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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嚴格危險化學品經營安全條件,規范危險化學品經營活動,做好全省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國家安監總局令第55號,以下簡稱《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在全省行政區域內從事列入《危險化學品目錄》的危險化學品經營(包括倉儲經營)活動的企業應當依照本細則規定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以上不包括民用爆炸物品、放射性物品、核能物質和城鎮燃氣的經營活動。車用燃料(如甲醇汽油、醇烴復合燃料等)暫不列入許可范圍。
從事下列危險化學品經營活動,不需要取得經營許可證:
(一)依法取得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在其廠區范圍內銷售本企業生產的危險化學品的;
(二)依法取得港口經營許可證的港口經營人在港區內從事危險化學品倉儲經營的。
第三條 本細則實施過程中,國家及省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有新的規定的,應當及時執行新的規定。
第二章 經營許可發證機關
第四條 經營許可證的頒發管理工作實行企業申請、兩級發證、屬地監管的原則。
第五條 省安監局負責指導、監督全省行政區域內經營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工作。
各設區市級安監部門(以下簡稱市級發證機關)負責本市行政區域內下列企業的經營許可證審批、頒發:
(一)經營劇毒化學品的企業;
(二)經營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的企業;
(三)經營汽油加油站(含采用橇裝式加油裝置)的企業;
(四)專門從事危險化學品倉儲經營的企業;
(五)轄區內從事危險化學品經營活動的中央企業所屬省級、設區的市級(分公司);
(六)經營除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以外其他危險化學品,且儲存危險化學品的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企業。
縣級人民政府安監部門(以下簡稱縣級發證機關)負責本縣(市、區)行政區域內市級發證機關負責企業以外的其他企業經營許可證的審批、頒發。沒有設立縣級發證機關的,其經營許可證由市級發證機關審批、頒發。
第三章 取得經營許可的安全生產條件
第六條 從事危險化學品經營的單位(以下統稱申請人)應當依法登記注冊為企業,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經營和儲存場所、設施、建筑物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石油化工企業設計防火規范》(GB50160)、《汽車加油加氣站設計與施工規范》(GB50156)、《石油庫設計規范》(GB50074)等相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規定;
(二)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備與本企業危險化學品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經專門的安全生產培訓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相應安全資格證書;特種作業人員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書;其他從業人員依照有關規定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專業技術培訓合格;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崗位操作規程;
(四)有符合國家規定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并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
(五)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條件。
申請人經營劇毒化學品的,除符合上述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建立劇毒化學品雙人驗收、雙人保管、雙人發貨、雙把鎖、雙本賬等管理制度。
第七條 申請人帶有儲存設施經營危險化學品且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除符合本細則第六條規定的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儲存設施與相關場所、設施、區域的距離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二)依照有關規定進行安全評價,安全評價報告符合《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安全評價細則》的要求;
(三)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具備國民教育化工化學類或者安全工程類中等職業教育以上學歷,或者化工化學類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者危險物品安全類注冊安全工程師資格;
(四)符合《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常用危險化學品貯存通則》(GB15603)的相關規定。
申請人儲存易燃、易爆、有毒、易擴散危險化學品的,除符合上述條件外,還應當符合《石油化工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檢測報警設計規范》(GB50493)的規定。
第八條 從事倉儲經營的企業,倉儲設施應當滿足所儲存品種的儲存條件。倉儲設施整體出租的,應與承租方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雙方安全生產責任。倉儲設施同時分租給不同企業的,由該倉儲經營企業按《山東省危險化學品集中交易市場安全管理暫行規定》(魯政辦發〔20xx〕38號)的要求實行統一安全管理。
第九條 新建、改建、擴建危險化學品儲存經營企業應嚴格按照《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45號)和《山東省〈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辦理安全許可手續。新建儲存經營項目應設在地方人民政府依法確定的專用區域或集中交易市場儲存專用區域內。
第十條 無儲存設施的經營企業零售店面內只允許存放民用小包裝的危險化學品(總質量不超過1噸),帶備貨庫的零售店面備貨庫總質量不超過2噸。城市規劃區內現有分散的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應按照本地規劃,有計劃地遷入危險化學品集中交易市場。
第四章 企業申請
第十一條 依法登記為企業且具備本細則第三章規定條件的經營企業,向所在地(注冊地址)市或縣(市、區)級發證機關提出經營許可證的申請。
第十二條 新設立的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新增危險化學品經營業務的企業以及原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過期被發證機關注銷的企業可以提出經營許可證首次申請。
第十三條 申請人提出首次申請應提交以下申請材料:
(一)申請經營許可證的文件及申請書;
(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崗位操作規程的目錄清單;
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包括: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危險化學品購銷管理制度、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含防火、防爆、防中毒、防泄漏管理等內容)、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風險管理制度、應急管理制度、事故管理制度、職業衛生管理制度等;
(三)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的相關資格證書(復制件)和其他從業人員培訓合格的證明材料;
(四)經營場所產權證明文件或者租賃證明文件(復制件);
(五)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企業性質營業執照或者企業名稱預先核準文件(復制件);
(六)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復制件);
(七)企業或具有資質的評價機構出具的經營品種是否涉及劇毒、易制爆、易制毒和監控化學品的辨識材料。
帶有儲存設施且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企業,申請人還應當提交下列文件、資料:
(一)儲存設施相關證明文件(復制件);租賃儲存設施的,需要提交租賃證明文件(復制件);儲存設施新建、改建、擴建的,需要提交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意見書(復制件);
(二)重大危險源備案證明材料;
(三)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學歷證書、技術職稱證書或者危險物品安全類注冊安全工程師資格證書(復制件);
(四)安全評價報告。
第十四條 申請人首次申請有以下情況的,還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一)租賃危險化學品倉儲經營企業的倉庫、儲罐、貨場等設施儲存危險化學品的,申請人還應當提交出租方的經營許可證或港口經營許可證(復制件)或者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意見書(復制件)和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復制件)等相關證明文件、資料。
(二)沒有也不租賃倉儲設施(場所)儲存危險化學品,僅從事純票據往來經營危險化學品的,申請人還應當提交沒有也不租賃設施(場所)儲存危險化學品的承諾文件。
(三)有氣瓶充裝作業的企業還需要提交質監部門頒發的氣瓶充裝許可證(復制件)。
(四)經營第二類監控化學品的企業,要提交山東省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經營的批準文件(復制件)。
第十五條 經營許可證有效期滿后繼續從事危險化學品經營活動的,要在期滿3個月前,向發證機關提出經營許可證的延期申請,并提交延期申請書及第十三條、第十四條規定的文件、資料。如企業有變更事項,可以同時提出變更申請,結合延期一并完成,無需單獨辦理變更手續。
第十六條 企業在經營許可證有效期滿3個月前具備下列規定條件并經發證機關同意,可以不提交第十三條、第十四條規定的資料, 只需提交申請文件、延期申請書、相關證明材料和《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直接換證征求意見表》,直接辦理延期換證手續:
(一)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本細則;
(二)取得經營許可證后,加強日常安全生產管理,未降低安全生產條件;
(三)未發生死亡事故或者對社會造成較大影響的生產安全事故;
(四)服從安監部門管理,在歷次安全檢查中未發現安全生產問題或事故隱患或者對發現的問題和隱患已全部整改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的要求。
帶有儲存設施的企業,除符合前款規定條件的外,還需要取得并提交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證書(復制件,儲存數量構成重大危險源的企業還需要取得二級以上達標證書),才可免于提交第十三條、第十四條規定的文件、資料, 但仍需由發證機關工作人員進行現場審查合格后才可辦理延期換證手續。
符合以上要求的企業如在延期時同時變更企業名稱、主要負責人、注冊地址和儲存設施及其監控設施的,應提交發生變更相關條款的證明材料。
第十七條 已取得經營許可證的企業變更企業名稱、主要負責人、注冊地址或者危險化學品儲存設施及其監控措施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向發證機關提出書面變更申請。
第十八條 變更申請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一)申請經營許可證變更文件及變更申請書;
(二)變更后的工商營業執照副本或工商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復制件);
(三)變更后的主要負責人任命文件及安全資格證書(復制件);
(四)變更注冊地址的相關證明材料(房屋、土地購買或租賃合同);
(五)變更后的危險化學品儲存設施及其監控措施的專項安全評價報告;
(六)變更危險化學品儲存設施的還需提交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意見書(復制件)。
申請人僅需要提交變更事項的證明材料,未發生變更則不需要提交。
第十九條 企業在經營許可證有效期內因行政區劃調整、企業改制、隸屬關系改變等原因,發生注冊地址稱謂、企業經濟類型和隸屬關系等變更的,僅需提交相應的變更證明材料報發證機關備案;如需變更經營許可證的,按照第十七條的規定提出變更申請,并提交相應的文件、資料。
第二十條 已經取得經營許可證的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重新申請辦理經營許可證:
(一)不帶有儲存設施的經營企業變更其經營場所的;
(二)帶有儲存設施的經營企業變更其儲存場所的;
(三)倉儲經營的企業異地重建的;
(四)經營方式發生變化的;
(五)許可范圍發生變化的。
第二十一條 重新申請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企業要按照本細則第十三條、第十四條規定提交相關文件、資料。
第二十二條 企業提交申請時,需首先在《危險化學品政務信息監管系統》進行網上申請,提交后在線打印申請書,連同其他需要提交申請的文件、資料一并報發證機關。
企業應當對其提交的經營許可證申請文件、資料的真實性負責,并保證所提交的相關文件、資料為最新版本且在規定的有效期內。
第五章 發證機關受理
第二十三條 發證機關(或行政許可工作點)收到企業申請文件、資料后,應當按照下列情況分別作出處理:
(一)申請事項依法不需要取得經營許可證的,即時告知企業不予受理;
(二)申請事項依法不屬于本發證機關職責范圍的,即時作出不予受理的決定,并告知企業向相應的發證機關申請;
(三)申請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允許企業當場更正,并受理其申請;
(四)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告知或者在5個工作日內出具補正告知書,一次告知企業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五)企業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按照發證機關要求提交全部補正材料的,立即受理其申請。
發證機關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許可的申請,應當出具加蓋本機關專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書面憑證。
第六章 發證機關審查與發證
第二十四條 發證機關受理經營許可證申請后,應當組織對申請人提交的文件、資料進行審查,指派2名以上工作人員對申請人的經營場所、儲存設施進行現場核查,必要時聘請專家參加;對于經營并儲存危險化學品但儲存數量未構成重大危險源企業的現場核查,應現場調閱企業的安全評價報告和有關證明文件。
第二十五條 對有危險化學品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初次申請或變更申請,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意見可以作為現場核查的意見。
第二十六條 工作人員應當如實提出對企業的申請文件、資料審查和現場核查的書面意見并簽署姓名。
第二十七條 自申請受理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發證機關內設機構應當根據工作人員的審查意見研究提出是否準予許可的意見,并由發證機關作出是否準予許可的決定。其中,變更申請受理后,應在1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準予變更的決定。
審查過程中的現場核查所需時間、企業對存在問題和隱患的整改時間均不計算在本條規定的期限內。
第二十八條 企業對審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和隱患整改完畢后,要由當地安監部門進行復核確認,報發證機關備案。有儲存設施的,還需要提交評價機構的復核證明。
第二十九條 發證機關作出準予許可決定的,應當自決定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頒發經營許可證并送達企業或者通知企業領取;作出不予許可決定的,將不予許可的決定書面告知企業并說明理由。
第三十條 發證機關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許可證檔案管理制度,本著誰發證,誰存檔的原則,對企業經營許可證申請文件、材料及審查書等進行存檔。
第七章 經營許可證書
第三十一條 經營許可證分為正本、副本,正本為懸掛式,副本為折頁式。正本、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二條 經營許可證正本、副本應當分別載明下列事項:
(一)企業名稱;
(二)企業住所(注冊地址);
(三)企業法定代表人姓名(或主要負責人姓名);
(四)經營方式(倉儲經營、帶有儲存設施的經營、不帶有儲存設施的經營);
(五)許可范圍;
(六)發證日期和有效期限:
經營許可證的有效期為3年。初次頒發的經營許可證的發證日期和有效期起始日為發證機關作出許可決定之日,截止日為起始日至三年后同一日期的前一日。延期頒發的經營許可證的有效期起始日和截止日順延三年,發證日期為發證機關作出延期許可決定之日。經營許可證有效期內有變更事項的,起始日和截止日不變,但應載明變更日期;
(七)證書編號:
格式:市級發證:魯X安經〔YYYY〕QQQQQQ號;
縣(市、區)級發證:魯X(Y)安經〔YYYY〕QQQQQQ號。
其中:X代表企業所在地級行政區域代號:濟南A;青島B ;淄博C ;棗莊D ;東營E ;煙臺F;濰坊G;濟寧H;泰安J; 威海K; 日照L ;濱州M; 德州N; 聊城P ;臨沂Q; 菏澤R;萊蕪S。
YYYY表示發證的年號;
Y代表企業所在地級行政區域代號:縣市區名稱代字縮寫;
QQQQQQ表示發證機關發證流水號;
舉例:濟南市級發證:魯A安經〔20xx〕000001號;
濟南市中區發證:魯A(市中)安經〔20xx〕000001號。
(八)發證機關;
(九)有效期延續情況。
第三十三條 經營許可證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統一印制,由各發證機關向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化學品登記中心自行購買。
第三十四條 經營許可證暫時由各發證機關采用打印模板進行打印,登陸 下載中心書籍軟件,點擊《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打印軟件及使用說明下載。國家安監總局新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發證系統整合完成后,打印方式再另行通知。
第三十五條 各地安監部門自20xx年8月1日起按照本細則的編號規則和證書格式對符合條件的企業頒(換)發新證,許可證仍在有效期內的企業待證件到期后再按本規定換發。
第三十六條 經營許可證延期、變更或者被依法撤銷、注銷的,企業應將原許可證正本、副本交回發證機關。
第三十七條 企業應當妥善保管經營許可證,發生證書遺失或者毀損等情況,應當及時向發證機關提出補領申請并說明理由,同時提交當地新聞媒體公告遺失的證明材料或者毀損件,發證機關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準予補領的決定。對于符合條件的,頒發新證書,正、副本內容不變,載明補領和補領日期。不符合條件的,書面告知企業并說明理由。
第三十八條 企業不得出租、出借、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轉讓其取得的經營許可證,或者冒用他人取得的經營許可證、使用偽造的經營許可證。
第八章 安全評價
第三十九條 在國家及省相關新的標準規定實施前,對企業的安全評價仍按《安全評價通則》(AQ8001)、《危險化學品經營單位安全評價導則》的規定執行,對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的安全評價仍按《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評價細則(試行)》(安監總危化〔20xx〕255號)的規定執行。
第四十條 依據《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五條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91號)第二十二條的規定,儲存危險化學品的經營企業(包括儲存數量未構成重大危險源的),應當委托具備國家規定資質條件的機構,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條件每3年進行一次安全評價。安全評價報告納入經營許可證現場核查的內容。報告的簽發日期距現場核查之日不得超過12個月,否則,應由原安全評價機構對企業的安全生產條件是否發生變化、變化是否符合相關規定要求做出補充評價。
第四十一條 安全評價機構出具的安全評價報告應當包括對企業安全生產條件的全面評價,包括企業安全生產條件存在的全部問題及其整改的方案、對企業整改情況的復查意見和對經營許可證申請材料相關審查內容的評價意見。安全評價機構對其作出的安全評價(包括辨識材料)結論承擔法律責任,其結論性意見作為發證機關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重要參考意見。
第九章 監督管理
第四十二條 縣級以上(含縣級)安監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危化品經營企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并依據《辦法》第五章的規定對企業的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其中,偽造、變造或者出租、出借、轉讓經營許可證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經營許可證的違法行為以及暫扣、吊銷經營許可證的行政處罰由發證機關決定實施。
第四十三條 對于有儲存設施或者租賃儲存設施的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其儲存設施與企業注冊地不在同一地區的,由儲存設施所在地安監部門對儲存設施進行安全監管。
第四十四條 已經取得經營許可證的企業不再具備法律、法規和本細則規定安全生產條件的,經停產停業整頓仍不具備法律、法規、規章、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規定安全生產條件的,吊銷其經營許可證。
第四十五條 發證機關發現企業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經營許可證的,應當撤銷已經頒發的經營許可證。
第四十六條 已經取得經營許可證的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發證機關應當注銷其經營許可證:
(一)經營許可證有效期屆滿未被批準延期的;
(二)終止危險化學品經營活動的;
(三)經營許可證被依法撤銷的;
(四)經營許可證被依法吊銷的。
第四十七條 發證機關應當加強對經營許可證的監督管理,建立、健全經營許可證審批、頒發檔案管理制度,并定期向社會公布企業取得經營許可證的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第四十八條 發證機關應當及時向同級公安機關、環境保護部門通報經營許可證的發放情況。發證機關注銷經營許可證后,應當在本機關網站或當地主要媒體上公告。
第四十九條 各縣級發證機關應當于每年1月10日前,將本行政區域內上一年度經營許可證的審批、頒發和監督管理情況報告市級發證機關。市級發證機關于每年1月20日前將本行政區域內上一年度經營許可證的審批、頒發和監督管理情況報告省安監局。省安監局應當按照有關統計規定,將本行政區域內上一年度經營許可證的審批、頒發和監督管理情況報告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
第十章 對有關問題的處理
第五十條 本細則施行前已取得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在其經營許可證有效期內可以繼續從事危險化學品經營;經營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后需要繼續從事危險化學品經營的,應當依照本實施細則的規定重新申請經營許可證。
購買危險化學品進行分裝、充裝或者加入非危險化學品的溶劑進行稀釋,然后銷售的,依照本細則執行。
使用長輸管道輸送并經營危險化學品的,應當向經營地點所在地發證機關申請經營許可證。
第五十一條 對于儲存設施所在地與注冊地不在同一縣級行政區域內或者跨地區租賃儲存設施的經營企業,發證機關在許可審查過程中必要時可征詢儲存設施所在地縣級以上(含縣級)安全監管部門意見,對儲存場所現場審查時應會同當地安監局工作人員一同審查。
第五十二條 對于經營方式的界定:
倉儲經營是指利用危險化學品儲存設施、場地,專門為其他單位提供危化品儲存、周轉業務并收取倉儲管理費的經營行為;不帶有儲存設施的經營是指無儲存場所和設施或經營場所儲存少量民用小包裝危險化學品實物(店面總質量不超過1噸)或帶備貨庫的零售店面(備貨庫總質量不超過2噸)的經營方式;其余統稱為帶有儲存設施的經營。
倉儲經營企業自身也從事危險化學品經營的,應按倉儲經營和有儲存設施的經營同時申請,許可證注明所有經營方式。
通過租賃形式從事危險化學品經營活動的,根據安全管理協議,若儲存設施由承租企業負責安全管理,則承租企業的經營方式為帶有儲存設施的經營;由出租方負責安全管理的,則承租企業的經營方式為不帶有儲存設施的經營。
第五十三條 經營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前企業已提出延期申請,經審查發現不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發證機關應當責令其停止經營活動,暫扣經營許可證,限期整改存在的問題和隱患,時間一般不得超過3個月,特殊情況下可適當延長。企業的整改時間超出其經營許可證有效期且在規定期限內仍未完成整改、經營許可證未被批準延續的,發證機關應當注銷其經營許可證。
第五十四條 企業因項目建設或者隱患整改等原因不能按時申請延期的,可以在經營許可證期滿前3個月前向發證機關提出推遲延期換證申請,并提交《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推遲延期換證申報表》,并停止危險化學品經營活動,交回原經營許可證。如無特殊原因,推遲延期換證時限不宜超過半年。
第五十五條 經營許可證被依法注銷的帶有儲存設施的企業申請繼續經營危險化學品,應當依據《山東省〈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監督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六章第三十五條第三款的規定,重新申請辦理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竣工驗收手續。
第十一章 附 則
第五十六條 本細則規定的期限均以工作日計算,不含法定節假日。
第五十七條 本細則自20xx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xx年7月31日止。省安監局的《關于做好危險化學品登記管理等有關工作的通知》(魯安監發〔20xx〕14號)、《關于辦理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有關問題的通知》(魯安監發〔20xx〕15號)、《關于做好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換證工作的通知》(魯安監發〔20xx〕52號)、《關于變更〈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有關問題的通知》(魯安監發〔20xx〕60號)、《關于當前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頒發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魯安監發〔20xx〕185號)同時廢止。
危險物品指的是什么危險物品:在航空運輸中,可能明顯地危害人身健康、安全或對財產造成損害的物品或物質。危險物品的詳細分類參見IATA《危險物品規則》,危險物品品名以《中國民用航空危險品運輸管理規定》載明的為準,并參照現行有效的IATA《危險物品規則》。
關鍵詞:建筑裝修;施工技術管理;措施
中圖分類號:TU74文獻標識碼: A
建筑裝修施工技術管理是在施工過程中,施工企業需嚴格按照國家及地方相關規范標準,科學有序的開展技術管理工作,以營造良好的施工技術管理氛圍,保證建筑工程項目驗收符合國家及地方相關驗收標準,在滿足施工進度和施工安全的基礎上提高工程質量。但是,就當前建筑裝修施工技術管理來看,仍然有很多建筑裝修施工企業在施工技術管理方面缺乏認識,管理模式和手段與實際要求不符,無法適應市場經濟的需求。因此,優化和提高建筑裝修施工技術管理水平,是當前建筑裝修施工企業需要重視和關注的問題。
一、探討和加強建筑裝修施工技術管理的意義
施工技術管理是建筑裝修工程整體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保證工程質量最關鍵的環節。作為工程管理的基礎性工作,施工技術管理不僅要實現其全面性和系統性,還應做到重點控制。在實際管理過程中,應根據不同項目的具體情況具體分析落實,協調統一各方技術管理工作,從而最大限度的為裝修施工提供優質服務。
市場經濟環境下,建筑裝修施工的市場競爭日益激烈,而企業施工技術管理水平高低則直接影響企業市場競爭力。從當前形勢來看,雖然很多企業擁有較強的經濟實力和技術力量,但是缺乏高水平的技術管理,工程管理制度及相關規定規范的執行和落實不到位,這樣是無法保證其能夠在市場競爭中獲得豐碩的成果。因此,加強建筑裝修施工技術管理力度,對促進建筑裝修施工企業的發展,提高企業市場競爭力有著積極的意義。
二、如何優化建筑裝修施工技術管理
(一)完善質量管理體系
首先,在質量、環境、職業安全管理等各項體系的認證的基礎上,深入調查和分析企業管理體系中存在的缺陷與不足之處,并結合問題的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解決措施,并實施長期監督,確保問題得到解決,也保證企業管理體系的規范化和標準化。
其次,要進一步深化設計,根據企業實際情況,加強對設計部門的管理,具體工程特點和性質,選擇與之相匹配的設計師,優化整體裝修設計,根據業主對裝修施工的要求,明確具體的設計風格。
最后,各崗位職責要落實到位,優化配置工作崗位,將職責細化到個人;以施工要求和具體施工內容來優化人員配置,做到分工明確;要加強對施工人員、管理人員的基礎性與專業性培訓,加強施工人員安全教育培訓;同時,要積極引進優秀的技術管理人才,保證企業技術管理層的先進性和完整性。
(二)完善裝修工程管理制度
在裝修施工過程中,施工技術管理人員要嚴格落實各項技術規范、標準、規程,以企業質量管理體系為依據,不斷提升技術管理隊伍質量和技術管理責任制,保證各技術崗位技術管理人員的合理配置,要充分發揮技術管理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預防和避免職責不明、推卸責任的現象發生。另外,要做好技術交底和檔案管理工作,施工前需詳細了解施工圖紙,并進行圖紙會審;為了保證施工的科學性和有效性,需分級進行技術交底,著重注意重點工序和特殊工序。
(三)增強環保意識,優化材料采購
現代建筑裝修施工強調節約環保,要求在以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基礎上獲取最大化的經濟效益,同時注重企業資源合理利用和節約環保目標的實現。因此,建筑裝修施工企業在材料采購階段必須增強環保意識,做到綠色采購,將環保采購應用于實際材料設備的采購活動中;要不斷提升施工技術管理人員的環保意識,擴大資金投入;企業要倡導環保理念,使其深入人心,在此基礎上嚴格按照國家及地方采購制度來優化采購活動,保證材料采購的經濟性、環保性。
(四)優化資源配置,保證施工進度
在建筑裝修施工過程中,施工資源配置的合理性與否直接影響裝修施工的順利進行。要想保證裝修施工進度,就必須減少施工資源的浪費,在制定施工組織設計時,要結合工程特點擇優選擇施工方案,以此優化施工資源配置,充分考慮人員、機械設別、工序、材料等各類資源的合理配置,確保裝修施工各環節的協調統一,保證施工安全與質量。
(五)通過現場管理,提升施工過程文明
在公民思想文明建設的穩步發展下,施工現場早已沒有了當初的“臟亂差”情況,但較之于其他人口密集場所的文明程度,還是有所欠缺,這一方面可能是由于部分施工人員素質 還需提高所致,另一方面則還是因為現場管理不徹底所致。想要在具體某項工程中提升施 工人員的素質,比較困難,但我們卻能夠通過文明、科學的管理,優化施工現場。具體需要優化的對象,包括施工作業管理、施工質量管理、施工物流管理、現場整體管理 、崗位責任管理等各個方面,而優化工作的具體內容,則可以參堅持考以下的要點。
首先,堅持以市場為主導,以業主為中心,在全方面多層次滿足業主精神、物質需求的基 礎上,選用性價比最高的裝修產品,以使業主滿意;
其次,裝修施工過程中切忌偷工減料 、監守自盜的現象,將施工作業具體內容、涉及的材料物資公開,科學合理地安排工作, 提升工作效率;
再次,裝修隊伍需要不斷提升自身工作實力,以科學有效的人力資源管理 ,配合高效的人才培養方案,提升全體工作人員的業務水平;
另外,還應通過定額管理制度、綜合管理制度等先進的管理措施,提升原材料的利用率、優化裝修現場的調度能力,保證在最低的資金投入下,為業主帶來最好的生活環境;
最后,現場管理中還應注重均衡 工作,避免高危作業,以提升工作效率并保護施工人員及業主的人身安全。
(六)加強技術文件管理
對于任何工程項目而言,施工中出現變更和修訂情況是常態,其對工程項目的影響較大。要想有效控制工程變更出現,就需要充分考慮工程項目的進度,有效保管施工變更或修訂文件,保證施工技術檔案管理的有效性,具體需要做到以下兩個方面:一是要及時了解和熟悉工程竣工圖上未涉及的項目內容和增減工程,不能遺漏任何技術數據;二是要認真仔細的對進度驗收資料進行核查,因為施工各環節是相互聯系、相互影響的,若分項工程各道工序的資料數據不統一,勢必會增加工程資料整理的難度。所以在實際工作中必須具備強烈的責任感,做到準確、規范,各項數據資料的整理、驗收、核查都需要由相關人員進行質量監督。
結語
綜上所述,加強建筑裝修施工技術管理的意義重大。在實際工作中,不僅要裝修施工企業滿足實際質量要求,同時還要與時俱進,滿足建筑裝修行業發展的需要。因此,對于建筑裝修施工企業而言,必須結合市場經濟環境,不斷完善和優化企業管理體系;健全建筑裝修工程管理制度;以節約環保為依據,優化材料采購工作,結合工程施工進度,優化施工資源配置,以文明施工來優化施工現場管理,根據施工變更或修訂細則和規范,優化施工技術檔案管理等,保證建筑裝修施工技術管理的有效性、經濟性、環保性及先進性,從而提高建筑裝修施工技術管理水平。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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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何志勇.項目管理及施工技術在裝修裝飾工程中的應用[J].建材發展導向,2011,09(7).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按照街道安全生產工作的總體部署和要求,突出重點,依法整治,落實危險化學品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提高經營單位本質安全度。
二、工作目標
通過深化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進一步提高有關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職能部門依法行政的能力,嚴厲打擊非法從事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等違法行為。進一步提高各級安全責任意識,深入開展隱患排查和治理,努力提高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水平和生產經營企業的本質安全度。有效減少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努力實現零死亡,堅決杜絕重大事故和有重大社會影響的事故。
三、工作任務和措施
1、對生產、儲存、運輸或使用液氯、液化石油氣、劇毒化學品和易燃易爆化學品等容易引起重大事故和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從業單位以及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危險化學品構成重大威脅的從業單位,加大監管力度,強化從業單位的安全主體責任,落實各項安全措施。
2、開展新一輪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普查和評估分級備案工作。各社區、有關單位要認真組織學習《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開展新一輪的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辨識、評估、分級、登記建檔,建立健全和完善重大危險源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并按照屬地監管、分級管理的原則由街道安委辦進行備案,并出具《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備案登記表》。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單位要按照40號令第22條的檔案管理要求,建立健全“一源一檔”。
3、嚴格危險化學品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換證審查。嚴格執行換證條件,達不到規定條件的,堅決不予上報。及時做好危險化學品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許可證頒發、變更和延期工作。進一步加強對危化品經營單位領證后的安全監管,建立安全生產許可證年審制度,對危化品經營單位實施動態監管。進一步加強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繼續推進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全面完成全市危險化學品經營單位、儲存單位、使用劇毒化學品和使用其他危險化學品構成重大危險源的單位登記工作的工作目標。督促經營單位維護好化學品事故應急咨詢電話,為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和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提供方便、快捷和準確的信息咨詢服務。
4、規范危化品生產企業、經營單位日常監督檢查工作。認真落實省局的《關于規范全省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工作的意見》,對所有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及經營單位實施全面、規范的監督檢查,健全“一企一檔”,做到履職到位。
四、工作步驟和要求
各社區、有關單位要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目標,制定工作方案,落實工作措施,落實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的各項工作。
1、2-3月,各社區、有關單位要組織學習文件和國家安監總局40號令,并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危險化學品安全專項整治具體方案,部署到所屬危險化學品單位。
2、4-8月,各危險化學品單位,要制定本單位的工作計劃,對照40號令的要求,對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進行辨識,凡構成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單位,要組織進行評估、分級,完善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和檔案管理,逐項完善檢測措施。
國家安監總局日前出臺2012年工作要點,危化品行業安全監管重點鎖定3個方面17項工作,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監管重點安排6項工作。
國家安監總局監管三司司長王浩水表示,今年將重點強化危化品安全管理、推動企業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等。
王浩水說,針對目前危化品安全管理情況不明和近年來危化品輸送管道事故時有發生等情況,今年將開展危化品安全管理現狀調查和危化品地下輸送管道專項整治,研究制定有關城鎮危化品生產、儲存企業搬遷轉產或關閉政策,力爭在2015年底前基本完成城區內安全風險高的化工企業搬遷轉產或關閉工作。加強危化品“兩重點一重大”安全監管,全面完成化工企業危險工藝自動化控制系統改造,新建化工企業要裝備自動化控制系統;啟動涉及重點監管危化品的生產、儲存設施和危化品重大危險源自動化監控系統改造完善工作,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完成改造任務。
王浩水強調,今年危化品安全監管的另一個重點是推動危化品企業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進一步細化和落實各項安全管理措施,提高安全管理水平。要全面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創建和評審工作,力爭在2012年底前基本實現危化品企業達到標準化三級以上水平的工作目標,著力培育標準化一級達標示范企業,建設一批二級以上達標示范企業。
今年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監管將重點安排6項工作。包括:制定關于加強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生產經營企業監管的指導意見,指導企業健全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銷售負責人分工負責的責任體系,做好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管理信息系統應用工作,組織開展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生產、經營企業專項督查,進一步加強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基礎管理,建立專門的執法檢查檔案和統計臺賬等。
危化品輸送管道安全管理有新規
國家安監總局日前《危險化學品輸送管道安全管理規定》,并從今年3月1日起施行。
該《規定》分別就危險化學品管道的規劃、建設和運行安全管理以及危化品管道的監督管理作出了明確規定,要求禁止光氣、氯氣等劇毒氣體化學品管道穿(跨)越公共區域,嚴格控制氨、硫化氫等其他有毒氣體的危化品管道穿(跨)越公共區域;危化品管道建設的選線應避開地震活動斷層和容易發生洪災、地質災害的區域;危化品管道與居民區、學校等公共場所以及建筑物、構筑物、鐵路、公路、航道、港口、市政設施、通訊設施、軍事設施、電力設施的距離,應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規定。
《規定》分別就危化品管道的設計、施工單位資質和設計、施工、質量監督以及投產、試驗的有關安全措施提出要求,同時要求危化品管道應當設置明顯標志;管道單位應建立健全危化品管道巡護制度,配備專人進行日常巡護;應當制止的行為包括擅自開啟、關閉危化品管道閥門,采用移動、切割、打孔、砸撬、拆卸等手段損壞管道及其附屬設施等。
國家安監總局監管三司司長王浩水表示,近年來危化品管道事故頻發,給人民生命財產和自然環境帶來了極大危害。此前,針對管道保護法律只有《石油天然氣管道保護法》,但該法著重于輸送石油、天然氣管道的保護,并沒有對其他危險化學品輸送管道提出要求。鑒于當前的問題突出,急需制定部門規章,規范危險化學品輸送管道安全管理,新《規定》應運而生。
2012年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和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監管重點工作安排
一、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重點工作安排
(一)嚴格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
1.會同有關部門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開展危險化學品(以下簡稱危化品)安全管理現狀調查和危化品地下輸送管道專項整治;協調研究制定有關城鎮危化品生產、儲存企業搬遷轉產或關閉政策,力爭在2015年底前基本完成城區內安全風險高的化工企業搬遷轉產或關閉工作。
2.加強危化品“兩重點一重大”安全監管。全面完成化工企業危險工藝自動化控制系統改造,新建化工企業要裝備自動化控制系統。啟動涉及重點監管危化品的生產、儲存設施和危化品重大危險源自動化監控系統改造完善工作,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完成改造任務。貫徹落實《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40號),加強重大危險源安全管控。
3.加強危化品建設項目安全設計監督管理。對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的危化品建設項目,設計單位要按照《化工建設項目安全設計管理導則》(AQ/T3033-2010)的要求,開展初步設計和施工圖設計安全審查。對由于設計不完善造成生產安全事故的,依法嚴肅追究設計單位的責任。
4.進一步加強危化品安全生產行政許可工作。嚴格新建項目安全條件審查,細化并嚴格準入條件,修訂完善許可工作細則,規范工作程序。
5.督促企業組織專家開展未經正規設計的化工裝置安全設計診斷,從源頭上整改設計存在的問題。
6.對現有化工園區進行整體安全風險評估,科學規劃園區產業鏈,優化園區內企業布局。化工園區要設置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構建園區一體化管理信息平臺,實施園區一體化封閉管理。
7.繼續加快《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591號)配套部門規章制修訂工作。進一步加強危化品安全管理地方性法規和規章制修訂工作。
8.各地區要建立完善危化品安全監管部門聯動協調機制,協調和督促相關部門做好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大力推進危化品道路運輸區域聯控機制建設。
(二)推動企業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9.督促指導危化品企業進一步細化和落實各項安全管理措施,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10.制定危化品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方案和實施計劃,全面開展達標創建和評審工作,力爭在2012年底前基本實現危化品企業達到標準化三級以上水平的工作目標。著力培植標準化一級達標示范企業,建設一批二級以上達標示范企業。
11.深化和規范危化品企業隱患排查治理。制定危化品企業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導則,規范企業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企業制定年度隱患排查治理計劃,逐步建立隱患排查治理自查自報信息系統。在涉及危險化工工藝裝置的設計和運行階段全面推廣危險與可操作性分析(HAZOP)。
12.制定關于加強化工過程安全管理的指導意見,指導企業全面加強化工過程安全管理。
(三)開展專項整治,強化基礎建設,推動重點難點工作落實。
13.繼續深化危化品領域“打非”工作。全面清理在建危化品建設項目,嚴肅查處未批先建、擅自變更建設范圍等非法違法行為并依法嚴厲處罰。加強試生產延期企業的安全監管。
14.積極實施《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十二五”規劃》(安監總管三〔2011〕191號),推進“六大體系”和“七項重點工程”建設。組織做好“高含硫油品加工安全技術”等課題研究工作。
15.按計劃完成與陶氏化學、拜耳公司及塞拉尼斯公司的合作協作,積極轉化危化品領域國際交流合作成果。
16.依托“金安”工程加強危化品安全監管信息化建設,力爭在2013年實現行政許可網上申請和審批。完善危化品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信息系統并將其納入“金安”工程。
17.開展危化品登記專項督查與調研,推動做好危化品生產企業和進口企業的危化品登記工作。
二、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監管重點工作安排
1.督促有關企業落實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管理主體責任,進一步完善并落實管理制度。制定關于進一步加強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生產經營企業監管的指導意見,指導企業健全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銷售負責人分工負責的責任體系。各地區要重點培育一批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管理示范企業。
2.制定年度檢查計劃,強化監督檢查。把日常抽查和專項督查結合起來,做到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企業監督檢查全覆蓋。
3.做好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管理信息系統應用工作。要加強對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管理信息系統中填報數據的審核工作,加大對季報、年報等數據填報的督促力度。要繼續加強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生產、經營許可和備案頒證季報以及企業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生產、經營年報工作。
4.積極組織參與“6·26”國際禁毒日活動。在“6·26”國際禁毒日前夕,組織開展非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生產、經營企業專項督查,開展宣傳活動,積極配合參與當地禁毒委組織的相關活動。
1、各生產部門組織科技工作者,進行諫言獻策大討論并上報至科協。
2、技術部、煤氣化分廠、甲醇分廠、動力分廠針對有毒有害氣體、高溫高壓環境、密閉空間作業、放射性污染源等方面,重點開展排查整治活動。
3、煤氣化分廠、甲醇分廠、煤儲運分廠、動力分廠、水處理分廠、電氣分廠、儀修分廠、中心化驗室按照《同煤廣發化學工業有限公司關于在“兩會”和春節期間安全生產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同廣經字【2019】15號)文件要求,在全國“兩會”期間(3月1日至3月20日)深入開展安全大檢查活動。
二、各分廠匯報上月安全工作情況及下月安全工作計劃。
三、通報上次例會提出需協調的問題。(無)
四、通報3月事故情況。(無)
五、通報3月全員隱患排查獎勵活動排名情況。
3月上報隱患共111條,總積分114分,參與人數24人。集體前三名:第一名 煤儲運分廠,第二名 動力分廠,第三名 甲醇分廠。
六、通報公司領導及分廠領導掛牌包保活動開展情況。
3月公司及分廠領導包保活動均已開展,并有記錄。
七、通報本月專項整改情況及下月專項整治的內容。
3月為應急管理提升月,各單位清查應急物資、更新了物資臺帳;更新了每日一練的演練內容,強化了每日一練的應急響應程序。
4月為特種設備管理月,各單位對在用的特種設備進一步完善檔案、臺帳,按期檢定檢測試驗,保證其操作人員持證上崗。
八、通報公司、上級部門檢查問題的整改情況及未完成項的處罰決定。
1、各分廠上報周自查問題66條,已全部整改完成。
2、組織周安全例會4次,月度安全例會1次。周安全檢查共2次,問題6條,已整改完成。
3、3月14日化工委員會檢查,發現一般隱患7條,已整改完成6條,1條未完成,煤氣化分廠需停車大檢修時處理。
4、3月20日集團公司化工委檢查,發現一般隱患2條,已整改完成。
5、3月21日集團公司掛牌領導檢查,發現一般隱患6條,已整改完成。
6、3月22日汲取3.21爆炸事故教訓,開展公司安全大檢查,查出一般隱患17條,已整改完成14條,3條正在整改。
7、3月23日集團化工委員會檢查,發現一般隱患9條,已整改完成5條,4條正在整改。
8、3月6日公司大檢查,查出一般隱患35條,全部整改。
9、3月21日月度安全大檢查,查出一般隱患37條,整改完成36條,1條正在整改。
10、3月29日集團公司總經理包保檢查,查出一般隱患13條,全部整改完成。
九、通報巡檢執行情況。
3月巡檢考核處罰1251元。其中:煤氣化88元;甲醇52元;罐區590元;動力站342元;水處理179元。
十、通報3月安全考核情況如下表。
2019年3月安全環保考核匯總表
序號
部門
積分
標準化
安全生產責任制與安全到崗
未知危險因素預控
班組建設
1
煤氣化分廠
129
85
89
89
86
2
甲醇分廠
121
87
89
89
86
3
動力分廠
123
86
88
88
——
4
水處理分廠
91
87
88
87
87
5
煤儲運分廠
97
87
89
88
86
6
電氣分廠
91
86
89
88
86
7
儀修分廠
90
85
89
89
87
8
化驗室
72
85
89
88
83
9
總調度室
29
90
—
—
—
10
技術部
10
90
—
—
—
11
設備部
10
90
—
—
—
12
原料供應部
15
90
—
—
—
13
黨委工作部
11
90
—
—
—
14
團委
13
90
—
—
—
15
工會
13
90
—
—
—
16
紀監審部
10
90
—
—
—
17
人力資源部
10
90
—
—
—
18
保衛部
23
89
—
—
—
19
財務部
12
90
—
—
—
20
銷售部
13
89
—
—
—
21
企劃部
10
90
—
—
—
22
后勤管理部
10
90
—
—
—
23
總經辦
13
90
—
—
—
十一、“反三違”執行情況。
各單位上報“反三違”執行情況見附表,本月共查處三違63起,警告31人次,罰款830元。
2019年3月“反三違”執行情況統計表
序號
部門
上報三違(條)
處罰
1
煤氣化分廠
15
口頭警告9人,罰款350元,扣罰1人當日夜班補助
2
甲醇分廠
10
罰款280元
3
動力分廠
18
警告教育18人
4
水處理分廠
8
5
煤儲運分廠
7
警告教育4人,罰款150元
6
電氣分廠
5
罰款50元
7
儀修分廠
無
8
華建
9
川儀
10
大唐熱電
11
電建三公司
十二、作業票執行情況
本月作業票仍嚴格執行作業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審批程序及各級人員現場監護,安監工現場督查作業監護人到位及分廠安全監管情況,本月共簽發作業票65份。
十三、安監部月度重點工作
1、安全工作
(1)接待集團公司化工委員會、安監局及集團公司安全生產掛牌責任領導安全檢查,督促問題整改、閉合管理。
(2)組織開展公司安全兩會期間暨月度安全大檢查及汲取3.21爆炸事故教訓專項安全檢查及事故警示教育。
(3)現場安全監管。3.21事故發生后,加大現場監管力度,重點加強特殊作業監護人檢查及甲醇車司機攜帶煙、火、手機的抽查。安監部每天現場抽查落實情況。
(4)公司領導“五親自”工作落實。
(5)開展公司及部門月度安全考核。
(6)開展巡檢考核及全員隱患排查審核匯總。
(7)繼續推進安全風險辨識管控及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8)完成3月安全考核。
(9)做好兩會期間安全工作。
(10)各分廠制定伴熱檢查表,每天逐項排查,并通過微信“安全生產群”通報防凍保溫及伴熱檢查情況
(11)加強危化品裝卸運輸車輛管理,嚴格甲醇裝卸運輸車輛煙、火、手機攜帶情況檢查。
(12)針對改造項目,制定了《施工安全、環保管理制度》,進行資格預審,并與施工單位簽訂了《工程安全協議》。
(13)做好改造項目施工安全監管。
(14)傳達貫徹執行市應急管理局同應急發【2019】7號、33號,集團公司同煤經非煤字【2019】193、194、195號文件,同煤經衛字【2019】199號、同煤消字【2019】200號、同煤經環字【2019】205號文件,落實相應安全工作。
(15)全廠更換了安全帽。
2、特種設備工作
(1)按照集團公司有關單位要求,進一步完善公司各分廠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
(2)開展本年度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新取證)網上培訓學習工作。
(3)完成本年度需檢驗的起重機械和廠機全部報檢工作,并聯系特檢所落實定期檢驗相關事宜。
(4)完成月度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安全閥自檢自查工作。
3、環保工作
(1)2019年度環保工程進度每周報送各相關環保部門。
(2)自2019年3月25日起,每周一、四16:00組織召開環保工程形象進度會。
(3)組織各相關分廠部門編制“以120%的非常之力守住環保底線責任清單”。
(4)簽訂危廢轉移合同,開展危廢轉移工作。
十四、2019年4月工作計劃
1、安全工作
(1)繼續做好兩節兩會期間的安全生產工作,按照文件要求認真開展自查整改。
(2)嚴格執行重大危險源“源長制”公示制度,加強重大危險源監控管理。
(3)做好生產期間的安全監管。
(4)做好特種作業規范管理。
(5)繼續加強隱患排查治理,深入開展全員隱患排查獎勵活動。
(6)繼續推進現場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
(7)開展主要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再培訓。
(8)開展月度安全考核。
(9)加強反三違檢查。
(10)繼續加強外委隊組管理,完善外委隊組的各項管理制度,定期對外委隊組進行考核。
(11)切實加強應急值守工作。公司嚴格執行24小時領導帶班、值班制度。
(12)繼續開展標準化建設,細化第三要素風險辨識與隱患排查內容。
(13)結合“手指口述”,繼續完善“每日一練”。
(14)強化班組建設。
2、職業健康
(1)做好月度作業場所職業危害因素日常監測及公告。
(2)繼續完善職業健康檔案。
(3)完成安全帽等勞保用品到期更換工作。
3、特種設備工作
(1)開展甲醇分廠、煤氣化分廠、動力分廠的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專項檢測招標工作。
(2)開展安全閥年度校驗、維修招標工作。
(3)開展特種設備作業證新取證人員的考試工作。
4、環保工作
(1)報2019年第一季度環保稅.
(2)對2019年環保工程施工進度進行把控。
(3)監督檢查各分廠“以120%的非常之力守住環保底線責任清單”的落實情況。
十五、開展標準化分析會(張董主持)
十六、安全投入欠賬、手續辦理
十七、安監部部長提出以下要求。
1、針對有毒有害氣體、高溫高壓環境、密閉空間作業、放射性污染源等方面,重點開展排查整治,特別要在危險區周圍醒目位置設立警示標識,并公示防災責任人和監測人,確保人員人身安全。
2、抓好監控系統正常運行。(1)加大對有毒有害、高溫高壓氣體的日常監控力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監測規范安裝使用監測設備,定期對監控系統檢測儀、數據收集系統進行檢定和校準校驗,保證自動監控設備正常運行,監測數據真實準確。(2)加強環保設備日常管理和監測管理,定期對環保設施、在線監控設備進行保養、檢查,確保設備設施正常有效運行。
3、切實加強危險作業安全管理。我們要采取強有力措施,加強檢維修、受限空間等危險作業安全管理。對外委隊組實施檢維修作業前要制定嚴密的檢維修工作方案。
十八、公司總經理提出以下要求。
1、2019年3月21日下午江蘇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發生爆炸。而在2018年2月8日,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曾《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督促整改安全隱患問題的函》。其中在有關安全隱患問題清單中,江蘇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有13項問題,包括(1)主要負責人未經安全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2)儀表特殊作業人員僅有1人取證,無法滿足安全生產工作實際需要;(3)生產裝置操作規程不完善,缺少苯罐區操作規程和工藝技術指標,無巡回檢查制度,對巡檢沒有具體要求;(4)硝化裝置設置聯鎖后未及時修訂、變更操作規程;(5)部分二硝化釜的DCS和SIS壓力變送器共用一個壓力取壓點;(6)構成二級重大危險源的苯罐區、甲醇罐區未設置罐根部緊急切斷閥;(7)部分二硝化釜補充氫管線切斷閥走副線,聯鎖未投用;(8)機柜間和監控室違規設置在硝化廠房內;(9)部分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與公司實際生產情況不匹配,如供應科沒有對采購產品安全質量提出要求;(10)現場管理差,跑冒滴漏較多;現場安全警示標識不足,部分安全警示標識模糊不清,現場無風向標;(11)動火作業管理不規范,如部分安全措施無確認人、可燃氣體分析結果填寫“不存在、無可燃氣體”等;(12)苯、甲醇裝卸現場無防泄漏應急處置措施、充裝點距離泵區近,現場洗眼器損壞且無水;(13)現場詢問的操作員工不清楚裝置可燃氣體報警設置情況和報警后的應急處置措施,硝化車間可燃氣體報警儀無現場光報警功能。
2、針對以上問題。我們要舉一反三自查。各分廠要進行梳理,分安全基礎管理組、 工藝安全組、設備安全組、儀表安全管理組、電氣安全管理組、設計與總圖組、消防與應急管理組七個專業組去檢查。
3、加強班組建設。加強班組建設管理工作是提高員工素質、提高公司生產效能有效途徑之一。以班組標準化建設為主線,以提高班組工作效率為目標,切實加強班組基礎建設、安全建設、技能建設、創新建設、思想建設、文化建設和班組長隊伍建設,才能實現班組常規工作的標準化。我們要正確認識班組建設工作的重要性,把抓班組建設作為一項重要的管理工作來看待,堅持不懈的開展下去。
4、加強日常巡檢力度,要求班組日查,各班每天按時巡檢,巡檢率必須達到100%。將發現的隱患及時“三定五落實”整改、驗收,做到閉合管理。同時,開展自上而下的全員隱患排查獎勵活動,以此發動全員參與隱患排查,監督隱患整改。
5、對有毒有害氣體、高溫高壓環境、密閉空間作業、放射性污染源等進行重點排查整治。在危險區域周圍設立警示標識。
十九、公司董事長提出以下要求。
1、煤氣化分廠、甲醇分廠報警記錄電腦記錄、手寫記錄要保持一致。
關鍵詞:國有林區;林業經濟;政府職能
國有林區作為一個森林資源產權歸國家所有的地理區域,由于其國有產權和林業本身存在的特殊性,使得這一區域具有了有別于一般地理區域的獨特性質,因此林區政府職能建設滯后的原因也是具有地域特殊性的。
1 林區經濟環境的現狀制約著林區政府職能的建設發展
林業既是一項重要的公益事業,又是適合農村經濟發展的勞動密集型的基礎產業,是農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于調整農村產業結構,促進農民增收,都發揮著重要的作用。據不完全統計,林區農民收入40%以上都來自于林業。同時,林區建設對推動區域城鎮化進程,促進區域社會發展,也發揮著重要的作用。
林區的主體是林業,而發展林業最主要的就是依靠林區的政府。所以歸根結底,林區目前存在問題的實質一定是某種制度安排不當導致的。林區政企不分,資源枯竭,經濟危困,職工生活貧困等,都說明了國有林區的政府職能建設存在著嚴重的問題。政府的這種“無為”的關鍵就在于政府職能轉變的低速緩慢和政府運轉的低效率。這種“雙低性”的政府職能已經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而這種職能轉變的實質就是市場經濟管理制度與計劃經濟管理制度之間的一場博弈,以1995年為分界線,從接觸滲入到摩擦融合(如圖1所示),最后我們的目標就是要達到一種創新替代。為實現這一理想,現在如果我們的林區政府不及時有效的進行職能的轉變,那么要實現國有林區全面可持續發展就將會舉步維艱,難上加難。
2 林區特有的三對基本矛盾制約著林區政府職能的建設發展
2.1 林區資源的有限性和需求的無限性的矛盾問題
資源有限性與人們需要無限性的矛盾是人類社會最基本的矛盾。一方面,人類的生存和發展總是需要生活資料,人們的需要具有多樣性和無限性。而另一方面,資源本身就是一種有限的東西。
以東北、內蒙古國有林區為例,目前面臨著嚴重的資源危機。一是可采資源面臨枯竭,僅黑龍江省森林蓄積量在1997年就比建國初期減少了37.4%。二是森林質量差,森林生產力也隨之降低。由此帶來的動植物資源也大大減少,森林資源的整體功能日益下降[1]。林業產業發展基礎薄弱,使得國內森林資源嚴重透支,造成了產業發展的森林資源危機。然而,由于我國目前還處于發展階段,各項事業還急需大量木材作為原料。面對上述矛盾,我國政府不得不一方面高價的引進外國木材進行補充,一方面不得已還要砍伐著我們日益減少的林區的木材,可以說這種森林資源的有限性與我國目前需求的無限性是我國林區發展的第一大矛盾,同時也嚴重制約著林區政府職能建設的變革。
2.2 產業結構升級與資金人才技術短缺的矛盾問題
無論在任何一個資源型的地區,產業結構的單一都是一個重要的潛在問題,國有林區也不例外。
國有林區的發展一直是圍繞著林木資源而形成的以木材開采、加工為主導的單一產業結構,而這種單一產業在經濟社會高速發展的今天,必然導致結構性矛盾日益突出,加之長期以來形成的粗放式的經濟發展模式,使得國有林區陷入“資源危困、經濟危機”的艱難境地。因此及時調整產業結構促進林區的可持續發展,成為國有林區走出“兩危”困境的關鍵。國家為此出臺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如在國有林區進行以下調木材產量、加大營林生產、加大綜合利用、加大多種經營即“一下三上”為目標的產業結構調整,經過十幾年的努力,雖然初見成效,但是還存在很大問題。
首當其沖的就是資金來源少,投資不足問題。據統計,工程實施以來,樣本單位累計投入新上轉產項目的資金為1424400萬元,但實際到位資金僅有664547萬元。資金到位率低,而轉產項目更是無資本金注入,資金來源渠道不暢,職工待遇低,難以吸引、留住人才,使得一些好的項目受人才和資金兩大瓶頸的制約而無法上馬。其次是人才稀缺,技術落后,由于資金不到位,林業科技支撐體系嚴重不足,以大興安嶺林區為例,大部分裝備和儀器設備還是20世紀70年代的產品。整個林區現有林業技術配套性差,重大科技成果少,林業科技對林業生態保護,林業經濟增長的貢獻率極低。此外各類工作人員的素質也偏低。據大興安嶺林管局1987年末統計,在1032名設備管理人員中,具有工程師職稱的僅有44人,僅占人員總數的4.26%。
以此可見,在迫切需要產業結構升級的同時,資金技術人才的短缺是林區發展的又一大矛盾。這種無資金支持,無人才支撐的林區環境使得林區政府各項職能的轉變更多的只能是一種空談。
3 林區政治經濟改革與林區社會穩定的矛盾問題
此次開展的“改革創新,奮發有為”先進典型報告會,是深入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集團及市公司關于“改革創新、奮發有為”大討論動員會議精神,是我省站在全局發展的高度作出的戰略決策部署,這是關系著我們企業的事情,更是關系著我們每一個人的事情。作為一名二景人,我為自己能參與改革創新大潮而自豪,為企業發展作出自己的貢獻而驕傲。現將所做的一些環保工作匯報并分享給大家,有說的不對地方請批評指正:
一、環保工作付諸努力,取得成效
二景公司于2017年5月10日成立了環保辦公室,現有主任、副主任各一名。同年5月27日成立了環境保護管理工作領導組,對環保工作職責進行了細化分工。眾所周知近些年環保形勢異常嚴峻,壓力異常突出,上級監督檢查強度也呈逐年上升態勢。作為公司環保管理者,不僅要重視管理技能和業務能力的積累,同時圍繞企業環保工作目標,推行綠色創新環保理念,經過近兩年間的不斷努力,公司環保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連續兩年被市公司評為環保先進單位,這并不是我個人、我們部門的成績,而是屬于公司集體的榮譽,是與全體干部職工共同努力、團結協作分不開的,是對我公司所做環保工作的肯定。當然了,取得的環保工作成效也顯然易見,最直觀的表現就是公司全礦環境面貌的煥然一新,工作、生活條件的大大改善,以及各項環保設施的提能改造、穩定運行,公司綜合環境治理水平的整體提升。
二、推行先進環保經驗,不斷提高環保執行力
公司站在“四個意識”和全局的高度定位環保工作,主動落實環保工作主體責任,將環保與安全工作并重。在公司領導的高度重視與大力支持下,促使我們環保部門可以更好的發揮職能作用,形成了有效的環保管理模式,環保管理執行力不斷提升。我始終堅持并要求部門人員要對環保先進經驗進行學習,與當前國家環保法律法規進行研讀,并且根據上級環保行政主管部門要求,及時向公司提出適應當前環保要求與企業可持續發展的合理化建議,后經過公司領導的討論研究,最終得以落實。尤其2018年公司環保工作成效取得了質的飛躍。
健全環保制度,完善環保體系。2018年按照上級公司環保管理標準化要求,重新制定完成“二景公司環境保護管理制度匯編”,其中涵蓋大氣、水、固廢、噪音、人員管理等17項環境保護相關制度。
實行二景公司環保巡查制度。每周定期進行環保巡查,對發現的問題登記在冊,并要求限期整改銷項,如期不能完成整改銷項的,將進行考核處罰。
實行動態式環境保護管理。環保管理實現動態達標,責任到人,確保始終符合環保標準及規定。對在建環保工程及存在的環保問題項目,每日進行現場檢查,及時充分了解工程項目進展情況,保證順利圓滿完成。并嚴格執行公司環境保護考核制度,發現違規環保行為將對責任人進行處罰。
礦山生態環境恢復治理試點示范工程順利完工。我公司礦山生態環境恢復治理工程是由省、市政府、省環保廳批準建設的試點示范環保工程,項目計劃總投資857萬元。今年8月份公司委托太原市華特森環境技術有限公司完成了設計變更,自籌279萬元資金建設新建擋墻、鋪設Φ1.2m涵管、生活污水管道等工程。變更后的工程設計預算為975.96萬元,已上報發改局并取得立項備案手續。該工程于2018年3月19日開工建設,于10月底全部完工,在全市范圍20項示范工程項目中先人一步。近期正進行審計結算工作。根據山西省環保廳《關于做好山西省采煤沉陷區綜合治理礦山生態環境恢復治理試點示范工程項目驗收的通知》要求,公司將進行自行驗收,自驗報告及相關檔案資料上報市環保局備案審查。
生活水、礦井水處理系統提能達標。公司生活污水處理站于2010年投入使用,隨著環保政策逾加嚴格,處理能力日趨緊張。2018年3月公司投資100萬元對其進行了升級改造,一方面進行了擴建,另一方面增添了一套新處理設備,處理能力實現翻番,達到了30t/h。污水經處理后用于廠區灑水、澆灌花草和煤場降塵。礦井水處理站于2013年7月投入使用,處理能力為20t/h。2018年7月公司在地面新修建容積80方的礦井水二次沉淀水池間,實現了礦井水二次沉淀。同時投資16.6萬元對水處理設備設施進行了深度維修,內裝過濾材料全部更換,清水池、污泥池進行了清理沖刷。污水經處理后全部用于井下降塵。同期按照市環保局在線聯網要求,2018年7月份公司投資22萬元安裝了礦井水cod在線監控設備及配套設施,成為陽泉煤運系統首家可實現水質數據實時在線監測的企業。
固廢、危廢管理符合規范。按照環評要求,公司矸石全部運往2018年新建的矸石場采用分層覆土壓實的方式進行規范化填埋處置。作業標準為每層矸石堆存厚度2米,覆土厚度0.5米,每一臺階高度5米。新建垃圾場、垃圾池工程,生活垃圾于生活垃圾站封閉暫存,再由專業機構清運處置。同時公司未雨綢繆,于6月份按規范要求及建設標準投資8.3萬元建設了危廢庫,所有廢機油、廢機油桶統一暫存于危廢庫,再委托專業資質機構進行規范化處置,并嚴格執行“五聯單”制度。2018年對往年存放的3.6噸廢機油進行了規范化處置,徹底解決了危廢管理難題。公司危廢庫投入使用以來,多次接受上級環保行政部門檢查指導,受到一致贊許。
原煤儲裝運形成閉合系統。投資68萬元對儲裝運系統進行升級改造:一是對原有噴淋裝置進行升級改造,實現6個噴淋裝置同步作業;二是對布袋除塵器更換脈沖電磁閥,并升級改造成可拆卸式帆布收塵罩;三是在儲煤倉車輛進出口加裝電動卷閘門和風水聯動噴霧抑塵裝置,并在出口處建成了長15米、寬6米的輪胎涮洗專用水池;四是完成了儲煤場門口和儲煤場周邊地面硬化工程;五是完成了地磅房出口處總長8米的車輛沖洗裝置全封閉升級改造工程,成為陽泉煤運系統首家創新工程,多次接待兄弟單位參觀學習。
山泉水、雨水、污水分離治理。新建了100方山泉水源頭收集池,使用專用管道接入1000方水池,供礦井生產生活使用。在涵洞內新建工程收集其余山泉水,經1000余米專用管道引至外河道,并設“山泉水出口”提示牌。利用新建的儲煤倉下方的100方雨水收集池和礦區門口的250方雨水收集池收集雨水,經沉淀后全部用于礦區灑水防塵、澆灌花草。新建儲煤倉下方污水收集池、公寓樓至污水收集池的管道工程,并從辦公樓至污水收集池管道中穿管,收集公寓樓、辦公樓、調度樓的污水,經三級沉淀后進入生活污水處理站處理后用于黃泥灌漿和灑水防塵。
河道高標準治理。6月份完成了廠區大門至晉玉煤礦段的河道改建工程,在舊排水河道旁新修建了一道排水溝;砌筑了攔水河壩,并對運煤道路旁空地進行了整修、綠化。
食堂油污分離凈化。2018年8月對食堂抽油煙裝置進行改造,投資20余萬安裝了食堂油煙凈化系統,實現了職工食堂的油污分離,避免油煙直排造成大氣污染,滿足了環保的要求。
綠化工程全線開展。2018年公司將綠化列為環保工作的重點,大門外、磅房前后、排矸道路、南溝水庫,公寓樓、機修車間、電修車間場地和職工停車場旁均進行了綠化。全年完成綠化總面積14851平方。
關鍵詞:建筑工程;工程監理;質量控制
中圖分類號:TL372+.3文獻標識碼A
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的迅速發展和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我國的建筑業也隨之迅猛發展。但是我國建筑工程管理卻相對較晚,還存在很多的問題,要想提高建筑工程的發展,就要不斷提高建筑工程管理的發展與提高。
一、建筑工程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1 建筑工程管理不科學
近年來,我國建筑市場發展是非常快的,這就使得建筑行業的開發以及承包商的數量越來越多。數量的快速增加,就不可避免的出現一些對管理不精通,一心只想獲得利益的企業,在建筑工程施工方面他們沒有制定科學嚴密的計劃,目標也不明確,這就會導致工作效率低下,工期延誤等現象的發生。
1.2.安全管理不到位
建筑施工企業對安全生產及文明施工工作重視不夠。在建筑工程管理工作中,未能將施工的安全管理工作擺到應有的位置,未能真正認識到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的責任重大。對于國家有關建筑的施工安全生產文件不能及時傳達貫徹、落實到施工現場,安全施工監管薄弱、安全生產費用投入不夠。對于安全只是口頭或是形式,不能將施工安全工作落實到實處。
1.3建筑工程缺乏高級管理人才
長期以來,我國建筑行業的工程管理的管理人員職業素質較低,很難滿足我國現代工程管理的要求。由于建筑工程管理人員的素質較低,其執行工作能力和領悟能力也比較差,所以會導致建筑工程會出現一些問題,使得建筑工程管理工作不能有效地進行,導致建筑工程管理質量較低。
二、解決建筑工程管理問題的措施
2.1加強施工質量的管理
施工質量是建筑工程管理的核心,建筑工程管理的本質目的就在于提高工程的施工質量。
建筑工程施工的質量控制,應強調在施工現場方面的建立全面的質量管理體系,充分落實好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員、施工管理負責人員的質量責任制。建立質量自檢制度,任何一個工程建設項目都應當接受企業自身的監督,同時,要加強第三方質量監督。在質量管理體系的運行中,應該加大質量目標責任制的力度,使所有參加施工的工作人員都有質量保證
職責,任何的質量工作都需要有標準和專人負責。
2.2完善工程建設合同管理體制,規范建設工程市場秩序
首先,增強施工企業管理者的法律意識。在簽訂合同的過程中,承發包雙方應建立在平等的基礎上,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制定合同條款,這不但有利于施工過程中合同的履行情況,更是工程質量的最終保證。其次,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嚴格按照合同的簽訂、審查、授權、公證、監督的程序來執行,進而提高合同的管理水平。再次,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的素質。
做好合同實施管理。工程合同一經簽訂,確定了合同價款和結算方式之后,影響工程造價的主要因素便是工程設計變更或簽證,以及工程實施過程中的不確定因素,所以,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個條款,切實加強日常管理,使管理行為正規化、規范化,作好處理合同糾紛的各種準備,特別是索賠與反索賠的研究在工程造價控制管理中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重要的。索賠與反索賠是合同管理的一個重要內容,是合同雙方攻與守的關系,是矛與盾的關系。工程發承包的實踐經驗證明,沒有一個承包商不要求索賠,即要求調增合同價款,因此,要搞好工程造價控制,就必須進行索賠與反索賠的研究。
2.3做好材料質量控制的管理
材料控制管理是提高建筑工程管理的重要保證,創造正常施工的條件。因此,要做好材料質量的管理。首先要對供應人的質量保證能力進行評審,并采用招標“擇優選廉”的方式,選擇材料供應商,并建立材料供應檔案。其次,企業應建立材料運輸、儲存管理制度,避免材料損失、變質。現入現場的材料、半成品、構配件應分類標明其來源,加強對材料質量的檢查驗收、報檢,確保材料、成品、構配件質量。
2.4加強安全管理控制
一般來說,我們的建筑工程施工前線的人員大部分是農民工,他們的安全意識不高,流
動性比較大,因此,我們要抓住這些特點,運用適當的方法給予他們安全教育,讓他們認識到安全生產的重要性,確保他們在施工的過程中嚴格遵守規范,安全操作。另一方面,承擔工程的領導要對安全引起足夠的重視,要認真去抓安全,責任落實到人,確保生產安全有效快速地進行。在施工前,要做好充分的準備工作,勘察地形,及時發現安全隱患,并做好安全檢查工作,把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之中。
三、工程監理對工程安全管理的促進作用
隨著現代化建筑施工技術的發展,安全管理技術也會隨之不斷發展變化,對建筑企業的安全管理也會不斷提出更多的要求,以適應現代化建筑企業發展要求,綜合本文的分析及策略探討,對于工程監理對工程安全管理的促進作用,有以下進一步總結建議:
3.1多渠道施工人員的灌輸安全意識,提高人員的安全態度與判斷力,建立超前意識,促進安全管理的預防工作。由于建筑企業的人員構成復雜,流動性強,施工機械多,因此,在建筑企業普及安全知識教育勢在必行,特別是一些中、小型施工企業的安全培訓和安全教育缺乏,在從事危險工種作業時很容易給自己和他人造成人身危害。通過安全知識教育,提高從業人員的自保和互保意識,對于更好地貫徹落實安全制度和普及安全管理技術,都具有重要作用。這需要從兩方面做起:一是安全防范知識的培訓教育,使職工能夠認識到危險源辨識和排除處置辦法,加強自我防護,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二是要普及安全防范的規章制度要求,使職工理解安全管理對于企業和個人的重要性,以被動執行轉變為主動遵守規章制度,自覺維護安全防護措施要求,以保證安全措施的實施到位。
3.2切實提高施工人員素質,以勞務公司輸出前技能培訓與企業崗前培訓結合的形式,共同提高流動人員的操作技能與安全意識與自我保護意識。
3.3加強工期管理,避免工期不合理,盲目趕進度而忽視安全管理,造成嚴重安全事故。
3.4淘汰老舊落后工藝、設備,完善防護措施,采取先進的施工技術保障措施,營造良好的施工環境。
3.5對危險源的識別控制,有利于減少事故的發生,特別是高危作業現場,如高空作業、滑坡塌方危險地段、防火防盜區域、生產用電區域的危險源警示標識。
3.6安全監管要采取政府監管與社會監管同時進行的機制,利用政府公示信息平絡社會監督,促進政府監管工作的執法力度,提高企業安全管理水平。在安全監管法律法規的建設中,鑒于目前建筑市場的亂象,政府監管的力度還有待于進一步加強,同時重視中介機構的輔助作用,協調社會監督與政府監督的協同進行。在監管過程中要通過相關法律法規的健全與完善,進一步約束建筑企業的安全管理行為,對于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和屢次發生一般事故不予重視的企業,采取市場準入限制措施,和政府專項資金處置與處罰,完善監管體系,促進監督管理制度和措施的落實
四、結束語
建筑工程作為我國建設的一個基礎工程,對于建筑工程的建設是十分重要的。隨著市場競爭的加劇,建筑工程管理也變得更加專業化,這就需要我們加強和重視建筑工程的管理工作,努力實現工程的高質量,創造出更多的優質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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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勞務合同范本一甲方(用人單位)
名 稱:
法 定 代 表 人(主要負責人)
地 址:
工商登記注冊類型:
乙方(勞動者)
姓 名:
性 別:
身 份 證 號 碼:
文 化 程 度:
住 址:
聯 系 電 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勞動合同。
一、使用崗位及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在 崗位工作。使用期限為XX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從生效日起的首三個月為試用期,試用期為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 崗位工作,履行職責,完成任務。
(二)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管理制度。
三、勞動保護和工作條件。
(一)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勞動保護、安全衛生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工作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二)甲方應當向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勞動保護用品,以保證乙方在安全健康的環境下工作。
(三)如果乙方的工作內容涉及職業危害,則甲方應向乙方如實告知該等職業危害及可能發生的后果,并且應當依法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并將對乙方進行專門的培訓或教育。乙方應該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四)甲方根據乙方崗位的實際實際情況,依法定期或在必要時安排乙方進行身體健康檢查。
四、工作報酬。
(一)乙方月工資(工資已包含五險一金費用,乙方拿到工資后自行到相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為 元。
(二)甲方支付給乙方的獎金、津貼等其他費用,按甲方有關制度確定并支付。
五、工作紀律。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甲方制定的各項具體的內部管理制度必須合法。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
六、勞動合同變更、終止、解除的條件。
(一)勞動合同確需變更的,雙方應協商一致,并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
(二)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經雙方同意,可續簽勞動合同。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使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使用條件的;
2、曠工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經批評教育無效,曠工時間連續超過三天的;
3、嚴重失職、瀆職或違法亂紀,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崗位工作,經培訓后也不能勝任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四)款的規定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負傷在醫療期內的;
2、乙方因公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
3、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六)乙方在聘期內勞動教養以及被判刑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七)乙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八)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提出解勞動用合同:
1、在使用期內,甲方未支付工資的;
2、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3、以欺詐、脅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乙方違背真實意思訂立本合同,從而導致本合同無效的;
4、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5、甲方在本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乙方權利的;
6、甲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7、國家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勞動合同可以解除。
七、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甲乙雙方違反合同規定,均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違約內容在第八條中約定。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還應按實際損失承擔經濟賠償責任。
八、其他
1、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相抵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2、本合同依法訂立后,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3、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經甲乙雙方自行協商或上級主管部門調解未能達成協議的,可以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雙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4、其他未盡事宜請參閱公司各項規章管理制度。
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人力資源部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臨時勞務合同范本二用工方(甲方)
勞務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在甲方 (部門)擔任臨時崗位工作。合同期限為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乙方工作內容(需填寫)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負責乙方的日常人事管理;
(二)負責支付乙方工資,每日 元。
(三)其它;
四、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接受甲方的管理,并按合同要求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服從工作崗位安排或調整,遵紀守法,圓滿完成工作任務;
(二)享受合同規定的工資待遇;
(三)在簽訂本合同時自愿遵守甲方的有關規定;
(四)其他
五、聘用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
1.履行合同差、完不成工作任務、考核不合格;
2.甲方撤并或減縮編制需要減員,經雙方協商就調整崗位達不成協議的;
3.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滿后,經有關機關鑒定,乙方不能從事原工作,或醫療期滿尚未痊愈的;
4.訂立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二)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
1.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用人單位規章制度,損害單位經濟權益,造成嚴重后果以及嚴重違背職業道德,給單位造成極壞影響的;
2.連續曠工時間超過十五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三十天的;
3.無理取鬧、打架斗毆、恐嚇威脅單位領導、嚴重影響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4.貪污、盜竊、賭博、營私舞弊情節嚴重的;
5.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6.偽造成績單、學歷、健康證明及用其他不正當手段欺騙甲方的;
7.被開除、勞教、判刑、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8.其它違反國家、學校、甲方規定的。
(三)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得與乙方解除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因工負傷,并經勞動鑒定部門鑒定完全或大部分喪失工作能力的;
3.實行計劃生育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及規定哺乳期內的;
4.符合國家規定其它條件的。
對上述人員,可根據業務發展需要調整適當的崗位,待遇隨崗而定。
(四)合同期內,乙方要求違約解除合同的,應提前3 0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申請。解除合同時間從甲方同意之日計算。
(五)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甲方未按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2.甲方以暴力、監禁等非法手段強迫乙方工作的。
(六) 有下列情況之一,本合同自行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
2.合同期內乙方死亡;
3.乙方按國家規定應征入伍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況。
六、違反合同的責任和爭議解決
合同一經簽訂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解除合同條件單方解除合同的,要承擔違約責任。因解除合同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以向有關仲裁機構申訴。
七、其 他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 方(蓋章) 乙 方(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臨時勞務合同范本三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現在住址: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私營企業暫行條例》及有關勞動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其中試用期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個月。
第二條 生產(工作)任務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工作。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_________,承擔任務,擔任_________工種。乙方應達到的數量、質量指標:_________.
第三條 勞動(工作)條件
為保證乙方完成合同要求的生產(工作)任務,保障乙方的安全和健康,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具體內容如下:_________。
第四條 勞動紀律
1.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定各項規章制度。具體內容如下:_________.
2.乙方應嚴格遵守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積極完成所從事的工作。
第五條 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
1.甲方應實行每日不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0小時的工作制,因生產需要確需延長工作時間時,須經乙方本人同意,并發給乙方加班工資。日加班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加班不得超過36小時。乙方如孕期、哺乳期女工,甲方不得安排其加班加點。
2.甲方依照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規定,同乙方協商確定的具體工資標準和工資方式以及獎金、津貼、補貼如下:_________.
3.甲方應當每月按期給乙方發放工資。超過當月規定發薪日期的,從第六日起每天按拖欠乙方本人工資額的_________%,賠償乙方損失。
4.甲方應當根據企業的生產發展,逐步提高乙方的工資水平。
第六條 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按乙方工資總額的_________%,乙方按不超過本人工資的_________%,按月向當地勞動行政部門所屬的社會保險事業管理機構繳納退休養老金。
2.因第七條第二款第(2)和第3款規定而解除勞動合同范本的,甲方應按乙方工作每滿1年(滿半年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發給乙方1個月標準工資的生活補助費。同時,如合同期滿未滿,甲方應發給乙方合同期內的失業補償費,標準為:距合同期滿,每相差1年發給相當于乙方標準工資1個月的補償費,生活補助費、補償費分別合計最高不超過12個月乙方標準工資。
3.甲方參照(國營企業職工待業保險暫行規定)向待業保險機構繳納待業保險基金,乙方待業期間可享受待業保險待遇。
4.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治療期間工資照發,所需醫療費用由甲方支付。醫療終結,經市(縣)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確認為殘廢的,由甲方發給殘廢金。乙方因工殘廢或患職業病死亡,由甲方發給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殘廢金、喪葬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的標準,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其工作時間長短給予3至6個月的醫療期。在醫療期間發給不低于本人原工資60%的病假工資。
6.乙方為女職工,其孕期、產假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及有關規定執行。
7.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協商確定的假日、公休假、婚喪假、探親假是:_________.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甲方因停產、調整生產任務,或者由于情況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的相關內容。
2.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用工條件的;(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3)甲方歇業,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的;(4)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
3.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
(1)甲方違反國家規定,無安全防護設施,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2)甲方無力或不按照合同規定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3)甲方不履行本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4)乙方本人有正當理由要求辭職的。
4.乙方被勞動教養,以及受刑事處分的,合同自行解除。
5.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解除合同,應當提前30天通知對方,并辦理解除合同的手續。試用期內應解除合同的,不需要提前通知對方。
6.在下列情況下,甲方不得解除乙方合同:(1)合同期未滿,又不符合本第2款規定的;(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的;(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4)乙方在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
7.合同期限屆滿,應即終止執行。由于生產、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第八條 雙方認為需要約定的事項
1.甲方為乙方提供住房或住房補貼;
2.甲方為乙方解決伙食問題;3.甲方按國家規定的補貼項目,每月應發給乙方共計_________元;
4.除國家規定以外,在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合同:_________;
5.除國家規定以外,在下列情況下,乙方可以解除合同:_________;
6.甲方出資培訓乙方后,乙方應為甲方服務_________年。否則,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培訓費_________元;
7.其他需要約定的事項:_________.
第九條 違反勞動合同范本應承擔的違約責任
1.由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法律責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一方受損害的,可不承擔法律責任;
3.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時,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標準是:_________;
4.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害的,應根據后果和責任向對方支付賠償金,賠償標準是:_________.
第十條 勞動爭議
勞動爭議發生后,當事人可以向本企業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其他
1、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政策等有抵觸的,按國家現行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2、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合同涂改、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