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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是聯合通航的開局之年,也是空客項目推進的關鍵之年。18年財務審計部根據項目推進進程及公司業務發展需要,分階段建立并完善財務體系,包括制度建設及流程、OA設計?,F將若干重點工作總結如下:
一、重點工作總結
1、財務制度建設
(1)制定并試行部分重點財務制度。根據前期業務需要,我部門單獨制定了《備用金管理辦法》、《付款報銷審批管理制度》、《預算管理制度》、《出國人員費用開支管理辦法》,跟綜合部共同制定了《國內出差管理制度》、《公務接待管理制度》;目前以上六部制度均在試行階段。
(2)草擬及修改部分財務制度。根據制度試行出現的問題修改了《付款報銷審批管理制度》、《預算管理制度》;同時根據公司發展,草擬了《大額資金使用管理制度》和《資金管理制度》。
2、財務核算及稅務工作
(1)OA及用友財務軟件上線。完成OA前期需求調研及培訓實施工作,現將OA管理移交綜合部;完成用友軟件的實施及調試,及用友與OA端口對接開發工作,可實現自動做賬功能。
(2)嚴格按照企業會計準則填制憑證、處理賬務并對外出具唯一版本的財務報表,確保對外報稅、審計的合規、合法性。
(3)辦理完畢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轉一般納稅人工作。實現增值稅可抵扣,方便以后公司實現銷售收入時的抵扣稅工作。
(4)上線最新稅控系統,完成報稅配套工作。根據稅務局要求,上線最新的金稅三期稅控系統,并申請納稅相關的軟硬件。
3、資金及預算工作
(1)每周資金周報及重大資金事項。每周以周報形式向領導發送本周資金收支狀況及重大資金事項明細,便于領導掌握公司資金動向。
(2)試行備用金制度。公司創建初期各類小額支出較多,為提高效率,財務審計部特制訂《備用金管理辦法》,允許綜合部借取5萬元作為備用金,周報月清。
(3)完成委貸1.5億元發放。因自有資金不足,為按期支付直升機預付款1800萬歐元,財務審計部積極聯系包括銀行、證券、租賃在內的金融機構辦理貸款,如:國開行、進出口行、農行、東吳證券、青銀金租等。但因時間緊張、資料不足,最終向集團申請委貸1.5億元,并于11月30日由銀行發放到位。
(5)試行月度預算工作。公司自2016年9月份開始試行預算制度,考慮到公司建立初期業務可預測性較差,前期實行月度預算,暫不納入考核。
4、財務管理規范方面
(1)推行《未辦結業務統計表》。為防止出現長期不報銷、不及時索取發票、不清借款及備用金的情況,特設置《未辦結業務統計表》,公開通報未辦結業務情況。
(2)規范報銷、付款流程及填制要求。通過管理文件及日常業務矯正,規范公司內的報銷、付款業務,包括憑證填寫、票據索要、OA流程辦理等。
5、項目談判工作
(1)分析匯報空客提供的財務模型。配合談判進度,集中分析空客提供的若干財務模型版本,提出意見及問題并匯報。
(2)根據談判需要編制項目財務模型及測算。根據領導及項目需求進行財務測算,包括內部收益率、投資回收期等;負責編制代表中方觀點的項目財務模型,并向空客提供正式版本。
(3)負責解決各談判小組財務方面的問題。部門根據公司談判小組的設置分派專人參與談判工作,包括文本審定、現場談判及其他相關財務方面的工作。
二、現存問題及改進措施
1、財務制度體系尚不完善。隨著公司業務逐步開展,一些新的財務制度需及時制定,如:《項目資金審批管理制度》用于規定后續工程土建等項目的資金審批管理。現行制度也需要根據實際業務的變化及時更新。
2、OA中財務部分流程仍需改進。隨著OA的廣泛使用,一些財務流程出現了或大或小的問題,比如:差旅費報銷界面計算不方便、科目設置不便捷、預算模塊功能不全等,這些問題會影響審批效率及效果,需跟泛微及時對接優化方案并改進。
3、部分報銷業務仍存在拖沓問題。比如:國外出差、大型會議或談判等事項的報銷時點與業務發生時點相距較長,甚至跨月,會影響預算及核算工作。應每周定期通報未辦結業務,并考慮充分利用OA時限控制的方式提高報銷效率。
4、預算編制不規范,執行結果偏差大。預算試行3個月,存在諸多問題,比如預算編制說明不規范,預算數據較實際業務偏差較大等。雖有業務難以預測的客觀原因,但仍需在預算培訓、制度規范和執行控制方面改進,盡可能將預算與實際業務靠攏。
三、2019年重點工作計劃
1、融資計劃。2019年的土地購置、開工建設將會需要大量的資金,財務審計部會根據實際的用款需求對接外部金融機構。
(1)預計以自有資金購買土地,并以土地及在建工程抵押為條件申請項目貸款;
(2)以股東擔保申請流動資金貸款,用于支付直升機貨款。
2、繼續推行月度預算。自2017年起正式通過OA預算模塊實現預算控制,同時針對全體員工進行預算培訓,規范大家編制預算的格式和依據;每月定期預算執行分析,協助各部門審核預算標準,力爭預算與實際靠攏。
3、招標引入“四大”,全面介入談判,及后續項目運營管理。為配合談判進展,擬以正式招標的方式選擇四大會計師事務所中的一家提供咨詢服務。服務內容包括:財務模型數據分析及測算、談判介入及策略輔導、項目安排及節點管理,項目落地后稅收政策籌劃、銷售管理優化等。
4、加強內控、優化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及會計核算的規范化。優化OA審批流程,提高審批權限等級 ,降低審批風險;細化財務核算,提高會計核算的規范化。
5、優化財務制度,完善財務制度體系。優化已有制度以適應公司發展;根據公司業務發展,補充建立財務管理辦法,例如基建需要制定的《項目資金審批管理制度》。
6、參加外部財務培訓,提高部門業務素質。初步計劃加入諸如大成方略這一類的大型財務培訓機構的會員,方便及時掌握國內稅務及會計政策變化,提高部門人員業務素質,降低業務風險。
[關鍵詞]高校;采購管理;內部控制;制度設計
[作者簡介]呂偉華,玉林師范學院審計處會計師,廣西玉林537000
[中圖分類號]G64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2728(2010)07-0172-02
采購工作是高校必不可少的工作之一,學校的可持續發展離不開采購工作。采購工作完成得好壞,直接關系到能否降低采購成本、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是否能為學校的教學、科研、生活提供理想的貨物及優質的服務,實現采購管理內部的控制目標。
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采購腐敗行為,須從內部控制設計做起。采購管理內部控制設計應包括制度建設控制、審批過程控制、貨物服務驗收過程控制。
(一)制度建設控制。建立健全采購管理制度,是規范采購行為的前提與保證。采購管理制度一般應包括采購管理規章制度、采購工作流程和完成采購工作流程的相關表格三個方面的內容。
采購管理規章制度是高校實施采購行為的書面文件,是規范采購行為合法性、合理性、效率性和經濟性的制度保障,其基本組成元素為:采購范圍是什么,由哪個部門負責組織采購工作,有什么樣的采購方式,采購計劃如何制訂,采購事項需經過誰來審批,采購程序如何,怎樣進行驗收,在采購管理中各部門的工作范圍和工作職責等等。一般來說,采購范圍不僅包括貨物采購,還包括服務采購,學校應設立一個專門負責采購工作的管理部門;同時按照《政府采購法》的規定要確定每一采購事項適合的采購方式。除此之外,對于一些零星的采購,學校應根據其單價或總金額的大小選擇是學校集中采購還是使用部門自行采購,是詢價采購還是通過校內招標采購。而采購驗收應分為貨物驗收和服務驗收,并在采購管理制度中明確驗收所依據的標準等等,通過制定采購制度來規范人們在采購活動中的行為,有利于采購工作的有序開展。
采購工作流程是落實采購管理規章制度的具體工作步驟,可以用流程圖等方式來表示,將采購環節各職能部門的工作串聯起來,并明確各部門的工作內容、程序和職責。其主要工作流程可設計為:使用部門提出采購申請一歸口部門匯總、核準一財務部門簽署意見一學校領導審批一政府集中采購或學校集中詢價采購及使用部門零星購買一簽訂合同一驗收與付款等。當然,還可根據需要設計不同采購方式的工作流程。
另外,還需要設計相關表格來完成各環節的工作。這些表格稱為工作流程表格。工作流程表格是各部門完成采購管理工作進行信息溝通的載體,在實際工作中的主要表格有:《采購審批表》《招標文件審批表》《預算控制價審批表》《合同審批表》《詢價采購審批表》《驗收報告單》等。表格要有完整的內容,一般應具備“部門名稱、審批事項、聯系方式、所送資料、審核、批準意見”等要素;如《采購審批表》主要應具備申請單位、聯系人及電話,申報時間、申報項目及現有設備配置情況,擬采購貨物名稱、參考品牌、規格、技術參數、數量、單價及金額,歸口管理部門、財務部門以及學院領導的審核批準意見等要素。而在設計《驗收報告單》時,由于驗收是貨物服務采購管理的最后一個環節,關系到能否保證貨物服務質量、數量的問題,因此需突出驗收情況的記錄和對問題處理的意見。如果有數量或質量等問題,驗收小組須提出處理意見,同時采購部門對驗收過程中的存在問題也要表明態度,并配合驗收小組對問題進行跟蹤調查處理。
采購管理制度形成學校采購管理的制度體系,它們之間環環相扣。從而通過制度的設計使各職能部門之間相互配合,相互制約,既達到實現內部控制的目的,又推進了采購工作的有效開展。
(二)審批過程控制。制定嚴格的審批制度,明確審批人的職權范圍和工作責任。審批環節主要包括使用部門領導根據本部門需要的簽署意見;歸口部門根據年度預算的安排及發展需要,充分考慮各部門的設備合理利用情況和部門之間現有設備的共享狀況,對申請采購事項進行匯總審批;財務部門根據擬采購的貨物、服務所需資金的多少和時間安排進行審核,以確定所采購的貨物服務是否有資金保障;學院領導則在其職權范圍內總體把關;對于沒有預算安排的重大采購事項需要學院辦公會議討論后決策,進行集體審批。這樣,一系列的審批程序使貨物服務在采購環節中就得到了控制,防止使用部門重復購置浪費資金,達到提高現有設備的使用率,促進資產良性循環的目的。,
在實施審批控制過程中,必須以采購預算為依據。采購預算是學校每年底根據各專業和各部門發展的需要以及學校財力情況制定的全校貨物服務的采購計劃,并下達到歸口部門,由歸口部門在其管轄的部門之間作出統籌安排。而使用部門則根據需要向歸口部門提出采購申請。在采購預算的執行過程中,如有超出年度預算的采購,需按金額大小,根據審批的權限范圍逐級上報進行集體討論決策。通過預算控制,使學校的資金在目標實現過程中得到充分發揮,實現采購計劃的有效制衡。
(三)貨物服務驗收過程控制。貨物服務驗收是采購管理制度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環節,其包括數量驗收和質量驗收。貨物服務驗收前應由采購部門牽頭,組成有采購部門、使用部門、歸口部門等參加的驗收小組,按招標時《貨物需求一覽表》中的貨物名稱、數量、品牌、規格及技術標準和合同的規定進行驗收,對技術含量高驗收難度大的設備可邀請相關專家或國家認可的質量檢測機構參加驗收工作。驗收小組必須將驗收情況記錄在案,如有質量問題驗收小組還應須根據不同情況分清責任,表明處理意見和建議,并追蹤處理結果,待各方滿意后方可辦理結算付款手續。把好驗收關是保證貨物服務的數量正確、質量達標的關鍵環節,能有效地降低采購成本和使用成本。
貨物服務驗收后進入采購結算階段,財務部門必須認真復核相關的憑證,待申請、審批、招標、詢價、審計、驗收等,一系列手續具備,票證正確后方能進行結算付款,以保證付款金額正確,付款手續齊全,合法合規并及時地完成每一項結算。
關鍵詞:事業單位 固定資產 管理 建議 對策
一、引言
隨著改革開放的全面深入和我國經濟的不斷發展,以及《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財政部令第36號)、《財政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指導意見》(財資〔2015〕90號)等法規的頒布實施,事業單位對固定資產管理工作的重視程度越來越高。通過加強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管理,逐步實現事業單位固定資產配置科學,使用有效,處置規范,監督到位,以保證事業單位能更好地履行社會職能。
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管理是指事業單位固定資產從采購到報廢的全過程的管理,包括資產的配置、使用、處置以及資產監督等環節的管理。完善的固定資產管理制度能夠科學合理的分配事業單位的資產,物盡其用,減少浪費;能夠有效地規范事業單位資產管理的各個環節,約束單位人員的行為,保護資產的安全,避免貪污現象的發生;能有效促進資產在單位內部各部門之間的有效配置,實現使用效益最大化。
二、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管理中存在的問題以及原因分析
(一)對固定資產管理的重視程度不夠
多數事業單位的領導對固定資產管理的認識和重視程度不夠。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一是由于事業單位的特殊性,事業單位不允許其從事盈利性的經營活動,資產由政府無償調撥或由財政預算經費撥款購買;二是領導主要重視年度考核目標任務的完成情況;三是固定資產管理監督責任落實不到位,甚至沒有監督。
(二)固定資產管理制度不健全
固定資產采購制度不健全。很多事業單位在固定資產采購過程中,雖然按照《政府采購法》、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標準等政策法規的要求填報政府采購審批表履行采購報批手續,但很多事業單位沒有制定固定資產采購制度,資產購置從申報審批到購買驗收都由一個人辦理,采購審批流于形式,這會造成一些質次價高的資產購入單位,從而影響單位工作的開展;也會出現一些現象,給事業單位的資產或者資金造成損失。
固定資產實物管理制度不健全。很多事業單位沒有制定固定資產的實物管理制度,致使資產的實物管理責任不明確,實物資產沒有明細臺賬,單位人員變動時沒有辦理資產移交手續,少數干部職工調動或退休后,把自己使用的固定資產據為所有。這樣造成了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的實物管理與財務管理相互脫節,給單位資產的安全完整帶來了極大的隱患。
固定資產處置制度不健全。事業單位沒有資產處置制度,會造成單位領導和職工對固定資產處置的法規意識欠缺,資產毀損不能使用的隨意處置,資產毀損但經修理還可使用的,不進行修理使用便直接處置或閑置。這些情況的發生,一方面會造成單位資產的賬實不符,另一方面會造成固定資產的流失。
(三)固定資產預算管理體系不完善
對資產預算管理的認識不夠。由于歷史原因,單位領導和職工多數認為預算只是人員經費和運轉經費的預算,預算工作是財務部門的事?;谶@種認識很多事業單位的資產管理部門、資產使用部門和財務部門相互脫節,造成資產管理部門和使用部門沒有會同財務部門將資產采購預算納入部門預算編制。資產的采購沒有與預算相結合,這樣不利于事業單位從總體上合理配置資源,也不利于提高資產的使用效率。
資產預算執行力度不夠。近年來,有的事業單位雖然將資產的采購納入預算編制,但在資產的購置過程中預算卻形同虛設,甚至沒有預算照樣購置資產。究其原因:一是部門預算編制不嚴謹;二是預算執行沒有監督;三是單位領導和資產管理部門預算執行意識淡泊。以上情況導致資產購置隨意,不利于單位從總體上安排節約使用財政資金。
沒有科學的資產預算編制方法。很多事業單位沒有制定科學合理的資產預算編制方法,因而在資產預算編制時,沒有充分考慮單位資產使用部門的具體情況,只是由財務部門根據財政預算要求和單位預算經費簡單編制,從而導致了資產預算編制極不合理。
(三)固定資產管理制度的執行和監督不到位
資產管理制度執行不到位。很多事業單位雖然制定了一系列的固定資產管理制度,但在執行過程中,沒有常抓不懈,加之管理人員少,責任心不強等原因,致使資產管理制度在實際工作沒有得到很好執行。
固定資產監督不到位。由于歷史的原因,監督機構和人才隊伍建設的因素,各級財政部門、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和單位內部監督部門職責沒有很好落實,造成了固定資產監督不到位,導致很多事業單位資產賬實不符,甚至出現現象。
三、關于加強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管理的建議
(一)加強固定資產管理的重視程度
首先要加強對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管理政策法規的組織學習,使單位領導和廣大干部職工從思想上真正認識到固定資產管理的重要性;其次要加強財政部門、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及外部審計部門對固定資產的監督,通過監督來加強事業單位對固定資產管理的重視程度。
(二)建立健全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建立固定資產采購制度。單位采購資產必須按政府采購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履行政府采購審批手續。經批準后單位要成立資產采購小組負責按批準的采購方式進行采購。采購來的資產由資產使用人和資產管理人員按照政府采購審批表內填列的標準進行驗收,并出具驗收報告單。驗收報告單一式兩份,一份交資產管理人員據以登記資產臺賬和資產卡片;一份交財務部門作為賬務處理的依據。該制度的建立實施有效地促進了資產的實物管理與財務管理相結合。
建立固定資產實物管理制度。事業單位要根據資產管理要求,設立固定資產管理部門或者在辦公室指定專人負責資產管理工作。資產負責人要建立資產臺賬,并γ懇恢腫什按使用部門、使用人員建立一張卡片進行管理。使用人員變動時必須辦理資產使用交接手續后才能辦理其他相關事宜。
建立固定資產處置制度。資產因毀損報廢等情況需要處置時,由資產使用人提出處置原因情況說明報資產管理負責人,資產管理負責人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核實,根據核實情況填報處置申請表,逐級報單位負責人、主管部門負責人或財政部門審批,經批準后方能進行處置。
(三)完善事業單位固定資產預算管理體系
提高事業單位對固定資產預算管理的認識。首先單位領導要組織干部職工學習固定資產預算管理的相關知識,讓單位廣大干部職工從思想上認識到資產預算管理的重要性、合規性和嚴肅性。其次要強化預算約束,對沒有納入采購預算的資產原則上不予采購;若確實需要采購的,資產使用人必須詳細說明沒有納入預算的原因,并報單位集體研究批準后購買。
建立科學的資產預算編制方法。事業單位要按財政預算的要求,根據單位實際情況,成立由資產管理部門、資產使用部門和財務部門組成的資產預算編制小組,由資產預算編制小組共同編制預算,這樣有利于提高資產預算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有助于實現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的結合。通過資產與預算的結合,管控總量、盤活存量、用好增量,有效緩解單位部門之間資產占有水平不均衡的狀況,促進資產配置的合理化,提供單位資產的使用效率。
加大資產預算執行力度。事業單位可以成立資產預算執行小組,成員由單位分管領導、資產管理部門、資產使用部門和財務部門人員組成,分管領導為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資產預算的執行。
(四)加強固定資產管理制度的執行和固定資產監督力度。
首先要從固定資產管理法規層面明確事業單位法人是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執行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執行各項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其次要加大財政部門、內部監督部門、外部審計監督部門對固定資產的監督力度。對制度執行不力的單位,由政府部門對單位負責人進行問責;對監督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嚴格按相關規定處理。
四、結束語
事業單位固定資產是事業單位提供公共服務的物質基礎,加強固定資產管理對資產的合理配置、安全完整、高效使用、規范處置有著重要作用;加強固定資產管理有利于促進固定資產實物管理與預算管理及賬務管理相結合。加強對固定資產管理的執行和監督力度,從根本上解決固定資產管理中存在的問題,為事業單位更好地履行社會職能提供物質保障。
參考文獻:
[1]劉春燕,蘇慶兵.淺議如何加強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的管理[J].讀書算:教育教學研究.2013
一、當前事業單位財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一)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相關制度不夠健全
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1)執行財經法規制度不嚴格,財經紀律觀念淡薄,辦事不講規則、程序、手續,憑習慣、經驗辦事。(2)財務工作缺乏連續性,經常有“領導換,會計變”的現象,客觀上增加了財務管理工作的波動,造成亂賬現象發生。(3)少數單位對發票、支票等重要管理制度的重要性認識不足,不按財務管理要求制定票據管理制度。大多數單位即使有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的相關制度,也往往流于形式,造成制度化管理監督機制弱化。(4)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制度的修訂普遍不完善和不及時,與新的財經法規和制度銜接不好,與單位情況變化和制度實際執行情況不相適應。財務管理制度不符合實際、不便于執行,直接損害到財務管理的權威性。
(二)事業單位資產管理不夠規范
主要有兩方面:(1)貨幣資金管理有漏洞,資金安全存在隱患。在實際工作中,有些事業單位的會計、出納等不相容職位沒有嚴格分離,有的崗位互串,單位對出納工作監督不到位,很少對庫存現金進行盤點。大額開支使用現金支付,白條抵庫、公款私存現象在部分單位仍然存在。公款私存具體表現有:①各種事業性收費、罰沒收入以及學會的會費收入等不入賬。②租金等其他應列入本單位財務會計部門賬內或應交存財政專戶的收入不及時入賬。收款不用合法收據,用白條代替。③通過虛列支出、資金返還等方式將資金轉到本單位財務部門賬外,設置小金庫。(2)固定資產管理不規范。目前,一些事業單位對固定資產的存量及流量管理不嚴,普遍存在“重購建、輕管理”的現象,固定資產的使用、維護、處置、出租、出借以及調撥、報廢等方面管理不規范,資產使用效率低下,并造成了國有資產的流失。具體表現:①固定資產管理較為混亂,事業單位在固定資產管理上隨意性很大,設施和設備購建論證不充分,造成閑置。②有的單位沒有明確的管理制度,或者固定資產的驗收、保管、維護工作流于形式。有的單位不按要求對固定資產定期進行清理和盤點,或者是固定資產不入賬,形成賬外資產,致使總賬與明細賬不相符、賬面資產與實際資產不相符。
(三)部分事業單位不重視預算編制,收支管理不到位
一些事業單位不重視預算編制,雖然國家預算管理要求事業單位應根據事業發展的計劃來編制年度財務收支計劃,但一些單位在編制預算時不能按預算的要求進行客觀分析,而只是簡單的采用增量預算法,即在往年預算的基礎上增加一個系數來編制預算,這就導致了編制的預算和事業發展的規模與速度不適應。部分事業單位對資金的收入與支出管理不規范,預算外資金理應納入單位預算管理,進行統一管理和核算,但一些單位并沒有將其納入單位預算。有些單位對支出審批制度不嚴格,對資金的用途隨意進行改動,擴大了開支的范圍,導致部分單位經費使用出現前松后緊的現象。
(四)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內部控制中存在不足
(1)一些單位內部管理制度不夠完善,部分單位內部未設專門的財務管理機構,內部審核監督僅由一人或多人專職或兼職。部分單位內部未實行統一的財務管理。(2)會計崗位設置和人員配置不夠合理,業務交叉過雜,人員兼職過多,職責不明確。(3)會計事前、事中、事后審核監督流于形式。有相當一部分單位未設內審機構,已建立內審機構的不能發揮應有的作用。但更多的還是有章不循,將已訂立的制度“印在紙上,掛在墻上”,以應付有關部門的檢查審計,內部監督執行大打折扣。轉貼
二、規范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的具體措施
(一)加強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制度建設,建立有效的約束機制
事業單位要在國家宏觀管理的基礎上,結合本單位的實際,建立起切實可行的財務管理制度和會計核算流程。對現金的管理,財產的審批,審批權限的分配,財務計劃的制定和實施,資金的籌集和使用,預算的編制、執行、監督和評價都要有明確而具體的規定。制度制定要體現適應性和可操作性原則,即制度的制定必須結合單位實際,不能生搬硬套,內部財務制度的條文在表述上應盡量通俗易懂,操作方便,并與日常會計核算的實務緊密聯系。應用完善的單位內部控制制度約束財務行為,減少或避免各種違反財經紀律問題的發生。對薄弱環節和重要崗位要加強控制,細化責任,做到制度管人、責任到人。不相容職務一定要分開,保證資金安全。
(二)加強財務管理隊伍建設,規范財務管理工作
(1)事業單位領導要帶頭認真學習有關財政、財務管理的法律法規,不斷提高執行財務管理制度的自覺性,增強財務管理和依法理財的能力。要充分認識到財務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真正從恩想上重視財務管理工作。定期聽取本單位預算執行和財務管理情況匯報,支持會計人員依法履行職責,嚴格按
一、科學事業單位財務預算管理問題
(一)缺乏對預算編制的重視
單位管理人員對于預算編制認識不足,以應付態度完成預算編制,對于預算編制不夠重視。當遇到超預算的情況時,財務管理人員往往束手無策。一些單位雖然按照要求進行了預算編制,但并沒有對預算資金進行動態跟蹤,導致預算資金流向不明,使用效率大大降低。缺乏效益考核制度,沒有對成本進行嚴格考核,導致資金社會效益降低。
(二)預算控制力度不夠
由于財務預算管理不到位,在財務預算管理過程中,未能嚴格控制預算,因此,常出現預算超支的情況??己酥贫炔唤∪瑳]有明確獎罰制度。這些問題對科學事業單位的長遠發展造成了不利影響。
(三)財務預算缺乏完整性
很多科學事業單位沒有根據實際發展情況來進行財務預算編制,也沒有逐步制定編制計劃,未能嚴格按照財務支出的輕重緩急程度進行財務測算,導致預算編制缺乏科學性和合理性。財務預算內容不夠完整,僅停留在財務成本支出、單位收入及科研支出等方面,沒有涉及現金流量計資本性支出等預算內容。
(四)財務預算程序不夠規范
單位沒有建立科學的財務預算管理制度,缺乏完善的管理機制,財務預算審批程序不夠嚴格,缺乏規范性。缺乏專業的預算編制人員,由他人兼職預算編制,對于預算編制不夠重視,預算編制不規范,程序不標準,審批時也不夠嚴格。
(五)財務預算職能削弱
由于單位領導對于財務預算管理工作存在誤解,沒有認識到這對于單位發展的作用,或對財務預算管理缺乏重視,沒有嚴格控制財務流向,導致單位財務預算管理工作存在缺陷。
二、加強科學事業單位財務預算管理工作的措施
(一)嚴格執行財務預算管理
分解財務預算指標,編制財務預算,這些工作都是財務預算管理的前提,做好財務預算管理工作的關鍵在于預算管理的執行。必須做好事前控制工作,在財務預算管理過程中,主要職能部門為財務部,預算管理工作應按照財務預算管理原則執行,充分發揮財務部的職能。財務預算經過相關程序批準后,必須嚴格按照審批結果執行,并根據審批權限進行事前控制,降低財務風險。如果支出項目的預算審批程序不合格,或與財務管理制度要求不符,則財務部門有權利拒絕任何形式的報銷及付款。事中控制也是財務預算管理中的重要工作,各個相關部門應做好財務預算的執行和實施,尤其是基層部門,應不定期追蹤預算實施情況,充分了解預算執行狀況,對于超預算或與預算存在差異的項目,應進行深入分析,找出原因,并進行預算調整,沒有經過相關部門的批準,任何人不得隨意調整預算。另外,還應進行事后分析,建立健全的考核制度。根據年終財務結算執行年度財務預算,做好預算分析工作。
(二)加大資金流量管理力度
科學事業單位資金流量指的是單位持有的具有較強流動性、且期限較短的短期投資,包括銀行存款及庫存現金等。加強單位資金流量管理,有利于提高財務預算管理水平。資金流量預算管理工作是財務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應對資金流量相關數據和信息進行研究對比,預算單位自現金流轉實際情況,掌握單位財務情況,并以此作為單位現金支付能力評價標準,為單位重要決策提供可靠性依據。通過分析單位的資金流量,可以預測單位本金償還金額,并對有可能存在的財務風險進行準確評估,從而為單位的籌資、投資及經營等決策工作和預測提供可靠依據。做好資金流量管理工作,可實現單位資金的全面控制,掌握資金流向動態,從而提高資金的效益,因此,加強資金流量管理控制力度十分必要。財務結算中心是負責資金流量管理的重要部門,為了適應市場發展,滿足單位發展需求,實現資金流量的有效控制,避免過多資金沉淀,充分發揮資金效益,減少單位財務支出,需在單位內成立一個獨立的財務結算中心。這樣一來,不僅可以優化配置單位內部資金,還可以實現資金的統計調度和集中管理。
(三)加強財務預算內部控制
財務預算的編制關系到科研目標的實現及各部門的財務支出、收入及利潤等,因此,在編制財務預算時,應根據項目合同內容,由科研項目主要負責人進行預算編制,各個職能部門負責財務預算管理的審核工作,分析財務收支,然后向財務部提報,根據財務預算的具體內容進行分類,做好財務預算匯總工作。為財務預算管理人員制定明確的管理任務和控制目標,針對存在的問題采取解決措施,為預算目標的實現提供保障。這不僅可以提高財務預算管理的民主性,也可以讓單位職工在預算管理工作中,了解單位的發展概況,從而增加職工與科學事業單位的交流,激發職工的工作積極性。應對財務預算管理工作進行全程的控制管理,全面落實預算管理工作任務。以科學事業單位的實際情況為依據,對財務資金進行全面控制、統一分配、集中籌集,全面執行財務預算管理控制,確保單位各項經濟活動的正常開展,避免預算超支現象。加強財務預算管理的綜合控制,財務預算管理工作不僅與需要財務管理部門的通力配合,還需要單位領導的支持,以及后勤管理部門級課題管理部門的通力合作,各相關部門必須密切配合,才能實現高效的財務預算管理。例如,當財務預算管理工作處于預算期,那么物資部門應負責物資供應預算工作,提供材料采購預算,而人工成本預算、社保支出及工資支出預算等應由勞動人事部門負責,并根據各部門的工作安排和職能,負責相關的支出預算工作。綜合管理財務預算,全方位落實預算管理工作,可使各個相關部門和相關人員明確自身職責,有利于提高績效考核的公平性。
(四)建立完善的財務預算管理制度
盡管預算管理對企業的長遠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但是目前仍有很多的因素制約了預算管理對企業發展的引領作用,無法將預算管理的真正價值發揮出來,制約了企業經濟效益最大化的發展。
(一)部分企業領導對預算管理的認識存在誤區,不夠重視
有些企業領導對預算管理工作的認識僅僅局限于財務部和經營領域,以至于其他相關部門不能配合財務部的預算管理工作,使財務部只能憑空想象,編制的預算根本不符合企業的實際狀況。
(二)預算管理缺乏應有的科學性和合理性
預算過高、過低、預算靈活性小、預算目標短期化等種種問題都是預算管理缺乏科學合理性的表現,不利于預算的進一步執行。
(三)預算執行者的預算控制力度不大
預算執行者在進行實施工作時缺乏對預算工作的監督和控制,使預算管理落實不到位。(四)預算管理的業績評價機制不健全,缺乏有效的獎懲機制考評與激勵機制不健全就無法調動員工的積極性,使預算起不到激勵和約束的作用。
二、如何發揮預算管理的引領作用
(一)企業領導要對預算管理予以重視和支持
預算管理需要由企業領導進行授權和審批,并且預算管理的落實必須要有領導的支持和推動才能順利進行。因為預算管理是基于整個企業的實際狀況進行預算制定的,那么企業中的各個部門,各個崗位都要予以支持和配合才能制定出符合企業實際發展情況的預算計劃。如果領導不予以支持和密切配合,其他部門的員工更不會參與和認同,那么僅僅靠財務部閉門造車是不可能制定出合理的預算方案,即使有較好的方案,沒有領導的支持和認同,也不可能真正落實。
(二)完善預算管理制度
如果企業的預算管理制度不夠完善,沒有標準化,就會造成各部門的預算工作不易開展和推行。所以,管理者必須制定科學合理的預算管理制度,并提高預算效益和指標的準確性。具體要求企業主管先負責確定企業整體的業務目標,然后根據報告編制預算;再通過了解下屬部門的預算管理情況來進行審計;最后將預算發展計劃反饋給各個部門,通過上下級的相互交流進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最后編制的結果既要符合企業的發展目標,又要符合各部門的實際狀況。
(三)加強預算執行的控制力度并及時了解預算執行情況的信息
預算一經下達,必須嚴格執行。對于列入預算的項目,要按照預算的審批權限進行嚴格的審批,各項支出不能超過預算;對于沒有列入預算的項目,不能予以支出;如果有其他原因導致預算執行結果有偏差的,要適度調整。在執行過程中要及時提供預算執行情況的分析,制定預算執行情況的分析制度,對預算執行中出現的問題準確快速的分析,找出原因并提出解決措施,不斷改進工作。
(四)建立預算評價體系,并完善考核激勵機制
要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實現企業和員工的利益相統一,就必須完善考核激勵機制,并建立預算評價體系??荚u制度要體現公平的原則,管理者要以身作則;獎勵機制既要有物質獎勵又要有精神獎勵,堅持以人為本,增強企業的向心力,激發員工的競爭意識。
三、結束語
新修訂的《事業單位財務規則》于2012年4月1日起正式實施,新修訂的《事業單位會計準則》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已經正式并于2013年1月1日正式實施。這些管理制度明確了事業單位財務管理體制、會計處理方法的選擇、會計科目的使用及財務報告的編制等事項,對財務工作的各個方面都作出了較為細致的規定。在此背景下,中央級農業科研院所必須適應預算管理、財務管理等改革要求,相應地加強財務管理。作為主要從事農業科學研究和人才培養工作的研究機構,農業科研院所公益性強,經費來源主要是中央財政撥款。特別是“十一五”以來,隨著“修購專項”、“公益性行業科技專項”等項目的啟動實施,各院所建設資金和科研經費大幅度增加。進入“十二五”以后,中國農業科學院還適時啟動了“農業科技創新工程”,科研經費保障進一步提高。如何適應部門預算管理改革和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的新要求,是擺在每個科研院所面前的一項重要工作,各方面對此研究很多。針對農業科研院所財務規范管理的問題,有學者提出了加強制度建設、重視人才培養、真實使用經費等措施[1];針對農業科研院所課題項目經費財務管理的問題,有學者建議規范會計核算、健全課題項目評價體系、完善資產管理制度、規范課題項目驗收手續等[2]。筆者認為,做好中央級農業科研院所財務管理工作,關鍵是建立適應各項改革的管理制度,形成有效的財務管理制度體系。
2中央級農業科研院所財務管理制度體系的設計
近年來,中央級農業科研院所各項事業快速發展,財政經費撥款大幅增加,資產總量明顯增長;與此同時,以風險防范為核心的合同管理、預算管理、資金管理等需求日益迫切。今后一段時期,要將完善和優化財務管理制度提上重要議事日程,以新實施的財務規則、會計準則等部門規章為依據,以原有的制度為基礎,以規范財務行為、防范財務風險、符合管理部門要求為目的,不斷完善制度規范,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各項事業健康發展。為適應財政管理各項改革措施,貫徹落實各項財務管理法規,增強依法理財、科學理財的意識,提升財務管理科學化、精細化水平,必須進一步完善和優化財務管理制度,形成體系完整、安全有效、便于操作的財務管理制度體系。具體而言,中央級農業科研院所財務管理制度體系按重要程度大致可分為四級。
2.1遵循性制度
即國家有關財務和會計管理法律制度及上級主管部門的規范性文件,大致包括三大類:一是法律法規,如《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等;二是部門規章,如《事業單位財務規則》、《事業單位會計準則》、《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暫行辦法》等;三是主管部門的規范性文件,如《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科學事業單位財務制度》以及財政部、農業部乃至主管院部關于財務管理等相關經費管理辦法或規定。這些法律制度和規范性文件都是上級管理部門所制定,是各科研院所開展各項經濟活動、施行財務管理的基本依據,也是制定內部管理制度的依據,因而構成中央級科研院所財務管理制度體系的第一級。
2.2統領性制度
即對財務管理活動進行總體規范的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三項制度:一是以新修訂的《事業單位財務規則》為依據修訂的本院所《財務管理制度》;二是以新修訂的《事業單位會計制度》為依據而修訂的本院所《會計核算制度》;三是以《事業單位資產管理暫行辦法》為依據而修訂的本院所《資產管理辦法》。這些制度都是必須要有而且已經建立的制度,需要根據新要求進行修訂和完善。
2.3補充性制度
即針對第二級制度而制定的專項性規定和管理辦法,大致可分為八類(項)。第一類是財務崗位責任制度,就是要明確農業科研事業單位內部財務崗位職責權限、規范業務工作程序,實現財務管理責任、權利、義務的統一[3],重點明確院領導、財務機構負責人、會計、出納等人員的職責權限和崗位責任;第二類是貨幣資金管理制度,包括現金、銀行存款、票據及有關財務印章等管理制度,明確現金開支范圍、庫存現金(或備用金)限額及各項現金收入入賬時間,明確制定銀行存款開戶、使用以及銷戶、核對銀行賬務等規定,明確各種票據的購買、保管、領用、轉讓、注銷等環節的職責權限和程序,明確銀行預留印鑒的管理辦法,從而防范資金隨意使用、流向不明等現象的發生[4];第三類是資產管理細化制度,明確實物資產管理規定,對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材料等實物資產的購置、驗收入庫、領用、盤點、保管及處置等關鍵環節進行控制,防止各種實物資產被盜、損毀和流失;第四類是往來款項管理制度,明確在職職工借支款項的審批程序及歸還時間,明確往來款項的定期清理和核對的管理規定;第五類是收入支出管理制度,明確收入范圍和入賬時間,明確各項支出的審批人員、權限、程序和要求[5],以及支出手續和開支標準,明確專項項目的完工驗收及檢查辦法等;第六類是財務會計分析制度,規定財務會計分析的內容,包括預算執行、資產使用、支出情況等,明確財務分析報告的內部管理流程等;第七類是會計檔案管理制度,包括各類會計檔案的整理、立卷、裝訂成冊制度,會計電算化檔案的歸檔、保管、借用、備份及共享制度,會計檔案保管清冊的編制辦法、復制登記制度及銷毀管理辦法等[6];第八類是財務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明確崗位職責和權限[7]、會計信息系統使用規范、會計信息披露審批流程等。
2.4輔制度
即對第三級制度進一步細化而制定的具有可操作性的管理細則、標準或工作流程等,如咨詢費、差旅費、會議費、交通補助等財務支出標準,師生報賬、公務卡使用、內部審計等工作流程,辦公設備配置、合同管理、專項資金管理等規定,以及培訓要求等。
3需要重點修訂完善的制度
對照財務管理制度體系和中央級科研院所財政管理制度建設情況,根據輕重緩急,建議在近期重點加快制定或修訂以下四項制度。
3.1修訂科研院所財務管理制度
這是最重要的中央級農業科研院所財務管理制度,對財務管理工作具有統領性作用。新修訂的《事業單位財務制度》已經于2012年4月1日正式實施,《科學事業單位財務制度》也于2013年1月1日正式實施。這些制度完善了事業單位預算管理辦法,增加了決算管理的內容,規范了收支管理,要求對結轉結余資金按規定使用,完善了基金管理,強化了資產管理,調整了固定資產的范圍、標準和分類問題,嚴格了對外投資規定,強調了財務風險防控和財務監督。這些規定對中央級農業科研院所財務管理工作都有很大影響。農業科研院所要按照這些新規定,及時修訂財務管理制度。
3.2細化預算管理規定
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后,所有事業單位的財政資金都是由國庫統一撥付的,各單位部門的預算計劃直接決定了單位本年度可支出的基本財政資金,因此,事業單位的預算結果將直接關系國庫集中支付的落實,單位財務管理的核心內容也由過去的財政資金撥付轉變為按照預算計劃、按進度、按項目來合理支配資金的使用和支出。預算執行,要依據國家政策和項目合同對經費使用的規定,督促和監督項目承擔人按照項目預算執行,保障資金安全,降低財務風險[8]。強化單位的預算執行力,必須將財務預算做到準確、全面、客觀、及時,財務管理的工作核心由過去的資金管理轉變為全面預算管理。中央級農業科研院所必須適應這些變化,細化預算管理規定。
3.3制定資金管理制度
資金管理主要是對農業科研院所的收入、支出、結轉結余進行管理。首先,要建立完善的收入管理制度。要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合理合法且及時、足額、有效地取得各項收入。其次,要注重將各項收入進行有效的分類,如財政補助收入、各項經營收入等,并嚴格查處各類“小金庫”,將所有的資金納入預算管理,從而達到保障單位權益的目標。最后,要建立完善的支出管理制度。一方面,要努力將支出控制在預算范圍以內,并按照相關的審批制度對資金的劃出進行規范,避免出現一人多崗、程序簡單化等問題,有效防范風險。另一方面,要將支出進行合理劃分,特別是對各項收入性支出,要有合理的分配辦法,以達到既調動職工積極性,又維護農業科研院所正常工作秩序的目標。
3.4進一步完善會計監督制度
事業單位財務管理是指事業單位按照國家有關部門的方針政策法規和財務制度的規定有計劃地籌集分配和運用資金對單位經濟活動進行核算、監督與控制,以保證事業計劃及任務的完成。其特點就其本身和其它行業而言,事業單位的資金來源有全額撥款和差額撥款,全都來自于國家財政,只講資金的使用效率,不講資金的單位權益,事業單位的固定資產只講使用,不講提取折舊,資金的投入使用不講盈利。其內容包括預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資產管理、定員定額管理、財務監督和分析等,其中預算管理是核心,財務監督是保障。財務管理工作應遵循的原則是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方針政策和財政政策;堅持勤儉辦事業的方針;正確處理社會效益和單位經濟效益的關系;加強單位的財務管理,保證事業健康有序地發展。
二、事業單位財務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1.預算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首先表現在預算資金的編制過程中的財務工作人員對單位財務預算的編制的認識和重視程度不夠,習慣性的按基礎數加增量編制模式進行的簡單預算,沒有真正的深入實際對一個子項或一個經濟活動斟酌和細算,方法用最簡單的算術化,并急于上報,結果出現了大約數現象,體現了財務管理人員素質較低;其次表現在預算的執行過程中,由于編制的不精確性自然導致執行中存在的差額,使其收入和支出出現混亂現象,賬外賬小金庫,滋生了腐敗的土壤,或出現超預算,該做的事項沒有進行,影響了事業發展。
2.疏于固定資產管理
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是國有資產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政權建設和國家機器運轉的物質基礎,也是社會管理和事業發展的重要保障。長期以來,固定資產管理一直行政事業單位薄弱環節,資產管理粗放,責任人不落實,資產使用效率低,存在資產閑置浪費現象,資產處置不規范,長期不清查,久而久之則賬有物亡,對非經營性資產投入生產經營活動的管理弱化,資產流失比較嚴重,有的單位家底不清、賬實不符的問題較突出,一方面資產實際已經報廢、損失或完全失去使用價值,卻長期掛賬未作處理;另一方面,一些單位存在著大量的賬外資產未入賬,游離于有效監管范圍之外,導致資產處置更加隨意,流失更具隱蔽性。更有一些單位物資和工程項目沒有通過政府采購和招投標,自行采購公開透明度也不夠,極有可能出現侵吞國有資產現象,以上所有現象要求各單位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政策,遵守單位內部資產管理制度,做到及時盤查定期清查,通過賬務清理要達到賬賬相符、賬證相符、賬表相符,確保單位賬務的完整、準確和真實,提高資產利用價值。
3.基礎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首先是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填寫的不準確不健全,沒有按著項目品種、數量、單價、金額以及在大小寫相符的要求填寫,審批和審核手續不全,記賬憑證與后符的原始憑證張數和金額不符,甚至出現涂改現象,資金使用去向書寫不清;其次是科目使用不規范,總賬與明細賬有的還不相符,決算數據來源不真實,不進行財務分析等等。再次是統一收支核算、統一檢查分析、統一決算落實不到位,出現了很多假數字,造成不可彌補的損失。
4.內部控制制度方面存在的問題
首先是有的事業單位未建立內部控制機構,明確職責;即使建立了內控機構也沒有按著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只是掛在墻上,應付各級領導和職能部門的檢查。其次是領導審批權限和財務管理者審批范圍不確定,出現誰都審批誰都不審批、誰都負責誰都不負責現象;再次是有的事業單位內部相互制約機制和獎罰制度不健全,出現問題互相推委找不出具體責任人,即使有責任人也沒有懲處辦法,造成財務管理的混亂。
三、提高事業單位財務管理水平的對策
1.提高認識更新觀念全面落實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制度
首先是提高事業單位領導者和財務管理工作者對財務管理的高度重視,改變重要錢輕管錢的思想,應更新理財觀念,從“核算型”向“經營型”和“管理型”轉變,介鑒企業財務管理辦法和相關制度和機制,同時也應充分的認識到隨著事業單位改革的不斷深入,事業單位財務管理體制和辦法也都將發生改變;其次是從事財務管理人員深入學習會計法、經濟法、事業單位財務核算管理規定和相關準則、職業道德等,全面提高財會人員的綜合素質;再次是健全和落實各項財務管理規章制度,強化監督檢查,實施行政問責制。2.強化履行預算資金管理的程序全面實行預算編制執行和監督職權
首先預算編制的科學性、全面性、準確性和真實性是加強事業單位財務管理的關健,是經濟核算和各項工作正常運行的基礎,因此必須從組織上、時間上、人力上得到充分的保證,從預算的范圍應由小到大匯總、從預算的層面則應由下而上匯總必須嚴把審核關,做到及時準確;其次是在預算的執行上嚴格按照預算編制項目(科目)資金的使用去向運行,對收支出現的差額應進行認真的分析,找出原因合理的調整,嚴把審批核實手續;再次是在預算的監督上財務工作人員要認真履行各自的崗位職責,及時糾正預算編制和執行預算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
3.加強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的管理全面提高資產的利用率和資產的效益率
首先提高對固定資產管理的認識,轉變觀念,克服重資金使用輕實物管理的傾向,制定完善適合本單位資產購置、使用、保管、調撥、轉讓、處置、報廢等各個環節的管理制度,逐步使資產管理制度化、科學化、規范化。其次在錢物分離、分級負責、責任到人等原則的基礎上事業單位固定資產要設有管理部門專人進行管理,并增設固定資產折舊或固定資產凈值等齊全管理賬目,合理的區分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和材料的界限,完善出入庫手續,達到賬賬相符、賬物相符,以實現資產管理與會計管理的有機結合;還要定期(最好每半年一次)盤點實物,核對賬賬、賬實進行核對,發現問題及時查明原因,按照法律法規或單位的規定嚴肅處理,決不姑息。再次事業單位應該積極實行政府和集體采購制度,應該使用招標投標的形式進行采購,可以減少采購經費,增加采購的透明度,減少現象的發生。
4.加強內部控制制度建設全面實施制約機制和獎懲制度
首先單位內部的組織機構設置應該是互相控制的,工作人員的職務職責是不相融的,決不能出現互相兼職的現象,否則責任不清,難以開展監督檢查工作。其次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和各種制約機制及獎懲辦法,如預算編制的規程、大宗物資采購的管理辦法、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差旅費的管理辦法、低值易耗、材料管理辦法、經費收支審批審核制度、工作人員工作的獎懲辦法等等。再次控制職能部門時時對資金運動進行監督檢查,即從預算編制到最終決算整個過程進行監督檢查,保證財務管理科學規范和有效。
5.建立事業單位成本效益核算制度全面分析資金運用效果
首先引入企業成本核算制度,是深化事業單位財務管理改革的關鍵,事業單位建立成本核算制度,參照企業成本管理方式,制定適合單位內部成本核算辦法,確定成本核算對象,設計成本項目,加強內部成本核算,減少各種費用開支,提高經濟效益,有其重大意義。同時對資產的使用程度和資產的效益分析,進行綜合評價;其次對投入的重大項目進行資金使用效益率和社會效益要進行詳細的分析,全面評價,找出不足加以改進,為領導的決策提供可靠依據。
總之,事業單位人員還要增強法律意識和法律觀念,嚴格執行行政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和會計制度,加強會計隊伍建設,要以各種形式努力提高財會人員業務素質和政策水平,健全財會人員管理制度,促使其嚴格規范履行職責。做到財務管理制度公開,規定所有行政事業單位必須將各項財務管理制度、辦法、財務收支范圍、標準、審批程序等向群眾公開。財務執行結果公開,規定必須將單位報告期末綜合財務收支及有關經費明細開支情況向全體干部職工公開,凡超支部分,必須說清原因;凡嚴重超支說不清理由的必須向上級紀檢監察機關作出交待,追究責任。接受監督,要求行政事業單位成立民主理財監督小組,負責對本單位執行財務管理制度的有關情況進行監督,對重大收支項目提出意見和建議,對本單位財務公開的有關內容進行審核、分析、評價,聽取群眾意見,提出改進措施。
新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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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進一步提高行政事業單位內部管理水平,規范內部控制,加強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等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制定本規范。
第二條
本規范適用于各級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各派機關、人民團體和事業單位(以下統稱單位)經濟活動的內部控制。
第三條
本規范所稱內部控制,是指單位為實現控制目標,通過制定制度、實施措施和執行程序,對經濟活動的風險進行防范和管控。
第四條
單位內部控制的目標主要包括:合理保證單位經濟活動合法合規、資產安全和使用有效、財務信息真實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預防腐敗,提高公共服務的效率和效果。
第五條
單位建立與實施內部控制,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一)全面性原則。內部控制應當貫穿單位經濟活動的決策、執行和監督全過程,實現對經濟活動的全面控制。
(二)重要性原則。在全面控制的基礎上,內部控制應當關注單位重要經濟活動和經濟活動的重大風險。
(三)制衡性原則。內部控制應當在單位內部的部門管理、職責分工、業務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約和相互監督。
(四)適應性原則。內部控制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單位的實際情況,并隨著外部環境的變化、單位經濟活動的調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斷修訂和完善。
第六條
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內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實施負責。
第七條
單位應當根據本規范建立適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內部控制體系,并組織實施。具體工作包括梳理單位各類經濟活動的業務流程,明確業務環節,系統分析經濟活動風險,確定風險點,選擇風險應對策略,在此基礎上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單位各項內部管理制度并督促相關工作人員認真執行。
第二章
第二章
風險評估和控制方法
第八條
單位應當建立經濟活動風險定期評估機制,對經濟活動存在的風險進行全面、系統和客觀評估。
經濟活動風險評估至少每年進行一次;外部環境、經濟活動或管理要求等發生重大變化的,應及時對經濟活動風險進行重估。
第九條
單位開展經濟活動風險評估應當成立風險評估工作小組,單位領導擔任組長。
經濟活動風險評估結果應當形成書面報告并及時提交單位領導
班子,作為完善內部控制的依據。
第十條
單位進行單位層面的風險評估時,應當重點關注以下方面:
(一)內部控制工作的組織情況。包括是否確定內部控制職能部門或牽頭部門;是否建立單位各部門在內部控制中的溝通協調和聯動
機制。
(二)內部控制機制的建設情況。包括經濟活動的決策、執行、
監督是否實現有效分離;權責是否對等;是否建立健全議事決策機制、崗位責任制、內部監督等機制。
(三)內部管理制度的完善情況。包括內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執行是否有效。
(四)內部控制關鍵崗位工作人員的管理情況。包括是否建立工作人員的培訓、評價、輪崗等機制;工作人員是否具備相應的資格和能力。
(五)財務信息的編報情況。包括是否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對經濟業務事項進行賬務處理;是否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編制財務會計報告。
(六)其他情況。
第十一條
單位進行經濟活動業務層面的風險評估時,應當重點關注以下方面:
(一)預算管理情況。包括在預算編制過程中單位內部各部門間溝通協調是否充分,預算編制與資產配置是否相結合、與具體工作是否相對應;是否按照批復的額度和開支范圍執行預算,進度是否合理,
是否存在無預算、超預算支出等問題;決算編報是否真實、完整、準確、及時。
(二)收支管理情況。包括收入是否實現歸口管理,是否按照規定及時向財會部門提供收入的有關憑據,是否按照規定保管和使用印章和票據等;發生支出事項時是否按照規定審核各類憑據的真實性、合法性,是否存在使用虛假票據套取資金的情形。
(三)政府采購管理情況。包括是否按照預算和計劃組織政府采購業務;是否按照規定組織政府采購活動和執行驗收程序;是否按照規定保存政府采購業務相關檔案。
(四)資產管理情況。包括是否實現資產歸口管理并明確使用責任;是否定期對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對賬實不符的情況及時進行處理;是否按照規定處置資產。
(五)建設項目管理情況。包括是否按照概算投資;是否嚴格履行審核審批程序;是否建立有效的招投標控制機制;是否存在截留、
擠占、挪用、套取建設項目資金的情形;是否按照規定保存建設項目相關檔案并及時辦理移交手續。
(六)合同管理情況。包括是否實現合同歸口管理;是否明確應簽訂合同的經濟活動范圍和條件;是否有效監控合同履行情況,是否建立合同糾紛協調機制。
(七)其他情況。
第十二條
單位內部控制的控制方法一般包括:
(一)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合理設置內部控制關鍵崗位,明確劃分職責權限,實施相應的分離措施,形成相互制約、相互監督的工作機制。
(二)內部授權審批控制。明確各崗位辦理業務和事項的權限范圍、審批程序和相關責任,建立重大事項集體決策和會簽制度。相關工作人員應當在授權范圍內行使職權、辦理業務。
(三)歸口管理。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按照權責對等的原則,
采取成立聯合工作小組并確定牽頭部門或牽頭人員等方式,對有關經濟活動實行統一管理。
(四)預算控制。強化對經濟活動的預算約束,使預算管理貫穿于單位經濟活動的全過程。
(五)財產保護控制。建立資產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機制,采取資產記錄、實物保管、定期盤點、賬實核對等措施,確保資產安全完整。
(六)會計控制。建立健全本單位財會管理制度,加強會計機構建設,提高會計人員業務水平,強化會計人員崗位責任制,規范會計基礎工作,加強會計檔案管理,明確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財務會計報告處理程序。
(七)單據控制。要求單位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單位的經濟活動業務流程,在內部管理制度中明確界定各項經濟活動所涉及的表單和票據,要求相關工作人員按照規定填制、審核、歸檔、保管單據。
(八)信息內部公開。建立健全經濟活動相關信息內部公開制度,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單位的實際情況,確定信息內部公開的內容、范圍、方式和程序。
第三章
第三章
單位層面內部控制
第十三條
單位應當單獨設置內部控制職能部門或者確定內部控制牽頭部門,負責組織協調內部控制工作。同時,應當充分發揮財會、內部審計、紀檢監察、政府采購、基建、資產管理等部門或崗位在內部控制中的作用。
第十四條
單位經濟活動的決策、執行和監督應當相互分離。單位應當建立健全集體研究、專家論證和技術咨詢相結合的議事決策機制。
重大經濟事項的內部決策,應當由單位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
重大經濟事項的認定標準應當根據有關規定和本單位實際情況確定,
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
第十五條
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內部控制關鍵崗位責任制,明確崗
位職責及分工,確保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相互制約和相互監督。單位應當實行內部控制關鍵崗位工作人員的輪崗制度,明確輪崗周期。不具備輪崗條件的單位應當采取專項審計等控制措施。
內部控制關鍵崗位主要包括預算業務管理、收支業務管理、政府采購業務管理、資產管理、建設項目管理、合同管理以及內部監督等經濟活動的關鍵崗位。
第十六條
內部控制關鍵崗位工作人員應當具備與其工作崗位相適應的資格和能力。
單位應當加強內部控制關鍵崗位工作人員業務培訓和職業道德教育,不斷提升其業務水平和綜合素質。
第十七條
單位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的規定建立會計機構,配備具有相應資格和能力的會計人員。
單位應當根據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及時進行賬務處理、編制財務會計報告,確保財務信息真實、完整。
第十八條
單位應當充分運用現代科學技術手段加強內部控制。
對信息系統建設實施歸口管理,將經濟活動及其內部控制流程嵌入單位信息系統中,減少或消除人為操縱因素,保護信息安全。
第四章
第四章
業務層面內部控制
折疊第一節
第一節
預算業務控制
第十九條
單位應當建立健全預算編制、審批、執行、決算與評價等預算內部管理制度。
單位應當合理設置崗位,明確相關崗位的職責權限,確保預算編制、審批、執行、評價等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
第二十條
單位的預算編制應當做到程序規范、方法科學、編制及時、內容完整、項目細化、數據準確。
(一)單位應當正確把握預算編制有關政策,確保預算編制相關人員及時全面掌握相關規定。
(二)單位應當建立內部預算編制、預算執行、資產管理、基建管理、人事管理等部門或崗位的溝通協調機制,按照規定進行項目評審,確保預算編制部門及時取得和有效運用與預算編制相關的信息,
根據工作計劃細化預算編制,提高預算編制的科學性。
第二十一條
單位應當根據內設部門的職責和分工,對按照法定程序批復的預算在單位內部進行指標分解、審批下達,規范內部預算
追加調整程序,發揮預算對經濟活動的管控作用。
第二十二條
單位應當根據批復的預算安排各項收支,確保預算嚴格有效執行。
單位應當建立預算執行分析機制。定期通報各部門預算執行情況,召開預算執行分析會議,研究解決預算執行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提高預算執行的有效性。
第二十三條
單位應當加強決算管理,確保決算真實、完整、準確、及時,加強決算分析工作,強化決算分析結果運用,建立健全單位預算與決算相互反映、相互促進的機制。
第二十四條
單位應當加強預算績效管理,建立“預算編制有目標、預算執行有監控、預算完成有評價、評價結果有反饋、反饋結果有應用“的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機制。
折疊第二節
第二節
收支業務控制
第二十五條
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收入內部管理制度。
單位應當合理設置崗位,明確相關崗位的職責權限,確保收款、
會計核算等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
第二十六條
單位的各項收入應當由財會部門歸口管理并進行會計核算,嚴禁設立賬外賬。
業務部門應當在涉及收入的合同協議簽訂后及時將合同等有關材料提交財會部門作為賬務處理依據,確保各項收入應收盡收,及時入賬。財會部門應當定期檢查收入金額是否與合同約定相符;對應收未收項目應當查明情況,明確責任主體,落實催收責任。
第二十七條
有政府非稅收入收繳職能的單位,應當按照規定項
目和標準征收政府非稅收入,按照規定開具財政票據,做到收繳分離、
票款一致,并及時、足額上繳國庫或財政專戶,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
挪用或者私分。
第二十八條
單位應當建立健全票據管理制度。財政票據、發票等各類票據的申領、啟用、核銷、銷毀均應履行規定手續。單位應當按照規定設置票據專管員,建立票據臺賬,做好票據的保管和序時登記工作。票據應當按照順序號使用,不得拆本使用,做好廢舊票據管理。負責保管票據的人員要配置單獨的保險柜等保管設備,并做到人走柜鎖。
單位不得違反規定轉讓、出借、代開、買賣財政票據、發票等票據,不得擅自擴大票據適用范圍。
第二十九條
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支出內部管理制度,確定單位經濟活動的各項支出標準,明確支出報銷流程,按照規定辦理支出事項。
單位應當合理設置崗位,明確相關崗位的職責權限,確保支出申請和內部審批、付款審批和付款執行、業務經辦和會計核算等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
第三十條
單位應當按照支出業務的類型,明確內部審批、審核、支付、核算和歸檔等支出各關鍵崗位的職責權限。實行國庫集中支付
的,應當嚴格按照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一)加強支出審批控制。明確支出的內部審批權限、程序、責任和相關控制措施。審批人應當在授權范圍內審批,不得越權審批。
(二)加強支出審核控制。全面審核各類單據。重點審核單據來源是否合法,內容是否真實、完整,使用是否準確,是否符合預算,審批手續是否齊全。
支出憑證應當附反映支出明細內容的原始單據,并由經辦人員簽字或蓋章,超出規定標準的支出事項應由經辦人員說明原因并附審批依據,確保與經濟業務事項相符。
(三)加強支付控制。明確報銷業務流程,按照規定辦理資金支付手續。簽發的支付憑證應當進行登記。使用公務卡結算的,應當按照公務卡使用和管理有關規定辦理業務。
(四)加強支出的核算和歸檔控制。由財會部門根據支出憑證及時準確登記賬簿;與支出業務相關的合同等材料應當提交財會部門作為賬務處理的依據。
第三十一條
根據國家規定可以舉借債務的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債務內部管理制度,明確債務管理崗位的職責權限,不得由一人辦理債務業務的全過程。大額債務的舉借和償還屬于重大經濟事項,應當進行充分論證,并由單位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
單位應當做好債務的會計核算和檔案保管工作。加強債務的對賬和檢查控制,定期與債權人核對債務余額,進行債務清理,防范和控制財務風險。
折疊第三節
第三節
政府采購業務控制
第三十二條
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政府采購預算與計劃管理、政府采購活動管理、驗收管理等政府采購內部管理制度。
第三十三條
單位應當明確相關崗位的職責權限,確保政府采購需求制定與內部審批、招標文件準備與復核、合同簽訂與驗收、驗收與保管等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
第三十四條
單位應當加強對政府采購業務預算與計劃的管理。建立預算編制、政府采購和資產管理等部門或崗位之間的溝通協調機
制。根據本單位實際需求和相關標準編制政府采購預算,按照已批復
的預算安排政府采購計劃。
第三十五條
單位應當加強對政府采購活動的管理。對政府采購活動實施歸口管理,在政府采購活動中建立政府采購、資產管理、財
會、內部審計、紀檢監察等部門或崗位相互協調、相互制約的機制。
單位應當加強對政府采購申請的內部審核,按照規定選擇政府采購方式、政府采購信息。對政府采購進口產品、變更政府采購方式等事項應當加強內部審核,嚴格履行審批手續。
第三十六條
單位應當加強對政府采購項目驗收的管理。根據規定的驗收制度和政府采購文件,由指定部門或專人對所購物品的品
種、規格、數量、質量和其他相關內容進行驗收,并出具驗收證明。
第三十七條
單位應當加強對政府采購業務質疑投訴答復的管理。指定牽頭部門負責、相關部門參加,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做好政府采購業務質疑投訴答復工作。
第三十八條
單位應當加強對政府采購業務的記錄控制。妥善保管政府采購預算與計劃、各類批復文件、招標文件、投標文件、評標文件、合同文本、驗收證明等政府采購業務相關資料。定期對政府采購業務信息進行分類統計,并在內部進行通報。
第三十九條
單位應當加強對涉密政府采購項目安全保密的管理。對于涉密政府采購項目,單位應當與相關供應商或采購中介機構簽訂保密協議或者在合同中設定保密條款。
折疊第四節
第四節
資產控制
第四十條
單位應當對資產實行分類管理,建立健全資產內部管理制度。
單位應當合理設置崗位,明確相關崗位的職責權限,確保資產安全和有效使用。
第四十一條
單位應當建立健全貨幣資金管理崗位責任制,合理設置崗位,不得由一人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全過程,確保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
(一)出納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二)嚴禁一人保管收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財務專用章應當由專人保管,個人名章應當由本人或其授權人員保管。負責保管印章的人員要配置單獨的保管設備,并做到人走柜鎖。
(三)按照規定應當由有關負責人簽字或蓋章的,應當嚴格履行簽字或蓋章手續。
第四十二條
單位應當加強對銀行賬戶的管理,嚴格按照規定的
審批權限和程序開立、變更和撤銷銀行賬戶。
第四十三條
單位應當加強貨幣資金的核查控制。指定不辦理貨幣資金業務的會計人員定期和不定期抽查盤點庫存現金,核對銀行存
款余額,抽查銀行對賬單、銀行日記賬及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核對是否賬實相符、賬賬相符。對調節不符、可能存在重大問題的未達賬項應當及時查明原因,并按照相關規定處理。
第四十四條
單位應當加強對實物資產和無形資產的管理,明確相關部門和崗位的職責權限,強化對配置、使用和處置等關鍵環節的管控。
(一)對資產實施歸口管理。明確資產使用和保管責任人,落實資產使用人在資產管理中的責任。貴重資產、危險資產、有保密等特殊要求的資產,應當指定專人保管、專人使用,并規定嚴格的接觸限制條件和審批程序。
(二)按照國有資產管理相關規定,明確資產的調劑、租借、對外投資、處置的程序、審批權限和責任。
(三)建立資產臺賬,加強資產的實物管理。單位應當定期清查盤點資產,確保賬實相符。財會、資產管理、資產使用等部門或崗位應當定期對賬,發現不符的,應當及時查明原因,并按照相關規定處
理。
(四)建立資產信息管理系統,做好資產的統計、報告、分析工作,實現對資產的動態管理。
第四十五條
單位應當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加強對對外投資的管理。
(一)合理設置崗位,明確相關崗位的職責權限,確保對外投資的可行性研究與評估、對外投資決策與執行、對外投資處置的審批與執行等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
(二)單位對外投資,應當由單位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
(三)加強對投資項目的追蹤管理,及時、全面、準確地記錄對外投資的價值變動和投資收益情況。
(四)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對在對外投資中出現重大決策失誤、
未履行集體決策程序和不按規定執行對外投資業務的部門及人員,應
當追究相應的責任。
折疊第五節
第五節
建設項目控制
第四十六條
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建設項目內部管理制度。
單位應當合理設置崗位,明確內部相關部門和崗位的職責權限,
確保項目建議和可行性研究與項目決策、概預算編制與審核、項目實施與價款支付、竣工決算與竣工審計等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
第四十七條
單位應當建立與建設項目相關的議事決策機制,嚴
禁任何個人單獨決策或者擅自改變集體決策意見。決策過程及各方面意見應當形成書面文件,與相關資料一同妥善歸檔保管。
第四十八條
單位應當建立與建設項目相關的審核機制。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概預算、竣工決算報告等應當由單位內部的規劃、技術、財會、法律等相關工作人員或者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中介機構進行審核,出具評審意見。
第四十九條
單位應當依據國家有關規定組織建設項目招標工作,并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
單位應當采取簽訂保密協議、限制接觸等必要措施,確保標底編制、評標等工作在嚴格保密的情況下進行。
第五十條
單位應當按照審批單位下達的投資計劃和預算對建設項目資金實行??顚S茫瑖澜亓?、挪用和超批復內容使用資金。財會部門應當加強與建設項目承建單位的溝通,準確掌握建設進度,加強價款支付審核,按照規定辦理價款結算。實行國庫集中支付的建設項目,單位應當按照財政國庫管理制度相關規定支付資金。
第五十一條
單位應當加強對建設項目檔案的管理。做好相關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歸檔和保管工作。
第五十二條
經批準的投資概算是工程投資的最高限額,如有調整,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報經批準。
單位建設項目工程洽商和設計變更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履行相應的審批程序。
第五十三條
建設項目竣工后,單位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及時辦理竣工決算,組織竣工決算審計,并根據批復的竣工決算和有關規定辦理建設項目檔案和資產移交等工作。
建設項目已實際投入使用但超時限未辦理竣工決算的,單位應當根據對建設項目的實際投資暫估入賬,轉作相關資產管理。
折疊第六節
第六節
合同控制
第五十四條
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合同內部管理制度。
單位應當合理設置崗位,明確合同的授權審批和簽署權限,妥善保管和使用合同專用章,嚴禁未經授權擅自以單位名義對外簽訂合同,嚴禁違規簽訂擔保、投資和借貸合同。
單位應當對合同實施歸口管理,建立財會部門與合同歸口管理部門的溝通協調機制,實現合同管理與預算管理、收支管理相結合。
第五十五條
單位應當加強對合同訂立的管理,明確合同訂立的范圍和條件。對于影響重大、涉及較高專業技術或法律關系復雜的合同,應當組織法律、技術、財會等工作人員參與談判,必要時可聘請外部專家參與相關工作。談判過程中的重要事項和參與談判人員的主要意見,應當予以記錄并妥善保管。
第五十六條
單位應當對合同履行情況實施有效監控。合同履行過程中,因對方或單位自身原因導致可能無法按時履行的,應當及時采取應對措施。
單位應當建立合同履行監督審查制度。對合同履行中簽訂補充合同,或變更、解除合同等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審查。
第五十七條
財會部門應當根據合同履行情況辦理價款結算和進行賬務處理。未按照合同條款履約的,財會部門應當在付款之前向單位有關負責人報告。
第五十八條
合同歸口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合同登記的管理,定期對合同進行統計、分類和歸檔,詳細登記合同的訂立、履行和變更情況,實行對合同的全過程管理。與單位經濟活動相關的合同應當同時提交財會部門作為賬務處理的依據。
單位應當加強合同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未經批準,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合同訂立與履行過程中涉及的國家秘密、工作秘密或商業秘密。
第五十九條
單位應當加強對合同糾紛的管理。合同發生糾紛的,單位應當在規定時效內與對方協商談判。合同糾紛協商一致的,雙方應當簽訂書面協議;合同糾紛經協商無法解決的,經辦人員應向單位有關負責人報告,并根據合同約定選擇仲裁或訴訟方式解決。
第五章
第五章
評價與監督
第六十條
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內部監督制度,明確各相關部門或崗位在內部監督中的職責權限,規定內部監督的程序和要求,對內部控制建立與實施情況進行內部監督檢查和自我評價。
內部監督應當與內部控制的建立和實施保持相對獨立。
第六十一條
內部審計部門或崗位應當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單位內部管理制度和機制的建立與執行情況,以及內部控制關鍵崗位及人員的設置情況等,及時發現內部控制存在的問題并提出改進建議。
第六十二條
單位應當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確定內部監督檢查的方法、范圍和頻率。
第六十三條
單位負責人應當指定專門部門或專人負責對單位內部控制的有效性進行評價并出具單位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
第六十四條
國務院財政部門及其派出機構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應當對單位內部控制的建立和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有針對性地提出檢查意見和建議,并督促單位進行整改。
國務院審計機關及其派出機構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審計機關對單位進行審計時,應當調查了解單位內部控制建立和實施的有效性,揭示相關內部控制的缺陷,有針對性地提出審計處理意見和建議,并督促單位進行整改。
第六章
第六章
附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