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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工程項目管理;委托合同;法律問題
一、前言
建設項目工程的實施是一個具有投資大、周期長、質量要求高、作業環境復雜、不可控因素多等特點的系統工程,但同時它也具有其自身客觀規律,通過利用與之相適應的管理手段,就可有效實現項目的預期目標。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是指工程項目管理企業在業主委托下,根據合同約定,對工程項目組織(總承包/專項承包)的實施進行階段性或全過程的有計劃、有組織的系統性管理與服務。其主要職能體現為三控、三管、一協調,其中三控是指成本控制、質量控制、進度控制;三管是指合同管理、安全管理、信息管理;一協調是指施工組織的協調。
在法律層面,項目管理形成了項目管理企業與業主方之間的委托合同關系。項目管理企業在業主方向其支付相應的管理費用后,開始對項目全過程(從項目決策、實施到使用)進行管理,同時也要承擔相應責任。
二、項目管理的內容分析
建設項目從前期決策到具體實施,再到項目使用,隨著建設項目流程的推進,項目管理的內容也會隨之變化。項目管理內容主要包括了前期策劃、項目設計管理、招投標管理、合同管理、變更管理、項目施工管理、投資管理、資料管理及相關手續辦理。
項目前期策劃:它是指按照項目功能的目標與要求,對項目進行的總體設計與規劃,并對其加以篩選,最終形成總體規劃方案。總體規劃方案是可行性研究的重要依據,也是項目設計、實施的總綱領。
設計管理:目前的項目設計還存在著較多問題,首先是相關設計規范與工程實踐的不匹配;其次是未全面考慮業主方的使用需求,造成使用功能不達標;最后,項目的結構設計、土建設計與裝修設計的嚴重脫節,加大了項目管理各項工作銜接的難度,也增加了工程造價。另外,多數的項目管理企業對設計管理的重視程度還遠遠不夠。
變更管理:變更管理包括了設計變更與項目計劃變更兩方面。前者是指設計單位對原設計圖紙、文件中相關內容進行的修改與變動。設計變更的產生原因可能是設計單位的錯誤、遺漏,業主方對使用功能的要求,也可能是主管部門等客觀情況的要求。設計變更會對工程質量、投資控制、工程進度產生直接的影響。項目計劃變更,是指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根據施工進度、實際成本,對項目計劃進行的調整。
三、合同管理中的法律問題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中涉及到的法律問題,主要體現在合同管理方面,具體說來就是在簽署委托合同過程中應當注意的相關事項。當業主方決定聘請項目管理企業對建設工程進行項目管理后,可采用招投標方法,選擇專業實力強、性價比合理的項目管理企業,并與之簽署委托合同。在簽署合同的過程中,應當注意以下問題。
(一)項目管理企業資質的考察
由于項目管理涉及到工程項目的方方面面,所以要保證項目管理工作的高質量,就必須充分重視項目管理企業的管理經驗、技術水平。業主方在選擇項目管理企業時,必須要全面考察企業的管理資質、技術水平,以及設計能力。就目前我國建筑領域的管理企業而言,都還較為不成熟,所以要求項目管理企業在各方面技術都做到精通還是較為困難的。如果業主方為了追求各管理環節的盡善盡美,而選聘多個項目管理企業分別負責不同方面的管理,又會導致企業責任的不明確,對工程進度、質量等方面產生影響。綜上所述,總包制度是較為折中、合理的方法,業主方只選擇一家實力較強的項目管理企業,而特殊技術環節的技術服務由聘請相關專業單位提供,所有相關專業單位都由項目管理企業統一管理。
(二)委托合同主體內容的確定
項目管理委托合同主體內容即是項目管理的具體內容。在擬定委托合同時,項目管理企業和業主方就要根據工程目標、造價等具體情況,共同協商后對各項項目管理內容加以確定,并將其體現在合同中。在確定項目管理內容時,要力求做到準確、全面、詳盡。
(三)責權的劃分
為了使項目管理企業和業主方對各自的權利、責任加以明確,保證項目管理有序、順利地實施,就需要在委托合同中對項目管理企業與業主方進行明確的責權劃分。業主方主要負責工程使用功能的確定以及項目投資控制,項目管理企業主要負責工程相關技術事宜的處理,并負責工程質量、工程進度管理。為縮短工程周期、降低工程造價,使項目管理企業作用得到充分發揮,就要在工程技術方面,適當擴大項目管理企業權限,以減少相關審批事宜。業主方可以在招投標、工程變更、簽約、工程驗收、工程款項支付及審核等方面授權項目管理企業全面負責。同時,為讓業主方利益得到有效保障,采取相關措施對其進行監督也是非常必要的。首先,業主方要對匯報制度加以完善。在委托合同中要明確規定重要事項和定期匯報制度。其次,在如關鍵設備、材料采購、總包方招標等重大事項上,業主方要派人參與監督。最后,明確約定業主方具有最終決定權。在調整使用功能、變更投資等重大事項上,必須經由業主方書面確認才能執行。在監督過程中,業主方有權利否決項目管理企業的行為。
(四)項目管理期限的約定
一般情況下,項目管理內容的完成就標志著項目管理的完成,是約定項目管理期限的標準。對于項目管理企業,約定項目管理期限是出于服務費用的考慮,在實際工期超過預計工期的情況下,依照項目管理期限就可確定服務費用的增加與否。通常情況下,只要工程逾期不是由業主方原因所造成的,都不應當增加服務費用,相反的,項目管理企業才是違約方,應承擔違約責任。為體現公平,在由業主方原因導致工程逾期、工程逾期超過半年或更長時間的情況下,項目管理企業都應獲得相應的額外服務費作為賠償。
(五)審批手續辦理
建設工程的實施需要辦理較多復雜的手續,由于業主方對相關手續的不了解,如果自行辦理,不僅會耗費較多的人力、財力,還可能難以短時間通過審批。因此,為了保證審批手續辦理的效率,業主方應將相關手續的辦理事宜交由項目管理企業處理,由于項目管理企業是專業單位,對相關手續較為了解,所以能較快地完成審批手續辦理。
參考文獻:
[1]盧建強.“法商時代”施工企業項目管理中的法律問題及案例分析[J].建筑機械(下半月),2012,(3):64-70.
[2]韓華.法律問題在建設工程項目管理中的重要作用[J].黑龍江交通科技,2011, (7):268-268.
[3]張皓瑋.淺議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的相關法律問題[J].科園月刊,2011,(1):28-29.
關鍵字: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工程咨詢合同 法律
中圖分類號: E271 文獻標識碼: A
在中國傳統的工程建設領域,由于建設工程中間服務市場的不成熟,業主方在強勢控制心理的影響下,對工程設計、施工等過程實施全程控制。但由于建設工程本身的專業性眾多、專業性極強等特點,上述操作往往導致工期的延誤和工程浪費。在此背景下,工程建設領域吸取國際建筑市場的成功經驗,逐步采用不同形式的項目管理方式,極大推動了工程建設市場的發展。本文結合國內有關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的實踐經驗,從項目管理服務合同的角度對項目管理予以簡要分析。
一、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的概念
2003年,建設部頒發《關于培育工程總承包和工程項目管理企業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指導意見對工程項目管理界定為:“指從事工程項目管理的企業受業主的委托,按照合同的約定,代表業主對工程項目的組織實施進行全過程的或若干階段的管理和服務。”
上述定義存在以項目管理企業界定項目管理的循環解釋嫌疑,而且在某些場合易與項目總承包相混淆。結合指導意見關于項目管理企業服務內容的有關規定,筆者認為,項目管理是受托方受業主的委托,按照合同的約定,代表業主對工程項目的總承包和/或專項承包進行管理并提供相應的服務。
基于上述分析,項目管理主要是通過建設工程項目的各承包單位(包括設計方、監理方、施工方和材料設備供應商等)的監督和管理協調,以期達到縮短工期,節約投資,提高工程質量的目的。根據項目管理內容的不同,項目管理可劃分為不同的類型,有針對項目建設全過程(從可研到竣工交付)的項目管理,也有針對項目建設特定階段的項目管理。
從廣義而言,工程建設實踐中提到的“代建制”可以視為項目管理的一種特殊情況。根據2004年《國務院關于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的規定,所謂“代建制”是指通過招標等方式,選擇專業化的項目管理單位負責建設實施,嚴格控制項目投資、質量和工期,竣工驗收后移交給使用單位。由此可以看出,代建方提供的服務內容實質是一種項目管理服務,只不過代建方的權限和責任相對較大而已。
從法律關系角度分析,項目管理在業主方和項目管理企業之間形成了一種委托合同關系。業主方通過向項目管理企業支付管理服務費用,由項目管理企業對項目的設計、施工等全過程或某些內容提供管理服務并承擔相應的責任。
與項目管理相關的另一個概念是項目咨詢。我國一直以來許多單位都有基建處這一職能部門,項目建設都由業主負責總體管理。在實踐過程中,業主逐漸認識到自身專業技術力量的不足,開始在工程建設過程中聘請有關設計院或專業咨詢公司提供咨詢服務,即項目咨詢。項目咨詢與項目管理從法律關系角度分析,都屬于委托合同關系,區別在于委托工作內容的不同,由此導致雙方的責任劃分存在區別。一般而言,項目管理企業在工程招標、工程進度控制等多方面擁有較大的決定權,并因此對工期和工程質量等承擔較大的責任;而項目咨詢服務則主要負責提供技術咨詢服務,其工作具有一定的被動性,而責任范圍相應較窄。
二、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服務的內容
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的內容根據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范圍的具體情況而定。從全面角度而言,項目管理服務可包括如下主要內容:項目前期策劃、可行性研究、設計管理、投資管理、流程管理、合同管理、施工管理、工程變更管理、招投標管理、采購管理等。
1、 項目前期策劃
工程項目的前期策劃主要是根據項目功能要求和目標,進行總體的規劃與設計。經篩選形成總體規劃方案。總體規劃方案一方面是為可行性研究提供答案,同時也是項目后期設計實施的綱領。
2、 設計管理
設計管理內容包括設計任務書的編制、平面功能的審核審定、對設計進度和設計質量進行跟蹤管理。我國目前的工程設計操作實踐存在較大的缺陷,比如:(1) 施工圖設計由設計單位負責,沒有納入施工單位招標范圍內,施工單位僅按圖施工,不利于設計與施工的銜接,也不利于發揮先進施工技術的作用。從國際慣例看,很多設計單位所做的工程設計,只到初步設計或擴大初步設計的深度,未達到施工圖設計深度。
(2) 設計依據主要執行國家有關設計規范,而國家規范遠遠跟不上工程建設實踐的發展需求,導致設計落后于實踐;同時,設計方在設計過程中,對業主方使用需求的考慮也不夠,導致使用功能的下降和后期工程設計變更的增加。(3) 土建、結構設計與裝修設計的分家,這就導致了工程項目管理的過程中工作的銜接方面出現了比較大的問題,使工程造價普遍較高。
基于上述情況,在工程項目管理過程中,應重點考慮對設計的管理。項目管理企業應充分利用其自身優勢和專業知識,協調設計單位與施工單位之間的關系,加強設計與施工的銜接,加強土建、結構設計與裝修設計的銜接;從經營角度確認總體平面功能,最大限度保證設計文件符合業主方的使用需求;從造價角度,確認工程方案是否符合經濟上合理的要求。
目前國內項目管理中還未充分認識到設計管理的重要性。
3、 招投標管理
招標工作是工程建設項目中的一項重要內容,項目管理企業應具備招標資質,以業主方進行施工單位和材料設備等項目的招標工作。具體而言,招投標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如下內容:(1)編制招標文件,主要是招標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單》等有關技術文件的編制;(2)組織招標工作,包括發放招標文件、組織現場勘查和答疑,組織回標、開標、評標、決標;(3)組織合同談判和簽署。
4、 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包括合同的簽署、履行、變更、索賠和爭議解決等,建設工程涉及的合同內容極為復雜,如何處理各合同文件的銜接關系,明確合同各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都需要項目管理企業加強合同管理工作。一般而言,合同管理的具體內容包括:(1) 明確合同管理的構架;(2) 與律師事務所等專業單位協同制定科學完善的合同文本;(3) 監督合同的履行過程;(4) 加強合同風險管理。
5、 變更管理
在建設工程實施過程中,存在著各種因素不斷干擾著工程項目的進行,項目總是處于一個變化的環境中,對于項目管理企業而言,需要有效地預測可能發生的變化,以便采取預防措施,以實現項目的目標。一般而言,建設工程的變更主要包括:
(1)設計變更
設計變更是指設計單位對原施工圖紙和設計文件中所表達的設計標準狀態的改變和修改。更進一步分析,設計變更可能是由業主方改變使用功能引起,也可能是設計單位自身的遺漏或錯誤所導致,還可能是其他客觀情況或政府主管部門的要求而導致。設計變更是工程變更的一部分內容,因而它也關系到進度、質量和投資控制。所以加強設計變更的管理,對規范各參與單位的行為、確保工程質量和工期、控制工程造價等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設計變更應盡量提前,變更發生得越早則損失越小,反之就越大。如在設計階段變更,則只須修改圖紙,其他費用尚未發生,損失有限;如果在采購階段變更,不僅需要修改圖紙,而且設備、材料還須重新采購;若在施工階段變更,除上述費用外,已施工的工程還須拆除,勢必造成重大變更損失。
(2)項目計劃變更
在建設項目實施過程中,經常出現到項目的某一階段時,項目的進度早于或晚于計劃進度,已經發生的實際成本低于或高于計劃成本,這時都需要對項目計劃進行相應的調整。
總之,建設工程項目的變更是可以盡量避免的。項目管理企業應加強對設計文件質量的控制,在項目的前期很好的做好項目的策劃、設計管理、進度管理以及合同管理,加強與業主方、設計方、施工單位及政府有關主管部門的協調溝通,盡量減少項目變更的發生;一旦發生設計變更,項目管理企業應加強技術把關,審核設計變更的必要性和科學性,并完善設計變更的有關手續,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6、施工管理
對施工質量的監督管理也是項目管理企業的重要工作之一。一般而言,項目管理企業對施工質量監督主要依托監理方進行,項目管理企業側重對監理單位的監督,側重協調施工現場各方的關系。
7、投資管理
投資管理的主要內容包括編制投資估算和投資概算,審核施工過程中的洽商變更費用,進行成本控制管理和竣工決算管理等。投資管理要求項目管理企業具有相應專業的技術人員。
8、資料管理
建設工程資料不僅是進行工程結算的基礎資料,也是辦理竣工驗收和后期工程適用和維修的重要條件。根據建設工程資料專業性、即時性等特點,項目管理企業應按照國家有關建設工程資料管理的規定,從項目前期工作開始,對有保存價值的各種文字、圖表、聲像等有關文件材料進行搜集、積累、整理和歸檔,直到工程竣工驗收、移交完成,形成一整套文件檔案。
9、建設工程相關手續的辦理
根據建設工程的需要,項目管理企業還可以協助或代表業主方辦理各項報審報備手續,并協助業主方進行工程的驗收和交接手續。
項目代建制最早起源于美國的建設經理制(CM制)。CM制是業主委托一稱為建設經理的人來負責整個工程項目的管理,包括可行性研究、設計、采購、施工、竣工試運行等工作,但不承包工程費用。建設經理作為業主的人,在業主委托的業務范圍內以業主名義開展工作,如有權自主選擇設計師和承包商,業主則對建設經理的一切行為負責。采用CM制進行項目管理,關鍵在于選擇建設經理,一般來說,精通管理、商務、法律、設計、施工等知識和技能,并具有豐富經驗和良好信譽,是一名優秀建設經理所必須具備的素質。
我們現在所說的代建制則是指項目業主(使用單位)通過招標的方式,選擇社會專業化的項目管理單位(代建單位),負責項目的投資管理和建設組織實施工作,項目建成后交付使用單位的制度。與CM制相比,無論是在人的定義上還是在選擇程序上,現代代建制都更具科學性和先進性。
代建制與工程總承包和工程項目委托管理這兩種在國際上廣泛運用的現代項目管理模式也有著很大區別。
目前,發達國家工程總承包的主要方式有:(1)設計-建造總承包(Design-Build),承包商負責工程項目的設計和建造,對工程質量、安全、工期、造價全面負責;(2)設計-采購-施工總承包(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總承包商按照合同約定,完成工程設計、設備材料采購、施工、試運行等服務工作,實現設計、采購、施工各階段工作合理交叉與緊密配合,并對工程質量、安全、工期、造價全面負責,承包商在試運行階段還需承擔技術服務;(3)交鑰匙總承包(Turnkey),與EPC方式基本一樣,但對試運行需承擔全部責任。
工程項目委托管理指工程項目管理企業受業主委托,按合同約定,代表業主對工程項目的組織實施進行全過程或若干階段的管理和服務。項目管理企業不直接參與工程的建設,但協助業主進行工程管理,如在項目決策階段,為業主進行項目策劃、編制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在工程實施階段為業主提供招標、設計管理、采購管理、施工管理和試運行等服務。
代建制與以上兩者的突出區別在于:代建單位具有項目建設階段的法人地位,擁有法人權利(包括在業主監督下對建設資金的支配權),同時承擔相應的責任(包括投資保值責任)。而不論總承包商,還是項目管理企業都不具備項目法人地位,從而無法行使全部權利并承擔相應責任。因而,項目使用單位無法從項目建設中超脫出來。
長期以來,我國政府投資項目基本上都是由使用單位通過組建臨時基建班子(如基建辦、工程指揮部等)進行建設管理。這些基建班子通常缺乏應有的建筑技術和工程經濟等相關背景知識,不完全清楚投資規律和基本建設程序,不能掌握并運用先進的項目管理方法。因此,難免出現各種管理不善的現象,如決策不夠成熟,隨意調整方案,前期及實施階段各環節之間相互脫節,工程建設周期長,工作效率不高,投資效益低下等。同時,基建班子一般在項目建成后隨即撤消,在建設中積累的經驗教訓不能轉為技術資源,供其他單位或后續項目借鑒。在此情況下,一些地區逐步開始嘗試對政府投資項目實行代建制。
從1993年開始,廈門市在深化工程建設管理體制改革的過程中,就通過采用招標或直接委托等方式,將一些基礎設施和社會公益性的政府投資項目委托給一些有實力的專業公司,由這些公司代替業主對項目實施建設,并在改革中不斷對這種方法加以完善,逐步發展成為了現在的項目代建制度。2001年7月,廈門市開始在重點工程建設項目上全面實施項目代建制。2002年3月開始在土建投資總額1500萬元以上的市級財政性投融資建設的社會公益性工程項目中實施項目代建制度。
1999年初,上海浦東咨詢公司受原上海市計委委托,全過程建設上海市收教收治綜合基地項目,開始了上海市財政投資項目以"代建制"形式委托中介機構進行建設的試點。
北京市從2002年10月開始,對全額使用政府投資的公益性建設項目進行"代建制"試點,到2003年底實施了北京回龍觀醫院1號病房樓工程項目、北京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防病業務樓項目、北京市殘疾人職業技能培訓體育訓練中心建設工程項目。
試點項目的建設實踐說明"代建制"與過去的"自建制"相比,在項目建設管理過程中能夠發揮獨特的作用,優勢十分明顯。
1、項目決策更加科學深入
過去,有人將一些決策失誤的政府投資項目稱之為"三拍"項目,什么意思呢?就是說上項目拍拍腦袋,干項目拍拍胸脯,失敗了拍拍屁股。現在,政府在上項目時與過去相比,已經理性很多,不少項目在前期也開始進行可行性研究,但不可否認,仍有不少項目在決策時還是比較草率,不切實際、盲目攀比、跟風上項目的情況屢見不鮮。在這種情況下,有相當一批項目所做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實際上是"可批性"報告。同時,不少政府部門的領導喜歡將效率簡單化為速度,硬性壓縮項目前期工作時間,可行性研究深度遠遠達不到質量標準和實際要求,常常給項目建設帶來不便、埋下隱患。
實行代建制,使用單位將前期工作委托代建單位通過選擇專業咨詢機構完成,而非自己決策,可行性研究等工作不僅需達到國家規定的深度要求,更重要的是必須滿足項目后續工作的需要。前期決策階段所確定的建設內容、規模、標準及投資,一經確定,便不得隨意改動,使得前期工作的重要性和科學性得到切實體現。同時,在代建制下,政府需根據合同約定,按照項目進度撥付工程款,因此,政府必須比以往更加重視項目資金的籌措和使用計劃,排出項目重要性順序,循序漸進,量力而為。這將改變當前因政府實施項目過多而產生的負債建設、拖欠工程款等不良現狀。
2、項目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大幅提高
自建制下,使用單位對政府投資項目的管理一般是行政式的管理,項目負責人一般由單位負責人兼任,基建班子也都是從單位中臨時抽調的人員。有時候,盡管業主是最重要的角色,但管理團隊中連一個行家也沒有。在這種情況下,使用單位對于項目的管理必然是低水平的管理,并進而影響工作效率的優化。同時,由于人力、物力的分流,必然對使用單位日常工作的開展產生不利影響。
代建制下,通過招標選擇的代建單位往往是專業從事項目投資建設管理的咨詢機構。它們擁有大批專業人員,具有豐富的項目建設管理知識和經驗,熟悉整個建設流程。委托這樣的機構代行業主職能,對項目進行管理,能夠在項目建設中發揮重要的主導作用,通過制訂全程項目實施計劃,設計風險預案,協調參建單位關系,合理安排工作,能極大地提升項目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而使用單位也可從盲目、煩瑣的項目管理業務中超脫出來,將精力更多的放到本職工作上去。
3、項目控制得到真正落實
在現行政府投資項目管理體制下,缺乏有效的控制機制:前期工作的不夠深入,決策的隨意變更等因素,容易造成投資一超再超;通過各種關系進入擠進項目的施工單位和材料設備供應商,使嚴格的質量控制成為難以達到的目標;由于躍進式或趕超式發展的歷史情結,政府官員偏好于搶工期,以項目提前竣工作為進度控制的目標,而不顧是否科學合理。
代建制為政府投資項目引入嚴格的以合同管理為核心的法制建設機制,在滿足項目功能的前提下,項目的投資、質量和進度要求在使用單位與代建單位的委托合同中一經確定,便不得隨意改動。代建單位將全心全意做好項目控制工作,使用單位則側重于監督合同的執行和代建單位的工作情況,對項目的實施一般不能無故干涉。
4、競爭機制發揮充分作用
競爭是激發活力和創新的源泉。代建制采用多道環節的招標采購,競爭充分,無論是投標代建的單位還是投標前期咨詢、施工或設備材料供應的單位,必然會盡其所能,以合理的報價提供最優的技術方案、服務和產品,這不僅有利于降低項目總成本,還能起到優化項目的作用。
5、有利于遏制腐敗
代建制的實行將打破現行政府投資體制中"投資、建設、管理、使用"四位一體的模式,使各環節彼此分離、互相制約。使用單位不再介入項目前期服務、建設施工及材料設備采購等環節的招標定標活動,代建單位在透明的環境下進行招標,公開、公平、公正地定標,這將有利于遏制政府投資項目建設過程中的腐敗事件發生。轉貼于
6、政府對項目的監管更加規范有力
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容易"超投資、超規模、超標準",除了建設單位管理經驗不足這個淺層因素外,關鍵是缺乏有效的投資約束機制。項目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及其他與項目有關的利益群體都是"三超"的受益群體。盡管審批部門在項目立項時,會按照一些政策加以限定,但對少報多建、追加投資、超標裝修等建設過程中的問題,缺少有效的調控制約手段。
代建制將增強項目建設各方的責任意識。通過職責分工,項目建設各方之間產生互相監督工作的關系。特別是使用單位,在提出項目功能和建設要求后,其主要工作就是對代建單位的監督,有利于自覺規范投資管理行為。
代建制有利于政府加強對投資項目的監管。政府主要以合同管理為中心,運用法律手段,制衡各方。同時,項目審批部門根據國家政策審批項目的建設內容、投資、規模和標準,并下達項目建設計劃和資金使用計劃;財政部門將政府資金集中起來,根據發展改革部門下達的資金使用計劃直接撥付給代建單位;發展改革、財政、審計、監察等部門運用稽察、審計、監察等手段,對項目進行強力有效的外部監督。
國家對政府投資項目管理方式的改革高度重視。2002年,國家有關部門組織了"政府投資工程管理方式"課題研究。2003年底,國家發改委主任馬凱在內部工作會議上提出,要"積極推行'代建制'試點"。2004年7月16日,國務院出臺了《關于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決定指出:"加強政府投資項目管理,改進建設實施方式。……對非經營性政府投資項目加快推行'代建制',即通過招標等方式,選擇專業化的項目管理單位負責建設實施,嚴格控制項目投資、質量和工期,竣工驗收后移交給使用單位。"
非經營性政府投資項目一般是指政府投資占項目總投資60%以上的公益性建設項目,主要包括:(1)黨政工團、人大政協、公檢法司、人民團體機關的辦公業務用房及培訓教育中心等。(2)科教文衛體、民政及社會福利等社會事業項目。(3)看守所、勞教所、監獄、消防設施、審判用房、技術偵察用房等政法設施。(4)環境保護、市政道路、水利設施、風沙治理等公用事業項目。(5)其他公用事業項目。
目前,一些試點地區在推行代建制時由發展改革部門牽頭負責實行代建制的組織實施工作;財政部門對代建制項目的財務活動實施財政管理和監督;其他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相關管理工作。
政府投資代建項目的代建單位通過招標確定。發展改革部門負責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單位的招標工作,各相關專業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參與或配合招標工作。
政府投資代建項目按照《招標投標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由代建單位對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主要設備材料采購公開招標。
政府投資代建項目實行合同管理,代建單位確定后,發展改革部門、使用單位、代建單位三方簽定相關項目委托代建合同。
1、組織實施程序
政府投資代建項目的代建工作分兩階段實施:(1)招標確定項目前期工作單位,由中標的項目前期工作單位負責根據批準的項目建議書,對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勘察直至初步設計實行階段;(2)招標確定建設實施代建單位,由中標的建設實施代建單位負責根據批準的初步設計概算,對項目施工圖編制、施工、監理直至竣工驗收實行階段。根據項目的具體情況,政府投資項目也可以委托一個單位進行全過程代建管理。
代建項目組織實施程序主要有:(1)使用單位提出項目需求,編制項目建議書,按規定程序報發展改革部門審批;(2)發展改革部門批復項目建議書,并在項目建議書批復中確定該項目實行代建制,明確具體代建方式;(3)發展改革部門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社會招標機構,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通過招標確定具備條件的前期工作單位,發展改革部門與前期工作單位、使用單位三方簽訂書面《前期工作委托合同》;(4)前期工作單位遵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對項目勘察、設計進行公開招投標,并按照《前期工作委托合同》開展前期工作,前期工作深度必須達到國家有關規定,如果報審的初步設計概算投資超過可行性研究報告批準估算投資一定比例(如3%)或建筑面積超過批準面積一定比例(如5%),需修改初步設計或重新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并按規定程序報原審批部門審批;(5)發展改革部門會同規劃、建設等部門,對政府投資代建項目的初步設計及概算投資進行審核批復;(6)發展改革部門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招標機構,依據批準的項目初步設計及概算投資編制招標文件,并組織建設實施代建單位的招投標;(7)發展改革部門與建設實施代建單位、使用單位三方簽訂書面《項目代建合同》,建設實施代建單位按照合同約定在建設實施階段代行使用單位職責,《項目代建合同》生效前,建設實施代建單位應提供工程概算投資10-30%的銀行履約保函。具體保函金額,根據項目行業特點,在項目招標文件中確定;(8)建設實施代建單位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對項目施工、監理和重要設備材料采購進行公開招標,并嚴格按照批準的建設規模、建設內容、建設標準和概算投資,進行施工組織管理,嚴格控制項目預算,確保工程質量,按期交付使用,嚴禁在施工過程中利用施工洽商或者補簽其他協議隨意變更建設規模、建設標準、建設內容和總投資額,因技術、水文、地質等原因必須進行設計變更的,應由建設實施代建單位提出,經監理和使用單位同意,報發展改革部門審批后,再按有關程序規定向其它相關管理部門報審;(9)政府投資代建制項目建成后,必須按國家有關規定和《項目代建合同》約定進行嚴格的竣工驗收,辦理政府投資財務決算審批手續,工程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前期工作單位應在工作結束后約定期限內,向使用單位辦理移交手續。建設實施代建單位應在項目竣工驗收后一定期限內按財政部門批準的資產價值向使用單位辦理資產交付手續。
2、資金管理
項目資金由代建單位管理。代建單位根據實際工作內容和工程進度,提出資金使用計劃。發展改革部門將資金計劃下達給代建單位,由財政部門直接撥付給代建單位使用。
有關部門依據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對政府投資代建制項目進行稽察、評審、審計和監察。
3、獎懲措施
前期工作單位和建設實施代建單位應當嚴格依法進行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主要設備材料采購招標工作,未經批準擅自邀請招標或不招標的,由有關行政監督部門依法進行處罰,發展改革部門可暫停合同執行或暫停資金撥付。
前期工作單位未能恪盡職守,導致由于前期工作質量缺陷而造成工程損失的,應按照《前期工作委托合同》的約定,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同時,該前期工作單位在一定年限內不得參與該地區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前期工作。
建設實施代建單位未能完全履行《項目代建合同》,擅自變更建設內容、擴大建設規模、提高建設標準,致使工期延長、投資增加或工程質量不合格,所造成的損失或投資增加額一律從建設實施代建單位的銀行履約保函中補償;履約保函金額不足的,相應扣減項目代建管理費;項目代建管理費不足的,由建設實施代建單位用自有資金支付。同時,該建設實施代建單位在一定年限內不得參與該地區政府投資建設項目代建單位投標。
關鍵詞:建設單位;水利工程;質量管理;措施
中圖分類號:TV 文獻標識碼:A
引言
水利水電工程是建設施工項目工程的重要組成部分,其質量的優劣直接關系著工程能否發揮正常的設計功能和安全可靠的運行,而決定和影響水利水電工程的整體質量是否達到了預期目標和質量標準的是施工階段。因此,加強水利水電工程施工階段的質量管理與控制,是確保水利水電工程企業提高整體效益,促進和諧可持續發展有重要的理論和現實意義。
1、加強對前期準備工作的質量控制
水利工程建設項目,具有投資多、規模大、建設周期長、生產環節多、參與方多、影響質量形成的因素多等特點,不論是哪個方面出了問題,哪個環節出了問題,都會導致質量缺陷,甚至造成重大質量事故。因此,水利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最基本的原則和方法就是建立健全質量責任制,有關各方對其自身的工作負責。
1.1嚴格落實項目法人制
嚴格落實項目法人制。切實加強對項目法人基本條件的要求和管理,建立對項目法人建設行為的考核管理制度,規范和約束項目法人的建設行為。一、是要認真貫徹執行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設項目實行項目法人責任制的若干意見》,針對目前水利建設多元化、多層次的投資體制,按照項目類別組建項目法人。二、是要嚴格對項目法人的資質審查,在建設項目的項目建議書階段就應明確項目法人,沒有按規定要求組建項目法人的不進行項目的各項審批工作。
1.2工程嚴格實行招標投標制
多年的水利工程建設實踐使我們深刻地認識到,選擇一支好的施工隊伍,對于管理好工程建設至關重要。故黃河治理工程嚴格按照“公開招標、公平競爭、公正評標”的原則,通過市場競爭機制,擇優選擇施工單位。為加強招投標工作透明度,增加項目投標競爭性,程項目在全國范圍內進行公開招投標,招標公告在網上進行了公布,吸引了多方施工單位參與投標,擴大了投標面,為公開競爭、擇優選擇施工隊伍創造了有利條件。在招投標過中,我們堅持依法辦事,嚴格規范招標人的招標行為。特別是在對投標單位的資質審查、評委的確定以及評標的原則、擬定中標人等重要環節,嚴格要求和監管。在評標過程中,做到評標委員在專家庫中隨機抽取,嚴格按照招標文件公布的打分辦法進行,整個招投標工作均委托中介機構。在最后確定中標單位時,沒有遠近貴賤之分,沒有系統內外之分,沒有相關人員說情,完全是根據投標單位自身的實力以及投標書中標。
2、設計階段的質量控制
設計工作是工程建設的基礎性工作,建設單位應重視設計階段的質量控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進行工程設計,以提高設計質量。重視設計前期工作,配合設計單位搞好現場測量和查勘,考慮各種不利因素對工程建設的影響,使工程設計盡可能完善、準確,符合工程建設的實際,減少不必要的設計變更。設計過程中,實行設計監理,以便及時對設計方案、設計質量進行檢查。設計完畢后,及時組織專家對設計進行審查,提出審查意見,及時修改設計,為工程建設提供準確詳細的設計圖紙。
3、對監理單位的質量控制
項目的建設過程執行工程監理制,是現行工程建設市場走向規范化管理的一項重要制度,并與國際上通用的項目建設管理方法接軌。工程項目建設監理的主要內容之一就是對工程建設進行質量控制。為了能夠保證項目的正確實施,以及監理單位能夠有效地對實施工程進行有效控制,建設單位應將委托的監理工作內容具體化,并賦予監理相應權力。就質量控制而言,應委托監理一下內容:
(1)督促承建單位建立、健全施工管理制度和質量保證體系,并監督實施。
(2)檢查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構配件和設備的質量,并進行必要的測試和監控。
(3)監督承建設單位嚴格按技術標準和設計文件施工,控制工程質量。重要工程要督促承建單位實施預控措施。
(4)抽查工程施工質量,對隱蔽工程進行復驗簽證,參與工程質量事故的分析及處理。
(5)組織工程階段驗收及竣工驗收的預驗收,并對工程施工質量提出評估意見。
為確保監理單位有能力履行監理合同,建設單位必須對監理單位進行資質審查,優選監理單位。在此基礎上,業主通過以上委托內容具體實施過程的監督控制,使監理工程師較好地履行監理委托合同所規定的各項職責,達到對工程建設質量進行控制的目的。
建設單位對監理的監督控制,主要通過監理月報和進行現場監督。監理工作月報主要反映內容之一就是對工程建設質量的控制情況。它包括:單元工程驗收情況;本期單元工程一次驗收合格率統計;單元工程優良率控制圖;分部工程驗收情況;施工試驗情況;質量事故;暫停施工指令;本期工程質量分析(包括產生工程質量問題的原因和質量對策一覽表)。現場監理月報反映的質量情況,通過現場勘察,來督促監理和施工單位對有關質量問題采取相應措施,共同搞好質量控制,達到質量控制的預期目標。
4、強化對施工單位的質量控制
水利工程項目在開工前,應通過公開招標,選定具有相應資質的施工單位從事工程建設,并簽訂工程施工合同。建設單位對施工單位的質量管理主要有:(1)通過確定工程質量管理的關鍵因素(包括人員、材料、機械設備、施工順序和工法等),來達到控制質量的目的。(2)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由參建各方人員參加的工程質量聯合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3)對分部工程、隱蔽工程組織驗收。對不同類型的分部工程及隱蔽工程應及時組織有關部門進行驗收。(4)審查質量問題(事故)報告。
5、通過各階段驗收對工程質量的控制
為使水利水電建設工程驗收工作制度化、規范化,水利部先后頒發了《水利水電建設工程驗收規范》和《堤防工程施工質量評定與驗收規程》等,《規程》中,對分部工程驗收、階段驗收、單位工程驗收、竣工驗收都有了明確的規定,使水利建設工程驗收有依據可循。但是,雖說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可仍有人敢于冒天下之大不韙,由于收受施工單位的賄賂,把明顯存在質量問題的工程即所謂“豆腐渣”工程評定為合格工程,使得后來造成不應有的損失。為此,一定要重視工程驗收的各個階段和環節,不合格的絕不姑息,一定要嚴肅處理,不得偏袒維護,確保工程驗收質量。
6、個人總結幾點建議
(一)完善項目法人組織機構,健全制度。項目法人代表應具備與工程規模和技術復雜程度相適應的政治、業務素質、建設管理能力和組織協調能力;有適應工程建設需要的組織機構,并建立完善規章制度;人員結構合理,應包括滿足工程建設需要的技術、經濟、財務、招標、合同管理等方面的管理人員;主要負責人和管理人員、技術骨干應在工程現場進行管理;并積極開展工程建設各環節綜合管理工作,督促、協調工程建設責任主體各方履行合同及相關約定。加強資金使用和管理,規范工程設計變更,及時按程序進行變更審查和報批。加強工程質量安全管理,要按照質量與安全保證體系的要求,建立質量安全管理機構和質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實防范責任和具體措施。
(二)加強工程現場施工管理。施工單位“五大員”和監理員必須嚴格落實崗位職責,增強責任心,項目法人和監理部要嚴格考勤制度,按合同約定的款項進行處罰,未經批準不得隨意更換人員。施工單位必須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和安全生產制度,落實“三檢制”,嚴格按照施工圖紙和規范要求,加強把好原材料和中間產品質量把關,對原材料應按批次做試驗,確保施工質量。監理單位要落實工程監理職責,建立考勤制度,嚴格實行“旁站”制度和巡查制度,把好材料、工序驗收、平行抽檢等質量控制關,加強對關鍵工序、關鍵部位、隱蔽工程和薄弱環節的重點監控。切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加強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文明施工,加強施工機械設備和臨時用電的管理,完善安全生產臺帳資料。
7、結束語:
總之,水利水電工程施工質量管理是目前大力推進項目建設的形勢下,參建各方必須重視和加強的一項主要工作,也是關系到工程項目成敗的關鍵問題。在質量管理過程中,任一環節出現疏漏和失誤,都可能造成工程質量事故或安全事故,為國家帶來不可挽回的損失。只有切實把各項工程施工質量管理措施真正落實到位,才能更好的為國民經濟建設服務。
關鍵詞:公路監理;誤區;措施
中圖分類號:X734文獻標識碼: A
引言
隨著我國監理行業從無到有的發展進程,我們發現在市場競爭日趨激烈的今天,現有公路工程監理體制已經越來越不適應當前的競爭環境,開始制約著行業的發展。因此,我們要不斷的找出監理行業中存在的問題,加以分析、解決,建立一支穩定的監理隊伍,為公司的長遠發展儲備人才,這樣企業發展才有后勁,才能經受起激烈市場競爭沖擊。
一、我國公路工程監理存在的誤區
(一)現行的工程監理法律、法規建設不完善 我國現行的《公路法》、《公路工程施工監理辦法》和《公路工程施工監理規范》等一系列法律、法規頒布實施,雖然有力地保證了公路工程監理事業的健康發展,但在具體的法律條文方面仍存在一些問題。首先,監理責任不明確。近年來,我國出現了不少重大的施工安全事故,均主張監理應對施工安全承擔相應的責任。但是,要監理這方面承擔責任,首先相關的法律、法規就應該對監理在施工安全監督方面的權力和責任作出明確的規定,而現有的法律對監理承擔施工安全監督的責任并無任何具體的規定,且國內外的監理合同、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也無此類條款。其次,缺乏真正全面明確監理制度的法律文件。盡管國家要求在全國范圍內推行工程監理制度,卻將監理制度限定在施工階段,使工程監理只能在施工質量方面進行管理;盡管《招投標法》從理論上界定了強制監理的法律范圍,但是在具體實施過程中卻存在許多不規范行為,在市場里的不正當競爭現象也層出不窮。
(二)委托權責混亂 業主與監理是一種委托關系,業主是委托方,根據國際通行FIDIC條款規定,監理工程師是工程建設項目現場的唯一管理者,業主既然已經委托了監理工程師,就已經形成了一種委托關系,業主的意見和決策都應該首先傳達給監理,由監理去與施工方進行交涉,業主的職責則是根據委托合同對監理進行管理。但是在我國目前公路建設實踐中這種委托權責沒有得到真正的體現,存在一些業主干預監理工作,不通過監理直接與工程施工方進行溝通,造成工程施工方與監理信息溝通不暢引起不必要的糾紛和誤解。另外很多業主僅在施工階段與監理溝通,在工程決策設計階段缺乏溝通,監理接受委托后工程立即開工,造成監理工作難度加大,對于一些技術復雜程度高的項目尤其不利,委托合同應自工程決策設計階段生效,權利職責就應按合同劃分。
(三)監理機構模式不當 由于受歷史因素的影響,大多數的公路監理單位仍為政府的行政機關或是事業單位團體,名義上獨立,事實上還是不能脫離行政體系,內部監管體制不健全,這種發展模式是公路監理現在面臨的一個誤區。另外在文件招標過程中,只知道一味加強監理的責任,競標唯一考慮的因素則是價格,能夠把費用降到最低似乎才是最重要的,這也是監理發展的一個誤區,低價競標只能導致中標單位很難聘請高素質經驗豐富的監理人才,監理工作形同虛設,服務質量難以得到保證。甚至某些監理人員與承包商串通獲取不正當利益,對發現的工程質量問題不進行任何處理,這就違背了監理行業的初衷。
二、開展公路工程的監理工作應遵循的相關原則
首先,公路監理要依靠國家規范。公路建設的大部分開支是由國家財政撥款維持的,這就決定了此項建設的公益性,國家在建設工作中的參與是必不可少的。而監理工作作為公路建設質量的必要保證,也應當依靠國家的力量來對其進行規范化的推動。比如,國家應當針對公路工程建設的不同規模、不同投入及不同的建設條件等,為公路監理工作實施具體的法律條令,使監理工作在國家政策的強制力量下得以全面地實施。而且,國家還要以法令規范監理市場的主體行為,或者,國家還應該建立相關的監理工作的監督部門,并安排高素質的人才對公路監理工作的具體實施進行全面監督和定期評審,加大對不嚴格落實監理工作的建設企業的懲處力度等,以推動公路建設監理工作的有效監督。
其次,公路監理要通過建設企業來推動。公路建設的監理工作的實施,主要還依靠公路建設企業的主體性的發揮,只有建設企業自身具備深厚正確的工程監理意識及監理經驗,才能夠真正地達到對于監理水平的提升。公路建設企業相關領導當前時期一定要加強對于監理工作的分析,認識到實施監理工作對自身建設利益的保證,從而使建設工作在嚴格的監理環境中順利實施。而且,公路工程的建設企業在選擇監理單位和監理人員時,還一定要本著自身建設工程的實際情況,來選擇高水平的監督單位和具備與實際相符的監理經驗的人員,使自身建設工作能夠得到有效的監督和管理。
最后,監理工作的實施要依靠監理企業對自身的規范。當前監理市場的良莠不齊,是監理水平低下的主要因素,這種因素不僅會導致監理工作無法得到有效的實施,還會使監理企業自身的經濟利益受損。因此,要推動公路工程監理工作的有效開展,還應該積極地推動監理企業自身規范作用的發揮。監理企業要切實地為本單位制定有效的工作規章制度,并加強對于監理人員素質的綜合技能和專業技能的培訓,并對企業實施內部監控制度,使監理工作的開展能夠得到工作規范和高素質的工作人員的推動,加強企業在監理市場中的競爭力,從而將不良企業排擠出監理市場。
公路工程監理工作誤區的解決措施探究
(一)加大對公路工程監理人員的培訓
及學習力度。一方面,公路工程監理企業應定期地安排監理人員學習公路工程監理方面的知識,加大對公路工程監理技術人員的培訓力度,通過各種有效的培訓方式調動公路監理人員學習的積極性,組織監理工程師培訓、專業監理工程師培訓、試驗檢測工程師培訓以及監理員培訓等,著力為道路建設培養第三方質量把關人隊伍。同時選聘一些具有理論知識豐富,業務能力嫻熟的專業監理人員對初次步人監理事業的工作人員進行實踐指導,不斷加強從業人員的業務能力,并且選拔一些優秀的公路工程監理人員赴國外發達國家學習監理業務知識,此外,監理人員不僅要加強自身專業知識技能的提高,還要熟悉相關的技術規范以及法律、法規,從而加快監理復合型人才的培養和儲備。
(二)抓住監理工作重點
明確監理工作中重點是有序展開各項工作的重要保障,抓住飯點意味著能夠合理協調施工中項目各方的利益關系,保持公路丁:程項目的平衡狀態,切實按照合同中規定進行施工工作和工程的監督與管理,比如公路不同施工階段監理工
作的重點就不盡相同,比如對路基施工對舊路基的處理重點為基底變化及舊路幫寬的施工工藝的要求等;橋涵施工重點在于鋼筋混凝土與模板的應用管理;混凝上路而施工管理分為工序和工具的應用等。只有隨時把握重點的變化情況,切實圍繞核心展開工作才能夠事半功倍。
(三)實行全過程監理 針對目前我國監理主要是在施工階段起到作用,應該實行全過程管理,全過程管理包括事前控制、事中質量控制和事后質量控制。事前控制首先是要督促承包商確保自檢體系的正常運行,然后做好工程的“預控”,在開工前應該進行業主、監理和承包商三方溝通。事中質量控制最主要的就是加強旁站監理,這是監理工作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其次是加強土方施工質量控制。事后質量控制要求監理對工程中的每一道工序進行巡視、旁站、抽樣和檢查,確保質量誤差控制在允許的范圍內,并及時做好資料整理工作并對工程質量作出綜合評價。
(四)及時準確驗收 監理首先要求承包商進行質量檢查,使其確保工程質量達到標準,并使其認識到其應對工程質量負第一位的責任。在承包商自查之后,監理應該及時準確地進行全面驗收,給予正確的評價。根據工程需要確定驗收小組,評定項目落實到人,責任也落實到人,公平、公開、公正地對每個項目進行驗收,進而做出正確的評價。一旦發現工程質量出現問題,監理應該通知業主及承包商,進行三方會談,確定責任人,并要求承包商提出整改方案。
結語
公路工程建設不單單是一項公共交通建設工作,它還在諸多方面牽涉著國家和人民的利益,推動公路建設監理水平的提升,是使公路建設順利投入運營的必要保證。因此,承包商、業主和監理工程師三方的共同努力,提高自身的專業知識素養,強化監理業務能力,提高管理水平,從而為規范和完善我國公路工程建設與制度出一份力。
參考文獻:
關鍵詞:建筑智能化系統;工程監理
一、智能建筑與建筑智能化系統
智能建筑是以建筑為平臺,兼備通訊、辦公、建筑設備自動化,集系統結構、服務、管理及它們之間的最優化組合,向人們提供一個高效、舒適、便利的建筑環境。建筑智能化系統就是在建筑(包括環境)平臺上,利用系統集成技術實現的通訊自動化系統(CAS)、建筑設備自動化系統(BAS)、辦公自動化系統(OAS),它們與建筑環境一起構成了整個智能建筑。
建筑智能化技術是現代建筑技術與通訊技術相結合的產物,隨著科學技術的進步而逐漸發展和充實,它的技術基礎是現代建筑技術(Architecture)、現代控制技術(Control)、計算機技術(Computer)、通訊技術(Communication)、圖像顯示技術(CRT),即所謂的“A+4C”技術。“A+4C”的發展,推動著智能建筑不斷集成化發展的進程,并在一些現代建筑中形成一種嶄新形式的建筑弱電系統(建筑智能化系統),從而實現信息資源和任務的共享與綜合管理,充分體現智能建筑投資合理、安全、高效、舒適、便利、靈活的目標,這也是人們追求建筑智能化的目的。
二、建筑智能化系統工程實施特點
建筑智能化系統建設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它需要“A+4C”以及管理科學、施工管理技術等學科知識的全面支持。同時,建筑智能化系統建設首先是一項建設工程,必須科學地進行投資、效益、工期規劃,并按建設總目標實施全過程的質量控制、進度控制、投資控制。但是,作為一項新生的、綜合性的系統工程,建筑智能化系統工程在系統規劃設計、施工、驗收和行業監管方式都與傳統的建筑機電系統有所不同,相應的標準和規范還不完善。建筑智能化系統各子系統間、建筑智能化系統與其它機電系統、建筑智能化系統與土建和裝飾都有一系列相關的配合與協調。因此,在系統實施過程中,將對系統規劃設計、工程施工與管理的人員在工程技術、管理經驗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表1(例圖)略是建筑智能化系統各子系統與相關工程的配合配套情況。
建筑智能化系統系統相關工程配合表系統名稱相關技術、知識配合工程配套與監管樓宇自控自控、建筑設備安裝、強電、空調、給排水、電梯、裝飾安保電子、電視、安防知識安裝、裝飾、消防報警、門禁公安技防辦消防報警與廣播電子、控制、消防知識安裝、強電、空調、給排水、裝飾消防局綜合布線通信、計算機安裝、裝飾衛星電視接收與CATV電視土建、安裝、裝飾音像管理處門禁電子、自控、安防知識安裝、安保、裝飾背景音響音響、廣播安裝、裝飾程控交換機通信綜合布線、裝飾電信電話通信綜合布線電信無線直放站通信安裝無線電管委會停車控制自控安裝LED大屏電子、計算機安裝、裝飾、綜合布線BMS計算機BA、消防報警、安保、綜合布線等辦公自動化網絡計算機、管理綜合布線建筑智能化系統工程跨越諸多專業技術領域,在工程實施中又有許多相關工程的配合協調要求,且在系統設計、設備選型、工程公司選擇、施工安裝、工程驗收等環節上,現行的標準和規范還不太完善,缺乏有效的質量監督和保證體制。現在大多數系統集成公司從屬于IT行業,而設備安裝公司又屬于建設行業,因己方利益的驅使和行業的局限性,設計院或系統承包商在規劃、設計、施工過程中難免犯重技術、輕效益或重設計、輕實施的毛病。造成一方面系統功能盲目升級,增加業主投資,另一方面因缺乏有效的施工管理和質量控制,往往是一流規劃與投資、二流施工管理、最終落成三流的系統。施工、調試期間,因設計、施工、集成、設備供應等界面劃分不清,造成設計、安裝、集成、設備供應各方相互扯皮,業主忙于調解,不堪重負。類似情況嚴重損害了用戶利益,也影響了建筑智能化系統的健康發展和功效體現。因此,利用社會力量對建筑筑智能化系統工程的規劃設計、隊伍選擇、施工管理、調試驗收等全過程實施技術咨詢與監理是確保工期、質量、減少投資的一種有效的解決方法,這在一些重大建設項目的建筑智能化系統工程的成功實施中已經被證明了。以下是筆者對在建筑智能化系統工程中如何實施工程監理的一些認識和體會。
三、建筑智能化系統工程監理的性質和特點
在建筑智能化系統建設過程中,涉及眾多單位和機構,它們有業主(或建設單位)、設備生產制造單位(設備供應商)、管線與設備安裝單位(安裝公司)、系統承包商(工程公司或系統集成公司)、建設或設備監理機構,要完成建筑智能化系統工程的監理工作,首先必須明確建筑智能化系統工程監理的職責范圍,同時處理好與其它單位和機構的關系。
1建筑智能化系統工程監理與業主間關系
建筑智能化系統工程監理機構是受業主委托承接監理任務的。經業主授權,建筑智能化系統工程監理可代表業主對系統的規劃設計、工程承包商的選擇、設備選型等提供咨詢服務,對系統的安裝質量、系統性能、建設工期、投資進行監理。所以,建筑智能化系統工程監理與業主間關系是一種被委托與委托關系,建筑智能化系統工程監理活動是一種特殊的咨詢和監理服務,該服務貫穿系統的整個建設過程,服務內容在委托合同中體現。
2建筑智能化系統工程監理與設備供應商、安裝公司、系統承包商間關系
建筑智能化系統工程監理機構之所以能夠擔任工程監理職責是經業主授權,業主應向規劃設計部門、設備供應商、安裝公司、系統承包商及時通報委托與授權事項,明確那些機構和人員可以代表業主行使工程監理的職責,而建筑智能化系統工程監理機構與這些單位間不簽任何合同,監理活動是以業主與這些單位簽訂的合同為依據,按有關標準和規范執行。建筑智能化系統工程監理機構與這些單位間關系是監理與被監理關系。
3建筑智能化系統工程監理與建設監理間關系
在建筑智能化系統工程建設中,既有項目建設監理及其分支機構,又有建筑智能化專業監理機構。它們之間既有區別又有聯系。它們的監理的根本目標是一致的,都是以投資、質量、進度為控制目標。從監理的業務看,建設監理機構通常是對一項基本建設工程進行全過程監理,包括土建和機電設備部分的監理。建筑智能化系統工程監理則僅對其中的建筑弱電系統(智能化系統)進行監理,兩種監理的內容有所覆蓋,卻各有側重。因建筑智能化技術發展迅速,且愈來愈專業化,建筑智能化系統工程監理進入施工現場,可以彌補建設監理機構、人員在專業技術、監理方式和管理經驗上的不足。從實施監理時間跨度來看,建設監理通常是土建施工開始,項目整體驗收結束(包括土建和主要機電設備驗收)。而建筑智能化系統工程監理的業務可從系統規劃設計、設備安裝施工、調試運行和系統驗收,通常要延伸到建筑整體竣工以后一段時期。在全過程的監理中,不同階段采用不同的服務形式,有不同的專業技術人員介入,體現出專業化監理機構特有的優勢,這是一般建設監理公司所不及的。總之,建筑智能化系統工程監理是一種專業化的、全過程的工程監理,是在建筑智能化系統工程建設中對建設監理從專業技術和監理制度上的補充和完善。
四、建筑智能化系統工程監理主要任務
建筑建筑智能化系統工程監理工作可以分成以下階段和任務。
1規劃設計階段
(1)幫助業主明確和提出建筑智能化系統工程建設總目標
(2)對系統的實現
目標、投資規模、可行性作出綜合評估分析
(3)按業主要求制訂系統規劃書或對設計院的系統規劃書作出評估分析
(4)對系統設計過程實施監理與提供技術咨詢
2系統承包商選擇與設備選型階段
(1)按業主要求,制訂或審核項目招標書
(2)協助業主組織實施招投標工作,提供技術咨詢
(3)審核系統承包商資質、資歷、工程業績
(4)作出系統方案、設備性能價格比分析
(5)為業主商務談判提供技術咨詢
(6)審核設備供應和工程承包合同條款
3施工準備階段
(1)審核承包商施工計劃、設備供應計劃
(2)審核承包商項目實施組織設計
(3)組織召開設計、安裝、工程承包商、設備供應商協調會,做好技術交底
(4)科學劃分設計、安裝、設備供應、調試工程界面
(5)審核設計院、承包商的系統深化設計圖
(6)監督完成相關系統(如消防、安保、電話等)施工報批手續
(7)審核系統調試、驗收方案和相應計劃
(8)審核人員培訓計劃
4安裝施工階段
(1)定期組織召開工程例會,協調各方關系和進度
(2)審核批復施工聯系單、技術核定單
(3)組織系統設備到貨開箱、驗收、移交
(4)按施工計劃實施進度控制和工作量認可
(5)協助建設監理實施設備、管線安裝質量監理和隱蔽工程驗收
(6)參與土建總包組織的工程例會,協調建筑智能化系統工程與其它工程(如機電、安裝、裝飾)間進度與關系。
5系統調試階段
(1)線纜測試、單體設備性能測試監理,簽署認可測試報告
(2)單項系統調試監理,簽署認可調試報告超級秘書網
(3)系統聯動調試監理,簽署認可調試報告
(4)調試計劃進度控制
(5)組織實施系統階段驗收
6系統試運行階段
(1)組織實施系統試運行
(2)協調業主、物業、系統承包商間關系,明確職責界面
(3)審核系統技術培訓資料和人員培訓監理
(4)審核系統操作規程、設備管理制度
(5)審核與確認試運行記錄
7系統驗收階段
(1)審核系統竣工資料準確性、一致性、完整性
(2)按設計要求、合同條款對系統性能、試運行情況進行審核
(3)分階段、分步驟協助業主組織系統驗收
(4)協助業主組織第三方測試與行業主管部門驗收
(5)督促落實系統保修責任制度
(6)按工程合同、設備供應合同、變更記錄審核系統造價決算。
新的世紀已經到來,隨著城市信息化發展進程,建筑智能化系統工程有了蓬勃發展的機遇,如何在一些投資大、技術新的建筑智能化系統工程項目中實現投資、質量、進度的有效控制,對包括業主、承包商之內的各方人員都提出了極高的專業技術和工程管理知識的要求,而建筑智能化系統工程監理概念和模式的引入,無疑是提供了一種較好的解決方案。
參考文獻:
【關鍵詞】電力 工程 安全 監理
中圖分類號:F407.6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隨著電力基礎建設不斷深入,“四控兩管,一協調”中的施工安全管理已成為工程建設管理各環節突出重點、難點問題,為了防止因基建工作而造成的人身和設備安全、質量事故的發生,國家電網公司對安全監理工作提出更高的目標和任務。
下面就如何做好電力建設工程安全監理工作實際談談自己的觀點:
一、正確理解電力工程建設、監理、承包單位三者之間的相互關系
輸變電工程建設安全監理是指工程項目的監理單位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建設工程合同和公司有關工程建設安全管理的規定、制度,通過文件審查、安全檢查簽證、旁站監理和巡視監理等手段及時發現事故隱患,并督促施工及其它相關責任單位采取措施,及時整改,從而實現對施工安全進行有效控制的監理活動。電力安全監理的過程實質也就是執行國家、政府以及行業關于安全生產、技術所頒發的法規,執行安 全監理委托合同的過程。安全監理單位受托于建設單位,代表建設單位的利益,按安全監理合同范圍,全權處理工程安全和建設單位委托的一切事宜,安全監理單位與施工單位是監理與被監理的關系,本著尊重、協助、監督的精神,基于目標一致的共識,協助建設單位完善、抽查和驗證電力建設過程中各項制度。安全監理單位通過三方溝通,按照所簽訂的《委托安全監理合同》、《安全生產協議書》等合同文件獨立行使安全監理權。
二、充分認識安全規律,掌握電力安全監理的主動權
工程質量與施工安全密不可分,質量隱患往往導致安全事故,而不安全因素又可能為質量事故埋下禍根。工程質量或施工安全相輔相成,試圖將二者分開是十分困難的。從某種角度上講控制質量就是控制安全,反之也成立。安全監理的提出,使建設監理目標管理從以往的造價、進度、質量“三控制”變成“四控制”,也反映了監理理論和監理法規適應形勢發展的需要。我們可以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對電力建設工程中各個風險點進行預控,加強對工程的風險管理,積累工程安全監理經驗,為政府制定相關政策和措施提供可靠依據。
質量和安全是工程建設中永恒的主題。安全是工程質量的前提條件,而工程質量的好壞,也是為了安全。如果說質量是業主所追求的最終目標,那么安全則是實現這一目標的基本環境條件,而安全監理則是這一環境條件的保護神。工程監理單位應負責對電力建設項目的全面監督、指導,尤其是對技術法規、標準規程安全措施等監督管理,以國家有關的法律制度為準繩,通過法律和經濟手段,監督安全監理合同的執行,保護合同各方的利益,提高自身安全監理水平,維護企業利益和榮譽。
三、認真做好電力工程安全監理主控項目的制定工作
結合電力工程實際特點,編制《安全監理細則》,確定具體的安全監理點,制定安全文明施工監理控制項目,根據工程進度計劃,制定安全檢查計劃,全面落實,突出重點;加強對現場各種危險源的識別和防范,采取預控措施,提出有針對性的監理意見。
認真做好電力工程安全監理的主控內容劃分:
(一)、控制項目:項目監理機構
控制內容:實行總監理工程師負責制,設置安全監理工程師。
控制要點:建立以總監理工程師為第一責任人的工程監理安全管理體系,明確各級監理人員的安全監理職責。 建立和完善安全監理工作制度:主要包括安全監理責任制、監理單位內部安全教育培訓及安全技術交底制度、監理安全工作例會制度、監理巡視和旁站工作制度、安全監理檢查制度、施工安全審查備案等制度。及時編制《監理規劃》和《專業監理實施細則》,制定施工現場安全監理方案,明確安全見證、旁站、巡視監理的范圍、內容、程序和監理人員職責,以及安全控制措施、要點和目標等。
(二)、控制項目:安全旁站監理
控制內容:對工程具體的關鍵部位、關鍵工序、重要及危險作業項目的施工全過程現場跟班檢查監督。
控制要點:
線路工程以下工序及部位應做好安全旁站監理:
1、基礎階段:樁基礎施工(鋼筋籠焊接、樁深測量、混凝土澆筑等工序),高邊坡開挖,深坑基礎掏挖(超過3米時),易坍塌等特殊基礎開挖、支護過程;
2、組塔階段:超過80m的高塔組立,臨近帶電體施工,或特殊地形鐵塔組立;
3、架線階段:帶電搭設跨越架,特殊施工展放導引繩,導引繩通過不停電跨越架及通航江河、鐵路、高速公路越架,導地線壓接等。
變電站工程以下工序及部位應做好安全旁站監理:
1、土建工程:高邊坡及深坑基礎開挖,大體積混凝土澆筑,框架梁柱混凝土澆筑,大型構件吊裝,腳手架、升降架、大型起重機械安裝拆卸;
2、電氣安裝工程:超高、超寬、超長物件裝卸、吊裝,變壓器吊罩、抽芯檢查、干燥及耐壓試驗,主要電氣設備耐壓試驗,電氣設備送電試驗等;
3、起重作業:兩臺及以上起重機聯合抬吊,移動式起重機臨近帶電體作業等。
(3)控制項目:審查施工組織措施和施工指導文件
控制內容:承包單位安全管理體系;安全技術措施;工程管理文件。
控制要點:文件審查是指監理工程師依據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工程建設標準強制性條文,以及規程規定等,對施工單位編制的與施工安全有關的報審文件進行審查,以保證管理文件的合法性和措施方案的有效性。
(4)控制項目:檢查承包單位資質和人員上崗證書
控制內容:檢查承包單位資質;檢查特殊工種上崗證書。
控制要點:安全檢查簽證是指監理工程師依據規程、標準等,對影響施工安全的重要設施(如重要腳手架、跨越架,塔式起重機、卷揚提升系統等起重設施,以及變電站臨時電源布設等),在投入使用前進行的檢查簽證活動。
(5)控制項目:檢查安全培訓情況
控制內容:檢查安全培訓情況。
控制要點:施工過程的現場安全監理工作在總監理工程師的指導下,由現場監理人員(安全專責監理工程師或經過培訓的監理員)負責具體實施。
(6)控制項目:施工現場巡檢并進行考核
控制內容:審查承包單位工程的施工方案、進度計劃與自檢系統;安全技術措施檢查;檢查并督促施工單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術標準和規范要求,落實各分項工程或工序及關鍵部位的安全防護措施;文明施工管理檢查;參加建設單位組織的安全文明考核。
控制要點:違章作業而危害人身安全時有否下達工程暫停令;查領導、工程和現場管理,查隱患、事故處理、施工工藝水平、設施設備安全、施工環境情況等;承包合同應按規定預留安全保證金;按現場考核辦法進行考核。
(7)控制項目:啟動試運行安全文明檢查
控制內容:啟動運行前;試運行中巡視
控制要點:滿足文件要求的啟動條件;反事故演習;消防設施驗收合格;制度齊全、完善,通過審查;環保機構健全、可開展監測;記錄缺陷及時組織消缺和符合調試環境。
(8)控制項目:參與進行安全事故調查和處理
控制內容:進行安全事故調查和處理。
控制要點: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處理、統計、上報和進行善后處理。
(9)控制項目:編制安全報表
控制內容:編制安全報表。
控制要點:事故處理情況;監理簡報記錄安全狀況;進行安全文明生產檢查考核。
(10)控制項目:達標驗收
控制內容:參加達標投產驗評。
控制要點:對安全管理和施工工藝文明生產進行檢查。
四、嚴控現場輸變電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工作
進一步規范電力工程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全面推行建設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標準化工作,提高安全作業環境水平,保障從業人員安全與健康,倡導綠色施工,依據國家有關安全健康與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國家電網公司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等文件要求,在整個工程建設工程中,要貫徹以人為本的理念,通過創建安全文明施工工地,努力做到:安全管理制度化、安全設施標準化、現場布置條理化、機料擺放定置化、作業行為規范化、環境影響最小化,營造安全文明施工的良好氛圍。
五、做好電力工程人、機、材、法、環的和諧統一
安全監理是指對工程建設中的人、機、材、法、環及電力建設全過程進行評價、監控和督查,并采取法律、經濟、行政和技術手段,保證建設行為符合國家安全生產、職業安全健康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制止建設行為中的冒險性、盲目性和隨意性,有效地把建設工程
安全控制在允許的風險度范圍內,以確保安全性。是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方針政策,督促施工單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生產法規和標準組織施工,落實各項安全技術措施,有效的杜絕各類不安全隱患,杜絕、控制和減少各類事故,實現安全生產。
關鍵詞:建筑工程 施工階段 投資 管理索賠
中圖分類號: TU761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國力得到迅速提升,經濟實力也得到迅猛發展。隨著基礎設施建設在全國范圍內的展開,大量的建筑工程項目也如雨后春筍般的出現。但是作為耗資巨大的建筑工程項目卻也經常出現投資失控的情況,為了有效的控制建筑工程造價,投資方想盡了辦法,在項目的各個階段都嘗試采取措施控制造價。本文介紹的是如何在項目施工階段控制投資,作為控制投資的重要階段,在建筑施工項目進入施工階段后,控制工程造價主要體現在對施工合同的具體實施上面。所謂施工階段的造價控制是指在建筑工程項目的施工過程中,對建設過程中所消耗的人、材、機資源及相關費用投資,進行指導、監督、調節和限制,及時糾正已經或將要發生的投資偏差, 把工程造價控制在計劃投資的范圍之內, 以保證造價目標的實現,并盡可能地將實際造價降到最低。作為資金投入最大的階段,建筑項目施工階段也是建設項目全過程造價控制中的最難、最復雜的一個環節。本文作者結合自身豐富的實踐工作經驗,在保證工程質量的基礎上,對如何在建筑工程施工階段控制投資提出了一些自己的看法。
一、建設工程施工階段造價失控的原因
1.1 合同條款欠嚴密
工程建設項目合同是雙方(或數方)當事人關于建設項目事宜依法訂立的有關權利、義務和責任的協議。其中,內容最復雜、標的最大的要數施工合同。施工合同是發包人和承包人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裝工程,明確相互權利、義務和責任關系的合同。如條款約定得稍有不明確或確定不合理,即可引起雙方理解差異,造成在實際執行過程中的糾紛和工程量、工程項目的變化,導致工程造價嚴重偏離預算目標。嚴密的合同條款是投資控制的前提,合同簽訂后,應主動做好合同的跟蹤管理,嚴格按合同辦事,通過對合同實施情況的具體分析,及時采取措施,實現合同的總目標。
1.2 建筑材料價格管理方法落后
很多建設單位沒有建立起一套隨市場變化的動態的材料采購網絡,采購渠道單一,采購信息匱乏和的材料情況。由于目前建材市場比較混亂,如果在采購過程中出現監督缺位,容易出現材料采購價格失真滯后,因而不能很好地掌握采購時機,容易出現花大價錢買不到適合。此外,不法分子的從中漁利,也使得占建筑成本60%-70%的材料費用失去控制。
1.3 業主、監理、承包商的關系不明
業主、監理、承包商的關系在建設項目實施的過程中是受合同制約的經濟委托關系,同時也是平等的關系。監理委托合同一經成立,項目法人不得隨意更改,對監理目標的控制主要由監理單位負責。監理單位和承包商是要監督和被監督的關系。委托單位(業主)的利益由監理單位代表,其必須保持第三者的獨立性和公正性。監理單位必須承擔組織各方,協調配合并且調節各個方面的利益,還要承擔相應的職業道德和法律責任。社會監督單位屬于服務性的機構,這樣的監督團體是受到工程的實際負責人的委托的,他們只要監管的是工程的每個過程或者是其中某個過程,不但監理質量、整體的進度、投入的資金、簽訂的合同等等,他們的工作不但是要保證工程的質量,更是對于驗收有權利否定,對結款有權利否定,所以他們的工作很重要。但是實際的監督方面的工作還是做得不夠到位,比如監理人員的整體素質不平衡,在技術和職業道德方面都是有的合格有的不合格,這就使業主對于監理沒有信心,不能全面的信任他們的工作。所以在當前的多數項目的施工過程中,關于整體設計的改變的問題一般都是受到業主的指示的,監理根本是起不到作用的,也沒有什么實際的發表意見的權利,這樣就更加的造成了資源資金的浪費,導致了成本控制的一再失控。
1.4 現場簽證管理混亂
現場簽證是在施工過程中遇到問題時,由于報批需要時間,在施工現場由現
場負責人當場審批的一個過程。屬于由承包人根據承包合同約定而提出的關于零星用工量、零星機械用量、設計變更或工程洽商所導致的返工量、合同外新增零星工程量的確認,是對承包合同內容進行的補充修改,是T程造價的組成部分。
有些現場負責人和監理人員對造價管理、預結算知識和有關規定掌握不夠.對不應該簽證的項目隨意簽證,或者對現場工程量問題不經核實就簽證;有些施丁單位在簽證上巧立名目,弄虛作假。以少報多,高估冒算;有些施1二單位有意將簽證化整為零,遇到問題不及時辦理簽證,結算時搞突擊,容易造成互相扯皮、蒙混過關,造成造價失控。
二、建筑工程施工階段的投資控制措施
2.1 把好材料及設備的價格關
在建筑工程中的施工階段,施工單位在保證質量的同時,對設備及材料科學采購,能夠有效保證投資最小化。在進行材料采購時,要對工程所需要的設備及材料價格進行有力的評比,在眾多的材料及設備當中選擇價格合理,并適合施工需要的優質產品,并與供貨廠家簽訂嚴格的購貨合同。在建筑工程的施工中設備及材料的投資費用,占整個工程投資費用的一多半,所以嚴格的控制設備及材料的采購支出,是建筑工程施工階段造價有效控制的基本保證。
2.2 加強技術及管理人員的經濟意識
在建筑工程施工過程中,由于施工的工程技術人員對施工技術的重視,缺乏一定的主觀責任心,忽略了施工階段的造價控制問題,對一些不必要的浪費視而不見,造成不該存在的無效支出。從而增加了整個施工階段的投資壓力。所以一定要加強施工人員的經濟意識,并對施工的管理人員進行必要的經濟管理培訓l,提高整個團隊的經濟控制思想,盡章避免浪費行為的發生,對一些嚴重的浪費行為,要制定相關的懲罰措施。要對工程現場進行細致的施工記錄,嚴格施工紀律,加強管理人員的使命感把管理工作做到位,在細節上對施工造價進行有效控制。
2.3做好反索賠工作
許多建設單位把重點放在如何應對施工單位的索賠,常常忽視了反索賠條款
的應用。施工單位由于施丁組織不當,延誤了合同規定的工期;交叉作業中。一方因現場施丁不及時妨礙了另一方正常的工作程序;或因漏水等情況損壞了工程成品;使用了非業主指定的新產品等,對此建設單位均可進行反索賠。要做好反索賠工作,建設單位需要加強施工過程的跟蹤和現場管理,保存好現場工程圖片和現場施工情況等原始資料。反索賠工作開展得好。不但強化了施丁過程的管理.把許多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還可以從根本上防止造價失控。
2.4提高合同管理意識
加強索賠管理水平在建筑工程施工階段的造價控制中,合同的管理工作也起著重要的作用。施工管理人員耍認真對合同中的各項條款詳細了解和具體分析,施工管理人員要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施工。一旦發生工程造價方面的糾紛,應該積極利用合同進行解決。施工單位可以依據合同條款,對因設計或業主方面問題產生的造價損失進行合理索賠。在索賠時應該嚴格按照索賠方案進行,但如果是因為施工單位的自身問題造成的造價失控,施工單位就不具備索賠條件,不應該給予索賠考慮。
結語:
我國目前的建筑工程施工項目經常出現工程造價失控的情況,為了使投資效率最大化,投資方采用了各種方法來控制工程造價。最為整個項目建設過程中耗資最大的階段,建筑工程施工階段的投資控制對整個項目的造價控制意義重大。如何在保證工程質量的基礎上,合理的控制施工階段的工程造價成為了施工單位和投資方關注和研究的重點。本文首先結合我國建筑工程實際施工案列對建筑工程施工階段的投資控制中存在的問題進行了深入的分析,在此基礎了針對這些問題提出了在建筑工程施工階段合理控制投資的方法。
參考文獻:
關鍵詞:電力工程; 模式管理;管理缺陷問題
中圖分類號:F407.61文獻標識碼: A
1業主自建模式在電力工程項目管理中的應用
電力工程項目建設為業主自建模式,一樣在監理制度未監理之前的應用"傳統的項目管理模式包括電力業主自建模式,全部都是由業主自己籌建的,直接全面管理工程建設各方面"業主自建模式前期一般都由項目建設機構臨時組建,項目建設人員的經驗,專業知識等存在很多不足,容易造成工程成本控制的浪費,一般會造成工程工期和成本的雙失控"業主自建管理的模式一般只使用在工程前期準備!輔助的工程和臨時的工程中應用,我國電力建設工程推行招投標制!監理制度為主"在項目工程施工階段,電力設計人工作人員都是擔任重要的監督位置,主要是為業主與承包間的互動橋梁搭建"一般業主自建傳統模式最突出的優點在于不斷強調工程項目的實施必須按照設計)招標)建造的方式運作,只要一個階段完成后另一個階段才能開始施工"在傳統的模式中,主要參與項目的成員包括業主!建筑師!工程師以及承包商"該傳統模式的優點:項目管理的通用性強,管理方法成熟;咨詢!設計!監理方可自由選擇;業主!建筑師!工程師!承包商都很熟悉使用標準的合同文本,有利于減少投資!風險管理!合同管理"該傳統模式的缺點:項目工程周期比較長,業主管理費用投人大,前期的成本投人大,工期變更時比較容易引起比較多的索賠,這些都是由于工程項目前期施工!設計!規劃環節后才能交給業主項目周期拖長。
2傳統項目管理監理模式存在的缺陷問題
我國電力行業除個別電網建設工程試行總承包方式外,一般都是采用傳統的監理項目管理模式,即由業主分別與各專業施工承包商!設計承包商簽定承包合同,再由業主與監理單位簽定委托合同"這樣業主!承包商和監理構成項目管理的三方"業主受托監理的主要工作承擔項目工程施工階段的質量!工期進度!費用支出控制以及合同!信息等管理"隨著我國建設體制的改革和完善,建立起了工程監理制"當前的項目管理主要實行的是三方管理模式"從工作的內容等來看,目前我國推行的工程監理制度與國外的業主實施的項目管理咨詢類似,也有一定的區別"目前我國電力行業監理制度的實施過程中存在的缺陷問題如下幾點:
(l)一般項目出現問題,監理單位介人項目管理的階段比較遲,做不到全過程管理。
(2)目前監理單位著重于項目工程的質量監督管理,造成工程投資和進度管理的忽視,做不到全方面的管理。
(3)目前我國項目工程監理實行過程中,導致監理單位不能切實際履行職責的主要原因,主要是監理單位的待遇低,對監理單位的職責要求高,這樣兩者的不平等造成。
3分析項目工程管理其他模式
3.1建筑工程管理模式
建筑工程管理模式主要針對傳統模式的不足而產生的,這種模式從不成熟到逐步完善的過程"建筑工程管理模式是由業主委托專業的項目管理,一般采用的模式是一邊設計!一邊施工,應用FastTrack的生產組織方式來進行施工管理,直接指揮施工現場,但一定程度上影響設計,一般該建筑工程管理模式與業主之間的合同通常采用成本加利潤的方式計價"該模式主要通過施工管理商來協調設計和施工之間的矛盾,讓決策公開化"施工管理前期涉及工程項目,工程項目通過快速路徑法,通常可以提前施工!提前竣工"這個模式主要的優點是打破過去那種待設計圖紙完成后,才進行招標建設的連續建設生產方式"其特點是將工程項目作為一個完整的項目來對待"從項目的開始階段就由業主和業主委托的工程項目經理與工程師共同負責組織和管理工程的規劃!設計和施工"雇用項目經理,參與到項目中來,負責對設計和施工整個過程的管理"完成一部分分項工程設計后,可以對該部分工程進行招標,發包給承包商,無總承包商,直接由業主按每個單項工程與承包商分別簽訂承包合向"優點是可以縮短工程從規劃!設計!施工到交付業主使用的周期,節約建設投資,減少投資風險,業主能提前獲得效益"由于分項招標導致承包費用較高,因而要好提前做好分析比較,研究分項工程的數目,選定最優結合點"建筑工程管理模式有兩種實現形式,第一種形式為型建筑工程管理方式:在此種方式下項目經理是業主的咨詢人員和,業主和項目經理的服務合同規定費用是固定酬金加管理費。
3.2EPc模式限計一建造與交鑰匙模式
EPC模式是一種精簡的工程項目管理模式,由承包商為業主提供包括項目科研!融資!土地購買!設計!施工直到竣工移交給業主的全套服務"該模式的基本特點是在項目實施過程中保持單一的合同責任"當項目確定后,業主只選定唯一的實體負責項目的設計與施工,對整個項目成本負責由設計一建造承包商,首先選擇一家咨詢設計公司進行設計,然后采用競爭招標選擇分包商或適用本公司的專業人員自行完成工程的設計和施工"優點在項目初期選定項目組成員,連續性好,保持單一的項目責任,能在初期項目施工預先考慮施工因素,減少管理費用,減少由于設計錯誤!疏忽引起的變更以減少對業主的索賠"缺點:業主無法參與建筑師/工程師的選擇;業主代表擔任的是一種監督的角色,因此工程設計方案可涉及到施工方的利益影響,由于同一實體負責設計與施工,減弱了工程師與承包商之間的檢查和制約作用,降低了業主對最終涉及和細節的控制。
3.3項目管理模式
項目管理模式是指項目業主聘請一家有實力的工程單位或咨詢設計單位代表業主負責整個項目的全過程管理"這家單位在項目中被稱作項目管理承包商,業主在選用該種模式管理項目時,僅需保留很小部分的基建管理力量對出現關鍵問題進行決策,大部分的項目管理工作都由項目管理來承擔"項目管理作為業主的代表,能輔助業主在項目前期策劃!可行性研究!項目定義!計劃!融資方案,以及設計!采購!施工!試運行等整個實施過程中有效的控制工程質量!進度和費用,保證項目的成功實施,達到項目壽命期技術和經濟指標最優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