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誕生,需要你不斷地搜集資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編為你收集了豐富的林業固定資產投資管理辦法主題范文,僅供參考,歡迎閱讀并收藏。
政府支農投資主要是指國家財政用于支持農業和農村發展的建設性資金投入。近年來,隨著國家對農村工作的重視,各級政府和部門也加大了對基層“三農”的扶助力度,我縣作為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國家給予了大量的資金扶助,用于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據不完全統計,*—*年,中央、省、市各級政府和部門下撥我縣用于涉農生產生活方面的資金總量達25000萬元。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固定資產投資(含國債投資和水利建設基金)約3000萬元,重點用于支持水利、農業、林業生態等基礎設施建設;二是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約3000萬元,重點是以農田水利為主的中低產田改造;三是以工代賑資金和專項財政扶貧資金約7000萬元,重點用于改善貧困地區農村生產生活條件;四是農業發展資金(包括退耕還林、國家公益林及發展糧食生產專項資金)約4000萬元。
除此之外,近年來,上級政府和有關部門還安排了其它專項投資,用于支持我縣“三農”發展,主要包括農村公路、農村電網改造、小城鎮基礎設施建設,以及農村教育、衛生、文化等社會事業發展,約8000萬元。
各級政府和部門對我縣“三農”的投入,對促進我縣農業發展,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增加農民收入,推動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發揮了重要作用。僅*年、*年兩年,上級政府和部門下撥我縣的移民扶貧資金就達3670萬元,使11000余貧困人口告別了生存條件惡劣的深山區和庫區,搬遷移民到了生存條件較好的移民新村進行安置,走上了脫貧致富之路,被廣大群眾稱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但通過調查發現,我縣在支農投資過程中,也存在許多問題,主要表現在:
1、管理部門過多,統籌協調難
從調查的情況看,我縣直接分配和管理支農投資的有發改委、財政、科技、扶貧、農業、林業、水利、國土、交通、水保、電力、教育、衛生、民政等10多個部門,管理部門較多,造成管理層次和環節多,存在部門各自為戰,通氣不夠,責任不清等現象,有些相關項目之間配合不夠,影響工作效率和投資效益。
2、上級計劃下達方式不一,項目管理辦法多樣
目前的支農投資基本上都是以“條條”為主管理,主管部門在安排有些支農投資時多從部門角度考慮,加之缺少溝通,不僅在項目的建設內容上缺乏配合,在計劃下達和管理要求上也不一致。在投資計劃下達上,既有由財政直接下達到鄉鎮的,也有由財政先下達到行業部門,再由行業部門下達到鄉鎮的,還有由財政局與有關部門聯合下達到鄉鎮的。在投資管理方式上,不同部門都有各自的管理辦法和要求,甚至同一類項目,不同部門也有不同的管理辦法和要求。在資金撥付上,不同來源的資金撥付渠道也不一致,由財政部門直接撥款的,有些地方反映資金到位緩慢;由行業部門按條條撥款上,有些資金在部門內部運轉,容易造成資金沉淀,監管難度大。
3、資金使用分散,難以形成合力
農業項目具有點多面廣、單項投資規模小等特點。一些部門在安排支農投資時撒“胡椒面”,人為造成項目數量多、資金使用分散,有一部分資金甚至被用作管理人員的經費支出,政府為農民辦事的錢成了部門養人的錢,投資效益大打折扣。據調查,*年上級下撥我縣支農資金約20余項100多個項目。這些項目中,投資10萬元以下的項目占48,投資10—50萬元的項目占29,投資50萬以上的項目占17,投資100萬元以上的項目占6,有的項目僅安排了幾千元。
4、項目交叉重復,資金使用效率低下
目前不同渠道的政府支農投資,在使用方向、項目布局、建設內容等方面不同程度地存在交叉和重復,加上地方財政困難,配套能力低,使不少項目在不同渠道重復申報,受各部門不同管理辦法和要求的影響,許多項目在實施和管理上造成混亂。許多項目雖多頭申報,仍不能解決根本性問題,“治標不治本”,造成半拉子工程,資金使用效率低下。
二、整合我縣政府支農投資的基本思路
為更好地發揮我縣政府支農投資的效益,切實解決支農投資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優化投資結構,提高資金使用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建立支農投資穩定增長機制,整合政府支農投資勢在必行。特提出如下基本思路:
1、指導思想
整合政府支農投資,必須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按照科學發展觀和“五個統籌”的要求,以努力構筑農業生產穩定發展、農民收入穩定增長的長效機制為目標,以深化政府投資體制改革為契機,規范政府投資管理,明確事權劃分,優化投資結構,提高投資效率,逐步建立起分工明確、權責一致、協調高效,科學、公平、透明,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支農投資管理體制。
2、基本原則
——統一規劃,統籌安排。要圍繞國家確定的農業和農村經濟階段性發展目標,對支農投資涉及的重要領域,按照項目類型和建設內容,制訂和完善發展建設規劃,嚴格按規劃確定項目,按項目安排資金,發揮規劃對支農投資安排的指導作用,加強對不同渠道支農投資安排的統籌協調。
——明確分工,責權一致。要進一步明確各相關部門在支農投資方面的職責,規范工作程序和管理辦法,減少事權交叉,把管項目與管資金區分開來,形成部門間分工明確、責權統
一、相互協作與制衡的機制。
——突出重點,分類指導。整合的重點是建設內容和投向上交叉重復明顯、地方反映強烈的各項支農投資,特別是用于田間地塊的各類農田建設改造投資、生態建設投資和農村小型基礎設施投資。
——先易后難、穩步推進。整合政府支農投資涉及部門職責分工和多方面利益關系的重大調整,與投資體制改革、財政體制改革、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等密切相關。既要看到這項工作的必要性和緊迫性,又要充分認識其艱巨性、復雜性和長期性。在具體操作上,當前首先從最能達成共識、最易取得成效的方面入手,先行試點,總結經驗,逐步
推進,為完善政府支農投資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創造條件。
3、整合目標
整合政府支農投資要遠近結合,逐步進行,統籌兼顧。應在維護現有各類支農投資投向相對穩定的前提下,按照“統籌規劃、明確分工,各負其責、加強配合,規范管理、運轉高效”的思路,加強各部門之間的通氣和各類支農投資的統籌協調、相互銜接、集中安排,著力解決投入分散與重復建設問題,建立支農投資穩定增長機制,提高政府支農投資宏觀調控能力和效率。
三、整合我縣政府支農投資的具體意見
1、成立涉農投資領導小組,建立組織協調機制
為更好地整合支農投資,科學合理地安排項目,建議成立“修水縣涉農投資領導小組”,由縣政府主要領導、縣委分管領導、縣政府分管領導和涉農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對涉農項目的編報、項目的安排、資金的使用進行統一審定,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縣發改委,具體負責做好項目的前期準備工作,并在項目實施過程中的做好溝通和協調工作。
2、制訂和完善綜合性發展規劃,充分發揮規劃的指導和統籌作用
建議修水縣各涉農部門深入調查研究,提出各自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包括發展的指導思想、戰略目標、總體布局和主要建設項目。縣涉農投資領導小組根據各部門的發展規劃,制訂和完善縣級綜合性發展建設規劃,在規劃的指導下,逐步做到今后所有渠道的支農投資和項目的編報、實施,都按照規劃進行統籌安排,避免項目申報和實施過程中的盲目性、片面性、偏離性和照顧性。
3、規范項目管理程序,嚴格項目管理辦法
統一規范涉農項目的管理程序和辦法,凡上級下撥的支農投資一律由縣財政管理,縣財政按工程項目進度撥付項目資金。項目一經批準下達,就必須嚴格按計劃進行實施,不得擅自變更建設地點、建設內容,確需調整項目的必須由項目建設單位向涉農投資領導小組申報審定。
4、明確部門職責,加強項目監管
縣涉農項目領導小組要負責項目的協調、溝通;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行業的規劃和管理,加強項目實施的技術指導和檢查監督;財政部門要加強資金的預算安排、項目的資金撥付和監督,保障資金的安全運行;審計部門要加強項目資金的審計監督力度。所有涉農項目資金都要建立專戶,實行專戶儲存、專款專用。項目建設單位要嚴格控制項目支出,嚴禁開支與項目建設無關的費用,不得隨意突破項目資金預算,以免影響工程的如期順利實施。
一、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
1、加快機構改革。按照省統一部署實施市級機構改革,結合實際,合理設置政府機構,切實做好政府機構改革工作。穩妥推進縣級政府機構改革,適時啟動鄉鎮機構改革工作(市編辦牽頭)。
2、大力推進依法行政。研究建立和完善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制度,建立行政決策責任追究制度。繼續抓好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工作。創新動態公開的形式和內容,推行政府部門“會審制”、各縣(市、區)、開發區常務會議“旁聽制”、工程建設領域“十公開”制度,使三項工作走上規范化、制度化的軌道。下大力抓好公用事業單位辦事公開工作。創新公開載體,方便群眾辦事;完善辦事公開工作相關配套制度,逐步建立起辦事公開的長效機制(市監察局牽頭)。進一步完善數字化城市管理運行機制,不斷提高數字城管系統運行效率(市綜合執法局牽頭)。
3、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繼續削減或調整行政審批事項和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與省政府擬公布取消調整項目搞好銜接。建立和完善行政審批相關配套制度,推行首辦負責、服務承諾、一次性告知、限時辦結、超時默認制。推進行政審批電子監察系統建設,抓好系統向縣級的延伸,逐步形成全市性的行政審批電子監察網絡系統。拓展服務中心項目建設的功能,繼續推進“分中心”建設,建立市、縣、鄉三級聯動審批服務平臺。探索實行建立聯審機制,搭建重大、重點項目服務平臺(市監察局、市行政審批中心牽頭)。
二、深化國有企業和國有資產監管體制改革
4、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加快改革調整,進一步優化國有經濟布局結構。推進嚴重虧困企業和“空殼”企業通過改制重組、破產淘汰等途徑加快退出;積極引進戰略投資者,通過合資合作、增資擴股等方式,加快推進基礎設施、公用事業等關鍵領域的企事業單位和一般競爭領域的優勢企業實施“開放式”改組改造;嚴格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政策和程序規范操作企業改制,保障國有企業改革依法依規穩步推進;繼續下大力妥善解決改制企業遺留問題,鞏固擴大改制成果,促進企業和諧發展(市國資委牽頭)。
5、健全完善國有資產監管體系和機制。以貫徹落實《企業國有資產法》為契機,修定完善加強國有資產基礎管理、防范國有資產流失的工作制度,為依法監督管理、依法經營決策提供科學規范的制度保障;繼續做好經營業績考核、清產核資、資產統計、財務預決算、外派監事會等基礎管理工作,切實維護好出資人權益;強化以國有產權權益為核心的動態監管,進一步規范產權交易行為,促進和保障國有資產有序流轉;加強對生產、經營、財務、投資等各個環節風險點的控制,進一步完善法律風險防范機制,保證國有資產安全運行(市國資委牽頭)。
三、深化農村綜合改革
6、穩定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系,開展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試點;按照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推進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逐步建立健全以縣鄉服務平臺、村街服務站為依托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市場,促進流轉行為規范化(市農業局牽頭)。探索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規范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規范發展土地市場,逐步擴大土地有償使用范圍(市國土局牽頭)。
7、推進涉農體制改革。鞏固完善集體林權制度主體改革成果,積極推進林木采伐、林地林木流轉、林權抵押貸款等配套改革(市林業局牽頭)。構建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推進農業產業化和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市農業局牽頭)。嚴格執行國家提高糧食最低收購價格政策,落實涉農補貼標準;健全農業補貼辦法,完善補貼動態調整機制,提高種糧農民的收益(市財政局牽頭)。
四、促進非公有制經濟發展
8、加快民營經濟和中小企業發展。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繼續完善落實支持民營經濟和中小企業創業創新、市場開拓、結構調整等相關政策。逐步完善中小企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抓好創業輔導、人才培訓、信用評價等服務平臺建設,進一步健全中小企業信用檔案(市中小企業局牽頭)。
9、推進擔保體系建設。完善中小企業信用評價制度和擔保體系,整合擔保資源,提升擔保能力,力爭建立區域性核心擔保機構(市中小企業局牽頭)。
五、積極推進財稅投融資金融體制改革
10、深化財政體制改革。推進預算管理的科學化、精細化,加強預算項目庫建設,進一步完善部門預算項目庫和財政預算項目庫。加大績效預算實施力度,積極推行項目績效評價。深化國庫管理制度改革。進一步完善規章制度,整合、優化資金支付流程,強化對資金使用的全程監管。繼續擴大國庫集中支付改革試點。市直繼續擴大公務卡結算制度試點。完善政府采購制度,在編制采購預算、改革采購方式、規范運作程序等方面尋求突破。發揮政府采購引導功能,促進節能降耗和科技創新(市財政局牽頭)。
11、推進投資體制改革。擴大企業的投資決策權,落實企業投資主體地位。健全政府投資管理體制,研究制定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制管理辦法(市發改委牽頭)。
12、推進金融體制改革。大力發展金融產業,加快建立和完善多層次金融市場體系。進一步優化金融市場環境,擴大金融機構主體規模,積極引進股份制銀行落戶。大力推進地方金融機構發展壯大,加快農村信用社改革,積極穩妥地推進農村信用社逐步向農村商業銀行和合作銀行發展。積極拓寬融資渠道,引導和優化信貸投向,對符合地方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發展政策的企業,通過發展票據融資、貼現和再貼現等融資功能予以扶持。探索開辦企業直接簽發的商業承兌匯票業務,對優質涉農企業簽發、持有的商業承兌匯票優先辦理貼現和再貼現(市金融辦、市人行、市銀監分局牽頭)。
六、加快節能減排機制建設
13、完善節能減排體制機制。建立健全規劃約束、價格指導、市場投入、生態補償、要素聯動等環保機制。制定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辦法配套措施,規范節能評估和審查行為,嚴把新項目能耗關。對高耗能、高排放產業實行嚴格的禁(限)批制度,加快鋼鐵、建材等重點耗能污染行業落后產能淘汰步伐。嚴把環保準入關,對建設項目環保審批,嚴格落實新建項目總量控制制度和“減二增一”、“減一增一”政策,對沒有總量指標的,堅決不予審批。加快主要污染物總量減排“三大體系”建設。落實節能減排目標考核完成情況與財政獎補資金掛鉤的機制(市發改委、市環保局牽頭)。
七、加快要素市場體系建設
14、促進企業上市工作。積極開展上市培訓,切實增強企業上市融資意識和能力;加強上市企業后備資源庫建設,積極培育上市資源,引導擬上市企業進行股份公司改造,為運作上市奠定基礎;強化上市推介服務,加強與券商、中介機構聯系,積極做好重點目標企業上市推介(市國資委牽頭)。
15、深化流通體制改革。加快發展現代流通組織,推行現代流通業標準化體系,促進流通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健全農村流通市場體系,深入實施“萬村千鄉市場工程”,積極推進家電下鄉工作,努力提高農家店的信息化水平和覆蓋面(市商務局牽頭)。
16、加快信用體系建設。以企業信用體系和個人信用體系為主要內容,全面推進全市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推進信用信息平臺建設,啟動企業聯合征信系統開發工作,努力實現涉企相關部門信用數據的交換與共享。啟動個人公共信用信息征集,完成首批11家單位個人公共信息采集工作,積極推動“便民卡”工程的實施。培育信用市場,加快推進信用產品應用。嚴格失信懲戒,加強信用預警。加大宣傳推廣力度,提高企業和社會服務機構對自身信用建設的重視程度(市信用辦、市人行、市信息產業局牽頭)。
17、積極發展人力資源市場。完善促進人才資源流動的市場機制,推進城鄉統一的人才和勞動力市場建設,建立全市統一規范的人力資源市場體系,進一步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加強就業工作由以城市為主向統籌城鄉轉變。大力推進市場信息化建設,加大人才網絡整合建設力度,強化與及全國重點院校網絡的鏈接與合作,實現市、縣、鄉三級人才網絡的貫通,提升網絡功能,完善網絡信息查詢、業務咨詢平臺,進一步促進供求雙方交流溝通(市人事局、市勞動局牽頭)。
八、完善就業和社會保障制度改革
18、促進就業和再就業。推動全民創業,以創業帶動就業,促進由分散、靈活就業向穩定、規模就業轉變。擴大就業規模,促進由行政推動就業向項目帶動就業轉變,年全市城鎮新增就業崗位萬個,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以內。繼續做好“零就業”家庭、就業困難人員就業援助工作,建立動態管理、動態歸零的零就業家庭就業援助長效機制(市勞動局牽頭)。
19、完善社會保障體系。繼續擴大城鎮職工基本養老、醫療、工傷、失業和生育等社會保險覆蓋面。推進社會保險體系建設,擴大統籌范圍和統籌層次,抓好城鎮居民醫保試點工作,積極探索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加快社會保險規范化、信息化、專業化建設步伐,積極推進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社會保險業務“五險合一”,實行一個窗口對外、一站式服務。繼續做好社會保險擴面工作,努力做到應保盡保,力爭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率達到。進一步提高社會保障標準。再提高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進一步提高醫療(生育)、工傷、失業保險待遇,保證各項社保待遇及時足額發放到位。(市勞動局牽頭)
20、加強城鄉社會救助工作。穩步提高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元的,納入城鎮低保;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元的,納入農村低保范圍。建立城鄉低保水平與全國平均保障水平同步增長機制。加強農村“五保”供養制度建設,提高集中供養率,確保供養水平不低于當地農村平均生活水平。探索創新醫療救助方式,完善城鄉醫療救助制度,做好與新農合及城鎮居民基本保障試點的銜接工作,逐步提高救助水平(市民政局牽頭)。
21、深化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農民工工資支付保障長效機制,努力解決農民工工資偏低和拖欠問題。建立和完善企業職工工資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制度,強化企業工資指導線,落實最低工資制度,大力推行企業工資集體協商制度。規范和落實公務員津補貼制度,穩步推進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改革(市勞動局、市人事局、市財政局牽頭)。
22、推進住房保障制度改革。以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有房住為目標,以廉租住房制度保障為主,以經濟適用住房保障制度為輔,加快建立健全條件統一、宜租則租、宜買則買、租購結合的住房保障政策體系。加大廉租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建設力度,保持合理建設規模,多渠道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市房管局牽頭)。
九、抓好社會領域改革
23、推進科技體制改革。建立健全科技風險投資機制和政策扶持機制,支持重點企業加快技術創新,促進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產力轉化。引導和支持創新要素向企業集聚,培育具有較強自主創新能力和競爭力的創新型企業(市科技局牽頭)。
24、推進教育體制改革。進一步完善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提高農村中小學公用經費標準,改善農村中小學辦學條件。優化教育資源配置,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完善教育救助體系,加大對中等職業學校和高等院校家庭貧困學生的資助力度(市教育局牽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