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誕生,需要你不斷地搜集資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編為你收集了豐富的鄉村醫療機構一體化管理主題范文,僅供參考,歡迎閱讀并收藏。
為進一步加快鄉村衛生服務管理一體化工作進程,交流推廣工作中的成功經驗和做法,推進全縣農村衛生事業的健康發展,經研究,決定召開此次會議。下面,我講兩點意見。
一、對2003年以來全縣鄉村衛生服務管理工作的基本估價
我縣的集體辦醫有過輝煌的過去,鼎盛時期,全縣有村衛生醫療室295個,衛生人員516人。上世紀70年代末,隨著農村的落實,村集體衛生室逐步解體,到2002年,全縣在冊的217個村衛生室中,只有少部分村仍然實行集中辦醫,多數已名存實亡。村衛生室房屋、土地、設備流失嚴重,導致農村醫療市場混亂,非法行醫抬頭,游醫藥販泛濫,公共衛生工作難于落實,農民就醫安全得不到保障。為切實改變農民“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2003年以來,我們以“統一規劃、理順體制、規范建設、加強管理”為重點,以“三制、四有、七統一”為目標,在全縣范圍內推行鄉村衛生服務管理一體化工作,通過加強衛生所建設,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不斷拓展服務職能,鄉村衛生服務管理一體化工作取得了階段性的成效,得到了農民群眾的廣泛認可。
一是建立了一支專業素質較高、結構穩定的鄉村醫生隊伍。2003年以來,我們在鄉村醫療衛生人才的培養上下了很大功夫。首先,以村(居)委會為單位核定村醫編制,逐步建立健全了村醫準入制度,所有鄉村醫生均通過公開考試擇優招錄。截止2008年11月底,全縣共有鄉村醫生875名,保證了每個村衛生所至少有2名村醫,農村配置村醫比例達到了千分之一點五。其次,通過加強鄉村醫生的技能培訓,不斷提升了村級醫療機構的服務水平。目前,全縣90%以上的村醫參加了省教育廳和衛生廳舉辦的基層中專學歷教育和成人高等醫學教育,鄉村醫生的教育、使用、管理逐步走入正軌。三是逐步提高鄉村醫生的待遇。縣財政對村醫的補助從每人每月30元提高到了100元,在此基礎上,鄉鎮也制定了配套激勵措施,如騰越鎮實行“下保底250元,上不封頂”政策,明光鄉從鄉財政中每月增補100元等。通過這些措施的實行,既提高了鄉村醫生的專業素質,又穩定了鄉村醫療隊伍,為鄉村衛生服務管理一體化工作提供了人才保障。
二是村衛生所建設成效顯著。針對全縣村衛生所基礎設施滯后的現狀,我們按照“對全面落實村衛生所建設用地,全力抓好村衛生所業務用房建設的鄉鎮優先;對每個村衛生所建設給予不低于2萬元補助的鄉鎮優先;對村衛生所鞏固發展認識和管理到位的鄉鎮優先”的原則,逐年加大了對村衛生所體系建設的投入力度。2003年—2007年,實施村級衛生所建設135個,占全縣村衛生所總數的62%。2008年,中央財政安排建設項目20個,省財政安排62個,所有待建村衛生所即將完成達標建設。5年來,縣級以上投入村衛生所達標建設資金1741.5萬元,其中:中央財政資金100萬元;省級財政資金854萬元;援建項目101萬元;地震恢復重建項目196萬元;市級配套49萬元;縣級配套441萬元,并為每個村衛生所配備了專用冷鏈冰箱。村衛生所的工作條件得到極大改善。2008年,省財政決定按每村7000元的標準為村衛生所配置基本醫療設備,預計2009年可兌現。
三是農村三級預防保健網絡的網底得到鞏固和夯實。鄉村衛生服務管理一體化工作的推行,鞏固和夯實了農村三級預防保健網絡的網底,理順了鄉、村醫療機構關系,村衛生所的產權和性質得到進一步明晰,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所形成了一個有機整體。現在,全縣217個村衛生所基本上實現了集中辦醫。鄉鎮更加重視衛生服務管理工作,強化了鄉鎮衛生院對村衛生所的管理職能,有效拓展了村衛生所的職能,全縣村級計劃免疫工作正在逐步加強,傳染病疫情得到了更好的監測和控制,項目病人跟蹤管理工作開展較好,婦幼保健等各項公共衛生工作落實更加到位,針對農村群眾的瘧疾、艾滋病等傳染病防治戰役深入推進。同時,通過建立健全轉診制度,擴大了鄉鎮衛生院的服務范圍,發揮了鄉鎮衛生院的技術和設備優勢,解決了資源利用不足的問題,實現了鄉、村兩級醫療機構的相互補充。
四是廣大農民群眾的就醫環境明顯改善。2003年以來,通過實行村衛生所“三制、四有、七統一”為主要內容的規范化管理,村衛生所的服務質量顯著提高,醫療質量安全保障能力顯著增強。通過大力開展非法行醫專項治理,實行藥品統一招標采購、統一配送,農村“亂辦醫”、“辦醫亂”的現象得到遏制,農村醫藥市場明顯凈化,農民用藥更加安全。通過明確規范村級收費標準,村級醫療機構亂收費行為得到根本性扭轉,切實減少了農民醫藥費用負擔,改善了醫患關系,農民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現象的大為減少。
五是實現了鄉村衛生服務管理一體化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相互促進、共同發展。實踐證明,鄉村衛生服務管理一體化工作是順利實施新農合村級門診補償工作的重要條件和基本載體,反過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又加快了鄉村衛生服務管理一體化的工作進程。2005年9月,我縣被列為全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縣,2006年1月正式啟動實施后,我們以“小病不出村”為目標,將新農合門診報銷比例向村級傾斜,引導參合農民就近就便就診,并逐步擴大村級用藥目錄,提高門診報銷比例,改變了村級衛生資源利用不足的問題,實現了鄉村衛生服務管理一體化工作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相互促進,共同發展。現在,全縣92%的參合農民門診患者已在村衛生所就診,年診療81.97萬人次。2006年以來,全縣村級新農合門診總費達5818.13萬元,累計撥付村衛生所門診補償費2106.95萬元。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對農村衛生事業的反哺和帶動作用日趨明顯,極大的增強了村衛生所的生機與活力,一些跌入低谷的村衛生所正逐步走出生存困境。同時,通過新農合采取定點醫療機構管理措施,非法行醫得到有效遏制,消除了村醫以鋪為點、以家為點的變相行醫行為,進一步鞏固了鄉村衛生服務一體化管理工作。
在充分肯定成績的同時,我們也要清醒的認識到,我縣鄉村衛生服務一體化管理工作尚有許多不完善之處。主要表現在:一是缺乏內涵,離一體化管理標準相距甚遠。大部分村衛生所“三制、四有、七統一”的規范化管理有待加強,有的鄉鎮衛生院對村衛生室只管業務和人員,不管財務,導致部分村衛生所財務混亂,分解新農合處方、亂收費等套騙新農合資金的違規行為時有發生。二是工作基礎薄弱,服務能力與農民的醫療衛生服務需求差距還大。目前,部分村醫學習意識、責任意識和大局意識不強,醫療技術水平不高,加之衛生所醫療設備陳舊老化,遠遠不能滿足農村群眾日益增長的醫療服務需求。三是重視不夠,投入不足。部分鄉鎮對鄉村衛生一體化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認識還不到位,重視不夠,投入不足,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村衛生所的發展;部分村衛生所只注重經濟效益,忽視社會效益,導致公共衛生工作有所弱化。這些問題的存在,導致全縣村衛生所的發展很不平衡,甚至存在流于形式、名存實亡的現象。這些都需要我們在今后的工作中認真研究,并切實加以解決。四是合管辦管理不到位,結構不合理,責任心不強的問題依然存在,設施設備不足。
二、提高認識,真抓實干,加快鄉村衛生一體化管理工作進程
加快農村醫療衛生事業發展,提高廣大農民群眾健康水平,解決農民群眾“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事關農村經濟社會的全面發展,我們要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開拓創新,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全力推進鄉村衛生一體化管理工作。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全面落實推進鄉村衛生一體化管理工作的責任。村級衛生所是農村三級衛生服務網的網底和基石,抓好農村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對發展衛生事業意義深遠。實踐證明,鄉村衛生服務管理一體化是滿足農民群眾基本醫療和預防保健的迫切要求,是推進農村新型合作醫療的有效措施,也是促進農村衛生工作發展的有效辦法,能有效增強應對和處置農村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能力。各級各部門要切實提高認識,把發展農村衛生事業列入民生工作的重要內容,作為促進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職責來抓,將其納入政府目標管理,努力形成“黨委領導、政府統籌、村(居)委會參與、衛生院組織管理、村衛生所主動實施”多方配合、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鄉鎮要進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機構,抓好本轄區內的鄉村衛生服務一體化管理工作,全面加快村衛生所建設步伐,堅決取締非法行醫,有針對性地研究解決工作中的薄弱環節,進一步提升鄉村醫療機構的服務能力,鞏固農村衛生公共體系建設成果。鄉鎮衛生院要加強對村衛生所規范化建設和日常督導的力度,發現有違規行為,及時處理、上報。各村(居)委會要積極協助上級相關部門管理好本村的醫療市場,無償提供村衛生所建設用地,并協助做好村衛生所建設和管理工作。縣級各職能部門要明確職責分工,認真落實各項工作措施,做到“研究工作抓規劃,部署工作抓責任,落實工作抓進度,檢查工作抓實效”。縣衛生局要指導好全縣鄉村衛生服務一體化管理工作,認真開展定期業務指導,切實抓好依法審批和醫療市場秩序管理。衛生局、食藥監局、工商局等部門要加大對非法行醫和違法經營藥品行為的打擊力度,凈化農村醫療衛生服務市場。工作中,各職能部門要相互協調配合,消除畏難情緒,一方面傾聽廣大農民群眾和村醫的訴求,另一方面大膽實踐,積極探索適合我縣鄉村衛生服務一體化管理工作發展的新路子、好辦法,促進此項工作的穩步健康開展。
(二)準確把握工作內涵,努力形成齊抓共管、共同推進的工作格局。要圍繞鄉村衛生服務一體化管理內容,積極推行“三制、四有、七統一”管理。要抓好行政統一管理、業務統一安排、人員統一調配這個核心,增強政府抓衛生工作的能力,規范鄉村醫生執業行為,提高村衛生所整體醫療技術水平。要抓住財務統一收支這個關鍵,做到財務規范運行,增強醫療收費透明度,接受群眾監督,降低農村醫療費用負擔,確保村衛生所長足發展。要抓住藥品統一管理、收費統一標準這個熱點,嚴格執行藥品統一集中招標采購、統一集中配送制度,嚴格質量管理和價格政策,確保群眾吃上放心藥、安全藥、廉價藥。要加強日常監管,抓住農村醫藥市場整頓這個難點,規范、凈化農村醫療服務市場,提高廣大農民就醫用藥安全性和有效性,保護村醫合法權益,為村衛生所的發展保駕護航。要加快推進村級醫療機構內部運行機制改革、人事制度改革,實行人員聘用制、浮動工資制,充分調動村醫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要準確把握農村醫療機構的功能定位,以公共衛生服務為主,突出公益性質,把履行好預防保健、健康教育的職責擺在首位。要按照衛生區域規劃的要求,堅持“控制總量、盤活存量、優化增量、提高質量”的原則,從嚴審批和控制鄉鎮個體診所數量,合理布局農村醫療機構,優化農村衛生資源。鄉鎮原則上不設立民營醫院。要加強鄉村衛生人才的培養,加大城市衛生支援農村衛生工作力度,加強對鄉村衛生人員的學歷教育和業務培訓,提升鄉村醫療機構的服務能力。要持續發揮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保障作用,在完善管理制度、運行機制和創新管理上下功夫,在防范基金透支風險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提高參合農民的受益面和受益率,有效解決農民群眾看病貴、看病難的問題。
(三)強化村級衛生服務硬件設施建設。要消除畏難情緒,克服“等、靠、要、怕”思想。要積極向上爭取項目和資金支持,加強鄉、村兩級醫療衛生機構基礎設施建設,提高農村衛生機構服務能力。各鄉鎮要積極做好業務用房不達標的村衛生所建設的前期準備工作,落實好建設用地和配套經費。涉及“8.21”地震災后恢復重建的項目,要嚴格資金管理,嚴格質量要求,確保按期建成并投入使用。
(四)不斷提高鄉村醫療服務水平。要嚴格按照縣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全縣村級衛生所建設與管理的意見》要求,規范鄉村衛生所的各項工作制度、人員職責和處方管理。縣衛生局要積極鼓勵縣、鄉、村三級醫療衛生服務機構開展縱向合作,促使縣級醫療機構的技術服務向鄉鎮延伸,鄉鎮醫療衛生機構的技術服務向村級延伸;要繼續加強鄉村醫生的衛生管理法律法規的培訓和職業道德教育,樹立依法執業意識,提高綜合素質,尤其是醫療技術水平;要加強村醫執業準入和退出機制管理,制定村衛生所及鄉村醫生的考核辦法,定期進行考核。促使所有村衛生所都具備開展常見病、多發病治療、疾病預防控制、婦幼保健、健康教育、轉診、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初步處理的能力,讓農民不出村、不出鄉就能享受到較好的衛生服務。
(五)加強村級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管理。縣衛生局、合管辦要認真執行村級定點醫療機構有效監管措施,加大對村衛生所的監督管理。要暢通農民投訴、舉報渠道,保障農民群眾的參與權、知情權和監督權,對村衛生所擠占、貪污、挪用、截留、騙取、瞞報、套取新農合資金的違法違規行為,要嚴肅查處,決不手軟。
大家好!
根據縣衛生局《縣鄉村衛生服務一體化管理工作實施方案》,按照縣衛生局的部署安排,我鎮于4月至9月在全鎮開展了鄉村衛生服務一體化管理工作。實踐證明,此項工作的開展在滿足廣大農村居民的醫療衛生需求方面,起到了積極的作用,有效的緩解了群眾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現將工作中的具體做法做如下匯報:
一、工作背景
鎮鄉村衛生服務一體化管理基本情況:服務人口5.6萬人、41個行政村、41個村衛生室,在崗鄉村醫生79人(其中女村醫29人)。
二、認真組織,廣泛宣傳開展鄉村衛生服務一體化管理工作。
為使廣大群眾真正了解,并積極參與,廣泛宣傳鄉村衛生服務一體化管理基本知識和推行鄉村衛生服務管理一體化管理的目的,引導鄉村醫生正確認識和理解鄉村衛生服務一體化管理工作的目的、意義。要求他們要端正態度,增強對廣大群眾身體健康的責任感、使命感,增加日常工作中的質量意識、服務意識。
三、合理選擇鄉村衛生服務管理一體化行政村衛生室。
按照“實際需要、方便病人”的原則,選擇通過規范化驗收的條件較好的衛生室作為一體化管理對象,本著“成熟一個,發展一個”的原則,經整合全鎮41個村衛生室全部啟動鄉村衛生服務一體化管理。
四、并轉資產,恢復集體辦醫。
在設點的各行政村,除對在村衛生室行醫的鄉村醫生進行統一調配管理外,衛生院還對原村衛生室的藥品、器械等進行清點盤存入所。對鄉村醫生的藥品和器械及其他物品(如房屋、桌椅等)盤點清理作價、登記造冊、轉歸集體所有,由衛生院進行統一管理。
五、規范設置,實行“六統一”管理。
1、機構統一建設管理:即實行十統一管理:統一機構名稱為“鎮村衛生室”、統一標識牌匾、統一機構印章、統一工作制度牌、統一業務用房設置、統一設備擺放標準(要求業務用房面積不少于146平方米,“六室”獨立設置,房屋外觀整潔、室內布局合理,擺設規范,墻白地平,通風良好,光線明亮,窗明幾凈)。
2、統一業務管理:
一是衛生院對實行一體化管理的村衛生室業務工作統一安排、統一實施,統一考核,特別要保障預防保健等公共衛生工作的落實,衛生院采取措施邀請縣局領導及上級專家對轄區內的鄉村衛生服務一體化管理的村衛生室人員進行業務培訓。二是對鄉村醫生的培訓進行統一安排,采取不定期或利用例會進行培訓、和上下交流等形式進行。三是嚴格執行診療操作規程,改變不合理的診療方式,消除醫療事故隱患。四是要求門診有登記、發藥有處方、治療和轉診有記錄。實行24小時值班制。
3、統一人員管理:
實行一體化管理的村衛生室人員聘用管理工作,在廣泛征求村委會、村民和村醫意見的基礎上,根據實際工作需要,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每個行政村選出村衛生室主任一名并選聘鄉村醫生,村醫被聘用后,其身份不變,被聘用的村醫由衛生院在本轄區內統一調配使用,保障各村衛生室業務正常開展,與受聘的鄉村醫生簽訂聘用合同,建立村醫人事檔案,對其聘用、職稱、考核、公共衛生補助情況進行檔案管理。未列入一體化管理的村衛生室不得進入一體化管理組織,不承擔公共衛生任務,允許其繼續依法校驗村級醫療機構許可證。
4、統一藥械管理:
衛生院加強對實行一體化管理的村衛生室藥品購置、銷售和藥械管理的指導和管理。一是指導村衛生室原則上要配備和使用國家基本藥物和省補增藥物,并按規定配備一般診療設備和急救設施,加強藥械管理,保障藥械正常運行。二是規范村衛生所的藥品采購,我院邀請縣衛生局藥政科負責人及衛生院藥事委員會全體成員及相關負責人組成的領導組,嚴格按照招投標程序,順利的完成了藥品招標工作,村衛生室所需藥品需在集中招標目錄內采購,由中標企業直接配送,禁止從非法渠道購進藥品。三是監督管理村衛生室的用藥情況,規范抗生素、激素類藥物使用,嚴格輸液管理。四是要加強對村衛生室人員合理用藥的教育、培訓和日常監督管理,切實維護群眾用藥的安全。
5、統一財務管理:
實行鄉村衛生服務一體化管理的村衛生室產權及配置設備歸集體所有,村醫無償使用,衛生院統一管理。村衛生室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相關財務 會計制度,獨立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債權債務獨立承擔。村衛生室公開醫療服務和藥品收費項目價格,提供收費憑證。衛生院指導村衛生室建立財務管理各項制度,規范財務收支行為,村衛生室每月月底前向衛生院上報一次財務收支情況。
一、農村衛生工作
全市農村衛生工作目標是,落實農民健康工程各項任務,規范農村基本醫療衛生服務,實現醫改目標要求。
(一)主要指標
1、完成10個惠民示范醫院建設任務。
2、創建省級示范鄉鎮衛生院10個,年底前以縣(區)為單位,示范鄉鎮衛生院的覆蓋率達到30%以上
4、創建市十佳健康管理服務團隊,每個縣(區)至少創成1個。
5、農民健康工程先進縣(區)建設單位4個。分別是縣、縣、縣、區。
6、落實鄉鎮衛生院醫務人員務實進修98人。其中,區5個、區8個、區19個、開發區3個、縣10個、縣25個、縣5個、縣22個。
7、按照每個行政村或3-5千人口建一個村衛生室。創建20個省示范村衛生室,其中,區、區各4個,縣3個,其他縣(區)各2個。
8、推進鄉村衛生機構一體化管理,全市鄉村機構全部達到規范的一體化管理,全面實施鄉村醫生養老保障工作。鄉鎮衛生院領辦村衛生室的比例達到60%。農村居民電子健康檔案建檔率達70%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達75%以上。
9、鄉鎮衛生機構門急診人次、住院人次較2012年明顯提升。
(二)工作措施
一是全面提升鄉村衛生機構服務能力。合理確定鄉村衛生機構的服務半徑,保障農村衛生服務可及性。認真貫徹落實《鄉鎮衛生院管理辦法》,推進鄉級醫療機構達到功能合理、規模適度、服務規范、健康運行的標準;鄉鎮衛生院的治療室、輸液室、供應室、搶救室、手術室、產科、婦兒保門診達到規范化。鼓勵鄉鎮衛生院發展特色專科。改善人員配置結構,加大內、外、婦、兒、公共衛生醫師的培養力度,完成省鄉鎮衛生院人員務實進修指標,落實村醫不少于兩周的培訓時間,推動村醫向執業助理醫師轉化。村級衛生機構進一步加強基礎設施和配套設施建設,配齊基本設備,對一些環境基礎設施建設較差的村衛生室要升級改造。今年創建10個省示范鄉鎮衛生院,20個示范村衛生室,縣、縣、縣、區積極創建省農民健康工程先進縣,扎實推進基層衛生信息網絡建設。緊抓市10所惠民示范醫院建設契機,加大資金投入,力爭把每所惠民示范醫院都建設成15分鐘健康服務圈中的精品。根據省統一部署,開展鄉鎮衛生院評審工作。
二是全力推進鄉村衛生機構服務轉型。各地要堅持“管理覆蓋,服務無隙,責任明確”的原則,扎實推進鄉鎮衛生院健康管理團隊服務,確保每個村都有一個團隊掛鉤,每個片都有責任醫生負責,每個慢病患者都有一個醫生聯系。在管理上做到“五個明確”,即:工作目標、承擔職責、服務區域、服務時間、服務內容明確。同時,公布健康管理團隊醫生電話號碼,為群眾提供24小時不間斷的尋醫問藥服務。進一步建立和完善健康管理團隊服務工作機制和考核制度,建立健康管理團隊工作手冊和報表,加大考核力度,完善以服務數量、質量和群眾滿意度為核心的考核機制。深入開展鄉村醫生簽約服務試點。大力開展“市十佳健康管理團隊”評選活動,每個縣區要確保創建1個,年底市局將予以表彰。農村居民電子健康檔案建檔率達70%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達75%以上。
三是做細做實鄉村衛生機構一體化管理。進一步建立健全市縣鄉村“四級聯動,逐級下沉”工作機制,帶動基層機構能力提升。鼓勵縣級醫療機構與鄉鎮衛生院開展業務縱向合作。健全村級衛生機構與鄉村醫生檔案,繼續推進法人統一由衛生院長擔任、產權統一歸衛生院所有,村級機構人員統一聘用,養老保險統一繳納,藥品統一劃拔,網線統一到村的“六統一”管理。合理劃分鄉村衛生機構公共衛生服務職責,切實發揮鄉村醫生作用,保證鄉村醫生待遇,穩定村醫隊伍,保證在職鄉村醫生養老保險連續參保不間斷、退休鄉村醫生生活補助與城鄉居民低保標準相銜接。鼓勵有條件地區推進將符合條件鄉村醫生納入鄉鎮衛生院編制管理。
四是建立健全鄉鎮衛生院分類管理制度。堅持“分層管理,分類指導,年終考核,總分排名”的原則,綜合各鄉鎮衛生院基礎設施建設、基本醫療服務能力、基本公共衛生與重大公共衛生項目完成、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鄉村一體化管理等業務工作開展情況,年底對鄉鎮衛生院進行分類通報。鼓勵各地對村級衛生機構實行分類管理。
二、基本藥物工作
(一)主要指標:
1、所有政府辦基層醫療機構規范實施基本藥物制度,二三級醫療機構聯動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在非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執行各項政策,清河區年底前實施到位。
2、堅持網上集中采購,嚴格執行采購計劃。定期開展對基層醫療機構考核評估,按要求對供貨企業實行記分考核,落實相關公示制度。網上采購率、及時回款率達100%。
3、加強基層醫療機構基本藥物處方集與應用指南培訓,以縣(區)為單位確保培訓率、合格率達100%。強化基層藥師培訓,2013年參加省培訓藥師51人。其中,區7名、區12名、縣5名、縣10名、縣7名、縣9名,開發區1名。
(二)工作措施
一是擴大基本藥物制度的實施范圍。在鞏固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規范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基礎上,推進非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基本藥物制度。落實二、三級醫療機構聯動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各項政策,提高配備使用基本藥物的品種及金額比例。
二是加強基本藥物采購監管。堅持網上集中采購。做好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考核工作,考核結果納入綜合目標管理,與績效考核和獎懲掛鉤。認真執行省市基本藥物采購付款管理辦法,加強對采購周轉金的管理,根據采購流程,按時結算支付購藥貨款。加強基本藥物采購情況的監測,對醫療衛生機構采購藥品的品種、數量、價格、回款、使用和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參與集中采購、配送等情況進行動態監測,及時掌握采購計劃執行情況、藥品配送到位情況以及購藥貨款支付情況等。做好對藥品供貨企業的考核工作,做到違規必被計分,計分必有依據,并符合程序,各地要按時履行向企業告知與向市衛生局農衛處(藥政處)備案制度。
三是加強對醫療機構基本藥物使用的管理。充分發揮醫療機構藥事委員會的作用,加強用藥行為的監督評價,建立健全處方點評、藥品使用預警等制度,形成科學用藥觀念,促進基本藥物安全使用,提高合理用藥水平。強化對二級以上公立醫院配備使用基本藥物的監管考核,督促指導二級以上公立醫院將基本藥物作為首選藥物。規范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基本藥物配備使用。配合省做好短缺藥品供應保障,加強需求動態監測,確保群眾基本用藥。加強對鄉村衛生機構的監管,杜絕使用目錄外藥品,保證藥品零差價銷售。
四是繼續做好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員的培訓工作。貫徹落實《國家基本藥物目錄2012版》相關要求,開展《省基本藥物增補藥物處方集》全員培訓,確保人員培訓覆蓋率和合格率均達100%。組織全市鄉鎮衛生院藥學人員按照省《農村鄉鎮衛生院藥學人員千人培訓計劃》安排,完成理論培訓及臨床實踐。
五是加強基藥管理與服務能力建設。切實加強藥政管理隊伍建設,進一步健全工作機構和組織體系。各地要切實承擔起本部門和本地區基本藥物制度政策落實情況的監管責任。做好藥品(疫苗)電子監管系統建設工作,提高科學化工作水平。配合國家、省做好基本藥物制度監測評價點工作。
三、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
(一)主要指標
1、農村居民實現應保盡保,人均籌資標準提高到350元,其中,各級財政補助不低于280元。鄉村衛生機構門診報銷比力爭達到50%,住院實際報銷比例比上一年度提高5個百分點。
2、以縣區為單位全面啟動實施新農合大病保險工作。大病保險實際支付比例不低于50%。
3、縣、鄉(鎮)兩級住院政策補償比達到75%,縣級不低于70%,鄉鎮不低于85%,住院最高支付限額不低于20萬元。縣外住院人次控制在15%以內,次均住院費用增長幅度控制在5%以內。推進基層首診與遠程會診系統建設,鄉鎮衛生院住院人次占比提高2-3個百分點。
4、全面開展肺癌等20類重大疾病保障。加強新農合與農村醫療救助制度的銜接,提高符合救助條件的病人實際費用報銷比例。將兒童苯丙酮尿癥、尿道下裂等病種納入試點范圍。
5、全面推進住院按病種、按床/日付費等相結合的混合付費方式,做到支付方式改革醫療機構覆蓋率100%、住院病例覆蓋率100%。推進定點醫療機構信用等級管理。
(二)工作措施
一是認真落實新農合籌資政策。各統籌地區要做好新農合提標測算工作,協調有關部門落實政府財政補助政策,加快地方配套資金撥付進度,督促各地按照省定標準完成籌資任務。7月底前配套資金要全部落實到位。
二是規范完善新農合補償方案。以市為單位統一新農合補償方案。完善門診統籌與住院統籌相結合的補償模式,統一實施門診特殊病種補償,開展住院醫藥費用保底補償,將國家基本藥物和省增補藥物全部納入新農合報銷藥物目錄,并提高報銷比例。各統籌地區調整后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補償方案要在6月底前報市新農合管理辦公室備案。推進基層首診與遠程會診系統建設,鄉鎮衛生院住院人次占比提高2-3個百分點。
三是開展農村重大疾病救治工作。對參加新農合的先天性心臟病、白血病、肺癌、食道癌、胃癌、結腸癌、直腸癌、慢性粒細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腦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等20類疾病納入重大疾病范圍。各統籌地區要制訂提高重大疾病醫療保障水平實施方案,加強費用控制,提高醫療服務質量。按照省部署,將兒童苯丙酮尿癥、尿道下裂等病種納入試點范圍。
四是推進異地就醫聯網即時結報。加強轉外就醫管理,建立簡便、規范的轉診制度,推行轉外就醫預約服務,全面開展參合人員省內定點醫療機構就醫聯網即時結報。推進新農合信息數據標準化。推進符合條件的市級醫院進入省級新農合管理信息系統,實施異地就醫參合人員就醫信息在線全程管理,方便參合人員得到便捷的醫藥費用補償。積極實行居民健康卡與新農合服務一卡通。
通過建設標準化和規范化村衛生室,進一步建立健全農村醫療預防保健網底,全面推行鄉村衛生服務一體化管理。使全縣村級衛生室服務能力明顯提升,醫療活動明顯規范,公益性質得到體現。為實施新農合門診統籌奠定基礎,從而滿足人民群眾預防保健及基本醫療服務需求。
二、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堅持“預防為主、以農村為重點”的衛生工作方針,深化農村衛生體制改革,優化農村衛生資源配置,逐步縮小城鄉衛生差距,滿足農民不同層次的醫療衛生服務需求,從整體上提高農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質量。
三、建設范圍
全縣所有尚未建成標準化村衛生室的行政村,原則上均應按“一村一室,”的要求,全面建設規范化村衛生室。未設置村衛生室的行政村,其基本醫療、防、保健服務由衛生(分)院或相鄰村衛生室提供。人口超過1000人,且交通不便的行政村,可增設一個衛生室。
四、創建方式
(一)建設標準。規范化村衛生室醫療用房使用面積不低于60平方米,實行診室、藥房、治療室和觀察室四室分開。
(二)選址要求。規范化村衛生室應建在人口集中、交通方便、便于群眾就醫的處所,原則上設在村部或學校附近。以當地群眾步行30分鐘能到達為宜,醫療機構之間應保持適當距離。
(三)運行管理。規范化村衛生室為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由鄉鎮衛生院按照“八統一、兩獨立”的原則,對其人員、業務、藥品、財務等實行一體化管理,即:統一機構設置、統一房屋建設、統一人員準入、統一藥械購銷、統一財務管理、統一業務管理、統一制度建設、統一檔案規范、財務獨立核算、責任獨立承擔。規范化村衛生室經考核合格,可確定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門診統籌定點醫療機構。
五、工作步驟
(一)試點階段(20*年2月至20*年5月)
縣衛生局選擇一個鄉鎮進行規范化村衛生室建設試點,并總結試點工作經驗。
(二)全面建設階段(20*年5月至2011年)
在試點的基礎上,全面進行規范化村衛生室建設,12月份推行鄉村衛生服務一體化管理工作,使全縣三級醫療預防保健網走上標準化、規范化、制度化的軌道。為全面推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門診統籌奠定基礎。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開展規范化村衛生室建設是縣委、縣政府堅持“預防為主、以農村為重點”衛生工作方針,關心農民健康、保護農村生產力的具體體現,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從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高度,充分認識做好規范化村衛生室建設,推行鄉村衛生服務一體化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確保規范化村衛生室建設任務如期完成。
一、我縣鄉村醫生隊伍及村級醫療機構的現狀
(一)我縣鄉村醫生的年齡結構、職稱、學歷組成分析。截止*年12月,本縣執業的鄉村醫生共有508人。其中按性別分,男性288人,女性220人。按年齡分,年齡在30歲以內的5人,30至35歲的10人,36至40歲的11人,41至45歲的31人,46至50歲的105人,51至55歲的153人,56至60歲的165人,60歲以上的28人。年齡最小的26歲,年齡最大的69歲,男性平均年齡53.8歲,女性平均年齡49.5歲,50歲以上年齡段的占了總人數的68%。按學歷分,大專學歷13人,中專學歷68人,高中學歷34人,初中學歷361人,高小學歷32人;按技術職稱分,獲得執業醫師資格的58人,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407人,執業鄉村醫生的49人。因上世紀90年代初期后,政府就沒有舉辦過鄉村醫生培訓班,508人中,除13位大專生、68位中專生經過正規培訓外,其他人均未參加過一年以上正規的脫產培訓。鄉村醫生的業務素質不盡人意,村級醫療機構(村衛生室)在運行中存在較多醫療隱患,從2005年至*年,村衛生室發生醫療糾紛達12起。
從以上數據可以看出,本縣鄉村醫生隊伍年齡老化、結構不合理、知識層次低,更為擔心的是后繼乏人。我縣的鄉村醫生人才培養、人才梯隊建設相對于基層農村衛生事業的發展,尚處于一個極不平衡的停滯狀態。
(二)鄉村醫生的待遇與地位。鄉村醫生是農村衛生工作中一個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但其隊伍建設卻不容樂觀。鄉村醫生的報酬、福利待遇,上世紀八十年代之前參照村的副職干部或者群團干部,業務收入實施“收支兩條線”。隨著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管理模式的逐步改變,從開始的村辦村管到村辦鎮管再到鎮村衛生機構一體化管理,鄉村醫生的工資待遇不再參照上述方式,而是依靠“三費”、“藥差”等“業務收入”和鄉鎮對鄉村醫生為數甚微的工資補貼來解決(補貼標準:高的每人每年2000元左右,低的每人每年1000元左右),且各個鄉鎮的管理辦法也各不相同。鄉村醫生的收入因缺少制度的保障而缺乏穩定性,導致了鄉村醫生“重醫輕防”、“重收益輕質量”等情況的發生。
*年底,在縣、鎮兩級政府的支持下,縣衛生局制定了《關于完善本縣村級衛生機構管理體制的實施意見》,把村級衛生機構納入社區衛生服務“收支兩條線”政策統一管理,消除了以往鄉村醫生收入與村衛生醫療機構“三費”收入掛鉤,從而從中提成的不合理現象,從源頭上切斷了鄉村醫生“以藥養醫”的趨利行為。目前,我縣鄉村醫生基本工資收入為每月960元,績效考核工資每月300至500元。另外,鄉村醫生納保工作基本落實,在崗及到齡離崗的鄉村醫生享受小城鎮社會保障,進一步解決了鄉村醫生的后顧之憂。
(三)鄉村醫生的管理模式。本縣對鄉村醫生的管理比較復雜。上有縣衛生局、縣“初保辦”,中間有鎮政府委托的合管站、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下面還有村委會,看上去組織機構健全,縣、鎮、村都有指定的相關部門在管,但這種多頭管理的混亂模式實質是造成《鎮村衛生機構一體化管理的實施意見》難以貫徹落實的一個重要原因。目前,隨著各鄉鎮對鄉村醫生管理的不斷完善,針對鄉村醫生的檢查、督促、考核制度也得以進一步健全,村衛生室的藥品采購管理、財務管理逐步到位。但由于各鎮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對聘用鄉村醫生只擁有聘用權而無解聘權,既不能實施正常的人事管理與調動,也無法實施既定的獎懲措施,因而對鄉村醫生中違法、違紀現象無法采取及時、有效的遏制措施。“一體化管理”后出臺的相關規章制度還有待于在實踐中進一步完善。
(四)村衛生室建設與運行概況。自*年始,根據市、縣統一部署,在市、縣、鎮三級財政投入下,我縣開始著手進行村級衛生室標準化建設與設施、設備改造。*年和*年已經完成70所,*年還將完成75所,預計至2009年將完成224所村衛生室的改造,其中中心村為110所,一般村為114所。中心村衛生室用房面積不低于120平方米,一般村用房面積不低于60平方米。同時,設施、設備的配備基本符合村衛生室開展基本醫療與預防保健服務的需要。
二、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與發展村級醫療機構的對策
(一)穩定和適度發展鄉村醫生隊伍。事關生命安全的無小事,即使服務地點與服務對象有所不同,醫務人員的就業標準和服務水平應該是相同的,但不可否認的是,我縣鄉村醫生的業務水平已不能適應當前農民群眾對醫療衛生服務的需要,鄉村醫生已成了“低水平、服務差、隱患多”的代名詞。要逐步摒棄鄉村醫生培養低起點、低水平的落后思路,可以借鑒教師隊伍的培養模式,提高鄉村醫生培養的起點。政府可為那些有志于加入社區衛生服務隊伍的學子提供一定的優惠政策,減免其部分或全部學習費用,并給予一定的生活補貼,保證其分配意向,確保社區衛生服務隊伍后繼有人。要逐步建立向社區醫生(全科醫生)過渡的培養機制,把農民群眾的生命安全放到一個全新的高度。在社區醫生尚未替代鄉村醫生的今天,要充分用好鄉村醫生這塊現有資源,進一步增強“社區服務團隊”的整體素質。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對在職鄉村醫生,要以業務培訓、執業教育為抓手,指導鄉村醫生繼續醫學教育與衛生法律法規教育,切實提高鄉村醫生的執業素質和專業技能,為廣大農民群眾提供一支執業素質過硬、專業素質強、服務意識高的鄉村醫生隊伍,讓農民在家門口就能享受到較為正規的、訓練有素的初級衛生保健服務。現階段,政府要在保證社區醫生基本待遇的基礎上,盡快制定規范的社區醫生培養計劃,擴大全日制大專醫學教育,及時、適度增加社區醫生配備。
(1)提高籌資標準。人均籌資標準提高到390元,各級財政補助提高到320元,農民個人繳費70元。新農合參合率穩定在95%以上。
(2)提高補償水平。指導各地不斷優化統籌補償方案,確保政策范圍內住院報銷比例達到75%,逐步縮小實際補償比與政策補償比之間的差距。
(3)擴大重大疾病救治范圍。將兒童苯丙酮尿癥、尿道下裂納入大病保障范圍。
(4)建立覆蓋全縣農村居民的大病保險制度,在全縣實施農村居民大病保險工作。
(5)積極推進省內跨地區就醫即時結報。以統一補償方案、統一信息平臺、統一即時結報為重點,積極探索開展新農合市級統籌。加強新農合信息系統建設,完善市級新農合信息平臺,市級定點醫療機構、縣級新農合信息平臺的對接,實現全市新農合數據的互聯互通,基本實現省內異地就醫即時結報。
(6)嚴格基金監管。健全完善新農合基金監管制度,形成衛生、財政、審計、紀檢監察等多部門共同參與的新農合基金監管長效機制。會同相關部門加強對新農合基金使用和管理的監督檢查,重點加強對民營定點醫療機構和鄉鎮衛生院診療行為的監控,嚴厲打擊套騙取新農合基金的違法犯罪行為。
(7)繼續推進新農合門診統籌和支付方式改革。完善門診統籌制度,加大門診統籌政策宣傳力度。繼續推進總額預付、按病種付費、按床日付費等多種形式的付費方式改革試點,6月底前實現縣域內定點醫療機構支付方式改革全覆蓋。積極探索市級定點醫療機構住院支付方式改革。
(8)創新經辦服務模式。積極開展商業保險機構參與新農合經辦服務工作試點。
(9)規范農村醫療衛生機構設置。完善農村醫療衛生機構服務網絡,落實農村醫療衛生機構獨立法人設置。開展全縣鄉鎮衛生院名單重新確認工作。
(10)加強農村醫療衛生機構管理。啟動實施農村醫療衛生機構規范化管理年活動,鞏固
“示范鄉鎮衛生院”、“示范村衛生室”創建工作,提高農村醫療服務質量。繼續創建農民滿意鄉鎮衛生院。
(11)深化農村醫療衛生機構綜合改革。繼續推進農村醫療衛生機構多渠道補償、人事分配、績效激勵等體制機制改革,調動鄉鎮衛生院的積極性。
(12)提升農村醫療衛生機構服務能力。派員參加全市鄉鎮衛生院骨干醫師急診急救技能大比武活動。繼續實施鄉鎮衛生院職工周轉房建設試點工作,對2011、2012年項目建設工作進行考核驗收。
(13)繼續推廣鄉村醫生簽約服務試點工作。到2014年底,鄉村醫生簽約服務基本實現全覆蓋,促進基本醫療和公共衛生服務的落實。
(14)繼續實施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對口支援鄉鎮衛生院項目。組織實施對口支援項目,加強督導檢查,建立淘汰機制。對違反項目規定、項目落實不好的單位進行通報。
(15)全面落實鄉村醫生多渠道補償政策。嚴格按照鄉村醫生各項補助經費發放時間節點和發放比例及時足額發放到位,確保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40%的工作任務和項目經費交付給鄉村醫生。落實村衛生室一般診療費標準由每人次6元提高到每人次9元的補助政策。
(16)積極探索鄉村緊密型一體化管理。加大產權公有村衛生室建設力度。探索建立鄉村醫生由鄉鎮衛生院聘用管理機制和鄉村醫生醫療風險防范機制。
(17)穩定鄉村醫生隊伍。推行鄉村醫生醫療責任保險工作、鄉村醫生養老保險工作,建立鄉村醫生退出機制。
(18)開展鄉村醫生執業再注冊工作。依據《鄉村醫生從業管理條例》,各鄉鎮衛生院對鄉村醫生執業再注冊按要求做好信息收集工作。
(19)實施高血壓糖尿病綜合防治行動計劃。落實高血壓和糖尿病“體檢、巡診、健教”三方面10項防治措施,重點推進高血壓糖尿病患者自我管理小組建設和農村醫療機構定期集中巡診工作。
(20)落實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按照《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規范》要求,落實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的醫改任務,重點做好農村居民健康檔案電子化、規范化管理,加強65歲以上老年人、0-6歲兒童、孕產婦、高血壓和糖尿病及重性精神病患者等重點人群動態管理與服務。
一、總體要求
按照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的要求,從實際出發,明確鄉村醫生職責和任務,加大扶持力度,加強村衛生所規范化建設,實現村衛生所和鄉村醫生全覆蓋;將村衛生所納入基本藥物制度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下簡稱新農合)門診統籌實施范圍,完善鄉村醫生補償、養老政策,健全培養培訓制度,規范執業行為,強化管理指導,提高鄉村醫生服務水平,為農村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基本醫療衛生服務。
二、鄉村醫生職責
鄉村醫生(包括在鄉村執業的執業醫師、執業助理醫師,下同)主要為農村居民提供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包括在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和鄉鎮衛生院的指導下,按照服務標準和規范開展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協助專業公共衛生機構落實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按規定及時報告傳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處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等;使用適宜藥物、適宜技術和中醫藥方法為農村居民提供常見病、多發病的一般診治,將超出診治能力的患者及時轉診到鄉鎮衛生院及縣級醫療機構;受衛生行政部門委托填寫統計報表,保管有關資料,開展宣傳教育和協助新農合籌資等工作。
三、規范設置村衛生所實現鄉村醫生全覆蓋
(一)規范設置村衛生所。各縣(市、區、開發區)政府要根據區域衛生規劃和醫療機構設置規劃,綜合考慮服務人口、居民需求、人口變化、交通條件、服務半徑、經濟發展等因素,結合當地新農村建設規劃、小城鎮建設規劃,制定村衛生所設置規劃。原則上每個行政村設置1所村衛生所,人口大于2000人以上的村可增加1所或居住分散的行政村可酌情增設,鄉鎮衛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原則上不設村衛生所。各縣(市、區)應以縣為單位于5月30日前完成當地村衛生所設置規劃,經縣(市、區)政府批準后公布實施。
村衛生所是具有一定公益性質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可以由鄉村醫生聯辦、個體舉辦,或者由政府、集體、單位舉辦,經縣級衛生行政部門批準后設立。村衛生所的用房和基本設備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配備。政府對村衛生所建設給予一定扶持,各縣(市、區)要采取公建民營、政府補助等多種方式,支持村衛生所的房屋建設和設備購置。按照《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所建設的實施意見》(政綜[]121號)要求,2012年全市要完成1235所村衛生所標準化建設,其中省級任務468所,縣級自籌資金建設767所。到2012年底,全市1797個行政村都至少擁有一所基本達到國家標準的村衛生所。
(二)合理配備鄉村醫生。鄉村醫生可在村醫療衛生機構執業(包括村衛生所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開辦的診所等其他醫療衛生機構)。在村衛生所執業的鄉村醫生由縣級衛生行政部門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考核確定。原則上每千人應配備1名鄉村醫生,居住分散的行政村可適當增加,每個村衛生所至少有1名鄉村醫生執業。
對承擔基本公共衛生任務的鄉村醫生,應盡可能與原享受政府公共衛生津貼的對象一致,具體由縣級衛生行政部門考核,擇優聘用并進行公示,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人員應優先聘用。
(三)實現村醫療衛生服務全覆蓋。全面實現每個應設村衛生所的行政村都有1個村衛生所,每個村衛生所都有鄉村醫生,村衛生所和鄉村醫生全覆蓋。各縣(市、區)要按照《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衛生所建設的實施意見》(政綜[]121號)要求,落實-2012年村衛生所建設計劃,加快建設進度。對目前無村衛生所或鄉村醫生的行政村,各縣(市、區、開發區)要積極鼓勵有資質人員舉辦村衛生所,或者通過適當調整建設計劃,將其納入建設并由鄉鎮衛生院延伸舉辦,確保完成建設任務。由鄉鎮衛生院負責延伸舉辦的村衛生所,可通過聘請鄉村醫生或派駐醫務人員等方式為農村居民提供醫療衛生服務,實行鄉村一體化管理,與衛生院同步實施基本藥物零差率銷售改革和納入新農合門診統籌。
四、加強鄉村醫生和村衛生所管理
(一)加強鄉村醫生執業準入管理。鄉村醫生必須具有鄉村醫生執業證書或執業(助理)醫師證書,在衛生行政部門注冊并獲得相關執業許可,方可在村衛生所執業。在村衛生所從事護理等其他服務的人員也應具備相應的合法執業資格。新進入村衛生所從事預防、保健和醫療服務的人員原則上應當具備執業助理醫師及以上資格。對不具備執業助理醫師以上資格,但具有中等醫學專業學歷的人員,或經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系統化培訓取得鄉村醫生中專水平證書的人員,允許其按照省政府批轉的《省關于不具備執業助理醫師以上資格的人員進入村醫療衛生機構執業的暫行規定》(政〔〕11號)申請到邊遠山區、海島村衛生所執業。縣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和《鄉村醫生從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加強準入管理。嚴禁并堅決打擊不具備資格人員非法行醫。
(二)落實縣級衛生等部門的管理職責。縣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建立健全村衛生所規章制度、診療規范和技術流程,健全鄉村醫生崗位職責,對其服務行為和藥品器械使用進行監管。明確村衛生所功能定位,合理分配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任務,對鄉村醫生承擔的基本公共衛生任務實行績效考核制度,考核結果在所在行政村公示,記入鄉村醫生個人檔案,并作為財政補助經費發放和對鄉村醫生進行動態調整的依據。縣級衛生、財政、價格等部門要加強對鄉村醫生和村衛生所補助經費使用的監管,督促其公開醫療服務收費標準和藥品價格,做到收費有單據、賬目有記錄、支出有憑證。
(三)全面推行鄉村衛生服務一體化管理。鄉村衛生服務一體化管理是指在不改變鄉村醫生現有身份和村衛生所法人、財產關系的前提下,由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委托鄉鎮衛生院對村衛生所實行“五統一”為基本內容的規范管理,即鄉鎮衛生院對村衛生所實行行政管理、業務指導、藥械供應、績效考核、衛生信息等五個方面的統一管理。鄉鎮衛生院要組織村衛生所和鄉村醫生落實各項規章制度、診療規范和常規,實行統一的處方和診療日志,做到依法執業、規范服務、記錄完整。鄉鎮衛生院要加強對鄉村醫生的業務指導和管理,通過業務講座、例會等多種方式,不斷提高鄉村醫生的業務素質和管理水平。強化對村衛生所用藥監督管理,嚴格實施基本藥物制度,規范藥物配備使用、招標采購與銷售供應;規范抗菌素、激素類藥物使用,嚴格輸液管理,確保農村居民用藥安全。在縣級衛生行政部門的統一組織下,鄉鎮衛生院負責對鄉村醫生年度考核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績效考核評價。鄉鎮衛生院與村衛生所信息系統要互聯互通,發揮信息系統的優勢,提高管理和服務效率,全面推進鄉村一體化管理并使其健康發展,縣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加強督導檢查,今年底前全市基本實現鄉村一體化管理目標。
(四)推進村衛生所信息化建設。各縣(市、區)要將村衛生所納入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信息化建設范圍,對村衛生所的服務行為、藥品器械供應使用、績效考核等進行信息化管理,提高鄉村醫生及村衛生所的服務能力和管理水平。按照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統一設計軟件要求,建立統一規范的居民電子健康檔案,實行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所統一的電子票據和處方箋。信息系統建設的硬件配置、軟件開發、人員培訓等所需資金,除省級補助外,不足部分由縣(市、區)負責籌集,具體建設方案按照省數字辦、省衛生廳、省財政廳制定意見執行。
五、將村衛生所納入相關制度實施范圍
(一)在村衛生所全面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全市所有村衛生所全部配備使用《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用藥目錄(版)》內的藥品,不得再購進基層用藥目錄以外的藥品,庫存的基層用藥目錄外的藥品原則上應在3個月內使用完畢。在村衛生所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初期,縣級衛生行政部門可以根據農村居民常見病用藥需求,制定村衛生所常用非處方藥品目錄,允許村衛生所配備使用。縣級衛生行政部門、鄉鎮衛生院要加強村衛生所藥品配備使用管理和鄉村醫生業務培訓指導,促進基本藥物的合理使用。
村衛生所基本藥物參加全市基本藥物集中招標采購。2012年月日起,村衛生所基本藥物由鄉鎮衛生院負責代購、儲存、分發,鄉村醫生到鄉鎮衛生院領取。嚴禁村衛生所從其他渠道采購藥品。鄉鎮衛生院根據村衛生所基本藥物需求情況,向中標的藥品生產企業或配送企業采購,并以采購價供應村衛生所,不得另外加價。鄉鎮衛生院為村衛生所集中供應基本藥物所產生的采購、保管及藥品耗損等方面的費用,在鄉鎮衛生院“核定任務、核定收支”工作中予以核定,按照原來確定政策由政府給予補償。村衛生所應建立明細賬目,規范藥品的進銷管理。
分步實施村衛生所藥品零差率銷售改革。先在鄉鎮衛生院延伸舉辦的村衛生所實行藥品零差率銷售改革,村衛生所按照購進價格銷售藥品,不得另行加價,6月份前每個縣(市、區)篩選2-3個條件較好的鄉鎮率先開展藥品零差率銷售改革試點,年底前藥品零差率改革試點范圍逐步擴大。
(二)積極將村衛生所納入新農合門診統籌實施范圍。擴大新農合門診統籌村級定點醫療機構范圍。縣級衛生行政部門要結合村衛生所規范化建設和鄉村一體化管理的進程,逐步將符合條件的村衛生所納入新農合門診統籌定點醫療機構。新農合門診統籌村級定點醫療機構應具備基本條件,主要包括具有《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從業人員具備相應執業資格;設施和基本診療設備齊全;配置計算機并能夠與新農合管理信息系統實時聯接;管理規范,診療信息記錄完整;實行鄉村一體化管理,并執行國家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政策,藥品采購、保管、使用符合要求。對于從業人員具有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的村衛生所,可優先納入新農合普通門診定點醫療機構。
完善村衛生所新農合補償報銷政策。將村衛生所收取的一般診療費和使用的基本藥物納入新農合支付范圍,補償比例適當高于在鄉鎮衛生院就醫的補償比例,引導農村居民就近就醫。鼓勵各地積極探索新農合支付方式改革,采取按人頭支付、總額預付等多種支付方式,引導鄉村醫生轉變服務行為,提高服務質量。衛生行政部門和新農合經辦機構要加強對新農合支付村衛生所診療和藥品費用的監管,對于虛開單據,騙取套取新農合資金的村衛生所,要堅決取消定點資格,并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六、完善鄉村醫生補償和養老政策
(一)健全多渠道補償政策。采取購買服務的方式對鄉村醫生提供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進行合理補償,補償標準要根據鄉村醫生提供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的數量和質量逐步提高,其經費來源從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專項經費中籌集,即以縣(市、區)為單位,按照服務人口從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中預留30%-40%(人均7.5-10元)的經費專項用于補償鄉村醫生,使鄉村醫生完成年度任務后得到的基本公共衛生補助達到8000元左右。縣級衛生行政部門是落實鄉醫公共衛生服務補助的責任主體,要根據《省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補償參考標準(年版)》(衛農社〔〕64號文的附件3),結合鄉村醫生提供的具體工作任務、服務人口以及績效考核結果,兌現鄉村醫生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經費,原則上村衛生所一般要承擔40%左右的工作量,勞務密集型的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應主要安排給村衛生所承擔。鄉村醫生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經費可由鄉鎮衛生院發放,實行預撥、考核及次年結算制,每半年發放一次,有條件的也可以按月發放。預撥一般應達到應付的50%以上。鄉村醫生人均1200元/年的津貼補助繼續按照原經費供應渠道籌集和發放。
落實基本醫療服務補償政策。對鄉村醫生提供的基本醫療服務,主要由個人和新農合基金進行支付。各縣(市、區)衛生部門要結合新農合門診統籌的實施,制定具體的新農合支付補償辦法,在綜合考慮新農合基金承受能力和不增加群眾個人負擔的前提下,充分發揮新農合對鄉村醫生的補償作用。對實施藥品零差率銷售改革的村衛生所,可按規定收取一般診療費。對未實施藥品零差率銷售改革的村衛生所,不得收取一般診療費,基本醫療服務收費按現有規定執行。2012年新農合普通門診補償報銷政策在所有符合條件的行政村衛生所實施。
合理確定基本藥物零差率銷售的補償。對實施基本藥物零差率銷售的村衛生所,應確保鄉村醫生的合理待遇不降低,縣(市、區)政府要綜合考慮基本醫療和公共衛生服務補償情況,按照規劃設置、核定審批的村衛生所數和服務人口數量確定補助標準,采取政府專項補助的方式給予定額補償,補助水平與當地村干部的補助水平相銜接,有條件的縣(市、區)可進一步提高服務年限長和在偏遠、條件艱苦地區執業的鄉村醫生的補助水平。
(二)積極解決鄉村醫生的養老問題。各級政府要根據本地實際,采取多種形式,積極解決鄉村醫生養老保障問題。結合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以下簡稱新農保)的推進,積極引導符合條件的鄉村醫生參加新農保,對符合新農保待遇領取條件的鄉村醫生及時發放養老金。鼓勵在新農保基礎上,給予老年鄉村醫生生活困難補助。具有城鎮居民戶口的執業鄉村醫生,可根據本人意愿,按照城鎮靈活就業人員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者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具備條件的縣(市、區)還可根據個人意愿,組織鄉村醫生參加商業補充養老保險,多策并舉,解決鄉村醫生的后顧之憂。
七、健全鄉村醫生培養培訓制度
(一)加強鄉村醫生的培訓。各縣(市、區)衛生行政部門要合理制定鄉村醫生培養培訓規劃,采取臨床進修、集中培訓、城鄉對口支援等多種方式,選派鄉村醫生到縣級醫療衛生機構或醫學院校接受培訓。實行千名鄉村醫生培訓計劃,縣衛生行政部門對在村衛生所執業的鄉村醫生每年免費規范培訓,累計培訓時間不少于兩周。在強化理論培訓的基礎上,著重開展臨床基本技能培訓,注重培訓實效,提高培訓質量。堅持以需求為導向、以實用為目的,將基本醫療服務、急救技術和公共衛生培訓與鄉村醫生在崗培訓相結合,切實提高鄉村醫生隊伍的整體素質。
(二)加強鄉村醫生后備力量建設。縣級衛生行政部門要摸清并動態掌握本行政區域內鄉村醫生隊伍及執業情況,著眼長遠,編制鄉村醫生隊伍建設規劃,建立鄉村醫生后備人才庫。面向在崗鄉村醫生舉辦中專層次的醫學學歷教育和“中專升大專”臨床醫學成人學歷教育,提升在崗鄉村醫生學歷層次;面向社會通過定向培養的方式,舉辦全日制中專層次的農村醫學及本專科層次的臨床醫學學歷教育,畢業后及時補充到村衛生所;有條件的地方要制定優惠政策,吸引城市退休醫生、執業(助理)醫師和醫學院校畢業生到村衛生所工作。各縣(市、區)要結合探索建立全科醫生團隊和推進簽約服務模式,積極做好鄉村醫生隊伍建設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的銜接。
八、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為認真貫徹落實《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快農村衛生事業發展的意見》和全市農村衛生工作會議精神,切實做好我縣農村衛生工作,提高農民群眾健康保障水平,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一)指導思想。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總體要求,深入貫徹黨的衛生工作方針,以農村衛生服務體系建設為基礎,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建設為重點,以農村衛生人才隊伍建設為關鍵,以保障全縣農民群眾的身體健康為根本,堅持政府主導,市場調節,科學規劃,分類指導,深化改革,加大投入,全面提高農村衛生服務能力和農民醫療保障水平。
(二)工作目標。努力實現以下目標:1、完善縣、鄉、村三級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力爭每個鄉鎮有1所政府舉辦的規范化衛生院、每個建制村有1所規范化衛生室。2、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和農村醫療救助制度。3、建立一支具有較高專業技術素質的農村衛生人才隊伍,鄉鎮衛生院衛生技術人員30%以上達到專科以上學歷,其余衛生技術人員(包括鄉村醫生)全部具備中專學歷,鄉村醫療衛生人員100%具有執業資格。4、建立健全農村疾病預防控制體系,扎實做好各項衛生防病工作,以鄉鎮為單位的國家計劃免疫規劃“五苗”接種率達到90%以上,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率達到80%以上,農村兒童和孕產婦保健覆蓋率達到80%以上,農村孕產婦死亡率控制在38/10萬以內,嬰兒死亡率控制在24‰以內。5、農村衛生和農民健康的主要指標達到全省中等偏上水平。
二、加快農村衛生服務體系建設
(三)強化農村衛生服務網絡整體功能。建立健全以縣級醫療衛生機構為龍頭、鄉鎮衛生院為中心、村衛生室為基礎的三級農村衛生服務體系。縣級醫療衛生機構主要承擔農村預防保健、基本醫療、基層轉診、急救以及基層衛生人員的培訓及業務指導職責;鄉鎮衛生院負責提供預防、康復、保健、健康教育、基本醫療、中醫、計劃生育技術指導等綜合服務,承擔轄區內公共衛生管理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任務,負責村衛生室的技術指導和鄉村醫生的培訓等;村衛生室主要承擔傳染病疫情報告、計劃免疫、婦幼保健、健康教育和常見病、多發病的一般診治、轉診服務以及一般康復等工作。積極開展縣、鄉、村三級醫療衛生機構的縱向業務合作。
(四)加強農村衛生服務體系平臺建設。完成縣人民醫院銀塘新區整體搬遷任務。切實改善鄉村衛生服務條件,5年內建設22所規范化鄉鎮衛生院、115個規范化村衛生室。鼓勵和扶持社會和個人舉辦農村衛生機構,統籌納入農村衛生服務體系建設。
(五)發揮中醫藥在農村衛生中作用。篩選推廣適宜農村使用的中醫藥療法和防治技術,提升服務能力。加強縣中醫院建設,爭取達到“二甲”中醫院,重點加強鄉鎮衛生院中醫科、中藥房和村衛生室中醫藥服務能力建設。培訓鄉鎮衛生院中醫臨床技術骨干,公開招考中醫藥院校畢業生,開展鄉村醫生中醫適宜技術培訓。采取提高報銷比例、降低起付線等辦法,鼓勵開展和選擇中醫藥服務項目。
三、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和醫療救助制度。
(六)促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健康持續發展。提高參合率,力爭達到95%以上。建立健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經辦機構,強化人員培訓。加快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信息系統建設;在保證基金不透支情況下,提高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補償水平,擴大受益面。加強定點醫療機構監管,嚴格控制醫藥費用,為農民提供安全、高效、價廉、方便的醫療衛生服務。
(七)實施農村醫療救助制度。資助農村五保戶、低保戶等生活困難群體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由縣民政部門代其繳納個人應負擔的全部參合資金。對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五保戶,實行零起付線;對因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別困難的大病患者,在按規定享受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補償后,再給予一次性定額醫療救助。對重大傳染病病人醫療救治和艾滋病病人的生活救助,按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實施十二項民生工程配套文件的通知》(皖政發[2007]10號)的規定,實行醫療費用或生活費用部分救助。
四、加強農村衛生人才隊伍建設
(八)切實提高農村衛生技術人員素質。實行農村在崗衛生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制度,全面普及農村在崗衛生技術人員中專學歷教育,鼓勵已取得執業資格的農村在崗衛生人員按照專業對口原則參加各類高等醫學教育學習。大力組織實施中央財政補助農村衛生人員培訓項目,輪訓鄉村衛生機構技術人員。選派衛生院臨床技術骨干赴省、市、縣級醫院進修,為每所鄉鎮衛生院培養內兒科、產科、普外科業務技術骨干。每年按規定程序向社會公開招考一定數量大專以上的畢業生,充實到基層醫療衛生單位。
(九)建立農村衛生工作對口支援的長效機制。組織縣級醫療衛生機構支援鄉鎮衛生院。縣衛生行政部門要加強對對口支援工作的考核,并將考核結果作為年度目標考評的重要依據之一。嚴格執行縣級醫療衛生機構衛生技術人員在晉升中級以上技術職稱之前到鄉鎮衛生院定期服務的制度。從2008年起,從縣級醫療衛生機構每年選派具有中級以上技術職務的人員到鄉鎮衛生院掛職,每個周期一年。掛職期間的工資和福利待遇由派出單位解決,縣財政給予適當補貼。對掛職到鄉鎮衛生院工作的技術人員,在生活保障方面予以優先照顧,形成吸引人才到農村服務的長效機制。
五、強化農村公共衛生工作
(十)加強農村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建立健全鄉鎮防保站(與鄉鎮衛生院合署辦公),加強傳染病疫情和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監測、報告和管理,突出抓好重大傳染病和地方病的防治工作,結合愛國衛生、改水改廁等工作,切實做好腸道傳染病預防控制。
(十一)加強農村婦幼保健工作。完善農村婦幼保健網絡,加強鄉鎮衛生院產、兒科建設和人員培訓。鞏固“愛嬰衛生院”成果,認真實施“降低孕產婦死亡率,消除新生兒破傷風”項目,做好孕產婦系統保健和兒童系統保健管理工作,不斷提高農村孕產婦住院分娩率,降低孕產婦和嬰兒死亡率。
(十二)大力開展愛國衛生運動。加強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工作。深入開展農村愛國衛生運動,采取多種形式普及疾病預防和衛生保健知識,引導和幫助農民建立良好的衛生習慣,倡導科學、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六、完善農村衛生機構管理體制
(十三)完善縣管體制,深化鄉鎮衛生院內部運行機制改革。逐步推行鄉鎮衛生院院長公開招聘制度,實行院長負責制、任期目標責任制和離任審計制。推行職工全員聘用制,因事設崗,公開競崗,合同管理;切實分流、清退衛生技術崗位上不具備相應執業資格的人員,嚴禁非衛生技術人員進入衛生技術崗位;改革內部分配制度,體現服務技能和勞動價值,并向技術骨干和重要崗位傾斜。縣衛生行政部門要加強對鄉鎮衛生院的監管,提高診療質量,規范收費行為。
(十四)全面推行鄉村衛生服務一體化管理。鄉鎮衛生院對村衛生室業務、藥品、財務及人員等實行統一管理,加強對鄉村醫生的培訓指導。村衛生室要按照規范化的要求進行建設,由村委會無償提供用地,鄉鎮衛生院統一建設和管理。村衛生室執業人員從取得鄉村醫生證書或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者中公開選聘,每個建制村公開選聘一名從事公共衛生服務工作人員。實行鄉村衛生服務一體化的村衛生室納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定點醫療機構管理,到2010年,全縣鄉村衛生服務一體化管理覆蓋率達80%以上。
七、依法加強農村衛生監督管理
(十五)加強農村衛生監督。縣衛生行政部門要依法加強對鄉鎮衛生院依法執業的監督檢查,嚴格農村衛生機構、從業人員、衛生技術準入監管。進一步完善鄉鎮助理衛生監督員制度。切實做好農村食品衛生、學校衛生、職業衛生、公共場所衛生、健康相關產品、醫療服務市場等衛生綜合執法監督,嚴厲打擊和取締非法行醫、無證生產經營等危害公共衛生的行為。依法嚴厲打擊擾亂醫療機構秩序、尋釁滋事等違法行為,維護醫療機構的正常診療秩序。
(十六)加強農村藥品監管。深入推進農村藥品監督網和供應網建設,建立和完善適合農村實際的藥品監督體系和供應體系,嚴厲打擊向農村銷售假劣藥品和醫療器械的違法行為。鼓勵藥品批發企業、藥品零售連鎖企業向鄉村衛生機構集中配送藥品。加大對農村藥品、醫療器械市場的監督管理,進一步降低農村藥品價格。
八、加大農村衛生的投入力度
(十七)完善農村衛生工作經費保障機制。對開展免疫預防接種、血吸蟲病防治、傳染病疫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報告和控制處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等所需經費予以保障。實行對全縣醫療衛生機構定編,逐步提高鄉鎮衛生院編制內在職人員工資的財政差額補助標準;實施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從2008年起,對承擔公共衛生服務任務的鄉村醫生(每建制村1人)每人每月補助100元,所需經費按省和縣5:5的比例,分別由省級財政和縣財政列支,縣財政列支納入財政預算。
(一)缺乏持續有效籌資機制。
新型農村合作醫療雖然強調“個人、集體和政府多方籌資”、“農民個人繳費、集體扶持和政府資助相結合”的籌資機制,但實際運行中由于種種原因,籌資難度相當大,特別是一些貧困鎮區,農民支付能力不高,籌資能力明顯不足。鎮村干部和鄉村醫生籌集個人負擔的部分成本較大,效率較低,甚至出現了個別村干部、衛生室人員墊付農民個人負擔資金的現象。
(二)重復參合參保現象突出。
究其原因,一是制度設計因素,比如按照有關政策規定,允許在城鎮就讀的學生和在城鎮打工的農民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但這部分人員有的已參加了新農合,造成重復參合參保。二是信息不能共享,由于現行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分別由兩個不同的機構承辦,兩種基金的籌資時間不一致,新農合信息平臺與醫療保險信息平臺沒有實現對接,對參保人員信息核實的難度較大,造成重復參合參保現象的發生。
(三)基本藥物品種價格不夠合理。
一是基本藥物目錄過窄,鄉鎮衛生院(衛生室)基本藥物數599種,遠遠低于全省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基本藥物目錄894種。目前,群眾較常用的品牌藥、小兒適宜劑型藥品、眼科等小科用藥藥物品種缺失。而且常用品種配送不及時,有時不定期缺貨,有的甚至長期缺貨,如三七片、丹參片、甘草片等,加之少部分慢性病人常用藥品以及群眾已經接受并且習慣了的常用藥品不在目錄之內。二是部分藥品價格不盡合理,部分基本藥物中標價不僅高于制度實施前自主采購價,甚至還高于制度實施前的藥品零售價。
(四)基層醫療服務行為不規范。
部分鄉鎮衛生院執業水平低,服務不規范,不合理用藥、不合理檢查問題較突出。據了解,醫改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資金60%以上用于縣級以上醫院報銷,40%以下用于鄉鎮衛生院報銷,這與醫改的目標“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鎮”背道而馳。況且鄉村醫生素質參差不齊,少數村級衛生室執行基本藥物價格和診療服務標準不到位,有的沒有按照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規定報銷相關費用。
(五)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資金監管力度不夠。目前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實行縣級統籌,資金在縣級完全做到了封閉管理、專款專用,確保資金安全運行。但是在資金使用的終端,各個醫療衛生機構亂檢查、亂用藥、亂收費情況屢禁不止,尤其是一些鄉鎮衛生院,醫患聯手造假開處方套取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資金的現象時有發生,資金監管存在漏洞。
二、完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建議
(一)強化制度宣傳,優化醫療服務。
要對村組干部進行專業的系統化培訓,廣泛、深入地開展政策制度宣傳,把參合辦法、權利、義務以及審核結算流程等宣傳到千家萬戶,使廣大群眾真正了解、熟悉這一制度。要有針對性地開展具體、形象、生動的典型事例宣傳,通過現身說法,增強制度的吸引力。要按期公布住院補償報賬費用,增加透明度,提高農民對新農合的信任度。要加強對管理人員和醫務人員的教育培訓,提高業務水平和工作效率,改變服務態度,向參加新農合的農民提供便利、快捷、周到的服務。
(二)整合醫療制度,避免重復參保。
按照國家對醫療衛生體制改革和城鄉一體化建設進程的總體要求,積極推進城鎮職工醫保、居民醫保、新農合三項制度之間的平穩有序銜接工作,將居民醫保和新農合統一合并實施,實現城鄉居民醫療保險“一體化”,機構合并歸一個主管部門統一管理,以利于降低管理成本,防止財政資金的重復投入。
(三)加強藥品管理,降低藥品成本。
建議在符合國家醫改政策的前提下,各地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適時調整或增補藥物目錄品種,特別是兒童、老人、婦女等重點人群常見病防治藥品,以滿足群眾合理的基本用藥需求。繼續推行藥品招標采購制度,采取藥品集中采購、公開詢價、競標和區域配送等辦法,減少購銷環節,降低藥品購銷成本。同時,組織藥監部門加大對農村藥品市場的整治力度,嚴格農村藥品批零企業的經營準入,打擊非法經營,凈化農村醫藥市場。
(四)規范醫療行為,加強定點機構監管。
要加強定點醫療機構的管理,堅持定期考核和動態管理制度,嚴格規范診療程序和用藥行為,控制目錄外用藥,對藥效相同或相近而不同藥名的藥品,醫療機構必須采用目錄內用藥。要加大對“濫用藥”、“濫檢查”、“濫用高值耗材”、“炒賣病人”、“濫收住院病人”等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建立定點醫療機構、病區執業醫師的退出機制,實行動態管理,對嚴重違反規定的,要取消定點資格。
(五)整合醫療衛生資源,加強人才隊伍建設。要根據地理位置、人口分布等因素,重新調整鎮衛生院的數量、規模和分布。各級政府應逐步加大對基層鎮醫療機構的投入,加強鄉鎮衛生院基礎設施建設,合理配備所需人員和設備,積極發展村級衛生室,提供初級診療服務。要鼓勵縣、鄉、村衛生機構間的縱向合作,使縣級醫療機構的技術服務向鎮延伸,鎮醫療衛生機構的技術服務向村延伸。要開展鄉村醫療隊伍全科醫生培訓工作,改善知識結構,提高人員素質,轉變服務觀念,提高管理水平,為農民看病就醫提供價廉、質優、便捷、高效的服務。
(六)加強資金監管,保障資金安全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