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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籌資籌勞項目范圍
(一)村內農田水利基本建設、修建村內道路、橋梁、植樹造林、農業綜合開發有關的土地治理項目、村民認為需要興辦的集體生產生活等其它公益事業項目。
(二)相鄰或幾個村共同受益的公益事業,應按照“誰受益、誰負擔”的原則,先以村級組織為基礎議事,涉及的村所有議事通過后,報經縣減負辦審核同意,可納入籌資籌勞范圍。
(三)農村電網改造、學校房屋維修、五保戶供養、村級干部工資、牲畜防疫、水利工程水費、抗旱排澇電費等有明確經費渠道和收費項目的,不屬于議事范圍;村級債務、企業虧損、村務管理等,不得納入議事范圍。
二、籌資籌勞認定對象
(一)籌資對象為本村戶籍在冊人口或所議事項受益人口;籌勞對象為本村(男18-60周歲,女18-55周歲)男女勞動力。
(二)五保戶、現役軍人不承擔籌資籌勞任務;退出現役的傷殘軍人、在校就讀學生、孕婦或者分娩未滿一年的婦女不承擔籌勞任務。
(三)對因惡性疾病、嚴重傷殘而喪失勞動能力的生活特困戶,由當事人提出申請,經符合規定的民主程序討論通過,可以對其籌資籌勞予以減免。
三、籌資籌勞限額標準
(一)根據發文件規定,籌資或籌勞由農民自主選擇,不得要農民既籌資又籌勞。
(二)籌資標準:每人每年原則上不超過30元;籌勞標準:每個勞動力每年原則上不超過6個標準工作日。對因外出務工不能出勞的,經本人書面申請可以以資代勞,標準為每個工不超過10元。
(三)如遇防洪、抗旱、搶險、救災等重大自然災害或緊急任務,經縣人民政府批準,可以臨時動用農村勞動力,但要明確規定動用期限和數量。除此之外,任何地方和部門不得無償動用農村勞動力。
四、籌資籌勞議事程序
(一)村委會在廣泛聽取村民意見的基礎上,提出符合議事范圍的籌資籌勞預案。預案內容包括:建設項目、投資概算、籌資籌勞渠道、籌資籌勞額度、收款辦法和減免措施。
(二)籌資籌勞預案須經村民小組長或村委擴大會議初審通過后才能形成正式議案,并印發給全體村民醞釀討論,在此基礎上,適時召開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會議進行審議或表決。
(三)審議籌資籌勞方案的村民會議須有本村18周歲以上過半數村民參加,或者三分之二以上農戶代表參加。通過投票贊成并簽字認可后形成籌資籌勞決議。農戶代表要在充分考慮代表自身素質、廣泛代表性的基礎上由民主推薦產生,不得由鄉村指定、委任。
(四)對年初未作預算,而又急需增加籌資籌勞項目的,村委會可以遇事即議,并應當及時召開村民大會討論決定,而且要計入當年農民負擔的籌資籌勞限額之內。
五、籌資籌勞申報審批
(一)經審議通過的決議,村委員要及時填寫由縣減負辦統一監制的《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申報審批表》,連同會議記錄、村民或代表簽字蓋章原件等相關資料,于每年的3月底前由鄉鎮農民負擔監管部門審核,縣減負辦審批。
(二)縣、鄉農民負擔監督管理部門對村、組上報的籌資籌勞方案要進行認真審查,主要審查議事范圍是否合理;議事程序是否合法;籌資籌勞對象是否適當;籌資籌勞標準是否超出限額等。對合理合法的議事方案和決議,縣、鄉農民負擔監管部門要在7個工作日內審核辦理完畢。
(三)縣、鄉農民負擔監督管理部門對違反規定加重農民負擔的項目和標準有權予以糾正。重大項目報批需實地察看,相關資料要歸檔保存,作為上級部門檢查監督的依據。經審查批復的籌資籌勞方案和決議,村委員要及時公示,公示時間一般不少于5天。
(四)對按程序審核審批的籌資籌勞方案,村委會要及時分解到戶,造具到戶花名冊(花名冊一式兩份,鄉村各存留一份以備核查),收款時村委會應向出資、出勞人開具《縣農村合作社經濟組織專用收款收據》和用工憑據。
六、籌資籌勞征繳管理
(一)所籌資金,村委會須于3個工作日內繳付鄉鎮農村財務核算中心,實行村有村用鄉代管,逾期不繳的,視情節輕重分別按挪用、侵占、貪污論處。鄉鎮農村財務核算中心對所收資金要建立嚴格財務管理制度,實行專戶儲存,專賬核算,專款專用,并接受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和同級財政部門的監督。
(二)村委會對所籌資金的使用要建立嚴格的開支審批制度,小額支出由村主任一支筆審批,重大支出由村委會或村民代表會議集體討論決定。鄉鎮農村財務核算中心要視籌資計劃和資金到賬情況有計劃地撥款,但不得墊支或超前支付。
(三)村民主理財小組應參與項目監理,對原材料購買、使用和工程質量進行監督。對所籌資金和勞務的到賬、使用、結存情況進行審查,著重查看有無虛假票據,有無與事實不符的開支,有無挪作他用、濫支亂用等情況。
(四)村內興辦集體生產和公益事業需要農民出工,應盡量在農閑季節進行,不得強行以資代勞;農民自愿以資代勞的,應當由本人或者其家屬向村委會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后,原則上由其自己出資雇請勞動力,也可以委托村委會代為雇請勞動力,完成出工任務。
(五)農民沒有正當理由不承擔籌資籌勞的,村委會應對其進行批評教育,教育后拒不改正的,可以依照符合法律法規的村規民約進行處理。村委員按規定程序確定的籌資籌勞項目、標準應當嚴格遵守,不得擅自增項加碼,強制農民出資出勞。
七、籌資籌勞決算公布
(一)籌資籌勞項目實施完成后,村委會須在30個工作日內辦理好項目決算,并向村民主理財小組和鄉鎮農經審計室及財務核算中心提交決算報告,決算報告經審定后,向村民予以專項公布。公布的重點是:計劃籌資籌勞情況、實際籌資籌勞情況、資金管理使用節余情況等。
(二)決算報告須報縣減負辦審查備案,以備審計監督。群眾有異議的,村委會應負責解釋,經解釋仍不滿意的,由縣、鄉農民負擔主管部門進行復查。
(三)屬于跨年度(所跨年度在3年以內)籌資籌勞項目的決算,可采取兩種方法執行:一是分段決算,即以年度為時段,一年一決算,定期公布。二是一次性決算,即項目全部完成后再決算,予以公布,但在年度財務公開時,應將各年度執行情況單列公開。
八、籌資籌勞審計監督
(一)鄉鎮農經審計室要對籌資籌勞情況每年進行一次專項審計,審計結果須報縣農經審計室。群眾意見較大,反映較強烈的,縣農經審計室應組織力量進行重點審計。
(二)對違反規定要求農民出資出勞的,鄉級以上人民政府應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紀檢、監察機關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三)對違反規定已強行向農民籌資的,鄉鎮人民政府應責令其限期將違反規定收取的款物退還農民;對違反規定強制農民出勞的,責令按照當地以資代勞標準工值給予農民相應的報酬。
9月22日,全省食品安全審議意見落實情況跟蹤檢查電視電話會議在杭召開。今年9月至11月,省人大常委會將在全省以上下配合、三級聯動的方式,對各級政府落實人大常委會食品安全審議意見的情況進行跟蹤檢查。
去年,省人大常委會專題審議了省政府貫徹實施食品安全“一法兩規”情況及省人大執法檢查情況報告,向省政府提出了3個方面27條具體整改落實意見。
本次跟蹤檢查的主要內容是去年執法檢查中發現的主要問題整改,以及其他群眾普遍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的解決情況等,突出檢查食品安全監管體制機制建設、食用農產品安全監管、餐廚廢棄物監管、學校食堂及周邊餐飲單位食品安全監管等方面的情況。各級人大常委會將聽取政府及有關部門落實審議意見的情況報告,召開食品生產經營單位、人大代表、專家學者等參加的座談會,實地抽查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等,及時發現各地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問題,并要求政府及相關部門研究解決,不斷提升食品安全水平,讓群眾吃得放心。 廖小清
溫州:率先出臺代表約見辦法
近日,溫州市人大常委會在我省率先出臺代表約見國家機關負責人暫行辦法,有效規范和保障了代表依法執行職務。
該暫行辦法對約見條件、約見對象、約見內容、約見程序及后續有關工作進行了規范,規定代表在參加市人大常委會統一安排的視察中,可以提出約見本級或者下級國家機關負責人。也就是說,約見是蘊含在視察過程中的一項活動,而非獨立行使的職權。
根據辦法規定,代表需要約見國家機關負責人時,需以書面的形式提出,由代表工委負責辦理具體事宜,并對約見活動作出具體安排。辦法要求被約見人需如約親自參加,認真聽取代表意見,不得拖延、推諉和回避。
蔡仁燕 孔穎穎
溫嶺:35個部門決算全公開
近日,在溫嶺市人大常委會的持續監督和助推下,溫嶺市35個部門的2012年度財政決算信息首次通過溫嶺政府網、溫嶺人大網和各部門網站向社會全面公開,在國內率先實現縣級部門決算信息大范圍公開。
市人大要求各部門按統一格式編制決算,確保賬表真實性和一致性。各部門“收支決算總表”應完整反映收支規模及所有資金來源,“基本建設類項目支出”等3張決算明細表基本涵蓋全部政府性資金支出情況,“結轉和結余”則涵蓋了上年結轉使用和當年尚未列支的資金情況。
為解決決算報表過于復雜、預算和決算口徑不一致等問題,市人大要求各部門對決算進行詳細填報說明,內容包括部門職能、機構基本情況和年度決算收支情況等,使公眾看得明白,有效參與監督。據了解,明年溫嶺市將進一步深化決算公開,力爭公開所有部門的財政決算,全面打造“陽光財政”。趙 棠
諸暨:專題詢問建議辦理情況
近日,諸暨市人大常委會在對代表建議辦理開展調研、視察、檢查的基礎上,又組織召開了代表建議辦理專題詢問會,督促重點建議辦理工作從“答復型”向“落實型”轉變。
“請問規劃部門如何落實加強道路規劃和建設,限制機動車數量,緩解交通壓力的建議?”“關于要求加強農田水利渠系建設實現暢通管理的建議,現在辦得如何?”“請環保部門介紹一下五泄江污染源頭整治的處理情況。”……兩個多小時里,洪國麗等10位領銜代表就10個備受關注的建議辦理情況向承辦部門連續發問,規劃局、公安局等相關承辦單位負責人緊緊圍繞主題,結合辦理落實情況認真答復,市政府有關領導也當場作了表態發言。
諸暨市人大常委會有關負責人表示,常委會接下來將繼續對建議辦理工作進行跟蹤監督,使專題詢問不僅“有聲有色”,而且“更富實效”。 孫水平
開化:“評”出百萬抗旱資金
日前,開化縣民政局申請獲得了縣財政緊急撥付的100萬元抗旱救災資金,專項用于各鄉鎮、部門抗旱應急水源設備購置等支出。這是縣民政局積極落實人大評議意見所取得的成效之一,距縣人大評議民政局工作還不到10天時間。
今年8月,開化縣人大常委會啟動了對縣民政局的工作評議,評議組在走訪代表時了解到,自7月以來的持續高溫干旱,已造成全縣19個鄉鎮255個行政村11.9萬人口受災,1.78萬人口飲用水困難,直接經濟損失4677萬元。代表們認為,民政局在抗洪救災方面比較積極主動,但在嚴重旱情面前準備不足,救災行動遲緩。
本著邊評邊改的原則,人大評議組及時把代表意見反饋給縣政府和民政局,并要求民政局發揮抗旱救災主體作用,立即趕往災區第一線指導抗旱救災,啟動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開化縣民政局認真落實評議意見,立即向縣財政申請抗旱救災資金,并出動所有機動力量下鄉指導抗旱救災工作。陳宏衛
青田:“黑車”不再肆意橫行
“黑車”非法營運一直是青田縣城市管理的一大頑疾。近期,青田縣政府在青田縣人大常委會的監督推動下,啟動了“黑車”專項整治行動。
據相關部門統計,青田縣域內取得經營許可證的出租車共127輛,但“黑車”卻多達百余輛,埋下了較大的社會安全隱患。為整治各類無證營運行為,青田縣人大常委會7月份專題聽取了縣政府關于未取得經營許可的車輛從事出租車客運經營情況的報告,并督促政府盡早啟動“黑車”專項治理行動。
日前,青田縣政府積極落實人大意見,啟動了一場大規模的“黑車”聯合整治行動,取締了多個“黑車”窩點。與此同時,縣政府還疏堵結合,及時研究了縣城及鄉鎮運力不足等深層次問題,以滿足群眾安全出行需求。
夏文花
海寧:代表建議力促市民卡升級
如今的海寧市市民卡,除了基本的社會保障卡功能,還能租公共自行車,甚至去上海醫院看病。
在年初召開的海寧市人代會上,陸靖英代表提出了“關于進一步整合資源,增加市民卡功能”的建議,建議市民卡增加乘公交、租賃公共自行車、購物等功能,以方便市民使用。該建議被列為市人大常委會當年度重點督辦件。
海寧市政府及具體承辦部門高度重視該建議辦理,除了實現市民卡社會保障領域全面應用,還新增了公共自行車租賃功能,并在多次與上海長海醫院對接的基礎上,在省內開創了跨省聯網就醫實時結算的先河。下一步,市政府還將進一步研究推進市民卡在公交乘車、加油、停車付費、第三方支付等領域的服務,以進一步方便市民。 陳培杰
衢江區:水質好壞納入年度考核
在衢州市衢江區,水質好壞首次被納入鄉鎮年度工作考核范圍。這是區政府認真落實區人大常委會監督意見所采取的一項創新舉措。
今年以來,省市區三級人大聯動開展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的執法檢查。衢江區人大常委會派出5個執法檢查組分赴21個鄉鎮開展檢查,建議將水環境優化提升工作列入鄉鎮政府年度目標考核。區政府認真落實區人大監督意見,專門制訂出臺了水環境優化提升考核辦法,考核指標達到水質目標要求的鄉鎮為合格,未達到水質目標要求的,但出境水質好于入境水質的為合格,出境水質劣于入境水質的為不合格。 柯 蘭
平湖:催生水環境治理“鐵”行動
日前,平湖市人大常委會組織開展了三級代表對身邊河道水系“走一遍、看一遍、查一遍”、各基層代表小組集體督查母親河溪等活動,建議市政府進一步加大治理力度,提升水環境質量。
一、加強組織領導。縣政府成立由分管負責同志任組長,縣發改委、財政局、審計局、監察局等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縣鄉財經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財政局。領導小組原則上每旬召開一次會議,研究解決鄉鎮項目審批、資金需求等問題,確保鄉鎮將更多資金用到保障民生和發展社會經濟上。
二、清理規范鄉鎮賬戶。根據財政部和省財政廳有關規定,進一步清理鄉鎮財政專戶和銀行賬戶,撤銷違規設置的賬戶。從嚴控制預算單位設置實有資金賬戶,規范賬戶開設、變更的審批程序。在國庫集中支付尚未成熟的情況下,鄉鎮賬戶管理暫按《關于進一步規范鄉鎮財政專戶管理工作的通知》(五財庫〔2011〕78號)文件執行;待條件成熟后,撤銷鄉鎮實有資金賬戶,開設零余額賬戶,全部實行國庫集中支付。
三、改變資金撥款方式。保持鄉鎮財力來源渠道不變,由縣財政局統一清算,改變資金撥款方式。今后,除人員工資由縣財政按月撥款外,各鄉鎮要嚴格控制經常性支出和項目支出,縣鄉財經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各鄉鎮2009—2011年三年非生產性項目開支的平均數,統籌確定各鄉鎮2012年運轉經費基數,由縣財政局按月序時撥付。各鄉鎮10萬元以上的生產性項目支出,均需經縣鄉財經工作領導小組審批。
四、強化財稅收入征管。各鄉鎮要按照年初縣政府下達的財政收入目標任務,早謀劃、早啟動,摸清本鄉鎮稅源、財源。加大依法組織收入的力度,對各項非稅收入做到應收盡收、及時入庫,并全部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嚴禁坐支留用和私設小金庫等不良行為。縣鄉財經工作領導小組將在年底對各鄉鎮收入完成情況進行考核,對未完成任務的鄉鎮,將從其超基數收入中扣減。
五、嚴格基建項目管理。各鄉鎮要自覺規范基本建設支出的申報審批程序,完善項目建設手續,建立健全基建各項制度,確保規范和陽光操作,公開運行。各鄉鎮要嚴把工程質量管理關,按照工程概算和進度支付資金;縣審計、財政等相關部門要嚴把項目決算關,對竣工后的基建項目進行審計和績效評價,堅決杜絕不合規工程出現。
六、加強債權債務管理。各鄉鎮要積極主動清理債權債務,是債權的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時清收;是債務的要在鎖定債務的基礎上,區別不同債務情況進行處理和消化。對于確應由鄉鎮財政承擔的到期、逾期債務,首先由債權人書面提出主張債權的申請,經鄉鎮黨政聯席會議集體審核研究后,附與債務相關的依據(如法院判決書、借據、審計報告、合同書、協議書、預決算、貨物驗收單、財務會計賬冊與憑證等),報縣鄉財經工作領導小組審批后,履行償還手續。今后,各鄉鎮不得以任何理由發生新增債務,切實為財政減負做貢獻。
七、堅持厲行節約原則。各鄉鎮在安排支出時,要堅持“厲行節約、統籌兼顧”的原則,合理安排資金,既保證重點,又照顧一般。嚴禁違規操作,堅決反對鋪張浪費、亂用財力安排項目、不講效益的行為。從2012年起,縣鄉財經工作領導小組將對各鄉鎮重大支出項目,實施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力促鄉鎮優化支出結構、強化支出責任,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八、嚴格財政預算約束。各鄉鎮要按《預算法》及有關政策規定,將屬于鄉鎮管理范疇的財政資金全部納入到鄉鎮財政預算管理范圍內。縣鄉財經工作領導小組嚴格審核鄉鎮超預算支出的項目,對不符合規定的,一律不予支付。
二、整合重點項目指揮部賬戶。為保證各項目建設工作順利開展,各項目指揮部賬戶原則上設置:①一個經費核算戶,用以核算指揮部日常管理費用收入和支出;②一個項目專用賬戶(項目資金來源為貸款或國債等其他來源的,按資金來源方有關賬戶規定另行開設),用以核算項目履約保證金、項目資金的收入和支出,按建設項目分賬核算;③貸款監管戶,項目資金主要來源為貸款資金的根據申貸審批件開設,可同時作為項目專用賬戶,不再另設項目專用賬戶,貸款歸還、項目結束后予以撤銷,賬戶資金按規定結轉。同時為更好地推進融資工作,籌集更多資金用于我縣重點項目建設,按照貸款行提出開戶與貸款結合的要求,擬規范全縣各縣級項目指揮部、各鄉鎮(含鄉鎮指揮部)新開設資金賬戶管理,實行開戶與貸款相結合的原則根據管理權限各縣級項目指揮部開戶需報經縣財政部門審批,各鄉鎮(含鄉鎮指揮部)開戶需商縣財政部門同意。
三、清理項目指揮部閑置賬戶。根據《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規定》,各項目指揮部應做好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將結余資金在財務決算批復30日內上交財政部門,做好項目移交,撤銷相應的賬戶。撤銷已竣工且資金來源主要貸款已歸還的項目貸款監管戶,減少閑置賬戶。
四、清理各項目指揮部賬戶結余資金。一是各重點項目指揮部對已審批并按進度需要下達的項目資金,應加快資金結算,避免資金滯留。二是各指揮部對按計劃已審批下達因規劃、設計變更等各種因素造成資金滯留的,應將資金在一個會計年度內的后續使用情況向縣政府報告。
日前,本刊記者一行實地走訪了河北省沙河市轄區內的多所鄉鎮財政所,切實感受到了當地財政所標準化建設帶來的巨大變化。
職能轉變
記者走訪了白塔、贊善、冊井、十里亭以及柴關5個鄉鎮財政所,前3個在2011年9月被沙河市確定為首批標準化建設試點,也是自那時起,沙河市正式步入鄉鎮財政所標準化建設進程。如今,記者所見的這5家財政所無論財稅服務大廳和檔案室的陳設,還是墻上懸掛的相關規章制度和業務流程以及不少于5人的工作人員編制,幾乎如出一轍。
一位鄉鎮財政所所長回憶說:“我們這里在2005年取消農業稅之后,財政所‘空殼化’現象較為嚴重,我想這和全國大多數鄉鎮財政所情況差不多。鄉鎮財政所基礎設施建設以及人員隊伍建設幾乎是停滯的,職能逐漸被弱化、邊緣化。”
近年來,“三農”問題越來越受到重視,國家先后出臺了多部強農惠農政策。同時,隨著公共財政體系的完善和農村綜合改革的推進,各級財政資金不斷向農村傾斜,除各項涉農補貼外,落實到鄉鎮的專項資金也不斷增加。作為落實財政強農惠農政策、推進改革與發展的最后環節,鄉鎮財政所不僅承擔的任務愈來愈繁重,其管理水平直接關系到財政政策的執行效果。
當被問及鄉鎮財政所標準化建設帶來的最深刻的變化是什么時,柴關財政所所長王建朝告訴記者:“過去交農業稅的時候,我們的工作是以收稅為主。農業稅取消后,尤其是到2006年之后,我們感受比較明顯,就是職能的轉變,從上面撥下來的各種款項全部都是放到我們這里管理,我們的工作從以收稅為主到現在變成往外放錢的了。”
資金監管
據記者了解,沙河市地處河北省南部,屬縣級市。全市共轄13個鄉鎮辦,270多個行政村,目前白塔鎮一地實行分稅制的財稅體制。從分稅制試點鄉鎮來看,“鄉鎮自謀發展的主體意識和工作積極性明顯提升,這有利于促進當地經濟發展和財政增收。隨著鄉鎮可用財力增加,更多的財政資金被用于發展社會事業和改善民生。”白塔鎮鄉鎮財政所所長李明科指著財政所門前的路說。
西部山區貧困鄉鎮更多的屬于農業依賴型地區。這里多位財政所所長向記者表示,他們現在主要的職責是發放補貼,其中最主要的是糧食直補,此外還包括農資綜合直補、退耕還林補貼、家電下鄉補貼等等各項惠農補貼。
針對記者提出的,如何加強財政資金使用的監管,防止騙取涉農補貼行為的問題。有鄉鎮財政所所長解釋,“涉農補貼資金全部推行‘一卡通’發放,項目資金嚴格實行報賬制度。”通過“一卡通”發放,將糧食直補等各項惠農補貼資金送到了農民手中,而這些信息也是可以通過網絡在線查詢的。每到一處,當地的財政所長都會主動提出參觀檔案室的邀請,檔案室的柜子里是按項目標簽分門別類擺放的文件夾,其中包括政策文件、部門預算、年度決算文本,還包括專項資金、稅源企業和基礎信息在內的各類工作臺賬。記者隨手抽出一本家電下鄉補貼的文件夾,里面收錄著村民購買家電時的交款收據復印件,以及領取補貼的日期、錢數和本人簽字。一位工作人員說,“就拿這項家電下鄉補貼來說,過去農民往往要跑好幾個部門才能拿到補貼款,費時費力不說,而且每多一道程序,農民自己就擔心資金會不會被‘雁過拔毛’。現在這些惠農補貼都集中到財稅服務大廳,財政所里有專門負責這項工作的人員,無論是良種補貼、五保低保還是家電下鄉都可以一次性在這里辦理清楚。”
結合走訪觀察,記者發現,如今各種強農惠農補貼名目繁多,而根據實際了解到的情況是,各種補貼涉及到的錢數都不大,究竟能起到多大的作用?王建朝直言,“現在老百姓整體生活水平還是低,補貼雖然少,但是老百姓對這些還是很看重,尤其現在很多村里的年輕人都外出打工,留下的老人都指著這些生存,他們還是希望這方面支持力度再大些。”
村財鄉管
在鄉鎮財政所之間走訪的時候,記者聽到重復率比較高的一句話要算是“更規范了。”
十里亭財政所所長胡進學講,“鄉鎮財政所標準化建設,更大意義上是軟件的規范,流程和賬本的規范,以及管理流程的梳理和服務資源的整合。如今,鄉鎮財政預決算編制日趨完整,涉農補助發放管理進一步到位,鄉鎮財政、村級財務監管范圍、深度都有大幅度的加強,會計基礎工作也進一步規范。”
對于鄉鎮財政所而言,除了做好惠農補貼政策的落實工作,主要職能還包括加強財政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科學合理的編制鄉鎮年度財政收支預決算草案,并定期向本級政府和上一級政府部門報告預算執行情況等。此外,還有一項重要職能是負責加強村財鄉管工作。
有鄉鎮財政所所長對我們說,“我們剛開始接手這項工作的時候,要先給各村建檔。有的村里原來沒有記賬的,都是票據,給我們送來了我們審核。有的村里收入比較少,業務也比較少,我們去找過他們很多次告訴他們把賬放到我們這里,都不當回事。還有的是村里的書記、村長換人了,會計也跟著換,留下一筆爛賬,新來的會計重新做。而且村里的會計水平也是良莠不齊,要么年齡偏大,五六十歲,七八十歲的都有,有的高中剛畢業,還要對他們進行培訓。”
賬目和程序理清之后,工作開展更加順暢,冊井財政所所長劉增琪說:“村財鄉管規范之后,干部之間矛盾少了。賬目規范之后,村里的矛盾也少多了。村里的票據必須經過財政所審核,如果我們這里審核不過,項目不能上。重大項目必須有村民代表參加,有村支書、主任雙簽,還要有會議記錄,特別是現在一事一議,幾千塊錢也好,必須有記錄。”
垂直管理
沙河市自2011年下半年進行鄉鎮機構改革,鄉鎮財政所的人事權由原來歸沙河市財政局管理劃歸到如今歸鄉鎮管理。究竟是過去的垂直管理更有益于工作開展還是如今的管理方式更符合地方實情,記者得到的答案幾乎是相同的,這些基層財政工作者紛紛表示,“說實話還是覺得垂直管理好。鄉鎮財政所最接近農村和百姓,最了解基層的情況,工作時能充分發揮就近、就地優勢。如果是垂直管理,跟上級領導講政策、談業務更加順暢,有什么敢說什么,財政所長對財政資金監管起來更硬氣些。”
“財政所歸到鄉鎮管理之后,要考慮當地領導的想法,原來雖然也考慮,但是畢竟人事權不在這里,現在除了做好分內的本職工作,還要跟其他部門打交道。而且一管錢,人情賬就來了,有關系好的來找我要墊補,這是最讓人頭痛的,既不能犯錯誤又不想傷情義。”
一、加強組織領導,夯實村級財務管理工作基礎
(一)農村財務管理工作是事關社會穩定和集體經濟發展的一項基礎性工作,也是群眾關心的"熱點",誘發干群矛盾的焦點。因此,廣大農村干部要把管好村級財務工作作為新農村建設的一件大事和要事來抓,切實將村級財務管理工作落到實處。
(二)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對村級財務管理負主要監管責任。要切實加強對村級財務管理的組織領導,嚴肅財經紀律,做好對村級管理工作的組織、監督和檢查。
(三)縣農經部門要切實承擔起加強村級集體財務規范化管理職責,財政、審計、民政等有關部門要積極配合,加強對村級財務管理的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對政策落實不到位、制度執行不嚴格、不做帳、做假帳的單位和個人給予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將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二、加強制度建設,保障村級財務管理工作有序開展
要進一步制定完善相關財務管理制度,加強帳戶、票據、現金、村級工程項目款、非生產性開支、村級資產債務等管理,切實解決群眾反映突出的村級財務管理問題。
(一)加強帳戶管理。
1、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實行"收入全額上繳,開支計劃支付"制度。各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只能在鄉鎮、街道中心開一個結算戶,所有收支必須通過鄉鎮、街道中心。嚴禁坐收坐支,設立"小金庫"。
2、村級每筆收入必須及時解繳"中心"銀行存款賬戶。鄉鎮、街道中心要每月(季)對各村收入入賬情況與收入檔案進行核對,對未入賬的收入查明原因,杜絕該收不收,已收不入和亂收費等現象的發生。
3、資金支付堅持"量入為出、先批后用、先審后用"的原則,根據各村編制的收支計劃,以用款報告或代管資金領款單等書面形式寫明領款用途和開支事項,報鄉鎮、街道中心審核后按開支用途領取代管資金。
4、生產隊(組)的集體資產通過村級納入到中心管理。
(二)加強票據管理。
1、村集體經濟組織收取款項時只能使用金華市財政局監制的金華市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統一收款收據,收款收據實行統一領用、核查、銷號、歸檔。票據由報賬員負責填制,嚴禁轉讓、出借、贈送、代開、代用、盜用等行為。嚴格規范村集體經濟組織銀行往來憑證的購買、保管、領用、注銷等環節的職責權限和程序,并專設登記簿記錄使用情況。
2、預付和支付重大工程建設項目的工程款必須使用國家規定的工程款結算票據(即稅票),嚴禁白條子支付重大工程建設項目工程款。
3、所有票據在入帳報銷時必須有經手人(或證明人),稽核人,監委會,審批人簽名。
4、嚴格控制白條子入帳的使用范圍。除村內部管理工資,村民勞務及會議工資,村民內部結算外,其余一律不準白條入帳,如有特殊情況,須經鄉鎮、街道紀委審核后方可入帳。
(三)加強現金管理。
1、預(支)付工程款大于20000元時,必須通過轉帳支付方式進行;其它生產性開支大于20000元、非生產性開支大于10000元也必須通過轉帳支付方式進行。
2、各村的備用金數額原則限定3000元,各中心可以根據各村的資金流量大小、交通便利等實際情況,對備用金數額作適當的調整。備用金的領取必須執行"一報一領"制度。
3、嚴禁村報帳員以外的人員管理貨幣資金,嚴禁村書記和主任直接經手現金收付,嚴禁村書記和主任到中心領取備用金和代領工程款。
(四)加強工程建設管理。
1、嚴格執行招投標制度。村級集體經濟組織各行業承包經營、資產租賃、大額物資采購、工程項目建設必須進行公開招投標,招投標辦法按縣有關文件規定執行。嚴禁采用村二委討論決定方式決定工程項目建設單位。在招投標中,必須堅持整體項目總包,嚴禁人為分割工程發包。項目發包合同、工程項目預決算書、工程項目審價書等材料須報鄉鎮、街道中心備案。
2、重大工程建設項目必須有預算、決算和社會中介機構的決算審價。
3、變更工程(增加工程量或支解工程)時,須報相關主管部門批準,同時報鄉鎮、街道中心備案。
4、工程款的(預)支付。按規定的程序和合法的結算票據結算項目工程款。各村在預付項目工程款時最多只能預付80%,剩余部分的工程款待完成工程決算審價后才能支付。
(五)加強債權債務管理。
1、設立債權債務登記簿,切實掌握村級債權債務家底。嚴禁村級組織以任何名義為其他單位和個人借款提供擔保,由于擔保而形成的損失由責任人自行承擔并追究法律責任。堅決制止新增不良債務。
2、各村兩委會應于每年年初按村經濟實力,制定本年度收支計劃和重大工程建設項目實施計劃,提交村民代表會議審議,同時報鄉鎮經管站備案。對沒有列入年初計劃的工程項目建設必須嚴格按"一事一議"制度進行。
3、嚴禁超負荷高舉債進行項目工程建設。
(六)加強非生產性開支管理。
1、嚴格控制招待費和禮品等非生產性開支標準。公務活動實行零招待,商務活動的招待可與業務掛鉤,招待費比例具體由各鄉鎮、街道確定。
2、嚴禁村干部、黨員、群眾代表等以學習考察的名義進行公款旅游。
3、各鄉鎮、街道已統一發放的費用和補貼,各村領導不得在村里重復報銷領取。
三、完善管理體制,提高村級財務管理水平
(一)規范鄉鎮、街道村級財務中心工作。
1、鄉鎮、街道要重視中心建設,保障會計中心獨立的辦公場所和必要待遇。鄉鎮、街道要加強對農經干部的管理,不能對農經干部進行移崗、混崗。
2、整合現有人力資源,加強中心工作隊伍的力量。鄉鎮、街道中心會計、出納必須持證上崗。對不符合工作崗位要求的各中心聘用人員予以解聘。
3、鄉鎮、街道會計應當對村集體經濟組織制定的年初預算、財務收支計劃、業務計劃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對財務收支、原始憑證進行逐筆逐項審核,對實物、款項、財產清查進行監督。拒絕內容不真實、手續不完備票據入賬,將違規違紀情況記錄在冊,及時向村集體經濟組織負責人、鄉鎮、街道及縣農經站反映有關情況。
4、鄉鎮、街道總出納要及時敦促各村報帳員按時報帳,控制各村報帳員手上的備用金數,做好與開戶銀行、各村的對帳工作。
(二)加強中心內部控制體系建設。
1、嚴禁各中心超范圍記帳和管理貨幣資金。各中心只能本鄉鎮、街道范圍內的各行政村(自然村)的村級財務以及村集體下屬企業(單位)的帳務。各中心要及時清理超范圍的帳戶,穩妥做好帳務的移交工作。
2、實行基本賬戶制度。各中心取消存折戶,實行基本賬戶制度,基本帳戶中的銀行票據和財務印鑒要按規定分開保管。
3、嚴禁鄉鎮、街道中心進行擔保和借貸。
(三)嚴格村報帳員管理。
1、要按《會計法》有關規定保持村報帳員的相對穩定,維護報帳員的合法權益,保證報帳員依法行使其工作職責。
2、各村對財務人員的任用更換要報送鄉鎮、街道農經站復核。村主要干部及其直系親屬、配偶不得擔任本村報帳員。村報帳員離職要按照有關程序及時辦理移交手續。
3、積極組織對村報帳員的培訓,提高村報帳員的政策法規素質和業務水平。縣財政預算內每年安排一定的培訓經費進行統一培訓。
(四)積極推進村級財務計算機監管網絡建設。
各鄉鎮、街道嚴格按照《浙江省村級會計電算化工作規范》,建立健全電算化操作管理制度,全面實行農村會計電算化。在全縣范圍內積極推進縣、鄉鎮、街道、村三級聯網的財務計算機監管網絡建設,實現財務數據實時傳遞、實時查詢,實時監控。
四、強化監督檢查,促進村級財務管理工作規范化
(一)縣農業主管部門要建立各中心的內部審計制度,定時組織互審工作。
(二)對村級財務管理有隱患或管理混亂、群眾意見大的村,縣農經站和各鄉鎮、街道要組織專業人員組成村級財務審計組,強制審計財務收支。需要審計的項目村由鄉鎮、街道核定上報,由縣農經站統一安排。
一、總體要求和實施依據
(一)總體要求: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最嚴格的節約用地制度,促進新農村建設和城鎮化發展;按照有利生產、方便生活、改善環境的原則,整治騰出的農村建設用地,首先復墾為耕地,促進農民增收、農業增效、農村發展;以切實維護農民權益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充分尊重農民意愿,因地制宜、依法推動。
(二)項目實施依據
1.經批準的項目區實施規劃和復墾設計規劃實施;
2.土地開發整理項目驗收規程;
3.省建設用地指標。
二、掛鉤項目區工作進度安排
全區兩個土地增減掛鉤項目區,拆舊區總面積為1593.83畝,建新區為1591.58畝,涉及到羅坊鎮、姚圩鎮、水北鎮、良山鎮、珠珊鎮、鵠山鄉、下村鎮、人和鄉、南安鄉、新溪鄉、界水鄉等11個鄉鎮和。工作進度安排如下:
1.年3月:按照科學規劃、先易后難、分步實施、制定拆舊地塊的拆遷工作計劃;收集項目區實施前的相關圖片、影像資料等;制訂工程招投標及監理安排;上報工作計劃和成立領導小組。(責任單位:鄉鎮政府)
2.年4月—年5月:召開群眾動員大會,做好思想工作,發放征求意見表。(責任單位:鄉鎮政府)
3.年4月—年11月:完成100%的拆舊點拆遷任務,收集項目區實施中、后的相關圖片、影像資料等,區土地增減掛工作領導小組將在6月底以前初步驗收全區廢舊工礦拆舊點的整理復墾,11月底以前完成拆舊點80%的復墾任務。(責任單位:鄉鎮政府)
4.年12月—年4月:收集項目區實施中、后的相關圖片、影像資料等,完成拆舊點20%的復墾任務。(責任單位:鄉鎮政府)
5.年5月:落實整理復墾后耕地的耕作主體及路、渠等公共設施的管護主體,建立管護制度;整理每個拆舊點農房及其他附著物拆遷和補償情況等有關資料。(責任單位:鄉鎮政府)
6.年6月:組織竣工測量和初驗。(責任單位:國土分局);每個項目竣工決算和財務報告。(責任單位:鄉鎮政府)
7.年7月:準備好驗收應提交的資料,申請市國土局和省國土廳抽查。(責任單位:國土分局)
8.年4月—年4月:項目區內建新項目用地申請。(責任單位:鄉鎮政府)
三、項目區實施和管理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任務
為加強對項目區工作的領導,區里成立土地增減掛工作領導小組。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邱靈敏、區政協黨組成員楊紹文任副組長,區監察局、區財政局、區審計局、區建設局、區農業局、區民政局、區水利局、國土分局等單位領導為成員,負責審定增減掛實施規劃、專項規劃和復墾設計規劃,研究解決實施過程中的重要問題,組織相關部門的協調配合。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宋方根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增減掛試點的日常協調工作。
各有關鄉鎮也應成立土地增減掛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鄉鎮增減掛鉤項目的拆遷、安置、補償、復墾、建新等工作的具體實施;負責拆遷及安置補償過程中的組織和協調工作,制定安置補償標準及相關的政策措施;負責整理復墾的耕地質量;負責驗收相關資料的收集、整理;按照全區安排部署,確保項目的進度與質量。
拆舊區內涉及的農村居民點要求統一規劃,進行拆除,安置建新。對村莊內的舊房、豬牛欄、廁所、附房和“一戶多宅”閑置的房屋進行全面清理,并按規劃予以拆除平整。城鎮建新區內的建設項目,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建設用地報批和土地供應手續,并足額繳納各項土地規費。項目實施總的原則是“統籌城鄉發展,因地制宜,合理安排;尊重群眾意愿,維護集體和農戶土地合法權益;改善農民生產、生活條件,促進農村集體經濟發展”。
(二)拆遷及安置補償措施
1.在拆舊區所在村進行公告,發送征求群眾意見表,待村民代表及被拆遷戶同意后,予以實施。由村委會與拆遷戶簽訂拆遷安置補償協議,確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2.拆舊區內的房屋及其它建筑物進行統一拆除。拆除方式是首先由農戶在規定的期限內自行拆除,如果相關農戶未在規定期限內拆除的,由鄉鎮政府牽頭統一對其進行拆除。
3.拆舊區內需要拆除的房屋給予一定的現金補償;對房屋所占土地執行“一戶一宅”的土地政策,按異地安置的方式進行安置補償,不予現金補償,建新安置嚴禁占用基本農田。原住房中的樹木等村民的私有財產由村民自行處置,對其它地上附著物不予賠償。補償支付方式可一次性將補償費用支付給農民,也可完成土地復墾后,通過租賃復墾耕地的承包經營權,按合同約定每年(或定期)支付給農民一定額度租金,使被拆遷農民得到長期穩定的收益。
(三)整理復墾工程建設
1.實行項目公告制
2.實行項目由鄉鎮政府負責制
3.實行工程項目招投標制
4.實行工程監理制度
5.實行整理復墾耕地管護制
(四)投資預算及資金撥付管理
1.投資預算
根據我區實際,依照相關測算方法測算,我區年“增減掛”農村建設用地整理項目總投資預計4700余萬元。具體辦法是:①房屋拆遷補償費:土屋200—900元/間、磚屋300—1800元/間;②拆遷費500元/間;③土地復墾整理費:(1)工程施工費2000—6000元/畝,(2)前期工作費(按第(1)項費用的5.4%計算),(3)竣工驗收費(按第(1)項費用的3%計算),(4)業主管理費(按第(1)項+(2)項+(3)項總費用的2%計算),(5)不可預見費(按第(1)項費用的2%計算);以上幾項費用規劃紅線內拆遷復墾面積綜合標準不超過3萬元/畝,規劃紅線范圍外的綜合整治面積按土地開發標準預算。
2.資金撥付和管理
①由國土分局、區農業局、區建設局協助做好技術指導和跟蹤督查工作。
②由區財政局設立“增減掛”項目資金專戶。各鄉鎮政府向區政府提出書面申請,經區財政局和國土分局根據實施任務的計劃和督導進度審核后,區財政局撥付用于農村建設用地拆遷補償和整理復墾資金。各鄉鎮自行留用了建新區用地指標的,扣除等面積的拆遷補償和整理復墾等資金的撥付。
③由區審計局負責檢查指導各鄉鎮項目資金的使用,對我區年度的2個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項目區出具竣工決算審計報告。
④項目竣工后,由項目所在鄉鎮人民政府提出驗收申請,經區“增減掛”檢查驗收小組初步驗收后,逐級報請國土部門驗收,驗收合格后,由區財政局將剩余的農村建設用地整理資金支付給項目所在的鄉鎮政府。
(五)工作督導措施
1.提前按要求完成農村建設用地整理復墾項目任務的,區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優先支付整理復墾經費。
2.對不能完成農村建設用地整理復墾項目的,暫停新增建設用地報批,并將已撥付的資金調回區財政。
一、深入推進重點領域信息公開
(一)推進行政審批信息公開
一是加強行政審批項目調整信息公開。要及時公開取消、下放、調整以及實施機關變更的行政審批項目信息。二是推進審批過程和結果公開。重點做好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參與的行政審批項目審批過程、審批結果公開工作。三是推進行政許可信息公開。包括許可的事項、依據、條件、數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請時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錄,重點做好行政許可辦理情況的信息公開工作。(縣編委辦牽頭落實)
(二)推進財政預算決算和“三公”經費公開
一是繼續做好財政預算決算和部門預算決算、重大民生方面財政專項支出的公開工作。二是著力推進“三公”經費公開。縣政府及其部門在2015年內全面公開“三公”經費;鄉鎮區及其部門要在2016年之前全面公開“三公”經費。三是推進財政審計信息公開。做好縣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查出問題公開工作,各部門要全面主動公開整改情況,提升縣級預算執行和財政收支審計工作情況公開的透明度和全面性。(縣財政局、縣審計局牽頭落實)
(三)推進保障性住房信息公開。進一步推進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信息、建設信息、分配和退出管理信息的公開工作。一是按2012年提出的要求公開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分配和退出信息。二是要及時公開外來務工人員納入當地住房保障范圍的政策措施和實施情況。(縣城建局、縣民政局牽頭落實)
(四)推進食品藥品安全信息公開
一是切實做好食品藥品安全熱點問題信息公開工作,及時客觀準確規范問題產生原因、危害特點、預防檢測方法、采取的處理措施和進展情況等。二是加大食品藥品行政審批、執法檢查、案件處理、查緝走私等公開力度,縣級有關部門建立食品藥品違法違規企業(業戶)“黑名單”公開制度。三是圍繞公眾關注的嬰幼兒配方乳粉、乳制品、保健食品等安全問題,重點做好違法生產經營行為查處、治理、整頓信息公開工作。四是重點推進食品安全產地環境監測,農業、海洋漁業、畜牧三品一標,食品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示范建設信息公開。(縣工商局、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牽頭落實)
(五)推進環境保護信息公開
一是公開空氣質量監測信息。S02、N02、PM2.5、PM10、臭氧等空氣質量新標準監測信息。二是公開水質環境信息。繼續做好重點流域水質監測數據的信息工作,地表水水質自動監測數據,加大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狀況信息的公開力度。三是公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信息。縣環保局要明確相關要求,指導全縣環保部門實行環評受理、審批和驗收全過程公開。四是推進環境污染治理政策措施和治理效果信息公開。包括全縣環境污染治理工程的方針政策、法規規章、技術標準,總體部署及年度治理項目責任,以及進展情況、治理成效、典型經驗等,及時公開排污單位環境監管信息,督促排污單位公開污染治理效果。強制公開重污染行業企業環境信息。五是推進減排信息公開。繼續做好重點減排工程建設和進展情況信息公開工作,加強全縣主要污染物排放情況信息公開,及時總量減排核查結果。(縣環保局牽頭落實)
(六)推進安全生產信息公開
一是加強調查處理信息公開。除依法應當保密的內容外,在繼續做好特別重大事故調查報告公開工作基礎上,重點推進重大事故調查報告公開工作,進一步提高較大事故調查處理結果和調查報告公開的比例。2013年,實現重大事故調查報告全面公開。2014年,要實現較大事故調查報告全面公開。二是加大生產安全事故應對處置信息公開力度。要及時準確本級政府處置的生產安全事故處置舉措、搶險救援進展等信息。三是加大安全生產預警和預防信息公開力度。通過預警信息網絡平臺,及時可能引發事故災難的自然災害風險信息和重大隱患預警信息。(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牽頭落實)
(七)推進價格和收費信息公開
一是繼續做好政府管理價格和行政事業性收費調整信息公開,包括公開涉及民生的價格和收費政策、標準等信息。二是做好政府定價目錄和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公開。各級政府要全面公開涉及本地區政府定價目錄和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三是做好價格和收費監管信息公開。重點做好涉及教育、交通運輸、農民負擔、醫療、房地產市場、旅游市場等民生領域價格和收費監管信息的公開工作,對情節嚴重、社會影響大、公眾反映強烈的價格違法案件,要及時公布查辦情況。(縣物價局、縣財政局牽頭落實)
(八)推進征地拆遷信息公開
一是推進征地信息公開。在依法依規做好征地報批前告知、確認、聽證,征地批準后征地公告、征地補償登記和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的基礎上,重點推行征地信息查詢制度,方便公眾查詢征地批復、范圍、補償、安置等相關信息。二是加強房屋征收及補償信息公開。在繼續做好房屋征收補償方案、補償標準、補償結果信息公開的基礎上,重點做好房屋征收決定、補助獎勵政策和標準在征收范圍內公布,征收房屋調查結果、初步評估結果、補償情況在征收范圍內向被征收人公布工作。(縣國土資源局、縣房屋征收安置辦公室牽頭落實)
(九)推進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
一是推進基礎教育的招生、分班、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等信息公開工作。二是擴大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范圍。主管部門要做好所屬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的研究和指導工作,大力推進醫療衛生機構、科研機構、文化機構和供水、供電、供暖、公交、物業、通信、郵政、金融、保險等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面向公眾服務的單位要公開:
(1)單位名稱、職能和權限、機構設置、崗位職責、辦公地點和辦公電話;
(2)窗口單位工作人員的照片、崗位名稱、工號等基本情況;
(3)服務規范、服務流程和服務項目的收費標準、收費依據及繳費方式;
(4)服務承諾及違反承諾的處理程序、懲罰標準、處理結果,服務對象咨詢或投訴的渠道和方式;
(5)與公眾利益密切相關的重大決定、實施方案、管理或技術標準等重大事項的制定出臺及調整變動情況;
(6)與公眾生產生活相關的突發緊急情況的應急預案、預警信息及應對情況;
(7)重大自然災害發生后的搶險救災進度、恢復重建安排等情況;
(8)法律、法規、規章規定應當公開的其他事項及主管部門規定應當公開的事項。要把信息公開與辦事公開結合起來,全面推行示證上崗制、首問責任制、辦事承諾制、一次性告知制、信息反饋制、考核評議制、責任追究制、論證聽證制等辦事公開制度,規范辦事公開內容和程序,促進信息公開健康發展。(縣教育局、縣衛生局、縣交通局、縣科技局、縣文化廣播電視體育局、縣城建局、縣郵政局、縣金融辦、縣供電公司等單位分別牽頭落實)
二、采取措施確保工作落實到位
各鄉鎮區、各部門要采取有效措施,確保當前政府信息公開重點工作落實到位,努力提升公開效果,推進依法行政,打造陽光政府,增強政府公信力。
(一)加強制度建設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考評機制,加強工作考核力度;加強政府信息公開統計、保密審查等制度建設,加大政府信息公開的社會監督和行政問責力度,逐步實現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工作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和常態化。
(二)分解任務,落實責任
各鄉鎮區、各牽頭部門要按照前述重點公開工作安排,抓緊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做好工作分工,細化分解工作任務,將重點公開工作落實到具體部門和單位,安排專人負責,做到責任明確,便于檢查;涉及到的其他部門要密切配合,確保公開工作按要求落實到位。對于落實不到位的,牽頭部門要進行通報批評,督促改正。
(三)規范信息,做好解讀工作
各鄉鎮區、各部門要按照誰公開、誰負責信息審查,誰公開、誰負責解疑釋惑的原則,做好深入解讀的工作預案,必要時通過召開政府信息公開會、網上互動等方式做好解讀工作。在公開信息前,要依法依規按程序對擬公開信息進行保密審查;公開后,要密切跟蹤輿情,針對出現質疑的情形,要及時準確權威信息,正確引導輿論導向。
(四)加強平臺和渠道建設
充分發揮政府網站第一平臺作用,各鄉鎮區、各部門要切實加強網站管理,強化內容保障,政府網站要在醒目位置開設政府信息公開重點工作專欄,方便公眾查閱;充分利用重要政府信息公開會和政府公報、報刊、廣播、電視、短信平臺等傳播政府信息的作用,確保公眾及時知曉和有效獲取政府信息。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加強鄉村項目建設資金監管,提高項目建設資金使用效益,根據《省鄉鎮財政資金監管實施辦法》、《縣鄉鎮財政資金監管實施細則》等有關文件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暫行辦法。
第二條項目建設資金是指用于改善鄉村生產生活條件、自然生態環境、教育、醫療、文化條件和基礎設施項目建設等財政專項補助資金。主要包括:農田水利建設資金、農村安全飲水項目資金、鄉鎮站所(含學校)房屋維修改造及新建項目資金、村級組織活動場所建設資金、鞏固退耕還林成果項目資金、鄉鎮敬老院建設項目資金、鄉鎮衛生院建設項目資金、鄉村道路建設項目資金、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項目資金、農村公益事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資金,其他用于鄉村的各類建設性項目資金等。
第三條鄉村項目建設資金監管是財政部門依法履行財政監督職能,按照相關政策要求和本辦法規定對鄉村項目建設資金實施監督管理。
第四條鄉村項目建設資金監管應遵循“上下聯動、統籌安排、分類監管、專款專用、整體推進、注重實效”的原則。按照“先易后難,先松后緊,抓大放小,逐步規范”的工作思路,穩步推進鄉村財政項目建設資金監管工作。
第五條鄉村項目建設資金監管分事前監管、事中監管、事后監管。事前監管主要包括項目篩選、項目申報、項目公示;事中監管主要包括參與訂立項目承包合同書、在建項目的實施檢查、資金撥付、竣工驗收、財務核算;事后監管主要包括資料歸集、跟蹤問效、績效評價。
第六條縣局相關業務股室(局、中心)要切實搞好信息溝通,在收到用于鄉村的項目建設資金及資金管理政策文件時,應及時轉交給縣鄉財局,縣鄉財局盡快以郵件形式將信息和監管要求下傳給有關鄉鎮財政所,鄉鎮財政所在接到項目建設監管信息后,按照監管要求在3個工作日內組織專人深入現場核查,并將監管信息以郵件形式向縣鄉財局和局相關業務股室反饋。
第七條鄉村項目建設資金的撥款要堅持按預算、按進度撥付。局屬各相關業務股室在辦理撥付用于鄉村項目建設資金時,繼續堅持原有的撥款審批程序不變,但要借助“鄉財縣管鄉用”這個平臺,實行“一個漏斗”向下的資金撥付辦法。即先由相關業務股室按程序核定項目建設資金撥付數額,再由國庫股把資金撥付到縣鄉財局“基本結算戶”,縣鄉財局項目資金監管股根據各有關鄉鎮財政所提供的項目工程建設進度和工程竣工決算驗收等有關資料,經審核后,據實將資金撥付到有關鄉鎮財政所。
第八條鄉鎮財政所在支付項目建設資金時實行報賬管理,轉賬支付、項目建設工程竣工并經驗收合格后,項目施工單位在向鄉鎮財政所報賬時必須提供:經項目實施單位領導、民意代表、鄉(鎮)長,財政所長簽署意見后的《縣鄉(鎮)項目建設資金支付審批表》;經項目實施單位領導審批,施工方經手并注明事由的真實、合法、要素完整的憑證;“項目批復”“項目施工承包合同“、“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單”等。報賬原始憑證由縣鄉共同審核把關,即先由鄉鎮財政所對有關支出發票進行初審,經縣鄉財局項目建設資金監督管理股復審合格后,鄉鎮財政所方可付款。項目建設資金應以轉賬方式直接支付到項目施工單位或商品、勞務供應商約定的賬戶。驗收不合格和群眾有意見的或存在其它他問題的,鄉鎮財政所應暫停支付項目資金,并主動查明原因及時向項目主管部門和縣局相關業務股室報告,待做出處理意見后再付款。對資金沒有通過鄉鎮財政所,實行縣級報賬制的工程項目,鄉鎮財政所也要根據有關部門的委托和監管要求提出資金撥付意見,縣直相關部門要把鄉鎮財政部門提出的意見作為資金撥付或報賬的依據。
第二章財政直接管理的項目建設資金的監管
第九條財政直接管理的鄉村項目建設資金是上級和鄉鎮本級安排并由鄉鎮財政直接管理使用的項目建設資金。
第十條財政直管項目建設資金的監管包括事前、事中、事后監管。
(一)從鄉村項目庫中篩選項目進行申報;
(二)已批復項目進行公示;
(三)參與簽訂項目建設承包合同書;
(四)不定期到實地進行檢查,并制做檢查報告;
(五)組織人員參與項目驗收,制做驗收報告;
(六)進行財務核算,按有關規定撥付資金;
(七)歸檔資料,跟蹤問效進行績效評價。
第三章上級主管部門直接管理的項目建設資金的監管
第十一條上級主管部門直管的項目資金是指上級主管部門下達到鄉鎮并直接管理的工程項目,但資金通過財政所帳戶支付的項目建設資金。
第十二條上級主管部門直管的項目建設資金的監管程序
(一)財政所及時與縣鄉財局或財政局各業務股室進行信息溝通,全面掌握了解本鄉鎮范圍的已批復項目和在建工程項目情況。
(二)根據信息溝通和掌握的情況,鄉鎮財政所要公示、審核合同、建設檢查、竣工驗收已批復的工程項目。
(三)項目資金到達財政所后,付款前項目承包人必須提供合同復印件,鄉鎮財政所根據合同復印件進行實地檢查和評估,并制做檢查評估報告。評估結果與合同及下撥資金相符的,按規定及時付款;評估結果與合同及下撥資金差距較大的,暫停撥付資金。財政所應及時將評估報告送縣鄉財局監管股,由監管股再將評估報告反饋給主管單位,由主管單位和財政局業務股室及鄉財局協商定案后再據實付款。如協商意見不一致的,可以委托專門機構進行評估,以專門機構評定結果再進行辦理。
(四)臺賬登記,資料整理歸檔、跟蹤問效并進行績效評價。
第四章報帳制項目資金的監管
第十三條報帳制鄉村項目建設資金是指由主管部門下達到鄉鎮并直接管理實施且資金不通過鄉鎮財政所的項目建設資金。
(一)縣局相關業務股室要協同縣直有關業務主管部門及時將項目文件和資金信息告知縣鄉財局,鄉財局以郵件或文件復印件形式傳遞給鄉鎮財政所,鄉鎮財政所要做好信息溝通反饋工作,按照監管要求,協同參與項目招投標、合同簽訂、項目實施、竣工驗收等方面的工作。
(二)臺帳登記、資料整理歸檔。
第五章違規責任
第十四條鄉村項目建設資金實行專賬管理、封閉運行、專款專用,嚴禁擠占、截留、挪用鄉村項目建設資金,嚴禁違反規定提取管理費。
第十五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財政不予撥付鄉村項目建設資金:
(一)所批復項目系虛假項目的;
(二)所批復項目沒有動工建設的;
(三)同一項目重復立項的。
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暫停撥付項目建設資金:
(一)項目建設過程中出現合同糾紛的;
(二)項目實施承包人不按項目規定要求施工的;
(三)財務手續不齊全的。
第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已撥付的資金必須依法追繳并上解縣財政:
(一)虛報冒領鄉村項目建設資金的;
(二)鄉村項目建設資金被挪作他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