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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科技金融;創新;實踐
Abstract:Financial support is important to technology innovation and development. This paper,based on practice in Shandong Province,researches on technological finance nature and elaborates a series of institutional arrangements which technological finance development needs,and puts forward some ideas on how to promote technological finance innovation.
Key Words:technological finance,innovation,practice
中圖分類號: F830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674-2265(2011)05-0003-05
一、引言
世界經濟發展的動力來自于技術革命和科技創新。著眼于國際產業分工與國內經濟的可持續發展,以科技創新推動轉方式、調結構勢在必行。實踐證明,科技與金融的有機融合是實現科技型產業蓬勃發展、提高企業自主創新能力的基礎和保障。沒有金融的驅動,沒有融資技術的支持,就沒有科技型企業持續開發與迅速產業化,也就無法形成新的增長點,無法推進產業結構升級。因此,科技創新能力的提升與金融政策環境的完善是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支柱。科技發展和創新也為金融創新打開了空間,為金融資本提供了優質的資源配置渠道,為金融業安全、高效運行提供了強大的支持,二者之間存在互利互動的關系。本文對二者有機融合產生的科技金融進行研究,并結合山東省的實踐闡釋科技金融發展所需的相關制度安排。
二、對科技金融本質的探討
卡籮塔?佩蕾絲于2002年發現了技術創新與金融資本增長的基本范式:新技術早期的崛起是一個爆炸性增長時期,會導致經濟出現極大的動蕩和不確定性。風險資本家為獲取高額利潤,迅速投資于新技術領域,繼而產生金融資本與技術創新的高度耦合,實現技術創新的繁榮和金融資產的幾何級數增長。對于科技金融,趙昌文等(2009)做了一個非常寬泛的定義:科技金融是促進科技開發、成果轉化和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一系列金融工具、金融制度、金融政策與金融服務的系統性、創新性安排,是由為科學和技術創新活動提供金融資源的政府、企業、市場、社會中介機構等各種主體及其在科技創新融資過程中的行為活動共同組成的一個體系,是國家科技創新體系和金融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有學者提出科技金融的完整定義:科技金融是科技產業與金融產業的融合,是促進科技開發、成果轉化和高新技術發展的金融制度、金融政策、金融工具、金融服務的系統性、創新性安排。因此,科技金融首先應該是一個金融領域的概念,可以看作是產業金融的范疇;其次,科技金融是系統性、創新性的政策安排,它與傳統金融和中小企業金融相比都具有獨特屬性;再次,科技金融的服務對象并非只是高新技術企業或者高新技術產業,它也包括對傳統產業、成熟企業技術更新改造和研發的支持。
筆者認為,對科技金融的本質應從以下六個方面加以認識:(1)科技金融是一種創新活動。沒有創新就沒有科技金融的發展,這個創新既包含科學與技術的創新,也包含金融的創新。(2)科技金融是科學技術資本化的過程。科學技術被企業家轉化為商業活動,技術方可以用股權、債權以及其他一些方式籌措轉化所需資金,也就是科學技術被金融資本孵化為一種財富創造工具的過程。(3)科技金融是一種金融資本有機構成提高的過程,也就是同質化的金融資本,通過科學技術的配置獲取高回報的過程。(4)科技金融是制度化的活動。科技創新需要制度創新的支持,以專利保護制度、市場競爭制度等為代表的制度安排對研究開發和技術創新有決定性的作用。(5)科技金融具國際化特點。科技金融無國界。雖然各國金融體制、科技管理體制不完全相同,但科技與金融結合,以及金融產品開發與使用擁有共同的特征,因此對任何國家科技金融制度的設計和政策的制定都可吸收、借鑒和遵循。(6)科技金融是整個社會投入性活動。科技創新與金融支持有長期性和系統性特點,需要建立包括政府資金、信貸資金以及社會各類資金共同投入的一體化組織架構和機制,其創新發展投入的社會化明顯。
三、山東省金融支持科技創新發展的實踐
近年來,山東省通過完善信貸政策、搭建銀企溝通平臺、推動金融產品創新、推動政府建立風險補償機制,以及實施信貸政策效果導向評估等措施,引導金融機構通過調整信貸投放結構,加大對戰略性新興產業和高新技術、研發和技術改造的信貸支持力度,不斷提升科技金融合作的層次和水平,取得了較好的效果。據不完全統計,截至2010年末,全省科技貸款總額約為977億元,各金融機構對高新區、國家創新試點企業、知識產權抵押貸款、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試點機構、其他企業和項目的授信分別為265億元、754億元、18億元、18億元和350億元,中小企業科技貸款、重大科技項目貸款、信息傳輸、計算機服務和軟件業貸款等增長較快。科技金融的創新發展,有效支持了山東省高新技術產業水平的快速提升。2010年,全省高新技術產業產值占規模以上工業產值比重達到35.2%,全省共取得重要科技成果2333項,獲國家科技獎勵成果36項。全省研發經費支出達到519.6億元,居全國第4位。《2010年中國區域創新能力報告》顯示,山東省區域創新能力位居全國第6位,主要表現在戰略性高新技術產業快速發展、企業技術創新能力穩步提高、科技創新平臺建設快速推進、醫藥和農業科技穩步發展、重點區域帶動戰略順利實施等方面。山東省在金融支持科技自主創新發展中主要采取了以下幾個方面的措施:
(一)強化窗口指導力度
山東省出臺多項政策措施,旨在要求各金融機構順應科技與金融合作發展的新趨勢,深化科技金融合作,把推動自主創新作為支持“轉方式、調結構”的中心環節,研究和探索支持自主創新的有效措施,并加大對傳統優勢產業、戰略新興產業中高端環節的信貸支持。作為山東省高新技術產業支持對象,新能源、新材料、新醫藥、新信息和海洋開發及高端裝備制造“四新一海”戰略的實施,國家和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及重點實驗室的建設,高新技術產業群、國家高技術示范工程建設等方面的信貸投入極大地支持了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科技成果產業化。人民銀行濟南分行制定了具體的指導意見,重點從構建細化信貸管理模式、建立專營式金融服務模式、創新科技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等八個方面推動科技金融創新發展。
(二)搭建溝通協作平臺
山東省加大了對各市科技金融創新發展的推動,在各地開展了形式多樣的銀企對接活動,促成多家科技型企業與銀行達成信貸支持協議。同時,充分運用科學化、網絡化的手段和方式,提升銀政企對接合作效率,組織了“山東省銀企合作信息網建設推廣現場會”,并專門下發《關于加快推進銀企合作信息網建設工作的意見》,在全省全面推廣建設銀企網絡對接平臺。目前,地市網絡對接平臺均取得了明顯成效,逐步實現了由現場集中推介向現場推介與網上推介并行的轉變。人民銀行濟南分行堅持開展以支持科技創新、技術改造為主的銀政企三方推介、洽談和促進活動,有效地暢通了信貸政策傳導渠道、優化了區域金融生態環境、實現了政銀企互利多贏。2002年以來,曾先后聯合山東省和各市政府累計推介項目2.6萬個,達成貸款合同金額超過萬億元,實際資金到位率超過90%,有效支持了重點建設、技術改造與科技創新等項目。
(三)完善科技金融合作長效機制
將金融支持科技創新情況作為信貸政策導向效果評估工作的重要內容,逐步提高該項指標的考核比重,督促和引導金融機構更好地推動和支持科技創新和科技產業發展。此外,人民銀行濟南分行會同省財政廳、科技廳研究建立了戰略性新興產業科技項目貸款風險補償獎勵制度,對銀行業金融機構發放的一年期以上的新興戰略性科技項目貸款、科技貸款余額同比增長20%以上的給予一定的風險補償資金,有效地提升了銀行貸款投放的積極性。
(四)推進金融生態環境建設
依托信用體系建設,通過制定實施戰略性新興產業A級信用企業培植規劃,鼓勵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科技型企業的培植力度,逐步提升科技型企業信用等級,提高科技型企業自身競爭力。在各地高新區組織開展創建“信用園區”活動,實行“信用捆綁”增信增級辦法,開辟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的 “綠色通道”,全力為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直通式”服務。人民銀行濟南分行大力推動各市政府建立金融生態環境建設工作考核機制,推行金融生態環境示范縣制度;突出科技金融結合創新,向各市政府發區域金融生態環境建設建議函,向省政府進行科技金融結合專題匯報,采取科技、銀行、高新區、技術高端企業等單位合作協調聯席會議等方式,營造科技金融結合發展的良好氛圍。
(五)引導金融機構細化措施
圍繞科技金融創新發展,積極引導各金融機構強化支持措施,構建多層次、全方位的金融服務。表現為:一是建立具有較強針對性的支持科技創新意見。國家開發銀行山東省分行加大與相關部門聯系,制定了《關于推動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構建的實施意見》,加強了產、學、研三者的結合,促進了技術創新體系建設。農業發展銀行山東省分行與山東省科技廳簽訂了“關于加強農業科技貸款業務合作的協議書”,下發了《關于加強企業技術創新,開展涉農企業技術創新貸款項目的通知》、《關于申報農機類科技貸款項目的通知》。中國銀行山東省分行將有授信關系的大部分“國家創新試點企業”,納入總行級重點客戶,在授信政策和條件上都給予重點傾斜。恒豐銀行在《2010年法人客戶授信指導意見》中,明確提出信貸資金要重點投向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知識創新工程建設、戰略性新興產業。二是針對科技創新企業和產業需求特點創新金融產品。金融機構針對科技創新企業資金需求的特點,為企業量身定做個性化信用產品,如倉單質押短期信用、對公客戶活期存款賬戶透支、出口退稅賬戶托管貸款等。特別是針對高新技術企業無形資產多、缺乏固定資產的特點,探索開辦了知識產權抵押貸款業務。三是推進專營式和特色化的科技金融合作。例如,威海市商業銀行在科技產業密集的高新技術開發區設立了山東省首家“科技支行”。青島銀行在高新區設立了主要為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金融服務的“準金融支持科技創新特色支行”。同時,各金融機構也積極打造特色化的服務模式,例如,齊魯銀行加大了在濟南高新區的網點建設力度,自2008年以來,該行相繼有兩家支行遷往高新區,輻射高新區的支行達到了5家。
四、科技金融的創新發展有賴于合理的制度安排
當前,科技創新和產業化的快速發展,對相配套的金融機構、服務、工具等創新提出了新的要求。而從我國科技金融的發展來看,受各種內外部因素制約,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問題。例如,科技金融結合需要政府部門、金融機構、企業以及擔保公司、信用評級等市場中介服務機構的多方配合,目前尚未形成政府資源、市場資源和社會資源有效結合、共同發展的優勢,在法律制度環境、信用文化、知識產權交易市場建設等方面需要進一步加強。現有的金融服務模式與科技企業的金融需求之間存在差距,需要以制度創新推動科技金融發展。由于信息不對稱,加之科技企業可抵押實物資產不足,市場不確定性較大,難以通過銀行信貸或股票、債券等融資。支持科技創新發展的投融資體系還需完善。創投資金主要投入于企業成熟期,缺少天使投資和種子資金。需要政府在投融資風險補償、貸款貼息、擔保與再擔保等方面發揮引導作用和杠桿效應。又如,科技創新企業特性與銀行風險結構不相匹配。客觀上,科技創新企業具有高風險、高收益,產品生命周期短、更新換代快、現金流不穩定等特點,一般強調成果的先進性,忽略成果的生產可行性與經濟合理性,缺乏科技成果開發轉化的市場意識與成果生命周期意識。近年來,針對金融支持科技創新發展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山東省進行了一系列制度安排,科技金融戰略合作不斷深入,并開始取得成效,隨著一些針對性的科技金融政策陸續頒布實施,支撐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金融體系也逐步完善。從山東省的實踐來看,科技金融創新發展,離不開相關的政策安排和制度創新的支撐。
(一)創新科技金融的政策安排
伴隨著我國經濟體制、金融體制和科技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科技金融也經歷了從行政化到市場化、從單線條到多方面發展的轉變。從實踐來看,發展科技金融必須堅持“五化”政策導向:一是實施專業化。設立專業機構、開發專屬產品、引入專有技術、制定專項考核,形成發展科技金融的專門機制。二是鼓勵差異化。支持發展不同所有制結構、產權結構、商業模式的各類金融機構,發揮比較優勢,為處于不同發展階段的科技企業提供多樣化金融服務,實現優勢互補和協調聯動。三是提倡集約化。在科技金融發展較好的地區率先開展“科技金融創新發展試驗區”試點,因地制宜,穩步推進,典型示范,廣泛帶動。四是堅持市場化。政府引導與投入,信貸資金的支持,必須堅持商業可持續的市場原則,使科技企業提高適應市場的能力,實現科技成果的商品化。五是強調協同化。搭建中介服務、信息共享、融資擔保“三個平臺”,建立財政獎補機制、培訓輔導機制、組織協調機制“三項機制”。
(二)以制度創新推動科技金融發展
發達的金融體系和良好的金融環境是科技發展和創新的重要保障,而科技發展和創新則會推動包括金融業在內的經濟增長,二者之間存在互利互動關系。目前,深化這種關系,需要推動以科技型企業為核心的制度創新。首先,科技投入由政府主導轉向市場主導。近年來,政府的科技經費投入增長較快,在科技金融發展中發揮了積極作用。與此同時,科技企業的行政依賴性仍然較強,而參與市場的主動性不夠。從調動企業的積極性出發,對企業科技經費的投入應由政府主導轉向政府引導、市場主導,特別是對處于成長期的科技企業,應強化其市場融資能力。例如,支持有條件的高新技術企業在國內主板、中小企業板、創業板和國外上市;積極爭取全國性的、統一監管下的代辦股份轉讓系統試點工作;積極爭取國家有關部門和金融機構總部的支持,鼓勵并推動符合條件的高新技術企業和證券公司、銀行等機構合作,利用好各類債券市場和多種債券融資工具。
(三)探索有效的金融創新機制,增強金融創新的動力
科技企業在發展中普遍面臨成長期長、風險高等問題,需要金融體系根據其不同發展階段的資金需求提供相應金融服務,而這就需要借助于有效的金融創新機制。商業銀行要積極支持中小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發展,根據國家產業政策和投資政策,對經國家和省級立項的高技術產業化和高新技術產業項目、重大技術創新項目、科技專項計劃、火炬計劃、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計劃等項目優先給予信貸支持。政策性銀行應根據各自的業務實際,對國家和省重大科技專項、高技術產業項目、高新技術產品出口項目等提供貸款,給予重點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應創新金融服務方式,鼓勵開展知識產權抵押貸款、票據融資等業務,支持有條件的銀行和國家級高新區(市)合作設立重點支持科技類中小企業的專營科技金融服務部門或分支機構,在滿足行業監管要求的前提下,通過抵押方式、業務模式等方面的創新,開發更多的金融產品支持科技創新,拓展中間業務和增值金融服務等措施,提供專營化、特色化服務,實現利潤來源多元化。如在引進專利權質押、應收賬款質押、股權質押、知識產權質押等金融產品方面可以擴大業務范圍,對于成長中的科技企業可以開發多種針對性強的金融產品。
同時,通過營造科技金融發展的政策環境,不斷探索科技資源與金融資源對接的新機制,引導社會資本積極參與自主創新,加快形成多元化、多層次、多渠道的科技融資體系。
五、科技金融進一步發展的思路
為充分發揮科技金融對轉方式、調結構的促進作用,除完善相關的制度安排之外,還應著力抓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創新符合科技企業特點的金融信貸模式與產品
引導各金融機構圍繞科技創新發展的融資需求,建立專業的組織架構,引進專業的管理制度,實行專門的客戶準入標準、信貸審批機制、風險控制機制、業務協同政策,提供專業的產品服務,實施專業的激勵考核,通過專業化分工和制度激勵不斷創新金融產品、優化業務流程,加速資源整合和資金配置,開發出適用于科技企業成長發展的信貸品種。推動和推廣知識產權、股權、應收賬款、訂單質押融資以及產業鏈融資等信貸創新產品,加快發展科技金融專營機構,設立區域性銀行科技支行和科技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研究高收益債券等更加適合科技型中小企業需求特點的債券產品,推進科技企業通過債券市場募集資金,探索對科技型企業提供信貸支持和金融服務的全新途徑。
(二)推動科技金融相結合的中介市場服務體系發展
按照政府推動與市場化運作相結合、全面推進與分類指導相結合的原則,加快科技中介機構建設,建立有利于各類科技中介機構健康發展的組織制度、運行機制和政策法規環境,引進服務專業化、發展規模化、運行規范化的科技中介服務機構。發達的金融體系和良好的金融環境是科技創新發展的重要保障,金融機構要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大力發展融資擔保中介服務體系,提高擔保機構對中小企業的融資擔保能力,建立健全融資擔保平臺,探索建設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的專業化科技擔保公司。建立健全科技型企業抵質押登記系統,為科技企業抵質押品的確權、登記、評估、轉讓、結算、融資等提供標準、規范、有效的基礎服務,保護金融機構開展知識產權質押等業務的積極性。推動人民銀行融資租賃登記系統和應收賬款質押登記系統建設,為科技金融發展提供保障和服務。
(三)加強部門間科技金融結合協調聯動
科技金融是一項系統性、長期性的工作,需要政府、金融機構、企業等各個方面共同努力。要加強金融機構、政府及相關部門、企業的溝通協調,構建科技型企業項目庫,建立科技金融信息平臺,完善高新技術企業、創新型企業、重大科技創新載體、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科技信息、科技政策以及科技型融資產品等科技金融信息,形成科技金融資源共享。金融機構在組織開展科技金融銀企現場對接活動的同時,應充分發揮銀企合作信息網絡平臺的作用,定期、更新企業科技創新和科技型企業相關信息,為種子期、初創期、成熟期的各類科技型企業提供金融服務。
(四)深化科技金融創新發展的支持政策
人民銀行分支機構要會同財政、科技等部門,進一步完善科技信貸資金風險補償機制,適當擴大補償范圍、提高補償比例,同時加強對銀行業金融機構支持科技創新情況的效果評估,定期調度、定期評估、定期。建立科技金融募集協調機制 ,更好地配置金融資源。加強跨行業、跨部門的協作,在推動科技和金融結合試點工作中大膽嘗試、積極探索,及時總結金融支持科技創新發展的經驗做法,加大對科技金融結合相關政策和典型案例的宣講力度。同時,完善促進科技金融結合的風險保障,加強維護金融穩定能力建設,健全監測預警、監管協調和工作聯動機制,在科技金融結合創新發展中,實現確保國家金融資金安全和推動支持科技型企業健康發展雙贏。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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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科技金融;特點;發展;對策
中圖分類號:F832.7 文獻識別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6)015-000-01
一、我區科技金融基本情況
(一)金融機構情況
目前,我區現有主要銀行包括中國工商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建設銀行、交通銀行、天津市農商銀行、中國郵儲銀行、天津銀行、寶坻浦發村鎮銀行。我區境內現有唯一一家擔保公司--天津中信匯通投資擔保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注冊資金1.4億元,由寶坻區人民政府牽頭籌建,財政局為主要出資人,聯合天津智川投資控股有限公司以及天津市勝智投資有限公司共同設立,集融資擔保、股權投資、咨詢服務于一體的專業投資擔保機構。
(二)科技融資情況
1.科技貸款
天津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培訓輔導中心寶坻分中心于2009年掛牌成立,標志著我區科技融資工作逐漸步入正軌,我區科技融資源于科技打包貸款。科技打包貸款是天津市科委于2009年在國內率先開展的科技計劃項目與商業貸款結合打包貸款,對列入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資金項目計劃的企業,在給予資金支持,由企業提出需求,市科委簽約的打包貸款合作銀行根據企業融資需要,對其發放無需抵押和擔保的商業貸款。科技打包貸款額度為40萬元,貸款期限為1年。對于成功獲得科技打包貸款,并按時完成歸還本息的企業,天津市科委以5萬元的貼息對企業進行后資助。2009―2014年,共幫助85家企業完成3400萬元貸款,獲得貼息425萬元。
2.周轉資金
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專項(周轉資金)項目是天津市科委為培育、扶持科技小巨人企業設立的發展專項資金。對于通過專家評審論證的項目,按照立項合同,每年給予立項周轉資金6.8%的貸款貼息和1.2%的擔保補貼,項目執行兩年。我區從2011年開始組織符合項目條件的企業進行申報,2011-2014年,累計組織申報天津市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專項(周轉資金)項目113項,成功立項95項,獲得周轉資金37645萬元。
二、我區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需求特點
就目前來看,我區科技型中小企業在融資需求上呈現出以下兩個特點:①融資需求高、額度小:寶坻區有一半以上的企業有著較高的融資需求,其中八成以上的企業融資需求十分迫切,對于科技成果轉化初步完成、產品已經投入到市場的企業來說,融資需求一般在300到500萬元之間,融資需求高、額度小的特點十分凸顯;②融資渠道單一、融資成本高:銀行貸款是寶坻區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的重要渠道,而其他融資渠道相對較少,當企業資金不足時,想要獲得銀行的貸款困難重重,而融資渠道的單一又使得企業難以通過其他方式實現融資,我區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需求高但融資困難特點十分顯著。
三、我區科技融資發展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企業自身方面
由于大多數科技型中小企業處于規模小、經營時間短、缺乏清晰的所有權和管理機構階段,還貸能力和企業信譽度不高,惡意拖欠銀行債務現象時有發生,特別是部分企業沒有獨立的財務人員,缺乏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不按規定填報財務報表,在使用銀行貸款上,隨意改變貸款用途,使得銀行風險控制比較難,影響了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整體形象。
(二)銀行信貸方面
從銀行信貸方面來看,當前銀行信貸管理制度越來越嚴格,對貸款對象的要求越來越高,處于安全性的考慮,當前銀行貸款業務需要符合條件的抵押,同時在信貸產品、擔保、風險評價等環節主要面向的還是大型企業和有形資產。
四、促進我區科技金融創新發展的對策及建議
(一)深化務實合作,建立銀政企聯動的投融資新機制
促進科委、銀行以及擔保公司的協同配合,形成投貸聯盟,并進行良好的管理,商業銀行、擔保機構以及政府政策性補貼共同參與,為我區中小科技型企業形成融資風險共擔體系,滿足融資需求。對于區科委來說,應當積極發揮橋梁作用,優先將經濟貢獻大、科技研發能力強、成長性優良、市場前景廣闊且有融資需求的科技型企業推薦給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擔保公司進行擔保,同時豐富抵押形式,將中小企業的股權、知識產權、有形資產等進行抵押或質押,降低對我區科技型中小企業的融資門檻,由商業銀行、區科委、擔保機構以及科技型中小企業共同承擔責任,建立銀政企聯動的投融資新機制,滿足我區科技型中小企業的融資要求,真正實現科技與金融的結合,促進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發展。
(二)搭建服務平臺,完善寶坻區科技金融服務中心
由區科委牽頭,區政府相關職能部門、金融機構共同組建成立寶坻區科技金融服務中心,各成員單位為中心理事單位。中心主要面向區內科技型中小企業,按照政府主導、市場化運作、企業化管理的原則,有效發揮財務顧問服務、信用評級服務、擔保融資服務、小貸金融服務、金融推介、培訓服務等職能,為企業量身定做專業化、精品化、個性化金融服務解決方案,搭建科技企業方便、快捷一站式科技金融服務平臺。中心各理事單位通過多層次,多形式科技金融對接,切實降低企業融資成本,提高科技企業融資成功率。
(三)立足園區,圍繞產業,加大科技融資培訓對接服務
以注重提升多種新興融資工具運用能力為突破,以增強融資工作管理能力為重點,按園區、行業、領域組織開展對企業相關工作人員培訓,形成常態、長效培訓機制。重點開展4個示范園區及新能源新材料、節能環保、服裝家私、農產品深加工等產業融資培訓和銀企對接。
總之,加強科技與金融有效融合,是助推我區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的強大動力,是從根本上推動經濟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提升區域核心競爭力的戰略舉措。通過對傳統產業的改造,加快產業結構的優化升級,促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實現區域社會經濟科學發展。
參考文獻:
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既有金融機構方面問題,又有企業自身成長規范問題,也有信用環境問題。其中重點一個環節是發現企業核心價值,但現有投融資機制體制和評價體系難以發現企業價值。因此,如何推進科技投融資體制改革,既要發揮市場對資源配置中決定性作用,又要更好地發揮政府作用,實現有效市場與有為政府的有機結合,推動財政資金與社會資本、直接融資與間接融資、金融資本與產業資本的各司其職、功能互補、融合共贏。
【關鍵詞】科技型中小企業 融資難 資源配置
一、股權投資模式
科技型中小企業在不同發展階段的資金需求具有不同特點,所需不同的金融產品和服務。按照政府資金引導、社會資本參與、市場化運行的原則,通過直接融資,構建滿足科技型中小企業種子期、初創期、成長期、成熟期、衰退期等成長階段的股權投資產品。
第一、天使投資基金。對種子期、初創期的企業,在政府孵化、苗圃、種子資金等無償資助的基礎上,創新天使投資的運行規則。科技技術、項目要轉化、孵化為初創企業,成為市場主體,是創業初期首先要解決的問題。在國內,由于信用環境、風險較大、周期較長等原因,天使投資發展不快,很多投資機構從事天使投資意愿不強,存在一定程度上的市場失靈,特別需要政府出手。設立國有資本投資平臺,探索和開發有效的天使投資產品,以彌補市場空白。通過跟進投資、劣后、約定退出等方式,政府參與天使投資,引導和放大社會資本,共同合作,推動種子期、初創期的企業渡過死亡期。
第二、母基金。對初創期、成長期企業,政府投融資平臺通過設立母基金形式,撬動風險投資基金,放大資金規模。政府投融資平臺與社會風險投資機構合作,主要有有限合伙人(LP)、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LP+GP)、協議配投三種形式。發揮母基金帶動效應,眾多創投基金參與,甄別和篩選多個項目,分散風險兩次,實現引進創業機構和資本、放大風投市場、集聚創投人才要素、培育高成長性企業、發展創新型產業等功能性目標,成為初創期、成長期科技中小企業融資的重要渠道。
第三、專項基金。對高成長期、擴張期企業,圍繞科技成果產業化這一核心,政府投融資平臺與私募股權基金(PE)合作,針對某一特色產業或特定職能,成立專項基金。有研究成果表明,企業發展三階段沒有明顯的界限,資金需求比例不同,一般為初創期、成長期、擴張期分別為1:10:100。進入高成長期、擴張期的科技中小企業,圍繞科技成果產業化難題,主要面臨市場拓展、規模擴張等任務,資金需求大量增加。國有投融資平臺通過與社會私募股權基金(PE)合作,共同設立新能源產業基金、互聯網產業基金、新材料產業基金等戰略性產業專項基金,采取并購、股權投資等方式,實現企業、投資機構、政府三贏格局。探索設立產業招商基金,政府投融資平臺通過股權投資方式進入招商項目,實現項目引進、間接扶持等目標。發揮產業招商基金對高端資源的吸引作用,大力引進被投企業,打造被投企業集聚區、上市公司孵化器。
二、債權融資模式
科技中小企業的資產特點和價值評價,與傳統銀行的評價體系有很大不同。如何適應科技型中小企業的資產特點,滿足資金需求,是債權融資體系建立的關鍵。通過間接融資方式,政府投融資平臺與銀行、擔保、保險等金融機構合作,豐富科技金融產品。
第一、建立科技專營銀行。創新信貸審批機制,創新利率定價機制,為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兩低一高”(低門檻、低利率、高效率)的金融服務。創新商業模式,銀政、銀投、銀保、銀園“四位一體”協作共贏的商業模式。對科技銀行模式以漸進創新的思路逐步探索,長遠目標是建立完全市場化運作的科技銀行。短期,在現有政策無法突破的前提下,需對已有科技金融服務和專營機構進行政策、資源整合,采取有效的措施,逐步理順、解決制約其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創造良好的科技金融環境,保證其可持續發展,以便更好地服務于科技型中小企業和創新型經濟。
第二、政策性金融工具。對政策性金融,發揮其增信作用,通過科技貸款貼息、設立科技小額貸款公司、設立政策性擔保機構等形式,引導金融機構擴大貸款規模,特別是增加信用貸款和知識產權、股權、訂單質押等非實物抵押規模。建立風險補償金,對貸款風險給予補償,
第三、豐富各種債權融資產品。通過創新性地組建人才銀行的形式,整合傳統銀行金融產品和風險投資基金的市場化服務機制,按照“人才項目化、項目資本化、資本證券化”理念,以綜合金融服務為紐帶,形成高層次人才、優秀創業項目的集聚。創新投貸聯動,解決科技企業起步階段無法取得銀行貸款問題,開展股權投資、信貸融資緊密合作,有效提高科技企業初創期融資額度,探索貸款轉優先股和發行可轉換債券。參照美國硅谷銀行以“信貸換期權”的模式,對信貸支持的項目,根據企業發展情況確定期權(選擇權),原則上貸款額30%以內或者總股份5%以內作為投資期權,在規定期限內決定是否投資,從而分享企業成長的股權收益、形成良性循環。政府投融資平臺出資建立風險準備金,與銀行、擔保、保險等金融機構合作組建風險池,對科技型中小企業進行貸款支持。
三、科技金融結合的兩種力量
第一、堅持市場主導。堅持企業主體、市場主導、政府引導,是科技金融結合的基本原則。要遵從市場規律,按照通用國際慣例和市場規則,進行基金管理、信貸行為、公司化運營。圍繞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需求這一中心,運用股權投資、債權融資兩種基本模式,利用VC、PE等社會資本和銀行、擔保、保險等市場力量,發揮金融機構過濾器作用,去蕪存菁,確保資金、政策等優質資源配置到優質企業和項目中去。
第二、轉變政府職能。科技型中小企業具有創新風險大、固定資產少等特點,社會資本的本性決定著對這些項目的進入意愿比較弱。這就存在著市場失靈的環節和領域,需要政府介入和支持。要創新理念,加快轉變政府職能。針對現行科技投入體制和財政扶持存在的問題,如計劃色彩濃、自由裁量大、帶動效應差等弊病,改變財政資金投向和使用方式,從“白給你”變為“貸給你”、“投給你”,有效彌補市場失靈環節,引導和放大社會資本,強化政府行為的服務職能,推動政府職能轉變。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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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科技企業不同發展階段需要相應的金融支持。科技企業發展的階段性特征十分明顯,大致可以分為初創期、成長期、發展期和成熟期,各個階段有不同的融資需求。科技企業大多是技術人員創辦,初創期最需要起步資本,這個階段需要天使投資、風險投資的介入。成長期以開發產品和進入市場為主要任務,最需要創業投資和生產條件,這個階段需要創業投資和小額貸款的進入。發展期從創新鏈向產業鏈轉變,以商業模式的創新為主要任務,對于營銷、經營和市場融資的人才需求大幅度增加,需要得到銀行信貸、PE的幫助。成熟期以完善企業治理結構為主要任務,實現可持續發展為主要需求,需要運用資本市場、并購基金等方式支持其進一步發展。(本文來自于《南方金融》雜志。《南方金融》雜志簡介詳見)
(二)各種商業模式需要不同的金融支持。科技企業最主要的特征是掌握了一項或者多項先進技術,開發市場適用的產品,同時機制靈活、反應迅速,能很好地實現技術和市場的有機結合。對于高端裝備制造類企業,可以獲得抵押貸款、租賃融資的支持;對于以互聯網為代表的輕資產企業,能夠通過風險投資、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等方式融資;對于科技企業“走出去”,可通過貿易融資、出口信貸、信用保險、境外項目融資等渠道融資。
(三)各個創新階段需要相應的金融支持。在研發階段,投入主要是以企業投入和政府研發投入為主。在成果轉化階段,主要依靠企業投入、風險投資和創業投資。在產業化階段,一般的市場性金融開始介入,銀行信貸、資本市場等逐漸成為主流,包括民間資本的進入。
(四)金融促進技術創新的科技資源配置功能。除了上述融資功能以外,金融在促進技術創新方面還有資源配置功能。如在項目選擇上,金融通過有專業技能且受到收益激勵的金融家挑選出最具市場前景的潛在項目,能夠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在資源整合上,金融為科技型企業提供包括產業鏈整合、市場開拓、規范公司治理、提升管理技能等方面的增值服務。同時,通過特定的風險收益結構安排,分散金融家的投資風險和企業家的創業風險①。此外,金融通過監督激勵,促使金融家以自利的方式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充分發揮企業技術創新的主觀能動性。
二、近年來我國金融支持企業技術創新的主要實踐
(一)科技金融工作機制與投入機制逐步建立,政策環境不斷優化。一是科技金融工作機制建設穩步推進。各級科技部門和金融部門創新合作方式,建立多層次工作機制。科技部與“一行三會”建立部行(會)合作機制,與國家開發銀行、中國銀行、招商銀行、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國國際金融有限公司等建立合作關系。地方科技部門、國家高新區與金融部門建立合作機制,如廣東省科技廳與國家開發銀行、招商銀行、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等多家金融機構的分支機構開展了全面合作;烏魯木齊市科技局與多家銀行、產權交易所和擔保機構建立了銀政企合作平臺。二是科技金融投入機制逐步建立。北京、寧夏貴州、江蘇、云南、四川等地深化科技計劃和經費管理改革,設立科技金融計劃(專項)、貸款風險補償資金、成果轉化資金等,安排專項資金用于科技金融工作。如貴陽市在科技計劃體系別增設了“科技金融計劃”,主要用于設立科技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科技成果轉化基金、科技信貸專營和配套機構的引導資金以及科技金融專項補助等方面,2011年專項資金規模達3000萬元,2012年增至4381萬元。成都高新區設立涵蓋天使投資風險補助、創業投資基金、股份制改造補貼、上市獎勵、貸款利息補貼、貸款擔保費補貼等專項資金,構建為不同成長階段科技企業提供不同融資工具組合的“梯形融資模式”。三是政策環境不斷優化。2011年以來,中央層面出臺了一系列科技金融政策②。各地為使中央層面的政策落地,結合地方科技資源和金融資源條件和特點,制定大量政策,不斷優化科技和金融結合環境。如蘇州就密集推出十幾項政策,范圍涵蓋銀行、資本市場、保險業、中介服務體系等各個方面;陜西省以立法形式在省科學技術進步條例中明確科技金融相關內容。
(二)科技金融各領域進展突出。一是創業投資保持健康態勢,天使投資快速崛起。2012年,各類創業風險投資機構數達1183家,管理資本總量達3312.9億元,當年投資318.5億元。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累計投入20.6億元,通過階段參股方式,投入12.09億元資金參股46家主要投資科技型中小企業的創業投資企業,累計募集資金77.4億元,帶動地方設立各類創業投資引導基金規模超過260億元,間接帶動社會資本規模超過1400億元。天使投資正在逐步成為推動創業的重要力量,各類天使投資平臺、天使投資基金、天使投資協會以及天使投資人表現活躍。各地紛紛設立天使投資引導基金,彌補和分擔早期和前端投資風險。如江蘇省天使投資專項首期2億元,主要向已投資種子期或初創期科技型小微企業的天使投資機構提供不超過首輪投資額30%的風險準備金,并要求地方按照20%給予配套;長沙高新區設立規模1億元的湖南省麓谷天使投資基金。二是政策性金融和專營機構的創新支持力度加大,銀行業金融機構服務方式不斷完善。截至2012年底,國家開發銀行累計發放科技貸款2674億元,余額達1880億元;中國進出口銀行科技企業貸款余額達447億元;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科技貸款余額達200億元。科技支行、科技小額貸款公司等專營機構迅速增加。據不完全統計,目前16個試點地區設立了60余家科技支行,貸款余額近300億元;江蘇省批準設立科技小額貸款公司44家,實現了省轄市和省級以上高新區兩個“全覆蓋”,已開業的33家科技小額貸款公司累計為2171戶中小企業發放貸款209億元。中國農業銀行江蘇分行根據新興產業不同行業、不同階段、不同客戶的風險特點和金融需求,有針對性地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中國光大銀行推出股權服務全程通業務,采用“商業銀行+托管銀行+投資銀行”模式,以股權服務平臺為中心,通過“股權融資+股權轉讓+股權托管”三大服務層次,基于企業的生命周期特點對銀行傳統信貸、股權服務、投資銀行服務等資源進行整合,并提供相應的綜合金融服務。三是資本市場加大支持科技企業發展力度。在開設中小板、創業板的基礎上,科技部門與證券監管部門優化科技成果入股制度環境,制定《關于支持科技成果出資入股確認股權的指導意見》,積極推動科技成果入股企業上市和新三板試點擴容,全國股份轉讓系統現有掛牌公司達262家,且全部為科技企業③。2012年以來,掛牌公司定向發行28次,發行2.06億股,融資金額8.997億元。創業板市場穩步發展,335家上市公司中高新技術企業328家,其中296家公司擁有與主營產品相關的核心專利技術7132件,138家公司承擔火炬計劃項目,32家為國家創新試點企業。2007-2012年,共發行12只中小企業集合債,融資額達48.02億元;發行75只中小企業集合票據,融資額達195.14億元。2012年5月,上海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出臺中小企業私募債券業務試點辦法,全年發行79只中小企業私募債,融資額達88.23億元。同年6月,蘇州高新區成功發行全國首只科技型中小企業集合票據。四是科技保險取得新突破。科技保險對高新技術產業的支持規模繼續擴大。2012年,科技保險服務科技企業5600余家,風險保障金額達7300多億元。中國人保財險在蘇州設立全國首家科技保險支公司,陽光財險、國泰財險、太平財險等六家保險公司聯合交通銀行蘇州分行成立第一個科技型中小企業貸款保證保險共保體,銀行、保險、保險經紀等金融機構聯手提供創新的集成金融服務。貸款保證責任保險、自主創新產品的首臺、首套保險等新險種成為發展方向。中關村自主創新產品首臺(套)保險機制逐步建立,2012年又設計關鍵技術知識產權抵押貸款保證保險和專利執行保險兩個險種,進一步滿足科技企業的風險需求。同時,中關村還開展了中小企業信用保險及貿易融資試點,已累計提供超過200億元的信用保險額度和10億元的貿易融資額度。上海、江蘇、寧波等地試點開展小額貸款保證保險,取得了較好效果。2013年上半年,保險業共幫助6.6萬戶小微企業獲得368.1億元貸款資金;保單質押貸款余額達1001億元,主要用于小微企業資金周轉,有效盤活了存量資金,滿足了小微企業的需要。
(三)科技金融綜合創新不斷涌現。一是綜合金融模式推出新業務。如中國銀行深圳分行的選擇權貸款、大部分銀行開展中小企業財務顧問業務、深圳高新投推出的擔保換期權、連城資產評估的“評估+擔保”模式、東方集成的“儀器經銷+科技租賃”模式等。二是業務鏈條細化分工。銀行在內部設立專門的中小企業金融部門和投資銀行部門(團隊)。成都高新區實施統借統還等助貸方法。以數銀在線等規范的貸款中介為代表的助貸機構等。三是產品設計精細化和結構化,以知識產權為代表的抵質押物品種增加。2012年我國專利、商標、版權全年分別實現質押融資141億元、214.6億元和27.51億元;杭州系列“中小企業集合債權信托基金”的行業細分、中小企業集合票據中的“風險-收益”分層和引入保護措施等。
(四)科技金融服務平臺快速發展。科技金融服務平臺主要包括科技金融服務中心、科技金融信息服務平臺、科技專家咨詢服務系統、科技金融專業投融資機構等。目前全國已有26家不同類型的科技金融服務中心,面向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投融資服務。在國家科技支撐計劃的支持下,成都、武漢、天津等地正在聯合組建面向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科技金融信息服務平臺。2009年科技部、銀監會啟動科技專家參與科技型中小企業信貸項目評審工作,并建立銀行科技型中小企業信貸項目科技專家咨詢系統,目前專家咨詢系統共有2695名科技專家,中國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交通銀行、北京銀行、江蘇銀行等金融機構的下屬科技支行已經向系統內專家開展多項咨詢。中關村科技園區、蘇州高新區、無錫高新區等地分別成立了專業投資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投融資機構。中新力合、阿里金融、全球網、融資城等社會中小微企業融資平臺蓬勃發展。
(五)科技金融區域特色逐漸凸顯。北京中關村建設“全國科技金融創新中心”,九部委會同北京市政府聯合出臺《關于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建設國家科技金融創新中心的意見》,對建設的指導思想、原則、目標及具體工作部署予以明確,針對科技企業多元化的有效融資需求,探索形成“一個基礎、六項機制、十條渠道”的科技金融體系。武漢東湖高新區打造“資本特區”,從加大政策引導、集聚金融資源、加強平臺建設、完善市場體系、推動金融創新等方面著手。上海楊浦建設“科技金融功能區”,通過制定科技金融發展規劃,發揮資源優勢,加快要素市場集聚,建設服務體系,取得積極成效。
三、金融支持技術創新面臨的主要問題與原因分析
(一)現有金融體系有待進一步健全。目前,科技企業融資過多依賴以銀行信貸為主的間接融資,銀行信貸融資屬于風險厭惡型,而眾多的科技企業風險大,難以達到銀行的傳統信貸門檻,金融市場組織、產品、服務與科技企業成長規律不匹配。同時,由于受相關稅收政策不完善、將國有創業投資基金納入一般性經營資產管理等諸多因素影響,導致我國創業風險投資過度集中于企業中后期投資,對初創期和成長期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投資不足。此外,境內資本市場上市門檻未充分考慮創新創業特征,導致部分高科技、新興產業、新商業模式企業難以獲得直接融資。
(二)財政科技投入對金融資本的職能作用沒有充分發揮。綜合來看,財政資金引導金融資本和民間投資的作用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一是投資的杠桿放大作用,二是政府增信作用,三是降低科技企業融資成本,四是為金融機構分擔風險。目前,財政對科技的投入主要布局在國家科技計劃,并且支持方式大多為無償資助,這種組織機制和投入方式對銀行等金融資本的引導不夠,缺乏增信手段,分散風險的能力較弱,職能作用沒有充分發揮。
(三)科技金融服務平臺能力較弱。由于對企業亟需的科技金融平臺建設投入嚴重不足,對市場化運作的服務平臺缺乏有效引導,現有的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生產力促進中心等機構為企業提供全方位服務的商業綜合解決方案能力較弱,從而導致面向科技企業的擔保與再擔保體系、信用體系、科技成果投融資信息服務體系等中間環節缺失,覆蓋面較窄,服務功能弱化。
(四)科技企業信用體系有待完善。部分科技企業習慣于作坊式生產,滿足于自有資金的緩慢積累,不擅于利用金融的力量整合資源。一方面是融資成本較高,許多科技企業不愿意與金融機構打交道;另一方面是大多數科技企業財務管理制度不健全且缺乏透明度,信用意識淡薄,金融機構所掌握的科技企業信息不規范、不充分而導致不敢支持。歸根結底是科技企業信用體系較為薄弱。
(五)科技金融人才隊伍缺乏。科技金融對人才要求非常高。作為一個合格的科技金融人才,不僅需要具備敏感的商業天分,而且需要具備發現科技項目潛在商業價值的能力。從我國發展科技金融的過程來看,與籌集資金相比,缺乏一支懂科技、懂金融、懂企業運作的科技金融人才隊伍,是科技金融業成長速度過慢的主要瓶頸。
四、政策建議
(一)建立多元化、多層次、多渠道的科技投融資體系。企業是技術創新的主體,科技成果轉化和應用的主體,也是科技投入的主體,亟需建立緊密圍繞科技企業需求的投融資體系。深入推進金融體制改革,創新金融組織,大力發展科技銀(支)行,引導商業銀行開發適合科技企業特點的信貸產品,加大金融業支持科技的信貸投放;擴大科技企業直接融資規模,規范和引導創業投資向企業發展前端和早期投資;拓寬社會融資渠道,創新金融工具,通過配套服務滿足企業技術創新的多樣化投融資需求。
(二)利用財政資金盤活金融資源。增加科技金融引導性投入,通過設立創業投資子基金、貸款風險補償等方式,帶動增量資源參與科技成果轉化;擴大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規模,通過研發資助、貸款貼息、資本金投入等方式支持企業技術創新活動;探索新的財政引導方式,利用后補助、貸款貼息、保費補貼、風險補償、以獎代補等手段,創新國有資本運營管理,盤活存量資源,帶動金融資本和民間投資支持企業技術創新。
(三)健全綜合性科技金融服務平臺。健全綜合性科技金融服務平臺,創新信息網絡建設,擴大金融服務的覆蓋面;增加科技金融服務平臺建設引導性投入,依托生產力促進中心、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金融機構等,搭建多元化、多種類、多形式的科技金融服務平臺;建立激勵機制,培育和規范中介服務機構,提升專業服務能力,充分發揮其技術創新服務功能和投融資平臺作用。
(四)推進科技企業信用體系建設。深入開展科技金融政策的宣傳和培訓,提高科技企業對融資的認識;鼓勵科技企業完善公司治理與財務結構,加快企業改制與上市進程;依托國家高新區開展科技型企業信用體系建設試點,建立健全適合科技企業特點的信用征集體系、信用評級制度和信息共享機制,營造良好的科技企業金融服務生態環境。
關鍵詞:科技型中小企業;金融生態環境;內部融資環境;生命周期
中圖分類號:F83
文獻標識碼:A
doi:10.19311/ki.1672-3198.2016.23.057
1 引言
目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發展成為國民經濟發展重要力量之一,但是我們可以看到,融資約束成為制約中小企業發展,甚至關系著中小企業存亡的重要問題之一。因此,科技型中小企業科技融資創新體系的研究就很有必要性,因此,本文以河北省為例從融資環境構建――金融生態環境構建和企業內部融資環境優化,同時考慮企業生命周期特點構建基于科技型中小企業生命周期的雙重融資創新體系。
2 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業現狀和存在問題分析
2.1 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業現狀分析
2.1.1 科技型中小企業界定清晰
河北省近幾年已經出臺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界定標準,即凡在河北省行政區域內登記注冊,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促進法》關于中小企業的要求,工業企業的從業人員在1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在4億元以下,科技服務業企業的從業人員在3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億元以下,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的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20%以上,企業上年度研發投入占銷售收入2%以上并具有持續開展科技創新活動的能力,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或專有技術或創新集成能力,通過開展創新活動提品或服務的中小企業,均可申請認定為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業。2015年由河北省政府辦公廳、省科技廳專題調研組的報告顯示,截至當年9月上旬,全省經認定的科技型中小企業達到2.25萬家。
2.1.2 科技型中小企業扶持政策不斷豐富
目前,河北省出臺了多項科技型中小企業扶持政策,比如省市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實施科技小巨人培育工程、建設創新服務機構等。將引導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基礎設施和設備、自然科技資源、科學數據、科技文獻等科技資源向科技型中小企業開放。支持社會公益類科研院所為企業提供檢測、標準等服務。推動國家和省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大型科學儀器中心、分析測試中心等向科技型中小企業開放,將資源開放共享情況作為其運行績效考核的重要指標。
2.2 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存在問題分析
雖然國家和河北省出臺了很多扶持政策,但是目前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還是存在很多問題,主要問題體現在以下四個方面:(1)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難。由于科技型中小企業本身規模和經營狀況的限制,其融資渠道狹窄,融資難。(2)融資約束明顯。當內源融資成本和外部融資成本存在顯著差異時,企業進行外源融資時就會受到融資成本與數量的約束,這種約束叫作融資約束,而科技型中小企業內源融資數量和質量都較低,存在嚴重的融資約束。(3)融資體系不健全。(4)金融環境不利于其資本結構優化。
3 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業科技融資創新體系構建
科技型中小企業科技融資創新體系的主要層次如圖1所示。
3.1 構建外部融資環境――金融生態環境優化
良好的外部金融生態環境對于解決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難,緩解融資約束具有很大的作用。王振磊(2009)指出在國民經濟中有著重要作用的中小企業一直面臨融資難的問題,良好的金融生態環境將對解決中小企業融資難的問題發揮重要作用,因此,我們應優化金融生態環境。
金融生態環境中主要包括正式金融和非正式金融,詳細見表1。
上述表中所列示的即為金融生態環境的主要內容。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業要構建良好的外部融資環境,優化金融生態環境,就需要在以下幾方面進行完善:第一,體制上不斷優化,提高供給資金的效率;第二,對科技型中小企業適度放寬融資條件,降低融資門檻;第三,開發適合科技型中小企業的金融產品,比如科技型中小企業其科技產品或者知識產權是其核心競爭力,那么可以進一步深化知識產權融資模式等新型融資模式的可操作性;第四,加強金融監管力度,降低風險;第五,部分學者通過走訪調查的方式來探討非正規金融與企業發展關系,如郭斌等(2002)、王芬(2009)以溫州為例對中小企業發展與民間金融的互動關系進行調查,結果顯示溫州中小企業對民間金融有著較為明顯的需求。因此,完善天使投資等非正式金融的規范性和進入退出機制,使其為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發揮更大的作用。
此外,2008年10月,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商務部聯合《關于創業投資引導基金規范設立與運作的指導意見》,拉開政府創業引導基金“遍地開花”的序幕。一時間,從省級、市級、縣級到區級地方政府都在醞釀發起政府引導基金,而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發展更需要這一政府引導基金的扶持,因此,國家和地區應進一步加大對科技型企業創業的扶持力度,并且不斷完善扶持政策和條件。
3.2 優化內部融資環境
科技型中小企業科技融資創新體系的構建在外部金融生態環境不斷優化的同時,其內部更需要不斷完善和優化內部融資環境,提高融資能力,主要體現在以下幾點。
3.2.1 提高企業科技成果或知識產權創新度
科技型企業以擁有知識產權和專有技術為其核心競爭力,其創新度是決定企業的發展程度的重要因素之一,而企業規模的擴張、企業經營效益的提高、企業盈利能力的加強又是融資能力提高的重要因素,同時隨著知識產權融資模式的不斷優化,科技型中小企業可以借助內部的科技成果和知識產權實現兩類融資渠道的擴張,其中一類是傳統正式融資模式,比如銀行借款等,另一類是新型融資模式――知識產權融資模式,因此科技型中小企業應重視企業科技成果和知識產權創新度的提高。
3.2.2 充分挖掘內源融資,降低融資成本
按照融資優序理論,內源融資應該放在第一位。內部融資是企業資金的一個重要來源,它主要包括留存收益、折舊資金、內部集資、盤活企業內部存量資產,內部融資與外部融資相比融資成本較小,并且內部融資產生問題較小。因此,科技型中小企業應不斷挖掘內源融資,降低對外部融資的需求量和依賴度,降低融資成本。
3.2.3 不斷提高信貸記錄和企業聲譽度
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發展離不開銀行貸款融資方式,而其信貸記錄的優劣直接決定銀行審批借款的額度,因此,科技型中小企業內部應建立完善的信用評價記錄體系,不斷完善信用記錄;同時通過市場占有、產品研發等提高企業聲譽度優化內部融資環境。
3.2.4 完善財務機制,提高企業融資決策執行力
良好的融資決策執行力是保證融資順利進行的必要條件,因此,科技型中小企業應不斷健全財務制度、提高組織機構效力,當企業做出融資決策后,各部門才能夠相互配合執行融資決策。
3.3 構建基于科技型中小企業生命周期的融資體系
科技型中小企業從產生到發展經歷了很多階段,每個階段自身和對融資呈現不同的特點和需求。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成長經歷四大階段,五個時期,四大階段分別是種子階段、創業階段、成長階段和成熟階段,五大時期主要是種子期,初創期、發展期、擴張期和成熟期。不同階段的特點體現如表2。
由表2可知科技型中小企業在發展過程中資金需求量、收益情況、風險情況和融資能力呈現不同的趨勢,因此融資體系構建中融資渠道的選擇不是固定的,應根據企業生命周期的特點進行構建和選擇,詳細構建如表3所示。
科技型中小企業在種子期需要大量的研發經費,收益不確定,同時面臨巨大風險,因此,在此階段,可以采取自籌資金、非正式金融中的天使投資和風險投資等方式;在初創期,技術已經逐步成熟,企業需要將產品打入市場,此時對融資需求增加,但是面臨的市場風險和技術風險較大,此時應引入天使投資或者風險投資入股,降低融資成本;在發展期和擴張期也就是成長階段,企業發展加快,產品市場份額增長,并具有一定競爭力,這兩個時期資金需求量急速增加,由于企業的風險降低,融資能力提高,因此可借助正式金融機構貸款、風險投資等方式融資,同時國家發改委、財政部等6部門印發的《建立和完善知識產權交易市場指導意見》提出,要豐富知識產權交易品種,創新交易方式。交易主要包含專利權、技術秘密、著作權及有關權等,具備條件的市場可交易以知識產權為主要載體的有限責任公司或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權等品種,因此,在擴張期可通過知識產權融資等新型融資模式增大融資量,滿足此階段的融資需求;在成熟期,企業市場份額穩定、收入和利潤不斷增加,因此,該階段風險投資退出企業,但是由于存在替代或者模仿產品的風險,因此在該階段仍然存在融資需求,此時期可采用正式金等融資中的融資方式滿足融資需求。
4 結語
隨著科技型中小企業數量的不斷增加,其對河北省的發展具有不可或缺的推動作用,但是科技型中小企業面臨的融資問題是遏制其發展的一大難題,因此,我們應在外部不斷優化金融生態環境,內部創造良好融資環境,提高融資能力的基礎上構建基于科技型中小企業生命周期的科技融資體系,并引入天使投資、風險投資等非正式融資渠道和知識產權融資等新型模式,緩解河北省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約束問題,促進其穩步長期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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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金融為科技創新提供直接的資金支持。金融支持科技創新的核心是資金支持。資金支持可謂貫穿于企業科技創新過程的始終,產品的研發、生產和推廣階段都需要大量資金才可以正常運轉,而這些資金除了部分依賴政府補貼、企業自籌外,大部分需要向金融機構融資。金融機構通過不斷注入資金保證研發的持續性,縮短科技創新成果轉化期,加速科技創新成果產業化,進而加快推進科技創新的步伐。其次,金融機構利用信息收集優勢,對科技創新項目進行識別和篩選,力求創新項目的風險和收益相匹配,從而減少資源的浪費。科技創新項目普遍具有持續時間長、資金需求量大、收益滯后期長等特點。金融機構利用信息收集方面的優勢,對科技創新企業的待建項目進行全面的分析和判斷,對預估收益高、風險相對小、市場前景好的項目進行投資,以期獲得更高的回報。專業化的風險投資機構對科技創新項目的審查則更為嚴格,只有市場前景廣闊、投資回報豐厚且風險可控的項目才能獲得風險投資機構的資金支持。最后,金融業提高自身服務水平和競爭能力的訴求拉動了科技創新。隨著金融電子化和網絡化的發展,金融業越來越需要最新、最精準的機器設備和最先進的技術手段作支撐,來幫助其不斷提高服務水平并取得競爭優勢。這就要求科技創新企業和人員不斷研發新的技術和設備,從而拉動科技創新。
二、河北省金融支持科技創新企業存在的問題
河北省金融支持科技創新企業的效果還不明顯,資金問題仍是科技創新企業發展的短板。具體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1.銀行業金融機構的信貸門檻偏高與國內發達省市相比,河北省金融業發展相對落后。截至2013年末,河北省銀行業金融機構資產總額達到4.7萬億元,營業網點10503個,從業人數達16萬余人①。而金融業相對發達的浙江省銀行業金融機構資產總額為9.6萬億元,營業網點11667個,從業人數超過22萬人②。河北省銀行業金融機構以傳統的信貸業務為盈利手段,經營上強調信貸資金的“安全性”,規避風險的意識較強。然而,科技創新企業大多成立時間較短,缺乏信用積累,資產結構中無形資產占比較高,難以向金融機構提供有效的抵押品。因此,科技創新企業很難達到銀行業金融機構的信貸要求,也就無法獲得金融機構的信貸資金支持。在河北省科技經費籌集總額中,金融機構對科技活動的貸款占比在2003—2008年間均低于10%,不僅呈現出逐年下降的趨勢,而且遠低于企業自籌資金和政府資金在科技經費籌集總額中的占比。這表明,河北省科技經費的來源主要依賴于企業自有資金,政府投入僅僅起到一個引導作用,而金融機構的資金支持效應并未完全顯現。
2.資本市場功能未能有效發揮資本市場不僅可以滿足企業的大額資金需求,而且能夠幫助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實現可持續發展。美國85%的高新技術企業都通過資本市場融資。河北省科技創新企業則主要依靠自有資金和政府撥款來獲取資金,很少有企業能夠上市融資。主板市場的上市門檻高,資本規模小、盈利能力不穩定的科技創新企業只能“望市興嘆”。創業板市場雖然放寬了上市要求,但監管嚴格,真正能夠通過創業板上市融資的科技創新企業數量有限。截至2014年6月末,河北省創業板上市公司只有7家,分別是恒信移動、建新股份、先河環保、晨光生物、常山藥業、匯金股份和匯中股份,7家公司IPO籌資總額共計41.8億元①。另外,部分科技創新企業對于上市融資還存在一定的認識誤區,認為上市后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信息均需向社會公開,而且擔心重大經營決策要由股東大會投票表決,會喪失對企業的絕對控制權,這也構成了企業上市融資的障礙。
3.完善的風險投資機制尚未形成風險投資的特點在于對高新技術產業的創建和新技術、新產品的研發具有投資偏好,通過高風險的股權投資獲取超額收益。風險投資能夠在一定程度上緩解科技創新企業的資金缺口。然而,河北省的風險投資機構數量有限,根本無法滿足科技創新企業在前期孵化階段的融資需求,最終可能導致創新項目流產。2001年3月,河北省成立了第一家科技風險投資公司。截至2012年末,河北省本土的風險投資公司有20余家,其中民營風險投資公司占比不足三分之一。河北省風險投資尚處于起步階段,且存在投資經驗缺乏、項目評估水平較低、風險資本退出機制不完善等問題,這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風險投資機構對科技創新企業投資的積極性,進而影響了科技創新企業的發展。同時,部分風險投資機構比較關注企業的短期盈利,與創新企業收益滯后期長的特點不相稱,造成科技創新企業的經營壓力過大,也影響了企業引入風險投資的積極性。
三、金融支持科技創新企業的對策建議
科技創新是經濟增長的關鍵要素,而金融體系可以通過資金支持、項目甄別和需求拉動等多種渠道推動科技創新。河北省金融支持科技創新企業雖然取得了一些成績,但仍有許多方面有待完善。針對河北省金融支持科技創新企業存在的問題,提出如下對策與建議。
1.加大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支持力度由于銀行業金融機構內在的風險收益偏好與科技創新的需求不匹配,導致科技創新企業無法更多地取得金融機構的信貸資金支持。為了緩解資金供求雙方的這一矛盾,可從以下三方面著手:首先,針對不同類型的科技創新企業和創新項目,提供差別化的金融服務。對國家級和省級創新型試點企業,重點給予信貸支持;對國家級和省級重大科技項目、高附加值產品及關鍵技術創新項目優先給予信貸支持;對技術含量高、成長空間大、發展前景廣闊的中小型科技創新企業適當給予政策傾斜,符合條件的可以發放優惠利率貸款。其次,建立獨立的科技創新企業信用評級體系。針對科技創新企業成立時間短、預估收益高、投資風險大的特點,金融機構應將其與一般企業的信用評級區別開來,制訂專門的信用評價標準,為科技型貸款的發放提供科學的依據。最后,創新擔保方式,允許科技創新企業采用無形資產作抵押。對于科技創新企業而言,由于在創業初期固定資產價值低,難以向金融機構提供合格的抵押品。相反,科技創新企業的無形資產增值潛力大,是名副其實的核心資產。金融機構可以聯合專業化的資產評估公司,對科技型企業的無形資產進行估值,再根據企業信用評級,核定無形資產的價值和抵押率。
2.充分發揮資本市場功能,注重創業板、中小企業板市場發展與銀行業金融機構的間接融資相比,資本市場的直接融資優勢更為明顯。科技創新企業通過資本市場可以獲得長期、大額、穩定的資金來源,從而保證創新過程的持續性,加速科技成果的產業化。同時,投資者的外部監督會有效約束科技創新企業的投資行為,提高投資效率。河北省有關政府部門應加強與證券交易所的溝通和聯系,加大信息宣傳力度,培育、鼓勵并支持實力雄厚、盈利能力穩定的大型科技創新企業到主板市場上市,而資本規模小、成長性好的中小型科技創新企業則應努力抓住創業板和中小企業板市場的融資機會。
[關鍵詞]人才;金融;教育
一位諾貝爾經濟學獎獲得者曾經說過,21世紀的人才需求標準是懂得現代科技的金融人才或懂得現代金融的科技人才。換句話說,21世紀的人才需求是現代金融和現代科技高度結合的復合型人才。所以,現代金融學教育在培養適應經濟市場化、自由化和國際化要求的金融人才方面擔負著重要職責。
一 經濟發展呼喚金融人才和金融學教育的加強
現代金融已滲透到了社會經濟生活的方方面面,現代經濟在某種意義上說就是金融經濟。無論是政府的宏觀調控,還是企業的生產和經營,老百姓個人的投資理財和創業,都與金融息息相關。金融業發展對一個國家或地區經濟的推動作用日益彰顯。事實證明,凡是經濟發達的國家或地區,同時也是金融業發展較快和金融人才相對集中的地區。美國、英國、日本等莫不如此,我國的上海、深、江浙等地也是這樣。經濟發展與金融業發展之間形成了相輔相成、相互促進的關系,經濟越發達,金融業就越發展;金融業越發展,經濟發展越快。與此同時,金融業越發展,對金融人才的需求就越迫切也越大。“金融業逐漸成為一個覆蓋范圍最廣與日常生活結合最緊密的服務型行業,同時也是一個最具有創新動力的知識、智力和技術密集型行業”。因此,我們一方面要繼續建立和健全現代金融體系,實現金融和經濟的健康發展,加強金融法規建設,規范金融行為,完善金融市場以及加強金融監管,健全監管體系,維護金融競爭秩序;另一方面更為重要的是必須大力加強金融人才的培養,以滿足各層次、多樣化的金融人才需求。而這一切又有賴于全社會金融學教育的加強。
總體上來說,現代金融學教育的內涵應包括兩個層面:第一個層面是面向社會大眾的金融學知識的普及型教育(在這方面我們甚至可以看到有關專家學者在東北農村手把手地教農民如何運用農產品期貨交易來規避市場價格風險,增加農民收入,也能夠看到遍及全國各地的形式多樣的面向社會公眾的金融知識講座或短訓班,內容包括股票投資、藝術品投資、國債買賣、黃金買賣、外匯交易、房地產交易、保險業務等);第二個層面是面向在校大中專學生包括碩士和博士研究生的金融學知識的系統的學院式教育。經濟全球化背景下,金融創新日新月異,國際金融運行風險增加,通過系統扎實的學院式教育,培養既具有國際視野懂得全球一致的業務規范和取向統一的管理法規,又能夠把國情特點與國際慣例結合起來的高素質金融人才是當務之急。
二 現代金融學教育應體現人才需求特點,不斷完善學科體系和內容
我國經濟發展對金融人才的需求呈現出兩個方面的特點:一是金融人才的復合型特點,二是金融人才的國際化特點。復合型是指金融人才既要懂得金融又要懂得現代科技尤其是網絡技術和高等數學等;既要懂得營銷又要懂得管理;既要懂得法律又要有較高的政策解讀能力。國際化是指金融人才首先要有較高的外語水平,特別是要具備較強的外語交流和溝通能力,其次要熟知不同的金融文化背景,還要有較高的理論研究水平和較強的實際工作能力。為此,學院式教育在專業學科體系構建方面應突出三部分內容:第一部分是英語、高等數學、計算機技術等;第二部分是營銷心理和營銷行為學、不同金融文化比較研究等;第三部分是專業課程。
當然在現實中,由于宏觀金融與微觀金融已很難截然分開,直接金融與間接金融也日益混合。以央行宏觀調控、貨幣政策制定、操作和協調、金融監管及立法和制度安排為核心的宏觀金融,直接作用和影響于以金融機構業務經營與管理為核心的微觀金融。所以,各高校在自己的經濟學或管理學方向的學生培養目標中,可以結合實際有所取合,有所偏重。比如要么以宏觀金融為主,要么以微觀金融為主;甚至還可以在宏觀、微觀金融中突出某一部分的內容,比如在國際貿易專業中可突出國際金融及外匯交易、國際信貸與國際結算的內容等。而在金融學專業中則可以給學生更大的自主選擇的空間。
在區域經濟一體化和經濟全球化的背景下,金融創新既是必然又是常態。它涉及金融制度創新、金融市場創新、金融機構創新等。而就金融機構而言,又涉及金融業務創新、金融工具創新和金融服務創新等。因此,在現代金融學教育中應及時補充進去這方面內容。
三 現代金融學教育應適應人才需求和培養目標,不斷改進教育教學方法和手段,完善教育形式
現代金融學是一個應用性很強的專業和學科,金融人才又是具備復合型和國際化特點的高素質人才。因此,在教育教學的方法和手段上更應體現理論聯系實際的特點。具體來說,可以通過討論式、案例式教學,提高學生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這里特別要指出的是,現在隨著軟件設計與開發技術的發展,有許多模擬現實金融活動的軟件被開發出來,比如國際貿易流程軟件、股票交易流程軟件、外匯交易流程軟件、黃金及藝術品投資軟件等。有條件的學校不妨可以更多地利用軟件模擬教學去增強學生的分析、應用和操作能力。除此而外,還有一種方法值得嘗試,那就是通過聘請在實際金融部門和領域的從業者和管理者開展講座的形式,去進一步加深學生對金融學知識的理解和掌握。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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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中小微科技型企業;科技金融;政策體系
中圖分類號:F832.2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673-291X(2014)35-0197-02
一、中小微科技型企業的科技金融支持體系構建的背景與現狀
十八屆三中全會對全面深化改革做出全面部署,明確提出改善科技型中小企業融資條件,完善風險投資機制,同時,完善金融市場體系,擴大金融業對內對外開放,允許具備條件的民間資本依法發起設立中小型銀行等金融機構等。創新經濟的發展離不開中小微科技型企業,中小微科技型企業是科技創新最為活躍和最具潛力的群體。因此,通過科技創新鏈條與金融市場鏈條相互融合,推進廣大中小微科技型健康發展,成為當前推進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對于培育與壯大科技型企業,加大金融支持科技發展的力度,全面推進創新型國家建設具有重大現實意義。目前,中小微科技型企業還面臨許多困難,隨著經濟增長的回落,生產成本增加,總體效益下降,國際國內市場萎縮,尤其是普遍面臨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許多企業貸不到款,貸到款的貸款費用很高,因此國家各個層面在經濟轉型時期,更加關注科技型中小微企業的發展,更加關注現在困難與可持續發展的結合,加強金融與科技結合的力度,強化對其政策的科學設計與制度化建設。
二、科技金融支持中小微科技型企業的制約要素
(一)中小微科技型企業自身特殊性的制約
主要表現為:雖然智力資源豐富,專業化集中度高,但固定實物資產少,缺乏資金以及銀行認可的抵押物和信用記錄,貸款的額度相對較小,很多企業是科研人員,往往缺乏管理和市場經驗,一旦技術有誤或者方向有誤,企業可能就會解體,具有風險性和不確定性,企業存活率較低。中小微科技型企業的這些特點導致其融資受到多方面的不利影響。首先,由于缺少抵押物和信用記錄,導致金融機構對還款的不確定性增加,造成融資渠道不暢,只有小部分中小微科技型企業能夠獲得銀行貸款,資本市場融資可能性降低,小額貸款公司和融資擔保公司的利息高。其次,中小微科技型企業往往出現短貸長用的現象,銀行逾期墊資比例高,對銀行,特別是中小銀行的儲蓄和借出業務具有較強影響。因此,銀行往往審慎對待此類貸款。三是由于科技市場的自然淘汰和技術更新頻率很高。選擇項目的恰當性、發展計劃的合理性、市場的開拓能力有限性等技術、市場和新型行業的發展導致的技術與市場不確定性也增加了信貸風險。
(二)中小微科技型企業外部發展環境的制約
首先,由于目前高新技術產品進出口、國內市場增速等因素影響導致中小微科技型企業市場規模不足,盈利水平下降,景氣指數回落,因此,中小微科技型企業的投資意愿受到影響。其次,政府政策支持與配套服務不足,由于對中小微科技型企業成本高、效益不確定、工作量大等固化認識,導致對其相應的法律體系、稅收、信息交流、財務審計、管理咨詢、金融政策等社會服務體系落后于需求,而是將注意力主要集中在大企業,大多政策都是為其量身定制。第三是金融機構的政策支持不足,不能適應中小微科技型企業的多樣化需求,金融機構的信用評價體系不完備,信用評級指標體系尚不成熟。信用擔保體系不健全,很多擔保機構在資金規模、擔保時限、擔保能力上存在欠缺,風險過于集中從而束縛了其代償能力,相應的制度改革、監督機制有待于進一步推進。
內外環境的制約,導致大量中小微科技型企業的資金主要靠內部積累以及代價很高的民間借貸,融資渠道受限,直接融資比例非常低,使得大量科技型中小微企業成為受到資金問題困擾的融資難企業,因此需要政府和金融機構應該共同構建科學合理的政策支持體系,真正激發中小微科技型企業活力。
三、科技金融支持中小微科技型企業發展的對策
(一)政府積極為中小微科技型企業科技金融體系的構建提供政策支持
第一,制定扶植政策,升級服務體系。政府加強對金融機構的政策傾斜,制定單列計劃,實行單獨管理,引導金融機構設立中小微科技型企業貸款專營機構。引導成立專為中小微科技型企業服務的金融租賃機構,由金融租賃機構幫助中小微科技型企業解決設備和資金問題,通過建立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拓寬中小微科技型企業的融資渠道,政府與交易市場之間在企業掛牌與股權融資、地方金融機頭托管、債券融資等方面進行磋商。引導成立針對中小微科技型企業的私募股權和創投基金。積極推動活躍的“民營銀行”,將社會閑散資金和民營資本引入到為中小微科技型企業服務的民營銀行、金融租賃公司、消費金融公司等體系中,探索小銀行服務小企業的科技金融模式。為增加信貸資金的安全性,引導保險體系建設,利用保險公司的進入降低中小微科技型企業與銀行之間信息不對等,防范信用風險。利用政府行政資源,整合生產力促進中心、孵化器等科技要素,引導中小微科技型企業創新、吸收、承接和轉化高新科技成果等。第二,帶動金融機構向科技產業聚集區集中。中小微科技型企業往往傾向于向特定區域集中,這種集中性的特點使得配套的科技金融也應該向中小微科技型企業密集的區域轉移和集中,深入到中小微科技型企業密集的區域,在聚集區設立分支機構和增加經營網點,政府應該配套建設專門的服務機構和隊伍。搭建金融與科技結合的推廣和應用平臺,使金融服務回歸科技實體;第三,建立良好的科技創新環境,兼顧經濟與社會政策雙維制支持。制定包括專項引導資金、科技獎勵、風險補償、財政補助、設立天使投資基金、合作成長基金等在內的科技優惠政策,變選擇性、臨時性政策支持為普惠制和長期化的政策支持,擴大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加強對中小微科技型企業的產品采購力度。對中小微科技型企業賦予土地、稅收、審批等有限權限,降低市場進入的門檻。推動金融資本和社會資金進入孵化器、創業園等創業基地的建設,實行對其資金運行動態監測的反饋機制。引導高校、科研機構進行服務于中小微科技型企業的研究計劃與研究課題,利用其科技創新的資源和平臺,增強中小微科技型企業的科技支撐和發展后勁,鼓勵創新人才自主創業,從而增強科技金融進入中小微科技型企業的信心等。第四,制定優惠政策搭建相關的協作平臺。例如,對應用性較廣的大型科學儀器,可以采取政府貼補、稅收優惠等方式,引進社會資本和相關的企業共同搭建相應的大型科學儀器協作服務平臺,實現大型儀器的共享,減少企業的固定投入,在提高設備使用率的同時,降低了企業的資金壓力。政府還可以投入建設科技文獻共享服務平臺,為中小微科技型企業提供國內外科技文獻。最后,采取綜合措施進行宣傳推廣,將相關的科技、財稅、經濟、工信、商務等部門的相關政策進行整理匯集,開發智能手機的第三方應用程序,建立科技服務終端,利用其信息覆蓋和發送即時的特點,第一時間將各類相關信息推送到相關的中小微科技型企業,使其能夠及時了解相關政策,提高科技信息服務的針對性與時效性。
(二)金融機構積極為中小微科技型企業提供多元化與建設性的服務
第一,制定量身定做的信貸政策,搭建相應的服務平臺。金融機構應認識到中小微科技型企業在技術創新、知識產權持有與市場發展迅速中的優勢,在審批程序、風險補償、考核方法與資源配置上制定專屬的政策。主要體現在,審批程序上為具有核心競爭力和良好成長性的中小微科技型企業提供貸款擔保綠色通道,減少反擔保的程序,為其提供主動授信,設計整體融資解決方案。第二,打造量身定做的創新型科技金融產品,提供優質的個性化服務。為解決中小微科技型企業的融資難題,金融機構應著手建立專門針對中小微科技型企業的信貸專營機構,比如中小微科技型企業服務中心等,放大分布網點。成立專業的中小微科技型企業信貸業務培訓師團隊,培訓專業服務人員,在信用貸款、質押貸款等等方面提供專業化、特色化服務,將銀行信貸流程進行分解,對分解的包括營銷推廣、業務辦理、審批、放款、后期管理等程序配備專門的營銷推廣經理、信貸經理、風險控制管理人等,從而提高運行效率。著力進行中小微科技型企業信貸產品創新,尤其要注意識別該類企業的核心資產。在質押擔保方式上,嘗試以股權、知識產權、版權、商標權、發明專利權質押,設計提供無抵押、無擔保的信貸產品。細分中小微科技型企業的供應鏈,針對不同環節的資金需求,設計供應鏈融資產品,為企業提供包括托收保付、信保票據買斷融資、廠商銀儲等在內的融資組合,平衡中小微科技型企業的供應鏈。在還款方式上,考慮其擔保物的缺失問題,設立放款專用賬戶,根據其現實需求放款。在融資的組合方式上,進行投資與保險結合、保險與貸款結合、投資與貸款結合、投保貸結合等不同組合方式,發揮各自所長,用投資收益彌補貸款和擔保的風險性。在提高中小微科技型企業的信用等級上,發揮保險信用增肌的作用,借助保險公司的風險管理能力以及信用風險的分散和補償機制,中小微科技型企業可以通過進行風險管理咨詢,投保商業保險,緩解企業信用不足的弊端,增強資金使用的安全性,增加銀行向其授信的機會。
(三)廣泛構建政府與金融機構以及金融機構彼此之間的合作平臺
一、科技金融結合的機制和方式不斷創新
(一)多種融資方式。現階段,各級政府近年來在拓寬高新技術企業融資渠道方面采取了多種融資方式:(1)建立科技創新基金,通過貸款貼息、無償資助、資本投入等方式,扶持高新技術企業快速發展。(2)建立產權交易市場。(3)發揮典當、融資租賃等適合中小企業特點的融資工具作用。(4)開通直接融資渠道。此外,我國多數省市乃至地縣,都比較普遍地建立起風險投資機制、信貸擔保機制、科技信用評估機制、知識產權抵押機制和產權交易機制等。2004年,單是浙江省,就出現各類所有制的擔保公司88家。
(二)政府成立專門的擔保公司,為企業提供擔保。2004年以來,科技部與農業銀行對擁有優質科技資源的領域,采用“授信額度、對口支持”的做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三)高新技術企業“打包貸款”。國家開發銀行和科技部從2004年起在北京、上海、西安、重慶等地區開展高新技術企業“打包貸款”試點工作。這種模式規避了融資平臺不能從事對企業直接貸款的管制,也回避了受托銀行和開發銀行之間的“銀行間資金拆借”不能超過半年的規定,這不僅是一種金融創新,更是政府研發投入的創新。
(四)捆綁發行企業債券。科技部于1998年開始嘗試高新區捆綁發行企業債券,98年以市場運作的方式,選擇了13個發展較快、經濟實力較強的高新區,申請發行額度為3億元、期限為三年期的企業債券,到2001年3億元該債券本息全部按期償。2003年,該債再次采用“統一冠名、分別負債、分別擔保、捆綁發行”方式集成12家國家高新區的優良資源和資信,以“捆綁”形式發債成功。
該債券由多個負債主體構成,準政府設計規避了系統風險。此外,以捆綁發行的發行方式,將不同風險特征的金融資產合并到一起,產生了投資人能夠接受的收益資金流(我國大多企業、個人喜歡平穩的投資收益流)。
債券等金融工具的引入是高新技術企業從銀行等金融機構融資之外,轉向直接進入資本市場,取得社會化的資本支持的重要開端。
(五)在金融部門積極支持高新技術企業發展的同時,各類銀行也將相應得到良好的回報。
二、金融創新,充分發揮政府主導作用
(一)建立完備的政策法規體系
自《中小企業促進法》頒布以來,科技型中小企業獲得了前所未有的發展機遇,融資的外部環境有較大改善,但與此相應的許多配套法規仍然十分欠缺。當前,政府要切實制定振興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的系列政策法規。為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發展創造良好的外部法制環境。
(二)加大政府資金支持的力度
從目前情況來看,政府資金支持的力度有限、時間滯后。一是政府能提供的政策資源相對有限,尤其是在資金方面的支持政策基本上控制在財政的承受限度之內。為此,政府的政策性融資往往在資金量上相對較少,覆蓋面較窄,投入資金無法滿足高新技術產業快速發展的客觀態勢,政策性融資對于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支持力度有限。此外,從政府資金進入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時間來看,政府資金的支持一般是在有關部門對高新技術企業進行認定之后進行,而處于這個階段的科技型中小企業已經渡過了企業創業的危險期和資金需求高峰,政府在該階段給予的資金雖然能夠發揮重大的支持作用,但相比在創業初期進行資金支持,在融資效果方面仍然存在著較大的折扣。
鑒于政府資金支持的以上缺陷,在改善政府資金支持力度、時間滯后的同時,政府應提供一定數量的資金或設置各類創業和發展基金,孵化科技成果,政府應從財政預算中安排專項預算,用于建立科技人員創業基金和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加強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資金支持。利用政府種子或引導基金、創業投資、銀行信貸機構以及多層次資本市場等不同方式,提高我國各類創新型企業、重大科技項目的投融資效率。
三、金融創新,要加強金融機構金融服務的創新意識
金融創新,金融機構應首先進行制度創新。從貸款發放方式創新、擔保方式創新、貸款主體創新、融資方式創新到個人創業貸款、票據融資、私募債券、自償性貿易融資等方面的創新。應允許銀行對高新技術企業的利率彈性,使銀行的收益與風險匹配;不得因為出于對企業所有制問題的考慮,以一種“制度性”的歧視和偏見拒絕對非國有高新技術企業貸款等。
其次,金融機構需要提高風險識別能力。銀行需要通過應用現代風險管理技術研究風險,銀行從業人員要加強行業研究,跟蹤科技新動向還要與科技人員加強交流,提高對科技項目的風險識別能力。金融機構要更新觀念,要主動了解中小企業科技應用前景和需求,還要善于利用社會力量,對科技成果進行科學評估。要轉變觀念,重視科技型中小企業的資金需求;在國有商業銀行內部設立為科技型中小企業服務部門,制定扶持計劃;改革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信貸管理辦法;利用其優勢開發適應科技型中小企業的金融產品,為其提供高效、便捷、全面的金融服務,從單純給貸款的狹小圈子里跳出來,實現金融服務方式和手段的創新,千方百計為科技成果的應用,提供融資方便。
此外,還要引導金融機構創新金融產品,改善金融服務。國有商業銀行切實加強和改進了對中小企業金融服務的具體措施。如國家開發銀行作為國家政策性銀行,積極依托城市商業銀行網絡開展對中小企業的轉貸款業務,并對具備條件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機構試行再擔保。各股份制商業銀行努力實現金融理念、金融產品和服務功能的創新。
四、金融創新,應進一步發展社會服務體系
(一)建設社會信用制度。高新技術企業的初期,企業信用還沒形成,只有創業者的個人信用,而目前我國的銀行只建立了企業信用管理體系,沒有個人證信系統。并且,我國現形信用制度還存在:1、建設落后,缺乏信用激勵和懲罰制度,在企業融資、市場準入或退出等制度安排中,還沒有形成對守信用的企業給予必要的激勵、對不守信用的企業給予嚴厲懲罰的規則。2、管理體系建設滯后,尚未建立起作為信用體系基礎的信用記錄、征信組織和監督制度,對于企業真實信息的獲取難度很大,現有信用資源分割和封閉,未能發揮整體效益。3、一些地方政府打擊企業逃廢銀行債務行為的力度不夠,尤其是在部分國有企業改制中,還存在默認或縱容企業賴債、逃債的現象,信用環境亟待整治。
所以我國政府應該盡快健全企業信用管理體系、建立個人證信系統,鼓勵信用中介機構幫助高新技術企業建立信用管理體系。
(二)加快企業信用中介服務體系的建設。當前,一是要加快培育信用市場主體,這是我國能否盡快建立企業信用中介服務體系的關鍵環節。應綜合運用行政的、法律的和商業化的手段,建立企業信用的中介服務公司。二是加快引導和培育市場對信用產品的需求,這是建立企業信用中介服務體系的市場基礎。三是加快建立對失信者的懲戒機制,這是克服信用不足,建立企業信用中介服務體系的保證。
(三)建立健全的信用擔保體系。信用擔保是提高企業金融信譽度、解決銀行貸款擔保抵押難的有效方式。為此,建立科技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也就勢在必行了。政府可以通過財政貼息、設立財政支持的擔保機構,提高金融系統的融資意愿,為企業打開間接融資渠道。我國通過幾年的實踐,逐步探索出具有中國特色的“一體兩翼四層” 多層次信用擔保體系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模式。“一體”指主體,;“兩翼”指商業性擔保和民間互助擔保作為必要補充;“四層”指中央一級,省(市、區)一級,地市一級、縣(市)一級。擔保機構應由財政、金融機構、科技型中小企業等各方共同出資,組成獨立的法人。政府應加強對擔保機構的資金引導和政策指導,盡量避免和防止過多的行政干預。擔保機構應采取“市場化運作公司化管理”的運作模式。當前,應從充實擔保資金入手擴大信用擔保基金、擔保機構和再擔保機構的數量,建立不同層次的信用擔保體系。如中關村設計實施的為高成長中小科技企業提供擔保貸款服務的“瞪羚計劃”, 經一年的運行,已為園區企業解決了7億元銀行信貸資金。
(四)加強中小企業信用體系建設,提升中小企業融資能力。一方面,逐步建立和完善企業外部的中小企業征信系統和信用評價體系;另一方面,積極開展企業內部的信用制度建設和普及工作。
(五)設立政策性的科技開發銀行。針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特點和融資要求,由政府出資成立科技開發銀行、發展投資銀行業務,探索建立科技產業發展銀行或中小企業發展銀行。用以扶持高新技術產業的發展。科技開發銀行可為發展前途好、對技術進步有重大貢獻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利率較低、期限較長的項目優惠貸款,這不僅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科技型中小企業的融資問題,還可以加快我國產業結構調整升級的步伐。此外,還可探索建立科技服務“三農”與農村信用社創新服務相結合的有效途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