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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實施<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國發[20**]6號),經研究,現就符合條件的國家大學科技園有關稅收政策問題通知如下:
一、國家大學科技園(以下簡稱科技園)是以具有較強科研實力的大學為依托,將大學的綜合智力資源優勢與其他社會優勢資源相組合,為高等學校科技成果轉化、高新技術企業孵化、創新創業人才培養、產學研結合提供支撐的平臺和服務的機構。自2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對符合條件的科技園自用以及無償或通過出租等方式提供給孵化企業使用的房產、土地,免征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對其向孵化企業出租場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務的收入,免征營業稅。
二、對符合非營利組織條件的科技園的收入,自20**年1月1日起按照稅法及其有關規定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三、享受本通知規定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以及營業稅優惠政策的科技園,應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一)科技園的成立和運行符合國務院科技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公布的認定和管理辦法,經國務院科技和教育行政管理部門認定,并取得國家大學科技園資格;
(二)科技園應將面向孵化企業出租場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務的業務收入在財務上單獨核算;
(三)科技園內提供給孵化企業使用的場地面積應占科技園可自主支配場地面積的60%以上(含60%),孵化企業數量應占科技園內企業總數量的90%以上(含90%)。
四、本通知所稱“孵化企業”應當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企業注冊地及工作場所必須在科技園的工作場地內;
(二)屬新注冊企業或申請進入科技園前企業成立時間不超過3年;
(三)企業在科技園內孵化的時間不超過3年;
(四)企業注冊資金不超過500萬元;
(五)屬遷入企業的,上年營業收入不超過200萬元;
(六)企業租用科技園內孵化場地面積不高于1000平方米;
(七)企業從事研究、開發、生產的項目或產品應屬于科學技術部等部門印發的《中國高新技術產品目錄》范圍,且《中國高新技術產品目錄》范圍內項目或產品的研究、開發、生產業務取得的收入應占企業年收入的50%以上。
五、本通知所稱“孵化服務”是指為孵化企業提供的屬于營業稅“服務業”稅目中“業”、“租賃業”和“其他服務業”中的咨詢和技術服務范圍內的服務。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92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稅收減免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129號)的有關規定,現將促進殘疾人就業稅收優惠政策具體征管辦法明確如下:
一、資格認定
(一)認定部門
申請享受《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92號)第一條、第二條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的符合福利企業條件的用人單位,安置殘疾人超過25%(含25%),且殘疾職工人數不少于10人的,在向稅務機關申請減免稅前,應當先向當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提出福利企業的認定申請。
盲人按摩機構、工療機構等集中安置殘疾人的用人單位,在向稅務機關申請享受《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92號)第一條、第二條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前,應當先向當地縣級殘疾人聯合會提出認定申請。
申請享受《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92號)第一條、第二條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的其他單位,可直接向稅務機關提出申請。
(二)認定事項
民政部門、殘疾人聯合會應當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92號)第五條第(一)、(二)、(五)項規定的條件,對前項所述單位安置殘疾人的比例和是否具備安置殘疾人的條件進行審核認定,并向申請人出具書面審核認定意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的真偽,分別由殘疾人聯合會、民政部門進行審核。
具體審核管理辦法由民政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分別商有關部門另行規定。
(三)各地民政部門、殘疾人聯合會在認定工作中不得直接或間接向申請認定的單位收取任何費用。如果認定部門向申請認定的單位收取費用,則本條第(一)項前兩款所述單位可不經認定,直接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減免稅申請。
二、減免稅申請及審批
(一)取得民政部門或殘疾人聯合會認定的單位(以下簡稱“納稅人”),可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減免稅申請,并提交以下材料:
1.經民政部門或殘疾人聯合會認定的納稅人,出具上述部門的書面審核認定意見;
2.納稅人與殘疾人簽訂的勞動合同或服務協議(副本);
3.納稅人為殘疾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繳費記錄;
4.納稅人向殘疾人通過銀行等金融機構實際支付工資憑證;
5.主管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不需要經民政部門或殘疾人聯合會認定的單位以及本通知第一條第(三)項規定的單位(以下簡稱“納稅人”),可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減免稅申請,并提交以下材料:
1.納稅人與殘疾人簽訂的勞動合同或服務協議(副本);
2.納稅人為殘疾人繳納社會保險費繳費記錄;
3.納稅人向殘疾人通過銀行等金融機構實際支付工資憑證;4.主管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申請享受《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92號)第三條、第四條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的殘疾人個人(以下簡稱“納稅人”),應當出具主管稅務機關規定的材料,直接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減免稅。
(四)減免稅申請由稅務機關的辦稅服務廳統一受理,內部傳遞到有權審批部門審批。審批部門應當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92號)第五條規定的條件以及民政部門、殘疾人聯合會出具的書面審核認定意見,出具減免稅審批意見。
減免稅審批部門對民政部門或殘疾人聯合會出具的書面審核認定意見僅作書面審核確認,但在日常檢查或稽查中發現民政部門或殘疾人聯合會出具的書面審核認定意見有誤的,應當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稅收減免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129號)等有關規定作出具體處理。
如果納稅人所得稅屬于其他稅務機關征收的,主管稅務機關應當將審批意見抄送所得稅主管稅務機關,所得稅主管稅務機關不再另行審批。
(五)主管稅務機關在受理本條(二)、(三)項減免稅申請時,可就殘疾人證件的真實性等問題,請求當地民政部門或殘疾人聯合會予以審核認定。
三、退稅減稅辦法
(一)增值稅和營業稅
增值稅實行即征即退方式。主管稅務機關對符合減免稅條件的納稅人應當按月退還增值稅,本月已交增值稅不足退還的,可在本年度內以前月份已交增值稅扣除已退增值稅的余額中退還,仍不足退還的可結轉本年度內以后月份退還。本年度應納稅額小于核定的年度退稅限額的,以本年度應納稅額為限;本年度應納稅額大于核定的年度退稅限額的,以核定的年度退稅限額為限。納稅人本年度應納稅額不足退還的,不得結轉以后年度退還。納稅人本月應退增值稅額按以下公式計算:
本月應退增值稅額=納稅人本月實際安置殘疾人員人數×縣級以上稅務機關確定的每位殘疾人員每年可退還增值稅的具體限額÷12
營業稅實行按月減征方式。主管稅務機關應按月減征營業稅,本月應繳營業稅不足減征的,可結轉本年度以后月份減征。本年度應納稅額小于核定的年度減稅限額的,以本年度應納稅額為限;本年度應納稅額大于核定的年度減稅限額的,以核定的本年度減稅限額為限。納稅人本年度應納稅額不足減征的,不得結轉以后年度減征。納稅人本月應減征營業稅額按以下公式計算:
本月應減征營業稅額=納稅人本月實際安置殘疾人員人數×縣級以上稅務機關確定的每位殘疾人員每年可減征營業稅的具體限額÷12
兼營營業稅“服務業”稅目勞務和其他稅目勞務的納稅人,只能減征“服務業”稅目勞務的應納稅額;“服務業”稅目勞務的應納稅額不足扣減的,不得用其他稅目勞務的應納稅額扣減。
繳納增值稅或營業稅的納稅人應當在取得主管稅務機關審批意見的次月起,隨納稅申報一并書面申請退、減增值稅或營業稅。
經認定的符合減免稅條件的納稅人實際安置殘疾人員占在職職工總數的比例應逐月計算,本月比例未達到25%的,不得退還本月的增值稅或減征本月的營業稅。
年度終了,應平均計算納稅人全年實際安置殘疾人員占在職職工總數的比例,一個納稅年度內累計3個月平均比例未達到25%的,應自次年1月1日起取消增值稅退稅、營業稅減稅和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納稅人新安置殘疾人員從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等社會保險的次月起計算,其他職工從錄用的次月起計算;安置的殘疾人員和其他職工減少的,從減少當月計算。
(二)所得稅
1.對符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92號)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規定條件的納稅人,主管稅務機關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落實稅收優惠政策。
2.原福利企業在20**年1月1日至20**年7月1日期間的企業所得稅,凡符合原福利企業政策規定的企業所得稅減免條件的,仍可按原規定予以減征或免征企業所得稅,計算方法如下:
按規定享受免征企業所得稅的原福利企業,20**年1月1日至20**年7月1日免征應納稅所得額=(20**年度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12)×6
按規定享受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的原福利企業,20**年1月1日至20**年7月1日減征應納稅所得額=(20**年度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12÷2)×6
20**年度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的確定,應按原規定計算,不包括福利企業殘疾職工工資加計扣除部分。
3.各地稅務機關應當根據本次政策調整情況,按有關規定調整企業所得稅就地預繳數額。
四、變更申報
(一)納稅人實際安置的殘疾人員或在職職工人數發生變化,但仍符合退、減稅條件的,應當根據變化事項按本通知第一、二條的規定重新申請認定和審批。
(二)納稅人因殘疾人員或在職職工人數發生變化,不再符合退、減稅條件時,應當自情況變化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
五、監督管理
(一)主管稅務機關應當加強日常監督管理,并會同民政部門、殘疾人聯合會建立年審制度,對不符合退、減稅條件的納稅人,取消其退、減稅資格,追繳其不符合退、減稅條件期間已退或減征的稅款,并依照稅收征管法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對采取一證多用或虛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92號)第五條規定條件,騙取稅收優惠政策的,一經查證屬實,主管稅務機關應當追繳其騙取的稅款,并取消其3年內申請享受《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財稅〔20**〕92號)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的資格。
(二)稅務機關和納稅人應當建立專門管理臺賬。在征管軟件修改前,主管稅務機關和納稅人都要建立專門管理臺賬,動態掌握納稅人年度退、減稅限額及殘疾人員變化等情況。
大家好,2007年以來,在集團公司的正確領導下,在各部門的大力支持下,按照集團公司的統一部署和財務審計工作重點,團結奮進,真抓實干,在全體財務人員的共同努力下,獲得了“威海國稅、地稅誠信納稅企業”、“內審先進單位”、“誠信信貸企業”等多種榮譽稱號,爭取財政到位資金11136萬元,五諸河流域專項資金400萬元,世行到位資金2000萬元,圓滿完成了年度目標任務和集團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認真履行了部門工作職責。主要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抓職能發展。一是從工作的思想認識上提高,針對財務審計人員比較安于現狀、缺乏競爭意識和危機感,看問題、做事情缺少前瞻性的特點,強化管理意識。使財務審計人員深知財務僅僅作好核算是不夠的,管理跟不上核算的再細也沒有用,核算是基礎,管理是目的,在作好基礎工作的同時要提高管理意識,要求財務審計人員在思想上要高度重視財務管理。如對每一筆經濟業務的核算,在考慮核算要求的同時,還要考慮該業務對公司的現在和將來在管理上和稅收政策上的影響問題,現在考慮不充分,以后出現紕漏就難以彌補。二是從內部管理制度報表資料上提高。即結合考核辦法,對內部管理報表的格式及內容進行適宜調整,符合管理要求又要滿足內部考核需求;建立成本費用明細分類目錄,使成本費用核算、預算合同管理,有統一歸口的依據;修改完善了會計結算單,推出了會計憑證管理辦法;設置資金管理辦法,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為公司進一步規范目標化管理提高經營績效,統籌高效的運用資金,鋪下良好的基礎,從而在職能管理上邁出一大步。
二、抓制度建設。制度屬于企業的硬性管理,任何成功的企業無一例外的有其嚴格的規章制度。今年以來,財務審計部內部制定了固定資產管理、低值易耗管理等多方面規章制度,并深入了解各公司實際情況,與報帳員進行交流,進一步完善了業務報銷流程。為公司各項內部管理制度推進,建設財務管理內外環境盡了我們應盡的職責。
三、抓團隊建設。財務審計部門的力量相對薄弱,一方面將對人員重新組合搭配,進行高效有序的組織,另一方面繼續加強培訓,使員工真正做到駕熟就輕,工作嚴謹、作風廉潔、認真細致。充分發揮團隊合作精神,堅持做到三個滿意:“讓客戶滿意、讓員工滿意、讓各部門主管領導滿意”,建設一支團結向上、公正廉潔的財務審計隊伍。
四、抓基本職能。首先,作好資金調度和信貸工作資金對于企業來說,就如“血液”對于人體一樣重要。今年工程建設全面鋪開,各經營管理機構逐步建立,新員工不斷加盟。資金需求日益增加。公司承受了巨大的資金壓力。我部根據工程建設和公司發展的要求,規范集團經濟運行秩序,加強各分、子公司的資金管理,降低和杜絕資金的使用風險,提高資金使用效率,集團公司資金管理全部納入結算中心統一管理。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切實履行職責,管理好各個環節,尤其在今年所有的物資全部集中支付的前提下,堅持靈活運用原則,充分發揮資金時間價值,保證了工程建設的順利進行。并與銀行密切合作,將沉積資金采用“協定存款”等方式,提高公司存款資金增值率,資金的成功運作保證了公司的正常運轉,更是繼續樹立了集團公司“誠信信貸企業”的良好形象。作好稅收管理工作。認真學習稅收的相關政策,在每一筆經濟業務發生時都仔細思考,積極辦理了有關房產稅、土地稅收減、免工作,并由此得到地方稅務局準予減免56.78萬元的稅收減免批復,為集團公司取得了實質性的經濟收益。作好財務分析工作。深入開展經濟活動分析,不局限在帳面上的說明分析,作好日常財務分析資料的收集,對支出預算、開支計劃、資源分配提出合理化建議。作好審計工作。07年我們將審計工作重點放在工程竣工財務決算和國債項目決算工作上。積極跑施工單位、財政部門,中介機構作好有關資料的收集,數據的整理和報送工作,目前共計報送財政部門工程竣工財務決算7份。另外對于電力工程審計,以前由于行業問題,所有電力工程都按對方的預算交費。今年,在生產發展部設備科的大力協助下,我們對所發生的所有電力工程進行審計,在電力部門極力不配合的情況,我們克服種種困難,全年審計電力結算金額130萬元,審減30萬元,為集團公司工程建設節約了成本。使公司的經濟運行平穩過渡,職工的利益得到充分保證。
第一條為規范和加強非居民企業所得稅源泉扣繳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以下簡稱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簡稱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稅務登記管理辦法》、中國政府對外簽署的避免雙重征稅協定(含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簽署的稅收安排,以下統稱稅收協定)等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非居民企業,是指依照外國(地區)法律成立且實際管理機構不在中國境內,但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且有來源于中國境內所得的企業,以及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企業。
第三條對非居民企業取得來源于中國境內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所得、轉讓財產所得以及其他所得應當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實行源泉扣繳,以依照有關法律規定或者合同約定對非居民企業直接負有支付相關款項義務的單位或者個人為扣繳義務人。
第二章稅源管理
第四條扣繳義務人與非居民企業首次簽訂與本辦法第三條規定的所得有關的業務合同或協議(以下簡稱合同)的,扣繳義務人應當自合同簽訂之日起30日內,向其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辦理扣繳稅款登記。
第五條扣繳義務人每次與非居民企業簽訂與本辦法第三條規定的所得有關的業務合同時,應當自簽訂合同(包括修改、補充、延期合同)之日起30日內,向其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扣繳企業所得稅合同備案登記表》(見附件1)、合同復印件及相關資料。文本為外文的應同時附送中文譯本。
股權轉讓交易雙方均為非居民企業且在境外交易的,被轉讓股權的境內企業在依法變更稅務登記時,應將股權轉讓合同復印件報送主管稅務機關。
第六條扣繳義務人應當設立代扣代繳稅款賬簿和合同資料檔案,準確記錄企業所得稅的扣繳情況,并接受稅務機關的檢查。
第三章征收管理
第七條扣繳義務人在每次向非居民企業支付或者到期應支付本辦法第三條規定的所得時,應從支付或者到期應支付的款項中扣繳企業所得稅。
本條所稱到期應支付的款項,是指支付人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應當計入相關成本、費用的應付款項。
扣繳義務人每次代扣代繳稅款時,應當向其主管稅務機關報送《中華人民共和國扣繳企業所得稅報告表》(以下簡稱扣繳表)及相關資料,并自代扣之日起7日內繳入國庫。
第八條扣繳企業所得稅應納稅額計算。
扣繳企業所得稅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實際征收率
應納稅所得額是指依照企業所得稅法第十九條規定計算的下列應納稅所得額:
(一)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全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不得扣除稅法規定之外的稅費支出。
(二)轉讓財產所得,以收入全額減除財產凈值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三)其他所得,參照前兩項規定的方法計算應納稅所得額。
實際征收率是指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稅率,或者稅收協定規定的更低的稅率。
第九條扣繳義務人對外支付或者到期應支付的款項為人民幣以外貨幣的,在申報扣繳企業所得稅時,應當按照扣繳當日國家公布的人民幣匯率中間價,折合成人民幣計算應納稅所得額。
第十條扣繳義務人與非居民企業簽訂與本辦法第三條規定的所得有關的業務合同時,凡合同中約定由扣繳義務人負擔應納稅款的,應將非居民企業取得的不含稅所得換算為含稅所得后計算征稅。
第十一條按照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和相關稅收法規規定,給予非居民企業減免稅優惠的,應按相關稅收減免管理辦法和行政審批程序的規定辦理。對未經審批或者減免稅申請未得到批準之前,扣繳義務人發生支付款項的,應按規定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
第十二條非居民企業可以適用的稅收協定與本辦法有不同規定的,可申請執行稅收協定規定;非居民企業未提出執行稅收協定規定申請的,按國內稅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非居民企業已按國內稅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征稅后,提出享受減免稅或稅收協定待遇申請的,主管稅務機關經審核確認應享受減免稅或稅收協定待遇的,對多繳納的稅款應依據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予以退稅。
第十四條因非居民企業拒絕代扣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應當暫停支付相當于非居民企業應納稅款的款項,并在1日之內向其主管稅務機關報告,并報送書面情況說明。
第十五條扣繳義務人未依法扣繳或者無法履行扣繳義務的,非居民企業應于扣繳義務人支付或者到期應支付之日起7日內,到所得發生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
股權轉讓交易雙方為非居民企業且在境外交易的,由取得所得的非居民企業自行或委托人向被轉讓股權的境內企業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被轉讓股權的境內企業應協助稅務機關向非居民企業征繳稅款。
扣繳義務人所在地與所得發生地不在一地的,扣繳義務人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應自確定扣繳義務人未依法扣繳或者無法履行扣繳義務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所得發生地主管稅務機關發送《非居民企業稅務事項聯絡函》(見附件2),告知非居民企業的申報納稅事項。
第十六條非居民企業依照本辦法第十五條規定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但在中國境內存在多處所得發生地,并選定其中之一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的,應向申報納稅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如實報告有關情況。申報納稅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在受理申報納稅后,應將非居民企業申報繳納所得稅情況書面通知扣繳義務人所在地和其他所得發生地主管稅務機關。
第十七條非居民企業未依照本辦法第十五條的規定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由申報納稅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繳納,逾期仍未繳納的,申報納稅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可以收集、查實該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其他收入項目及其支付人(以下簡稱其他支付人)的相關信息,并向其他支付人發出《稅務事項通知書》,從其他支付人應付的款項中,追繳該非居民企業的應納稅款和滯納金。
其他支付人所在地與申報納稅所在地不在一地的,其他支付人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應給予配合和協助。
第十八條對多次付款的合同項目,扣繳義務人應當在履行合同最后一次付款前15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合同全部付款明細、前期扣繳表和完稅憑證等資料,辦理扣繳稅款清算手續。
第四章后續管理
第十九條主管稅務機關應當建立《扣繳企業所得稅管理臺賬》(見附件3),加強合同履行情況的跟蹤監管,及時了解合同簽約內容與實際履行中的動態變化,監控合同款項支付、代扣代繳稅款等情況。必要時應查核企業相關賬簿,掌握股息、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轉讓財產收益等支付和列支情況,特別是未實際支付但已計入成本費用的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等情況,有否漏扣企業所得稅問題。
主管稅務機關應根據備案合同資料、扣繳企業所得稅管理臺賬記錄、對外售付匯開具稅務證明等監管資料和已申報扣繳稅款情況,核對辦理稅款清算手續。
第二十條主管稅務機關可根據需要對代扣代繳企業所得稅的情況實施專項檢查,實施檢查的主管稅務機關應將檢查結果及時傳遞給同級國家稅務局或地方稅務局。專項檢查可以采取國、地稅聯合檢查的方式。
第二十一條稅務機關在企業所得稅源泉扣繳管理中,遇有需要向稅收協定締約對方獲取涉稅信息或告知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的稅收違法行為時,可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國際稅收情報交換工作規程〉的通知》(國稅發〔*〕70號)規定辦理。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二十二條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辦理扣繳稅款登記的,主管稅務機關應當按照《稅務登記管理辦法》第四十五條、四十六條的規定處理。
一、嚴格依法行政,提高執法水平。結合地稅實際,建立健全了《稅收執法程序規范》、《稅收執法文書規范》等一系列規范性文件,對稅收執法程序、執法文書等稅收收執法工作的各個環節和步驟進行細化、量化和定性,提出明確標準和要求,并實行稅收執法責任制、一票否決制和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工作中,要求稅務人員在進行執法檢查時,必須兩人以上,持證檢查,嚴格按照執法程序辦事,保證了稅收執法的程序規范和公正、準確。今年以來,沒有出現一例違反程序執法的案件。
二、強化監督制約,規范執法行為。為提高執法透明度,我們制定了“查前告知,查后反饋制度”,要求稽查人員下戶檢查前,原創:必須先將《稅務稽查告知書》送達納稅人,并由納稅人對稽查人員的執法行為進行監督,提高執法透明度。同時,加強對稅收執法權和行政管理權的監督制約,根據總局要求,進一步修改完善了《兩權監督管理辦法》,明確稅收執法各個環節的標準和責任,確保稅收執法的嚴格、規范和準確。并通過實行集中調帳稽查、稽查復檢制度和主查、副查工作制度,規范稅務人員的執法行為。對違反工作紀律,利用職權搞關系稅、人情稅和、搞吃、拿、卡、要、報的,一經發現查實,嚴格按規定處理。針對納稅人反映強烈的多頭進戶、重復檢查問題,我們向納稅人承諾,除來信來訪舉報和有明顯偷漏稅行為之外,對企業每年最多進行一次稅務檢查。同時,我們還從改革任務分配辦法入手,理順基層征管部門和稽查部門的關系,實行一家查帳,多家認帳,使征收和稽查之間不再重復進戶,減輕納稅人的負擔。
三、實行公開辦稅,優化稅收服務。結合實施“五項工程”,創建“四型機關”,在全系統大力實施“提速工程”,進一步細化、完善了《社會服務承諾制度》、《首問責任制度》,《定標、限時、督查制度》,對納稅人實行公開辦稅,限時服務。為杜絕“暗箱操作”,各單位普遍建立了政務公開欄和監督臺,將納稅人普遍關心的稅收政策、辦稅程序、稅額稅負、納稅情況、稅收執法、處罰結果、稅收減免等情況及時進行公開。今年以來,我們通過新聞單位、發放稅收政策宣傳冊等形式,及時將上級出臺的關于支持民營經濟發展、扶持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提高營業稅起征點等一系列稅收優惠政策送到納稅人手中,受到納稅人的普遍好評。
四、嚴格依法治稅,加大執法力度。以稅務稽查為重點,不斷增強稽查深度和廣度,嚴格依法治稅,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打擊偷、逃、抗、欠稅行為。今年以來,共查補入庫稅款及罰款xxxx萬元。依法強制執行抗、欠稅業戶xx戶,查封、扣押抵稅物品總值達xx萬元,清繳稅款及罰款xxx萬元,有力地整頓和規范了稅收秩序。
同志們:
春節即將來臨,今天我們歡聚一堂,召開新春團拜會,暢所欲言談發展,辭舊迎新話美景。在這里,我代表縣局黨組向在座的各位表示最衷心地祝福,祝你們新年愉快!合家歡樂!心想事成!并通過你們向你們的親屬表示親切的問候,祝他們身體健康!工作順利!永遠幸福!
2004年,是我縣地稅發展進程中極為重要又不尋常的一年。過去一年,我們充滿喜悅地迎來了地稅機構成立10周年;過去一年,我們充滿信心地戰勝了來自方方面面的困難和壓力;過去一年,我們充滿豪情地圓滿完成了全年各項工作任務,在我縣地稅發展史上留下了輝煌的一頁。社會貢獻有了明顯提高。我們始終以多作貢獻為已任,以完成任務為天職,樹立科學的發展觀,嚴格遵循“依法治稅,應收盡收,堅決不收過頭稅,堅決制止和防止越權減免稅”的組織收入原則,努力完成縣委、縣政府交給的各項收入任務,實現了歷史性突破,向地稅成立十周年獻上了一份厚禮。全縣共組織稅(費)收入xx萬元,其中工商稅完成xx萬元,同比增收xx萬元,占縣定任務的xx,征收社會保險費xx萬元,超縣政府年初計劃xx萬元。
版權所有
治稅環境有了明顯改善。全系統通過實施《行政許可法》,深入貫徹《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對從根本上改善治稅環境產生了較為深遠的影響,依法行政、依法治稅觀念深入人心,以權代法、以言代法的現象大為減少。通過嚴格執行稅收政策,積極落實稅收減免,加強稅收優惠政策清理,深入開展稅收執法檢查,推行執法責任制,強化責任追究,嚴肅了稅收法制,規范了稅收執法行為。
隊伍活力有了明顯增強。堅持“以人為本、優化結構、激發潛能”的目標,教育培訓,深化改革,激活機制,廉潔從稅。加強政治業務學習培訓,經常為干部職工“充電”。建立學習培訓制度,先后舉辦了政治理論、稅收業務、行政許可法等培訓班,打造學習型機關和學習型系統。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優勝劣汰、競爭上崗、輪崗交流、末位淘汰的用人機制,激發稅收工作的動力,增強緊迫感、壓力感。加大對“兩權”的監督,積極探索稅收管理“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的合理分離與制約,實行雙人上崗,利用計算機控制稅源和稅票,從源頭上治理腐敗。
各項管理有了明顯規范。我們堅持用先進的管理理念來指導和組織各項地稅工作。大力加強稅源管理、征收管理、稽查管理、票證管理、信息化管理等,制定或完善了各項制度及管理辦法,在加強稅收征管的同時,提高了工作績效,使各項地稅工作均有規可依、有章可循。
過去一年,我們灑下了辛勤的汗水,收獲過成功后的喜悅。說句心里話,我沒有想到我們創下了收入任務總量、增長幅度、收入質量三項歷史新高,這是廣大干部職工共同努力的結果,是縣局一班人團結一心、正確領導的結果。這說明我們的地稅人是一支能打勝仗、能打硬仗的隊伍,縣委縣政府對我們2004年的工作給予了很高的評價,我們可以自豪地說,地稅是一支值得政府信賴、能夠肩負重任的隊伍。當然,組織收入是地稅人一盤永遠不能走完的棋,今天我們成功了,明天還有更艱巨的任務和光榮的使命在等著我們去完成,這就是所謂的“人生有期,事業無限”。
關鍵字:節能措施;政策;啟示
一、國外節能現狀分析
1.工業節能
在過去的工業化進程中,大多西方國家都曾有過能源短缺的艱難經歷,近幾年來,隨著全球氣候問題的突出,這些國家又面臨著承擔溫室氣體減排的巨大挑戰。因此,從某種意義上講,為解決工業部門的合理用能和提高工業用能效率問題,西方國家有過較長時間的探索和實踐,有些經驗值得我們參考和借鑒。從發達國家在工業領域采取的具體節能措施入手分析,我們可以總結出以下幾點規律。
(1)建立健全工業節能相關的法律法規
大多數能源消費大國和能源短缺的發達國家都非常注重節能的立法工作,其目的在于保障國家能源供應安全,促進能源效率的提高。例如日本于1979年頒布《合理用能法》;1993年制定《合理用能及再生資源利用法》;1998年又重新修訂《合理用能法》。美國于1975年頒布《能源政策和節約法》,1978年頒布《國家節能政策法》(NECPA),1992年制定《國家能源政策法》(EPACT)。國外節能的法律法規一般涵蓋了節能的各個領域,工業節能只是其中的一部分,具體內容包括:超過一定規模的用能企業必須進行能源審計,向政府提交能源供需計劃,開展節能監督檢測,耗能設備執行嚴格的能效標準等。
(2)加強重點耗能工業企業的能源管理和監督
國外有關工業節能方面的政策大多瞄準用能大戶或高耗能行業。1998年日本修改后的《節能法》對重點用能企業的責任做出了嚴格的規定:年消耗燃料300萬L標油或1200萬kWh以上電力的為一類重點用能單位,年消耗150萬L標油或600萬kWh以上電力的為二類重點用能單位。要求重點用能企業必須配備專職能源管理人員,每年向通產省及相關部門報告能耗狀況。如不能按期完成節能目標,又提不出合理的改進計劃,主管部門有權向社會公布,責令其限期整改,并處以一定的罰金。
在法國,年耗能5000TOE(油當量噸)以上的1500個用能單位被列為重點用能企業,要求企業向政府做出“自愿”節能保證,并通過中介組織向其推廣節能措施。
(3)制定激勵工業節能的財政稅收獎罰的經濟政策
國外促進工業節能的稅收和財政經濟政策主要有2類,一類是稅費政策,目的是增加能源利用的成本。政策措施包括:能源或與能源有關的CO2稅、污染罰款、公共效益收費等。目前開征能源及CO2排放稅的國家有捷克、丹麥、芬蘭、法國、德國、意大利、荷蘭、挪威、瑞典、瑞士和英國等。稅收一般用做引導節能和提高工業企業能效水平的工具;另一類是財政政策,目的是降低提高能效的成本。政策措施包括:贈款和補貼、補貼審計、貸款(包括公共貸款和創新基金)、特殊技術的稅費減免等。如美國目前采取的財政激勵政策有現金補貼、稅收減免和低息貸款等。
(4)不斷研發能源節約新技術,廣泛推廣節能產品
國外的工業節能措施則十分注重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和節省能源。例如德國政府努力推動能源公司實施“供熱供電結合”,鼓勵能源公司將發電的余熱盡可能用于供暖,提高能源使用效率。開發礦物能源發電技術是提高能源使用效率的另一個重點。德國不斷開發出新的礦物能源發電技術,如高壓煤塵焚燒技術、煤炭汽化技術等,從而使礦物能源發電效率不斷提高。1999年,德國電力生產部門傳統礦物能源的平均有效利用率為39%,在采用新技術后,這一比率如今已達到46%,預計到2020年將進一步提高到55%。
美國的做法則是大力發展節能產品,廣泛推廣高效節能設備。20世紀70年代中期以來,美國就全面推廣節能電動機,與原有電動機相比,節能電機的效率要高4.5%-7%,每年可減少電費4%-8%,每年損耗費用減少37%。
2.建筑節能
(1)大力推行建筑節能政策
美國是經濟技術高度發達的國家,建筑業是美國經濟的支柱之一,建筑耗能在美國能源消耗中也占重要比例。美國政府進行建筑節能的手段主要是制定行業和產品標準、開發和推薦能源技術等。
過去10余年間,美國共出臺了10多個政策或計劃來推動節能。2003年出臺的《能源部能源戰略計劃》更是把“提高能源利用率”上升“能源安全戰略”的高度。為鼓勵使用節能設備和購買節能建筑,美國對新建節能建筑實施減稅政策,凡在IECC標準基礎上節能30%以上和50%以上的新建筑,每套房可以分別減免稅1000美元和2000美元;美國各州政府還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分別制定了地方節能產品稅收減免政策。美國能源部提出“建筑技術計劃”,對房屋建筑的供暖、供冷熱源、數動渠道及實現方式都考慮比較完善。美國環保局的“能源之星”計劃,還對有利于節能的建筑材料授予“能源之星”標準。此外,美國能源部下屬的勞倫斯·伯克利研究所重點研究住宅節能技術,有些州還用財政補貼的方式支持節能效率高的住宅建筑。
作為能源匱乏的國家,日本早在1979年就頒布實施了《節約能源法》,又分別于1998年和2002年進行了修改?!豆澕s能源法》對辦公樓、住宅等建筑物提出了明確的節能要求,并制定了建筑物的隔熱、隔冷標準。加拿大政府對建筑節能更是非常重視,有一套嚴格的行政立法和技術法規,從房屋建筑設計、施工、材料、設備等各個環節大力進行建筑節能的科學研究和推廣應用工作,從而取得了顯著的節能效果。
(2)努力完善節能技術規范
建筑供暖和供水消耗的能源占德國能源消耗總量的三分之一左右,因此德國也十分重視建筑設施的節能。其住宅節能技術的研究與應用,處于國際領先地位。從2002年2月1日德國開始實行新的建筑節能規范(EnEV2002),這一節能規范體現了德國最新建筑節能技術研究成果,有很強的實際操作性。這一節能規范的一個新型有效的節能措施,就是對新建住宅實行按建筑面積為基準的耗能標準控制。規定了建筑體型系數(建筑外表面積與其包圍的采暖體積的比值)相對應的建筑物最大允許能耗標準和建筑最大允許平均散熱系數以及一系列具體實施管理措施。
(3)不斷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加拿大是建筑節能領域能源使用效率比較高的國家,他們的建筑節能除了有一套法律、法規予以保證外,在建筑設計過程還采用了一系列高新材料和技術,對不同層次的房屋采取了不同的節能技術。他們把新材料、新技術結合在一起,將高質量的混凝土、新型的保溫材料進行有機的結合,使住房的環境得到改善。墻體一般采用阻燃性發泡聚苯乙烯、玻璃棉或巖棉等保溫材料同其他墻體復合而成。在門窗的保溫方面,加拿大做的非常嚴謹,窗多是雙層的,也有三層的。根據業主的要求有的中間填充氬氣,也有的在窗與邊框之間裝有雙腔的橡皮密封條,其保溫性能更佳。
日本的節能技術,特別是電器產品的節能技術取得了飛速的進展。日本絕大部分空調的耗電量已降到10年前的30%到50%。一臺適合15平米房間使用的空調耗電只有約0.4千瓦時。新型節能冰箱,節能效率比政府規定高出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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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交通節能
從國外特別是發達國家在交通運輸領域的節能活動和經驗來看,主要集中在城市交通領域,由于發達國家已經建立起比較完善的市場體系,其關注的重點主要在提高道路機動交通工具使用效率,緩解交通擁堵,達到提高能源效率和節能、減排等幾個方面,政府主要通過財稅政策來調節交通消費行為或出行模式,達到實現經濟和公共效益的目的。
國外通常采用的手段主要是稅收、收費政策,實施的方式包括懲罰或約束性的稅費政策與激勵性的財政政策兩種。以下對主要政策進行歸類簡要介紹。
(1)針對車用燃料的稅費政策
大多數國家都通過征收車用燃油稅來調節燃油需求。例如,美國的汽油稅為0.1美元/升,柴油稅為0.12美元/升,而歐盟國家普遍在0.3美元/升以上,英國的汽油稅更是高達0.73美元/升,柴油稅為0.77美元/升。國外相關研究表明,燃油稅率對調節燃油需求和出行需求具有明顯的影響。
(2)針對車輛擁有的稅費政策
針對車輛擁有的稅費幾乎都是在購買新車時一次性征收的。目前有許多不同形式的車輛稅目,其稅額在不同國家也有很大差異。從各國經驗看,主要稅目包括:銷售稅、增值稅、購置稅、擁有稅、登記稅和其他消費稅。這些稅費有些是按車價的固定比例收取,有些是隨車輛屬性收取,如發動機大小、氣缸容量、排放量或能耗等。在征收高額車輛擁有稅的國家中,新加坡、丹麥、日本是典型代表。如按照新加坡的車輛配額體系,購買一輛新車的各種稅費高達車價的2~3倍。
(3)對新型、清潔和高能效汽車的稅收減免
在日本、丹麥、德國等國家,對消費者購置新型、清潔和高能效汽車給與稅收減免。如在丹麥,居民購買百公里油耗在2.5-4升之間的車輛可以少繳16.7%的稅,如果購買高排量的汽車,要繳納“綠色擁有”稅;在日本,購買清潔并且使用替代燃料的車輛可少繳購置稅,符合若干排放要求的車輛可少繳25%到75%不等的費用,日本還推出了對購買替代燃料汽車和純電動汽車給與補貼的政策。
4.家庭節能
在這里,我們所說的家庭節能主要包括照明、水資源、家電等三部分內容。
(1)照明
英國城市大型徹夜燈光照明現象很少見,倫敦的夜晚,看不到大面積樓體通明的景觀,所有照明都基本以不影響人們的正常生活節奏為準。許多店鋪櫥窗的燈光在打烊后會全部關閉,有些店鋪還采用定時關燈裝置。在政府住宅樓和公寓樓內,樓道里的公用燈也大多采用自動斷電裝置。在日本,節約觀念深入人心,2005年日本開展了“少開一盞燈”的活動,號召每個日本家庭為國家節約來之不易的能源?;旧先毡炯彝ザ加霉澞軣?,雖然造價上比普通燈要貴上一些,但是7、8W的節能燈所提供的照明相當于60W的普通燈。歐洲普遍實行夏時制;這樣可以充分利用日照時間,降低直接照明需要,減少大量能耗。
(2)水資源
雖然水是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可再生資源,但是如何高效利用,降低其循環成本是每個國家每個家庭必須重視的工作。在歐洲,法國人羅德曼發明的雨水再利用系統,將回收的雨水引入蓄水池,經過凈化,可以用作二類生活用水,如清洗、洗浴、廁所、澆灌等,目前這套系統已有數十萬用戶。英國環境署向本國家庭推出一系列建議,如刷牙時擰緊水龍頭,每年可以節約18萬噸水,足以為50萬家庭供水,諸如此類,英國環境署網站上提供了從自來水到小便池,從浴室到管道各種家庭節約用水的方法。
(3)家電
美國的“能源之星”計劃是一種比較有效的方法。它有一套“家庭能源顧問”網上分析程序,用戶在網上提出一些簡單的問題,就可以得到節約家庭能源的建議,如更換密封性更好的窗戶、更換墻內絕熱層等。據美國環保局統計,2004年美國新建住宅中有近35萬套(約占總數的10%)符合“能源之星”標準,每年可節約能源開支2億美元,減少近2000t溫室氣體排放,相當于15萬輛機動車的廢氣排放量。除此以外,許多發達國家對購買節能家電的用戶給予優惠或稅收減免。英國對購買節能型設備的企業給予稅收優惠或加速折舊等優惠政策,對購買了標有A+標識冰箱的消費者,政府對每臺冰箱補貼100歐元。在法國,如果企業或消費者購買了政府公布的目錄產品,政府給予企業或消費者個人設備價款15%-20%的補助。
二、國外節能政策對中國的啟示
1.節能法律法規
我國1986年《節約能源管理暫行條例》,1996年印發《中國節能技術政策大綱》,1998年頒布實施《節約能源法》,但是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的現象嚴重,配套法規也不完善。所以,目前我國節能的首要任務是建立和完善以《節約能源法》為核心、配套法規完善、可操作性強的節能法律法規體系,應著重從客觀現實、指導思想、立法技術、節能技術等方面全面把握。同時,要加大執法力度,強化節能監督,做好節能服務工作,使節能工作落到實處。
2.節能管理
節能管理首先要從政府機構帶頭節能開始,其次才是加強節能管理。主要可從以下幾方面著手:
(1)推動節能產品認證,制定和實施強制性能效標識制度;
(2)落實《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辦法》,抓好重點耗能行業和企業的節能管理;
(3)制定節能技術開發、示范和推廣計劃,并分步組織實施;
(4)建立節能投資擔保機制,促進節能技術服務體系的建設;
(5)以現代服務業和先進制造業作為發展重點,加快結構調整,推動產業升級,形成以服務經濟為主的產業結構,降低高能耗產業的比重。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簡易申報,是指實行定期定額繳納稅款的納稅人,通過以繳納稅款憑證代替申報的一種簡單申報方式。即納稅人只要按照地稅機關的要求將應納稅款按期繳入國庫,既履行了納稅申報義務,納稅人可不再單獨填報納稅申報表。
本辦法所稱簡并征期,是指實行定期定額繳納稅款的納稅人,按月繳納稅額較少的可實行按季度、半年或按年合并繳納稅款方式。
第三條“簡易申報、簡并征期”申報納稅方式適用于已辦理稅務登記、實行定期定額征收方式征收稅款的個體工商業戶。
第四條實行“簡易申報、簡并征期”申報納稅的納稅人應具備的條件是:經營規模較小,經營收入較少,經營項目單一,經營收入穩定的納稅人。
第五條納稅人可以申請實行“簡易申報”和“簡并征期”兩種申報納稅方式,也可以申請實行其中一種方式。
第六條“簡易申報、簡并征期”申報納稅方式應在主管地稅機關指導下、在納稅人自愿的基礎上推行。
第七條“簡易申報、簡并征期”申報納稅方式應在地稅機關負責征收管理的稅種范圍內推行(未分設地區除外),地稅機關可以對地稅負責征管的全部稅種(包括收費)實行,也可以對地稅負責征管的個別稅種實行。
第八條申請實行“簡易申報、簡并征期”申報納稅的納稅人,應向主管地稅機關提出申請,填寫《實行簡易申報、簡并征期申報納稅申請審批表》(表樣附后),經縣級以上地稅機關批準后方可實施。
第九條核定納稅人的應稅定額超過下列標準的不得實行“簡易申報、簡并征期”繳納稅款方式:
實行定期定額方式繳納營業稅的納稅人,核定月份應納稅營業額在5000元以上的;實行定期定額方式繳納增值稅的納稅人,屬銷售貨物的,核定月份應納稅銷售額在8000元以上的,屬提供應稅勞務的,核定月份應納稅收入額在5000元以上的。
第十條實行“簡易申報”方式申報納稅的納稅人,除首次申報、調整應稅定額申報等特殊情況外,一律實行憑上期完稅憑證代替納稅申報表的方式申報。
第十一條實行“簡并征期”申報納稅的納稅人其申報繳納稅款的期限為:實行預繳稅款的納稅人分別為季度、半年或年度的第一個月的1--10日;不實行預繳稅款的納稅人分別為季度、半年或年度終了后次月的1--10日。
逾期申報繳納稅款的,從申報期屆滿次日起計算加收滯納金。
第十二條實行“簡易申報、簡并征期”申報納稅的納稅人,主管地稅機關對其核定的應稅定額在一個核定期內(季、半年、年度)一般不做調整,但檢查核實納稅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調整其應稅定額:
(一)申報經營收入額嚴重不實的。
(二)開據發票收入額超過核定定額的。
(三)實際經營收入額超過定額20%以上的。
第十三條實行“簡易申報、簡并征期”申報納稅的納稅人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主動向主管地稅機關申報,并提供有關資料,主管地稅機關經審查認定后,可以調整起應稅定額:
(一)實際經營收入額超過原核定應稅定額20%以上的。
(二)實際經營收入額三個月以上低于核定定額的。
(三)月經營收入額達不到起征點的。
(四)辦理停業歇業、稅收減免手續的。
第十四條實行“簡易申報、簡并征期”申報納稅的納稅人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地稅機關可以撤消“簡易申報、簡并征期”申報納稅方式,恢復按月申報納稅制度:
(一)經批準改為查賬征收的。
(二)有違反稅收征管法行為,經地稅機關處罰仍不糾正的。
(三)有嚴重偷逃稅行為的。
(四)發生其他需要變更事項的。
第十五條實行“簡易申報、簡并征期”申報納稅方式的納稅人實行期限已屆滿的,可申請繼續實行,不愿繼續實行的,可申請恢復按月申報納稅制度。
第十六條實行“簡易申報、簡并征期”申報納稅的納稅人稅務登記的領取、換驗、變更、注銷等變動情況,應嚴格按照稅務登記管理辦法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七條實行“簡易申報、簡并征期”申報納稅的納稅人,定額的核定期限應依據審批的簡并征期的期限確定。其應稅定額的核定和調整的程序、方法,應嚴格按照稅收征管法和自治區地稅局有關定期定額核定辦法執行。
第十八條實行“簡易申報、簡并征期”申報納稅方式的納稅人,主管地稅機關仍應納入日常稅務管理,確保提供各項納稅服務,切實保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
第十九條實行“簡并征期”申報納稅的納稅人,提前預繳稅款的,發生法定停歇業或減免稅情況,主管地稅機關應對納稅人多繳稅款及時予以辦理退稅。
第二十條主管地稅機關應按月及時受理審批納稅人提出的實行“簡易申報、簡并征期”申請,對納稅人提交的申請批準與否均應在受理后15日內回復。審批地稅機關應按月將審批結果報上一級地稅機關備案。
第二十一條實行核定稅額征收方式征收稅款的各類企事業單位、以及其他不建賬核算的固定納稅人可比照本辦法執行。
第二十二條主管地稅機關應積極宣傳實行“簡易申報、簡并征期”申報納稅方式納稅的目的和意義,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積極推行本辦法,嚴格按照本辦法規定的范圍、程序、要求辦理相關手續。
第二十三條各市縣地稅機關應結合本地區管戶和稅源情況制定落實本辦法的具體管理制度,在本辦法規定的幅度、權限內,明確各級主管地稅機關具體審核、審批權限、職責、要求,確定本地區應稅定額或應納稅額的具體執行標準,建立受理審批的有關帳冊,并納入計算機征收管理。
第二十四條本辦法“以上”、“以下”均含本數。
關鍵詞:所得稅 匯算清繳 涉稅風險
企業現在存在的最大風險,現在不是生產風險,不是營銷風險,而是稅收風險。納稅人應當充分了解企業所得稅政策法規,掌握匯算清繳工作程序,提高企業納稅調整和自行計算、自行申報、自行繳納的辦稅能力。因此要求企業會計人員,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平時所需注意的事項
1.認真研讀《企業所得稅法》、《企業會計準則》
要做好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企業會計人員要認真學習有關的法律法規,尤其是《企業所得稅法》和《企業會計準則》。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既是企業涉稅業務中的一項重要工作,也是再一次對企業所得稅的全面、完整、系統的計算、檢查、和繳納過程。根據新《企業所得稅法》、《企業會計制度》和新《企業會計準則》及相關稅收法律、法規,2009年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現應注意抓住“收入類、扣除類和資產類”三個關鍵點的調整項目。使之,避離匯算清繳風險。隨著《企業會計準則》、《企業財務通則》、《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陸續出臺、實施,如何清晰地界定三者的適用范圍、分析協調三者之間的差異并在企業經營工作中合法、合理地實施,對于會計工作人員有著非常現實的意義。因此,作為企業會計人員認真研讀《企業所得稅法》、《企業會計準則》對企業的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具有重要的法律法規知識儲備。
新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列支標準為: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準予扣除;企業按照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范圍和標準為職工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基本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準予扣除;企業為投資者或者職工支付的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在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范圍和標準內,準予扣除;除企業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特殊工種職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險費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業保險費外,企業為其投資者或者職工向商業保險機構投保商業保險發生的保險費,不得扣除;企業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14%的部分,準予扣除;企業撥繳的職工工會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的部分,準予扣除;除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外,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后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2.邀請稅務人員、中介機構,加強稅法知識的培訓工作,拓展會計人員的視野
在平時,單位要定期邀請稅務機關有關人員和法律中介結構,進行稅法知識的培訓,使企業內部會計能深刻理解法律法規的具體內涵,并針對企業內部財務會計工作,進行不斷的規章的整改,逐步建立完善的內部匯算清繳工作,并不斷學習,進修稅務和財會知識拓寬財會工作知識面。
3.平時做好自查自檢工作
平時就做好所得稅的自查自檢工作,對所得稅的自查自檢工作,應全面自查各項應稅收入是否按稅法規定繳稅,各項成本費用是否按照所得稅稅前扣除辦法的規定稅前列支.具體自查項目應至少涵蓋以下問題:(1)有無未按所得稅權責發生制原則繳稅的問題。(2)有無使用不符合稅法規定的發票,進行費用列支的問題。(3)有無工資及“三費”等未按照稅法規定的標準,進行計提和調整的問題。(4)是否存在資金業務,金融衍生產品業務,未按照會計核算方法進行正確估值的,造成少繳稅款的情況。(5)有無固定資產未按稅法規定計提折舊,或固定資產的凈殘值率及電子類設備折舊年限與稅收規定有差異的,未進行納稅調整。
■二、年終匯算清繳時具體工作
根據政策規定,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是企業自身行為,要搞好企業所得稅的匯算清繳工作,應在準確會計核算的基礎上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1.按期進行企業所得稅申報和匯繳并報送有關資料
按期進行企業所得稅申報和匯繳并報送有關資料。納稅人除另有規定外,應在納稅年度終了后5個月內,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和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有關資料,辦理結清稅款手續。另外,《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物流企業繳納企業所得稅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6〕270號)規定,物流企業在同一省、自治區、直轄市范圍內設立的跨區域機構(包括場所、網點),凡實行“四統一”的,申請統一繳納企業所得稅,應在申請統一納稅年度的3月31日以前,向總部所在地省級主管稅務局提出統一納稅的申請報告。還有,如果納稅人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辦理納稅申報的(比如受冰凍災害的影響),可按照《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辦理延期納稅申報。
2.及時提報各項涉稅審批申請資料,報稅務主管部門審批
《企業財產損失所得稅前扣除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2005〕13號)規定,企業發生的各項需審批的財產損失應在納稅年度終了后15日內集中一次報稅務機關審批。企業發生自然災害、永久或實質性損害需要現場取證的,應在證據保留期間及時申報審批,也可在年度終了后集中申報審批,但必須出具中介機構、國家及授權專業技術鑒定部門等的鑒定材料。另外,企業在年度內發生的各項財產損失,應在損失發生當年申報扣除,不得提前或延后。因此納稅人發生的財產損失,應按規定做好審核審批工作,并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向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書面申請和提交《財產損失稅前扣除申請審批表》,并按照稅務機關的要求報送財產損失的相關財務憑證、發票和有關部門的證明。
3. 及時辦理所得稅減免的報批或備案手續
《稅收減免管理辦法(試行) 》(國稅發[2005]129號)規定,減免稅分為報批類減免稅和備案類減免稅。報批類減免稅是指應由稅務機關審批的減免稅項目;備案類減免稅是指取消審批手續的減免稅項目和不需稅務機關審批的減免稅項目。納稅人享受報批類減免稅,應提交相應資料,提出申請,經按規定具有審批權限的稅務機關審批確認后執行。納稅人享受備案類減免稅,應提請備案,經稅務機關登記備案后,自登記備案之日起執行。納稅人未按規定備案的,一律不得減免稅。
4.做好賬務及納稅事項調整工作
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一般會涉及兩方面調整:一是賬務調整,二是納稅調整。賬務調整只是針對違反會計制度規定所作賬務處理的調整,納稅調整則是針對會計與稅法差異的調整。前者必須進行賬內調整,通過調整使之符合會計規定;后者只是在賬外調整,即只在納稅申報表內調整,通過調整使之符合稅法規定。由于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應該建立在準確無誤的會計利潤總額基礎之上,所以賬務調整的結果也必然在納稅申報表中得以體現。企業不僅要根據調整后的數額正確填列《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及其相關附表,而且要根據賬務調整數字調整報告年度會計報表相關項目的數字和本年度會計報表相關項目的年初數。
■三 、總結
做好以上工作,就能減輕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的壓力,順利完成匯算清繳工作。達到規范企業生產經營活動,減少涉稅風險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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