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誕生,需要你不斷地搜集資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編為你收集了豐富的供用電合同管理主題范文,僅供參考,歡迎閱讀并收藏。
隨著我國用電環境的更新和用電需求量的增長,過去傳統的供用電監察方式已經無法適應當前的用電需要。在這種情況下,對供用電雙方的供用電合同進行管理成為一種新的供用電監管方式,能夠滿足人們在新時期對用電監管的需要。但是,目前我國的供用電合同監管體系并不完善,其中還存在很多不足,對我國的供用電監管體系建設造成了一定的阻礙,所以認真審視我國的供用電合同監管工作,找出其中存在的問題并加以改進是當前我國電力監管工作的重點,是提高我國供用電監管質量的有效途徑。
1 供用電合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我國的電力企業覆蓋的用電區域大多比較廣泛,其中用戶種類多樣、數量較為龐大,且一些用電地區的地勢地貌較為復雜,用于工業供電的設備也非常多,這樣就造成供電合同的類型較多,而不同類型的供用電合同之間又存在著很大差異,所以在進行供用電合同管理時難度較大。再加上供電企業中從事供用電合同監管的人員種類較多,人員流動量又比較大,流動頻率較高,這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合同管理工作雜亂無序等問題出現。另外,供用電合同管理系統缺乏科學的管理規范,合同無法形成統一的管理系統,也是造成合同管理質量無法得到保證的原因之一。
1.1 工作量大,管理出現缺位
由于現在居民及企業是用電量都在增加,隨著國家建設的發展,電力基礎設施建設得到普及,用電客戶數量增多,電力供應企業與客戶簽訂的供用電合同數量不斷增加。但由于目前我國的電力企業對供用電合同管理工作不夠注重,所以造成合同管理時出現重視高壓合同、忽視低壓合同,看重城市合同、忽略農村合同的問題存在。過分重視修簽率無法保證供用電合同的質量;高壓電供用電合同與低壓電供用電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差異;對農村居民供用電合同的重視度低于城市居民供用電合同等問題造成和認同管理出現缺位現象,大大的降低了電力運行過程中躲避風險的能力。
1.2 畏難情緒,合同簽訂停滯
簽訂供用電合同是一項非常復雜的工作,在雙方達成協議、簽訂合同時往往要經過多次反復協商,并且經過多次修改才能完成。由于過程比較繁瑣、工作任務繁重等問題很容易造成供電部門合同管理人員在工作時出現畏難情緒,導致合同簽訂效率低下,修簽工作停滯的情況。
1.3 缺乏獎懲機制,合同管理薄弱
在供用電修簽和管理工作中,由于缺乏有效的獎懲機制,沒有對相關工作人員的進行有效約束和激勵,所以無法充分調動管理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對合同管理的質量也很難保證。為提高合同管理工作效率,電力供應企業應該建立起科學的獎懲制度,對高效的合同管理行為進行獎勵和激勵,對合同管理過程中存在的違規現象進行嚴厲懲處,以減少工作中再發生類似的情況,降低合同經營風險。
2 開展供用電監察職責和目的
2.1 供電處開展供用電監察的目的
檢查供用電合同簽訂與執行的管理情況;業擴報裝管理情況;業擴報裝各環節的流轉、業務工作單、審批、驗收以及裝表接電、供用電合同的簽訂是否進入營銷系統進行操作;各環節必備的資料是否齊全、審批手續是否完備;檢查電能計量管理情況;業務工作單的出具和運轉是否按規定業務流程進行、業務工作單的審批和簽章是否齊全。重點檢查更換計量裝置和用電性質變更的業務工作單,核查更換計量裝置的余度電量的計算情況,客戶檔案資料與現場、營銷信息系統、供用電合同、抄表卡是否對應一致。
2.2 供用電監察職責對以下內容必須明確界定
供電的方式,質量,時間,用電容量,地址,性質,計量方式,電價,電費的結算方式及時間,雙方的產權分界點,用電方的設備清單,接線圖,供用電設施的維護責任、中止供電等條款。現有的供用電合同,產權歸屬直接涉及到供用電雙方對線路及電力設施的維護管理責任,一旦出現電力事故時,各方也有依據明確各方的民事責任,因此出現問題由產權方負責。電力客戶用電性質與執行的銷售電價類別是否相符,電價比例是否與實際相符;基本電費、力率調整電費、電價的執行等是否符合有關規定要求;優惠電價執行范圍和標準是否正確等。
3 完善供用電合同管理的辦法和措施
3.1 統一合同管理,實現供用電合同的規范化管理
加強制度體系的完善,進一步明確各級合同管理人員的職責和工作標準,完善合同分級管理模式,統一合同管理臺帳、報表、檔案的管理標準,明確合同存放地點、檔案盒外觀、標簽格式等要求,專變用戶合同與其原始檔案一同存放,一戶一檔,居民合同按臺區、線路集中存放,做到查閱便利、快速,實現供用電合同的規范化高效管理。
3.2 分解供用電合同修簽,落實簽訂和會簽責任
電力企業供電處各部門,分解供用電合同,落實簽訂和會簽責任制,措施到位責任到人,形成重合同、抓落實的工作格局。在實際工作中,鄭煤供電處設立巡訪制度,隨時了解客戶經營狀況,掌握用電需求,利用各種渠道取得客戶的理解和支持。客戶對合同條款不理解的,認真做好合同條款解釋工作,一旦合同協商一致,促使合同的盡早簽訂。對供用電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的各個環節,按屬性、分條款細化到各專業,實行誰主管、誰簽字、誰負責,進而探索出了供用電合同修簽制。
3.3 規范供用電合同流程,確保合同修簽質量
為了規范供用電合同流程,我們對到期的合同,由公司供用電合同管理專工,分月列出時間表,提前一個月通知到相關供電營業所和用電客戶,對到期不續簽供用電合同的客戶,分別采取電話告知、手機短信、下發續簽供用電合同通知書等相關措施,促使其按時簽訂供用電合同。總之,簽訂《供用電合同》是一項綜合全面的工作,對其人員業務素質配備相對較高。
結束語
做好供用電合同的管理工作有有利于降低電力運營中存在的經營風險,提高我國電力供應的質量,提高電力供應水平和質量,為我國電力供應水平的提高做出貢獻。在新的形勢和環境中,電力供應企業應該依據現實情況要求,改進供用電監察模式,更好的為用電客戶提供服務,保證電力供應的質量。完善供用電合同管理體系有利于促進我國供電行業向更高層次發展,推動我國居民生產生活進一步提高。
參考文獻
關鍵詞:電力工程;合同管理;電力施工
合同經濟已經成為現代經濟市場的重要方式之一,要加強合同管理,需要企業重視合同管理的作用。電力施工復雜,因此其合同涉及多個方面,合同的簽訂和管理均要注重全面性,保證在全過程中的管理合理性,包括洽談階段、劃撥極端和簽訂階段以及生效階段。合同管理涉及到一些變更內容,需要企業管理者著重進行分析,保證合同管理制度的完善性,實施全面性的、法制化的合同管理過程。
一、電力工程合同管理的問題
1.法制觀念較弱,缺乏合同管理意識
電力工程合同是保證工程的承發包雙方合法權益的保證,在簽訂和整個執行過程均需要履行責任,合理的合同是企業關注的問題。目前電力企業工程合同中存在諸多的問題,首要問題就是一些小的工程商對合同的重視程度不足,直接表現為重視利益但卻缺乏法律意識,不能對企業的合理利益進行規劃。企業對于利益的追求過于強烈,尤其是在經濟利益低下階段,企業經濟利益放在第一位,忽視了合同管理細節內容,但是這恰恰導致了成本上升,合同的不合理現象,導致工程利益損失。導致合同簽訂過程中存在漏洞,執行過程中存在一定的利益都市,招標過程中存在一定的合同內容修改現象,企業合同管理人員的協調性不強,合法權益被侵占,最終導致企業利益丟失。
2.合同管理與工程招投標管理相互分離
電力企業合同與招標之間要求存在一定的偏差,合同具有法律效應,招投標需要嚴格按照法律規定進行,保證工程進度、成本和施工過程的合理性,對于工程進度而言,要保證投標書的編制與管理體制的一致性,因此在施工方與工程建設方簽訂合理的合同。該合同以文件的形式轉給項目經理,技術部門則按照合同執行,但是由于當下的合同管理與工程招標投標管理分離,導致合同的執行連貫性不強,企業技術人員對于合同的理解不深刻。最明顯的表現就是文件的形式與內容與工程需求脫節。
3.按合同索賠很難實現
隨著工程施工的進行,施工中存在的利益分割不均,安全事故大量存在,但是由于合同索賠存在一定的困難,這一問題出現的主要原因在于合同簽訂階段的模糊性,但電力工程施工過程中,難免會出現變更問題,但是合同的變更緩慢,導致業主不履行合同內容。甚至合同無法簽訂,影響承包商利益。同時,承包商為了保證自身利益,往往是不是以合同約定來進行索賠,因此導致合同索賠存在一定的困難。
二、加強電力工程合同管理的策略
1.提高管理人員對于工程合同的認識
企業合同管理人員和執行人員均應認識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保證合同簽訂階段的合理性,并且要求企業員工嚴格按照法律意識規范自身行為。對其合同和法律體系進行強化培訓,做好合同的審核工作,使合同能夠表達準確,保證自身利益,對合同變更內容做好說明,防止信息模糊性。另外,在合同風險的防范上,企業合同管理人員要確保索賠的合理進行,通過合同管理的約束,來施工企業具備市場觀念和行為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的法律意識,對其進行法律知識的強化培訓,從而學會利用法律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在合同簽訂過程中要做好審查工作,避免出現條款不明,表達不準確的情況,而且在施工中還要加強項目管理工作,確保施工合同能夠得到真正的履行。打破觀念的束縛,仔細研究索賠相關內容,保證合同中的條款能夠履行,建立相關的索賠檔案,約定合同履行實踐面積是向業主遞送索賠文件。
2.理順招投標管理與施工合同管理關系
在企業合同管理中,招投標管理與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導致其不合理現象的發生。分析合同管理的問題,我們就會發現,雖然合同管理的條件就是招投標,但是經濟利益則是工程造價最大的影響因素,并且靜態工程已經無法適應企業發展的需求,現場施工管理存在較大的變動,保證企業施工定額與市場之間的材料、價格等理論相背離,這就導致企業不得不背離招投標的相關條款,另算企業成本。使工程造價與實際造價之間相互分離,工程清單就會由投資商或業主委托造價咨詢單位依據設計圖紙直接計算給出,這樣可以有效的減小施工中對于圖紙的誤解。施工單位應在投標過程中負責合同審核,畢竟企業具有一定的采購和管理水平,有助于合同的日后執行。
三、總結
市場經濟已經逐漸規范,電力企業施工也應根據合同內容進行規范。但是由于電力工程具有復雜性,施工變更多,因此合同管理往往存在一定的困難,使合同管理的問題大量存在。為了促進電力工程的發展,合同管理應成為工程管理的核心內容,保證合同簽訂和履行階段的合理性。
參考文獻
[1]畢韜.電力工程合同管理探析[J].科技資訊,2006,(26):131-132.
[2]張誼.我國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及改進措施[J].科技信息,2008,(31):485,489.
關鍵詞:電力 負荷管理 系統 供電企業
中圖分類號:TM71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7-3973(2013)011-083-02
我國在電力緊缺的時代誕生了電力負荷管理系統,解決電力供不應求的矛盾是電力負荷管理系統當時的主要任務,從而能夠保證供用電的正常秩序。此系統是一個全面管理電力負荷的綜合系統,主要采用的技術有計算機技術、自動控制技術和通訊技術等。在新時期電力市場獲得了飛速發展,電力負荷管理系統的重要性也日益體現出來,目前供電企業對電力負荷管理系統的開發、研究和建設越來越重視,本文就電力負荷管理系統在供電企業中應用的相關問題做一些探討。
1 電力負荷管理系統在供電企業中的應用現狀
目前,我國大約有12家公司從事電力負荷管理系統的開發、研究與生產工作,這些公司負控產品組網建設的電力負荷管理系統一共有160多個。近些年來,電力負荷管理系統經歷了單系統、雙機系統、網絡系統等發展過程,從最初的以限電跳閘為主要目標發展到為用電營業管理服務為目標的綜合管理系統,系統的通訊規約也逐漸由各公司獨立規約發展到最后的全國統一規約。而且,對電力負荷管理系統的安裝數量每年都有增加,無線電負控系統已被大部分地區安裝。以無線電作為信息傳輸通道對地區和用戶的用電負荷、電量及時間進行監視和控制的技術管理系統稱為無線電負控系統。此系統由若干設備組成,如:天線、計算機系統、電源、電臺等設備。設在用戶單向和雙向終端的是屬臺,組成包括:調制解調器、電臺、電源、數據采集、參數顯示及數據處理等。無線通信屬于超短波無線通信,其主要特點是:系統的容量很大、可以靈活地調整配置,屬于集中控制系統,且容易擴充。
2 電力負荷管理系統存在的問題
2.1 電力負荷管理系統的建設目標不明確
目前大部分電力負荷管理系統的模式都是采用原來的固有模式,對企業現狀的經營環境和企業未來的現代化管理需求缺乏細致的分析和研究,也缺少系統的規劃,這就導致電力負荷管理系統的建設目標不夠明確。
2.2 在功能上缺乏對已建系統的運用力度
我國對電力負荷管理系統工作的開展,存在著認識上的偏差,因為企業創一流的必備條件就要建設電力負荷管理系統,這樣的確能夠加快建設負荷管理系統。但是電力負荷管理系統功能的進一步開發和運用卻被很多單位所忽視,最終體現在系統的終端安裝停滯不前,網絡互聯運行的功能難以實現,長此以往,電力負荷管理系統的應有功能就會被削弱。所以,必須在思想上提高對電力負荷管理系統建設和發展的認識,爭取早日讓電力負荷管理系統成為電力營銷和現代化用電管理的工具。
2.3 未能充分利用系統資源
電力負荷管理系統從系統科學理論的角度來看,其建設只有與內部模擬市場、電力買方市場和企業現代化管理重組相結合,才能夠顧全供電企業的全局,優化電力負荷管理系統的建設和發展問題。目前,我國電力負荷管理系統仍處于封閉、孤立、自成體系的狀況,開發、利用此系統的目標僅僅是站在電營服務的角度。這就造成這種情況的出現,電力負荷管理系統雖然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沒有充分利用該系統的數據資源和信道資源等,沒有做到優化利用。
2.4 沒有明確界定系統業務
電力負荷管理系統的發展趨勢是與MIS網聯網,所以電力負荷管理系統本身不必實現所有的應用功能,可以通過數據上網共享的方式在其他操作站的應用崗位實現。但是目前對于哪些工作可以通過數據共享來實現,哪些工作和應用需要由電力負荷管理系統來完成,目前沒有明確的分工和界定,因此,現在的企業電力負荷管理系統建設的功能一般為又大又全。
3 電力負荷管理系統在供電企業中的應用對策
3.1 做好系統建設的細致規劃
電力負荷管理系統要采用“從上到下”和“從下到上”相結合的規劃和建設策略。“從上到下”是指從上一層次到下一層次,也就是從整體到局部的策略。從上到下的分析能夠規劃系統應用的數據需求和實施步驟,謀求電力負荷管理系統局部優化目標的前提是電力負荷管理系統的全局優化,這樣也可以確定電力負荷管理系統的地位和系統應用的分布式網絡。“從下到上”是從供電企業的管理需求出發,也就是分階段建設系統,這樣單項的系統應用功能能夠首先實現,然后綜合應用功能通過網絡實現,這樣能夠逐步實現從單系統應用到網絡綜合系統應用,由低級到高級的開發過程。
3.2 規劃和組織系統數據
電力負荷管理系統開展各項應用的基礎就是系統數據的完備性和準確性,因此,系統數據的規劃和組織就顯得尤為重要。這里可以采用枚舉法進行數據規劃,將整個信息網開發應用的各種數據信息都枚舉出來。可以采用排隊法進行數據的組織工作,目前該系統的許多功能應用的基礎是數據完備。所以,要協調好數據的組織與功能的開發。首先,要保障數據的完備性,按照數據規劃優化設計終端;其次,要對數據進行排隊,對哪些電網中的數據要早點提供,哪些數據要晚點提供一定要弄清楚,作出終端裝用計劃。
3.3 完善電力負荷管理系統的終端功能
現代計算機的芯片功能隨著計算機技術的不斷發展與完善也得到日臻完善,應用到電力負荷管理系統上,就要在設計和制造其終端設備時能及時更新換代。要對電力管理和營銷方面的運用予以重視。采用交流采樣輸入方式,改變以前的按讀取電能表脈沖的輸入方式,這樣對終端系統設計能夠簡化,還可以對數據采集的精確度進行提高,從而對系統的配調自動化方向打下良好的基礎,不僅可以將終端系統設計簡化,還可以將數據采集的精確度提高。此外,還有補全負荷需求側必備設備,它指的是盡可能將需求側用電信息傳至系統主站,以選用電能表的影響為例,某些企業的負荷管理系統要想讀取有功電能計量只能通過485接口讀取,使用無功電能計量則不能讀取,這就導致對需求側的無功管理無法實現,對電網的正常運行也是不利的,負荷管理系統的已有功能也會被削弱。要想解決上述出現的問題,就要對需求側選用全電子計量表。
3.4 充實改進主站系統軟件
在整個電力負荷管理系統中起著關鍵性作用的是系統的主站軟件,系統的主站軟件不但要滿足操作上的簡單靈活性、可靠性和一定的可拓展性等功能,還要能夠根據招測的需求側數據,自動分析出數據異常、用電行情預測等結論。也就是說應具備電力市場的預測功能和自動分析功能,通過這些功能,企業能夠更好地為電力營銷管理服務,可以根據對數據的分析,結合電價做出電均價測算等。
3.5 做好負荷管理系統的安全保障工作
負荷管理系統的安全非常重要,因為用戶開關跳閘功能的實現都通過電力負荷管理系統來實現,而且大量的重要數據信息都是有系統采集、保存并提供的。目前電力負荷管理系統的安全問題已經收到了普遍關注。其中,有以下原因可能導致系統出現不安全狀況:軟件設計的可靠性、安全性不完備;系統的硬件配置和結構;黑客攻擊;病毒侵入;誤刪數據或程序;系統安全管理存在漏洞等等。為了防止這些不安全因素的出現,可以采用如下的防范措施:利用系統本身的數據庫應用系統的安全,如對用戶的權限進行控制或者進行訪問認證;設置防火墻、防病毒軟件等多層防御等等。當然這些措施都要通過電力負荷管理系統與MIS網的聯網,這樣能夠在聯網線和系統服務器間設置一個轉發服務器,這個服務器能夠和系統服務器并行,從而確保系統的安全性。
4 結束語
電力負荷管理系統是用電管理自動化、配網自動化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也是開展節約用電、計劃用電和安全用電的重要技術方法與手段。電力負荷管理系統能夠保證電網的經濟、安全的正常運行,與此同時,還可以均衡負荷,改善電網負荷曲線。此外,還能夠提供一些豐富、有效的實時信息,這些信息對營業抄收、線損管理、計量檢測等工作提供了很大的參考作用。隨著我國電力市場的不斷發展,電力負荷管理系統的地位將會越來越高,此系統的建設與完善也必然能夠推動我國用電管理現代化的進程。
參考文獻:
[1] 黃梯云.管理信息系統導論[M].北京:機械工業出版社,1986:136-137.
【關鍵詞】 合同管理 特點 問題 動態管理
1. 電力企業合同管理特點
由于電力建設投資大、技術含量高、施工周期長等,帶來施工合同管理具有如下特點:①由于電力施工合同的生命期長,受外界影響大。合同管理周期長、跨度大,受外界各種因素影響大,同時合同本身常常隱藏著許多難以預測的風險。②由于電力建設投資大,合同金額高,使得合同管理的效益顯著,合同管理對工程經濟效益影響很大。合同管理得好可使承包商避免虧本,贏得利潤。否則,承包商要承受較大的經濟損失。據相關資料統計,對于正常的工程,合同管理好壞對經濟效益影響達8%的工程造價。③由于參建單位眾多和項目之間接口復雜等特點,使得合同管理工作極為復雜、繁瑣。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涉及到業主與承包商之間、不同承包商之間、承包商與分包商之間以及業主與材料供應商之間各種復雜關系,處理好各方關系極為重要,同時也很復雜和困難,稍有疏忽就會導致經濟損失。④由于合同內外干擾事件多,合同變更頻繁,要求合同的管理必須是動態的,合同實施過程中合同變更管理顯得極為重要。
2. 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2.1合同管理者在處理合同索賠事宜要特別注意合同條款關于索賠事件有一個時效問題。合同條款要求承包商在引起索賠的事件第一次發生之后的28天內,將他的索賠意向通知監理工程師,同時將一份副本呈交業主。許多施工單位在施工前、中期的過程中,不重視索賠時效問題。將一些本可以進行索賠的合同事宜,拖過了有效期內,導致最后的索賠不成功。
2.2合同管理者在工程合同管理中,要注意書面確認的重要性。對監理工程師或業主一些可能涉及合同事宜的言行,及時采用書面的形式上報監理工程師或業主進行確認。確保以后處理合同事宜不會出現“空口無憑”的扯皮現象。有的承包商確信業主或監理工程師在某件事上有違規或變更行為時,認為涉及的金額不大,并且為了不影響和業主的關系,而選擇了放棄索賠權利。在這樣的思想下,錯過了一次次的索賠要求,等到發現累計的金額數量達到一定數目,已過了索賠有效期,并且還沒有相應的書面文件。
2.3企業合同意識淡薄,缺乏專業的合同管理人才。一般在合同出現問題后不能嚴格按合同辦事,而是習慣于找領導協調,即使是合理索賠也不能理直氣壯的提出。
3. 加強電力施工中的合同的動態管理,做到事前、事中、事后控制:
3.1事前控制
它是一種面對未來的控制,也稱主動控制。因此質量控制的重點應是貫徹以預防為主,事先控制的原則。
3.1.1開好第一次工地會議,第一次工地會議是檢查各參建單位、承包商、監理準備工作。確定工作程序:A、說明工程質量驗收程序,有關表樣,明確報表時間;B、明確現場工程例會、專題會議等召開時間、地點、出席人員;C、明確各單位各個人員職責分工。
3.1.2搞好設計交底(圖紙會審),由項目總監協助建設單位,組織施工單位、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先由設計單位介紹設計意圖,結構特點,施工要求、技術措施和有關注意事項,然后由施工單位提出圖紙中存在的問題和需要,使參加施工的各單位人員思路一致,最大限度的避免施工中出現失誤。
3.1.3施工組織設計未經監理總監審批,不準開工。并要求總監理工程師對施工組織設計進行審核,總監理工程師對施工組織設計的審核的重點是:A、總體布置是否合理;B、技術措施是否得當;C、施工程序安排是否合理;D、主要項目的施工方法是否可行;
3.1.4嚴格執行進場材料報驗制,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構件、配件進場驗收合格,保溫隔熱材料和粘結等材料進場復驗符合驗收規定,不合格材料不準采用,必須退場;
3.1.5設計變更,設計變更是工程施工過程中保證設計和施工質量,完善工程設計。糾正設計錯誤以及滿足現場條件變化而進行的設計修改工作,但,任何設計變更不的得降低建筑節能效果。設計變更一般包括由原設計單位出具的設計變更通知單和由施工單位征得由原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聯絡單兩種。. 設計變更要盡量提前,最好在開工之前就發現,或在施工之前變更,防止拆除造成的浪費.。
3.2電力工程質量的事中控制
3.2.1監理旁站,旁站監理只是建設監理工作中用以監督工程質量的一種手段,主要是為限制不正當的施工行為,工程質量事中控制,所采取的監理方法之一,它與監理工作的其它監督手段結合使用,是質量監理工作中相當重要和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3.2.2巡視與抽查,如果說在工程質量事中控制中,旁站是蹲點的話,那么巡視就是跑片,對工程質量進行抽查,對于重要部分或關鍵工序增加抽樣比例,判斷此關鍵工序是否失控、如果存在的“系統性質量偏差”,提出整改意見。
3.2.3監理日記,是系統的反映監理過程,對有特殊問題的原因、處理結果,以文字記載下來。監理日記必須掌握以下原則和要求:A、實事求是,遵守監理工程師“守法、誠信、公正、科學”的從業準則,客觀公正地記錄工地施工、監理情況;B、書寫工整、規范用語、內容嚴謹,應反映監理活動的具體內容及其深度、廣度、體現時間、地點、有關的人以及事情的起因、經過和結果。使用專業術語和規范文字,體現監理行業特點、技術要求和崗位職責履行情況,文字與數字相結合,檢測數據及其單位要符合規范和標準;C、問題的發現和處理,要有始有終,記錄問題時對問題的描述要清楚,處理措施和處理結果都要跟蹤記錄完整;D、及時送審、簽認、存擋,防止丟失缺損,加強監理日記的檔案管理,提高監理日記的檔案使用價值。
3.3工程質量的事后控制
事后控制,又稱被動控制,有人稱它為負債管理,意指今天的管理是為昨天欠下的債所做的,不良結果一旦發生,損失已經造成,無法挽回了。
3.3.1嚴格按檢驗批、分項、分部(子分部)工程進行質量驗收,并進行質量評價,對于工程質量存在問題提出整改意見,直至整改合格于以驗收。
3.3.2技術事故的事后控制,查明原因,及時上報,設計院、專家會診,拿出整改方案,監理監督整改。
3.3.3事后控制還有:參建單位內部驗收,住宅工程的分戶驗收,物業管理部門組織的細部檢查,業主組織的客戶看房等,這些活動參加的人員多,不同專業,不同需要,全方位,多角度的提出整改意見,是對工程質量全面評價,也是對工程質量的事先控制、事中控制的檢驗。
結束語
電力工程施工合同是電力企業市場化運作的基礎,對施工合同進行有效管理則是促進雙方全面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確保建設工程質量的重要手段。電力工程施工企業要在市場競爭中求得生存與發展,就必須加強合同管理。因此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已越來越受到電建企業的重視。合同管理涉及企業全面管理的各個方面,做好合同管理必須從源頭抓起,在各個環節都要充分重視。一個項目合同管理工作的好壞,將直接影響該項目的盈虧額,必須引起項目經理的重視。工程建設項目戰線長、作業面廣,地質條件復雜多變,并且施工期間存在許多不可預見因素。施工企業必須抓住項目的特點,做好合同管理工作,以保證其順利實施并為企業爭創最大經濟效益。
參考文獻:
[1] 成虎:電力工程合同管理剖析[M],東南大學出版社.2007.
[2] 徐奕芳;加強項目管理中的合同管理[J].中國市政工程,2007,6.
[3] 劉守義;國際工程合同管理,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2005.
[4] 何伯森:合同條件導讀與解析,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2003.
關鍵詞:信息 深化應用
中圖分類號:TM63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改革開放30多年來,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取得新的巨大成就,中國的國民經濟得到了快速持續發展,尤其是我國的電力行業實現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全面掀起全國電網大投資、大建設、大發展的。經濟發展,電力先行已成為社會的共識,國家日益加大電網建設投資,越來越多的電力基建項目拔地而起, 而目前電力基建項目存投資大,周期長、技術難、接口多,位置偏,管理協調十分復雜,涉及參建單位多,項目管理信息量大的現實情況。僅僅依靠制度、現場管理和巡視檢查無法完全保證施工安全質量和建設目標,就當前整個基建管理隊伍也不能滿足工程項目建設規模需求和實現全過程管控。在這樣的背景下,隨著信息化以及項目管理觀念的日益深入與滲透,根據國家電網公司SG186工程建設的總體部署,2009年3月,蘊涵現代工程項目管理思想、集成現代信息技術的項目管理系統基建管控系統開始建設,并通過試點、推廣、改進完善,逐步全面實現運行,服務于中國的電力基建市場。一場關于電力基建管理信息化的變革拉開了帷幕。
目前,國網公司"三橫五縱"的基建標準化管理體系框架已經建成。基建管控系統已按照標準化配置、全過程管控、多層次部署的思路,以標準化建設成果為基礎,滿足總部、網省公司和現場管理的需求,特別是充分貫徹了現場項目部標準化管理思想,以信息化手段強化三個項目部功能的發揮,推動了基建工程的全面標準化管理進程。2012年8月1日,為提高基建管理工作效率和實效性,國家電網公司開始推行基建管理信息系統單軌應用,研究頒布了總體實施方案。在國網公司大力推動和創新基建業務信息化建設的形勢下,作為參建單位的技術服務機構——監理項目部,如何積極的響應上級要求并扎實開展各項基建管理信息化的工作,已成為擺在我們面前的一個比較棘手的問題。
一、基建管控系統單軌運行對監理工作的重大意義。
1、有利于提升監理項目部標準化創建水平。監理項目部作為監理公司的派出技術服務機構,服務于業主和現場。當前,電力建設工程監理實行異地監理,信息化建設作為標準化建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顯的尤其重要。基建管控系統作為信息化管理的有效載體和工具,一方面促使監理公司加大技術裝備投入,提高硬件設備水平,另一一方面推動監理公司監理隊伍素質的快速提升,以適應信息化建設進程。
2、有利于進一步提高監理工作效率。基建管控系統運行以來,輸變電工程監理工作大部分實行雙軌制運行,需要處理大量的現場和系統資料業務,工作量大且重復進行,給現場監理信息資料員增加了工作量。實性單軌運行后,監理涉及的144項業務均需在線上完成編、審、批、傳遞、查詢業務,保證了項目監理的高效便捷。
3、有利于實現系統與現場的有效結合。系統運行以來,通過制定各種系統應用辦法、操作節點和考核評價機制以實現信息化管理現場的目標,但是在實際工作中,由于業主、監理、施工在一定程度上滿足不了系統建設和維護要求,輸變電工程建設實際的節點與系統里程碑計劃差距較大,導致信息傳遞和管理失真和失效。而單軌運行中實現了信息來源的唯一性和權威性,嚴格工程數據采集的現場性和準確性,真實反映工程建設實際情況,而監理作為現場管理機構,要隨之改變以前的流程管理態度,樹立系統管理等于現場監理的思想,增強基建管控系統職責的嚴肅性。
二、如何推進基建管控系統深化應用
自從基建管控系統推廣應用以來,無論是基建管控系統維護推廣組,還是國網系統基建管理部門及參建各方,在努力克服現有項目建設任務異常繁重的情況下,經過不懈努力,明確目標,理清思路,建章立制,規范行為,改進流程,強化培訓,扎扎實實地做了許多基礎性工作,最終使基建信息化建設工作積極推進,不僅取得了較為明顯的進展,還提高了基建標準化管理水平,下面就工作體會談幾點如何推進基建管理信息化建設的方法。
1、全面重視,積極落實,為信息化建設提供有力保障。
思想是行動的先導,戰略是發展的牽引。基建管控系統是電力基建建設管理和發展的必然產物,是優化和推動基建項目建設目標實現的強有力的抓手。它的誕生凝聚了電力人的聰明智慧和辛勤汗水。該系統的實施是一項投入大、風險大、應用難度大的系統工程,需要從上到下各個環節的有效參與和改進,如果各級領導對這些系統的實施重視不夠或參與程度不夠,不僅會造成底層的互相扯皮推委,還會使一些問題的解決沒有連續性,使推廣應用工作止步不前。
自從基建管控系統,尤其是現場部分上線以來,臨沂正信工程監理有限公司領導班子高度重視這項工作,充分認識到系統的應用將有效推動監理工作整體水平的快速提升。整個公司反應迅速,積極性高,立即建立健全了相關的領導組織機構,成立以綜合部、工程部、技經部相關負責人組成的專項工作小組,統一指揮、檢查、督促、協調全公司各監理項目部信息化建設工作,加強了對信息化建設的領導,確保了各項工作落實到位;其次,加大對基建信息化建設在人、財、物方面的投入力度,優化資源配置,提高辦公條件和設備水平,為信息化建設順利的實施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2、建章立制,強化考核,促使系統應用工作有序進行。
制度是保障,考核是關鍵。面對新生事物的出現,大眾心理各異,存在接納、抵觸,試試看等表現行為,建立和制定一套與之相符、行之有效的規章制度顯得格外重要,是保障信息化管理系統正常運作有效手段。為更好的貫徹、落實、實施國網、省公司的基建信息化建設的各項規章制度,確保基建管控系統的正常實施和運行,公司在認真總結和分析多年來工程監理工作經驗的基礎,結合監理隊伍現狀,出臺了一系列可行性、操作性較強,并且與上級管理制度相銜接的管理制度,如基建管控綜合管理辦法,基建管控系統維護操作指南、基建管控專項獎勵考核辦法,并對基建管控中項目管理、質量管理、安全管理、造價管理和技術管理五個專項部分,單獨研究制定了專門的應用標準。通過制度的建設和實施,進一步理順了管理機制,明確了管理職責,規范了業務流程,確保了系統建設工作嚴格按照預定軌道和目標進行。確保了基建管控系統建設工作朝著制度化、標準化、規范化的方向發展。
關鍵詞:電力營銷;市場調研;供用電合同管理及客戶服務的構架
中圖分類號:TM561 文獻標識碼 :A
直面區域電力市場身處的特殊環境,需要在拓展市場空間,提升經濟實力的同時,還應當根據電力供應與使用的特殊性,正確運用供用電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依法經營,規范供用電秩序,并圍繞“優質、方便、規范、真誠”的服務方針,通過市場調研手段,去充分了解客戶的電力需求,及對電能產品或電力服務的滿意程度,從而在區域電力營銷工作環節中,體現公司的企業精神。因此研究如何建立市場調研、客戶的供用電合同及服務客戶管理體系的集約式框架,是擺在我們面前的新課題。
一、供電企業建立市場調研、客戶供用電合同及客戶服務管理框架的緣由。
客戶是供電企業市場營銷活動的服務對象,是供電企業一切活動的出發點和歸宿點;誰能贏得用電客戶,誰就能贏得市場。用電客戶是企業營銷環節最重要的環境力量。首先必須要了解客戶、研究客戶。因此有目的、有重點的研究市場,必須要建立在合理區分客戶上。供電企業可把客戶分為:重要用電客戶、大客戶、一般客戶三種。近期各類經銷商熱捧的差異化服務既是如此,如移動通信客戶推行使用的貴賓卡,餐飲業中經常消費的固定大客戶等。就廣大的用電客戶而言,保證連續供電、電能質量好,價格合理、購買手續簡單、結算方便及周到、全方位、便捷的服務,是他們所共同追求的永恒目標。但對于重要用電客戶,他的用電需求當然要高于其他用電客戶,諸如對電能質量、用電負荷、供電可靠性(雙電源)的需求等;由于是重要用電客戶,那么他們除了需要在第一時間免費獲得電力相關信息,具體日常業務的上門指導外,還需要在其他用電領域有需求時,供電企業對他的認同感和回報;大用電客戶的需求與重要客戶存在差異,那就是有可靠的電力供應及相應的供電信息,必要的服務,及電力專業方面的技術指導等,一般照明用電客戶,從用電需求的角度來看,城市與農村也有較大區別,如保證用電需求,尤其是在電力供應緊張的時期,細致周到的優質服務,結算電費時的快捷、便利。
在合理區分客戶、強化市場調研的基礎上,還應加強對用電客戶的契約化管理。供電企業與用電客戶的關系,說到底是一種供用電(熱)合同關系,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是靠一紙合同來規范的。供用電合同就是供用電雙方的“法律”,具有法律約束力。目前供電企業在供用電合同管理中,存在一些薄弱環節:即合同的內容與實際不符、應簽定合同的未簽,合同到期應簽訂的未續簽,合同管理(如:低壓居民的供用電合同)沒有全部進入微機化管理等。此類問題的出現,一方面說明在供用電合同簽定時不規范、不嚴格,另一方面也說明對供用電合同管理不到位,微機化管理應用程度有待加強。供電企業就可以借助抽樣調查的方法,劃分出具有個性電量增長的、持平的、增長幅度較大的各類用電客戶,根據劃分情況進行分析比較,研究用電客戶的容量與電量增減的變化情況,采取必要的促銷策略,引導用電客戶的電力消費,挖掘潛在的電量增長點。
在建立平等的契約關系(供用電合同)上,為客戶提供高效、便捷、優質的服務是供電企業的工作目標,也是樹立良好企業形象,贏得市場競爭優勢的保證。因此還可以對客戶的誠信情況進行分類,如可依據用電客戶的是否有違約、竊電行為,
用電客戶是否按時足額繳納電費等,開展客戶用電信譽等級評價制度,對所轄用電客戶實行分級管理,采用激勵與限制措施,為用電客戶提供差異化的服務。
二、如何建立適應本公司特色的市場調研、供用電合同管理及客戶服務的構架。
當前,正處于經濟社會的轉型期、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關鍵期、推進管理變革的攻堅期,改革和發展任務艱巨,矛盾和問題錯綜復雜,挑戰和機遇互生并存。因此供電企業必須正視自身面臨的困難和內外部環境,對構建市場調研、供用電合同管理及客戶服務的框架,要在作出準確分析的基礎上加以提煉,同時也必須緊貼供電企業的實際,根據形勢和情況變化,使之不斷豐富和完善。創新日常管理機制,將現有具有管理、生產雙重職能的工作進行剝離、重組,建立市場調研、供用電合同既客戶服務管理的框架體系,使電力營銷管理工作更具有專業性。
成立以供用電合同、市場分析、研究、客戶服務管理為主線的獨立職能管理部門(專業管理室),負責直供區及所轄縣公司營銷職能管理,具體從事供用電合同管理、市場分析、研究、客戶服務管理工作。同時要根據職能和需要,成立一定區域范圍內的服務維修點,其人員和規模視實際情況而定,以此逐步建立一個與生產經營相匹配的電力市場研究、客戶服務的框架體系。建立一個與生產經營相匹配的電力市場研究、供用電合同管理、及客戶服務的框架體系,可具有以下優勢和特點:
1 使供用電合同從簽訂到供用電合同管理,進入專業化管理的層次,為供用電合同的簽訂增加一道管理“防護”,并加強對修訂供用電合同中間過程的監控力度,從而有效化小供電企業的風險,減小企業效益流失。
2 設置專職機構和配備專業人員對電力市場進行各類題材的專題調查,通過實際調查研究,充分掌握第一手材料,經過細致的篩選分析后,提出具體可行的電力市場研究方案,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3 通過縝密的電力市場研究,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對客戶的服務進行專業化管理,只有專業化作的管理才能使電力市場調研、供用電合同管理、客戶服務管理步入更科學、更規范的軌道。
參考文獻
[1] 陳麗. 消費需要導向下用電營銷模式探討[J]. 科技風,2011(19).
合同是平等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而合同管理是指從合同的訂立,到合同履行完畢全過程的控制。
近幾年來,電力企業利用合同這一形式進行市場交易,取得了顯著成績。雖然我們的合同管理水平逐年提高,但不盡如人意。在購電售電、電力并網、物資采購、投資合資、設備購銷、股權轉讓、建設施工、土地使用、擔保、租賃等合同方面出現了不少問題。造成這些問題的主要原因是簽約把關不嚴,簽訂的合同存在著缺陷,履約過程控制不力等。
合同管理既是一種經營行為,又是一種法律行為。如何在合同管理中規避合同的法律風險,我們作如下探究。
一、要形成人員、部門、制度三落實的合同管理格局
當前,社會信用普遍較差,合同履約成本高、履約效率低下,為規避合同法律風險,企業要形成人員、部門、制度三落實的合同管理格局。
在企業的決策層應有經理或經營副經理分管合同事務;在管理層應有合同管理部門人員專管合同,或者明確某個部門人員兼管合同。在執行層應有專職或兼職人員承辦合同。切實做到合同工作有人布置,有人負責,有人承辦,有人考核。
要真正做到合同管理工作制度化、規范化,應建立健全企業的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管理辦法》(或者叫《合同管理規定》)是企業合同管理制度中最核心的制度,是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并結合本企業的生產經營實際制訂的規范性文件。
企業要認真制訂或修訂自己的《合同管理辦法》。《合同管理辦法》對合同管理機構及職責、合同評審及簽訂、法人授權委托、合同專用章的管理及使用、合同的履行、變更或解除、合同糾紛的處理、內部合同的管理、合同報表及合同檔案管理、合同關閉及結算、合同的檢查評價等都應一一作出明確規定。
《合同管理辦法》應有較強的可操作性,辦法中應明確規定企業有關人員在合同管理活動中應該做什么和不應該做什么。
要實現合同管理“三落實”,不可忽視企業法律事務工作人員即企業法律顧問的作用。有的企業把自己的法律顧問等同于“消防員”,忽視了“防疫員”的作用。不少法律顧問一年到頭主要忙于打官司,而為企業依法治企、依法經營、抓好合同管理的法律服務做得不夠。企業要充分調動法律顧問的積極性,讓他們參加企業經營決策活動,并提出相關法律意見,讓他們大膽地進行企業合同管理、參與商務談判、做好訴訟、仲裁方面的法律工作。
要實現合同管理“三落實”,企業要加強全員的法制宣傳教育和培訓。重點是推進本企業的普法規劃的實施,首先抓好企業各級領導干部和管理人員的普法教育,努力提高他們的法治意識和法律素質,不斷提高他們依法辦事和依法保護企業合法權益的能力!
事實證明,合同管理“三落實”抓得好的電力企業,合同糾紛或合同法律風險就很少發生,企業的合法權益就少受到侵害或不受侵害。
二、要認真把好合同簽訂關
(一)談判、審查、批準等三權分立及其責任
要簽一個好的合同,應認真把好簽約關。這是合同管理的重要工作,體現了規避合同風險,防患于未然的法律要求,也是企業面對市場交易的復雜性和險惡性的一種自我約束。
簽訂合同要把好合同談判、審查、批準等三關。一般情況下,這三關的把關權應該分立,使其互相制約。
合同談判人員負責考察合同相對人的主體資格、資信情況、經營范圍、履約能力。洽談人要對合同的真實性、可行性和可得利益負責。
合同審查人員對合同條款是否齊全嚴密,意思表示是否確切,內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進行評價和審查。審查人員對合同的合法性和嚴密性負責。一般來說,任何合同未經審查不得簽約,不得簽訂在前,審查在后。
企業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行使合同的批準權。合同是否簽訂生效,企業能否依約履行,對企業生產經營是否有利,由批準人決定。批準人對合同的經濟效益和法律風險承擔責任。
(二)把好合同簽訂關的一些具體作法
1、要認真審查對方當事人的情況
為了避免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的風險,我們在簽訂合同之前要認真審查對方的經濟實力、履約能力、資信情況、商業信譽等情況,千萬不能盲目地和對方簽訂合同。
工商管理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有3種:(1)營業執照——屬非法人企業的;(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屬法人企業的;(3)外商投資企業營業執照——屬外商投資企業的。營業執照是我國法律中用來證明企業身份的文件,上面記載的事項是法定的,了解上面記載的事項,有助于我們對對方的認識和了解。
例如“執照”上記載的注冊資本金,你可以了解到該企業當年成立時候的資本和能力,以及該企業的最低價值。為此,你可以知道對方一部分信用情況但不是全部。
執照上記載的營業地址是該企業從事經營活動的總部。簽約之前,你可要多長一個“心眼”,最好到對方營業地址“看一看”!如果對方事實上的營業地址幾經變動,你要問一個為什么?如果對方沒有營業地址,說明對方經營狀況極差或者是個皮包公司,你可要當心才是!如果你對對方企業是否存在還有懷疑,可到工商 行政管理部門查一查對方企業的“年檢”情況。
由于企業設立時的投資總額和注冊資金只能說明企業成立之時的財務狀況和資本,而經過企業的實際經營,情況發生了變化,應對對方企業的經營現狀作認真的、全面的了解。
2、合同主體應適格
當事人訂立合同,應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否則會因為主體資格不合格,而使合同的效力受到影響。
貴州桐梓縣箭頭鄉水電站未向工商部門申請領取法人營業執照。綦江人阮流財以該水電站名義與某供電局用電所簽訂了電力并網協議,后因并網問題未能解決,雙方對簿公堂。雙方均不具備簽約主體資格,導致并網協議無效。
供電企業自己的內設機構沒有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注冊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即未取得對外進行民事活動的主體資格。以該內設機構的名義簽訂供用電合同,一旦發生合同糾紛,往往會因為簽約主體不合格,致使供用電合同效力受到影響。
在簽訂供用電合同時,要認真審查用電人的主體資格,例如當一個企業或公司處于籌建階段,則只能以籌建主體為簽約主體,在企業或公司辦理了工商注冊登記后,可由籌建主體將原合同所有權利義務轉讓給注冊成立的法人,也可以終止原合同而簽訂新合同。
有的電力企業與另外的企業或者與某行政單位簽訂借款合同,如果對方不按約定償還借款,打起官司來,法院判決電力企業除可以收回借款本金外,對已經取得或約定取得的利息都將上交給國庫。這是因為貨幣借款是一項金融業務,只能由國家指定的金融機構專營。企業之間或企業與行政單位之間均不能相互拆借資金,因為他們不是借款合同主體,所簽合同是無效合同。
經濟合同作為商品經濟發展到一定程度的產物,并不是任何人,任何組織都可以簽訂的,要簽訂就必須具有簽訂合同的權力能力和行為能力。所以在簽訂經濟合同時,一定要進行嚴格的主體資格審查,以保證簽訂的合同合法有效。
3、合同客體應合法
客體,是指合同的標的,也就是合同確定的權利義務指向的對象。標的可以是物,也可以是某種行為。但客體必須合法。
某供電企業的多經公司,為了獲取高額利息,把錢存到某商業銀行,實質上該公司與銀行簽訂了放高利貸的合同。如果該合同的客體是物,即錢,那么高利貸就不構成客體非法;但法律認為客體是放貸行為,那么客體就是非法的了。
有的電力企業為了貪圖便宜,購買走私汽車。簽訂的汽車買賣合同,其客體是“走私的汽車”,因客體非法,而導致合同無效。為此,簽訂合同,明確客體,有著重要的實際意義。
4、合同內容的約定應全面具體
我們電力企業對外簽訂的某些經濟合同,合同內容的約定不全面具體。如:合同標的不明確;價格條款不清楚;履行期限和時間不明確;履行地點不具體;履行方式不清楚;無違約責任條款;數字條款不確定等。
合同內容是一個比較復雜的問題,大多數的法律糾紛都出在權利義務上。要積極爭取由我方或以我方為主起草合同,因為合同的起草人總是首先考慮本企業的利益和如何規避法律風險。合同內容一般應包括以下條款:(1)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2)標的;(3)數量;(4)質量;(5)價款或者報酬;(6)履行期限、地點、方式;(7)違約責任;(8)解決爭議的方法。
我們的供用電合同,往往忽視履行地點的約定。例如:用電人的電能計量方式多為低壓計量,而供電設施的產權分界點卻大多在高壓處,電能通過導體又必然有損耗,這樣必然產生線損。如果在合同中不約定履行地點,用電人就會誤認為電能計量表處就是履行地點。
為避免找用電人收取線損而引發不必要的法律糾紛,應按照《合同法》第187條“供用電合同的履行地點,按照當事人約定;當事人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供電設施的產權分界處為履行地點。”的規定,來明確履行地點。
電力企業經濟合同中,不少企業對違約責任的約定不重視。例如:某電力施工企業委托某運輸公司運輸一臺250t吊車到攀枝花。卸車時發現,吊車撥桿嚴重受損。該公司沒有按約定的日子把吊車安全運達目的地,違反了雙方簽訂的運輸合同的約定,應承擔違約責任。但由于該運輸合同中沒有設置違約責任條款,向運輸公司索賠,在具體操作上出現了很多困難。
電力企業在經濟合同中,應重視違約責任的約定。約定違約責任是為了保證合同更好地履行。《合同法》中列出了違約責任的6種形式:(1)繼續履行合同;(2)采取補救措施;(3)賠償損失;(4)定金罰則;(5)支付違約金;(6)價格制裁(詳見《合同法》第63條)。這幾種形式,可供我們選擇。
5、合同語言應嚴謹簡煉準確
合同語言如果不嚴謹、準確,容易發生歧義,這給合同的履行或合同糾紛的處理帶來麻煩,甚至給企業帶來經濟損失。
某《高壓供用電合同》違約責任部份有這樣一段文字:“竊電行為按《供電營業規則》第10l條確定,供電人查獲用電人竊電時,應予制止并可當場終止供電……”這里用“終止”顯然不妥,應改為“中止”。否則,與《供電營業規則》第102條的規定相矛盾。
在供用電合同的起草中,對于“終止”、“中止”、“停止”、“制止”等詞匯的使用要慎重,要用詞準確。
某《低壓供用電合同》出現了“如有異常,用電人應及時通知供電方處理”的句子。這里的“及時”沒有時間限制,可以有多種解釋,容易誤解。這里可用多少個小時“之內”來替換“及時”一詞。《合同法》第41條規定“對格式條款有兩種以上解釋的,應當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的解釋。”格式合同語言應避免存在兩種以上的解釋,否則,對條款的理解發生爭議時,供電人將處于不利地位。很顯然,“及時”一詞不利于提供格式合同的供電人。
“及時”不是準確的時間概念。合同語言中,對期限作規定往往使用時間介詞,如用“之前”、“之后”、“之內”來表述。
有的供用電合同對用電人竊電使用“處罰”一詞也是不妥的。供電企業不是行政執法主體,不能用“處罰”一詞對待用電人。供電人有追究對方違約責任的權利,但沒有處罰用電人的權利。
合同語言有時因一字之差或歧義導致糾紛。合同起草后要字斟句酌地審查每一句話或每一個字。
6、簽訂合同需要注意的問題
合同起草完畢,雙方當事人認可后,便進入簽約這個環節。合同一經依法簽訂,對雙方當事人均具有法律約束力。合同簽訂時要注意如下幾個問題。
(1)審查對方簽約人的法人授權委托書,即審查該委托書是否明確委托權限和委托期限。委托書的原件要作為合同附件妥善保存。
授權委托書一般不得使用轉授權或轉委托方式。必須使用的,應由被授權人向本企業提供復人的姓名、職務資料及法定代表人同意的證明資料,復人必須持有轉授權委托書。
(2)原方型合同專用章早已停止使用,要拒絕社會企業使用廢章。重慶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重工商[1997]7號文”指出:“更換經濟合同專用章從1997年下半年開始,逐步進行,到1998年4月30日止。更換期間,原方形和新式橢圓形合同專用章同時并用。從1998年5月1日起,原方形合同專用章停止使用。”
(3)和對方簽訂的合同是你很少見到的而且又是很重要的合同,建議雙方當事人到公證處辦理該合同的公證。這樣可避免合同內容的違法或合同無效。
三、對履約的過程實施控制
合同簽訂后,合同當事人按照合同約定的標的、數量、質量、價款或者報酬以及履行期限、地點、方式等全面、正確地履行自己承擔義務的過程,就是履約的過程。抓好履約過程的控制,要重點抓好如下工作:
1、加強自身合同意識,全面履行我方合同義務
在履約過程中,合同承辦部門是合同的第一責任人,承擔具體操作合同的責任,要按照合同的約定,全面履行本企業應盡的各項義務。合同的協辦部門應盡協作之責,積極為承辦部門創造履約條件,促進履約的順利進行。合同管理部門承擔管理之責,一要對承辦部門履行合同進行督促、檢查、評價;二要積極協調承辦部門與協辦部門間的工作。
另外,這幾個部門都有責任及時了解和掌握對方的履約情況,發現問題及時交涉,及時采取相應的處理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合同風險,維護企業自身的合法權益。
2、抓好合同變更、中止、糾紛處理等工作
在履約過程中,有時還會出現變更合同、中止合同、合同糾紛處理等不確定的工作環節。
對于合同變更即合同中未曾約定的新情況的出現,要促使對方及時“簽單”或記載于會議記錄之中,使之成為合同附件。這里“新情況的出現”是指不同于原合同、原計劃安排的變化,例如合同標的變更、履約進展放慢、履約地點改變、質量標準提高、材料價格變化等,從而影響履行期限和合同價款。利用“簽單”或會議記錄等形式對這些變化予以互相確認,有利于以后的合同結算。
對于合同的中止,要非常慎重。如果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1)經營狀況嚴重惡化;(2)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3)喪失商業信譽;(4)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中止履行合同的,應及時通知對方。
對于履約過程中的合同糾紛,應本著友好協商的精神來處理,最好不要影響履約期限和合同目標的實現。
3、做好合同索賠的準備工作
合同索賠的依據是合同,除了有意識地在合同中設立索賠條款和違約條款外,更為重要的是,從合同履行的第一天起,至合同履行完畢,要堅持做好履約記錄和搜集保存好有關資料,做好履約檔案的管理,便于將來主張賠償時,從中提取有關的證據材料。
4、做好合同結算工作
Abstract: The signing of the contract for electricity and use of huge benefit to the electricity company. At the same time, as the contract formulation, review, sign, performance, management, dispute resolution and many other areas still exist many problems and shortcomings. For this, the power enterprises should take appropriate precautions to avoid the risk of electricity market potential, to better safeguard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corporate power.
關鍵詞:電力企業 合同 法律風險 控制策略
Keywords: Electric power enterprise Contract Legal risks Control policies
合同雖是能平等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由于我們部分供電企業對供用電合同的管理不規范,如因職工法律風險意識的薄弱,供用電合同的簽訂、審核與履行過程中存在著不同程度的問題,又不能有效地予以解決,這樣長此以往,又將使供電企業面臨一系列的法律風險,主要表現在:
一、 “尋根究底、追根溯源”――當前電力企業合同中存在問題與風險
(一) 合同文本陳舊,條款不規范
目前,許多電力企業在合同管理中存在漏洞,最明顯的表現就是合同本身的擬定就經不起考驗,其中就主要的原因就是當初合同條款中關于雙方權利與義務的界定不夠明確,在《供電營業規則》中一些條款出現了與《合同法》不協調的情況,但正是因為如此,企業本身更是要加強對供用電合同的管理,及時進行相關條文的修訂與更新。[1]更就要是注意條款內容的全面具體規范性與用語的嚴謹準確性,用語上不夠謹慎,很容易發生歧義,這樣一旦出現合同糾紛時會給企業帶來許多麻煩。
(二) 供用電雙方履約意識薄弱,不善于用法律手段解決合同糾紛
廣大農村地區的用戶以及許多城鎮居民用戶尚未簽訂供用電使用合同,即使許多已經簽訂合同者,由于供用電雙方履約意識薄弱,合同往往已成為花瓶擺設,結果往往是在停電通知、故障檢修、計量收費、電價、電能質量保證等方面比較隨意,不能按合同的要求來切實履行。[2]而特別當在計量、電價、收費方面與客戶發現糾紛時,也不注意利用合同來明確雙方責任義務,進行及時協商解決。
二、 “有的放矢、對癥下藥”――規避電力企業合同法律風險對策
(一) 仔細研究合同文本,規范相應條款
要想有效地防范風險維護自身的合法利益,企業首先要從打合同文本入手。在內容上,根據合同擬定時的基本條款要求,在供電的方式、質量、時間、用電容量、用電地址、性質、計量方式、電價、電費的結算方式、供電設施的維護責任等形成全面具體的文本陳述。語言的使用上簡煉準確無歧義[3],《居民供用電合同》擬定時就不應出現“如有異常,用電人應及時通知供電方處理”,而應改成“如有異常,用電人應1小時內通知供電方處理”,這樣明確時間概念,以便發生糾紛時有效保護供電企業的合法權益。
(二) 加強談判簽約人員法律素質培訓,嚴格把好合同簽訂關
為了較好地提升談判簽約人員的法律意識與素質,電力企業可結合自身的實際情況與職工業務素質現狀,形成定期的法律培養體制,尤其是加強對談判簽約人員法律素質培訓,可選擇安排在企業內部安排定期的有關法律知識講座與培養學習,并組織相應的業務知識考試,合格者才能參與相關的談判簽約工作。
同時,要嚴格把好合同簽訂關。企業設置專門的合同審核人員,規定在進行簽約前,必須對臺戲合同條款是否全面嚴密,用語是否準確,內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進行嚴格評價和審查,未經審核通過不得進行簽約。凡事用心,這樣才能有效確保合同的真實性、可行性,更好地規避法律風險,維護企業的經濟利益。
(三)合同雙方注意履行義務,善用法律途徑維護合法權益
一旦發現問題出現糾紛時,雙方應該及時進行交涉,首先按照法律規定與合同約定積極采取相應的處理措施,爭取最大限度地避免合同風險,維護企業自身的合法權益。[4]如糾紛是屬于供電方責任的,供電企業應按照合同規定采取補救措施或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并繼續有效地履行合同。如屬于客戶方違約,應積極與其進行協商,督促其履行應承擔的法律責任。溝通協商無效的情況下,供電企業可通過法律手段最大限制地換回企業的經濟損失,確保企業的合法經濟利益。
參考文獻:
[1]金秋萍. 淺析供用電合同的風險及其防范[J],電力需求側管理, 2009,(01)
[2]許煥升. 供用電合同風險防范[J],中國電力企業管理,2008,(06)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省轄市(行政區)土地(國土)管理局(廳),軍隊各大單位土地管理部門:
為了正確貫徹執行〔1988〕國土〔籍〕字67號《關于擴大土地登記發證試點和開展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申報工作的通知》,結合軍隊實際,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軍隊使用國有土地的單位,按當地縣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時間進行國有土地使用權申報。
二、軍隊用地單位在填報軍事設施和保密的企業化工廠土地用途時,分別填“軍事設施”和“軍事工廠”。沒有開展軍用土地詳查的用地單位對使用面積不清楚的,抓緊時間自行勘測丈量準確。軍隊申報單位,向當地政府只交納土地登記和領證的工本費。
三、軍隊和地方有權屬爭議的用地單位,按照《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申服工作的若干規定》,結合國家土地管理局、總參謀部、總后勤部關于《軍用土地利用現狀及地籍調查技術規定》的通知要求,把爭議問題及時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