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誕生,需要你不斷地搜集資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編為你收集了豐富的旅游開發的主要原則主題范文,僅供參考,歡迎閱讀并收藏。
摘要:責任旅游開發一直是國外學者關注的重點,而在我國河南省商丘市實行的責任旅游開發的方法尚屬首例。從旅游者、旅游開發商、政府、相關人群等多方利益的角度,基于責任旅游開發的基本理念和目標提出了文化遺產類旅游資源開發的思路,尤其是對具體實施方案的可行性進行了研究。其研究結果對于我國同類旅游資源的開發與文化遺址的保護和管理具有一定的借鑒意義。
關鍵詞:責任旅游;旅游開發;河南省商丘市
責任旅游開發一直是國外學者關注的重點。為了更好地理解什么是責任旅游,本文調查了旅游目的地開發中存在的各類利益團體之間的關系。該調研牽涉到更加深入的研究,此項研究對許多區域進行了調查。本文以其中的一個區域為例,以調查旅游目的地開發中的相關利益團體之間的關系是否能滿足各方面的利益目標。考慮到作為旅游資源的開發相關者不僅僅是單方面的利益,如社區的廣泛參與可作為可持續發展的前提。本文認為旅游資源開發中應考慮到多方相關利益主體的利益,以達到多贏的目的,真正實現旅游資源開發利用的可持續發展。
1責任旅游開發與傳統旅游的比較
1.1責任旅游開發中利益相關者的關系
根據Freeman[1]的定義,利益相關者(Stakeholder)指“任何能影響組織目標實現或被該目標影響的群體或個人”。由于旅游活動的開展涉及食、住、行、游、購等方面,旅游開發者與旅游目的地的社會團體在旅游業的經營活動中充當了不同的角色,起著不同的作用,共同保證旅游業的正常運行。因此,責任旅游開發中涉及到相關的利益團體包括社會環境和工作環境之間的不同關系組合(圖1),比較核心的組合是旅游開發者與旅游目的地社會團體之間的一種互惠共生的經濟利益關系。同時,在旅游者、旅游目的地的居民、旅游目的地社會團體與旅游開發者之間還存在著交換、依賴、合作3種互動的經濟關系形態。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旅游目的地社會團體與當地居民之間的一種經濟上的依賴關系,這些社會團體的經營以當地的居民為依托,其員工大多從本地雇傭,改變了他們從前的職業,使其進入旅游服務行業之中。
第二,旅游目的地居民與旅游開發者之間的交換關系主要表現在居民對其活動空間的讓渡上,即當地居民犧牲自己一部分生活空間,讓旅游開發者將其開發成為旅游活動的公共空間,從而換取一定的經濟獲益機會和就業機會。
第三,旅游者與旅游目的地居民的經濟互動關系主要通過購物活動來產生。旅游者在旅游過程中所希望購買的旅游商品的生產者和銷售者都是當地的居民,于是就建立了一種供求關系;旅游者與旅游目的地社會團體之間的經濟互動關系是通過旅游過程中所需要的食、住、行服務來建立的;旅游者與旅游開發者之間的關系是建立在旅游者在開發者所提供的場所中游覽和娛樂基礎上的。
1.2傳統旅游與責任旅游開發方法比較
國外許多學者提出,責任旅游不是一種旅游產品或者品牌,它包括一個框架和一套實踐行動,是一種制定旅游規劃和政策的方法[2-5]。責任旅游是在無規劃、無管制的傳統大眾旅游的消極客觀性之間描繪出一條明智的道路,是一種在相關人群、政府、旅游者和投資商之間優化利益分配的新的旅游業發展方式(表1)。目前,我國旅游開發單純鼓勵的文化遺產旅游、生態旅游或者小型旅游的發展并不是責任旅游,而只是旅游開發的一些經驗,這些經驗如果沒有考慮旅游開發中各類利益相關者的關系,將會造成旅游目的地大規模的破壞。實施責任旅游不僅能支持開發精心策劃的生態旅游產品,而且也能吸取以往的經驗,從可持續發展的開發角度深謀遠慮地采用新興技術、消除大眾旅游自身帶來的負面效應或使之最小化。實際上,由于責任旅游涉及到旅游資源的管理,在實施責任旅游時也需要強有力的領導(并不僅限于政府部門),同時考慮到旅游業的跨學科性,必須采納旅游開發和規劃的“6C”原則,即合作(Cooperation)、協調(Coordination)、協作(Collaboration)、交流(Communication)、協議(Compromise)和守信(Commitment)原則,以避免資源浪費、政策沖突,防止政府機構和各部門把他們的精力放在爭奪資源上,從而最終實現責任旅游的目標——使各社區獲得的利益最優化。
2責任旅游開發的原理
[摘 要] 旅游開發對于推動縣域經濟的發展具有重要作用,但資金缺乏卻成為多數縣市旅游開發得以順利開展和持續進行的瓶頸。結合湖北省咸豐縣的具體情況,其旅游開發的資金籌措可參考如下方式進行:爭取國家及地區政府的財政支持;政府參股旅游企業;挖掘資本市場,進行直接融資。
[關鍵詞] 旅游開發 咸豐縣 籌融資
旅游開發對地區經濟具有很強的拉動作用,這一點已成為各級地方政府的共識,目前湖北省大多數縣市都編制了旅游開發規劃,但資金缺乏卻成為多數縣市旅游開發得以順利開展和持續進行的瓶頸。如何為縣域旅游開發提供資金保障,是擺在地方政府和開發者面前的重要課題。
一、旅游開發投融資背景分析
我國目前的旅游開發的投資主體是多元化的,有政府財政投資,但更多的是社會資本和外資投入。從旅游投資的發展趨勢來看,國內旅游投資重點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西部旅游開發項目仍然是投資主體關注的熱點;二是政府投資主要集中于基礎設施及環保工程,社會投資主要作用是完善投資結構。國家旅游投資政策也會影響國有商業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的資金取向,那些被國家或地區政府認為具有重要開發價值的旅游項目,會更多地得到金融機構的青睞。政府投資主要是旅游基礎性項目,競爭性項目更多的是以社會投資、外商投資為主體。在開發中跨行業投資也是一個突出現象,目前的開發商相當一部分是從非旅游產業進入旅游產業的,但同一旅游開發商同時涉入旅游產業內多個行業進行開發的還不多。
咸豐縣是國家級貧困縣,但該縣及其所在的湖北恩施地區屬于被納入國家西部大開發計劃的中部“特區”,在目前中部崛起的戰略背景下,具有雙重的政策優勢;而且該縣已被定為國家退耕還林試點示范縣,為旅游開發營造了極好的生態條件,加之境內又具有豐富的自然人文旅游資源,這些都對逐利資本具有一定的吸引力。
二、咸豐縣旅游開發投資結構分析
根據咸豐縣旅游發展總體規劃,旅游開發投資主要分為基礎設施投資、服務設施投資、生態環保工程投資、景區游娛項目投資、市場推廣投資、人力資源開發六大塊。基礎設施和旅游服務設施分別占總投資額的16%和39%,共占55%,這是由于咸豐縣旅游發展起步較晚,經濟基礎較薄弱,基礎設施和服務設施投資額度較大。其中基礎設施占比16%,比例相對較低,主要緣于二個原因:一是國道、省道改擴建投資未計入其中;二是景區部分基礎設施建設歸入環保工程。景區(點)游娛項目建設投資占16%,其建設內容主要為親近自然的游憩設施、觀景設施,占比相對較小,主要為了保持全區較好的自然環境本底狀況,因而少建人工建筑物。生態環保項目占比6%,是投資最少的一類項目,生態環保工程是咸豐縣旅游業賴以發展的保障工程,其投資額雖然占比較小,但相對于總面積不大的旅游景區而言,絕對值已很大。旅游市場推廣項目投資高達14%,遠高于一般旅游區規劃,是咸豐縣構建區域旅游目的地必不可少的投入,也是目前旅游開發中的軟肋。
從旅游規劃的要求來看,以上投資結構是合理的,并盡可能地作了壓縮,但咸豐縣2006年財政收入約1.9億元,但其中可以用于旅游開發的預算不到500萬元,旅游開發資金缺口很大。
咸豐縣旅游開發分期投資估算表(單位:萬元)
資料來源:根據咸豐縣旅游局(2005)相關資料整理計算而來
三、旅游開發的籌融資方案
1.爭取國家及地區政府的財政支持
對于貧困地區而言,國家及地區政府的專項建設資金對其旅游開發具有重大意義。咸豐縣所在恩施地區被列入國家西部開發計劃,在爭取國家及地區政府投資方面,與省內其他縣市相比具有很大優勢。這要求咸豐縣認真作好旅游項目規劃,努力協調好與省政府部門及恩施州地區政府的關系,積極配合地區政府爭取西部建設專項資金,積極爭取國家及本省的扶貧投資。沒有各級政府的財政投資,民營投資的積極性難以激發。但總體來看,作為一個縣級政府,短期內爭取財政投資相當困難,并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因此,這種籌資方式應始終努力堅持,但又不能作為主要依靠,要及早開辟獨立自籌資金的各種渠道,方能保障旅游開發的順利實施。
2.政府參股旅游企業
針對旅游項目滾動開發的原則,政府可在旅游開發中應采用“投入――積累――投入”的方式進行。通過縣政府的旅游管理部門掌握一部分旅游企業的股權(或所有權),為旅游開發籌集資金。例如新加坡、泰國、菲律賓等國的旅游局都有一些擁有一些旅游企業的股權,旅游管理部門從這些企業獲得的收入全部用于旅游開發。咸豐縣政府可以借鑒新、泰、菲等國的經驗,由縣、鄉政府旅游管理部門作為實體參與旅游開發股份公司的籌建,掌握一些旅游企業的股份,通過這種方式把股權收入集中用于政府的旅游開發,做到用旅游養旅游。當然采取這種形式籌集開發資金一定要慎重,要充分利用地區國有企業股份制改造的有利時機,既使縣政府旅游管理部門適當掌握一部分企業股權,同時又要避免管理部門對企業插手過多,伸手過長,造成新的政企不分,影響企業活力。
3.挖掘資本市場,進行直接融資
通過直接融資來籌集資金是一種現代旅游開發融資手段,其主要方式有:發行股票、發行債券、項目融資、股權置換等方式。股票和債券籌資要受到國家有關股票發行與交易具體管理規定的限制,不是一般旅游企業能夠采取的籌資手段。對于行業基礎薄弱、財政貧困的咸豐縣而言,利用發行股票和債券來融資是不現實的。可行的融資方式有:
(1)項目融資。縣政府要堅持“項目第一,資金第二”的工作思路,以及“規劃出思路,思路出項目,項目求資金”的基本操作方法,組織做好本縣的旅游開發規劃,設計精品旅游開發項目。對于項目的準備,重點是透徹研究開發條件,進行可靠的投入產出分析,確定項目的配套政策,明確土地補償、財稅優惠、配套規范、具體承諾,等等。同時發揮政府的主導功能,強力宣傳,來吸引國內大企業、大集團的投資。
(2)股權置換。這主要在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之間進行,由于旅游業具有良好發展前景,一些傳統產業上市公司有可能調整經營方向和投資方向,尋找在旅游業發展的機會,而擁有優質旅游項目的旅游公司可能又不具有上市權,這時可與國內上市公司進行股權或資產置換,實現“借殼上市”,籌集資金。國內已有成功案例,如沈陽銀基集團以優質旅游資產同ST遼物資進行了成功的資產置換。咸豐縣也可借鑒這種成功經驗。
(3)投保融資。這是國內近年出現一種新型旅游開發融資方法。咸豐縣可進行嘗試,基本操作可以這樣進行:由縣政府或旅游開發公司向保險公司提供一定的費用作為項目保險金;保險公司承保,并向銀行提供信用擔保后,由銀行向縣政府或旅游開發公司提供大額貸款;如果項目開發經營達到預期目標,項目保險金歸保險公司所有,如果不能達到預期目標,則由保險公司承擔貸款損失。這種融資方式能否成功,關鍵在于項目的設計能否通過保險公司的風險評估。
總之,縣域旅游開發資金的籌措,應該堅持以政府為引導,以資本市場為主體的原則,依據縣域經濟的特點,開通多種籌融資渠道,方能保證旅游開發的持續進行。
參考文獻:
[1]楊紅英:論西部大開發中旅游開發資金的籌集[J].經濟問題探索, 2001(3): 35
[2]張欣文陳天:旅游項目融資方式的新運用[J].經濟師,2003(2): 59~60
[3]錢益春:旅游基礎設施融資模式初探[J].特區經濟,2006(9): 241~242
當物質生活得到滿足之后,人們對精神生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而旅游業的便是為滿足人們的精神需求而產生的一種產業。近年來,越來越多旅游者選擇通過深入旅游當地的風情民俗來滿足自身的精神追求,這使得眾多的旅游開發商轉變開發路徑而提高了對風情民俗資源的開發程度,盡管這對風情民俗文化的弘揚以及文化遺產的保護具有積極作用,但同時也存在一定的不利影響,且與我國可持續發展的理念之間相背離。
一、旅游開發對風情民俗資源的積極影響
旅游開發對旅游當地的風情民俗最有利的影響便是能有效實現對當地風情民俗文化的弘揚,并能有效對當地的文化遺產加以保護。在時代經濟高速發展的當今社會,以及全球化經濟文化交流的進展加快,現代文明文化對我國的風情民俗造成的極大的沖擊,并使其逐漸發生著變異。而通過對旅游業的開發,一方面,可以使旅游當地的風情民俗資源得到有效的整合,并讓人們意識風情民俗所具備的寶貴性,從而使更加自愿積極的參與到風情民俗的保護中;另一方面,通過旅游開發可以使旅游當地的風情民俗轉變為一項重要的旅游資源,在不斷的宣傳中讓人們正確認知到風情民俗的可貴性,從而對風情民俗的同化現象加以抵制。同時,旅游開發所獲得的經濟收入也可強化對已有風情民俗的保護,并對失傳的風情民俗加以恢復,進而使旅游當地的風情民俗得到多樣化的發展。
二、旅游開發對風情民俗資源的不利影響
(一)風情民俗的同化
所謂風情民俗的同化指的是區域內原有的風情民俗在不同因素的作用下而被其他民族和地區的風情民俗所取代。盡管,通過旅游開對旅游當地的風情民俗文化的弘揚以及文化遺產的保護具有積極作用,并且對促進旅游當地經濟的發展以及人們生活質量的改善也具有極大的推動作用。但是,當旅游業發展一定時間之后,會發現其會對旅游當地的風情民俗造成侵蝕。而這主要是因為,隨著不同地區旅游者的逐漸增多,旅游當地的居民會在無意識對旅游者進行模仿,而長期之后區域內傳統的風情民俗將會被淡忘和取代。
(二)風情民俗的商品化
傳統的風情民俗尤其是習俗和活動,其開展往往需要在特定的時間和環境中,并且習俗和活動的各個環節都可用民間傳統文化來解釋。然而,由于大多旅游開發商過多的重視短期的利益,旅游當地的風情民俗已然逐漸變成了一種才藝表演的形式,這不僅是對風情民俗內涵的破壞,同時也是在利益驅使下的風情民俗的商品化發展。而這一現象的長期發展最終將導致旅游者的摒棄,而多數的風情民俗旅游點也終將被旅游業所淘汰。而這種風情民俗商品化的現象也是發展與文化保護之間矛盾的體現。
三、對風情民俗的保護策略
(一)對旅游當地的風情民俗科學合理的開發
對旅游當地的風情民俗以及傳統民間文化科學合理的開發是在可持續發展的原則下,既對區域內的風情民俗加以保護,有能實現區域經濟發展的有效方式。因此,在對某地區進行旅游開發時,就必須以當地的風情民俗為依據對開發的方式進行規劃。一方面,要對開發區域當地的經濟狀況、旅游資源、交通情況等進行深入的了解與分析,從可持續發展的原則出發,對區域內的風情民俗資源進行科學合理的劃分,進而以此為依據對地區盡心旅游開發;另一方面,要堅持對風情民俗進行保護的原則,在對區域內的風情民俗進行科學合理的劃分時,還應當從保護的原則出發劃定資源保護的范圍。
(二)從宣傳的角度出發幫助人們正確認識風情民俗的寶貴性
就現階段旅游開發的現狀來看,旅游部門的部分管理人員、旅游開發商、旅游當地的群眾對風情民俗的寶貴性沒有正確的認識,是造成風情民俗被破壞的關鍵原因之一。也因此,只有使他們能正確認知到風情民俗的寶貴性才能真正做到對旅游當地風情民俗的保護。而要讓人們認識到風情民俗的寶貴性可以采取宣傳的方式,一方面,讓人們真正認識到風情民俗的寶貴性而更加自覺積極的抵制文化的同化;另一方面,從可持續發展的角度出發,使旅游開發商在開發過程中選擇更加適應地區風情民俗傳承發展的途徑進行開發。當然,在對區域內風情民俗弘揚發展的同時也應當適當的對優秀的外來文化記憶吸取。
(三)以正確的態度對待開發和風情民俗保護之間的關系
隨著我國各地區對濕地、湖泊生態旅游開發力度的不斷加大,全對一種全新的生態旅游形式,也實現了環境、經濟、社會三大效益的共贏局面。但是,在各地湖泊生態旅游開發的過程中,也出現了在促進當地旅游業、經濟發展的同時,也導致當地生態環境遭到不同程度的污染與破壞。隨著國家、社會環境意識的不斷提高,國家也相關出臺了環境保護政策與措施;同時,也加劇了社會對旅游開發與環境保護的倫理思考。太湖位屬長江三角洲南緣,水域面積約為2338平方公里;且50余個島嶼,湖岸線全長約為393公里;是中國五大著名淡水湖之一。如何在對太湖旅游開發的同時,保護好當地的生態環境,真正實現人與自然和諧、統一發展的目的,進而達到將太湖旅游資源的持續使用與旅游業健康、持久發展的目的,業已成為當地旅游界所關注的重要課題。本文則立足于環境正義視角下,對太湖旅游開發空間排斥機理及相關調控途徑進行系統闡述,以期為實現旅游業與太湖旅游業持久發展提供更多的參考。
一、環境正義的起源
環境正義即是傳統自然倫理與社會倫理的繼承與發展,也是現代化進程中,人與環境之間矛盾日益突出后而形成的一種環境倫理的新視野。環境正義的緣起是環境危機、環境運動發展而引起的。隨著現代工業的迅猛發展,人類可以輕而易舉地征服大自然,并對環境造成較大的影響與破壞;于是環境問題也隨之變得日益復雜、尖銳。隨之而來的,則是一些有識之士開始了環境保護運動;并逐步由個人行為發展到國家行為,直接全球性的運動國。1992年,美國聯邦環保署《環境公平:為所有社區減少風險》一文;隨后,“環境公平”一詞,被改為“環境正義”。
環境正義的定義就是:指在面對影響人們正常生活的各種環境因素時,各主體間均享有同等的權利與義務。因此,環境正義也是追求每個人在自然環境利益上的公正。環境正義即表達了人們對自然環境問題的一種全新理解,也為徹底解決環境問題開辟了一條嶄新的道路;也是采用正義原則來規范人與自然、人與人之間的倫理道德關系;同時,也要求人們在享有自然環境權利的同時,也必須履行一定的環境義務。
二、我國旅游領域環境正義的實現
我國有關旅游旅游領域環境正義的政策、法規存在著缺失問題,這也導致我國旅游領域環境正義問題尚在不斷加劇的主要因素之一。旅游領域的環境問題,不僅僅是當地政府應予以重視的問題,也是人與自然關系的失衡問題,更是人與人之間關系的一種失衡。旅游領域環境正義的政府、法規應立足于國家的層面、社會關系的角度出發,去切實分析旅游環境問題的社會根源,進而通過技術層面、政策層面來科學地、有效地協調人與自然之間的關系、旅游發展與自然之間的關系。
我國旅游領域中的環境正義在國家及各地區環境保護部門的積極推動下,也取得了一定程度的“收益”。但是一些處于旅游景區的政府,卻過于側重當地的經濟發展,而忽視了旅游環境保護,旅游環境保護與相應的管理工作也無法真正落實;同時,我國現行的環境法的主體部分也多涉及農業環境保護,海洋環境保護,卻未對旅游環境不正義問題加以明確的條文。
我國旅游業正以迅猛之勢發展著;一些地方政府則在國家環境保護政策壓力之下“追求”著形式的環境正義;但往往會因現實而導致環境正義實現過程中發生“改變”。究其原因:我國環境倫理的興起帶有濃郁的“外部輸入”痕跡;這對我國旅游領域中的環境正義的發展雖然起到了一定的推動作用,卻仍然無法“阻擋”個別地方政府為了發展旅游業、促進經濟而進行旅游業的過渡開發、無序開發,同時還不承擔對環境破壞、惡化的后果;而這些環境化的后果往往會落到處于弱勢地位的地區或群體頭上。
目前,我國旅游領域環境正義主要是通過以下途徑來實現的:首先,強化旅游群體的環境保護意識,通過相關的條款、規章制度來約束旅游群體在旅游景點的環境保護行為。其次,通過公益宣傳活動來強化人們對環境正義觀,使之正視個人對環境保護的重要性。第三,調整旅游景區的產業結構,淘汰落后產業。一些旅游景區在處理好工業、農業關系之后,通過逐步完善各產業之間的相互循環經濟模式來減少資源、能源消耗,降低各種污染物的排放,盡可能地做到污染物的無害排放或零排放,進而達到提升旅游景區的環境保護。
三、太湖旅游開發空間排斥機理分析
[關鍵詞]傳統音樂;旅游開發;保護理念;管理體制;經營模式
[中圖分類號]F59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5024(2013)08-0110-04
[基金項目]江西省社會科學“十二五”規劃項目“音樂欣賞與文學結合在大學生素質教育中的作用”(批準號:12YS16)
[作者簡介]董海燕,南昌大學藝術與設計學院音樂系副教授,研究方向為聲樂表演、音樂社會學、視聽服務貿易;(江西南昌330031)
萬克夫,湖南涉外經濟學院文法學院教授,博士,研究方向為非物質文化遺產法、文化產業政策法規。(湖南長沙410205)
一、非物質文化遺產使用與傳統音樂的旅游開發
依據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第37條之規定,國家鼓勵和支持發揮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的特殊優勢,在有效保護的基礎上,合理利用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開發具有地方、民族特色和市場潛力的文化產品和文化服務。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對合理利用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的單位予以扶持。單位合理利用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的,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稅收優惠。
為使上述關于非物質文化遺產合理利用的原則性規定落到實處,我國應出臺《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實施細則》,全面規定包括傳統音樂在內的各類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的使用。可以說,各類非物質文化遺產普遍適于旅游開發。對于民間文學類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可以通過編輯、出版的方式將民間文學轉化為書籍、VCD、DVD等旅游商品,在目的地售賣,甚至可進一步將民間文學融入至旅游景區的開發規劃之中,提升景區的文化品位和檔次;對于傳統音樂乃至傳統舞蹈、傳統戲劇、體育競技等表演藝術類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可將表演舞臺與旅游進行結合,打造“實景舞臺劇”等旅游產品,甚至推進這些表演藝術場館成為新的旅游景點;對于工藝美術類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可以開發剪紙、刺繡、木版畫、泥塑、石雕等旅游商品,引領游客作體驗式的旅游,亦可開發專題博物館,滿足觀光大眾需求。
二、傳統音樂旅游開發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從理論上講,“隨著文化全球化,民間文學藝術通過不斷創新和擴大發展,它的經濟價值迅速凸顯,對國民經濟的發展作出直接或間接的貢獻”。自2008年以來,在我國城鎮居民消費支出中,教育文化娛樂服務類支出在所有消費支出項目中增長幅度最大,居于首位,這為傳統音樂的旅游開發提供了巨大的市場。通過傳統音樂的展演活動,不僅可以滿足廣大游客愉快體驗的消費需求,促進外部環境對傳統音樂的認同,且有助于提高傳承人收入、擴大就業機會以及當地居民收入、就業機會、教育水平、生活品質等方方面面的改善,綜合經濟效益比較顯著。自理論的視野而言,對傳統音樂的旅游開發作出相應的立法安排,用法律手段引導、促進及規范傳統音樂的旅游開發,依法興旅,確實有其必要。
從實踐來看,傳統音樂的旅游開發在國內可謂如火如荼,方興未艾。經濟比較發達的江浙地區,在這方面的表現比較突出。南通地區善用海門山歌、呂四漁民號子、海安花鼓等傳統音樂項目,大力發展本土文化旅游產業。蘇州網師園中夜花園的昆曲表演,其中安排有昆劇、昆曲、蘇州評彈、笛簫獨奏、古箏獨奏、民樂合奏、舞蹈等8個精心編排的優秀傳統節目,向游客廣為傳播、擴散歷史文化知識,提升旅游地的文化氛圍。杭州宋城集團以文化為魂,持續創新,先后推出大型歌舞《宋城千古情》、《吳越千古情》等系列品牌產品,探索出一條“主題公園+旅游文化演藝”的發展新路。傳統音樂資源較為豐富的滇桂等省,也是不甘人后,急起直追。大型實景歌舞劇《印象劉三姐》和《長恨歌》的盛大演出,都成功地帶動了當地文化旅游產業的發展。云南省旅游業的蓬勃發展,在相當程度上是借助了納西古樂等傳統音樂資源的經濟價值。傳統音樂旅游開發實踐的熱火朝天,凸顯了國內立法的滯后,也呼喚著國內立法的跟進。
傳統音樂旅游開發的立法安排,不僅有其必要性,而且有其可行性。在這方面,不僅有國外先進的立法經驗、技術可資借鑒,國內亦有相關立法經驗、技術的累積。日本先后通過《文化財保護法》(1950年法律第214號)、《關于利用地域傳統藝能等資源、實施各種活動以振興觀光產業及特定地域工商業之法律》(1992年法律第88號)、《文化藝術振興基本法》(2001年法律第148號)以及《觀光立國推進基本法》(2006年法律第117號)等多部法律及相關的配套法規,大力開發和靈活利用和歌、琉歌、神樂、田樂、雅樂、三味線樂等地域傳統藝能資源,振興觀光產業及特定地域工商業。我國也開啟了非物質文化遺產使用的立法進程,圍繞傳統技藝、傳統美術、傳統醫藥藥物炮制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合理利用,文化部于2012年2月2日下發《文化部關于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生產性保護的指導意見》,倡行生產性保護方式的理念,指定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生產性保護示范基地,明確政府的保護責任。
三、傳統音樂旅游開發的立法建議
(一)傳統音樂旅游開發的保護理念
相關的立法安排,首先應該明確宣示傳統音樂旅游開發的保護型理念,強調傳統音樂的旅游開發是對傳統音樂資源的保護型開發、保護型利用、保護型旅游,彰顯傳統音樂保護與旅游開發的辯證統一、不可分割的關系。不搞旅游開發,打獵歌、情歌、船工號子、勞動號子等傳統音樂品種難免因社會生產生活環境的變遷而消弭于無形;但亦不能片面追求傳統音樂旅游開發的經濟效益,為商業媚俗而扭曲傳統音樂,毀我中華樂脈。傳統音樂的旅游開發是保護型的適度開發。
傳統音樂的保護,是傳統音樂旅游開發的前提和基礎,各界對此均不持異議。筆者主張遵循《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公約》和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的相關規定,出臺《傳統音樂旅游開發管理辦法》,除作原則性的宣示之外,還應專章規定行之有效的保護制度,有效貫徹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整體性和原真性原則,體現傳統音樂旅游開發的保護型理念。“整體保護是指對非物質文化遺產自身整體的保護與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生存環境的整體保護的兩者有機的結合”。我們不僅要保護傳統音樂本身,還要保護傳統音樂賴以生存的環境要素,尤其要保護傳承主體、傳承方法和傳承渠道。而對原真保護,則不宜作絕對、機械的理解,而應與活態保護相統一。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就曾指出:“出于對文化多樣性的尊重,對于文化遺產的價值和原真性的評價,不再囿于一個固定的評價標準,而是充分考慮文化遺產的相關文化背景,尊重多樣的背景信息來源,以此判斷文化遺產的原真性”。傳統音樂具有自身功能、價值、意義,隨著時代的變化而變化,并持續地為民眾所認同,在動態中呈現其“原真性”。
我國的傳統音樂項目繁多,保護規格不能簡單劃一。依筆者看來,應對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入圍《人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名錄》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入圍《急需保護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分別規定不同的保護規格。至于保護范圍,應限于形成其藝術風格及人文價值的“核心技藝”,如民歌演唱中的唱聲、唱字、唱情、唱味、唱形等創構要素。當然,對于核心技藝的界定,應該綜合考慮傳承主體的意見以及音樂學界的學術研究成果,由政府固定成為“指定要件”,列入《傳統音樂旅游開發管理辦法》的附件之中。
為求傳統音樂能在旅游開發之中得到有效保護,相應的罰則必不可少。對旅游企業、社區、群體以及公民破壞、歪曲、濫用、盜用等侵害傳統音樂的行為,由“傳統音樂旅游開發中心”予以規制,必要時作出處罰,直到取消旅游企業經營傳統音樂遺產旅游的資格,停辦有關的傳統音樂遺產旅游項目。
(二)傳統音樂旅游開發的管理體制
為了規范和促進我國傳統音樂旅游開發事業,應該設計和完善合理、科學的傳統音樂旅游開發的管理體制,并在擬議中的《傳統音樂旅游開發管理辦法》中予以明確。
日本的《關于利用地域傳統藝能等資源、實施各種活動以振興觀光產業及特定地域工商業之法律》(簡稱《廟會法》),規定由中央政府的“主務大臣”,如國土交通大臣、經濟產業大臣、農林水產大臣、文部科學大臣及總務大臣,制定“利用地域傳統藝能等文化資源、實施各種活動以振興觀光產業及特定地域工商業的基本方針”(《廟會法》第3條第1款),還規定各級地方政府應根據“基本方針”確定的內容,結合本轄區具體情況,制定“利用地域傳統藝能等文化資源、實施各種活動以振興觀光產業及特定地域工商業的基本計劃”(《廟會法》第4條第1款)。該法生效實施后,國土交通省和經濟產業省等主務大臣根據該法第8條的規定,于1992年12月11日通過行政許可,在東京登記設立了“財團法人地域傳統藝能活用中心”。1995年6月,該中心被政府指定為全國唯一的“合理利用傳統藝能等文化資源的支援實施機構”,成為《廟會法》規定的“基本方針”的實施主體。自1994年至2009年,該中心組織日本傳統藝能赴海外公演、邀請外國傳統藝能保存組織來日本公演以及利用傳統藝能促進日本觀光產業發展等各項活動共計51次,舉辦各種以利用地域特有的傳統藝能,促進地域活性化振興為主題的公開演出、市場講座和學術研討活動等共計14場。
借鑒日本的經驗,結合中國的實情,筆者倡行共同決策、統一實施的管理體制,務求決策的民主、科學以及實施的強力、高效。考慮到文化主管部門是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所規定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政府工作部門,應由其會同旅游主管部門,采行聯席會議的形式,共同決定傳統音樂旅游開發的基本方針和計劃。而在執行層面上,可以由擬議中的部門規章《傳統音樂旅游開發管理辦法》作出安排,規定設立公共性事業組織“傳統音樂旅游開發中心”,授權其統一實施相關的調查、研究、指導、管理等職責,規范和發展音樂主題公園、音樂博物館、傳統音樂演出等各項事業。
(三)傳統音樂旅游開發的經營模式
我國《著作權法》第6條規定:“民間文學藝術作品的著作權保護辦法由國務院另行規定。”時至今日,未見下文。應通過《傳統音樂旅游開發管理辦法》,先行先試,明確權屬。依據獨創性獲取著作權之最基本原則,可明確規定傳統音樂作品的著作權主體是對其作出創造性貢獻的來源地群體。同時,鑒于來源地群體是一個抽象的客觀集合體,不可能自己行使該權利。所以,另行規定其權利行使主體為群體代表組織、來源地政府或國家。
在明確權屬的基礎上,應該立法規定傳統音樂旅游開發的經營模式。此一方面的立法,應當表現出相當的超前性,以發揮法律對經濟社會事務管理的實際功效。一方面,固然要大膽探索;另一方面,也須細心借鑒。物質文化遺產旅游開發實踐中涌現出來的經營模式,如西湖模式、黃山模式等均不無借鑒價值。
傳統音樂著作權是群體性著作性,對此一群體所有的特殊旅游資源的旅游開發,《傳統音樂旅游開發管理辦法》可以規定三種經營模式。
第一種模式是公益性經營模式,其實也是傳統經營模式。來源地群體是傳統音樂作品著作權的所有者,而該項權利的管理者則是群體代表組織、來源地政府或國家。至于實際的管理者和經營者則是各地的公共性事業組織“傳統音樂旅游開發中心”。“傳統音樂旅游開發中心”對傳統音樂的使用是公益性的和非營利性。公益性經營模式絕對有存留的需要。傳統音樂中的很多項目,屬于古典性的或“草根性”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受眾人數不大,傳播地域范圍有限,不宜走市場化之路。
第二種模式是企業化經營模式,為筆者所力倡。在這種模式下,傳統音樂著作權的所有權、管理權及經營權呈現“三權分離”的狀態。所有權歸來源地群體,管理權歸群體代表組織、來源地政府或國家,經營權則歸有關的旅游企業。在“傳統音樂旅游開發中心”的協助下,傳統音樂著作權的管理者找尋有關旅游企業,授權其對傳統音樂作旅游使用。在這類著作權許可使用合同法律關系中,許可方是傳統音樂作品著作權的管理者,許可使用的客體是傳統音樂作品著作權中的財產權。由于這類著作權的權利行使主體或管理者無能力或無資格對傳統音樂作旅游開發,所以須通過招標、拍賣、協議等方式尋找合適的商業伙伴。當然,作為傳統音樂作品著作權主體,來源地群體有權通過許可方來監督被許可方,許可方更應保證被許可方尊重著作權人的署名權和保護作品完整權,在使用時注明作品出處、來源地和來源民族,不得惡意歪曲和篡改,尊重來源地群體的特定的民族、地域習慣和。被許可方在獲得授權和許可之后,可對傳統音樂作旅游開發和商業性使用,并支付相應的經濟收益,用于傳統音樂傳承和發展的公益。
第三種模式是上市公司經營模式。上市公司經營模式本質上也是企業化經營模式,傳統音樂作品著作權的所有者、管理者、經營者相互分離。由于上市公司有著不同于一般企業的經營特征,融資渠道和融資規模亦非一般企業所能企及,所以可把經營者為上市公司的經營模式單列出來。目前在我國,由上市公司經營的物質文化遺產有代表性的主要是黃山和峨眉山,它們分別由上市公司黃山旅游開發股份有限公司和峨眉山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壟斷經營。上市公司經營物質文化遺產,盡管存有種種的缺失,但在展示和實現遺產旅游的經濟效益上作出了里程碑式的貢獻。依筆者看來,我國的一些世界級的、國家級的傳統音樂項目,有相當的市場發展前途,亦可以考慮采取上市公司經營模式。
(四)傳統音樂旅游開發的安保措施
在旅游活動中,無論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旅游經營單位,還是旅游從業人員,都必須自始至終把安全保障工作放在首位,作為產生經濟效益的前提和基礎。旅游安保工作,必須堅持統一指導,分級管理,且以基層為主。
內容摘要:李白非物質文化遺產不僅是中國的也是世界的寶貴文化財富,應用于旅游開發將產生極大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也是保護李白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最佳形式之一。目前四川江油李白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旅游功能在很大程度上沒有得到合理利用與開發。災后重建中,如何實現其旅游開發可持續發展有深刻的研究價值和現實意義。
關鍵詞:災后 李白非物質文化遺產 旅游 可持續發展
李白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旅游開發
(一)旅游開發的意義
弘揚李白非物質文化遺產精神。李白是世界級文化名人,文化旅游資源開發的意義在于傳承其歷史文化價值、增強旅游吸引力、提高社會經濟效益、開展愛國主義教育等。在李白非物質文化遺產旅游過程中,游客能夠盡情地聆聽李白民間故事、傳說,參加有關祭祀詩仙李白活動,體驗有關李白的傳統手工藝技能,陶醉于李白非物質文化空間之中,既滿足了旅游者求新、求異、求知的旅游心理需求,又增強了人們的民族自豪感、自信心。
培養李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意識。旅游業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使文化遺產得到保護的功能。實踐證明:文化旅游、遺產旅游可以讓一些逐漸消失或瀕臨滅絕的傳統文化再次出現。合理利用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進行旅游開發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與傳承具有積極作用(張春梅,2009)。
(二)旅游開發的可行性
從旅游活動本身來看,李白非物質文化遺產旅游開發具有可行性。旅游者旅游的目的是希望獲得新的感覺、新的知識,得到一種積極向上的情感力量。因此旅游資源必須具有知識性、新穎性和參與性。李白非物質文化遺產種類繁多,原汁原味,完全能夠滿足旅游者的心理需求和文化需要,能夠吸引旅游者到四川江油參觀游覽,具備了旅游開發的主觀因素。
(三)旅游開發的有利條件
江油是四川省歷史文化名城,不僅旅游資源豐富,而且旅游環境得天獨厚。地震發生后,河南省對口援建江油市,河南省文物管理局迅速啟動了江油市災后文物援建工作。2008年11月,江油市災后旅游規劃正式出臺,打造“國際李白文化旅游名城”成為江油旅游災后恢復重建的首要任務。2010年5月,河南省對口支援四川省江油市文物搶救修復正式完工儀式在李白故居―江油市青蓮鎮隴西院舉行。國家文物局局長單霽翔在儀式上講到:“李白故居的重建,是四川省首個完工的災后文物建筑群搶救保護工程。希望江油的文化重建項目在李白文化的保護傳承和發揚光大中發揮更大作用”。李白非物質文化遺產災后旅游開發迎來難得的歷史機遇。
李白非物質文化遺產旅游開發原則
(一)原真性保護原則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意見》指出:正確處理保護和利用的關系,堅持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真實性和整體性,在有效保護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防止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誤解、歪曲或濫用。李白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江油人民千百年集體智慧的結晶,旅游開發是當前發掘其潛在經濟價值的最佳形式之一。在進行旅游開發時,一定要堅持原真性保護原則,避免將某些有吸引力和開發價值高的文化遺產剝離原生態環境和其賴以生存的整體。通過原真性開發,讓旅游者產生神秘感、距離感。
(二)可持續發展原則
旅游業的可持續發展是人們關注的焦點。旅游產業是利用文化資源發展起來的,不可再生的原生態文化資源是其開發和利用的基礎與前提。只有地區的、民族的文化原生態得到有效保護,才能談得上對其文化資源的永續利用,既滿足當代人的需求,又不危及后代人的需求(胡紹華,2007)。在對李白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開發時,必須先整理和記錄非物質文化遺產原貌,在此基礎上進行開發利用。既要注重保護李白非物質文化遺產原生態文化環境,又要搞好遺產傳承人培養,注重可持續發展及可持續利用原則。
(三)獨特性原則
獨具特色的旅游項目才有生命力。盲目模仿,亦步亦趨, 絕對失敗。李白故里是李白出生地和青少年成長地,留下了大量的非物質文化遺產,這就是最大的特色和最大的優勢。通過李白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旅游開發,充分展示本鄉本土的李白文化,展示青少年李白的成長歷程,體現出唯一性、獨特性和壟斷性,使游客在這里了解到一個在別處了解不到的李白,感受到正是故鄉的山水、民俗、民情才孕育了這樣一個偉大的詩人。
李白非物質文化遺產旅游開發模式
(一)整合開發
根據目前江油旅游發展現狀和趨勢,整合開發李白非物質文化遺產旅游。其一,將李白非物質文化遺產旅游與竇山整合開發。將李白非物質文化遺址地點磨針溪、洗墨池、太白渡等旅游景點與竇山連成一體,進行旅游宣傳、組團。其二,重點整合開發江油李白紀念館和青蓮的李白故居,建設唐代民俗文化城和青蓮李白文化名鎮。隴西院、太白祠應當是充分展現李白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主要平臺,可以采用沙盤、模型、場景復原、電子觸摸屏、多媒體等現代傳媒技術,使李白的民間傳說故事、傳統手工藝技能活起來。其三,圍繞“體驗”進行整合開發,激發旅游者躍躍欲試的興趣。在李白紀念館建立霧山石刻作坊,將“李白邀明月”、“學士硯”等一些經典的文化項目讓旅游者進行現場表演、臨摹。
(二)實景舞臺劇
李白民間傳說、故事反映出老百姓心中的李白神奇而浪漫的人生色彩:勤奮好學、見義勇為、熱愛祖國、浪漫多情、百折不饒、蔑視權貴。李白非物質文化極具表演性,可通過大型舞臺劇展現李白獨特的旅游文化。編創以李白非物質文化為主題的大型歌舞演出節目,將音樂、舞蹈、服裝和景觀融為一體,形成實景舞臺劇。如2004年3月20日,在桂林陽朔舉辦了主題為“印象劉三姐”的山水實景演出劇。2006年7月31日,在西安華清池芙蓉園舉辦了主題為“長恨歌”的大型山水歷史舞劇(馬木蘭、汪宇明,2008)。
(三)重點節事活動開發
祭祀李白節事活動歷史悠久,李白出生地青蓮的太白長壽會,青林口古鎮表演的高抬戲和重華“煙火架”都藝術地再現了李白的家鄉人對李白的崇敬之情。2001年紀念李白誕生1300周年暨李白文化節活動、2004年“甲申年李太白公祭大典”在“李白故里”江油太白祠隆重舉行、2006年綿陽市舉辦的“國際李白文化旅游節” 都展示了李白文化旅游現象,成為“李白文化之游”的一大亮點。堅持以政府為主導,以民眾為主體,充分發揮民間團體的作用,恢復已中斷了半個世紀的太白長壽會等民俗活動,一年一度如期舉行,使之真正成為民間制度化的活動,這樣的民俗活動才具有穩定性和延續性。
非物質文化遺產轉化為旅游產品
李白非物質文化遺產是重要的文化資源,可根據特色開發出一些文化生活產品,建設旅游紀念品集散地。四川江油市已將霧山石刻列為特色旅游紀念品,李白紀念館有4人專業從事霧山石刻制作,每年生產硯臺80余方,產值達20余萬元。由江油匯星實業公司控股的江油市李白故里酒廠生產的“詩仙閣”系列酒年產值達3000萬元。標有“李白故里”、“李白頭像”的“中壩醬油”名揚全國,年產值達4000萬元左右。“太白花茶”成為旅游者必購的特色紀念品。
李白非物質文化遺產旅游的可持續發展研究
(一)可持續性傳承人研究
我國當代民間文化搶救保護的發起者馮驥才先生談到:“當代杰出的民間文化傳承仍是我國各民族民間文化的活寶庫,他們身上承載著祖先創造的文化精華,具有天才的個性創造力。……傳承人是民間文化代代薪火相傳的關鍵,天才的杰出的民間文化傳承人往往還把一個民族和時代的文化推向歷史的高峰”。李白非物質文化遺產在傳承中,由于工作條件較差,生活待遇不穩定,特別是外來文化入侵,前景令人擔憂,許多方面不是流失就是漸漸淡出人們視野。培養優秀的傳承人有利于李白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和保護。當務之急必須重新梳理其傳承人,綿陽市文化局公示的有關李白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推薦名單中:李白民間故事的傳承人李戎,青林口高抬戲的傳承人符恒余,霧山石刻的傳承人鄧國軍,重華煙火架制作工藝的傳承人馮沛建和張敏,政府應對他們進行特殊幫扶,免費上人身意外保險,鼓勵他們收徒授藝。通過由傳承人組建李白民間文化歌舞藝術團、設立“李白非遺傳承人獎勵基金”等,讓李白非物質文化遺產代代相傳。
(二)可持續性教育研究
非物質文化遺產本身具有教育功能,對民族心理、心態有積極的影響。大學是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基地,綿陽師范學院建有“四川省教育廳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李白文化研究中心”,具備對李白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搜集、保存、整理、歸檔、傳遞的能力。李白文化研究中心的建立既為專家提供了一個良好的研究平臺。將李白民間傳說故事、霧山石刻手工、李白祭祀活動作為地方文化史課程在大學課堂上講授;大學教師利用課堂內外、各級文化場所、學術研究活動開展李白非物質文化遺產講座及培訓;在舉辦李白節慶活動時,組織大學生去參觀、現場感受;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會,力爭將李白研究會由省級晉升為國家級學會;在理論和實踐上實現突破,為李白非物質文化遺產融入新的生命力、推動其可持續發展。
(三)建立健全以政府為主導的長期工作機制
李白非物質文化遺產大多是由老百姓創造的,經過上千年演變,形成了現在這種喜聞樂見的各種形式。地震發生后,河南省對口援建江油市,河南省文物管理局迅速啟動了江油市災后文物援建工作。江油市人民政府和文化旅游部門應該發揮積極作用,堅持政府的主導地位,將李白非物質文化遺產旅游的可持續發展協調于江油的可持續發展計劃之中:將太白公園、李白紀念館擴建為一體,力爭創建國家5A旅游景區;設立保護專門機構,遴選專門人員,劃撥專門經費;開展普查、研究、保存、建檔、傳承等工作,力爭不出現瀕危現象;積極做好申報工作,盡快將這些非物質文化遺產落戶省級、國家級名錄。
(四)努力營造民間可持續傳承氛圍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尊崇是前提。江油人民自豪地認為李白不是一張牌,而是一座碑。然而什么是非物質文化遺產,廣大群眾不完全了解,年輕一代特別是青少年學生更是陌生。5•12地震后江油學校通過系列活動重塑師生精神家園:讓李白非物質文化遺產進教堂、進教材、進學校,以李白高潔人格品行引導學生樹立高遠志向,以李白百折不饒的精神激勵學生戰勝困難。同時讓李白非物質文化遺產進入社區、進入千家萬戶生活中,努力提高廣大群眾對李白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意識。
結論
聯合國加拿大全球大會上對旅游可持續發展目標的表述是:增進人們對旅游所產生的環境效應與經濟效應的理解,強化其生態意識;促進旅游的公平發展;改善旅游產品所在地區的生活質量;向旅游者提供高質量的旅游產品;保護未來旅游產品開發賴以生存的環境質量(劉淼,2007)。李白非物質文化遺產旅游可持續發展,既要形成因地制宜的開發模式,又要江油市政府政策上、資源上、財力上給予支持,還要社會和傳承人承擔起傳承和保護歷史文化遺產的使命,任重而道遠。
參考文獻:
1.張春梅.非物質文化遺產旅游開發模式探討―以承德市為例[J].江蘇商論,2009(5)
2.胡紹華.三峽地區非物質文化遺產與旅游開發利用原則[J].三峽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07(11)
關鍵詞:濕地保護;旅游;可持續發展
中圖分類號:f592.3文獻標識碼:a
1 濕地環境特征
1.1 濕地的定義
濕地是指陸地與水域的交匯處,表上有暫時或是永久性的淺層積水,區域內被多以水生植物為主,主要包括淺水湖泊、沼澤、濕身草原、河口三角洲、濱海灘涂以及內陸低地等類型[1]。眾所周知濕地是地球之腎,圍湖造田或填水造陸行為對濕地保護都有很大影響,地保護意義重大。濕地是重要的社會經濟資源,合理開展生態旅游可產生很好的社會經濟效益。
1.2 濕地的環境特征
濕地由于是水陸交匯處,很適合動物的棲居、植物的長,濕地野生動植物資源十分豐富,其珍稀瀕危的物種繁多,具有生物多樣性。
2 濕地生態旅游開發意義[2]
2.1 觀光游覽價值
濕地一望無際的水面以及水陸交錯的自然景色,還有多種多樣的生物,尤其是一些珍稀的水禽,這些對于游客來說很有吸引力,可以說是集休閑、觀光、水上游樂等多種休閑娛樂為一體的旅游勝地。
2.2 科學考察價值
濕地是很獨特的景觀,其擁有獨特的生態系統以及自然景觀,這些都吸引著大批的地理科學、生態和環境科學家或是學者來進行考察研究。
2.3 環境教育功能
從保持生態的協調性、自然環境的良性循環或是生物的多樣性等多個角度來看,濕地都擁有很重要的環境意義。在濕地開展旅游觀光活動不僅讓游客欣賞、探索并認識到了大自然,還可以對游客進行科普教育,讓游客在進行觀光的同時以濕地的環境作為鮮活的教材來傳播環境保護的相關知識。
3 濕地旅游開發的原則
3.1 可持續發展原則
可持續發展原則籠統的來說就是“既滿足于當代人的需要,又不對后代人滿足其需要的能力構成威脅的發展”。濕地的生態旅游必須嚴格貫徹執行科學發展,要遵循可持續發展的思想,將旅游開發和旅游這個行為結合起來共同為濕地的生態環境建設以及保護做出努力。爭取經濟效益、社會效益以及生態效益統一。
3.2 統一組織、制定并實施科學的旅游發展規劃
濕地生態旅游開發應該在科學旅游規劃下進行,因為濕地生態旅游開發是十分復雜的系統工程,開發時必須要考慮到濕地生態系統的生態敏感性、自我調節的能力以及濕地生態環境較為脆弱等特點。濕地生態旅游開發時要提前做好這些準備工作,要做好開發目標、方向以及開發規模規劃等,這樣才可以避免因盲目開發而破壞濕地生態環境及資源的行為。
3.3 加大科技投入,提高濕地生態功能,爭取建設高質量生態旅游地
濕地旅游開發是濕地發展并實現經濟效益的一個必然趨勢,但盲目、落后的開發不僅會破壞濕地資源的完整性,也不利于環境的保護,所以濕地開發應該加大對科技的投入,要堅持高起點、高質量以及高標準等這些原則,這樣才可以打造出高品質且優秀濕地旅游品牌,才可以樹立起良好濕地旅游形象。
3.4 突出重點并分布實施
濕地旅游開發應該突出重點并分布實施,因為若是不分析主次而進行盲目開發會造成濕地的開發水平不高,也會導致人力、物力以及資金浪費。這些浪費還是次要的,若是不合理的開發還會對濕地環境造成巨大的破壞,導致資源利用率較低,會使最后開發出來的濕地旅游與預想的經濟、社會以及生態效益等發生巨大出入。
4 濕地和諧發展與旅游可持續發展模式
4.1 濕地保護區合理區劃
濕地保護區應該嚴格按照我國自然保護區條例規定分為核心區、緩沖區以及試驗區。核心區應該禁止任何未經過批準的個人或是單位進入。核心區的外圍可以劃定部分緩沖區,緩沖區可以允許部分科學研究活動。緩沖區的外圍則是試驗區,這里可以允許科學試驗或是教學實習、旅游等活動的進行。
4.2 采取具體措施保護濕地
盡量搬遷生活在濕地里的居民,對于搬遷住戶要給予一定補助;不能搬遷住戶則應該幫助并指導其采用低碳生活方式,盡量使用天然氣或是沼氣等環保性的燃料,對于生活垃圾則要科學有效的處理,盡量減少對濕地的水污染。進入濕地交通工具使用的燃料也應該改為天然氣,減少汽油或是柴油使用。
4.3 進一步開發旅游資源
在開發旅游資源上突出濕地自然風光,倡導生態旅游,在不破壞生態平衡與當地生物資源的條件下合理的開展特色旅游。
4.4 建立外來車輛換乘區
汽油或是柴油在汽車中的使用會產生相應廢氣,對濕地環境破壞比較大,因此在進入濕地保護區的必經之路建立外來車輛換乘區。在換乘區內車應多選用電力汽車,可以減少燃料對濕地核心地區的空氣以及環境污染。
濕地保護與旅游開發應該把目光放長遠點,濕地不是獨立區域,其與周邊聯系是較多,應該做好濕地周邊城市與濕地的環境互補、文化互補,要加大濕地開發力度,提高其文化層次,做好深層文化內容建設、文藝演出建設以及民俗建設等多方面旅游創新建設,這些都會使濕地保護區能吸引更多的游客,進而創造更多經濟效益。
5 結論
濕地可以說是地球之腎,保護濕地對我國來說很重要,也是全球可持續發展中很重要部分。將濕地保護和生態旅游結合起來,不僅可以實現社會經濟效益,還可以通過開展濕地科學普及教育,產生很好的生態效益。本文探討了濕地保護和生態旅游的可持續發展,是我國濕地保護與開發的有益探索。
參考文獻
一、非遺旅游開發的真實性分析
就非遺旅游開發的真實性問題,西方學者的研究形成了四個主要流派:客觀主義真實性、建構主義真實性、后現代主義真實性、存在主義真實性。客觀主義真實性認為:旅游客體是真實的,強調其本體意義上的真實。該學派主要有兩個代表人物:Boorstin和MacCannell,前者認為旅游提供給人們的是假的東西,人們更看重經過某些人精心策劃的假事件,而不是去探訪真實的文化。后者認為旅游的目的就是探訪目的地的真實性,正是因為現實生活中充滿了不真實,才要去探訪真實。建構主義真實性是客觀主義真實性的批判,認為非遺真實性是人們結合自己的經驗和感知總結出來的真實性,是一種相對的真實性。前兩者的觀點都認為真實是客觀存在的,而后現代主義顛覆了這一看法,它所認為的真實性已不僅僅是客觀存在,真實既可以存在于歷史和現實時空中,也可以存在于人們的內心世界,也就是說:真實既可以是客觀存在的,還可以是人們自己虛擬的。后現代主義真實性不關心旅游客體的真實性,而是關心舞臺效果,只要模仿得足夠真實,是不是客觀存在已沒有任何意義。而存在主義真實性強調的是:作為旅游主體的旅游者真實的存在狀態,旅游客體是否真實不重要,旅游者只是借助某些旅游活動尋找真實的
自我。
二、非遺旅游開發發展道路
(一)樹立正確的非遺旅游開發理念
非遺是重要的文化資源,是中華文明寶貴的精神財富,是中華兒女的精神力量。在旅游開發中,必須以保護非遺為第一原則,樹立全民保護觀念,加強非遺宣傳和非遺教育。以政府為發起人,舉辦各類大型宣傳活動、展覽活動、巡演活動,借助大眾傳媒的宣傳作用,將非遺保護理念傳播到千家萬戶,傳播到群眾中去。當然,非遺保護不是一代人的事,需要世世代代人的努力,所以說,不能著眼于當下的宣傳,而應通過非遺教育將非遺保護理念作為社會道德的一種傳承延續下去,培養更多科研、管理人才,將非遺保護工作一代代做下去,通過教育為非遺保護工作儲備人才。在基礎教育中摻雜非遺保護內容,在高校專業中設置與非遺相關的
專業。
(二)政府部門加強非遺保護
我國當前的非遺旅游開發并未重視非遺保護,許多非遺遭到了巨大破壞,也有非遺因過度開發而逐漸萎縮。在非遺旅游開發中,政府應充分發揮其主導力量,制定相關的法律法規,規范非遺旅游開發行為,也制定一些措施政府開發非遺旅游資源的行為。從中央到地方設定專門的非遺旅游開發機構,設定非遺顧問崗位,與民間非遺組織開展合作,開展非遺科研、管理,加強非遺保護。將非遺保護或是非遺破壞與政府官員的“政績”掛鉤,督促地方政府做好非遺保護工作。吸取國外成功的非遺保護經驗,如日本的非遺保護方面的法律法規,盡快制定適合我國非遺旅游開發的法律體系,使非遺得到科學合理的保護和開發。
(三)設計獨特的非遺旅游開發舞臺
在非遺的申報中,以法律條文形式規范田野調查,確保該遺產的歷史、現狀、傳承方式等細致記錄下來。在非遺保護和旅游開發上,往往會存在諸多矛盾,而且也無法用法律來說明哪些開發行為是不可取或禁止的。對此,我們可以通過某些運作機制來協調二者之間的矛盾,如:非遺開發獲得的經濟效益與非遺持有者之間的利益反饋機制,非遺開發審批制,避免非遺的過度開發或過度商業化。對于瀕危的非遺旅游開發項目來說,可以建立非遺開發責任機制,規范開發商的開發行為,可以借用存在主義真實性的觀點,利用現代科學技術虛擬某些非遺旅游資源,讓人們感受到旅游的快樂,使開發商獲得一定的經濟收入,推動該非遺文化的傳播,同時也保護該非遺。打個比方來說:桂林旅游中的《印象劉三姐》這個項目,將電影內容與歌舞民族、當地的自然風光和現代技術緊密結合起來,通過藝術化創作給旅游者帶來一場震撼的視覺盛宴,給桂林旅游注入活力,也由此帶來劉三姐文化的開發。《印象劉三姐》在開發乃至公演全過程都滲透進了前文所提到的“真實性”,既給人帶來了旅游的舒適享受,也保護了相關
非遺。
再比如說,在民俗類非遺旅游開發中,既可以以民俗村、民俗寨的形式將非遺直接展現在旅游者眼前,也可以以節慶、集會的形式將非遺集中展現在旅游者眼前,還可以建設主題公園,將散布在一定區域各個角落的民族資源集中起來。在這個過程中,從客觀主義真實性流派的觀點來看,非遺展演過程中營造出來的舞臺效果與旅游客體的真實性密切相關,進而影響到該旅游產品的質量和價值。
三、結束語
[關鍵詞] 生態旅游 開發 生態學理論
生態旅游產生于20世紀80年代初,由于其尊重自然與文化的異質性,強調對生態環境的保護和造福當地社區居民,倡導人們認識自然、享受自然、保護自然,受到國際旅游界的廣泛推崇,成為近年來旅游市場中增長最快的一個分支。當前生態旅游開發缺乏相應的生態學理論指導,導致眾多開發性的破壞,“生態旅游破壞生態”成為各生態旅游區普遍的現象。
目前被認為對生態旅游開發具有重要指導意義的是可持續發展理論、人與自然關系理論、生態美理論。這三大理論對生態旅游的開發都是從宏觀的帶有哲學層面的指導,對生態旅游開發的具體實踐指導較薄弱。筆者認為,能切實指導生態旅游開發的生態學理論應包括生態學的幾門分支學科-恢復生態學、景觀生態學、生態經濟學和生態系統管理學。詳見下圖:
恢復生態學是研究生態系統退化的原因、退化生態系統恢復與重建的技術和方法,以及生態學過程與機理的科學。在生態旅游開發過程中,必然會涉及對原有森林植被進行景觀改造,要遵循恢復生態學理論與原則,認清原有生態系統的結構及相互作用機理,對不同植物群落區別對待,哪些植被是應加以嚴格保護,哪些植物是可以加以人工改造,使之既符合植物群落演化規律,又美化旅游環境。
景觀生態學是研究景觀單元的類型組成、空間格局及其與生態學過程相互作用的綜合性學科。在生態旅游開發中,旅游活動的開展和旅游設施的建設會影響原有生態因子的相互作用,景觀生態學中有關景觀結構與功能研究、人類活動對生態過程的影響研究以及景觀生態規劃建設研究對生態旅游開發具有現實的指導意義。
生態經濟學是以生態經濟這個復合系統為研究對象,從中探索人類經濟活動和自然生態之間的相互關系。具體而言,在生態旅游開發中,生態經濟學原理的應用體現為清潔生產、循環經濟和生態農業,通過對由旅游而產生的產業行為進行優化,強調在保證資源可更新能力的范圍內進行合理有效利用,構建人地和諧的生態經濟系統。
生態系統管理是具有明確的、可持續目標驅動的管理活動,由政策、協議和實踐活動保證實施,并在對維持生態系統組成、結構和功能等必要的生態相互作用和生態過程最佳認識的基礎上從事研究和監測,以不斷改進管理的適合性(美國生態學會,1995)。生態旅游開發涉及諸多利益相關方面,如果沒有從生態系統這一整體的角度去管理,會出現眾多關聯性的問題,對區域的生態環境造成損害。運用生態系統管理理論,從整體上綜合分析旅游流對旅游地生態環境的影響,研究具有關鍵性影響的生態要素和生態過程,制訂相應的管理制度,并進行定時監測,對制訂的各種管理制度進行反饋,使之適應旅游地生態系統的實際,確保旅游客流、當地民眾和自然生態環境之間的和諧。
參考文獻:
[1]鐘林生 肖篤寧:生態旅游及其規劃與管理研究綜述. 生態學報.2000,20(5):841-848
[2]鐘國平 周 濤:生態旅游若干問題探討.地理學與國土研究.2002,18(4):64-67
[3]楊桂華 鐘林生 明慶忠:生態旅游.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
[4]余作岳 彭少麟主編.1997.熱帶亞熱帶退化生態系統植被恢復生態學研究,廣州:廣東科技出版社
[5]鄔建國:景觀生態學――概念與理論.生態學雜志,2000,19(1):4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