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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最早認識到農村金融與農業增長具有緊密聯系的是美國學者Joseph Schumpeter ,他們指出農村金融能夠推動農業經濟增長。此后,有更多學者認識到農村金融的健康發展對農業增長的促進作用,如德國學者Goldsmith提出農村金融影響農業經濟結構的協調發展理論。
Shan認為農村金融活動與農村地區經濟增長存在雙向Granger關系,其他來自于發達國家的樣本數據也說明了農村金融與農業發展存在良好的相互作用、相互推動的影響關系。
農業全要素生產率(TFP)與其他全要素生產率的含義沒有質的差別,是指剔除以土地、勞動、資本等要素投人后所有其他要素所帶來的農業產出的增長率,即“索洛剩余”,在一國(或地區)農業現代化發展進程中起著越來重要的推動作用,農業全要素生產率已經成為替代傳統生產要素投人且貢獻度持續不斷提高o
黃惠春選取江蘇省發展水平不同地區的農村金融市場結構為研究對象,對農村金融市場結構及市場績效進行了系統的比較評價和定量檢驗,為國內農村金融市場結構的理論分析和實證檢驗的深人探究提供了新的案例依據。
肖干和徐認為在控制其他變量的前提下,農村金融發展的結構、規模和效率與農業科技進步貢獻率呈正相關關系,并提出了提高農業科技進步貢獻率的政策建議。
田杰、劉勇和陶建平研究認為農村銀行業集中度的下降有利于農村經濟的增長,并提出通過降低農村金融機構設認的準人性限制條件,提高農村金融機構對農村農戶貸款的審批效率,鼓勵和引導各類社會資本發起設認農村商業銀行等中小型農村金融機構進人農村金融市場,增加農村金融機構營業網點的分布數量,建認集中度較低、競爭水平較高的農村金融市場結構體系和完善相應的配套政策來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
一、我國農村金融發展的歷史概況
改革以前,我國經濟處于緩慢發展階段。改革開放以后,為了建立符合現代化需求的市場經濟體制、推動農村經濟、金融市場化的發展,農村金融體制也進行了一系列相應的改革,基本上經歷了以下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1979~1993)這一階段的主要改革措施和政策方案主要是恢復和成立新的金融機構,形成農村金融市場組織的多元化和競爭狀態。包括恢復并改變傳統運作目標的中國農業銀行,大力支持了農村商品經濟,提高了資金使用效益;農村信用合作社恢復了名義上的合作金融組織地位;放開了對民間信用的管制,允許民間自由借貸,允許成立民間合作金融組織;允許多種融資方式并存,包括了存款、貸款、債券、股票、基金、票據貼現、信托、租賃等多種信用手段。
第二階段:(1994~1996)在第一階段改革的基礎上,提出了要建立一個能夠為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提供及時、有效服務的金融體系的口號。即建立以工商企業為主要服務對象的商業性金融機構(中國農業銀行),主要為農戶服務的合作金融機構(中國農村信用合作社),支持整個農業開發和農業技術進步、保證國家農副產品收購以及體現并實施其它國家政策的政策性金融機構(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如:1994年成立中國農業發展銀行,將政策性金融業務從中國農業銀行和農村信用合作社業務中剝離出來。1995年大量組建農村信用合作銀行。
第三階段:(1997~目前)東南亞金融危機后,繼續深化金融體制改革,同時重視對金融風險的控制??陀^上強化了農村信用合作社對農村金融市場的壟斷。2003年11月底8省(市)(浙江、山東、江西、貴州、吉林、重慶、陜西和江蘇)農村信用社改革實施方案已經國務院批準,這標志著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工作已進入全面實施階段。
二、當前我國農村金融發展的現狀及問題
(一)我國農村金融的現狀:基本形式和特點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突飛猛進。與此同時,我國農村金融業也相應的獲得了快速發展,農村金融體制改革取得了明顯成效。目前,我國農村金融基本上建立起了以合作金融、商業金融和政策性金融為基礎,正規金融機構與民間金融組織分工協作的農村金融體系。
在我國農村的金融體系中,正規金融機構包括四大國有商業銀行、一家政策性銀行即農業發展銀行、農村信用合作社、農村商業銀行和郵政儲蓄。其主要特點就是除郵政儲蓄受到國家郵電局的監管外,其他的金融組織都受到中央銀行即中國人民銀行的監管。此外農村商業銀行屬于股份制銀行,目前只有張家港、常熟和江陰三家農村商業銀行。
非正式金融組織主要泛指存在于個體、家庭、企業之間,進行的金融交易活動,包括民間借貸等。這些金融組織通常建立在誠信的基礎上,帶有互助合作的性質。此外,非正式金融都建立在明晰的私人產權和無限責任基礎上,所以改革開放以來,非正式金融在我國的農村地區尤其是江浙一帶得到了快速的發展。
(二)我國農村金融體系中存在的問題探討
從農村金融市場培育和發展的角度看,目前我國農村金融存在問題的典型特征可以概括為政府失靈、市場失靈和功能缺失三個方面。
1.政府主導下的制度安排導致金融供給不足―政府失靈
我國的農村金融制度安排一直以來是由政府主導的,即政府辦金融的發展道路。國有銀行、農村信用社等都是國家所有的金融機構,主要服務于盡快實現我國工業化、城市化的戰略。農村金融市場隨著環境的惡化和制度安排的不足而日益走向扭曲和衰弱,金融支持“三農”力度逐步弱化,金融供給嚴重不足。一方面,農村金融機構供給不足。農村信用社成為信貸供給事實上的壟斷者,農村金融市場的信貸供給嚴重不足。另一方面,農村資金嚴重外流。國有銀行吸收的農村資金逐步集中到大、中城市,郵政儲蓄吸收農村儲蓄并轉存中央銀行農村信用社,經營出現非農化傾向,為追求利潤最大化,許多資金流向城市。
2.利率不能正常發揮資源配置作用―市場失靈
政府金融管制的一個重要方面就是利率管制。我國長期執行的統一利率管制難以彌補農村金融機構的經營成本,加上通貨膨脹的影響,導致長期的實際負利率狀態。即使金融改革逐步放松對利率管制,但仍然沒有對改善經營機制產生積極作用,而且還導致了資金的外流。總而言之,農村利率市場化改革中選擇性的信貸政策所帶來的利率扭曲,造成了當前農村金融市場的農信社壟斷局面,且由于缺乏市場經濟的有效競爭,相應帶來了農信社經營效益差、效率低下、成本高昂、道德風險嚴重的狀況。
3.扭曲的農村金融“二元性結構”―金融功能缺失
按照金融功能論的觀點,金融功能相對于金融機構更加穩定,金融組織可以通過競爭的方式生存下來,從而發揮一定的金融功能。目前我國農村金融市場存在扭曲的“二元性結構”,一方面正規金融機構大量退出、經營效率低下,缺乏充分有效的競爭促進資源的最優化配置,促進其發揮正常的金融功能;另一方面,作為非正規金融機構的民間借貸長期受到政府嚴格的管制和打壓,導致了“新”的農村金融體系存在著制度性供給不足等問題,無法彌補了正規金融在農村金融市場的空缺。我國農村正規金融的功能缺失,主要表現為農村金融服務品種少、水平低、質量差。如農村地區資金結算仍以現金為主,農村居民的銀行卡持有量很少。大量農村資金的外流,直接導致農村資金供給不能滿足農業和農村本身經濟發展的需求。因此,農村正規金融組織不能很好地滿足農業和農村經濟對金融服務的需求。農村金融組織結構調整滯后于農村經濟結構的演變,與多元化的農村經濟結構不對稱。
4.相關的政策機制不完善
一是社會信用環境問題。我國農村社會信用體系缺失嚴重,社會信用體系的建立也缺乏相應的法律基礎和制度保障。。二是社會擔保體系不夠健全。信用擔保體系可以通過大大降低信貸過程中的信息不對稱以及由此引起的潛在成本,從而對農民的信貸產生激勵作用;三是缺乏有效的處置抵押物的市場機制。四是抵押評估手續繁、環節多、費用高、時間長、有限期短,影響了辦事效率。
此外,現代化農業生產和農村經濟發展受到自然和市場的雙重風險共同構成威脅,客觀上要求建立風險防范機制。雖然我國已建立政策性的農業保險制度,鼓勵
商業性保險公司開展農業保險業務。但是我國農業保險起步較晚,政府重視程度不夠,農民保險意識和保險承受能力差,保險公司經營能力不足,險種適用性不強,業務發展規模不大。
三、我國農村金融未來改革的建議及基本特點
(一)我國農村金融未來改革的建議
1.創建農村中小金融機構,完善農村金融組織結構,建立多層次的農村金融體系,在政府政策引導下,著眼于構建一個商業金融和政策性金融、合作金融相結合的競爭性農村金融市場。
2.必須提倡充分競爭,放松政府利率管制,營造良好的宏觀政策環境,促進整個農村金融市場上資金實現最優配置。
3.大力發展農業保險,分散農業生產的自然風險,建立健全農業保險制度和風險補償機制。
總而言之,為了建立適應社會化大生產要求的農村金融制度:一方面,繼續深化針對農信社本身的改革,以使農信社成為真正意義上的合作金融;另一方面,政府必須放松對農村經濟、社會生活的管制,以促進農村和農業經濟的增長。
(二)我國農村金融未來的基本特征
我國農村金融改革的任務,是構建一個適應多樣性金融需求的農村金融市場體系。這一體系應具備五個基本特征。
1.功能完善。農村金融市場的功能:能促進對農村經濟發展,即金融市場應能夠滿足多樣性的有效金融需求;實現社會公平,促進和諧社會建設。
2.分工合理。農村金融機構承擔功能不同,它們之間既有分工,又有聯系,形成完整的商業性和政策性金融體系。在農村金融機構之間進行合理分工,可以降低資金運行成本,提高金融市場的運行效率。
3.競爭適度。農村金融市場上應有足夠多的金融機構以保持適度的競爭,放松管制,提高金融機構效率和服務的質量。
4.產權明晰。金融機構是一種企業,其經營狀況不僅影響自身的發展,而且對社會信用產生直接的外部效應。提高農村金融機構的經營水平,就要明晰金融機構的產權關系,進行企業化經營,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現代企業制度。
5.監管有力。金融業是一種特殊行業,其投機風險和流動風險遠比一般工商行業高。因此,在加快推進農村金融市場化改革的同時,必須建立相應的監管體系。
總之,我國農村金融雖然發展迅速,但仍存在許多問題,因此我們要加快金融制度改革的步伐,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需要的農村金融制度,提高農民收入促進和諧社會的建設。
關鍵詞:城鎮化;異質性需求;農村;金融市場
中圖分類號:F32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3890(2012)10-0035-04
一、引言
農村城鎮化是農村在現有的約束條件下發展的必然結果。長期以來,我國農村城鎮化戰略的金融支持是在政府主導、市場輔助的金融服務體系下開展,農村金融市場發展緩慢、金融產品和制度創新缺乏嚴重阻礙了農村城鎮化的發展。范立夫(2010)提出我國農村城鎮化及其金融支持存在的主要問題是金融供給總量不足和金融支持城鎮化認識不足,金融發展缺乏戰略眼光以及市場機制難以發揮作用等問題。農村城鎮化進程引致了異質性金融需求,與之相適應的金融制度,既不同于長期以來形成的以大城市、大工業為導向的信貸資源配置戰略所決定的商業金融制度安排,也有別于以傳統農戶的生產或消費為扶持對象的政策農貸制度安排,因此不可能在現有金融系統內單獨依靠對某種金融機構的改造來確立(劉芬華,2010)。呂新發等(2006)認為有必要確立適合于城鎮化進程的專設性金融制度安排,其核心機制在于小額信貸的風險甄別功能,其路徑可以是民間金融的合法化,突破口應該落在金融約束制度的創新層次,放松地方新型法人金融機構的準入管制,由市場決定金融機構密度。劉祚祥(2010)從農村城鎮化的金融需求出發,認為農村城鎮化的關鍵是農戶宅基地的資本化問題,通過相應的產權改革,農戶的宅基地只要具備了可交易的功能,既可以為現代農業的集約化與規模化生產騰出空間,而且可以為農村城鎮化帶來工業與城建用地。宋愛軍(2008)在對農村城鎮化建設中面臨金融困難進行分析的基礎上,結合民間金融的發展態勢及其在農村城鎮化的作用,提出了有效公平競爭的外部環境是民間金融提高資金配置效率,促進社會主義農村城鎮化可持續發展的必要保證。現有研究主要集中在農村金融供給的改革與創新方面研究農村金融市場的發展,而沒有系統地研究和分析城鎮化過程中農村金融市場的需求和供給變化,以及由于需求的改變導致的供給創新方向的改變。了解城鎮化進程中農村金融需求的變化,研究農村金融市場的發展趨勢,為農村金融產品和制度創新提出相應的建議和政策,有助于農村金融市場的健康穩定發展,提高城鎮化建設的效率,保障和諧社會建設的穩步前進。
二、城鎮化與農村金融市場的關系
(一)農村城鎮化促進農村金融市場發展
城鎮化對農村經濟的發展有極大的促進作用。供給方面,城鎮化使得勞動力從勞動生產率較低的農業部門向勞動生產率較高的非農業部門轉移,從而提高全社會的勞動生產率,促進經濟的增長;需求方面,城鎮人口增加、基礎設施建設以及鄉鎮企業的興起會拉動投資需求和消費需求,推動經濟增長。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來,城鎮人均固定資產投資保持在農村人均固定資產投資7倍左右的水平(如圖1),城鎮化對投資的拉動是非常顯著的。城鎮化極大地推動了農村經濟的發展,從而促進農村金融市場發展。
(二)金融市場為農村城鎮化提供資金
資金投入是城鎮化建設中要解決的首要問題,金融市場為城鎮化發展提供資金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首先,金融市場為農業產業化提供資金支持。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農業生產的規?;?、集約化是現代農業發展的必然趨勢,農業生產必須得到一定的金融支持才能保證農業產業化的順利進行,現有對農業產業化發展的金融支持主要有農業產業基金、農機租賃和土地經營權抵押貸款等。其次,為城鎮化基礎設施建設提供資金支持。金融支持城鎮基礎設施建設主要包括政策性金融資金、商業性金融資金和合作性金融資金。再者,為中小企業發展提供貸款。中小企業是推動城鎮經濟增長的支柱力量,現階段我國農村中小企業通過金融市場融資的主要途徑是民間借貸。
(三)金融市場的發展促進農村社會經濟轉型
現代金融服務改變了農村社會經濟的交易方式,促進了農村社會經濟由熟人社會借貸轉型為向金融機構借貸的方式轉變,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一是降低了交易成本,人們通過金融機構的支付結算可以節省大量交易時間和費用,企業通過電子貨幣進行工資、銷售交易等經營活動的轉賬可以減少現金往來,避免人工操作的失誤和不必要的損失;二是理財方式多元化,居民擁有資金后不僅可以通過存款來保值,在現代金融服務體系下,還可以進行證券、期貨和購買理財產品等投資活動,對資產進行增值;三是融資途徑多樣化,農戶貸款難一直是我國農村經濟發展的制約因素,民間借貸在農村非常活躍,但是民間借貸的利率通常比較高,農民融資成本高,現代金融服務為農戶提供了多種融資途徑,改善了農村的融資環境。
三、城鎮化進程中農村金融市場的供求關系變化
(一)農村金融市場需求變化
異質性金融需求是指城鎮化發展所引致的農村有效金融需求,既不同于當前以大城市、大企業為導向的信貸資源配置戰略所決定的商業金融體系,也不同于以傳統農戶生產或消費為扶助對象的政策性農村貸款制度。金融服務的需求主體能夠承擔的金融制度成本以及所能夠給金融制度帶來風險的可控程度,既不符合城市商業金融系統的存在邏輯,也不符合傳統政策性農貸的存在邏輯,具有明顯的異質性特征。主要表現在四個方面。
1. 自有資本向資本要素轉變的金融需求。隨著城鎮化的發展,農業經營的規模化、產業化,中小企業的擴大生產,自有資本已不能滿足農戶和中小企業主的經營需求。農業經營者需要將自己擁有的土地、林地和宅基地等經營權進行資產化,中小企業主需要將擁有的廠房、設備等固定資產進行資本化,以獲得流動資金,支持生產的連續進行。
2. 中小企業小額信貸的融資擔保金融需求。中小企業經營風險大、抵抗風險能力弱,通過金融機構進行抵押貸款時,需要抵押擔保公司提供擔保服務,農村金融市場的信息嚴重不對稱,金融機構為了降低經營風險也需要信貸擔保公司為其提供服務,從而小額信貸擔保機構在農村金融市場的需求明顯。
3. 農業巨災風險保險的金融需求。隨著農戶經營規模的增大,巨災風險也相應的增大,農戶經營資本大都是通過借貸取得的,抵抗風險能力弱,農業經營遇到災害性現象就可能導致家破人亡的悲劇,商業保險是分擔風險的有效途徑,農戶產業化經營中急需擁有抵抗巨大災害風險的保險產品。
4. 居民對金融服務便利性的金融需求。隨著城鎮化的不斷推進,城鎮人口不斷增加,人民收入水平提高,多余的資金增加,支付、轉賬、匯兌以及證券等業務需求量也不斷增多,城鎮居民的金融需求不再是在銀行進行簡單的存貸業務,而需要得到更多的金融產品,更方便的金融服務。
(二)農村金融市場供給總量不足
金融市場對農村城鎮化的支持主要是提供金融資金,其主要表現在為農業產業化經營提供資金、為城鎮基礎設施建設提供資金以及為鄉鎮中小企業發展提供資金。從表1可以看出,我國鄉鎮企業貸款和農村貸款的總額占農村固定資產投資的比重在不斷下降,說明我國農村貸款供給落后于我國農村城鎮化進程。
(三)農村金融市場供求關系變化微觀圖解
城鎮化引致的農村金融市場異質性需求使得農村金融需求曲線發生改變,同時市場供給曲線的位置也發生了變化,通過以上分析可以將農村金融市場供給曲線和需求曲線的移動總結為以下三種情況。
1. 供給減少,需求不變。大銀行機構的資金投放主要集中在風險可控程度高的政府項目和大筆收益高的大項目,由于中小企業需求資金相對較小,風險可控程度低、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開展業務成本高,城市大型項目融資需求大等問題,使得大銀行機構很少上甚至不會開展農村中小企業的貸款業務,即便是中小企業的資本收益率高于其他政府或者大型項目。在市場需求不變的情況下,大銀行等金融機構在農村金融市場的供給也會減少,如圖2(a),供給曲線由S0上移至S1,中小企業的融資成本增加,導致大金融機構的金融服務供給曲線與城鎮化進程中的小企業金融服務需求曲線之間沒有交叉點。
2. 供給不變,需求增加。由于受到法律和政策的限制,對土地經營權、林權、宅基地經營權以及中小企業固定資產等資本要素的抵押貸款融資還只是在部分地區進行試點,隨著我國城鎮化的發展,資產要素資產化的金融需求快速增長,但市場供給卻沒有改變,如圖2(b),需求曲線由D0上移至D1,需求增加,但是供給量不能滿足需求,導致供給曲線與需求曲線之間沒有交叉點。
3. 供給減少,需求增加。隨著城鎮化的不斷發展,城鎮居民對支付結算、證券期貨等現代金融服務的需求增加,農村信用合作社、郵政儲蓄銀行等現有農村金融主體不能滿足城鎮居民對現代金融產品和服務的需求,需要由商業銀行提供,但商業銀行主要在城市開展業務,對農村市場的投入少、需求增加的同時供給減少,如圖2(c),需求曲線由D0上移至D1,供給曲線由S0上移至S1,需求成本增加,現有市場供給不能滿足需求,供給曲線與需求曲線之間沒有交叉點。
綜上所述,城鎮化引致的異質性金融需求使得農村金融市場供求關系發生變化,需求增加的同時,供給不能同步增加,需求曲線與供給曲線沒有交點,即現有金融市場的供求不能達到均衡。
四、結論與政策建議
農村城鎮改變了農村金融市場的需求,金融市場供給要順應這種變化并進行創新和改革,保證農村金融市場的穩定發展,為城鎮化進程的城鄉發展提供資金保障。針對這種需求的變化,筆者提出以下建議。
1. 政府主導向市場驅動發展。以政府為主導的政策性農貸已不能滿足城鎮化發展對金融資金的需求,市場競爭的優勢逐步顯現出來。建立相關法律法規,使民間金融合法化,創造良好的金融市場環境。在嚴格市場準入的條件下,引導和鼓勵民營小額信貸銀行的健康發展,推動商業大金融機構在農村開展優勢業務,完善市場競爭機制。
2. 金融主體單一向金融主體多樣化發展。傳統的以農村信用合作社和郵政儲蓄銀行為主體的壟斷體系開始瓦解,鄉鎮銀行、商業銀行以及民間金融在農村金融市場的業務份額逐漸增加,業務范圍也逐步擴大。政府應該鼓勵建立民營銀行,使民間金融合法化,發揮民間金融在信息不對稱方面的優勢。
3. 金融服務單一向金融服務多樣化發展。金融機構已不僅僅提供存貸服務,抵押貸款、涉農保險、支付結算、證券期貨等現代金融服務也開始進入農村金融市場。創新農村金融產品,改善金融服務政府設立專門的風險管理機構,加強對農村金融機構信貸監管,控制經營風險。開發適合農村的金融產品,改進金融服務流程,促進農村金融服務方式多樣化、多元化。
4. 資產要素無抵押權向有抵押權發展。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林權、中小企業固定資產等要素的抵押賦權已經在部分地區試點,而且效果明顯。政府應該總結試點地區資產要素抵押貸款的經驗和教訓,擴大抵押貸款范圍,創新擔保形式,設專項基金,為農業產業和中小企業經營提供多渠道的融資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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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目前來看,學術界對農村金融的概念尚未形成官方統一的界定方式,對其內涵的看法依舊處在討論與探索階段。根據現有的研究結果,學術界對農村金融的內涵有以下三種看法:第一種看法是直接將其看作農村的金融。第二種看法考慮了城鄉二元社會經濟結構,在此基礎上分析了農村金融的成因,以及發展我國農村金融的重要性,對農村金融一詞賦予了更多的政治意義和社會意義。第三種看法是在歷史范疇下通過宏觀經濟視角對農村金融進行解釋的,認為應該結合我國的城鄉二元化格局對農村金融進行研究。
我國的農村金融在政府與市場的雙重調控下,以基本市場經濟規律為前提,承擔著為農村經濟和金融市場提供資金融通等金融服務的義務。目前比較有代表性的農村金融理論主要有兩個:一個是農業信貸補貼論,另一個是農村金融系統論。農業信貸補貼論認為農村所面臨的主要問題是資金不足,農村居民沒有儲蓄能力。由于農業投資周期長、收入不確定、收益性低等產業特征,以利潤最大化為經營目標的商業銀行不可能選擇農業作為融資對象。農業信貸補貼論曾被廣泛認可,但它的理論前提卻是錯誤的。根據很多亞洲國家發展農村經濟金融的經驗,當存在激勵機制和儲蓄條件時,即使是貧困階層的農民,也會產生儲蓄需求。而且經驗表明,由于貸款資金的用途可以進行替換,因此低息貸款很難按照理論設定那樣促進特定農業活動的發展,政府也就很難通過低息貸款的收入再分配作用將利益偏向貧困農民。20世紀80年代以后,為適應社會經濟的發展要求,農村金融系統論產生,并逐漸占據主導地位。農村金融系統論的理論前提完全不同于農業信貸補貼論:首先,農村金融系統論認為貧困階層的農村居民是具有儲蓄需求和能力的,政府沒必要從農村外部注入資金;其次,低息貸款影響了人們的存款意愿,不利于金融市場的發展;最后,農業資金的機會成本較高,因此非金融機構有理由設定高利率。
二、我國農村金融的發展歷程
(一)第一個階段:1979年到1993年
第一個階段開始于改革開放政策實施之后。在這一階段,國家著力于恢復和建立新的金融機構,使農村金融市場呈現出多元化的特征,強化了金融市場的競爭程度。1979年,中國農業銀行正式成立,農村信用合作社恢復了合作金融組織的地位,并在中國農業銀行的監督和管理下開展各項金融活動。與此同時,政府對民間信用放松管制,允許了民間金融組織的設立和民間自由借貸活動的開展。
(二)第二個階段:1994年到1996年
第二個階段開始于1994年。為了構建一個能夠為農村經濟發展提供及時、有效金融服務的農村金融體系,1994年,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正式成立,該銀行旨在將政策性金融服務從農村信用合作社業務和中國農業銀行中分離出來。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的資金有兩種用途:一種是確保糧、棉、油等基礎農產品在各個流通環節順利流通,開展以流動資金貸款為主的收購、儲備和調銷貸款;另一種以改善農村地區的農業生產條件、促進貧困地區經濟金融發展為主要目的,重點支持農業生產活動中的產前環節,開展以固定資產貸款為主的農業生產技術改造和農業開發貸款,與此同時,中國農業銀行也按照促進農村金融發展的具體要求,加快了商業化改革的步伐,與農村信用社進行分離改革,并對農村信用社承擔金融監管的責任。
(三)第三個階段:1997年至今
在認識到亞洲金融危機對金融市場帶來的負面影響、并經歷了1997年出現的通貨緊縮之后,我國政府開始重視對農村金融風險的控制。1997年,中央金融工作會議制訂了發展地方經濟及金融市場的基本策略,要求包括農業銀行在內的各大國有商業銀行收縮縣(及縣以下)的機構,支持中小金融機構的發展。與此同時,國家開始對民間金融活動進行限制,打擊各種非正規的金融活動,并于1999年開始撤消全國各地的農村合作基金會。
三、我國農村金融的發展現狀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農村金融經過不斷的探索和發展,金融機制基本被激活,金融體制逐漸完善,形成了一種多層次的金融組織體系。到2013年為止,全國所有市縣和大多數鄉鎮都己被金融機構網點所覆蓋,金融服務可以到達所有鄉鎮。
首先,基本形成了多層次的農村金融組織體系。目前,我國已經基本形成了以銀行類金融機構為主導,非銀行類金融機構為補充的農村金融組織體系。銀行類金融機構主要有中國農業銀行、農業發展銀行、郵政儲蓄銀行、村鎮銀行等。中國農業銀行于1979年恢復成立,其主要目標是服務“三農”,是一個追求利潤最大化的國有商業銀行;郵政儲蓄銀行和村鎮銀行是伴隨農村經濟和金融市場的發展而出現的金融機構,在當前的農村金融活動中起著一定的作用。農村金融組織體系中的非銀行類金融機構有:農村信用社、國家農業投資公司等各類投資公司、農業保險公司以及各類民間資金互助組織。
其次,農村金融體制逐漸完善。農村金融體制的完善重點圍繞農村信用社管理體制的改革,使其脫離了對中國農業銀行的隸屬關系,農村信用社的業務管理由縣級信用聯社承擔,金融監管由中國人民銀行進行,農村信用社的合作性質得到逐漸恢復。為了充分發揮中國農業銀行的職能,政府將其對農村信用社的管理職能進行分離,使其成為自主經營的商業性銀行,中國農業銀行開始實施商業化管理模式,其組織機構得到進一步健全。
最后,農村金融建設促進了農村經濟水平的提高。農村金融基礎設施和服務網絡的建設方便了農村金融活動的開展,降低了農民獲得金融服務的成本。農村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方式的創新則緩解了農民貸款麻煩和貸款難的問題。由于農村金融體制的完善和各項金融活動的順利開展,農村經濟發展過程中的資金短缺問題得到有效緩解,從而促進了農村經濟水平的提高。
四、我國農村金融發展的現存問題
經過不斷的探索與發展,農村金融為服務“三農”、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做出了令人矚目的貢獻,但是由于各種因素的限制,我國的農村金融仍存在著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
(一)農村金融與農村經濟新形勢不相適應
隨著社會經濟的不斷發展,農村經濟呈現出新的發展態勢,導致現有的農村金融逐漸難以適應農村經濟發展的新要求。一方面,隨著近年來大量農村勞動力涌入城市以及城市化水平的不斷提高,農村耕地開始逐漸向大戶集中,土地集約化程度不斷提高,工廠化的農業生產模式開始出現,農村金融面臨新的經濟發展要求。另一方面,在國家對農業結構進行優化調整的政策方針引導下,我國的農村產業呈現出多樣化的發展格局,從而產生資金集約化要求。此外,農村產業優化升級的要求和市場調節手段的運作催生了對農產品進行加工增值的各類加工企業,這些企業仍面臨著資金融通的難題。
(二)農村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單一
農村改革的逐漸深化使農村經濟形勢發生了深刻變化,主要表現為農業生產方式逐漸科技化、農業生產形式和產業種類不斷多樣化,這些變化使我國的農村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的多樣性面臨更高的發展要求。在國家的政策支持與引導下,各個金融機構積極探索、不斷創新,試圖豐富農村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的種類,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由于各種因素的影響,這些成績十分有限,不能完全滿足農村經濟新形勢的發展需要,很多農村金融機構仍然按照以前“單一化”的舊理念為農村居民提供金融產品和服務,使農村經濟的快速發展受到限制。
(三)農村金融借貸雙方:農戶貸款難,金融機構放款難
農村金融活動中還存在著農戶貸款難、金融機構放款難的問題。一方面,當農戶貸款時,小農戶由于規模小、分散、貸款程序復雜等原因,難以得到金融機構及時有效的信貸支持,轉而采用向親友借錢等途徑籌集資金,嚴重影響了農業產出;而大農戶的經營規模、方式、性質等已經發生了變化,農業生產經營模式由勞動密集型轉變為資金、技術密集型,他們的資金需求同樣難以得到有效解決。農戶貸款難的問題不僅使農業土地資源沒有得到充分利用,影響了土地產出率,更使我國農業發展戰略的順利實施遇到障礙。另一方面,金融機構在進行放貸活動時,必須按照國家法律規定和市場經濟規律進行,借貸方必須具有產權明確的抵押物品,放貸方自負盈虧。由于絕大多數農村居民屬于低收入群體,收入也不夠穩定,使農村金融機構面臨放貸難的問題。
五、發展我國農村金融的對策
(一)進一步建設正規金融機構,加強其主導作用
正規金融機構對農村金融的發展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為了適應農村經濟發展新形勢的要求,必須進一步建設正規金融機構,加強其主導作用。首先,要強化中國農業銀行、農業發展銀行等國有性金融機構的建設,充分發揮其市場服務職能。其次,要大力促進合作制金融組織的發展,改善其管理模式,規范其運營程序,使其充分發揮促進農村金融建設和經濟發展的作用。
(二)豐富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種類
隨著農業生產形式和產業種類的多樣化發展,農村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單一的缺陷日益突出,因此為了適應農村金融建設和經濟發展新形勢的要求,進一步豐富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種類就顯得十分重要。一方面,要完善金融產品和服務的創新機制,通過激勵制度調動市場參與主體的積極性,鼓勵因時制宜、因地制宜的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的創新,并大力培養相關人才,積累高質量的專業性人力資本。另一方面,也要增強各大金融機構的創新意識,根據不同的客戶設計不同的金融產品和服務,滿足多樣化的農業發展需求,從而促進農村金融的發展。
關鍵詞:農村金融;非正規金融;金融環境
改革開放三十多年以來,我國農村金融體系慢慢成長并逐步完善,形成了以正規性金融為主導、以非正規金融為補充的農村金融體系,共同為“三農”發展服務的格局。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的《中國農村金融服務報告(2010)》報告顯示,截至2010年末,全部金融機構的涉農貸款余額達到11.77萬億元,農產品期貨品種發展到13個。全國共組建新型農村金融機構509家,已開業機構發放的貸款中超過80%用于“三農”和小企業。然而,我國農村地區幅員廣闊,不同地區的經濟形態存在著很大的差異,導致農村金融市場的發展產生了多樣性和復雜性,使近年來一些商業銀行出于對降低成本、提高經濟效益和控制風險的考慮,開始撤銷在部分農村地區的營業網點甚至全部撤離。
長期以來,農村金融體系存在的一些問題導致了農村金融一直是我國金融體系中最薄弱的環節,主要表現在如下幾個方面:
一 農村金融覆蓋率低。從目前的情況來看:農業發展銀行在鄉鎮不設網點;農業銀行只在約20%的鄉鎮設有網點;郵政儲蓄銀行雖然在每個鄉鎮都有網點,但其功能以吸收儲蓄為主,貸款業務不足,據統計,截至2010年11月末,全國僅有30個省份實現鄉鎮金融服務全覆蓋,有10個省份實現鄉鎮金融機構全覆蓋。
二 農村金融中各類機構定位不清。現階段農業銀行、農業發展銀行、農村信用社、郵政儲蓄銀行等農村金融機構在如何處理好社會責任與商業運作、普及服務與網點效益的關系等方面仍需要進一步的探索。此外,它們對各自的服務對象、業務范圍、發展目標等一系列問題缺乏明晰的認識和規劃,沒有明確的市場定位。
三 各類農村金融機構業務范圍趨同,缺乏創新。農村金融機構大多只開展存、貸、匯等傳統商業銀行業務,并且貸款的期限、額度、利率等都不能滿足現代農村經濟對資金的需求,此外,我國農村金融服務產品很單一,新興的中間業務在農村根本沒有普及。農村金融基礎設施建設亟待加強,金融服務方式、服務手段落后,支付結算體系落后,金融體系的整體功能無法實現。
四 農村金融環境有待完善。具體表現在與農村金融發展相聯系的公共基礎服務設施不完善、農村金融法律法規等規章制度不健全、農村信用體系建設滯后、農村金融機構監管的改革落后于農村金融體制改革,這一系列問題都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農村金融服務的發展。
五 非正規金融組織發展不規范。農村金融市場上正規金融的定位不清,為非正規金融的產生和發展創造了空間,但是國家一直以來都忽視了對它們的引導和監督,使其不具備合法地位,因而無法實現其規范化的、健康的發展。 比如許多民間借貸仍然采取口頭約定等不具法律效力的簡單方式進行,而且利率普遍較高,既制約了資金需求,也造成了很多法律糾紛。
除了以上所述,農業保險業發展緩慢,補償機制不健全等問題一樣阻礙了農村金融的健康發展。
農村金融是現代農村經濟的核心,發展現代農業,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都需要農村金融的有效支持。繼續保持農業農村發展的良好勢頭,必須進一步加強和改善農村金融。完善我國農村金融應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一 促進農村金融多元化發展。要開放金融市場,放寬市場準入,允許多種所有制金融機構共同提供農村金融服務。采取積極措施鼓勵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滿足個金融需求主體對農村金融不同層次的需要。構建政策性金融、商業性金融、合作金融和其他形式等多元化的農村金融組織,形成一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農村金融體系。
二 準確定位各類金融機構。要準確地對各類金融機構進行市場定位,使它們能夠在農村金融體系中協調發展。具體來說,農業銀行網點的地域邊界應該是縣城或規模經濟明顯的鄉鎮,而且要根據各地實際情況,盡可能加以擴大;農業發展銀行的定位應該在于集中力量去做那些農村經濟發展中需要政策扶持的貸款項目;農村信用社應繼續扎根農村,服務“三農”; 郵政儲蓄銀行應該充分發揮它的優勢,以金融需求得不到滿足的農民個體為重點服務對象。
三 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農村金融必須認識到目前農業產業化、城鎮一體化的發展趨勢,要充分認識到農村資金需求多樣化的特征,按照細分市場和目標客戶原則,根據農村金融市場的特點來設計具有針對性的新型金融產品和服務,不斷提高服務水平和質量,同時應積極構建適應現代農業發展的產品體系,加大硬件設施投入,創新支付結算方式,解決農村資金匯劃、匯兌難問題,開發適合農村真實情況的金融服務品種,方便農民辦理結算、匯兌,加快網絡化、電子化步伐,積極提升農村金融機構的核心競爭力。
四 完善農村的金融環境。首先要完善農村基礎設施,提高農業社會化大生產進程和市場化程度。其次要加強農村金融法制建設,盡快建立可以覆蓋整個農村金融市場的金融法律體系,使各種活動有法可依,促進農村金融市場健康、有序發展,為促進農業經濟發展提供堅實的保障。再次,加快農村信用體系建設。當前應積極開展農村征信體系建設,盡快建立農戶信用檔案和信用數據庫,并進行資信評級,為農村金融發展掃除障礙。最后,要充實監管人員力量,改進監管理念,完善監管技術,提高監管質量和效率。
五 明確非正規金融地位,引導非正規金融良性發展。政府應當依法引導和規范民間非正式金融的經營行為,明確農村非正規金融的法律地位,使其順利完成從地下經營到地上經營的轉型。重點支持農民自主參與組建各種形式的合作金融,增加農村金融的服務供給,防范和化解農村金融風險,維護農村金融市場的穩定和健康發展。
除了上述方法,還可以通過組建政策性農業保險機構,或者委托政策性銀行開辦農業保險業務,積極引導和鼓勵民間資本進入擔保市場,建立為農村地區提供金融服務的擔保公司等一系列舉措完善風險分散和補償機制,進一步促進農村金融的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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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農村金融;民間金融;農村金融體系
中圖分類號:F3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4161(2008)06―0081―04
1 引言
隨著農村經濟的發展和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農村金融改革滯后的矛盾日益突出,資金配置效率低下對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支持明顯減弱并困擾著中國農村經濟的可持續發展。農村金融制度作為農村經濟發展中最為重要的資本要素配置制度,無疑將成為農村經濟改革中的一個焦點,農村金融改革的實質,是要建立一個有效配置金融資源的農村金融市場。目前解決資源配置問題是解決“三農”問題的關鍵(陳錫文,2004),由于金融二元結構特征的突出,中國農村的“二重結構”面臨著市場失靈和政府失靈的雙重約束,金融市場表現為“被約束的帕累托效率”,但實踐證明,農村金融發展在浙江地區經濟增長中舉足輕重,浙江農村金融市場以其獨特的優勢,實現著金融市場的多元化和競爭性,形成的多層次和多種所有制金融機構共存的格局,作為不可或缺的典型案例的深入分析與探討,對建立我國農村金融市場體系具有示范意義。
2 理論與文獻梳理
較早研究發展中國家金融與經濟發展之間的關系的是戈德史密斯,其《金融結構與金融發展》(1969)開創性的研究了有關金融發展與經濟增長之間聯系。而麥金農(1973)在對發展中國家的經濟發展過程進行分析后,提出了著名“金融抑制”理論。他認為:發展中國家的金融市場是不完全的,大量的中小企業被排斥在有組織的金融市場之外,不完全的金融市場導致了資源配置的扭曲。E.S.Shaw(1973)從分析金融中介與經濟發展之間的關系的角度得出了類似的結論,并在此基礎上提出了“金融深化”理論。認為:發展中國家的經濟改革首先應該從金融領域人手,減少人為因素對金融市場的干預,借助市場的力量以實現利率、儲蓄、投資與經濟增長的協調發展,消除“金融抑制”。戈德史密斯(1969)、麥金農(1973)、肖(1973)的研究表明:一個國家的經濟增長與其金融市場的完善程度存在密切的正相關。萊文(1997)對有關金融與經濟增長關系的研究進行了總結,認為一個功能完善的金融市場的存在,一個完善的金融體系具有降低風險、更加有效地配置資源、提高經濟中的儲蓄水平、降低交易成本等作用,這些功能又會影響資本的形成和技術創新,從而促進經濟增長?!敖鹑谝种啤迸c“金融深化”理論在許多發展中國家或地區得到了廣泛的應用,他們的觀點反映出金融發展與金融深化對資本積累與經濟增長至關重要,發育良好的金融市場以及有效的金融機構進一步推動經濟增長,20世紀90年代以來,在Romer(1986)和Lucas(1988)的內生經濟增長模型影響下,內生金融發展理論興起。構建了內生金融中介、內生金融市場模型,對金融發展做了大量實證。Stiglitz&Weiss(1981)的均衡信貸配給模型為民間金融內生性的形成提供了理論框架。
在農村金融發展理論上,一直都存在主張政府干預和主張市場調節兩種觀點對立的理論主張。20世紀80年代以前,在農村金融理論中占主導地位的是農業信貸補貼論和農村金融市場論。80年代末以來,人們認識到為培養有效率的金融市場,仍然需要一些社會性的、非市場的要素支持它。20世紀80年代興起的以布菲(Buffie,1984)、泰勒(Taylor,1983)、科薩克(A,Kohsaka)和范?威金伯根(Van Wijinbergen,1982、1983)等為代表的新結構主義學派認為,發展中國家金融市場具有鮮明的二元經濟特征,即現代意義的金融體系與落后的場外金融市場并存,同時新結構主義者認為,非正規信貸市場是“競爭性和靈活性的”(Taylor,1983),也即非正規信貸市場是一個充分自由化和有效率的市場。由此,新結構主義引申出其政策建議:發展中國家已經存在一個自由化和有效率的中介――非正規信貸市場,應該保護它,而不要金融自由化。進入21世紀以后,政府在農業和農村金融資金配置中的負面效應也逐步被越來越多的研究者所發現。Konestr(2000)深入研究了功能完善的農村金融市場在實現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變以及提高農村資源配置效率中的核心作用,他認為:經濟轉型國家由于缺乏有效的農村金融市場體系,國家的財政、金融部門對農村金融配置效率是低下的。Carew(2001)對農業研究和農村公共投資支出的制度安排進行了研究,認為政府對這一領域的資金投入在缺乏制度保障的情況下,容易產生低效率配置。這些豐富而深刻的理論為理論借鑒和研究提供了邏輯起點,尤其是在農村,當傳統的農村金融政策普遍失敗后,農村經濟發展的新方法(The New Approach)隨著國際范圍內一些具有影響力的成功案例的出現,而逐漸成為新古典經濟學的主流。新方法認為農村經濟增長和減貧目標的實現需要一個包含農村金融在內的系統解決方案,內容包括有利而穩定的政策環境、有活力的農村金融機構和有效的農村金融市場、適當的農村金融監管框架以及政府旨在強化市場力量的直接干預。新方法重拾新古典主義的市場中心理念,在微觀層面上,將希望寄托給有活力的農村金融機構,非正規金融作用開始被重視(焦瑾璞,2006)。
我國民間金融發展與演變,已有的結論更多的是在結合具體的案例分析和調查研究中得來,一般體現的是從一種無組織的形式(如民間借貸)到有組織的形式(如標會:錢莊)、從直接融資到間接融資的發展過程。許多研究認為,農村金融抑制是造成農村金融供給與需求不匹配的最主要的原因。如林毅夫(2003)指出,改革開放以后,我國的財政代替金融的制度逐漸被放棄,為了支持改革前遺留下來的許多資金密集型的大型的重工業企業,政府擔心全國每年創造的儲蓄不能進入大銀行使得政府沒有資金來扶持大的重型企業,因此,就抑制除大銀行以外的其他中小銀行、互助會、民間借貸、互助基金等金融形式的發展,而多數這些金融形式恰恰是農村所需要的金融供給方式。由于擔心監管的難度大,我國農村金融抑制的局面至今仍無較大的改善,對于農村民間金融的歧視仍然相當嚴重,農村金融市場準入不僅沒有松動,總體上,對農村金融的管制甚至還有所強化(馬曉河,姜長云,2003)。這使得農村金融供給體系僵化,難以提供各種適合農村金融需求的金融產品和服務。因此,金融抑制是造成農村居民資金借貸行為扭曲的根本原因(何廣文,1999)。從信息經濟學的視角,林毅夫等(2003)認為,由于金融交易的特征,信息不對稱造成的事先的逆向選擇和事后的道德風險可能是民間金融廣泛存在的一個更為根本的原因。
胡金焱(2004)總結了世界各國民間金融的發展,并從信息、擔保、交易、定價等角度分析了民間金融的運行機制。在對民間金融的各種形式的研究中,金祥榮等(2005)研究了標會、搖會等的定價和效率,表明如果一個地區的資金借貸市場較為發達或是一個完全的接待市場,盡管會員在標價時存在低標傾向,從保險的角度,互助會仍然具有效率。徐笑波等(1994,P99)研究了銀背與錢莊之間的關系,描述了一種從借貸中介人到從事存貸業務金融組織的演化過程。
基于浙江省的民間金融的發展比較有特點,浙江省尤其是溫州地區民間金融制度的產生與發展是眾多文獻研究的重點。如葉敏、史晉川(2003,P126)對溫州民間80年代金融風潮的考察,認為從聚會到盈利的發展過程,也表明了民間金融的發展受到自身規模擴大的約束。郭斌、劉曼路(2002)通過對溫州地區“排會45莊”的演變,探討民間金融從互助組組織到盈利性組織的演變。張震宇(2003,P729-731)描述了近年來溫州地區民間信用活動新的發展趨勢:間接融資逐步減少,但互質的“呈會”非常普遍。這體現了1990年中期以來國家政策對民間金融制度變遷的影響:從間接金融回到直接融資,從盈利性組織回到互組織。史晉川等(1997)的研究更是證明,民間正式金融機構(如城鄉信用社)比國有金融制度更適合于體制外產出增長的金融需要。
金融部門是國民經濟的核心,也是農業經濟發展資金生產要素供給的主要部門。整體推進農村金融體制改革,實現金融支持農村經濟發展方式的根本轉變,構建符合市場經濟需要、真正能夠滿足“三農”發展的金融、為“三農”提供完善的金融服務的金融服務體系,形成有效的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金融合力,已成為金融發展刻不容緩的任務。關于金融如何促進新農村建設方面的研究,多是從農村金融體制如何改革(或者怎么改變金融落后的狀況)以此來推動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張海峰(2006)認為新農村建設對農村金融服務提出了新要求,但是現有農村金融體系難以支持新農村建設,由此提出了需要重構農村金融體系促進新農村建設的結論。另外,還有劉振海(2006)、李敏(2006)、程建平(2006)等的研究也都是從這個角度出發的。如國家糧食局副局長任正曉(2006)認為在今后相當長時期內,農村金融依然是農業投入的主體,如何改革農村金融體制將直接關系到農民生活改善、農村經濟發展甚至農村社會的穩定。再如之文(2006)認為農村金融的滯后是造成“三農”問題的原因之一。國務院發展中心農村部副部長徐小青(2006)認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提出具有明顯的時代含義,應從兩方面考慮:第一,我國現在還處在明顯的二元經濟結構時期,國家全面小康社會突破的重點是農村。第二,現階段已經具備了實現工業反哺農業,城市帶動鄉村的條件。
3 寧波地區農村金融發展案例分析
始于20世紀70年代末期的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為我國農村生產力的解放提供了難得的機會。一些東部的農村地區充分發揮自身的區位和資源優勢,沖破了農村“大一統”金融安排的束縛,采用了多種方式融通資金,突破了農村的“低水平均衡”,并發展起來了,寧波地區等地發展成為了中國經濟最為發達的地區之一。經過三十年的改革開放,寧波已走出了一條工業化、城鎮化和農村經濟市場化的發展新路,經濟社會發展已進人工業化中后期和城市化加速期階段,現階段促進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轉變,傳統村落向農村新社區轉變,傳統農民向專業農民和現代市民轉變,形成新型城市化和新農村建設雙輪驅動的發展格局,對此金融的作用更加重要。
Kellee Tsai(2001)基于實地調查的研究發現,中國的私營企業在創立和發展過程中一直主要依靠非正規金融進行融資。一般認為私營企業更多地依靠非正規金融融資,一方面是因為獲得正規貸款的困難,另一方面是因為非正規金融方面手續簡單、資金成本低(親友借款)。為全面深入了解寧波市農村地區金融服務的供需狀況,我們選擇了2個在發展水平、產業結構、地理位置各不同的典型鄉鎮(慈溪市周巷鎮及寧??h長街鎮)進行實地蹲點調查。根據回收的農村企業的問卷及綜合分析,企業在生產經營中所面臨的最主要困難是資金短缺,周巷的企業占69.4%,長街的企業占71.9%。而企業的資金來源主要是來源于自有資金,周巷企業占64.7%,金融機構融資占總資金來源的34.1%,其中,農村信用社成為88.9%的企業首選的籌資渠道,其次是農業銀行和其他商業銀行,再次為相關人員的親友借款,占總資金來源的0.64%。雖然信用社仍然是農村企業最主要的正規信貸供給渠道,但對于企業來說其信貸選擇渠道更加多元化。農業銀行也是企業獲得信貸資金的重要渠道,相對于農信社,農業銀行有資金規模和機構設置上的優點。另外,寧波市的農村企業涉及對外貿易的較多,因此對于工、中、建行的需求也較明顯。還有少數企業獲得了工商銀行、建設銀行和中國銀行貸款。長街農業銀行的占比最高,為71.9%,其次為工行、中行、建行,為68.8%,寧波銀行和農村信用社分別為59.4%和56.3%,列第三和第四;其余占比超過10%以上的分別為:保險公司營業機構(18.8%),小額信貸公司(18.8%)、郵儲銀行(18.8%)以及農業發展銀行(15.6%);其他如租賃公司和股份制銀行二者均為9.4%,農村資金互助社、信托公司、證券、期貨公司營業部均為6.3%,國家開發銀行和村鎮銀行為3.1%,占比都較小。所有借款來自正規金融機構的占到了51.6%,而非正規渠道對滿足企業的金融需求也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占到了48.4%,其他企業借款的資金占0.13%。在企業需要金融機構提供的產品和服務的調查中,貸款占75%,為最高結算占37.5%,存款為31.3%,從這也可以發現,農村企業對貸款的需求遙遙領先,這一方面是由于近期原材料價格不斷上漲和人民幣升值持續所致,同時印證了企業認為當前生產經營中面臨的最主要困難是資金短缺,造成了個體私營企業對貸款服務需求。
通過對2007年長街企業用于生產經營的資金籌措及資金成本情況的統計可以發現:企業用于日常生產周轉的資金中,自有資金占76.8%,遠遠領先于其他渠道得到的資金。處于第二位的是“其他商業銀行融資”,占19.4%;“農信社融資”占2.6%,其他為“農業銀行融資”(0.8%),“親友借款”(0.4%),“其他企業借款”(0.01%)。用于技術改造的資金中,“其他商業銀行融資”占78.2%,“自有資金”占21.8%。用于基本建設主要來自“其他商業銀行融資”(48.9%)和“自有資金”(43.1%)。雖然非親友民間借款的比重不高,但對滿足企業的資金需求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而且其更接近于市場性金融。
通過對2007年企業資金來源、資金運用總體情況的調查,我們發現:“自有資金”是企業的主要資金來源,占65.7%,“金
關鍵詞:新農村建設 金融體系 完善
中圖分類號:F83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4914(2011)08-207-02
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是我國在當前和今后相當長一段時期面臨的一項重大歷史任務。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進行新農村建設,必須按照市場規律辦事,新農村建設所需資金也主要應通過金融市場解決。金融要想在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進程中發揮農村經濟發展“助推器”作用,關鍵是要解決目前金融支農方面所面臨的一些突出問題,培育出充滿生機和活力的農村金融市場。
一、新農村建設中金融體系存在的問題
目前農村金融體系的主要問題在于,隨著我國商業銀行改革不斷深化,農村金融體系的整體功能已不適應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需要,農民、農村中小企業貸款難問題得不到根本解決。
1.金融機構體系不健全,不能充分滿足新農村建設需要。當前,農村金融體系伴隨著國有商業銀行改革和集約化經營,金融機構大幅撤銷縣及縣以下機構,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存在大幅度收縮的狀況。在這種狀況下,由以農村信用社為主體,中國農業銀行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為輔助的三家傳統農村金融機構組成的“三分天下”支農局面,已形成“空心化”局面,存在著分工不明確、產權不明晰、缺乏層次等問題。農村信用社事實上被孤立為農村金融“光桿司令”,以向農戶發放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和農戶聯保貸款的方式提供資金,這種小額信貸具有扶貧性質,一方面符合信貸條件可以取得貸款的農戶少,另一方面隨著農民收入的增加,擴大再生產的資金需求量加大,小額信用貸款已無法滿足較大額度的貸款需要。
2.資金利率形成機制影響資金的優化配置。國家對農村金融市場實行十分嚴格的金融管制,利率形成機制還未完全市場化,在民間借貸市場活躍的情況下,資金市場存在兩個價格,導致資金供求基本信號被扭曲,影響了資金的優化配置,這本身也是導致農村資金抽往城市和地下金融禁而不絕的一個重要原因。
3.資金供給短缺,局部形成寡頭壟斷的局面。農村金融的供給方僅為農村信用社、農業銀行和農業發展銀行。農業銀行實行商業化改革后,大幅度撤并縣以下營業網點。農業發展銀行也因政策性虧損等原因,業務范圍大量收縮,與絕大多數農戶沒有業務聯系。目前,農業新增貸款85%以上都來自于農村信用社,農村信用社幾乎成了農村金融市場上唯一的供給方,是農村金融市場的事實上的壟斷者,導致農村金融市場無法形成必要的競爭。
4.農村金融基礎設施建設尚不健全。一是硬件建設不適應業務發展需要。近年來,一些經濟發達的專業村、成規模的農業生產示范基地的金融服務需求甚至超過了部分集鎮,迫切需要建設新的網點。二是軟件建設亟待加強。農村金融營業網點服務方式、服務手段落后,電子化、票據化程度較低,支付結算體系落后。三是人才隊伍建設嚴重滯后。從統計數據看,目前,農村金融從業人員年齡老化、學歷層次低、知識結構不合理、憑經驗辦事的問題較普遍,部分年輕職工人心不穩,不安心農村金融工作崗位。
5.金融產品單一,金融服務滯后。隨著新農村建設的開展,對金融服務的要求越來越高,且呈現多樣化。但是目前大部分農村的金融機構仍以簡單的存、貸、匯業務為主,中間業務發展緩慢,支票、匯票、保函、外匯、金融衍生產品等業務大多沒展開,缺少信貸服務品種創新,且資金規模有限、金融產品創新少、結算手段落后,缺少多樣化的金融產品,不能滿足農民和農村經濟發展不同層次資金的需求,加上貸款手續的繁瑣,部分金融機構的撤并,使得農村金融市場缺乏競爭機制,造成農村金融服務不到位,加劇了農民貸款難的局面。至于網上銀行、電話銀行、信用卡、自動取款機等業務幾乎處于空白,尤其是基金、證券、信托等投資金融業務嚴重缺乏。農村“貸款難”不僅僅是一個金融機構“惜貸”的問題,也存在一個農村經營個體找不到合適的貸款品種而“惜借”的困境。
二、進一步完善新農村金融體系建設的對策建議
隨著新農村建設的逐步深入,農村各經濟主體對金融服務的需求逐步多樣化、多層次化:既有一般農戶的小額信貸需求,也有產業集群化龍頭企業的大規模資金需求;既有普通的存貸款服務需求,更有各類銀行卡等支付結算和理財等服務需求。不同種類的金融需求,客觀上要求農村金融服務品種更加豐富、手段更加多樣、方式更加便捷,金融體系建設進一步完善。
1.優化金融機構體系,激活農村金融市場。農村金融具有微型化特征,農村金融需求相比城市具有單筆小、品種多、分布廣、總額大的自然屬性。優化農村金融機構體系,必須根據農村金融的特點積極穩妥做好調整。設立農村金融機構退出和準入制度,引導各類資本到農村投資創業,另外還可以發展多種形式的農村合作金融組織,壯大農村金融市場的參與主體。鼓勵金融租賃公司、信托公司等非銀行金融機構到縣域設立機構和開展業務,引導商業性保險公司到農村地區設立機構,探索建立多層次、多主體的農業保險經營網絡,逐步完善和發展農村地區證券和農產品期貨業務,從而改善和提高農村金融機構覆蓋度,激活農村金融市場。
2.加大農村金融市場開放力度,培育競爭機制。將多元化所有制金融機構引入農村金融服務,通過有效競爭機制,促進各類金融機構之間的功能交叉和競爭,形成較為合理的資金價格和利率水平,引導社會資金通過這些金融機構投入到農業經濟。一要加速國有商業銀行改革,按照行業或地區拆分,形成眾多具有行業特點或地域特點的股份制商業銀行、區域性商業銀行和地方性商業銀行。二要盡快對農村信用社實行以市場化為取向的徹底商業化改革,盡快將農村信用社改革成符合現代金融企業要求、產權清晰、經營有特色、主要為“三農”服務的股份制商業銀行。三要從法律、制度、政策完善入手,積極引導民間金融組織的發展,有效發揮民間借貸對正規金融體系的補充作用。
3.建立風險補償機制,推進農村金融制度改革。一是建立農業信貸風險基金,發揮對農業經濟的補償作用。二是加快農業保險制度建設,把農業保險納入農業經濟發展的總體規劃,考慮組建政策性農業保險機構,或者委托政策性銀行開辦農業保險業務。三是推進農村金融的利率市場化改革,實行適度的城鄉差別利率。完善中央銀行調節機制,實現金融資源在城鄉間的合理配置。限定縣域金融機構上存資金比例,對上存資金利率實行最高限管理。大力發展農村票據市場,放寬對農村金融機構再貼現的條件,調節信貸資金流向。四是推進農村金融利稅改革,縣城內金融機構要將吸收存款一定比例資金投放當地使用,對新增當地支農貸款給予享受減免稅收優惠政策。
4.把握客戶需求,創新金融工具。實現差異化競爭,要求農村各類金融機構確定好目標客戶群體,了解他們各自的需求,并根據不同需求創新金融工具。通過新型金融工具的設計與開發,滿足農村金融市場供需雙方的需要,拓寬資金的融通渠道。通過資金、期限、利息及融資工具的重新組合、剝離、分割等工藝方法,借助互換、期權、可轉換債券、混合證券等新型金融工具,在不改變投資收益的情況下提高其安全性,確保農村資金來源的穩定,促進農業與非農領域的資金交流,提高整個金融市場的融資效率。
5.加快農村金融基礎設施建設。重點推進金融機構資金清算系統建設,盡快解決農村資金匯劃、匯兌難問題。一是加快現代化支付系統建設,有效提供多層次、低成本的現代化支付清算服務。二是繼續推動區域性票據交換中心建設,擴大票據使用和流通范圍,增強農村金融機構的結算功能。三是總結經驗,完善措施,逐步在全國范圍內組織推廣農民工銀行卡特色服務項目,為農民工提供更加周到的服務。四是加大非現金支付結算工具在農村的推廣力度,培養農民形成新的支付習慣,逐步推進農村金融結算服務現代化。
6.提高涉農金融服務水平,創新金融產品。農村金融機構要牢固樹立“以客戶為中心”的經營理念,按照便民利民惠民原則,建立信貸“綠色通道”,簡化貸款操作流程,簡捷貸款辦理手續,提高貸款發放效率。積極開辦“金融超市”,提供多元化、全方位的“一站式”金融服務,并對大額客戶提供個性化、差異化的上門服務。充分利用移動通信和互聯網技術,在農村地區開辦手機銀行和網上銀行,在農民主要聚居地設立柜員機和自助銀行,提高金融服務便利度。鼓勵各類金融機構進行金融創新,比如根據農村市場主體的實際情況,創新抵押資產;根據農產品加工企業和農業生產有其自身的產業規律,制定靈活的還款期限;根據農村發展的趨勢和對金融的需求,實行多樣化的貸款類型等,進一步擴大金融服務的覆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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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微型金融;微型金融市場;小額信貸;社區銀行;農村信用社
微型金融主要是指為社區居民或者農戶個體提供金融服務的金融市場,小額信貸、社區銀行和農村信用合作社是專門服務于微型金融客戶的獨立經營主體??偨Y國際上小額信貸和社區銀行的專業經驗對于我國農村金融改革與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有一定借鑒意義。
一、微型金融市場與微型金融機構
(一)微型金融市場特點與組織模式
金融市場的風險主要是信息不對稱帶來的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面對金融市場風險,政府通常對正規金融采取審慎性監管辦法,通過平衡金融部分股東收益和存款人利益保護兩個方面的努力達到金融市場的穩定。而銀行及存貸款中介機構通常要求對貸款人提供抵押等形式以規避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行為。
但是,世界銀行和許多學者的研究表明,在處理微型金融市場的信息不對稱和特質性風險及成本方面,各國的農村正規金融安排模式顯得無能為力。這主要是由微型金融特點決定的:一是微型金融市場普遍缺乏抵押物??蛻籼峁┠軌虮WC抵償貸款基本風險的有價值抵押物是正規金融市場放貸的基本條件,但是,農村金融市場上,由于農戶生產工具和生活用具所具有的抵償價值不大,而且沒有一個良好的流通市場,因而,微型金融市場將以信用貸款作為主要資金運作方式。二是在微型金融市場,金融機構將面臨個體經營者經營活動面臨的自然風險、社會風險和市場風險。在城鎮社區,由于個體經營者大都面對的是完全競爭市場,市場競爭較為激烈,經營風險相對較高。而農村金融市場,農村金融市場的客戶—農戶能夠承受各種風險的能力非常脆弱,農業受到自然風險等因素影響較大。三是非生產性信貸在微型金融市場客戶資金需求上占據重大比例。由于個體經營者經濟基礎薄弱,這就使得信用貸款不能完全保證用在經營性、生產性支出上?;谵r村金融的信息非對稱性和風險的特質性,國際上通常采用社區銀行、小額信貸組織以及信用合作社等金融機構服務于這一特定市場。
小額信貸是指為低收入家庭提供金融服務,包括貸款、儲蓄、保險和匯款服務。目前國際上對于如何展開小額信貸工作取得了較大進展,主要包括采取小額信貸的聯保模式、小額信貸的等級評級和小額信貸的批發機構定位等方面取得的成就。小額信貸的聯保模式主要是針對農戶信貸缺乏擔保的基本特點,通過小組聯保,聯保小組內部成員相互監督信貸資金的使用和歸還,已達到降低農戶信貸市場信息不對稱的目的。而等級評分是一種判斷風險的新方法,目的是通過記錄小額信貸客戶的經濟行為、信貸行為等,對小額信貸客戶資信等級作出評價。目前等級評分法確實使小額信貸減少了拖欠行為,進而減少了花費在收款方面的時間,從而提高了業務的擴展性和持久性。
對于社區銀行沒有統一的定義,在不同的國家有不同稱呼,如日本稱作地方銀行,德國稱作區域銀行,我國社區銀行這一概念主要來自美國。社區銀行主要是指由地方自主設立和運營的商業銀行,通過吸收社區資金并用于該社區。社區銀行主要是小型銀行,其產權主體特點是“少”而“散”,社區銀行的資金“主要來源于社區,返還給社區”。社區銀行相對于大型商業銀行的關鍵優勢在于為社區成員提供金融服務具有成本的比較優勢。針對社區性的小額度金融需求,由于社區成員,特別是單個個體和小企業在信用記錄、財務數據等方面都缺乏規范性和標準化,大型商業銀行為這部分客戶提供個性化的金融產品與服務的成本就變得高昂。社區銀行立足于社區,其地理比較固定和集中,能夠收集社區成員和社區中小企業非標準化的軟信息,比如:社員的個性特征、人際關系、社會聲譽等,從而根據這些信息為客戶提供個性化很強的金融產品與服務。
(二)國際小額信貸和社區銀行的發展趨勢
國際上,小額信貸在部分發展中國家和發達國家都取得了一定的成功。1983年,孟加拉的中央銀行與政府相關機構共同出資創立了孟加拉“鄉村銀行”,它被譽為世界規模最大、效益最好的扶貧模式。經濟發達國家的小額信貸以德國的企業金融和發展基金(FEFAD)為代表。從2000年起,歐洲建設發展銀行(EBRD)、國際金融公司(IFC)以及IMI(共產國際微觀投資AG)入股FEFAD銀行,2002年德國商業銀行人股FEFAD銀行資金。目前,FEFAD銀行已從捐贈者出資支持的信貸機構過渡到了一個具有透明度、專業化、有競爭力、有信譽的商業銀行。從1999年起,FEFAD銀行開始盈利,2001年銀行的凈資產回報率達18%。
隨著金融在經濟中的作用影響加大,各界日益認識到居民享受金融服務不僅僅是一種單純的資金行為,更是一種權利,從而產生了影響深遠的金融普惠制理念,這一理念促進了微型金融的快速發展。近20年來,小額信貸發展迅猛,小額信貸產品與服務也日益貼近微型金融市場和地區經濟發展特點,呈現多元化發展趨勢。一是規??焖僭鲩L。從1995年至2004年,小額信貸貸款筆數從900萬筆上升到6000萬筆。二是小額信貸機構呈現多元化發展趨勢。這些機構類型主要包括為非政府組織、專門設立的微型金融機構、合作性金融機構、商業銀行和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等多種形式。三是小額信貸產品和服務越來越多元化。不同國家和地區經濟發展水平不同,小額信貸產品和服務也有較大差異,目前這些產品和服務主要包括儲蓄存款、保險、匯款、小額租賃、住房金融和其他非金融服務等。社區銀行最發達的國家是美國。盡管近年美國社區銀行數量在呈現逐步遞減趨勢,但2003年美國設社區銀行仍有7840家,占美國銀行總數的94%。由于社區銀行在消費信用貸款和住宅抵押貸款市場份額的減少,社區銀行的資產份額損失較大,但是在社區銀行傳統優勢領域市場份額依然穩固,比如:小商業房地產貸款、建設和土地開發貸款、小農場貸款等。在過去20年里,社區銀行的業績與大銀行的業績也非常接近,在資產質量的不良資產率指標中,社區銀行的資產質量略低于區域銀行和25強銀行,1992~2003年社區銀行的不良資產率平均為1.58%,同期區域銀行和25強銀行分別是1.61%和1.86%。社區銀行近年來在發展的同時也面臨商業銀行的兼并問題。隨著科技的發展和商業銀行的規?;洜I,社區銀行的數量在美國等發達國家呈現遞減趨勢。1990年末,美國社區銀行的資產總額占銀行產業資產總額的23%,但到2002年末,社區銀行資產規模僅占11%。
二、我國農村金融市場及其組織模式:以貴州為例
(一)我國農村金融市場及需求特點
從資金供給視角看,農業貸款總量處于增長趨勢,農村信用社已成為農村金融的主力軍。截至2006年6月末,貴州省金融機構農業貸款余額208.06億元,其中,短期農業貸款余額178.96億元,比年初增長22.3億元,增幅14.2%,比全省貸款平均增長水平高出6個百分點,農業中長期貸款余額29.1億元,比年初增長5.4億元;鄉鎮企業貸款余額24.1億元,比年初增長22.8億元。
但是,農村金融服務機構單一、服務方式落后和供給機制還未有效生成仍然是不可忽視的問題。一是國有金融機構逐步退出,農村金融市場結構單一。隨著國有商業銀行實施集權管理,一方面縣級機構開始逐步撤并和退出農村領域,對貧困地區的影響尤為深刻,2004年末,全省50個扶貧工作重點縣的889個鄉鎮中有農行營業網點的鄉鎮僅有35個,另一方面,各商業銀行省分行根據其總行的信貸政策,集中上收貸款審批權,國有商業銀行對縣域和農村地區的投入較少。目前,90%以上的貸款是通過農村信用社發放,形成農村信用社對農村金融的壟斷。二是農村金融服務方式落后,不能適應實際生產需要。根據調查結果,農戶在申請貸款時碰到的各種問題中,貸款期限短是其中最主要的問題,占比為51.27%;其次是貸款數額小,45.57%的農戶認為貸款額太小不能滿足資金需求,希望貸款金額平均為21,972.22元。三是農村資金持續供給機制還未形成,存在資金外流和供給不足的問題。主要表現為,國有商業銀行縣級分支機構吸收存款的上存,截至2006年6月末,貴州省金融機構存貸差為451.4億元,其中存差的較大部分來自縣及縣以下金融機構,郵政儲蓄資金直接流出了農村,截至2006年6月末,貴州郵政儲蓄余額達163.9億元。
從農村金融需求視角看,調研顯示農村金融需求具有以下特點:一是適合于農村金融需求特點的金融產品少。在424個對于如果不需要抵押是否需要擔保的有效回答樣本中,91.7%回答沒有擔保。二是有效需求得不到滿足。就農戶曾經獲得貸款的情況而言,在樣本農戶中,約68.92%的農戶曾經獲得過銀行、信用社的貸款,其中以中等收入農戶居多;30.88%的農戶沒有得到過貸款。三是農戶實際借款期限不滿足于農戶期望的借款期限。2002年~2005年6月底,在總計433筆借款中,借款期限在1年以內者占93.1%,期限在1年以上者僅占所有借款次數的6.9%。但農戶在回答其希望的貸款期限時,499個有效樣本中,期望借款期限在1年及1年以內者僅占57.7%,42.3%的樣本戶選擇的是1年以上,說明有較多農戶的實際借款期限短于期望的借款期限。
(二)農村信用社的組織模式及缺陷
2003年開始的農村信用社改革,基本特點在于將過去由中央推動的改革轉變為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地方政府推動,目的在于通過各地根據本地區經濟金融發展特點因地制宜地制訂改革方案。這一初衷符合我國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和地區經濟機構特征的差異性較大的基本國情。但是,從目前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改革模式看,除北京、上海和天津成立了以市為單位的農村商業銀行或者合作銀行外,其他各省市均采用了省聯社模式。絕大部分省市均選擇了省聯社模式使得農村信用社改革模式單一,“沒有比較,很難證明省聯社模式是否是適應各地需要的最佳管理模式,省聯社模式事實上是‘只能成功不能失敗’”(謝平等,2006)。在省聯社模式下,一方面,“三會”的主要負責人都不同程度屬于上級聯社行政任命,“三會”之間能否發揮有效監督和制衡需要進一步檢驗;部分農村信用社在完善公司治理方面仍然還存在于法律文書上,“三會”至今沒有按照《公司法》和農信社章程履行職責,聯社理事長和主任仍是“一肩挑”現象普遍。另一方面,農村信用社股權結構分散,單個農民社員所占股權比例小,農村信用社內部人控制現象沒有得到根本的解決。目前,省聯社服務模式下,農村信用社有下列問題:
一是農村信用社內部機制建設問題。目前,各省市農村信用聯社都根據本地情況制定了相關規章制度。在內部控制制度的建設上,一些農村信用聯社還參照《商業銀行內部控制指引》,組織制定出臺了相關內控制度和管理辦法,建立了“垂直管理、上掛下查”的稽核審計管理體制。表面上看,這些制度和管理辦法都是參照國有商業銀行的管理辦法,建立現代企業管理制度,有利于全省農村信用社的規范化管理,但是,事實上,農村信用社正在削弱自身服務“三農”的優勢。農村金融的顯著特點是交易成本高、農業及相關產業風險高、交易金額小和農戶缺乏擔保等。采用省聯社管理模式,經營管理權限上收,具體的經營管理辦法采取全省統一的形式,無疑是斬斷農村信用社在“三農”中的觸角,使得農村信用社服務“三農”的靈活性和因地制宜能力變差,必然增加經營管理成本和經營風險。
二是農村信用社經營管理中存在的問題。由于農村信用社沒有真正建立起法人治理結構,內部管理人員缺乏董事會和股東等相關力量的監督,內部人控制沒有得到根本解決,于是帶來了農村信用社經營管理上的兩個突出問題。第一,成本軟約束化。2005年貴州省農村信用社營業費用比2004年增加了44.83%。營業費用缺乏合理控制具體表現為職工工資及福利的快速增長和業務招待費、會議費等辦公費用快速增加。2005年農村信用社的職工人數在包含了臨時工的情況下,僅增加7.70%。但是,2005年農村信用社平均職工工資及福利比2004年增長了87.69%,業務招待費從2003年到2005年快速增長了190.87%。第二,地方政府影響農村信用社的力度加強,農村信用社資金非農化趨勢明顯。2003年至2005年貴州省農村信用社非農產業貸款增加了近7個百分點,而非農產業中以房地產、建筑和教育、公共衛生等行業的貸款增長較快。
三、借鑒國際微型金融發展經驗深化農村金融改革
(一)農村金融改革要進一步借鑒微型金融的模式取向
社區銀行和小額信貸發展的經驗為我國農村金融改革提供了一定參考標桿。一是農村信用社改革要充分借鑒微型金融的發展經驗。在經濟發展較好的城鎮及周邊地區,通過引進社區銀行發展模式,吸收本社區資金,服務于本社區。農村信用社可以選擇縣鄉統一法人、合作銀行、股份合作銀行、商業銀行等多種實現形式。在經濟欠發達的農村地區,小額信貸作為信貸扶貧工具,金額小、個性化強,具有很強的生命力。農村信用社在內部管理上要借鑒小額信貸取得的成就,充分利用聯保、等級評分法、農戶項目技術輔導等小額信貸經營模式改造自身經營管理機制,根據農戶個性化的需求設計金融服務產品,徹底實現農村金融服務的市場化和客戶化導向。
二是要盡快開放農村金融市場,特別是在市場利率定價、市場準入、業務監管和市場退出等方面多做探索,積極引進小額信貸、社區銀行等金融服務主體,促進農村金融市場化。要在江口等地小額貸款試點的基礎上,總結試點經驗,逐步嘗試放開農村金融市場,建立健全小額貸款機構的市場準入、業務運作和市場退出的運行機制,讓民間融資浮出水面,促進其有序健康發展,促進農村金融市場形成有序競爭、良性互動的局面。國家可以依照我國改革開放特區經濟的辦法推進農村金融改革,例如:選擇部分農村經濟發展落后的地區作為農村金融市場化改革的特區,采取特殊的政策和辦法,促進農村微型金融機構的發展。當然,也要加強對小額貸款公司的合理引導和監管,國家應盡快出臺《小額信貸管理辦法》,填補對小額貸款公司監管的法律真空,促進小額貸款公司健康持續發展。
(二)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還需要一些具體的政策措施
針對目前農村信用社改革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借鑒小額信貸和社區銀行發展的國際經驗,要繼續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
一是金融管理制度設計上,要改革傳統的“一鄉一社”制度,打破區域內只允許設立一家信用社的限制,在農村信用社滿足一定條件下,鼓勵這部分農信社在一定范圍內跨區經營。通過改變傳統“一鄉一社”模式,讓農村信用社在一定范圍內相互競爭,有利于增強農信社內部改革的動力,增強農信社合理的利率定價能力。
關鍵詞 金融
一、引言
農村金融是農村經濟的核心,當農村金融的發展適應農村經濟的需要時,作為資源配置部門,將會給農村經濟的發展提供資金支持,促進農村經濟的發展[1]。黨的“十”會議強調要加大強農、惠農、富農政策力度,著力促進農民增收, 作為服務農村金融市場的主要媒介,農業發展銀行、農業銀行、農村信用社和郵政儲蓄銀行是主要服務“三農”的金融機構,為“三農”發展提供了重要的資金支持。但農村金融機構在促進農民融資、農民增收方面也存在著一些問題,例如:農業發展銀行不直接和個體農戶產生信貸關系,并且作為政策性金融機構,發展不到位,中國農業銀行近年來非農化迅速,把重心轉移向城市,郵政儲蓄銀行只存不貸,從而形成了以農村信用社為主農村貸款格局;農戶作為農村經濟的主體,由于其貸款成本高,償還能力有限和缺乏有效抵押品等金融約束條件,造成了農村信用社“惜貸”問題等等。
近年來由于農村產業結構的調整和農村經濟產業結構的總體優化,使得農村信貸資金需求量日益增大,特別是國家提出要建設新型城鎮化,農戶就近城鎮化需要農村金融的大力支持。為農村金融市場上的金融組織正規主體是農村信用社,但單一的農村金融渠道,減少了農民的借貸渠道,減弱了農村金融市場的活躍性,構建多元化的農村金融體系,助于服務農村的金融機構更好的實現科學發展,減少農民借貸成本并促進農民增收。
二、當前農村金融市場信貸狀況及特征
我國農村金融領域內,由于高效的金融機構匱乏也缺乏合理的金融產品,農村金融發展一直面臨著供需面臨著失衡失真的狀況。2012年3月份,總理在2012年政府工作報告時指出,2011年中央財政投資了 1萬億元用于三農支出,比上一年增加了 1839億元。與此同時,廣大農戶信貸問題缺十分突出,農戶信貸需求與我國農村正規金融機構信貸供給不足的嚴重影響農民增收。當前我國農村金融市場信貸狀況及特征有以下幾個特點:
(一)非正規金融信貸活躍
農村信用社作為直接覆蓋農村地區的正規金融機構,本應成為農戶生產、生活所需資金的主要供給者,然而在對農戶的調查中發現,事實并非如此。當農戶有借款需求時,大部分的農戶會把親友作為首選的借款渠道,而只有小部分的農戶有融資需求時,會把農村信用合作社作為首選的借款渠道。這說明非正規金融機構是農戶借款的首選,而目前農村最主要的正規金融機構—農村信用社。由于缺乏金融借貸人際關系,一部分農戶貸款預期較低,從而缺乏向農村信用社貸款的動機,同時農村信用社的借款手續繁瑣,相對于民間借款的無息或低息,及時靈活和簡便來看,農戶從農村信用社獲得貸款是有成本的,他們要獲得貸款必須支付較高的利息,并且為了配合農村信用社復雜的貸款手續,少則一個星期,多則一個月的等待時間是普遍現象,這對于急需用款的農戶來說無異于變相的增加了成本,故而農村金融借貸走向灰色市場。
(二)金融產品服務單一
正規農村金融機構提供的金融產品單一,不能滿足農戶多元化的金融需求。隨著非農就業和農村教育流向城市,農戶對匯兌、轉賬結算與代收代付業務的需求上升,目前農村信用社沒有更新提供新型的服務,而僅僅是傳統的存貸業務的延伸,農村信用社提供的金融產品無法滿足農戶的新型需求。對于富余的農戶,對閑散資金有高于傳統存款利潤的傾向需求,
農村理財產品和其它中間業務的匱乏,不能滿足文化程度較高,有金融意識的農戶的理財需求,從目前的現實情況來看,農村信用社中間業務發展嚴重滯后,并不能提供相應的理財產品來滿足農戶的理財需求。
(三)農戶金融需求特點
1、金融服務需求多元化
農戶收入來源的多樣性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農戶金融需求的多樣性。一方面,傳統的農業收入在農戶家庭收入中所占比例越來越小,而棉花、蔬菜大棚和果林等逐漸呈現規?;N植,其收入效益遠遠高于傳統的農業,這就要求農村信用社提供與之相對應的貸款品種,以滿足農戶擴大再生產的資金需求。另一方面,隨著外出務工收入和文化水平的不斷提高,大部分農戶有了閑置資金,從而對金融服務存在強烈需求,他們表示希望農村信用社能夠提供轉匯、結算等金融服務和各種類型的金融理財產品。
隨著我國“三農”發展政策的深入,農民收入得以增長,特別新農村建設激發了農村消費性信貸資金需求的上升,一般農戶在解決了溫飽問題之后,剩余的資金能用于改善生活質量,但是比較規模化生產的農戶存款水平較低,由于貧困農村地區的社會保障機制缺失,農戶消費貸款中用于婚姻、教育開支占了較大份額。
2、生產性金融需求趨于長期化
在農戶金融服務需求多元化情況下,農戶信貸供給模式未能及時進行有效調整,面對農村市場反應比較遲緩,農戶信貸需求與信貸供給呈現非均衡的狀態。對于富裕農戶而言,小額信貸周期短,貸款金額小不能適應規模化經營的信貸需求。農業經營活動周期轉向長周期信貸需求。
目前農村富裕農戶的融資需求已經從周轉資金需求向長期性資金需求轉變,通過查問卷統計結果顯示,產品創新、固定設備投資的農村富裕農戶申請貸款的比重呈快速上升趨勢。調查結果顯示,過去三年只有不到50%的農村富裕農戶會把從正式金融渠道獲得的貸款用于長期生產之中而現在呈現上升趨勢。這表明,農村中小企業的規?;l展缺乏資金是最主要障礙。
三、政策建議
從農村金融機構來看,隨著農業銀行逐步從農村市場撤出其貸款業務,并關閉了農業合作基金會和其他非正規金融機構,從而使農村信用社在我國農村信貸市場處于壟斷地位,而處于壟斷地位的農村金融市場一般來說是低效的。
1、農村金融機構的多元化
首先是實現農村金融機構的多元化。農業投資的主要來源是農村信用社和小額貸款公司。一方面優化農村金融體系,可以在各個鄉鎮設立村鎮銀行,距離上既有競爭有一定的天然地理區域保護。村鎮銀行做能夠彌補農村金融不足的問題,解決金融供給對金融需求的制約。村鎮銀行實行的是純商業化運作,符合市場機制的需求,能消解非正式金融機構的競爭,并改善商業銀行涉農信貸的不足。其次,在農業經濟發展較好的地區集中設立農村資金互助社。
2、建立農業投資融資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