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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是守護企業管理秩序的內在力量,是建立構建和諧設計院的核心保證。“十二五”開局之年,水環院以“制度化建設年”活動為“先手棋”立足長遠、全面梳理、修訂完善、增補防缺各項規章制度,尤其以對項目管理整章建制作“當頭炮”,連續頒布了一系列影響深遠的項目管理制度,為全面推行項目精細化管理提供保障依據。加強制度建設是開展精細化管理工作的前提,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既夯實了項目管理基礎,又減少了由于人為因素造成的項目管理漏洞,提升了項目管理水平。
———力抓“項目兩端”防風險。一是項目前端,即策劃環節。在實現項目精細化管理過程中,以細化前期策劃為抓手,推行《設計項目現場查勘管理規定》,落實查勘人員責任,通過持圖查勘現場定點定線,為項目樹起良好的開端,提升查勘效率。《項目開工會管理辦法》強化了項目工作計劃的執行力度,全面落實項目設計大綱的技術要求。在開工會中項目經理分解任務,明確工期,項目設總講解“項目四點”,解讀規范強條內容,學習同類型優秀和負面項目內容。通過精確細致的前期項目策劃管理,掌握項目潛在的風險,為項目設計過程規避風險,解決難點,守住底線豎起燈塔。二是項目末端,即評審環節。出臺《設計產品校審規定》明確各級責任,設計產品校核、審核、審查層層把關;推行《院內項目技術評審管理辦法》,規范項目技術評審工作流程,在院內和省內聘請專業性強、知名度高、技術水平強的專家組成專家庫,在評審時根據項目特點邀請相應專家建言獻策,切實發揮技術專家在評審中的技術把關作用,落實項目的專業化評審制度,確保將缺陷消除在出案前,確保設計產品質量。
———強化關鍵環節促升級。在項目設計過程中,加強“七大關鍵環節”,提倡精細化設計,提高設計的全程控制。一是注重勘測與設計工作的銜接,出臺并完善了《項目“一單式”過程控制表》,對測量、地勘、設計各生產環節提出明確的工期要求,完善簽字認可記錄,落實了人員責任。二是出臺了《“四新”技術應用管理辦法》,加強對“四新”技術的應用管理,把項目后期風險消除在設計階段。三是對質量體系文件進行適時換版,制定了標準化工作流程、標準化作業指導書,規范工作程序,不斷提高工作效率和產品質量。四是出臺了《項目分包管理辦法》、《項目外來資料管理辦法》,強化了分包項目的管理,保證外來資料質量滿足項目勘測設計要求。五是建立了《產品質量缺陷負面清單》和《優秀項目清單》,防微杜漸全力降低設計風險。六是建立《項目運行三項報告制度》,落實工程建設過程中設計院應承擔的相應職責,防范設計風險,及時發現和完善設計缺陷,提高設計成果質量,提高顧客滿意度。七是制定了《設計變更管理辦法》,規范變更管理程序,強化變更過程控制,保證設計成果質量,降低設計風險。制定《設計服務管理辦法》,明確施工現場設計服務的工作流程和內容,促使設計服務水平持續改進。
———動態管理精控項目進度。項目管理靠制度,落實效果靠檢查。水環院建立三級聯動項目動態管理模式:一級管理由項目組按照審批的工作計劃管理項目進度;二級管理由設計所長、項目管理員、項目設總對關鍵節點控制檢查;三級管理由院領導會議檢查。實行項目動態監控,由生產技術部確定專人跟蹤統計項目進度,建立覆蓋全院的《項目動態管理實時監控表》,并利用現有局域網,通過LED顯示屏滾動播報,實時通報項目進度,使相關人員及時了解項目狀態,始終將項目進度處于公開可控狀態。另外,動態表也反映各所人員的參與項目狀態,使人力資源公開可控,為精準配置項目人力資源提供準確信息。
———嚴把質量管理體系運行不動搖。設計安全關乎企業的命運。產品質量關乎職業人生。多年來水環院一直以“質量體系嚴則產品質量優”的理念把項目質量管理作為重要內容進行部署。水環院自2001年通過GB/T9001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編制完成了《SSHY質量管理體系文件》并結合本院發展的實際情況通過六次改編換版,已經建成適應本院實際情況的質量管理體系,并通過持續宣傳、學習,使貫徹執行已經成為“企業習慣”。為了更好地開展內部審核和外部審核工作,明確職責和程序,明確發現不合格項的糾正和糾正措施以及處罰標準,頒布了《內審、外審管理辦法》、《管理評審會議輸入材料標準要求規定》,確保了材料的針對性和準確性,確保管理評審會議按計劃取得預期的效果。在“北京中水源禹國環認證中心對水環院產品質量監督審核中,連續五年無不合格項報告,獲得了審核人員高度贊譽。
二、優化人力資源配置全面提升項目承載能力
為緩解企業人力資源結構性矛盾問題,水環院提出了在招聘中調整、在工作中培養、在培訓中提高的“三輪驅動”人力資源開發理念,修訂《人力資源管理辦法》,規范了人員招聘、錄用和考核程序,建立了合理的人員進出機制,強化了員工培訓機制,明確了企業與員工的責任與義務。在培訓方面創新培訓模式,創辦“職工大學”,通過典型項目,典型人才,典型技術的課件講授,提升員工的業務能力。推行“進企業、入院校”制度,把骨干人才送出去,把實用經驗帶回來,鍛煉提升年輕員工的實踐能力。同時,為暢通員工的晉升通道,保障員工的個人利益,制定《員工職業生涯規劃》、《注冊師資格待遇管理規定》等制度確保了人力資源的粘著力和增值性,效果明顯。目前,水環院25人通過注冊土木工程師(水利水電工程)專業考試,41人通過基礎考試。通過有效的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和獎勵激勵制度,水環院在基本保持人員規模不變的前提下,不斷提升人力資本的附加值。
隨著行業的環境變化,水環院承攬的項目逐漸呈現多樣、分散和綜合復雜的特點,高效的配置資源顯得尤為重要。對于不同項目,合理配置項目經理、項目設總、重要的專業人員以及設備,打造“精干高效”的項目團隊;對于同類項目,指定專人管理負責和協調,如中小河流設計、渭河全線整治設計、抗旱應急水源工程,指定院內技術能力強的人員進行專項細化管理。強化項目經理的核心作用,提高其自主性和積極性,在對設計人員選擇、獎金分配、省內專家聯系等方面放寬權限,由項目經理做主。鼓勵多勞多得的公平分配機制,設計人員干得好、干得多、干得快則獎金多,對干得差、干得少、干得慢的員工,減少獎金分配和壓縮其在單位的生存空間,形成環境淘汰的自然化。
為進一步加強藥械經營企業日常監管,規范藥械市場經營行為,保障轄區百姓用藥(械)安全、有效。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強法律法規學習。
各企業負責人要組織相關崗位人員認真學習《藥品管理法》及其實施條例、《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和《省藥品和醫療器械監督管理辦法》等藥械相關法律法規,以及新修訂的《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和《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GSP),自覺以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范藥械的經營行為,不斷提高企業經營誠信度。
二、加強藥品購銷行為管理。
藥品零售企業要嚴把藥品采購驗收關,從合法渠道采購藥品,并按照新修訂的藥品GSP要求索取、留存相關購進憑證,建立藥品購進驗收記錄;要嚴格執行藥品分類管理的有關規定,銷售處方藥時,藥師(執業藥師)應在崗,且必須憑醫師處方銷售處方藥;藥師(執業藥師)人員不在崗時,應當掛牌告知,并停止銷售處方藥和甲類非處方藥;要嚴格按規定銷售含特殊藥品的復方制劑、緊急避孕等國家有特別規定的藥品。禁止銷售品、第一類、疫苗、終止妊娠藥品、蛋白同化制劑、肽類激素等國家規定不能零售的藥品。
三、加強兼營非藥品的管理。
藥品零售企業兼營非藥品的,必須單獨設立非藥品銷售專區(柜),禁止藥品與非藥品混放銷售;抵制以非藥品冒充藥品銷售的不良行為;對無“國藥準字”或“進口藥品注冊證”、“醫藥產品注冊證”而在其說明書、標簽上標示有“功能主治或適應癥、用法用量”的產品,不得上架銷售;一經發現,按假藥論處。
四、加強醫療器械經營管理。
企業要嚴把醫療器械采購驗收關,應從具有合法資格的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購進醫療器械,并按規定索取、留存相關購進憑證,建立醫療器械購進驗收記錄。不得經營未經注冊、無合格證明、過期、失效或者淘汰的醫療器械;不得無證銷售第二類、第三類醫療器械產品(國家公布的不需要申請《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的第二類醫療器械產品除外),特別是以體驗式方式未經許可擅自銷售第二、三類醫療器械。
五、加強藥械廣告宣傳管理。
企業負責人要向藥械廣告的經銷商查驗相關廣告的批準文件。未經批準的廣告,不得在企業營業場所擺放(張貼)。企業應當合理、正確介紹藥械產品的功能主治和適應范圍,不得夸大宣傳,誤導消費者。
1.1利舊設備相關資源的管理
定點定位管理:拆除的舊設備根據圖紙和合同要求進行統一的檢驗和登記,并記錄儲存位置,確保利舊設備完好無損,各種配件應統一進行拆除,同時做好書面移交記錄和影像資料存檔。已拆除的利舊設備和擬不回收的設備及相關配件應分別存放在指定位置,拆除現場應及時整理,防止彼此混淆,導致后期安裝發生配件丟失或錯配。設備安裝維護管理:施工安裝設備完成加電后,進行本機測試問題出現較多,利舊設備幾經搬遷轉移周折,設備板件損壞或光口測試指標不能達標,造成建設過程中,責任無法界定,更換板件等部件可能會因定貨周期而影響工程進度。設備檔案及資產管理:需要在工程建設開工前,制定規范該利舊設備資產管理辦法,有效指導工程建設和工程驗收。建立利舊設備管理辦法目前在于規范流程管理,減少舊設備使用過程中的核對、調撥、安裝、測試及再次驗收時間,探討縮短使用利舊設備的網絡調整工程建設周期。
1.2涉及利舊部分的技術支持的管理
設計與設備的配套問題:在技術升級過程中,要考慮舊設備的功能實現。要考慮新技術在舊設備配套應用中的穩定性,是否可以滿足產品和質量的要求。在已有設備技術條件下,新技術與設備功能契合程度是否可以實現預期的升級效果,是否可以避免設計和計劃的缺陷或錯誤,比如因設計多次變更修改,使正常的施工安裝秩序被打亂,實施計劃與實施環境條件與理想的安裝條件發生較大偏差。標準與設備現狀的問題:項目實施過程中常常發生設計變更、標準修正等問題,造成已有設備不能同時達到多個設計要求,設備訂制不按規范變更管理程序管理變更,使得設備管理無法形成閉環。技術的可行性與可靠性問題:對于生產過程,技術的可行性、工藝的可靠性、工藝流程的合理性是設有標準和基準的,這些標準的準確性和執行的完整性是直接影響最終產品質量和產品生產成本或工藝成本的。因此,生產能力的協調與設備的配套、設備的可靠性與靈活性、設備的經濟壽命、設備的維修性、設備的經濟性以及安全環保等因素是在設備管理及安裝中需要重點考慮的內容。
2利舊改擴建項目管理的控制對策
原則上,利舊改擴建項目要做到符合生產經營的要求、滿足生產工藝實用和能力協調配套、符合設計規定,做到項目實施工作到位,避免誤差和失誤。
2.1設計與技術配套方面:按照價值工程原理,合理確定技術檔次,避免功能過剩,貫徹效用原則,選用技術成熟可靠、生產效率高的設備,使項目改造達到更合理優化的目標。從工藝技術角度來進,是否可以進行利舊,需要從以下幾個部分進行相應的配套準備:新舊工藝的可靠配套性,對于改造后的技術和工藝在生產領域中的應用進行相應的調整,是否可以實現配套工作,并具有技術穩定性;增加設計咨詢單位,對設計院提供的設計進行審核前后工序及各工段設備能力是否配套,是否滿足升級后產品的生產工藝要求,設備的壽命是否符合經濟性要求等。檢驗工藝流程是否合理。在改擴建項目中通常所進行的產品和技術的升級換代程度會受到已有設備的技術水平限制,因此所產生的在材料、精度、技術條件等方面均會有不同程度的偏差,最終是否能夠滿足新的產品品種開發和技術要求需要進一步檢驗。檢驗利舊設備的應用是否可以保證其工藝對產品質量的要求,主要通過和實際情況進行核實,分析其對產品的質量的影響;檢查利舊所產生的工藝適應性,即考察項目所采用的工序是否與材料,工藝具有穩定的適應性和可調節性。檢驗利舊部分對擬實現的技術水平的影響程度,即分析改造技術可以使項目生產能力、生產效率的提升幅度,以及降低生產成本的幅度。
2.2施工與安裝管理方面
由于利舊改擴建項目,存在新設備新系統和舊設備的匹配問題,因此,在土建設計,工藝設計,設備供貨,安裝,調試,運行,等各個環節進行仔細審核,設計的合理化及供貨時間,土建施工質量及進度,安裝質量及進度,調試進度等均是工作的重點。利舊設備安裝順利與否,是影響整個項目能否按計劃進度推進的關鍵點之一。對此,需要保證在設計審核和利舊設備的準備期間仔細核查,保障其安裝時,與其它配件相配合,設備功能可以實現,這也是利舊改擴建項目管理的重點環節。遵照現場管理辦法實施現場管理,嚴格按項目目標進度,協調技術與施工,保障需要利舊的設備材料得到及時的反饋信息,保障項目整體的執行進度不發生較大的偏差。
2.3利舊部分的資源管理
在項目生效前,制定相關的項目現場管理辦法,在執行過程中做到計劃化、系統化、規范化。合同及文件管理:安排專人負責,做到每一個利舊設備資料均有自己的明確位置和文件檔案。在項目具體實施或有相關的利舊內容變動時,隨時確定其實際情況,并記錄其相關變動內容。檢驗和儲存管理:對于項目涉及的關鍵利舊設備,進行檢驗,并進行相關部件的檢驗和儲存。由于建設周期較長,安排專人進行定期檢查和維護,以便及早發現問題,及時采取相應措施。
3結語
一、第一條修改為:“為加強和規范商品條碼管理,保證商品條碼質量,推廣商品條碼使用,促進商品條碼的商業信息化應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二、第二條修改為:“本辦法所稱商品條碼,是指由一組規則排列的條、空及其對應代碼組成,表示特定信息的全球統一商品標識,包括零售商品代碼、非零售商品代碼、物流單元代碼等。”
三、第三條修改為:“本省行政區域內商品條碼的注冊、編碼、印制、使用及其管理,適用本辦法。”
四、第四條修改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引導和支持商品生產者、銷售者和服務提供者使用商品條碼,并將推廣應用商品條碼納入當地信息化建設內容。”
五、第五條增加一款作為第二款:“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對商品條碼應用的宣傳、推廣工作,建立并實施有效的產品跟蹤與追溯系統。”
六、增加一條作為第七條:“鼓勵商品生產者、銷售者和服務提供者在生產、銷售、運輸、倉儲和物流單元管理時使用商品條碼;鼓勵商品生產者、銷售者在出口有預包裝的產品上使用商品條碼。”
七、第七條第二款改為第九條,增加一款作為第二款:“物品編碼分支機構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將申請資料報送中國物品編碼中心注冊廠商識別代碼。”
八、增加一條作為第十五條:“在本省行政區域內生產下列預包裝產品,應當申請注冊廠商識別代碼,并在產品標識中標注商品條碼:
(一)食品、卷煙、酒、飲料、保健品;
(二)化妝品、日用化學品、兒童玩具、家用電器;
(三)藥品、醫療器械。
生產前款第(一)、(二)項預包裝產品的企業,未在其產品標識中標注商品條碼的,應當在2008年底前標注商品條碼;生產前款第(三)項預包裝產品的企業,未在其產品標識中標注商品條碼的,應當在2009年底前標注商品條碼。”
九、第十七條改為第十九條,修改為:“從事印制商品條碼(包括制作商品條碼原版膠片,下同)的企業,應當具有健全的商品條碼印刷質量保證體系,并按照《印刷業管理條例》的規定取得印刷經營許可后,方可承攬商品條碼印制業務。”
十、刪去第十八條。
十一、第二十四條第三款改為第二十六條,修改為:“經銷企業不得以商品條碼的名義向供貨方收取進店費、上架費、信息處理費等費用,阻礙商品條碼的推廣應用。
經銷企業需要在本單位內部對再加工、分裝或者不規則包裝的商品使用店內碼的,應當根據國家標準編制。
已經標注合格商品條碼的,銷售企業應當直接采用商品條碼,不得另行編制、使用店內碼。”
十二、增加一條作為第二十七條:“質量技術監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商等部門應當利用商品條碼,加強對產品質量的監督管理,并對本辦法第十五條規定的預包裝產品,逐步實施產品質量責任跟蹤和追溯。
使用、印制商品條碼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接受有關管理部門依法對商品條碼的檢查和管理。”
十三、增加一條作為第二十九條:“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物品編碼分支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級行政機關或者行政監察機關按照管理權限,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或者紀律處分:
(一)未依照本辦法規定辦理廠商識別代碼的注冊、變更、續展的;
(二)在辦理廠商識別代碼注冊、變更、續展時,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收取費用的;
(三)在辦理廠商識別代碼注冊、實施監督檢查時,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的;
(四)有其他、行為的。”
十四、第二十七條改為第三十條,修改為:“違反本辦法第十一條、第十六條、第十八條、第二十六條規定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其中違反第十八條、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可處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十五、第二十八條改為第三十一條,修改為:“違反本辦法第十五條規定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可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十六、增加一條作為第三十二條:“從事印制商品條碼的企業違反本辦法第二十條規定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依照《*省產品質量監督條例》第三十七條的有關規定處罰。”
十七、第二十九條改為第三十三條,修改為:“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三條規定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責令改正,可處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十八、刪去第三十一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
十九、增加一條作為第三十五條:“預包裝產品,是指經預先定量包裝或者裝入、灌入容器內,向消費者直接提供的產品。”
此外,對有關條文的順序和文字表述作了適當的調整和修改。
關鍵詞:ATM制造商 供應商 管理 定義 開發 考核
供應鏈管理在日益全球化的貿易中得以快速發展,其中最為重要的環節,便是對供應商的管理。建立供應商的可靠有效的管理制度和管理辦法,確保供應商的準入、更名、業務轉讓、供貨變更管理、停用、物料轉廠等得到有效管理,勢必能良好的保障ATM制造商在生產制造中的優勢。
1 供應商的分類定義及參考指標
對于ATM制造商來說,涉及的供應商種類非常多。為使采購等相關部門能夠直接確定供應商的選擇范圍,提出對供應商進行以下四大類劃分。供應商分類根據現有的供應商考評數據、歷史綜合表現、供應商分類的定義及參考指標,逐年進行供應商資格評定。審批結果作為下一年度開展供應商選擇、采購份額分配的重要依據。
1.1 戰略供應商 定義:供應商提供的料件具有獨立功能的、對ATM性能的實現有重大影響的供應商;或者該供應商提供的料件對生產制造活動有重大影響的。
參考指標:A.年采購額2000萬以上;B1.電子產品年度合格率達99.5%以上;B2.模塊類物料年度合格率達99.8%以上;B3.結構類物料年度合格率達99.2%以上;C.ATM制
造商采購額占對方銷售額30%以上;D.供應關鍵且屬于瓶頸物料的供應商;E.供應商財務狀況良好,且主營業務和發展方向與ATM制造商需求一致。
1.2 優選供應商 定義:供應商提供的料件具有獨立功能的、對ATM性能的實現有重大影響的供應商,或者該供應商提供的料件對生產制造活動有重大影響的。關鍵件商或經銷商需具備完善的服務能力,在行業中處于領先地位;非關鍵件供應商需具備較好的供應能力和售后服務能力,信譽良好、合法經營;非重點供應商需具備較好的供應能力和售后服務能力,信譽良好、合法經營。
參考指標:A.年采購額500萬以上;B1.電子年度合格率達99.5%以上;B2.模塊類物料年度合格率達99.2%以上;
B3.結構類物料年度合格率達99.2%以上;C.在同類可替換的供應商中,綜合考評最高分者;D.供應商財務狀況良好,且主營業務和發展方向與ATM制造商需求一致。
1.3 資格未定供應商 定義:A.新引進供應商(考察時間為1年);B.上年度考核未達80分的供應商;C.在優選及戰略供應商中,出現重大質量問題,經認定為需要觀察和整改的供應商,在觀察和整改期內,該供應商認定為資格未定供應商;D.自然淘汰供應商中,經過改善及提高后達75分以上,可納入資格未定供應商,考察期為1年。
1.4 自然淘汰供應商 定義:A.連續2年綜合考核未達70分的供應商;B.已經有替代的供應商,且替代的供應商綜合優勢明顯,原供應商可以自然淘汰或直接淘汰;C.產品更新后自然淘汰的供應商。
2 供應商的準入管理的管理辦法
往往作為供應商管理部門,經常要處理供應商的準入、更名、業務轉讓、供貨變更管理、停用、啟用、物料轉廠等。供應商的引入是供應商管理的源頭,控制好源頭,尋找優秀供應商是供應商開發中最為關鍵的步驟。
2.1 供應商引入的基本條件 供應商開發部門根據《供應商年度開發計劃》和公司實際需求尋找適合的供應商,同時收集多方面的資料:如質量、HSF狀況、服務、交期、價格、技術水平、生產規模及在行業內的地位等信息,作為篩選的依據。原則上通過ISO9001,ISO140001,QC080000、提供滿足HSF和3C要求的產品、長期獲得知名品牌客戶訂單的供應商應優先選擇。一般情況下同一種物料需兩家或兩家以上的合格供應商,以供采購時選擇。
2.2 供應商審核及考察 通過資料審核并符合相關要求的供應商可安排現場審核。未通過審核的供應商,如有必要,由供應商管理部要求供應商提出改善措施后,按以上程序規定安排二次審核,二次審核不通過的供應商一年內取消其供應商審核資格。
2.3 樣品測試、驗證 樣品測試、驗證通過,由研發將相關的技術規格書、圖紙等資料歸檔及相應的測試報告歸檔,作為采購和檢驗的依據;一般送樣的要求為三次,若三次送樣為不合格,一年內取消其供應商送樣資格。
2.4 資料及協議提供 體系評審通過之后,由采購部與供應商簽訂協議,協議內容包括:采購、質量、保密、環保方面的協議,并提供供應商調查表、公司的基本三證、證及相關的體系認證證書、環保材料材質證明、強制認證的證書等,然后提起供應商的評審。
以上是針對關鍵物料的供應商的嚴格要求。而對于非關鍵的軟件類、類、貿易類、進口類供應商,視具體情況,適當的降低要求。
對于客戶指定的供應商,需要建立顧客指定供應商開發的相應管理辦法。同樣,因為客戶指定的供應商往往占據主動,在資料的提供和協議的簽訂上,作為客戶也只能一定的“讓步放行”。但以上幾種情況,需要供應商確保所提供的產品符合國家政策法規,行業標準等要求。
3 供應商變動的管理辦法
供應商的變動存在多種情況,以下所列舉的情況涵蓋了所有變動的種類。供應商的變動管理與準入一樣,同樣重要。以下的辦法可以防止虛假情況的發生,最為重要的是能夠時刻掌握供應商的關鍵信息,進行適當的優勝劣汰,確保供應商這塊基石不發生大波動。
3.1 供應商更名 當供應商的名稱發生變更時,需要提供當地工商局或同等政府管理部門的證明,才認可為更名。供應商更名視為新供應商準入,有必要進行現場考察時,安排現場考察及體系評審。
3.2 業務轉讓 當供應商將業務轉讓給其他公司執行時,必須按照新供應商準入執行。轉讓行為有必要進行現場考察時,安排現場及體系評審。若評審不通過,則轉讓認為不成立,原廠仍然需要保持正常供貨。在業務轉讓這塊,特別需要謹慎對待,嚴格把關。
3.3 供貨種類變更 供應商的供貨種類變更指供應商增加或減少與原供貨種類差別較大的物料時的行為,針對這種行為,ATM制造商需要對所實際情況進行重新的考察和評審,可以看作是新供應商的準入,按新供應商準入的辦法執行。
3.4 供應商淘汰/停用 當供應商的綜合配合無法達到要求,且不再從該供應商采購任何物料時,或因需要對采購業務進行調整而停止與某供應商合作時,要做淘汰或停用。停用后的供應商資料及協議為了有追溯性,可保留3-5年時間。
3.5 物料轉廠 物料的轉廠必須是在同類可選供應商中進行,以擴大供貨渠道,加強優勝劣汰。轉廠前,必須進行打樣和樣品承認的前端工作。在研發,質量,工藝對樣品承認,采購完成議價后方可進行采購。
4 供應商管理團隊和相應管理制度的建立
供應商管理團隊應包含供應商開發、考察小組,團隊成員應包含研發、采購、質量、工藝等部門成員,每個部門至少有一位較專業的人員參與。整個團隊的工作應向副總級別領導匯報。一方面防止腐敗發生,另一方面也能將供應商管理得到重視。
供應商管理方面,除開人員配備,還需要建立相應的管理制度。管理制度的內容應包括開發,輔導、日常管理制度、獎懲制度、模具的管理、質量保證、保密、環保要求等方面的內容。
5 結語
ATM制造行業相對其他制造業,利潤較高。因此,做好供應商管理的首要任務是在確保能夠提供相應的利潤前提下,進行嚴格的供應商管控。一方面不斷符合銀行的要求,另一方面不斷的督促和調動供應商不斷的提高技術能力,質量水平等。
參考文獻:
[1]劉寶紅.采購與供應鏈管理:一個實踐者的角度.北京:機械工業出版社,2012.1.
一、人員執業、地址變更問題
【法律規定】執業醫師法第十四條:醫師經注冊后,可以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按照注冊的執業地點、執業類別、執業范圍執業,從事相應的醫療、預防、保健業務。未經醫師注冊取得執業證書,不得從事醫師執業活動。執業醫師法第十七條:醫師變更執業地點、執業類別、執業范圍等注冊事項的,應當到準予注冊的衛生行政部門依照本法第十三條的規定辦理變更注冊手續。執業醫師法第三十條:執業助理醫師應當在執業醫師的指導下,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按照其執業類別執業。《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醫療機構不得使用非衛生技術人員從事醫療衛生技術工作。
從目前我市檢查的情況看,有近10%的診所不是開業申請人在執業,而聘任的人員多數沒有辦理醫師變更注冊。有的診所有醫師沒護士、有的有護士沒醫師,個別診所甚至是護士現場執業,近期,市監督所對一家診所進行了吊銷《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就是因為沒有坐診醫生,由護士進行現場執業,導致患者延誤病情死亡。這樣的事例不少,由于人員執業導致的醫療糾紛在我市屢屢出現。關于診所聘用人員行醫問題,衛生部有專門的司法解釋:第沒有取得執業醫師、執業助理醫師、護士執業證書的人員和已取得證書未進行變更注冊的人員都視為非衛生技術人員。一部分執業人員未及時到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變更注冊。關于診所擅自變更執業地點問題,衛生行政部門頒發《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時候,已經對診所進行了核準登記,核定了診療科目和執業地點,不是隨便可以變更的,變更要首先進行申請,經批準后方可變更。今年,我們在檢查過程中發現有5家診所擅自變更了執業地點,均進行了行政處罰。
二、超范圍執業和夸大宣傳問題
【法律規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醫療機構必須按照核準登記的診療科目開展診療活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第四十七條:違反本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診療活動超出登記范圍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予以警告、責令其改正,并可以根據情節處以3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其《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醫療廣告管理辦法》第六條醫療廣告內容僅限于以下項目(一)醫療機構第一名稱;(二)醫療機構地址;(三)所有制形式;(四)醫療機構類別;(五)診療科目;(六)床位數;(七)接診時間;(八)聯系電話。
根據檢查情況,多數診所能基本按照核準科目開展診療活動,但是有個別診所存在超范圍執業情況,有的內科診所公然宣傳治療婦科、外科、皮膚科、兒科等疾病,目前,我市審批的診所中除內科、中醫、口腔診所外,只審批了1家美容診所和1家皮膚科診所。檢查發現有個別診所甚至違法開展婦科手術、放環、取環、流產輸卵管結扎術、早期終止妊娠術等項目。關于夸大宣傳的問題,個體診所在媒體醫療廣告的現象比較少,但是個別診所通過散發小廣告,門頭廣告牌宣傳的現象很普遍,多數有內容違規,新《醫療廣告管理辦法》修訂的主要內容有三個方面:一是明確了醫療廣告前的審查制度,由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對廣告內容進行成品審查,取得《醫療廣告審查證明》后方可。二是限制了醫療廣告內容,限于醫療機構第一名稱、醫療機構地址、所有制形式、醫療機構類別、診療科目、床位數、接診時間、聯系電話等8項內容;同時,規定醫療廣告不得出現以下八項內容,即涉及醫療技術、診療方法、疾病名稱、藥物的;保證治愈或者隱含保證治愈的;宣傳治愈率、有效率等診療效果的;、迷信、荒誕的;貶低他人的;利用患者、衛生技術人員、醫學教育科研機構及人員以及其他社會社團、組織的名義、形象作證明的;法律法規規定禁止的其他內容。并規定禁止利用新聞形式、醫療資訊服務類專題節(欄)目或變相醫療廣告。
三、消毒、隔離技術規范問題
【法律規定】《消毒管理辦法》第四條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建立消毒管理組織,制定消毒管理制度,執行國家有關規范、標準和規定,定期開展消毒與滅菌效果檢測工作。醫療機構使用消毒劑必須索取生產經營1、生產企業衛生許可證復印件;2、產品衛生許可批件復印件;3、產品檢驗報告或合格證明材料復印件。
通過檢查發現問題有幾個方面,一是醫護人員消毒隔離觀念差,消毒劑、消毒器械使用不正確、違反操作規程的現象普遍存在,甚至有使用過期消毒劑的現象。二是紫外線消毒不規范,個體診所不做消毒記錄,有的做記錄但是沒有紫外線消毒累計時間,大家知道,紫外線消毒是消毒的重要環節,每天必須嚴格執行,才能保證物體表面及空氣質量,保證注射室的無菌狀態。檢查中發現的突出問題是,有的診所注射室存放生活物品,甚至將注射臺當餐桌吃飯。這種情況不在少數,這是極不安全的行為。
四、醫療文書書寫、保存
【法律規定】《處方管理辦法》第五十條:處方由調劑處方藥品的醫療機構妥善保存。普通處方、急診處方、兒科處方保存期限為1年,醫療用毒性藥品、第二類處方保存期限為2年,品和第一類處方保存期限為3年。
處方的主要問題:1.醫師不簽名或者簽名不全;2.不具處方權的開處方;3.處方不按要求存放和保存(隨處亂扔);4.藥品劑量不規范;5.處方格式不規范(有的未按要求使用新處方急診處方、兒科處方、普通處方的印刷用紙應分別為淡紅色、淡黃色、淡綠色和白色,并在處方右上角以文字注明)。
處方是診療行為最重要的醫療文書,作為患者用藥憑證的醫療文書,具有法律、技術、經濟責任。大家一定要重視處方的書寫規范并按規定保存。沒有處方權的一定不要在處方上簽名。我們目前已經統一了處方,有個別診所還未使用。
五、傳染病管理方面
【法律規定】《傳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一條:醫療機構必須嚴格執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管理制度、操作規范,防止傳染病的醫源性感染和醫院感染。醫療機構應當確定專門的部門或者人員,承擔傳染病疫情報告、本單位的傳染病預防、控制以及責任區域內的傳染病預防工作;承擔醫療活動中與醫院感染有關的危險因素監測、安全防護、消毒、隔離和醫療廢物處置工作。第三十條規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醫療機構和采供血機構及其執行職務的人員發現本法規定的傳染病疫情或者發現其他傳染病暴發、流行以及突發原因不明的傳染病時,應當遵循疫情報告屬地管理原則,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或者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內容、程序、方式和時限報告。
傳染病管理工作是醫療機構的一項重要內容,從目前情況看,多數的診所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有一多半的診所沒有建立傳染病登記制度,總以為傳染病與自己無關,傳染病防治法明確規定,醫療機構對傳染病有救治義務,第一次接診的醫務人員必須按照《傳染病預檢分診管理辦法》第六條規定:醫療機構不具備傳染病救治能力時,應當及時將病人轉診到具備救治能力的醫療機構診療,并將病歷資料復印件轉至相應的醫療機構。這一點大家一定要注意:不要拒絕接收傳染病人,要按照要求及時辦理轉診手續。這次,我們為大家統一配備了傳染病登記簿,當你發現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一定要認真登記,并按時限及時報告當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
六、醫療廢棄物處置問題
【法律規定】《醫療廢物管理條例》第七條醫療衛生機構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應當建立、健全醫療廢物管理責任制,其法定代表人為第一責任人,切實履行職責,防止因醫療廢物導致傳染病傳播和環境污染事故。第十二條醫療衛生機構和醫療廢物集中處置單位,應當對醫療廢物進行登記,登記內容應當包括醫療廢物的來源、種類、重量或者數量、交接時間、處置方法、最終去向以及經辦人簽名等項目。登記資料至少保存3年。第十四條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轉讓、買賣醫療廢物。第十六條醫療衛生機構應當及時收集本單位產生的醫療廢物,并按照類別分置于防滲漏、防銳器穿透的專用包裝物或者密閉的容器內。醫療廢物專用包裝物、容器,應當有明顯的警示標識和警示說明。
通過檢查,我市個體診所在醫療廢物處置方面存在的問題最多,1.醫療廢物隨處亂放2.未分類3.無警示標識4.未用黃色塑料袋包裝甚至有個別單位將醫療廢物進行買賣。今年,我們對診所統一進行要求:由于我市已經建立了醫療廢物處置中心,醫療廢物必須按要求集中處置,這次市醫療廢物處置中心提供了資料,大家盡快與處置中心聯系,根據各自的情況與處置中心簽訂協議。我們在明年四、五月份將聯合環保部門進行檢查,對不能按規定處理醫療廢物的單位,將進行行政處罰。
七、內部管理方面
1.門牌不一致現象突出:多數診所懸掛的門牌與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許可名稱不一致。有的叫“康復門診”有點叫“某某社區門診”、“某某小區門診”有的門牌上宣傳治療疾病內容,這都是不規范的。
2.內部賬冊記錄混亂,門診記錄、消毒記錄亂寫亂畫,好的用筆記本,有的用學生演草紙五花八門,不嚴肅。
一、完善規章制度,規范運營管理
完善了《產品及煤價格管理辦法(試行)》、《公司知識產權管理規定》、《專利管理辦法》、《技術創新和技術改進管理辦法》、《保密制度》等,使公司在各方面進一步做到規范化、制度化。
二、推行量化考核,強化結果導向
從今年四月份開始推行“量化管理”考核工作,將公司目標分解落實與薪酬掛鉤考核,改變了員工與公司生產經營“無直接關聯”的狀態,將“員工能量”凝聚到公司目標上來,使員工與公司發展息息相關,為XX年提前完成目標任務作出了貢獻。
三、夯實基礎管理,助推經營績效
1、一月和七月共兩次修訂《基礎管理實施細則》,開九次考評會,oa考核通報九期。
2、開展6s管理活動,提升企業形象。成果初現:車輛停放有序了,地物明朗了,內務規范了、員工素質提升了,也為提升員工工作績效奠定了基礎。
四、加強法律事務,規避潛在風險
1、合同風險防控:組織了學習合同法,增加了合同掃描件管理,加強了合同履行檢查等。
2、合同糾紛處理:處理了“10.6”案和煤采購合同的糾紛等。
五、配合集團工作,理清工商事務
1、“三會”召開情況:召開了一次股東會和五次臨時股東會,召開了兩次董事會和一次監事會。
2、配合完成了“債轉股”和“股改盡職調查”的資料收集、復印、裝訂、送達等工作。
3、配合赤天化“配股融資盡職調查”工作。
4、完成了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年檢及法定代表人、增加注冊資本的工商變更工作。
六、后勤保障系統,護航生產經營
1、根據公司員工結構,較合理的安排了280余人員工于國慶后搬進了倒班宿舍。
2、從4月起實施了員工食堂改善計劃,員工就餐滿意度明顯提升。
七、加強行政職能,督辦公司事宜
1、公司印章、合同印章都嚴格按照公司管理規定規范使用,有效的防范風險的發生。
2、提高辦文質量,無論收文處理,還是發文處理,都按《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嚴格規范。
3、提高會議質量,不開無準備的會,不開準備不足的會,以切實提高會議議事質量。
北京市門樓牌管理辦法全文第一條 為了規范本市門樓牌管理工作,滿足城市建設管理和市民生產、生活需要,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建筑物門樓牌號的編制以及門樓牌的設置、使用、維護、管理,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門樓牌,包括門牌、樓牌、單元牌、戶(室)牌。
第三條 市公安機關是本市門樓牌管理工作的主管機關,負責組織、協調、監督、指導本市行政區域內門樓牌管理工作。區、縣公安機關具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門樓牌管理,所需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
規劃、住房和城鄉建設、國土資源、民政、交通、質量技術監督、財政等行政部門在本部門的職責范圍內做好門樓牌管理的相關工作。
第四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依法建設的建筑物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的門樓牌設置規范編制門樓牌號,設置門樓牌。
門樓牌標注的地址信息,應當以地名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公布的標準地名為依據。
門牌、樓牌由公安機關設置,單元牌、戶(室)牌由建設單位、產權人設置。
市公安機關會同質量技術監督、規劃、民政、交通、住房和城鄉建設、國土資源等有關行政部門,制定本市門樓牌設置規范;門樓牌設置規范由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向社會公布。
第五條 公安機關依法編制的門樓牌地址信息是建筑物的標準地址信息。戶籍管理、產權登記、工商登記、社會保險管理、住房公積金管理等公共管理活動需要使用地址的,應當使用標準地址信息。
第六條 建設單位進行建設工程規劃設計時,應當按照門樓牌設置規范對建設工程門牌、樓牌進行預編號,并在申請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的附圖上進行標注;對單元牌、戶(室)牌進行預編號,編制編排表。
建設單位編制門樓牌預編號,可以向建設工程所在地的區、縣公安機關申請編號指導,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出具編號指導意見。
建設單位依法調整建設工程規劃設計的,應當及時修改門樓牌預編號,并可以按照前款規定重新申請編號指導。
第七條 建設單位申請房屋預售許可前,按照相關規定委托房產測繪單位出具測繪成果的,測繪成果記載的門樓牌編號應當與預編號一致。
建設單位未按照本辦法第六條第二款、第三款申請編號指導的,應當在房屋預售時告知購買人,房屋正式編號以公安機關依據本辦法第八條出具的門樓牌編號審核意見確認的編號為準。
第八條 在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后至竣工驗收前的合理期限內,建設單位應當向建設工程所在地的區、縣公安機關申請編制門樓牌號。
建設單位申請編制門樓牌號,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編號申請書;
(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以及規劃驗收合格的證明;
(三)標注門牌、樓牌預編號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附圖和單元牌、戶(室)牌預編號編排表。
建設工程所在地的區、縣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對建設工程進行實地勘察,完成對前款規定材料的審核,出具編號審核意見。
第九條 建設工程所在地的區、縣公安機關應當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地名標志產品質量監督管理的規定和政府采購的相關規定,確定具備生產條件的生產單位,委托其制作、安裝門牌、樓牌,并將生產單位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告知提出申請的建設單位。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前,區、縣公安機關委托的生產單位應當完成門牌、樓牌的制作、安裝。建設單位應當在竣工驗收前的合理期限內與生產單位協商確定安裝門牌、樓牌的有關事項。
建設單位應當在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前,按照公安機關出具的編號審核意見設置單元牌、戶(室)牌。
第十條 建設單位辦理房屋產權初始登記前,應當根據公布的標準地名向建設工程所在地的區、縣公安機關申領門樓牌地址、編號證明。公安機關應當根據已確定的門樓牌地址信息和編號審核意見出具證明。
建設單位、產權人申請地址信息變更登記前,應當到建設工程或者房屋所在地的區、縣公安機關申領門樓牌地址證明。
房屋登記機構應當按照公安機關出具的地址、編號證明記載的地址信息進行登記,發放權屬證明。
第十一條 村民依法利用宅基地建造村民住房的,施工完成后,應當向宅基地所在地的區、縣公安機關提交宅基地批準文件,申請設置門樓牌。
公安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對宅基地上建造的村民住房進行實地勘察,編制門樓牌號。
門樓牌號編制完成后,公安機關應當按照本辦法第九條的規定制作、安裝門樓牌。
第十二條 對本辦法第四條第一款規定以外的其他建筑物,所在地的區、縣公安機關可以進行統一編號,并設置臨時標志牌。
臨時標志牌僅用于標識建筑物地址信息,不作為該建筑物本身合法性的證明以及產權登記信息憑證使用。
第十三條 地名行政主管部門依法確定新地名或者批準變更地名的,應當自確定或者批準變更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通知市公安機關和所在地的區、縣公安機關。收到通知的公安機關應當依據新地名或者變更后的地名開展門樓牌地址編號管理工作。
第十四條 因地名變更需要更換門樓牌的,由建筑物所在地的區、縣公安機關統一組織更換。
因地名變更,戶籍管理、產權登記、工商登記、社會保險管理、住房公積金管理等公共管理活動確需辦理地址登記事項變更的,辦理相關事項的單位應當免費為當事人辦理。
第十五條 區、縣公安機關應當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門樓牌的巡視、管理工作,發現未按照本辦法規定設置門樓牌或者門牌、樓牌出現松動、遮擋、破損、丟失等情況的,應當及時糾正、維護或者更換。
建筑物產權人或者管理人發現門牌、樓牌出現松動、遮擋、破損、丟失等情況,應當及時報告建筑物所在地的區、縣公安機關予以維護或者更換。
第十六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違反本辦法規定,擅自編制門樓牌地址信息設置門牌、樓牌的,由公安機關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處5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
任何單位和個人擅自更改、移動、拆除、損毀公安機關依法設置的門牌、樓牌的,由公安機關責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第十七條 公安機關以及有關行政部門工作人員在門樓牌管理工作中不依法履行職責,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一)無故拖延編號指導、編號審核、制作安裝等工作流程和時限,拒不履行相關職責的;
(二)未按照本辦法規定編制門樓牌號和設置門牌、樓牌的;
(三)委托不符合條件的單位制作、安裝門牌、樓牌的;
(四)發現門樓牌松動、遮擋、破損、丟失等情況或者接到有關情況的報告未及時糾正、維護或者更換的。
第十八條 本辦法所稱地名行政主管部門,是指根據《地名管理條例》等有關地名管理法律、法規、規章,負責承辦行政區劃名稱、居住區名稱、城市道路和鄉村道路名稱等地名擬制、變更、報批、公布等事項的行政部門。
第十九條 本辦法實施過程中,發生與執法職責有關的問題,相關部門經協調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涉及公安機關的,由公安機關負責執行;不涉及公安機關的,由相關部門按照本市有關行政執法協調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條 本辦法自20xx年9月1日起施行。1986年5月21日市人民政府京政辦發49號文件,根據20xx年11月27日北京市人民政府第226號令修改的《北京市門牌、樓牌管理暫行辦法》同時廢止。
申請編制門樓牌號材料(一)編號申請書;
(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以及規劃驗收合格的證明;
關鍵詞:國有企業 固定資產管理
固定資產是指企業為生產產品、提供勞務、出租或者經營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時間超過一個會計年度的,價值達到一定標準的非貨幣性資產,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設備、器具、工具等。從財務管理角度區分,固定資產主要有生產用固定資產、非生產用固定資產、租出固定資產、未使用固定資產、閑置固定資產、融資租賃固定資產、接受捐贈固定資產等。
在整個企業生產運行中,固定資產能連續在若干個生產周期內發揮作用。加大資產管理力度,盤活閑置資產,提高資產使用效率,搞好固定資產管理是企業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手段。
一、固定資產管理現狀
固定資產分布較廣,種類繁多,流動性較大,管理困難,有些設備如流量計等拆卸頻繁,企業需要不斷加強資產管理力度,堅持“統一領導、歸口管理、責任到人”的原則。資產保管實施屬地管理,資產配套設施由主資產保管人保管,公共設施由牽頭實施部門管理,這樣可以有效提高資產的使用效率,較好地保管好資產,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一)制定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由于公司固定資產種類和數量日益增多,根據上級部門的管理要求,依據有關資產管理條例制定了《固定資產管理辦法》、《低值易耗品及實物資產管理辦法》、《資產調撥管理辦法》等,使資產管理做到有規可依。
(二)設立專人進行資產管理
各資產管理人員在使用資產時,需要登記“固定資產臺賬”,載明固定資產的名稱、類型、數量、購置金額、購置時間、保管部門和保管人等情況;專人負責辦理本單位(部門)固定資產領用、保管等工作。
(三)規范管理程序
規范資產配置手續,加強入賬管理。各業務部門凡需購置固定資產的應先提交書面申請,經本單位領導審批后,由財務資產部門統一向上級部門提交固定資產購置請示,審批通過后,由材料采購部門統一購置。固定資產購置后由材料采購部門根據業務部門的申請發放實物。規范固定資產及低值易耗品領用、交還程序;人員崗位發生變動時,一律需將本人使用的固定資產與交接人員辦理書面移交手續,確保公司固定資產不發生丟失的情況。
(四)組織資產清查工作
公司每年年中組織資產清查工作,組織人員深入現場,以實物對照資產賬務,采取標簽掃碼形式見物就清,保證每項資產“眼見為實”,不重不漏,不留死角。公司組織人員現場驗收,真正做到“五清”――固定資產數量清楚、存放地點清楚、使用情況清楚、責任人清楚、盈虧情況清楚;“兩結合”――實物盤點與賬務核對相結合,清查盤點與登記記錄相結合。
二、固定資產存在的問題
(一)固定資產重復購置
業務部門在購置資產時只考慮本部門所缺,未考慮其他部門是否存在閑置可調用的資產,或者未根據企業的實際經營情況購置設備,盲目投資,這樣不但增加了企業成本,還導致企業資金周轉速度變慢,降低企業總資產收益率。
(二)新設備取代舊設備造成閑置
隨著生產技術不斷進步,以及大量新設備、新技術、新材料的運用,許多傳統設備已經不能滿足市場的要求,企業更新設備,導致原有資產的報廢,未提滿折舊,造成資產閑置。
(三)資產管理責任不明確
固定資產管理辦法明確財務資產管理部門、材料采購部門及實物管理部門工作職責,明確固定資產增加、變更、處置的審批程序。但在實際工作中由于各部門配合不夠,雖然按照正常的工作流程進行,但由于沒有嚴格的時間限制,單據流轉速度慢,導致財務入賬時間滯后,轉資、處置不及時。
三、創新固定資產制度的對策選擇
(一)加強學習,提高資產管理人員素質
基層單位核算員應深入學習固定資產管理辦法,了解固定資產從申請、購置、保管、轉移到報廢的一系列處理程序,了解固定資產標簽所列示的內容。財務資產部門的資產管理人員除了要學習財務專業知識外,還需了解資產的使用、變更情況,加強與基層實物管理部門、保管使用部門的聯系,及時掌握資產的最新動態。除此之外,還應該掌握國家固定資產相關政策、法律法規的變化,以及上級管理部門頒發的固定資產管理辦法。資產管理人員只有具備較強的組織能力、協調能力、語言溝通能力,才能保質保量地完成每年一度的固定資產清查工作。
(二)規范固定資產的采購過程
一是每年的固定資產投資預算要慎重考慮,需經過細致論證可行性后方可獲得批復。企業的生產經營業務環境變化速度快,即使有了年度的投資預算,但在實施每一項具體的投資計劃前,仍然需要由業務部門提出具體的采購申請并獲得最新的評估方案,避免資產重復采購。二是采購固定資產時,購貨發票應與購置的固定資產進行核對,防止因根據發票填制的資產標簽與實際購置的固定資產名稱、規格型號等明細不一致而導致大量的賬外資產和不良會計信息。三是辦公設備等實行交舊管理。新設備購置以后,使用人員到材料采購部門領取新設備的同時,需要交回原設備,保證固定資產管理來時清晰,去時明白,有利于資產的清查管理工作。
(三)加強固定資產的使用管理
財務資產管理人員要與各業務部門的資產管理員常聯系,通過各業務部門的固定資產報告,掌握各部門的資產管理狀態。財務資產管理人員要定期給基層資產管理員提供資產系統里的資產臺賬,要求基層資產管理員對所轄范圍內的資產數量、存放地點、使用情況、所屬單位等基本信息與臺賬一一核對,對存在異常的資產進行跟蹤與盤點,對不符事項進行報告,這樣的定期自查是一種非常有效的管理辦法。財務人員利用崗檢的機會小范圍進行抽查,也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資產管理水平。財務資產管理人員要協助各基層資產管理員解決固定資產轉移、分拆、組合等一系列具體問題,并在資產系統內實時更新,使固定資產賬目與實際使用狀態保持一致。
(四)嚴格固定資產的處置流程
固定資產無論是報廢還是轉讓,都必須有嚴格的審核流程。財務人員應深入現場,監查處理流程,主要包括事前對報廢資產進行核實,事后對報廢資產處置進行監督。財務部門不能僅憑獲批的紙質報廢申請就直接對固定資產進行報廢賬務處理,財務人員要把對實物的處置監查當作份內工作,只有在這樣的思想指導下,固定資產賬務才不會是一筆“糊涂賬”。財務資產部門一定要對報廢的過程與文件進行確認后,才能在賬務中進行報廢處理。報廢資產的存放要在固定的廢舊物資倉庫,統一管理、統一處置,嚴防固定資產在處置過程中出現流失。
四、結束語
健全資產管理制度是關鍵,加大監督力度是手段。要通過關鍵手段,不斷加強企業資產管理,提高資產使用效率,嚴格報廢資產管理。只有充分認識到資產管理工作的重要性,才能提高企業的資產管理水平,更好地促進企業穩定可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1]孫淑麗.企業固定資產管理分析[J].現代商貿工業,2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