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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環境保護具有很強的正外部效應,它是一種為社會提供集體利益的公共產品與勞務,它往往是集體給予免費消費,具有非競爭性和非排斥性。因此,環境保護完全依靠市場機制是難以進行的,需要政府制定法律、法規強制社會和企業對環境進行保護,并利用經濟手段誘導經濟主體對污染進行治理。在此過程中,財政政策是其中必不可少、而且也是最重要的政策措施之一。
1、國外研究情況;
國外的研究從基礎理論到應用理論,再到稅收實踐,己形成基本框架。
1910年著名經濟學家馬歇爾在其著作《經濟學原理》中首次提出外部性問題,為環境保護財稅收理論的產生提供了直接的理論準備,但沒有給出一個將外部成本內部化的有效方法。在馬歇爾外部性理論的基礎上,1920年英國經濟學家庇古在《福利經濟學原理》一書中,首先分析了私人凈產出與社會凈產出之間的差異,指出污染者需要負擔與其污染排放量相當的稅收,后人稱之為庇古稅。“庇古稅”理論成為后人通過稅收手段解決外部性問題的重要理論依據。這種傳統價格理論的缺陷是沒有考慮產權因素,環境資源產權合一,是“庇古稅”理論的前提條件。所以污染者付費并不是在所有條件下最優,稅收方案的選擇最終要取決于方案實施的成本。由于邊際成本難以計量,“庇古稅”存在忽略代際公平、不具有操作性等缺陷。
第二次世界大戰后,隨著經濟的發展,西方工業化國家的環境問題日益嚴重,引起了更多的經濟學家對生態環境問題的研究,保莫和歐茲提出環境與價格標準程序法(1971),巴羅提出了逐步控制法(1979)。在稅收方面,環境保護的財稅政策制度問題逐漸成為研究熱點。
20世紀80年代至90年代中期。這個時期與環境保護相關的稅收種類日益增多,如排污稅、產品稅、能源稅、碳稅等紛紛出現、其功能綜合考慮了刺激和財政功能。各種排污稅主要是用于引導人們的行為方式,而各種能源稅則主要用于增加財政收入,同時,也希望其產生積極保護環境的影響。越來越多的國家將環境稅收付諸實踐。西方各國陸續開征了各種環境稅種,不少國家建立了一整套環境稅制,逐步引入生態稅制己成為傳統稅制改革的一個重要方向。
20世紀90年代中期至今。這個時期是環境保護稅收迅速發展的時期,為了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各國紛紛推行綠色的財政、稅收政策,許多國家還進行了綜合的“綠色稅制改革”。現在西方國家不僅普遍建立了綠色稅制,而且綠色稅收在許多國家己成為綠色政策中的主要手段。
目前對環境稅的研究重點突出在環境稅的設計與實施、環境稅對社會經濟各方面的影響等,尤其是對就業的影響成為爭論的焦點。
2、國內研究情況;
國內對環境保護財稅的研究,無論是理論還是實踐,相對于國外都還處于起步階段,但發展的路徑與國外大體相同,正在轉入對稅制的協調構建研究方面。
①征稅依據
大部分人認為環境保護稅的征稅依據是環境資源價值化和外部經濟內部化;有的堅持經濟生態綜合平衡調節論;有的堅持環保資金調節論;還有許多專家從可持續發展調控方面來論述環境保護稅收征稅依據。稅率的確定,有人認為,稅率應該嚴肅性和靈活性相結合;有人認為稅率應能體現市場價格和邊際機會成本的差額部分。收入使用方面,有人認為應專款專用,但有的人不認同。國際比較方面,主要是對國外一些發達國家環境保護財稅實施的介紹和借鑒性研究。
譚宗憲(2004)認為,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我國環境狀況的現實和國外先進經驗說明:有必要建立我國的綠色稅收體系.目前,建立我國綠色稅收體系時機有利,基礎有利,效率可行,還可以借鑒國外經驗.應該通過改收費為征稅、對傳統稅種的完善、開征新稅種等措施逐步建立我國的綠色稅收體系,調控、促進我國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周文和與郭玉清(2007)認為,財稅政策應在國債、稅收、支出和配套等方面做出適時調整,從而更好地促進經濟社會統籌發展,維護社會正義,使更廣泛的人民群眾共享發展成果。
②環境保護財稅收的實施條件
有些學者認為,宏觀上要加強立法,微觀上要加快產權改革,建立現代企業制度。財政政策能有效地促進環境保護。當企業無力承擔環境污染治理所需巨額資金和投資時,政府應給予一定的投資和適當的補助,以實現生態保護的目的。征收排污費對環境保護有雙重的作用。一方面通過對排污企業收費,促進企業經濟治理污染;另一方面,征收的排污費緩解了環境保護資金的不足,增強了政府和企業治理污染的能力。政府通過征稅、減免稅等手段來調節政府和企業與環境保護的投資關系。
東北財經大學的馬冰研究了國際經合組織的稅制綠色化的實踐,認為我國的稅制應該借鑒國際經合組織的稅制綠色化。楊金田和葛察忠在《環境稅的新發展:中國和OECD比較》一書中,經過大量的實例和調查研究,認為中國的改革要放到三種互補的方法上:取消或改革不利于環境的補貼和稅收政策、對現行的稅種進行調整、引進新的環境稅。同時,財政部為了系統了解國外的稅制并對其發展變化進行系統研究,于1999年設立了《稅收制度國際比較》課題組,從2000年起對世界上20多個國家的稅制進行了系統研究,陸續出版了美國、加拿大、英國、法國、德國、瑞典稅制等叢書,對我國深化稅制改革、完善稅收政策體系、提高管理水平提供了有益的借鑒。
中國現行的財政政策對提供公共產品的激勵不夠,存在著對環境保護的財政投入偏低、排污收費政策和財政補貼制度設計不合理等各種問題。而作為一種公共產品,政府必須承擔提供和保護環境公共產品的責任。因此,我們必須研究現行的財政政策以及財政政策效應,做出合適的財政政策安排。
林升(2007)認為,生態環境與資源的保護是國家可持續發展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充分發揮綠色財稅政策的和諧效應,進行深層次財稅體制改革,是當前治理資源無序開發的根本措施。
③環境稅收的現狀
張俊,馬力在《環境稅立法的構想》(環境保護,2007年第7期)中指出我國環境污染的現狀:我國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的損失每年達2000多億元。我國20世紀80年代前期環境破壞的損失約占GNP的6%。生態破壞的損失約為9%-12%:90年代前期約為GNP的2%-4%,表明1980-1995年環境破壞的速率低于環境增長率;到了90年代中期,由于環境污染造成的年度經濟損失超過1380億元,相當于當年GNP的2%-3%,生態破壞造成的年度經濟損失為3845億元,二者結合起來,每年的經濟損失超過5000億元。世界銀行在1997年計算的我國90年代中期主要由空氣污染造成的環境污染損失約占全球GN甲的7.7%,計4430億元。
我國環境污染與生態破壞狀況十分嚴重,很多問題亟待解決,而開征環境稅是解決這一難題的有效措施。為此,很多學者提出了關于開征環境稅的觀點和看法。何學昌、張士云在《論當前我國生態稅收政策的選擇》(鄉鎮經濟,2006年第4期)中指出,目前我國稅制中尚沒有專門的環境保護稅,但確實有了一些環境保護效果的稅種和稅收措施。主要有:一是對環境污染實施排污收費制度。二是當初并非為了生態目的,而實際上卻有生態效果的稅種,如資源稅、消費稅、城市維護建設稅、車船使用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等。三是采取了分散在其他稅種的稅收優惠措施,如增值稅對綜合利用“三廢”生產的產品適用低稅率或給予稅收優惠;企業所得稅對環保企業給予稅收優惠。農業稅對改良土壤、提高地力、增加肥力、植樹造林等有利于環境保護的農業生產活動給予稅收優惠等。
郝佳佳在其碩士論文《促進循環經濟發展的稅收政策研究》(2007.5)中講述到:目前,我國正在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大力發展循環經濟,積極探索國民經濟的綠色GDP核算,而稅收作為政府調控宏觀經濟的一種重要經濟手段,具有優化資源配置、鼓勵與限制產業發展等功能。
3、研究方法和創新之處
研究方法
①歷史分析和實際分析相結合。在論述環境保護的財稅政策的演變及發展,對我國的環境保護的財稅政策進行描述。要在我國構建和完善環境稅制就必須對歷史上所采用的治污手段給出合適的評價,充分認識歷史和現實因素對我國構建和完善環境稅制的制約和影響。
②比較研究方法。通過國內和國外比較,結合我國實際,借鑒國外實踐的成功經驗,分析其教訓,以其幫助我們構建我國的環境保護的財稅政策體系。
③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的方法。綜合應用公共管理學、公共經濟學、公共財政學、社會調查方法等有關理論知識和技術,對構建我國環境保護的財稅政策的構想進行深入分析。
創新之處
環境保護制度建設必須符合生態環境演變的規律,必須合乎經濟社會發展規律,必須體現環境保護自身特點與規律,必須遵循法治化建設的要求。由于國情和省情的差異性決定了環境保護道路的多樣性,為此,××省的環境保護制度建設要從國情、省情出發,要遵循生態演變規律與經濟社會發展規律,要把發揮政府的作用與市場機制的作用結合起來,把經濟手段、法律手段、技術手段與行政手段有機結合起來。要在科學發展觀指導下,從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五位一體”中把握環境保護制度體系建設。
環境保護制度體系分類與框架構建
(一)環境保護制度體系分類
從制度的屬性來分,環境保護制度由正式制度和非正式約束制度組成。從制度的實施手段來分,環境保護制度分為強制性手段、選擇性手段和教育手段3種。從制度的責任主體來看,環境保護制度主要包括針對政府環境管理主體的環境管理制度、針對企業環境治理主體的環境治理制度和針對公眾環境監督主體的環境監督制度3類。
(二)環境管理主體的制度框架構建
1.完善環境管理體制
一是創立流域環境管理機構,增強環境管理的科學性、統一性。二是強化綜合決策和協調體制,明確政府各部門的環境管理職能。三是延伸環保機構“觸角”,完善基層環境管理體制。四是完善環境管理機關的內部行政體制。
2.完善環境保護制度供給機制
一是要切實發揮規劃的引領和導向作用。二是要加快環境標準制訂。三是要創新有效的環境政策。四是要不斷完善××省環境保護地方法規規章體系。
3.完善自我約束機制
要全面推進依法行政,落實環境管理責任制,有效履行地方政府的環境保護責任與義務。強化外部監管,加強環境監督管理約束機制建設,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完善政府環境管理的自我約束機制。
(三)環境治理主體的制度框架構建
1.強制性制度建設
企業(排污者)大都是以追求經濟效益為目的,而獲取高額利潤的有效途徑就是降低生產成本。因此,要通過完善政府為主導的強制性制度,監督企業(排污者)依法承擔相應的社會責任,防止企業在生產過程中對環境造成污染,并轉嫁給社會或其他治理主體。從預防性強制制度來看,預防性制度管理理念要從濃度控制和末端控制向總量控制和全過程控制轉變。從制止性強制制度來看,主要包括飲用水源環境保護制度、污染限期治理制度、污染強制淘汰制度、重點監管區制度等。
2.激勵性制度建設
要按照“排污要成本,治污有效益”的原則,制訂一套以環境經濟政策為主、非正式約束制度為輔的激勵機制。就目前而言,一是要通過設立環境污染整治專項資金,調動企業治污積極性和主動性;二是要建立企業環境信用制度,對企業實行環保信用管理;三是要結合污染減排的形勢,研究提出排污交易的制度,研究和建立綠色金融、環境責任保險、上市公司環境績效評估制度,促進資本市場的綠色化進程,保障環境治理主體的“治污收益”;四是要完善排污收費制度,真正體現排污收費的經濟杠桿作用等。非
正式約束制度是企業(排污者)自我規范環境行為的重要手段,積極推進企業清潔生產、環境管理體系認證、環境標志產品認證等制度。在完善非正式約束制度方面,還應注重企業環保社會責任制度建設,研究制定相應的社會責任標準,逐步建立企業環保社會責任認證體系,強化媒體監督功能,促進和激勵企業確立社會責任的意識。
3.懲罰性制度建設
懲罰性制度應包括宏觀的環境政策調控和微觀的具體環境侵權行為的懲罰。要從宏觀角度形成全社會推進節能減排行動的宏觀調控政策,從微觀角度打擊違法企業(排污者)故意對他人或公共環境利益造成損害的環境侵權行為,解決“違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問題,提高環境違法成本,有效防止企業環境成本外部化。
(四)環境監督主體的制度框架構建
1.公開性制度建設
環境信息公開是社會公眾參與環境管理的重要前提,要將信息公開的途徑、形式和程序做出詳細規定,使社會公眾參與既名正言順又有章可循。
2.參與性制度建設
要進一步拓寬環境保護社會公眾參與的渠道,建立健全社會公眾參與、專家論證和環保部門依法決定相結合的環境行政民主決策機制,完善環保部門的內部決策規則和行政決策程序。
3.監督性制度建設
要加強社會公眾、民間環保組織和非政府組織監督性制度建設,對環境管理主體的不作為或作為顯失公正的行為,對環境治理主體造成環境污染事故、危及環境安全等行為進行社會公眾監督。另一方面,要積極推行與環境保護有關的非正式制度,完善有關環境保護的宣傳教育體系,特別是要進一步發揮媒體的作用,在全社會形成“保護和改善環境為榮,破壞和污染環境為恥”的良好氛圍。
環境保護制度建設的四個重點
(一)加強和改進環保規劃工作
要建立層次分明、功能清晰的規劃體系,健全規劃實施的保障機制,確保規劃的前瞻性、科學性和可操作性。一是統籌發展規劃;二是實施空間區劃;三是推進專項規劃;四是制訂區域規劃。
(二)加強地方環境標準建設與管理
要根據地方環境保護標準的制修訂權限,從××省的環境特征、產業特點和環保工作需要出發,制定符合現階段經濟社會實際和發展需要的環境質量、污染物排放地方標準及重點污染行業環境準入標準。主要包括:積極編制××省地方環境保護標準規劃。提出××省地方環境保護標準的制定計劃,建立項目庫,在充分調查研究的基礎上,重點確定2009~2012年××省地方環境保護標準制修訂目錄。加強地方環境標準建設。一是環境質量標準建設;二是污染物排放標準建設;三是其他環境保護標準建設。
(三)完善和創新環保政策
1.制定和完善環境管理政策
一是要全面推行規劃環評;二是科學實施總量控制制度;三是嚴格落實環境管理責任制;四是完善污染減排制度;五是加快實施排污許可證制度;六是強化交接斷面水質管理制度;七是繼續推進重點監管區制度;八是積極推進社會公眾參與制度。
2.改革和創新環境經濟政策
一是健全完善生態補償機制;二是探索建立排污總量指標的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三是規范和完善排污收費機制;四是建立和完善環境財稅政策;五是探索完善綠色系列政策。
3.推進和落實環境技術政策
制定和完善污染防治技術政策,篩選適合××省的污染控制最佳可行技術,一批污染控制技術要求和工程技術規范;鼓勵或限制發展的環境技術、裝備目錄。推行清潔生產審核,逐步健全鼓勵企業持續開展清潔生產審核的引導機制。推廣環境管理體系(iso14000)認證,加強引導環境標志產品認證。
(四)完善和強化環保法規體系
在國家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框架下,通過立足××省省情與借鑒其他省份先進經驗相結合,通過制定新法和修訂現有法規規章相結合,進一步完善××省的環境保護地方法規規章體系。一是要重視環境法制基礎和空白領域環保立法研究;二是多方法分層次推進人大環保立法工作;三是積極推進政府規章的制訂。
環境保護制度實施的六大執行體系
(一)組織保障體系
要形成環境管理既統一監管又分工協作的部門協調機制,同時要建立健全責任分解,落實考核體系,完善責任追究制度;要進一步完善區域協調機制,要進一步充實環保工作力量;要進一步明確局內各部門的制度建設任務,做到各負其責。
(二)監測預警體系
近期要重點建設和完善環境質量自動監測系統、重點污染源在線監控系統、應急預警體系、環境監測監控平臺等,做到數據準確、傳輸及時、方法科學;全面反映環境質量狀況和變化趨勢,及時跟蹤污染源污染物排放的變化情況;準確預警和及時響應各類環境突發事件,使環境管理形成主動、事前、預防、積極的環保工作新格局,確保環境安全。
(三)技術支持體系
必須大力發展環境科學技術,按照“有所為、有所不為”的原則,從環境戰略研究、環境政策和立法研究、環境應用科技和環境標準研究等方面,選擇一些具有一定基礎和優勢、關系××省環境安全和可持續發展的關鍵領域,集中力量率先突破。加快推進環保科技創新服務平臺、創新研究團隊和科技創新基地建設,以技術創新促進制度建設。整合資源,加強合作,充分發揮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技術優勢,成立由知名專家組成的××省環境保護制度體系建設智囊團,為××省環境規劃、標準、政策和法規的制定修訂工作提供技術咨詢。
(四)設施支撐體系
要按照城鄉統籌的要求,規劃各類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建立和完善城鄉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工業廢水、工業危險廢物、醫療廢物、污泥等集中處理設施。加快推進城鄉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和運行的一體化、標準化進程。
(五)執法監管體系
應重點針對××省環境執法面臨的問題,加強環境執法隊伍建設,提高執法人員素質和能力,健全完善環境執法監督體系,做到權責明確、行為規范、監督有力、高效運轉,切實把環境保護納入法治化軌道,維護環境保護制度的權威性和嚴肅性。嚴格落實環境保護行政執法責任制,完善部門聯合執法和重點環境案件移送督辦機制,通過掛牌督辦、事后督察、責任追究等措施,加大環境執法監察力度。
一、深入調研的思路
開展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在集中學習的基礎上,結合縣環保局工作實際進行調研,圍繞中央、區、州人口、資源、環境工作會議精神,加強環境監管、監察力度,農村環境保護、飲用水源地保護工作中的突出問題,通過深入調研,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建議,為深入開展解放思想討論,搞好分析檢查和整改落實打下良好基礎。
二、深入調研時間和地點安排
主體:縣環保局領導班子成員
*
調研地點:縣直機關單位、部分金融機構、部分規模以上企業、六戶地鎮、旱卡子灘鄉。
三、調研題目及參加人員
(一)班子調研課題
*縣農村環境保護調研報告。李兆曾局長負責。
主要就*縣農村環境的現狀、農村環境存在的主要問題,加大解決農村環境問題的重點工作及強化農村環境保護工作的措施等問題進行調研,提出對策和建議。
(二)領導班子成員調研課題
1、污染源普查成果應用。張文彬副局長負責。
主要就我縣縣域內企業分布及環境保護情況,在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的基礎上,對企業生產、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末端治理技術、水、氣、固廢、能耗等方面開展調研分析。力圖通過調研掌握該區域的污染物排放、污染物治理和能源消耗等基本情況,進一步分析企業經營與污染防治、生態環境改善,污染物總量控制與對當地經濟貢獻率、改善生態環境之間的關系進行調研,提出對策和建議。
2、*縣飲用水水源地環境現狀調查及評估。曹秀梅副局長負責。
主要就城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典型鄉鎮飲用水水源地環境狀況及典型污染源調查數據進行采集、匯總和分析整理,建立飲用水水源地環境狀況信息數據庫,研究建立飲用水水源地環境狀況評估的綜合指標體系和評估標準,從環境質量達標程度,污染源特征及影響程度,現行法律標準執行狀況,水源地環境建設的規范程度,監管能力建設和水平等方面進行調研,提出對策和建議。
三、調研方法
提前向各縣環保局領導班子成員印發開展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調研方案,要求做好調研材料的準備工作,采取集中召開座談會及實地調研的方式,完成基層的調查研究工作。
四、調研的工作要求
一是調研要做到“五個結合”:即調查研究與辦實事相結合,與解決影響環境污染的突出問題相結合,與解決黨性黨風黨紀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相結合,與完成今年的工作目標相結合,與綜合目標管理考核相結合。
二是要對調研課題進行深入細致的分析和研究,調研要結合實際、突出問題、深入基層、深入實際開展專題調查研究。
三是各調研組可根據調研需要,廣泛征求黨員群眾和服務對象的意見和建議。
四是各調研組圍繞調研題目,按照《*縣環保局開展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工作實施方案》要求開展調研,4月28日前要在認真總結經驗,找全找準問題,深入分析研究的基礎上形成高質量的專題調研報告予以上報。
全國政協十一屆一次會議主席團常務主席賈慶林3日在全國政協十一屆一次會議上向大會報告工作時表示,十屆全國政協圍繞黨和國家中心工作咨政建言,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賈慶林說,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是人民政協履行職能必須遵循的重要原則。十屆全國政協緊緊圍繞制定和實施“十一五”規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加強和改善宏觀調控、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創新型國家、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調整經濟結構和轉變發展方式等重大問題,提出了許多重要意見和建議。
賈慶林介紹,五年來,十屆全國政協共受理提案23000余件,形成視察報告100多份,提出調研報告270多份,組織大會發言4000余篇,反映社情民意信息6600多篇。其中,關于推進西部大開發、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促進中部地區崛起的建議,推動了國家區域發展總體戰略的完善;關于促進天津濱海新區開發開放、海峽西岸經濟發展、大連大窯灣保稅港區建設的建議,為這些地區納入國家發展規劃發揮了重要作用;關于推進廣西北部灣經濟區開發與建設的專題調研和協商,對推動西南地區開發開放、完善沿海沿邊經濟布局具有重要意義;關于完善金融和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的意見,對國家金融和國有企業改革的決策和部署具有重要價值;關于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的建議,為國務院制定促進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指導性文件提供了決策參考;關于首鋼搬遷和曹妃甸工業區建成循環經濟生態工業園區的建議,推動了曹妃甸工業區的建設和發展;關于“三江源”生態保護、退牧還草的調研以及“保護長江萬里行”、“關注森林”等系列活動,有效促進了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
賈慶林指出,十屆全國政協重點圍繞教育公平、勞動就業、收入分配、農村最低生活保障、計劃生育、醫療服務體系建設等問題開展調研,協助黨和政府推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建設。就深化科技體制改革、整合科技資源、提高自主創新能力提出意見和建議,對落實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建設創新型國家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圍繞國家文化軟實力建設開展專題協商,就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文化產業發展、中華文化傳承和對外交流、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等問題積極建言,對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建設產生了重要影響。其中,關于昆曲藝術的保護和扶持、南水北調工程中的文物保護、京杭大運河保護與申遺工作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已經轉化為決策思路或政策部署。
各類水利水電項目在帶來經濟效益的同時,也產生了一系列的環境問題。如移民安置問題,土地利用問題,施工中亂堆棄渣,擠占耕地;水流控制問題,截流蓄水影響下游用水,施工廢水、生活污水污染水質;爆破與噪聲對人群及周邊動植物棲息的影響;水質、水溫等水體參數變化問題,對水生動植物及下游需要灌溉的農作物影響等。水利工程對環境的影響是十分顯著的,具有不可逆性和長期性,因此應高度重視水利水電工程的施工期環境保護工作。針對水利水電工程建設過程中各個環境要素的不同,其環境監理主要控制要點如下:重點監理施工廢水處理措施的設計、施工、使用及運行情況和廢水排放情況;關注砂石料生產及運輸的揚塵采取的除塵措施及效果;關注施工場地及設備的選址是否避開環境敏感點,是否采取低噪聲設備和降噪措施,有無發生噪聲擾民事件;監理垃圾收集點布置是否合理;要注意跟蹤是否存在地表植被破壞和占壓面積增大的情況,是否對珍稀動植物采取必要的保護措施;關注工程擾動面積是否超出本項目水土流失防治責任范圍,棄渣是否運至棄渣場,并按照“先擋后棄”的原則采取防護措施,土石料、棄渣場的選址是否符合要求;監理是否落實了水生生態保護措施,是否采取魚類產卵場、索餌場、洄游通道等魚類棲息生境保護措施;等等。而針對某項工程的不同階段,也可以制定和落實不同的監理要點:
1.1設計階段環境監理要點審查施工設計在施工文件中是否采用了國家明令禁止的施工方法、施工工藝、施工設備,對于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要求、對生態環境影響較大的的施工方法予以及時糾正;對樞紐工程的主壩、副壩的壩址、溢洪道、輸水洞的選址,輸水工程的選線情況進行核定;對項目的料場、渣場的選址進行核定。對照環評審查項目初步設計有哪些防治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的措施未落實,環保設施的投資概算是否滿足工程環保措施的建設要求,施工圖設計中有無遺漏和疏忽的環保問題;審查樞紐工程的施工設計,對主體工程的設計提出環保專項意見,對生態環境保護工程的設計提供技術咨詢服務。審查輸水工程設計管線穿越的河流、公路、自然保護區是否采取確實可行的保護措施、水土流失防護措施。審查項目風險防范措施的設計是否落實環評及批復要求,審查項目環境風險應急預案的制定情況。審查施工期對含油廢水、生活污水采取的處理措施,處理效率是否符合環評及批復要求。參與設計單位向施工單位的技術交底,提出環保合理化建議和意見,等等。
1.2施工期間環境監理控制要點監理主壩及副壩的建設地理坐標與環評要求是否一致,主壩防滲體施工是否采用合理施工方式,另外是否按環評要求設置相應的防護措施。監理溢洪道、進水塔和導流洞的施工是否采用設計要求,相關設置是否符合環評及批復要求,對主壩兩側山脊的施工是否采取確實可行的生態保護措施。監理輸水工程施工管線穿越的河流、公路、自然保護區是否采取確實可行的保護措施、水土流失防護措施。重點監理開挖場地的工程施工是否落實環評在生態環境保護方面的要求,等等。對水利水電項目涉及的動遷移民,要監理在造地過程中,是否采取有效的水土流失臨時防護措施;監理是否按環評要求在新建住宅區建設污水處理設施,建立固體廢棄物集中處理制度;是否按環評及批復要求設置后靠安置點、異地集中安置點、各鄉鎮安置點。在文物保護方面,監理項目施工期間對發現的文物是否按照國家或省級文物考古研究所制定的措施執行,對不同遺跡遺物,分別采取不同的發掘勘探措施等。施工期生態環境監理保護是整個環境監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在整個工程區域內設置環保警示標牌,加強施工人員環保宣傳教育等生態保護的避免、減緩及恢復措施;嚴格按照設計文件確定征占土地范圍,嚴格控制開挖施工作業面,并按設計規定的取土場、棄渣場進行取棄土作業;監理最小生態流量下泄保障措施的落實情況;監理野生動植物生態環境保護措施落實情況;監理各級自然保護區、資源保護區等減緩環境影響的生態保護措施。
2水利水電工程環境監理管理模式
一些大中型水利水電工程具有與其它工程不同的特點,它對生態環境的影響范圍和影響程度是一般工程所無法比擬的,如我國先前建設的三峽工程、小浪底工程、龍灘水電站工程等對長江流域、黃河流域和紅水河流域都有巨大的環境影響,因此針對其他在建或擬建的水利水電項目,必須高度重視施工期和運營期的環境保護和環境監理工作。
2.1施工期環境監理管理模式施工區環境監理主要負責監督施工區各承包商和業主的環境保護工作,移民環境監理則主要負責移民工程所涉及的所有環境保護工作.同時,這兩部分監理工作又統一受工程主管部門委托和監督并對其負責。施工區環境監理的工作性質要求監理工程師必須定期到施工區現場對承包商的環境保護工作進行巡視監督,發現環境污染問題要通知承包商環境管理員限期處理。同時,對要求限期處理的環境問題,按期進行檢查驗收。結合施工區工程實施特點,水利水電項目施工區環境監理采用了以下幾種工作方法:①進行日常的旁站式或巡視監理,及時發現環境隱患,必要時請相關部門進行環境監測;②現場環境問題查詢訪問,發現有環境污染問題及時糾正;③每月召開環境例會,與甲方、施工方以及各標承包商進行交流協商,及時發現和糾正施工過程中發生的環境問題,上報環保主管部門和業主。
2.2解決好環境監理和工程監理的關系在水利水電項目實際監理過程中,工程監理和環境監理關注的問題存在不少交叉點和共同關注點,因此我們還要解決好環境監理和工程監理的關系。因為相對于水利水電項目非常專業的工程監理來說,環境監理是工程監理的組成部分,但又具有相對的獨立性。尤其在當前建設生態文明的大環境下,環境監理獨立負責監督檢查工程是否按照環境保護的規定實施,在有違反環境保護情況或出現環境重大問題時要報告給建設單位和環保主管部門,并提出環保可行的解決方案。另外,工程監理工程師若發現環境方面的問題,也可責令環境監理進行檢查監督。
3水利水電項目環境監理的基本原則
3.1早期介入原則鑒于水利水電工程項目的生態環保要求的嚴肅性和重要性,監理機構必應盡早進入并參與環保設計審查,不僅審核環境影響報告書中環境保護措施是否全面落實,確保工程嚴格執行環境保護“三同時”制度,還可根據自身經驗結合工程的特性提出相應的實踐性建議,大大提高環境監理的作用和有效性。只要能及早的開展環境監理工作,環境監理公司就可以盡快參與到建設單位的設計審查中。在涉及到環境保護的部分,環境監理將幫助建設單位檢查工程設計中涉及到環境保護的部分,并有效的避免有可能出現的問題。與此同時,環境監理單位可以采取更加專業的方式協助建設單位工作,與涉及到的各單位及部門進行有效的溝通,這樣就進一步增強了工程設計在環境保護方面的可靠性,為將來環境保護措施的落實奠定了良好的基礎。有少數建設項目,由于未引入環境監理,致使項目本身設計和前期施工就存在嚴重的環境保護缺陷,最后導致建設項目沒能滿足環境影響評價及其批復中的要求,導致驗收無法進行,繼而不得不花費大量的時間來彌補以前的不足之處,有的進行補充環境影響評價,有的甚至重新進行環評,也有的甚至造成了相當大的經濟損失。
3.2全過程監理環境監理一般貫穿于工程設計、施工期、試運營期,尤其鑒于水利水電項目工程組成和建設的特殊性,真正實現全過程監理意義重大。如設計期,首先要確定水利水電項目的環保主要目的,明確項目環保工作總需求、確定要達到的環境目標和管理原則。環境監理部門可以協助業主及設計單位開展環保設計需求調研、完成調研報告;根據調研報告,協助編制或評審項目建議書;組織潛在的承包商開展環保技術交流;可以參與評審“項目可研報告”,為項目的環保理念從設計階段就做到預防為主,避免后期對生態環保措施作不必要的調整,甚至是返工。在施工階段,正是環境監理工作全面鋪開的階段,根據環境監理招投標文件、監理合同等編制項目環境監理計劃和工作細則,明確本項目控制的環保目標、進度和費用的目標;針對項目可能涉及的生態和環保問題確定環境監理控制重點,在不同建設階段有針對性的開展環境監理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督促糾正或采取其他的補救措施,為項目驗收打好基礎。在水電項目的試運營,也就是開始蓄水期,生態環保問題逐漸呈現出來,如涉及生態恢復補償、上游污染物源清理、水質監測、淹沒區環保問題等等,這個階段更需要監理單位從實際出發,按照環評和環評批復要求逐項落實各項污染防治措施和生態保護措施落到實處,并要求善于發現新問題,解決新問題,為工程最終順利通過環保驗收奠定堅實基礎。
3.3全范圍監理水利水電項目涉及地域空間范圍較大,工程流域范圍廣、淹沒占地面積大,陸域上游涉及匯水區居民、農田、山地、礦山、水域等各類環境現狀,下游涉及泄洪河道、兩岸流域等自然環境,整個區域環境影響較大,范圍較廣,涉及動植物棲息、人類生存、地質土壤變化等一系列環境污染預防及生態恢復問題。在以上環境監理范圍內,主要環境問題如下:水生、陸生生態保護及生態恢復問題;導流洞的最小下泄流量問題;地質和土壤保護問題;取棄土場的選址及對周圍環境影響問題;庫區清理、受污染土壤和河道低泥清理問題;上游污染企業的環保治理問題;水庫下游影響河段的生態保護問題;移民安置、人群健康問題;文物及景觀的保護和挖掘問題;輸水管線穿越自然保護區問題;對項目建設存在環境風險影響的問題,等等。因此該類工程建設應該本著環保先行、預防為主的思想,全范圍進行環境監理。
4當前水利水電工程環境監理尚存的主要問題
一、認真做好環境立法和法規的學習
按照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部署,認真做好《環境行政處罰聽證程序》、《環境行政執法后督察辦法》等法規的學習、宣貫工作,確保各項法規的全面貫徹實施。加強規范性文件的管理,認真做好規范性文件的審查備案上報工作,對年清理的政府規章和規范性文件通過網絡媒體予以公布。認真組織做好環保部、省環保廳、縣人大、縣政府組織起草的法規規章草案的修訂論證工作。
二、加大執法力度,強化執法監督
加大環境執法力度,認真組織開展2012年環保專項行動,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為,確保重點污染源達標排放。完善和落實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措施,加強應急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積極應對突發環境事件,保障環境安全。繼續在全系統開展行政執法評議活動,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制度和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嚴格落實重大行政處罰決定備案制度,做好行政執法情況的統計分析工作。加強行政執法評議考核,科學確定2012年度環境執法的考核內容、方式和標準,完善行政執法評議考核機制,堅持日常考核與年終考核有機結合,切實增強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工作的科學性和實效性。在全系統全面實施環境行政執法后督察制度,對環境行政處罰、行政命令等具體行政行為都要實施后督察。不斷總結環境行政執法的經驗和做法,并及時加以推廣。
三、進一步做好環境法制宣傳教育和政策調研工作
完善依法行政教育宣傳工作體系,結合環保工作特點制定實施環境法制宣傳教育和依法治理“六五”規劃,大力推進法治單位創建工作。認真落實領導干部學法制度,堅持和完善局長辦公會議學法制度,做到計劃、內容、時間、人員、效果“五落實”。加大學法工作的監管力度,各單位都要制定年度學法計劃,每季度組織一次全系統法律知識考試,適時在全系統組織開展環保法律知識競賽活動。結合“6.5”世界環境日,認真組織開展“法制宣傳月”活動。圍繞2012年全縣環保重點工作目標任務有的放矢地組織開展環境政策調研工作,強化調研成果的轉化,對優秀調研報告匯編成冊。
*同志1986年7月畢業于浙江大學地質系,大學畢業后一直在核工業總公司27o研究所工作,參加工作20年來,立志獻身地質事業,堅持求實、創新、進取的科學態度與工作作風。先后參加了國家級重點科技攻關項目和部級重點地質項目數十項;獲部級科技進步獎多個;在學術刊物及學術交流會上發表學術論文數十篇;撰寫重要科研報告數篇;96年被核工業總公司(前身為核工業部)破格晉升為高級工程師;97年被推選為江西省基礎地質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98年被評為核工業總公司“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99年榮獲中國地質學會“銀錘獎”,2002年榮獲全國“五一”勞動獎章,江西省勞動模范,并先后十次被評為所先進工作者、先進文明職工;連續6年德、能、勤、績考核為優秀。九三學社省委會刊物《江西民主與科學》、市委統戰部刊物《南昌統一戰線》曾刊登文章《金牌與緞帶的背后》介紹他的先進事跡。
*同志在搞好科研工作的同時,還積極參與民品開發項目,利用遙感等技術相繼參加了土地資源調查、工程找水等項目的工作,為項目的爭取及工程質量的提高出謀劃策,很多工作得到專家的高度評價,并在不斷實踐中摸索出了利用遙感找水的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
*同志長期從事野外工作,從相山到南嶺,再從南嶺轉戰柴達木盆地,跋涉了千山萬水,攻克了火山巖型鈾礦、花崗巖型鈾礦與砂巖型鈾礦等一個個科研難題,為核工業的鈾礦地質事業作出了突出貢獻。為勇攀科學高峰,他克服各種高原反應,經常揮汗如雨奮戰在千里戈壁、茫茫沼澤,完成一個又一個國家重點攻關項目。今年3月,他又受中國核工業總公司委派,赴非洲納米比亞對納中公司注冊的兩處鈾礦勘查權屬區的鈾成礦潛力進行了為期一個多月野外實地考察。
*同志除干好本職工作外,還積極履行參政議政職能。在省政協會、市人大會上提出多個議案、建議、提案。多次參與社市委組織的課題調研。近年來他參加了社市委調研課題《南昌市環境放射性污染現狀初步調查》、《關于我市發展“輻照(射)加工工業、建立新的經濟增長點”可行性調研報告》、《加強礦山環境保護促進經濟協調發展》的工作,為南昌市的經濟建設做出了自己的貢獻。
*同志最大的特點是:少說多干、愛崗敬業、獻身科學、服務經濟、榮譽廉讓、同事融洽、吃苦耐勞、不計得失。
“垃圾靠風刮、污水靠蒸發,家里現代化、屋外臟亂差”,是當前一些農村生活環境的真實寫照。來自廣東省政協《關于“農村環境污染治理”的調研報告》,更是讓人“觸目驚心”。調查報告顯示,廣東化肥施用強度高達852.4公斤/公頃,是發達國家警戒線的3.8倍;農藥使用量為40.27公斤/公頃,是發達國家對應限值的5.75倍。廣東全省仍有38個縣(市、區)未建成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場,每天有72萬噸的工業污水(約占全省農村日產工業污水總量的25%)未經處理直接排放,嚴重污染環境。
森林城市、宜居城市、山水城市……提起改善生活環境,人們關注更多的是城市。然而,當下農村消費向城里看齊,“生活污染”也在慢慢“接軌”。鄉親們腰包鼓了,敢消費了,包裝盒、塑料袋、飲料罐,產生的垃圾不比城里少。可鄉村的衛生基礎設施比較少,有“產”無“出”,形成“垃圾圍村”。甚至,不少在城里無法立足的高耗能、高污染工業企業,“退城入園”、“異地搬遷”,造成“工業污染下鄉”之虞。
與惡化程度相比,農村生活環境被關注的程度卻遠遠不夠。由于城鄉地區在獲取資源、利益與承擔環保責任等方面嚴重不協調,這些因素使得城市環境污染向農村轉移后,其治理難度又比城市大得多。但是,農村的生態環境,不僅關乎農民的切身利益,農村各種污染最終還會通過水、大氣和食品污染等渠道影響到城市人口。城鄉之間唇齒相依,同在一片藍天下,一旦農村的生態屏障遭到重創,終有一日會帶來影響全局的環境災難。
一、調研目的
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結合我辦實際,重點解決好領導干部思想觀念與科學發展觀不符合不適應問題,如何提高全辦辦事效率問題,如何使信息產業工作更加有力地促進全市經濟又好又快發展問題,如何進一步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和諧問題,如何加強黨建工作、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增強凝聚力、發展和維護穩定能力等問題,以促進信息產業事業健康快速發展。
二、調研形式
本次調研主要采取領導專題調研、座談調研和問卷調研三種形式。領導調研由辦領導班子成員牽頭帶領有關科室深入基層調研;座談調研邀請辦機關干部群眾代表、各縣區信息產業辦(信息中心)代表、服務對象代表結合年度工作總結會進行,面對面征求意見;問卷調研由辦綜合科印制問卷發放到基層單位及服務對象進行調查。
三、調研步驟
在學習活動中,要把調研工作貫穿于整個活動之中。專題調研要根據實踐活動的開展情況分階段進行,在不斷調研、學習深化的基礎上形成高質量的調研報告。
四、調研提綱
1、如何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推進我市信息產業實現又好又快發展。
牽頭領導:*主任
負責部門:辦綜合科
2、如何進一步加強信息產業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牽頭領導:*主任
負責部門:辦綜合科
3、如何以科學發展為指導,提高全市無線電電磁環境保護與監測工作水平。
牽頭領導:*調研員
負責部門:無線電稽查科、無線電監測站
4、如何以科學發展為指導,推進我市無線電工作管理機制創新。
牽頭領導:*調研員
負責部門:無線電頻率臺站管理科、無線電監測站
5、如何整合人才與智力資源,推進我市信息產業科學發展
牽頭領導:*副主任
負責部門:信息化推進管理科、電子政務網絡管理中心
6、如何進一步推進全市電子政務服務體系建設
牽頭領導:*副主任
負責部門:電子政務網絡管理中心
五、調研要求
1、加強領導:
本次調研活動由辦深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領導小組統一安排組織,主要領導親自指導,班子成員分別牽頭領題,相關關科室、中心(站)具體負責,組成調研組。各調研組要按照要求,組織精干隊伍,圓滿完成各項調研任務,并有針對性開展對基層單位和服務對象的專題調研。
2、講求質量:
各調研組要深入實際、深入基層、深入群眾,廣泛征求意見,盡量掌握第一手資料,在科學分析的基礎上理出思路,形成報告。報告既要找準問題,又要提出解決方法,特別是要在探索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建立健全體制機制上建言獻策,力求實事求是、言之有物,力戒形式主義、華而不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