召開了*學校周邊安全管理專項整治部署會,會議由區政府副區長主持,區安監局、教科局、文體局、公安分局、城監局、消防大隊、衛生局等有關職能部門參加。會議聽取了《中、小學和幼兒園安全管理專項整治方案》,結合當前我區學校教學樓、宿舍及周邊環境存在的問題,決定分成兩個檢查組,分別由教科局、文體局主要負責人帶隊,對府城鎮、國興街道辦事處所有中、小學及幼兒園和下面其他鄉鎮部分中、小學及幼兒園進行全面整治,要求各檢查小組認真組織、全面細致、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深入開展整治工作。*年月中旬,根據支隊《在全市學校及周邊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結合我區前次專項治理的成果,大隊主動聯系教科局,聯合對存在問題的學校、幼兒園再次進行消防監督檢查、復查,重點檢查“學生寄宿所”,特別是對校外寄宿學生住宿所的檢查,確保專項治理工作落到實處。
二、認真檢查,加強整治。
根據要求,聯合小組對我區府城鎮、國興街道辦事處家中、小學、幼兒園進行了檢查、清理整頓和登記。在檢查過程中,發現大多數學校存在不同程度的火災隱患,“學生寄宿所”普遍存在沒有三證(工商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消防安全意見書),沒有配置滅火器材、消防設施及疏散設施,從業人員基本沒有持證培訓上崗,用火用電隨意,各種防范措施不到位等安全隱患。部分學校甚至存在教學樓只設置一個疏散樓梯,幼兒園設在層及層以上情況。小學周圍米米范圍內設有一個加油站。針對存在安全隱患,檢查人員現場辦公,對不符合安全、衛生、消防條件的場所提出整改意見,限期整改。我大隊也依法對存在火災隱患的場所下發了《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份。衛生部門還針對兩個嚴重不符合衛生條件的寄宿場所下達了衛生監督意見書,責令取締,停止營業。對三門坡小學附近的加油站,聯合小組當場提出整改意見,要求限期搬遷。通過這次檢查整治,檢查小組對各個學校有關人員進行了一次廣泛深入的安全教育,大大提高了他們的安全防范意識。
三、加強復查,力求長效。
為了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卓有成效,按照限期整改時限,我大隊主動聯系教科局聯合復查。從復查情況看,各學校對存在的火災隱患基本上已經整改完畢,三門坡加油站也已經按要求搬遷。但個別單位仍存在一個疏散樓梯、未設置室內消火栓等火災隱患未能按時整改。月中旬,對“學生寄宿所”檢查的同時,我們再次聯合教科局對未能按時整改的單位檢查,根據目前學生上課等實際情況,經與教科局、整改單位聯合研究決定,由教科局和我大隊共同把關,要求各整改單位利用暑假期間整改完畢,由消防大隊負責復查,復查結果作為該單位辦理年審的一個重要條件。
四、主要好的經驗做法。
⒈積極配合,齊抓共管。這次對中、小學及幼兒園的聯合檢查,由區政府組織,文體局、教科局帶隊,各職能部門聯合現場辦公,充分發揮了各職能部門聯動機制。
⒉嚴格執法,熱情服務。在檢查過程中,發現隱患決不放過。對存在火災隱患單位,我大隊及時將檢查、復查情況抄送教科局。在整改期間,教科局有關人員主動上門督促單位落實整改。整改單位遇到比較難以整改實際問題,我大隊主動與教科局、整改單位共同研究解決。
⒊聯合監督,共同把關。針對目前我區私立學校、幼兒園數量多、管理比較混亂等問題,經與教科局研究,決定今年私立學校、幼兒園辦理年審必須出具《消防安全檢查意見書》,否則不予辦理年審手續,堅決取締。
五、存在不足。
⒈管理混亂。目前我區個別學校、幼兒園的主管單位是市教科局,未通過我區教科局審核及未經過消防安全檢查已經開辦,容易造成失控漏管的局面。
⒉一些學校、幼兒園的領導對消防安全不引起足夠重視,消防安全責任不完全落實。
⒊一些學校宿舍消防管理防范意識較差。由于男女宿舍共樓層,為了方便管理,都設置了鐵門。萬一發生火災,如不能及時打開鐵門,后果不堪設想。
在教育局的統一領導下,動員全系統的力量,深入排查各中小學校、幼兒園、局直部門火災隱患,全面整治重大火災隱患,杜絕發生重特大火災,提高各單位防控火災能力。
二、組織機構
教育局成立“清剿火患”戰役指揮部:
指揮長:教育局局長
副指揮長:教育局黨委副書記
成員:各科室、局直部門及中小學校、幼兒園負責人。
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專門指揮、調度、督導“清剿火患”戰役,收集通報“清剿火患”戰役工作情況。
主任:法規安全科科長
三、清剿范圍和對象
范圍:全區各中小學校、幼兒園及局直部門。
對象:教學樓、辦公樓、圖書館、實驗室、食堂、宿舍等
人群密集場所;各單位用電線路、鍋爐房等;學校
周邊易發生火患的不安全因素(柴草堆、油站等)。
四、清剿整治內容
1、貫徹執行消防法律法規,開展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排查、自我整改、火災自除”及“四個能力建設”(檢查和整改火災隱患能力、撲救初期火災能力、組織引導人員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培訓能力);
2、建筑物或場所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和備案抽查情況及消防安全檢查情況;新建、改建、擴建校舍工程消防審核、消防驗收情況;
3、建筑物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安全通道指示牌、消防車通道、防火防煙分區及防火間距情況;
4、消防設施運行、維護保養情況以及滅火器材配置、使用情況;
5、建筑室內裝修裝飾材料防火情況;
6、校園周邊消防安全環境情況。生產、儲存、經營易燃易爆化學品的單位、場所情況。
五、工作措施
1、各單位要相應成立“清剿火患”戰役指揮部,制定工作方案,明確職責,對排查出的消防安全隱患,要按照“發現一處、治理一處”、“誰排查、誰簽名、誰負責”的原則,明確隱患整治責任人,制定隱患整改方案,強化措施,限期整改,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2、強化重點時段消防安全檢查。逢國慶、元旦、春節、元宵節等重大節假日及寒暑假期間要開展針對性消防安全大檢查,不斷掀起“清剿火患”戰役。
3、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各單位要通過各種形式,利用宣傳板報、手抄報、廣播等途徑進行火患排查、清剿的宣傳。
六、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各單位要按照本方案,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各階段工作任務,召開動員大會,全面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治,迅速打響“清剿火患”戰役。
(二)清剿火患階段。各單位要在前階段“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基礎上,將“清剿火患”戰役的目標任務細化量化,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進行一次深入細致的排查,及時發現存在的問題和隱患;對存在隱患的部位要采取妥善措施加以處置,確保不發生火災事故。
(三)總結階段。各單位要對工作情況進行匯總分析,認真總結經驗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長效排查整治機制,鞏固、深化戰役成果。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人員密集場所為重點,以重大活動消防安全保衛為抓手,按照省市縣各級政府的統一部署,圍繞“平安校園”的要求,采取一切必要舉措,深入開展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切實加強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進一步增強消防安全責任和憂患意識,全面消除校園火災隱患,確保師生生命和財產安全,維護教育穩定。
二、工作目標
開展有針對性的系列專項整治活動,全面排查各類火災隱患,落實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和防火工作責任及整改措施,切實提高學校預防火災的意識和能力,大力整治火災隱患,遏制火災事故發生,為教育改革發展創設良好的環境。
三、組織機構
為切實加強對2014年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的領導。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局綜治辦,具體負責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的組織協調工作。各校(園)也要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加強對火災隱患專項整治工作的領導,制定具體的工作措施和方案,周密部署,明確責任。
四、工作重點及任務
根據上級部門的要求,教育系統的工作重點是:消除和整改學校存在的各項安全隱患。全力整改和控制電線老化、超負荷運轉等問題;加強對學生宿舍、實驗室、食堂等要害部位及人群密集場所的管控;強化對廣大師生的消防安全常識教育和防火的實戰操作演練教育;教體局將組織人員對各學校消防設施、安全教育及存在火災隱患情況進行全面的檢查。在此期間,各學校要認真做好以下工作:
1、集中開展對用電用火設施的檢查,清理違禁電源、電器設備,嚴禁安裝設置不符合消防要求的用火、用電設備,消除火災隱患。
2、重點清查具有火災隱患的部位。對于存在有消防安全問題的部位,學校要及時研究并落實解決辦法和措施,一時解決不了的要派專人負責死看死守,并及時上報。對拖延、隱瞞、失報、漏報的學校和個人,給予相應的處分,對造成重大事故的依照國家相關法律給予處罰。
3、加強對消防設施的檢查工作。各校防火通道、樓梯、走廊等要暢通無阻;關鍵場所和重點部位要設置防火門、防火卷簾、照明應急燈、安全指示牌、緊急疏散示意圖;按照有關要求規定配齊配足消防器材和滅火設施,并合理擺放。
4、重點部位重點防范。加強對用火用電行為的消防安全管理,將容易發生火災或一旦發生火災可能嚴重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以及對消防安全有重大影響的部位,如學生宿舍、化學實驗室、微機室、電教室、多功能廳、鍋爐房、食堂、學校死角地帶等場所實行嚴格管理。
5、加強消防安全教育。各校要以不同的形式每周開展安全知識宣傳教育活動,重點對在校的中小學生進行消防知識,滅火技能和應急情況下的自防、自救、自護和互救能力的教育,開展用電用火崗位的安全培訓工作。
6、在全縣中小學校開展應急疏散演練活動。各校要經常開展疏散演練活動,進一步提高師生緊急情況下的疏散能力和自救自護能力。
7、加強節假日、雙休日、重要活動期間的消防安全保衛工作,制定消防安全應急預案。建立健全值班、值宿制度,嚴格落實火源、電源管理職責,對違反消防法規的行為予以糾正,直至依法處罰。
五、時間和步驟
此次專項行動從6月5日開始至10月10日結束,共分三個階段。
(一)部署發動階段(6月20日前)
各學校要緊密結合實際,確定整治重點,制定工作方案,召開動員部署會議,周密部署火災隱患整治專項行動。
(二)排查整治階段(6月20日至9月20日)
各中小學、幼兒園要持續開展隱患排查整治,重點抓住人員密集場所、易燃易爆場所以及其他容易發生火災的場所等,進一步加大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力度,嚴抓薄弱環節,嚴格整治火災隱患,防止重特大火災事故發生。同時,針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和未整改的火災隱患,盡快落實整改方案、整改責任、整改措施、整改時間,確保按期消除隱患。
(三)整治驗收階段(9月21日至10月10日)
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結束前,各學校將學校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情況書面上報縣教體局。我局將組織對排查治理工作進行考評驗收、通報。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強化領導。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是按照公安部以及省市縣各級政府的統一部署,是遏制群死群傷火災、實現全縣火災形勢穩定、保證各項重大活動順利進行的重要舉措。要將專項行動作為今年防火的重點工作,立即制定方案,抓緊動員部署,迅速啟動整治行動。
(二)加強排查,強化整治。各校(園)要采取強有力的措施和手段,扎實開展火災隱患專項整治,對排查出的無力整改的重大火災隱患要及時上報當地政府和縣教體局,提交縣政府實行掛牌督辦,確保火災隱患得到徹底整改。專項行動期間,我局將根據上級有關部門的安排,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及時發現并督促整改存在的問題,對行動遲緩、工作不力的學校、幼兒園將進行通報,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為切實加強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工作,配合在全國開展的為期100天的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和治安防范專項整治行動,做好我街中小學幼兒園安全工作專項整治行動,經研究決定,從5月3日起至9月13日,在全街中小學、幼兒園開展安全管理和治安防范專項整治百日行動(以下簡稱“百日行動”),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按照總書記、總理關于加強學校及周邊安全穩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及省委孫書記、黃省長的批示要求,以維護學校及周邊安全穩定、保障廣大師生人身財產安全為宗旨,通過開展校園安全專項整治行動,著力抓好排查管控、安全防范、疏導化解等環節,全面落實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各項措施,切實解決影響學校及周邊安全隱患,不斷推進學校及周邊安全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和長效化建設,為教育事業的科學發展和廣大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二、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百日行動”,進一步健全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機制,切實維護學校及周邊安全穩定,通過全方位、多層次的逐校深入排查,切實把學校及周邊各種不安全、不穩定的隱患和問題排查徹底,并針對薄弱環節,有效堵塞漏洞,全力打造校園安全防線,使學校成為學生安心、家長放心、社會滿意的和諧平安校園。
三、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對“百日行動”的組織領導,街道成立以街道綜治羅副書記為組長,街道陳副書記和組織委員小徐為副組長,綜治辦、成教辦、企業辦、文明辦和各村居主任及各學校主管領導為成員的徐碧街道校園安全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綜治辦。
四、專項整治的范圍、內容及措施
㈠專項整治的范圍:全街中小學、幼兒園
㈡專項整治的內容及措施
1、校園安全管理。依法對民辦幼兒園資質進行一次全面普查,對從業人員的資格進行全面排查,凡不符合條件和崗位要求的教師和其他人員一律要調離教學和工作崗位。
2、師生的安全教育。加強師生的安全教育,舉辦安全知識講座,聘請有關部門專家,采取多種形式對學生進行安全知識專項教育;開展“法制教育進校園、安全教育進校園、治安管理進校園、禁毒宣傳進校園、交通安全進校園和防范監管進校園”等“六進校園”活動。
3、校園消防安全。與其他部門聯合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大檢查,對全街各中小學、幼兒園逐一進行檢查,對存在的安全隱患登記造冊并拿出整改意見,制定并落實整改規劃。
4、校園周邊治安環境。加強對校園周邊治安環境的綜合治理,加強學校及周邊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強化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積極發動社會力量開展群防群治,充分發揮工會、團委、婦聯等群眾組織的優勢,積極參加到涉校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和學校周邊安全防范工作。
5、無證民辦幼兒園安全。做好幼兒園的安全管理,對全街幼兒園進行排查,對轄區內的無證民辦幼兒園進行重新組織登記注冊、勒令整改或清理。
五、組織實施
校園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分四個階段進行:
㈠組織部署階段。5月3日召開我街校園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動員大會,全面部署工作,下發校園安全專項整治方案。
㈡檢查階段。根據校園安全專項整治的內容廣泛開展檢查,消除隱患。檢查時間為5月3日~7月31日。
㈢督促整改階段。對中小學、幼兒園檢查情況進行督促整改。督促整改時間為7月31日~8月31日。
㈣工作總結階段。全面總結此次校園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及時進行整改,消除安全隱患。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認識,加強領導。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領導關于加強學校及周邊安全工作的重要批示,充分認識維護學校及周邊安全穩定的極端重要性和現實緊迫性,充分認識涉校涉生安全問題的極端特殊性和敏感性,切實增強政治意識、責任意識和憂患意識,把“百日行動”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視,措施上堅決有力。
2、組織嚴密,形成合力。要密切配合、精心組織,認真做好此次校園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加強校園安全管理工作,依法履行安全職責,確保校園安全。
一、普查整治工作目標
徹底摸清我縣火災隱患存量底數,分類制定整治工作對策,大力推進火災隱患整改工作,有效預防火災事故,堅決遏制重特大火災尤其是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發生,為全縣經濟發展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一)全面掌握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重點部位的消防安全狀況,做到底數清、情況明;
(二)公共聚集、易燃易爆等場所突出的火災隱患得到有效整治,全縣消防安全環境明顯改善;
(三)建筑消防設施齊全、完整,時刻處于良好運行狀態,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規劃符合國家消防技術規范要求。
二、普查整治的范圍和內容
(一)普查整治的范圍
在我縣城鄉從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的全部法人單位、生產活動單位和個體工商戶。所有機關、團體、事業單位及居民密集區,分為以下10個類別進行普查登記;
1.影劇院、演藝廳、歌舞廳、卡拉OK廳、游樂廳、網吧、迪吧、茶社、室內溜冰場、臺球室、保齡球館、桑拿浴室等公共娛樂場所;
2.旅館、賓館、飯店和營業性餐館;
3.商場、超市、室內市場、地下公共聚集場所;
4.液化氣站、加油站、油庫、化工企業倉庫及經營易燃易爆物品場所;
5.禮堂、大型展覽館、圖書館、博物館;
6.寫字樓、住宅樓及綜合性建筑;
7.中、小學校、幼兒園、托兒所、養老院;
8.醫院;
9.小化工、小印染、小加工、小作坊等“四小”場所和集生產、生活、儲存于一體的“三合一”場所;
10.人口集中、耐火等級低的居民區。
(二)普查整治的主要內容
1.消防安全出口數量、寬度達不到規定的要求,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不暢,疏散通道采用可燃材料裝修,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等安全設施損壞或設置不符合消防技術規范要求的;
2.人員密集場所火災自動報警、噴淋系統、消防聯動控制系統、防火分隔系統、消防給水系統、防排煙系統及安全疏散設施應安裝而未安裝或安裝后管理、維護不善、設備損壞、癱瘓、不能正常使用的;室內消防水源容量、壓力不足、消防器材未按國家有關規定配置的;
3.室內電氣線路老化,亂拉亂接的;人員密集場所違反規定采用大量可燃材料裝修的;
4.火災隱患整改責任不明確,整改措施不得力,放任火災危險存在的;
5.其他比較突出的不安全隱患。
三、普查整治工作步驟
火災隱患普查整治工作分三個階段組織實施:
(一)動員部署階段(*年12月)
充分利用各類媒體向社會公告火災隱患普查整治信息,進一步加大消防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力度,努力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參與火災隱患普查整治工作的良好氛圍。
(二)組織實施階段(*年12月至*年3月)
1、各鄉鎮、各部門要安排專人落實普查工作,并將普查工作人員名單于12月25日前報縣消防大隊。
2、普查登記。各鄉鎮、各部門對照普查整治的內容進行全面排查,實行一戶一表的辦法,逐一登記造冊,建立火災隱患檔案。
3、依法整治。對排查出來的火災隱患,能當場整改的,必須當場整改到位;對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責令限期整改到位;對安裝、使用假冒偽劣消防產品的要依法處罰并責令限期更換為合格產品;對發現的重大火災隱患,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實行掛牌督辦;對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公共消防設施不足等問題,要及時研究確定整改計劃和方案;對一時難以整改的重大火災隱患,要采取果斷措施確保安全。
(三)總結驗收階段(*年4月)
普查整治工作結束后,各鄉鎮、各部門對本鄉鎮、本部門火災隱患普查整治工作要認真總結,并于4月8日前將有關工作情況報縣消防大隊。縣政府將組織檢查專班,對全縣開展“火災隱患普查整治”工作情況進行檢查驗收。
四、加強領導,明確職責
一、指導思想
認真踐行科學發展觀,圍繞打造平安校園,創建人民滿意學校的目標,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全面排查學校、幼兒園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和問題,深入開展集中整治,嚴防各類安全事故發生。
二、工作目標
通過深入開展學校、幼兒園公共安全集中整治,進一步推動職能部門和學校、幼兒園各項安全工作責任落實到位,重大隱患排查、整改率達100%,應急救援預案***制定完善、上報備案率達100%。進一步規范教育教學安全工作秩序,改善教育教學條件,提升安全工作水平,遏制一般事故,杜絕重特大安全事故,圓滿完成全年各項安全工作目標。
三、組織領導
按照屬地管理與行業管理相結合的原則,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各鄉鎮學校由鄉鎮政府牽頭,市直學校由市教體局牽頭,教育、安監、建設、公安、文化、衛生、工商、交通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參與整治活動。
學校、幼兒園的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由校長(園長)直接負責,明確處、室人員崗位職責,確定重點整治內容,落實經費,堅決治理各種隱患。 四、整治內容
(一)學校、幼兒園公共安全責任制 、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完善情況。
(二)對冬季防火、防煤氣中毒、防溜冰溺水、防擁擠踩踏等安全教育及應急救援措施落實情況。
(三)學校、幼兒園各類教學設施、供電、供水、運動場體育器材等重要設備安全隱患排查整改情況。
(四)放射物質、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等危險物質在校園實驗室、儀器室安全存放及安全管理情況;校園周邊加油站、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生產、貯存過程中存在的安全隱患。
(五)接送學生、幼兒的機動車輛存在的隱患及交通安全管理情況。
(六)消防設施、應急照明、指示標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存在的安全問題。
(七)食堂環境衛生、食品衛生、飲用水衛生和學校周邊飲食店管理中的問題。
(八)校園周邊可能受到滑坡、塌方、泥石流、洪水等危害情況。
(九)校園周邊治安狀況:交通秩序、非法經營的網吧、游戲室、錄像廳、歌舞廳,違規經營的音像書刊、飲食攤點、出租屋,違法向未成年人銷售煙酒、彩票的經營場所,以及違章建筑、占道經營管理情況等。
(十)學校、幼兒園衛生防疫、衛生保健、甲型h1n1流感和各類傳染性疾病的防控情況。 五、部門職責
(一)各鄉鎮政府:對轄區內各學校、幼兒園的安全負全面責任,并進行集中整治。
(二)教體局 :對各學校、幼兒園開展安全教育,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落實學校安全責任制;組織開展對各學校、幼兒園的食堂、學生宿舍、教學附屬設施以及實驗室安全等進行整治;配合公安、消防、文化、衛生等部門對學校周邊環境進行專項整治。
(三)公安局(交警大隊):對學校、幼兒園周邊治安亂點,擾亂學校教學秩序、侵害學生人身及財產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進行整治;對校車交通安全進行集中整治;對學校、幼兒園附近交通秩序進行整治。
(四)消防大隊:對學校、幼兒園及各類社會職業文化培訓機構消防安全進行集中整治。
(五)工商局:對擅自設立的互聯網營業場所進行整治;對校園周邊經營的營業場所進行整治,職締違法經營。
(六)交通局 :對接送學生的運營客車進行集中整治。
(七)文化局 (新聞出版):對校園周邊200米以內網吧、歌舞廳以及音像市場進行集中整治;對接納未成年人進入的互聯網營業場所進行整治;加強校園周邊文化場所的監管工作。
(八)衛生局 :對學校、幼兒園衛生及食品安全進行集中整治;強化對學校、幼兒園傳染病防治工作的監管,落實防控措施。 (九)建設局:加強對學校、幼兒園及周邊建筑安全的管理;加強對校舍安全的監督檢查。
(十)城管局:對學校、幼兒園周邊流動商販和占道經營進行整治。
(十一)質監局:對學校、幼兒園特種設備及相關設施進行整治。
(十二)安監局:對校園周邊加油站、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生產、貯存等安全隱患進行整治。
六、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09年12月14日—16日):各鄉鎮、各相關部門要按照市政府統一部署,結合實際,制定各自的實施方案,成立集中整治組織,落實工作人員,明確責任,扎實有序開展各項工作。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各鄉鎮、各部門、各學校和幼兒園要充分認識做好學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主要負責同志親自過問,主管領導親自抓,組織力量,深入基層、深入學校,扎實有效開展集中整治活動。在整治過程中要做到組織落實、責任落實、措施到位、整改到位,全面整治,不留死角。
各村(社區)、鎮直有關單位:
為認真貫徹落實縣政辦傳[2013]38號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強我鎮消防安全工作,按照全縣統一部署,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全面排查整治火災隱患,進一步增強我鎮廣大干群的消防安全意識,切實提高全社會火災防控能力,堅決預防和遏制重大火災事故的發生,全力維護我鎮消防安全形勢持續穩定。
組織領導
鎮政府成立以卜濤鎮長為組長,劉盛林、吳培松同志為副組長,派出所、交管站、中心學校、衛生院、民政所、工商所、城管中隊等有關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集中開展大排查大整治
(一)排查整治范圍
賓館、飯店、商場、集貿市場、公共娛樂場所,醫院、學校、養老院、幼兒園、勞動密集型企業的生產加工車間和員工集體宿舍等人員密集場所,高層、地下建筑,建設工程施工工地,“三合一”、“多合一”場所,城鄉結合部、“城中村”及出租屋、務工人員密集地,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生產、儲存、經營場所,城鄉個體經營門面。
排查整治內容
1、人員密集場所:建筑、場所是否依法通過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備案和投入使用、營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室內裝修材料、建筑保溫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外墻門窗上是否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是否違章搭建彩鋼板臨時建筑;是否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并落實;是否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組織演練;是否開展員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社會單位“戶籍化”管理是否達標;建筑消防設施設置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準要求,是否定期進行維護保養并完好有效;有無違規使用、存放液化石油氣的行為;公共娛樂場所在營業時是否進行設備檢修、電氣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維修作業。
2、易燃易爆場所:是否符合城鄉消防安全部局要求;城鎮燃氣的儲配站、調壓站和管道、設備等燃氣輸配管網是否符合國家標準要求;儲罐設置形式是否符合消防技術標準要求;消防設施、漏氣報警、切斷設備是否配備到位并性能功能良好;建筑物之間、儲罐之間的防火間距、消防水源和防雷、防爆、防靜電設施是否符合要求。
3、建設工程施工工地:是否依法通過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備案抽查或消防竣工驗收;施工現場是否設置了消防車通道,是否按規定設置了消防水源,配備了必要的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施工現場有無芯材達不到燃燒性能的彩鋼板搭建的住宿、辦公等臨時用房現象;施工人員是否經過了消防安全培訓。
4、城鄉個體經營門面:是否采用易可燃材料進行分隔;是否搭建閣樓存放物品或居住人員;是否按要求配備滅火器、火災應急照明燈、安全出口指示標志等常規消防設施。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集中開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是堅決遏制火災特別是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的需要。各村(社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統一細想,迅速行動,把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培訓擺在當前工作十分突出的位置,村(社區)主要領導是第一責任人,要親自抓,各職能部門要深入基層抓落實,全力以赴投入到各項工作中去,迅速掀起消防安全大檢查大整治大培訓的。
(二)摸清底數,建立臺賬。各村(社區)、各單位要對排查整治、宣傳教育培訓活動等情況,逐一登記造冊,建立基礎臺賬。對排查的建筑、場所和單位,要如實記載檢查人員的姓名、檢查時間、檢查發現的問題、提出的整改意見和整改情況,并存檔備查。
(三)強化責任,逐級落實。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的重點在“查和改”.各村(社區)、各單位要分解任務,明晰責任,堅決防止“走過場”,確保單位場所查到位,死角死面走到位,執法手段用到位,督促整改跟到位,確保大排查大整治取得實效。
(四)廣泛宣傳,大造聲勢。各村(社區)、各單位要結合消防安全大排查,廣泛宣傳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大力宣傳、普及消防法律法規、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全社會要積極采取多種形式,參與消防安全宣傳,營造強大輿論聲勢。
各村(社區)、各單位要及時把工作情況上報鎮集中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領導小組。7月1日前,上報工作方案和動員部署情況;8月1日前,匯總上報《消防安全自查報告表》;8月起,每周報送一次《潁上縣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培訓情況統計表》;10月1日前報送工作總結。
以公安部消防局“電視電話會議精神為指導。切實提高全社會防控火災的意識和能力,有效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發生,為全市經濟發展、社會穩定,為建國周年大慶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全面貫徹落實公安部《迎國慶、保安全、促和諧”消防安全保衛專項行動方案》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做好國慶周年消防安全保衛工作的重要指示和要求。
二、時間
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三、組織機構
特成立領導小組,為全面做好國慶期間消防安全大檢查專項行動。成員名單如下:
組長:略;副組長:略;成員:略
辦公地點設在市公安消防大隊,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市消防大隊大隊長同志兼任。
四、檢查的范圍和內容
(一)檢查的范圍。
1人員密集場所:歌舞廳、夜總會、網吧等公共娛樂場所;賓館、飯店;商場、市場;學校、幼兒園、醫院、敬老院、民工集體宿舍;勞動密集型企業;各旅游景點及客運站;
2重要機構:黨政機關、科研單位。金融、通訊、電力等要害部門;
3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場所;
4其它高層、地下建筑。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等。
(二)檢查的內容。
1單位是否依法取得消防審批手續或備案;大型群眾性活動是否經公安部門安全檢查合格。
2自動消防設施是否運行正常,室內外消火栓是否正常好用。滅火器材配備是否符合規定。
3防煙、封閉樓梯是否正常,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暢通。疏散指示標志和事故照明是否運行正常。
4地下建筑用途是否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室內裝修裝飾材料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否擅自改變建筑防火分區等。
5用火、用電、用氣、用油等消防管理制度是否落實,值班、巡查人員是否在崗在位。否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組織演練,員工是否掌握基本的防、滅火常識。
6且每班不少于2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是否持證上崗。并熟知應急處置火警程序。
7有無違反規定設立員工集體宿舍或者住宿的現象。
8檢查各單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是否落實。
9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五、檢查方法
主要采取單位場所自查,市政府組織開展國慶消防安全大檢查。行業、系統主管部門檢查,政府部門組織督查的形式實施。
(一)各部門要按照方案要求對本行業、本系統開展有針對性消防安全大檢查。市教育局要組織對中小學校、幼兒園等單位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市民政局要對養老院、敬老院、福利院和老年公寓等場所進行消防安全大檢查;市衛生局要對醫院、社區衛生所進行消防安全大檢查;市商務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要對商場、市場、集貿市場進行消防安全大檢查;市文體局要對歌舞廳、網吧等公共娛樂場所進行消防安全大檢查;市旅游局要組織對旅游景點進行消防安全大檢查;市公安消防大隊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進行監督檢查。特別是公安派出要加強對街道、社區、居委會、村委會和三級消防安全單位進行檢查。
(二)政府各職能部門要按照本方案要求成立相應組織機構。要緊緊抓住本行業消防工作存在薄弱環節,加大工作力度,全面組織開展火災隱患排查和檢查,確保橫向到底、縱向到邊,不留死角。
(三)防火安全委員會將對有關行業、部門及各鄉鎮、街道國慶消防安全保衛工作進展情況進行全面檢查督導。將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加強組織協調,制訂工作目標,要落實誰主管誰負責、誰檢查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的工作責任機制,確保工作分工明確、措施具體、責任到人、取得實效。
一、工作目標
通過整治,徹底清除“黑學校”,進一步規范校車安全管理工作,凈化校園周邊環境,完善學校安全管理機制和安全設施建設,強化教師和學生的安全意識。
二、組織領導
成立學生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及辦公室。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和宣傳報道組、督導檢查組、綜合協調組。辦公室設在市教育局,辦公室主任由兼任。具體負責專項整治工作的牽頭組織、實施、協調和材料匯總上報工作。辦公室設立有獎舉報電話:,對學生安全工作進行監督和舉報。宣傳報道組由市文明辦副主任兼任組長,負責與相關單位、新聞媒體聯系進行學生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宣傳報道;督導檢查組由市委督查室副主任兼任組長,負責組織督促檢查各職能部門和學校開展專項整治情況等;綜合協調組由市政府辦公室副主任科員兼任組長,負責收集專項整治活動有關情況,聯系職能部門協調解決整治工作中出現的問題。
各鄉鎮辦參照市政府成立相應工作機構,負責本轄區內學生安全專項整治工作。
三、時間安排
1、排查階段(年2月20日-2月29日)。各鄉鎮辦、市政府相關責任部門安排部署學生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制定詳細的工作方案,對所有中小學及幼兒園開展一次拉網式安全隱患排查活動。工作方案于2月22日報學生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排查出的安全隱患于2月28日前報學生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
2、整改階段(年3月1日-3月15日)。各鄉鎮辦、有關部門對發現存在的問題和安全隱患逐一進行整改治理。
3、總結階段(3月16日-4月1日)。根據整治方案要求,由市委督查室牽頭,從市教育局、食安辦、公安局、安監局、衛生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城管局、消防支隊、交通運輸局、工商局、交警支隊、文廣新體局抽調力量,組成工作組,到全市各級各類公辦、民辦學校(含幼兒園)進行督導檢查。在4月初,召開專項整治活動總結表彰會議,總結經驗教訓,通報批評后進單位,大力表彰先進典型。
四、整治重點
1、清除“黑學校”、“外托班”、“輔導班”。對全市所有中小學、幼兒園、學生和學齡前兒童托管機構進行一次拉網式排查。重點檢查辦學資格證件是否齊全、辦學條件是否符合相關標準,各類安全設施是否完備等情況。結合實際需求,本著教育資源合理配置的原則,對以“盈利”為目的和不符合辦學條件的“黑學校”堅決依法取締,并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嚴格處理;對符合辦學條件和標準,但手續不全、安全設施不符合要求的學校要合理疏導,限期整改,并登記造冊;嚴禁私自辦理外托班,一經發現,立即依法取締,并嚴格處理相關責任人;嚴禁學生在外群租、混租,一經發現,嚴厲追究學校負責人的責任;嚴禁在職教師在外辦理各類“輔導班”,一經發現,立即叫停,并將責任人從教師隊伍中清除。
2、開展校車安全整治工作。一要建立接送學生上下學交通情況臺帳,確保接送學生車輛底數清、情況明、問題排查準。二要集中開展一次校車集中檢查。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中小學校、幼兒園專用校車和承租運輸公司及私營的非專用校車,集中進行一次檢查,嚴格落實教育部門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校車備案制度。三要加強校車及接送學生車輛運行監管。公安交管部門、教育、交通運輸部門要加強校車的監督管理,做到每日早晚查,情況每周報。公安交管部門加強對校車運行重點時段和重點路段的巡邏檢查;交通運輸部門要加大對非法從事校車營運車輛的查處力度;城市管理執法部門要把握重點時段,嚴厲查處學校門口擺攤設點、違規占道的非法商販。四要鼓勵建立校車運營公司,加強公共交通的運營調度。鼓勵客運企業或其他社會力量建立校車運營公司,購置安全系數高的大中型客運車,形成規模化、專業化管理。交通運輸管理部門合理整合公交資源,結合學校布局,合理規劃農村公交線路,實現農村公交線路對中小學校、幼兒園施教區的全覆蓋。根據乘車學生數、上下學時間、乘車線路等情況,統籌安排好接送學生車輛和停靠點。
3、整治校園周邊環境。在學校門前及周邊200米范圍內開展交通環境整治、不法商販整治、違規商店清理、不達標餐飲店鋪整治、治安環境整治、以及以學生為主要經營對象的娛樂設施和網吧的清理整治。各學校要對學生在校外租賃房情況進行調查了解并詳細備案,努力解決學生住宿資源緊張的狀況。各部門要強化協作意識和統籌觀念,結合自身職能嚴格執法,在執法過程中發現自身職能外問題的,要及時通報專項整治辦公室或其它相關職能部門。
4、排查校內安全隱患。教育、食安、消防、工商、安監、衛生等部門要督導學校對校內的安全隱患進行全面排查。重點排查取暖安全、校舍安全、消防設施、供電用電設備、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存放、飲食與飲水衛生、體育器材與場地等,對發現的問題,要與校方簽訂限期整改責任書,力爭全面清除校內安全死角。
5、開展學生安全專項教育活動。教育局要同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召開一次轄區中小學校、幼兒園負責人會議,通報近期學生安全事故和校車違法案件情況,逐一簽訂學生安全管理責任書。各中小學校、幼兒園要集中開展一次師生、家長安全教育活動,逐一簽訂自身安全承諾書。發現各類危及學生安全的情況,主動向領導小組辦公室或職能部門舉報。
五、任務分工
教育部門:建立和完善學校應急處置機制,對全市中小學及幼兒園認真搞好調查摸底工作,重點排查和處理以“盈利”為目的,違規違法辦學的“黑學校”;加強學生校園安全知識的普及和宣傳教育力度;定期組織各級各類學校負責人召開學生安全工作會議;聯合相關部門加大對校車的抽檢力度和頻次,督促學校建立完善包含駕駛員信息、車輛狀況、荷載人員信息等在內的校車管理臺賬,督促學校建立健全學生乘車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相關工作記錄并存檔備案;督促學校對校內取暖設施、校舍狀況、消防設施、電線電路、食堂與小賣部進行安全檢查,完善各項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督促學校搞好學生安全專項教育,并在校園內公布公開舉報電話;協同學校和各職能部門對校園周邊安全環境進行集中排查整治。
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檢查和整治學校集體食堂和周邊餐飲服務場所的經營準入資格和衛生狀況。檢查食品來源,確保學生飲食、飲水安全。結合實際,向學校提供專業的飲食衛生安全教育素材。
衛生部門:檢查學生健康檔案及特殊疾病、特異體質或異常生理、心理記錄備案情況,指導學校衛生室做好教室、宿舍和餐廳等公共場所的定期消毒工作,嚴防傳染病的發生。向學校提供傳染病及個人衛生相關教育素材。
公安部門:嚴厲打擊“黑校車”、嚴查校車超員、超載、超速及其他交通違法行為;設置學生上下學“護學崗”,檢查維護學校周邊道路交通標志標線、信號燈等交通安全設施;集中對校車進行一次臨檢,制作校車統一標識,并重新發牌、發證,并對不按要求行駛的校車駕駛員及車輛嚴肅處理并適時曝光;針對校園周邊的違法犯罪行為進行調查摸底并全力整治,對校園周邊出租房進行檢查,向學校提供交通和預防犯罪方面的安全宣傳資料,配合學校搞好學生專項安全教育。
交通運輸部門:嚴格經營性道路運輸行政許可,嚴把道路運輸市場經營準入關,嚴肅查處各類從事非法營運的“黑校車”,全面細致排查和整治校車沿線的省道、縣鄉道路基礎設施的安全隱患;合理調整公交線路,為學生上下學提供乘車方便;積極推進鎮村公交規劃建設。
城市管理執法部門:堅決取締和清除學校門前及其兩側占道
經營的攤點和流動商販,清除校園周邊道路上的堆積物,依法拆除依傍學校圍墻搭建的違章建筑物。
安監部門:負責對各相關部門學生安全職責履行情況進行督查,確保各項整治措施落實到位。
文廣新體部門:負責清除學校200米以內營業性歌廳、舞廳、網吧等限制未成年人進入的場所,并加大校區外同類場所的查處力度。
電視臺、報社等新聞媒體:加大交通安全知識宣傳力度,加強對學生安全整治工作的宣傳報道,營造輿論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