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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入貫徹學習,提高認識
為充分提高應對突發性公共事件的處置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減少損失,我辦充分利用每周星期一政治和業務學習時間,組織機關干部職工深入學習和貫徹《突發事件應對法》以及全國、省、成都市和*市應急管理工作會議精神,認真落實*市委辦、市政府辦《關于進一步加強應急管理的通知》和《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突發性公共事件信息報告工作的通知》精神,安排布置應急管理工作目標任務,廣泛宣傳,提高認識,確保我辦應急管理工作不折不扣落到實處,確保在突發事件面前能沉著應對。
二、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
為切實加強對我辦應急管理工作的領導,根據市上有關文件精神,經辦黨組和主任辦公會研究,成立了*市人民政府移民辦公室處理移民突性領導小組,由辦黨組書記、主任蒲良全任組長,全面負責各項突發性事件的應急管理和處置工作;副主任趙新天、宋海燕,調研員王其林、范開明、王志福任副組長,分別負責我市河東、河西片移民安置鄉鎮和移民搬遷鄉鎮的移民突發性的應急管理工作及其它公共突發性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各科室負責人為成員,具體協調組織機關工作人員對口聯系鄉鎮,配合鄉鎮移民辦搞好移民政策的落實和穩定工作,開展應急演練,協同做好突發性事件的處置工作。
三、科學編制預案,確保應急管理工作落到實處
為確保我辦應急管理工作落到實處,保障我市紫坪鋪水利樞紐工程建設和移民搬遷安置工作順利進行,充分應對突發性公共事件,根據《*市突發公共事件專項應急預案》的相關要求,結合實際,今年初,我辦制定了《處理移民突發性群體性上訪事件應急預案》,建立健全了組織機構,明確了各自工作職責和具體要求,并根據可能會出現的移民突發性,制定了相應的處置應對措施,切實維護社會穩定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四、認真開展應急演練,提高實戰能力
為了檢驗應急預案的可行性,提高應急救援能力,規范處置程序,提高實戰能力,結合《應急預案》,上半年,我辦組織了1次突發性公共事件應急演練。在演練過程中,領導小組沉著應戰、果斷指揮;各科室緊密配合,互相協調,組織干部職工立即停止工作,并迅速關閉電源,搶救重要資料,然后有序疏散到安全地帶,成功應對了突發事件。通過實戰演練,達到模擬運行應急機制、管理體制,調整、充實預案的內容,不斷完善應急預案,檢驗預案的可操作性,解決在演練中暴露出來的問題與不足,進一步完善了應急救援機制。下半年,我辦還將組織1次應對移民突發性群體性上訪事件演練活動。
今年5月12日下午兩點二十八分,當突如其來的特大地震來臨時,我辦立即組織干部職工疏散救生,并馬上啟動應急預案,開展救援工作。由于平時認真演練,措施恰當,此次地震中我單位人員無一受傷,所有移民檔案資料均完好無損。
五、組織教育培訓,提高應急管理工作水平
為保證應急預案科學、規范、合理,使預案真正能夠在突發事件中發揮應有作用,我辦聘請了市上有關部門有經驗的同志對本單位應急預案編制工作負責人及相關工作人員進行了專門的培訓。內容包括應急預案的適用范圍、事故可能發生的地點和可能造成的后果、事故應急救援的組織機構及其組成單位、組成人員、責任分工、事故報告的程序、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采取的行動和措施、應急預案編制、管理的措施和要求等。
六、認真排查隱患,防止移民不穩定事件發生
由于移民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政策性強,涉及面廣,關系到群眾的切身利益,稍有處理不當,就容易引發移民群體性上訪。針對此,我辦對容易引起移民突性群體性上訪事件的問題和可能會進京上訪人員逐一進行清理,徹底清查危險源,并將危險源的事由、涉及人員、形成原因、可能會出現的后果及應對措施等相關資料建立數據庫,重點加以解決和應對。同時,組織包鄉干部對自己所負責的鄉鎮每月進行一次不穩定因素排查,排查結果由科匯總后上報市上有關部門和成都市移民辦,如遇重大問題立即上報,確保我市移民穩定。
七、加強應急值班,暢通信息渠道
為認真執行《突發事件應對法》,深入貫徹《省突發事件應對辦法》,全面落實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關于切實加強和改進應急管理工作的指示,加快實施“十二五”應急體系建設規劃,進一步提高預防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更好地服務于“兩化互動、統籌城鄉、追趕跨越、加快發展”的工作大局,按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全市應急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的要求,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進一步認清應急管理形勢,牢固樹立應急管理工作意識
近幾年來,由于區位特點和各種自然因素、社會因素的復雜性、不確定性,導致我區自然災害頻發,生產安全和環境安全事故時有發生,公共衛生事件發生的風險系數加大,誘發社會安全事件的矛盾增多,而我區還存在基層應急管理體制機制不完善,應急常態管理意識不夠、應急專業隊伍建設滯后、應急物資儲備不足等問題,因此預防和處置突發事件能力不強,應急管理形勢不容樂觀,任務艱巨。為此,各級各部門要牢固樹立憂患意識和責任意識,增強應急管理的緊迫感和使命感,及時有效地解決應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為全區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堅強有力的應急管理保障。
二、進一步突出應急管理重點,全面落實應急管理工作責任
(一)全面加強應急預案體系建設
1.著力加強應急預案編制修訂。各級各部門要加強對本轄區、本部門和企事業單位預案編制、修訂、管理工作的領導、指導和督促,全面加強應急預案體系建設。修訂完善總體預案、專項預案、單位預案和關系國計民生的重點行業預案。重點推進社區、農村、企業、學校等基層單位應急預案的編制工作,堅決杜絕預案老化、行業空白現象。
2.全面推行應急預案備案管理。各級各部門、企事業單位要落實專人,對預案實行專柜、專檔管理,嚴格遵守預案層級備案制度。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級各部門和規模以上企事業單位的應急預案報區政府應急辦備案;其它企事業單位預案和大型集會、慶典、會展等群眾性活動及大型宗教活動的應急預案報區級主管部門備案;村(居)委會、基層站所的應急預案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備案。各級各部門要迅速開展一次預案的大清理、大修訂、大完善工作,在年底完成各個層級、各個行業的應急預案編制、修訂、管理。區政府有關職能部門要履職盡責,在12月底前全面檢查驗收。
(二)大力推進監測預警體系建設
堅持以預防為主,預防與應急相結合的常態管理機制,大力推進監測預警體系建設。
1.建立安全隱患巡查制度。定期開展風險隱患排查,及時掌握本轄區、本行業、本部門各類風險隱患情況,落實綜合防范措施。
2.建立群防群測體系。抓住和用好“十二五”應急體系建設規劃實施的有利時機,由區專業應急指揮機構負責,各級各有關部門緊密配合建立健全氣象、洪澇、森林火險、地質滑坡、環境監測、食品藥品安全、動植物重大疫情、急性傳染病或不明原因疾病等突發事件信息網絡監測系統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跨區域流動監測系統。
3.加快建立信息平臺。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電臺、報刊、互聯網、個人移動通信終端等多種方式,建立預警平臺。
4.嚴格落實應急值守。切實加強政務值班工作,堅持全天24小時值班制度,嚴格落實國家法定節假日、雙休日、汛期、重大活動期間領導帶班制度,建立健全突發事件收集和報送制度,加強突發事件的常態管理。
(三)及時開展突發事件應急處置
準確把握應急管理新形勢、新特點、新變化、新要求,全面加強和改進應急管理工作,及時妥善處理各類突發事件。
1.堅持先期處置原則。突發事件發生后,事發地區和主管部門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迅速開展先期處置,并按規定及時報送信息。有關人員要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應急處置和救援工作,控制事態發展,防止次生和衍生災害發生,最大限度避免和減少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損失。
2.建立聯動處置機制。各級各有關部門、企事業單位要依據法律法規和各自的職能職責及時參與相關突發事件的應對處置,服從調度、聽從指揮、協同配合,確保應對有序、處置高效。
3.搞好恢復重建規劃。突發事件處置結束后,事發地人民政府和區級有關部門要及時組織受影響地區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和社會秩序。及時組織實施救助、補償、撫慰、撫恤、安置等善后工作計劃,對重點防范對象或重點物進一步制定防控措施。適時組織專業技術力量對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進行統計、核實。對突發事件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等問題開展調查和分析。對信息報送、應急決策、預警、處置與救援等應對工作進行全面客觀評估。對因突發事件的影響遭到破壞的重點工程和重要生活設施迅速進行恢復重建。
(四)規范管理突發事件信息
完善政府信息制度和新聞發言人制度,建立健全重大、特別重大突發事件新聞報送快速反應、輿情收集和分析機制,嚴格落實信息核實、審查、和管理制度。
1.明確信息的責任主體。區人民政府是本轄區相應等級突發事件信息的責任主體。其它未經授權的單位和個人不能隨意突發事件信息。對涉及國家安全和國家重大利益的突發事件信息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2.注重信息方式。突發事件的信息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事件發生的第一時間要向社會簡要信息,隨后初步核實情況、政府應對措施和公眾防范措施等,并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后續工作。突發事件發生后,由授權單位編寫新聞通稿,組織報道,突發事件知情人有義務接受記者采訪,必要時由區人民政府舉行新聞會。
3.加強信息管理。區政府辦公室是突發事件信息、新聞報送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歸口管理單位,要嚴格落實信息核實、審查、等管理制度。
(五)深入開展應急知識宣傳培訓
全面落實宣傳培訓責任,并把它作為一項長期制度,利用多種手段、廣泛宣傳培訓。
1.廣泛開展大眾宣傳。各級各部門要利用召開會議、組織活動、發放宣傳單等形式廣泛開展面向大眾的應急知識宣傳。教育部門要繼續加強中小學校公共安全教育,將應急知識納入各類學校的教學內容。廣播、電視、報刊、網站等新聞媒體要無償開展公益宣傳。
2.積極開展專業培訓。安監、農業、林業、畜牧、衛生、公安、環保等部門要利用應急演練、技能比賽、舉辦培訓班等方式積極組織從業人員和行業管理人員進行安全知識、操作規程和救援技能的培訓。
3.定期開展管理培訓。區應急辦、區法制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有關區級部門要將應急管理知識納入公務員、事業人員崗前培訓內容,各級各部門要定期對應急管理人員開展專業培訓,全面提高各級領導干部、公務員的應急管理和對突發事件的處置能力。
(六)強力推進應急保障體系建設
全面打造以公安、消防、武警、民兵預備役、專業應急隊伍為骨干突擊力量,以黨員干部、企事業單位骨干、社區志愿者等為輔助力量的應急救援隊伍。分行分類登記造冊,強化演練,實行保險,重點打造多支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的應急救援隊伍體系和以政府儲備、部門儲備、單位儲備、個人儲備相結合的應急物資儲備體系。
1.加強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由區公安分局負責,以區消防大隊為主,進一步整合區公安巡特警、轄區交警、區林業專業撲火隊、區衛生應急救援隊和電力、通訊、供氣、供排水、危化救援等力量成立區綜合救援大隊。人武部負責,以民兵預備役為依托,分別組織各轄區黨員干部、企事業單位骨干、社區志愿者等力量,各鄉鎮人民政府、城區街道辦事處分別成立基層綜合救援分隊。
2.加強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區級有關部門要著力打造防汛抗旱、森林防火、公安消防、環境監測、衛生防疫、建筑施工、電力搶險、水陸救援、旅游救援、危化救援、防暴處突、動植物疫情防控等專業應急隊伍。
3.加強應急志愿隊伍建設。以團區委、區工會、區婦聯、區工商聯等為依托發展壯大志愿者隊伍,積極參與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
4.加強應急專家名錄檔案管理。區級有關部門要建立專家信息數據庫,加強信息跟蹤,實行檔案管理。在應急處置中,充分發揮專家組成員在應急處置中的專業特長和技術優勢。形成專家參與預警、指導救援和恢復重建等應急決策咨詢工作機制。
5.加大應急保障投入。按照統一規劃、分級負責、統一調配、資源共享的原則建立應急物資保障系統和信息庫,完善應急物資的監管、生產、儲備、更新、調撥和緊急配送體系,分部門、分區域儲備應急物資。加大財政投入力度,建立應急搶險資金財政自然增長機制,區財政按每年本級財政收入的2%預備應急保證金,并把應急管理經費和專項建設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各級各部門、企事業單位要根據自身的職責任務建立應急保證資金投入機制,加大應急隊伍、裝備、物資儲備等方面投入,切實增強突發事件預防和應急處置的保障能力建設。
(七)加快推進應急指揮體系建設
加快建設應急指揮與接收平臺,逐步形成上下對接、互聯互通、信息共享、決策科學、快捷高效的應急指揮體系。
1.加快推進區政府應急指揮中心建設。區政府應急辦要搞好項目申報,力爭盡快實現與市政府應急指揮中心及區級部門專業應急平臺的對接。
2.加快推進區級部門專業應急平臺建設。區政府應急辦牽頭,區發改局搞好項目申報,區財政局按實施方案籌措配套資金,有關區級部門加強配合,實行統一規劃,避免重復建設。
3.加快推進基層應急接收終端建設。充分利用先進的技術手段,加快推進各鄉鎮、辦事處并延伸到村組(社區)和重點工程、重點地段的接收終端建設,逐步形成應急指揮網絡化體系。
三、進一步理順應急管理體系,不斷創新應急管理工作機制
各級各部門、各企事業單位要把應急管理工作擺在重要位置,作為全面履行政府職能的重要任務抓好抓實。按照應急管理體制的建設要求,進一步理順應急管理體系,不斷創新應急管理工作機制。
(一)進一步理順應急管理體系
按照“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各級各部門要規范應急管理工作機制,充實管理人員,改善工作條件,切實做到機構健全,人員到位、責任落實。
(二)不斷創新應急管理工作機制
全面落實“一崗雙責”責任制。各級領導干部要牢固樹立應急管理責任意識,及時有效解決應急管理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做到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負專責,有關部門負實責,相關單位負連責,確保責任落實到單位,落實到基層,落實到人頭。緊緊圍繞突發事件應急管理的各個環節,不斷創新應急管理工作機制。
1.1編制目的
貫徹落實“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針,切實做好應急處置森林火災各項工作,正確處理因森林火災引發的緊急事務,確保發生森林火災時反應及時、準備充分、決策科學、措施有力,撲火救災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森林火災造成的損失,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和生態安全,維護全縣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保障林區社會秩序穩定。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省實施森林防火條例辦法》、《省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省處置重特大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及《市撲救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預案。
1.3森林火災分級分類
Ⅰ級森林火災(特別重大):
⑴、受害森林面積超過1000公頃、火場仍未得到有效控制。
⑵、造成30人以上死亡;造成重大影響和財產損失。
⑶、距離重要軍事目標和大型軍工、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不足1公里的森林火災。
⑷、嚴重威脅或燒毀城鎮、居民地、重要設施和原始森林;需要國家支援的森林火災。
Ⅱ級森林火災(重大):
⑴、連續燃燒超過72小時沒有得到控制。
⑵、受害森林面積超過300公頃以上、1000公頃以下。
⑶、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
⑷、威脅居民地、重要設施和原始森林;位于與其他市、縣區交界地區,危險性較大的森林火災。
Ⅲ級森林火災(較大):
⑴、連續燃燒超過12小時尚未撲滅明火。
⑵、受害森林面積超過100公頃。
⑶、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傷。
⑷、跨越市、縣區行政界限的森林火災。
⑸、危及國家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風景名勝區的森林火災。
(6)、發生在原始林區、重點林區的森林火災。
Ⅳ級森林火災(一般):
⑴、連續燃燒8小時尚未撲滅明火。
⑵、受害森林面積100公頃以下。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在境內發生的森林火災防范和應急處置工作。
1.5工作原則
1.5.1統一領導,分級負責。本縣的森林火災應急處置工作,堅持實行各級人民政府行政領導負責制。
1.5.2以人為本,安全防范。最大限度地減少森林火災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危害,并保障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
1.5.3屬地管轄,先期處理。發生森林火災,按照行政區域管轄的范圍,由當地鄉鎮人民政府、林場、村組負責先期組織撲救處理。
1.5.4快速反應,及時有效。及時收集信息,掌握森林火險、火情狀況,建立健全組織領導和指揮體系,強化應急響應機制,確保森林火災“打早、打小、打了”。
1.5.5以專為主,專群結合。堅持以專業、半專業森林消防隊伍為主,群眾、義務撲火隊伍相結合撲救森林火災。
2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
2.1組織機構
縣、鄉(鎮)人民政府設立護林防火指揮部,負責本行政區域森林火災的防范和應對工作。縣護林防火指揮部指揮長由縣人民政府分管林業工作的副縣長擔任,副指揮長由縣人武部部長、湘樂林業總場分管森林防火工作副場長擔任,林業、公安、電信、氣象、工商、衛生、公路、財政、司法、民政、交通、教育等部門為成員單位。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林業局,縣林業局局長任主任,管護科科長任副主任。
2.2職責任務
2.2.1縣護林防火指揮部職責
貫徹執行國家森林防火工作方針政策和上級指示精神,監督檢查落實本預案的實施情況;組織、協調、監督全縣森林火災防范和應急處置工作,解決撲救森林火災中的重大問題;統一調度全縣森林火災應急救援隊伍和應急救援物資等保障資源,必要時直接指揮森林火災現場的撲火救災工作;統一協調武警、公安消防部隊以及民兵預備役部隊參加森林撲火救災;決定啟動撲救森林火災應急預案;負責與相關區、縣人民政府護林防火指揮部在處置森林火災中的協調與聯系,完成上級交辦的任務。
2.2.2各成員單位職責
縣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是撲救森林火災的主要支持保障部門,應按照本預案規定的職責任務立即行動,確保撲火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
縣政府辦負責召集火災處置撲救中的緊急會議,及時指揮部防撲火命令,協調組織各成員單位撲救森林火災。
縣人武部負責組織民兵預備役人員參與火場撲救搶險,運送救災物資,維護社會治安。
縣電信局負責森林防火通信聯絡工作,按照特殊通信的規定,辦理有關森林防火通訊事宜,保證火情通訊暢通無阻。
縣氣象局負責火情監測工作,及時提供火險天氣預報,如遇火災,要快速準確的提供火場地區的天氣預報,必要時要協調實施人工增雨作業。
縣交通局負責組織運輸,為運送撲火人員、救災物資和災民等優先提供交通運輸工具。
縣財政局負責籌措森林火災撲救工作專項資金及撲火期間的后勤供給所有物資、食品、藥品和運輸等其它費用,一般實行先記帳后結算的應急辦法。
縣公安局負責火災案件的偵破,協助森林公安機關查明火因,對肇事者和責任人依法查處,維護災區社會治安。
縣司法局負責督促火案查處,維護火場周邊秩序,監督有關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
縣工商局負責協調有關部門積極快速籌集撲火所需物資和食品、藥品的安全等。
縣民政局負責撲火后的撫恤工作,妥善安置傷員生產、生活及對撲火有功人員的獎勵。
縣衛生局負責組織醫務人員及時搶救火災中的傷病員,做好災區防疫工作。
縣林業局負責林區、林緣鄉鎮村組的森林防撲火工作。
縣教育局負責將森林防火基礎知識納入中小學校的教育教學安排,協同有關部門作好森林防火宣傳工作;當森林火災直接威脅中小學校時,參與應急處置工作,確保人員安全。
湘樂林業總場負責林區鄉鎮(林場)的森林防撲火工作。
縣公路段負責修繕撲救森林火災的交通道路,確保撲火車輛的暢通。
縣公安消防大隊負責指導森林消防隊伍的撲火技能訓練,根據撲火需要和上級的命令,迅速調集力量,及時參與撲救森林火災。當森林火災直接威脅城鎮、農村居民聚居點或者將引發油、氣、化學制品等危險品火災時,由公安消防支隊啟動城市消防應急預案,與森林撲火救災聯動。
2.2.3縣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負責貫徹執行縣政府、縣護林防火指揮部關于森林防火工作的安排部署、政策決定;協調縣護林防火指揮部各成員單位發揮森林防火工作效能;負責縣護林防火指揮部的日常工作;及時掌握、分析重要信息向縣護林防火指揮部提出處置森林火災建議;聯系縣防火指揮部成員單位、各鄉(鎮)護林防火指揮部;負責撲救火災的信息調度、處理;解決和處理全縣森林防火工作的其他重大事項。
2.3應急聯動機制
2.3.1發生下列森林火災,鄉(鎮)護林防火指揮部應立即向縣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報告,縣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立即向縣護林防火指揮部報告,并提出處置意見。
(一)跨越縣(區)、鄉(鎮)行政界限的森林火災;
(二)發生在原始林區、重點林區的森林火災;
(三)危及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森林重點火險區以及風景名勝區的森林火災;
(四)威脅國家軍事設施、易燃易爆倉庫等重要設施及村莊、居民區的森林火災;
(五)發生撲救人員死亡或重傷的森林火災;
(六)連續燃燒超過8小時且明火尚未撲滅的森林火災;
(七)其他需要縣上支援撲救的森林火災。
2.3.2縣護林防火指揮部接到重、特大森林火災報告后,應立即報告市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并召開縣護林防火指揮部緊急會議,研究決定啟動本預案;派員立即趕赴火場,協助成立撲火前線指揮部;責成公安、林業等部門組成森林火災事故聯合調查組,進行現場勘查;及時向有關新聞媒體通報情況,及時、準確森林火災信息。
2.3.3縣護林防火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接到撲救重、特大森林火災的通知后,要確定一名值班領導,緊急落實預案涉及本部門的工作,聽候調遣,并向縣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值班人員和聯系電話。
3預測、預警
3.1信息監測與報告
每一位公民都有報告森林火災的義務。按照“火患早排除,火險早預報,火情早發現,火災早處置”的原則,各鄉鎮、林場設置的護林站(點)、觀察臺、了望哨以及林區、林緣區的職工群眾,要將發現的火點在第一時間以電話、電臺、口頭等形式報告本級林業主管部門,情況緊急時,可越級上報。
3.2預警
鄉(鎮)護林防火指揮部在接到森林火災報告后,要及時查明情況,根據火災范圍、地點、火勢、火場附近的建筑等情況要立即做出響應和處置。
3.3預警級別及
根據森林火災發生的潛在危險程度和可能的發展趨勢,預警級別分為四級:Ⅰ級(特別嚴重)、Ⅱ級(嚴重)、Ⅲ級(較重)和Ⅳ級(一般),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當森林火災已經發生,但尚未達到Ⅳ級標準時,縣政府要Ⅳ級預警信息;當森林火災超過Ⅳ級標準,但尚未達到Ⅲ級標準時,縣政府要Ⅲ級預警信息;當森林火災超過Ⅲ標準,但尚未達到Ⅱ級標準時,縣政府要Ⅱ級預警信息;當森林火災超過Ⅱ標準,但尚未達到Ⅰ級標準時,縣政府要Ⅰ級預警信息。
Ⅳ級預警:每年的森林防火期。
Ⅲ級預警:在森林防火期,管轄區域內連續無降水日數20天以上或出現4、5級以上大風的森林火險天氣連續3天以上和可能出現高火險天氣的時期;非森林防火期,管轄區域內連續無降水日數30天以上或出現4、5級以上大風的森林火險天氣7天以上的時期。
Ⅱ級預警:在森林防火期,管轄區域內連續無降水日數30天以上或出現4、5級以上大風的森林火險天氣連續5天以上,冷鋒過境前2至3天,春節、清明節期間可能出現高火險天氣的時期;非森林防火期,管轄區域內連續無降水日數40天以上或出現4、5級以上大風的森林火險天氣連續10天以上的時期。
I級預警:在森林防火期,管轄區域內連續無降水日數40天以上或出現4、5級以上大風的森林火險天氣連續7天以上;非森林防火期,管轄區域內連續無降水日數50天以上或出現4、5級以上大風的森林火險天氣連續15天以上的時期。
各鄉(鎮)、縣護林防火指揮部成員單位要及時準確地向縣護林防火指揮部報告Ⅳ級以上森林火災的有關情況,并根據森林火災的危害性和緊急程度,、調整和解除預警信息。各鄉(鎮)護林防火指揮部要設立預警預測崗位,固定專人每天24小時值守監測并按時報告情況,應根據預警信號所警示的森林火險程度,進入相應等級的森林防火工作狀態。當遇到Ⅱ級、I級預警級別時,開始進入緊急預警狀態,高度戒備,采取超常規的防范措施和做好應急響應準備。
預警信息的、調整和解除可通過廣播、電視、報刊、通訊、信息網絡、警報器、宣傳車或組織人員逐戶透支等方式進行,對老、幼、病、殘、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學校、企業等特殊場所和警報盲區應當采取針對性強的公告方式。
4森林火災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
當森林火情火災發生后,當地鄉鎮政府、林場、護林防火指揮部要立即采取措施,先期開展應急撲救工作,控制事態發展,并根據森林火災的不同等級啟動相應預案,作出應急響應。我縣森林火災的響應級別按由高到低分為三級:
一級響應——縣政府應急反應。發生重、特大森林火災,縣政府宣布啟動《撲救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同時成立縣政府撲火指揮部,分管領導全面負責組織協調指揮撲火救災工作。派出赴火場工作組,會同鄉鎮政府成立火場前線撲火指揮部,具體負責現場的撲救工作。并視火情的發展,請求市指揮部給予支持、指導。
二級響應——縣護林防火指揮部應急反應。發生較大森林火災,縣政府啟動《撲救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并授權縣護林防火指揮部組織開展撲火救災工作。如特殊情況需要采取進一步措施時,縣護林防火指揮部提出方案請示縣政府。同時根據需要請求市指揮部給予支持、幫助、指導。
三級響應——鄉(鎮)政府、林場應急反應。發生一般森火災,鄉鎮政府、林場啟動本級《撲救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快速對火情火災進行先期處置。嚴密監視火情動態,并立即報告縣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做好擴大應急的準備工作。
4.2基本響應程序
4.2.1基本應急
火災發生后,相關鄉(鎮)護林防火指揮部要綜合利用了望臺觀察、專業測量等方式確定火場面積、損失程度和可能進一步發生的危害,及時采取各種應對措施。
4.2.2擴大應急
鄉(鎮)、林場力量不能控制和撲滅森林火災時,應及時向縣護林防火指揮部請求支援;縣級力量不能控制和撲滅森林火災時,應及時向市護林防火指揮部請求支援。
4.3指揮與撲救
4.3.1撲救森林火災分為三級指揮:
一級指揮員(后方指揮部):由縣護林防火指揮部正、副指揮長擔任。其職責是決定撲救方法、策略、協調撲救力量,保障物資供應,解決撲火中的重大問題。
二級指揮員(前線指揮部):由鄉鎮護林防火指揮部正、副指揮長擔任。其職責是掌握火場實際情況,合理使用人力物力,具體指揮分工撲救,檢查撲火進度和質量,妥善安排撲火人員生活,撲滅明火后,留足夠人員看守火場,防止復燃。
三級指揮員(火場指揮部):由富有撲火經驗的鄉鎮(林場)主管領導、護林隊長、林業站站長、村委會主任擔任。其職責是根據火場情況,決定撲火方法,分配撲火任務,負責清除余火,負責撲火人員安全和安排作息時間,隨時同上級保持聯系。
4.3.2火災撲救
發生森林火警和一般森林火災所在地的鄉(鎮)、林場,發現火情立即報告縣指揮部,并迅速組成前線指揮部和火場指揮部,組織各自半專業撲火隊和義務撲火隊迅速投入滅火工作。縣指揮部根據上報火情,必要時可負責組織后續力量奔赴火場進行支援。
發生重大、特大森林火災時,在縣政府、縣指揮部的領導下,建立后指和前指。后指負責調動撲火隊伍、后勤保障和向上級匯報。前指組織撲救,并分設指揮、通訊、后勤、醫療救護、火案調查等若干小組,明確任務,專人負責,密切配合,合力作戰。統一指揮,統一作戰部署,統一調配人員,統一電臺通訊呼號,防止多頭指揮,各自為政。各路撲火隊伍要紀律嚴明,聽從指揮,不準蠻干和孤立作戰。同時要指定公安人員組成火場糾察隊,負責火場安全,維持火場秩序。
撲救重特大火災,在撲火戰略上要因地制宜,采取“阻、打、清”相結合,做到快速出擊,科學撲救,集中優勢兵力打殲滅戰。在撲火戰術上,按不同地形、林種、樹種、火災類型、火場風速、風向、火焰高度、火災蔓延速度等情況制訂撲火方案,要采取整體圍控、各個殲滅、徹底清除、以順風阻擊為主、正面撲救為輔等多種方式和手段進行科學撲救。當火場范圍較大且分散的情況下,要落實撲火責任制,采取分段包干的辦法,可將火場劃區包片,落實撲火責任,在撲火前線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各分片火場指揮員全權負責本區火災撲救工作。
火災撲滅后,要重新組織人員負責清理火場,看守2-3天,經縣指揮部檢查批準,確定無殘火,無復燃條件時,候守火場人員才能撤離。
4.4新聞報道
各新聞媒體要按照縣護林防火指揮部的部署,組織現場采訪,向社會及時報道火災撲救情況。新聞媒體報道的各類情況、數字,必須經撲火前線指揮部主要負責人審定。
4.5應急結束
林區內明火全部撲滅并確保不會再發生新的火點后,由撲火前線指揮部報縣護林防火指揮部宣布應急結束,恢復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5后期處置
5.1善后處置
火災發生地鄉鎮政府、林場要配合縣民政部門按有關規定做好災民的搶救、安置、疏散及傷亡人員的撫恤、遺屬安置和災后重建等工作。
5.2社會救助
火災發生地鄉鎮政府、林場在災民安置和災后重建工作中,可號召和動員各種社會力量,積極開展社會救助。
5.3火災評估。
各鄉鎮護林防火指揮部向縣護林防火指揮部如實上報火場面積和森林資源損失情況,由縣護林防火指揮部組織相關部門開展調查評估,報市護林防火指揮部。
5.4調查和總結
火災發生后,公安機關應立即介入調查工作。火災撲滅后,由森林火災事故聯合調查組寫出調查報告,提出處理意見,報縣護林防火指揮部。
火災報告由鄉鎮政府或護林防火指揮部負責,火災統計、匯總由鄉鎮護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在火災撲滅后6個工作日內報縣護林防火指揮部和縣政府。
5.5責任追究
一旦發生火災,不僅要依法追究當事人的責任,而且嚴格按照《森林防火條例》等層層追究相關領導的責任,決不姑息遷就。
6保障措施
6.1通信保障
電信部門必須保障火情通訊暢通。確保各級護林防火指揮部、國有林場以及撲火前線指揮部每天24小時聯絡暢通。
6.2現場救援和工程搶險裝備保障
縣、鄉(鎮)護林防火指揮部都應根據各自轄區的森林防火任務,建立相應的森林防火物資儲備庫,儲備足夠的撲火機具和配套裝備。
6.3應急隊伍保障
分為三個梯隊:第一梯隊為森林消防隊。主要是鄉鎮和國有林場的半專業和義務消防隊(人員配置見附表1、2)。平時從事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防火期各指揮部有組織的進行撲火訓練,掌握一定的撲火技術,一旦林區發現火情,鄉鎮指揮部根據需要及時調配撲火隊員,開赴火場,投入撲救工作。做到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把火消滅在初發階段,力爭有火不成災。林區單位、各鄉鎮村民委員會、居民小組組成群眾性的青壯年義務撲火隊,由當地鄉鎮指揮部調遣,發揮距離近、地形熟的優勢,見火就打,打小火,立大功。
第二梯隊為武警。由縣公安機關、武警部隊和消防大隊確定。縣指揮部組織當地駐軍、武警部隊、消防官兵,組成一支100-200人的搶險救災快速反應隊,隨時準備撲救突發的重、特大森林火災。
第三梯隊為民兵預備役。縣人武部負責落實由民兵預備役人員組成50-100人的應急搶險救災小分隊,作為一、二梯隊的后續隊伍,聽候調遣。
當有火災發生時,第一梯隊先期投入滅火,視火情發展態勢決定后續撲火隊伍的投入時間和兵力。
6.4交通運輸保障
交通、運輸部門要為運送撲火人員、救災物資和疏散災民等,優先提供交通運輸工具。執行森林火災撲救任務的車輛一律懸掛統一醒目的標志;縣交通局負責通知有關公路收費站(所),免繳道路、橋涵通行費。
6.5醫療衛生保障
衛生部門組織撲火救災醫療隊,對傷病員進行及時救治。
6.6治安保障
公安、司法部門組成火案調查組,進入森林火災發生現場,維護火場周邊地區治安秩序,迅速偵破案件,查明原因,對火災肇事人和責任者依法做出處理。
6.7后勤物資保障
在撲救林火之前,由工商部門協調鄉(鎮)指揮部成立后勤服務隊伍,準備足夠的生活勞保用品。如帳篷、炊具、防火服、頭盔、手電筒、電池、水壺、毛巾、食品以及衛生救護物資等,以便解決好撲火人員的吃飯、喝水、住宿、救護等后勤保障。此外還要備好火場通信工具,確保火場通信聯絡暢通。撲火前線指揮部可就近調配縣、鄉(鎮)和各國有林場撲火物資儲備庫儲存的各種撲火機具。
6.8撲火機具保障
林區所在地的國有林場要維護和保養好風力滅火機、滅火水槍、油鋸等撲火工具,備好油料和應急設備,必須處于臨戰狀態。各鄉(鎮)指揮部要求儲備一定量的鐵锨、镢頭等2號滅火工具,具體到人。森林資源較好的單位,在保證有足夠滅火工具的基礎上,還要適當配備開設防火線所需用的油鋸、彎把鋸、鋼板斧等專用工具,以備在火情難以控制的情況下,開設防火線,防止林火蔓延。(各鄉鎮、林場撲火機具配置見附表3、4)
林區各鄉(鎮)指揮部必須同有關單位、人員落實1一2臺挖掘機,3一5輛卡車,5一10輛農用三輪車以備承載各項運輸任務(要落實,有保障)。縣指揮部也要做好應急準備工作,必要時協調衛生部門,配備1一2輛救護車以解決醫務及傷員的搶救運輸問題。
6.9經費保障
財政、林業部門負責籌集必要的森林防火資金,主要用于森林火災撲救工作和縣指揮部各成員單位以及林火發生所在的鄉(鎮)指揮部組織的撲火隊員、運輸車輛、燃料供給、設備修理、人員調配、醫療救護和生活必需品等費用。應及時為撲救火災劃撥救災資金。撲火期間后勤供給的所有物資、運輸、食品、藥品等費用先記賬,應急結束后經審計等有關部門審核據實結算。
6.10社會動員保障
各有關單位要利用廣播、電視等形式,做好宣傳動員工作,發動林區和林緣區的群眾,隨時準備投入撲火工作。
6.11緊急避難場所保障
撲火前線指揮部要視火場情況及時果斷地采取阻隔措施,開設足夠寬的防火隔離帶,確保駐地職工群眾安全。當地鄉鎮人民政府應制定緊急疏散方案,落實責任人,明確安全撤離路線,有組織、有秩序地及時疏散居民,確保群眾生命安全。
6.12技術儲備與保障
建立火場專家小組,充分利用森林防火各類科技信息和成果,提供決策咨詢和工作建議。
7宣傳、培訓和演習
7.1公眾宣傳教育
各鄉(鎮)、林場要充分利用各種宣傳媒體,加大宣傳力度,教育轄區群眾,嚴禁在林區和林緣地帶燒草山、隨意用火。使“進入林區,防火第一”成為廣大群眾的共識和自覺行動。
7.2培訓演練
各鄉(鎮)護林防火指揮部要加強對半專業消防隊和義務撲火隊的培訓、演練和考核。半專業撲火隊每年進行不少于一次撲火集中培訓和撲火演練。學習內容和成績要記載歸檔。
8建立林火檔案。
主要包括:火場面積測繪,估算火場面積,成災面積及損失情況;火案處理情況;形成完整文字檔案。
9附則
9.1預案管理
本預案是處置森林火災特別是重、特大森林火災的應急措施,預案實施后應組織評估并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及時修訂。
9.2監督檢查
本預案由護林防火指揮部制定,并監督實施。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
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是我局應急管理工作的重點,對此,我局高度重視。一是報請市委、市政府專門成立地質災害防治指揮中心應急管理機構。目前,該機構已經基本組建完成,并提交市委常委會研究。二是根據贛府發〔2012〕8號文件精神,以及部、省廳、市局關于汛期地災防治工作的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我局專題向市委、市政府作出匯報,提出了我市貫徹落實的7條意見、建議,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認可。截止目前,各條貫徹落實意見基本落實到位,其中:由我局草擬的《市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落實贛府發〔2012〕8號文件進一步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的實施意見》和《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切坡建設管理有效防范地質災害發生的通知》已經市政府研究下發。三是抽調各股室工作人員組建了地質災害應急救援隊伍,成立地質災害防治應急小分隊,并為小分隊配備了各種基礎裝備,應對地質災害突發事故。
二、完善體系,抓好落實
根據需要,我局年初就調整充實了地質災害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并以市政府名義制訂下發了年度汛期地質災害防治方案,并進一步完善了地質災害防治應急預案,全市7個重要地質災害隱患點所在鄉鎮也分別制訂了地質災害防治應急預案。汛前,認真組織人員和力量,分片對各鄉鎮地質災害隱患點開展了全面細致地排查,并建立了檔案。汛中,嚴格落實汛期地災值班制度,從4月1日—7月15日,實行領導干部帶班、24小時專人值班,一旦出現暴雨征兆,及時會同氣象部門發送地質災害預警預報手機短信;一旦遇到持續降雨,及時分片組織人員開展地質災害督查;一旦發生險情、災情,及時啟動速報機制。今年汛期期間,會同氣象部門聯合氣象與地災信息8次,發送防災消息10000余條。汛后,緊密依托12.4全國法制日等重大節日,及地災防治知識宣傳培訓進萬戶活動這一載體,組織開展了形式多樣的地質災害防治知識宣傳培訓活動。其中:在李宅中學舉辦的地質災害防治知識講座,參訓人數達100多名,涵蓋了政府、村委、教師、學生等各個層次。
如果說生命是花,那么安全就是襯托千姿百媚的綠葉;如果說生命是河流,那么安全就是締造神奇的堤壩。沒有了安全,我們生命就會摔跤,就不可能走過人生的風風雨雨,更不能到達人生輝煌的頂峰。
學校安全與每位師生密切相關,做好安全工作是我們每個師生義不容辭的責任。那么,如何開展好學校安全教育活動呢?
一、樹立安全責任,強化安全教育
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學校領導必須高度重視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并且要放到首位。實施安全教育是學校的基本責任。學校的一切工作是為了學生的健康成長。學校還要按照國家課程標準和地方課程設置要求,將安全教育納入教學內容,對學生開展安全教育,培養學生的安全意識,提高學生的自我防護能力。學校安全工作要實行全員責任制。制訂切入可行的網格化管理,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到人,做到以人為本,制度化、規范化管理,構建和諧平安校園氛圍。
二、建立健全各類安全規章制度,確保安全工作規范化
每學年,學校要與各部門簽定安全工作責任狀,部門與年級組簽定安全工作責任狀,年級組與本組教師簽定安全工作責任狀,德育處與班主任簽定安全工作責任狀,層層簽定安全工作責任狀,明確安全職責,安全管理人人負責。并將安全工作作為教職員工考核的重要內容,對安全上出現問題的實行一票否決制度,同時貫徹“誰主管,誰負責;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真正做到了職責明確,責任到人。同時,學校應建立與學生家長的聯系,每學期學校與家長或其監護人簽定《家校安全協議書》,發放《致家長的一封信》,從而使學校的安全教育得到延伸,使學校教育落到實處,增強家長或監護人的安全意識和責任意識。
三、制定各類應急預案并組織演練,防患于未然
根據學校實際情況制定各類應急預案,確保遇有緊急情況時做到有案可依。制訂、修訂應急預案是加強應急體系建設的基礎性工作和首要任務。學校必須明確:萬一發生突發事件或學生傷害事件怎么辦?事發、事中、事后,誰來處理?怎樣處理?處理什么?用什么資源處理?都要在預案中體現出來。堅持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解決的應急處置原則。控制事態發展,組織開展救援工作,并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
四、定期排查安全隱患,消除不安全因素
學校應成立一支專門的安全隱患排查領導小組,定期對校園內外各種安全隱患進行排查,并對查出的隱患及時下發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
破壞性地震預報或破壞性地震發生后,各級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應按照本應急預案,組織、指揮和實施震區、災區的地震應急工作。
第一章破壞性地震的類型與地震應急原則
一、破壞性地震分為:一般破壞性地震;嚴重破壞性地震;特大破壞性地震三類。
(一)一般破壞性地震:造成一定數量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指標低于嚴重破壞性地震)的地震。
(二)嚴重破壞性地震:造成人員死亡200人至1000人的地震;直接經濟損失5億元以上、30億元以下的地震;在大中城市或地區發生的6.5—7.0級地震;在人口稠密地區或旗縣級城鎮發生7.0—7.5級的地震。
(三)特大破壞性地震:造成人員死亡數超過1000人的地震;直接經濟損失在30億元以上的地震;大中城市發生7.0級以上地震;在人口稠密地區或旗縣級城鎮發生的7.5級以上地震。
二、地震應急原則
地震應急工作實行政府統一領導和分級、分部門負責的原則。
(一)市范圍內發生一般破壞性地震,由震區所在地旗、縣、區人民政府組織領導并實施地震應急工作。市人民政府給予指導、協調和支持。
(二)市范圍內發生嚴重破壞性地震、特大破壞性地震,由市人民政府直接組織領導地震應急工作。震區所在旗、縣、區人民政府負責實施地震應急工作,請求自治區給予指導、協調和支持。
(三)發生在幾個旗縣區或鄉鎮交界處的地震,由震中所在地的旗、縣、區人民政府和主要受災區的人民政府負責應急工作,其相鄰地區的人民政府要大力協助、積極配合,共同做好地震應急工作;發生在鄰省區與我市相鄰地域的地震,由震中所在地的市級或旗縣人民政府負責,其相鄰地區的人民政府要大力協助,積極配合,共同做好地震應急工作。
第二章地震應急機構體系與職責
市人民政府設立“市防震減災領導小組”。破壞性地震發生后或臨震地震預報后,市防震減災領導小組立即轉為“市抗震救災指揮部”,指揮部下設辦公室、13個應急專業工作組、地震緊急救援隊和地震現場工作隊。
第三章備震應急
一、預案準備。各旗、縣、區人民政府及各有關部門應當參照本預案,從本部門、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出發,制定本部門、本地區的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報市地震局備案,并依據情況的變化及時修訂補充。
預案應當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應急機構的組成和職責。
2、應急通信保障。
3、搶修救援的人員、資金、物資準備。
4、災害評估準備
5、應急行動方案
6、疏散地點和搶險指揮地點。
二、積極籌措、儲備抗震救災資金和物資。各地、各部門(單位)要儲備一定數量的抗震救災資金和物資,確保震后及時有效地組織救災。
三、加強建筑物的抗震加固工作。由市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對全市范圍內的重點建筑物進行抗震設防普查,對不符合抗震設防要求的建筑物要采取拆除或抗震加固等措施,最大限度地減輕破壞性地震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四、制定城市人口疏散方案。市區由紅山區政府會同有關部門,根據我市危舊房屋多、人口稠密等特點,制定城市人口就近疏散方案。疏散地點確定在交通便利,視野開闊,地勢平坦的地區以及體育場和各大、中、小學校操場等。
第四章一般破壞性地震的應急反應
一般破壞性地震發生后,震區所在旗、縣、區人民政府迅速啟動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成立抗震救災指揮部,按當地地震應急預案立即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的抗震救災工作。
旗、縣、區地震部門,要迅速了解災情震情,同時將情況上報市地震局和同級抗震救災指揮部。
市地震局要立即啟動本部門應急預案,在30分鐘內測定出地震三要素(時間、地點、震級),快速上報市人民政府、自治區地震局,并派出地震現場考察隊、地震流動監測臺,會同震區地震部門進行地震現場考察與震害評估;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召開緊急會商會,在地震發生48小時內,及時提出地震類型和地震趨勢的初步判斷意見,向市抗震救災指揮部通報震情。
市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成員要迅速到位,按各自的職責和分工開展工作。迅速向市人民政府、市抗震救災指揮部和自治區地震局報告震情、災情;向市人民政府和抗震救災指揮部提出抗震救災方案;報告自治區人民政府并抄送自治區人民政府各有關部門。市人民政府視災情,確定應急工作規模,宣布災區進入震后應急期,部署抗震救災工作。
第五章嚴重破壞性地震和特大破壞性地震的應急反應
一、嚴重破壞性地震發生后,市人民政府立即啟動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市防震減災領導小組立即轉為市抗震救災指揮部,組織、指揮災區的地震應急工作。同時,迅速召開指揮部全體成員參加的緊急會議,依據地震部門確定的震情和所掌握的災情,確定應急規模,宣布災區進入地震應急狀態,并將所掌握的震情、災情上報自治區人民政府,請求自治區人民政府及有關部、委的支持和援助。
市人民政府向災區迅速派出市領導同志帶隊的慰問團和抗震救災應急工作隊,赴災區領導、指揮、協調現場地震應急工作。市長和市抗震救災指揮部指揮長組織召開指揮部成員會議,通報震情、災情,部署應急行動,視災情協調駐軍、武警,調集部隊參加搶險救災。并根據災情和所在地人民政府的請求,確定對災區進行緊急支援的部門和單位。
二、震區所在地的旗、縣、區人民政府迅速設立抗震救災指揮部,立即啟動本地區的應急預案,迅速了解震情、災情,確定應急工作規模;及時將震區情況報告市人民政府和市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并抄送市各有關部門,同時通報當地駐軍領導機關,宣布進入震后應急期,必要時實行特別管制措施;按本地區大震應急預案迅速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進行人員搶救和工程搶險工作,組織本行政區域內的非災區對災區進行援助,做到統一指揮。市或自治區領導到達地震現場后,震區地震應急工作統一由市或自治區抗震救災現場指揮部領導、指揮、協調。
三、市地震局應迅速啟動本部門地震應急預案,及時向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區地震局報告震情、災情;并向市防震減災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通報有關情況,提出地震趨勢判斷意見和應急工作的建議;定時向指揮部匯報震情和災情發展趨勢,并負責全面做好指揮部辦公室指定的其它工作。
四、市抗震救災指揮部各成員單位立即啟動本單位地震應急預案,迅速投入抗震救災工作。指揮部各專業組迅速到位,按照各自職責,在市抗震救災指揮部統一領導下,各司其職,確保整個抗震救災工作有序、高效的運行。
五、各專業應急工作組(隊)應急工作。
(一)地震現場工作隊。迅速派出地震現場工作隊,對災區開展地震現場監測和分析預報,進行地震科學考察和地震震害損失評估,并隨時向指揮部報告震情、災情。如有上級地震部門在現場,地震現場工作隊要服從上級地震主管部門的調動,積極配合上級地震部門,共同做好地震現場工作。
(二)地震緊急救援隊。調動市公安消防支隊趕赴災區,搶救被埋壓人員、搶救國家重要財產、消防滅火、控制嚴重次生災害的發生。
(三)地震監測工作組。按照大震應急預案,迅速測定地震震級、發震時間和震中位置;派出地震現場考察隊(組)、地震災害損失評估組和流動監測臺;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召開緊急會商會,在48小時內提出地震類型和趨勢判斷意見;加強監測,做好余震序列的分析和強余震預報。開展防震減災知識宣傳,平息地震謠傳,穩定社會秩序。協調震區與鄰省的監測工作。
(四)工程震害與重建規劃組。組織建設等有關部門,對受損建、構筑物和生命線工程設施、城市基礎設施進行抗震鑒定,對危房提出拆除或加固的意見,負責指導或組織建、構筑物抗震加固。參與災區重建規劃,參與地震災害損失評估。
(五)人員搶救與工程搶險、搶修組。調動駐軍、武警以及地方力量,趕赴災區,搶救被壓埋人員,搶救國家重要財物、機關檔案、搶修被毀道路、橋梁、水庫及供水、供電、供氣等生命線工程設施,協助有關部門負責急救物資的運輸、存放和看管等工作。完成指揮部部署的其它救災搶險工作。
(六)醫療救護與疾病預防控制組。組織衛生、防疫等有關部門,迅速派出急救隊伍搶救傷員,幫助災區及時檢查、監測災區飲用水源、食品,做好衛生防疫、救治和污染源、傳染源的處理工作,并迅速向災區提供所需藥品、醫療器械,必要時組建震區中心醫院。
(七)交通運輸保障組。組織交通、鐵路、民航部門迅速調集本系統人員、物資,盡快恢復被毀壞的公路、鐵路、機場和有關設施;調集本系統和社會有關部門的交通運輸工具,迅速調運搶險救災物資、輸送救援人員和災區傷病員。
為了進一步有效防止重大動物疫病在我區發生和流行,現就我區秋季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工作緊急通知如下:
一、堅持預防為主的方針,確保強制免疫注射的力度、密度和質量
實施強制免疫,提高免疫密度和免疫質量是防止發生疫情最有效的措施。各鄉、鎮、場要集中力量,進一步明確責任,組織專人進行普防,確保秋季我區重大動物疫情繼續保持平穩態勢。在防疫工作中,要按照“政府保密度,部門保質量,財政保經費”的要求,突出重點,高密度、高質量的完成各項免疫任務。突出高致病性禽流感、高致病性豬藍耳病、牲畜口蹄疫、犬狂犬病等的免疫。防疫工作要達到“4個100%”,即免疫率100%、免疫證發放率100%、免疫牲畜口蹄疫耳標佩戴率100%、免疫檔案建檔率100%。要加大防疫經費的投入力度,保證人員工資、疫病監測管理等經費及時、足額落實到位。要把防止動物疫病向人間傳播作為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完善應急預案和防治方案,搞好醫學監測和預防工作,加強活禽交易市場管理,嚴防對人的感染。
二、強化疫情監測,落實疫情報告制度
加強監測,提早采取措施是防控疫情蔓延的有效措施。要重點加強對水域、候鳥集中活動區域、養殖密集區的監測,及時、準確、客觀地報告疫情。加強疫情分析,預測疫情態勢,及時預警信息,切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早控制。規范疫情報告程序,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向當地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報告疫情,但必須按照《國家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規定的要求和程序逐級上報。各級政府和畜牧獸醫主管部門接到疫情報告后,要迅速組織專家深入現場調查處理,不允許以任何理由拖延推諉,更不允許瞞報、漏報和謊報。對貽誤戰機造成疫情擴散流行的,要依法嚴肅處理。
三、強化輿論引導,落實群防群控措施
各鄉、鎮、場要組織獸醫人員開展防治技術咨詢、技術交流和培訓活動。要大力普及重大動物疫病防控知識,把防治知識、方法及時告訴廣大養殖者,提高廣大群眾防疫治病和自我保護意識。要堅持正確的輿論導向,防止故意炒作。在做好秋季重大動物疫病防控工作的同時,加快畜牧業發展。
2015年4月,我通過渾源縣組織的考試進入縣畜牧獸醫服務中心工作,2017年3月,由于工作成績突出,被提拔為縣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在上級和服務中心各位領導的的正確領導和熱情關懷下,在鄉鎮中心站同事的大力支持以及村干部和村級防疫員的鼎力協助下,順利地完成了縣畜牧獸醫服務中心交給我的各項工作任務。下面將我任職以來的工作情況作一次全面總結:
一、動物防疫工作
自2015年4月任職以來兩年多的時間,按照上級“春秋兩季免疫、常年補針”的工作要求,我負責的疫控中心動物防疫工作在各鄉鎮站和村級防疫員的協助下,實現全年應免免疫密度100%,免疫檔案全部建立,且免疫、消毒、用藥等記錄齊全,全縣沒有發生重大動物疫情。但是針對目前疫情復雜多變的現狀,動物防疫工作仍然不能有絲毫松懈,今后要繼續抓好以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小反芻獸疫、布魯氏菌病、豬瘟、新城疫等為代表的動物重大疫病的防治工作,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
為了加強疫苗管理工作,我們制定了疫苗管理制度,疫控中心及各鄉鎮站疫苗都指定專人負責管理,所有疫苗存放一律冷鏈運儲。我單位有冷藏庫存放補免用疫苗,同時建立疫苗出入庫臺賬,按照“誰領用,誰負責”的原則做好疫苗領用,發放使用登記工作,嚴格疫苗管理。
二、組織開展抗體監測工作
我縣獸醫實驗室2012年通過農業部考核,承擔著每年春秋防疫結束后的抗體監測工作。每年春秋集中防疫期結束以后,我都會按照上級要求,組織開展抗體監測工作,確保全縣畜禽達到“免疫密度100%,免疫抗體保護率達70%以上”的防控目標,保證我縣畜牧業健康發展。
三、動物疫情排查工作
2017年4月中旬,我們按照市疫控中心要求,對全縣范圍內養殖(戶)進行了H7N9禽流感排查,共排查雞352360羽,未發現H7N9禽流感疑似病例。今年8月上旬,我們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對全縣范圍內養豬場進行非洲豬瘟疫情滾動式排查,到目前為止,未發現非洲豬瘟疑似病例。
四、參與編制《渾源縣草原火災應急預案》和《渾源縣政府購買動物防疫服務調研報告》
2017年4月,為了摸清我縣基層防疫隊伍建設情況,提升動物防疫能力,探索我縣動物防疫有償服務和政府購買服務模式,按照大同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同疫控【2017】16號文件精神要求,我與孫恒宏同志一起,組織相關人員成立專門調研組,深入各鄉鎮中心站、養殖場(戶),走訪中心站工作人員、村級防疫員、養殖戶,采取查閱資料、召開座談會等形式就全縣基層防疫隊伍建設情況和開展動物防疫有償服務征求意見,通過對收集到的意見和建議進行整理和歸納,編制了《渾源縣政府購買動物防疫服務調研報告》,此次調研工作對提升我縣動物重大疫病防控能力,指明了一個新的發展方向。
2017年11月,按照上級要求,我與縣畜牧獸醫服務中心一眾同事集思廣益,努力吸納各方意見,收集、分析預案所涉及的法律法規,識別危險因素,評價現有人力、物力和能力,摸清底數,有的放矢,編制了《渾源縣草原火災應急預案》,力爭做到加強草原火情監測預報,建立健全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確保迅速有效地預防和處置草原火災。
五、技術推廣工作
隨著畜牧獸醫事業的迅速發展,我掌握的動物防疫方面的知識正在不斷的更新,新的知識在不斷地產生,因此就需要不斷吸收應用國內新理論、新知識、新技術、新方法,了解和掌握畜牧獸醫科技的新動向,以便及時向廣大群眾提供有價值的信息資料。與此同時,還需要與有關專業人員和養殖戶共同探討最佳生產方式,促進科學飼養,同時開展畜禽養殖環保達標治理,使自己在業務方面有長足的進步。
一、綜合檔案館情況
1、領導班子健全,檔案館人員配備,不符合編制標準,事業經費已列入財政預算,兩元一卷的標準已經落實。
2、檔案保管與安全情況。檔案庫房已到達了“十防”要求,對破損檔案采取了搶救措施,進行了修復和復制,并制定了檔案安全責任制及安全應急預案。
3、新建檔案館即將封頂。
1、落實檔案館庫建設。7月份,完成檔案館建設招投標。現已開工建設。
2、接收到期檔案。并向社會開放1985年以前的應開放的檔案。4月份已接收178件,現已整理完畢;3月份滿三十年的應開放的檔案已全部向社會開放。
3、開展一次優質查檔服務活動,年提供利用1600卷次。6月初,組織全體人員進行了一次優質查檔競賽活動;提檔查準率達到95%;截止到8月底共接收查檔利用1100余人次;利用900余卷次;出具證明241份,已超額完成任務。
4、抓民營企業建檔試點一個;做好全縣九個鄉鎮,三個園區的工作。5月上旬以政府辦公室文件下發《關于做好2014年文件材料歸檔工作的通知》,通知過后,隨即對三個鄉鎮五個縣直單位檔案工作進行了跟蹤指導。
5、完成重點檔案的搶救與保護。7月份,我局多次聯系省檔案局數字化與技術指導保護處,請求對珍貴檔案進行修復保護,現重點檔案正在修復復制中。
6、做好土地確權檔案的立卷歸檔工作。3月份已完成對土地確權檔案立卷歸檔人員的培訓工作。
7、完成對重點項目檔案和對申請目標認定的單位進行全部驗收。目前,正在對申請目標認定單位進行跟蹤指導。
二、對涉及機構改革單位檔案情況檢查
加強與編辦的聯系與溝通,對涉及十幾個機構改革的單位與變化情況進行了摸底調查,明確了檔案的歸宿,確保了檔案的安全。
1、綜合檔案館正在開工建設,預計于今年年底竣工。
2、家庭建檔工作。3月份,按照市局統一安排,全市共選出五個縣(市)進行家庭建檔巡回展,目前,我局正在積極籌備中。
3、面向社會積極征集檔案,對珍貴歷史檔案進行搶救。
4、檔案安全保管工作。我局每周進行防蟲、防火、防霉、防盜、防光等“十防”安全檢查;并實行24小時人員值班制,確保了館藏檔案的安全。
5、繼續做好檔案提供利用優質服務工作。
三、存在的問題與建議
1、由于機構改革,縣檔案局(館)改為縣國家檔案館;工作職能發生了變化。按照《檔案法》要求,檔案館無權進行檔案行政執法、監督、培訓、業務指導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