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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合當前工作需要,的會員“ziyan_99”為你整理了這篇2020年度全縣河(湖)長制工作總結范文,希望能給你的學習、工作帶來參考借鑒作用。
【正文】
一、基本情況
(一)推進河湖“清四亂”工作常態化、規范化
根據《關于開展河湖“清四亂”專項行動的通知》和固體廢物專項整治百日攻堅行動的要求,碭山縣集中力量開展河湖“清四亂”工作,積極加大排查和整治力度。2020年共排查“四亂”問題11個,其中亂堆問題1個,私設漁具2處,河灘耕種6處,河面垃圾1處,共清理非法占用河道岸線0.09公里,清理建筑和生活垃圾1.5噸,清除非法網箱養殖2725平方米。截至目前,上報問題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銷號。我縣河長辦嚴格按照文件要求,建立河湖“四亂”問題動態整治臺賬,積極開展“已銷號”問題回頭看,確保整治到位并防止反彈。
(二)持續開展清理河湖水域枯死水草等工作
按照《市河長辦市水領辦關于開展清河行動2020年冬春攻勢行動的通知》《關于集中清理河湖水域衰死水草的通知》(宿河長辦〔2020〕13號)等文件要求,我縣集中時間從2020年5月6日至5月31日,開展河湖水域衰死水草清理工作,力爭達到河暢水清的目標。5月4日開始我縣河長辦組織人員、機械對利民河、闞溝等水域進行水草打撈清理工作,利民河計劃清理長度8.5km,現已清理4km;闞溝計劃清理長度10km,現已清理2km。
(三)河湖管理范圍和水利工程管理與保護范圍劃定工作
我縣列入此項工作的河道有9條,中型水庫1座,水閘3個,均已完成地形圖的測繪和矢量圖的制作,其中3條流域面積1000km3的河道(王引河(含巴清河)、故黃河、蕭濉新河(文家河))以及岳莊壩水庫矢量圖等數據已上報省水利廳入庫。界樁正在制作,下一步開展界樁埋設工作。
(四)河坡耕種問題排查整改工作
按照《關于進一步開展河坡堤坡違法耕種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宿河長辦〔2020〕30號)文件要求,10月開始我縣各鎮(園區)河長辦積極排查河坡耕種問題,在碭城鎮、官莊壩鎮、關帝廟鎮以及朱樓鎮發現5處共計1480㎡違法耕種行為,目前已經完成排查上報,對排查存在河坡耕種問題的確認責任人及整改時限,目前已全部整改完畢。
(五)市河長辦暗訪督查整改工作
市河長辦對碭山縣暗訪督查時發現問題38個,我縣河長辦督查巡查發現問題15個,經過整改上述問題已基本完成銷號。
(六)持續加強違建別墅清查整治及占用河道違法建筑物問題排查及整改工作
根據安徽省水利廳下發的《關于進一步配合做好違建別墅清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做好違建別墅是否位于河道、湖泊、水庫管理范圍內的技術測量工作。對本轄區內的重要河流、湖泊、水庫管理范圍內的建筑進行全面排查,對排查出的疑似違建別墅問題,及時上報。6月中旬排查到碭山縣李莊鎮東洪河段有一處違法占用河道建筑,已將問題上報并責令限時拆除,目前已整改結束。
(七)持續進行違法取土采砂等專項排查整治工作
按照市局要求,我縣在水政河道工作里增強了河道巡查檢查頻次,組織人員對縣域管理范圍內的河道進行日常排查。同時結合河長制工作,強化源頭治理,強化現場監管,強化部門聯動,主動出擊,查找問題,加大打擊非法取土采砂等違法行為力度。今年未發現有非法取土采砂行為。
(八)持續關注水質及水污染防治問題
結合“美麗鄉村”建設以及農村環境綜合治理,進行河道保潔、污水治理等工作,各鎮園區積極對鎮所轄區域及村莊內河流、溝渠、水塘等水面和周邊進行清理,做到河道周邊清潔無垃圾,水面無漂浮物,在2020年巡河工作中,各鎮清理工作成效顯著,河道河水明顯干凈清潔,仍需努力提升水質和防治水污染工作。
(九)建設樣板河道
樣板河道初步定在我縣文家河和大沙河,文家河在我縣梨花觀賞核心區,兩岸景觀帶已基本成型;大沙河趙屯段、官莊壩段,已于2019年建設了9.1公里沿河景觀帶。開展樣板河湖建設,有助于在全縣樹立河長制工作河湖管理學習典范,同時也是改進農村人居環境的一部分。
二、主要成效
(一)河(湖)長積極履職“見行動”
建立健全河長責任體系,完善工作機制,充分發揮基層治理者“千里眼、順風耳”作用,為我縣水環境治理系上“雙保險”;各級河長主動擔起巡河、管河、護河、治河的職責。縣、鎮、村三級河長認真進行巡河,并針對亂圍亂堵、亂占亂建、亂采亂挖、亂倒亂排等群眾關心的河湖突出問題,開展整治行動,取得明顯成效。
(二)開展專項行動,河湖治理“見成效”
通過各項專項行動的開展,對我縣河湖“四亂”問題及河坡堤坡違法耕種以及河道違法建筑物進行排查整改,一些河湖水域岸線逐步恢復,一些河道基本消除黑臭臟現象,河暢、水清、岸綠的景象開始顯現,河湖水質穩步提升,河暢、水清、岸綠、景美正逐步變為現實。
(三)常抓落實,河長制工作“見長效”
結合城鄉環衛垃圾收集處理,各鄉鎮聘用保潔員對河道沿岸垃圾進行日常清理,同時聘用建檔立卡貧困戶做河道巡河員、保潔員,負責日常巡查、清潔河道工作,在解決貧困戶就業問題的同時,保證了河道日常清潔,建立了河湖長效管護機制,切實保障河湖效能持續提升。
三、存在問題
(一)污染漏洞依然存在
農業面源污染屢禁不止,個別群眾水環境保護意識較差,午、秋季農收后,莊稼秸桿傾倒河道現象時有發生。居民生活污染,特別是城區生活污水,由于老城區改造未能完成,還不能做到應收盡收;工業污染問題,還有部分企業需要提標改造,特別是黃桃生產旺季存在超標排放隱患。
建議:仍需加強宣傳教育、河道巡查治理和城區排污系統改造升級。
(二)巡河員、專管員、保潔員等專職工作人員認識不夠深刻
巡河、管河、治河工作由于缺乏規范化、制度化的工作經費來源,人員流動頻繁。
建議:規范化相關經費來源及用人制度建設,加強巡河員等河湖管理方面業務培訓和知識宣傳教育工作。
四、下一步打算
(一)積極引導社會公眾參與
建立健全公眾參與機制,充分調動社會各界力量參與江河湖庫管理保護,利用網絡等信息平臺加強河湖管理方面知識性宣傳教育,積極引導群眾關注河湖生態保護,加強河湖自治自管,是河湖管理保護工作能夠長效推進的保障。借助社會力量對我縣河湖管理保護工作進行監督。
(二)加強實時動態信息平臺建設
河長制體系已實現全覆蓋。需盡快開展河湖水質水量水環境監測網絡建設,加強河湖跨縣、鎮斷面水質監測,建立水質惡化倒查、污染來源追溯機制;加快推進全縣河湖岸線地理信息系統平臺建設,逐步實現基礎數據、涉河工程、水域岸線管理、水質監測等信息化、數字化;探索建立河湖保護管理聯合執法機制。
清退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保護龍門灘水庫水源地水資源環境,提升水庫上游水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福建省農業生態環境保護條例(修訂)》等法律法規有關規定,按照《德化縣人民政府關于調整畜禽養殖禁養區劃定方案的通知》(德政〔2019〕164號)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此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工作目標
1.以保護水資源環境、大氣環境、生態環境為宗旨,結合畜禽養殖土地承載能力,落實禁養區禁養政策,禁養區內畜禽養殖場(戶)(包括畜禽屠宰點)于2021年6月底前完成50%的清退任務、9月底前完成80%的清退任務、10月底前全面完成清退工作,促進我縣畜牧業生產與生態環境保護協調發展,切實保護水資源環境。
2.流域范圍內的非禁養區,散養戶生豬養殖數量不超過5頭,家禽養殖數量不超過300羽、羊不超過15頭,并采取圈養、糞污資源化利用、種養結合等生態養殖方式,于2021年6月底前完成沼氣池、三化池等環保設施配備建設,實現周邊水環境達到地表水Ⅲ類以上水質標準。畜禽屠宰點做到污水不直排、廢棄物不亂扔。
(二)基本原則
1.屬地管理原則。龍門灘水庫上游涉及的龍潯鎮、潯中鎮、蓋德鎮、三班鎮、龍門灘鎮、赤水鎮、國寶鄉七個鄉鎮人民政府要切實履行屬地管理主體責任,全面負責轄區內禁養區畜禽養殖場(戶)清退、非禁養區的生態養殖及畜禽屠宰點的規范化工作。
2.環保養殖原則。畜禽養殖實行無污染、無害化的環保養殖,發展“種養結合”農業生產模式,實現以種定養,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
3.權屬責任原則。按照“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畜禽養殖場(戶)是污染治理主體,承擔治理責任,要切實做好污染治理。
二、職責分工
1.各有關鄉鎮人民政府。按照縣政府統一部署,遵循屬地管理的原則,制定畜禽養殖場(戶)清退工作方案,明確任務目標、責任分工、時間節點、推進措施等,并推動清退工作序時推進。清退方案應以正式文件形式,于3月31日前報備至縣農業農村局、生態環境局、河長辦。
2.縣農業農村局。負責做好對養殖廢棄物綜合利用、畜禽養殖場(戶)(包括畜禽屠宰點)清理清退防疫等技術指導;配合有關鄉鎮人民政府開展清退工作。
3.德化生態環境局。對龍門灘水庫上游鄉鎮交界斷面及重點入河排污口水質斷面進行監測;負責督促已辦理環保相關手續的規模化畜禽養殖場正常運行污水處理設施,發現環境違法行為,依法查處;配合有關鄉鎮人民政府開展清退工作。
4.縣水利局。配合有關鄉鎮人民政府依法對河道保護管理范圍內亂建畜禽養殖場的現象予以查處。
5.縣河長辦。聯合相關單位對有關鄉鎮人民政府清退進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6.縣城市管理局。對城鎮規劃區內違法搭建養殖場所的行為依法進行查處;配合有關鄉鎮人民政府做好清退工作,集中統一拆除違建養殖場(戶)。
7.縣自然資源局。對違法占地(林地除外)搭建養殖場所的行為依法進行查處;配合有關鄉鎮人民政府做好清退工作,集中統一拆除違法占地(林地除外)建設養殖場(戶)。
8.縣林業局。對違法占用林地搭建養殖場所的行為依法進行查處;配合有關鄉鎮人民政府做好清退工作,集中統一拆除違法占用林地建設養殖場(戶)。
三、工作安排
(一)開展調查摸底(2021年3月底前)。各有關鄉鎮人民政府要組織力量進村入戶,迅速開展調查摸底工作,摸清轄區內養殖種類、數量、養殖規模等情況,并建檔造冊。龍潯鎮、潯中鎮人民政府要加強排查,禁止社區養殖畜禽,若有養殖的要及時清退。各有關鄉鎮人民政府將轄區內畜禽養殖場(戶)清退名單(附件2)于3月31日前上報縣農業農村局匯總后報縣河長辦。
(二)有序開展畜禽清退(2021年4月-10月)。各有關鄉鎮人民政府要嚴格落實主體責任,保質保量完成清退任務。農業農村局、城管局、生態環境局、水利局、自然資源局、林業局等部門各司其職,聯合開展執法行動,配合有關鄉鎮人民政府開展清退工作。各有關鄉鎮人民政府每月25日前將清退進展情況(附件3、4)報送至農業農村局匯總后報縣河長辦。各有關鄉鎮人民政府及部門要注意收集畜禽養殖場(戶)(包括畜禽屠宰點)清退工作有關資料,建立“一場(戶)一檔”,于10月25日前報送年度工作總結至農業農村局、生態環境局、河長辦。
(三)開展督查工作(2021年4月1日起)。每月縣農業農村局聯合縣政府督查室、河長辦對畜禽養殖清退工作開展督查。德化生態環境局每月對龍門灘水庫上游鄉鎮交界斷面及重點入河排污口水質斷面進行監測并通報,若出現劣Ⅴ類水質,有關鄉鎮人民政府需在15天內完成整改,第一次經整改不合格的,由流域河長約談鎮流域河長,第二次整改不合格的,由縣總河長約談鄉鎮總河長。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各有關鄉鎮人民政府要成立畜禽養殖清退工作領導小組,主要領導擔任組長,靠前指揮,全力做好本轄區畜禽養殖清退工作的組織管理,相關部門發揮職能作用,積極配合推動,確保按時完成清退任務。
(二)扎實推進,確保進度。要樹立風險意識,主動、提前分析可能出現的困難和問題,制定應對措施,明確應急預案,高效推進清退,且確保社會和諧穩定。
(三)加強宣傳,提高認識。有關鄉鎮人民政府要組織開展多形式、多途徑宣傳工作,廣泛宣傳畜禽養殖場(戶)清退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及時答疑解惑、解決問題,最大力度爭取養殖戶的理解和支持,引導養殖場(戶)主動退出。
(四)強化監督,嚴防反彈。按照《德化縣農業局 德化縣環境保護局 德化縣河長制辦公室關于印發德化縣畜禽養殖污染綜合整治長效管理機制的通知》(德農〔2018〕145號)要求,建立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網格化監管體系,完善常態化推進關閉拆除、改造提升、資源化利用和監管執法的長效管理機制,嚴防復養反彈。
附件:1.德化縣龍門灘水庫上游涉及村莊匯總表
2.鎮(鄉)畜禽養殖場(戶)清退名單匯總表
3.鎮(鄉)每月畜禽養殖清退進度情況表
4.鎮(鄉)畜禽養殖場(戶)清退情況圖表
附件1
德化縣龍門灘水庫上游涉及村莊匯總表
鄉鎮
村
龍潯鎮
英山村、丁溪村、丁墘村、大坂村、高陽村、寶美村
潯中鎮
潯中村、樂陶村、后所村、鳳洋村、龍翰村、石鼓村、仙境村、祖厝村、石山村、土坂村、世科村
蓋德鎮
蓋德村、下寮村、有濟村、下坑村、福陽村、大墘村、上地村、吾華村、三福村、上坑村、林地村、仙嶺村、鳳山村、山坪村
三班鎮
三班村、泗濱村、東山洋村、奎斗村、橋內村、儒坑村、龍闕村、蔡徑村、錦山村、嶺頭村
龍門灘鎮
碩儒村、蘇洋村
國寶鄉
國寶村、佛嶺村、厚德村、格頭村、上洋村
赤水鎮
戴云村、東里村、蘇坂村、猛虎村、湖嶺村、嶺邊村、福全村
附件2
鎮(鄉)畜禽養殖場(戶)清退名單匯總表
序號
村別
養殖場(戶)名稱
養殖種類
存欄
附件3
鎮(鄉)每月畜禽養殖清退進度情況表
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序號
村別
養殖場(戶)名稱
養殖種類及存欄
清退措施
完成情況
清欄
拆除
主要領導: 分管領導: 填報人:
附件4
鎮(鄉)畜禽養殖場(戶)清退情況圖表
村別
養殖場(戶)名稱
清
退
前
照
片
清
退
后
照
片
縣直有關單位:縣自然資源局、農業農村局、林業局、水利局、城市管理局、河長辦,德化生態環境局。
抄送:市農業農村局,縣委辦公室。
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縣政協辦公室,縣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